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汇编(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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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6197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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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5(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5(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51、厂长(经理)管理职责52、分管厂长(经理)管理职责5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6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责7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7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7(二)特种设备购卖、安装、维修、改造、停用报废管理制度811、不同类别的特种设备并应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9(三)特种设备作业人2、员管理98、不同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开展相应的管理10(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管理制度10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103、不同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并按要求提交其它相关材料。10(五)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0(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仅限锅炉和压力容器)10(六)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11(2)压力容器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11(七)特种设备停用申报和报废注销制度124、不同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并应符合相关的规定。13(八)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13(4)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13三、具体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4(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141、锅3、炉主管安全技术负责人(或司炉班长)职责142、司炉工岗位责任制143、锅炉巡回检查制度154、锅炉运行交接班制度165、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66、锅炉水质管理制度177、锅炉房清洁卫生管理制度178、锅炉房安全保卫和事故报告制度17(二)燃油(汽)锅炉使用管理制度181、锅炉安全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182、司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193、司炉操作人员岗位责任194、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205、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206、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207、巡回检查制度228、维护保养制度239、交接班制度23(三)有机热载体锅炉房管理制度241、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242、司炉班长的职责243、4、司炉工人的职责244、介质责任人(专职或兼职)的职责255、安全操作规程256、巡回检查制度267、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268、司炉工交接班制度269、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2610、清洁卫生制度2711、安全保卫制度27(四)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271、压力容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27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职责28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284、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285、压力容器安全操作及注意事项286、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297、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308、压力容器定期检验319、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中的安全附件的检查3110、压力容器的紧急停运32(五)电梯安全使用管理331、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职责335、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33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4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355、电梯运行前的检查356、电梯运行注意事项367、电梯停驶后的注意事项368、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369、电梯的维修、维护保养37(六)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371、起重机械管理机构(人员)职责372、起重机械司机岗位责任制373、起重机械运行交接班制度38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385、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396、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与维修制度42(七)简易升降机安全使用管理431、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43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433、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434、安全检查制度445、维护保养制度456、技术档案管理456、(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461、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机构(人员)职责462、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岗位责任制463、厂内机动车辆管理464、厂内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475、厂内机动车辆维护和修理47(九)气瓶安全使用管理481、气瓶库房管理员的管理职责482气瓶短途搬运和装卸安全483、气瓶入库验收管理494、气瓶入库贮存管理495、气瓶出库管理506、单瓶永久性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507、液氯气瓶安全使用要求518、其它液化气体安全使用529、溶解乙炔气安全使用53(十)压力管道安全使用管理531、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532、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543、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544、压力管7、道巡线检查制度545、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556、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567、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578、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79、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5810、压力管道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60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1、厂长(经理)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负总责,厂长(经理)负责落实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各项职责,对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维修、改造)、使用、停用报废等各环节及操作人员操作技能、持证上岗实行综合管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可靠性负总责。2、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公8、司)管理,车间管理和班组(岗位)管理。3、特种设备分管副厂长(经理)协助厂长(经理)制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4、企业设特种设备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具体执行部门(人),安全科(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5、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负直接操作责任。(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厂长(经理)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2)组织制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应急救9、援预案等;配置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3)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部署、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解决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问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4)改善特种设备作业条件,制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奖励措施,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5)审定特种设备更新采购计划,审定特种设备大修理、改造、检验验收计划等,审批、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各项经费。(6)及时、如实上报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或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2、分管厂长(经理)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210、)协助厂长(经理)制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等,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组织、协调和处理各项工作。(5)企业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厂长(经理)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工作。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开展管理工作。(2)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组织11、制定每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或参与制定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日常检查计划并开展监督检查。(4)负责每年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修、定期检验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特种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所需物资、资金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5)联系新增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监督检查安装调试工作质量和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参加企业特种设备安装验收、检验和试车工作;负责安装、调试、检验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申报注册登记,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资料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6)组织或参加特种设备修理方案的编制和故障的处理,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和检验等的监12、督检查。(7)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状况、作业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天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及时处理,做好相关记录。(8)组织或协助制定企业的特种设备应急求援预案,并实施每年不少于二次的演练。(9)在紧急情况下,可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必要时可直接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0)负责协调、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中的交叉作业、配合作业;负责审查、验证在本企业作业的外协单位特种设备及人员的有关资格,监督检查外协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11)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或参预事故分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2)使用13、不同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并应履行其他相关职责。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责(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遵守企业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机,并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4)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5)沉着、冷静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好厂内机动车辆14、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交叉作业中的配合。(6)不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应履行好相关特种设备岗位职责,保证安全操作特种设备。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新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核对该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文件。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4、制定特种设备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自行检查制度,至少每月组织特种设备使用15、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5、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制度,并认真实施,作好记录。6、建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现象,应当对其立即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8、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的报经企业领导审定后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9、制定特种16、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演练。10、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取得生产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11、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12、特种设备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定。13、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把乘客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相关法规规定和业务知识,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考核合17、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15、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工作。16、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领导。(二)特种设备购卖、安装、维修、改造、停用报废管理制度1、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制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特种设备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2、国家对特种设备安装实行安装许可制度18、,企业选择取得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并督促安装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安装监检、检验验收有关规定。3、特种设备安装完成,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接收和使用。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核对该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不同的特种设备并应核对其它相关材料)等,并最迟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识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建立特种设备档案。