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自备电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及义务管理规定(2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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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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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自备电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及义务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自备电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设备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自备电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2、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依照本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予以公布、实施。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xx自备电分公司,也适用于其所属承包商。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第五条 公司消防工作实行四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副总、总工是一级防火直接负责人,是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属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正职为二级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属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各专业专工、值长为三级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属专业(值)3、的消防安全工作。班(组)长为四级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属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分级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 公司生副总、总工为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生技部部长,为公司消防监督管理直属负责人,代表公司执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运行(检修)部部长,为本单位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综合部部长,为本单位非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非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负责配合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七4、条 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岗位防火安全职责,健全部门的防火安全管理网络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各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下级单位负领导和监管责任。第八条 各专业(值)设防火领导小组,由防火责任人任组长,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管工作。第九条 公司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十条 消委会设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1.公司总经理担任消委会主任。2.公司副总、总工担任消委会副主任。35、. 消委会委员由公司生技部、综合部、运行部、检修部正职部长担任。第十一条 消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技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1. 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生技部长担任。2. 办公室设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由安环专工担任。3. 办公室成员若干,由综合、运行、检修负责人及推荐任命人员组成。第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1. 部长担任组长。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组长推荐产生。3. 消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部,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生技部是消防安全监督部门。4. 办公室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第三6、章 消防安全职责第一节 逐级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三条 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责任人)1. 保障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2. 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 批准实施公司消防安全制度、标准,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4. 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5. 批准实施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6.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7. 监督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第十四条 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1. 审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7、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2. 审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审核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检查其落实。3. 审核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检查其落实。4.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5. 监督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6. 监督各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维护保养工作。7. 定期听取各部门执行消防制度、标准和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8.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9. 考核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10. 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8、1. 完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12. 组织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表彰先进、处罚违章、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第十五条 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二级责任人)1. 保障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对本部门发生的火灾事故负领导责任。2. 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监督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3. 批准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确定逐级、各岗消防安全责任制。4. 审核上报实施本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5. 批准实施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6. 定期召开会9、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7. 监督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8. 监督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对专兼职消防干部、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工作条件保障。9. 带领员工扑救初级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第十六条 各专业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三级责任人)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标准,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熟知本辖区火灾风险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本辖区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2. 根据本专业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10、落实。3.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认真整改,对本专业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4. 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全员消防知识水平和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增强自防自救能力。5. 委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管理、检查等工作。6. 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上级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7. 定期向所属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本辖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8. 每年向公司消防组织申报消防器材的添置、维修计划。9. 接受上级消防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上11、级机关提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第十七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四级责任人)1. 领导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向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对本班(组)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2.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本班(组)不发生火灾事故。3. 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实施和完善岗位消防责任制,按区域、岗位责任到人。4. 定期协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班(组)进行防火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5. 熟知本班(组)消防工作要点,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6. 检查维护消防器材、设施,保证其12、完好有效,发现消防器材、设施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上报解决。7. 发生火灾时,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迅速组织员工进行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同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8. 支持班组义务消防队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第十八条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职责1. 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审核完善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及考核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2. 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其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3. 监督所属部门开展防火、灭火宣传教育及普及消防知识情况。4. 定期听取所属部门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5. 13、审核公司重大火灾隐患的解决方案,督查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6. 督查所属辖区防火组织的建立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审查消防制度、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7. 检查基建工程(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执行消防技术规范和履行消防审核手续工作情况。监督基建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装配备到位情况。8. 检查重点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工作。9. 协调各分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第十九条 公司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生技部长)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2. 拟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拟订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落实。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14、保障方案,并组织落实。4. 开展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灾隐患,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5. 组织开展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6. 检查各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维护保养工作。7. 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8. 审核认定各分部门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及灭火预案。参加基建工程消防建设审查会议,并提出建设审查意见。9. 参加上级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并传达部署落实会议精神。10. 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提出对火灾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115、1. 领导消委会办公室工作,处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12. 总结年度消防工作及拟订年度工作计划。第二十条 公司消防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职责1. 贯彻公司消委会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全公司消防工作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2. 