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有限公司紧急避险及监测系统管理制度(88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43944
2023-12-18
88页
183.82KB
1、煤矿有限公司紧急避险及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一)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1(二)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3(三)避险设施管理制度5(四)紧急避险系统主要机构人员配备9(五)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11(六)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12(七)紧急避险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3(八)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4(九)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15(十)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16(十一)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18(十二)紧2、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20(十三)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制度22(十四)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23(十五)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制度25(十六)紧急避险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6(十七)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28(十八)紧急避险系统硐室维修制度30(十九)紧急避险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1(二十)避难硐室救援设备管理制度32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34(一)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34(二)压风自救系统值班管理制度38(三)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39(四)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40三、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41(一)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41(二)供水施救系统设备管理制度45(3、三)供水施救系统检查检修制度47(四)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49(五)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1(六)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52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3(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3(二)瓦斯断电管理制度59(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61(四)安全监测维修工岗位责任制65五、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66(一)通讯系统管理制度66(二)通讯机房管理制度69(三)通讯系统维护工岗位责任制71六、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72(一)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72(二)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工岗位责任制76XX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六大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和促进二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4、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业公司相关标准,特制定本制度。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1.当灾害发生时,根据调度室的命令,盘区及大巷内零散作业人员进入永久避难硐室。2.最先进入永久避难硐室人员,根据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按照进入避难硐室人员的级别承担指挥任务(由级别较高人员指挥,同级别人员按照采、掘、辅助区队先后排名顺序排定级别)。3.承担指挥任务人员负责组织进入永久硐室内人员的秩序、操作流程、人员分工。4.按照顺序启动避难硐室内的设备、设施,保持避难硐室内部环境正常、人员情绪稳定。5.利用避5、难硐室内部的通讯系统向地面指挥平台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灾害情况、人员状况及硐室内的现状。6.根据调度指挥命令调整组织机构,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操作。7.进入永久避难硐室后,按照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8.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9.若矿井压风系统中断或破坏,立即开启氧气瓶向硐室供氧,采用空调控制避难硐室内部环境。10.在具备调度井下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的条件下,要及时掌握井下各避难点的情况,向地面指挥中心汇报,并对井下各避难点进行调度。(二)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1.进入应急避难硐室缓冲区域,向左旋转外部防护门手轮,打开防护门。防护门两侧空气幕随即打开,阻隔有毒有害气体。2.避难6、人员都进入后,首先旋转防护门锁紧手柄关闭防护门,随后向左旋转外部防护门手轮锁紧防护门,空气幕截止阀被压紧,空气幕关闭。3.进入缓冲区,打开缓冲区各种传感器,读数显示即为打开。4.打开压风控制柜,打开压风管路阀门,观察压风管路风压,高于规定值0.5MPa,即打开布气管路气阀,进行硐室布气。观察压风管路出口压力指示,压力在1000Pa以下即正常。当出风压力表指示超过规定值即调整压风管路阀门开度达到规定值。5.向左旋转二道防护门手轮,打开二道防护门,进入避难区。6.避难人员都进入避难区后,首先旋转防护门锁紧手柄,随后向左旋转二道防护门手轮锁紧二道防护门。7.首先进入避难区人员,打开避难区矿灯。8.打7、开避难区内传感器。9.避难人员打开避难区另一侧的二道防护门,打开压风控制柜,打开压风管路阀门,观察压风管路风压,高于规定值0.5MPa,即打开布气管路气阀,进行硐室布气。观察压风管路出口压力指示,压力在1000Pa以下即正常。当出风压力表指示超过规定值即调整压风管路阀门开度达到规定值。10.进入硐室人员配戴好压风自救袋。11.硐室内指挥人员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正常情况下,按照以上操作可以维持硐室内部60-100人生存96小时。并尽快采用地面压风机向硐室供风。12.若矿井压风中断,则采用氧气瓶供氧,在氧气瓶供氧期间,地面压风机启动,硐室缓冲区风压表显示压力,则打开面压风阀门,关闭氧气瓶阀门,利用地8、面压风系统向硐室内供风、供氧。13.在硐室避难期间,由硐室内担任指挥的人员分配压缩干粮和水,压缩干粮每人每天两块,饮用水每人每天1瓶。14若有地面流体食物进入硐室,要在指挥人员的组织下有序领用,原则上优先将食物分配给生命体征较弱者。15.遇到紧急状况,避难人员拿出储物柜中压缩氧自救器,佩戴好后,通过避难区另一侧的二道防护门和外部防护门离开应急避难硐室。(三)避险设施管理制度为保证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管理规定(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9、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人力资源部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a.矿用避险设施应急响应流程;b.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c.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3)人力资源部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4)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5)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6)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7)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8)各区队必须在10、班前会上对上岗人员进行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及其避难硐室内位置的一人一位对应关系培训,使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9)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调零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10)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调零和精度的调校。(11)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12)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13)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一人一位对应关系说明牌。安监部将其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14)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11、15)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16)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17)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18)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19)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20)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21)采、掘工作面避难硐室必须12、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月度计划中,作为重点监管项目。(22)部室、区队级干部进入应急救援安全防护采区,必须巡查相关设施完好情况及检修维护等记录。(23)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避难硐室的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硐室的额定容量。2.考核办法(1)人力资源部及各区队未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列入日常培训计划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月。