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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纤维素公司年产3.5万吨纤维素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97页)
2023纤维素公司年产3.5万吨纤维素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9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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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
上传人:Le****97 编号:898009 2024-03-04 497页 16.43MB
1、 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xx省xx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xx省xx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 0-10 概述 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系中国兵器集团下属公司xxxx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身为赫克力士xx公司,是xxxx公司与美国赫克力士公司于 2005 年12 月合资组建的中美合资企业,专业从事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2017 年xxxx公司收购了美方股权,赫克力士xx公司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xxxx化工有限公司,2019 年再次更名为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2、”),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15282.5 万元,员工 255 人,现有纤维素醚总产能约2.4 万吨/年。xxxx公司现在xx市高坝基地建有一条 1400 吨/年甲基纤维素醚(简称:MC)生产线,在张家港市建有一条 1 万吨/年 MC 生产线,其中xx MC 生产线采用自有技术的液相法,张家港 MC 生产线采用国际先进的气相法生产技术(说明:本次项目 MC 生产线包括气相法和液相法各一条)。液相法属于xxxxxx公司自有技术,泸州高坝基地的现有的液相法 MC 装置已稳定运行多年。气相法生产技术来源于美国赫克力士公司(现名:亚士兰集团),可通过调整原料配方生产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包括:MC,羟丙基3、甲基纤维素醚(HP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等,该生产技术已获得赫克力士公司技术许可,可以建设新的生产装置。xxxx公司另有一条 2007 年建成的 4000 吨/年羟乙基纤维素醚(简称:HEC)生产线,生产线技术来源于企业自行研发的液相法工艺(说明:本次项目HEC 生产线采用相同的生产技术),该生产线经过企业多年摸索、试验,已实现生产连续化、产品多样化,提升了产品品质,形成了一条国内自动化程度最高、产品质量最优的 HEC 生产线,目前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纤维素醚属于纤维素衍生物,素有“工业味精”之美誉,具有溶 0-2液增稠性、良好水溶性、悬浮或乳胶稳定性、成膜性、保水性、黏合性4、等优良性能,同时无毒、无味,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医药、食品、纺织、日化、石油开采、采矿、造纸、聚合反应及航天航空等诸多领域。本项目根据xxxx公司多年生产经验和市场布局,产品包括甲基纤维素醚和羟乙基纤维素醚,属于化工新材料范畴。其中甲基纤维素醚(Methyl Cellulose ether,缩写:MC)广泛应用于医药、陶瓷、建材等行业,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对纤维素衍生物的需求量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各大厂家陆续扩大生产能力,但由于对甲基纤维素醚生产技术的掌握不同,目前国内甲基纤维素醚生产能力虽较大,但产品质量普遍不高,在特殊行业尤其是医药、陶瓷、特种建材等行业对甲基纤维素醚需5、求量却保持快速增长,需求量较大。羟乙基纤维素醚(Hydroxyethyl Cellulose,缩写:HEC)是一种重要的羟烷基纤维素,是世界范围内生产量较大的一种水溶性纤维素醚。羟乙基纤维素醚粘度范围很宽,热稳定性好,具有增稠、乳化、分散、粘结、黏合、悬浮、成膜、抗微生物、保水、耐盐等性能,广泛应用于涂料、日化、石油开采、建筑、高分子合成、农药等行业,其中从涂料行业、页岩气开采行业发展趋势来看,HEC 产品具有广阔的应用领域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基于国内对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和羟乙基纤维素醚需求不断增长,xxxx公司为扩大自身在国内纤维素醚生产行业的竞争力、增强话语权,拟实施“xxxx纤维素有限公6、司 3.5 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该项目属新建工程,选址于xx省xx市的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处于认定的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范围以内,新增占地约 247.95 亩,属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形成羟乙基纤维素装置 10000 吨/年、气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 20000 吨/年、液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 5000 吨/年生产规模。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11-510521-04-01-860443FGQB-0383 号文同意项目备案。0-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xx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235 号令和第 682 号令要求,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3.5 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应进7、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农药制造 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合成材料制造 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xx省xx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环评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下开展该项目环评工作,经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等工作,完成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作为环保管8、理和环保设计依据。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根据拟建项目特征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以及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等综合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在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基础上,重点分析“三废”污染防治及事故排放应急措施有效性和可靠性;论证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的合理性;重视废气非正常及事故排放影响及控制措施分析;开展碳排放分析;进行环境风险辨识和事故情景预测分析,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环评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环评文件编制三个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xx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9、规,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3.5 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xx省xx科技有限公司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编制 0-4完成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特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评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图 1 环评工作程序图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为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3.5 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均有产生。其中废水在厂区按分类分质原则进行预处理,再集中经“均质均量+厌氧+好氧”系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标后外排入10、长桥石堰;废气以含 VOCs 和颗粒物废气为主,采取有针对性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固废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处理处置原则,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带来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经精制处理所得工 0-5业盐氯化钠、硝酸钠和二甲醚均作为副产品外售;项目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3.5 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成熟,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对评价区11、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在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拟选址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1-1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xx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12、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xx境保护税法(2018.1.1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0.26修订并实施);7)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8)中华人民共和xx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自2020年9月1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xx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1月29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修正)(2018年10月26日13、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 年 12 月 26 日通过,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后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5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2013年12月7日);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节2010218号,2014、10年5月);2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部 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2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 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2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4)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48号);25)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7)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2018 年 7 月2615、 日;28)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29)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30)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环水体2017142号);3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xx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88号);32)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GB18599-2020);1-33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34)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35)关于加强规划环16、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36)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37)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3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修改);3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第二次修订);40)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83号);41)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第28号);42)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7、18 年)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第4号)。1.1.2 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1)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2005年 12 月);2)“xx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3)川环函2012811 号文“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4)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 号);1-4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x省工作方案(川府发 59 号);6)xx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18、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风险防范措施的通知(川环办发2013179 号);7)xx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意见的函(川环办函201528 号);8)xx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5 号);9)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 xx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1553 号);10)xx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11)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xx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函2023259 号);12)xx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88号);13)xx19、省中华人民共和xx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19年9月26日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14)xx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xx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2023年7月1日施行);15)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6月9日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16)xx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川环函2023259 号)。1.1.3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 1)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x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及xx省生态功能区划;3)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420、)xx x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1.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 1-5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HJ2.3-2018);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694-2018);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21、9-2017);10)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发2013103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1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17)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2、-2019);20)危化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21)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2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版);23)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版);2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1-625)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26)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023年6月1日起实施);27)xx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T2978-2023)。1.1.5 本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1)项目备案通知书;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3)23、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4)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5)其他资料。1.2 评价目的和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制度,其基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这项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通过评价,查清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弄清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防治对策,为项目实现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根据评价的目的,确认评价应坚持以下原则: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2)选址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24、展规划的原则;3)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原则;4)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5)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6)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的原则。1.3 评价因子 1.3.1 现状监测及评价因子 空气环境空气环境:SO2、NO2、PM10、PM2.5、CO、O3、VOCs、HCl、H2S、NH3、丙酮、氯甲烷、异丙醇,共计 13 项。1-7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pH、水温、色度、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磷、挥发酚、氯化物、硫化物、氰化物、铜、锌、铅、砷、汞、铬(六价)、镉、硝酸盐(以 N 计)、丙酮、一氯甲烷,共 25、25 项。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水位、pH、氨氮、硝酸盐(以 N 计)、亚硝酸盐(以 N 计)、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以 CaCO3计)、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法,以 O2计)、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碱度(CO32-)、碱度(HCO3-)、钾、钠、钙、镁、氯甲烷、丙酮,共 30 项。土壤:土壤:pH、有机质、氰化物、铜、镍、铅、镉、铬(六价)、砷、汞、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6、,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苯胺、氯甲烷、丙酮,共 50 项。声环境声环境:等效连续 A 声级。1.3.2 影响评价因子 1)施工期)施工期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施工废水、建碴、施工扬尘及施工噪声。2)营运期)营运期 地表水环境:CODCr、NH3-N、氯化物,共 3 项;地下水环境:CO27、DMn、TDS、氯甲烷,共 3 项;空气环境:PM10、PM2.5、VOCs、氯甲烷、丙酮、HCl、H2S、NH3,共 8 项;1-8土壤:丙酮,共 1 项;工业固废: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水站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固废;声环境:厂界噪声、敏感点环境噪声;生态环境:植被、水土流失等;环境风险:环氧乙烷、HCl、CO、氯甲烷等。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 1.4.1.1 水环境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长桥石堰执行 GB3838-2002 表 1 中 IV 类水域标准,长江河段执行 GB3838-2002 表 1 中 II 类水域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1.4.1-1。28、表 1.4.1-1 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GB3838-2002)项 目 II 类水域标准 IV 类水域标准 pH 69 CODCr 15 30 BOD5 3 6 石油类 0.05 0.05 氨氮 0.5 1.5 总氮 0.5 1.5 总磷 0.1 0.3 挥发酚 0.002 0.01 氯化物 250 硝酸盐(以 N 计)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0.3 注:上述标准中,pH无量纲,其余因子单位为mg/L。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 类标准。评价因子标准限值见表 1.4.1-2。表 1.4.1-2 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GB/T 1429、848-2017)指 标 水质评价标准 标准类别 pH 6.58.5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3-2017 中 类水质标准限值 氨氮(以 N 计)0.5 硫酸盐 250 1-9指 标 水质评价标准 标准类别 氯化物 250 氟化物 1.0 硝酸盐(以 N 计)20.0 亚硝酸盐(以 N 计)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2 氰化物 0.05 汞 1 砷 10 铬(六价)0.05 总硬度(以 CaCO3计)450 铅 0.01 镉 0.005 铁 0.3 锰 0.1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耗氧量(CODMn 法,以 O2 计)3.0 总大肠菌群 30 菌落总数 100 钠 2030、0 注:上述标准中,pH无量纲,其余因子单位为mg/L。1.4.1.2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TVOC、丙酮、HCl、H2S、NH3等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氯甲烷参照美国 EPA 工业环境实验室推荐方法计算取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1.4.1-3。表 1.4.1-3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单位:mg/m3 项 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选用标准 SO2 年均值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1 小31、时平均 0.50 NO2 年均值 0.04 日平均 0.08 1 小时平均 0.20 PM10 1 小时平均 0.07 日平均 0.15 PM2.5 1 小时平均 0.035 日平均 0.075 CO 24 小时平均 4 1 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0.16 1 小时平均 0.2 TVOC 8 小时均值 0.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丙酮 一次值 0.8 HCl 1 小时平均 0.05 NH3 1 小时平均 0.2 H2S 1 小时平均 0.01 氯甲烷 1 小时平均 0.51 参照美国 EPA 工业环境实验室推荐方法 1-10 32、项 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选用标准 日平均 0.163 1.4.1.3 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 按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方法,本项目所在地为第二类工业用地,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的第二类用地标准,厂区周边农田环境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的标准,见表 1.4.1-4、表 1.4.1-5。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目土壤污染物不涉及xx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表 1 污染物,故本项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33、量执行GB36600-2018 中相关标准、农用地执行 GB15618-2018 中相关标准。表 1.4.1-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单位:mg/kg 污染物 筛选值 管制值 氰化物 135 270 铅 800 2500 镉 65 172 汞 38 82 砷 60 140 铜 18000 36000 镍 900 2000 铬(六价)5.7 78 四氯化碳 2.8 36 氯仿 0.9 10 氯甲烷 37 120 1,1-二氯乙烷 9 100 1,2-二氯乙烷 5 21 1,1-二氯乙烯 66 100 顺-1,2-二氯乙烯 596 2000 反-1,2-二氯乙烯 54 34、163 二氯甲烷 616 2000 1,2-二氯丙烷 5 47 1,1,1,2-四氯乙烷 10 100 1,1,2,2-四氯乙烷 10 50 四氯乙烯 53 183 1,1,1-三氯乙烷 840 840 1,1,2-三氯乙烷 2.8 15 三氯乙烯 2.8 20 1,2,3-三氯丙烷 0.5 5 氯乙烯 0.43 4.3 苯 4 40 氯苯 270 1000 1,2-二氯苯 560 560 1,4-二氯苯 20 200 乙苯 28 280 苯乙烯 1290 1290 1-11污染物 筛选值 管制值 甲苯 1200 1200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570 邻-二甲苯 640 640 硝35、基苯 76 760 2-氯酚 2256 4500 苯并a蒽 15 151 苯并a芘 1.5 15 苯并b荧蒽 15 151 苯并k荧蒽 151 1500 1293 12900 二苯并a,h蒽 1.5 15 茚并1,2,3-cd 芘 15 151 萘 70 700 表 1.4.1-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单位:mg/kg 污染物项目 风险筛选值 pH5.5 5.5pH6.5 6.5pH7.5 pH7.5 铅 水田 80 100 140 240 其他 70 90 120 170 镉 水田 0.3 0.4 0.6 0.8 其他 0.3 0.3 0.3 0.6 汞 水田 0.536、 0.5 0.6 1.0 其他 1.3 1.8 2.4 3.4 砷 水田 30 30 25 20 其他 40 40 30 25 铬 水田 250 250 300 350 其他 150 150 200 250 铜 果园 150 150 200 200 其他 50 50 100 100 锌 200 200 250 300 镍 60 70 100 190 苯并a芘 0.55 1.4.1.4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见表 1.7.1-5;营运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37、准,具体指标见表 1.4.1-6。