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煤矿事故排查治理管理制度(8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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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3781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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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公司煤矿事故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 4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改制度- 9 -四、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及规定- 15 -五、事故隐患分级制度- 22-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28 -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34 -八、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38 -九、延期整改隐患申请规定- 40 -十、岗位作业人员隐患排查制度- 41 -十一、事故隐患汇报制度- 44 -十二、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制度- 46 -十三、地面事故隐患巡2、查制度- 51 -十四、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53 -十五、事故隐患专业检查制度- 56 -十六、安全大检查及例会制度- 59 -十七、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62 -十八、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 67 -十九、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处罚规定- 69 -二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76 -二十一、日常检查制度- 78 -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安委会主任: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常务副主任:安全副经理副 主 任:各副总经理、各副书记各、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成 员:各总经理助理、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具体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安委3、会办公室主任为安全科科长兼任。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决定、通知、通报等。 2.负责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各级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及长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等。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布署,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分析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4.负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4、高灾害预防能力,增强抗灾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然。5.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计划等,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与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健康。6.负责对工伤事故、重大机电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审定,并参与事故调查报告起草,以及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并及时报上级部门。7.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规范操作行为,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与素质。8.负责研究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和推进有利于安全技术革新的活动。9.负责组织召开每月安全办公会和一些重要的安全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10.负责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5、不称职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对不利于安全管理的机构适时进行调整。三、安委会研究、部署、指导和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四、安委会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通知、决定等;研究、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等工作。五、安委会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六、安委会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七、安委会负责组织或督促公司重大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灾害专项治理工作。八、安委会负责权限内的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九、安委会制订和下达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十、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办公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安全基础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人、机、环境。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核心。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集团公司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要求,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和企业的长治久安,特作此规定。一、组织领导组 长: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经理副 组 长:各副总经理、各副书记各、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成 员:各总经理助理、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安全科长(兼)二、管理模式公司安全管理分11个系统:采煤系统:生产副经理牵头,生产技术科负责。开掘系统7、:生产副经理牵头,生产技术科负责。调度系统:生产副经理负责,调度室负责。机电系统:机电副经理牵头,机电科负责。运输系统:机电副经理牵头,机电科负责。通风系统:总工程师牵头,通风科负责。地测系统:总工程师牵头,地质防治水科负责。安全系统:安全副经理牵头,安全科负责。综治系统:工会主席牵头,综合办负责。经营系统:总经理牵头,综合办、财务科、人事劳资科、销售科负责。后勤系统:工会主席牵头,办公室负责。三、公司安全职责公司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承担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主要安全职责:(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管理规定8、指令、文件等。(二)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规章制度、文件要求,制定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四)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规划、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安排。(五)负责制定和完善“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综合防尘、防治水、安全供电等方面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六)负责对领导班子及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七)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督、检查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重大技术方案、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八)负责制定公司创建9、省一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示范矿井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的制度和奖惩办法。四、公司领导安全职责董事长:对公司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党委书记:对公司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负第一责任。安全副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生产副经理:对公司采、掘、开、安装、工程,“一通三防”、安全供电、防治水、规程措施制定执行、全矿工程、井下防排水、雨季“三防”的安全负责。机电经理:对公司机电、运输、机修厂的安全负责。总工程师:对公司“一通三防”、防治水、井下火药库、衔接设计、作业规程、措施制定,贯彻执行巷道贯通、地质预10、报、巷道测量、瓦斯监测监控、生产监控系统、环境保护等安全负责。后勤副经理:对公司后勤服务的安全负责。纪检书记:对公司地面消防和治安保卫的安全负责。工会主席:对集体活动、群众性娱乐活动、大型会议、两堂一舍、后勤设施、车队、仓库等安全负责。通风助理:协助总工程师对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对公司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各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五、业务科室科长安全职责科室科长在公司领导的安排下,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六、队长安全职责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七、安全副队长安全职责在队长领导下,负责本班安全质量验收把11、关工作,对本班安全负监督责任。八、班组长安全职责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队长、当班副队长领导下,负责本班作业期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程措施规定。九、职工安全职责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按岗位标准规范作业,对本岗位安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改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隐患的概念(一)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和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12、的缺陷。(二)隐患分级: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家煤监总局煤矿重大隐患认定办法(实行)及上级相关规定认定为重大隐患的均属重大隐患,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及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也认定为重大隐患。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装备运行不正常和设施、装备性能不完好的隐患,认定为一般隐患。事故隐患按性质不同分为十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灾、水灾及其它。二、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划分(一)公司行政一把手是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全面负责。(二)公司分管副职是本系统隐患排查与事整改的组织领导者,具体组织落实分管范围13、内的隐患排查与整改。(三)各队组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第一责任者。(四)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五)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六)公司各业务科室,分别对业务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负责,并对隐患整改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工作负责。(七)安全科负责对各类隐患的查处、收集、筛选、分析、追究、反馈、复查、统计、上报、考核、监督整改及落实等综合管理工作。