(2)安装或拆解重组时未对密封性能进行检验,给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次。(3)避难硐室挪作它用或放置其它物件,给予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次。(4)区队班前会必须对作业人员与避难硐室的对应位置进行详细安排,否则,处罚区队值班人员500元/次,处罚队13、长、书记200元/次。(5)未对氧气、二氧化碳测定器进行调零和精度调校的,给予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次。(6)未对避难硐室内急救药品进行月度检查,给予责任区队罚款500元/次。(7)违反规定敲打、撞击急救设施、设备,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次。(8)避难硐室内电话出现串联或通讯不畅,给予信息化办公室罚款1000元/次。(9)对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对应关系说明牌记录不全的,视为未执行,给予责任区队罚款500元/项;弄虚作假者,给予罚款1000元。(10)违反规定进入避难硐室内,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四)紧急避险系统主要机构人员配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14、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精神,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全避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成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机构。1.组织机构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矿井下安全避险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成立紧急避险系统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副总工程师成 员:各部室部长及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区队长值班人员:通风队安排专人2.管理职责(1)负责领导全矿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2)负责管理全矿紧急避险系统,监督、检15、查措施的落实。(3)负责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紧急避险系统各级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4)负责建立、健全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5)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认真组织查找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6)负责监督和检查紧急避险系统有关人员基础知识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7)负责监督硐室内设备、仪器的检修校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对到期或损坏的设备、仪器应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五)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进行,避难硐室管理及维16、护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24 小时值班责任制度。2.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紧急避险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基本情况,负责对系统的故障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当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并组织相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3.值班及维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保证通讯、通信畅通,不能由他人代替。4.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及领导,严禁漏报、瞒报,汇报不及时要追究责任。5.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当日值班的各项记录,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汇17、报情况要认真进行记录。对当日收到的文件、措施、通知等资料必须及时贯彻,并统一归档管理。 6.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应经常亲临现场,检查紧急避险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7.矿调度室为“六大系统”值班总指挥部,负责“六大系统”整体的人员组织及指挥协调工作。(六)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落实紧急避险系统的工作任务。2.明确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负责审查紧急避险的相关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3.明晰自身职责,负责协调紧急避险系统的18、各项工作。4.负责组织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检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当紧急避险系统发生故障时负责组织现场抢修,并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贯彻执行。6.全面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转及检修状态,保障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7.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备用情况的管理,并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七)紧急避险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2.及时了解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掌握施工动态,并做好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3.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问题、隐患情19、况。4.加强对紧急避险系统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5.全面掌握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动态,合理的安排紧急避险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6.技术资料必须统一归档,并有专人保管。(八)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系统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上班交接留下的问题,负责组织落实、监督,做到落实到人,并且不定时检查系统岗位人员在岗情况。 2.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3.对于系统中出现的问题需及时、快速地组织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理,使影响的时间降到最低限度。 4.对于当班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拿出意见,亲临现场组织实施,重大事故要及时按事故程序向值班领导和有20、关部门汇报。5.坚守岗位,覆行职责,对当班系统存在问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九)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质量、保安全完成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护、维修、试验、供水等各项任务。2.每次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3.每次作业后,维护、维修人员要及时做好施工情况、整改措施、隐患问题情况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4.井下一旦发生灾变时,维护、维修人员听从指挥,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调控工作,确保饮用水或营养液能够输送到灾区。5.认真填写好当班记录,履行要害岗位手续21、,做好岗位出入登记,提高警惕,做好四防。6.搞好设备及岗位环境卫生,管理好工具材料、备件等,搞好岗位文明生产。(十)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1.紧急避险系统的仪器设备是保证井下人员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标准和使用手册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校准以及更新维护,以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为井下人员紧急避险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2.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1)避难硐室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由专人负责,每台仪器设备的校准历史需记录在仪器档案卡片之上以便查阅。(2)仪器设备必须在相应的使用期限之内进行校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仪器设备校准周期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明22、文规定的,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原则上每台仪器设备每年校准不得少于一次。(3)仪器设备的校准由通风部负责报请检测中心测试,需要送国家检定机关校准或者送回原厂校准的,由专人联系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3.仪器设备的更新维护(1)仪器设备需要定时更新维护,超出使用寿命期限的仪器应该及时进行更新。(2)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对仪器设备有日常维护的责任,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处理。(3)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定期关注设备生产厂家公布的升级信息,及时通过正当的途径对仪器的软件进行升级,且在下一次购买仪器硬件的时候给出参考意见。(4)本管理制度由紧急避险管理机构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23、十一)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 (1)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专职维护、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系统网络检查、维护(1)紧急避险系统实行每日巡检制,每次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检查时,要检查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检查开关把手是否灵活可靠,位置方向是否正确,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密闭是否严密,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操作人员要带齐、带全所用工具、材料,检查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做好自主保安,不24、得违章冒险施工。