表 1.4.1-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dB)等效声级 LAeq(dB)昼间 夜间 70 55 1-12 表 1.4.1-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类别 等效声级 LAeq(dB)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1.4.2 排放标准 1.4.2.1 水污染物水污染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厂废水站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38、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排入长桥石堰,最终汇入长江。项目废水排放标准见表 1.4.2-1。项目污水处理站出水标准见表 1.4.2-1。表 1.4.2-1 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无量纲)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1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 化学需氧量(CODCr)500 mg/L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50 mg/L 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商控制要求 4 SS 380 mg/L 5 氨氮 35 mg/L 6 总氮(以 N 计)50 mg/L 7 总磷(以 P 计)6 mg/L 8 氯化物 7039、0 mg/L 说明:项目出厂废水氯化物浓度按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商控制要求执行,也满足xx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中表 3 的 W 级控制限值(1000mg/L)要求。表 1.4.2-2 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序号 项目指标 进水水质(mg/L)序号 项目指标 进水水质(mg/L)1 pH(无量纲)69 6 总氮 50 2 化学需氧量 500 7 总磷 6 3 BOD5 150 8 水温()1535 4 SS 380 9 石油类 20 5 氨氮 35 10 动植物油 50 表 1.4.2-3 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指标 序号 项目指标 出水水质(mg/L)序号 40、项目指标 出水水质(mg/L)1 pH 6-9 5 BOD5 10 2 SS 10 6 总磷 0.5 3 化学需氧量 40 7 总氮 15 4 氨氮 3(5)8 粪大肠菌群数 103(个/L)注:1、根据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3 小节规定,本标准表 1 中未列入的污染物,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1-13 一级 A 标准执行。因此 SS 执行 GB 18918 一级 A 标中的排放限值。2、氨氮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1.4.2.2 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 项目41、废气主要包括棉浆柏粉碎废气、有机废气(来自反应工段、洗涤工段、溶剂回收、储罐区等)、产品烘干和粉碎废气、废水处理系统臭气等。其中棉浆柏粉碎、棉粉仓废气、产品烘干粉碎废气主要含粉尘;有机废气主要含叔丁醇、异丙醇、丙酮、氯甲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以 VOCs 计。项目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其中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执行xx省固定污染物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排放限值,厂区内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4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恶臭物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指标见下二表。表 1.4.2-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标准限值 备 注 1 非甲烷 总烃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120 GB16297-1996 二级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10/17/53(15/20/30m 排气筒)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5.0 2 HCl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150 最高允许43、排放速率 kg/h 0.3/0.51/1.7/3.0(15/20/30/40m 排气筒)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0.25 3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12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3.5/5.9/23(15/20/30m 排气筒)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1.0 4 NH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4.9(15m 排气筒)8.7(20m 排气筒)GB14554-93 二级标准 厂界标准 mg/m3 1.5 5 H2S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0.33(15m 排气筒)0.58(20m 排气筒)厂界标准 mg/m3 0.06 6 丙酮 最高允许排44、放浓度 mg/m3 40 DB51/2377-2017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1.4/2.7/8.2/14(15/20/30/40m 排气筒)1-14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标准限值 备 注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0.8 7 氯甲烷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0.7/1.4/4.1/7.1(15/20/30/40m 排气筒)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0.4 8 VOCs 表 3 其它行业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6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3.4/6.8/20/36(15/20/30/40m 排气筒)去除率%80 45、表 5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2.0 9 SO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50 GB13271-2014 表 3特别排放限值 10 NOx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150 11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表 1.4.2-2.2 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 执行区域执行区域 污染物污染物 监控浓度限值监控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执行标准 厂界 颗粒物 5.0(监测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HCl 0.2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非甲烷总烃 5.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VOCs 2.0 xx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46、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臭气浓度(无量纲)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硫化氢 0.03 氨 1.0 车间外 1m NMHC 监测点任意 1 小时平均浓度值 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监测点任意 1 次浓度值 20 1.4.2.3 噪噪 声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域标准。具体指标见表 1.4.2-3。表 1.4.2-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标准类别 等效声级 LAeq(dB)3 类 昼间 65 夜间 55 1.4.2.4 固体废47、物固体废物 1-15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标准;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5 评价等级 1.5.1 地表水环境 项目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废水共计约 905m3/d,项目厂废水站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协商进水要求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排入长桥石堰,最终汇入长江。本项目废水排放属于间48、接排放,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导则,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表 1.5.1-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注 1:水污染物当量数等于该污染物的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附录 A),计算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当量数,应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统计第一类污染物当量数总和,然后与其他类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49、数从大到小排序,取最大当量数作为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注 2:废水排放量按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种类统计,没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通过工程合理确定,应该计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可不统计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一级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注 3:厂区存在堆积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等一级垃圾堆放场)、降尘污染的,应将初期雨污水纳入废水排放量,相应的主要污染物纳入水污染当量计算。注 4: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其评价等级为一级;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的污染物为收纳水体超标银子,评价登记不低于二级。注 5:直接排放收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重点保50、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保护目标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注 6:建设项目流向河流、湖库排放温排水引起收纳水体水温变化超过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且评价范围有水温敏感目标时,评价等级为一级。注 7:建设项目利用海水作为调节温度介质,排水量500 万 m/d,评价等级为一级;排水量500 万 m/d,评价等级为二级。注 8: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起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A。注 9:依托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参照间接排放,定位三级 B。注 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单作为回水利用,不排51、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 B 评价。1-16 1.5.2 地下水环境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判定主要根据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项目类别进行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 A,项目属于化工行业,属 I 类项目。同时,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 1.5.2-1。表 1.5.2-1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分级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本工程本工程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52、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根据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也无国家和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表 1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53、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的居民已接通自来水,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判定的依据如下。表 1.5.2-2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环境敏感程度 I 类项目类项目 II 类项目类项目 III 类项目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二 三 三 综上,项目属于 I 类项目54、,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二级二级。1-17 1.5.3 环境空气 本项目大气有组织污染源主要分为粉尘废气及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VOCs、丙酮、氯甲烷、HCl 等;无组织源包括厂区生产装置区、罐区、厂废水收集池等。大气影响预测因子包括粉尘、VOCs、丙酮、氯甲烷、HCl。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的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和方法,按如下模式计算出等标排放量。Pi=Ci/Co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55、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判定如下表:表 1.5.3-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二级 1%Pmax10%三级 Pmax1%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型 AERSCREEN 模型分别计算各污染源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并取计算最大值作为评价等级判定依据。估算模型计算参数计算结果详见表 1.5.3-21.5.3-3。表 1.5.3-2 估算模型计算参数表 参数 类别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56、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最高环境温度/43.4 最低环境温度/-2.2 区域湿度条件 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项目各点源、面源的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如下表所示。1-18 表 1.5.3-3 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计算汇总 污染源名称 SO2|D10(m)NO2|D10(m)PM10|D10(m)PM2.5|D10(m)VOC|D10(m)丙酮|D10(m)氯甲烷|D10(m)NH3|D10(m)H2S|D10(m)HCl|D10(m)粉碎棉粉料仓尾气 0.00|0 0.00|0 57、12.80|425 12.80|42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粉碎棉粉料仓尾气 0.00|0 0.00|0 63.57|1325 63.57|132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醚化棉粉料仓尾气 0.00|0 0.00|0 13.36|425 13.36|42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醚化棉粉料仓尾气 0.00|0 0.00|0 13.36|425 13.36|425 0.00|0 0.00|0 0.00|0 0.58、00|0 0.00|0 0.00|0 烘干助剂尾气 0.00|0 0.00|0 1.22|0 1.22|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除尘尾气 0.00|0 0.00|0 6.68|0 6.68|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除尘尾气 0.00|0 0.00|0 57.87|2650 57.87|265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除尘尾气 0.00|0 0.00|0 36.74|1650 36.74|1650 0.00|59、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吸附尾气 0.00|0 0.00|0 0.00|0 0.00|0 8.35|0 7.51|0 0.00|0 0.00|0 0.00|0 0.00|0 粉碎棉粉料仓尾气 0.00|0 0.00|0 19.63|1875 19.63|187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醚化棉粉料仓尾气 0.00|0 0.00|0 9.35|0 9.35|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吸附尾气 0.00|0 0.00|0 0.060、0|0 0.00|0 0.50|0 0.00|0 0.44|0 0.00|0 0.00|0 0.00|0 烘干粉碎尾气 0.00|0 0.00|0 2.40|0 1.72|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烘干粉碎尾气 0.00|0 0.00|0 2.40|0 1.72|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混同废气 0.00|0 0.00|0 2.92|0 2.92|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包装废气 0.00|0 0.00|061、 4.32|0 4.32|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粉碎尾气 0.00|0 0.00|0 12.80|425 12.80|42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棉粉料仓尾气 0.00|0 0.00|0 4.19|0 4.19|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吸附尾气 0.00|0 0.00|0 0.00|0 0.00|0 0.67|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烘干粉碎尾气 0.062、0|0 0.00|0 1.82|0 1.82|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混同尾气 0.00|0 0.00|0 16.14|425 16.14|42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包装尾气 0.00|0 0.00|0 13.36|425 13.36|42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废水处理臭气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6.29|0 19.46|3763、5 0.00|0 锅炉排气 3.43|0 27.47|475 4.07|0 4.07|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实验废气 0.00|0 0.00|0 0.00|0 0.00|0 0.02|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原料仓库及棉浆粉碎厂房 0.00|0 0.00|0 2.20|0 2.2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HEC 工房 0.00|0 0.00|0 0.63|0 0.63|0 16.57|175 17.75|200 064、.00|0 0.00|0 0.00|0 0.00|0 1-19 污染源名称 SO2|D10(m)NO2|D10(m)PM10|D10(m)PM2.5|D10(m)VOC|D10(m)丙酮|D10(m)氯甲烷|D10(m)NH3|D10(m)H2S|D10(m)HCl|D10(m)气相 MC 工房 0.00|0 0.00|0 2.39|0 2.39|0 3.41|0 0.00|0 3.38|0 0.00|0 0.00|0 0.86|0 液相 MC 工房 0.00|0 0.00|0 3.15|0 3.15|0 4.61|0 0.00|0 1.73|0 0.00|0 0.00|0 0.57|0 HE65、C 粉碎及包装工房 0.00|0 0.00|0 1.63|0 1.63|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污水处理厂废气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21.32|750 16.88|500 0.00|0 罐区无组织 0.00|0 0.00|0 0.00|0 0.00|0 8.28|0 6.21|0 0.00|0 0.00|0 0.00|0 44.73|1350 3.43 27.47 63.57 63.57 16.57 17.75 3.38 6.29 19.46 44.7366、 1-20 表 1.5.3-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二级 1%Pmax10%三级 Pmax1%项目外排废气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 Pimax=63.57%10%,故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本项目的 D10%为 2650m,因此本项目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址边界为起点,各向外推 2.7km形成的矩形区域。1.5.4 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属 GB3096-2008 中 3 类区域;项目建成前、后噪声级变化不大(3d(B)),受影响人数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67、三级。1.5.5 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内,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经分析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且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22),本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进行生态影响简单分析。1.5.6 土壤环境 根据行业特征、工业特点或规模大小等将建设项目类别分为 I 类、II 类、III 类、IV 类,分类详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 A(下称:附录 A)。其中 I 类、II 类及 III 类建设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导则要求,IV 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身为敏感目标的建设项目68、,可根据需要仅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项目类别 依据附录 A,本项目归类为“制造业 石油、化工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属类项目。详见下表。1-21 表 1.5.6-1 附录 A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类(本项目分类)类(本项目分类)II 类类 III 类类 IV类类 制造业 石油、化工 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 半导体材料、日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肥料制造 其他 项目占地规模 项目69、工程占地约 16.9hm2,占地规模属于中型(550hm2)。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定依据见下表:表 1.5.6-2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判别依据 本项目本项目 敏感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本项目周围存在耕地和居民区,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较敏感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不敏感 其他情况 本项目周围现状存在耕地和散居住户,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敏70、感程度为“敏感”。评价等级 根据上述识别结果,本项目为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归类为“制造业 石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属类项目,占地规模属中型,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综合判定评价等级为“一级”。表 1.5.6-3 项目评价工作等级表 类(本项目分级)类(本项目分级)类 类 大 中 小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1-22 1.5.7 环境风险评71、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规定,项目各物料及物料合计贮存总和(Q=qi/Qi=158.03),属于Q100 等级。项目行业为 M1,Q100,故 P 的等级为 P1。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 E2;地表水敏感程度为 E1;地下水敏感程度为 E2。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及根据导则要求的环境潜势划分情况情况见下表。具体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过程见“6.1.1”。表 1.5.6-4 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及环境潜势划分情况 环境要素环境要素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72、级 敏感度分级 E2 E1 E2 E1 危险物质与工艺系统危险性 P1 P1 P1 P1 环境潜势 IV IV+IV IV+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相对高值。综上,根据导则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综上,根据导则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1.6 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6.1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1.6.2 评价范围 1)施工期 拟建厂址及其边界外 200 米以内的区域。2)营运期(见表 1.6.2-1)表 1.6.2-1 营运期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环境要素 评评 价价 范范 围围 地表水环境 长73、桥石堰、长江,项目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 500m 至下游汇入长江口;长桥石堰汇入长江口的长江上游 500m 至下游 15km 的范围。地下水环境 以长桥石堰、长江及分水岭为界圈定的评价调查范围,划定共计约 4.38km2的评价调查范围 环境空气 以厂区为中心、四周各外推 2.7km 形成的矩形范围。声 环 境 项目厂界外 200m 范围 1-23 环境要素环境要素 评评 价价 范范 围围 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 土壤环境 厂界外扩 1000m,调查评价面积为 4.28km2 环境风险 项目边界外推 5km 的范围 1.7 项目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74、,处于已认定的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范围内。项目占地约 247.95 亩,为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1)与主要城、镇的位置关系)与主要城、镇的位置关系 本项目厂界西距西距xx市中心城区约 16km,西南距西南距黄舣镇场镇约9.8km,西北距西北距兆雅镇场镇约 8.1km,西北距西北距太伏镇场镇约 3.5km,东南距东南距神臂城镇场镇约 4.4km。2)区域分布的主要地表水体)区域分布的主要地表水体 本项目场地标高约 325342m,远高于长江泸县江段 50 年一遇洪水位线(标高 240m)。本项目厂界南距长江干流岸线最近距离约 1.3km,西北侧距长桥石堰约 1.1km,同时长桥石堰未列入第75、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名录(xx省)。长桥石堰为园区污水处理厂直接纳污水体,其与长江汇入口所在长江段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汇入口下游最近的饮用水源取水口为约 13.8km的大桥镇和佛荫镇取水口,之后为下游约 23km 的白沙镇取水口、约 26.3km的江北水厂取水口、约 37.5km的xx县取水口。3)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周边主要场镇分布如上文所述。