5、禁止使用没有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二手特种设备并应有原有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禁止使用没有完整安全技术资19、料(档案)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6、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应会同安全部门及时编制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及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的维修保养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签订合同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须由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特种设备修理改造单位进行,并督促修理改造单位及时办理告知手续。修理改造的特种设备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修理改造特种设备并经检验合格后,修理改造技术资料最迟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存入设备档案。8、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切断电源及相关管线,做好20、保养,挂贴停用标识。停用一年以上,应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停用手续。9、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报废条件的,应作报废处理。报废的特种设备如一时不能拆除的,应切断电源,切断管线,并挂贴报废标识。报废、变卖的特种设备应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10、企业对特种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双包制度,即每台特种设备均明确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操作工;管理人员、操作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负责。11、不同类别的特种设备并应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21、,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2、凡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3、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和台帐,对持证上岗满二年的,及时通知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超期的须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4、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特种设备业务知识、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分析、故障排查处理,故障应急处置技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22、分为班组教育、车间教育和厂级教育,班组教育每月应安排业务知识学习一次,教育学习记录应存入档案。5、及时安排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机构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学习考核记录存入档案。6、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奖惩制度,经常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情况的检查,每年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工作表现的考核奖惩,考核意见存入档案。7、按规定定期配发特种设备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改善特种设备操作条件,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8、不同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开展相应的管理(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管理制度1、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由特种设备安全23、管理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1)特种设备注册登表(2)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5)电梯设备注册登记并应有维修保养合同和维保单位的资格证书和维保人员的操作证书。3、不同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并按要求提交其它相关材料。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后,应把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识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五)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企业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技术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技术档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24、督检验证书(纳入制造监检时),使用维护说明、电梯机房井道图纸等出厂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理)质量证明及监督检验证明等材料,本企业竣工验收及接收记录。(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仅限锅炉和压力容器)(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检验、校验记录和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记录,检修记录、改造记录和事故记录。(7)不同的特种设备并按要求存入其它相关材料。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由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档案应整理25、归类和装订编号。3、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材料应妥善保管,保证完整、完好、真实,不得随意涂改或篡改,不得任意抽取有关资料。借用、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后,应编制企业特种设备台帐,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单位编号、设备型号、制造企业、出厂编号、注册登记编号、使用专管人员、操作人员、投入使用日期、下次定期检验时间、维修维护时间、是否停用、报废期限等信息。5、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特种设备检修、检验等记录材料及其它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六)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台帐,及时撑握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管理26、人员应整理好有关资料,向台州市特检中心申报检验。2、特种设备定期监督检验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其中:(1)锅炉内部检验后满二年应申报内部检验(新安装锅炉投用后一年内申报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后满一年应申报外部检验;并按规定定期水压试验。(2)压力容器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安全定级为1级和2级的压力容器检验后满6年应申报检验;安全定级为3级的压力容器检验后满3年应申报检验;安全定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新投用压力容器满3年应申报首次检验;移动式压力容器、医用氧舱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按有关规定规定执行。(3)电梯、简易升降机、厂内27、机动车辆、施工升降机、冶金起重机检验后满一年应申报检验。(4)起重机械检验后满二年应申报检验。(5)气瓶检验周期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执行,其中:A、钢质无缝气瓶:盛装惰性气体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应报废。B、铝合金无缝气瓶:盛装惰性气体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气瓶或在腐蚀介质(如海水)环境中使用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其它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C、钢质焊接气瓶: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应预报废。盛装腐蚀性气体气瓶,每2年28、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应预报废。D、液化石油气钢瓶:对在用的YSP-0.5、YSP-2.0、YSP-5、YSP-10、YSP-15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E: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为15年。F: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G: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对组合部件每1年检验一次。H:低温绝热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按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其中:A;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B: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29、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7)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应按相应的规定申报定期校验(见压力容器管理)。3、上期检验报告确定检验周期缩短的,按上期检验报告确定的检验时间报检。4、建立特种设备企业自查制度,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全面检查,单位每年应组织二次以上的特种设备全面检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每日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巡查。5、对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应及时安排落实整改。(七)特种设备停用申报和报废注销制度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发现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及时30、报告分管厂长(经理),经确认应预报废的特种设备,经厂长签字同意后作报废处理。报废的特种设备如一时不能拆除的,应切断电源,切断管线,并挂贴报废标识。2、因生产原因暂停使用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切断电源,并视停用情况切断管线,做好保养工作,挂贴停用标识。3、报废(含出卖)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在停用起30日内带有关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停用年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也应在停用起30日内带有关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4、不同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并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八)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31、直接或逐级报告厂部或有关领导。2、厂部应立即报告厂长(经理),并通知特种设备分管厂长(经理)、安全分管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关责任部门。3、厂长(经理)或有关人员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爆炸火灾事故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发生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等。4、由厂长(经理)或主管安全、特种设备的厂长(经理)启动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救护、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1)组织专门队伍抢救受伤人员32、,通知医疗单位做好救治准备。(2)调集车辆、通信工具、抢救器材。(3)组织人员成立抢险救护专业队,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漫延。(4)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5)存在火灾、中毒等危险时,做好本企业职工的疏散;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做好现场周围居民的疏散工作。(6)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如切断电源、切断物料输送管道或其它管道,设置警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7)采取妥善措施,保护好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计算机数据和资料、仪器仪表数据、控制室的记录、其他声像记录资料等。5、保护好事故现场(1)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现场破坏,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33、登记手续。(2)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3)消防、救火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现场原始状态。(4)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和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5)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6、对人员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妥善做好死伤人员抚恤等善后工作。734、对轻伤事故及一般设备事故,由厂部组织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工会、车间等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后,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要按厂规厂纪给预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材料应存入企业档案。发生事故特种设备应在档案中存入事故情况记录。8、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根据事故原因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切实落实。三、具体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1、锅炉主管安全技术负责人(或司炉班长)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规定,认真执行锅炉安全监察、环保能源等上级部门下达的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指令。(2)组织或参与制定并督促执行35、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制止各种违章现场。(3)负责管理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做好环境保护和成本核算工作。联系办理锅炉房设计及审批、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及检验、验收和注册登记、变更、停用、报废等有关事宜。(4)编制锅炉检验、检修计划,编制锅炉备品备件、燃料的采购计划并组织执行和监督检查。组织并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小修计划的实施,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5)会同教育、安全部门组织司炉、水质化验、维修等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总结锅炉运行的经验及问题,制定改正措施,提高技术水平。(6)对锅炉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检查规章制度36、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定期收集、整理锅炉有关记录并存档。(7)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锅炉的使用、管理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8)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条件,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2、司炉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思想集中,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岗,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当班司炉工在班前、班中不准饮酒。(3)对压力表、水位表不间断监视,对锅炉运行设备每小时不间断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37、故障及所采取的措施及时向班长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并记入运行记录册中。(4)负责进行点火、运行、停炉等操作,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档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锅炉主管负责人。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违章指挥;认真执行锅炉交接班制度。(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定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供给记录,开展班组间的节能小指标竞赛,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8)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锅38、炉主管负责人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9)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登记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10)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3、锅炉巡回检查制度(1)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2)巡回检查的内容A:水位、汽压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B: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C: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看火门完整牢固。D:管道、阀门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E: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F:除尘器无破损、集灰斗不漏灰、39、锁气器严密。G: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3)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器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4)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正确地处理。