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考核、供用电等)(3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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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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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考核、供用电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我公司节“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能源管理工作。凡在集团公司内进行能源生产、利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能源,具体指水、电、煤、焦、蒸汽、压缩空气、氧气、氮气、氩气、高炉煤气、焦炉2、煤气、转炉煤气、天然气、煤油、汽油、柴油、以及成品油等能源产品。本规定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工作,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第二章 能源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集团公司加强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能源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中、长期能源管理和节能规划,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建立集团公司能源管理奖惩激励机制。 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能源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设能源管理科。能源管理科负责日常的3、能源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对国家、省、市能源管理和节能等有关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分解节能指标,制定出落实节能指标的具体措施。2、负责全集团公司用能监察工作,全面履行用能监察职责。3、负责签发用能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和考核。4、负责能源计量的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一级能源计量设施、设备的配置计划、规划,负责集团公司一级能源计量信息化网络设备管理,包括计量器具的管理、抄表和数据确认。5、负责集团公司用能数据的仲裁工作。6、负责集团公司能源统计及分析、制票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帐、报表。7、能源统计(月、年)归口上报。8、负责编制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主要工序能耗4、的能源定额指标,并报企划部、财务部。9、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节约用能、科学用能,提高能源的利用率。10、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大力开展小改小革节能降耗活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有目的、系统地开展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11、负责为集团公司制定中、长期节能规划提供依据和建议,并逐步实施。12、负责集团公司能源规划和新上节能项目的论证。13、负责新增用能的审批,确保企业用能的有序管理。14、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各供、用能单位对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15、负责外购电、水、气管理及外供能源管理。16、负责对外交流(能源方面)、上级部门能源方面检查接待、联系等。17、负责能源调度业务指导。5、第六条 计控质量部负责集团公司能源计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工作,确保计量装置计量准确可靠。配合生产技术部能源计量异议的处理;参与集团公司能源规划和新上节能项目的认证、审批和立项工作。第七条 物质管理部负责计量设备及备件的收发,对未经计控质量部检定/校准或已检不合格的新购计量装置拒绝入库。第八条 技改工程部及各工程业主项目部负责对工程节能降耗设施的论证和确认,负责所需的新购能源计量设备送检;负责在工程验收时将能源计量设备的全部资料移交集团公司总裁办档案馆、使用单位、技控质量部测试所和生产技术部各一套(交总裁办档案馆必须是原件,其它可以是复印件);负责对工程所需能源计量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时,在质保期内的6、质量异议处理工作;参与集团公司能源规划和新上节能项目的论证。第九条 分公司、分厂、部门职责必须成立本单位以经理(厂长、部长)为组长、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能源管理小组,设置专(兼)职能管员,并将确定人员名单报生产技术部备案。能源公司、达兴能源公司、气体厂、炼铁厂、炼钢厂等供能单位应加强对供出能源的一级计量设备的巡查,确保一级计量设备的完好,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传递计量设备使用信息;设备工程公司负责对所有能源一级计量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同时负责对新配置的一级能源计量设施安装和调试工作,配合生产技术部一级计量设备计划配置,安装选点工作。各单位应完善其二级能源计量设施,加强对二级能源计量设备的巡7、查、维护、更换,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传递计量设备使用信息,实现各工序能耗日清月结。各单位应对本单位产品单耗、工序能耗等指标经常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找到造成高能耗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各单位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各种能源管理制度,建立能源管理台帐。制定本单位近期节能规划,分解落实集团公司节能指标,制定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的能源现场管理,严禁设备无故空负荷运行,尽可能杜绝跑、冒、滴、漏等能源的有形浪费。负责和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第三章 用能设备选型和能源开发利用第十条 新上项目和生产中使用的用能产品,必须优先选用节能型产品或8、者包装上有国家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第十一条 新建及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篇章,加强节能技术论证,项目能评报告应通过节能评审。