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职责、操作等)(1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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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10526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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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职责、操作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3党委书记、 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3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4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4安全保卫部长安全生产职责5安全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7工会系统安全生产职责9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职责9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10劳动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10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10 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职责1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16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4组织领导制度25安全会议制度26安全管理制度27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28安全教育制度30安全技术管理制度31安全技术措施制度33工伤事故处理制度34 防护用品、保护用品管理制度3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36 防火规章制度37消防制度40治安保卫制度41门卫制度42分承包工程管理制度43分包单位管理制度44 班组班前活动制度45施工现场宿舍制度46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制度47分项工程工艺安全制度48工伤处理、责任划分及处罚办法49办理安全资格认证、保险的规定51安全认证、安全保险索赔、工伤处理、责任划分及处罚办法52安全纪律守则54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5一般规定56 施工现场56 机电设备58 高空作业60 季节施工61架子工操作规程62电工操作规程66 管工3、71 铆工72 电焊工74 气焊工76 瓦 工78 石 工79 抹灰工80 木 工81 钢筋工83 混凝土工86油漆工87普通工88起重工89机械修理工90机械设备操作规程91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92人货电梯操作规程94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操作规程95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械操作规程98搅拌机操作规程100 木工操作操作规程102 钢筋机械工操作工程109混凝土振捣器操作规程116附 录11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22钢丝绳的报废标准118钢管脚手架扣件技术要求120 密目式安全网标准及耐贯穿试验方法121公 司 各 级 人 员安 全 生 产 职 责前 言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生产经营4、为主业的经济实体,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是施工管理的重要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而,施工中必须把实现安全生产做为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特制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公司各级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制度。4、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党委书记、 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5、态,抓好安全生产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党委或常委会议研究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工作。 3、经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并把安全生产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一项条件。4、企业发生工伤死亡事故,要即时召开党组织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及研究防范措施。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总目标。 2、组织审批安全技术计划并贯彻实施,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3、组织领导安全部门对全公司施工项目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法。 4、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内的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和守法教育。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6、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安全保卫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质量体系文件。 3、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7、施工方案)中的有关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审批塔吊安拆方案及大型吊装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基层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组织调查和协助上级部门处理安全事故。 8、负责对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环境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对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证及管理工作。 10、做好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规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各基层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8、提出整改意见,并通知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安全员进行整改。4、负责分承包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5、负责指导基层安全员工作。6、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环境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7、负责对公司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8、做好对外部及上级单位的来人来访工作。9、协助参与对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10、严格执法,对违章指挥和作业人员予以处罚。 安全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 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指导安全员对施工项目、基层单位9、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制定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5、负责对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职工的安全教育。 6、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按规定上报,组织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7、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的犯罪活动。 8、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四防工作。 9、负责对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验证的工作。 10、负责分承包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组织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节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和跟踪评定工作。 12、负责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中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环境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13、负责10、对公司范围内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和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及安全事故频率进行统计分析。工会系统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标准。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 3、通过劳动保护组织、职代会、协助和促进正确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4、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群众开展“遵章守纪”无事故竞赛活动,及时奖励劳动保护先进人物。 5、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利。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11、术问题负有安全责任。 2、以安全生产全面观点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和规定。 2、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按时发放。 3、协助安排好安全会议、活动等各项工作。劳动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3、参与安全事故处理。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执行安全生产12、方针。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3、参加对施工项目、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负责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工作。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劳务公司经理是劳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劳务公司负责对新入场职工的第一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在组建各工种班组时,同时落实班组的安全员人选。4、工人的住宿,就餐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确保工人健康。设备租赁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设备租赁公司经理是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设备租赁公司的车间生产、设备工具修理必须遵照有关的安全生产规范,各种机械设备、生产用电符合安全规程要13、求。 3、设备租赁公司租赁给工地的施工机械(自立架、卷扬机、搅拌机等),必须是经过检修并出具合格证。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可靠,电器、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达到接电就能运转。 4、参与对施工现场有关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电气安装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电气安装公司经理是电气安全工程施工和各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经常召开安全会议,落实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对施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安全检查。 2、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部标。为完成总经理年安全生产总目标,保障现场安全施工临时用电负全面责任。 3、应为基层单位提供一流用电服务,对新开工程及时编制施工用14、电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用电平面图,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应严把采购电线、开关、漏电保护器、及制作的铁制电表箱质量关。 5、架设的施工用电线路,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6、定期开展对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平时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经常纠正电气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规范作法,电气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配合好土建施工。7、电气安全员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违章做法,参加公司有关触电事故调查。商品混凝土安全生产职责1、 商品混凝土公司经理是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实现与总经理签15、订的承包合同中的安全生产指标。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3、 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5、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6、 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司,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7、 应确保机械设备用电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车辆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不准带病作业。