(4)斜巷操作时,要杜绝双重作业,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现场指定好安全监护人员,对管件及较大材料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防止窜动伤人。(5)登高操作时,要打好牢固的绞手架,设好安全绳,指定好安全监护人。(6)更换、安装高处的管路、仪器时,可使用梯子进行操作,但要指定专人扶牢梯子,专人警戒。(7)维修、更换管路时,要加强对作业地点附近管路状态的检查,并进行适当加固,任何人不得在管路下方逗留或做与施工无关的事。 (8)维修施工中如需断开管路,必须先开供水阀门放水泄压,严禁带压违章冒险作业。(9)每次检查、维修作业后,维护、维修人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维修施工情况向25、主管领导汇报。(10)为保证饮水质量,经常对供水管路进行排放,作业人员之间必须做好协调,要注意检查水质的变化情况。(11)井下一旦发生灾变时,维修人员要根据管理人员指挥及灾区位置,对相关控制阀门进行调节,确保饮用水或营养液能够输送到灾区。(十二)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紧急避险系统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系统维护制度(1)硐室永久性设施每月度检查维护一次,如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2)井下所有紧急避险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供电、供风、通讯畅通。(3)紧急避险系统主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无缝钢管,分支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26、50mm的无缝钢管,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完好不漏水、不漏气。(4)设置支管和阀门必须保证其可靠性。(5)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6)紧急避险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7)硐室前后5米范围设置排水沟,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8)供风管路中的水必须经常进行排放,保证供风正常。(9)紧急避险系统实行分区域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10)及时对紧急避险系统阀门、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维护。 2.巡检制度 (1)由专人负责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路进行巡检。(2)定期组织巡查紧急避险系27、统。(3)巡检硐室时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4)掌握紧急避险管路使用情况及锈蚀情况,做到有计划检修、更换管路。(5)对于因巡检不到位而影响紧急避险系统完好的,追究巡查人员责任,并追查相关管理人员责任。(6)经常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管理要求(1)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管路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损坏的要及时进行更换。(2)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管路进行台帐记录。(3)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4)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检查发现有到使用期限或过期、变质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十三)紧急避险系统培28、训制度1.通过紧急避险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系统。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3.教育职工应爱护紧急避险系统装置,发现该系统有损坏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4.入井职工必须掌握紧急避险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新设置的紧急避险系统,各部室、区队负责人必须向员工说明清楚新设置的地点。 6.新到矿员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 72 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紧急避险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7.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学习紧急避险相关设备设施使用方法,掌握自救知识。(十四)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1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察条例,参照国家安全相关规程规定及 AQ1029-2007标准、AQ6201-2006要求,现制定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2.安全紧急避险管理员负责系统的设备、设施、安全计量仪器仪表的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仪器仪表定期效验工作等。3.系统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必须定期送检,不得漏检。仪器仪表发生故障或误差较大时不得发放使用,必须处理正常并经效验后方可发放使用。4.正在使用的器具、仪表失真或损坏必须在2小时内更换,如不能更换的应立即进行维修,并经过效验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允许使用。5.计量仪器仪表若有损坏,所维修的费用超过原仪表费用7030、%时视为无维修价值,应办理报废手续。6.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要由管理员负责看护及定期进行效验工作。新到货的仪器仪表必须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安全仪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7.正在使用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必须定期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安全仪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8.对安全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进行效验及定期鉴定的,将按照有关法规定对相关单位行处罚。9.新进货的仪器仪表装箱必须有合格证、说明书及调试配件等。10.定期对避险系统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试验,进行性能和使用功能的鉴定,发现系统性能和功能存在问题的,立即进行解决处理,做好检测试验记录,确保系统功能和仪器、仪表正常使用。(十五)紧急避险系统31、应急演练制度1.紧急避险系统每年配合矿井“六大系统”进行一次演练。2.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前,成立应急演练小组,分设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演练人员。3.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前,做好对系统的检查,保证所使用的器材和管路处于完好状态。4.在进行应急演练时,应设置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的范围。5.由应急演练小组领导指挥应急演练工作。6.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小组直接在调度中心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进行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员无条件的服从应急演练小组的指挥。7.应急演练小组中的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8.对应急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应急演练小组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9.演练结束后要写演练总32、结。(十六)紧急避险系统事故应急预案1.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避免矿井遇紧急避险系统事故时发生混乱,提高调度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特制定本预案。2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安监部部长、生产部部长、通风部部长、机电部部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地测部部长、各采掘队长和跟班人员。 3井下发生紧急避险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启动救援措施,使系统恢复正常。4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2)负责事33、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4)负责物资的管理。5程序(1) 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发生故障报告时,由领导小组总指挥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作出判断,制定解决方案。(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应作好一切恢复紧急避险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事故的处理进展情况。(4)紧急避险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队管理人员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十七)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1.紧急避险系统专职维护、维修人员加强对紧急避险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检查工作,根据故障大小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34、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2.系统故障较小,如只是管路轻微的跑、冒、滴、漏及更换接头、管件、分支阀门等,维修作业对系统影响较小时,现场采取措施立即进行处理。3.系统故障较大,如需断开管路更换管路、主阀门等,会影响系统的正常供水,则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同时通知与紧急避险系统有关的受影响单位(突发情况除外)。4.系统故障处理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抓紧时间施工,尽量缩短影响时间。