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积极鼓励利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加强能源回收,开展循环经济活动。第四章 能源计量设备和数据的管理第十三条 能源计量系统规划:集团公司能源计量分一级计量和二级计量。一级计量是指集团公司对独立成本核算的二级使用单位的计量;二级计量是指各分公司、分厂、部门对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计量。一级计量系统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规划;二级计量系统由各分公司、分厂9、部门负责规划,其选型应通过生产技术部审核。第十四条 能源计量设备的配置程序:各生产工序的一级计量设备更换或新增,原则上进入供能单位生产成本,由供能单位单位申报计划(对因用能单位特殊要求,需要更换或新增的,由用能单位申报计划并进入该单位成本),生产技术部审核选型、装备部采购;新建工程项目在建时,原则上由工程部(或工程项目部)负责采购,其计量设备选型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核同意。更新或新增二级计量设备,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申报计划、承担费用,由生产技术部审核选型、装备部负责审定计划和负责采购。第十五条 能源计量设备的安装一级计量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工程公司负责,能源介质供能单位、用能单位配合,生产技术部现场10、技术指导和验收;二级计量设备的安装由各用能单位或设备工程公司负责,“十二五”期间各二级单位应逐步强化重点耗能设备用能监测、完善重点耗能设备能源计量。所有一、二级能源计量设备安装竣工后都必须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各二级单位新增一级用能点,必须书面报告生产技术部审批同意,违者严厉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十六条 能源计量数据的确认各种能源计量数据原则上完全实行按表计量、结算。1、各种能源供、需双方要主动关心能源计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集团公司已实施日成本核算,所有能源计量数据均有日发布,凡对能源计量数据有异议必须在48小时内向生产技术部申请仲裁,否则视为认可。2、一级能源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期11、间,能源计量数据由供、用能双方根据生产实际协商,生产技术部仲裁、确认。3、小用户原则上也必须安装计量设备计量。对确实不便于安装计量设备的零星户,必须报经生产技术部确认后,才能采用供能、用能单位之间协议供能。并签订协议,方可每月按定量计量。当一方提出异议,可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仲裁,确定计量数据。第五章 能源的定额管理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各工序能耗实行定额管理的原则。第十八条 能源定额的制定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汇同企划部、财务部及各二级单位相关财务、统计管理人员,参考国内相同企业定额标准及本企业历史数据水平,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统一统计数据,共同制定。第十九条 能源消耗定额每12、年制订一次,定额数据保持与财务部、企划部相对应的经济责任制数据一致。以确保能源定额考核与企业经济责任制一致。第二十条 供能单位必须确保能源的有效利用与回收,能源的有效利用率、损失率,由生产技术部考核供能单位。第二十一条 各用能单位必须确保能源的有效利用,降低能耗,坚持计划用能,对超定额和超计划用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考核。第六章 能源统计与分析第二十二条 生产技术部要做好集团公司能源计量的原始记录,按月统计当月供能和用能量,对集团公司每月能源消耗进行分析,形成能源报表,报送财务部及相关单位;同时做好次年节能规划。第二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做好本单位能源消耗原始台帐和各种能源统计报表,每月做一次能源13、消耗总结分析,每年做一次节能规划,并按时报送。第二十四条 能源报表按规定时间进行统一报送。第七章 能源现场管理及监察第二十五条 各供能、用能单位必须完善能源管路、线路图,做到管道布局规范,进行了着色管理,安全装置、计量仪表完善。第二十六条 安全设置距离符合规定和安全标识醒目、齐全。第二十七条 各供、用能单位应加强责任区范围内能源管道和输送线路的维护、维修和检漏,保持管网和输送线路完好,确保计量装置(仪表)灵敏可靠,对需定期送检的安全装置和计量仪表及时送检,不得超期使用。加强管路和线路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需要新增用能必须先向生产技术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不得擅自私14、拉、乱接违规用能。第二十九条 供能、用能单位需停水、电、气(煤气、空气、蒸汽)和启用大功率耗能设备时必须提前3-8小时书面报告生产技术部,经批准后方能实施。第三十条 各用能单位应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更衣室、休息室照明不得超过100W,做到人走灯灭,办公室做到门锁灯灭。第三十一条 工作场地需要安装降温、取暖设备必须先申报生产技术部,经批准后方能安装。集团公司内严禁用电炉烧水、取暖(含自制电取暖器)。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所辖蒸汽管道、冷气(水)管道和使用蒸汽的设备应有良好的保温措施,凡保温层破损,蒸汽疏水器损坏以及蒸汽(冷气、水)漏点应在24小时内尽快处理。第三十三条 任何用户不得浪费能源15、,把能源作为它用(如用氧气、压空吹灰、降温等),能回收利用的必须回收利用。第三十四条 正常供气时,用户不得随意放散。第三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定期组织相关单位或能管员不定期对各供能、用能单位进行能源监察检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存在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监察的违章用能进行考核。第八章 能源管理的考核第三十六条 严格一级能源管网、线路及计量设备的管理,任何单位不得私拉乱接,发生一处每次扣责任单位500-500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否则加倍处罚。第三十七条 一级能源计量设备统一由生产技术部锁封(或铅封),其它单位无权开封,违规开封每次扣责任单位100-1000元/处,同时对计量数据追踪处16、理,由责任单位承担当月能源差额损失。第三十八条 由于施工等原因造成计量设备的损坏,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书面报告生产技术部,对隐瞒不报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同时对计量设备进行赔偿。