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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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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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项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一、目的6二、范围6三、职责64、安全科负责对动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6四、管理标准65、禁火区内动火,按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76、动火许可证按下述规定办理;78、动火的安全规定;8五、其它规定9六、附则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一、目的10二、范围10三、定义10八、附表13九、附则1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一、目的14二、范围14三、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14八、附则1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8一、目的18二、范围182、三、职责18四、管理标准187、电气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1913、高于安全电压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须可靠接地;1918、移动式电气设备与工具的管理2019、临时线路的管理2020、临时用电许可证的管理21五、附则21“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22一、目的22二、范围22三、职责22四、方法与记录23五、考核23六、附则24一、目的25二、适用范围25三、管理256、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指示抵触时,则按上级有关指示为准。26四、检查与考核26五、附则2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6一、目的26二、适用范围26三、职责26四、内容与要求26(一)承包商271、承包商的选择27(二)供应商274、3、供销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27(三)其他相关方281、各类外来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284、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2819、本公司对外来单位及生产人员负责监督管理。29五、记录29六、附则29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29二、适用范围29七、附则30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0一、目的30二、使用范围30三、职责与分工30五、附则32危险源管理制度32一、目的32二、适用范围32三、危险源辨识方法32四、流程及控制原则33五、登记、评估和备案33六、回顾及持续改进33七、监督管理33八、附则34一、 目的34二、 适用范围344、三、 各部门职责341、 总经理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34四、职业危害防治35五、职业健康监护35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35六、附则35一、 目的36二、 适用范围36(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374、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37四、 应急救援组织37五、 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37六、 应急装备与保障措施384、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38七、 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38(一) 预警384、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39九、附则39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9一、目的39二、生产安全事故定义39三、事故等级划分40四、事故报告401、报告程序402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0五、事故的救援41六、事故调查处理41七、处罚42八、附则4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421、职责421.1总经理:421.2管理者代表:432、工作程序432.3评审范围442.4 评审准备442.5 评审内容442.6 评审实施442.7 评审结果的处理453.相关文件453.1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454.相关记录4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6一、 目的46二、范围46三、机构职责473、其它部门、车间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47四、防火安全检查47五、 消防教育规范481、新员工入公司教育48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48六、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491、6、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49七、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49八、相关记录49九、附则4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50一、目的50二、适用范围50三、 职责511、技术生产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1四、控制程序51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512、评审和修订51五、附则5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52一、目的526、 范围523、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53四、工作程序53五、附则53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动火许可证管理,进一步明确动火许可证的管理职责,规范动火许可证的运行程序,特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检验和基7、础设施的动火管理过程。 三、职责1、安全员负责动火许可证的日常管理;2、各部门负责对动火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3、综合办负责对动火分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负责分析仪器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负责对监火人的教育、培训和管理4、安全科负责对动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四、管理标准1、各部门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内设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2、厂区内除禁火区外,其它均为固定动火区,禁火区要有明确标志;3、在固定动火区内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等各种明火作业;4、需在禁火区动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凡进行下列动火和易产生火花的工作均需办理动火证:(1)基建单位在车间管辖区以8、内的动火工作;(2)大、中、小修以及全场大停车检修时的动火工作;(3)在易燃易爆车间从事的已产生火花的工作。例如: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使用手持电动砂轮,电烙铁,风动工具等;(4)熬沥青,炒砂,喷灯等动用明火的工作;(5)有直接火焰的设备的第一次复工点火的工作;5、禁火区内动火,按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动火: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的动火;(2)二级动火:固定动火区及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3)特殊动火:具有特殊危险的作业和地区动火;(4)遇夜间、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上升一级管理;6、动火许可证按下述规定办理;(1)动火许可证由安全员9、负责办理,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2)一级动火许可证由安全员签发,二级动火许可证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特级动火许可证由公司总经理签发。夜间或节假日动火,许可证上升一级;(3)必须在动火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范围内进行动火工作。特殊动火和二级动火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凡延期动火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4)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5)动火前30分钟,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分析者在动火许可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6)动火人到达动火点,向动火监护人出示动火许可证,经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分析合格并签字10、后,在监火人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火;(7)动火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或转移动火点;(8)动火结束后,有监火人到检查现场,并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确认后,有监火人将火票返给安全员;7、允许用国家安全部门认可的各种型号测炸仪代替手工分析,分析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使用,确保仪器准确好用;8、动火的安全规定;(1)凡在储存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清洗、置换后,分析管道、容器或设备内可燃气体(蒸汽)浓度,符合以下标准方为合格: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1%;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体积比)的可燃11、气体(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5%;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0.2%;两种以上的可燃气体混合物,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2)将动火现场的易燃和可燃物质清理干净;(3)严禁在开车过程中动火;(4)动火地点应根据情况设灭火器材和监火人员,动火完毕,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做到不遗漏任何火种,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电源,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5)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嘴、焊接嘴、手把等)和设备(氧气瓶、乙炔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善的安全附件(减压阀等)和安全装置(安全水封缶等)动火。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12、距离应不小于7米;(6)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使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7)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钢瓶;(8)登高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工作不方便必须安设工作架。在高处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或掉到左、右、上、下及四周可燃易爆物质上和可燃易爆的设备、管道上的措施。5级以上(包括5级)的风禁止动火;9、电、气焊工作者必须是经过有关操作及安全技术教育,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并能严格遵守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否则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工作;10、监火人必须熟悉动火现场的生产和工艺情况,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遇到问题13、能够及时处理。监火期间,监火人不得离开现场,动火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监火人应果断命令停止动火,待回复正常、重新分析合格并经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重新动火。