根据调查,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内的主要村落分布如下:厂界西北距西北距新石村约1.5km、玉溪村约 3.8km,西距西距罗湾村约 5.6km,西南距西南距观音寺76、村 3.6km、郭村 2.7km、永利村 1.0km,南距南距渔湾村约 400m、鱼村 150m,东南距东南距梁村 3.0km,东距东距胡村约 1.2km,东北侧东北侧五里村约 1.7km、林桥村约4.6km、木村约 3.7km。此外,与项目同属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的现状企业包 1-24 括:xx众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一、二期已建,三期“炔醇项目”和“盐酸金刚烷胺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xx开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已建)、xx宝利沥青有限公司(已建)、xx奇格曼药业有限公司(已建)、山东烟台翔宇物资有限公司(已建)、xx荣鑫商贸有限公司(已建)、xx安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在建)等,项目与77、上述企业的位置关系见表 1.11.2-2。项目地理位置和区位关系见附图 1,周围外环境关系见附图 2。1.8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目标 1.8.1 控制污染目标 1)不因项目建设导致项目拟选址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下降;对项目导致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能妥善解决。2)确保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并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3)杜绝项目生产事故性排放,保护周围水、空气及土壤环境。1.8.2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选址与外环境关系具体见表 1.8.2-1 及附图 2。1)施工期 项目周边现状主要为农村地貌,项目施工对周边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不大。2)营运期(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评价78、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 按照环评导则,确定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5.4km5.4km的矩形范围。(2)地表水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地表水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 保护长江评价河段水质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项目废水直接纳污水体为长桥石堰,最终受纳水体为长江。长桥石堰与长江汇入口下游最近的饮用水源取水口为约 13.8km的大桥和佛荫镇取水口,之后为下游约 23km 的白沙镇取水口、约 26.3km 的江北水厂取水口、约 37.5km的xx县取水口,下游约 7km处为长江特 1-25 有、经济鱼类产卵场。(3)地下水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地下水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 以长桥石79、堰、长江及分水岭为界圈定的评价调查范围,划定共计约4.38km2的评价调查范围。保护项目区域内地下水水质,无特定保护目标。(4)噪声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噪声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 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周围 200m范围内,无特定保护目标。(5)土壤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土壤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 土壤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扩 1000m。(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确定大气风险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边界外 5 公里范围内;地面水、地下水风险评价范围与项目地表水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相同。(7)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80、总)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 1.8.2-1。表 1.8.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社会关注点 环境 因素 保护目标 方位 与本项目边界距离 经纬度/(E/N)户数、人数 保护级别 地表水 长江 S 1300m/该段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长桥河与长江汇入口下游大桥和佛荫镇(13.8km)、白沙镇(23km)、江北水厂(26.3km)、xx县(37km)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及保护区 满足GB3838-2002中 II 类水域标准 长桥石堰 NW 约 1100m/-满足GB3838-2002中 IV 类水域标准 地下水 项目区域内81、潜水含水层水质/满足GB/T14848-2017 中类标准 大气 xx市中心城区 W 约 16km 105.454073775;28.929175486 约 161 万人 满足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黄舣镇 场镇 SW 约 9.8km 105.567885268;28.890551676,约 0.5 万人 1-26 环境 因素 保护目标 方位 与本项目边界距离 经纬度/(E/N)户数、人数 保护级别 兆雅镇 场镇 NW 约 8.1km 105.578184951;28.987197031 约 0.5 万人 太伏镇 场镇 NW 约 3.5km 105.638008941;28.979782、29761 约 0.4 万人 神臂城镇场镇 SE 约 4.4km 105.662814010;28.909734835 约 0.3 万人 新石村 NW 约 1.5km 105.632172454,28.946727861 约 350 人 五里村 NE 约 1.7km 105.663886893,28.953551401 约 180 人 玉溪村 NW 约 3.8km 105.622859824,28.968142618 约 200 人 罗湾村 W 约 5.6km 105.584579337,28.945654978 约 100 人 郭村 SW 约 2.7km 105.626378883,28.983、19734110 约 50 人 永利村 SW 约 1.0km 105.632000793,28.936256517 约 250 人 渔湾村 S 约 400m 105.645089973,28.931707491 约 150 人 鱼村 S 约 150m 105.649681914,28.933681597 约 100 人 梁村 E 约 3.0km 105.678864349,28.921321978 约 100 人 保护目标中的场镇、村落等包括其居民、学校、医疗机构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噪声 项目周围200m 声环境质量/现状散居住户 满足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 土壤 环境 厂界范84、围内及厂界外延 1000m 满足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 生态 环境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S 长桥河汇入长江口距离泥浩:鲤、鲶鱼产卵场约7km 水生生态、鱼类“三场”等。符合保护区相关保护要求 环境 风险 大气环境:本项目边界外推 5km 范围。地表水:同地表水评价河段。地下水:同地下水评价范围。项目周边园区内现状企业分布情况见下表。1-27 表 1.8.2-2 园区内项目周围企业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生产经营 方位 距项目边界距离 备注 1 xx宝利沥青有限公司 沥青 W 约 1.8km 已建 2 xx泰邦科技有限公司 5000吨/年 2,5二甲基85、-2,5-己二醇生产线建设项目 W 约 1.9km 已建 3 众邦新材料公司一期项目 盐酸金刚烷胺及金刚烷衍生物生产线 W 约 1.6km 已建 4 众邦新材料公司二期项目 金刚烷衍生物生产线 W 约 1.7km 已建 5 xx开丽环保材料有限 公司 年产 2000 吨柴油机尾气脱硝催化剂生产线一期项目 W 约 1.8km 已建 6 xx奇格曼药业有限公司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原料药项目 NW 约 1.8km 已建 7 xx安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油基岩屑综合利用 W 约 1.0km 在建 8 众邦新材料公司三期炔醇 项目 5000吨/年炔醇系列生产线 W 约 1.1km 正开展前期工作 86、9 众邦新材料公司三期盐酸 金刚烷胺项目 盐酸金刚烷胺系列和中试生产线 W 约 1.1km 正开展前期工作 1.9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性 1.9.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产品为羟乙基纤维素醚、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为精细化工产品(也属于新材料范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项目列入其鼓励类“第十一项 石化化工 16 生物高分子材料、填料、试剂、芯片、干扰素、传感器、纤维素生化产品开发与生产”。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11-510521-04-01-860443FGQB-0383 号文同意项目备案(附件 1)。综上,项目符合87、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综上,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1.9.2 项目与当地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内,新增用地建设,用地性质属规划三类工业用地。根据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兼顾发展医药、页岩气清洁资源利用产业。”禁止入园行业名录:“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1-28 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含铅、汞、镉、铬、砷废水排放的项目。化工88、新材料类产业:禁止新建石油炼制;煤化工(除xx市域退城(岸)入园企业项目外);工业颜料制造(二氧化钛颜料、钛白粉颜料制造除外);染料制造;铬盐制造;氢氰酸及氰化物生产;黄磷制造;硫磺制造(天然气、页岩气脱硫副产硫磺除外);稀土化合物生产;金属过氧化物生产;重氮、偶氮和氧化偶氮化合物生产;烧碱(废盐综合利用、xx市域退城(岸)入园企业项目除外);纯碱生产;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亚氨基二乙腈、羟基乙腈生产;向园区外出售剧毒化学品的生产项目。页岩气清洁资源利用产业:禁止新建不符合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划的项目。其他:禁止新建黑色和有色冶炼(湿法冶89、炼除外)、专业电镀、制革、印染、制浆、造纸、屠宰、酿造、饮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本项目新建羟乙基纤维素装置 10000 吨/年、气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 20000 吨/年、液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 5000 吨/年,最终形成3.5 万吨/年纤维素醚产品生产规模。项目纤维素醚产品为精细化工产品,也属于化工新材料范畴,为园区规划主导产业之一,项目占地属于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项目与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见报告书“4.3”。因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1.9.3 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90、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提出:“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 1-29 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为新建化工项目,位于认定的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范围以内,厂界南侧距长江干流最近距离约 1.3km,西侧距长桥石堰最近距离约 1.1km。同时根据xx省水利厅 关于xx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园区申报化工园区认定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22244 号):“xx泸县经开区神仙91、桥产业园化工园区周边 10km内长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有:长江、龙溪河、女儿溪、龙河沟河、挖段井河、大桥河、鹤鸣沟、喻家河(又名五通沟),其中长江(干流)距拟认定申报化工园区最小距离为 0.95 公里,其余河流与拟认定申报化工园区最小距离均大于 1公里。”综上,本项目选址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以内。经分析本项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相关管控要求。经分析本项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相关管控要求。1.9.4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以环规财201788 号文正式印发,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92、1.9.4-1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内内 容容 建设项目符合情况建设项目符合情况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分区保护重点 上游区包括重庆、xx、贵州、云南等省市,区域水土流失、荒漠化严重,矿产资源开发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大城市及周边污染形势严峻。应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高原湖泊湿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禁止煤炭、有色金属、磷矿等资源的无序开发,加大湖库、湿地等敏感区的保护力度,加强云贵川喀斯特地区、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流域、沱江流域、乌江中上游、三峡库区等区域水土流失治理与93、生态恢复,推进成渝城市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南方节水减排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9以上。强化工业节水,以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城市为重点,实施高耗水行94、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完善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省级用水定额。强化城镇节水,以宾馆、饭店、医院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符合。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节水措施,废水经处理后达标外排。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 (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 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以成都、乐山、眉山、绵阳、德阳等为重点,实施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总磷超标控制单元新建涉磷项目倍量削减替代。关95、闭生产能力小于50万吨/年的小磷矿,开展磷石膏、磷渣仓储标准化管理,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提升成都、xx、资阳、绵阳、自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磷削减能力。加强阿坝州理县、凉山州美姑县等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符合。本项目工艺废水不含磷,经预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外排,对地表水影响小。1-30 内内 容容 建设项目符合情况建设项目符合情况 治理成都、眉山、德阳、自贡等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96、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 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气燃料替代及脱硝改造。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符合,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成熟工艺处理,可97、实现达标排放。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奠定基础。开展干流、主要支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试点。2017年,在重庆等地开展风险评估综合试点示范。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98、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符合。项目厂界距离长江干流最近约 1300m。项目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可依托园区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确保项目风险可控。经分析,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经分析,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1.9.5 项目与 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 以发改环资2016370 号文正式印发,项目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99、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9.5-1 项目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 符合性分析 内容内容 建设项目符合情况建设项目符合情况 三、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三、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六)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差别化的区域产业政策。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坚持“以水定发展”,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符合。项目位于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项目厂界距离长江干100、流最近处约1.3km,距长桥石堰约1.1km。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km范围以内。(七)加快沿江产业结构调整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服务业,有序开发沿江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制定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在三峡库区等重点水功能区,加快淘汰潜在环境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符合。项目位于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同时项目采取严格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1-31 五、抓好重点101、区域污染防治五、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十六)实施重点支流综合治理 加快汉江干流城市河段水污染治理,加强上游湿地和中下游水生资源保护。加大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涉重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显著减少,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嘉陵江干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沿江排污口布局和整治。强化岷江上游生态流量管理,保障生态需水,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切实加强沱江流域重污染企业整治,完善水污染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符合。项目采取严格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经分析,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分析,项目符合关于加102、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1.9.6 项目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符合性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xx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明确:“第十八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说明:合103、规园区指列入 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高污染”产品名录执行。)泸县经济开发区已纳入 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属于省级经开区。本项目产品未列入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化工园区属于xx省已认定化工园区,本项目用地红线位于其认定化工园区范围以内。项目选址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以外,已取得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经分析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xx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104、)相关要求。1-32 1.9.7 项目建设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符合性 项目所在园区位于长江左岸,其最终纳污的长江江段属“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运,处理规模为 2500m3/d,出水执行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 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尾水排入长桥石堰,最终汇入长江。公司预处理达标外排废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长桥石堰、再汇入长江,长江汇入口距离下游最近的泥浩、鲤、鲶鱼产卵场河道距离约 7km,根据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预测结论:园区污水处理105、厂排水不会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生生态环境及鱼类“三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项目选址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长江经济带保护要求,满足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保护要求。1.9.8 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为更好的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原环境保护部于 2016 年 10 月 27日印发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该通知明确环境影响106、评价需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本项目与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9.8-1。1-33 表 1.9.8-1 本项目与环评201615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 是否符合 1 生态 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化工园区,经核实107、,不在xx市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 2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评价结合xx市环境质量目标,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PM2.5超过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经预测分析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 3 资源利用上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108、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分析,区域的原料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符合 4 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经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区域禁止准入产109、业,不在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化工园区制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 综上,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通知要求。1.9.9 与国家及地方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110、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 1-34 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等化工行业VOCs治理力度。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农药行业要加快替代轻芳烃等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类制剂;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参照石化行业 VOCs 治理111、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整治。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xx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中提出:“消减有机化工、石油炼制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及“各市(州)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112、防治“十二五”规划xx省实施方案中“四、重点任务”中第四款“(四)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第 3 条“3、开展重点行业治理,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中“(4)积极推进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要求:提升有机化工(含有机化学原料、合成材料、日用化工、涂料、油墨、胶黏剂、染料、化学溶剂、试剂生产等)、医药化工、塑料制品企业装备水平,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对于实际蒸汽压大于2.8千帕、容积大于100立方米的有机液体储罐,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浮顶罐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113、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不低于90%。逐步开展排放有毒、恶臭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有机化工企业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1-35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建设项114、目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涉及VOCs 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2 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地区实行等量替代 新、改、扩建涉及VOCs 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VOCs 治理。加强VOCs 的收集和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的排放。推进石化、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 综合115、治理。