并及时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同时要认真地填写运行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4、锅炉运行交接班制度(1)锅炉运行应在锅炉的燃烧工况良好,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接班,如遇事故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能办理交接班手续。(2)锅炉运行交接班时一般需共同检查下列项目:A、锅炉运行情况。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C、锅炉受热面的可40、见部位是否有鼓包、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D、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缝、塌陷、卡死等异常现场。(3)交班人员除应在运行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运行情况外,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4)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5)明确交接班前后的责任分界后,双方办理交接班手续。5、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锅炉主管负责人对锅炉设备维护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车间的大、中、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护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2)维修人员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锅炉主管负责人和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汇报。(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41、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当班负责人或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小修中检查辅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锅炉本体的中修,并应清除炉内积灰、炉渣;大修时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5)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排污阀每班视情况排放一至二次,水位报警接班时叫一次,每周还应吹灰或通烟管一次。(6)锅炉主管负责人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账和档案等基础工作。42、(7)锅炉停用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压力保养、干法或湿法保养、充气保养等工作。6、锅炉水质管理制度(1)锅炉给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2)锅炉给水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额定蒸发量小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3)锅内加药水处理,其水质须符合如下要求:给水悬浮物20mg/1;总硬度4mm01/1,pH7;锅水总碱度在8-26mmol/1之间,pH在10-12之间,溶解固形物5000mg/1。(4)锅炉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达到如下要43、求:给水悬浮物5mg/1;总硬度0.03mmo1/1,pH7;锅水总碱度在6-24mmo1/1之间,溶解固形物3500mg/1;相对碱度0.2。(5)定期对水质进行化验,并做好记录,水质异常应相应增加化验次数。Pa,温度为102-104,水位在60-80%以内。(7)维持软水箱水位在50-95(刻度值)之间。(8)锅炉水处理设备应保证完好,定期维修保养和及时再生处理。水处理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能。(9)水质化验人员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考核发证,持证上岗。7、锅炉房清洁卫生管理制度(1)锅炉工清洁卫生工作由班长负责依靠全班人员共同做好,每周组织清洁大扫除。(2)清洁工作是交接班的内容44、之一,要求做到锅炉清洁,用具、工具堆放有序、整齐齐全,通道畅通。(3)当班人员接班后,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汽包水位表、压力表清晰可见。(4)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压器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每班按双包机制清扫设备,清除跑、冒、滴、漏现象。(5)锅炉炉膛严禁正压运行,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6)煤场、煤渣按规定区域内堆放。(7)将锅炉环境卫生作为当班人员奖金考核指标之一。8、锅炉房安全保卫和事故报告制度(1)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才可进入。(2)当45、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3)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4)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氧气瓶、乙炔钢瓶、液化气瓶不得摆在锅炉房内。检修用的汽油、机油、油漆等易燃品及带油脂的棉纱等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任意乱丢乱放,存放地点须远离火源。(4)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发生事故。在消除煤灰炉渣时,要注意熄灭余火。(5)锅炉压火后必须有人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6)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7)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通畅,消防设46、施齐全完好。(8)锅炉发生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严重损坏以上事故,当班人员应作紧急停炉处理,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厂级领导,企业接到报告后应以最快速度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锅炉爆炸人员伤亡事故,企业并要积极配合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注:锅炉加热介质,燃烧方式不同,锅炉安全管理并应符合(二)燃油(气)锅炉、(三)热载体炉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二)燃油(汽)锅炉使用管理制度1、锅炉安全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和有关技术标47、准,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运行的指令和文件。(2)组织安排有关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检修人员等参加技术培训考核和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3)组织和参与制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应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4)参与锅炉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校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改造、设备更新等计划或方案的制订及审核,并组织实施。(5)负责办理锅炉房图纸设计、审批、锅炉安装审批、修理改造方案审批、使用登记、变更、报废等手续,建立锅炉有关资料档案。(6)每周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锅炉房现场工作情况以及锅炉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作好记48、录。(7)参加锅炉及燃料系统安装或修理、改造后的水压试验、气密试验、调试及总体验收工作,收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8)及时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如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9)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及检验单位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参与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10)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2、司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锅炉房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对锅炉安全、经济、文明运行负直接责任。(2)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掌握各部门的生产和生活用汽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供汽。(3)做好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思想49、工作,狠抓劳动纪律,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4)做好锅炉房和燃料贮运、输送系统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5)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本人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3、司炉操作人员岗位责任(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精心操作,对当班锅炉安全运行负责。(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睡觉,不准喝酒、长时间与人聊天、打电话、看书报或做与锅炉安全运行无关的工作。(3)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安全附件及燃料、除尘、供汽、供水等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当班锅炉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汽。(4)认真参加上级安排的各项业务50、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正确地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突发情况。(5)做好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持文明生产。(6)认真及时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做到内容真实、字迹端正清晰。对当班发现的问题,除及时处理外,还应向下一班司炉人员做详细交待。(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8)当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如实将当班锅炉运行及操作情况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不得伪造现场,不得反映不真实的情况。4、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经常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做好附件、辅机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2)及时补充和保管好维修工具和锅炉维修备用零部件及有关51、材料。(3)协助进行锅炉检验、重大修理、安装调试和事故分析等工作。5、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国家的锅炉水质标准、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有关法规,对所取水、汽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及时准确地对锅水、软水、原水、蒸汽品质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和化验分析记录。(3)正确并及时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根据水质化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根据锅炉水质的分析结果和锅炉状况,正确指导排污和停炉保养等工作,协助搞好文明生产。(5)协助和做好锅炉水处理设备、水质化验设备、水处理药剂的维护保养及采购等工作。(6)在锅炉定期停炉检验52、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认真做好必要的记录和分析,有关材料应存入锅炉技术档案。(7)遵守劳动纪律,拒绝执行不利于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向上级领导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锅炉水质及水处理情况。6、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1)锅炉投入运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A:锅炉使用许可证、司炉工操作证等证件是否有效齐全,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B:点火前,锅炉内、外部检查。包括:锅炉内、外部附件是否完好和牢固,炉内如有积油、杂物是否清理干净,燃烧设备是否完好等;有关水泵、风机、安全附件、贮油罐、日用油箱、加热器、油泵、油过滤器、输油管及附件是否正常;压力表、温度表和给水的自动控制、53、燃油自动控制、燃烧调节自动控制、锅炉启动、停止的程序控制、自动排污控制等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房通道、进风口等是否畅通。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点火操作。(2)点火操作步骤和方法A:锅炉点火前必须对燃烧室及烟火管、烟道进行通风,排除积聚的可燃气体。B:如点火不着,应查明原因,并经过再次通风后,才能重新点火,点火时,司炉人员要加强对燃烧状况的监视。(3)升压操作步骤和方法A:对蒸汽压力的大小实行分段调节的燃烧调节自动控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B:锅炉正常升压过程中,应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的存水弯管,检查各连接部分有无渗漏,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且有无泄漏。C:锅炉安装或检修后点54、火升压时,应按照有关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检查重点:a、校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回座压力。必要时,在使用前也可将安全阀拆下送校验单位试验和调试,并加铅封。b、检查水位表指示是否清晰,两侧水位表指示是否一致;汽、水旋塞处有无渗漏现象。c、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确。d、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e、超压报警和超压连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f、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g、排污阀是否渗漏。(4)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了防止锅炉在供汽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应在送汽前进行暖管工作,暖管操作程序如下:A、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管道内的冷凝水;B、缓慢开启主汽阀主的55、旁通阀进行暖管,暖管需要的时间对于小型工业锅炉一般为半小时,对管道长、管径大以及环境气温低时,要适当延长。C、暖管时,如管道发生震动或水击,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震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D、缓慢开启分汽缸进汽阀,使管道汽压与分汽缸汽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冷凝水。E、当排出干燥蒸汽时,关闭所有疏水阀,全开主汽阀进行供汽。各蒸汽阀全开后均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受热膨胀被卡住。F、对有省煤器、过热器、热力除氧器等的锅炉,还应注意开启有关阀门,保证锅炉正常运转。(5)锅炉运行管理A、根据火焰的颜色、火焰中心位置及火焰长短等,及时对燃烧器的油压、油量、风量等进行调节,使燃烧处于56、最佳状态。B、锅炉的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安全阀每月至少排汽试验一次;备用给水泵每周试启动一次。C、根据锅炉水质化验情况,做好锅炉的定期排污工作。D、做好每班锅炉运行工况及设备状况记录。这些记录包括:锅炉和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保养检修记录;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负责人检查记录;锅炉事故记录等。(6)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的操作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A: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B: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时,锅炉水位仍然下降。C: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虽然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D:锅炉给水系统失效。E:水57、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F:设置在汽室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G: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H:燃烧器及供油系统损坏。I:其他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等。在处理紧急停炉时,应首先停止供油和送风,停止燃烧器运行。然后关闭主蒸汽阀。如果事故属超压性质,应开启放空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如果遇到严重缺水事故,停炉后应让锅炉自然冷却,严禁向锅炉给水。紧急停炉后,应立即报告上级。锅炉辅机操作规程包括日用油箱、油泵、油过滤器、油加热器、给水泵、风机等的操作方法、步骤及安全要求等。7、巡回检查制度(1)企业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每月做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做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58、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查出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填入检查记录或运行记录表。