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设员工安全生产劳动管理管制度(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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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5171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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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建设员工安全生产劳动管理管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3 机构与职责3.1 机构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担任;委员若干,由相关领导及专职安全员2、组成。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兼职安全员为成员组成。 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专职安全员及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组成。3.2 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a)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劳动安全生产法规,监督各级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劳动安全生产的最高决策机构;b) 定期研究讨论、总结安全工作,负责向公司经理办公会、公司员工代表大会汇报,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新的建议;c)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a)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劳动安全生产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监督工3、作;b) 研究、决定、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审定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c) 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抢救、恢复生产及组织调查、处理;d) 定期组织召开生产安全工作例会,学习安全生产法规,研讨、总结、讲评安全生产工作;e)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生产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存在有明显安全事故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或企业财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制止作业,责令单位领导进行整改,并严肃处理;f) 有权对有争议的重大事故进行复审定性,或提出复审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专职安全员职责a) 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b) 在上级安全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4、工作;c) 组织各单位兼职安全员宣传、指导员工安全作业,对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d) 代行公司领导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职权。 兼职安全员职责a) 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b) 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 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全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4.1各级员工安全生产责任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的法令、法规,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5、b)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贯彻实施,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c)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公司主管部门贯彻实施;d) 责成有关部门编制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的措施计划,审批、检查、协调各项措施计划和经费保障情况,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e)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指标的完成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f)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g) 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1.2 党委书记安全6、生产责任a) 监督、保证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b) 支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支持为改善员工作业条件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技措项目的实施;c) 参与重大安全教育活动,负责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员工培训计划,监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a) 主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监督、检查全公司的执行情况。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管好安全,对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b) 在领导拟定、组织、实施生产作业计划时应符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与环境保护的要求7、,严格执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五同时”工作中同时贯穿安全工作;c) 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检查、考核,针对存在问题、事故隐患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制定解决的办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并规定限期解决或处理;d) 监督、检查公司主管部门对员工进行全员经常化的安全教育及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以及坚持持证上岗、定期培训、考核、复审的制度;e) 主持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制订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f) 组织制定、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审定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项目及相关物资计划,监督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符合国8、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做到文明生产。4.1.4 财务总监安全生产责任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b) 在组织编制、审查财务计划时,须同时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计划;c) 在审查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季)度生产经营计划时,须保证计划中有改善劳动条件的内容,逐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现代化程度;d)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和劳保技措项目经费的使用;e) 严格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员工安全教育经费;f) 督促、检查劳动安全卫生各类经费计划的落实。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保证技9、术管理工作中贯彻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全公司技术方面的安全负全面责任;b) 对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装备、设备设施布局符合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要求,以及在新产品设计、开发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对产品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并在技术工程、产品设计管理审批时,应对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c) 在编制、审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d) 组织有关人员对改善劳动条件、尘毒治理计划进行讨论并负责审批,督促计 划的落实;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10、料、新标准时,须同时提出相应的安全、劳动、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e) 对全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负责;f) 参加由于设计、工艺等技术原因造成的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有关制度,对本单位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b)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五同时”,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分析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隐患及时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并将检查情况纳入考核范围;c)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员工和调换工种人员上11、岗前的“三级教育”),认真贯彻公司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d) 按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e) 有权拒绝不安全生产指令,发现违章作业或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制止,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f) 在加工制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等危险性产品或有临时作业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并经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g) 负责重伤、死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负责组织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h) 对本单位的污染治理、特种设备、设施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保证12、正常运转,负责本单位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i) 严格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做好女员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a)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本班组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b) 