进一步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xx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川环办发201844号):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的,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城市实行1倍削减量替代,攀枝花市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强全过程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116、设备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依法依规设置排放口,建立台账,记录VOCs产生、收集、处理、排放等情况 1-36 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 综合治理。加大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医药化工、涂料油墨颜料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等化工行业VOCs整治力度,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兼顾解决恶臭、有毒有害等民生环境问题。到2020年,化工行业VOCs 排放量比2015 年减少30%以上。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117、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 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118、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119、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 1-37 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120、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四)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121、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五、深化大气污染协同控制122、五、深化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严格控制 VOCs排放总量,新建 VOCs项目应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强化VOCs源头削减,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 1-38 洗剂等建设项目。强化 VOCs综合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纺织印染、制鞋、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提升废气收集率、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科学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推进设施设备提标升级改造。123、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含 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管控力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强化企业 VOCs 排放达标监管,实施季节性调控。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项目经与xx市“三线一单”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施工期严格“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控制扬尘,运营期采用布袋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含尘废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为减少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在储存过程中的物料损失,各类产品包装均在密闭包装间内进行,减少了包装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项目工艺过程124、均在密闭设备中实施,各产品生产线的产生的含 VOCs 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严格控制含 VOCs 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收集和治理,尽可能减少 VOCs 排放量。因此,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项目工艺、储存设备及环保设施符合上述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文件中对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要求。1.9.10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中明确:“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125、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 1-39 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126、状评价。”“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废水收集后送厂区废水站进行处理,废水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后排入长桥石堰,最终汇入长江,并设置在线和应急监测设施。项目外排废水对最终纳污水体长江及水体敏感目标影响较小,127、不会改变长江水体功能。因此,本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1.9.11 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中“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中“(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三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中“(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128、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中“(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1-40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中“(十八)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129、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中“(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 本项目各类废水均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企业设置专门的固废库房、危废暂存间,各类固废分类暂存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包装和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并设置监控井,同时落实130、风险防范措施。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因此本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符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有关要求。1.9.12 项目与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性分析 2021 年 12 月 2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发布 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 号)。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第二十章 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的整改或关闭以及园区内企业的监管及处置工作.”。2021131、 年 5 月 11 日,xx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经信化工 202180 号)。xx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应进入认定化工园 1-41 区,禁止在认定化工园区外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新建化工项目,根据xx省经信厅等 6 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布xx省第二批化工园区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2126 号),本项目所处的xx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园区(即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属于认定的化工园区,本项目用地红线位于已认定化工园区范围以内。项目与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认定范围的位置132、关系见下图。图 1.9.12-1 项目与泸县经开区神仙桥化工园区位置关系图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xx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1.9.13 项目与xx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根据xx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xx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对本项目与xx市“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了查询。1.9.13.1 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于xx市泸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化工园区范围化工园区范围 1-42 元名称:泸县神仙桥产业园,管控单元编号:ZH510521133、20004)。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图 1.9.13-1 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 1.9.13.2 项目涉及的管控单元单元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涉及的管控单元单元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政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导出的 xx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报告,项目涉及 6 个管控单元,见表 1.9.12-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 1.9.13-2。1-43 表 1.9.13-1 本项目涉及的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所属市(州)所属区县 准入清单类型 管控类型 ZH51052120004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xx物流园区)xx134、市 泸县 环境管控单元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YS5105212210002 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 xx市 泸县 水环境管控分区 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 YS5105212310003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xx物流园区)xx市 泸县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YS5105212530002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 xx市 泸县 自然资源管控分区 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 YS5105212550001 泸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 xx市 泸县 自然资源管控分区 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 YS5105212420006 泸县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1 xx市 泸县 土壤污染风险135、管控分区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表 1.9.13-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ZH51052120004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136、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xx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xx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设置,禁止违法占用河道。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含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废水排放的项目禁止新建专业137、电镀、制革、印染产业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园区工业用地与神仙桥社区之间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项目位于xx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属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本项目为新建化工项目,位于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内,厂界距离 长 江 干 流 岸 线 约1.3km,项目选址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1km范围以外;项目不属于含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 1-44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138、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严格船舶拆解管理,规范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 1 公里范围内,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重点区域内严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适时退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k139、m 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加强沿江突出问题整治。清理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全面清除不合规码头。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以 PM2.5底线目标为约束,xx市202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9822 吨年、氮氧化物 16579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9766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21083 吨年;203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8957 吨年、氮氧化物 15618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8881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19181吨年。(2)为保证 2025、2035 年区域140、地表水断面达标,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2025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 7762.6 吨年、氨氮 604.75 吨年、总磷 87.99 吨年;2035 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 7738.29 吨年、氨氮 604.83 吨年、总磷 90.92 吨年。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废水排放的项目;不属于电镀、制革、印染产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符合园区规划。1-45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严格按照xx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xx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141、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污入河整治。沱江流域: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地区142、实行等量替代。2022 年前制定出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督促企业在 2025 年前完成改造治理,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2025 年前,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砖瓦行业的大型企业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收集率 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143、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新、改扩建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白酒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新、改扩建能源化工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能源化工行业 1-46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水性胶粘剂替代比例达到 1144、00%,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比例达到50%以上,包装印刷企业低 VOCs 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现有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必须符合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限时整治或搬迁。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145、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xx市2030 年用水控制总量为 15.1 亿 m3。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符合国家、省级考核要求。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鼓励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电、石146、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地下水开采要求 1-47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xx市2030 年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0.74 亿 m3 以内。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和天然气利用占比,工业领域有序推进“煤改电”和有序推进“煤改气”。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满足国家、省考核要求。到 2025 年,xx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00 万吨以内,同时符合“双控”要求。禁燃区要求 严格按照xx市及各区县划定147、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执行。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ZH51052120004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xx省内河148、水运发展规划xx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设置,禁止违法占用河道。严格船舶拆解管理,规范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 1 公里范围内,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污染物排放管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污水处理厂适时提标,执行相应或更严格排放标准。其他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149、代 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重点行业 VOCs 治理要求:医药行业:鼓励企业使用低 VOCs 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溶媒。xx园废水经园区污水厂处理达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至 2025 年,SO2 336t/a、NOx 152t/a、PM2.5 540t/a、VOCs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均得到有效治理,满足相关要求 1-48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造纸、印染、150、制革等项目。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重点区域内严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适时退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km 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加强沿江突出问题整治。清理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全面清除不合规码头。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151、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以 PM2.5 底线目标为约束,xx市202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9822 吨年、氮氧化物 16579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9766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21083 吨年;203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8957 吨年、氮氧化物 15618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8881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19181 吨年。(2)为保证 2025、2035 年区域地表水断面达标,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2025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 7762.6 吨年、氨氮 604.75 吨年、总磷 87.99 吨年;2035 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152、量 7738.29 吨年、氨氮 604.83 吨年、总磷 90.92 吨年。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严格按照xx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xx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污入河整治。632t/a;至 2035 年,SO2 302t/a、NOx 105t/a、PM2.5 448t/a、VOCs 577t/a。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至 2025 年,COD109.5t/a、氨氮 8.21t/a、总磷 1.37t/a;至 2035 年,COD93.24t/a、氨氮 6.72t/a、总磷 2.38t/a 1-49153、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沱江流域: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地区实行等量替代。20154、22 年前制定出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督促企业在 2025 年前完成改造治理,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2025 年前,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砖瓦行业的大型企业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收集率 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55、100%。新、改扩建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白酒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新、改扩建能源化工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能源化工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水性胶粘剂替代比例达到 100%,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1-50 环境管156、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50%以上,包装印刷企业低 VOCs 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现有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必须符合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限时整治或搬迁。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157、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xx市2030 年用水控制总量为 15.1 亿 m3。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符合国家、省级考核要求。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鼓励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158、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地下水开采要求 xx市2030 年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0.74 亿 m3 以内。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和天然气利用占比,工业领域有序推进“煤改电”和有序推进“煤改气”。1-51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满足国家、省考核要求。到 2025 年,xx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00 万吨以内,同时符合“双控”要求。禁燃区要求 严格按照xx市及各区县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59、方案执行。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ZH51052120004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xx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xx宜160、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设置,禁止违法占用河道。严格船舶拆解管理,规范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 1 公里范围内,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重点区域内严161、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污染地块管控要求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齐全,环境风险可防可控。1-52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适时退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不准新162、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km 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加强沿江突出问题整治。清理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全面清除不合规码头。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以 PM2.5 底线目标为约束,xx市202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9822 吨年、氮氧化物 16579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9766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21083 吨年;203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8957 吨年、氮氧化物 15618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8881 吨年163、挥发性有机物 19181 吨年。