(2)单位主管领导或锅炉房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的主要内答包括:锅炉使用证、司炉人员持证情况,当班人员劳动纪律,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完好;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清晰,排污阀及其他阀门灵敏无泄漏,安全保护、自控系统正常可靠,燃烧工况及油耗,风机、水泵、油泵等附件完好,水处理设备正常,各种管道,分汽缸等无泄漏及保温完好,锅炉维护保养良好,供油系统正常,供汽是否满足需要,电气设施安全状况,现场保卫工作,消防设施、文明卫生状况,上次检查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3)操作人员应按每台锅炉的具体布局定出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的59、主要内容包括:燃烧系统及燃烧工况,分汽缸、蒸汽管道及其附件,水位、汽压、汽温、电流、电压、油压、油温等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安全附件、保护装置、自控系统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无漏水、漏气声,各阀门启闭灵活,各转动机械润滑正常,防护罩齐全,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烟道通畅,炉内烟火管通畅等。8、维护保养制度(1)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分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2)维护保养的范围包括锅炉本体,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管道、阀门,附属设备等。(3)日常维护保养可与每班的巡回检查及日常维修相结合。(4)定期维护保养包括下列内容:A:仪表、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60、,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B:易损零部件的定期调校或更换,燃烧器喷油嘴、光电管、油过滤器的滤网、点火电极、给水泵逆止阀、水泵隔膜片等应定期更换。C:烟火管、烟室的定期清灰疏通、定期吹扫;机械转动部件定期清洗加油或更换机油;防腐及保温材料的定期维护或更换等。D:定期进行内部及外部检验,水压、气密试验。(5)大、中、小修计划安排及主要检修内容。对锅炉非承压部件的日常修理,应做好修理记录。锅炉受压元件大修理、改造方案要按等级报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批,由取得许可证单位修理和改造,并办理修理改造告知。9、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一般分为锅炉操作人员和水处理人员两部分,交接班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61、(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工作服更换等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的运行情况。(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锅炉水位、压力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3)交接班工作应在锅炉运行现场进行,对交接锅炉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供汽情况,燃料质量和存量,水处理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人员应引导接班人员逐项共同核查。如果当班发生事故,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去。(4)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5)“五交”和“五不交”。“五交”指A: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62、正常。B: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C: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D: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E: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五不交”是:A:不交给喝酒或有重病不宜操作的司炉人员。B: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C: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司炉人员。D: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E: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注:燃油(气)锅炉使用管理并应针对燃烧类型、加63、热介质及锅炉结构等的不同,同时符合(一)燃煤锅炉管理、(三)有机热载体炉管理的相关要求)(三)有机热载体锅炉房管理制度1、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1)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2)组织实施对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的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3)组织或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4)对锅炉房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奖惩意见。(5)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6)编制、实施并监督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7)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8)负责联系办理锅炉房设64、计及审批、锅炉的修理、改造审批并监督执行。(9)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情况。2、司炉班长的职责(1)有机热载体炉司炉工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持证上岗。(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必要时可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3)主动配合锅炉房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4)检查、督促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司炉工人的职责(1)有机热载体炉司炉工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持证上岗。(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4)对任何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5)努力学习业务知65、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4、介质责任人(专职或兼职)的职责(1)定期清理过滤器。(2)按有机热载体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做好介质分析或联系分析的工作,但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3)当残碳、酸值、粘度、闪点中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负责联系或组织热载体的更换或再生工作。(4)根据使用情况,联系有资格的单位对有机热载体炉及管网进行化学清洗。(5)认真做好有机热载体分析结果及更换的记录。(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督促指导司炉工人正确执行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5、安全操作规程(1)根据有机热载体炉炉型结构、燃烧设备等确定操作工艺指标及主要参数。(2)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A:逐一检66、查密封情况,受压元件有无裂纹、渗漏或变形等,绝热层有无破损,炉排及其变速机构是否正常,各相关阀门开启位置是否正确,各安全附件、仪表及自控装置是否符合规定等。B:检查有机热载体、燃料、引燃物、冷却水的准备、系统冷循环、过滤器上有无脏物等。(3)升火。根据有机热载体炉燃烧设备的特点,明确规定由通风到正常运行过程的各步骤操作要点,主要包括通风、点火、升温、脱水、排气(汽)、补充热载体,自控装置检验等步骤。(4)烘炉及洗炉。对于炉墙大修后或新安装的有机热载体炉应进行烘炉,以排除炉墙内的水分。对于受热面及主要管网进行大修后或新安装的有机热载体炉应进行洗炉,以除去油污、铁锈等杂质。(5)运行管理。规定有机67、热载体炉进入正常运行后有关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的控制指标及主要调节方式;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在运行中的检查管理;排污、排气、除渣等的操作要点。(6)停炉A、正常停炉的操作方法:包括正常停炉过程中对燃烧、鼓引风、温度、卸液等方面的要求。B、遇到火灾、爆管、受压元件严重变形、停电、超压、超温、燃烧设备严重损坏、循环泵停止运转等异常情况,应予紧急停炉。C:紧急停炉的操作程序应包括燃料的排尽或切断供应、鼓引风停止运转、热载体的处理等事项。6、巡回检查制度(1)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2)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68、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7、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有机热载体炉本体、安全附件、仪表、自控保护装置、燃烧设备、辅助装置、管道、阀门及辅机进行全面检查、大小修、清灰(焦)、检验、校验等工作。锅炉管理人员为维护保养制度实施的责任人,编制停炉保养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并组织实施。8、司炉工交接班制度(1)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如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可向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听取交班情况介绍,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并将交接班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交接班记录中,并由双方签字认可。(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69、交接班,必要时可报请锅炉房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五不交接”是:A、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附属设备、安全附件、自控保护装置、主要阀门管道等主要设备、部件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B、温度、压力、液体及燃烧工况异常时不进行交接班;C、不交班给刚喝过酒的司炉工和无证司炉工;D、正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E、记录不齐全、不正确;工具、备件不齐全或出借手续不全不进行交接班。(4)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再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9、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1)每年应对其残碳(应1.5%)、酸值(应0.5mgkOH/g)、粘度(变化应15%)、闪点(变化应20%)进行分析,当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70、载体分解成分的含量超过10%,应及时采取更换、再生或补充等措施。并应根据有机热载体的有关规定和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调整热载体性能指标分析项目和定期分析时间。(2)有机热载体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3)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出液与回液的最大温差及膨胀器内的热载体最高允许温度等应符合要求,并应有相应的调节保护装置(措施)。(4)严禁人为混入水、酸、碱及其它杂质。(5)定期清理过滤器。(6)做好分析资料保存,更换;混用后应在有机热载体炉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等工作。10、清洁卫生制度当班司炉工应保持锅炉房清洁卫生;71、禁烧正压;及时消除跑、冒、滴、漏;保持各显示仪表的清晰;定期进行大扫除等。11、安全保卫制度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当班司炉工应遵守劳动纪律;无证司炉工不得独立上岗;有机热载体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等。(注:有机热载体炉管理并应根据锅炉结构、燃烧类型、加热介质等的不同,同时符合(一)燃煤锅炉、(二)燃油(气)锅炉相关管理要求)(四)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1、压力容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参加本单位压力容器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并实施72、;开展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的技术审查;填写检验鉴定记录。(3)监督检查本单位压力容器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参与压力容器的技术检验及安全装置的调试、校正工作。(4)根据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求,组织编制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填报相关报表。(5)负责压力容器的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压力容器变化情况及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及时办理新增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和停用、报废压力容器的停用、报废注销手续。(6)组织或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7)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维修人员、73、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职责(1)掌握压力容器安全知识,熟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操作使用压力容器。(2)定期对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及时进行调整,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3)做好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压力容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4)认真填写操作记录、生产工艺记录或运行记录。(5)遵守劳动纪律,不撤离岗位;对任何有害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74、1)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制度;(2)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制度;(3)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检验、报废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制度;(4)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移装的竣工验收制度和停用保养制度;(5)压力容器的操作(运行)管理制度(6)安全附件的校验、修理制度;(7)压力容器的统计上报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8)压力容器操作、检验、焊接及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制度;(9)压力容器使用中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规定;(10)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压力容器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75、作温度,压力和温度波动幅度控制值、介质成分特别是有腐蚀性的成分控制值等;(2)压力容器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3)压力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4)压力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5)压力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5、压力容器安全操作及注意事项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视压力容器种类、压力等级、盛放介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压力容器操作运行应在其工艺控制指标范围内,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介质成分,特别是有腐蚀性的成分控制值等应符合要求。(2)压力76、容器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严禁带压拆卸或压紧螺栓;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开、停机和紧急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3)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使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周期、部位、内容和要求。(4)压力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5)压力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6)压力容器运行中应平稳操作、防止超载和严密的状态监控。压力容器启用、关停及运行的加载(升压、升温)和卸载(降压、降温)操作中,要注意平稳操作,防止出现压力的频繁变化和大幅波动,防止压力和温度在短时间内急剧变化对压力容器产生不良影响。反应压力容器要严格控制进料数量、反应温度,防止反应失控77、使容器超压;贮存容器充装进料时,要严格计量,杜绝超装,防止物料受热膨胀使容器超压。操作人员在压力容器运行期间,要严密监视容器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运行。(7)压力容器运行中,要对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安全装置进行巡回检查控制。工艺条件主要检查操作压力、温度、液位等是否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之内;容器内工作介质化学成分是否符合要求等;冷却、加热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设备状况主要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与之直接相联接部位,如人孔、阀门、法兰、压力温度液位仪表接管等处有无变形、裂纹、泄漏、腐蚀及其它缺陷或可疑现象。安全装置主要检查各安全附件、计量仪表的完好状况,如各仪78、表有无失准、堵塞;联锁、报警是否可靠,是否在充许使用期内,室外设备冬季有无冻结等。巡回检查要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定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6、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1)压力容器运行期间应保持完好的防腐层。(2)消灭压力容器的“跑、冒、滴、漏”。(3)压力容器运行期间应维护保养好安全装置。(4)压力容器运行期间应减少与消除震动。(5)停用的压力容器,一定要将其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特别是腐蚀性介质,要经过排放、置换、清洗、吹干等技术处理。(6)停用的压力容器,要经常保持容器的干燥和清洁。7、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1)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79、规定,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每年应进行一次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2)压力容器年度在线检查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3)检查人员应事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记录。