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安全生产技术及顶板管理制度(7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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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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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采掘安全生产技术及顶板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证,因此,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及大屯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煤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矿长负责。 矿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专业技术工作并对总工程师负责。 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由分管副总负责组织实施。第3条 矿井生产、安全、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4条 各科室、生产单位、区队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建立健全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第5条 各生产单位、科、区队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科长、主管技术员)是本单位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技术管理制度的制订,规程、措施的审核、现场贯彻落实、检查、验收、考核。各生产单位、科、区队技术员是本单位技术工作的实施者,负责本专业规程、措施的编3、制、传达、考试及现场落实工作。 第6条 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7条 矿井要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生产准备工作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8条 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监4、测监控部门都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第二章 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第9条 安全技术文件是在煤矿生产全过程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文件。一般包括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方案、开拓开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安全技术的制定要结合现场实际,做到有超前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11条 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第12条 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工程量大,需经矿办公会审批的属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5、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属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较短的属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第13条 重大安全技术的审批程序:由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部门做论证、设计优化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文呈报公司 公司批复。 第14条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的留设及变更; 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 5.串联通风、瓦斯抽放措施; 6.防冲击地压、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7.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6、计划; 8.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9.专项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10.采煤作业规程、重要一通三防措施,采面安装、回撤安全技术措施,撤、装面期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11.公司指定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第15条 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根据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部门审查合格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报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后由总工签发。第16条 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2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3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 4巷道贯通措施; 5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第17条 一7、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部门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业务部门审查顺序为:通风科安全科生产管理科。 第18条 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修、通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 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通知书、技术业务委托书。 第19条 排放瓦斯和井下电气焊措施不归为以上三类,其审批程序如下: 1、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通风科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 机电科、安全科、通8、风科、救护队、生产科、调度室进行会审总工程师审批报矿长批准。 2、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 机电科、通风科、安全科、生科、调度室会审,会审人员签字总工程师审批报矿长批准。 第20条 具有安全技术文件编制、审批权的人员为:分管技术员(见习技术员除外)、主管技术员、工程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队长、技术副科长,分管安全生产的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 第三章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第一节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第21条 作业规程是煤矿实施开拓开采方案的基础文件,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是技术管理的具体体现。为加强采掘技术管理,避免9、技术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作业规程管理。第22条 作业规程编制的原则是“一工程一规程(措施)” ,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措施)。重要工程,如大型峒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贯通、过断层、过老硐等都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第23条 生产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采、掘、巷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24条 其余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本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对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10、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25条 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反映权。第二节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及内容第26条 采掘作业规程应依据设计图纸、地质状况、开工通知单、现场会纪要等并结合生产实际,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例之规定进行编写。第27条 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前,应详细了解采掘头的地质水文、瓦斯通风、运输供电、压风供(排)水、顶底板、老巷、测量放线等情况,并实地踏勘,明确各主要生产系统,制定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使规程的编制更具有针对性、作业性、操作性。第28条 规程的编制由分11、管业务部门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给施工单位技术员安排。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地测科提供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 机电科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科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抽放系统图。第29条 作业规程的内容除了对系统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劳动组织有详细明确的说明以外,还有应针对性很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地质条件和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还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第30条 采煤作业规程应包含以下内容:地质概况。包括地质说明书,采面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储量、工作面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工作面所处位置及相邻状况,地面构筑物情况;采煤方法及顶板管理。包括采煤方法的12、选择和回采工艺;顶板管理包括支架的选型和验算、放顶工作设计;保证煤质的措施;爆破说明书及爆破图表(炮采及综采面需要放炮时);工作面收面方法及措施;主要系统:包括运煤、运料系统,采煤机械设备能力计算;采煤工作面供电系统;防尘、灌浆、排水和通风系统;劳动组织及循环图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安全、工程质量、煤质及设备操作等技术措施;灾害预防措施及避灾路线。有冲击地压倾向的工作面要有防止冲击地压发生的措施;在回采过程中遇到作业规程中未涉及事项时,必须另行编写补充措施。