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技术、探放水、培训等)(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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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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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技术、探放水、培训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第二章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3第一节规 定13第二节地表防治水13第三节井下防治水14第四节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16第五节地面塌陷坑管理16第六节矿井充水性图17第七节井下探放水17第三章 探放水优先作业制度25第四章 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26第五章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9第六章 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31第七章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34第八章 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36第九章 探放水管理制度37第2、十章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43第十一章 防治水工作会议制度47第十二章 防治水培训制度48第十三章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管理制度50第十四章 探掘分离制度51第十五章 探放水孔考核验收制度53第十六章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54第十七章 防治水绩效考核办法56第一章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望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3、目的,抓好技术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对矿井水害进行综合防治,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二、 奋斗目标1.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4、建成防治水专业的安全管理示范矿井。三、组织机构公司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组 长: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矿 长副 组 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风副矿长 成 员: 地测科 生产技术科 安监处 调度室 机电科 通风科 供应科 探放水队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4、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地测科为防治水专门机构。主 任:地测科长(兼)。四、 基本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公司有关防治水工作法规、规定、指令。2.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3.抓好水害水患的分析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水害水患,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定期落实。4.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做好各种水文补勘和防治水工程。5.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五、岗位职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而且内容庞大、覆盖面广,董事长、矿长亲自抓,总工程师负责5、,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分工责任如下:1.董事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2.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3.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全公司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上级的有关规程、条例、规定等,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4.生产矿长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5.机电矿长负责监督机电科做好几点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确保矿井排水能力符合规定。6.安全矿长负责监督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6、督促探放水职工的培训工作。7.通风矿长负责督促通风科对井下各探水地点的有害气体检查工作。8.安监处对本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9.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10.地测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11. 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12.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13.通风科负责探放水工作地点有害气体监测工作。14. 机电队负责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15.各施工队组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16、探水队负责全公司所有采掘工7、作面钻探、探水工作。17.矿井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六、职能部门和基层队组的业务工作内容(一)地测科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8、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3、负责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4、煤层近强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开展“三带”发育高度的探测工作。开采浅部受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有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三带”观测资料,确定安全合理的开采上限,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开采。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9、导、生产、安监部门及上级部门。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负责审核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9、负责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10、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10、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1、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二)生产技术科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2、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3、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4、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三)调度室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11、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2、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4、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5、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四)安监处1、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监察工作,要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对各专业部门和区队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12、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2、负责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中矿井防治水内容及探放水设计进行审查,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通风科1、参与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及探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通风路线及避灾路线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3、负责密闭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闭内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六)机电科1、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13、常运转。