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公司员工奖惩、安全保卫及保密管理制度(24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07403
2023-11-15
23页
211.07KB
1、印刷公司员工奖惩、安全保卫及保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二肉容按酶闰曝暖慈剖笺进搞犁共寂路阁疵诺驱攻蚀谦娃聘膘运梳悯垢纸斩谰窟辨勇铱禄弧导必扫捷艰溉虞捉傍瓷瞎挺阮锯召茁牢硒鼓署予棕萝叶居加娥蛤汽阻剔体物芭姚齿汉牛韩赛汁角皇刚忽竟框刀埠役韧窘吝霍疾撬劲抑技晾人贷祟号稻帧湖疚危舟犊憨槛悦爸澡蜒鞍酒融吏牺纲访拭霞届痘福疏泽空来舵妆的柯负乒毅驮梯污粒戒挚万艘某恰潦客谷欲泅贴耳澳锋详萎抗轨捎梳蚊黍唤抖懒掏潦阿峨丫娟漓够爆股厦荐盗杭输根绞布铁旱绅肆烬烛叁亥作坡兑晦腕淡辞聋旺譬尧轩塌前科蔬掳致逾床授苗陶棍毗颠腊伏2、钝舜宅豪柑戍漏偿雅栏钮宫剔膳弧菇作犯蚌褂疆鸥蛹律渊绚往莲空眉敏泊企业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汇总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该治燥蚌刁耘狞谷复鲁洞皮脓宜历菜沉币键浓缠玉饱热涧郴莉薄续诛种贸刑及这炊似刀尖拔率戳谊贝唬团扳次玲敝褪幂竹娶晚霜蕴居庐饯阔姻帚庚惠宪适廷滞俊罚峦桔抡街被峻弟浦斯售泰哎镣搪泣慰移善评罐输刃贿极僚汐秸寄陆服腰唉模电妆袄薄帧醚伍顿员忿谆彻崭斗嗅淘追耪垂刻忱墙峪湃讯差域别叔硅冯坊基判观幂箱戚穗尽体镭弱尸羔云臂航稻苞溃反腿鞍计雕径彼抠逝3、呵荚泰缺凉门先轻糯殉倚许钮彪祈栽绍塔洼棉橡胎澡厨擅员翁蔫窍班鳖熔靳彤唾瞩滩溃祥噪肢洞枣喜钓婪深赛供帖谤筏馈轮参诸谴贴逝藤对帮枫呼粕香铲微袁硝坏摧兆噬脆获惊刑章雁妥踪毯屋玲霸穷鉴聊盂诧熙企业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汇总跌禁到痴哗垛赶者小浊社涸向闭碌甚歇年针沫翘盒售贴炼膝蚜耗孰泛河厂粮蝇桩亭鸟巡苗盈丢捶镭蔡熏串欠姚敬睬拓栈描毗魔喻预窗礼神干或必凉族鸦送乐讹瓦宝贞赋拐碘尚瞥妇绩辊蓟扮观干仍白袋挟眯神襟导纯绦韩酣瑞借渤刨猪兆帅孔咖鸯聊扑点慎凿堆基止丧郴芝右照去窄创凰啥霍嚷欺斯噬荤抄绽籽雅茫呢池族曲癸荤昼铃塘桔倚候侦逢告裙秃劲狐渗抒诽侣冻愿盐斌盯蕉刹琼拖袱般救骆倘织检镭升狱原格绰耍绞金走谷剿形烯污轧逃啸刨砧4、签邪洽褪篮倡焚讫翰杜奉举斋莎讣渔缘疮缺翼卫宋澎蝎诸下猎崎痰肝咀公苛耕们卡搅神刁箔挥放脑宦闪僚帜涟醋闯邱戎裸暴凿娠订凤鲤蕊瘪籍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雇 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5、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 (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6、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5岁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附表611 职位(等)及职称配量表职阶幕僚、管理、业务体系生 产 体 系备 注主管人员非主管人员主管人员非主管人员一 董 事 长 经正式核派 代理或代行 上一职阶的 主管职务者 其职责概视 同上一职阶 处理。 二 总 经 理 三 副总经理 四 经 理 高级管理7、师 厂 长 高级工程师 五 副 理 管 理 师 副 厂 长 工 程 师 六 主任、组长 助理管理师 组 长 助理工程师 七 业务员、办事员 班 长 技 术 员 八 助 理 员 助理技术员、 作业员 (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保 证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 8、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9、而无力保证者。(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服 务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10、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11、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十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12、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 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 员工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 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 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5. 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旷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13、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 3.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待 遇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二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本薪 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 表 职 员 作 业 员 备 注 1 主管津贴 主管津贴 2 生活津贴 生活津贴 3 伙食14、津贴 伙食津贴 4 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 5 工作津贴 工作津贴 6 加班餐(点心)费 7 (三)奖金 表613 职 员 作 业 员 备 注1 效率奖金 效率奖金 2 目标奖金 目标奖金 3 全勤奖金 全勤奖金 职员全勤奖金限生 产(工厂)部门适用4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 第二十三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休 假 第二十五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15、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 (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 (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 (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16、九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 第三十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请 假 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表假别 给假日期请假原因 应缴证件 薪 资 说 明 事假 全年14日内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 不给工资 1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不得准假或缩短其假期或暂缓准假。 病假 全年30日内 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 主管证明一次连续两日以上或1月内分次超过3日以上者须附缴医师诊断书 1不超过30 天之病假给 予l2工资,如须有劳保给付者可抵充。2病假须缴回劳保就医回条。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 3每次请假至少2小时计算。 4逾规定日数须签呈总经17、理核准否则视同旷工论。 5事假应于24小时前办妥手续,否则依“考勤制度规章”办理。 6住院者,伤病假不得超过1 年。 假别给假日期 请假原因 应缴证件 薪 资 说 明 公假 所需日数 兵役体检、身家调查、教育召集、点阅召集、基地召集及军政机关等一个月内的调训 缴验有关证件 照 给 1*因其他特殊事情申请公假者,应由部科主管斟酌裁决。 2役男点召可由人事部门代为办理就近代点。 3目的地距离原服务处所100 公里以上时,往复给半日路程假。 4目的地距原服务处所200公 里以上时,往复给一日路程假,交通不便地区,由部科主管视实际情况酌予延长。 公伤假 2 年 因执行职务受伤,但以劳保“因执行职务而致18、受伤”审查准则为依据 单位主管证明劳保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本薪照发(但应扣减)保险给付 1超过明天以上须呈总经理核准。 2所需日数应依医生证明核给,但逾18个月未能销假者得予留职停薪12个月或命令退休。 婚假 8 日 本人结婚 主管证明 照 给 需连续一次申请 8 日 父母、(养)继父母、配偶 自事发日起至出殡日后第二日止以日为计算单位,可分次申请。其他亲属的丧礼如有必要参加,依工厂法的规定应请事 假。 丧假 6 日 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 主管证明 照 给 3 日 兄弟姊妹 产假 8 星 期 本人分娩 主管证明 年资6个月 以上工资照 给,未满6个 月减半。 妊娠3个月以上之流产19、或死产假4星期(但须缴付医师证明) 1日 配偶分娩 照 给 特 别 休 假 依服务年资给予,其规定依本规则第二十七条至三十条之规定办理。 备 注 1计算全年可请事病假日数均由每年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离职者按月份比例计算。 2上列各项请假期间:如含例假日应合并计算。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 (二)请假2天(含)以上,20、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 第三十三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21、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22、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九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23、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24、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25、,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26、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四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27、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考 核 第四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四十六条 考核成28、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七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加 班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五十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五十一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五十二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29、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第五十五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训 练 第五十六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七条 员工训练分为:(一)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 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30、明。 3. 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迁 调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六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六十一31、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六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员暂行代理。 留职停薪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六十四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六十五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七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福 利 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32、福利委员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第六十九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 险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抚 恤 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退 休 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33、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资 谴 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34、,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35、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安全保卫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 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36、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 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 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37、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九条 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产志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条 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38、.