对故意损坏计量设备者,除赔偿外加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次,并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每次扣2-10分。第三十九条 在计量设备和线路(管网)上弄虚作假造成计量数据不准确真实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5000元,同时对计量数据追溯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每次扣2分。第四十条 工程验收时不能移交全部能源计量设备资料,该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第四十一条 对未取得生产技术部同意或技术指导就安装一级、二级能源计量设备,17、按“黑计量器具”处理,并扣罚单位责任人50-200元/次,如对整个计量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必须立即拆除,由责任单位承担当月能源差额量损失。第四十二条 对监察发现的长明灯、长流水、空负荷运行设备以及超过规定范围和违章使用能源者,对责任单位扣50-500元/处。第四十三条 对违章用电及蒸汽取暖者,扣责任单位300元/处。并扣责任单位负责人2分/处。第四十四条 对管道未进行着色管理,安全距离不够、安全标识不完善、安全装置和仪器仪表超期使用或失效,蒸汽(冷气、冷水)管道和使用蒸汽加热的设备保温层破损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者,扣责任单位100-500元/处。第四十五条 对存在跑、冒、滴漏又没有及时整改者,扣18、责任单位50-200元/处。第四十六条 不及时执行集团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扣责任单位100-1000元/次。第四十七条 对规定应回收利用的能源未回收或回收不全者,扣责任单位100-1000元/次。第四十八条 对各种规定的能源报表、能源统计分析和总结未开展和上报或上报不及时者,扣责任单位100-500元/次,并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分/次。第四十九条 对各项能耗考核指标和节能指标实行重奖重惩,建立起激励机制;具体按集团公司年度下达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执行。第五十条 对计量检测设备送检考核按集团公司计量检测设备送检制度执行。第五十一条 对计量异议的处理按集团公司能源计量异议处理办法执行。第五十二条 集19、团公司能源统计按集团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执行。第五十三条 能源动力管网和线路管理的职责划分按集团公司能源动力管网和线路管理规定执行。第五十四条 与能源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按安保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计量数据异议处理办法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能源计量管理,保障能源供、需计量的客观性、公正性,做到既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发展,又能让能源供需单位间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集团公司能源计量一律以表计为准,对计量异议的处理原则是首20、先判断计量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只有当计量设备有故障时才按下列办法处理。一、 处理计量异议的程序1、各种能源的供、需单位应主动关心当日一级能源计量数据并进行确认。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同时提供相关依据。2、经生产技术部对能源数据进行调查,协调解决,各能源供应或用能单位仍然认为计量不准时,可向生产技术部书面申请对计量设备的准确性进行仲裁检定。3、生产技术部接到仲裁检定申请后,及时研究是否受理仲裁,当同意受理仲裁后,申请仲裁及相关单位应立即送检相应计量设备,同时计控质量部应及时安排计量测试所对计量设备进行检定。如遇计量测试所不能检定的计量设备,可由计量测试所外委检定。4、生产技术部根据需仲21、裁的计量设备检测/校准情况和相关专业巡检记录,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分析判断,作出仲裁结论。凡在仲裁中败诉单位须承担因仲裁所发生的包括仲裁检定费在内的一切费用。生产技术部需将仲裁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仲裁单位及相关单位,同时一并书面能报企划部按仲裁结果执行。二、 其它计量异议的处理办法由以下或其它情况引起的计量异议,将依据集团公司能源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计量检测设备送检制度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其主要条款如下:1、对在能源主管道上私拉乱接造成计量数据不准而引起计量异议的;2、对随意开启计量设备锁封、铅封,在能源计量设备和线路上做手脚,造成计量数据不准确而引起计量异议的;3、由于施工等原因造成计量设备损坏,22、又不向生产技术部作书面报告而引起计量异议的;4、对未取得生产技术部同意或技术指导下就安装一级、主要二级能源计量设备而引起计量异议的;5、因各种原因需要对一级、主要二级计量设备断电的能源供需单位,应在断电前向生产技术部报批,对随意断电而引起计量异议的;6、对于能源供、需双方未安装,采用协议供能而引起计量异议的;三、 对一级能源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或进行检定/校准时产生能源数据差额而引起计量异议的按下列原则处理:1、根据实际生产工艺情况。2、参考近期有表计量的能耗数据。3、参考工艺技术参数和能耗定额。4、参考供、用能单位的意见。5、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汇同相关部门共同协商仲裁。6、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向23、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复核。四、 附则1、本办法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外供能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1、根据35号文有关规定,生产技术部代表集团公司全面负责外供水、电、气的管理工作。2、为协调外供水、电、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责任,确定正常的供、用水、电、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能源,特制定本办法。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外供能单位及所有用户。第二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水、用电、用气4、新用户的用水、用电、用气申报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受理。5、新装水、电、气用户申请、审批、安装、供应程序:、新装水、电、气用户应向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用能地24、点、类别及负荷性质、用途、用量和供应时间。