遵守如下操作程序:关闭阀门泄压断管维修质量复检试验恢复系统运行。5.在停止紧急避险系统供风、供水时,要事先与矿调度室和受影响各采、掘面跟班人员、安检人员联系好后,方可施工。6.在维修处理供风、水管路故障时,必须先打开35、管路阀门泄压后,方可断开管路,防止管内“残压”伤人。维修作业完成后,要复检施工质量,同时要进行供风、水试验和排放风、水,以确保紧急避险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保证供风、水质量。7.在故障处理期间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如井下出现灾害事故,维护、维修人员要立即恢复紧急避险系统,以确保随时能够向灾区遇险员工提供饮用水和营养液。8.每次故障处理完后,维护、维修人员要及时做好故障处理记录。9.为提高处理故障的应变速度,维护、维修人员要在附近硐室储备一些维修工作所需的管件、快速接头、螺丝等材料,这些材料为紧急避险系统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十八)紧急避险系统硐室维修制度1.硐室值班人员每班对硐室进出口及硐室内的帮顶36、进行巡视检查一遍,如发现有脱皮、掉碴现象,应及时汇报。2.硐室内的防爆门、气密门如受动压影响,墙体变形、门开关不灵活、关不住,应及时汇报。3.在处理硐室帮顶脱皮掉碴要制定措施,并有专人处理,防止矸石掉落伤人或损坏室内设备。4.如有防爆门、气密门、墙变形、开裂漏气等现象,应及时修复,保证硐室内的气密性符合规定。5.硐室内进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有障碍物堆放在硐室的进出口处。6.硐室内不得存放其它设备,每班对硐室地板清扫一次,保证卫生整洁。(十九)紧急避险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建全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2.对系统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3.所有37、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改进今后的工作。4.维护、保养人员对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必须查明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5.技术资料管理必须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统一管理,严禁销毁、丢失,否则,按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部室领导批准后借阅。(二十)避难硐室救援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主要负责人为本矿井避难硐室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保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矿井生产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具体负责避难硐室建38、设、完善和管理。 2.避难硐室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三班看管人员实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当面把现场物品清点后相互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避难硐室的门严禁上锁。 3.每个避难硐室必须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硐室内应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设施和装备使用说明,指导避险人员正确使用。4.硐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仪器装备放置合理、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和出现淤泥、积水。禁止硐室内存放油脂类物品或兼做材料工具库。避难硐室内部设施和装备必须按照避难硐室装备数量要求配齐,建立仪器、装备、材料管理台账,并做到账、卡、物相统一。 5.通风部为避难硐室的主管部门,通风队负责对应急救援装备进行维护、39、保养,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6.硐室内的所有应急救援装备实行编码管理,建立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人员必须对硐室内仪器装备的检查、维护、使用等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保证所有仪器装备100%合格。 7.避难硐室内的物品、器具和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维护和保养,保证质量。 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每个月对全部氧气呼吸器进行校验,确保达到标准要求;对3个月没有使用的呼吸器和压缩氧自救器必须更换氢氧化钙;每2个月应交替对呼吸器进40、行升井清洁、除潮,以保证正常使用。使用后的氧气呼吸器必须升井清洗、晾干、组装、校验合格后,方可下井再放回硐室。 8.通风部负责避难硐室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装备、器材是否齐全、完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监督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避难硐室内其他设施和装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严格按照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定执行,机电部负责设计,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安装。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41、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为159喷塑管(矿井一盘区、二盘区)、108喷塑管(四盘区);四盘区和二盘区掘进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压风自救分管路为108喷塑管。3.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从巷道口向里每隔200米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装置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安装高度要便于人员使用,未按规定数量及时间安装,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5.压风自救42、装置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5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1.3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单位负责管理维护,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时支管阀门扳手应在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压风自救装置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检查一处卫生不合格对责任单位处50元。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不允许挪作他用,发现有挪作他用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处罚200元。6.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一个点,管路不得随意断开,管路进入采掘工作面顺43、槽,顺槽口必须加设阀门,中间每200m设置DN100变DN19,每缺少一个处罚责任单位100元。7.各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漏气、无减压、闸阀、消噪声、防水器或压风自救装置损坏,管路未连接,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8.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出风量大小不一致、压力达未在0.30.7兆帕范围内、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大于85分贝,每出现一项处罚责任单位200元。9.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将压风自救装置44、移交与综采队,由综采队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压风自救管路的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压风自救装置、阀门、附件、管路不及时拆除或回收率(回收率80%)未达到要求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拆除的压风自救装置必须完好,不能有损坏,损坏按照原件赔偿,变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10.大巷压风自救管路由机电队负责维护管理,随着巷道的延伸需要拆除的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拆除,需要延伸的由机电队负责延伸。11.各个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必须保证完好,严禁破坏,发现破坏压风自救系统,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500元,并限期恢复。12.机电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完好,要求每15天对压风自救整个系统进行试运转,发45、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试运转,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主管200元。13.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单位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导致系统的损坏,按价赔偿。14.各个区队必须有一名专职的压风自救系统管理人员。15.有车辆的单位送物料时,不得撞坏压风自救装置及管路,卸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撞坏压风自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将物料堆放到压风自救装置下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16.各相关单位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压风自救管路、自救装置及46、阀门应交回机电部库房,需要安装领取时在机电部办理内部调拨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领用。(二)压风自救系统值班管理制度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调度室、机电部、机电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2.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3.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4.管理人员要经常对系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5.调度室负责安排领导干部值班,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47、有权进行处理。