第31条 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说明(施工依据、施工目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地点、开窝位置等);地质基本情况(柱状图、预13、想剖面、地质说明);巷道布置(平、剖面图);巷道设计断面规格(图);巷道施工断面布置(图);巷道永久支护形式(三视图)、支护参数和支护材料规格型号;临时支护形式(三视图)及使用说明;采用锚(网)索支护的要附锚(网)索支护设计;爆破说明书(火工器材规格型号)、炮眼布置及掏槽方式(三视图)、起爆顺序和材料消耗表等;采用综掘工艺的进刀方式、切割路线图等;劳动组织及循环图表;风机选型与校验,风机布置位置图;主要生产系统(通风、运输、供电、排水等);机械设备配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水、火、瓦斯、顶板、运输、机电、矿尘、地温,开门、贯通等)及避灾路线图;第314、2条 综采、综放工作面设备的运输与安装或拆除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以下部分:编制说明,包括地点、自然条件,使用期限;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图;所需安装或拆除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及其位置关系,所在位置的平、断面图;用于安装或拆除和运搬工作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运搬系统、动力系统、保护系统和它们的选型计算;安装拆除和运搬作业的劳动组织与人员配备;对安装设备、撤出设备的操作、技术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第33条 采、掘工作面在开工或投产后,当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作业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能涉及或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另行编写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重新报批、贯彻后执行。改变原作业规程规定工艺过程15、或支护形式、规格、参数的;遇有较大地质变化时; 巷道局部整修的;巷道贯通、大断层、破碎带而未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采煤工作面过旧巷、大断层、加架、撤架或停面时间一周(条件差的应适当缩短)及以上的等;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岩巷工作面见煤的;矿井主要扇风机停送电;消防工程;采用特殊施工方法的工程;其它突发情况需要补充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的。第34条 停工超过48小以上的,需编写停复工措施。第35条 施工措施工程如施工绞车窝、躲避硐、岔口加强支护、巷道转弯施工大样图、采煤面端头支护等虽在设计中未必明示的,但应在规程中明确规定。第36条 作业规程、专项措施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做到内容完整、图件齐全、16、图文清晰、用词准确规范、概念明确、技术先进、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第37条 作业规程、专项措施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采用统一格式编写,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属矿内审批权限的一式五份,属公司审批的一式六份。第38条 规程、措施审批程序按本规定第二章安全技术文件审批程序执行第39条 采煤作业规程应在工作面投产前20天报矿审批;综采、综放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应在安装前30天、拆除作业规程应在拆除前15天报矿审批。第40条 掘进作业规程应在工程开工前10天报矿审批。掘进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前3天报矿审批。第41条 其它巷修准备一般规程、措施应提前2天报矿审批。第42条 生产管理17、科收到待批作业规程,应在一周内完成审批,规程未审批修正的不得开工,强行开工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理相关负责人。第三节 规程及措施的传达贯彻第43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贯彻、传达经审批的该项工程的规程和措施,跨月度的每月初重新贯彻一次。第44条 规程、措施贯彻记录表必须打印,并不得出现代签、漏签现象;贯彻记录表附于规程后。第45条 作业规程必须考试,考试题分公共题和工种题两部分,公共题占60分,工种题占40分;公共题或工种题少于36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必须重新学习考试,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46条 因休假、事假、病假人员,未及时参加规程、措施贯彻、考试的,必须在其上班18、后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上岗。第47条 矿原则上每季度抽取部分区(队)长、技术员、副队长、班长、一部分工人组织一次作业规程考试,由生产管理科牵头,人力资源科、工会、安全科、培训中心参加。考试成绩通报考核。第48条 跨年度施工项目作业规程,必须在规程使用满一周年前重新编制、传达、贯彻、考试。第49条 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更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主要生产系统变化、存在重大隐患、长时间停复工等情况下,作业规程需要重新编制、修订、审批、传达、考试。第50条 施工队伍调换、队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工人员调整等情况下,作业规程需要重新编制、修订、审批、传达、考试。第51条 作业规程、措施不得延19、期使用、不得以他人、其它作业地点规程代用。第52条 作规程及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业务部门组织,副总工程师主持复审一次,并将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批。第53条 生产科、安全科参加所有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落实与执行负有监督责任。第四章 开拓掘进技术管理第一节 工程开工管理1、 开工通知单是由副总以上领导签批生产管理科下发的明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方法、支护方式、施工进度等的技术文件。也是编制作业规程、措施的依据。2、 开工通知单一般要下发到施工单位、地测科、通风科、安全科、劳资科等相关生产单位,生产管理科留存根。有发放与接收签字。3、 生产单位收到开工通知单后20、,持通知单到生产管理科设计室领取设计图纸,并对现场踏勘后,开始进行生产准备、及规程措施的编制工作。严禁无开工通知单、无图纸、无措施施工。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参数、支护方式、支护材料规格。5、 严格按要求沿顶、破顶、沿底、破底、沿中腰线施工;遇地质条件变化,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变更设计。6、 施工过程中,如生产管理科对施工方法、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支护方式、安全隐患等提出要求的,应采用科队业务联系单方式,区队也应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以回复单书面答复。7、 主要开拓、准备巷道及回采巷道应采用一次成巷施工,电缆、管路、轨道按永久成巷标准施工21、。8、 绞车窝、躲避硐、信号硐室、操作硐室、矸石窝、开关台等施工措施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未明确的,规格由生产管理科及标准化办公室按标准设计选型确定。随意施工未经同意的不计进尺,不付工资。9、 为提高标准化水平,工作面使用的托管架、管支架、电缆钩、挡车门、各种牌板、水沟模板、吊钩等均按矿现有标准设计选用。个别特殊加工件,需由区队设计,报生产管理科批准后方可使用。10、 地测科应每月5日前下发下月地质、水文预报。下发单位主要有调度室、生产管理科采掘办、施工单位、安全科及相关领导。11、 工程开工前要求各项安全工作到位后方可施工:措施贯彻到位、供电到位、风机安装调试到位、安全设施到位、安全监测监控到22、位、供风供(排)水到位、通讯电话到位。12、 开门前要提前对开门口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在施工措施中规定。13、 开门放炮施工时,应注意做好对周围设备、管路、电缆的保护工作,通向放炮点的各通道要有专人设警戒。第二节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1、 科队长是本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施工质量。2、 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于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原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处理。3、 主要支护材料要有批检验合格证,各种器具、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需要定期计量、检验的要及时送检。4、 严格按中腰线进行施工,加强中腰线管理,区队技术员要及23、时延引中腰线,防止因中腰线问题影响巷道使用,误透老塘、老硐等重大安全事故。巷道成巷后,必须及时在两帮画出永久腰线,并准备好检查点,中线由激光控制的,区队施工前要对地测科对施工给定的中腰线要经常校验。5、 使用激光定向施工时,施工单位打好吊挂眼,由地测科安装调试正常后交付区队技术员管理,地测科应定期进行校核。?6、巷道施工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必须按设计断面形状和断面尺寸、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组织施工。 7、严禁空顶作业。爆破或切割后到永久支护完成前,掘进迎头必须使用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临时支护,无临时支护的巷道不准施工。锚杆(索)支护巷道推荐使用主动型临时支护器,严格按公司掘进巷道临时支护管理条例执24、行。 8、锚杆(索)安装时必须达到设计初锚力,托盘要密贴岩面,螺母拧紧力矩达到规定扭矩。螺母松动或托盘不密贴岩面的锚杆(索)应立即重新安装或补打。9、严禁使用冲击型凿岩机安装树脂钢筋锚杆。10、支护施工及质量检查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巷道规格尺寸、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及支护材料规格要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2)锚杆(索)孔钻凿深度应按锚杆(索)长度及其附件尺寸和允许外露偏差确定;锚杆(索)孔深误差不大于10mm;(3)钻凿锚杆(索)孔时必须在钎杆上做上明显的深度标志;(4)锚杆丝杆外露螺母不小于5mm,丝杆外露托盘煤巷不大于70mm,岩巷不大于50mm;顶锚杆作为临时支护基点时丝杆外露螺母25、不小于25mm。锚索外露托盘不大于300mm。(5)锚杆角度误差不大于10。(6)锚杆(索)间排距误差不大于100mm。(7)铺联网应充分展开并紧贴壁面,联网牢固,联网间距不大于100mm,压茬至少一孔。(8)水沟按设计要求施工,壁厚不小于设计值的90%。(9)喷厚不小于设计值,且巷道内不露筋。表面平整度一平方米内凸凹不大于50mm。13、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风动锚杆机、风动扳手和扭矩扳手,保证锚杆安装扭矩。锚杆螺母的安装扭矩必须达到相应规格锚杆的要求。11、套棚支护的架间必须牢固连锁;顶板或顶梁挠度较大的必须于跨中增设点柱,点柱必须牢固可靠,迎退山符合要求,成排成线,并有的防倒措施。12、锚杆26、(索)支护煤巷的净宽和净高应符合下列标准规定:(1)有中线施工的巷道:净宽(mm):优良-30+250,合格-50+300;净高(mm):优良-30+250,合格-50+300;切眼-50+150。(2)无中线施工的巷道:净宽(mm):优良-30+300,合格-30+350;净高(mm):优良-30+250,合格-50+300;切眼-50+150。(3)检查方法:量测时以巷道中线至两帮、腰线至顶底板最突出或最凹陷部位(如锚尾)为准;无中、腰线巷道测全宽全高。(4)超过上述规定的为不合格测点。(5)当巷道局部宽度上偏差+350mm时,应采取增打锚杆等加强支护措施。13、锚喷巷道的净宽和净高应符合27、下列标准规定:(1)有中腰线施工的巷道:净宽(mm):优良0+100,合格0+150;净高(mm):优良0+100,合格0+150。(2)无中腰线施工的巷道:净宽(mm):优良0+150,合格-50+150;净高(mm):优良0+200,合格-30+200。(3)检查方法:量测时以巷道中线至两帮、腰线至顶底板最突出部位(如锚尾)为准;无中、腰线巷道测全宽全高。(4)超过上述规定的为不合格测点。(5)为确保对锚杆、铺联网等支护质量的日常检查和检测,岩巷凹陷部分可先初喷找平后再打锚杆,必须锚实,严禁出现直接虚锚的造型锚杆。14、 各种小型硐室支护要求:岩巷施工各种信号峒室、躲避硐室、操作硐室及带盲28、头的巷道,必须按正常锚杆支护800 mm800 mm布置锚杆,迎面必须打锚杆、挂网、喷浆永久支护;硐室底板高度比巷道底板或轨面高100mm-200mm。