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面供用电及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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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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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地面供用电及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管理制度一、 岗位管理制度-31、 花卉工管理制度-32、 三轮车司机管理规定-33、 保洁卫生员管理规定-44、 抽水工管理规定-55、 化验员管理规定-66、 压滤工管理规定-67、 干部澡堂管理规定-78、 加药工管理规定-89、 浴池管理规定-810、 工人澡堂管理规定-911、 净化水车间管理规定-1012、 污水厂员工管理规定-1113、 职工公寓工作人员管理规定-1114、 管道维修工管理规定-1215、 库管员管理规定-1316、 2、洗衣房管理规定-1417、 资料员管理规定-1418、 摩托车棚工作人员管理规定-15二、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61、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16三、 地面供用电管理-191、 地面供用电管理规定-192、 地面停送电作业制度-273、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4四、 消防安全责任制-36五、 物资管理制度-491、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492、 仓库物资发放制度-503、 计量类物资收货流程-504、 物资报告保养制度-515、 物资验收制度-52花卉工管理制度为了给矿上增添一份亮景,使职工有一个清新的工作环境,矿各区域不同程度都有花园绿化区,作为花卉工必须做到以下几条:1、绿化区域严禁他人踩踏3、折枝摘叶,关爱花草,爱护生命。2、定期修剪、施肥、除草、喷洒农药,以防蛀虫危害花草生命。3、对已老化的花草经常进行更新,做到片片必绿,见花必开。4、对已枯萎残枝枯叶及时进行清理,以免影响花草正常生长。5、花卉工以身作则,爱护花草,使矿容矿貌日新月异。三轮车司机管理制度1、驾驶员要爱岗敬业,严格上下班。2、严格服从临时工作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严格按照三轮车作业流程和作业要求。4、严禁酒后驾驶三轮车,如有违规者停班学习7天。5、三马车司机平时负责车的检修和养护工作,做到全矿垃圾每天及时清理彻底。6、车辆设专人驾驶,任何人借车或挪作它用必需由后勤科长签字。保洁卫生员管理制度为了搞好矿容矿4、貌建设,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美化卫生环境,确保矿区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一、道路清扫标准:1、矿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按照划分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理。2、每日清扫必须保持两次,全天全面巡回保洁。3、清扫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污水口处净、果皮箱里外净。四无:无塑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二、清扫保洁处罚:1、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责任区内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保洁期间,5、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10元 ;4、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20元。三、工作纪律 :1、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工作服要穿戴整齐,要文明清扫卫生,坚决不做有损保洁形象的行为。2、清扫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3、凡违反以上规定,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另影响矿容矿貌现象严重的,坚决停止其工作。抽水工管理制度1、每天应对管辖区域的所有水管线路、龙头、抽水设备、蓄水池经常巡视。2、抽水时不能离开水站,要坚守工作岗位。3、对水管线路、笼头、抽水设备、水井水量、蓄水池进行观察,对漏水事故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发现问题及时于维修工联系。4、半山腰抽水站,蓄水池水位不得高于2.6、5米,也不能蓄水池无水5、抽水站每天保证全矿用水充足,蓄水池周围干净卫生。6、上班期间严禁酗酒,严格按章操作,杜绝闲杂人员入内,确保个人安全。化验员管理制度1、必须持证上岗,努力学习本岗位有关知识。2、上班期间必须衣帽整洁,佩戴口罩,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3、认真记录当班水处理化验各项记录。详细检查化验仪器是否正常。4、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任何食物。5、妥善保管各种化验药品、试剂,以防变质。6、掌握各种化验器皿的性能和使用,并做好有关水质分析数据记录。压滤工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所有员工一律不准矿工。2、职工进车间之前,必须要换上班工作服方可入内7、,要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3、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如有违规者罚款30元。4、压滤车间除操作人员外,任何人禁止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每项设备性能,并按操作规程操作。5、严格执行车间卫生制度,做到无杂物,工作用具摆放整齐。6、设备在运行中若有异常情况,须停机后,及时修理,并做好详细记录。7、定时检查各加油点和电机升温情况,以及滤布的更换。8、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9、严格执行车间各种处罚和奖励制度。干部澡堂管理制度 1、保持澡堂清洁,做到无积尘、无杂物、水清池净、物见本色。2、澡堂服务对象原则仅服务与上级来矿检查人员,兄弟单位下井参观人员,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值班人员私自放人洗澡罚款5-8、10元。3、值班人员做好来客的服务接待和茶水供应工作。加药工管理制度1、严禁闲杂人员私自进入,如有违规者给予处罚。2、每天认真检查加药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3、对药剂的配比和投加方式要严格按照比例配比,绝不能麻痹大意。4、进入值班室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口罩。5、严禁值班人员带食物进入加药室就餐。6、如实填写当班药品的配比情况和设备维护记录。7、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玩手机。浴池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管理,使浴池卫生进一步舒适化,让职工有个良好的更衣环境,请大家自觉履行以下几条:1、浴池管理人员必须卫生打扫彻底清洁、墙面干净。2、清水池水必须清澈,池沿必须干净,下水道无堵塞现象。39、淋浴头无破坏,每班交接清楚。4、上井职工必须先到黑水池洗,后洗清水,是大家都有一个干净的卫生环境。5、严禁吊篮内存放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如有发现罚款500元。6、吊篮钥匙丢失或有其它原因,必须通知浴池管理人员。7、以上几条,违犯任何一条都按三违报安监科处理。工人澡堂管理制度1、当班值班人员认真搞好澡堂卫生,做到墙无尘网,地无皂迹,池无粘膜,窗无尘埃,吊篮底部清洁。2、澡堂内外坚持每班用消毒水消毒1次3、值班人员应根据季节调节适当水温,不得过凉或过热。4、澡堂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处事,礼貌待人,讲究处事道德。5、工作人员在澡堂中捡拾到的物品要逐件挂号,张贴通告,偿还原主。6、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10、得脱岗、空岗,否则罚款50元,上班时间加强巡回检查,防止偷盗现象,因工作失职出现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7、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8、主管负责人对澡堂要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职工提出的问题应给予满意的答复。净化水车间管理制度1、职工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有传染病者一律不准进入车间。