(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A: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帐与实际是否相符;B: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及维修、80、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C: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D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5)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的主要内容A: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B: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道)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C:压力容器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D: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等;E;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f: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磨擦;G: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因螺栓是否齐全、完好;H:排放(81、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I: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J: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K: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L: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6)压力容器附件安全检查包括压力表、液位表、测温仪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7)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应由取得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检验。8、压力容器定期检验(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到期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在检验到期前30天,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9、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中的安全附件的检查(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82、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A、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B、性能不符合要求的;C、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D、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4)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A、压力表: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装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B、安全阀a、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83、损坏,是否在规定的校验期内。b、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c、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截止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d、检验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E、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C、爆破片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84、符合运行要求。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载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分别按照安全阀和爆破片检查要求进行检查。(5)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A、压力表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校验压力表85、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B、安全阀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的维护检修人员解体验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C、爆破片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D、紧急切断装置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并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要求。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10、压力容器的紧急停运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场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86、急措施,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到危及安全的现象。(3)安全附件失效。(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6)过量充装。(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9)其它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五)电梯安全使用管理1、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职责(1)本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电梯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电梯的订87、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电梯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组织编制电梯维修、检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填写有关记录。(2)电梯管理机构(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的钥匙等。(4)电梯司机和维护人员应符合条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电梯管理机构并应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电梯检验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88、培训和技术考核。(5)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电器控制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6)清理、核对、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件、备品、附件和专用工具。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7)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并组织实施。(8)熟悉电梯技术资料和性能,在安装、检修保养后组织电梯的试运转。(9)组织或参加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89、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1)电梯司机、维修人员应熟悉电梯相关技术,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2)认真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工作纪律,(3)对任何有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到停止使用。(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国家对电梯实行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电梯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其安装(维修、保养、改造)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的专90、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2)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电梯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梯年度维修维护计划、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等并组织实施。(3)单位使用的电梯有司机控制的电梯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行,无司机控制的电梯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电梯的检查维护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4)电梯的工作条件和技术状况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5)电梯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保人员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电梯停用一周以上重新起用前,应全面检查和试运行后投入使用。(6)经常检查电梯的使用、管理情况,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91、润滑、调整和检查。(7)编制电梯年度维修作业计划,由维修人员分解执行。经常检查维护(修)人员对电梯维护(修)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和作业质量,降低设备故障率;保证电梯维护材料、备件及工具、仪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及时审查申报维护人员提交的材料、备件采购计划。(8)经常检查电梯技术状况、管理情况,严格电梯安全操作规定,纠正不正确的使用电梯方法,纠正处理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维护人员各项原始记录,考核维护(修)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维护(修)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9)发生电梯事故,及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10)指导电梯维护(修)人92、员、电梯司机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11)根据电梯使用率和设备状况,确定电梯大修理周期,编报电梯大修理计划,组织电梯大修理的实施和大修理后的验收。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1)电梯机房门必须紧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畅通。机房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居住人员,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2)电梯机房内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足够照明,配备消防器材。(3)电梯机房防止墙面和房顶渗水,门窗玻璃齐全。台风或暴雨时,机房门窗应关妥,防止机电设备淋雨损坏。(4)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槛槽的清洁。电梯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除电梯固定设备外,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593、)电梯绝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检修。(6)除特别设计的载货电梯外,轿厢内不要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7)电梯井道底坑必须能够防止积水,井道底坑应定期清扫。(8)电梯照明电源和动力电源应分开供电;电梯电气设备的一切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9)电梯停用超过一周后重新使用时,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交付继续使用。(10)井道内应有永久照明灯,轿顶和底坑应有照明灯,灯具安全可靠,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11)轿厢内应设有应急灯,当断电后保证轿厢内有一定的亮度。(12)电梯应具有消防功能装置,轿厢内必须装有与外界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等通94、信装置。(13)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5、电梯运行前的检查(1)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垃圾,轿内照明灯、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上。(2)打开电源开头,层站召唤按钮、指示灯、检查讯响器以及层门及轿内层楼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3)进机房检查,曳引机、限速器、极限开关、控制屏、选层器等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有无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器设备电线接头有无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4)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中要作单站停车,直接和紧急停车试验,并检查其操纵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召唤按钮、信号指95、示、消号、层楼指示等功能是否正常。电梯与外部联系的通信,如电话、警铃也应正常。(5)运行中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有无撞击声或异常声响和气味。(6)检查层门电气联锁开关工作是否正常,门未闭合电梯不能起动,层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开启,层门开启关闭灵活可靠无颠动响声。(7)运行中要检查电梯制动器工作是否正常,电梯运行速度正常,电梯停站后轿厢无滑移情况,轿厢平层准确,平层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6、电梯运行注意事项(1)电梯司机工作中不能撤离电梯。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闭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2)电梯司机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货物应放置在轿厢中间。(3)在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前,96、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4)电梯运行时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注意有无撞击声等导常声响和异味。(5)在手动开关门的电梯行驶中,不得利用层门电气联锁开关使电梯起动或停止。(6)轿厢尚未停稳层站,不准开启轿门与层门让乘客进出。(7)电梯在运行中不准突然改变运行方向。(8)电梯运行中,乘客不准将头、手、脚伸出轿门外,其携带的物品也不能伸出轿门。(9)告诉乘客不要在轿厢内蹦跳。7、电梯停驶后的注意事项(1)工作完毕,电梯应返回基站停放。(2)电梯司机应做好当天电梯运行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检修人员。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3)做好交接班,如发现接班人员精神异常不交班;无接97、班人员不离岗,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4)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上一班的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和留言内容。(5)关闭电源开关及轿内照明等,关好轿门和层门。8、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1)电梯司机交班前对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异常现场、故障及处理结果要作好有关记录,必要时应及时填写报修单。(2)接班司机应认真听取上一班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或留言内容。(3)检修人员对日常维修保养要做好记录。每次故障修理后要对修理部位、更换的零配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等做好记录。9、电梯的维修、维护保养(1)单位的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必须是电梯制造企业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并取得电梯维修、维护保养许可证、并与本单位签订维保协98、议的单位进行。(2)电梯出现故障,签订维保协议的维保修理单位接通知后应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的排查处理。(3)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按规定编制电梯维护保养计划,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维保单位检修,作好记录。(4)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及时检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核对维保项目、维保内容,并做好维保记录,(5)参加电梯维修、维保后的验收、试运行,并检查其维修、维保质量。(六)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1、起重机械管理机构(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或参预编制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99、2)参加本单位起重机械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负责组织制订起重机械维护检修规程并实施;开展起重机械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的技术审查;填写检验鉴定记录。(3)监督检查本单位起重机械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4)根据起重机械检验规程要求,组织编制起重机械年度检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填报相关报表。(5)负责起重机械的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办理新增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和停用、报废起重机械的停用、报废注销手续。