坚持生产、安全“五同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c) 负责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纳入人员考核范围;d) 负责对新员工、变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指导;e) 坚持安全日检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f) 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协助事故调查;g)13、 负责本班组的现场管理,物料摆放安全合理,确保安全道畅通;h) 负责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a) 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工艺纪律,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b) 坚持“三按”生产,对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自我保护的权利,可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c) 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安全卫生装置及各种劳动防护用品;d) 严格听从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禁止违章操作;e)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有义务向管理人员报告;f) 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14、,有义务向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g) 员工有义务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员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定期接受特殊工种培训和考核。4.2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b) 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负责制定公司各级领导及各级安全主管人员任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其他相关安全协议书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c) 参加技改、新建等项目的审核及验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劳15、动保护“ 三同时”;d) 负责制定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对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e) 负责组织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并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重大伤亡事故的结案工作;f) 有权纠正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制止各类危险作业。在生产中若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有权令其停产并立即报上级领导解决;g)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审批发放,监督使用;h) 每月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沟通安全生产信息,布置安全工作,根16、据上月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情况,布置并落实安全措施;i) 对新购进设备和自制设备,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签订验收手续,制定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j)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公司内起重、运输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并负责联系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k) 负责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管理,做好工伤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制定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逐步改善劳动条件。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的法令、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本部门各班组站室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对本部门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b)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17、的管理,坚持持证上岗,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规范操作;c) 负责全公司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处于良好状态;d) 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设备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检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e) 在购置设备、制定整改计划及编制机械设备的大、中修计划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f) 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协助生产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档案管理工作;g) 负责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 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承担对安全技术和尘毒噪声治理方面的技术设计,并对安全技18、术和尘毒治理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b) 对于新的项目设计,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制或投产前应向生产使用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c)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角度提出防范措施。 检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在检查产品质量时,要检查产品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公司;b) 对外购器材进公司检验时,凡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检查其安全认证标识,如不符合认证要求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在问题解决之前,有权拒绝验收入库;c) 设备检查验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综合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综合管理部门重点19、做好本部门职能在生产基地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a)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做好公司(生产基地)消防工作;b) 制定公司(生产基地)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c) 制定公司(生产基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管理消防设施、器材;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的管理,并组织检查,提出对隐患的防范措施;d) 负责公司(生产基地)“三防”工作的巡视、监督、检查、整改;负责对员工进行“三防”工作的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e) 负责公司(生产基地)火灾、失窃、破坏等事故的调查、结案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f) 负责协助司法、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涉及20、本公司(生产基地)、公司员工的各类案件;g) 负责对公司(生产基地)保安、门卫、食堂、宿舍及配电室、锅炉等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的管理、检查、监督,发现岗位疏漏,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处理;h) 负责进出生产基地的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外购的原材料及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凡无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的材料及物品不得入库;b) 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要设专人、专库保管,必要时设昼夜不间断值班人员;c) 建立严格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库房保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仓库安全检查制度。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按照国家规定或21、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他劳保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b) 负责拨付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经费。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a) 认真学习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 b) 负责公司劳动人事安排及教育培训考核,对进入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艺规程、安全工作、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考核; c) 负责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工伤保险规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 d) 负责会同生产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训,进行资金审核、申报及管理; e) 对各单位加班、加点进行控制,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4.222、.9 工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监督企业遵守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令、法规,并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b) 负责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组织与管理,健全工会系统安全监督网;c) 负责监督企业领导和部门解决员工生产过程中危及安全和健康的问题;d) 负责听取员工和员工代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应列入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议程;e) 监督并配合行政搞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f) 配合行政组织员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4.2.10 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a)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23、生的法令、法规;b)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c)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对员工的劳动工作安全和健康负责。