、生产技术部接到申请后,根据集团公司和用户实际情况核定其用能地点、类别、用途和最大用量,确定供应时间和方式;同时通知用户签订供能协议,缴纳违约保证金、安装材料和人工费。、为确保供能安全和规范安装,新用户用能管、线路由生产技术部委托集团公司能源公司统一安装,材料由集团公司统一购买;材料(含计量设施)和安装费由用户承担。、计量设施必须送检,由生产技术部委托集团公司计控质量部校验,校验费由用户承担。、安装竣工结束,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符合要求后,由生产技术部通知能源公司向其供水、供电、供气。6、用户不准擅自超审批量增加用水、电、气用量。7、当用户提出不25、用水、电、气的书面申请后,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通知能源公司将拆除供电供水设备,并按约定解除供用能关系。8、用户变更用水、用电、用气性质,变更户名、迁移用电、用水、用气地址,原则上不办理,确实情况特殊,应先向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申请,凡未办理相关手续者,拆除供水供电设施。9、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对变更户名,包括“过户”进行审核,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的责任和义务。10、用户连续二个月不用水、电、气,也不办理暂停用水、用电用气手续,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即予以销户。11、任何用户都不准擅自改变水电气的用途或转供他人使用,违者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按协议予以销户。第三章 安全供用电12、用户用水用电用气必须符合国家26、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条件,不能满足安全条件即停止用电用水用气,待恢复后方可恢复使用。三个月不能达到安全条件即销户。13、用户在使用水、电、气的过程中要按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安全使用和管理,违反安全使用和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用用户自己负责,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用户严禁私拉乱接,违者销户。第四章 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15、集团公司与用户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和供水、供气管路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的分界点划分。具体的分界点以供电、供水、供气搭接点为分界线,搭接点至用户的线路和管路属用户管理维护,在用户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概由用户自行负责。第五章 计量与收费16、根据国家水、电、气价分类规定收费,对27、用户不同的受水、电、气点和不同的用水、电、气类别的用水、电分别安装计费电度表、水表、气表,计量表原则上安装在产权分界处。17、新装用户水、电、气表的规格大小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确定,水、电、气表失灵,计度不准或管路损坏,用户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否则视造成的损失轻重赔偿集团公司200-2000元。18、计量表应装在便于监察人员随时可以观察的室外适当位置(未进表的输电线不得从室内通过),并且每年校验一次,未达到要求者应限期整改。19、用户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水、电、气费,否则将按协议规定增收滞纳金;对连续两个月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用能费用的用户,按自动销户处理,用能费用和滞纳金从抵押金中扣除。20、对隐28、瞒用水、电、气量的用户,除补交所欠费用外,扣违约抵押金1000.00元。第六章 违章用能处罚2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含水、气)者,按实际使用日期补收3倍差额水、电、气费,对使用日期难以确定的至少按六个月计算。22、用户擅自超过审批容量:、电按每千瓦收550元违约金(不足1千瓦按1千瓦计算),水、气按收400-800元违约金,并拆除私增设备;、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销户。23、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水、气)部门计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水、气)设施收500-1000元违约金。24、下述行为均属窃电:、在集团公司所属线路上私自接线用电或绕越电度29、表用电;、改变供电部门计量装置的接线,伪造或启动表计封印以及采用其他方法致使电度表计量不准。对以上窃电行为,除当场予以停电外,应按私接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3-6倍电费;如窃电起用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6个月(动力用户每日按12小时,照明用户每日按6小时)计算。有窃电、水、气行为的用户原则上应销户。25、用户违章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部门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时,应负赔偿责任并予以修复,需追究法律责任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七章 附 则2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7、凡以前所发规定与本规则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28、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30、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管理,确保安全供水、供电、供气(汽),明确管理责任,落实技术措施,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合集团公司各供、用能单位和个人用户。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是指输送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工业水、生活水、压缩空气、蒸汽、氧气、氮气、氩气、天然气等的管网和输配电线路。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三条 装备部是集团公司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主管部门。