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八大危险项目作业票管理制度(5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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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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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八大危险项目作业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小章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1范围62职责6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63定义6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6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6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6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77 作业中安全措施7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8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88.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8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89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2、的工作91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10.6建材车间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由建材安全员负责。911考核911.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吊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背面)111范围132术语和定义133动火作业分级133.3 二级动火作业:133.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13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3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134.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15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155.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166 职责要求166.1动火作业负责人166.2动火人166.3监护人166.4动火区域单位负责人166.5 动火分析人176.6动火作3、业的审批人177动火证的管理177.1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178考核178.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89禁火区分类182、芳烃合成装置、芳烃分离装置、芳烃中间罐。18第三小章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91范围202职责20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203定义20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204 高处作业分级20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21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21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22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246 高处作业票的管理246.1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科安全员负责审批。247考核2574、.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第四小章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261范围262职责27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273定义27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27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274.5 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27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27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28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28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28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29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297作业票的管5、理298考核298.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9第五小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11范围312职责313定义31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31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314.2安全隔绝324.3清洗或置换324.4通风324.5监测324.6 个体防护措施334.7照明及用电安全334.8监护334.9其它安全要求345职责要求34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345.2监护人员的职责355.3作业人员的职责356作业票的管理356.1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到安全科。357考核357.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6第六小章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6、度381范围382职责383定义39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394.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39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395.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395.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406职责要求406.1车间负责人406.2监护人406.3作业单位负责人406.4作业人416.5审批人417盲板抽堵作业票的管理418考核418.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第七小章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31范围432职责433定义43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3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45作业票的管理457、5.8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5第八小章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61范围462职责463定义464总则475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475.4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476安全要求476.1作业组织476.2 作业交通警示486.3 应急救援486.4 恢复正常交通487考核497.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9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501. 目的与适用范围514.程序和要求514.3危害识别514.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514.5作业安全措施514.6许可证管理524.7考核53第一小章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8、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甲醇事业部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2职责2.1工艺部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3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5 作业安9、全管理基本要求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工艺部和安全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6 作业前的安全10、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科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6.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11、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7 作业中安全措施7.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7.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7.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712、.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7.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7.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8.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8.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8.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8.4 13、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8.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8.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8.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8.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14、应在同一垂直线上。8.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8.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8.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8.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8.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8.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8.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15、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9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9.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9.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9.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9.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1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0.1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工艺部安全科负责管理。三级、二级由安全科进行审批,一级由公司分管经理或工艺部长审批。10.216、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科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10.3 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0.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10.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票一式二份,作业人员应持有一份后,方可进行作业。 10.6建材车间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由建材安全员负责。11考核11.117、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11.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11.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1.