2、全体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如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请假,所有职工一律不准旷工。3、职工进车间之前,必须要换上班工作服方可入内,要保持工作服清洁。4、非工作人员禁止随意进入车间,在车间内严禁吸烟和吃任何食物。5、水处理车间除操作人员外,任何人禁止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每项设备性能11、,并按操作规程操作。6、严格执行车间卫生制度。7、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8、严格执行车间各种处罚和奖励制度。9、设备管理:(1)、设备由设备维修员归档管理,建立设备设施台账。(2)、设备维修员组织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调试合格后才能运行。(3)、所有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由设备维修组统一归档管理。(4)、所有设备进厂均需安装调试正常后方可运行。(5)、每次运行前对设备检查调试,运行结束时进行彻底清洗、维修和保养。(6)、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污水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污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2、每班工作人员必12、须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出水、回用水及排放水达标。3、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4、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对厂内的卫生必须保持干净,确保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职工公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准时上、下班,不脱岗,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2、用微笑、文明用语迎接每位住宿职工,做好日常清洁环境卫生工作。3、上班期间统一着装,衣帽整齐,佩戴工号牌。4、捡到物品要及时上交,物归原主。5、服从工作指挥,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6、不准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地,不得将公物带出或赠与他人。7、工作用具使用完毕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8、职工退房必须清点房间被褥、床单、床垫及其它配套公物,如有丢失和损坏应13、照价赔偿。9、每天保持职工公寓内外卫生干净舒适,被褥、床单由工作人员每10天更换一次,做到窗明地净。10、下班前工作人员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管道维修工管理制度为了全矿各个区域的用水正常,后勤科必须在以后勤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各种管道必须常检查、常维修,需做到以下几点:1、每月3次由矿长牵头对全矿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记录由矿长签字生效。2、每月6次由科长牵头对所有供水管道、用水管道、暖气管道(包括井下用水)做全面检查,并做记录由科长签字生效。3、维修工每天对有滴、冒、跑水的管道要做到随时发现及时处理,当班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对发现重大问题随时向科、矿长汇报,当天必须制14、定处理办法,并做记录。4、教育职工节约用水,对不节约用水者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以经济处罚。5、以上几条必须严格执行,要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全矿正常用水,在哪区域出现问题必须严查其责任并处以罚款。库管员管理制度为了使矿库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作为一个库管员必须履行以下几条:1、进库物料必须摆放整齐,水泵、日用品及电器必须分类、贴标签。2、入库物料必须有料单,且在经办有底联,做到一物一清。3、严禁非库管人员进入库房随便拿取物料,出库物料必须有记录。4、库房内必须消防器材齐全,严禁烟火、危险品,如果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另行存放。5、做到各种配件及常用物品有备用,以防无库存影响各区域工作。6、严禁私15、自将库房钥匙给他人,严防库房被盗。7、以上几条库管员必须做到,严禁失职,出现问题由库管员自己承担。洗衣房管理制度1、为了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舒适环境对下井职工的工作服要求每天洗涤烘干。2、洗衣房设专人24小时值班,对下井职工的工作服必须做到随送随洗,烘干及时。洗涤时必须挂牌严禁衣物混乱。3、对已洗涤的衣服必须按号牌分开摆放整齐,严禁号牌混乱以使职工的衣物丢失。4、上班期间严禁闲杂人入内,和在洗衣房私自洗衣服,造成衣物丢失由洗衣房值班人员赔偿。资料员管理制度1、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态度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2、每天做好班前会议记录,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3、认真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做到及16、时、合理、准确的考核员工,做好绩效考核工作。4、结合绩效考核,认真正确的做好员工的薪资工作,认真听取员工意见,及时上报,做出合理回应,良好服务员工,做好后勤工作。5、不得将职工档案资料泄露出去。6.收集保存好矿办下发的文件,对资料进行归类存档,便于查询。摩托车棚管理制度为了使摩托车棚管理存放规范化、制度化特定以下制度1、车棚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保证车辆安全。2、车辆必须凭牌方可取出,当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交接班必须手对手,当班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3、车管人员要保护好存放车辆,保证车棚内卫生整齐,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停放整齐。4、车棚内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事故发生,17、是违者罚款50元。5、用户存放车辆时请自行锁好车辆及时拿走随带物品防止丢失。6、摩托车存放时必须车上锁一个牌,若发现不锁牌、锁双牌者罚款50元。7、如有丢失单牌者罚款20元,由本人所在单位和车管人员出示证明后勤科科长签字盖章方可取走。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一 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二 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18、证的锅炉,不准投入使用。三 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四 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五 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5、督促检19、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我矿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六 司炉工是技术活,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七 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八 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20、九 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1. 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2. 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1) 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2) 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3) 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4) 设备的维护保养;3. 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4.