(6)参加起重机械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7)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8)组织对起重机械的主要100、受力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9)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索具、吊具安全使用。2、起重机械司机岗位责任制(1)起重机驾驶员应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了解所驾驶的起重机的结构、性能,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2)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3)严守工作岗位纪律,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4)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现象或故障,应设法及时排除或上报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5)起重机进行机修或大修时,驾驶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配合修理工一起工作,101、并参加验收工作。(6)做好起重机清洁保养工作3、起重机械运行交接班制度(1)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司机应将空钩起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力开关。(2)交班司机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设备的机构和电器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打扫清洁工作。(3)交班司机应详细记述当班日报(包括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需要立即排查的故障等)(4)接班司机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描述工作情况和查阅交班日报记录。(5)接班司机应认真检查起重机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6)接班司机应检查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102、列是否正确。(7)接班司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操作使用。(8)上述检查后,双方认为正常无误,交接班人员共同在工作日报上签字,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证,操作人员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起重机械操作证。(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它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标牌。(3)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4)必须处在垂直位置时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它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6103、)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与人力同在一个车箱或船仓内装卸物料。(7)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和起重机轨道上。(8)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9)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10)禁止吊运的重物从他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11)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12)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等物品。(13)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14)起升液态金104、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15)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失灵或没有调好,则禁止工作。(16)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邻车。(17)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之用。(18)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19)工具及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内,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零件要及时送到地面。(20)露天工作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桥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时,其工作风力应不大于六级。(2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固定住,以防风灾。(22)起重机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105、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碰撞。(23)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绝缘鞋,并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24)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伏以下。(25)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26)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27)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5、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2)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106、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做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3)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司机有权拒绝吊运。(4)司机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等)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5)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行走时;D、载荷在吊运过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有人走动时;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G、当吊载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6)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与同室其它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7)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器107、,判断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8)必须遵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9)司机只听从事前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开车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10)由于受环境或其它因素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预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再操作。(11)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12)指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起吊重物时,不应该开车。(13)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它辅助吊具。(14)必须在重108、物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或小车。(15)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作为停车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16)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的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外一台起重机。(17)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地放下。(18)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下降急剧,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零位,切断操纵室中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如停电重物吊在半空时,司机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并设109、警戒禁止任何人通过危险区。(19)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20)露天工作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司机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遇有大风侵袭,及时采取防护措施。(21)要时时注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两边支腿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偏斜应及时调整。(22)两个人操纵一台起重机时,不工作的司机不准擅自上、下车,必须到停车点才准上、下车。(23)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24)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除遵守以上规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A:起吊前,须注意是否将包环吊牢。B:将金属包吊至距110、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C: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D:不得将吊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E:不准利用吊车扯拉“凝固金属”。F: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G: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5米。H: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接触。I:当吊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准从设备上越过。J: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迸溅到工作场地。K: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25)操作电磁盘及抓斗,除遵守以上规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11、A: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只可在指定路线内移动吊物。B: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应经常注意电压变化情况,如有突然下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C: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D:起重电磁盘不准超高退磁卸物,不吸物时不准通电。E:电磁盘工作不准超“JC”制。F: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掉出,应使抓斗闭合紧密,不准摇晃。G: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过载。H: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荷均匀传至每根钢丝绳上。I: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J: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定物品。不准升高卸物。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K:抓斗、磁盘重量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吊车的额定112、起重量。L:不工作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面。M:抓斗的升降应保持平稳,防止由碰撞而造成转动。N:抓斗在接近车箱底面抓料时,注意升降绳不可过松,以防抓坏车皮。O:抓斗在卸载前,要注意升降绳不应比开闭绳松驰,以防冲击断绳。P:机车在未摘钩和未离开前,抓斗不得靠近车箱,更不准进行抓料。Q:抓满物料的抓斗不应悬吊十分钟以上,以防溜抓伤人。(26)吊运毛坯,除遵守以上规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A: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B: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C:不准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6、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与维修制度起重机定期保养制度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113、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全车、检查和调整为主,主要内容有:A:清扫司机室和机身上的灰尘和油污以及轨道。B:检查制动器间隙是否合适。C:检查联轴节上的键及联接螺栓是否紧固。D:检查电铃,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E:检查制动带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F:检查控制器的触头是否密贴吻合。G:按润滑表规定的部位和油脂进行润滑。(2)一级保养(每月一次),以润滑、调整间隙和检查起重机各部件状况、性能为主,除完成日常保养的全部内容外,还应有以下主要内容:A:给滚动轴承加油。B:检查控制屏、保护盘、控制器、电阻器及各接线座,接线螺丝是否紧固。C: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D:检查减速器的油量,液压电磁铁的油量及114、润滑情况。(3)二级保养(每半年一次),主要对起重机易产竹磨损、断裂、变形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调整和修理,恢复其性能。除完成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外,还应有以下主要内容:A:除去润滑脂表面脏污,清洗转动轴承,加润滑脂。B:检查、调试电气设备。C:检查减速箱的油量,液压电磁铁油量与润滑情况,如发现油质变坏,应更换润滑油,若油量不足则加油至标准值。D: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以及在卷筒上的固定情况,并检查起升机构、运行机构的其它零部件。(4)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预期检修计划,认真实施起重机械的小修、中修、大修工作。(七)简易升降机安全使用管理1、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简易升降机的安全管理工115、作。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操作人员应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熟悉所操作的简易升降机的结构、性能,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2)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严守工作岗位纪律,不得无故擅自离开简易升降机。(4)密切注意简易升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116、现象或故障,应设法及时排除后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5)简易升降机进行检修或大修时,操作人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配合修理工一起工作,并参加验收工作。(6)做好简易升降机清洁保养工作。3、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司机在使用简易升降机正常工作前应:(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2)每日开始工作前,必须将升降机上、下行驶数次,视其有无异常现象;(3)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当厅、轿门末完全关闭时,升降机不能启动。(4)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5)清洁轿厢内厅门及各可见部位,但禁止用水清洗。司机在正常操作时注意事项:(6)轿厢的运载能力加升降机的自身重量,不应超过升降机117、的额定载重量;(7)不允许使用升降机来运载人员;(8)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9)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10)轿厢顶上部,不得存放它物;(11)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存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当升降机发生如下故障时,按警铃按钮报警,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12)厅、轿门关闭后,而未能正常启动行驶时;(13)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时;(14)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15)平层、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或失控时;(16)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17)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18)安全钳误动作时;(19)接触到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2118、0)当电气部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热的臭味时。(21)当升降机使用完毕后,司机应将轿厢停于基站,并将操作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门。(22)当升降机在行驶时,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司机应保持镇静,立即揿按急停,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4、安全检查制度每周检查:(1)厅门锁的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厅门锁的动静接点要对正,啮合至少为7mm,防止出现虚接或粘连现象;(2)门的联动牵引装置,若有松驰要及时调整张紧;(3)防止异物挤入活动轿底与轿壁、厅门的缝隙中,确保轿底、厅门活动无阻。每月检查:(4)轿门、厅门安全开关,确保轿、厅门未关严时,不能启动升降机;(5)各层厅门,在厅门外不得用手将门扒开(用三119、角钥匙除外);(6)轿厢壁有无松动。