1、负责国家和行业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传、贯彻;2、参与集团公司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规划,建立集团公司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总图,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3、负责集团公司能源、动31、力管网及线路管理制度的制定,对各供、用能单位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审核;3、负责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4、配合集团公司各供、用能单位对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维修、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取证工作。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集团公司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统一规划;技术中心负责与其资质相符合的设计;计控质量部负责计量检测装置的检定和校准工作。第五条 供能单位和用能单位、个人用户的管理区域和职责划分:1、管理区域的划分:、水、气(汽)能源、动力管网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能源、动力管网以供能单位输送到用能单位或个人用户的第一个阀门为分界点;供能单位至分界点(包括分界点阀门)之间为32、供能单位管理责任区域,分界点(不含阀门)至用能单位和个人用户之间为用能单位和个人用户管理责任区域。、供、用电线路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6kV及以上高压供电线路、高压室为能源公司责任区域,高压供电用户责任区域分界按集团公司高压集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低压供电用户以受电总表为分界点(含受电总表),表前设施为能源公司管理责任区,表后为用户管理责任区。、公共区域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居民小区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按集团公司与宏冶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执行(其中属于集团公司管理部分划规为能源公司管理责任区域),其它集团公司公共用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统一划规为能源公司33、管理责任区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此规定分界的能源、动力管网线路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装备部等相关单位确定分界点和责任区;外供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分界点和责任区按签定的供、用能协议规定执行;其它目前已经确定的能源、动力管网线路分界点和责任区未通知作变动的仍按原规定执行。2、供能单位和用能单位、个人用户职责:、参与本单位所供、用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规划。、建立本单位供、用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总图,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固定资产卡和台账;并加以贯彻实施。、负责管34、理责任区域内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管理、使用、维护、检修、改造。、负责和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维修、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取证工作。、各供能单位有义务承担所供介质的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系统的安全监督、技术指导、规划设计等,并提供服务。第三章 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第六条 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设计:1、新增和改造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统一规划或设计。2、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属于“特种设备”管理的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设计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个别管径小,长度短的改造、维修可由需用单位设计后交集团公司主管技术的公司领35、导审签。3、其它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设计由技术中心统一规划设计。4、凡不合乎上述规定的设计,一律不得擅自施工。第七条 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施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属于“特种设备”管理的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施工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个别管径小,长度短的改造项目或维修工作可由本单位的优秀技工进行施工,但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试压,检漏合格后才能使用。第八条 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安全使用与维护:1、各供能和用能单位应当根据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安全技术要求、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单位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固定资产卡和台账36、;并加以贯彻实施。2、各供能和用能单位应当设置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专职或兼职操作,专职或兼职工程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维护、维修按集团公司集中维修相关规定执行。3、加强员工岗位技术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做到对本岗位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和工艺原理应知、应会;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4、各用能、供能单位必须完善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图,安全、计量、检测、设施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要求着色,设置安全禁区和安全标志警示牌。