15、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煤巷掘进耙装机直接坐于底板的固定应采用耙装机四个角各施工1根地锚的方式,并保证地锚锚固力不小于3t。岩巷耙装机安放在轨道上的必须用卡轨器卡紧,并要安装不少于五道全封闭的金属挡绳栏。大于20上山时,在耙装机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巷道使用耙装机、喷浆机时,必须有防滑29、措施。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超过38米,最小距离不小于6米。16、 煤巷掘进煤质管理:1)严格按设计要求作业,巷道掘进中原则上严禁破顶、底板,如需破顶底板必须汇报至生产管理科。2)巷道施工遇到断层时,应及时向地质测量科、生产管理科汇报,以便制定出最佳施工方案,减少破岩掘进量。3)过断层时如条件允许应将矸石装矿车运到矸石山,避免矸石进入煤仓。如必须进入煤仓,应将大块矸石砸碎至块度小于300mm时方可进入煤仓。4)金属支护材料、背板、棉纱制品、机电设备的配件和其它废弃物不得混入煤流系统中。5)检修中剩下的各种配件、器材、杂物一律回收升井,不得混入煤流系统中。不得将水排到煤流系统中30、。17、 巷道施工如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及冲击地压威胁时,应严格参照本办法中防突防冲条款执行。18、为避免二次施工造成的费工、费时问题,岩巷巷道施工中的一些附属工程,如永久轨道铺设、台阶、水沟、管路及各种吊挂眼等必须按设计图纸一次到位。19、永久轨道铺设(1)永久轨道为单轨设计运输量较小的巷道,施工按一次性铺设永久轨道,其永久轨道面到腰线按设计图要求。(2)永久轨道为双轨或需要铺设道渣时,施工按永久巷道底板施工,必须使用正规轨道、水泥轨枕。20、电缆钩埋设永久电缆钩由机电科统一加工,施工单位按进尺用量领用,按标准要求一次性埋设。21、风水管路铺设(1)永久管路为4以下时,施工管路铺设一次性到位,431、以上(不包括4)风水管路其托管架一次性到位。(2)巷道托管架均由机电科按矿统一规格加工发给施工单位。(3)注浆管路单独铺设22、水沟盖板铺设:水沟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需要铺盖板时,盖板距扒装机不大于100米。23、地滚设置:地滚按15米间距设置,地滚托架由运输科统一加工,施工单位按进尺用量领用。24、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措施时,要把确定的一次成巷施工项目内容作为巷道施工的一道工序在措施中明确。措施中要对一次成巷的内容及施工要求进行明确规定。施工单位要对一次成巷施工的各项内容严格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施工。25、一次成巷施工标准(1)巷道施工过程中,台阶、水沟距扒装机后的距离最大不超过45米。风水32、管路采用统一规格材料制作的托梁按设计吊挂。巷道设计有永久电缆钩时,施工时一并按设计要求施工出来,作为施工电缆钩使用。(2)吊挂眼由施工单位施工,要求如下:电缆钩眼:间距1.3米,腰线上下误差范围50毫米,左右误差范围100毫米,眼深300毫米,眼径40毫米。照明吊挂眼:间距20米,上下误差范围50毫米,左右误差范围100毫米,眼深200毫米,眼径40毫米。架空线拉勾眼:间距直巷5米,弯巷3米,上下误差范围50毫米,左右误差范围100毫米,眼深250毫米,眼径40毫米。风水管托梁眼:间距2米,上下误差范围50毫米,左右误差范围100毫米,眼深700毫米,角度垂直于巷邦,眼径40毫米。风筒吊挂眼:33、间距8米,高度不小于巷道高度的2/3,上下误差范围50毫米,左右误差范围100毫米,眼深300毫米,眼径30-40毫米。29、由于一次成巷所增加的材料由矿统一追加,列入计划。运输科负责加工供应施工中铺设永久轨道所需的道岔、地滚等。机电科负责加工供应施工中所需敷设永久电缆钩及托管架等。第三节 中腰线管理第六十六条 严格按中腰线进行施工,加强中腰线管理,区队技术员要及时延引中腰线并调校激光,防止因中腰线问题影响巷道使用,误透老塘、老硐等重大安全事故。区队应提前两天向地测科申请标定中腰线,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要通知地测科收尺,复工要通知地测科复核。重要井巷工程开工必须提前一周将施工图交付地测34、科。严禁无措施无设计放线开工。第六十七条 地测科应按及时给线,除各种拐点,重点控制点外,直线段巷道给线距离岩巷不大于40米一组中腰线,煤巷不大于60米一组中腰线。中腰线点处要有明显标志,易于辨识。第六十八条 地测科要当天完成内业计算,计算数据要以通知单形式下发至施工区队、生产管理科、采掘副总等,通知单要有计算人员、测量主管签字,地测科长签发。通知单内容主要有点号、点位、方位、测点处中线至左、右帮,至顶底板距离等数据。地测科给定巷道一组(三根)中线后,区队应加强保护并及时延引中线并校定一组中线,施工过程中要每隔20米左右延引中线,不得破坏和移动给定中线。第六十九条 使用激光定向施工时,巷道开门635、0M后方可向地测科申请激光指向仪并安装。由施工单位打好吊挂眼,由地测科安装调试正常后交付区队技术员管理,地测科应定期进行校核。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严禁敲动或用测点吊挂重物。如是锚喷巷道,喷砼前要加以保护,严禁喷覆。如遇测点损坏或有怀疑时,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要及时汇报地测科,否则出现错误后果自负,地测科的测量人员若不及时处理,出现错误由测量人员负责。 第56条 地测科测量人员给线时,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负责打眼、提供方便。给好线后应当场向施工单位现场人员交待清楚有关数据,以便掌握施工。6、 地测科要当天完成内业计算,计算数据要以通知单形式下发至施工区队、生产管理科、采36、掘副总等,通知单要有计算人员、测量主管签字,地测科长签发。通知单内容主要有点号、点位、方位、测点处中线至左、右帮,至顶底板距离等数据。 第57条 地测科的测量人员对按中腰线施工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未按线施工,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若偏线严重可拒绝给线,并立即向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反映,拿出处理意见。第四节 设计变更管理1、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已批准使用的设计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施工方便为目的提出设计变更。2、 设计单位(含公司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由于国家、行业、公司等标准的改变、原设计不满足使用要求、地质条件有较大变化,设计有重大错误等,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此类变更设计经37、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生产管理科下发设计修改通知单及新设计图纸,施工单位依修改后的设计施工。3、 分管领导、生产管理科人员根据现场提出的合理设计修改意见,应通知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完成设计修改后,采掘办下发设计修改通知单及图纸,施工单位依照通知单及图纸施工。如属简易修改,不需出图,可由采掘办直接下发设计修改通知单即可,但必须告知设计室。4、 分管领导、生产管理科人员现场作出的一般设计修改,上井后,必须通知采掘办、设计室,由采掘办补发设计修改通知单。5、 施工单位可对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如合理可行,设计部门应予采纳;严禁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修改设计施工。6、 紧急情况下,施工单位可直接汇报分管副总以上38、领导,经同意后可进行一般设计变更施工,但必须补充设计修改通知单。第五节 贯通安全管理1、 贯通点原则上应选择在顶板及支护完好,无地质构造带区域(透盲巷、老塘除外)。2、 巷道相向掘进时,综掘相距50米,炮掘相距30米,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3、 在距贯通点30米前,地测科下达贯通通知单,提供准确的贯通距离,通知单还应包括贯通点附近断层、水文情况等。分送生产、安全、调度、通风、施工区队等有关单位及分管副总。4、 通风科在接到贯通通知单后,要探明被透巷道通风和气体状况,若通风和气体导异常,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生产管理科、矿调度室及分管领导。5、 施工单位技术员应根据被透巷道情况,提39、前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贯通措施,提交到生产管理科审批。6、 原则上地测科必须在贯通30米前到现场标定贯通点的中心位置。如果因气体和积水等原因先期无法标定的,在有害气体和积水排除后,应尽快到现场标定;如果施工巷道不足30米的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地测科开门时间,由地测科预先标定贯通点方可开门。7、 在距贯通20米前,各分管领导要协调好贯通措施的会审、瓦期排放、积水排除、贯通点情况勘查和贯通点加固等贯通前的准备工作。8、 重要或特殊的贯通工程,由分管副总召集施工单位、生产、安全、地测、通风、人力资源科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到现场勘查贯通两侧巷道的顶板、支护、积水、通风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各单位的贯通工作。40、9、临近贯通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次爆破前必须在施工巷道及被透巷道安排专人设置警戒。要求岩巷离贯通还剩20米,煤巷离贯通还剩30米时开始设置警戒。10、 施工单位必须在临贯通15米前对贯通中心左右的被透巷道进行可靠有效的安全加固并做好透窝处电缆、管路的保护,加固要求:(1)、如果被透处为锚喷或锚网巷道,一般可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木打戴帽点柱加固;支护状况差时,要套棚加固。(2)、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应根据现场情况,由现场会决定处理方式。(3)、加固范围不小于10米、技术要求要在贯通措施中明确规定。11、 若被透巷道内通风不正常、气体有异常,则由通风科负责,距贯通30米前排放有害气体或安装局扇41、进行供风,风机交施工区队管理。12、 若被透巷道内有积水,如具备排水条件的必须先排水后贯通,无排水条件的,必须钻孔放水,然后贯通。13、 若被透处为老塘或人员无法进入的巷道,必须严格坚持先探后掘的原则贯通,在距贯通点15米时开始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打眼探测。探眼探透后,由通风科瓦检员测定老塘气体和风流状况,确定施工方案。14、 对涉及通风系统调整的贯通工程,通风科要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变化情况,并派干部跟班,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严防风流短路。15、 在距贯通10米前,安全管理科、生产管理科、地测科、通风科要到现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头整改,措施到位后方42、可贯通。16、 在贯通期间,区队必须有副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在现场,处理相应的问题。17、 贯通口必须用小断面探透、逐渐刷大的方法进行,不得一次性全断面贯通。17、 特殊情况用水枪透窝的,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部门会审措施,制定安全可靠的贯通方案。18、 全断面贯通后,区队长、技术员必须到现场,按贯通情况进行岔口的加强支护。19、 工程完毕后,先对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自检,三天内由分管副总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前施工所用的管路、设备不得撤出。第六节 掘进顶板管理锚杆支护是一种主动支护,能及时有效的支护顶板,同时大大大降低工人劳动强度,但锚杆支护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隐蔽性和局限性,近几年发生冒顶事故也说明这一点43、,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预防顶板事故,特作如下补充规定:1、加强锚网支护设计管理。巷道开工通知单发出后,地质科要及时提供相关的地质资料,以便进行锚杆支护设计。锚杆支护设计严格按公司的采掘技术管理规定规定进行。2、煤巷点柱施工要求:-375水平及以上水平施工巷道过断层时隔两排打1棵,正常条件下不打; -375-620水平,跟顶板施工巷道隔5排打1棵,过断层时隔两排打1棵; -620及以下水平隔4排打1棵,过断层时隔两排打1棵;留顶煤施工巷道必须隔两排打1棵;顶板特别破碎时必须采用锚架联合支护。3、掘进工作面开门或透窝前,要对开门或透窝位置周围的巷道(包括交叉点)进行维修加固,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44、施,并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相应的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否则不得开工。