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季节、重大政治活动要求组织防火大检查。3. 协助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 协助审定部门公司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及灭火预案。参加基建工程消防建设审查会议,并提出建设审查意见。5. 参加基建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组织消防设施的交接。6. 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16、故,提出对火灾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7. 完成公司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排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二十一条 消委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按照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标准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2. 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3.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4. 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5. 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6. 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第二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均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长、副队长由各级消委会17、或领导小组任命。第二十三条 义务消防队建设标准1. 一般防火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按照不少于员工总数10%的比例标准建设义务消防队。2. 防火重点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按照不少于员工总数70%的比例标准建设义务消防队。3. 运行人员、库房人员全部是义务消防员。4. 义务消防队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培训,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5. 义务消防员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第二十四条 义务消防队长职责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 熟知本单位的消防状况,对人员、设备、重点部位、仓库储存物资(可燃、易燃)等内容做到情况明、底数清。3. 在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组织18、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预案演习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4. 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5. 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和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6. 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它消防工作。第二十五条 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职责1. 熟知本单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熟知本单位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2. 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督促本岗位其他员工共同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其它不安全行为。3. 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参加消防知识的学19、习、培训以及灭火预案演习。4. 会维护、保养各类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5. 发生火灾时,及时准确向公安消防队提供火灾现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抢救伤员、维持秩序、协助灭火。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调查火灾原因。第二十六条 员工职责1. 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消防法制观念。2. 遵守公司消防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整改或上报领导,避免发生火灾事故。3. 认真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各种消防技能培训及演练,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及逃生能力。4. 有权制止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20、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拒绝接受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5. 熟知本岗位消防情况,有责任维护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证本管辖权消防设施处于完好随时可用状态。6. 熟知本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种类、性能及使用方法,会报警及扑救初起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7. 每日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前检查工作现场,切断电源及消除火种。不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不在生产现场内吸烟。8. 全体员工都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第四章 组织21、机构消防安全职责第二十七条 公司消委会职责1. 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考核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2. 检查督促各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建立各级防火组织,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3. 领导全公司适时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及普及消防知识。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条件, 完善消防设施。4. 筹集消防经费。组织审核、认定及研究解决重大火灾隐患。5. 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6. 总结表彰先进,考核处罚严重违章行为。第二十八条 义务消防队职责1. 在上级消防组22、织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2.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有计划的组织灭火训练和演习。3. 熟悉消防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灭火性能和操作方法。4. 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及时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原因。第二十九条 在公司内的项目承包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三十条 公司内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23、单位(可委托统一管理)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辖范围、管理责任。第三十一条 公司内员工公寓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防火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2.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有效。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五章 生产厂区重点防火要求第三十三条 生产厂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重点防火区24、域和部位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制定灭火方案,并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三十四条 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标示牌,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名称、防火责任人、防火重点要求和警告标示等。第三十五条 对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的岗位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防火安全技术培训。第三十六条 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如需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生产区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应符合公司生产区消防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消防器材严禁私自变更位置,消防系统所属设备为专用设备严禁移做它25、用。消防栓柜门应使用公司消委会统一封条管理,启用封条后应立即申请补封。第三十九条 生产现、材料库场严禁吸烟,进入生产现场禁止携带火种。如因动火工作需要,需携带火种必须经相应上级消防机构批准。第六章 消防安全义务第四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2. 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3. 对新员工做好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在员工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竞赛活动。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26、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对公安消防机关指出的火灾隐患,应按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5. 对重点部位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并保证完好有效。6. 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预案,定人、定岗、定责严格管理。7. 制定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和物资。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8. 建立有效的值班巡逻制度,值班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同时掌握正确的27、防火和灭火知识。9. 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其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建审及验收,杜绝人为造成、遗留火灾隐患。10. 建筑物出租单位和使用单位,应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消防责任。11. 落实消防经费,保证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12. 建立本单位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奖惩考核,奖优罚劣。13. 对于房屋建筑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进行重新审核,其消防安全设防标准,按消防规范进行改造。14. 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28、常投运状态。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遵守第五十条规定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1. 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实际演练。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2. 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等情况向公司消委会上报备案。3. 对本单位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4.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5.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由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评比奖励。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消29、委会负责监督实施,由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总经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总、总工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各部正职部长公司消防委员会组织结构网络图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生技部长公司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生技安环专工运行、检修护承包商经理运行检修维护承包商义务消防员企业雇佣的保安队队长保安队义务消防员公司各部室正职各部室义务消防员自备电四级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图公司总防火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xx班组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直接负责人班(组)长xx班组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直接负责人班 长xx班组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直接负责人班 长xx班组负责防火安30、全责任人、直接负责人班 长xx班组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直接负责人班 长xx班组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直接负责人班 长xx班组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值 长xx安全消防专职管理负责人安环专工xx生技部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部长(正职)xx运行部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部长(正职)检修部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部长(正职)xx综合部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部长(正职)xx公司一级防火直接负责人副 总:xx总 工:xx办公室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xx档案室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xx食堂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xx物资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xx锅炉专业防火责任人副部长(兼专工)xx直接负责人技术员xx汽机专业防火责任人专 工xx直接负责人技术员xx电气专业防火责任人专 工xx直接负责人技术员xx热控专业防火责任人专 工xx直接负责人技术员xx辅控专业防火责任人副部长(兼专工)xx化水防火直 煤灰硫业直接负责人 接负责人技术员 技术员xx xx电气专业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专 工xx锅炉专业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副部长(兼专工)xx汽机专业防火责任人、直接负责人专 工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