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吊装安全作业证(正面) 第 联吊装地点由设施所在单位填写吊装工具名称作业单位填写吊装人员作业单位填写负责人特殊工种作业证起重工证号安全监护人由设施所在单位填写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单位填写负责人作业时间自年 月 日 时分至 年 月 日 时分作业单位吊装内容由设施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编制填写起吊重物质量(t)由设施所在18、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编制填写风险分析及危害辨识:由设施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填写安全措施(执行背面): 由设施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填写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安全科安全员年 月 日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所属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作业人员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所属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所属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安全科科长 年 月 日吊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背面)序号安 全 措 施确认人签字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19、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5应事先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6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7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8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9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10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20、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1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12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3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15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16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17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18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19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2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1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21、度、短行程试吊22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23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24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6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31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2补充措施第二小章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22、全,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2术语和定义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压缩车间、甲醇中间罐、合成塔、焦炉煤气气柜、氧气和乙炔库等。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3.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23、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3.3 二级动火作业:3.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3.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3.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42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规定执行。4.1.4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25、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26、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具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4.1.12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1.13在易燃易爆管道和容器上动火,必须根据物体和气体各自的性质,先置换、清扫,达不到燃烧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在有毒物品、气体容器和设备上检修作业时,必须穿戴专用劳保护品,在本单位有关职能人27、员的监护下进行。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容器和设备上,安装检修完毕后,立即根据各自的性质,进行通煤气、蒸汽、水、压缩气和涂抹肥皂水等方式,进行耐压和防漏检验。如遇不合格处,应重新检修,直至合格为止。在安装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如无能力排除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各使用液化气和氧气的单位要定期安排本单位的有关人员,每周对流经单位和本单位使用的液化气、氧气管道、容器,进行防泄漏检查一次。如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详细的检查、维修记录。4.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4.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4.2.1在生产不28、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4.2.2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保卫处兼职消防队员到现场监护。4.2.3 动火作业前,动火单位应通知公司相关领导,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4.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5.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5.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5.3 取样29、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5.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5.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6 职责要求6.1动火作业负责人6.1.1负责到安全科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6.1.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负责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30、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6.1.3应在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6.2动火人6.2.1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2.2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6.2.3应随身携带动火证。6.3监护人6.3.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6.3.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6.3.3在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6.3.4应在动火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6.4动火区域单位负责人6.4.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31、程中的安全负责。负责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6.4.2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6.4.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6.5安全巡查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有关规定,由安全科按考核细则规定作安全考核扣分处理;如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财产损失,公司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触犯刑律者上交司法部门处理。6.5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6.632、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6.6.1 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6.6.2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7动火证的管理7.1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7.2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7.3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7.4动火证一式二份,原件由动火区域单位留存,一份由动火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备查,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待动火作业片办完后上交到安全科,领取新的动火作业票。7.33、5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分管公司经理审批,一般禁火区的动火证的审批由安全科相关人员负责。8考核8.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8.2凡未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8.3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8.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禁火区分类特殊禁火区:1、甲醇车间(压缩工段、转化工段、合精工段);制油车间(芳烃合成工段、芳烃分离工段);提氢装置;锅炉车间(煤气管道)易燃物5米内的场所。2、甲醇罐区、芳烃中间罐。3、所有盛装易燃易爆物品和34、气体的管道和容器。4、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5、在煤气管道上部需动火作业,不论高度多少,必须办理动火证,下部左右5米内属一级禁火区,不办理动火证不得在此范围内动火作业。一级禁火区:1、焦炉煤气气柜、甲醇中间罐、甲醇合成装置、甲醇精馏装置、压缩工段、转化工段。2、芳烃合成装置、芳烃分离装置、芳烃中间罐。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科级) 第安全科联申请单位(部门)动火车间动火负责人机电仪作业负责人组织实施人车间班长动火执行人机电仪动火人监护人动火车间动火地点动火车间动火方式:施工人员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现有条件制定动火方式(如电焊、气焊、砂轮切割、烘烤、电钻等)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35、分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采样检测时间化验工填写采样点化验工填写分析结果化验工填写分析人化验工签名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分析结果分析人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分析结果分析人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1动火现场或附近的下水井、沟道、地槽、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和可燃物并予以封闭。当班班长或安全员2动火设备内的可燃物、气体应彻底消除,并进行置换或用直流风机吹风,达到设备内动火条件。当班班长或安全员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联通的设备管线,特别是易燃气体液体,需加盲板()块当班班长或安全员4容器内动火,经置换、检测达到动火要求后,人在容器外先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人在容器内操作时,人孔口外有专人进行监护。当班班长或安36、全员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接件上,不得穿越其他设备搭火。机电仪负责人6高空作业动火,在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同时,对动火物件以石棉布或其它不燃物体进行围栏,防止火花四处飞溅。机电仪负责人7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两者之间必须大于5m,距动火点应大于10m。机电仪负责人8动火现场要备足灭火器材,以防万一。当班班长或安全员9电焊用电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当班班长确认10动火现场设置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未到场时禁止作业。车间班组安全负责人11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及时配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车间班组安全负责人12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当班班长或安全员13其它安全措施37、:动火点所属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危害识别及现场位置补充。车间编制危害识别:车间班长、机电仪动火负责人、班组安全员和动火人负责危害识别。对可能出现特殊、意外情况可能导致着火、中毒、甚至爆炸等现象发生、导致事故进行预分析。特殊动火会签:甲醇车间负责人、机电仪车间负责人、工艺部、设备部。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甲醇车间当班班长。