三、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一)每月由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隐患排查会,并且每月至少组织1次事故隐患排查活动,研究解决本单位的重大隐患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每天由安全科组织分管领导参加14、召开本系统隐患排查会,对当天查出的隐患问题集中排查落实,能自行治理的要立即整改处理,对不能立即整改处理的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由责任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二)隐患排查会主要内容1、对前期隐患项目进行落实和排查,已整改完成的隐患履行销项手续,没有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2、对新发现的隐患,按程度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相应负责单位及责任者。四、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程序(一)隐患排查与整改程序包括:检查收集筛选整改通知整改复查验收考核五个环节,对隐患排查工作实行闭合管理。1、隐患检查1)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包括各级各类人员对所有作业15、场所,通过各种渠道查出的所有隐患,如上级检查、集团公司检查、矿井组织的检查、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安检员汇报、群监员汇报、员工举报等。2)隐患检查方式班组主要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巡回检查方式。 各队组主要执行开工检查和生产过程随时随地检查两种方式。矿井检查方式主要有:每周四井下检查、周三地面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各专业系统安全检查,重点工程检查,安检员检查,群监员检查等。2、隐患收集、筛选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每天矿井所有作业场所,通过各种渠道检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收集、筛选、登记。由安全科负责,对每周四、周三安全检查的隐患,以及上级各部门检查的隐患进行整理、登记。3、隐患整改通知矿井内部查出的重16、大隐患、要以“停产整顿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基层队组,要求其立即停产(停工)。所有隐患以“隐患五定表”形式通知责任队组限期整改。4、隐患整改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提升运输”等重大隐患及需要进行系统、环节、主要设备、装备改造的治理方案报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和长治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确定后列入安全费用计划。需立即整改的隐患和突出事件由安全科、随时报公司领导和长治公司审批,下达计划。2)日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队组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派专人负责整改。3)坚持隐患不排除不得生产的原则,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在规定17、期限内整改达标,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能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置、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4)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害的隐患,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防时,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18、向上级部门报告。5、隐患复查验收考核1)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分管领导组织自检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集团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和验收,自检合格后向集团公司下达停产(停工)整顿通知的专业部室提出来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整改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验收意见。3)一般隐患由职能科室或安全科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复查验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进行隐患整改完成登记,不合格的进行处罚,并要求继续整改。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一)安全科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书面和电子档案。将日常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筛选档,书面档案作为月、季检查的基19、础资料,实行便捷的网络查阅检查。(二)凡列入公司重大隐患管理台帐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将整改销号请示上报上级部门及长治公司,经批复同意后予以销号,否则视同未完成论处。六、事故隐患排查报告(一)安全科在每月底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汇总,将隐患以报表形式向上级公司汇总。(二)安全科负责对上级检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后以整改报告的形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三)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监管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七、处罚凡对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或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致使隐患不能按期排查的,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因事故隐患排查不及时而导致事故20、发生者,按事故隐患排查责任确定事故责任者,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及规定第一章 隐患排查治理第一条 公司实施“五级排查、六步走”的隐患防控法。“五级排查”即岗位隐患排查、 班组隐患排查、厂队隐患排查、专业科室隐患排查和矿隐患排查。(一)岗位隐患排查。要求工人员交接班前后30分钟为岗位隐患排查整改时间,在 该段时问未处理完隐患不得从事与处理隐患无关的工作,安监员对岗位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二)班组隐患排查。班组长交接班前后30分钟为班组隐患排查整改时间,在该段时间未处理完隐患不得安排施工人员从事与处理隐患无关的工作,隐患不整改合格不能从事其他工作。(三)队厂隐患排查。21、每周四由队(厂)长主持召开队组隐患排查会,对上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四)专业隐患排查。由专业副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各生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各专业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五)矿井隐患排查。成立以矿长负责、总工程师为主的隐患排查小组,每旬矿长组织各位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总、生产技术科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全矿井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确定隐患等级和整改时间,明确整改、验收负责人。第二条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建立专门台账,由煤矿主要负责人下发通知到隐患所要整改的科队(厂),确定整改责任人、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制定出隐患治理的22、措施和所需资金,由专人对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形成隐患的闭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第三条 “六步”即隐患的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与考核、统计分析。再具体施过程中,每一环都由相关层级的责任人或相关单位牵头在责任区域内进行隐患防控,而且每一环都要严格履行隐患排查、记录、上报、反馈、治理、验收与考核六个步骤。首先,分别由个人、班组、厂队、系统、矿井五个层面对不同岗位和责任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隐患不能彻底消除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向上一级部门及时进行汇报。同时,安全安全科对每月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在矿安全信息网上公23、示并按要求上报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在对隐患整改进行验收的过程中,要求验收人员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五定表记录的相关内容形成闭合。对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矿下井管理人员将进行日常的检查和考核,并落实到各个责任层面。对有问题不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科每月在对上级公司的安全汇报中,统计每月各种隐患发生的次数和增减趋势,分析隐患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从源头抓起,减少隐患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通过无排查、六步走的管理,形成横向成线,纵向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隐患动态的流水线式管理,消除现场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第二章 隐患建档监控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负责24、人应当组织公司安全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并对检奁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第六条 各部门要对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七条 安全科要对排查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确认。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科应建档监控挂牌督办,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要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25、和监控责任人,以利于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第八条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机构,安全科科长是责任人,督促有关的隐患整改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有关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第九条 挂牌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提处书面申请,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将有关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或台账整理归档管理。第三章 隐患监控责任第十条 矿长对企业的事故隐患的26、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负责事故隐患的排查,组织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与审批。第十二条 分管副矿长按矿长的安排,负责相应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第十三条 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一般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批。第十四条 安全副矿长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一般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影院消除的确认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通风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二)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并负责顶板、动压巷道方面、矿井防治水、井上下开采地址灾害、井筒观测、27、火工品、放炮作业方面的事故隐患的治理。(三)机电科负责机电、提升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四)机修厂负责设备维修及配件加工过程中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五)机电队、洗煤厂、销售科分别负责原煤运输至洗煤厂、洗选煤及煤炭销售环节中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六)生产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雨季三防”、“冬季三防”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并对矿井事故隐患实力工作进行全面协调。(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暖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八)技改科负责矿井地面建筑、土建施工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九)保卫科负责非机动车棚和地面消防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排28、查与治理。