3、负责对临时水仓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5、负责采掘工作面(上山或有排水沟的巷道除外)按最大涌水量的两倍配备排水系统,探放水排水系统双回路供电,配备备用水泵。(七)供应科1、负责矿井防治水设备、仪器、配件、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2、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物资。(八)采掘队组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14、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3、坚持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4、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5、负责施工地点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回撤工作。6、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现象。7、工作面安装固定排水管路(上山或有排15、水沟的巷道除外),固定排水管路距离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固定管路至迎头备有与固定管路管径一致的软管。工作面必须备有与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一致的备用水泵,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必须大于预计最大涌水量的2倍,排水设备挂牌管理,明确管理维护责任。8、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施工水仓,安装排水设备,不得在巷道内施工永久排水坑。巷道顶、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防水措施,采用统一的集水、导水设施,将涌水倒入水沟。9、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样。 10、队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16、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十)探放水队1、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矿井相关防治水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熟悉本矿水文地质情况,熟悉本岗位各种探放水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矿井防治水规定,应急处理方案、汇报程序、避灾路线等专业知识。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探放水措施,并将措施贯彻到施工单位。3、根据编制的钻孔施工设计和措施,对施工队组进行验收,并对打钻资料进行收集,建立台帐。4、探放水前,排水系统必须建立在完善可靠的基础方可施工。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确保积水及时外排。5、探放水期间生产队组要积极配合探放水队组进行探放工作,保证探放水工作顺利进行。6、探放水工作业前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探17、放水目的、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探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好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及供电系统,并试运转正常。(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5)瓦检、安监跟班人员到位。以上5项有一项工作不到位,不得开钻。7、预计水压过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钻孔内18、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8、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钻孔接近老窑,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时处理。为了防止瓦斯事故,必须检查以下几点:探水工作面一切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良好;加大供19、风量,将风筒末端接到探水迎头,对着钻孔,及时吹散瓦斯,避免聚集;经常检查探水地点的瓦斯含量,掌握瓦斯动态,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打钻探水时,若孔内无回水,首先检查泵上水是否正常,若正常,表明已钻透老窑;如无水流出,则应防止有害气体,可用黄泥、破布、木塞等将钻孔临时封闭; 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的规定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加强通风吹散瓦斯后方可继续工作。10、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钻孔流量突然变小或突然断水时,可能是钻孔局部堵塞造成,需通孔35次,并补打检查孔,核实是否20、已将水放尽;也可能因放水水位降低后造成老窑巷道坍塌堵塞,所以流量减小,此时还应防止流量突然增大。钻孔流量变少时,可能是串通新的水源。若探老窑水时,可能由于长年积水,巷道坍塌,堵截了一部分水,放水后形成被堵地区水位升高,当坍塌物抗不住水压被冲垮时,造成流量变大,此时需通知水文地质人员分析增大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11、探放水结束后,确认工作面水害得到处理后,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产。八、 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下井人员进行矿井防治水知识和本矿有关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熟悉矿井防治水基本知识,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处理方法和避灾路线。九、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章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根据煤21、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节规 定1、矿井防治水害是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董事长、矿长为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科是水害防治的业务保安部门。2、水害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要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负责设计,总工程师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二节地表防治水1、每年春季融雪、夏季降雨发洪期到来之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是各22、截流明渠、暗硐是否畅通,截流排水设备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3、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方法、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或调度室,以便采取预防措施。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5、施工队组负责已有防治水工程及排水系统的保护、维修、清淤23、疏通工作。第三节井下防治水1、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废巷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综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积存大量的水或稀泥的灌浆区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24、制设计。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4、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25、进行处理。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井筒,一个通井底车场。(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6)、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一般按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设计。