(2)为保证 2025、2035 年区域地表水断面达标,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2025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 7762.6 吨年、氨氮 604.75 吨年、总磷 87.99 吨年;2035 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 7738.29 吨年、氨氮 604.83 吨年、总磷 90.92 吨年。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严格按照xx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xx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污入河整治。沱江流域: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164、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 1-53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地区实行等量替代。2022 年前制定出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督促企业在 20165、25 年前完成改造治理,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2025 年前,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砖瓦行业的大型企业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收集率 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新、改扩建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166、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白酒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新、改扩建能源化工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能源化工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水性胶粘剂替代比例达到 100%,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比例达到50%以上,包装印刷企业低 VOCs 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 6167、0%以上。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1-54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现有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必须符合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限时整治或搬迁。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资源开168、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xx市2030 年用水控制总量为 15.1 亿 m3。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符合国家、省级考核要求。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鼓励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169、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地下水开采要求 xx市2030 年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0.74 亿 m3 以内。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和天然气利用占比,工业领域有序推进“煤改电”和有序推进“煤改气”。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满足国家、省考核要求。到 2025 年,xx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00 万吨以内,同时符合“双控”要求。1-55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禁燃区要求 严格按照xx市及各区县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执行。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ZH510521200170、04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xx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xx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171、码头项目。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设置,禁止违法占用河道。严格船舶拆解管理,规范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 1 公里范围内,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重点区域内严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172、璃等产能。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适时退出。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鼓励工业企业(或园区)实施中水回用,提高工业企业(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其他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地下水开采要求 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同时,严控高耗能、禁止高污染行业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其他同xx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生产废水进行回用,提高了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1-56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173、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km 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加强沿江突出问题整治。清理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全面清除不合规码头。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以 PM2.5 底线目标为约束,xx市2025 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9822 吨年、氮氧化物 16579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9766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21083 吨年;2035 年大气污染物174、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 8957 吨年、氮氧化物 15618 吨年、一次细颗粒物 8881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19181 吨年。(2)为保证 2025、2035 年区域地表水断面达标,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2025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 7762.6 吨年、氨氮 604.75 吨年、总磷 87.99 吨年;2035 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 7738.29 吨年、氨氮 604.83 吨年、总磷 90.92 吨年。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严格按照xx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xx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175、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污入河整治。沱江流域: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1-57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 2 176、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地区实行等量替代。2022 年前制定出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督促企业在 2025 年前完成改造治理,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2025 年前,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砖瓦行业的大型企业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收集率 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利177、用处置率达 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 100%。新、改扩建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白酒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新、改扩建能源化工企业应参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xx省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xx市能源化工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水性胶粘剂替代比例达到 100%,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替代比例达到 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高178、固体分涂料替代比例达到50%以上,包装印刷企业低 VOCs 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1-58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现有涉及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必须符合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限时整治或搬迁。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179、。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xx市2030 年用水控制总量为 15.1 亿 m3。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符合国家、省级考核要求。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鼓励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180、产品耗水量。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地下水开采要求 xx市2030 年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 0.74 亿 m3 以内。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和天然气利用占比,工业领域有序推进“煤改电”和有序推进“煤改气”。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满足国家、省考核要求。到 2025 年,xx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00 万吨以内,同时符合“双控”要求。禁燃区要求 严格按照xx市及各区县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执行。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59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181、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YS5105212210002 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182、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1-60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210002 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 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工业废水污染控制183、措施要求 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监管,建立在线监管系统,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提高工业企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持证排污,达标排放;加强酿酒、煤矿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新增工业项目向合规园区集聚,加快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白酒行业,根据企业产业类型、发展方向等条件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高企业中水回用率。突出沿江企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提升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严格执行国家船舶及其设施、设备和修造的184、相关环境保护标准;依法报废超实用年限的船舶;规范船舶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强化项目废水通过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后最终达标排放。1-61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强化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处理处置 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 YS5105212210002 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185、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环境风险防控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强化沿江化工企业与园区的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细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措施,严控流域型环境风险。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将风险防范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实现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和主要环境风险类型的动态监控。引导分散企业向186、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项目为化工项目,厂界距离长江干流岸线约1.3km,项目选址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1km 范围以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齐全,环境风险可防可控。1-62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210002 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187、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63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31000泸县神仙桥产188、业园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64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3(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189、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1-65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310003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190、率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 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时,需附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削减量来源说明,并严格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 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扬尘污染控制要求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 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由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确认。1-66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191、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310003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1-67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192、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310003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泸县临港物流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68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193、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530002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针对土地资源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工业园区,提高现有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应实时进行修编规划,优化用地规模,集约用地/1-69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194、 符合性分析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70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YS5105212530002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195、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1-71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530002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196、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1-72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530002 泸县神仙桥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197、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针对土地资源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工业园区,提高现有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应实时进行修编规划,优化用地规模,集约用地。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73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198、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550001 泸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空间布局约束 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构建清洁能源体系/1-74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199、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55000泸县自然资源重点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1-75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1 管控区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200、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1-76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550001 泸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201、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77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550001 泸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202、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78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420006 泸县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1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03、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1-79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20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420006 泸县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1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1-80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205、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81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YS5105212420006 泸县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1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环境风险防206、控/1-82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5212420006 泸县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 1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暂无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暂无 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83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xx市普207、适性清单 管控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暂无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暂无 地下水开采要求 暂无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暂无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2-1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项目名称、性质、地点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3.5 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xxxx纤维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 建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xx省xx市、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规划三类工业用地内,拟建项目占地约 247.95 亩,地理坐标:E105.6485、N28.9401。2.2 建设规模、项目组成及208、工程投资 2.2.1 产品方案、规模及生产批次 装置规模:装置规模:新建羟乙基纤维素装置 10000 吨/年、气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 20000 吨/年、液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 5000 吨/年。配套建设液体罐区、产品仓库、原料仓库、废水站、消防设施、综合楼、中央控制室、机修工房、综合仓库、固废暂存库、循环水站、空压站、冷冻站、液氮储存及汽化站、变配电站等。产品方案:产品方案:包括 10000 吨/年羟乙基纤维素醚、20000 吨/年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5000 吨/年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产品,副产品包括氯化钠、二甲醚、硝酸钠。说明:羟乙基纤维素醚与羟乙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醚与甲基纤维素所指209、物质相同。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2.2.1-1 项目产品方案 单位:t/a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产品规模产品规模 去向去向 备注备注 1 羟乙基纤维素醚 10000 主产品,外售 简称:HEC 2 甲基纤维素醚 20000 主产品,外售 简称:气相法MC 3 甲基纤维素醚 5000 主产品,外售 简称:液相法MC 4 氯化钠 25000 19000 副产品,外售 气相法 MC 6000 液相法 MC 5 二甲醚 1500 副产品,外售/6 硝酸钠 4500 副产品,外售/其中,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拟定的产品方案见下表。2-2表 2.2.1-2 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拟定的产210、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t/a)备 注 1 甲基纤维素醚 5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42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3 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 63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4 羟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 20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5 羟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 70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合计合计 20000 说明:气相法MC装置总产能20000吨/年,年操作时间7920小时。各系列产品产量初步规划如上表。企业将根据具体市场需求安排各产品年产量,总产量为20000吨/年。液相法甲基纤维211、素醚系列产品拟定的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2.2.1-3 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拟定的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t/a)备 注 1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F400 20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F4000 20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3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G中高粘 7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4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G极低粘 3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合计 5000 说明:液相法MC装置总产能5000吨/年,年操作时间7920小时。各系列产品产量初步规划如上表,且甲基纤维素醚、缓溶型产品未列入其中。企业将根据212、具体市场需求安排各产品年产量,总产量为5000吨/年。项目装置产品关联见下图。图 2.2.1-1 项目装置产品关联图 生产批次:生产批次:项目羟乙基纤维素醚、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为批次生产,羟乙基纤维素醚产品与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的各生产设备均单独使用,不存在交叉使用情况。