年 月 日申请动火单位意见现场安全员意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领导审批意见车间当班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年 月 日一、二级动火班组安全员签字特殊动火由车间安全员或车间主任签字、安全科现场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一、二级动火安全科安全员特殊动火科长签字年 月 日特殊动火由事38、业部领导签字。年 月 日完工验收签名:甲醇车间当班班长以上签字。 年 月 日 时 第三小章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事业部内所有高处作业。2职责2.1工艺部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39、。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4 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4.1.1 作业高度在2m40、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5.1.4 高处作业人员及41、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5.1.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5.1.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5.1.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5.1.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5.1.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42、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5.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5.1.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票,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5.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5.1.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票内。5.1.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5.1.154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5.1.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5.1.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44、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5.2.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5.2.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5.2.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45、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5.2.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46、,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2.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5.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5.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47、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 5.2.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5.2.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5.2.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5.2.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5.2.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48、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5.2.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5.2.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5.2.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5.3.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5.3.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5.3.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5.349、.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6 高处作业票的管理6.1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科安全员负责审批。6.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安全科科长/分公司经理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6.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50、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6.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作业票原件由车间留存,用完后上交到安全科并领取新的作业票,作业票保存期1年。6.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51、。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7考核7.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7.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7.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7.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高处安全作业证 第 联编号安全科申请单位作业人员作业地点由所属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申请人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签字作业高度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签字作业类别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签字作业人作业人员签字作业内容由所属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监护人所属52、在单位班长以上指定作业时间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确认填写危害识别:由所属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填写序号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1作业人员身体符合要求作业班长、组长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作业班长、组长3作业人员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作业班长、组长4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作业班长、组长5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作业班长、组长6作业人员佩带: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B空气呼吸器作业班长、组长7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作业班长、组长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作业班长、组长9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作业班长、组长10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作业班53、长、组长11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作业班长、组长12高处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作业班长、组长13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作业班长、组长14作业班长、组长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意见基层单位领导审核意见审批部门意见作业班长或组长签字:年 月 日 时当班班长或工段长签字:年 月 日 时车间工段长以上签字:年 月 日 时安全科或车间主任签字:年 月 日 时完工验收人车间工段长以上领导签字:年 月 日 时第四小章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前、检修作业中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的设备大、中、小修与54、抢修作业。2职责2.1工艺部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处室负责审核把关。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55、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4 检修前,检修施工单位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4.4.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4.4.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4.5 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56、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4.10 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后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后移交给设备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4.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4.14 对检修作业57、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可靠的警示标志。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4.22设备检修作业前58、相关部门必须到设备部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5.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5.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5.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59、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7作业票的管理7.1作业票填写人员须按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不得空项。7.2办理好作业票后,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7.3作业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7.4作业票一式二份,一份由60、作业人员持有,一份由设备所属单位,在作业票办完后上交到安全科,领取新的检修作业票,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7.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作业票由公司经理审批,一般设备检修的作业票的审批由安全科科长负责。8考核8.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8.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8.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8.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第 联编号设备部检修单位机修负责人61、检修设备名称所属单位检修地点机修人员签字检修人员机修人员签字监护人所属单位指派专人作业内容机修人员填写填写人所属单位指派专人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采样分析数据采样时间检测时间取样部位氧含量可燃气含量有毒有害介质含量分析人化验工签字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1按规定停车、断电,切断间歇设备上电源,在电源开关上加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当班班长2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机修人员签字3所有与设备有关系的阀门、管道加盲板隔离当班班长4如设备检修时,需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临时用电、高处、吊装则应办理了相应作业证及落实安全措施当班班长5对可燃、有毒、有害物质进行62、置换、冲洗直至分析合格当班班长6设备检修前30分钟内取样分析检测合格当班班长7焊工、电工、压力容器检修人员应持证上岗机修负责人签字8检修人员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用具;选择配备灭火器当班班长9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机修人员签字10设警示牌并设定警示区域当班班长11检查工器具、氧气瓶与乙炔瓶保持安全距离机修人员签字12危害识别:生产操作当班班长、安全员。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基层单位负责人意见会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领导审批意见机修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签字 年 月 日所属单位班长或工段长年 月 日设备部、调度科、车间负责人年 月 日设备部年 月 日完工验收当班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时第五63、小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事业部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2职责2.1工艺部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3定义3.