第四节特殊情况下的防治26、水1、春季融雪和夏季发生较大的降雨时,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2、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3、有积水的老空区、井田边界、河床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安监处负责保护各类防水煤柱不遭破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床煤柱上挖土取石,掘洞采煤,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第五节地面塌陷坑管理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2、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27、采时,地测部门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预计塌陷的范围内如有农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应提前搬迁或处理。3、当井下开始采煤,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4、总工程师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警示牌要有维汉两种文字写清楚前方是“塌陷危险区”字样。5、地面出现塌陷时,后勤部门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对裂缝要用推土机压实,并记录回填时间,回填土方量,出现重复塌陷要重复回填。6、在年初开春解冻期,要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28、区巡视,防止大量雪水、洪水进入塌陷区。7、对已经出现的所有塌陷坑,地测科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塌陷时间、范围、深度。8、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塌陷区复垦利用规划,协调与工农部门,控制工业垃圾倾倒的数量和时间,以利安全生产和复垦利用。严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第六节矿井充水性图1、地测部门必须在每年年底前绘制出新的矿井充水性图,加绘地面水系、防洪工程、保安煤柱线、塌陷坑范围;绘出井下排水系统、水流方向、含水层、防水煤柱等。2、每年对充水性图进行填绘、更新。第七节井下探放水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1、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2、探放水巷道的开29、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3、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4、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5、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6、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7、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8、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9、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10、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 m为准,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30、.5m。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4、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5、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31、,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3)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2、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3、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表1-1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32、套管长度。表1-1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水压(MPa)钻孔超前钻距(m)止水套管长(m)1.03.01015202551015204、探放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5、在预计水压大于0.1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6、钻孔内水压大于1.5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四、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33、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3、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4、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五、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1、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3、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34、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2)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 m以上。4、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5、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6、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7、探放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35、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8、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六、放水的技术要求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2、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3、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七、探放水的安全措施1、探水的上山、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36、建立挂牌制度。3、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4、探放水地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5、必须向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贯彻、交待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6、探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7、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上山探水时,一般应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37、前探水、汇水,另一条随后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一联络巷并设挡水半墙。9、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第三章 探放水优先作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基础,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晋煤发201141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生产管理现状和兼并重组整合后生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我矿防治水工作,对探放水工作优先进行作业。特制订本制度。1、以矿长为防治水第一负责人,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协作矿长负责本公司防治水工作决策指挥和组织落实工作。2、以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组长地测科科长为副组长对38、防治水设计编制、实施和业务保安工作,同时制定本矿区域防治水工作规划和本年度防治水计划,对相应水害制定的规划和措施。3、以防治水技术员积极编制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的信息,建立台账档案,采取地面调查、核查矿井资料,对周边重组整合的小煤矿采掘情况,进行走访老工人及当地群众、井上下物探、地面钻探验证方法,确实查清原有小煤矿开采情况,真实掌握矿区水害地点标高、采空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等情况。特别是可能越层越界开采的范围,做到采掘前水害预防措施到位。4、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培训工作。