各工序生产工序情况见下表。表 2.2.1-4 项目各产品生产制度表 序号序号 产品产品 批次时间批次时间(h/批)批)批次产量批次产量(kg/批)批)年生产批次(批)年生产批次(批)同一时间生产批次同一时间生产批次 年生产时间(年生产时间(h/a)年产量年产量(t/a)1 羟乙基纤维素醚 10 3156 3168 4 792213、0 10000 2 甲基纤维素醚(气相法)4.7 4209 4752 3 7920 20000 3 甲基纤维素醚(液相法)7.5 1263 3960 4 7920 5000 2-32.2.2 主要产品标准及原辅料规格 1)产品标准 项目产品执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如下。羟乙基纤维素(HEC)产品执行团体标准:羟乙基纤维素(T/CIESC0016-2021)。表 2.2.2-1.1 羟乙基纤维素产品质量标准 项 目 指 标 白色或微黄色纤维状粉末或颗粒 白色或微黄色纤维状粉末或颗粒 干燥失重,w/%5.0 灰分a,w/%5.0 pH 值 5.08.5 粘度b,mPa.s 见表3.2-2 粘度范围 透光214、率(10 mm10 mm),%由供需双方协商 凝胶颗粒(100 m),个/cm2 由供需双方协商 24 h生物酶稳定性(保持率),%由供需双方协商 a 当有特殊需要的,由供需双方协商;b 当有特殊需要的,由供需双方协商。表 2.2.2-1.2 粘度规格代号表 粘度规格代号 粘度范围,mPa.s 溶液浓度、%09 75150 5 3 151400 5 40 25150 2 300 151450 2 500 451700 2 1000 7011500 2 2000 15013000 2 6000 40008000 2 15000 7001500 1 30000 15012600 1 50000 2215、6013400 1 100000 34016000 1 表 2.2.2-1.3 粘度测试推荐转子转速 粘度范围/mPa.s 转子转速/rpm 系数 0150 61#/30 2 151700 62#/30 10 7013400 63#/30 40 340110000 64#/30 200 甲基纤维素(MC)产品主要为甲基纤维素醚(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等。甲基纤维素醚(MC)执行企业标准:甲基纤维素醚(Q/320582NTP3-2019)。2-4表 2.2.2-2.1 甲基纤维素醚(MC)规格表 项 目 指 标 甲氧基含量,%27.531.5 水分216、,%8.0 NaCl含量,%1.0 pH 值 5.07.5 细度(0.2mm 孔径筛网筛上物),%5.0 注: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 表 2.2.2-2.2 NDJ 型粘度规格表 单位:mPa.s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5 49 8000 60009000 15 1020 10000 900012000 25 2030 15000 1200018000 50 4060 20000 1800030000 100 80120 40000 3000050000 400 300500 75000 5000085000 800 600900 100000 217、85000130000 1500 12001800 150000 130000180000 4000 30005600 200000 180000 注:若规格中有S,表示产品为冷水分散型。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 表 2.2.2-2.3 BROOKFIELD RVT 型粘度规格表 单位:mPa.s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50 4060 7M 60008000 100 75130 10M 800012000 400 300500 15M 1200018000 800 6501000 25M 2100029000 1500 12001800 40M 3218、400046000 2500 20003000 55M 4600063000 4M 35005000 70M 60000 注:若规格中有R,表示产品为冷水分散型。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 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执行企业标准: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Q/320582NTP2-2019)。表 2.2.2-3.1 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规格表 项 目 指 标 甲氧基含量,%23.025.0 羟乙氧基含量,%8.010.0 水分,%8.0 NaCl含量,%3.0 pH 值 5.07.5 细度(0.2mm 孔径筛网筛上物),%5.0 注: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219、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表 2.2.2-3.2 NDJ 型粘度规格表 单位:mPa.s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5 49 8000 60009000 15 1020 10000 900012000 25 2030 15000 1200018000 50 4060 20000 1800030000 100 80120 40000 3000050000 2-5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400 300500 75000 5000085000 800 600900 100000 85000130000 1500 12001800 150000 130000180000220、 4000 30005600 200000 180000 注:若规格中有S,表示产品为冷水分散型。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表 2.2.2-3.3 BROOKFIELD RVT 型粘度规格表 单位:mPa.s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50 4060 7M 60008000 100 75130 10M 800012000 400 300500 15M 1200018000 800 6501000 25M 2100029000 1500 12001800 40M 3800051500 2500 20003000 55M 4600063000 4M 350221、05000 70M 60000 注:若规格中有R,表示产品为冷水分散型。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执行企业标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Q/320582NTP1-2019)。表 2.2.2-4.1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规格表 项 目 指 标 HF HG HJ HK MP 甲氧基含量,%27.030.0 28.030.0 16.520.0 19.024.0 27.529.5 羟丙氧基含量,%4.07.5 7.512.0 23.032.0 4.012.0 04.0 水分,%8.0 NaCl含量,%3.0 pH 值 5.07.5 细度(0.222、2mm孔径筛网筛上物),%5.0 注: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表 2.2.2-4.2 NDJ 型粘度规格表 单位:mPa.s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5 49 8000 60009000 15 1020 10000 900012000 25 2030 15000 1200018000 50 4060 20000 1800030000 100 80120 40000 3000050000 400 300500 75000 5000085000 800 600900 100000 85000130000 1500 12001800 150000 130223、000180000 4000 30005600 200000 180000 注:若规格中有S,表示产品为冷水分散型。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表 2.2.2-4.3 BROOKFIELD RVT 型粘度规格表 单位:mPa.s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粘度标称值 粘度范围 50 4060 7M 60008000 100 75130 10M 800012000 400 300500 15M 1200018000 800 6501000 25M 2100029000 1500 12001800 40M 3400046000 2500 20003000 55M 46000630224、00 4M 35005000 70M 60000 注:若规格中有R,表示产品为冷水分散型。改性产品、顾客特殊需求产品参照供需双方的合同约定。2-62)副产品质量标准 氯化钠氯化钠 项目副产氯化钠工业盐优先执行印染用盐(QB/T4890-2015),作为生产原料用于印染行业。若用于其他行业需符合相应行业通行质量标准要求,但不得应用于食品、饲料、水产品等领域。表 2.2.2-5 印染用盐(QB/T4890-2015)项目 指标(氯化钠+硫酸钠)/%98.0 钙镁总量(以Ca计)/%0.3 水分/%0.8 水不溶物/%0.2 二甲醚二甲醚 副产品二甲醚(DME)执行工业用二甲醚(HG/T3934-2225、007)I型要求。表 2.2.2-6 工业用二甲醚(HG/T 3934-2007)项目项目 I型型 II 型 二甲醚的质量分数/99.9 99.0 甲醇的质量分数/0.05 0.5 水的质量分数/0.03 0.3 铜片腐蚀试验 -1 级 酸度(以 H2SO4)/0.0003-注:型产品作制冷剂时监测酸度。硝酸钠硝酸钠 副产工业硝酸钠的技术指标符合工业硝酸钠(GB/T 4553-2016)一般工业型合格品的要求。表 2.2.2-7 工业用硝酸钠(GB/T 4553-2016)项目 指标 一般工业型 合格品 硝酸钠(NaNO3)w%98.0 水分w%2.0 亚硝酸钠(NaNO2)w%0.10 碳酸226、钠(NaCO3)w%0.10 铁(Fe)w%0.005 3)原辅料规格 项目主要原料为精制棉浆粕、氢氧化钠、叔丁醇、异丙醇、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硝酸、盐酸、丙酮、乙二醛、氯甲烷、木浆粕等。其执 2-7行的质量标准见表 3.2.2-33.2.2-14。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原辅料均由xxxx公司统一购买和供应。精制棉浆粕精制棉浆粕 原料符合纤维素醚用精制棉(GB/T 9107)等品质量要求。表 2.2.2-8 纤维素醚用精制棉(GB/T 9107)型号 M2000J-M1000J-M650J-M400J-M200J-特性粘度,mg/L 19012050 17511900 15511750 13511227、550 11511350-纤维素,%99.0 99.0 99.0 99.0 98.5 水分,%10.0 10.0 10.0 10.0 10.0 灰分,%0.20 0.20 0.15 0.15 0.15 型号 M100J-M60J-M30J-M15J-M5J-特性粘度,mg/L 9011150 701900 551700 400550 400-纤维素,%98.5 98.5 98.5 97.5 97.5 水分,%10.0 10.0 10.0 10.0 10.0 灰分,%0.15 0.1.5 0.15 0.15 0.15 50%碱液碱液 满足工业用氢氧化钠(GB/T 209-2018)IL-质量要求228、。表 2.2.2-9 工业用氢氧化钠(GB/T 209-2018)项目 型号规格 IS IL I II I II III 指标 氢氧化钠 98.0 70.0 50.0 45.0 30.0 碳酸钠 0.8 0.5 0.5 0.4 0.2 氯化钠 0.05 0.05 0.05 0.03 0.008 三氧化二铁 0.008 0.008 0.005 0.003 0.001 叔丁醇叔丁醇 符合工业用叔丁醇(SH/T 1495-2002)中 TBA-99 质量要求。表 2.2.2-10 工业用叔丁醇(SH/T 1495-2002)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TBA-85 TBA-95 TBA-9229、9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或结晶体 目测 叔丁醇含量/(m/m)85.0 95.0 99.0 SH/T 1497 色度/(铂-钴)号 10 10 10 GB/T 3143 密度/(kg/m3)20 26 812820a GB/T 4472 783790a 778783a 水分/(m/m)0.3 GB/T 6283 沸程 初馏点/干 点/81.5 GB/T 7534 83.0 酸度(以乙酸计)/(m/m)0.003 0.003 0.003 SH/T 1496 蒸发后干残渣/(m/m)0.002 0.002 0.002 GB/T 6324.2 a叔丁醇密度的温度校正系数为 0.00091(密度计法),230、其适用温度范围为:18-30(TAB-99为 24-30)。异丙醇异丙醇 2-8符合工业用异丙醇(GB/T 7814-2017)中合格品或以上要求。表 2.2.2-11 工业用异丙醇(GB/T 7814-2017)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E1 E1 优等品优等品 合格品合格品 外观及气味 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及悬浮物,无异味 异丙醇含量(质量分数)/99.9 99.9 99.9 99.5 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5 5 10 10 水混溶性试验 通过试验通过试验 水分(质量分数)/0.10 0.05 0.10 0.20 酸(以乙酸计)含量(质量分数)/0.0015 0.0015 0.00231、2 0.002 蒸发残渣(质量分数)/0.001 0.001 0.002 0.002 羰基化合物(以丙酮计)含量(质量分数)/0.005 0.005 0.01 0.02 硫化物含量(以 S计)(mg/kg)1 2 还原高锰酸钾物质 合格 合格 易炭化物质 合格 合格 阴离子含量/(ug/kg)氯(以 Cl-计)200 50 硫酸根(以 SO42-计)200 50 颗粒/(个/mL)供需双方协商 元素含量 b/(ug/kg)铝(AL)钡(Ba)钙(Ca)铜(Cu)铁(Fe)铅(Pb)镁(Mg)锰(Mn)镍(Ni)钠(Na)锌(Zn)锑(Sb)砷(As)铍(Be)铋(Bi)硼(B)镉(Cd)铬(C232、r)锗(Ge)金(Au)锂(Li)钼(Mo)钾(K)银(Ag)锶(Sr)锡(Sn)钛(Ti)钒(V)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a 如客户对残留气味有要求,可按 5.2.2进行检测 b 如需检测其它微量元素,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环氧乙烷环氧乙烷 2-9符合工业用环氧乙烷(GB/T 13098-2006)一等品或以上要求。表 2.2.2-12 工业用环氧乙烷(GB/T233、 13098-2006)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优等品优等品 一等品一等品 环氧乙烷的质量分数/99.95 99.90 总醛(以乙醛计)的质量分数/0.003 0.01 水的质量分数/0.01 0.05 酸(以乙酸计)的质量分数/0.002 0.010 二氧化碳的质量分数/0.001 0.005 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5 10 环氧丙烷环氧丙烷 符合工业用环氧丙烷(GB/T 14491-2015)合格品或以上要求。表 2.2.2-13 工业用环氧丙烷(GB/T 14491-2015)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优等品优等品 合格品合格品 环氧丙烷,w/99.95 99.80 色度/Hazen单234、位(铂-钴色)5 10 酸度(以乙酸计),w/0.003 0.006 水分,w/0.020 0.050 乙醛+丙醛,w/0.005 0.020 硝酸 硝酸 符合工业硝酸(GB/T 337.2-2004)60 酸质量要求。表 2.2.2-14 工业硝酸(GB/T 337.2-2004)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68酸酸 60酸酸 55酸酸 50酸酸 40酸酸 硝酸(HNO3)w/68 60 55 50 40 亚硝酸(HNO2)w/0.10 灼烧残渣 w/0.01 盐酸 盐酸 符合工业用合成盐酸(GB 320-2006)一等品或以上要求。表 2.2.2-15 工业用合成盐酸(GB 320-2006)项目235、项目 优等品优等品 一等品一等品 合格品合格品 总酸度(以 HCI 计)的质量分数 31.0 铁(以 Fe 计)的质量分数 0.002 0.008 0.01 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 0.05 0.10 0.15 游离氯(以 Cl计)的质量分数 0.004 0.008 0.01 砷的质量分数 0.0001 硫酸盐(以 SO42-计)的质量分数 0.005 0.03 注:砷指标强制。丙酮 丙酮 符合工业用丙酮(GB/T 6026-2013)一等品或以上要求。2-10表 2.2.2-16 工业用丙酮(GB/T 6026-2013)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优等品优等品 一等品一等品 合格品合格品 色度/Haz236、en单位(铂-钴色)5 5 10 密度(20)/(g/cm3)0.789-0.791 0.789-0.792 0.789-0.793 沸程(0,101.3kPa)(包括 56.1)/0.7 1.0 2.0 蒸发残渣,w/0.002 0.003 0.005 酸度(以乙酸计),w/0.002 0.003 0.005 高锰酸钾时间试验(25)/min 120 80 35 水混溶性 合格合格 水,w/0.30 0.40 0.60 甲醇,w/0.05 0.3 1.0 丙酮,w/99.5 99.0 98.5 苯,w/5 20 乙二醛 乙二醛 符合工业用乙二醛水溶液(HG/T 5275-2017)一等品或以237、上要求。表 2.2.2-17 工业用乙二醛水溶液(HG/T 5275-2017)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优等品优等品 一等品一等品 合格品合格品 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10 15 20 酸度(以甲酸计),w/0.12 0.15 0.20 乙二醛,w/40.00.3 甲醛a,w/500ug/g 0.10 0.20 乙二醇类化合物(以乙二醇计),w/1.2 1.5 2.0 乙二醇,w/0.15 a只针对经过脱醛处理的乙二醛水溶液,未做脱醛处理的乙二醛水溶液不做要求 氯甲烷 氯甲烷 符合工业用一氯甲烷(HG/T 3674-2018)合格品或以上要求。表 2.2.2-18 工业用一氯甲烷(HG/238、T 3674-2018)项目项目 指标指标 优等品优等品 一等品一等品 合格品合格品 一氯甲烷,w/99.90 99.80 99.50 氯乙烷,w/由供需双方协商 水分,w/0.0050 0.0100 0.0150 酸度(以 HCI计),w/0.0010 0.0020 0.0025 蒸发残留物,w/0.0020 0.0020 0.0050 木浆 木浆 符合纤维素醚用木浆(NTP-WI-TEC&QUA-006-00)。表 2.2.2-19 纤维素醚用木浆(NTP-WI-TEC&QUA-006-00)指标 合格标准 白度%Tab Brightness,ISO 80.0 水份含量%Moisture,239、%10.0*基重 g/m2 As-Is Basis Wt,g/m2 730790*厚度 mm Caliper,mm 1.001.30 2-11指标 合格标准*强度 kpa Mullen,kPa 891*密度 g/cm3 Density OD,g/cc(7.5%target moisture)0.5000.700 灰分%Ash Content 0.15*铁 ppm Iron,ppm 15*重金属 ppm Heavy Metal,ppm 10*砷 ppm Arsenic,ppm 3.0*钙 ppm Calcium,ppm 220*镁 ppm Magnesium 80 2.2.3 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240、 项目主体装置为新建 10000 吨/年羟乙基纤维素装置、20000 吨/年气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5000 吨/年液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装置。配套建设液体罐区、产品仓库、原料仓库、废水站、消防设施、综合楼、中央控制室、机修工房、综合仓库、固废暂存库、循环水站、空压站、冷冻站、液氮储存及汽化站、变配电站等。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表 2.2.3-1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工程工程 分类分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问题主要环境问题 营运期主要营运期主要 环保措施环保措施 备注备注 施工期施工期 营运期营运期 主 体 工 程 棉浆粉碎 厂房 110m43m,设置项目各241、生产线原料棉浆的粉碎工艺设备,内含 80m10m的原料库。施 工 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 工 建渣 粉碎粉尘、噪声 粉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及优化总图。新建 HEC厂房 75m28m,设置HEC生产线工艺设备,不含原料粉碎、产品粉碎及产品混同包装。生产过和中的废气、废水、噪声 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以“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I”处理后尾气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及优化总图。新建 气相MC 厂房 75m40m,设置气相MC生产线工艺设备,不含原料粉碎及产品混同包装。生产242、废气、废水、噪声 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以“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及优化总图。新建 液相MC 厂房 75m25m,设置液相 MC生产线工艺设备,不含原料粉碎及产品混同包装。新建 HEC粉碎及包装工房 166m40m,设置 HEC 产品粉碎,及各产品线产品混同包装工艺设备 废气、噪声 粉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及优化总图。新建 公 辅 环 供水 新鲜水 1778.1m3/d,由泸县神仙桥水厂经园区内管网提供。施 工 噪声、施工废水、施/依托 2-12工程工程 分类243、分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问题主要环境问题 营运期主要营运期主要 环保措施环保措施 备注备注 施工期施工期 营运期营运期 保 设 施 供电 拟建35kV总变电所一座,设置两台 35/10kV 容量20MVA 主变及一台低压500kW应急发电机。设置 10kV 区域变电所一座,引自总变电所。工扬尘、施 工 建渣/新建 循环水站 新建循环水站,循环水用量约 5000m3/h,供水压力0.45MPa.G,给 水 温 度33,回水温度38。循环排污水 循环排污水送废水处理系统 处理。新建 供汽 需蒸汽约 25.92t/h(正常),其中园区供应23.62t/h,自产 2.3t/h244、。冷凝水 冷凝水收集回用生产线。依托/新建 氮气站 设置液氮储存及汽化单元,汽 化 器 汽 化 能 力600Nm3/h,汽 化 压 力1.1Mpa.G,正 常 用 量521.2Nm3/h。/新建 空压站 新建 1 座空压站,0.5MPa干 燥 空 气 正 常 用 量6506m3/h。冷凝水 空压机冷凝水送废水处理系统 处理。新建 冷冻站 新建 1 座冷冻站。冷水进/出 7 /12 ,制 冷 量9000kW;乙二醇溶液进/出-10/-5,制冷量285kW。/新建 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 新建消防用供水泵房,配备两座共2000m3消防生产水池,总消防储用水量为1550m3。配备 1 台电动消防泵,1245、 台柴油消防泵,2台稳压水泵(一用一备)/新建 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 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 2600m3,事故水池有效容积为 3000m3。事故废水总接纳能力为5600 m3。事故废水 事故废水检测超过排放标准,由事故水池污水泵提升排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新建 废水处理 系统 项目废水处理系统主要由硝酸钠废水预处理单元、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废水处理站生化段等组成。氯化钠废水沉降槽设置于相应的气相 MC 生产车间、液相 MC生产车间,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设置于盐回收厂房,其他各处理装置均设置于全厂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生化 段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为1000m3/d。废水处理臭气、246、沼气、污泥、杂盐 废水处理臭气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沼气经脱水脱硫后设置一个1000m3暂存气柜,经管道送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达标排放;污泥经危废鉴别后确定去向;杂盐委外资质单位处置。新建 沼气锅炉 设置一台沼气锅炉,以厂废水站产生的沼气为燃料,为项目提供蒸汽2.3t/h。配套一个 1000m3沼气气柜。燃烧烟气、锅炉排污水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标排放;锅炉排污水送厂废水站。新建 2-13工程工程 分类分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问题主要环境问题 营运期主要营运期主要 环保措施环保措施 备注备注 施工期施工期 营运期营运期 维修站247、 由机械、电气、仪表维修工班、生产技术办公室、备品、工具间等组成。维修工房 75m22m。废机油、废抹布 废机油、废抹布交由资质单位 处理。新建 仓储 产品仓库 10527=235m2,最大存量HEC 产品 417 吨、MC 产品 1042吨。施 工 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 工 建渣 泄漏风险隐患、地坪冲洗水、无组织排放、环境风险 分区分类存放,地坪冲洗水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除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余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地面防渗工程。新建 原料仓库 8010=800m2,最大存量2296 吨,位于棉浆粉碎厂房内。综合仓库(含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5030=1500m2,存放备品备件248、金属材料、仪表设备器材和电气设备器材,一般固废、危废等。(一般固废、危废单独分区设置。)副产盐库 3018=540m2,存放项目副产品氯化钠。化学品库 3416=544m2,存放片碱、副产硝酸钠等化学品。分区分类存放,四周设截流沟,与事故池连通,地坪冲洗水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地面防渗工程。危废库(位于综合仓库内,分区)1216=192m2,存放危废。液化烃罐组 环氧乙烷卧式罐 4100 m3;氯甲烷卧式罐 5100 m3;二甲醚卧式罐 1100 m3;氯甲烷二甲醚混合液卧式罐 2100 m3。泄漏风险隐患、地坪冲洗水、无组织排放、环境风险 罐区四周设置符合要求的围堰,并与厂区249、事故池连通;划定卫生防护距离;罐区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地面防渗工程。溶剂罐组 正庚烷立式罐180 m3;异丙醇立式罐 280 m3;叔丁醇立式罐 180 m3;丙酮立式罐280 m3;40%乙二醛立式罐 180 m3;环氧丙烷立式罐 280 m3。酸碱罐组 60%硝酸立式罐1100 m3;50%液碱立式罐3200 m3;31%盐酸立式罐1100 m3;冰醋酸立式罐150 m3。综合楼 综合办公及质检实验室 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建渣 生活污水、办公垃圾、质检实验室废气 生活污水送厂废水处理系统生化段处理;办公垃圾暂存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质检实验室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新250、建 中控室 设置 DCS远程自动化控制系统中心、火灾报警控制盘等。/新建 2.2.4 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118347 万元人民币。2.3 总图布置、劳动定员、生产制度及主要建设指标 总图布置:总图布置:项目位于xx省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规划工 2-14业用地范围内,占地约 247.95 亩。项目厂区为东南-西xx向倾斜的长方形。按平面布置,东南侧为综合楼、中央控制室、维修工房、消防水泵站、综合库房;中部为总变、冷冻空压站、产品库、HEC 粉碎及包装工房、化学品库、装卸区、循环水站、液相 MC 工房、气相 MC 工房、HEC 工房、液氮储存及汽化站、区域变电所及机柜、原料251、仓库及棉浆粉碎厂房、储罐区;西北侧为沼气锅炉、盐水处理、副产盐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总体说来,厂区平面布局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前提下,考虑到运输、消防、安全、卫生、绿化、道路、地上地下管线、预留发展和节约用地等因素,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自然条件,对工程各种设施按其功能进行组合、分区布置,尽量做到了紧凑合理,节约用地,减少投资,有利生产,方便管理。劳动定员:劳动定员:项目定员 268 人。生产制度:生产制度:项目生产线工作日 330 天,年生产时间为 7920 小时,生产制度为四班三运转制。建设周期: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2.4 项目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2.4.1 羟乙基纤维素产252、品生产工艺流程 2.4.1.1 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比选和确定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比选和确定 目前国内外羟乙基纤维素(简称:HEC)生产工艺主要分为气相法与液相法。气相法是采用棉纤维与环氧乙烷直接进行反应,生产过程不添加惰性溶剂。而液相法是采用棉纤维与环氧乙烷在稀释剂中反应。相比气相法,液相法反应易于控制,且环氧乙烷损耗低,产品质量高,生产成本低,目前大多数生产厂均采用液相法。目前,国内形成规模的 HEC 生产企业有xxxx纤维素公司(泸州xx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密银鹰化纤有限公司、亚仕兰南京工厂、阿克苏诺贝尔聚合物(宁波)公司。2-15xxxx纤维素公司 HEC 生产线工艺技术来源于自253、主研发,通过十几年工艺摸索、技术革新,与国内其它同行相比,xxxx纤维素公司是国产化生产厂家中唯一能够生产高取代度 HEC(取代度 MS2.5)产品的厂家,产品具有高溶解性、低灰分(灰分5.0%)、凝胶颗粒少、外观白度好的特点,尤其是产品抗生物酶稳定性达到国际同行水平。国外技术虽然较为先进,但基本不对国内转让。考虑到xxxx纤维素公司改进后的自有技术已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因此,本项目 HEC装置采用xxxx纤维素公司自有技术,采用液相法工艺。xxxx纤维素公司现有 HEC 生产装置已稳定运行多年。2.4.1.2 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原理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原理 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是将纤维素经254、机械预处理,与烧碱反应生成碱纤维素,然后碱纤维素与环氧乙烷发生醚化反应,制得羟乙基纤维素醚粗品,经过中和、洗涤、固液分离、烘干、粉碎、混同、包装,制得羟乙基纤维素成品。本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采用棉浆粕作为纤维素原料。其生产过程主要涉及碱化、醚化、交联三个主反应过程。(1)碱化和醚化反应 主反应方程式如下:+xNaOHC6H7O2(OH)3C6H7O2(OH)3-x(ONa)x+xH2OA:C6H7O2(OH)3-x(ONa)x+xH2OyCH2OCH2+C6H7O2(OH)3-x(OCH2CH2)y(OH)x+xNaOHB:C6H7O2(OH)3yCH2OCH2+C6H7O2(OH)3-x(O255、CH2CH2)y(OH)xNaOH总:纤维素环氧乙烷羟乙基纤维素 补充:羟乙基取代可以为多重。