5、维护保养制度(1)维修人员条件:熟悉升降机的原理、结构、操作方法;熟悉主要部件的结构,动作过程,尤其是熟悉电器元件、部件使用方法;熟悉控制程序流程;具有熟练的故障判断、分析、排查能力;具有安全操作知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升降机维修时,不允许搭客和载货,总电源开关和各层厅门口,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使用)的告示牌。(3)维修时应确定主持人(一般由技术高者承担)负责指挥,其它协同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共调度。(4)维修时,升降机只能置于“检修”状态,当不需要轿厢运行时,应断开相应的开关:A: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B:在120、轿顶时应将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C:在底坑时应将底坑盒的急停开关断开。(5)严禁将安全电路,门锁电路用短接方法封起来运行。行灯应使用带有护罩的36V安全灯。(6)严禁在厅门外探身到轿厢内或轿顶作用;严禁一脚踏在井道边或轿厢地槛上,另一脚踏在井道内任何支点上作业,严禁在对重运行范围内工作,若必须在该处工作时,应在专人负责看管轿厢停止运行开关的条件下进行。(7)维修中若拆卸过驱动电路的接线,恢复时必须保证相序相同,并试运行观察电动葫芦或曳引机转向是否正确。(8)维修结束后应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位置,填写维修记录,升降机交付验收使用。6、技术档案管理升降机技术档案由专职管理人员存档,主要内容:A121、:升降机制造厂家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B:升降机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C:升降机机房、井道的土建结构及建筑图;D: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颁发合格证、报告书等;E:升降机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F:升降机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G:升降机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H:升降机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1、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机构(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或参预编制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参加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的订购、设备进厂和试车工作;组织或参与制订厂内机动车辆维护检修规程并实施;开展厂内机动车辆122、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的技术审查;填写检验鉴定记录。(3)监督检查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4)根据厂内机动车辆检验规程要求,组织编制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填报相关报表。(5)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办理新增厂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停用、报废注销手续。(6)参加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7)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厂内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2、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岗位责任制(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应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了解所驾驶的厂内机动车辆的结构、性能,经考试合格取123、得操作证书后,才能独立操作。(2)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饮酒,集中注意力。(4)密切注意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现象或故障,应设法及时排除或上报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5)厂内机动车辆进行修理或大修时,驾驶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配合修理工一起工作,并参加验收工作。(6)做好厂内机动车辆日常清洁保养工作。3、厂内机动车辆管理(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是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2)新增厂内机动车辆按规定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全合格标志后124、,方可投入使用。(3)制定并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厂内机动车辆性能完好,技术档案完整、正确;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4)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操作等人员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5)制定并实施厂内机动车辆的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选派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或委托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6)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周期到期一个月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整理有关资料,向台州市特检中心申报检验。(7)发125、生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事故,司机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4、厂内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1)厂内机动车辆应做好作业前、作业中和收车后的检查。(2)检查的重点是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的转向、制动、信号(灯光)、牵引装置、举升机构等。(3)出车前检查出有碍于行车作业安全的隐患,应修复后方能运行,对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4)对行驶中检查出有碍于行车作业安全的要解决后方能继续运行,不得带病强行作业或违反规定行驶。5、厂内机动车辆维护和修理(1)制定并实施厂内机动车辆维护制度,厂内机动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2)日常维护由126、驾驶员负责,司机应认真负责地检查车辆安全,并做好车辆清洁、补给工作。(3)一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维修工除检查车辆安全外,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同时要对车辆进行清洁、润滑、坚固等工作。(4)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除一级维护作业外,并以检查车辆的各个部件,调整整修各个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5)二级维护并可对车辆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发现的小修项目进行维修。(6)厂内机动性车辆修理、改造工作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并与本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进行。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应对修理、改造单位是否具备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修理改造情况进行监督。(7)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人员127、应督促修理、改造单位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修理、改造告知手续。(8)大修、改造后的厂内机动车辆,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大修、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修理改造技术文件和资料,接收后存入技术档案。(九)气瓶安全使用管理1、气瓶库房管理员的管理职责(1)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气体的性质,能够识别气瓶盛装气体的种类。(2)了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的结构与操作要领。(3)懂工器具原理,会使用,能够定期检查和维护。(4)对消防器材能够根据瓶内气体的性质准确使用,熟练操纵。(5)工作认真负责,并有保管各类气瓶的技能和经验。(128、6)熟悉库房各项管理要求及其有关规章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7)真实准确而工整地做好工作记录。2气瓶短途搬运和装卸安全(1)气瓶搬运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意事项,并备齐相应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介质为第7类的有害、有毒、腐蚀、放射性和自燃气体时,应在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2)三心凹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也可用两手各握一只气瓶的瓶帽,使两只气瓶在胸前交叉流动,这要根据其熟练程度而定。但不准拖拽,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129、脚蹬踢。(3)方型底座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单瓶或双瓶放置,并用轶链牢固。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4)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距离较远或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5)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止气瓶摔倒酿成事故。(6)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轻举轻放,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7)装卸气130、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8)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以避免吊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9)严禁使用叉车、翻斗车或铲车搬运气瓶。(10)气瓶运输并应按规定办理准运手续,遵守交通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物品运输规则等到有关规定。危化品气瓶运输车辆在明显部位标识“危险品”警告标识,车上配备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11)长途运输气瓶按有关规定管理3、气瓶入库验收管理(1)对入库的气瓶,131、必须细致地逐瓶检查其外表面的瓶色、字样、字色、色环是否与入库单据相符,检查气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2)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气瓶外表面有无影响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例如严重的腐蚀、机械损伤、凸起变形等。(3)检查瓶阀有无泄漏。对于非特殊危害性气体气瓶可用感官或试验液测试,对于盛装特殊危害性气体的气瓶必须用气体测漏器或用试验液测试。如采用浸过氨水处理的棉花团去检验氯气或氯的化合物气体泄漏(产生白雾),用试纸检验氨、砷烷、磷烷(试纸变色)。4、气瓶入库贮存管理(1)气瓶入库后应按照气体的性质、公称工作压力及空、实瓶,严格分类存放,将其直立于指定的栅栏里,用可移动的铁链将栅栏栏住。性质相抵触的气132、瓶必须分隔存放,以防泄漏和性质抵触的气体相遇引起火灾、爆炸和中毒。盛装可燃性气体的气瓶,不准与氧化性气体气瓶同库贮存;氯、氧、氯化氢、氯甲烷、氧化氮、二氮化硫、六氟化硫气瓶,不准与氨气瓶同库贮存;甲烷、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氟化硼气瓶,不准同氯气瓶同库贮存;氢、氨、氯乙烷、环氧乙烷、乙炔气瓶,不准与一气化二氮气瓶同库贮存;氟磷化氢(磷烷)、硫化氢,不准与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气瓶同库贮存等。要防止气瓶倒地,并应挂上标有气体名称和入库日期的标牌。(2)无底座的凸形底气瓶可水平地横放在带有衬垫的槽木上,以防气瓶流动,瓶帽应朝向一侧。如需堆放,则堆放层数不应超过5层。小容积气瓶应放在特制的带有凹槽133、的托垫上。(3)为使先入库或临近检验期限的气瓶优先发出,应尽量将这些气瓶贮存在一起,并在栅栏的牌子上注明。(4)对于限期贮存的,如光气(3个月)、溴甲烷、二氧化硫(6个月)以及不宜长期存放的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气体,均应注明贮存限期。对于容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体气瓶,除应远离电磁波、振动源外,还必须规定贮存期限,并予以注明,这类气瓶还不能存放在有放射线的场所,以免射线促使其(例如四氟乙烯)发生聚合或分解反应。因此,限期存放到期后,及时处理非常重要。(5)可燃性气体气瓶不能放在绝缘体上存放,以防静电引起事故。(6)气瓶在贮存期间,除每日一次定期检查外,应随时查看有无漏气腐蚀和堆垛不稳等情134、况。发现泄漏要及时消除,发现腐蚀倾倒应妥善处理。检查毒性气体气瓶库房时,应对库房首先进行换气,而后穿戴好防毒用具,方可入库。(7)气瓶在贮存期间还应定期测试库内温度和湿度,并作出记录。库房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贮存气体性质而定,如贮存乙胺,库温应低于10;贮存光气、氯甲烷、溴甲烷、氯乙烯、乙烷、甲醚、丁烯、丁二烯、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等气体,库温应低于30;贮存环氧乙烷、库温应低于32;贮存氯乙炔、氟化氰、二氧化硫气体,库温应低于35。库房的相对温度,应控制在80%以下。(8)新入库的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气瓶,在3天内应定时测定库内气体浓度,如浓度超过规定值,则应强制换气,并将泄漏气瓶挑出;如3天135、内测定值在允许范围内,可改为定期测定。最好设置自动报警装置。(9)气瓶在库房内应摆放整齐,并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库房应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当心爆炸”等各类必要的安全标志。(10)库房还应有运输和消防通道,设置消防枪和消防水池,在固定地点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和防毒用具。(11)气瓶库房周围10m范围内禁止存放任何易燃物品,也禁止进行任何有明火的作业。5、气瓶出库管理(1)瓶库账目应清楚,数量应准确,并应按时盘点,做到账物相符。(2)实瓶的贮存数量应有必要的限制,尽量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以减少贮存量。(3)库房管理员必须认真填写气瓶发放登记表,内容包括:1、序号;2、气体名称;3、气瓶136、编号;4、入库日期;5、气瓶检验日期(年月);6、验收者姓名;7、气瓶出库日期(年、月、日);8、出库者姓名;9、领用单位;10、领用人签字;11、备注。6、单瓶永久性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1)根据不同气体的性质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瓶装气体的使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2)气瓶使用做到专瓶专用,严禁不加清洗和专门处理,将一种气体气瓶充当另一种气体气瓶使用。不得违规改装、擅自改变气瓶外表颜色标志、混装气体。(3)使用中若出现气瓶故障,例如,阀门严重漏气、阀门开关失灵等问题,应将瓶阀的手轮开关转到关闭的位置,再送气体充装单位或专业气瓶检验单位处理。未经专业训练、不懂得其瓶阀结构及修理方法137、的人员不得修理。(4)使用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时,接触气瓶及其瓶阀(尤其是其出口接头)的手、手套、减压器、工具等,不得沾染油脂。(5)使用气瓶时,操作者必须遵守以下各点:A:禁止敲击、碰撞;B: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C;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D: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E: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F:压缩气体气瓶使用时应注意不得将瓶内气体用尽,必须留有0.05MPa以上剩余压力的气体;G: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H:气瓶在工地使用或其他场合使用时,应把气瓶放置于专用的车辆上,或竖立于平整的地面用铁链等物将其固定牢靠,以避免因气138、瓶放气倾倒坠地而发生事故。(6)当开启气瓶阀门时,操作者应特别注意缓慢操作,防止操之过急过猛,引起因气瓶排气而倾倒坠地(卧放时起跳)及可燃、助燃气体气瓶出现燃烧甚至爆炸的事故。(7)液化气体、液化石油气、溶解乙炔气等不同气体气瓶并应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7、液氯气瓶安全使用要求(1)直接接触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的作业人员,须经相关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应急处理。(3)使用液氯钢瓶,必须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出版)的有关139、规定。(4)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场所,都应配备抢救器材、有效的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配备专用钢瓶开启板手,不得挪作他用。(5)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厂房结构,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换气,在环境、气候条件允许下,可采用半敞开结构,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用机械通风,但不宜使用循环风。生产、使用氯气车间,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大于此值,应采取通风措施。(6)氯气系统管道必须完好,连接坚固,无泄漏。(7)充装量为50kg的钢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充装量为500kg、1000kg的钢瓶,使用时应卧式旋转,并牢靠定位。(8)使用钢瓶时,必须有称重衡器,并有膜片压140、力表、调节阀等装置,操作中应保持钢瓶内压力大于使用侧压力。(9)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可采用45度以下的温开水。(10)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易与氯气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11)氯气钢瓶连接管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12)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风口等场所。(13)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也不能强力关闭。(14)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15)瓶内液氯不能用尽,要留有余压,充装量50kg的钢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压,充装量为500kg、1000kg的钢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压。