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5. 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6. 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7. 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21、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8. 安全保卫制度。十 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2.交接班记录。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5.后勤科长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6.事故记录。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十一. 后勤科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后勤科长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做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做一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十二. 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供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我矿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保证矿山生产和职工生活的正常22、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国家和上级下达的有关供用电方面的制度、规定、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供电范围内的所有电力使用者(包括转供用户)。第三条机电科是我矿供用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我矿的用电管理、电力计量和电气设备的变更、检修、调试、试验。第二章供用电管理一般规定第四条供电企业与我单位、我单位与转供用户之间,其供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双方分管的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对方不得操作和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第五条一次主变增容或改装,须经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审核,报请市23、供电企业批准;二次配电增容,须报请局供用电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不得擅自增容。第六条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一次主变改变合同约定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局供用电管理部门请示,并到市供电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第七条未经主管矿长、矿长批准,各施工单位和基层单位不得擅自对外转供电。第八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配齐电能表,并定期校验,按时抄表。建立准确的原始记录和电力消耗台帐。第九条在配电所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均应严格执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十条每年要校核一次10kV配电所的继电保护方案和整定值,并报请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其他24、电器、电控设备的继电保护整定值,每年由设备材料科组织统一校核审定后,报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用电统计体系,定期开展用电分析。设备材料科负责全矿的电力计量统计工作。每月三日前报送上月能源报表。第十二条认真执行国家电价制度,严格遵守电价管理权限,不得擅自制订和变更电价。第十三条完善矿山供配电系统图,系统变化时要及时标注,发生较大变化时要重新绘制。便于系统优化配置、系统运行状态分析及事故分析处理。第三章矿山电力调度管理第十四条矿山电力调度管理要保证供配电系统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使整个系统安全运行和连续供电,尤其确保一级负荷的供电可靠性;2. 矿山供配电系统在最经济运行方式下运行325、. 系统内各处供电的质量符合规程标准;4. 合理利用电能,充分发挥系统内设备、设施能力,在电网供电能力不足时,会同生产部门做好限电安排。第十五条根据用电负荷重要程度,编制限电序位方案,报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备案。根据负荷变动情况及矿山电网内部供电的可靠性、经济性、防雷设备的安全情况,编制矿山电网结线的正常运行方式,报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供电企业供电频率为50赫兹,允许偏差为0.2赫兹。供电企业供到受电端的电压允许偏差: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电压的7%。发现电压变动超过上述范围时,应及时与上级变电站联系,采取措施,予以改善。第十七条接到市电力调度下达的停、限电指令后26、,矿电力调度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安全、调度人员传达指令,合理分配并及时下达各单位停、限电指标。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矿下达的停、限电通知,按限电时间和指标要求认真安排落实,保证矿山生产平稳运行。第十八条在满足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应合理安排用电负荷,尽量避峰填谷,节约电费支出。第四章设备检修及电气调试第十九条对供、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检修计划要纳入矿山设备检修计划之中,并按职责分工编制。大修计划由各基层单位编制,设备材料科统一汇总后报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审定。第二十条矿山供配电系统的供、用电设备检修,应尽可能做到统一安排,减少停电(倒电)次数,使供、配、用电设备的检修相互配合,同步进行。第二十一27、条同一联接回路的设备检修应统一配合,同步进行。线路断路器、隔离开关应与线路检修配合;变压器与操作它的断路器、隔离开关配合;送电柜与其输电线路的检修配合。第二十二条严格按供、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检修计划执行,防止因准备工作不到位而变更计划,影响矿山电网的安全运行。10kV及以下线路和其他电气设备大修竣工,由设材科组织验收。第二十三条车间负责本单位电气试验计划编制,设备材料科汇总后报局供用电管理部门批准,由局供用电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试验时间及下达试验任务,并书面通知承担设备调试任务的单位和各单位供用电管理部门。承担设备调试任务的单位和各单位试验组要严格按照局统一安排的试验时间及各自的业务范围分别进行28、调试。调试后的结果不得擅自更动,调试结果报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长期(超过三个月以上)停止运行和移装后的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投入运行的设备其运行电压等于或低于原设备电压等级时,可按运行电压等级进行绝缘试验。高压电缆停运一周以后,再次投入运行前要进行摇测,符合规程要求方可投运。第二十五条10kV电压等级必须单独建立设备档案,每次试验结果都必须放入档案中。第五章安全用电第二十六条按照供电系统各类事故预想,编制相应反事故预案,经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审定后执行。第二十七条承装、承修和试验电气设备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并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29、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方能工作。在电气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应经过市电工专业技能培训,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对无证作业而造成人身设备事故,要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第二十八条采用先进技术、采取科学管理措施,安全用电,避免发生事故,维护企业生产安全。