(十)安全科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 各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或代理安全负责人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组织者,各单位领导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对该项制度执行起监督责任。(一)各单位应成立班组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安全质量验收员及有关岗位人员组成。(二)隐患排查的内容本班组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1机电设备不完好。2.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3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4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5.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29、6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三)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四)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制度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是指时刻识别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是否安全,自己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可靠,并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的过程。第十七条 个人隐患排查(一)隐患识别范闱1时间:从点名参加班前会后至班后会2地点:从会议室至工作地点的行走路线及工作点点或区域。(二)隐患识别的内容1所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完好的。2在个人工作范围内或所处场所的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的30、。3所处位置或空间内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4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冈素。5个人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6领导的工作安排与规程、安全措施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7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存在不安全问题或潜在的不安全问题。8身边工作人员出现的危及职工本人安全的行为、活动。9路途中存在的隐患和违章现象。10.个人防护不全或失效的。(三)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的要求1职工个人,在接班后、交班前及工作过程中,都要对个人工作范围内、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危险进行严格认真细致排查,并加以正确的整改。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整改:对排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个人能当场整改的。对排查出的隐患、危险,不整改可能直接危及自31、身和他人安全的。影响和危及他人安全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他人影响或危及职工本人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个人无法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班班组隐患排查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安排处理,并记在班组现场隐患排查记录本上。第十八条 职工个人是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执行人。各单位厂队党政领导是该制度的领导者和培训的监督、考核人,当班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是当班职工事故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处理)的监督、考核小组成员,对当班职工在个人生产过程中事故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风险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班后会上进行点评和考核,并做好记录,纳入班组安全分配考核内容。第四章 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和32、逐项整改销号第十九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主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简历安全督查隐患跟踪台账。其内容包括存在隐患的名称和地点、检查发现时间和期限整改时间、整改单位责任人、复查整改结果、是否销号灯,并要求整改队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入发现通风瓦斯等重大隐患,必须督促其立即整改。隐患消除后在台账上注明隐患销号。第二十条 应对本矿和上级领导排查出的隐患件件有登记,有整改负责人、有验收记录。对排查处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落实监控和整改措施,完善详细的隐患台账。第二十一条 发现重大隐患,应责令立即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指派专人监督或采取有效监控,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落33、实专人限期完成整改。第二十二条 查出的重大隐患,建立一患一档,挂牌督办。第二十三条 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销号。对整改进度缓慢的队组,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第二十四条 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提出的各类隐患按照专业性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根据整改意见落实后按规定上报。第二十五条 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的,予以警告提醒;对因排查不力,导致事故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第五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第二十六条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34、管理人员进行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专项培训。第二十七条 培训的内容结合生产实际,采用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相关煤矿安全培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界定。第二十八条 培训期间,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影像资料,相关文件下发,课程安排等工作事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取得实效。事故隐患分级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对事故隐患心中有数,管理有策,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35、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简称隐患)。第二条 事故隐患范围(一)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二)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三)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第三条 隐患按整改的难易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分别对待。(一)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一些治理难度大的长期性必须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和工程来加以治理,使其不出现36、危险状态。(二)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如:瓦斯浓度的异常,采掘区接近含水层,初次和周期来压,过断层等。对短期隐患应明确责任,强化治理措施,使其尽快消除。短期性隐患应作为我们现场排查治理的重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一)定期综合性、经常性安全隐患检查以查思想、查意识、查隐患、查整改、查管理、查违章、查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二)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1春季安全检查,以一通三防为主要检查内容。2夏季安全检查,以雨季三防为主要检查内容。 3秋季安全检查,以一通三防为主要检查内容。 4冬季安全检查,以冬季三防为主要检查内37、容。 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三)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2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布置及落实情况。(四)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3检查防爆、防触38、电、防雷接地等。4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6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7检查环境卫生等。(五)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职工代表不定期安全巡查及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动态检查。(六)定期安全隐患检查每周四安全活动各部门进行自查,每月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拉网式大排查,每周五矿领导安全督查。第五条 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防治水科等主要职能科室,必须根据业务范围,设专人(或兼职)负责隐患的排查工作,安全科必须设专人组成排查组,必须有一名副科长专职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处理工作,负责隐患的收集、整理归类、反馈,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五定”通知39、单(定措施、定标准、定时限、定整改责任人、定资金),负责监督和协调查出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工作。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的职责划分:公司总经理(或矿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经理(或副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负责。总工程师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负技术责任,各分管矿长分别对其分管专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负责。各业务科长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负责。各队、厂负责对其所管队、厂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负责。安全科负责一般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监管和统计上报。第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40、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八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其主管业务科室的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安全科备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B级:难度较大,基层队组、厂解决41、不了,必须由公司级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C级:由队、厂、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安全隐患。煤矿事故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他10类。第十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完成情况要建立消号制度,安全科要做好相关记录。第十一条 C级隐患的排查处理主要周三、周四安全检查、矿领导安全督查和月底拉网式排查的隐患。安全科下达整改通知单或整改通知时,必须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并建立专门的隐患排查记录档案,实行追踪排查处理制度,直至隐患处理。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时42、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无故到期未整改的,一般隐患一次处罚500元,二次未整改加倍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第十二条 各队、厂对处理不了的现场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科反馈。