4.3 有关术语 分级管理:是指公司级、各部门级,班组级,三级管理。 分线负责:即全公司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范围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同时:即凡本市行政区内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劳动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和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定:即定整改24、项目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安全三按:即按图纸、按工艺、按安全技术要求。5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作用,实行分级定期、分类专项的安全检查管理。5.1 分级定期检查 班组日检。由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负责,对班组日常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和教育,防止违章,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生产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负责。 各部门领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指派专人负责。 全公司每月检查一次,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生产部门主管领导、专职安全员负责。5.2 分类专项检查 季节性检查。每年雨季前,各单位对自管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设备部门对公司重点电气设备及避雷装置等25、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暑期和冬季前,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各单位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工作进行检查。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乙炔等危险设备的相关单位,每班进行检查。 负责保卫的专职人员对各防火灭火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5.3 安全检查管理 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检查记录,以备监督、检查和整改。 各单位检查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解决,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同时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员对各单位上报的不安全隐患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反馈给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各类安全检查工作,纳入考核。6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安全生产教育管理依照26、市政府1990年第 21号令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执行。6.1 组织领导与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安全生产教育的最高决策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执行安全生产教育的检查、监督机构。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批。 生产部门(专职安全员)负责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编报;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及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核、报批和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工会负责监督公司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质疑。 6.2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本公27、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本公司生产的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的要求;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工伤事故案例; 劳动纪律; 上级劳动保护检查部门安排的其他内容。6.3 安全生产教育方式 安全教育分为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和个别的教育形式; 各类专业性培训班; 日常的班前、班后会; 现场分析会、报告会; 利用电视、报纸、黑板报等多种形式。6.4 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分类与学时 公司级干部安全生产教育由上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学时从上级规定。 中层干部安全生28、产教育由人力资源、生产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8学时。 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由各级政府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学时从其规定。 班组长安全生产教育由人力资源、生产部门共同负责实施,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8学时。 员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在人力资源、生产部门共同指导下,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4学时。 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采取由生产部门(专职安全员)、班组分别组织实施,不得少于24总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按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因工伤事故造成重伤以下的负伤员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生产部门(专职安全员)负29、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4学时。 其它原因离岗、休假超过6个月的员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4学时。6.5 管理及处罚 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人员,由生产部门(专职安全员)统一建档、登记。(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报生产部门登记、备案。) 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对用人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责任人纳入过失考核处罚。 员工事前不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教育的,主管部门通知用人单位可停止其工作并按指定时间到主管安全生产教育部门补课,并对责任人纳入过失考核处罚。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贯彻执行北京30、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实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劳动安全管理。7.1 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生产基地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 锅炉司炉及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金属无损检测作业。7.2 具备下列条件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 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两年并经过考核发证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或者受过特种作业教育并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一年的中等(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7.3 培训、考核与发证 新进公司或因工作需要而变换工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由所在31、单位提交书面报告,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生产部门审核后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安排初级安全技术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在特种作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学习期满并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 因工作需要须从事多种特种作业者,必须取得多种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单项考试不合格者,按顺序可补考一次。7.4 复审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复审合格者,由复审机关在操作证上盖章确认。 复审不合32、格者或逾期未经复审,吊销其操作证,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7.5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生产部门和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均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卡片或台帐。台帐以生产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凡预备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需先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上报生产部门备案。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工种的,由所在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变更工种报告,并在生产部门备案。如工种变更后,再从事特种作业者,在复审期内由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操作;超过复审期后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体检、培训、考试、取证。 对超出本工种作业范围或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特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北京市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33、。 对患有禁忌症不宜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持医疗证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会审后,另行安排工作。对拒不服从分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8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1执行公司根据国家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补充制定的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2 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是工人在生产实践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经验教训,也是不可违反的科学规律,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章作业者,人人有权制止。