第二十九条应经常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第三十条发生重大电气设备事故、人身触电伤亡及因用户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迅速处理事故,保证对一类负荷的连续供电,尽快恢复全部供电,同时立即向局供用电管理部门汇报,并按规定在七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报局供用电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第六章节约30、用电第三十一条结合生产任务、作业条件、设备状况等因素,分级按时编制和上报下一年度用电预算指标、节电计划和节电降耗措施。第三十二条按国家产品电耗定额制度和管理导则,参照本单位三年实际情况,编制工序电力单耗计划,并逐步扩大单台主要设备电耗定额考核范围。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局下达的用电预算指标。各单位要把用电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机台,局实行月统计、季考核的办法,并按照局预算考核办法的规定兑现奖罚。第三十四条合理地组织生产和安排设备的开动,提高设备效率和电能有效利用率,不得随意开动封存设备,不准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第三十五条按国家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规定,企业受电端至用电设备的线损率应在:31、一次变压3.5%以下、二次变压5.5%以下、三次变压7%以下。电动机负荷经常低于40%,变压器负荷小于30%,通风机、鼓风机效率低于70%,离心泵、轴流泵效率低于60%,整流设备低于90%的应及时调整和更换。第三十六条对耗电高、效率低的淘汰型设备,要列出分期更新改造规划。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报废、更新、改造。今后凡是新增设备必须采用节能型设备,严禁选用国家已淘汰的机电产品。第三十七条推广和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动节电技术进步,降低电能消耗。逐步实现变压器、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和供配电系统的经济运行,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第三十八条定期开展电能平衡测试工作(二年一次),主要设备进行32、改造、大修和采取节电措施前后,均应进行电能平衡测试。第三十九条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供用电的方针、政策和科技知识,积极开展节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对用电工作的认识和节约用电的自觉性、积极性。第七章电力拖动及运行第四十条电力拖动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方面的管理一般应随主机一起进行。第四十一条电力拖动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调试执行相应的规程。第四十二条电力拖动设备和主机的匹配要合理,防止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和超负荷运转现象。第四十三条要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对电力拖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追求更高的技术经济指标。第四十四条电力拖动及运行要努力搞好节电工作,力争经济高效运行。第八章违章用电及33、窃电第四十五条对违章用电与窃电,按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关于严禁窃电的通知的规定严肃处理。第四十六条加强用电管理,定期开展用电普查,宣传电业规章制度和窃电危害性,整顿供用电秩序。对检举、查获窃电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设备材料科,执行中如发现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实行。地面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我矿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地面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在执行停送电工34、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二、发布停送电命令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单独执行停送电工作。三、井上一切电气设备,凡在进行停送电工作时,除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执行本规定。若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四、停送电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对违反本规定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发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规定要求时,才能执行。五、对认真执行规定避免造成事故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不论在检查、修理、安装、35、迁移、拆除、接电、解脱电源等工作时,要严格禁止带电作业。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制定一定安全措施,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七、本规定所谓“带电”按其危险程度规定如下:1、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其电压在36伏及以上的导电部分,和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电线均认为是“带电”。2、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虽已切断电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之前仍认为是“带电”。3、一切电气设备的外壳,配电设备的构架,电缆的附件和电缆的金属外皮等的接地装置遭到破坏时,即认为是“带电”部分。八、本规定所谓“停送电工作”系指执行第6条时候,在井上变36、电所输配电线路上,动力和照明等设备的开关上,进行停送电操作及在被停电部分的一切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不论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称为“停送电工作”。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矿各地面单位、供电范围内的停送电工作,作为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现场具体要求,另制订补充措施,但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十、各单位在执行中,要广泛职工意见,随时报机电科,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本规定逐步完善。第二节一般规定一、井上变电所,必须挂有该供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应予随之修改,必须做到与实际相符,所有开关上应设标示牌,标明开关编号、供电地点或供电线路和设备名称等,37、以供操作人员识别,防止发生误操作。二、在备用和停用的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履行停送电手续,事前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和短路,证明确实无电时才能开始进行工作,否则认为“带电”,不得进行工作。三、在进行停送电工作之前,必须准备好合格的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等)登杆工作必须系安全带。四、如遇漏电开关突然掉闸,可按照下列规定。1、供井下的分路开关拒掉闸,没有查明原因不准强送。2、供井上的分路开关柜因过流动作掉闸(继电器有动指标),允许强送一次,一次强送不上必须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待切断事故点后进行送电。3、确系由于操作机构失灵,或受到某种原因的碰触和38、震动而造成的掉闸,可以强送。五、已经停电的设备和线路,随时都有突然来电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触及设备裸露线路或进入遮护栏内。第三节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职责范围一、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令其参加停电的有关工作。