此外,反应过程中的副反应方程式如下:2-16CH2OCH2(环氧乙烷)+H2OHO-CH2CH2-OH(乙二醇)HO-CH2-CH2-OH(乙 二醇)+CH2OCH2(环 氧乙烷)HO-CH2-CH2-O-CH2-CH2-OH(二乙二醇)HO-CH2-CH2-OH(乙 二 醇)+nCH2OCH2(环 氧 乙 烷)HO-(CH2-CH2-O)n-CH2-CH2-O(多乙二醇)NaOH+HNO3=NaNO3+H2O(2)乙二醛交联过程反应方程式如下:R-CHO(乙二醛)+ROH(羟基)R-COR-OH(半256、缩醛)R-C(OR)2-H(缩醛)2.4.1.3 主要物料的物化性质主要物料的物化性质 表 2.4.1-1 羟乙基纤维素生产涉及的主要物料物化性质表 名称 类别 分子量 熔点()沸 点()相对密度(水=1)溶解性 备注 氢氧化钠 原料 40.01 318.4 1390 2.12 111 g/100ml,20/叔丁醇 溶剂 74 2326 83 0.81 可与水、乙醇、乙醚互溶,与水形成共沸物/异丙醇 溶剂 60-88.5 82.45 0.7855 与醇、醚、氯仿和水混溶,不溶于盐溶液。/环氧乙烷 原料 44-112.2 10.4 0.87 易溶于水、多数有机溶剂 爆炸浓度极限(空气中):3%8257、0%硝酸 辅料 63-42 122 1.42(69.2%)易溶于水/丙酮 溶剂 58 94.9 56.53 0.788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乙二醇 副产物 62-12.9 197.3 1.11 与水互溶/二乙二醇 副产物 106-8.0 245 1.118 与水混溶,不溶于苯、甲苯、四氯化碳。/乙二醛 交联剂 58 15 51 1.14 溶于乙醇、醚,溶于水。/硝酸钠 副产物 84 306.8 380 分解 1.1 1g溶于 1.1ml水/羟乙基纤维素 产品/288290/0.75 易溶于水、不溶于一般有机溶剂。/2.4.1.4 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258、流程和产污环节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 1)工艺流程简介 项目羟乙基纤维素采用液相法,以棉浆粕为纤维素原料,经粉碎、碱化、醚化、中和、洗涤、固液分离、交联、烘干、粉碎、混同、包装 2-17等工序制得最终产品,其工艺流程描述如下。棉浆粕粉碎棉浆粕粉碎 项目选用棉浆粕作为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原料。棉浆粕采用粉碎机粉碎为 6080 目规格的粉末状,得到的棉粉通过密闭管道,经风机输送进入粉碎棉粉料仓备用,料仓尾气主要含有少量粉尘,经料仓上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碎尾气 G1-1通过 2 根排气筒(1#G1-1.1、2#G1-1.2)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得到的棉粉回收至粉碎棉粉料仓。粉碎工259、房的棉粉通过风机经管道吹入主工房醚化釜上方的醚化棉粉料仓,料仓尾气主要含有少量粉尘,经料仓上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棉粉料仓尾气 G1-2通过 2 根排气筒(3#G1-2.1、4#G1-2.2)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得到的棉粉回收至醚化釜上方的棉粉料仓。说明: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粉碎物料管道设置磁力除铁器,防止物料中残留粉碎机磨损产生的金属颗粒。碱化、醚化碱化、醚化 醚化溶剂配制:醚化溶剂配制:项目在羟乙基纤维素生产主工房设置醚化溶剂配制槽,将罐区暂存的叔丁醇和异丙醇、以及精馏回收的醚化液通过管道按一定比例(叔丁醇约占 5090%)泵入醚化溶剂储罐,槽内通过泵打循环混合。混合完成的叔260、丁醇、异丙醇在生产时通过管道泵入碱醇混合槽,与 50%液碱进行混合,配制为含水率20%的混合溶剂,混合均匀后冷却至 20备用,碱醇混合槽废气经管道送“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I”处理。碱化反应:碱化反应:棉粉料仓设置于醚化釜顶部,棉粉经密闭管道向醚化釜内投加,碱醇混合槽中配置好的醚化溶剂通过密闭管道泵入并与棉粉混合。为保证系统安全及控制产品粘度,在进料前向醚化釜内通入氮气进行氮气置换,去除反应釜中空气后,再打开进料阀进料,进料过程中不通入氮气,进料完成把所有阀门关闭后,再二次通入氮气,进一步置换空气。该过程产生醚化釜置换气,主要含有少量叔丁醇、异丙醇,经管 2-18道送“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处261、理。根据生产产品规格不同,控制醚化釜反应条件,在温度60、压力0.3MPa.G 的条件下进行碱化反应,反应时间 40min120min,得到中间品碱纤维素(纤维素钠)。碱化反应完成后,釜内料液主要成分为纤维素钠、叔丁醇、异丙醇、剩余氢氧化钠、水。保持料液在醚化釜中,进行下一步醚化反应。醚化反应:醚化反应:罐区环氧乙烷通过管道泵入主工房密闭且氮封的计量槽中,经称重模块计量系统严格定量后泵入醚化釜,控制醚化釜内温度105、反应压力0.75MPa.G,釜内料液中的碱纤维素与环氧乙烷发生醚化反应,反应时间 89h,生成羟乙基纤维素醚粗品。同时系统内发生如下副反应:少量环氧乙烷与水反应生成乙二醇,乙二醇262、与环氧乙烷生成二乙二醇或多乙二醇。反应结束后醚化釜进行泄压,产生醚化釜废气,主要含叔丁醇、异丙醇,送“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处理。醚化反应完毕后降温到 45,加入定量的 60%硝酸在醚化釜中进行中和,中和后物料放入中和槽。醚化釜内物料成分主要为羟乙基纤维素粗品、叔丁醇、异丙醇、硝酸钠、少量乙二醇、二乙二醇或多乙二醇、水、未反应的棉浆粕及少量杂质、氢氧化钠及痕量环氧乙烷。中和、分离中和、分离 醚化反应完毕后,用泵将已中和反应物料通过密闭管道转入中和槽,根据 pH值的实际情况,加入少量醋酸进行微调,在常温条件下调节 pH 值至 77.5。再将料液离心分离,分离出的液相为废醚化溶剂,成分主要为叔丁醇263、异丙醇,乙二醇、二乙二醇、多乙二醇、水、硝酸钠,泵入车间废醚化液贮槽缓存,最终通过管道送“车间液相回收系统I-1#精馏塔”回收溶剂;分离出的固相主要为羟乙基纤维素醚粗品(HEC粗品),夹带少量叔丁醇、异丙醇,乙二醇、二乙二醇等多乙二醇,以及少量盐分,通过管道送入下一步洗涤工序。洗洗 涤涤 2-19洗涤的目的是将夹杂于羟乙基纤维素粗品中的盐类、醇类等杂质洗出,提高产品纯度、满足质量标准要求。洗涤设备主要由五级逆流洗槽及配套螺旋离心机组成,在洗涤过程中加入丙酮洗液及水对羟乙基纤维素粗品料液进行洗涤,丙酮对微溶状态下的羟乙基纤维素有驱水的作用,加入水可以去除物料中夹杂的醇类和盐类。由于羟乙基纤维素264、易溶于水,故操作过程中需严格控制丙酮洗液含水量,避免羟乙基纤维素大量溶解,既利于易溶于水的盐分和醇类的洗涤,又利于产品的分离。洗涤方式采用逆流洗涤,洗涤过程控制为常温,物料从 1#至 5#洗槽逐级洗涤离心,洗涤溶剂丙酮在 5#洗槽中加入。洗涤完成并螺旋离心后,离心母液逐级返回 4#、3#、2#、1#洗槽用于洗涤,该过程加入来自有机气相吸收装置及烘干尾气吸收装置的洗气排水,保持物料含水率恒定,最终洗涤溶剂在 1#洗槽洗涤、离心分离,产生废洗涤溶剂,主要含有丙酮、水、硝酸钠、少量叔丁醇、异丙醇,乙二醇、二乙二醇或多乙二醇、少量羟乙基纤维素及杂质,通过密闭管道送车间废洗液贮槽暂存,最终经密闭管道泵至265、“车间液相回收系统 I-2#精馏塔”回收处理。离心分离出的固相物主要为羟乙基纤维素湿品,送下一步烘干、粉碎、混同包装工序。中和槽废气、离心废气及各级洗槽产生的洗槽废气,主要含有丙酮、少量叔丁醇、异丙醇等,经风管统一收集后送“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I”处理。交联、烘干交联、烘干 为改善纤维素产品在水中的分散性,将洗涤工序离心分离得到的羟乙基纤维素湿品通过管道送入混合机,加入交联剂乙二醛,在常温常压条件下进行交联反应,得羟乙基纤维素精品(HEC 精品)。将羟乙基纤维素精品通过密闭的螺杆输送机送入烘干机,并同时加入少量的烘干助剂硅粉。烘干助剂备料过程产生的烘干助剂废气,含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266、理达标后,烘干助剂尾气 G1-3通过 1 2-20根排气筒(5#)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得到的硅粉收尘灰回收至助剂料仓。烘干机夹套采用蒸汽加热,内部使用过热氮气(约 150)烘干,烘干尾气(含粉尘、氮气、丙酮、极少量乙二醛),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去颗粒物后,再进入“烘干尾气处理装置”处理。“烘干尾气处理装置”是通过丙酮与水互溶的原理,烘干尾气(主要是丙酮、氮气)进入吸收塔的底部,塔顶通过塔釜泵自循环和补充新鲜水,从上而下喷淋水吸收气相丙酮。塔顶气相(主要为氮气)以蒸汽再次加热循环利用,塔底洗气废水泵入洗槽回用。烘干后的物料温度约 70,物料依重力进入冷干机。烘干机和冷干机均通入氮气,冷干机267、压力略高于烘干机,以保证烘干机内的有机气相不进入冷干机。冷干机通夹套冷却水,使物料冷却降温至 30进入粉碎机。粉碎粉碎 冷干处理完毕后,产品经密闭管道风送至粉碎机,粉碎后物料经密闭管道风送至粉碎产品料仓,再经过筛分机初次筛分,筛分后粒径在40 目以下的颗粒物料和用户提出要求细度的物料为羟乙基纤维素半成品,进入粉碎产品料仓;筛分粒径在 40 目以上的再次进入粉碎机。风送废气经旋风分离器气固分离后排出。其中冷干机物料风送废气与粉碎产品料仓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 G1-4通过 1 根排气筒(6#)达标排放,收尘灰送粉碎机;粉碎机后物料风送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 G1-268、5通过 1 根排气筒(7#)达标排放,收尘灰送粉碎产品料仓。混同、包装混同、包装 半成品经过理化指标快速检测,进行组批混同,各个粉碎产品料仓的半成品通过风机输送进入锥形混合机混合,经自动称重包装机包装得到羟乙基纤维素成品,后通过自动包装系统称量、捆扎、包装、装箱 2-21后外售。混同包装过程排出废气,主要含粉尘,统一收集后送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 G1-6通过 1 根排气筒(8#)达标排放;收尘灰返回包装。车间气相回收系统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主要包括旋液分离器、冷凝器、压缩机等气相回收装置。接收处理醚化釜置换气、醚化釜废气。废气经风管送旋液分离器进行分离,液相经管道回收至车间醚化液配制槽269、,气相送冷凝器再次回收,冷凝气剩余不凝气通过压缩机压缩升压后进一步冷凝回收,减少废气对尾气吸收塔的负荷量。冷凝及压缩回收的醚化溶剂(异丙醇、叔丁醇)送醚化溶剂储罐,剩余气相为气相回收不凝气,含极少量环氧乙烷、叔丁醇、异丙醇,统一收集后送“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I”处理。该系统为带压冷凝回收,系统全密闭,在冷凝器上设置排气管道接入车间有机废气集中处理系统 I。车间液相回收系统车间液相回收系统 I:该系统主要由两组精馏塔构成,分别回收处理上述废醚化溶剂(1#精馏塔)和废洗涤溶剂(2#精馏塔)。具体流程为:先将车间中间贮槽的废洗涤溶剂通过密闭管道送至 2#精馏塔,自上而下进入,2#精馏塔内温度约 55270、65,压力0.15MPa,轻组分主要为丙酮(沸点 56),从塔顶以气相形式蒸出后经冷凝器冷凝。2#不凝气,含少量丙酮、叔丁醇、异丙醇、乙二醇等,送“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I”处理;冷凝液为丙酮,泵回至丙酮储罐待用;2#精馏塔内重组分主要为叔丁醇、异丙醇、乙二醇、二乙二醇或多乙二醇、硝酸钠、水、少量的羟乙基纤维素粗品等,从塔底流出,与废醚化溶剂一并进入 1#精馏塔。1#精馏塔精馏温度为 8590,压力0.15MPa。塔顶部轻组分主要为叔丁醇(沸点 83)、异丙醇(沸点 82.5)、少量水,经过冷凝器冷凝,冷凝液为叔丁醇、异丙醇、极少量水,回收至醚化液配制槽备用,气相为 1#不凝气,含少量丙酮、叔271、丁醇、异丙醇、乙二醇等,2-22送“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I”处理;1#精馏塔底废水 W1-1,含羟乙基纤维素、丙酮、醇类、硝酸钠和水等,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车间液相回收系统 I 的精馏塔均带压回收,系统全密闭,在冷凝器上设置排气管道接入车间有机废气集中处理系统 I。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I:包括两级水洗塔、除沫器、两级活性炭吸附。接收处理“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的气相回收不凝气;“车间液相回收系统 I”的 1#不凝气、2#不凝气;碱醇混合槽废气、洗槽废气、罐区溶剂罐组废气(叔丁醇储罐 1、异丙醇储罐 2、丙酮储罐 2、乙二醛储罐 1)。处理达标后尾气 G1-7通过 1 根272、排气筒(9#)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集中处理系统 I”中的水洗吸收设备将定期外排洗气废水,送洗槽作为洗水回用,不外排。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 S1-1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2)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经以上各工序,制得项目产品羟乙基纤维素羟乙基纤维素,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2-23 图 2.4.1-1 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242.4.1.5 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过程产污情况分析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过程产污情况分析 废气:废气: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源点 7 个(G1-1G1-7),其中 G1-1G1-6主要含粉尘,送脉冲布袋273、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工艺中其它含有机废气,经收集以“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I”处理后尾气 G1-7达标排放。废水:废水: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排放源为“车间液相回收系统 I”1#精馏塔的釜底液(W1-1),含有羟乙基纤维素、丙酮、醇类、硝酸钠和水等,送废水处理系统的硝酸钠废水处理单元。固废:固废: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过程中固废为“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I”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S1-1)。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过程中典型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表 2.4.1-3 项目羟乙基纤维素生产中典型污染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类别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来源 污染物组成 污274、染物治理措施 及排放途径 废气 G1-1 粉碎棉粉料仓尾气 原料棉浆柏粉碎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2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G1-1.1、2#G1-1.2)G1-2 醚化棉粉料仓尾气 棉浆柏粉料转移醚化棉粉料仓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2根排气筒达标排放(3#G1-2.1、4#G1-2.2)G1-3 烘干助剂尾气 烘干助剂备料过程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5#)G1-4 除尘尾气 冷干机物料风送废气与粉碎产品料仓废气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6#)G1-5 除尘尾气 粉碎机物料风送废气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7#)G1-6 除尘尾气275、 混同包装废气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8#)G1-7 吸附尾气 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I 主要含丙酮、VOCs“两级水洗+除沫器+两级活性炭吸附”+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9#)废水 W1-1“有机溶剂回收装置统”1#釜底残液 废醚化溶剂和废洗涤溶剂精馏釜底残液 含残留的羟乙基纤维素醚、丙酮、醇类、硝酸钠和水等 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固废 S1-1 废活性炭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 活性炭 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 2.4.2 甲基纤维素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4.2.1 甲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比选甲基纤维素生产工艺比选 甲基纤维素醚(MC)系列产品通常包含:甲基纤维素醚(MC),羟丙基甲基276、纤维(HPMC),羟乙基甲基纤维(HEMC)等产品。这类 2-25产品可以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仅通过反应配方调整即可。传统 MC工艺路线是以木浆粕原料(若需高粘度也可以使用精制棉纤维),在碱液存在情况下,加入醚化液反应,通过洗涤、烘干后制得成品。其生产工艺主要为气相法与液相法。气相法主要采用木纤维/棉纤维与氯甲烷及环氧乙烷(或环氧丙烷)直接反应,反应环境无惰性溶剂。该法优点是反应时间短,生产能力大,不需要溶剂回收系统,可生产各系列产品。缺点是反应压力大,对设备要求高,产品品质对自动控制要求高。而液相法是棉纤维与氯甲烷等在稀释剂中反应。相比气相法,优点是反应压力低,反应易于控制,产品质量对自动控277、制要求相对气相法低,醚化剂消耗低。液相法可以生产甲基纤维素醚(MC)、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等产品。缺点是反应时间长,生产能力小,增加了溶剂回收系统。目前,国外基本采用气相法。国内以液相法为主,仅少数厂商引进国外气相法工艺。气相法和液相法 MC 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应用领域有所差别,液相法工艺因其在溶剂体系中反应,产品的均匀性较好,更适合高附加值产品;气相法工艺自动化程度高,产能高。为适应不同应用领域需求,本项目拟采用液相法工艺建设一条为适应不同应用领域需求,本项目拟采用液相法工艺建设一条 5000 吨吨/年年 MC 生产线,采用气相法工艺建设一条生产线,采用气相法工艺建设一条 200278、00 吨吨/年年 MC 生产线。生产线。其中气相法技术来自于美国 Ashland 公司(原赫克力士公司),可以生产甲基纤维素醚(MC)、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以及多种改性纤维素醚产品。该技术已获得赫克力士公司的技术许可,可以建设新的装置。液相法工艺来自于xxxx公司xx高坝基地自有技术。上述两种生产甲基纤维素工艺,xxxx公司均已在国内建设有相应的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多年。2.4.2.2 生产工艺原理生产工艺原理 2-26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气相法、液相法工艺分别采用一套独立生产装置,主要通过调整原辅料种类、配比、辅助工序等参数,生产不同类型产品279、,生产控制参数总体一致。生产参数情况见下表。甲基纤维素醚装置生产产品主要的反应过程如下:甲基纤维素醚装置生产产品主要的反应过程如下:1)甲基纤维素醚(MC,醚化剂为氯甲烷,包括气相法、液相法)主反应方程式:主反应方程式:A:cell-OH+NaOHcell-ONa+H2O B:cell-ONa+CH3Clcell-OCH3+NaCl 总:总:cell-OH+NaOH+CH3Clcell-OCH3+NaCl+H2O 此外,反应过程中的副反应方程式如下:此外,反应过程中的副反应方程式如下:NaOH+CH3ClCH3OH+NaCl CH3OH+NaOH+CH3ClCH3OCH3+H2O+NaCl 2280、)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醚化剂为氯甲烷+环氧乙烷,仅为气相法)主反应方程式:主反应方程式:cell-OH+NaOHcell-ONa+H2O cell-ONa+CH3Clcell-OCH3+NaCl cell-ONa+CH2OCH2+H2Ocell-OCH2CH2OH+NaOH 总:总:cell-OH+NaOH+CH3Clcell-OCH3+NaCl+H2O cell-OH+CH2OCH2cell-OCH2CH2OH 此外,反应过程中的副反应方程式如下:NaOH+CH3ClCH3OH+NaCl CH3OH+NaOH+CH3ClCH3OCH3+H2O+NaCl CH2OCH2+H2OHOC281、H2CH2OH 3)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醚化剂为氯甲烷+环氧丙烷,包括气相法、液相法)主反应方程式:主反应方程式:2-27cell-OH+NaOHcell-ONa+H2O cell-ONa+CH3Clcell-OCH3+NaCl cell-ONa+CH2OCHCH3+H2Ocell-OCH2CH(CH3)OH+NaOH 总总:cell-OH+NaOH+CH3Clcell-OCH3+NaCl+H2O cell-OH+CH2OCHCH3cell-OCH2CH(CH3)OH 4)交联过程反应方程式如下(交联剂乙二醛,包括气相法):R-CHO(乙二醛)+ROH(羟基)R-COR-OH(半缩醛282、)R-C(OR)2-H(缩醛)补充:HEMC、HPMC为甲基和羟乙基(或羟丙基)同时发生取代,并可以为多重,非简单的混合物,如下图:此外,反应过程中的副反应方程式如下:此外,反应过程中的副反应方程式如下:NaOH+CH3ClCH3OH+NaCl CH3OH+NaOH+CH3ClCH3OCH3+H2O+NaCl CH3CHOCH2+H2OCH3CH(OH)CH2OH 2.4.2.3 主要物料的物化性质主要物料的物化性质 表 2.4.2-2 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物料物化性质表 名称 类别 分子量 熔点()沸点()(101.3kPa相对密度 溶解性 备注 氢氧化钠 原料 40.01 3283、18.4 1390 2.12 水中 111 g/100ml,20/环氧乙烷 原料 44-112.2 10.4 0.87 易溶于水、多数有机溶剂 爆炸浓度极限:3%80%环氧丙烷 原料 58-112 34 0.83 水中405g/L(20)爆炸浓度 极限:2.3%36.0%氯甲烷 原料 50.49-97.7-23.7 0.93 水中0.5325 g/100ml 爆炸浓度 极限:8.1%17.2%正庚烷 溶剂 100.202-91 98 0.683 不溶于水 爆炸浓度 极限:2-281.05%6.7%异丙醇 溶剂 60.095-89.5 82.5 0.7855 可溶于水及有机溶剂 爆炸浓度 极限:284、2.0%12.7%盐酸 辅料 36.46-27.32 110 1.20 与水混溶/淀粉醚 原料/在冷水中溶解/乙二醛 交联剂 58 15 51 1.14 溶于乙醇、醚,溶于水。/氯化钠 副产品 58.44 801 1465 2.165 易溶于水、甘油,微溶于乙醇(酒精)、液氨;不溶于浓盐酸。/二甲醚 副产品 46.07-141.5-24.8 0.666 溶于水、乙醇、乙醚/甲基纤维素醚 产品/290350 507 1.01 在水中溶胀成半透明粘性胶体溶液,对石蕊呈中性,不溶于乙醇、乙醚和氯仿,溶于冰醋酸。/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 产品/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产品/225 1101.5 1.39 在水285、中的溶解性优异,部分高取代HPMC可溶于75%的乙醇溶液中,不能溶解于氯化烃及酮类有机溶剂/2.4.2.4 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 1)气相法工艺流程简介 项目采用气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包括甲基纤维素醚、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羟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羟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等),以棉浆粕或木浆粕为原料,将棉浆粕或木浆粕原料破碎,经醚化、蒸馏、中和、洗涤、造粒、烘干粉碎、混同、包装等工序制得最终产品,其拟定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2.4.2-3 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拟定的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286、t/a 备 注 1 甲基纤维素醚 5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42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3 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 63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4 羟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 20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5 羟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 7000 包装袋,25kg或 400kg/包 合计合计 20000 说明:气相法MC装置总产能20000吨/年,年操作时间7920小时。各系列产品产量初步规划如上表。企业将根据具体市场需求安排各产品年产量,总产量为20000吨/年。棉浆粕棉浆粕/木浆粕粉碎木浆粕粉碎 项目气相法甲287、基纤维素醚生产选用的纤维素原料为棉浆粕及木浆 2-29粕。棉浆粕、木浆粕采用粉碎机粉碎,得到的棉粉通过风机经管道吹入粉碎棉粉料仓备用,料仓尾气主要含有少量粉尘,经料仓上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碎尾气 G2-1通过 1 根排气筒(10#)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得到的棉粉回收至粉碎棉粉料仓。粉碎工房的棉粉通过风机经管道吹入主工房醚化釜上方的醚化棉粉料仓,料仓尾气主要含有少量粉尘,经料仓上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棉粉料仓尾气 G2-2通过 1 根排气筒(11#)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得到的棉粉回收至醚化釜上方的醚化棉粉料仓。说明: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粉碎物料管道设置磁力除铁器,防止物288、料中残留粉碎机磨损产生的金属颗粒。醚化反应醚化反应 自醚化釜上方的醚化棉粉料仓向釜内投加棉粉,通过抽气充氮气同时操作置换出釜中的空气。醚化反应为批次反应,置换出的废气(G2-3)主要为上一批次釜内残余气体,主要含二甲醚、氯甲烷及微量甲醇等,经密闭管道送“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醚化釜真空置换尾气 G2-3通过 1 根排气筒(12#)外排,深冷回收液主要为二甲醚、氯甲烷混合液(组成约 76%的二甲醚,24%的氯甲烷以及微量的甲醇、环氧乙烷(HEMC 工况)或环氧丙烷(HPMC 工况),泵入“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I”中的车间蒸馏液给料罐进行分离和精制。氮气置换完成后,环氧乙烷(HEM289、C 工况)或环氧丙烷(HPMC 工况)自罐区经密闭管道泵入主工房计量槽(约 0.20.9MPa)称重,按比例泵入醚化釜,同时,醚化釜内泵入相应量的蒸馏液(氯甲烷、二甲醚的混合物)、50%液碱,并补充新的氯甲烷,使醚化剂与纤维素的比例符合相应的产品生产所需。醚化釜通过夹套蒸汽加热,进行醚化反应。醚化釜内温度由 10升至 90,反应时间为 46h,反应最大压力为 2.5MPa。反应结束后进行泄压和化学品回收,压力降至常压后利用罗茨真空泵抽取真空回收化 2-30学品,终点为醚化釜内压力降至-50kPa,泄压及抽取过程产生醚化釜尾气,尾气中主要含有醚化反应过程副产的二甲醚、少量甲醇和氯甲烷及痕量环氧乙290、烷(HEMC 工况)或环氧丙烷(HEMC 工况),经密闭管道送“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I”回收,废气中有机物经压缩、冷凝后泵回蒸馏液给料罐(车间)。醚化反应结束后,向醚化釜中通入氮气,调整釜内压力至常压。说明: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在醚化釜泄压管线上设置氧分析仪及金属检测器,并实时监控,当氧含量超过 100ppm,暂停生产,釜内通入氮气进行吹扫,废气排入“缓冲罐”,当氧含量低于 100ppm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中和中和 醚化釜放料前,泵入 92以上的热水以及压滤洗涤水,对反应后的纤维素粗品进行调浆,然后放至浆液缓冲槽,再通过离心式浆料泵送至中和槽,泵入 31%盐酸进行中和至 pH=68,中和完成291、通过浆料泵送往 BHS 压滤机进行压滤洗涤。压滤洗涤压滤洗涤 浆料以及废水处理系统的 MC 废水预处理单元沉降回收的物料,由 BHS 压滤机进行压滤,产生滤液为压滤废水 W2-1,主要含约 1015%的氯化钠,以及甲基纤维素醚、二甲醚、甲醇、乙二醇等,属于高盐高COD 废水,送废水处理系统的 MC 废水预处理单元。滤饼再经热水洗涤,由于甲基纤维素醚具有低温易溶而高温难溶的特性,为防止甲基纤维素醚在洗涤过程中溶解于水中,采用 90以上的热水对纤维素醚进行洗涤。调整洗涤水量,定期取样测试产品盐分合格后,将洗涤后产物压滤成滤饼状。压滤得到的压滤洗涤水返回醚化釜,对反应完成后的物料进行调浆。造粒造粒 292、经过洗涤纯化的滤饼(含水约 40%60%),通过密闭的喂料螺旋 2-31器输送进入造粒机,并向滤饼喷冷水,使其遇冷水部分溶解而相互粘结,通过造粒机搅拌成颗粒,增加比重。部分需要缓溶性能的甲基纤维素醚产品在造粒的同时加入交联剂乙二醛溶液,在常温常压条件下进行交联反应,得缓溶型甲基纤维素醚产品。造粒过程产生少量造粒机废气,主要为水蒸气及少量挥发的乙二醛,以水洗吸收乙二醛后水洗尾气 G2-7通过 1 根排气筒(26#)达标排放,水洗废水 W2-3送废水处理系统。烘干及成品粉碎烘干及成品粉碎 将造粒后的产物经密闭的喂料螺旋管送入粉碎机,在密闭设备内完成烘干和粉碎后,用经蒸汽加热的热空气(150)通过引293、风机输送至半成品料仓。烘干粉碎废气和风送废气主要含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烘干粉碎尾气 G2-4通过 2 根排气筒(13#G2-4.1、14#G2-4.2)达标排放,收尘灰回收至半成品料仓。混同、包装混同、包装 完成粉碎后的多批半成品经风机输送至气流混同设备进行混合,成为一个成品批次。在生产羟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HEMC)和羟丙基甲基改性纤维素醚(HPMC)时,混同工段同时也用于将淀粉醚与产品混合。混同完成后的产品经管道引风送入成品料仓。风送废气及气流混同废气主要含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混同尾气 G2-5通过 1 根排气筒(15#)达标排放,收尘灰回收至成品料仓。成294、品灌装过程产生包装废气,主要含有颗粒物,经包装机自带的负压除尘系统引风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包装尾气 G2-6通过 1根排气筒(17#)达标排放,收尘灰返回到包装缓冲仓。车间气相回收系统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I:主要包括萃取蒸馏塔、精馏塔、工艺压缩机、气体冷凝器等气相回收装置。接收处理醚化釜尾气,醚化釜尾气管道接入“旋液分离器+压缩机+冷凝器”回收处理,其中冷凝器工作条件为温度90、压力2.5MPa,压缩机通过 DCS 系统自动控制,调整醚化釜尾气温度及压力满足冷凝器工作条件,“旋液分离器+压缩机+冷 2-32凝器”系统为全封闭带压系统。收集的冷凝液统一收集后送车间蒸馏液给料罐储存。上述一295、次冷凝液及醚化釜真空置换尾气深冷回收液,自蒸馏液给料罐泵入 1#萃取蒸馏塔进行蒸馏萃取,水作为萃取剂从塔上部加入,同时,萃取过程中会从萃取蒸馏塔下部往塔釜加入 10NaOH 溶液,以通过水解反应去除残留的环氧丙烷和环氧乙烷。萃取过程中塔釜温度控制在 9295,塔顶压力控制在 0.650.75MPa。塔中萃取蒸馏出来的氯甲烷、二甲醚通过冷凝器(带压:0.650.75MPa)冷凝,收集的氯甲烷和二甲醚混合液经管道送车间蒸馏液接收罐(100m3),再通过泵送罐区 DME 氯甲烷混合罐,储罐中的蒸馏液在醚化反应的化学加料阶段使用,加压储存,冷凝器全封闭。1#萃取蒸馏塔釜底液主要含有水、二甲醚、氯化钠及296、少量醇类,由釜液出料泵送入 2#精馏塔,控制 2#精馏塔塔釜温度为 135145,塔顶压力为 0.60.8Mpa。经冷凝器(0.60.8MPa)冷凝后得到的馏出液为二甲醚(纯度99%),送罐区二甲醚储罐储存。2#精馏塔釜液为二甲醚蒸馏废水 W2-2,主要污染物为二甲醚及少量醇类,送废水处理系统。说明:在紧急工况下,环氧乙烷储槽和环氧乙烷计量槽泄压气进入环氧乙烷专用水吸收塔吸收环氧乙烷后外排,吸收废水送废水处理系统;环氧丙烷储槽和环氧丙烷计量槽泄压气进入气相MC生产线液氮深冷装置处理后外排。