8.3 各级领导应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员工及时给予纠正,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考核,对违章作业的肇事者,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应令其停工进行培训复学,停工复学期间只发生活费34、。8.4 新设备、新工种、新工艺在投产前必须制定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临时生产或实验工艺要建立临时或简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投产或施工。新的操作规程制定后,须报生产部门审核、备案。8.5 新入公司的员工、变换工种的员工、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的员工,上岗操作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8.6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应熟记应用,人手一册,并用文字形式悬挂在操作现场,并保持清晰醒目。9 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9.1 机构与职责 机构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设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1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综合管理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综合管理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领导及专职安35、全员组成。.2 交通安全工作小组组长由综合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专职安全员担任,成员由各车辆使用单位领导和在公司注册备案司机的单位领导组成。 职责.1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各项法令、法规,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工作;b) 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c) 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小组开展管理工作,制定有效措施,避免重大和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d) 有权对肇事单位(个人)进行处理和处罚,对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2交通安全工作小组职责a) 在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负责对本公司员工(特别是司机)进行经常性的交通36、安全教育,并监督检查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b) 负责组织本公司司机对交通法规、行车安全的学习教育,开展交通安全竞赛,评选先进等活动;c) 有权对违章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处以暂停驾驶机动车等处罚;d) 有权对公司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责令停驶、扣留执照,并监督其进行整改。 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主持公司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9.2 公司内、外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各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都应登记、备案。有牌照能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司外机动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和管理;公司内部使用无牌照的车辆(公司内机动车),属设备的由设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和管理;非设备管理车辆由使用部37、门负责登记、管理;起重机、改装车等产成品未售出前按公司内机动车辆由生产部门管理。驾驶员按驾驶内、外机动车辆分别管理。 公司内机动车辆管理.1 公司内机动车辆每年年检一次,凡不合格的车辆停止使用。.2公司内机动车在运输超高、超长物资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安全员监督下进行工作。.3 公司内机动车只限在生产基地内部行驶,严禁外出运输,违者除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处罚外,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对驾驶人员也要从严处理。.4 生产基地内车速必须严格控制,不准超速行驶。机动车应根据生产区域道路限速行驶,通过路口及转弯时必须鸣笛示警。.5 公司内机动车辆不许超员载人,车辆无槽帮禁止坐人,起重机、改装车等38、产成品车司机室外不许载人,如有违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违规处理。公司内机动车驾驶员管理.1 公司内机动车驾驶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禁无操作证驾驶,违者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处罚当事人的直接领导者。.2 学习驾驶必须持操作学习证在教练员陪同下方可驾驶。.3 严禁酒后开车。.4基地内发生交通事故除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外,必须立即报告交通安全工作小组(综合管理部门)等候处理。 公司外机动车管理.1 凡属公司外机动车辆必须在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经车辆管理所核发牌照后方可外出。.2 公司外机动车辆须按规定参加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能继续使用。.3 公司外机动车辆不准在外过夜(长途例外),39、确因工作需要在外过夜的,须经主管经理批准。.4起重机、改装车等产品车辆出外作业,除办理临时牌照等手续外,必须配备上下车司机,互相监护作业及驾驶。 公司外机动车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调入、调出、正式退休等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公司内退休、下岗的驾驶员利用驾驶证自谋职业的,需将驾驶证的隶属关系转出公司。.2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参加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3 驾驶员要服从领导,爱护车辆,严格按交通法规驾驶车辆,违者按公司有关违纪、违章规定处罚。.4 驾驶员应会正确使用、保管灭火器,如有丢失损坏,按规定赔偿;要做到“三40、检”、“四勤” 、“五不开”。“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四勤”即勤润滑、勤紧固、勤维修、勤保养; “五不开”:指不开机体失灵车、不开斗气车 、不开英雄车、不开超速车、不交给非司机开车。9.3 对造成交通事故或违章司机的处理 驾驶员在公司外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依照交通法规抢救伤者,通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同时电话通知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及单位领导。 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小组(综合管理部门)及肇事司机单位领导共同出面解决,肇事司机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报告,交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肇事司机除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执行公司有关违纪、违章处理规定。非本41、公司正式司机或未经领导批准开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费用及事故罚款全部由司机本人承担。 事故费用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审核,金额在500元以下,公司车辆管理部门领导批准;金额在500元至2000元的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9.4 考核与奖惩 交通安全管理纳入责任制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细则执行。 对交通运输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与表彰。10 工伤事故管理10.1 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确定: 员工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员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公司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与公司的生42、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生产基地、矿区、货料场、建筑工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险情时,员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区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主管局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确定的其它员工因工伤亡事故。10.2 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分类: 轻伤事故。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尚未构成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长期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具体执行国家有关重伤事故范围的规定。 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43、入人体,使员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10.3 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 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最先发现人必须即刻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立即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生产部门。 发生轻伤事故,报告后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于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将公司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送生产部门。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由生产部门立即通报主管副总经理,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测绘、拍照、收集有关事故的资料,并在8小时之内上报区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及主管控股公司。同时于事故发生的(重伤事故10日内、死亡事故25日内)填报公司员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发生伤亡事故后,由生产部门本着“四不44、放过”的原则,召开因工伤亡事故分析会,查明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实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填报公司员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工伤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工作;负责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办理工伤待遇手续;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予以支付。10.4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现场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车间(部门)领导、负责技安人员应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勘查现场,批准事故现场的清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生产部门批准结案。 