大型设备租赁公司安全生产职责1、 大型设备租赁公司经理是租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现与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的安全生产指标。2、 塔式起重机在运往适用工地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四器”必须齐全、可靠、有效,电线16、钢丝绳及各机械部件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准带病运往使用工地,更不准带病安装或运转。3、 建立塔式起重机的档案,档案应齐全详细。4、 塔吊的安装、验收、运转、拆卸、运输、维修应有完整的施工方案,操作前要向队长、指挥、作业人员认真进行安全交底。5、 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经常检查塔吊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准带病运转,如有故障及时修复。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现与总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的安全生产指标。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17、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检查工作。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贯彻安全第一思想,并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4、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布置下步安全生产工作。5、经常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记录。6、定期召开职工安全大会,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事故采取“三不放过”原则。8、及时组织安全防护用品进场,保障安全防护落实。9、对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负责。工地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施工项目技术情况,制定贯18、彻实施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项目施工中一切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当好项目经理参谋,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5、参加起重设备、脚手架验收工作。 6、负责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19、度,对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当好项目经理参谋。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2、对所管现场的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特别要向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相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负责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各种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施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负责做好工序交接间的安全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6、积极组织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好各种隐患。 7、经常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做好新工人入20、场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8、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9、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负责。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脚手架、施工机械、电气线路、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发现隐患协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报告领导,并提出改进计划限期解决。 4、当好领导参谋,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整改记录。 5、协助施工员做好脚手架、施工机械、电气线路等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备查。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有证21、上岗,参与对新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完成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督促落实,认真落实三不放过原则。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1、学习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对所购进的安全技术措施所用料、具、防护用品应有三证,符合有关检验标准。 2、进场的材料、工具等物资,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做到既文明又安全。 3、认真做好仓库四防工作。工地劳资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组织参加对新入场工人的第二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经常教育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职工要批评、教育、制止,直至停止工作予以处罚。 3、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22、安全检查,对违章作业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班组予以批评、处罚。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2、负责新入场工人的第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并做好记录。 3、每天工作前召开安全快会,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4、组织本班职工定期学习安全规程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架子等。 5、当好施工员参谋,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7、23、听从安全员指导,接受改进措施,对施工现场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8、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要持证上岗。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长做好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业务指导。 2、协助班长组织好安全知识学习,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包括新工人安全教育。 3、协助班长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好措施。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违章指挥行为。 5、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发现不能处理危险因素及时上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天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好学懂安全防护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2、保证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 3、保证上岗前不喝酒,工作中不打闹。 24、4、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自作主张干有碍安全的事项。 5、在无人指导情况下不做本工种之外的特殊工种应做的工作。 6、不做工地禁止干的事,不违章作业。 7、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决不冒险作业。8、保证不私自接电、用电、现场动火要请示施工员批准。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组织领导制度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经理、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2、公司成立工伤处理委员会,解决公司有关工伤人员待遇及伤亡事故处理问题。3、公司成立医务鉴定委员会,解决公司工伤人员医25、务鉴定等级及工伤人员医疗待遇的问题。4、公司设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5、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等工作。安全会议制度1、公司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2、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生产经理主持,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参加的的安全生产专业会议,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班组每日召开一次安全快会,由班长向工人讲解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安 全 管26、 理 制 度安 全 管 理 保 证 体 系 公司安全生产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指挥保证体系;以党委书记为首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以工会主席为首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生产经理为主管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以安全保卫部长为首的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以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化,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在自己业务范围内齐抓共管,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制27、度如下: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1、1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参加人员为主管经理和安全保卫部人员。1、2项目经理部每周检查一次。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2、检查内容:2、1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2、2塔吊、龙门架检查;2、3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电动机械设备检查;2、4防毒、防火检查;3、经常性安全和生产检查。3、1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3、2各级安全员的巡回检查;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4、1冬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4、2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4、3遇有大雨和大风后的安全检查;4、4凡跨年工程,在工28、程重新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5、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分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6、各级领导应定期组织安全评比,开展四查活动,即查思想、查纪律、查领导、查制度,总结经验教训,树立典型,加以推广。7、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1、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2、招收新工人入厂,必须经劳务市场、项目经理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参加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否则29、出现事故,谁安排上岗谁负责。3、各单位都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业务学习,以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4、对于从事架子工、机械工、电工、吊车司机、爆破工、电焊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的司机等项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准安排特种作业。5、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各班组每日进行班前教育。6、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安全宣传标牌和现场安全规定。危险区域要设立安全标30、志和警示牌。7、各部门对职工应做好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2、 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及采暖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3、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没有的不能使用;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检修机械设备要同时检31、修防护装置。4、 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安全网,搭设完工必须经工长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5、 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6、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32、全交底。7、 混凝土搅拌站、木工车间等作业场所,都要采取措施,限期使用尘毒浓度达到国家标准。8、 采用各种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革新和科研成果,都要经过试验,鉴定和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才能使用。