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2、所有停送电操作,严禁预规停送电。3、精神病患者。4、有影响工作的残废者。5、工作前饮酒或因其他思想致使精神不振者。6、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没有发给“电工证”者。7、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压病症致头晕者。二、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紧急救法。三、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1、全矿性的地面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负责全矿地面39、的输配电技术人员担任。局部性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该专责范围内的技术人员担任。停送电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能胜任的当班调度员一人负责代理。2、检修工程的停送电工作,应由该项工程的负责人或由该工程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3、停送电操作,由变电室专责值班人员担任,在高压(3KV及以上)设备上进行操作时,一般应有二人来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单人值班的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可由一人执行。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和局部地区的开关停送电操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指派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一人担任,中途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四、停送电工作人员析职责范围。1、停送电负责人,负责安排安全停电的有关工作,审查停电申请,签发工40、作票,发布停送电命令,对外联系停送电事项,办理停送电手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遵守本规定。2、工作负责人负责本范围内停送电工作的人部责任,正确指挥全部工作和发布停送电命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规定。3、工作负责人在送电之前后,负责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有关开关的合闸是否正确可靠。4、停送电操作人,必须严格按照合闸与拉闸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并负责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经本范围工作负责人计可,不准任何人代替。如遇漏电、火灾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但没有电气常识和电气设备及线路系统不熟悉的人,也不得进行操作。5、凡变电室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监41、护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监护人的技术水平一般不得低于操作人。五、停送电工作,必须熟悉本范围内的输配电系统。第四节停送电制度一、操作程序1、检修高压线路高压设备或其它情况需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2、各用电单位需要停电检修时,首先向调度室提出停电申请,并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机电科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矿调度值班人(工作许可人),另一份交检修单位实施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员分别签名。3、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即可与变电所联系进行倒闸操作命令(口头、电话),变电所值班人员可根据命令填写倒闸操作标票,受令人将命令内容向发42、令人复诵,核对无误,然后操作员和监护员在操作票上分别签名。4、操作员和监护员可根据操作票的顺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相应打一个“对”,操作完毕把接地及挂上,并挂停电牌和有关安全标志牌,这时可向调度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报告。5、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命令(口头、电话),这时工作负责人可根据工作票要求和有关安全措施,实施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由工作负责人亲自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工作结果,并将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保管。6、工作许可人向变电所操作人员命令恢复送电,操作人员按规程要求送电,送电后由操作人员向调度值班43、员汇报,送电正常则本次停电检修结束。7、只有矿调度值班员才有权向变电所值班员发出停送电命令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命令变电所停送电。二、管理办法1、各用电单位在申请停电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与单位联系好,安排好单位之间的配合事项及生产安排情况,并商定停电时间。2、停关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查清所要停关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定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3、在带电设备的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时,必须考虑到工作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或其货原因,容易使工具人体等可触及到导电部分,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4、在井下进行停电工作时,切断电源后必须将导体接地放电。 5、工作完成后,必须得到工作负责44、人的命令后才能进行合闸关电,严禁用信号,摆灯喊话或计时间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挥送电,杜绝约时送电。6、工作全部完全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合格;螺丝、垫圈、卡爪等是否坚固,有无毛刺,有无障阻物,以免送电后发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7、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命令全部现场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至一定距离。清点人员和工具,并监护工作人员不准再接近导电部分。申请送电人一经离开工作现场,去办理送电手续时,即认为设备或线路上已经带电,绝对禁止靠近或继续工作。8、在同一线路或同一电源供电的若干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数项工作时,各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分别办理各自的停送电手续,不准趁别人45、申请停电的机会私自进行线路工作。停送电许可人必须在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得到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负责人送电通知后方可命令线路送电。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生命安全,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电器事故的发生,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对地面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活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企业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明的相关手续。(二)在申请临时用电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及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到有关主管领导处审批46、。 (三)安排点工作业前,必须对其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施工单位或人员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电力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五)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明手续的同时,按规定适应办理危险地点动火作业准许手续。(六)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所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第三条 作业安全措施 (一)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二)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47、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六)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七)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八)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48、 (九)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十)主管领导应每天两次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主管领导应立即予以停电处理。 (十一)临时用电部门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各专业系统和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49、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领导、各专业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贯彻国家、市及政府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把消防安全责任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切实负起责任。第二章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一条煤矿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企业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50、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二条煤矿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矿长)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其落实;(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企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51、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十)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职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第三条煤矿后勤主管矿长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组织制定、修订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规定、办法,并贯彻落实;(二)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动态,针对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三)组织并督促检查职责范围内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模范先进典型;(四)组织制定职责范围52、内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五)负责煤矿新建、扩建、改建及建筑室内装修(饰)工程项目消防审核和验收,并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六)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保卫科科长消防安全责任制:(一) 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二)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根据上级专业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火险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四)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按要求审批动火手续,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进53、行监督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五)对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六)按要求开展防火重点部位复查审定,落实防火重点部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七)按要求开展义务消防组织整顿,组织开展本单位义务消防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八)发生火灾后,积极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第五条各车间、科室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一)制定本车间、科室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具体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二)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落实,随时检查各项制54、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三)组织每期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落实控制火灾隐患的各项措施;(四)负责落实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五)组织义务消防组织训练和演习,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考核;(六)定时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教育。第六条生产调度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一)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消防工作发生矛盾,生产要服从消防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重大火险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二)在编制作业计划的同时,安排布置消防安全工作;(三)制订生产系统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四)组织、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工55、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组织采取救助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有关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保卫部门。第七条供应系统消防安全职责:(一)供应的有关材料和工具,必须是具有合格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对自制的有关材料、工具,严格按有关规定检查把关;(二)负责提供有关材料和工具的相关技术参数;(三)负责对储存、供应的危险化学品,做好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第八条教育培训系统消防安全职责:(一)在职工培训工作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二)负责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管理,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第九条后勤科消防安全职责:(一)对我矿办公会研究决定消防安全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督办与56、反馈工作;(二)组织、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调火险隐患整改工作;(三)组织制定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十条医疗室消防安全职责:(一)负责对所使用化学溶剂、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二)负责做好火灾、伤亡事故的救护工作。