(三)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为了确保每一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压风自救系统正确的使用方法,提高职工自救知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3.教育职工应爱护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4.每位职工必须掌握压风自救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5.凡新设置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各区队、部室负责人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6.新职工除进行为期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压风自救系统的知48、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四)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为了更好的保证设备正常安全可靠运行,在发生事故时系统能在第一时间能投入救援,特制订本制度。1.压风系统必须每天检查、维护,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2.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3.各单位每天要对压风自救装置进行检查,检查压风自救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时刻保持干净。5.机电队负责地面压风机房设备及井下大巷主压风自救管路的维护保养及管理,定期对设备及管路、阀门进行检修,确保压49、风机自救系统完好可靠。6.综采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由综采队负责维护管理。7.各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掘进队负责维护管理,每天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8.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自救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安全可靠。9.采掘工作面严禁将压风自救管路挪作它用。三、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总 则(1)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需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安设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50、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XX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3)加强供水施救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部室,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2.规 定(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水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的,必须向“六大系统”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六大系统”主管部门可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2)井下在用所有供水水泵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明确标注管理队组和管理责任人。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对设备进行处理,若故障情节复杂,可上报51、区队或机电部管理人员进行处理。(3)井下供水管路和阀门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区域单位负责,负责人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水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设备负责人可向“六大系统”主管部门检举。(4)当井下供水管路出现破损,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阀门操作不灵活等现象时,所在区域责任人可立即联系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5)在掘进工作面内所安设的供水管路,需安装在巷道帮牢固可靠的地方,也可因巷道的走向而做调整。因顶板或两帮掉碴砸破或刺破供水管路,所在单位负责人将负全部责任。(6)回采工作面内所安设的供水管路因工作面回采而撤出后,及时回收至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做好记录,以作备52、用。(7)系统维修人员应每班下井检查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并每班做好记录,填表上账。对不按标准使用的,“六大系统”主管部门有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3.设施安装(1)供水施救管路的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接近工作场地,最远不超过40米,保证井下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时有足够的时间开启施救装置,真正起到救灾防护的作用。(2)因特殊情况需要安设供水阀门时,应按照要求进行安装。(3)单独供水施救系统,主管选用DN100,支管路选用DN50。(4)供水管道阀门应设在便捷的位置,保证及时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可利用水源。(5)供水施救管路应安装牢固、可靠。管路的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的变化进行调整。(6)供水施救部件齐全完好53、,阀门手柄方向一致,且与主管路平行,阀门开关应灵活。(7)应保证供水点附近无其他材料堆放、无杂物、积水等现象,以方便作业。4.调试及使用(1)按照要求安装完毕后,要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管路密封是否可靠,管路有无跑、冒、滴、漏水等现象,阀门是否灵活可靠,位置方向是否正确、一致,如有错误应及时纠正。(2)当确认安装无误后应进行管路的调试,供水后检查水压、流速是否达到要求,并随时观测水压、流速的变化,做好详细记录。(3)当井下发生冒顶或爆炸后,工作人员被困在某个区域时,能尽快的找到附近的供水施救装置进行饮水,保障每个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待救灾人员进行施救工作。5.维修与保养(1)供水设备、设54、施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区域责任单位负责。(2)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在当班工作中,首先应检查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附近顶板、两帮是否存在对管路的影响,防止供水施救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3)应有专职的维护人员每周对供水管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管路完好无损。(4)检查供水管是否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等现象,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管路的完好性。(5)定期检查管路阀门开关是否牢固、灵活。(6)每周对管路里的存水进行一次更换,保证饮水质量。若发现水中有沉淀物质或其他物质时,需上报相关部门,及时对饮水质量进行检查。(7)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检查机修记录及维护保养记录台帐。(二)供水施救系统55、设备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在用设备实行分片、分台,责任到人进行管理、维修及保养。2.各种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验、调试及检查,并做好记录,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合格证件齐全。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更换,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转。4.设备管理:(1)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投运时间、安设地点、管理队组,必须有详细的台账并挂设备标识牌。(2)供水管路和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检修、道路通畅、支护良好、无杂物的位置,并对供水施救系统图上每一段管路和每一个阀门的安设地点都有明确的标志,以便于管理56、。5.设备管理要求:(1)加强设备管理、维修、保养,使设备时刻处于稳定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2)井下供水管路必须由专业的维护人员定期对管路进行安装、查看维护及维修。若发现有跑水、冒水、滴水及漏水的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维修记录,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安装。(3)供水施救管路的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方便阀门维修和更换,并使用灵活性较好的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4)供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设备所在区域责任单位负责。(5)若供水管路或阀门出现问题时,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尽快与维护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得到处理。(6)重要设备必须有设备备件及设57、备易损件备件,以便能够尽快的维修,确保生产正常运行。(7)供水施救所使用的管路器具必须定期清洗、杀菌、消毒,确保能正常使用。6.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坚决杜绝带病运转,一旦发现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从严处分。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公司文件资料及时归档。(三)供水施救系统检查检修制度1.日检内容包括井上、下所有供水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检修及保养。2.检查各供水水泵、供水管路、阀门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并定期根据技术要求进行改进、调整。3.检查各台供水施救系统水泵的运行情况,供水管路有无漏损等现象,供水管路是否接入各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保证井下正常供水,检查供水58、系统管路上阀门是否灵活。4.检查所有供水施救系统水泵的开停传感器、水位计量器、水压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供水管路相连接的密封设施完好无破损,无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等现象;供水管路连接是否松动,发现管路连接有松动的地方,需固定加紧。5.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检修人员应上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电作业。