9、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心目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10、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车间)和贮存易燃易爆的仓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11、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厂和车间,都要采用有利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和先进工艺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33、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安全技术措施制度1、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单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如吊装、深基础、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3、所有安全措施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审定签字后方可实施。4、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的工地负责人进行交底。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措施、防护设置应编制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或个人,并由施工员、安全员进行验收。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5台以34、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50 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 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7、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伤事故处理制度1、事故发生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2、发生轻伤事故后由公司工地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组成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查明责任者,做出处理意见。并于2日内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3、发生重伤事故必须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公司由主管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保卫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者,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4、发35、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和企管办。公司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做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5、公司安全保卫部建立健全职工伤亡档案。有条件的,对发生事故的现场应拍摄照片,并会同诊断书与资料保存,不得遗失。6、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经理部15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经理部3000元,并做出通报批评;发生死亡事故,罚项目经理部5000元并做出通报批评。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罚项目经理部6000元。7、发生工伤事故,填好伤亡事故登记表,轻伤只填报表,报表内容要写明受伤部位、伤害程度(凭诊断书),重伤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防护用品、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公司各基层单36、位、项目经理部要本着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开工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并要编制防护用品、保护用品需用量计划。2、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购买三宝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防护装置,购买和使用三宝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应四证齐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3、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4、所购买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合格证由专人收管。5、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登记管理和定期检查,有损坏或没37、有保护功效的要及时处理。6、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对故意损坏防护用品和保护用品的要进行处罚。7、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及时将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详细资料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登记备案8、凡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的单位,公司安全保卫部有权责令其整改和更换。每发现一项罚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一千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 公司各基层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各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公司安全保卫部审批后方可施工。2、 公司各基层单位必须购买有三证(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安监证)的安全防护用品。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项38、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安全生产。4、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防护措施。防火规章制度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要把防火工作提高到保卫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来认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确定一位领导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切实加强领导。2、建立建全逐级防火责任制和警卫制度,经常对广大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防火警惕性,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经过宣传教育后,才可工作。3、建立建全义务消防队,组织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维护好消防设备,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扑灭。4、施工现场,必须留有车39、辆通道,其宽度不少于5.5公尺。5、工地搭设临时作业棚时,应事先报请安全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做到布局合理,符合防火要求,一切需动用明火的作业,事先要清除现场的可燃物资或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并经安全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后才能进行。使用电器设备时,要认真执行电力部门的规定,不得超负荷,乱拉电线,发现问题,不得擅自乱动,要请电工修理,严禁非法使用电炉子。6、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仓库材料场区和宿舍区,相互间要有一定防火间距,并经常清理可燃杂物。7、工地所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汽油、油漆、乙炔、气瓶等,应分类保管,放在专门临时库内,专人负责,严格领发手续。8、仓库要严格禁止动用明火,库区不得长期40、居住或私自留外部人员,不准在露天堆垛附近试验、分装打包、修理容易引起火灾的物品。9、物资分类堆放,不要靠近墙壁,与墙保持一定距离(不小于70公分),同时要分堆贮存(堆与堆之间距离不小于80公分),物品与热源不小于50公分,对于库门的通道不小于门的宽度。10、仓库各项用电要分路控制,经常检查,合理使用,不得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应安装在室外,库内照明使用固定灯座,灯泡不超过60度,贮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按装防爆装置,和避雷设备及良好的接地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在下班或不用时,要切断电源。11、电器设备,本身及周围均应保持清洁、干燥,保持通风良好,定期检查线路,发现破损及时更新。1241、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的,按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消防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办公楼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消防措施,望遵照执行。1、办公楼和施工现场设专用消防设施架,并标明消防专用牌。2、 各单位必须配备如下消防器具及消防用具:砂箱5个 铁锹5 把 消防勾5把消防桶5把 灭火器5个3、办公楼和施工现场动火执行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动火监护措施。4、办公楼和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水源,设蓄水池。5、预防电火花,合理选用电气设备,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42、转,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安装各种防护装置,漏电保护、欠压保护、过载保护。6、发生火灾要及时拔打119,报消防部门,并组织人员积极抢救。 消防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办公楼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消防制度,望遵照执行。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策。2、建立健全各级消防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工负责。3、 各单位安全员或指定人员每天在办公楼、施工现场,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4、办公楼和施工现场动火前,需支安全部门办理登记审批43、,拿到动火票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5、各单位不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教育,每年3月15日进行一次消防器材使用演练和对灭火器材的全面检查。6、各单位组建一支兼职5 人灭火小分队,组织保证,设备齐全,随时进行灭火工作。 治安保卫制度1、建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工地的治安管理工作。2、定期进行治安防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落实。3、施工工地发生治安事故要及时报告,认真保护现场,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处理。4、治安管理工作按生产工序和工作岗位落实到人头,利用安全会议和班前班后会,开展四防宣传和法制教育。5、设置专职更值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睡觉、赌博44、,做好交接班记录,认真负责,不准漏岗。6、材料、物资出门时,必须向门卫出示出门证,门卫验示无误后可出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7、做好四防工作,教育工人熟知报警电话(110)和火警电话(119)。门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门卫制度如下,望遵照执行。1、 公司办公楼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设门卫值班室。2、 设门卫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对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设备、车辆负有责任。3、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办公楼或施工现场,均需出示有效证件。证明身份后,由门卫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或引见有关人员,不允许外来人员45、随便出入办公楼和施工现场。4、 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办公楼和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设备、车辆,按公司和项目经理部规定认真核实,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有关领导。5、 门卫值班人员由公司安全保卫部或项目经理部领导选用。6、 无事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以免影响值班人员工作。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酗酒、睡觉。7、 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记录,监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准漏岗。 分承包工程管理制度1、 公司只允许桩基础、部分装饰工程及公司制作有困难的工程,才允许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外单位。2、 分包工程的承包者必须要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考虑其近二年来施工工程业绩必须优秀。3、 公司对分承包管理的部门为46、公司经营管理部,实施者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4、 实施公承包工程时,由项目经理考核分承包队伍,查验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是否合乎标准,是否年检。近二年施工业绩,合格后各复印一份报经营管理部备案。5、 到经营管理部领取有关报表,在实施过程中按时按实会签报经营管理部备案。6、 经营管理部要建立合格分承包名单,并建立分承包工程台帐。7、 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分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各分包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的管理。2、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3、分包单位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47、产规章制度。