项目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经以上各工序,制得项目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297、产品,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 2.4.2-1,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I 流程及产污见图2.4.2-2。2-33 图 2.4.2-1 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2-34 图 2.4.2-2 气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车间气相回收系统 II 2)液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醚产品工艺流程 项目采用液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包括甲基纤维素醚、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G 极低粘等),以棉浆粕或木浆粕为原料,将棉浆粕或木浆粕原料破碎,经醚化、脱溶、中和、洗涤、造粒、烘干粉碎、混同、包装等工序制得最终产品,其拟定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2.4.2-6 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拟定的298、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t/a 备 注 1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F400 20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2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F4000 20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3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G中高粘 7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4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HG极低粘 300 包装袋(桶装),25kg/件 合计 5000 说明:液相法MC装置总产能5000吨/年,年操作时间7920小时。各系列产品产量初步规划如上表。企业将根据具体市场需求安排各产品年产量,总产量为5000吨/年。棉浆粕/木浆粕粉碎 棉浆粕/木浆粕粉碎 项目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生产选用299、的纤维素原料为棉浆粕及木浆粕。棉浆粕、木浆粕采用粉碎机粉碎,得到的棉粉通过风机经管道吹入破碎棉粉料仓备用,料仓尾气主要含有少量粉尘,经料仓上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碎尾气 G3-1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得到的棉粉脉冲回收至破碎棉粉料仓。粉碎工房的棉粉通过风机经管道吹入主工房醚化釜上方的醚化棉 2-35粉料仓,料仓尾气主要含有少量粉尘,经料仓上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棉粉料仓尾气 G3-2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得到的棉粉脉冲回收至醚化釜上方的醚化棉粉料仓。说明: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粉碎物料管道设置磁力除铁器,防止物料中残留粉碎机磨损产生的金属颗粒。醚化反应 醚化反应 300、将片碱、水、50%液碱、溶剂(正庚烷+异丙醇)加入醚化釜,一起加热至片碱溶解,降温后加入定量棉粉,通过真空充氮气置换出釜中空气,0.10.3MPa 下进行常温碱化。置换气经密闭管道送“液氮深冷+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 G3-3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深冷回收液去溶剂蒸馏釜。向碱化完成后的醚化釜加入醚化剂,使醚化剂与纤维素的比例符合相应的产品生产所需。醚化釜通过夹套蒸汽加热,进行醚化反应。醚化反应温度由 10升至约 95,反应时间 6h10h(由具体产品不同而定),反应最大压力 0.9MPa。反应结束后进行泄压,中转釜暂存。泄压过程产生醚化釜尾气,尾气中主要含有醚化反应过程产生的副产二甲醚、少301、量甲醇、过量氯甲烷及痕量环氧丙烷(HPMC 工况),经密闭管道送二级冷凝(循环水+510冷冻水),冷凝液送溶剂蒸馏釜。不凝气送“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脱溶 脱溶 醚化釜中物料经离心,离心母液送溶剂蒸馏釜,离心废气送“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离心沉淀送入预先加入 90热水的脱溶釜,搅拌下往脱溶釜内通入蒸汽,至釜内温度升高到 100。脱溶气经二级冷凝(循环水+510冷冻水),冷凝液送溶剂蒸馏釜。不凝气送“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中和 中和 2-36脱溶后物料去中和釜,泵入 31%盐酸进行中和至 pH 68,中和完成通过浆料泵将浆料送往离心机进302、行洗涤。如生产极低粘产品时,需加入过量的盐酸调 pH 至 12,90100下反应 14h,使甲基纤维素部分水解断链,达到要求后以 10%氢氧化钠回调 pH 至 58。洗涤 洗涤 中和物料及废水处理系统沉降回收物料离心除水。由于甲基纤维素醚具有低温易溶而高温难溶的特性,为防止甲基纤维素醚在洗涤过程中溶解于水中,采用 90以上的热水对离心沉淀进行洗涤。调整洗涤水量,定期取样测试产品盐分合格后,将洗涤后产物送造粒。产生离心液为洗涤废水 W3-1,主要含约 5%的氯化钠,以及甲基纤维素醚、二甲醚、甲醇、乙二醇等,属于高盐高 COD 废水,送废水处理系统的 MC 废水预处理单元。造粒 造粒 经过洗涤纯化303、的离心沉淀(含水约 40%60%),通过密闭喂料螺旋器输送进入造粒机,并向离心沉淀喷冷水,使其遇冷水部分溶解而相互粘结,通过造粒机搅拌成颗粒,增加比重。造粒过程产生造粒机尾气,主要为水蒸气,直接排放。烘干及成品粉碎 烘干及成品粉碎 将造粒后的产物经密闭的喂料螺旋管送入粉碎机,在密闭设备内完成烘干和粉碎后,用经蒸汽加热的热空气(150)通过引风机输送至半成品缓冲仓,剩余尾气排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在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粉碎废气,主要含颗粒物,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烘干粉碎尾气 G3-4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收尘灰回收至半成品缓冲仓。混同、包装 混同、包装 完成粉碎后的多批半成品经风机输送至气流混同设304、备进行混合,成为一个成品批次。混同过程产生的混同废气,主要含颗粒物,经脉冲布 2-37袋除尘器收集后,混同尾气 G3-5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收尘灰返回混同机。混同完成后的产品经管道引风送入包装设备,灌装过程产生的粉尘为包装废气,主要含有颗粒物,废气经包装机自带的负压除尘系统引风至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包装尾气 G3-6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收尘灰返回到包装缓冲仓。溶剂回收 溶剂回收 溶剂蒸馏釜中收集的回收溶剂,在 8590、0.2Mpa条件下蒸馏,收集冷凝液为回收溶剂,含 6080%正庚烷和 2030%异丙醇,送罐区溶剂配制罐暂存,釜底液为蒸馏废水 W3-2,含环氧丙烷、醇类及氯化钠等,送废水处理系305、统。说明:项目气相法和液相法生产甲基纤维素产品的有机废气治理措施(“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为单独设置。项目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经以上各工序,制得项目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 2.4.2-3。2-38 图 2.4.2-3 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2-392.4.2.5 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产污情况分析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产污情况分析 废气:废气: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源点 13 个(气相法 G2-1G2-7,液相法 G3-1G3-6)。其中 G2-1、306、G2-2、G2-4G2-6、G3-1、G3-2、G3-4G3-6主要含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G2-3、G3-3主要含 VOCs 等有机成份,送“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G2-7主要含乙二醛,水洗吸收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废水: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源点 5 个(气相法W2-1W2-3,液相法 W3-1、W3-2),送厂废水处理站处理。固废:固废: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生产过程中固废源点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S3-1)。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生产过程中典型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表 2.4.2-7 307、项目甲基纤维素醚生产中典型污染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类别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来源 污染物组成 污染物治理措施 及排放途径 废气 G2-1 粉碎棉粉料仓尾气 原料棉浆柏/木浆粕粉碎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0#)G2-2 醚化棉粉料仓尾气 棉浆柏/木浆粕粉料转移厂房产生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1#)G2-3 吸附尾气 醚化釜真空置换 氯甲烷、二甲醚、微量环氧乙烷(HEMC工况)、环氧丙烷(HPMC工况)、VOCs“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2#)G2-7 水洗尾气 乙二醛水洗塔 乙二醛、VOCs 水洗+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2308、6#)G2-4 烘干粉碎尾气 烘干破碎过程中产生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2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3#G2-4.1、14#G2-4.2)G2-5 混同废气 混同过程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5#)G2-6 包装废气 包装过程 颗粒物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6#)G3-1 粉碎尾气 原料棉浆柏/木浆粕粉碎 粉尘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7#)G3-2 棉粉料仓尾气 棉浆柏/木浆粕粉料转移厂房产生 粉尘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8#)G3-3 吸附尾气 醚化釜真空置换、离心废气、不凝气 氯甲烷、二甲醚、环氧丙烷(HPMC工况)、VOC309、s 经“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1 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9#)G3-4 烘干粉碎尾气 烘干破碎过程中产生 粉尘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20#)2-40类别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来源 污染物组成 污染物治理措施 及排放途径 G3-5 混同尾气 混同过程 粉尘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21#)G3-6 包装尾气 包装过程 粉尘 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22#)废水 W2-1 洗涤废水 中和后离心分离母液 约 810%的氯化钠、少量甲基纤维素醚产品,微量二甲醚、甲醇、乙二醇等 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W2-2 蒸馏废水 二甲醚回收精馏 氯甲烷、二甲醚、少量醇310、类及氯化钠等 W2-3 水洗废水 水洗塔 乙二醛 W3-1 洗涤废水 中和后离心分离母液 约 810%的氯化钠、少量甲基纤维素醚产品,微量二甲醚、甲醇、乙二醇等 W3-2 蒸馏废水 溶剂蒸馏釜 氯甲烷、环氧丙烷、醇类及氯化钠等 固废 S3-1 废活性炭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 活性炭 外委资质单位处理 2.5 项目公辅及环保设施 2.5.1 基础公用设施 项目新建循环水站、氮气站、空压站、冷冻站、分析化验室、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消防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系统、维修站等公辅环保设施,产品仓库、原料仓库、化学品库、危废库、综合仓库、副产盐库等仓储设施,供水、供电、蒸汽由园区供应,新建沼气锅炉补充部分蒸汽需311、求。1)供水、排水 本项目给水由泸县神仙桥水厂经园区内管网提供,项目需用水量约为 1778.1m3/d,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生产、循环冷却水及消防用水。项目正常生产时废水由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约 905m3/d 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排入长桥石堰,最终汇入长江。2)供 电 本项目位于xx省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产业园区,园区现已建成 2-41110kV 永利变电站一座,位于园区西北侧,该变电站有 2 路电源,分别来源于 220kV 林庄变电站和 220k312、V 罗盘山变电站。永利变电站采用双主变(250MVA),110kV、35kV 及 10kV 母线均为单母线分段。本项目拟从110kV永利变电站现有35kV系统两段母线分别引出一路 35kV 电源(共计两路电源),为本工程新建总变电所 35kV 系统供电,供电能力满足本工程需要。根据总图布置,在循环水南侧、后处理厂房东侧拟建 35kV 总变电所一座,为 HEC 装置、气相 MC 装置和液相 MC 装置及配套的后处理、冷冻、循环水等南区负荷供电,变电所位置靠近用电负荷中心,两回35kV 电源均来自园区 110kV 变电站中 35kV 系统不同的母线段。总变电所内设置两台 35/10kV 容量 20313、MVA 主变。正常时,两回供电回路同时供电,每回供电回路正常运行时带生产线负荷的 1/2,约8.6MW;当一回进线故障时另一回进线能带全部一、二级负荷。此外设置一台低压 500kW 应急发电机。工艺生产线的特别重要一级负荷接于低压应急母线段,正常时由系统母线供电,当两路电源同时故障时,由应急发电机供电。在厂区北侧设置 10kV 区域变电所一座,为罐区、污水处理、破碎厂房等北侧用电负荷供电。两路 10kV 电源引自新建的 35kV 总变电所10kV 不同母线段。3)循环水系统 项目新建循环水站,循环水用量约 5000m3/h,供水压力 0.45MPa.G,给水温度 33,回水温度 38,浓缩倍率314、 45,采用无磷除垢剂。循环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中表3.1.8 要求。该循环水站统一为全厂各生产装置、冷冻水机组、暖通设备提供冷却水。循环补充水量约 1946.2m3/d,循环排污水约 529.4m3/d,送厂废水处理系统处理。2-424)供汽 供热方案:项目供热除 2.3t/h 蒸汽由项目自建沼气锅炉提供,其余蒸汽(约 23.62t/h)来自园区拟实施的集中供热装置,即xx市泸燊新能源有限公司蒸汽管网直接供给。xx市泸燊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泸县经开区神仙桥产业园区,拟新建园区综合能源项目,建设规模为 145t/h 燃气锅炉+1B4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315、,同时预留二期 145t/h 燃气锅炉+1B4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建设条件,为神仙桥园区内各企业供热。本项目处于园区综合能源项目供热服务范围以内,且需界外蒸汽量小于园区综合能源项目供热能力。目前该项目环评已取得环评批复(泸市环泸县建函202246 号),处于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同时该综合能源项目配套蒸汽管网尚未建设。针对上述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行文承诺:在项目界外蒸汽来源依托的园区综合能源项目和配套蒸汽管网未建成投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本项目使用蒸汽产生的蒸汽冷凝液不外排,先用于工艺装置烘干等回收热能,然后一部分可用于热水储槽补水、工艺废气洗涤;另一部分作为补充水进入循环水系统。项目收集厂废水316、站 EGSB 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经干法脱硫后(总硫控制浓度参照天然气(GB17820-2018)天然气二类气指标100mg/Nm3)送沼气锅炉作为燃料。本项目 EGSB 厌氧反应器处理废水总量为 905 m3/d,沼气产生量约为 4100m3/d,以年工作时间 330d 计,沼气产生量约 135 万 Nm3/a。类比产生一吨蒸气消耗约 75 方天然气计,蒸汽产生量约 2.3t/h。沼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 15m排气筒达标排放。5)氮气 本项目设置液氮储存及汽化单元,采用定期外购液氮充装在液氮贮槽内,液氮贮槽内的液氮经汽化器汽化成气体供生产使用。汽化器汽化能力 600Nm3/h,317、汽化压力 1.1Mpa.G。对于生产过程中回收物料的液氮 2-43深冷装置,采用液氮经换热器与需冷凝回收物料间接换热后,氮气供生产所用。来自液氮贮槽压力1.1MPa.G的液氮通过空温式汽化器加热变为温度为常温(环境温度减去 8)的气态,经氮气缓冲罐出液氮储存及汽化单元供给用户。具体流程:低温槽车液氮储罐空温式气化器调压阀组氮气储罐管廊。6)空压站 本项目设置一座全厂空压站,集中生产全厂使用的净化风和非净化风,分别通过全厂净化风和非净化风管网统一供给各用户使用。净化风为仪表用压缩空气,非净化风主要是装置开停工时吹扫用、气力输送以及作密封气用。空压设施主要由空气预净化及压缩系统、净化风净化干燥系统318、净化风事故备用储存系统和辅助设施等组成。空压机产生的压缩空气经缓冲罐后进入冷干机干燥,由冷干机出来的压缩空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分两部分,一部分进入工厂风储罐后进管廊,一部分进吸干机继续干燥过滤后进入仪表风储罐,然后进管廊供装置使用。具体流程:空压机缓冲罐前置过滤器冷干机后置过滤器 工厂风储罐管廊 吸干机高效过滤器仪表风储罐管廊 7)冷冻站 项目正常生产时需冷冻水、乙二醇溶液作为冷媒用于物料降温,新建冷冻站,提供冷水进/出水温 7/12;乙二醇溶液进/出水温-10/-5。冷冻水采用生活水,乙二醇溶液(10%)采用 38%的乙二醇和生活水的混合溶液。冷冻站设计制冷量:7系统,9164kW;-10319、系统,2-44528kW。其中冷冻水主要满足装置区生产冷却用途,乙二醇主要满足罐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物料的低温贮存要求等。根据上述用冷负荷设置冷冻站,冷冻水采用生活水,乙二醇溶液采用 38%的乙二醇重量浓度和生活水的混合溶液。冷冻站设计制冷量:7系统,9000kW;-10系统,285kW。8)分析化验室 项目设置分析化验室,用于全厂原料和产品分析、分析生产过程中的控制项目;配置分析所需的标准溶液,分析仪器的维修和校正。其分析设备与质检设备相互依托。9)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 新建消防用供水泵房配备两座共 2000m3消防生产水池,消防水池为 2 座,单座有效容积为 1000m3。总消防储用水量为320、 1550m3。泵房内配备 1 台电动消防泵 XBC10/150(流量 Q=540m3/h,扬程H=100m,功率=220kW),1 台柴油消防泵 XBC10/150(流量 Q=540m3/h,扬程 H=100m)。并设置一套稳压装置,含有 2 台稳压水泵(一用一备),性能参数为流量 Q=36m3/h,扬程 H=120m,功率=30kW。10)事故水池 本项目在厂区西北侧最低点设置雨水监测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水池,雨水监测池有效容积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2600m3,事故水池有效容积 3000m3。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之间设置连通管道和阻隔设施。事故发生时,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321、水池均可接收事故废水,事故废水总接纳能力 5600m3。事故结束后,对废水池储水进行检测,当水质满足排放标准时,由事故废水池污水泵提升外排出界区,当检测超过排放标准,由事故水池污水泵提升排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11)仓储 项目仓储情况如下表所示:2-45表 2.5.1-6 项目仓储情况 序号 名称 建筑物 储存时间 物料 备注 1 产品仓库 10527=235 m2 H=21m 15 天 HEC产品417吨、MC 产品 1042吨 2 原料仓库 8010=800 m2 H=21m 15 天 浆粕原料,储量为:2296吨 桨粕粉碎厂房内 3 化学品库 2216=352 m2 H=6m 15 天322、 片碱、副产硝酸钠等 分类存放 4 危废库(位于综合库房内)1216=192 m2 H=6m 15 天 如废机油等 分类存放 5 综合仓库(内含一般固废暂存及危险废物暂存库)5030=1500 m2 H=6m 15 天 备品备件、金属材料、仪表设备器材和电气设备器材,一般固废、危废等 一般物品、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进行分区分类存放 6 副产盐库 3018=540m2 15 天 存储项目副产品氯化钠 12)储罐区 本项目储运工程罐区部分的设计满足各生产装置的原料、溶剂、中间产品及副产品的储存需要,在厂区设置储罐区,包含液化烃罐组、溶剂罐组、酸碱罐组。原料系统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 本项目主要原料环氧323、乙烷、环氧丙烷外购,经汽车槽车运输进入厂区罐组储存,储罐采取氮封措施。环氧乙烷采用低温储存,设置冷冻水换热器,储罐外壁采取保冷措施,储存温度-5;环氧丙烷常温储存。环氧乙烷卸车时,槽罐车通入氮气,通过压差将环氧乙烷输送到储罐中,当储罐压力超过设定值时,储罐气体通过泄压阀排放到吸收塔,故设置一个环氧乙烷吸收塔应急排放口。环氧乙烷与水互溶,吸收塔用水喷淋方式来吸收环氧乙烷,吸收后的尾气通过排放口排放,塔釜废水排放至废水池。这部分产排污为非正常工况排放,不纳入正常排污统计。氯甲烷 本项目原料氯甲烷外购,经汽车槽车运输进入厂区的压力罐组储存,采用常温全压力储存方式,为气相法或液相法甲基纤维素醚装置的原324、料。溶剂 2-46本项目溶剂正庚烷、异丙醇、叔丁醇、40%乙二醛外购,经汽车槽车运输进入罐区溶剂常压储罐储存,储罐设置氮气密封系统;溶剂丙酮外购,经汽车槽车运输进入厂区低压储罐储存,储罐设置氮气密封系统。酸碱 本项目装置原料 60%硝酸、50%碱液、31%盐酸、醋酸外购,经汽车槽车运输进入厂区酸碱常压储罐组储存,储罐设置氮气密封系统,原料经泵送各装置使用。中间产品-氯甲烷二甲醚混合物 甲基纤维素醚(MC)装置中间产品氯甲烷二甲醚混合物,在液化烃压力罐组储存,设置 2 座 100m卧式罐。副产品-二甲醚 甲基纤维素醚(MC)装置副产品二甲醚,在液化烃压力罐组储存,设置 1 座 100m压力卧式罐325、,二甲醚拟装车外售。13)维修 维修站由机械、电气、仪表维修工班、生产技术办公室、备品、工具间等组成。2.5.2 项目废水处理系统 项目废水处理系统主要由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综合废水处理单元组成。氯化钠废水沉降槽设置于相应的气相MC 生产车间、液相 MC 生产车间,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设置于盐水处理厂房、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设置于 HEC 主工房,其他各处理装置均设置于全厂污水处理站。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设计处理能力为800m3/d,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设计处理能力为 200m3/d,综合废水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能力为 1000m3/d。各废水处理单元说明如下。1)HEC 326、生产装置蒸馏高盐废水(W1-1,HEC 生产装置区“车间液相回收系统 I”1#精馏塔釜底液,产生量 83.9m3/d,COD 100000 mg/L,SS 7200 mg/L,NO3-80000 mg/L)。经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纳米膜分 2-47离去除大分子组分,膜分离透过液(以硝酸钠为主要成份的小分子物料水溶液)再通过树脂吸附去除色素等小分子有机杂质,纯化后的硝酸钠溶液经 MVR 蒸发、单效蒸发浓缩结晶,固液分离得硝酸钠副产盐,经干燥后作为副产品外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MVR 蒸发及单效蒸发气相为水蒸气,经冷凝后所得冷凝液部分用于膜分离及树脂吸附系统的冲洗,将纳米膜截流下327、的大分子杂质及树脂吸附的小分子有机杂质冲洗下来,产生的冲洗废水,以及其他的冷凝液、固液分离母液,送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2)气相MC生产装置洗涤废水(W2-1,产生量405.8 m3/d,COD 61000 mg/L,SS 200 mg/L,Cl-71100 mg/L)和液相 MC 洗涤废水(W3-1,产生量 275.4 m3/d,COD 15000 mg/L,SS 1500 mg/L,Cl-30000 mg/L)由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处理。先经生产车间内沉降槽静置沉降回收 MC物料、返回生产系统使用,上清液经反渗透膜分离去除大分子组分,膜分离透过液(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的小分子物料水溶液328、)再通过树脂吸附去除色素等小分子有机杂质,纯化后的氯化钠溶液经 MVR 蒸发浓缩结晶,固液分离得氯化钠副产盐,经干燥后作为副产品外售,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固液分离母液经单效蒸发、蒸汽烘干去除水分,所得杂盐外委资质单位处置。MVR 蒸发及单效蒸发气相为水蒸气,经冷凝后所得冷凝液部分作为工艺用水回用,部分用于膜分离及树脂吸附系统的冲洗,将反渗透膜截流下的大分子杂质及树脂吸附的小分子有机杂质冲洗下来,产生的冲洗废水送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3)气相 MC 生产装置副产二甲醚蒸馏废水(W2-2,产生量 96.5 m3/d,COD 12000 mg/L,SS 3500 mg/L,Cl329、-600 mg/L)、气相 MC 水洗废水(W2-3,产生量 1m3/d,COD 9000 mg/L)和液相 MC 生产装置溶剂蒸馏废水(W3-2,产生量 48.9 m3/d,COD 20000 mg/L,Cl-500 mg/L),直接送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2-484)其他废水包括地坪设备冲洗废水、质检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空压机冷凝水等,直接送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5)废水综合处理单元(生化段):上述各废水经各系统管道排入废水综合处理单元,经“调节池+EGSB 厌氧反应器+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排放池”处理(其中好氧生物系统设有 CBR 填330、料),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污水处理站排放口送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综合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排入储泥池,污泥压滤脱水后暂存,经危废鉴定后确定去向,如属于危废外委资质单位处理,如属于一般固废外运填埋或焚烧处理。6)臭气处理:收集上述废水处理单元中 MVR 蒸发冷凝不凝气、单效蒸发冷凝不凝气、干化蒸发气,以及储泥池、压滤机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以排气筒(23#)达标排放。7)沼气综合利用:收集 EGSB 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经冷凝器或汽水分离罐脱水及干法脱硫后送沼气气柜(1000m3)暂存,经管道送沼气锅炉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以排气筒(24#331、)达标排放。另考虑到锅炉检修或其他应急等工况,设置一根应急火炬,用于非正常工况等情形沼气的应急燃烧处理。干法脱硫定期更换的废脱硫剂外委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厂区废水处理系统见下图。2-49 图 2.5.2-1 厂区废水处理系统流程示意图 2.5.3 园区污水处理厂简介 根据xx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7207号):服务范围和处理对象为接纳工业园区各企业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企业生活污水;接纳的工业废水必须先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取得环评批复的设计规模为 0.5 万吨/日(分为两期实施,每期 0.25 万吨/日),目前332、一期工程 0.25 万吨/日已建成并正常运行,采用“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渠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臭氧接触氧化池MBR 生化池膜池化学沉淀池高效流砂过滤器紫外线消毒渠人工湿地”为主体的工艺,出水执行xx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其中 SS 执行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中的排放限值。经长桥石堰最终汇入长江。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约 1000m3/d,富余量 1500m3/d,本项目外排废水量约 905m3/d,处于其富余量以内。本项目至园区污水厂的废水管网在项目投产前铺设 2-50完毕,对此333、园区管委会已行文说明,本项目建设单位行文承诺:本项目至园区污水厂的废水管网未铺设完毕前,项目不投入运行。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见下图。图 2.5.3-1 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 2.6 主要原辅料动力消耗、贮存情况及原辅料性质 2.6.1 项目主要原辅料及动力消耗情况 项目原辅料主要包括精制棉浆粕/木浆粕、叔丁醇、异丙醇、氯甲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丙酮、乙二醛、氢氧化钠、硝酸、盐酸、淀 2-51粉醚等,项目原辅料消耗情况见下表。表 2.6.1-1 项目原辅料消耗情况 序号 项 目 规格 数量 t/a 产品生产线 吨产品消耗(t)备注 1 棉浆粕 纯度100%(wt)19700 HEC 0.56 外购 MC 系列 0.645 外购 2 木浆粕 纯度100%(wt)6970 MC 系列 0.215 外购 3 环氧乙烷 99.9%6990 HEC 0.54 外购 MC 系列 0.08075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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