供水管路和阀门需安设、更换时,检修人员上报矿调度室,经同意后,检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安设、更换,确保正常生产。若出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作业影响正常生产者,给予严厉处罚。6.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检修质量,检修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故障复杂59、多变,可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处理。7.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检查检修报表,并对事故原因、处理结果等做详细记录,交相关部门存档备案。(四)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1.供水施救系统水泵停送操作规程:(1)水泵启动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做到:a.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b.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c.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d.电控设备各开关把手应在关闭位置。e.电压、电流、压力、真空的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电源电压应在规定范围内。(2)水泵停送正常操作:a.灌水。打开灌水阀和放气阀,向泵体内灌水,直至泵体内空气全部排出,然后关闭以上各阀门。b.按电机启动按钮,电机带电运转,待电机达到额定转速、60、电流返回至规定值时,电机正常运转,然后打开供水阀门正常供水。c.供水水泵的正常停机。应先关闭压力表和真空表阀门,缓缓关闭水泵的供水阀门,然后切断电动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机运转。2.供水管路和阀门的安设、更改操作规程:(1)供水管路的操作准备工作,要求做到:a.检查管路有无破损、漏水,法兰盘、螺栓是否完好、齐全、紧固。b.检查管路上阀门开启、关闭是否灵活,无泄露、无锈蚀。c.供水管路及阀门应在安装前将其内部清理干净,安设地点有故障应及时进行清理,保证正常的工作。(2)供水管路及阀门的正常操作:a.管路的法兰连接。法兰盘的平面必须垂直于管子中心线,法兰所有密封设备应大于法兰内径。穿好螺丝后应按对角十61、字交叉顺序对螺丝进行拧紧加固,确保管路连接无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等现象。b.阀门安装前应保持关闭状态,安装和搬运过程中,不得以手轮为起吊点,且不得随意转动手轮。阀门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更换,并有适当的固定装置。c.供水管路安装条件必须进行系统试验,确保无漏水、渗水等现象后方可正常运行。d.如发现管路有裂纹、断裂或阀门炸裂时要及时关闭总供水阀门,等管路内的水完全跑完后,方可进行检修更换。(五)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责任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与机电队值班人员和机电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2.供水水泵不动作、水位压力表不上传、水位计无62、显示等现象时,应立即联系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上报矿调度室,系统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需做好故障处理记录,填表归档。3.供水管路出现破损、堵塞,导致供水系统供水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水源,应立即联系系统维修人员对供水管路一一进行排查处理,处理结果需上报矿调度室,登记备案。4.供水阀门因锈蚀、损坏等原因影响阀门的灵活性、可靠性,导致阀门不能正常打开或关闭时,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或更换。5.当供水管路内水质发生变化或存有其他异物时,需上报矿调度室,对供水设备、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并查看供水水源是否可利用,保证工作人员安全使用。(六)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1.维护人员每周应对井下所用设备、63、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2.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的水泵、供水管路、压力表、水表、阀门等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维修记录。3.每天检查供水管道是否有破损、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等现象。4.每周负责对饮用水管内的水排放一次,保证饮水质量。若发现水管内的水质有变化或有其他物质,需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处理。5.对新开拓的巷道和变更的巷道内管路的敷设有明确的计划和方案,保证每一个区域内都能及时的供水。6.全面负责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处相应的处理。 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二号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64、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二号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凡在二号煤矿从事采掘生产作业的单位(含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2. 各业务部门职责划分:信息化办公室对全矿的监测监控系统负有管理责任,负责全矿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技术管理及标准化检查等业务管理工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矿监测监控系统分站的安装及维护工作。负责地面机房设备、井下大巷以上部分的主干线路施工及设备维护。负责主要通风机65、胶带运输系统、变电所(配电室)及水泵房等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设备日常维护及停送电由使用单位负责)。同时,负责监测监控设备及材料计划编制、维修、保管、建账等工作。主胶带机大巷、中央胶带机大巷内的自动化、工业电视光缆,胶带机监控分站、工业电视摄像头及电源等由皮带队负责日常看护及停送电。 从大巷至采掘工作面的主传输线和传感器线路、分站及传感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看管、延伸、日常维护和回收,传感器回收后交回通风队并登记销账,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延伸时缆线发放、设备安装时技术指导、日常检查。瓦斯抽放泵房内的瓦斯监控系统缆线、设备由抽放队负责日常看护。通风队负责井下所有甲烷、一氧化碳、风速、温度、66、粉尘传感器的标校工作及传感器设备建账工作,并负责做好设备标校及更换记录。安装新工作面时所需传感器由通风队负责提供,并负责综采队、掘进队及大巷总回、二部胶带机头、地面生产系统传感器的更换和吊挂。各施工单位的传感器自行更换和吊挂,通风队负责作好记录备查。3.各施工单位的分站需随采掘工作面前移时,提前通知信息化办公室,由信息化办公室派人负责统一指挥,施工单位全力配合信息化办公室完成此项工作。随采掘工作面跟进的传感器,由施工单位自行移动并按照规程要求正确安放设备及缆线。甲烷、一氧化碳、温度等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方便维护,不影响行67、人和行车。4. 各单位所需缆线、接线盒等材料设备统一由信息化办公室提供,信息化办公室建立台帐,工程结束后交回信息化办公室,使用单位回收电缆时不得随意截断,交回的设备及电缆必须整洁,设备、缆线若丢失或损坏由使用维护单位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进行处罚。施工单位悬挂电缆时,不得占用监测监控系统电缆钩及通道,不得乱拉乱扯监测监控系统电缆,随意占用或挪用监测监控系统电缆钩及通道或胡乱缠绕监测监控缆线的,每次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对于损坏监测监控系统而引起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倍处罚。5.所有监测监控传感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标校和更换。通风队和施工单位在更换传感器时注意设备安全,对于操作不当68、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进行处罚,同时通风队要建立台帐,做好每次标校及探头更换的地点和时间的详细记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督促使用单位定期更换。通风队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各使用单位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甲烷校准气样的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日常监督工作由通风部负责。6.瓦检员要随时观察区域内各个传感器的工作状况,每班必须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检器)与各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显示的数字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相差值在5%范围内,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误差超过5%,必须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69、对设备调校完毕或更换,同时,做好相关记录。7. 当工作面瓦斯或者一氧化碳超限时,当班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调度,并采取相应措施,升井后及时填写超限原因,并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报信息化办公室一份,不及时填写超限原因每次罚当班瓦检员50元,由通风部执行。8.信息化办公室要经常对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9.为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各种传感器应有足够的备用量。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信息化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人员限时处理,在故障期间通风部必须制定安全措施。10.当班通风调度员和矿调度员必须时刻注意70、监测监控系统数据的变化情况,当监测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该区域的瓦检员,瓦检员必须先将该区域的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再查明原因。当现场瓦斯超限时,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瓦斯排放。11.通风调度在做每天的瓦斯日报表时,必须认真与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核对,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通风部领导,进行分析处理。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温度、粉尘、风速、水仓水位、风机、胶带运输系统、变电所等的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予以处理,并做好71、记录。