4、煤巷锚杆(索)支护工艺施工的交岔点必须采用锚索桁架加强支护。加固范围要超出支巷口两侧各2米,三岔门加固不少于两道,四岔门不少于三道,一道在支巷开门口,两道在主巷道中部,锚索加固要压钢带,钢带间隔一个孔打锚索(即间距不大于2.0m),加固钢带的两端眼孔必须打锚索。5、锚喷巷道交岔点的支护要求补打锚索加强支护。开门加固范围要超出支巷口两侧各2米,按不低于增加一倍锚索密度加固,加固锚索本着布置均匀、应力集中点适当加密的原则布置。主巷道需要挑顶时先采用锚杆加固,加固锚杆间距不大于2.0m,挑顶后再采用锚索加固。6、掘进施工迎头必须配45、备长柄尖钎、钩钎、手镐等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现场必须配备完好临时支护水单体及戴帽大板不少于三套,并要有备用。7、锚网巷道开窝前,甩道车场内工字钢棚备用数量不得少于10架。 8、加强顶板离层监测,对不需架棚的断层带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9、 锚网巷道过破碎带、过断层带时必须有加强支护措施。加固方式为顺巷道走向加固两道钢带,每道距帮800mm,保证覆盖断层面两侧3米范围,并隔孔打锚索。采用套棚加强支护的,棚与棚之间必须全部联锁,以保证支架的稳定性。10、 主要巷道及威胁安全的巷道透窝前(包括工作面上下出口等特殊的大断面交岔点处施工),应由矿组织生产、通风、地质、安全等有关业务部门召开现场会,制定防止顶46、板、水、火、瓦斯等灾害的专项措施,由矿安监科监督落实。 11、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爆破或切割后到永久支护完成前,掘进迎头必须使用临时支护。 12、 永久支护到迎头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13、 凡提供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支护材料,追究供应部门责任。施工单位有权力和义务拒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任何支护材料。使用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支护材料,同时追究供应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责任。第七节 文明生产管理1、巷道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2m,深度不超过0.1m;2、水沟铺底厚度达到设计要求,水沟距耙装机距离不超过45m,设计有水沟盖板的盖板要齐全完好,盖板滞后耙装机不超过1047、0m。3、转载点及人员主要滞留点配备废物箱,定期清理,废物不得进入原煤运输系统。4、巷道内无闲置设备。5、巷道内无大于50mm以上见方的浮煤矸。顶板淋水用水棚引流至水沟或水仓,积水处挖暗水仓,水仓四周砌边、形状规整、上口盖严封闭,并建立排水系统。6、井下使用的各种材料码放的相对位置、数量,其使用单位要做好预先设计。尽量码放在地势平坦、开阔、易于搬运、不影响其它安全工作的地点。7、码放前要准备好专用箱、具、垫木。要按规格、型号、分类码放。必须按先见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一般宽的标准控制,成方成垛,层层垫实、垫稳、防歪、防斜、防倾倒。8、材料牌板要统一制作,挂牌高度一致。材料牌板上要注明材料名称48、数量、单价。9、主要料场要有照明,同一巷道同类材料码放不得超过三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10、腰线:锚喷巷道两帮用白或黄漆勾画成线,线宽30mm,腰线紧跟成巷,每50m加并标注。第五章 采煤技术管理第1节 工作面初采管理一、为保证初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规定:1、初采前对工作面安装的几点设备检查验收一次,对工作面供电系统各供电点的供电电压、设备额定电压等级、设备安全标志要严格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情况及时整改。2、对机电设备具有的短路、过负荷、接地、漏电、皮带综合保护等保护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必须保证其完好,才能组织生产。3、在初采前,工作面运料系统的各部调度绞车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信号系统完49、好可靠,运煤系统各转载点的信号完好畅通,必须对供电系统的电缆进行检查验收,电缆的吊挂、连接必须达标,否则不得组织生产。4、初采前,要将煤壁上的金属网及金属件全部处理掉,否则不得组织生产。5、矿通风科在初采前检查工作面的风量、通风设施、有害气体情况,同时封闭两道盲巷,检查工作面防尘系统的水压、水质、管路、闸阀,在确保无问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确保注浆系统完好。6、初采前工作面的材料储备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做到随用随取,不得缺料。7、对生产系统的各部设备逐一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保证各部设备完好的情况下,组织联合试运转。8、对工作面液压系统进行检查验收,支架的管路、阀组、结构件存50、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得组织生产。9、工作面支架接顶不实及工作面出口高度超高时,生产前药对此段进行接顶维护,严禁空顶作业,接顶办法要在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10、工作面顶板破碎时,在回采前要采取措施加强逮顶工作,逮顶方法要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二、加强初次放顶工作,在初次放顶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回采工作面初放要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采煤副总任副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矿生产、地质、安监和区队干部组成。2.架棚支护的切眼替料前要组织由切眼施工单位、替料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会审,然后编制施工措施,由相关单位集体审查后方可贯彻执行。3.每个初采工作面,都要与作业规程同时编51、制有针对性的初次放顶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将规程、措施内容传达到工作面作业的每一位职工和初放领导小组。批准后的单体支柱工作面初次放顶措施与矿成立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文件必须提前七天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备查。4.单体支柱工作面在初采期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必须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初次放顶措施的贯彻落实兑现情况,并协助矿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开展工作。5.初次放顶期间,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分班在现场跟班作业,具体落实措施,检查工程质量,对不执行规程、措施、保证不了工程质量的都要停产处理。6.初次放顶期间与正常生产过程中都要加强支护质量,不准在回柱放顶前提前摘除支柱,防止支柱52、卸载,导致顶板事故。7.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初放期间的放煤次序、放煤量及对支架工作阻力的要求要在初次放顶措施中明确规定。三、加强周期来压观测工作,及时掌握各采煤工作面的周期来压规律,在周期来压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1、周期来压期间要保证工作面支护强度,避免压死压坏支架立柱。2、周期来压期间要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不得随意停止生产。三、为防止工作面溜子上窜下滑,工作面按伪倾斜布置,在初采调面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1、当设备下滑时调机头,上窜时调机尾,具体调斜比例和长度在生产中进行调整。2、调面期间,严禁将刮板输送机推成陡弯,严禁工作面中部滞后,防止支架挤死。3、调面期间,移架推溜工作应协调及时,严禁出53、现空顶现象,拉移推溜应保证“三直一平”。4、调面期间,如出现小面,应及时上网、上大板,梁支护要成对使用,具体操作细节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作业规程中的规定具体实施。第2节现场管理一、对新投产工作面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或金属铰接顶梁,必须按要求进行压力试验,建立档案。做到根根符合部颁质量标准,不合格的梁柱严禁使用。二、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两道超前支护和端头支护的单体必须穿“铁鞋”,严禁支柱钻底、穿顶。及时检查监测支架(支柱)受力状况,凡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液,确保初撑力符合规定要求。三、上、下出口管理规定: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54、于1.8米,超前必须用铰接顶梁、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四柱”的梁加强支护,其数量、规格以及顶梁距上下帮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两道超前排数、超前距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超前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低于50KN。2、采煤工作面两端头应采用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四柱”的梁架设出口抬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抬棚数量、规格、棚间距、抬棚距工作面煤帮的距离、操作方法、单体支护密度和质量要求,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90KN,并用联柱绳联好。3、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放顶线要与工作面放顶线齐,不得滞后。综采、综放工作面上下出口放顶线滞后工作面切顶线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安55、全技术措施。4、有条件的工作面要采用端头液压支架.四、采煤工作面管理规定1、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根据煤厚变化情况及时控制好采高,要求顶底板要割平,不得出现台阶,要求“三直一平”,正常情况下,不得出现留伞檐现象。2、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支架严禁超高使用,顶板破碎时,要及时护顶移超前架,发生冒顶,要按照作业规程中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严禁出现空顶作业。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将支架底座前方、架间及电缆槽内的浮煤清理干净。第3节 特殊开采工艺技术管理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缩面期间的技术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1、矿生产管理科和采煤队要根据缩面的具体情况,提前制定缩面回收专项措施,由矿总工56、程师组织相关人员会审,会审后报公司批准后执行。专项措施应包括缩面前的准备工作、缩面方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等主要内容。2、在工作面缩面前,必须对中间巷进行气体检测,并架设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确保中间巷风量够人员正常作业。3、在工作面缩面前,必须对中间巷进行加固,加固工作应按照缩面技术安全技术措施具体要求进行施工。4、在工作面缩面前,如巷道高度不够,必须进行卧底工作,卧底要直,坡度要一直,确保出架前轨道完好。5、在工作面缩面期间,中间巷必须悬挂风障,以防风流短路。二、为加强工作旋转期间的技术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1、矿生产管理科和采煤队要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情况,提前制定旋转调面专项措施,由矿总工57、程师组织相关人员会审。2、在工作面旋转调面期间,严禁将刮板输送机推成陡弯,调面要严格执行专项措施进行作业。3、在工作面旋转调面期间,要控制好溜子的上窜下滑,当上下出口出现小面时,应及时上网、上大板,梁支护要成对使用,具体操作细节要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并按措施中的规定具体实施。