(16)液氯141、钢瓶严禁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17)空瓶与充装后的实瓶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钢瓶中的氯气存放期不超过三个月。(18)充装量为500kg、1000kg的实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通道,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大容积液氯钢瓶卧放时,应用三角木头塞牢,防止滚动伤人。8、其它液化气体安全使用(1)已充装的实瓶液化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放置于明火热源处,更不得以明火烘烤。(2)使用操作可燃性液化气体时应注意防火,实瓶存放间不得有火源产生(含电火花),其场所照明等电气装置应选用防爆型。(3)有毒或剧素液化气体使用时,不得有泄漏;一旦出142、现泄漏,应在有防护的条件下迅速进行处理;应备有急救药品和防护用品。(4)对已充装的液化气体钢瓶,在使用、装卸、搬运中应注意不得有过分撞击震动、坠地,更不得使之从高处坠落(包括从汽车上往地下滚落)以免砸伤气瓶甚至发生爆炸。(5)二氧化碳气瓶在存放使用中常出现其瓶阀安全装置动作(启爆),原因是二氧化碳气体超装,或是贮存环境温度高于35度。处理方法是:对同批充装的二氧化碳气瓶进行称量、排出,处理超装的二氧化碳气体;或对二氧化碳气瓶存放仓库采取降温措施,(6)所有瓶装液化气体使用中,不得把气用尽,应有剩余压力与气体。保留量为该气瓶规定充装量的0.5%-1.0%,如500kg和1000kg充装量的液化气143、瓶,应分别保留2.5-5kg和5-10kg以上的剩余气体。9、溶解乙炔气安全使用(1)使用前,应对钢瓶的钢印标记、乙炔气的合格标签、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合规定的乙炔气瓶不准使用。(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4)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能源的场所使用。(5)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6)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度以上的热水或其它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144、7)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料隔板隔开。(8)气瓶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排供气。(9)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阀的专用板手,应始终装在瓶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10)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11)乙炔气体严禁用尽,应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145、压力。(十)压力管道安全使用管理1、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1)压力管道实行专人管理,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组织有关操作、运行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3)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和检查;(4)参与并检查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建立、管理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5)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6)组织或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设计、146、审核工作;(7)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编制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8)压力管道管理人员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要履行前述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2、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3)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压力管道管理有关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严禁超压、超温运行,严守工作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147、处理,及时上报情况,3、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6)停用的封存和保养方法;4、压力管道巡线检查制度(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2)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148、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3)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4)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5)管道振动情况;(6)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7)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8)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9)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10)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11)是否存在其它缺陷。5、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防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试,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149、校验;(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5)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处理;(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对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按时检查;(7)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10)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150、温过程中进行冷紧;(11)禁止将管道及支架作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12)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13)生产流程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跌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14)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A、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B、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C、压力管道发生冻堵;D、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动作;E、安全保护装置失效;F、发生151、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G、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6、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1)选择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格;(2)协助安装单位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特种设安全监察部门申报安装、改造告知和监检;(3)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4)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5)监督检查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质量:包括施工单位设置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6)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152、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7)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也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检测手段及其能力和资格;其设置的管理机构、配置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达到规定的要求。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要求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注: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一般指:A、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以上);B、改变管道公称直径(公称直径的改变改导致介质流速、流量、管道的应力等技术参数变化);C、提高工作压力;D、提高工作温度;E、改变输送介质;F、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A、结构合理,保证153、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B、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道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C、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有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9)管道检修前的安全要求:A、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B、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C、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D、气体取样分析,确154、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7、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并应携带下列资料:A、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B、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C、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D、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E、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应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并应携带下列资料:A、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B、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155、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C、压力管道单线图;D、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E、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检验报告。8、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压力管道技术档案资料除前述特种设备要求的资料外,并应有:(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测图等);(4)管道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5)使用资料A、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156、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B、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C、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D、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E、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F、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9、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2)在线检验工作由本单位进行(或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在线检验重点检查部位应包括:A、压缩机、泵的出157、口部位;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部位;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4)在线检验时,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其它的项目和内容。(5)在线检验开始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隐患、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158、和内容包括:A、泄漏检查: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B、绝热层、防腐层检查: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C、振动检查: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D、位置与变形检查: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E、支吊架检查,包括:a、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B、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c、恒力弹簧支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d、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e、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f、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g、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h、阻尼器、减159、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i、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等。F:阀门检查,检查:a: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b: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c: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d:阀门操作是否灵活。G:法兰检查,检查:a: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b:法兰面是否发生翘曲、变形。H:膨胀节检查,检查a: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b: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有无失稳现象;c: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d:拦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I:阴极保护装置检160、查:对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J:管道标识检查: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中的安全附件检验。(10)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11)在161、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并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全面检验(12)全面检验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13)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A、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报经检验机构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B、属于下列情况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A、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162、验;B、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C、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D、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E、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F、焊缝中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G、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H、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15)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163、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16)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10、压力管道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1)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压力管道制定应急措施和求援方案,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监察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立即报告消防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部门、。(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B、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C、事故设备名称;D、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E、人员伤亡、经济损失。(5)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方案,抢救受伤人员,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漫延,遏制二次事故的再发生。(6)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7)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8)认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