13.监测分站电源取至某施工单位开关,由该施工单位负责电源的接线和日常停送电工作。对于已形成的备采工作面(无固定单位)设备由工作面维护单位负责设备看护及停送电,传感器更换由通风队负责。每次停送电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4.信息化办公室建立健全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查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设备台帐。15.处罚规定:(1)凡是在使用及施工过程中砸坏监测监控线,或人为原因造成数据不能上传的,由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处罚;分站以下缆线罚责任方500010000元,责任单位领导100-500元,分站以上(即主干线)罚责任方10000元,责任单位领导500-1000元。(2)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72、障时,信息化办公室不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处理、安排不力或处理不及时的,由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进行处罚,每次处罚2002000元。传感器故障,由通风调度通知通风队及使用单位及时处理,对处理不及时的由通风部进行处罚,每次处罚责任单位2002000元,处罚责任单位领导100-500元。信息化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故障时,对于无故拖延、推诿、扯皮、不听指挥的单位每次处罚2000元,处罚责任单位领导200元,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3)不按规定标校、更换传感器的单位由通风部核实后进行处罚,每次罚款2000元,造成系统传输出故障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500元。(4)不按规定73、时间及时给分站电源送电,信息化办公室处罚责任方每次2000元,责任单位领导200元。(5)使用单位或责任单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者设备工作不正常,如传感器航空插头拧坏造成传感器就地显示、上传无信号等情况,由信息化办公室每次处罚200-1000元。(6)使用单位不按照规定回收监测电缆及设备的,每次处罚1000-10000元,对于由此造成设备损坏者加倍处罚,由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处罚。(7)对于恶意偷盗、破坏监测监控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罚。恶意损坏光缆、分站、摄像头每次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恶意损坏监测监控电缆和传感器设备每次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由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处罚。(二)瓦斯断电74、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井下井下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AQ-2007监控监控管理办法和矿业公司2011年瓦斯治理及“一通三防”工作计划(黄陵矿业发201119号),现就我矿瓦斯断电实验规范如下:1.责任划分:(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整个瓦斯断电的接入、监督以及断电检查。(2)通风部:负责整个瓦斯断电的管理工作,协调通风队、采掘区队每月按瓦斯断电计划按期正常实施瓦斯断电计划,每月给矿业公司通风部上报瓦斯断电计划。(3)安监部:派出安检员负责每次瓦斯断电实验的现场安全和监督工作。(4)机电部:负责整个瓦斯断电范围内设备的检查工作。(5)通风队:负责瓦斯断电实验的标气准备和井下传感器瓦斯断电充气的工作75、,以及瓦斯断电记录保存工作。(6)采掘区队:负责整个瓦斯断电开关及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记录保存工作,每个掘进面施工完成后把记录交至通风部存档保存。2.瓦斯断电实验过程及步骤:我矿瓦斯断电每十天进行一次(早班实施)。第一步:每星期天下午通风队必须把标气冲入井下实验标气瓶或者气袋。第二步:星期一早9:00安全检查时,机电部、通风部、信息化办公室人员及通风队标气实验员、采掘区队、机电队长在井口信息站点名集合一同下井。第三步:每个采掘工作面瓦检员、安检员、电工在监测分站前待命。第四步:当实验人员到达井下时,会同每个采掘工作面瓦检员、安检员、电工开始做瓦斯断电实验。第五步:通风队标气实验员负责给瓦斯传感76、器冲入标气,使瓦斯传感器值达到0.85%-1.5%之间,必须保持1-2分钟,瓦检员负责记录充气前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充气后瓦斯传感器显示值、拔掉气瓶后瓦斯传感器显示值、报警持续时间;安检员负责整个实验过程中安全工作;机电部、通风部、信息化办公室、采掘区队电工在实验开关前等标气达到0.85%-1.5%时,看开关是否断电,然后立即送电,看是否可以送电,如可以送电,此次断电实验失败,如不可以送电,此次实验成功,最后所有参加人员签字确认。3.处罚规定(1)对不能按时参加瓦斯实验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2)对瓦斯实验不正常的工作面,进行事故追查,根据责任对当事人进行500-2000元的处罚,对责任单位处77、以5000-10000元的罚款。(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二号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二号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业务与责任范围 (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矿井下及地面洗煤厂、煤仓等地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与拆除管理工作;矿井监测监控断电系统布置图的绘制。(2)机电部:负责全矿井监测监控断电范围确定与图纸绘制工作。(3)机电队:负责井下变电所、临时78、配电点监测监控系统的取电及送电工作。(4)皮带队:负责煤仓、皮带机头与机尾监测监控系统的取电及送电工作。(5)洗煤厂:负责地面洗煤厂煤仓、皮带走廊内监测监控系统的取电及送电工作。(6)综采队(包括综采一队、综采二队):负责各自综采工作面各条巷道内监测监控系统的取电及送电工作。(7)掘进队(包括掘一队、掘二队、掘五队、掘六队、江西队、三十六处):负责各自掘进巷道内监测监控系统的取电及送电工作。(8)瓦斯抽放队:负责地面瓦斯泵站及井下瓦斯泵站内的监测监控系统的取电及送电工作。(9)准备队:负责协助信息化办公室对井下安装采面监测监控系统的取电及送电工作。2.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后停送电管理制度井下瓦斯断79、电分为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断电(瓦斯传感器故障断电、监测分站故障断电)、瓦斯超限断电(做瓦斯断电实验超限断电、井下实际瓦斯超限断电)、更换瓦斯传感器故障断电三种。(1)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断电送电流程a.瓦斯传感器故障断电送电流程瓦斯传感器故障断电后,信息化办公室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对所在区域瓦斯传感器故障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由责任区队向机电部门申请送电,由调度员通知机电队变电所值班电工进行送电。b.监测分站故障断电送电流程监测分站故障断电后,信息化办公室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对所在区域监测分站故障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由责任区队向机电部门申请送电,由调度员通知机电队变电所值班电工进行送电。(2)瓦斯超限断电80、送电流程a.做瓦斯断电实验超限断电送电流程每月5号、15号、25号做瓦斯断电实验,做瓦斯断电实验前,由信息化办公室提前通知调度室、机电队、通风队,做好断电准备工作,做完瓦斯断电实验后,由信息化办公室通知调度室调度员,由调度员通知机电队变电所值班电工进行送电。b.井下实际瓦斯超限断电送电流程井下实际瓦斯超限断电后,调度员汇报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通风部、机电部、信息化办公室、安监部等相关部门,由瓦检员查清瓦斯浓度,确认瓦斯浓度在断电值以上时,坚决不能送电;确认瓦斯浓度在断电值以下时,由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部、机电部、信息化办公室、安81、监部等商量决议可以送电时,由调度员通知机电队变电所值班电工进行送电。c.更换瓦斯传感器断电送电流程通风队每月给调度室、信息化办公室、通风部、机电部报送瓦斯传感器更换时间表,通风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瓦斯传感器更换,更换完成后,通知调度室和信息化办公室确认,然后由调度员通知机电队变电所值班电工进行送电。3.处罚规定(1)凡是在使用或者施工过程中因为无计划停电造成监测监控系统信号中断,数据不能上传的,由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影响时间,对责任单位按照每小时2000元进行罚款,对责任单位领导每小时500元罚款。(2)监测监控系统发生因停电造成监测监控系统故障的,信息化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故障时,对于无82、故拖延、推诿、扯皮、不听指挥的,根据故障时间每小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处罚,对责任单位领导处以500元罚款,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加倍处罚。(3)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电源,综采工作面监测监控系统专用电源必须取自UPS上,电源箱必须接电源反馈状态;掘进面监测监控系统专用电源必须取自主风机开关电源侧,电源箱必须接电源反馈状态;其它地点监测监控系统专用电源必须取自可靠馈电开关或者综保上,电源箱必须接电源反馈状态;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取电的单位责令限期进行整改,不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领导处以1000元罚款。(四)安全监测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熟悉各种监控仪器的性能、工作83、原理、用途和操作方法。2.对故障或损坏的仪器,要精心维修或及时更换部件,并按规定内容建立和填写维修记录。3.定期对监控仪器进行检查、维修、保养、调校,保证仪器台台完好,符合要求。4.保持工作室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5.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五、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一)通讯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通讯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通讯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满足我矿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1.管理范围(1)信息化办公室:作为全矿信息化管理部室,井下电话的安装、撤除、增加、转移由信息化办公室在平衡通讯系统布局的情况下确定。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通讯系统缆线吊挂的标准化工作进行业务监督管理;84、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经常性对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解决;负责系统设施、材料的登记造册、发放、回收和设备的维修、调校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的通讯系统安装和撤除管理工作,在第一次安装调试正常后交给使用单位;负责井下通讯系统主干线(10对以上电缆)和分线盒(10对以上分线盒)的安装、撤除及维护工作;负责地面通讯系统的安装、撤除和维护工作;负责调度交换机房的管理、维护、线路安装维护、维修以及电话的调号工作。