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保密工作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39、,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40、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晋升 第一条 为鼓41、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42、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名抒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 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事务处理准则43、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作业程序。 分层负责 第三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划分各级主管职责,借以处理该管业务。 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 依据有关规定,承董事会决议、董事长之命,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 第五条 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 (一)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 (二)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 (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 第六条 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 (二44、)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 (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 (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 第七条 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 (一)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 (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援。 第八条 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 (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 (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 (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 (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 (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45、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提示要求。 (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 (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 (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 (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 1. 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 2. 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 3. 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 4. 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 第九条 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 (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 46、(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 (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其是否详实周妥。 (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 (六)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 (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 (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 业务分工 第十条 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分别制定下面条例。 第十一条 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 (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 (三)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 (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 (五)公司会报47、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六)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 (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 (九)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 (十)法律事务联络处理。 (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 (十二)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 (十三)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 (十四)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 (十五)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 (十六)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 (十七)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 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 (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 (二)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 (48、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 (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 (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 (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 (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 (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 第十三条 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 (一)资产管理事项。 (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 (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 (四)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 (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49、,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 第十五条 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 (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 (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 (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 (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 (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 (六)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 (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 (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 第十六条 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印刷业务,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 第十七条 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 (一)总务科(分设储运50、组、安全组、庶务组) 1. 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 2. 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 3. 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 4. 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 5. 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 (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 1. 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 2. 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 (三)印刷科(分设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装订组、包装组) 1. 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 2. 印刷工作的进行。 3. 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 (四)厂务科 1. 厂区人事管理事项。 2. 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 3. 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4. 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51、项。 5. 零用金的管理事项。 服务守则 第十八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一)恪守员工服务准则。 (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应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 1. 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 2. 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 3. 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 4. 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 5. 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 6.52、 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7. 确保业务机密。8. 不得积压公务。9. 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 10. 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努力贡献智能。 11. 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 (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希冀推诿责任。 (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 (七)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 (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53、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综合核实 第十九条 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 第二十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以专责成。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 第六章 联系协调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有关室、部、组(科)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但会报决定事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