4、从事特种作业的分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与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6、 分包单位和分包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组班前活动制度 为培养职工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以下规定:1、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全班人员参加班前安全教育活动。2、由各班组长对班人员提出三宝使用要求。3、由各班组长针对当天内容向全班人员进行安全交底。4、由各班组长负责填写本班组每日安全活动记录。 施工现场宿舍制度1、 职工宿舍要有每天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清洁。2、 宿舍内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做到整齐美48、观。3、 宿舍内生活垃圾清扫出倒在指定地方。4、 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5、 设立男女宿舍,不允许男女同住宿舍。6、 冬季取暖火炉要有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安全、有效,不准用铁皮桶烧煤取暖。7、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制度1、 炊事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卫生防疫办理的健康证方可上岗。2、 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3、 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4、 不得采购腐49、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5、 建筑工程使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准和食盐同仓共贮,不准食用。6、 定期更换食堂水池的存水,设专门收集剩饭、垃圾的容器。7、 食堂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污水物、厕所、垃圾)等应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8、 贮存食品要离地、隔墙,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禁止用铅制品,非使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分项工程工艺安全制度1、 对施工过程中的多项工程,均由技术、安全人员单独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2、 由安全技术人员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各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50、。3、 编制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安全保证措施,对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进行全过程控制。4、 对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方法,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向操作人员讲解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工伤处理、责任划分及处罚办法 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文件精神,为了严肃工伤事故的管理,强化和健全企业的管理机构,改变目前工伤事故管理混乱的现状,公司特制定工伤处理、责任划分及处罚办法。1、工伤事故的呈报1.1轻伤事故必须于当日下班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通知公司安全保卫部,并准备好工伤事故调查材料。1.2重伤事故必须于2小时内通知公司安全保卫部,并做好工伤事故报告。公司接到事故51、报告后,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市建工局、劳动局及其他有关部门。1.3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公司安全保卫部和企管办,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责任人、目击证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公司立即上报市建工局、劳动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及其他有关部门。2、 工伤事故责任及费用的划分2.1临时工人未办理正式用工手续,发生工伤或造成他人工伤的,所在责任班组及项目经理部分别承担如下医疗费用及工资。2.1.1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班组承担70%的医疗费用及住院期间的工资,该项目经理部承担30%的医疗费用及出院后六个月工资。2.1.2医疗费用3000元以上至7000元的,班组承担50%52、的医疗费用及住院期间的工资,项目经理部承担50%的医疗费用及出院后六个月工资。2.1.3医疗费用7000元以上至1.5万元的,班组承担40%的医疗费用及住院期间的工资,项目经理部承担60%的医疗费用及出院后的六个月工资。2.1.4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由班组承担30%的医疗费用及住院期间的工资,项目经理部承担70%的医疗费用及出院后的六个月工资。2.2经公司和上级安全部门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如不及时整改,致使该部位或机具设备造成工伤事故,一切费用由该项目经理部承担。2.3项目经理部自行购买的三宝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和安全防护装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缺少三证(定点证、安监证、出厂53、合格证),由此引发的工伤事故,费用均由该项目经理部承担。2.4职工个人未经领导允许从事本职以外的工作或故意违反本工种操作规程的,医疗费用自理。2.5对发生事故无故拖延和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根据工伤类别分别给予该项目经理6000元罚款,安全员200-2000元罚款。2.6其它处理办法按公司与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项目经理部与各班组签定的安全合同办理。办理安全资格认证、保险的规定1、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在新建工程开工前,必须凭该工程中标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安全资格认证和工伤保险事宜。2、凡公司在建工程已输安全资格认证和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医疗期满后,将保险单54、医院诊断书、入院证明、医疗期间病历、出院证明、医疗期间医药费明细表、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材料三日内上交公司安全保卫部。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办理工伤索赔事宜。3、凡公司在建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安全资格认证和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切费用由该项目经理部自负。4、发生工伤事故后,逾期未上报有关材料的,公司安全保卫部不予办理保险索赔。安全认证、安全保险索赔、工伤处理、责任划分及处罚办法 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文件精神,为了健全和强化企业管理机制,改变目前安全管理上的混乱现状,公司将制定安全认证、工伤保险索赔、工伤处理、工伤责任划分及处理办法。1.1安全认证 各施工单位务必于开工时办理安全保险认证55、(先由基层单位垫付,后转公司),未办理安全保险认证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由该单位负责。1.1.1发生轻伤事故必须于当日下班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通知公司安全保卫部,并准备好工伤事故调查材料。1.1.2重伤事故必须于2小时内通知安全保卫部,并做好工伤事故的报告。公司接通知后,立即用快速办法(4小时内)通知市建委建管处、劳动局、保险公司等主管部门。1.1.3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公司安全保卫部和企管办,并保护好现场和监护好相关责任人、目击证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公司立即上报市劳动局、市建委建管处、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因基层单位托延,致使事故现场无法勘察或丧失保险时效的责任均由该56、单位自负。1.1.4安全认证和安全保险的索赔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索赔,金额扣除工伤人员的正常医疗费用外,均转至公司。2.2工伤事故责任及处罚2.2.1经公司安全保卫部和上级安全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致使该部位或机械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由该单位自行负责。2.2.2临时工人入厂未办理用工手续和合同的,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发生事故的,罚私自用人单位或班组3000元。安全纪律守则1、企业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57、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当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建 筑 工 人 安 全 技 术操 作 规58、 程一般规定施工现场1、 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2、 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机械工、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3、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59、。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5、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6、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7、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8、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机电设备1、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辨要挽入帽内。2、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3、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4、 电60、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7、 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就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61、路电压1千伏以下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1.524568、 行灯电压下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9、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高空作业1、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梧高空作业。2、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3、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4、 遇有恶劣气候(62、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蓝、吊装物上下。季节施工1、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63、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复合放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架子工操作规程脚手架材料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64、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禁止使用。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拆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5、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I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6、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65、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注: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5m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外脚手架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定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3、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66、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4、木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5、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6、18毫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7、脚步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67、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在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回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架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以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9、翻脚手板应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10、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11、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68、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12、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受力点都在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里脚手架1、 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2、 