5、任何新增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投运必须要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和满足第九条1-4项要求的条件下,向集团公司装备部、生产技术37、部、安保部申请;必须制定有投入运行的详细安全和技术方案。6、用户停、供、使用焦炉、高炉、转炉煤气、氧气、天然气、氮气、氩气、空气、水、电等必须首先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各用户增加或减少水、电、气(汽)的用量必须先报告生产技术部并接受总调根据总量平衡后的调节指令;特殊情况可先停后报告。7、一般情况下,焦炉、高炉、转炉煤气、氧气、天然气主管网不作其它操作。只有在生产、检修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需要置换为氮气时,才能将管道内的燃气置换为氮气。每次置换操作均需制定置换方案并报安保部批准后才能实施,生产技术部配合。8、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的安全使用与维护,必须根据安全要求和制定的的使用、维护、检修规程,认真加以38、贯彻实施,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9、所有与焦炉、高炉、转炉煤气、氧气、天然气管道连接的其它介质的管道(如氮气、蒸汽管道)在没有使用时,一律与焦炉、高炉、转炉煤气、氧气、天然气管道可靠断开,并确保管道内的介质不泄漏。10、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设计,不得在主管道开孔、搭接任意管径的任一介质的其它管道。11、供、用能单位和个人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进行巡检,检查和整改隐患;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制定周密详细的检修计划,严格遵守维护、检修和安全规程,确保管路、线路、桥架、桥礅、塔、罐、柜和安全、计量、检测装置和设施完整、完好;坚持安全、计量、检测装置定期送检制39、;定时放水、捡漏;防止跑冒滴漏,杜绝安全事故。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九条 生产技术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能源、动力管网及线路设备设施及其使用、维护、检修等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考核办法在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制定)。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集团公司供用电管理办法为规范集团公司供用电管理,合理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节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办法,现予发布。一、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供电范围内的所有电力用户。2、本办法为集团公司40、能源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属集团公司电力管理专业办法,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部分,按集团公司能源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参照执行。二、 职责划分1、生产技术部(能源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供用电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保持和及时修订本办法;负责制定年度、月度供用电计划,平衡用电需求,负责用电负荷调整协调工作;负责用电的能源监察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审批新增用电用户的申请; 负责供用电的计量数据和计量装置的管理,新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审查和验收;负责用电价格的的提出,并报集团公司价格委员会审定;负责购进电能相关业务;负责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41、;负责电力调度指令在生产指挥中的落实。2、 计控质量部是集团公司计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供用电计量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电能计量器具的检测和校验。3、装备部是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负责供用电系统设备管理、台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推广使用节能型机电产品及供用电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提出;审查并监督集团公司新上项目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使用节电技术和节能型产品。3、财务部负责向集团公司价委会申报用电价格,并将审定后供电价格向生产技术部下达电价批复;购电电费资金筹措和支付及外供电能收费。4、技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供电规划制订和监督执行;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计。5、42、技改工程部负责:新上项目节电技术的推广应用;工程施工单位供用电管理;供用电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施工节能管理办法的具体落实。6、安保部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7、能源公司负责:能源公司是达钢集团公共电网运行管理单位,从生产运行、电网安全、供电技术及质量对达钢电网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电网供电生产运行、安全管理;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用电负荷变化适时调整,及时下达用电调度指令;公共电网新增电力用户供电方案审查、受电设施验收、保护定值的校核、搭接及供电前受电条件的确认。负责对集团公司电网技术管理(包括电网运行人员技术培训、标准化作业培训、受电系统技术控制等)、供电质量保证。负责与供电局生产43、安全、调度系统业务联系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电网负荷分配、供电方案初步意见提出,并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负责集团公司内部电网的局部改造相关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内所有并网电厂的调度管理、运行方式制订及调度运行管理等。负责集团公司内所有微机综合保护装置保护定值的审核、调整及定期校验(纳入电力调度中心业务范围)。8、其他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内部用电管理。 