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64、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4.2安全隔绝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65、 的规定。4.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4.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5监测4.5.1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66、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4.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4.6.167、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468、.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4.8监护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4.9其它安全要求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4.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69、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570、职责要求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5.2监护人员的职责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71、,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5.3作业人员的职责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5.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72、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6作业票的管理6.1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到安全科。6.2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6.3作业票一式二份,作业人员持有一份,另一份由车间保管,作业票填满后,上交到安全科,换取新的作业票本。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7考核7.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7.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7.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7.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第 联编号安全科编号施工地点由所在单位填写所属单位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签字受限空间名称由设施所在单位填写受限空间主要介质由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主要危险因素由设施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编制填写所属单位负责人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检修作业内容由设施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作业单位进入作业的班组长以上负责人签字作业负责人进入作业人员班长以上负责人签字作业人进入作业人员签字作业监护人由设施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指定专人签字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由作业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签字采样分析数据分析项目氧含量可燃气含量有毒有害介质含量取样时间取样部74、位分析人分析标准方法标准方法标准方法标准分析结果化验工签名化验工签名化验工签名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当班班长以上签字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当班班长以上签字3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当班班长以上签字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当班班长以上签字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当班班长以上签字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当班班长以上签字75、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当班班长以上签字8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当班班长以上签字9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作业人员签字10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监护人、安全科签字11其他补充措施: 当班班长以上签字危害识别:由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设备单位负责人意见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审批意见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车间安全员、车间工段长签字年月日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安全科管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完工验收 年 月日时分签名:由76、所在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第六小章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事业部内所有抽堵盲板作业。2职责2.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4.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77、.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5.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没有盲板抽堵作业票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5.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5.3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5.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5.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5.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78、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5.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5.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5.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5.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5.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5.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79、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5.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5.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5.16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5.17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18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6职责要求6.1车间负责人6.1.1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80、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6.1.2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6.1.3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6.2监护人6.2.1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6.2.2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6.2.3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6.2.4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作业单位负责人6.3.1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81、安全注意事项。6.3.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作业人6.4.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6.4.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4.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6.4.4作业完成后,会同作业区域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审批人6.5.1审查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6.5.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7盲板抽堵作业票的管理7.1盲板抽堵作业票由安全处管理。 7.2盲板抽堵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到安全处办理。7.3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82、一张作业票的管理方式。7.4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票,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7.5审批好的盲板抽堵作业票作业单位、安全科和施工区域单位各一份。7.6作业票一式二份,作业人员一份,相关车间保存原件,待作业票本办完后上交到安全科,换取新作业票本。8考核8.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8.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8.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8.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生产车间( ): 第 联83、装置名称所属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申请人所属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签字施工地点所属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填写设备、管道名称介 质温 度压 力盲板实施时间作业人监护人材质规格编号堵抽堵抽堵抽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施工作业人施工作业人设备所属单位设备所属单位危害 识别所属单位班长及安全员以上管理人员填写盲板位置图:所属单位班长、安全员以上管理人员编写 。编制人: 年 月 日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生产车间负责人签字1盲板强度、样式符合安全要求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2作业人员熟知现场有害因素情况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3作业人员佩戴劳保防护用品84、符合要求,在有毒物料环境中,佩戴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在腐蚀性物料环境中佩戴防酸碱护镜等护品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4在易燃场所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5关闭检修设备出入口阀门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6设备管道泄压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7设备管道介质清空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8作业时站在上风向并背向作业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9高处作业时系挂安全带作业班长以上负责人10盲板抽堵按图作业,并编号挂牌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机电维修负责人确认意见:机电维修班长填写、签字。负责人: 年 月 日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当班生产调度签注意见并签名。批85、准人: 年 月 日完工验收:所属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签注意见并签名。验收人: 年 月 日第七小章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事业部内(各车间)所有动土作业。2职责2.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2工艺部、机电仪车间等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86、(以下简称作业票),没有作业票不准动土作业。4.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4.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4.5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4.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87、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4.8.