砌墙高度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档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69、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3、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道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有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4、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脚手架拆除1、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2、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3、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电工操作规程一般要求1、 70、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4、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5、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6、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7、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8、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设备及内线安装1、 装高压油开头,自动空气开关等有71、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2、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3、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4、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5、 管子煨弯沙子必须烘干,装沙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6、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7、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72、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外线及电缆工程1、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押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离地不得过高。2、 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牢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3、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半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4、 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5、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673、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7、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8、 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电气调试1、 行耐压实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需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2、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实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74、,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6、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1、 现场变配电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2、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电压(千伏)距离75、(米)电压(千伏)距离(米)6以下10-350.350.604460-1100.901.50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 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 装设接地线,应有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76、接地线。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合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管工1、 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77、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2、 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3、 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4、 管子炜弯,沙子必须烘干,装沙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的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5、 用卷扬机炜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6、 火焰炜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压气压力控制78、在46公斤/平方厘米之间。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7、 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大人。铆工1、构件摆放及拼装,必须卡牢,移动、翻身时撬杠支点要垫稳,滚动或滑动时前方不可站人。2、组装大型构件,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位必须焊牢。圆筒型工作,应固定垫好。3、滚动台两侧滚轮应保持水平,拼装体中心垂线与滚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度,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米/分。4、在滚动台(转胎)上拼装容器(塔、罐),采用卷扬机牵引,钢丝绳必须沿容器表面由底部引出,并在相反方向设置保险牵引绳,防止容器脱落。5、大锤的木把应材质坚实,安装牢固。锤头必须平整,无缺棱、裂纹、79、卷边等缺陷。6、打锤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不得对站,掌平锤头要避开,要用工具指示打锤。7、风铲风管接头、阀门等应完好,铲头有裂纹禁止使用,操作中及时清理毛刺。铲头前方不准有人。更换铲头,枪口必须朝地,禁止面对风枪口。8、操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9、卷板开展时,拉伸索具必须牢固。开展方向两侧及板上不准站人,松索或切板时严防钢板回弹。10、气顶法施工应用校验合格的仪表。罐体升至顶定高度。顶升时,倒链或花篮螺栓松紧要一致,防止移动倾倒。遇有停车事故,应立即关闭进风门调节挡板,使气罐缓慢下降。11、容器水压试验,要用检验合格的压力表,严禁超压。充水时,先打开顶部放空阀,要气80、罐缓慢下降。12、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先将罐内的水放净,清除油污、杂物,顶部要设置安全阀,试验时要以每小时2公斤/平方厘米左右的压力缓慢升压。接头、阀门、仪表等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停压处理。13、使用平板机应站在两侧。钢板过长应用托架式小车拖住或吊车配合。板上不准站人。14、卷板时应站在卷板机的两侧。钢板滚到尾端,要留足够余量,以免脱落。卷大直径通体,应用吊具配合,防止回弹。15、用调直机调直或弯型钢,要安放平稳卡牢,移动型钢时,手应放在外测,顶具必须焊有手柄。16、使用剪板机剪切钢板,应放置平稳,剪板时,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压力下方。不准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到的窄钢板。17、使用刨边81、机时工作必须卡牢,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清除刨屑要停车。 电焊工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卸应由电工进行。2、电焊机要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和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洞打开。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8、把线、地线,禁止与82、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9、更换场地转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11、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12、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13、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1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6、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气焊工18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4、 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5、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6、 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7、 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3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8、 84、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9、 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10、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11、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12、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13、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14、 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互肤油脂。工作完毕应85、洗漱。15、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瓦 工1、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2、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 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3、 山墙砌完后应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4、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5、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6、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86、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石 工1、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2、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3、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4、 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抹 灰 工1、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2、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87、。3、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4、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5、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安装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6、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转正常,方可操作。木 工支模拆模1、 模析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曲、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2、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3、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88、,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4、 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四米的,可使用马登操作。5、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6、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7、 拆除薄膜、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木构件安装1、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2、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89、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锁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3、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4、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就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5、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6、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钢筋工制作、绑扎1、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照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90、必须加网罩。