五、其它规定1、各部门应不定期检查动火许可证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安全员的反应,对用火情况进行考核;2、公司应按照要求,保证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和费用;3、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完好的电、气焊特种作业设备和分析仪器六、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加强企业对登高作业的管理和控制,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14、高处作业的全过程。三、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四、高处作业分类1、一般高处作业的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的种类:(1)在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15、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五、管理标准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拴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六级强16、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5、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17、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12、在自然光线不18、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3、在化工危险物品使用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时,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14、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护栏或盖板,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15、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16、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19、牢固的构筑物上。 六、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2、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车间负责人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5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审批,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员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七、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第一联安全员存查,另一联交施工方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20、责任; 2、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3、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八、附表高处作业许可证九、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两个以上生产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度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交叉作业。三、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21、多,机械设备,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四、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五、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协作的主要22、形式是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单位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同时,各单位还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真正得到贯彻,保证作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六、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23、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项目部帮助协商解决。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设备维修、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24、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七、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1、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25、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工具、配件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滚落措施)。3、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邻近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在被干扰方未做好防护措施前,不准进行爆破作业。并在爆破前30分进行口头通知,确认人员和设备撤离完成;确定爆破指挥人员、爆破26、警戒范围和人员、爆破时间。爆破时应尽量采用松动爆破,特殊部位应采用覆盖或拉网,防范飞石伤人毁物。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5、在同27、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6、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28、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7、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29、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八、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规范公司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进行。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临时线路的安全管控过程。三、职责1、技术生产部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测量;2、各部门负责对界区内的电气设备运行进行监督,严格安全管理。四、管理标准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证的人员担任;2、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30、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3、电气工作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培训电气安全工作规程,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4、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5、电气绝缘安全用具应半年进行一次试验,设备电工科外协校验。试验不合格的电气安全用具不准使用;6、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禁止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禁止操作不是自己负责的电气设备。在变电所、配电室、电气设备附近,禁止用钢卷尺进行测量;7、电气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8、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装置;9、在高压设备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31、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10、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箱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11、380V以下设备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技术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12、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时,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最短距离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13、高于安全电压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须可靠接地;14、电气线路在爆炸危险场所中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须设中间接头32、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分线盒)内连接和分路。15、爆炸危险场所不准明敷导线,必须采用钢管(镀锌钢管)配线。16、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其线路应使用橡胶电缆。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架及其配件,电缆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可靠接地。17、所有行灯不得直接接在220V及其以上的电源上,须通过行灯变压器将电压降至24V以下。在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及其它危险场所使用电压不得超过12V。18、移动式电气设备与工具的管理(1)移动式电气设备验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2)移动电气设备其安全防护罩壳、保护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3)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33、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4)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由使用人员进行检查。(5)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19、临时线路的管理(1)使用单位需安设临时线路时,由使用者进行登记。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办理临时用电证,不得乱装私接临时线。(2)临时线路由使用单位架设,电工检查合格34、后接线。(3)临时线路必须从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现场检修箱出线,并考虑检修箱和线路的容量,不得超负荷使用。移动电源可以在插座上插接。(4)临时线一般使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十天,超过期限应按照正式线路的要求安装。(5)临时线应符合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进行装设,临时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线,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6)临时线路应整齐,离地面高度不低于室内2.5米,道路不低于5米。接头连接牢固,用绝缘带包扎好方可使用。(7)临时线路需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8)易燃易爆场所严禁装设临时线路35、,特殊情况下,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9)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采取1:1隔离变压器,使用时应注意隔离变压器额定容量是否与工具匹配,隔离变压器应可靠接地。(10)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2米,外壳可靠接地,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每次接线后,电工应对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不合格的必须停止使用。20、临时用电许可证的管理(1)用电负责人先向接引点所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用电作业后,再向供电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电。 (2)供电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确定供电执行人,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336、)用电负责人根据供电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存在的风险,负责临时用电过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进行生产环境临时用电作业过程风险评价,提出相应风险削减措施,保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4)供电执行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送电时间,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生效。 (5)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由供电主管部门检查确认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保存。 五、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规 守纪的自觉性,减少现场隐患,严防“违章指挥37、违章操作、违反劳 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以下“三违”人员 管理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三、职责1、 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努力把安全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法规、措施、制度对现场操作工、具体责任人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2、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员工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 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3、综合办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组38、织特殊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安全能力。 4、各部门、车间必须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 人伤害的“三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 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监督。四、方法与记录1、公司安委会成员等各级管理人员,对“三违”行为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追查处理,处理要有力度。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及时报安委会处理,否则按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2、“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技术生产部汇报违章事实,技术生产部对所有“三违”人员登记,写出书面检查,安委会研究决定如何处理。3、员工要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 积极主动检举揭发“39、三违”人员, 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奖励。五、考核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违”人员。 1、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1)公司对“三违”人员实行集中培训学习,各部门必须按安委会通知的时间、 地点按时带领“三违”人员同时参加培训学习。(2)学习期间,“三违”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休班、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 2、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出现的“三违”人员一律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3、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力度。 (1)典型性“三违”行为,个人第一次出40、现罚款不少于 50 元,第二次出现罚款不少于100 元,第三次出现罚款不少于300 元。(2)各级管理人员要认识到带着隐患生产就是违章,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强行指挥,安排操作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100元-500 元或免职处理。(3)重要设施、危险源工序、岗位人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罚,视其情节给予调离岗位、下岗、直至开除。 4、加大对管理、监督人员的处理力度。 (1)车间出现典型“三违”1 人次,月度部门出现典型“三违”3 人次,对车间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加倍经济处罚。(2)因个人“三违”造成的各类人身事故、生产事故,对车间及部门负责人的处罚、处理,按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5、对“三违”41、人员的处理,公司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对“三违” 个人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经公司安委会查实,给予 100500 元的罚款,严重的给予停职或开除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三、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用有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企业的产品,并必须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2、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品,必须按各工种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使用周期等有关规定。3、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以钱代物发给职工,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上班必须穿戴,42、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4、各部门防护专用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验、维护。5、对于遗失劳动防护用品一律不予补发,但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对遗失用品的职工,由主管领导教育后证明,仓库保管员重新发放,按价扣款。6、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指示抵触时,则按上级有关指示为准。四、检查与考核技术生产部和综合办对操作现场不定期的进行劳保用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规定、不按操作要求使用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员工及外来单位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和外来单位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43、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承包商、供应商以及其他所有外来人员。 三、职责1、综合办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2、供销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3、综合办负责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四、内容与要求(一)承包商1、承包商的选择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生产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承包商的进厂要求(1)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44、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综合办审查同意。(2)由综合办协调其他部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3)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4)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施工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3、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1)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2)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45、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3)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4、综合办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二)供应商1、供销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2、供销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的原辅材料是否具有合格证以及检测报告。3、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4、供销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三)其他相关方1、各类外来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来单位人员进入46、生产区作业前,必须由综合办及外来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来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生产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单位人员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需经综合办同意。 6、外来人员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7、外来单位在厂区生产,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本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8、外来单位所用的噪音47、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来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来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再由外来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来单位人员进行危险性的作业时,须报公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厂区内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3、外来工程生产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4、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证生产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生48、产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5、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16、外来人员在装卸作业时,须作到文明装卸,严格遵照“操作规程”作业。17、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18、因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来单位负责。 19、本公司对外来单位及生产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0、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五、记录1、合格供应商名录2、承包商调查评价表3、合格承包商名录六、49、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方面存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化。三、职责1、综合办是变更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2、技术生产部协助综合办做好设备设施、管理变更等方面的变更管理,并建立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变更管理档案。3、各部门(车间)根据各自职责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四、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2、变更审批:(1)50、填写变更申请表后,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2)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五、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六、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七、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51、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三、职责与分工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车间及相关部门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四、方法1、日常安全检查(1)各车间负责人每天对各车间以及包干区域内的安全巡回检查一遍。