所有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和探放水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未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5、建立39、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类人员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6、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建立满足生产衔接需要的专业化探放水队伍,配齐配足探放水设备。7、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方针。8、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9、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推广探水距离200米以上的探水钻,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0、在防治水工作中要科学分析水压大小,落实“防、堵、疏、排、裁”等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40、有疑必停,有险必撤”应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11、在每月初的生产计划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12、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13、采掘队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在开拓、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第四章 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近年来,矿井水害事故频发,在矿难事故中的比例明显上升,分析其原因,很多事故与探放水有关,为此国家安全局、省政府以及俩级集团公司在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探放水工作都做了详细严格的规定。为认真贯彻探放水图牌板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结合我矿的41、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及考核制度。一、探放水图牌板实施流程1、探放水工作人员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现场钻探图牌板;2、钻探施工人员根据“有掘必探”汇报单并报地测科;3、地测科根据“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的钻探情况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审签后下发相关单位;4、施工队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每班结束后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开拓工作面在超前距的范围内生产,确保安全。二、 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要求1、凡地测科指定要求进行探掘循环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2、开、掘工作面探放水图牌42、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3、必须用牌板形式公示以下图纸:(1)钻探巷道剖面图(2)钻探区域平面图(3)钻探区域剖面图(4)探水钻孔单孔设计布置剖面示意图(5)水灾避灾路线图(6)钻孔布置方式图4、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并每日上午10点以前汇报地测科(不准隔日汇报)。5、地测科自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两小时内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经科长、总工程师审签后一小时内下发。6、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7、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距离工作面迎43、头20米的范围内。8、地测科全面负责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估,结合“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做出正确判断,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写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9、地测科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抽样验收、队组探放水台账的检查、知道以及工作面图牌板的随机检查、指正、考核。10、安监处负责按照有关会议、文件、规程、规定的要求对进行的探放水及图牌板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三、考核1、损坏或丢失探放水图牌板一次,处罚损坏人50元,无负责人者,处罚队长、100元。2、掘进区域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有误、允许/停止通知单填写不能指导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科长200300元44、总工程师300400元,情节严重另作行政处理。3、探放水图牌板填写不完整,每有一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填写错误、每有一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队长100元。4、“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上报延缓,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下发滞后,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5、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考核每月月底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总结、考核,同时对组织或参加探放水工作考核的有关人员予以适当的奖励。第五章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45、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2、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1月2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2日前提出报,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46、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第六章 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1、地测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患排查治理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的编制,掌握矿井水动态变化,收集、分析、整理、提交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2、水患系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水害危险性因素。水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47、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由集团公司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受奥灰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破坏保安煤(岩)柱等。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限期解决的隐患。如老空水、顶底板砂岩水、断层水、钻孔水等。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煤矿队(组)生产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3、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水文地质人员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4、建立水情水害48、定期预报制度,要有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存档备查。5、建立水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经有关生产处室审查会签,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到公司,由公司组织实施。6、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等有关专业人员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将矿界以外至少100m范围内邻矿的开采范围、积水情况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做好调查记录,发现超层越界应及时上报上级公司,上级公司要采取相应措施。7、总工程师组织49、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治理防范措施,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改补充。