4、在工作面旋转调面期间,移架推溜工作应协调及时,严禁出现空顶现象,拉移推溜应保证“三直一平”。5、在工作面旋转调面期间,要控制好支架的下滑幅度,发现歪架、咬架及时处理,严禁出现支架挤死现象的发生。第4节 工作面过断层、老硐子的管理一、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是采煤工作面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期间的安全生58、产技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矿生产管理科室和采煤队要根据地质资料,提前掌握工作面断层的走向、倾向和倾角及其变化趋势等情况,做好工作面过断层前的准备工作。对工作面遇较大断层等复杂地质构造时,矿和采煤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2、矿生产管理科室和采煤队要根据断层情况,提前制定过断层的专项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专项措施应包括工作面工艺调整、顶板管理、设备管理、松动爆破及防治水等主要内容。3、工作面过断层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调整设备运行工况,合理控制工作面层位及机采高度,以减少采煤机切割岩石的范围,改善顶板管理状况。4、工作面过断层要采用松动爆破时,必须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松动爆破措施59、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松动爆破措施应包括炮眼布置图、警戒布置、爆破图表和爆破安全措施等内容。同时要对支架立柱、电缆、液压管路和操作阀等设备或设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当工作面遇断层带、围岩松软破碎时,要采取带压移架、超前移架、顶板铺网、打锚杆等措施,防止煤壁片帮,顶板漏、冒顶事故的发生。6、在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过断层期间,要根据工作面情况采取措施加强放煤管理,并保持工作面合适的推进度,以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防止煤炭自燃。 7、煤工作面过断层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关过断层措施的规定,严禁无措施作业和沿用套用老措施。二、为加强采煤工作面过老硐子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应执行以下规定:1、在工作面60、过老硐子前,必须对老硐子内气体进行检测,并架设局部通风机对老硐子进行通风,确保老硐子内风量够人员正常作业。2、在工作面过老硐子前,不惜对老硐子进行加固,加固具体要求必须在过老硐子专项措施中详细说明。3、在工作面过老硐子期间,应加强支护强度,提前移超前架,严禁空顶作业,支架严禁超高使用。4、工作面过老硐子期间,老硐子内必须保证有风障,并按通风科要求正常使用,防止风流短路。5、工作面过老硐子期间加强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汇报。6、工作面过老硐子期间,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严禁无措施作业。第5节 工作面收作的管理一、工作面收尾前,地质测量科必须在工作面上、下顺槽标61、出设计停采线位置,并通知采煤队技术员,采煤队依设计停采线将工作面调直,经矿验收合格后方能收尾。严禁将工作面采过停采线或采不到停采线,任意增减煤柱尺寸。二、采煤工作面收尾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铺网、联网、上钢丝绳、铺大板、加强支护、顶板管理、质量要求等。综采、综放工作面的安装和拆除,还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设备安装和拆除方法,支架设备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等,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三、铺网工作面随着工作面的推移,区队技术员必须每天填写回采记录和填绘开采实况图,以便下分层编制作业规程时制定针对性顶板管理措施。第6节 顶板管理 一、综采、综放工作面顶板管理每一采煤工作面都必须依据公62、司制定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要求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严密性。现场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有关技术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严格遵照公司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已批准即将实施的作业规程和措施,区队领导要负责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对缺勤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课、补考。中途调进人员首先要进行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做到人人掌握,未经贯彻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采煤作业规程每月必须重复学习、贯彻一次。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贯彻考核情况(贯彻时间、人员、组织负责人、考试结果)必须有详细记录,以备检查。严禁无规程63、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过老峒或顶板悬顶面积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人进入工作面首先要检查工作面,发现坏柱、坏梁、卸载柱子及时更换,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悬矸及时找下,工作面支柱重新升一遍,对不合格支架进行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整个工作面支柱升足劲,支柱迎山角符合要求,支架垂直煤壁。煤壁片帮时及时打贴帮柱,片帮严重时,要及时做好临时支护。改棚回料时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加强工作面矿压监测工作。10、加强上、下出口抬棚支护质量,两道超前支护符合要求。11、采煤过程中有漏、冒顶等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接实顶板,冒顶处理超过一个圆班的必64、须制订安全措施。12、若遇顶板周期来压或地质构造漏顶,严禁放煤。13、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14、地质测量科负责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15、生产技术科进行开采冲击压煤层的巷道设计。16、采煤队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贯彻后方可实施。17、工作面在待采期和回采过程中,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采煤队应协助生产技术科进行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工作。18.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或其它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调面、收面等情况编制专项措施。情况特殊时,必须由采煤副总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由采煤队技术员编制切实可行的措施,经贯彻后方可实65、施。区队长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补充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二、水采工作面顶板管理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顶板管理专项内容,并严格执行。2、工作面生产时枪前需保留二架完整棚子,但这两架棚子必须加固好,与后面的棚子联成一个牢固的整体,保持其稳定性,保证采煤时支架不倒。3、生产后要做好矿压观测工作。4、工作面生产时,各上山要保证巷道内支架完整,出现断梁、折柱时一定要及时更换,巷道变形严重时,可在其中套棚。5、第一枪和初次放顶期间,对巷道要进行重点维护,巷道变形严重时须停止作业。另外老塘悬空66、面积超过规程规定仍未垮落时,应时刻观察顶板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采煤,撤出人员,待巷道稳定后方可生产。6、生产时必须将煤垛采细、采净,严禁随意丢煤垛,回采结束后要将老塘内浮煤冲干净,使采空区顶板有规律的冒落,减少巷道压力。7、在处理水枪被埋时,空顶区、冒顶区一定要加固好周围的棚子,然后在有专人观察顶板的情况下再进行作业。8、配枪时如配枪点附近出现空顶需装顶时,一定要先加固好周围的棚子,然后再进行装顶,空顶较高难以装顶时,可适当调整移枪步距,以避开空顶区再配枪。9、工作面有冲击地压危险时,严格执行孔庄煤矿防治水采区冲击地压实施细则。10、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或其它地质构造带、过老巷、67、封口等需编制专项措施。情况特殊时,必须由采煤副总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由技术员编制切实可行的措施,经贯彻后方可实施。第7节 煤质管理为提高工作面煤质,应执行以下规定:1、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防止漏、冒顶事故。2、严禁随意割顶底板矸石,减少含矸率。3、工作面过断层期间,严格按照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回采,有条件的工作面应将矸石分装分运。4、工作面的大矸石或杂物应及时拣出,丢入老塘或装车分运。5、采煤设备严禁出现长流水现象。6、工作面煤仓上口,要按要求安设矿规定尺寸的铁篦子,区队私自更改铁篦子尺寸,并设专人看管,处理大块矸石和木料等杂物, 严禁杂物入仓。第8节 回采率68、管理为提高工作面回采率,应执行以下规定: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回采,非特殊情况下严禁随意降低采高。无特殊情况工作面应采到设计停采线。工作面应加强浮煤清理工作。过断层期间应尽量割顶底板,多割煤。上下出口加强卧底工作,保证出口高度,尽可能的多回收资源。第9节 文明生产的管理为保证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展开,特制定以下规定:1、两道物料码放地点,应以顶板完好、方便使用为原则进行选择。2、两道的材料码放要符合矿井下物料码放标准,不用的设备或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回收。3、两道的方木、半圆木码放时,要分类码放并保证横平竖直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小于600mm。4、两道油脂库的管理应按照作业规程中的要求具体施工69、。第六章 矿压及防冲技术管理第一节 矿压监测管理采掘工作面矿压监测工作在生产管理科指导下,由采掘区队技术副队长负责实施。所有矿压监测资料由生产管理科进行存档,长期保存。一、锚网巷道矿压监测1、生产管理科不定时对所有锚网巷道进行锚杆锚固力、预紧力的抽检,观测表面位移测站和顶板离层仪读数,并根据施工现场做好锚网巷道矿压检查汇总(包括锚杆锚固力、预紧力抽检情况,表面位移测站、顶板离层仪变化情况),经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到施工单位,以利于指导生产。2、采掘区队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搞好矿压监测,设置记录台帐(包括锚杆锚固力、预紧力抽检情况,表面位移测站、顶板离层仪变化情况),设专人管理记录,做好监测记录,70、观测数据必须现场取得,真实有效。3、采掘区队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按规定进行观测及记录,并上报生产管理科。4、顶板离层仪安装时应尽量使深浅测筒读数为零,正常误差不充许超过5mm,精确到1mm。5、顶板离层仪孔深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顶板离层仪孔必须保证铅垂顶板打设。6、顶板离层仪深浅部测筒不得被网片、风筒绊住,影响顶板离层监测。7、顶板离层仪挂牌管理,牌挂在顶板离层仪前后0.5米范围,并采用双股16铅丝吊挂,与顶网牢固扭结在一起,并将牌板规定内容填写完善。8、掘进工作面依据顶板离层数据进行顶板管理,离层值在超过50mm毫米时,要停止掘进,对该离层仪前后20米范围内部打锚杆或锚索;离层71、值大于100毫米时,及时汇报生产管理科及矿总工程师,制定相应加固措施,加强顶板管理,必要时由设计人员重新进行巷道支护设计。9、生产管理科及所施工区队定期对巷道支护情况进行检查,跟班队干、班组长每班进行检查,发现有顶板下沉量增加、两帮移近量加大及锚杆支护失效情况时必须及时汇报队值班及生产管理科。