(2)各部门、车间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3)各部门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2、定期安全检查(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52、物倒塌为重点。(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综合办负责组织。3、专项安全检查(1)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2)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4)定期的安全检查由综合办负责组织。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53、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防护用品的保管等情况。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9、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五、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本公54、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2、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三、危险源辨识方法1、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2、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四、流程及控制原则 1、公司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全体员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公司危险源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危险源管理系统;组织或参加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5、;2、技术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公司规定,督促车间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危险源的档案登记、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登记、评估和备案1、公司、各部门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技术生产部应定期审核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2、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部门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3、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六、回顾及持续改进公司安全科、安全员组织有关人56、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且定期安排学习制度、安全知识,并现场询问职工意见,改进完善本制度。七、监督管理1、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由各部门直接监督;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3、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57、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4、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八、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三、 各部门职责1、 总经理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58、职业病防治工作。2、 综合办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 公司全体员工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工作中的事故隐患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四、职业危害防治1、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其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方可从事生产作业活动。2、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需经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3、 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安排59、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4、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5、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五、职业健康监护1、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实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和可疑职业病人的复查、离岗前健康检查。2、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委托取得省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4、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以钱代物发给职工,新发的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必须穿戴,正确使用并妥善60、保管。 六、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 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及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三、 应急管理原则四、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4、 预防为主,强61、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员工的紧急处置和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四、 应急救援组织 由总经理担任应急救援队总指挥,综合办、技术生产部、财务部、质检部等负责人参加。具体安排如下总 指 挥 : 徐红娟 (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 : 缪黎燕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现场协调 : 陈益军 (及时稳妥地疏散现场人员,正确快速地引导救护车辆)联 络 员 : 缪黎丽(快速将62、事故情况向总指挥汇报,及时联络救援人员,车辆和物资。)运 输 员 : 周锋、邵红星(以最快的速度安全地运送伤员和救援物资,及时投入救援、抢险。)五、 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4、事故应急培训由公司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由综合办63、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六、 应急装备与保障措施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队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总指挥。2、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64、设备齐全、完好。4、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七、 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一) 预警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二)应急处置1、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综合办;2、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65、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3、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4、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1、公司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九、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66、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三、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2人以上3人以下67、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四、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综合办和安委会主任,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68、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五、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办公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69、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六、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70、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综合办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科、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3)按照71、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4)根据事故后果和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七、处罚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综合办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综合办,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降职或离职处理。 3、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500元罚款并作降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72、离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八、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进行评审,保证体系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 1、职责 1.1总经理: a.组织管理评审活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b.决定在特殊情况时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1.2管理者代表: a.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b.管理评审计划的落实及组织协调工作; c.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督促评审后改进工作的落实和验证工作。 d. 管理者代表负责保管管理评审记录。 1.3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73、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材料,落实评审中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1.4综合办协助管理者代表做好管理评审的准备,负责文件的分发。 2、工作程序 2.1工作流程图拟定、发布管理评审计划拟写、汇总相关管理评审资料实施管理评审批准和发布管理评审报告保存实施和验证记录管理评审措施的实施、跟踪和验证批准和发布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2.2评审时机 2.2.1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2.2.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增加评审次数: a.公司组织结构、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 e.企业管理方针和目标需进74、行修改; f.