对避水灾路线及路标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保证行人畅通,路标醒目。8、每旬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水情水患排查分析及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水文地质专业人员每周对受水威胁的头面进行一次覆盖式检查。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总工程师、分管负责人汇报处理,重点头面要做到天天、班班分析,跟踪管理,直至消除隐患。9、必须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编制治理方案措施。A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上级公司审批后实施,B、50、C级隐患的治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10、水患治理必须严格按防治水治理方案或设计组织实施。A、B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C级隐患的治理由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11、A级隐患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矿井的,由集团公司组织协调处理。因违法超层越界开采造成的A级隐患,除依法查处外,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限期解决。12、水患治理应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治不好不采”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13、应根据水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51、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14、对A级水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上级公司本着“先急后缓、重点工程重点补助”的原则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确保水患治理资金的落实。凡是申请上级公司补助的项目,必须报单项工程设计,经上级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给予适当补助。15、A级水患治理完毕后,公司组织自检,合格后报上级公司,上级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备案。第七章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展开,特制定防治水运行管理制度:2、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52、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3、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4、必须加强防治水既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5、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6、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53、程规定。7、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的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制度。8、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54、9、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有威胁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11、矿井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八章 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确实抓好拓新煤业公司井下55、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在制度: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放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3、探放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4、探放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6、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7、在交接单上负责56、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第九章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如下:一、组织机构公司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组 长:董事长常务副组长:矿长副 组 长:总工程师 各副矿长 成 员: 地测科 调度室 安监处 机电科 通风科 生产技术科 探放水队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地测科为防治水专门机构。二、职责划分1、地测科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的管理,具体为一是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落实探放水各57、项具体工作;二是分析、整理矿井水害分布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2、调度室负责探放水工程的调度组织管理。具体为一是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二是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三是负责安排对井下水仓淤泥及时清理,主斜井井底水仓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3、机电科负责探放水及排水设备(供电、水泵、管路)的管理。确保排水系统满足探放水要求。具体为一是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二是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58、三是负责采掘工作面按最大涌水量的两倍配备排水系统,配备备用水泵。4、通风科负责探放水地点的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管理。5、安监处负责探放水措施的监督执行。具体为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监察工作,要把矿井探放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对各专业部门和队组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6、生产技术科负责水仓的施工。具体为一是负责矿井水仓的设计和施工。二是负责回采、掘进工作面的低洼处临时水仓的施工。三、技术管理1、地测科根据采掘衔接安排及时将井下所有施工巷道在施工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特殊地段可根据施工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修正。259、 地测科建立超前钻探工程台帐和图纸。调度日报表必须体现当天钻探工程的情况,并在早调会通报。3、各施工地点采用钻探和物探两种方式超前探测工作面的积水情况,确认水患消除后方可施工。4、矿各施工队组必须定期对作业人员矿井防治水相关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在出现灾害征兆时按照预定的应急程序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突水征兆的培训,使每位职工都能将突水征兆熟记于心。5、若钻探过程中遇到异常,队组应及时与地测科联系,以便提供新的打钻参数,对异常体做进一步确认。四、工程管理1、地测科是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探水队是探放水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所施工巷道的超前钻探、回采工作面的60、超前钻探以及采空区、老窑积水的探放等工作。2、现场作业管理1)现场管理工作由地测科、安监处、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各采掘队长、书记、技术员及探水队共同负责。2)施工队组必须按测点为起点如实上报允许掘进长度。3)每次打钻结束,要做好记录,瓦检员要现场监督,记录的各项数据必须如实填写。4)每次打钻结束,队组要于次日上午将打钻情况报送地测科,以保证地测科能及时分析,排除异常,确保预报的准确性和打钻的连续性。5)队组每班必须严格进行交接允许掘进距离,当班跟班队干核对距离后方可开工。6)钻探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地测科、安监科、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3、钻探资料管理161、)队组必须建立钻探台帐,并由技术员负责整理,以备查阅。2)地测科要完善各项“掘探”工程设计,做到图文并茂,便于查阅。3)地测科对钻探记录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如发现有异常的地方要重新提供新的打钻参数,及时通知队组补打钻孔。五、装备管理1、由地测科提出计划,机电科购置,配备各队组一定数量的能够满足 “掘探”工作需要的相应钻探设备及配件。2、设备保管、使用、日常保养由使用队组负责。3、设备出现故障时队组应及时与机电部联系进行维修或更换。