2、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人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3、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4、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5、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料和塌落。6、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7、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91、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8、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9、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钢。绑扎时挂好安全带。10、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冷拉和张拉1、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2、 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在发开车信号。发现92、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3、 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4、 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买内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5、 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6、 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7、 电热张93、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裹,不得外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8、 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混凝土工1、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2、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3、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用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4、 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5、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94、。6、 浇捣拱型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7、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8、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9、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油漆工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漆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 用喷砂95、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5、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6、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除,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7、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8、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9、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喷火嘴不准对人。1096、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普通工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有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定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3、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在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97、。6、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破不得少于10米。7、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8、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9、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起重工1、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2、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3、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4、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98、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由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5、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6、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7、 地锚(桩)应接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8、 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9、 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10、 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99、节其松紧度。11、 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12、 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机械修理工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2、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3、 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4、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动方向上不准有人。5、 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6、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温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7、 100、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8、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9、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10、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11、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查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找正对孔。12、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1、 司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机构101、性能、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经考试合格后,取提省、市、地区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和指挥。2、 司机、指挥人员、起重工在起吊前应确定统一信号,取得一致后,方可工作。3、 司机必须听从专职指挥人员的指挥,如果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不明确或有险情时,司机有权拒绝起吊。4、 司机得到指挥信号后,须先鸣笛或响铃,通知周围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后,方可操作。5、 司机在操作中,必须聚精会神,不准与他人谈笑,不准吸烟,驾驶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不得超过两人以上)。6、 工作前,应先检查各传动部位,操纵装置、制动器、保险、指示灯、电子显示等,必须灵敏可靠,并经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启动前,须将102、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7、 起重机各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要求,并严格执行报废标准。8、 起重机作业时,在吊重物旋转区域内的下方,严禁有人作业、行走或站立。9、 在操作中,如发现起重机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车检查,严禁带病作业。10、 机械的电气设备安装和修理,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塔机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11、 夜间操纵塔机时,应在塔身或小臂设置足够照明,塔顶高于30米的要在塔顶和臂杆架端设红色信号灯。12、 六级以上大风或风速超过10.8m/s以上,雷雨、雾大天气,禁止作业,并将塔机固定好,臂杆应顺风向停放,吊勾须升到距周围建筑物5米以上。13、 起重机不准吊吨位不清103、,埋在地下或冻结的物件、器具,满负荷时,严禁调臂(变幅)。14、 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孜变机构性能和电路,严禁拆除任何安全防护装置,塔机的检查、保养与维修应按规定进行。15、 司机离开操纵室前,应将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16、作业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下机后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人货电梯操作规程1、 电梯基础,应用混凝土浇灌,表面平整,并设有排水设施。2、垂直的导轨架,倾斜度不得超过架高的0.5.导轨的附着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着臂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2、 电梯安装在工程内部井道中时,必须104、在全行程井臂四周搭设屏障,装设在暗处或夜间作业的电梯,必须全行程安装足够的照明和接层编号标志。3、 电梯应设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电梯的安装,拆卸,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原设计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的电梯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试验规程进行试运转,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4、 电梯使用后,每班第一次机车必须满载运行,距地面1米时,停车检查电梯制动器电梯载荷应分布均匀,不得偏重。5、 严禁超负荷运行,吊笼提升前,须关好笼门,电梯在各楼层的通道口,必须设活动安全门,操作时须精力集中,不准随意离开电梯和笼操作岗位。6、 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换自动停车105、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7、 作业完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转到零位做好当班记录,切数据电源,锁好控制箱和卷笼门。8、 电梯严禁带病运转和超周期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和修理,中、大修应要定点。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操作规程1、所有购买的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并随机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2、 司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机械、设备构造、性能、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3、 作业前应先检查安全装置、通讯装置、自动装置、电器线路、钢丝绳、滑轮等。确定安全合格后,方可106、作业。4、 提升机的基础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荷载。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符合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梁体稳定的措施。5、 提升机选用的卷扬机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6、 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7、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小于3圈。8、提升机应有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107、器、信号装置、高架提升机还应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和通讯装置。9、各楼层的通道口、上料口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联锁开启的安全门。10、 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11、 吊篮的机构架应按设计制作,其底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版,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吊篮的防护顶板应用50mm以上厚模板。12、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应应大于10。13、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14、当提升机的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108、阻不应大于10。15、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16、提升机(低架)的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17、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度,其下端应与地锚相连,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材料等物件上。