安全科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协调解决办法,尽快处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停止隐患区域的生产作业,采取应急措施,由公司总经理或安全副总、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方案,编制可行的安全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第十三条 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第十四条安全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五落实”,要优先保证资金,制定43、措施,组织人力,安排时间,督促整改。第十五条 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第十六条 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了切实提高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改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推进以六大阶段性目标为标准的安全高效型矿井建设,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44、本制度。一、组织领导机构组 长: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经理副 组 长:各副总经理、各副书记各、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成 员:各总经理助理、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长(兼)二、领导组职责(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规划、督促和落实。(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制度、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动态检查和季度全面检查工作。(三)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检查、定级、评比、考核工作,负责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先进经验的推广工作。(四)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隐患问题的整改。(五45、)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范畴内安全费用资金的投入和规范使用,引导和督促各单位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科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三、检查组织形式(一)检查组织形式1、每月月底由各责任单位组织相关专业验收,对各专业打分、评级、考核,并由安全科汇总。2、质量标准化共设十一大项,包括: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信息调度、地面设施。3、月检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检查责任制。检查结束后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对隐患问题严格进行“五定”。4、月底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会议,会上通报各专业检查验收情况。(二)通报内46、容1、各检查组人员参加情况,检查单位及地点。2、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员工上岗操作行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比较好的方面,应推广的先进办法。3、各专业专业评分定级结果。4、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的责任追究。5、各检查组通报结束后各分管领导就月检情况进行讲评,对主要的隐患问题作出处理安排。四、检查要求(一)检查前,各检查组要组织检查人员对检查标准进行集中学习,认真贯彻检查标准,规范检查方法。(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后24小时内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作为事故原因追究,对检查人员进行问责。(三)所有检查人员必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检查行为,47、确保检查质量。(四)各业务科室必须在每月最后一天前向安全科报送检查资料电子版,每月5号前完成签字并报送纸质版,以便考核和整理。(五)安全科要建立检查档案,将每次检查实际参加人员、定级情况、隐患问题汇总入档,并录入至质量标准化信息平台。(六)凡无故不参加月检、不报送结果的人员,一次处罚200元。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发展,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形式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组织领导与系48、统分工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安全科牵头组织对矿井安全进行每周检查,检查各岗位和场所的事故隐患,明确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标准,要求限期整改。(一)公司实行周检,每周组织一次对矿井的安全监督大检查,要求做到分区域地对所有工作面和场所进行循环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二)各职能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不定期组织业务专项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现场办公,对业务系统内的要害场所、关键环节、薄弱区段、重点工程和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三)安全科每天按规定组织安全员开展检查活动,要求做到分班次、分区域循环地对矿井井下所有工作面进行检查,覆盖率达100%。(四)安全科每周组织安排地面安全检查活动,对地49、面各要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二、检查类型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与类型每周检查、安检员检查、工程质量验收、顶板专检、供电系统专检、运输系统专检、通风系统专检、地测防治水专检、地面安全专检、消防及民爆专检、“雨季三防”专检、和“冬季三防”专检等。三、检查内容(一)周检的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2、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3、六大专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及地面要害场所、关键环节、薄弱区段安全状况。4、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问题的监督检查。5、各类工种、各级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二)安检员的检查内容1、区域内各工作面队干上岗带班情况。2、区域内所有职工持证50、及应知应会和手指口述情况。3、区域内所有要害场所、关键环节、薄弱区段安全状况及现场安全动态达标情况。4、区域内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问题的监督检查。5、职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三违”情况。6、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指示、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三)专检的检查内容1、涉及本系统的各类基础资料管理。2、本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情况。3、本系统内的工程质量管理(如:生产上顶板和文明生产管理,机电上的设备与指标和安全保护装置,运输上的工程和设备质量及运输装备、行车保护、信号系统,通防上的局部通风、瓦斯管理、通防设备设施、爆破管理、监控监测、综合防尘,地51、测防治水上的掘进给向、防治水工程,地面安全上的排水工程、压力容器管理等)。4、本系统上的要害场所、关键环节、薄弱区段安全状况。5、本系统内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四、相关规定及要求(一)参加周检的人员必须是各科室技术员以上的管理人员,陪检人员必须是各队组队长、技术员,安全科负责人员考勤、会议组织、质量督查及考核工作。(二)安全科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的进行“五定”。(三)安全检查结果纳入全矿队组排名考核,对重点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检查。(四)检查人员必须有本专业业务技术素质,并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培训学习,做到懂标准,严考核。(五)各职能科室检查时在执行52、标准和考核打分上必须做到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不可厚此薄彼,失去考核的公平、公正。(六)各专项检查由分管部门自行安排检查时间,检查复查方式,但所查处的各类隐患必须报送安全科,由安全科进行相应的处罚考核,并跟踪监督复查。八、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第一条 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和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第三条 本公司区域内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任何个人均有权举报。第四53、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标准分三类六级。(一)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1000元。(二)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三)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0元至5000元。举报奖励金依次分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六个等级。第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统计和报告制度。第六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励。奖励资金由公司列支。第七条 对员工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尽54、快组织核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第八条 本办法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九、延期整改隐患申请规定为了规范隐患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求各单位在延期申请时执行此规定。规定要求以下情况可申请延期整改:1、由于需要重新制作或等待厂家发货等原因导致各单位没有材料或配件的。2、断锚索(锚杆)多,可申请延期并集中补打(不得超过三天)。3、整改周期长,在整改期限内确实不能整改完毕的。4、需升井维修的。5、由于其它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报安指中心主任同意)。注:每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安指中心主任同意。55、除以上情况以外不得申请延期整改,且申请延期时必须注明理由。否则一条隐患处罚100元。十、岗位作业人员隐患排查制度一、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一)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二)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形成的事故隐患。(三)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失否存在危险状态。(四)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下解决。(五)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及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排除后再作业。二、岗位作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一)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相互协调,认真履行职责。(二)逐56、级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部负责人、班(组)长及岗位工人的责任。(三)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四)岗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级负责。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五)分管负责人的职责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57、体工作。3、及时沟通了解安全生产部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协助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六)安全生产部负责人的职责1、对矿山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责任。2、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批评。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4、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工作情况信息。5、调动各班组负责人和工人的积极性,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七)班(组)长的职责1、负责对本班(组)日常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2、在安全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3、进入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问题解决58、后方才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检查安全情况,有新出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解决。