4、各种型号钻机常用件、易损件由各保管、使用队组提前提出申请计划,储存一定数量。5、探水队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对全矿井的探水装备进行保养,注油。并在各个队组配备探放水专用62、箱工具箱。六、奖惩办法1、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室定期对队组打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队组现场打钻情况及记录台帐,如发现不按规定记录和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队组要严格进行考核。2、处罚1)队组未建立专门台帐的,处以技术人员100元罚款。2)井下巷道按钻孔设计(方位、深度、数量)进行施工,对钻孔方位没有按规定方向进行施工的,罚技术员50元;3)对弄虚作假,不按实际记录上报打钻情况,罚责任队组队长500元。4)未能保证超前距30米,不准继续掘进;否则对队长处以100元的罚款,超掘5米的按事故进行追查。5)每班必须严格进行交接,交接不清、检查每发现一次分别处罚当班跟班队干30元。6)排水管路不低于3寸63、,滞后工作面不超过50米,每滞后10米对队长处以100元的罚款。工作面临时排水点水泵必须有备用水泵,无备用水泵对队长、书记各处以50元的罚款。7)队组无突水征兆培训记录的,对技术员处以100元的罚款。井下抽考职工对突水征兆不清楚的,每发现一人,对所在队组技术员处以20元的罚款。8)队组未定期给探水钻注油,造成探水钻使用寿命缩短,对队长处以100元的罚款。造成钻杆丢失的,照价赔偿。3、奖励为了防治水工作得到有效运行,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为我公司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矿将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月进行一次奖励。受奖励单位、人员及金额矿领导研究决定,经矿领导批准签字后进行发放64、。1)针对各施工队组,每探1米给予5元奖励。2)对发现工作面有突水征兆的职工,及时报调度室,避免水害事故发生,给予1000元奖励。3)各队组瓦斯检查员每月对钻探工作监督到位,当月所在工作面无水害事故,给于150元奖励,当月兑现。第十章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搞好我矿的防治水工作,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在遇到重大水患时,要组织停产撤人,特制定本制度。一、撤人标准撤人标准分为遇灾害性天气和工作面有突水征兆。遇灾害性天气:降大雨(一般指24小时降水量为25-49.毫米的降雨)连续超过30分钟,降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水量为50毫米或以上的雨称为“暴雨”。按其降水强度大小又分为三个等级,即24小时降水65、量为5099.9毫米称“暴雨”;100200毫米以下为“大暴雨”;200 毫米以上称“特大暴雨”)连续超过20分钟时,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时:1、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是指积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煤壁出现暗红色水锈,表明接近老空水或岩溶水。2、煤壁“挂汗”:指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透过煤岩裂缝,在煤岩层面上聚成的水珠。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块,也会冷凝成水珠,这是一种“假象”。可以将“挂汗”的煤壁剥去一层,如新面仍有挂汗、发潮现象,则是透水的前兆。3、巷道空气变冷:是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的正常现象,人进去有凉爽感,但时间越长,越感到阴凉。4、巷道产生雾66、气:巷道内温度高,接近积水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的。5、煤层发潮、发暗和煤壁“挂汗”相似。6、有“嘶嘶”的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这是指工作面接近高压积水时,向煤层裂缝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发生“嘶嘶”声,称作水叫声。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顶板来压和底板鼓起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单方面受采动压力作用引起的;另一种是顶底板承受含水层静水压力和采动压力共同作用引起的,如果产生的裂隙有水渗出,则可能是后一种的结果。8、有臭味:是指空气中含有硫化氢气体,是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和岩溶水前的征兆。上述征兆,在一个工作面不可能全部出现,只要工作面出现一两个,就有透水的可能,每个作业人员决67、不能麻痹大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二、撤人范围矿井井下全部威胁的作业人员三、撤人路线严格按矿井突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撤退路线进行升井。四、撤人命令遇灾害性天气:当天值班长会同矿其它相关领导敲定撤人时间,当降大雨或暴水时间达到规定撤人要求时,由当天值班长下达撤人命令,调度室通知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时:工作面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险性就是命令,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五、安全保障措施1、在雨季期间由地测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68、及可能波及的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条进行处理。2、机电科、机电队要加强井下排水设备、设施全面检修,保证完好有效;保证井下各作业地点电话畅通。3、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由调度、安监、地测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巡视,并做好险情汇报。4、按照“雨季三防”工作要求,储备足够的防洪物资,不得挪用。降雨期间由运输队将防洪物料运到副井口,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砌好防洪墙。5、下大雨、暴雨期间公司调度室值班成员,要坚守岗位,了解相关情况,并通知相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6、调度室负责及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动态。7、调度室要做好69、相关记录,主要包括被通知人名、通知时间。8、调度室、安监处要随时掌握井下作业地点(特别是单人单岗)的作业人员动态,各队组人员入井情况。9、由矿领导确定撤人后,调度室通知工程队、运输队停止一切与运输工作,保证线路畅通。10、井下各单位、各岗点接到停产撤人命令后,必须亲点好人员,由小队长带队,副队长及跟班队干断后,沿避灾路线集体撤出,不得留下一个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11、安监处维护好井口秩序,通知井口、灯房和各单位清点统计下井人数。12、井下人员升井后及时到队集合,各队人员到齐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13、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由地测部派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14、队组70、利用周一、周三例会、每日一题等时间,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再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使职工能够正确掌握逃生路线和必要的逃生知识。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调度室,并撤到安全地点。第十一章 防治水工作会议制度1、召开时间防治水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每月最后一天进行。2、参加人员防治水工作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地测科、探放水队和各生产队组主要领导和技术员参加。3、会议内容地测科汇报本月地测专业标准化及小煤窑治理和防治水情况;探水队汇报本月防治水工作及工程量;各队组通报本队组存在的防治水隐患。4、会议要求(1)应参加会议人71、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会前向矿总工程师请假,并有同级干部代替参加会议,否则给予责任者50元罚款。(2)防治水工作会议记录由地测部负责,各队组均要做好本单位防治水问题的记录,并在会后抓好各个防治水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3)防治水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调度室负责通知,并做好记录。第十二章 防治水培训制度一、技术培训登记制度1、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每次完成培训学习后,由工作人员为其填写好培训情况登记表、技术培训证书和学员成绩花名册。2、培训情况登记表装入学员本人档案,作为其职业资格任职的重要依据。3、技术培训证书由参加培训的本人保存,主要登记持证人员所参加的培训情况:学72、习时间、内容、考试成绩等。二、培训组织管理制度1、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备课和讲课。2、对任课教师采取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严把备课环节,备课方案、教案要经矿专业技术人员小组审核通过方可上讲台。3、科学安排课节与课时,保证提高培训效果。