第十一条工会系统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国家及上级工会组织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二)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火灾、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二条班组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一)负责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落实,对本班组职工遵守制度、规程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进行班前、班中、班后57、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三)完成领导及上级布置的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四)随时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器材配置合理、管理到位,消防设施技术性能完好,随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五)按时组织班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制度学习,随时检查本班组职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制度情况;(六)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组织扑救,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报警。第十三条全体职工消防安全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消防安全法规,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技术规程;(二)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技能,提58、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能力;(三)随时检查工作场所、所管辖区域、设备及生产活动中存在的火灾隐患,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四)精心维护保养本岗位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发现失效、损坏及时向领导报告;(五)发现火灾后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工作。第三章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一条电工岗位防火职责:(一)电工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安装或排除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按技术规范执行,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非电工人员不准进行电源作业。(二)对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三)根据使用环境,如腐蚀、潮湿、高温等,应选择不同类型59、的导线,安装时要注意导线间,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结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并经常检查绝缘情况是否良好,导线有无老化现象。(四)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铺设照明线路时应有金属套管和防爆型灯具,电闸应设在仓库外安全部位。(五)根据电器设备容量,正确选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防止超负荷,严禁乱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电热设备要远离可燃物品。(六)为了防止接触电阻过大,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要接牢,严禁虚接,铜、铝线接头要焊接。(七)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安装,维修电器设备,不用明闸,防止火花和电阻产生。(八)各种易燃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应与易燃墙壁保60、持公分距离。(九)使用固定式和移动式电器设备时,要指定专人管理,用后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乱拉临时线,如确实需要拉临时线,用后要及时排除。(十)定期检查防雷设备,凡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高大建筑物,变电站必须有防雷装置,安装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办事。(十一)在电器设备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十二)架空线路时,严禁绑扎在树干或脚手架上。第二条钳工岗位防火职责:(一)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二)用汽油、洗油等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米内禁止吸烟、明火,严禁用铁刷子和铁器敲打物件。(三)用后的油布,油棉丝,废油,不准乱扔,要妥善保管,定期上交。(四)零部件加热动火,容纳液61、面不得超过三分之二,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设专人看管,配备消防器材。(五)下班前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第三条气焊工岗位防火职责:(一)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经过安全,技术规程训练,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未经专门训练的人员不能进行操作。(二)凡在易燃易爆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动火操作,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制定严密措施并设专人看火,工作前,工作中和工作后要随时进行防火检查。(三)对存有残余油脂,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蒸汽或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打开,确实没有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可能时方可进行焊接。(四)在露天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花飞溅62、引起火灾,距可燃物不得少于米,在高空焊接时,应将地面的可燃物清理干净,设专人看火,工作完毕后进行防火检查,彻底消灭火种后方可离开,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动火。(五)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不得在阳光下爆晒,更不准在电闸附近,高压线下和易燃易爆车间内存放。(六)乙炔器周围严禁明火,焊枪距乙炔器的距离不得小于米,距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米。乙炔管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七)乙炔瓶的压力表应灵敏有效,工作前应认真检查乙炔管接口是否漏气,发现漏气要立即修复后,方可使用。(八)搬运氧气瓶时严禁滚动撞击,要安装高压力表,不准靠近热源和接触油脂。(九)在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易燃,易爆部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动火。第63、四条电焊工岗位防火职责:(一)电焊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要经过安全技术规程训练,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未经培训人员严禁操作。