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学管理项目办公档案制度规范(4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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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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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科学管理项目办公档案制度规范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总则3一、会议管理制度3(一)、会议管理要领3(二)、企业会议管理制度32、会议安排3档案管理制度4(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4(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4(三)归档范围5(四)平时归卷5(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6二、人事管理规章10 企 业 管 理 制 度总则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2、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办公总务管理系统一、会议管理制度(一)、会议管理要领提高会议成效的要领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二)、企业会议管理制度1、总则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2、会议安排第一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3、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 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行政会议: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全体职工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技术工作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第二条、 总办应及时将公司例会和各种4、临时会议,统一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第三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3、会议的准备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公司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5、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第三条 总办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总办。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6、主办部门收集归卷。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等向总办办理归档手续,总办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7、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三)归档范围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8、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平时归卷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二十一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9、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10、文电立卷。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第11、三十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第三十三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第三十四条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12、,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办公室管理制度一、印信管理制度第一条 印信的种类(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第二条 印信的使用规定(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13、盖总经理职衔章。(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第三条 印信的监印(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第四条 印信盖用(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第五条 14、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第七条 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二、卫生管理准则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3.本公司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15、。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8.饮水必须清洁。9.洗手间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10.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16.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17.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18.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19.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三、保密制度 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16、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17、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18、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19、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20、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21、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四、员工打卡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第五条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总办。第七条 2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人事管理一、事务处理准则 总 则第一条 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第二条 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作业程序。第三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一)恪守员工服务准则。(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应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1.23、 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2. 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3. 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4. 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5. 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6. 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7. 确保业务机密。8. 不得积压公务。9. 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10. 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努力贡献智能。11. 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希冀推诿责任。(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七)各级工作人员24、,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综合核实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第五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以专责成。第六条 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25、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第七条 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第八条 有关室、部、组(科)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但会报决定事 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二、人事管理规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雇 用第二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第三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26、;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四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第五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总办缴验下列表件:(一)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三)最近三个月内免冠1寸照片2张。(四)试用同意保证。(五)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服 务第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27、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十)28、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八条 员工每日工29、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第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第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1. 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2. 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3.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4. 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30、。5. 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6.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二)旷工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3.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4.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待 遇第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第十二条 员工待遇,月薪人员,翌月20日发放;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十三条 31、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休 假第十四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第十五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如下(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第十七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32、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第十八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第十九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请 假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第二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奖 惩第二十二条33、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34、用,著有成效者。(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35、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第二十七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五)开除:予以解雇。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36、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第三十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37、要文件或公物者。(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38、。(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39、查事实者。(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十七)利用公司名40、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第三十三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一)嘉奖与警告抵消。(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考 核第三十四条 员工考核分为:(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二)平时考核:1. 各级主管对于41、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 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第三十五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第三十六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第三十七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加 班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第三十九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42、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第四十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第四十一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第四十二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出 差第四十三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第四十四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迁 调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主43、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 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四十七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第四十八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 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第四十九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 员暂行代理。 留职停薪第五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第五十一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第五十二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第五十44、三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第五十四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福 利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第五十六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第五十七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 险第五十八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第五十九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退 休第六十条 员工退休,依劳45、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资 遣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一)停业或转让时。(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第六十二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三)工作效率低者。第六十三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第六十四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46、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 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第六十五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第六十六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四、人事作业程序与管理规章附表附表6.1.5组织表附表6.1.6职务说明书附表6.1.7人事权限划分表附表6.47、1.8名额编制表附表6.1.9人员增补申请单附表6.1.10初试通知单附表6.1.11甄选报名单附表6.1.12面谈记录表附表6.1.13复试通知单附表6.1.14报到通知单附表6.1.15服务自愿书附表6.1.16聘任书附表6.1.17住宿申请单附表6.1.18到职通知附表6.1.19新进人员职前介绍检查表附表6.1.20人员异动记录簿附表6.1.21薪资通知单附表6.1.22员工考核表 附表6.1.24试用期满通知附表6.1.25人事异动申请单附表6.1.26资遣通知单附表6.1.27留职停薪通知单附表6.1.28员工加班报告单附表6.1.29公出单附表6.1.30奖惩建议申请单附表6.148、.31离职申请书附表6.1.32离职通知书附表6.1.33员工退休申请书 五、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49、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三)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50、到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登记照片5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 交学历证。 保证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二)个人51、保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三)弃职潜逃者。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52、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53、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迁调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54、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解职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55、工论处。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第六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第九条 本56、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57、互相推诿或故稽延。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交卸手续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一)主管人员交卸。(二)经管人员交卸。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58、物或事务的人员。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单位人员名册。(二)未办及未了事项。(三)主管财务及事务。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59、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60、动节;5.国庆节。(二)每星期日。(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四)产假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五)丧假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61、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六)公假 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七)特别假 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62、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二)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63、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64、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65、(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66、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第八条 值班67、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核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68、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二)平时考核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四)年终考核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一)试用人员;(二)复职未满69、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第十条 年终70、奖金的加发与减发。(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2.记过一次减发20%;3.记大过一次减发60%;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奖惩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71、“记大功”、“记功”、“嘉奖”。(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72、,可予“嘉奖”。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第二条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3.7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12.记大过达2次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4.泄漏机密或虚74、报事实者。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4.浪费物料者。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第四条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