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主管副总经理、生产部门领导应赶赴现场,组织救、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或防止45、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应组织现场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出标志和证明数据,绘出现场示意图。经区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批准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和批准结案。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伤亡事故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测绘、拍照或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生产、设备、工艺的资料和医疗部门对伤亡者诊断情况的资料。 对防碍伤亡事故调查、隐瞒实情、虚报、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者,应给予批评教育及处罚,必要时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各独立经营单位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在以最快捷的方式通报公司外,其他按程序自行上报工商注册所在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处理。11 劳动保护管理46、 见附件(二)12 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12.1 公司成立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12.2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多名。12.3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12.4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职责: 日常的工作环境巡视;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或不安定因素责成相关单位或部门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改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患教育。 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负责组织现场的抢救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上级汇报,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事后的处理。12.5 在突发性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工作47、小组的分工 各生产基地应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性事故时,生产基地安全员负责协助领导采取紧急有效措施,以防止事故的扩大,同时采取有效的保护现场的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时,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并对现场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由组长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副组长协助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现场秩序控制的应急手段、现场的保护、人员的疏散等工作,安排专职安全员立即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突发性事故后的处理,由组长和副组长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事故分析,事故后的事务性工作由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 对于发生突发性人身伤亡事48、故时,除上述各项工作程序外,工作小组还应组织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并与医务人员联系,并协助上级领导部门对善后工作进行处理。12.6 公司台湖生产基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见附件三。12.7 公司其他生产基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基地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13 附则13.1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规定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执行。13.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13.3 本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一: 安全操作规程1 总则1.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的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49、度。1.2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设施、生产线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领导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2 安全操作通则2.1 所有员工进入车间后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赤脚、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班前、班中不准饮酒。2.2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2.3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基地、车间、库房通道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2.4 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2.5 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入公司员工、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50、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2.6 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要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2.7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2.8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部门。3 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3.1 操作前,应按所在工种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发辫要挽入工作帽。3.2 所用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3.3 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51、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查,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3.4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电气元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另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3.5 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3.6 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与天车工密切配合。3.7 高空作业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准放在其它地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由高处往下面扔东西。52、3.8 采用梯子登高要有防滑措施,梯子斜度为60,必要时安排人看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的牵绳拉住。3.9 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的台面上应有绝缘层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有栏杆。3.10 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手拉嘴吹。3.11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3.12 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如系在流水线上装配,必须在装配每一工位完结之前,将工、卡量具从产品上取下,并将本工位的装配情况通知下一个工位。3.13在工作中使用电气等工具和设备,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53、程。3.14 实行冷装时,对盛装液氮或其它制冷剂压力容器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其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取放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带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冷却了的工件;洒在地上的液氮要用扫帚扫到低处用硬板盖上,不准用手直接清扫。3.15 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人指挥,各工种间应密切配合,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停止装配时各种零部件不准悬于空中或放置在可能滑滚的位置上。3.16 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4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4.1 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须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54、格,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4.2 焊接场地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4.3 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准存放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4.4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护帽。4.5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等沾有可燃气体溶液的工作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后报本单位安全员同意,再进行工作。4.6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55、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4.7 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4.8 在易燃、易爆场所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工作时应采取严密措施, 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4.9 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4.10 应掌握一般电器知识,熟悉灭火技术,掌握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4.11 严格遵守乙炔及氧气瓶橡胶软管的安全操作规程。