4、现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5、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领导处理。6、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向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汇报。十一、事故隐患汇报制度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矿调度室和安全科举报59、。二、受理的举报调查属实的,由安全科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理,由安全科负责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奖励实名举报人。奖励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一)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单位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二)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三)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四)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五)矿井“一通三防”、安全供电、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单位。(六)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60、为。(七)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问题。(八)职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九)安全员失职、渎职、违法乱纪问题。(十)举报矿井及地面生产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的。(十一)举报其它事项,经矿井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者。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责任单位或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四、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五、举报奖励由安全科负责落实,安全科根据举报实际情况给予奖励,经相关领导签订审核后进行兑现。六、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并及时将核查处理的结果用适当61、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七、举报电话:调度室 8576702、8080(内线) 安全科 8576736、8036(内线)十二、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与管理流程,公司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制定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1.明确各职能科室与各厂、队在使用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时需注意的各事项。2.实现工作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3.创造良好安全作业环境,提升矿井安全管理。二、管理对象各职能科室与厂、队。三、管理人员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四、管理内容(一)事故隐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事故隐患管理信息62、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制定此规定,并要求信息员与各职能科室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在运行系统执行此规定。规定要求:1、及时录入当班及各职能科室专项检查隐患,录入时不得有错别字;不得出现语句不通的情况;责任单位、整改期限、隐患类型等不得错误,录入后及时四定(专项检查隐患需在检查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录入系统)。2、隐患复查完毕后,及时销号并将未整改隐患驳回,同时重新四定(专项检查隐患需在下一次检查之前进行复查,销号)。3、每班审批各单位延期整改隐患申请,并上报未执行“延期整改隐患申请规定”的单位及其隐患。4、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充实危险源数据库。以上4条必须遵守并执行,若未63、执行每次罚款100元。(二)隐患未整改处罚细则 为规范隐患整改,明确处罚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细则将我矿常见隐患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断锚索、锚杆(钢带、锚索抽芯)未补打以及其他顶板类隐患未整改;锚索护网、护套以及钢丝绳防护安装不合格;辅助运输设施设备不完好;电气设备失爆或不完好;电气设备未接地或接地不合格;电气设备未采取防水措施或防水措施不合格;各类通讯装置故障未处理;机电设备电气保护或其他防护设施未设置或不完好;通风设施不完好、一通三防相关传感器不完好;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未设置行人过桥或设置不合格;采掘工作面超前支护不合格;各类安全设施不完善、不齐全;以及其他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未整改64、。二类:各类喷雾不合格;皮带跑偏、皮带撕裂(开口)、托辊(H架、边杆)坏、挡煤皮坏;各类托(压)绳轮、跑偏辊、改向轮等不符合要求;隔爆设施不符合要求;各类照明不符合要求;支架、钻机窜液、漏液;风水管路漏风、漏水;各类机械设备润滑不合格;消防装置设置不合格;压风供水装置不合格;用铁丝、单腿销代替U型销、各类阀门不合格;各类电缆不合格;各类螺丝、螺栓未紧固;以及其他一般隐患未整改。三类:文明卫生不合格;电缆、牌版、风水管路吊挂不合格;各类配件、备用件未按定置管理规定摆放等质量标准化问题未整改。其中一类隐患未整改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联挂部门负责人20%,处罚整改责任人200元,合计800元;二类隐65、患未整改处罚责任单位300元,整改责任人100元,合计400元;三类隐患未整改处罚责任单位200元,整改责任人100元,合计300元.如以上隐患及问题为如实上报或上报不及时,对整改责任人罚款200元。(三)延期整改隐患申请规定为了规范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在延期申请时执行此规定。规定要求以下情况可申请延期整改:1、由于需要重新制作或等待厂家发货等原因导致各单位没有材料或配件的。2、断锚索(锚杆)多,可申请延期并集中补打(不得超过三天)。3、整改周期长,在整改期限内确实不能整改完毕的。4、需升井维修的。5、由于其它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报安指中心主任同意)。注:每次延期66、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安指中心主任同意。除以上情况以外不得申请延期整改,且申请延期时必须注明理由。否则一条隐患处罚100元。(四)关于不合理隐患的申报近期井口信息站收集的各类隐患、质量标准化问题发现有不合理、和现场不相符的现象,导致队组人员现场无法处理,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特下此通知:一、井口信息站将加大对信息卡的筛选和管理力度,如发现所填信息不合理、填写错误或所填信息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等情况,将根据信息卡填写规定对填卡人进行处罚。二、井口信息站在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和现场不相符的隐患和问题导致不能整改的,经核实后将对填卡人追加处罚,并对信息销号67、处理。三、各队组在整改隐患的过程中,如发现有不能整改或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必须在两日内到井口信息站进行申报,信息站核实后予以销号处理,同时要对填卡人进行处罚。四、各队组所申报不合理隐患必须属实,不得出现怕整改麻烦而申报销号的现象,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十三、地面事故隐患巡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地面建筑、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易疏忽巡查地点的安全管理,使地面管理工作无缝隙、无死角,确实做到矿区内所有地点都有单位负责、有专人管理,并且实现安全、整洁的目的,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一、各地面单位根据各自管辖范围,认真排查所负责的地面建筑、安全设施的安全状况,例如以下易疏忽巡查地点:1、机电机运队:生活68、水处理站各库房、主井口加热室、副井口加热室、副井口变电所、地面水泵房、矿井水处理泵房等。2、洗煤厂:火车装车站主体各层设备安装点及配电室、汽车装车站主体各层设备安装点及配电室、气瓶存放点、返煤暗道、各建筑配电室等。3、销售科:火车装车站信号楼各配电室、信号楼院内的水泵房和锅楼房、火车装车站平煤器配电室等。4、后勤中心:各生活区域配电室、液化气存放点、公寓楼各库房、综合楼各库房、综合楼上水间、北院拌料场库房、楼梯下杂物间、餐厅液化气院内杂物间、公寓楼各水房、办公楼六层平台等。5、地面科室、队组库房和油脂存放点。二、各单位发现负责区域存在事故隐患或问题,及时上报本单位,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专人及时整69、改;发现严重问题本单位无法整改,可以上报调度室,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三、各单位根据上述所列地点的不同特点,规定每次巡查间隔时间,但是所有配电场所3天至少巡查一次,其余各地点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认真填写巡查管理牌板及巡查台账,并保证现场巡查牌板与台账一致。四、各单位安排内部定期巡查,杜绝走形式,若在安全例行检查中发现平时巡查不到位,记录填写不规范,将对巡查人处以100200元罚款;若发现重大安全问题,且未及时上报,将给予巡查人200-1000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连带处以100-500元罚款。五、各专业科室可根据各自分管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突查,发现问题按照第70、4条进行处罚,安全科全面负责监督。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现场情况,自制巡查牌板内容和巡查台账。七、本规定从2017年1月1日正式执行。十四、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为做好井下现场管理,确保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因事故扩大而增加处理难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现场巡回检查范围包括全矿井井下所有能够通风、运输、行人的巷道。第二条 职责分工按照施工队、相关科室、跟班人员进行划分。生产技术科内要分区分片到相关责任人。第三条 施工队巡查(一)各施工单位跟班队干,开工前必须对掘进巷道工作面附近20米及采煤面超前至工作面范围内的顶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立71、即组织处理。交班时,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内确认无较大隐患方可交班。(二)各施工副队长及以上领导,每天要对所施工的地点及后续运输路线等巡查一次,发现一般隐患安排单位检修班人员处理,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将隐患上报相关科室,待编写措施审批后,按措施执行。第四条 相关科室巡查(一)生产技术科所分管工作面人员,对所负责工作面至少每周巡回检查一次,检查包括巷道支护、文明生产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有无安全隐患。(二)分管采掘工作面人员,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五定通知单”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要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整改完毕。(三)若现场发现威胁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安排施工单位停止施工进行处理。处理隐患72、必须坚持由近到远、由顶到底、由易到难的原则,必须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安全。(四)采掘活动以外的其他地点如回风巷、变电所、等待安装、回撤的工作面等人员不常去地点,由所分管采区的副科级以上人员组织每月巡查一次。巡查时每次不得少于2人,巡查结果填入“井巷巡查记录”台帐,所查问题由专人整理,以“五定通知单”形式下发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五)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施工单位编写措施,由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矿总工程师等审批签字后,进行整改处理。处理过程中,生产技术科包片人员必须及时巡查现场整改情况。巡查包括:作业进度、作业程序、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措施规定的内容,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立73、即停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六)生产技术科室分管人员每月对所负责厂队的施工资料,包括质量标准化验收表、支护材料台帐、班评估表等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下发书面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标准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五条 跟班人员巡查矿跟班科、队长、安监员,每班要对一定区域进行巡查,现场发现一般隐患,通知现场跟班班长进行整改。较大隐患,通知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施工单位编写措施审批后,按措施处理,隐患未处理完毕前该处严禁进行其他工作。第六条 监督与考核(一)施工单位跟班队干每天对施工地点进行全面巡查一次,缺少一次罚款500元。