三、供用电管理1、通则变压器容量应满足国家能源标准要求,优先采用节能型变压器。企划投资部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时,应同步考虑供用电系统固定资产投资或系统更新改造投资和内部电网建设。对建设项目等临时用电或其他临时用电,应办理44、临时用电申请手续,现场应满足安全管理的要求。集团公司原则上不新发展对外转供电,特殊情况需要外转供的,必须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生活需要的前提下,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工业生产电力用户必须加强功率因素就地补偿,确保功率因素达到90%-95%,防止无功欠补或过补,否则按国家规定结转惩罚性电费。2、供用电计划 各用电单位根据当年供用电情况和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测下一年度供用电计划,每年10月15日前报生产技术部能源科。技改工程部根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预测下一年度“三建”项目建设施工用电和预计投产后的年度用电计划,每年10月15日前报生产技术部能源管理科。生产技术部根据各用户用电计划制45、定下一年度供用电平衡方案,报集团公司领导。各用电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用电节约,生产技术部做好用电监察。加强非生产用电管理,杜绝浪费。能源公司、生产技术部应经常了解用户生产情况,掌握用户用电变化情况,并对电力部门和生产部做好协调,为集团公司生产做好服务和保障。3、供用电计量生产技术部负责外购电能计量及内部单位间结算计量电表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计质部负责制定电能表检定周期,并负责定期进行校验和检定;电能表校验时,需生产配合时,由计质部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和装备部,生产技术部和装备部通过安排月度生产和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安排和落实,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内外电能计量装置都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46、范及结算计量的要求。4、新装、增容用电各部门(单位)新装、增容用电,应向生产技术部办理用电申请手续(新设备投入申请表)并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内容应至少包括:用电单位、设备名称、地点、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需用电量、供电方式、计量方式、电气试验报告、高压用电设备明细表(含高压电机、变压器等)、项目验收或中间交接报告(复印件)、无功补偿措施、节约用电措施等。技质部负责对新装、增容用电电能表进行检定,安装到位的电能表必须具有检定合格证(对技质部无法检定的电能计量设施应送电力部门或技术监督局检定,并出具检定合格报告)。新装用电线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电气试验并确认合格。新装、增容用电程序:新用户47、用电申请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一份送生产技术部、一份送装备部、一份送供电单位(如能源公司),供电单位对相关资料审查并现场核实后,在申请表上供电单位栏签署意见后(供电单位一栏中供电管理人员签字外,供电单位领导必须签字认可),用户再将申请表送交生产技术部审批。用电申请手续项目齐全,生产技术部审批同意后,供电单位接生产技术部通知方可进入送电程序,送电过程由供电单位统一指挥。供电单位应及时更新供电有关的图纸资料。5、供电质量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规,执行关于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用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内部用电符合要求。在电流、功率因数等发生波动时,能源公司要及48、时进行调整(或协调电力部门进行调整),确保满足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用电设备工作状态发生较大变化时,用电单位应及时汇报生产部、装备部、能源公司,并进行必要的负荷调整和分配。能源公司负责对高压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但检修必须提前申报,经生产部、装备部批准后实施。在检修期间,要做好供电负荷的调整,确保供电负荷满足用电需求。若供电线路或高压设备检修影响用户用电,应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与生产单位计划检修同步进行。6、运行与调度各单位6/10kV受电开关、母联开关操作,由能源公司统一调度、操作;受电开关柜保护定值必须经能源公司核准,并报集团公司装备部、生产技术部备案。各单位大功率电机的启、停必须提前报告能源49、公司、生产技术部、装备部;大功率电机的启动必须在取得能源公司启动许可后方可启动。大功率电机指1000kW以上直接启动、2000kW以上降压启动电机,报告内容应包括电机编号、功率大小、运行所在母线、启动方式等。能源公司(电力调度室)收到大电机启动申请后,应及时对电网运行方式进行调整(不属能源公司可调整范围的,应及时协调供电局调整),确认满足启动条件后向用户发布启动许可通知。集团公司电网进行电力负荷运行方式调整时,相关用户必须严格并及时地执行能源公司(电力调度)发出的电力调度指令,并报告生产部调度室。7、其他电动机类型应在满足电动机安全、启动、制动、调速等方面要求的情况下,以节能的原则来选择。各用50、电单位应加强设备管理,对电动机、传动装置、被拖动设备及管网进行检查、维修,减少机械损失和防止泄漏,提高电能利用率。原则上对5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要配备电流表、电度表,同步电动机并应配置功率因数表,以便监测和计量。本款对新上项目要求做到,对集团公司现有运行设备在条件具备时逐步完善。各种工作场所的照度标准,在满足有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自然光,要力求做到节电。鼓励各用电单位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用电消耗。鼓励余热发电、TRT机组提高发电量、上网电量。四、本办法自集团公司发布之日起执行。五、本办法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六、附件:集团公司新装、增容用户用电申请表集团公司新装、增容用户51、用电申请表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项目名称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概况(详细情况附相关资料):项目经理供电单位单位领导电力调度经办人员装备部单位领导经办人员生产技术部单位领导经办人员注:本表原件由能源管理中心保管,其他相关单位留复印件。