三、学员考核管理制度1、考勤制度(1)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2)实行课堂签到与点名相结合的方式;(3)迟到3次或旷课2次取消该培训考试资格并进行处罚;(4)请假需由领导小组组长批准;2、考核制度(1)学习态度端正,听课认真,笔记详细工整;(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3)对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学分不予承认;(4)实行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相73、结合的原则,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30%;第十三章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管理制度1、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的手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2、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3、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探巷等方法查清工作面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1)井巷开拓延深之前;(2)巷道掘进之前;(3)工作面回采之前;(4)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之前或在煤柱附近开切眼时;(5)遇到老窑、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含水区域时。4、在探放水之前,必须先编制探放水设计。5、探放水设计由地测科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未经矿总工程师审批74、的设计,不准施工。第十四章 探掘分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深刻吸取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我矿高度重视,结合本矿水文地质特点,层层部署探掘分离制度,全力打好防范煤矿水害这场硬仗。1、 组织机构到位,科学编制防治水方案。在安全指挥中心内部专门设立防治水科,成立水害防治机构和探放水队伍,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带压开采区域要进行带压开采评价,编制带压开采方案。 75、2、 执行方案到位,提升矿井防治水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队要在接收到防治水科允许探水通知书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掘进队要根据防治水科所允许的掘进进尺进行作业。 3、跟踪检查到位,实行层层联防。为了科学防水治水,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手段,编制切实可行的报表,如探水队探水眼进度报表、验收探水眼深度报表、掘进队掘进进尺报表、巷道掘进通知书。并派专人跟踪督查,暗中检查、不定时检查,以严格规范掘探作业行为。对不严格执行标准要求、随意开采的行为坚决进行惩处,绝不手软76、。 4、探水对根据设计要求,钻探最少为80m。允许掘进50m,超前30m的基本要求,进行钻探施工,每天完成一组钻机施工后,经技术部门确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掘进单位进入现场,掘进作业。5、掘进单位根据从起始点掘进允许距离50m后,停止掘进(并经技术部门监督)将(综掘机)后退5米,并靠巷道一侧。为探水钻进机和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条件。6、探水队接到调度室通知后,迅速将钻机再次搬运到施工迎头地点,按设计要求进行钻机布置,并严格执行钻孔操作措施,完成第二组钻孔的探测任务后,确认钻孔无异常将钻机撤后距离迎头20米处一侧处,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然后由调度室通知掘进施工,再组织二次掘进施工。7、每组探孔77、,由地测技术部门,现场将起始点标点作记并挂牌管理。防止造成钻孔探测距离与掘进混错不清现象。第十五章 探放水孔考核验收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放水地点必须悬挂探放水控制牌、探放水措施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编号、孔号、钻孔类别、孔径、方位、倾角、孔深。3、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 4、地测科、验收相关科室、当班安全员负责探放水孔的考核验收。5、探放水队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内容包括地点、孔号、孔径、方位、倾角、孔深、钻孔煤岩情况、瓦斯情况。6、探放水结束后,探放水队必须通知验收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探放水验收人员检查各孔的方向、角度78、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并做好验收记录。7、安监科将组织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探放水队、验收人员责任。8、现场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发现验收人员伙同探放水人员弄虚作假现象,对验收人员、探放水人员各罚款100元。9、对举报验收、施工假孔者一次给予500元奖励。10、对通知验收,无故不参与验收者一次处罚100元。11、未建立记录台帐的一次给予处罚200元,并限期完善。12、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六章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为有效治理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得水害事故隐患,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地测科特制订隐患责任追究制度。1、水害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79、救援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地测科、调度室和安监科汇报。2、组织有关人员全面调查事故的整个经过,收集有关证据,掌握第一手资料。2小时以下事故由探放水队队内组织追查,事故报告由地测科留存,已备检查。2-4小时事故由地测科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科领导审核批准后,安监科科留存。4小时以上探放水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安监科留存。3、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探放水队组织,地测科、调度室、安监科和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探放水事故由地测科组织,调度室、安监科和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探放水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及矿领导小组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480、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5、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对责任者未经处理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6、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7、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探放水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1000-5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100-5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100-500元;重大探放水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5000-10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200-10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特大防治水81、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8、举一反三,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防治水专项知识培训。第十七章 防治水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治水管理责任,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需建立防治水绩效考核办法,加大防治水工作的考核力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制度即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82、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全面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科学、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体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成立矿防治水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矿 长副组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风副矿长 成 员: 地测科 生产技术科 安监处 调度室 机电科 通风科 供应科 探放水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地测科科长兼办公室主83、任。