(二)科室人员每周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巡74、查,每缺少一次罚款200元。(三)副科以上领导每月对采掘活动以外的地点进行巡查,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四)现场发现较大隐患没有停止施工,未安排编写措施进行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现场发现没有下发“五定通知单”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五)施工单位没有按“五定通知单”如期完工的罚款500元。(六)分管人员每月未对资料进行检查的罚款200元,发现施工单位资料有缺项及未 按标准执行的罚款500元。(七)矿跟班科、队长、安监员发现隐患没有安排整改的罚款200元。 十五、事故隐患专业检查制度为了规范事故隐患专业检查,充分发挥专业领导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特长,弥补综合安全检查专业力量不足的缺陷,75、对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专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第二条 术语与定义专业(或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瓦斯、顶板、煤尘、机电运输、防治水、锅炉、压力容器、火工品、油料(油脂)等生产管理环节组织开展的专业(或专项)安全检查,该检查主要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或管理难度较大的专业,更加突出专业管理的落实。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及分工(一)通风科:负责瓦斯、煤尘、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等专业检查,对所查隐患及问题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二)机电科:负责机电运输环节、提升系统、设备完好等专业检76、查,对所查隐患及问题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三)安全科:负责安全防护设置、职业危害防范措施、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等专业检查,对所查隐患及问题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四)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放炮、大断面巷道、火工品等专业检查,对所查隐患及问题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五)生产调度室:负责场内专用车辆、监测监控系统等专业检查,对所查隐患及问题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六)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地面单位锅炉、液化气、压力容器、油料(油脂)、机床、洗选煤药剂、食品安全等专业检查,对所查隐患及问题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77、实。第四条 专项安全检查计划和范围(一)各单位应编制专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专业检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内容,按照工作计划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二)专业安全检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节、人员、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作业活动。第五条 专项安全检查要求(一)专业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填写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中必须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项目或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二)各部门每周要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检查,并保证一月中四次专业安全检查针对点不重复。(三)生产系统长队要定期自行组织本单位涉及到薄弱环节或管理难度较大的专业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部门自查78、自纠报告的形式报安全科,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条 其他要求(一)被俭查单位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检查,特殊原因可指定专人参加。(二)对于检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检查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五定”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对于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单位应立即上报安全科,安全科要按照中能煤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之规定,及时上报至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挂牌督办。(四)检查单位要对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查,并根据跟踪和复查结果制定考核意见。第七条 考核办法(一)各部门专业安全检查记录不全,罚款200元。(二)未按要求定期组织或组织不力的处罚责任部门负79、责人500元次;(三)专业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至责任单位后,责任单位推诿或拖拉造成该隐患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整改完毕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条,挂钩处罚部门负责人30%。十六、安全大检查及例会制度第一条 安全大检查采取定期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确定每周四为安全检查日,下午三点开安全例会。第二条 安全大检查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安全科组织,根据现场情况,实行分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人员由安全科确定,根据逐月安全生产情况由安全科规定检查区域范围和涉及单位。第三条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规定:矿领导、生产性科(室)副科以上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应参加检查的人员,各队(厂)长或副队(80、厂)长、技术员必须参加,具体人员按生产科确定的人员名单执行。第四条 安全检查时间规定每同四进行,上午现场检查,下午召开安全例会,原则规定上午:8:40所有检查人员在井下等候硐室集中,由安全科进行考勤并安排检查任务和重点,统一入井检查,下午2:30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安全例会。第五条 安全大检查各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对责任范围内所属单位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各组人员要由组长带队统一进行安全大检查,不得单独检查或从事与安全检查无关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凡检查出的一般问题必须责成当场解决,现场处理。对重大问题必须监督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限时解决。第七条 安全检查采取定组、定点、两周四循81、环、滚动检查的方式进行即两周内同一检查组检查同一地点,以便掌握实际复查整改情况。第八条 各检查组在安全例会召开前,必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汇总整理填表,由小组组长在当天下午召开的例会上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第九条 安全例会应由安全矿长主持。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进行落实,各检查组要在例会后将查出的问题汇总表交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根据安全例会会议要求和公司有关奖罚规定,由安全科在当日统一下发安全生产隐患五定整改通知单,并对相关责任问题进行处罚。第十条 凡安全例会上研究、安排的任务和处理意见,各有关单位必须不折不扣限期整改,不得拖延。在整改过程中,由安全科组织每周四对检查问题的整改82、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根据奖罚制度加倍处罚。第十一条 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及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检查和例会的,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第十二条 除以上安全大检查外,公司奖根据生产阶段的安全监管重点,不定期地进行一突击性检查活动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检查,如在安全月、白茹安全活动等活动中,要采取大检查的方法集中检查解决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要有针对性,帝都要大,要确实有推动作用。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力求取得良好效果。第十三条 节假日前后的检查,要组织全面安全检查。节假口前后检查包括:“春节”“五一”、“十一”等因假期较长的检查,防止因职工思想波动大,精力不集83、中,造成安全生产隐患,要同时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十四条 安全大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严格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上报下发,存档备案,追踪复查。安全科要建立专门记录。第十五条 安全大检查以查思想、查意识、查隐患、查整改、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查文明生产为主。第十六条 安全大检查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整改隐患态度消极、拖着不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单位对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安全监管监察管理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十七、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84、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领导组及工作原则第一条 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 长: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经理副 组 长:各副总经理、各副书记各、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成 员:各总经理助理、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第二条 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推进本质安全型矿进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坚持“全面排查、分轻重缓急治理,解决与监管并重,程序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部门查隐患、专业抓管理、安全搞监察”三位一体的工作方法,突出当前、着眼长远、85、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全力解决当前“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机电运输等方面威胁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第二章 责任分工第三条 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分解”的原则,明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矿长对重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第四条 分管业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第五条 安全科负责牵头组织全矿井上、下重大隐患的排查、信息收集、整改,并按要求、标准督办,负责统计和报告工作,生产调度室负责重大隐患治理工程、队伍安排工作。第六条 其他职能科室负责本专业重大除患排查、业务技术指导、资金保障、劳动力组织等工作。第七条 基层队组负责本单位重大隐患治理排查、上报及86、矿安排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执行、具体工程实施工作。第八条 班组负责本班组范围内重大隐患的排查、上报及临时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第九条 职工负责本岗位重大隐患的上报工作,并及时采取个体防范措施。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安全科和有关领导接到重大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登记、上报、安排整改治理等工作。第三章 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方式第十一条 重大隐患排查方法主要有矿领导督查、安全大检查、专业(或专项)检查、各队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自查、科室领导干部下井检查、安全员检查、群监员检查、上级安全检查等。第十二条 每月由安全副矿长亲自组织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全矿87、重大隐患排查。第十三条 每周由分管业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对分管系统内开展一次重大隐患排查。