10、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用锚杆扭紧工具,不得使用检测工具作为施工工具。11、掘进期间矿压监测仪器和施工必需的张拉设备(包括锚杆拉拔仪、力矩扳手、锚索张拉仪、锚杆角度检测仪等)正常使用,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12、锚杆按规定做拉拔试验和扭矩试验,并做好记录。13、施工队组对矿压监测设备进行日常监测和维护,发72、现监测异常及时汇报生产管理科,并采取相应措施。二、综采(轻放)工作面矿压监测1、生产管理科负责采集综采工作面支架压力数据,定期进行采集并进行整理、分析。2、综采(轻放)工作面矿压监测仪表由采煤区队负责安装、管理及维护,当班跟班安全副队长负责填报综采(放顶煤)支架支护质量与动态监测表,所填报表及时上交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然后一个圆班报表由技术副队长送交生产管理科;生产管理科进行远程自动数据采集,并与现场收集数据对比。3、综采(轻放)工作面每台液压支架安装一只压力表,每10架安装一台自记仪。4、采煤区队每班安排专人对工作面支架及超前维护单体柱工作阻力进行观测,详细记录在案。5、采煤过程中采煤区队每班73、移架作业完成后,支架必须升紧、升实,保证支架的初撑力。6、采煤过程中,采煤区队要确保两巷支护的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7、工作面泵站压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乳化液浓度保持35。8、采煤区队对回风、运输两巷的顶板离层仪牌及时回收。9、锚杆支护巷道回采期间由采煤区队进行日常监测,发现离层仪有明显变化要及时通知生产管理科。10、回采期间, 发现监测异常及时汇报生产管理科,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矿压异常现象,采掘区队及时汇报到生产管理科。三、矿压在线监测系统1、在线系统设备安装由生产管理科总体协调组织,厂家进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施工共同完成,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逶扯皮,推迟安装时间。2、各工作面监测系统由各74、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包括增设传感器及电缆吊挂等,要求仪器、仪表干净整洁,吊挂标准。 3、采煤区队在发现系统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有故障时,必须及时向生产管理科汇报。4、井下监测仪器移交时,要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要写明仪器名称、数量及完好情况,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5、系统井上部分由生产管理科负责维护,在系统发生故障时,由生产科联系厂家进行维修。6、井下平台网由信息科技科负责维护,并提供充足的传输通道,确保传输线路通畅。7、系统软件由厂家负责升级,确保软件为最新版本。第二节 冲击地压防治一、总则冲击地压是一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随着孔庄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冲击倾向性也随之增大。为切实加强75、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江苏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1、每年要根据采掘接续情况分析年度内冲击地压的防治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的冲击地压综合治理计划。2、对从事采掘生产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防治冲击地压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和征兆等基本知识及防治措施。3、没有发生冲击地压的煤层在出现冲击地压征兆时,应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预测,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危措施。4、开采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在编制设计时,应以冲击倾向性鉴定等资料为基础,同时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专门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5、开采具有冲击地压76、危险的煤层应遵照的设计原则:各煤层、各水平、各阶段和各采区应按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应选择不留煤柱、少掘巷道,避免形成孤岛开采。单体工作面切顶支架应有足够的工作阻力,采空区中所有支柱、支架必须回净;开采煤层必须留设煤柱时,煤柱形状应规则,并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在回采前应进行足够的煤层预注水。按照防治冲击地压的要求,采掘工作面应合理确定顶板管理、工作面支护、放炮撤人时间和距离等。制定煤层应力高度集中时的解危处理方法和措施。6、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区队,区队长为该队冲击地压防治负责人。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或采空区,通过其它集中应力区、回收煤柱77、石门揭穿冲击地压煤层时必须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项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8、开采冲击地压煤层,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有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强化巷道交叉点、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两道超前巷道、工作面切顶线和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的支护,并要求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9、开采严重冲击地压煤层时,在采空区不得留有煤柱。如果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必须将煤柱的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明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10、水力采煤应合理控制采掘点的距离,避免在应力集中区掘进。多采场交替采煤应尽量将上下相邻的采垛采成一条直线,防止犬牙交错,形成应力集中。 11、在应力区进行采掘时,当发现应力集中异常时,必须制定周密的监测和78、解危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向公司汇报。12、矿井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要求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档案,建立冲击地压汇报制度。13、矿井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处理,并派人到现场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过程、发生后有关破坏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恢复生产措施。14、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区、集中应力区和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15、在防治冲击地压的实践中,注意资料的积累、收集和分析,逐步弄清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条件以及相应的防治方法,促进安全生产,并完善本规定二、冲击地压预79、测预报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工作面,重点区域必须实施煤粉钻监测工作。2、煤粉监测工作由防冲击地压科负责技术指导,采掘队负责施工,施工单位每小班固定专人,按三人配置。3、每工作面投产前必须进行标准煤粉钻煤粉量测定,标准煤粉钻孔不少于3个。4、防冲击地压科、采掘队对煤粉钻监测工作都要设立专用台帐,根据煤粉量及钻孔动力现象分析判断出现冲击地压的可能性,并进行预报。5、有下列现象时判断为有冲击地压危险,现场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所有采掘工作,并上报矿调度。钻粉率指数超过钻粉率指标,附表判别工作面地点冲击危险性的钻粉率指标钻孔深度/巷道高度1.51.533钻粉率指数1.5234注:钻粉率指数=每米实际钻粉量(80、kg)/ 每米正常钻粉量(kg)孔内出现动力现象(如吸钻、卡钻、孔内冲击、声响和煤粉颗粒度异常等)。三、冲击危险的预防与治理1、冲击地压的防范措施掘进区队掘进期间迎头后方100m及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每隔1.5m实施大直径深孔,垂直于实体煤帮,按三花眼布置,距底板0.81.5m,大直径钻孔孔径95mm,孔深15m。采煤区队回采期间大直径钻孔超前工作面100m,钻孔直径大于95mm,垂直实体煤侧深度15m,间距510m,钻孔距巷道底板1.2m。2、冲击矿压的治理煤层注水,范围超前工作面前方100m,注水孔直径65mm,注水压力612Mpa,孔深20m,封孔长度10m,注水间距15m。煤体泄压爆破,范81、围工作面前方超前200m,钻孔深度大于10m,孔径42mm,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单孔装药量3kg,封泥长度不小于4m,装药封孔完毕后,35孔串联同时起爆。顶板深孔爆破,范围为工作面超前200m回风巷侧,沿工作面推进方向顶板每10m布置一组钻孔,沿巷道方向的钻孔布置在距煤壁侧约1.5m,的顶板上,炮眼深度30m,与水平方向呈25夹角朝向老顶方向,装药长度25m,约30kg,封孔长度5m;皮带巷侧,沿工作面推进方向顶板每20m布置一组钻孔,沿巷道方向的钻孔布置在距煤壁侧约1.5m,的顶板上,炮眼深度30m,与水平方向呈25夹角朝向老顶方向,装药长度25m,约30kg,封孔长度5m。四、冲击矿压的应急82、处理调度室接到有冲击危险预兆时,首先通知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通知矿总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讨论解决方案。同时向集团公司汇报。必须规定发生冲击矿压时的撤人避灾路线,人员不得撤至回风流或巷道交叉处。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现场人员沉着冷静,待稳定后,迅速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室,现场管理人员要清点人数,发现有人受到危险时,要积极组织互救。调度室接到冲击地压事故后,要立即向矿总值班、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有关矿领导、集团公司领导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处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恢复生产措施,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现场调查,填83、报记录卡,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用钻屑法对有冲击危险部位钻屑判断应力集中范围,然后采取相应解危措施,冲击危险未消除前,该工作面不得作业。五、其它技术要求1、以上规定适用于矿属相关单位及采掘工作面。2、相对应的所有采掘作业规程要编制防冲击地压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3、矿井在编制年度或季度灾害预防措施时要编制相应的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4、矿安全检查要把防止冲击地压措施落实兑现纳入日常安全检查活动中。第七章 测量 地质与防治水技术管理第一节 测量技术管理1、地测科负责井上下控制、贯通测量,按测量规程控制井下导线及水准网精度。其精度符合煤矿规程要求。2、地测科测量对施工通知单数据进行复算,并严格按设计图84、施工。3、井巷工程施工放线及时准确,原则上岩巷不超过40米一组中腰线,煤巷不超过100米一组中腰线。4、测量记录计算资料正确无误、并及时向区队等相关单位以纸质文件提供。5、为保证贯通精度,所有贯通必须进行实测,在煤巷余30米,岩巷余20米时,向区队等相关部门发透窝通知单,确保安全贯通。6、按规程规定及时校定中腰线并提供激光指向仪。7、负责将测量成果及时填图,保存完好。负责对测量资料的整理归档。8、及时维护、保养、检校测量仪器,保证精度要求。