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严重不符合时; g.总经理认为需要时。 2.3评审范围 应覆盖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部门及其管理活动。 2.4 评审准备 2.4.1管理者代表根据审核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信息(包括预防措施的评审信息),准备管理评审资料,资料应包括前一阶段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和拟在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主要问题。 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并组织相关部门准备以下材料: a.综合办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75、。 b技术生产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c技术生产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指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安全工作),执行情况的信息。 2.4.3管理评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评审时间、评审目的、评审范围、评审依据、参加评审人员以及评审计划内容。 2.4.4综合办应在评审前一周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管理评审。 2.4.5参加管理评审的相关部门应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资料。 2.4.6综合办负责将评审涉及的有关文件或资料分发给参加评审人员。 2.5 评审内容 a.评价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包括对方针、目标、组织76、结构、过程控制、管理方案和体系文件的改进需求; b.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有效,是否正在不断地改进; c.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项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审; d.对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制定有效措施。 2.6 评审实施 2.6.1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内审员及总经理指定人员出席并在“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6.2管理者代表对评审内容作详细介绍。 与会代表对评审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 2.6.4总经理根据评审情况作出相应的评定意见,应包括: a.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资源需求。 2.6.5管理者代表指定人员负责评审会议的记77、录,并形成“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2.6.6管理评审会议上,针对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提出可操作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限期实施。 2.7 评审结果的处理 2.7.1管理者代表负责评审记录的整理,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批后,综合办负责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 “管理评审报告”包括:目的、依据、范围、评审内容综述、出席人员、评审报告发放范围。“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可作为报告的附件。 2.7.3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的有关内容。 2.7.4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评审中确定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同时对措施78、的效果进行评价。 2.7.5管理评审所产生的记录由管理者代表整理保管。 2.7.6对取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部门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部门或个人加重处罚。 3.相关文件 3.1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4.相关记录 4.1 管理评审计划 4.2 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 4.3 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4.4 管理评审报告 4.5 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 4.6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台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79、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消防工作的管理。三、机构职责1、消防工作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我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工作负总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我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我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5)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2、我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我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80、中进行统筹管理。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领导全我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综合办是常设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办职责如下:(1)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应急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练。3、其它部门、车间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四、防火安全检查1、综合办定81、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2、 部门、车间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落实整改。3、车间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4、我公司各部门、车间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防火检查的内容如下:(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4)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6)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82、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五、 消防教育规范1、新员工入公司教育(1)新员工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2)我公司级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由综合办负责组织,综合办具体负责实施。(3)部门级消防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主要是讲解本部门基本生产特点、重点危害因素、部位、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部门内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4)车间级消防教育,由车间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物料性质、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5)经83、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学习。实习期满前不得独立操作。(6) 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六、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84、4、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七、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1、 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灾物质、火灾规模,必要时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85、事故责任人。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八、相关记录1、消防设施一览表 2 、消防设施检查表九、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各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的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和修订。 三、 职责 1、技术生产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 3、安全86、委员会主任负责对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四、控制程序 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或公布时。 (2)综合办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技术生产部应及时更新相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与综合办共同修订规章制度。 (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综合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5)综合办应每年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估。 2、评审和修订 (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87、原则 a.制度评审包括:目的、适用范围、职责、控制内容、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b.制度评审应做到公司制度和部门、车间制度相结合。 c.制度评审要客观、科学,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综合办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发布并发放至实施。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6、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部门、车间、岗位。7、 管理职责 1、综合办负责本制度的编88、制、修订、分解、督促、检查; 2、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提出修订申请; 3、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四、工作程序 1、制订 综合办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结果、风险评价结果、标准系统评价结果及绩效情况,为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2、实施 各部门按照本公司所制定的目标,由部门(车间)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季度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达到目标。安委会副主任督促各部门(车间)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全例会通报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3、目标分解 安全生产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综合办根据年度目标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层层分解,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人人知道,人人心中有安全。4、实施考核 目标考核参见本公司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表。 考核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奖惩兑现;考核资料由综合办存档、备查。5、综合办承办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及修订,安委会负责分析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五、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