第十四条 安全科每周组织开展全矿重大隐患排查,其他职能科室、基层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本专业、本单位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活动。第十五条 班组每班开展一次班组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并及时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第十六条 其他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及岗位职工上岗期间发现重大隐患要实时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应个体防范措施。第四章 具体流程第十七条 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其指定的部门建立台账,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第十八条 各职能科室、基层单位排查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按隐患“闭合管理”流程进行整88、改处理。第十九条 上级部门来矿检查发现的系统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了落实,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综合性重大隐患由安全科负责落实。第二十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当进行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一)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其指定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在安全科备案,然后及时向长治公司有关部门及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告。(二)各职能科室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在安全科备案,然后及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告。(三)基层队组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向安全科进行书面报告。(四)岗位职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单位汇总后向安全科进行书89、面报告。(五)安全员、群众安全监督员等其他人员排查的重大隐患填写卡片向安全科井口安全信息站进行报告。(六)各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每月要分析和上报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第二十一条 分析上报的内容有:重大隐患内容、级别、隐患产生的原因和现状、危害程度、整改方案、安全措施、资金计划、整改结果等,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于每月月底报矿安全科。由安全科整理、汇总、报送矿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进行会审,上报长治公司安监部。第二十二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有关领导、职能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第二十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90、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二十四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闭合管理。重大隐患“闭合管理”流程:按照排查一汇报一通知一反馈一验收一销号操作程序运行。(一)排查:重大隐患检查人员,对工作现场的危害因素及危险源进行认真排查,只排 查不整改的不准生产。(二)汇报:井下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当班汇报,汇报 要及时、准确;说明发现隐患的时间、地点。(三)通知:安全科对当班所汇报的隐患要进行筛选分类整理,并通过整改五定通知当的形式及时发布到有关领导及责任单位。(四)反馈:有关单位收到本单位的隐患后,要及时向安全科反馈,反馈中要按“五定91、”的原则进行整改,并注明现场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结束后,要及时汇报安全科进行验收。(五)验收:安全科安排安全员会同有关科室和单位人员进行井下现场复查验收,有关科室和隐患单位要及时参加,不得缺席,验收完毕后,要写出意见并签名;第二十五条 监督管理(一)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牌板上要注明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地点、整改负责人、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进度、完成时间、监督单位等内容。(三)矿级领导利用每天早晨调度会、每月安全办公会及下井带班时间、现场办公时间就全矿各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监督、落实,督促重大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四)安全科要利92、用每班的安全检查时间对备案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现场调查,进行催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治理重大隐患。(五)各职能科室要为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并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按照安全评价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定,促进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治理。(六)建立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促进重大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治理。十八、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第一条 一般隐患管理:所有新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需在排查认定后的24小时内录入信息系统。按照系统运行模式,进行督办、预警、消警和考核管理。第二条 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挂牌管理: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已认定的所有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管理。对挂93、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在井口显著位置进行挂牌,其它单位须在作业人员出入较集中的显著位置进行挂牌,接受公众监督,发挥警示作用。标牌内容包括:隐患内容、产生地点、主要危害、治理措施、应急预案、治理责任部门、督办责任部门、治理进展情况等。公司对被认定为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管理,由公司安监局负责通过信息系统实施挂牌。第三条 隐患治理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整改意见、措施或方案执行,当条件发生变化时,责任单位或部门要及时跟进新的措施。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公司每月专题会议要求执行,重大隐患需延期整改的,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组组长审定。第四条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治理目标和94、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七)跟踪督办单位或部门。(八)公司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十九、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处罚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各业务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依照本规定和公司其它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一)因责任造成死亡事故的。(二)因责任造成重伤事故的。(三)因责任造成重大幸免事故的。(四)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漏排、误排造成重大事故的。(五)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整治项95、目在限期内未完成或未开工的。(六)被公司安全科和生产业务科室检查并停止作业的。(七)被公司领导及安全科和业务部门停止作业,情节特别严重的。(八)被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其他部门检查停止作业的。(九)发生事故后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被群众举报或被业务部门检查发现的。(十)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落实,继续推诿、拖延的。(十一)停止作业后,未按程序验收即擅自组织生产的。(十二)其它对安全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第二条 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执行行政处分时,按照行政责任的大小分为七个等级: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或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二)经济处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分析,研究处理意见96、,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隐患大小、分别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三)根据不同责任,给予调离工作岗位、下岗、开除等处分。第三条 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二97、)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第四条 事故及重大隐患的来源(一)公司下属各单位通过正常渠道汇报上来的事故、隐患。(二)安全科及各生产业务科室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三98、)公司组织的大检查等活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四)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领导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五)群众举报的事故或隐患。第五条 执行程序执行公司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必须成立领导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分管副经理、“七长”、安全科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领导、安全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长兼任主任。(二)事故的分析处理必须根据事故和主要隐患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分清事故和隐患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其他责任,同时要分析管理责任、技术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落99、实责任者,做到事事有责任、有处理。第六条 责任追究(一)对造成责任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1发生死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2发生重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3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4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5.凡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经分析,对负全部事故责任单位按100%进行罚款,对负主要事故责任单位按70%进行罚款,对负次要责任事故单位按30%进行罚款,具体责任追究按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执行。(二)对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或一次非伤亡事故的处罚1对当班跟班队长100、班组长或指定跟班负责人员,各降一级工资一年,并各罚款500元;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降一级工资一年,并罚款500元;对队长、书记和事故重要责任人各罚款500元。2对承担业务保安部门的负责人,各罚款300元。(三)对一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及以上重大事故的处罚1对造成事故的重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降二级工资一年,并各罚款1000元。2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和本队指定跟班负责人以及事故重要责任者各降一级工资一 年,并各罚款1000元,就地免职。3对责任人所在队队长、书记就地免职,罚款1000元。如果一次发生两人及以上死 亡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等加倍处罚,对队长、书记各降一级工资一 101、年,并就地免职,罚款2000元。4对上述受免职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安排任何职务,免职后可以优先安排一般岗位 工作。