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焊工安全技术培训课程(35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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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26168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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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焊工安全技术培训,1,学习焊接切割安全技术的必要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劳动法,2,焊接操作人员属特殊工种人员,须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操作技能和有关安全知识,发给操作证件,持证上岗作业。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3,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极大的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与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经贸委统一制作的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金属焊接(2、气割)作业是特种作业,4,学习安全技术的目的 1.安全知识 2.安全意识(防护意识、保护意识)3.安全措施,5,第一章 安全生产常识第二章 焊接与切割基础第三章 焊接与切割安全基础知识第四章 气焊与气割安全第五章 其它焊接工艺介绍第六章 焊接与切割作业劳动卫生 防护,内 容,6,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结束,7,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三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规范 与岗位职责,8,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A正确B错误,9,“安全第一,预防为3、主,综合治理”一、含义安全第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预防为主,遵章守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人管、法管、技防多管齐下,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齐抓共管。重大决策、新发展。,目标、原则、手段、措施。辩证统一的关系,10,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内容: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4、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11,从事生产活动的最基本的条件是落实“安全第一”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安全保障,做好预防工作,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13,14,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15,【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效力】国家法律【颁布日期】2014-08-31【生效日期】2014-125、-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4年8月31日,16,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本宗旨:是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享有的保证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制度和规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举报权。,17,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适用于各个行业6、的生产经营活动。()A正确B错误,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8,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的五项权利:知情权、建议权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批评、检举、控告权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合法拒绝权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遇险停、撤权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保(险)外索赔权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遵章作业的义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第五十条之规定安全隐患报告的义务第五十条之规定,1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证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7、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两证缺一即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20,劳动法1995年1月10日施行(94.7第八届人大八次)立法目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发展和进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内容:对卫生条件和防护用品、健康检查的规定第五十四条对培训、资格的规定第五十五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五十六条有拒绝权、有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第五十六条,21,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8、发展。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内容:对工作环境和条件的要求第四条之规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第六条之规定对用人单位的设立条件、职业卫生要求:第十三条之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22,对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及接受要求第二十八条危害的如实告知、合同中写明第三十条之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获得职业卫生教育9、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伤提出意见和建议,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3,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A正确 B错误,24,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110、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通过,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应当了解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二条之规定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二条之规定工伤保险情况的公告第四条之规定及时救治工伤职工第四条之规定,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简称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事故报告程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等,26,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内容: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11、须坚持“四不放过”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 生产安全事故的结案 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公布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27,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 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28,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公布,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生产经营单位配合监督检查职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公布,20012、9年9月1日起施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保障健康工作环境职责;举报权;职业健康培训;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2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包括哪几方面的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30,第三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规范与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每个从业人员不论从事什么职业,在职业活动中都应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爱岗、尽责,文明、守则,31,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P12,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项基本内容:,培训与考核,技术要求,基本13、条件,32,三个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33,技术要求P1314所有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气焊与切割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作业人员技术要求埋弧焊作业人员技术要求气体保护电弧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电阻焊作业人员技术要求钎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实际操作技能,34,培训考核(法律法规规定、工作生产及生命安全的需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