9、对测量职工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测量人员整体素质。第二节 地质管理1、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地收集井巷地质资料,做好现场地质调查记录,按规定要求进行探煤85、厚工作。2、根据现场收集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填绘相关地质图件,做好地质资料台帐登记、保管工作。3、按要求及时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参与审查采掘作业规程。4、做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地质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5、认真进行年度地质预测预报、月度地质预报和月度地质预报验证分析工作,不断提高预报的准确性。矿井生产中遇到各种地质构造应及时调查分析。6、掌握煤层的赋存情况,做好地质资料收集编录。7、及时收集实测资料,有效的服务生产。8、掌握矿井原煤储量动态,对资源的合理开发进行监督。9、认真做好巷道素描。10、及时掌握煤厚及变化情况,按要求上图,保存好地质资料。第86、三节 资源储量管理一、采煤队必须每班控制回采率,掌握每班的煤厚、采高、推进度,由跟班领导在验收表上填报。二、月度回采率由地测科储量管理人员根据本月煤厚、采高、采出量等数据,认真做好当月回采率月报的编制与报出工作,并及时做好各类储量图纸及储量台帐登记工作,汇报总工程师。三、地测科负责矿井储量管理基础技术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对回采参数和地质情况做好调查和记录,随时掌握煤厚赋存情况,按规定要求进行煤厚探测工作,探煤工作必须由采煤队配合,地测科认真执行。及时填绘回采记录和损失量图。四、采煤队要加强煤炭的回收管理,加强放顶煤管理,在保证煤质的情况下,尽可能吃干榨净,生产科、调度室、地测科予以监督。五、地测87、科随时掌握本矿矿产储量定期测算,为本矿生产提供技术依据。六、加强生产勘探,扩大开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延长矿井的服务年限。七、负责各种煤柱的计算、留设与审查工作,并及时进行储量报损、注销、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对于申请转出、转入注销报损的储量,经上级批准后,并在储量估算图上文号、储量。八、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资源开采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九、储量管理员应能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填绘储量计算图。十、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地测科及时编制工作面采后总结,对其采出量、损失量进行核查,分析损失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十一、参与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审查,提出提高煤炭回采率的建议。十二、当年储量动用情况,要详细88、说明。 第四节 防治水管理制度一、矿井防治水制度1地测科负责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2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3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及月度防治水预测预报 ,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如有水害点增加或重大水情,要求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完善,由地质测量 科负责。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89、排,综合防治措施。5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小组负责。6矿井必须坚持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探放水工作没有完成前,不得进行采掘活动。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7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地测科监督实施。8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90、实施,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9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二、探放水管理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2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线、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1)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2)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3)上层不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91、的要求;(4)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5)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6)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7)打开隔离煤柱放水;(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9)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10)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胸中无数,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探测研究,采用物探、钻探等技术手段,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3、接近积水地区时,必须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位高低92、,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5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6、探放水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协调指挥。7、探放水必须按照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三 采掘区队防治水管理规定为加强防治水管理,进一步做好防治水工作,使采掘区队在防治水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证采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各区队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主管技术员任技术主管,所有技术员及副队长为小组成员,队长为本队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93、人。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煤矿防治水的知识,提高防治水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区队与地测科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防治水工作。区队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突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矿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每月初要认真学习地测科提交的水情水害预报,对本队施工有影响的水害隐患要认真对待,制订相应预防措施。每天班前会要认真传达防治水措施,在受水害威胁区域施工时的特别注意事项要传达到现场每一位职工。区队要保证防治水措施现场落实到位,现场人员注意观察措施落实后的效果,发现有突水征兆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汇报。在采掘地点需要探放水时,相关区队应积极配合,做好水沟清理、排水泵安装和排水94、管路安装,共同保证探放水工作顺利实施。掘进巷道施工前要查明是否会受到水害威胁,并将受水害威胁的情况写进作业规程中。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要查明是否会受到水害威胁,并将受水害威胁的情况写进作业规程中。掘进巷道需要透老塘老硐时,透窝前要查明透窝处是否有积水,查明积水量、积水深度及对安全透窝的影响情况。只有将积水威胁排除后,巷道才可透窝。第九章 机电运输管理第一节 防爆电器(小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1、巷道内所有开关应整齐摆放在开关台上或开关上架,接地线符合规程要求。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禁固、导电良好;绝缘座完整无裂纹。电源盖板、危险牌齐全,接线螺栓和螺母螺纹无损95、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垫、背帽等。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2、高低压电缆接线盒用专用吊挂架悬挂,要求平直,禁用金属铁丝吊挂。吊挂时接线盒喇叭口要高于电缆至少20mm以上,高压电缆接线盒接地极垂直地面埋设,接地线符合规程要求。防爆标志刷红漆,防爆结合面不得有漆。高低压接线盒结合面固定螺栓规格统一。3、小型电器:1)单件吊挂整齐,无落地;2)两件以上小型电器(包括两件)集中上板,控制类小型电器必须上板;3)小型电器牌板使用规范,印刷标志清晰符合规定;4)零部件齐全无缺损;5)内接地合格;6)小型电器、小型电器牌板无锈蚀、漆面脱落;7)编号齐全,实行挂牌管理96、。4、电器设备接线: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密封圈装配方向统一规定为同心槽侧向内,光面侧向外)1)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紧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符合规定;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件。3)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符合下列规定:密封圈外径大于或等于20mm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间隙小于或97、等于1.0mm。密封圈外径大于20mm,小于60mm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间隙小于或等于1.5mm。密封圈外径大于60mm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间隙小于或等于2.0mm。4)电缆护套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入,可将穿入部分锉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橡胶密封圈在接线配合时,如遇切割过度,破坏了整体结构,按照失爆判定。密封圈较宽,与进线装置难以配合时,必须更换合适的密封圈,不得随意切割后使用。5)、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的电缆(包括监测、监控线)松紧检查方法,按以下方法判定:(1)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把持电缆往里推,以推不动为合格,否则为失爆98、。禁止直接向外强力拉拔电缆。(2)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捏住引入装置,往拧紧方向能紧半圈以上的,为失爆。禁止往松动方向旋动。6)、压盘式引入装置的紧固压板要压平行,压板螺钉上不得使用弹簧垫。5、电气设备挂牌实行完好牌、责任牌、标志牌三牌合一,并通称标志牌,各矿标志牌中填写的内容必须统一、齐全、规范。6、隔爆接合面透孔紧固螺栓外露螺距为13个螺距,超过3个螺距时属不完好,达到持平时不能判定为失爆,但螺栓短,端部在螺孔内的情况属于失爆。不透孔紧固螺栓拧入螺孔的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的直径。7、开关一个喇叭口内配有两个挡板的,使用时必须取掉一个,否则判定为失爆。