5对一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对主要责任单位的公司分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各 罚款1000元,并负领导责任。如果年内出现第二次人身事故或一次死亡两人以上事故,对分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各罚款2000元,并执行其它规定。除以上处罚外,必须接受公司的其它责任考核处罚规定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意见。6对安全科科长罚款1000元,并写出检查,对副科长罚款800元,并写出检查,如年内发生第二次人身伤亡事故或一次发生两人死亡事故,对安全科科长、副科长降一级工资一年,罚款1000元,并执行公司有关责任考102、核规定。7对各对口业务科室负责人执行连带责任,处罚500元,并写出检查,如年内发生第二次人身伤亡或一次两人死亡事故,罚款1500元,并警告处分。8对公司主要领导,各罚款500元,如发生第二次人身伤亡事故,各罚款1000元,并接受公司的其它责任考核处罚规定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意见。9如分析后找不到主要责任人,视跟班班长为主要责任人;如没有跟班班组长,视指定跟班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如主要责任人、跟班班长、跟班队长均找不到,视队长、书记为主要责任人。10对一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及以上的重大事故的处罚,要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并可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不配合调查的不良行为103、的人和事,可一并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和加倍经济处罚。(四)对发生下列重大幸免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当班跟班队长、跟班班长或指定跟班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并各罚款1000元,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2000元,对责任单位的队长(厂长)、书记和事故的重要责任人各罚款800元,并提出警告。除执行以上处罚外,执行公司其它考核奖罚规定。对承担业务保安的科室负责人,各罚款500元。1造成缺氧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井下爆破伤人事故。3因责任不到位造成采掘工作面大面积严重冒顶,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的事故(因地质条件恶劣造成的冒顶事故除外)104、。4因管理责任造成淹采掘工作面,淹采区、淹井筒事故。5因机电、运输责任造成全矿井停产8小时以上的机电设备事故。6因提升设备断绳、坠罐、坠箕斗,大型物件坠入井筒,暗斜井、斜巷跑车等事故。7井下发生皮带、电缆和电气设备等着火事故。8其它重大幸免事故。第七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和处罚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处罚,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奖罚细则和有关规定。第八条 本责任追究处罚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和处罚中的个案问题,由公司专门调查组研究经公司领导会议(或安委会)研究决定处理。第九条 以上责任追究考核处罚,由安全科执行,财务科设立专帐,进行管理。二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提高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105、提升矿井六大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内涵,消除矿井六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提高矿井综合抗灾能力,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费用的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维护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资金。安全费用提取根据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提取,吨煤提取30元,安全费用必须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一)矿井主要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支出;(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四)完善和改106、造矿井防灭火支出;(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三、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四、煤矿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在年终时报上级单位备案,接受监督。二十一、日常检查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107、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能持续、稳定、正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日常性检查制度(一)采、掘、开工作面必须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不间断进行动态检查。一般情况下采取巡回检查制度,特殊时期或重点区域、地点要采取盯岗制。动态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措施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二)除专、兼职安全员班班随时检查外,各厂、队至少每周要组织自查自纠一次,要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108、理。(三)跟班领导、班(组)长及工人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的职责,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四)各级领导干部、安全检查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要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整改。二、专业性检查制度(一)针对特殊作业、特殊设备、特殊场所、专业系统必须进行专业性检查。(二)专业性检查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进行,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行业规范和公司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执行。(三)对提升、运输系统、主要机电设备、火工品管理、一通三防重要安全设施每周必须由相关部门组织定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剖析、分析安全状况109、,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四)针对季节性的特点要针对性开展季节性专业检查,以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如春季防火、防瓦斯;夏季防讯、防雷电;冬季防寒、防冻等。各有关业务部门要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地进行,安全部门要根据季节要求及时督促落实。三、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采取月验收制度,每月由各专业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要对全矿各采、掘工作面进行一次质量检查,确保每月进行一次验收评级。(二)月验收评级由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组协调办公室组织各专业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查验评级,评级结果参与生产考核。(三)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细110、则规定。(四)每月验收评级要召开专门标准化会议,对当月存在问题和现状进行一次解剖分析,确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四、日常安全大检查及例会制度(一)安全大检查采取定期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确定每周四为检查日。(二)安全大检查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安全科组织,根据现场情况,实行分组检查,重点对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排查。(三)安全检查参加人员规定: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能科室、采、掘、机电运输队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队、厂技术员必须参加,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同时也要参与,具体人员按年度内确定的人员名单执行。(四)安全检查时间规定每周四进行,上午现场检查,下111、午召开安全例会,原则规定上午9:00所有检查人员在井口等候室集中,由安全科进行考勤。安排检查任务和重点,统一入井检查,下午3:00在公司调度会议室召开例会。(五)安全检查采取定组、定点、两周四循环、滚动检查的方式进行,即两周内同一检查组检查同一地点,以便掌握实际复查整改情况。(六)安全大检查各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对责任范围内所属单位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各组人员要集体活动,不得擅自行动。(七)凡检查出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必须当场解决,现场处理。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监督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限期解决。(八)各检查组在检查完毕后,必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交由安全科整理汇总,并由安全科112、在例会上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九)安全例会应由总经理或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进行落实,由安全科汇总,根据安全例会会议要求和公司有关奖罚规定,由安全科在当日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罚。(十)凡安全例会上研究、安排的任务和处理意见,各有关单位必须不折不扣限期整改,不得拖延。在整改过程中,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周五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十一)每周四安全例会汇报要求,要首先汇报对上周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然后再对本周检查情况作出汇报。安全科要针对重点问题和隐患进行重点安排和强调,以使责任单位和检查人员进一步明确重点,重113、点整改、督促整改和复查。(十二)要求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活动,无故不参加检查和例会的,按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十三)除周四定期的井下安全检查外,每周三要对地面生产系统和洗煤厂、销售、机修厂等安全生产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时间每周三上午九点,由安全科组织,各科室及相关厂队安全人员参加。(十四)除以上安全大检查外,公司将根据生产阶段的不同重点,不定期地进行一些突击性检查活动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检查,如在安全月、百日安全活动等活动中,要采取大检查的方法集中检查解决某一方面的安全问题,要有针对性,力度要大,要确实有推动作用。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力求取得良好效果。(十五)114、节假日前后的检查,要组织综合性的全面检查。尤其节后复产检查验收是重点,必须认真组织好。节假日前后检查包括:“春节”、“五一”、“十一”,因假期长,职工思想波动大,精力不集中,要同时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十六)对每次的安全大检查都要由领导带队,都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的计划或安排,要明确重点,精心组织,不走形式。(十七)安全大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严格按“五定”(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定标准)原则落实整改,上报下发,存档备案,追踪复查。安全科要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闭合管理。(十八)安全大检查要从查思想、查领导、查隐患、查制度、查纪律、查管理、查安全设施、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查文明生产为主。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止重大事故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也要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注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十九)安全大检查要坚持边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整改隐患态度消极、拖延不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单位对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工作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积极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