(2)使用单位:负责电话通讯系统10对分线盒以里设施的安装、维护、撤除工作。2.管理规定(1)通讯系统的安装和撤除a.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的电话由使用单位负责缆线85、铺设及日常维护,信息化办公室负责配合调号及日常检查。b.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加强调度通讯时,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通讯系统的安装和拆除。c.各区队申请安装电话时,必须向信息化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信息化办公室根据现场情况,给出接线位置和电话号码,并完成调号和接线盒的压线以及电缆、接线盒和电话机的发放工作。电话机和电缆的安装及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d.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讯系统的安装、撤除工作。对有时间要求而未按时完成按、撤任务的,每拖延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安装质量不达标的,出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e.各使用单位在施工结束撤除电话后,必须到信86、息化办公室进行消账,将电话机、电话电缆、接线盒等如数交回信息化办公室。如未消账,发生丢失的,按原价赔偿。f.电话安装完成后,应当班汇报调度室进行号码登记。(2)通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a.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工作。出现通讯故障时,责任单位必须当班排除,处理不了的技术性故障可向信息化办公室求助。每拖延一班罚款200元,由信息化办公室监督执行。b.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电话机的维修和发放。电话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信息化办公室领取电话机进行更换,发生丢失,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赔偿。c.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电话机位置时,必须经信息化办公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讯系统、并接话机。未经许可并接87、电话的,将给予500元/次的罚款。d.各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该地点范围内的所有通讯设施交接与其他交接工作一并进行。原施工单位要将该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通讯设施完好交给接收单位,通讯设施的安撤、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职责随即转移。交接双方应在交接完毕后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转、消账,如未办理,发生损坏、丢失等现象,将追究原登记在案单位的责任。e.任何单位不得破坏、私自扣留、存放话机、缆线、基站、接线盒等通讯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罚款外,另给予500-1000元/次罚款。f.使用单位在安撤通讯缆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严禁乱拉、乱扯。处理线路故障时,必须对接头部分用接线盒处理,严禁出88、现明头和绝缘胶布包扎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0元以上的罚款。(二)通讯机房管理制度通讯机房是支持通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通讯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为确保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的需要,机房值班管理员(可兼任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操作系统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2.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对每个交换机端口进行编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机房管理员须经常注89、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6.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确有必要进入机房的人员须认真填写外单位人员出入机房登记表,并在机房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关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机房90、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7.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8.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9.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机房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三)通讯系统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调度通讯系统、井下无线通讯系统设施及线路的日常维护、巡检和故障排查工作。2.负责新增电话机、无线基站的安装和调试开通工作。3.认真学习各系统的原理,熟悉各系统的性能、91、构造及使用、维护方法,了解掌握各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4.负责井下线路的标准化工作。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6.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六、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使之能更好的为我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管理服务,现就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业务与责任划分(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与维护、人员定位卡发放管理工作,每月对所有入井人员定位卡信息核对一次,对与本人信息不相符的定位卡进行信息删除,没收定位卡,确保人员定位系统92、正常工作;主要负责井下大巷以上部分缆线及基站的日常维护,进入采掘工作面、皮带机头与机尾、机电硐室与水泵房、瓦斯泵房的设备及缆线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看护,基站电源由所在单位提供电源并负责日常停送电。(2)安监部:负责井下人员的人员定位卡佩戴的监督检查工作,不佩戴人员定位卡的人员严禁入井。(3)人力资源部:负责全矿入井人员基础信息的统计、人员调动信息调整及入井人员考勤检查核对工作。(4)机电队: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基站的供电,井下大巷人员定位系统的停送电工作。2.人员定位卡发放流程(1)二号煤矿新职工人员定位卡发放流程: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培训合格证明,区队(部室)持培训合格证明到信息化办公室领取定位卡93、,信息化办公室予以发放并录入系统。(2)外协队新职工人员定位卡发放流程: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培训合格证明,外协队持培训合格证明到信息化办公室签字确认后到财务部缴费,信息化办公室予以发放并录入系统。(3)各部室所管理的临时施工单位人员定位卡发放流程:由相关部室出具井下施工证明,人力资源部出具培训合格证明,然后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业务联系单,并到财务部缴费,最后由信息化办公室发放并录入系统。(4)丢失人员定位卡补办流程:先由本单位提出证明,信息化办公室确认签字,再到财务部缴费,最后由信息化办公室发放定位卡并录入系统。3.处罚规定(1)下井人员必须佩戴人员定位卡,发现一次未佩戴处罚50元,由安监部负责监督94、执行。(2)凡是在使用或者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定位系统信号中断,数据不能上传的,由信息化办公室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线缆被撞断砸断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领导处以500元罚款;基站损坏、丢失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对责任领导处以1000元罚款。(3)人员定位系统发生故障时,信息化办公室不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处理、安排不力或者处理不及时的,由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进行处罚,每次处罚1000元;信息化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故障时,对于无故拖延、推诿、扯皮、不听指挥的,每次处罚2000元,责任单位领导500元,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4)不按规定时间给人员定位基站送电,每95、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对此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信息化办公室加倍处罚。(5)对于恶意偷盗、破坏人员定位设施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重罚。恶意损坏基站设备、缆线的,由信息化办公室每次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6)使用单位不按照规定回收人员定位设备及缆线的,每次罚款2000元,对于由此造成设备损坏者由信息化办公室加倍处罚。(7)由各部室管理的施工单位所发人员定位卡,每张卡押金为300元,归还时使用期限少于3个月且卡无损坏,押金全退;归还时使用期限大于3个月少于6个月且卡无损坏,押金退200元;归还时使用期限大于6个月无论卡是否损坏,核减成本后退还。(8)人员定位卡最少使用年限为两年,各单位职工要爱惜人员定位96、卡。在使用年限内电池耗完,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更换;定位卡若损坏,由本人按实际费用到财务部缴费补办。(9)若在井下或地面捡到他人人员定位卡,要归还本人或交信息化办公室处理,如不交而自己使用,信息化办公室将予以没收,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二)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设施及线路的日常维护、巡检和故障排查工作。2.负责新增人员定位基站的安装和调试开通工作。3.认真学习各系统的原理,熟悉各系统的性能、构造及使用、维护方法,了解掌握各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4.负责井下线路的标准化工作。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6.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