18、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19、新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109、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20、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21、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22、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2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停机。24、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25、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械操作规程1、 安装卷扬机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搭设工作防护棚,操作110、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指挥人员和拖动功起吊的物件。2、司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机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保养规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工作。3、 工作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离合器、制动装置、电源、线路、钢丝绳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4、 卷扬机滚筒底皮应与起重跑绳成水平,迎头滑轮与卷扬机距离应大于井字架的高度,最少不得小于12米,司机视线良好,跑绳应垂直卷筒,偏差不得大于2。 5、 卷扬底层必须平整坚实,并牢固连接在地锚上,锚固绳禁止拴在树、电杆或其它不明的构物体上。6、 起重跑绳应顺序缠线在卷筒上,排列整齐紧密,不得重迭和绞碾,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111、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使用时,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保留三圈,钢丝绳头,应用卡环或压板卡在卷筒挡板外侧。7、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井门架托盘运载人员或易燃易爆物品。8、 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滑轮槽的直径应比绳的直径大1-2.5mm为宜,滑轮直径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0倍,最小不得小于16倍。9、 卷扬机操作前,应先试车,地锚、制动、防护置、减速箱内的润滑油、电器线路等,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操作。10、 运转中,必须精神集中,听从指挥,专人查机作业,不得擅自离岗,若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11、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112、滑轮。12、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篮应降至地面。 13、工作后,要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并按规定定期保养、检查、维修机械各部件。 搅 拌 机 操 作 规 程1、搅拌机使用前,应对各系统和部件逐项进行检验及必要的试运转。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离合器、升降机构等确认正常,方可作业。2、 司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机械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保养规范,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工作。3、司操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女工要戴工作帽,发辫不得外露。4、固定式混凝土搅拌机,应安113、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使用时,应埋置地脚螺栓;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应安装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而轮胎不受力。5、 对需挖设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以防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架的后面亦须用木料加以支承,防止工作时轨道变形。5、 混凝土搅拌机起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后要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物料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起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6、 在混凝土搅拌机使用中,切勿使砂石落入机器运转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上料斗提升后,斗下不能有人通过或停留,114、以免制动器失灵发生意外事故。如必须在斗下检修或进行清理工作时,须停机并将上料用保险链条挂牢。7、 作业中,不禁用铁锹、钢筋等伸入搅拌筒内;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8、 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筒内清洗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锁好电闸箱,挂好标志牌,灰斗要挂好两侧的保险勾和手闸(保险勾必须合格有效),然后方可进入。10、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平刨机操作规程1、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2、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斜上面,115、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c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3、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4、 刨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30cm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5、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6、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7、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压刨机操作规程1、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116、要按顺序开动。2、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mm。3、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4、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cm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圆盘锯操作规程1、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2、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3、 进料必须紧帖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117、锯。 钻床操作规程1、 司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机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保养规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工作。2、 钻孔前,应先空车试运转,待正常后方可作业(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作业)。3、 钻孔时,操作人员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份,禁止用管子套在进钻手柄上加力进钻,两人加工工件时,应分工明确,一人为主,另一人配合。4、 加工薄件时,工件必须卡紧,工件下垫好木板用平头钻进行作业。5、 加工重心不在工作台上的工件,外部应加牢固的附属支架,在斜面上钻孔或在直面上钻斜孔时,应在钻孔位置上打出深痕找好角度,卡紧工件后,再进行。6、 钻孔时,要先固定工作台,固定好摇臂,然后方可作业,掌握118、好进给速度,工作完后,应将手柄移回原位,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刨床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熟悉本机构造,性能、操作程序和保养规范,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2、刨削前,先将刨刀提高,式件找正卡紧,并将刨刀夹紧,调好位置,方准开车。3、 刨床行程内禁止站人,不准将头或手伸入刀架行程内或刀架下观察切削面,刨床未解放军稳,禁止用手摸擦工件。4、 切削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或移动时,必须停车紧固。5、 龙门刨作业时,操作者不准站在床面上纵摇把或站在托板前进方向观察工件。6、 龙门刨床面伸出部份和单臂龙门刨的侧面,必须装置防护栏杆,栏杆内不准人员通行和存放物品。7、 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刮边119、机(包括直边机)1、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2、 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3、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车床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机构造、性能、操作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2、 操作人员作业时,严格使用防护用品(具),女工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戴手套操作。3、 车床开动时,严禁紧固工件,加工偏心件,应配重平衡,低速切削钻孔时,要拧紧车床顶尖座,方准操作。4、 车细长工件时,应安装中心架,加工件超过车床一米以上,必须搭设支架,长出部份应做出标记。5、 车床在运转中120、,不准改换旋转方向或急刹车,切削韧性金属时,要采取断屑措施,严禁用手拽拉带状螺旋铁屑,较长的铁屑应用铁勾及时清理。6、 不准跨越运转车床传递物件,严禁将工具材料等放在床面上。7、 切削时,操作人员不准面对切口和在切削行程内检查切削面。8、 工作后,切断电源,卸下刀具,将各部手柄放在空档位置,锁好电闸箱。裁口机(包括立槽刨、线角刨、铲口刨)1、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2、 送料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接料需待过刨口15厘米。3、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1.5厘米,高5厘米;裁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厘米,高6厘米。禁止在中121、间插刀。4、 裁刨圆形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进料。5、 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面上放置任何物品。开榫机1、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2、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3、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打眼机1、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2、 操作中如遇凿芯被木渣挤塞,应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3、 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手掏。钢筋机械工操作工程钢筋切断机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122、门培训,熟悉本机构造、性能和方法、保养规范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 作业时穿戴好工作服,女同志戴好工作帽,发辫不得外露。3、 切断机的防护板、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不得随意拆卸,工作前,检查刀片安装是否正确,牢固。电动机及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各相对运动部位加注润滑油,进行空车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 作业时,钢筋须在调直后进行,钢筋要平直放入切口,与刀口呈垂直状态,手距切口不得小于20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5、 机械未达到正常运转时,不准进行切剪,严禁切剪超过规定直径尺寸的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剪切,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6、 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用手清理刀口部位的杂123、物或钢筋头,不准切断超过本机能力的钢筋及被加热处于高温状态的钢筋。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7、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8、本机应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工作后,都要对机械进行保养,清理机械周围工作部位。弯曲机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须经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 弯曲机四周设防护板,必须安装齐全牢固,要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严禁在运行中更换心轴、成型轴、挡铁轴等。3、 操作时,钢筋须放在插头的中、下部,严禁加工超面积尺寸的钢筋,手与插头的距离不提小于20cm。4、 弯曲直径超124、过10的钢筋时,须试打倒顺开关,不准开关一打到底弯曲钢筋,弯曲大直径较长钢筋时,必须两人操作。5、 工作台与弯曲机台面相平行,弯曲不同直径钢筋应换用适当芯轴,芯轴直径为钢筋直径的2.5倍。6、 本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经常检查)。7、 工作完毕后,将倒顺开关扳到停位置,切断电源,对机械进行保养清洁周围工作环境。钢筋调直机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须经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2、 调直机的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设专人使用,其他人不可随意操作。