(二)工作前检查电焊机,焊把线路是否完好,接地线是否安全可靠,清除工作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确定无误后方可工作。(三)在易燃、易爆部位,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工作,按部位防火规定执行,该办动火手续的一定要办动火手续。(四)在高空作业时要清除地面或周围易燃物品,要有专人看火,工作完毕后进行防火检查,清除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五级以上大风禁止露天动火。(五)在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易燃易爆部位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动火。第五条木工岗位防火职责:(一)工作间严64、禁吸烟,动火。(二)圆锯,带锯应保持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免磨擦打出火星。(三)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每班清扫一次,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在室内堆放。(四)下班前要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火源。(五)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报火警电话“”。第六条三马司机岗位防火职责:(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车上不准吸烟动火。(二)驾驶室和车上不准存放汽油,油棉丝等易燃物品。(三)擦洗发动机机件时,发动机必须灭火,切断电源。(四)运输易燃可燃物品前,应知物品的性质,车上严禁有明火。(五)不准在车上直接对电瓶充电,应拆下来充电。(六)运输危险物品时,车上应设标志牌,严禁在易燃建筑和繁华地区停车,危险物品65、分类码放,不准混装,车上不准坐人。第七条仓库保管员岗位防火职责:(一)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制度,库房区域内严禁吸烟动火。(二)经常保持库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严格执行“五距”要求。(三)根据季节做好降温、通风、保温、防冻工作。(四)物品入库、出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及时清理包装物,不准私自储存易燃物品。(五)库内不准住宿,仓库重地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六)库内的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严格执行“四专”制度,即专人,专锁,专柜,专账,控制发放量。(七)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报火警电话“119”。第八条煤矿网吧防火职责:(一)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66、作规程中的有关防火规定。(二)要定期对机房内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保证设备用电不超负荷。(三)下班后和长期不用时,要切断电源,拔掉插销。(四)机房内严禁吸烟,并有明显标志。(五)机房内严禁存放化学易燃物品,如需用易燃液体擦洗机件时要有可靠措施,用后将剩余易燃液体放回存放部位。(六)备足灭火器材,保证完整有效。(七)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有金属支架,用后及时切断电源。(八)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报火警电话“119”。第九条锅炉工岗位防火职责:(一)锅炉重地闲人免进。(二)锅炉房附近不准支搭易燃建筑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三)锅炉房内不准烘烤、存放易燃物品。(四)经常检查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是否67、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五)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知火警电话“119”。第十条门卫、值班员、巡逻人员防火职责:(一)熟悉所管区域内的防火安全情况,严格执行各部位的防火管理规定。(二)检查各部位是否存在火险隐患,及时排除一般隐患,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三)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和报警,并积极扑救。(四)执行巡逻任务时不准吸烟。(五)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知火警电话“119”。第四章附则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专业部门和个人,将依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区域严68、禁烟火,在仓库区域内不得抽烟,不得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 二:仓库要做到消防设施齐全,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更换,仓库内要有充足水源备用,各类消防器材严禁随意挪用。 三:汽油,柴油,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远离居住区,各类危险物品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闲杂人员不得靠近。 四:仓库内化工材料亦单独存放,摆放位置与道路要畅通,以便做应急处理。仓库侧门附近不得乱堆乱放材料,以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及时转移其他物资。仓库物资发放制度 一:当领料人持证时,仓库应先审查证件是否完整或有无涂改现象,规定交旧领新者,必须按规定数量交仓库后可发料。 二:保管员必须把所发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给69、领料人员当面点清,不得以少顶多或以材料顶账,实发数量不得大于领取数量。 三:物资发出后,要及时登记。保持物资,数量,帐,相符。 四:领出但未用器材,经仓库验收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计量类物资收货流程门卫:登记车辆车号。1. 司磅员验货单。2. 过磅,开据毛重单。3.4. 仓库验收卸货1. 磅房除皮2. 开据货物净重单3. 供应科:1. 货主持货物磅单交供应科。2. 供应科核对合同手续并开据到货二联单3.仓库:1. 如配货车辆或特殊车辆,由仓库配车检验车皮。2. 仓库根据磅单及供应科出据二联单办理入库手续。物资保管保养制度一:对库存物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采取必要的防锈防腐防霉等保养措施二:70、要根据各类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分别存放,大型钢厂生铁等,可以漏天存放,仪器仪表工具必须库内存放,大中型设备线管材料放于料棚下,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资要单独隔离存放。三:仓库物资存放布局要便利于保管与存放,并有利于场地利用率,料架存放物资依据上轻下重中间常动原则存放。四:库存物资要码放整齐,标牌清晰准确,规格型号一目了然。物资验收制度 一:凡入库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只有验收合格(数量,质量)后物资方能办理入库。 二:物资验收应按物资来源,供应单位,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提货及运输经手逐项登记清楚,并保存好随货带来的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及发货的明细表。 三:数量验收一般情况下应全部进行,即按重量供应的要全部过磅,按数量供应的全部清点数量,按理论计量的货物即按理论核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抽验:1:协作关系密切稳定,证件齐全,包装完备者。2:包装严密打开包装易损坏物资或不易恢复包装者。3:按理论核算的物资规格整齐化的。 五:质量检验一般情况下,可由保管员进行。对技术性复杂的物资应请技术人员或专门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六:验收中对于证件不齐全,数量短缺或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应另行堆放,不许动用,及时汇报和交涉处理,验收合格者即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七:凡属固定资产的设备,到货验收后,必须将随机零件登记清楚,并保管好说明书、图纸、资料等。有押金的包装物要保管好押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