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4.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88、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8.4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4.8.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4.8.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4.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4.9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10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89、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4.11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4.1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5作业票的管理5.1作业票由动土作业部门到安全处办理。5.2作业票一式二份,安全科、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5.3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票。5.4作业票保存期为一年。5.5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5.6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5.7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90、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5.8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动 土 作 业 票编号: 工程名称填写人施工单位监护人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电源接入点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相关作业票编号序号主要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3通信线路已落实,保护措施已落实。4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5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6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7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按要求设置。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坡道9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或有毒气体检测仪。10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91、。11道路施工作业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公共事业等部门。12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施工单位意见:施工单位签名:工程主管部门意见:工艺部签名:施工区域单位意见:施工区域负责人签名: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安全科安全员签名:厂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完工验收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验收人签名:验收人签名:第八小章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断路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事业部所有断路作业。2职责2.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2工艺部、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92、定义3.1断路作业: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3.2断路单申请位:需要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或后勤处室。3.3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3.4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3.5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4总则4.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93、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4.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到安全科负责办理。4.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4.4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审批。申请单位在办理完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在断路作业区域显著位置张贴以达到告知相关人员的责任。4.5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5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5.1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5.2断路申请单位在安全处办理完作业证后交断路作业单位。5.3作业票一式二份,作业人员持有一份,作业票本及原件由安全科保管。5.4作业证应至少保留94、1年。6安全要求6.1作业组织6.1.1断路作业单位办理完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6.1.2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6.1.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件、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6.1.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6.1.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6.2 作业交通警示6.2.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6.2.2断路作业95、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6.2.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96、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6.3 应急救援6.3.1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6.3.2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6.4 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7考核7.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7.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7.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7.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断路安全作业许97、可证编号: 申请单位作业单位工程名称监护人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如简图描述不清可另附页)断路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1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申请单位:2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申请单位:作业单位:3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件、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作业单位:4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作业单位:5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98、作业单位:6夜间作业应设置红色、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的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设置高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作业单位:7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作业单位:8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单位:作业单位:9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申请单位:作业单位:申请单位意见:签名:作业单位意见:签名: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名: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申请单位签名:安全管理部门签名:第九小章 临时用电作业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严格临时用电的管理,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99、,指订本奖惩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个车间。2. 引用法规、标准3. 职责3.1机电仪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3.2安全科负责我事业部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3.3电工班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3.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4.程序和要求4.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4.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或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4.3危害识别4.3.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100、4.3.2将安全措施填写责任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4.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4.4.1施工单位负责人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4.2电工班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4.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以便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4.5作业安全措施4.5.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单位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企业公用电网。4.5.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4.5.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有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101、范,并接地良好。a)在防爆场所使用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在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在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102、压不超过12V。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4.5.4电工班应进行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4.5.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4.6许可证管理4.6.1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两份,第一份有签发单位留存,第二份施工单位留存。4.6.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4.6.3在作业票本办完后上交到安全科,换取新的作业票本,临时用电作业许可103、证保存期为一年。4.7考核4.7.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4.7.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4.7.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4.7.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临 时 用 电 作 业 票 编号:工 程 名 称填 写 人施 工 单 位监 护 人施 工 地 点电源接入点用电设备及功率工 作 电 压作 业 内 容动火作业证号临时用电人姓 名电工操作证号电工操作证号临时用电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相关作业票编号主 要 安 104、全 措 施确 认 人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7、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有防雨措施。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10、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名: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车间负责人意见:签名:厂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完工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验收人签名:验收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