3、 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过远,上盘,穿丝引头切断时均应停机进行,工作前应检查结合部位的牢固程度及各传动部位的润滑情况,机械上下不得放置任何物件125、或工具,做好每天日常保养工作。4、 已调直、切断的钢筋应按规格,根数堆放整齐在每盘钢筋末尾,调直短盘钢筋时,应手持套筒(管)护送钢筋到导向器,以免伤人。5、 定期检查调直筒,清除氧化皮,铁锈等污物,每班工作结束后,整理好钢筋,将机械擦拭干净,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6、 经常检查机械电器接地接零应保持良好。电焊机操作规程1、 焊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严禁穿化纤服装工作。2、 焊钳和把线,应绝缘良好,二次把线长度为20-30米,接头不得超过两个,一次线不宜过长,应不大于5米,二次线螺丝要紧牢。3、 电焊机应搭设防雨棚,126、经常移动的焊机须设防雨罩,施焊前,应先检查焊机的接零部位,必须保证良好有效,几台焊机不得串联,把线与零线过道时,应穿铁管埋设或架空,严禁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及其它金属物代替零线。4、 在密封容器施工,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专人负责监护,采取两人轮换焊接。5、雨天不得露天作业,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6、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7、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8、电焊机尽可能在通风良好、干燥、不近高温和空气粉尘多的地方使用,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并检查127、有无余火,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离开。切断机1、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2、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3、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4、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除锈机1、 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2、 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调直机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止机械128、震动落入机体。2、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3、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4、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5、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6、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7、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冷拔丝机1、 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站在滚筒的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2、 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的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129、回弹。3、 冷拔过程中,注意放线架、压辘架和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即停机修理。点焊、对焊机(包括墩头机)1、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2、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3、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4、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板(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混凝土振捣器操作规程1、 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未130、接地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2、 操作人员应掌握一般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3、 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线拖拉、扯动电动机。4、 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中上面直接通过;更不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5、 振捣器启动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平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6、 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损坏。7、 131、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8、 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9、 作业后,必须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安放在干燥处。 附 录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构造特点和种类 钢丝绳是用直径0.4-3mm,强度140-200kg/mm2的钢丝合成股,再由钢丝股围绕一根浸过油的棉制或麻制的绳芯,拧成整根的钢丝绳。1、钢丝绳的种类很多,按照捻制的方法分有同向捻、交互捻、混合捻等几种。2、钢丝绳按照绳股数及一股中的钢丝数多少分,需用的有6股19丝;6股37丝;6股132、61丝等几种。3、钢丝绳按绳芯不同分有麻芯(棉芯)、石油芯和金属芯三种。钢丝绳的报废标准1、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的磨损、弯曲、变形、锈蚀和断丝等,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时应予报废,以免发生危险。(1) 钢丝绳的断丝达到下表所列断丝数时应报废。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结构形式断丝长度范围钢丝绳规格6*19+16*37+16*61+1交捻6d30d101919382958顺捻6d30d51010191530(2)钢丝绳直径的磨损和腐蚀大于钢丝绳的直径7%,或外层钢丝磨损达钢丝的40%时应报废。若不大于40%时应按上表予以折减。折减系数钢丝表面磨损量或锈蚀量1015202530-40大于40折减系数133、85757060500(3)使用当中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4)钢丝绳的弹性减少,失去正常状态,产生下述变形时应报废。 d.钢丝绳公称直径; 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 的直径 波浪形变形:在长度不大于25d范围内,若d14/3d时如下图。 d1 d 笼形变形; 绳股挤出;绳径局部增大严重;绳径局部减小严重;已被压扁;严重扭结;明显的不易弯曲。钢管脚手架扣件技术要求1、 铸件不得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可其影响使用性 能的铸造缺陷;并应将影响外观质量的粘砂、浇冒口残余、披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净。2、 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3、 扣件活动部134、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4、 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5、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6、 产品的规格与商标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要清晰完整。7、 旋转扣件中心铆钉直径为14mm。密目式安全网标准及耐贯穿试验方法施工式地所购买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的密目式安全网应有“四证、两书”(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安监证、产品使用说明书、抽检报告书)。密目式安全网标准1、 第10cm10cm=100cm的面积上,有2000个以上网目。2、 同一张安全网上的所有绳(线)应采用同一种材料,所有绳(线)的湿干强力比不135、得小于75%。3、 密目式安全网的高度不得小于1.2m,每张网的重量一般不宜超过15Kg。4、 边绳与网体连接必须牢固,其直径至少为网绳直径的二倍,但不得小于7mm,安全网边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2941.8N(300Kgf).5、 安全网上的所有绳结或节点必须固定。密目式安全网耐贯穿实验方法: 将网与地面成30度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处,用5kg重的钢管(管径4851mm)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为合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136、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区域137、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其配件、消防设施和138、器材。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139、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140、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141、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142、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到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143、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144、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145、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146、员进行现场监督:(一)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 土方开挖工程;(三) 模板工程;(四) 起重吊装工程;(五) 脚手架工程;(六) 拆除、爆破工程;(七)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147、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148、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149、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150、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151、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152、产教育培训。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153、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154、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二) 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 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四)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155、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156、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157、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二) 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三)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第五十四条:违反本158、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二)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三)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159、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二)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160、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四)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161、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16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 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二) 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三) 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四) 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163、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四)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164、装的;(五) 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六)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165、详细说明的;(二)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三)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四)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五)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166、;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二)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四)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167、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七十条: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自XX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