4.12 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实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吸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4.13 氧气、乙炔、可燃气56、体与明火间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有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4.14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氧气或乙炔、可燃气体阀门。4.15 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摄氏度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乙炔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4.16 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4.17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关上气瓶阀门整理现场,把气瓶放在指定地点。4.18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电流表、电压表应按规定定期递交校验和试验检查。5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1 工作前57、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5.2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5.3 不准在设备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并验明无电后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方可进行工作。5.4 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5.5 每次工作完毕,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部造成事故。5.6 对于电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有清楚地记录,确认完好后由操作者签字认同方可进行运转。5.7 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穿绝58、缘鞋预防;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5.8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5.9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5.10 电器线路拆除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5.11 临时装设的电器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线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地单独接到接地干线上;专用的保护接零的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5.12 动力配电箱、开关、电容器、变压器等电器设备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品。5.13 电59、器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5.14 多人操作要明确一人带班指挥并警戒作业区域,防止伤害他人。5.15 掌握一般的触电急救的方法,如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按摩。5.16 不准许一名电工单人工作,警示牌必须做到谁挂谁取,别人不能代替。6 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6.1 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后,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上岗。6.2 工作开始前应认真地检查设备的机械、电器部分有无异常,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可靠。6.3 必须听从信号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立即停车。6.4 天车在启动时,应先鸣铃,操作控制器应逐级增减速度60、,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6.5 工作间歇时,不得将重物在空中悬浮停留。6.6 严禁吊着重物时在人头上下行走或超载。6.7 两台天车同时起吊一个重物时,要听从指挥号调一致,运行时两天车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碰撞。6.8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6.9 工作完毕应将天车停在指定的位置,升起吊钩,并将控制手柄放在零位,最后切断电源。6.10 按时对天车进行清洁,润滑等保养工作。6.11 维修时应悬挂警示牌,听从统一指挥。7 机加工安全操作规程7.1 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准围围巾和戴手套,如有发辫应挽在帽子内。7.2 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机械转动部分、电器部分要有可61、靠的防护装置,否则不准开动。7.3 工、卡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卡牢固。7.4 开动机床操作者应站在安全的位置上,不准接触运动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7.5 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卡工件和刀具及擦拭机床时要停车进行。7.6 机床轨道和工作台上禁止放工具或其它物品。7.7 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清扫工具。7.8 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磨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7.9 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7.10 工作完毕后应停车关掉电源,对机床的周围环境进行清扫,搞好文明生产。7.11 将工件码放整齐,卡具、量具必须定置归位收好。7.12 做好机床状态的记录。8 叉车安全操作规62、程8.1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安全操作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8.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8.3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和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8.4 在生产基地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车间、库房的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三公里。8.5 车辆在运行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8.6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9 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9.1 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颁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9.2 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执照后,方63、可独立驾驶车辆。9.3 严禁酒后驾驶,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9.4 行车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及油、水、气、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9.5 汽车在出入生产基地、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通过交叉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9.6 生产基地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生产基地、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9.7 装载物品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9.8 在生产基地内和车间内行驶时,只准走规定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64、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9.9 在用起重机设备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此时检查修理车辆。9.10停车要选择适当的规定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制动。10 汽车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0.1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机械。10.2 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 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10.3 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规定,制动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带病运行。10.4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65、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10.5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10.6 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10.7 在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二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10.8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66、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10.9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向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10.10 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或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10.11 起重机在带电的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以下1至20千伏35至11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最近距离1.5米2米4米10.12 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两台起67、重机共同起吊一件重物,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一致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允许起重量总合的75%,绑扎时要注意吊车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10.13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物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10.14 起重臂不得在小于30的情况下作业,起重机尽量避免在载荷情况下起落起重臂。10.15 严禁乘坐或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10.16 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10.17 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10.18 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稳妥位置,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