三、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内容1、各科室井下责任区范围内防排水设施(包括:水泵、排水管路等)及钻探设备(钻机、钻杆等)的现场管理;2、各开掘队组的“有掘必探”现场实施及落实情况。3、“有掘必探”牌版记录及台账管理。4、钻具维修、保养及管理; 5、各科室所涉及地测防治水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五、考核办法1、“地测防治水”专业组每月组织本专业组成员对被考核单位各施工地点检查验收一次,以工作面为单位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见评分表。2、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达 95 分及以上为一级,90 分及以上为二级,85 分以下为不合格。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否决本单84、位当月质量标准化奖励:(1)工作面存在严重防治水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包括不执行“有掘必探”规定的); (2)未完成当月“矿井防治水”重点任务的(包括所有考核对象);(3)“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 (4)严重破坏或故意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 (5)在检查“矿井防治水”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查出 B 级隐患两条及两条以上的,C 级隐患三条及三条以上的;或 B 级隐患一条或 C 级隐患两条以上的); (6)对防治水管理人员(包括安全员)现场指出隐患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 六、奖罚办法1、采掘及辅助单位根据各单位标准化的考核定级及打分情况,依照公司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进行结85、算。 2、各责任科室单位:“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达一级绩效考核加 5 分,达二级绩效考核加 3 分,不合格扣 5 分。 3、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 10000 元。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 5000 元。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86、越成绩的奖励 5000 元。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处罚 50000 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个人开除的处分。 (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 5000 元,个人罚款 500 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罚款 200 元。(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 500 元。(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元。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87、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7) 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 500 元。 (8) 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 200 元。 (9)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经营部门负责奖金的审批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七、考核规定及要求各科室、掘开队组必须由正职负责分管本单位地测防治水安 (一)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地测科搞好协调,各科室、掘开队组及时按地测科要求整改存在的地测防治水问题和隐患,组织实施地测科下达的月重点工作任务。 (二)在通修工区建立 “有掘必探” 专职探水队伍,探水队长具体组织“有掘必探”工作的实施。(88、三)各生产队技术员在制定规程、措施时,必须制定防治水要求,并负责指导“有掘必探”工作的现场实施及整理记录和台账,不得出现与实际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四) 探水施工时必须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要求及时配置排水设备、设施及备用泵。并配备专用钻机,按规定进行“有掘必探”工作,进行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五)情况制定相应的“有掘必探”措施(如钻眼方位、角度、采取措施等),技术部负责指导。(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本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七)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划分原则:依据公司调度对井下文明生产管辖范围的划分,各生产、辅助队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的防排水设施、设备负有使用和维护责任。遇特殊情89、况管辖范围划分不明的,由调度指定管辖。(八)井下各类防治水设施(防水闸门、水沟、排水设施)安装完毕后,技术部参与验收并进行把关,验收合格后,交相关单位使用和管理。 (九)技术部根据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每月给调度、通风区、技术部、机运区、运输区、各采掘队组下达当月地测防治水重点任务。(十)为加强防治水专业工作的管理,在设备设施方面:钻机、钻杆等设备、设施的选型、配置,由技术部负责提供规格及型号,各生产队组领用以上设备设施时,必须经技术部审核后方可领用。在技术方面: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按标准要求制定地测防治水相关措施,所有队组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防治水制度与各工作面“90、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项目分数考核标准考核得分评分办法基础资料20分1、有资质部门编制的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2、有规范的矿井充水性图3、有规范的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4、有规范的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5、有规范的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剖面图6、有完善的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作业规程7、有记录齐全的探放水台帐8、应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8项,缺一项扣3分,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有一项不完善扣2分;探放水台账有一项记录不认真扣2分,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机构设置20分1、建立健全防治水91、领导机构2、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3、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4、逐月由防治水领导组组长组织一次防治水工作检查考核机构不健全扣5分;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5分;没有专门的探放水队伍扣5分;职责不明确、考核不认真扣5分探放水30分1、按规定配齐配足符合标准、完好的探放水设备2、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必须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水3、掘进工作面必须是悬挂与设计一致的钻眼布置图和内容全面的探放水说明牌板缺一台扣10分;不完好扣5分;不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一次扣10分;没有探放水牌板扣10分,填写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扣5分/次;防治水30分1、必须建立全地面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2、必须合理留设防水煤柱3、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4、必须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并齐全良好5、主水泵房及水仓的设置和有效容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6、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台,排水能力符合规定要求7、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两趟,排水能力应符合规定要求未建立健全扣5分;防水煤柱留设不合理扣5分;未编制扣5分,不完善扣3分;未配备扣5分,不完好扣3分;57项有一项不合规定要求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