建设项目施工节能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近年发展较快,建设项目和施工单位多,为了提高建设项目过程中的能源利用率,预防污染,保护环境,杜绝新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章用能、减少能源浪费,促进企业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企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工程项目各工程的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和个人。2、本办法为集团公司能源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本办52、法中未明确规定部分,按集团公司能源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参照执行。3、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在新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电、气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的各种资源的节约。二、 职责划分1、生产技术部是集团公司能源管理机构,负责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和执行情况检查;负责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中各种能源的计量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用能费用催收工作。2、技改工程部及各工程项目部是建设施工用能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日常检查,协助生产技术部收缴施工用能费用;并对违章用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报生产技术部。3、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用能费用收取或转帐(对直接冲减工程费的单位),并在生产技术部开出的票具上53、加盖收费专用章。三、施工用能管理1、施工用能报装程序:工程项目开工前,技改工程部或项目经理部协助施工单位,持施工合同向生产技术部申办能源使用手续,生产技术部根据集团公司能源平衡情况,本着就近原则,确定供能单位,并办理施工用能审批表。 供能单位核实施工用能可行性、确认用能搭接点,并在施工用能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生产技术部签署供能审批意见。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同意后,施工单位持施工用能审批表联系供能单位搭接(供能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搭接的必须报告生产技术部)。施工现场接水、接电必须在工程项目部专业人员,供能单位管理人员共同监护下实施。2、施工现场供能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进行修复,不得有跑、冒54、滴 漏现象。3、施工用水、用电等能源的各种计量仪表必须经过计量主管部门校验。4、工程项目部采取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现场用能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生产技术部不定期用能监察。5、检查人员在实施用能检查时,对违规行为,检查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单,接到通知单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完成整改任务,项目部负责落实整改措施。6、对重复性违规或同一类(处)整改点发生两次以上整改通知仍不能按时整改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工整改。7、施工单位违章用能罚款,原则上自行持违章用能处罚通知单到集团公司财务部交纳;对不自行交纳罚款的单位,由工程项目部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8、工程施工结束时,施工单位应结清55、所有用能费用后,在工程项目部配合下到生产技术部办理施工用能销户手续。9、新建项目各项目部办公室和施工现场区域内用水用电设施,必须使用节能器具。10、罚则: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区内一律不得使用电炉、电炊具、电取暖器等,一经发现除没收器具外每个扣款5002000元。严禁用生产、生活用水清洗车辆,否则,每次扣款200500元。发现长明灯、长流水、跑、冒、滴 漏等现象,每处每次扣款1001000元。 对无计量或在计量表上作祟、无偿用能的施工单位,自查出之日起,按当年施工用能价格计算追缴三个月用能费用并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仍未装表计量的,每处每天扣款10002000元。未经能源主管部56、门许可,不准对计量器具有任何改动。损坏水、电计量装置或擅自改变用能计量装置性能的施工单位,每处每次扣款5001000元。施工单位用能应分表计量,按规定期期缴纳费用,否则加收滞纳金,并视情节处扣款1000-5000元。未按规定办理施工用能手续擅自搭接者,除对施工单位按规定罚款外,对供能单位、技改工程部(或工程项目部)视情节处以扣0.55分处罚。技改工程部或项目经理部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用能管理,杜绝违章用能或有形浪费发生。若施工现场存在违章用能或有形浪费,工程项目部应立即整改,否则,经生产技术部不定期用能监察发现,生产技术部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章用能处罚同时,将根据达钢能源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部得出处57、罚意见,报企划部月考核时执行。四、附件:1、施工用能审批表(样表);2、违章用能限期整改通知单(样表);3、违章用能处罚款知单(样表)。五、本办法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集团公司施工用能审批表 年 月 日 用户名称用能起/止时间用能名称用 能 地 点用能理由:联系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技改工程部或项目部意见:项目部联系人: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供能单位意见:现场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生产技术部审批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注:原件返回留生产技术部能源科;有关单位留复印件。附件2: 集团公司违章用能限期整改通知单发出日期:单 位姓 名违章地点限 期 整 改 日 期限 年 月 日 天违章事实整改情况处理意见检查人员部门领导签收备注注:整改结束后,填好整改情况后交回生产技术部能源科保存备查。 附件3: 集团公司违章用能处罚通知单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用能单位(个人)名称罚款原因罚 金(元)交款日期检查人员主管: 审核: 经办: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违章用能单位凭此单到财务部交费,然后将财务部加盖收费专用章的收据返回生产技术部能源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