8、采掘巷道中,三台及以上电气99、设备的配电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规定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属于单台电气设备。但是,无论是否为配电点,只要设置局部接地极的地点,与辅助接地母线相距5米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的外壳,都必须通过接地连线,与配电点的局部接地极进行有效连接。9、开关和专用接线盒内,由使用单位自行更改结构或添加其它部件,又无国家指定检验部门的审批文件时,判定为失爆。10、设备周围不得有脏杂物、电缆不得落地、吊挂合格。第二节 管路安装技术管理各巷道管路托管架间距为2m,高度以地测科测量腰线为基准。拉线打眼,达到平、直要求。钢管长为4米,每根钢管由两套托管架作为支撑,钢管在管架两侧距离均为一米。管路吊挂高度100、轨面以上净间距离不小于1.2米。管路抱卡固定要平整、牢固。快速联接卡子结合面垂直于管路,上部固定螺栓端头向外,螺帽拧紧后外露13丝;下部固定螺栓端头向里,螺帽拧紧后外露13丝;并且接头密封良好不泄露。风水管路每50米安装一个6分阀门,压风管阀门手轮向巷道中心30度安装,手轮向下;水管阀门向巷道中心30度向上安装,手把与管路中心线垂直,以右手操作方便为主。管路在拐弯时,要求缓慢拐弯,不得使用小于或等于90度的直拐弯头,弯头采用五节弯头,龙门管路上、下或平行布置时,两管间距均匀一致,龙门要尽量采用多节,过渡平缓。颜色:1)管路要刷漆防腐,必须先除锈后刷防锈漆,再按照涂饰要求刷漆。2)风管刷红漆,水101、管刷绿漆,3)管路刷漆要均匀。管托架、管卡刷黄漆,卡子按照原色刷漆。管路按照每100米进行标注用途;标注采用白镀红字。10、管路应每年防腐一次,每旬对外观全面检查一次。杜绝漏风、漏水。第三节 电缆吊挂技术要求电缆悬挂高度在轨面以上净间距离不小于1.5米。高低压电缆分开悬挂。三岔口、拐弯处的电缆,电缆悬挂间距可适当减小,平滑过渡,以求达到整齐美观。电缆标志牌齐全悬挂一条线,沿线每隔100m悬挂一个标志牌,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电缆拐弯处、分叉处均悬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水淋。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供水管在巷道102、同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两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橡套电缆无明显损伤。不露出芯线绝缘或屏蔽层,护套损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的1/2,长度不超过20mm(或沿周长1/3,无老化现象。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应放入电缆槽或夹板内;工作面出口电缆应用吊梁悬吊,不得与油管、风管、水管混吊。第四节 小绞车管理制度(一)领用审批制: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安装单位填写安装申请单,并经矿运输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施工。103、其内容应包括:安装绞车的型号、地点、安装日期、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并有平面布置图和巷道坡度图。小绞车必须是机电部门认证的完好设备。(二)安装验收制:小绞车安装要严格按审批单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安装完毕后,由运输副总组织机电、运输和安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方可投入运行。(三)使用非本单位的小绞车执行“申请制”:使用非本单位的小绞车时必须到小绞车责任单位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持手续证明使用该绞车。(四)小绞车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要标明地点、设备名称、编号、规格、使用单位和维护人,同时要张挂小绞车操作规程与司机岗位责任制。(五)小绞车更换管辖单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104、辖单位通知运输科,运输科负责牵头办理。(六)小绞车不用时要及时拆除回收。五、小绞车安装要求(一)小绞车指滚筒直径1.2米以下(不含1.2米)的绞车;(二)安装小绞车的巷道、峒室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品。(三)25千瓦及以上小绞车安装峒室必须有证规设计,绞车一律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25千瓦以下小绞车使用期三个月以上的,必须采用混凝土固定,使用期三个月以下的临时性小绞车,可采用压柱、戗柱或锚杆固定。(四)采用压柱、戗柱固定的临时性绞车应支设四根压柱,两根戗柱。四根压柱应打在前后部各两根,且垂直于顶板。戗柱应打在绞车前部两侧,并倾斜底板65o75 o,各柱下部均要支在绞车底梁上,柱顶要有不105、少于100mm深度的柱窝(假顶除外)。压柱及戗柱的规格应采用直径180mm及以上优质木材,同时打紧背牢,联成一体。(五)采用混凝土基础稳固绞车时,混凝土应打在巷道底板上,严禁打在浮煤浮渣上,且其深度不得小于1m,平面长度每侧距机座固定螺栓不得小于0.25m。(六)使用锚杆固定绞车时,锚杆体要固定在坚硬的底板上,杆体直径不得小于18mm。固定绞车时,应加设直径为100mm、厚度为10mm的钢板垫,地基螺栓应戴双帽紧固。锚杆的锚固深度不得小于1m。采用水泥沙浆锚固时,用压风机注入砂浆进行整体锚固,若无条件用压风机注入时,人工注入必须充满捣固坚实。(七)小绞车严禁使用金属支柱固定。(八)绞车安装在轨106、道中心线位置时,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相一致,误差不得大于50mm。小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绞车(包括压柱、戗柱)外缘至支护或喧强之间最突出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3m,至轨道外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m。绞车钢丝绳要缠绕整齐,严防上垛。六、小绞车使用管理要求(一)上山掘进采用倒拉牛方式提升时,必须有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绞车以上1220m内要进行安全防护,防护采用打四根迎山工字钢柱或直径不小于16cm的木柱。(二)尽量避免使用一部绞车拐弯提升,确需拐弯提升时,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且在巷道装设立轮,钢丝绳不得磨棚腿或巷道。(三)一部绞车利用导向轮导向次数不107、得多于两次。采用导向轮时,其过卷距离不少于3m(扒装机下安装导向轮除外)。导向轮的强度要满足提升安全要求,固定导向轮的钢丝绳或连接件的强度应大于提升绳的强度。(四)严禁一部绞车双向提升。(五)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六)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必须可靠。钢丝绳长度不得超过绞车最大容绳量,滚筒边缘的高度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不小于2cm。(七)尽量避免采用小绞车对拉式运输,确需使用对拉车运输时,巷道不得硬拐。对拉车应有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八)小绞车司机要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绞车固定不牢不开;钢丝绳有死弯、断丝、磨损超限、上垛现象不开;信号不清不开;超挂车不108、开;安全设施不全不开;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九)司机在开车前要先检查,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手不离操作手把,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十)严禁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十一)绞车安装地点不得有淋水和积水,严禁闸上有油、水和其它杂物,周围要清洁,闸下方不得有任何物品。(十二)“两小”设备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型号、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维修负责人五明确,并有“两小”司机、把钩工、信号工及钢丝绳专管或兼管检查人员岗位考核登记簿、事故登记簿等。第五节 小电瓶车使用管理办法一、小电瓶车运输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有专人负责维护,确保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行。二、小109、电瓶车必须实行定期计划性检修,检修周期为六个月。三、小电瓶车牵引车数,应按技术说明书规定执行。通常可参照以下规定:2.5吨机车牵引1吨矿车时为5辆,5吨机车牵引1吨矿车时为10辆。8吨机车牵引1吨矿车时为20辆。四、小电瓶车运输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运行,正常情况下不得进入架线机车运行区域。五、防爆特殊型机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各种保护装置。六、小电瓶车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七不开”: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七、井下小电瓶车不用时,应及时升井。第六节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一、轨道:1、轨面标110、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误差50m内不超过1/1000,即50m内高差不超过50mm(包括倾斜巷道轨道)。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轨面高低和左右错差都不得大于2mm。3、轨枕:(1)24kg/m4m钢轨铺设:钢轨接头距轨枕间距为:250mm,其他各轨枕间距为:700mm。轨枕无失效现象,轨枕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2)30kg/m10m钢轨铺设:钢轨接头距轨枕间距为:290mm,过渡板轨枕间距为:630mm,钢轨中部枕间距为:680mm。轨枕无失效现象,轨枕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4、轨道方向:直线段目视至顺,用10米量不超过10mm,111、曲线段目视园顺,用2米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米以上时不超过2mm,半径50米以下时不超过3mm。5、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6、轨道接头方式:轨道接头采用悬接;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7、扣件:鱼尾板、鱼尾螺栓、弹簧垫等与轨型配套,规格符合要求,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螺栓露出螺母长度为2-3丝。8、道钉:道钉规格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2mm;混凝土轨枕螺栓,压板紧固齐全,浮离不大于2mm。9、道碴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二、道岔:1、道岔完好,扣件齐全符合质量标准。2、道岔尖轨尖端与112、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3、开程:尖轨开程为80-110mm。4、轨缝:尖轨根部间隙不大于8mm,其他部位间隙为:5mm。5、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为:572mm,偏差+2,0。6、护轨:护轨零件齐全,安装牢固,无松动,失效现象。心轨尖端与护轨工作边相对(垂直),偏差50mm。7、辙岔:心轨、翼轨垂直磨损不超过7mm,铆钉无松动,焊缝无裂纹。8、滑床板:滑床板应与尖轨底面贴合,间隙不超过2mm.9、基本轨与连接轨垂直磨损不大于7mm。10、轨撑:轨撑应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1mm,数量齐全,无松动现象113、。11、扣件: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紧固有效。12、道钉规格符合标准,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2mm。13、轨枕质量规格符合标准,无失效现象。14、轨枕间距按设计要求布置。15、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16、转辙机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活可靠。17、道床整洁,道碴不埋没轨枕面。三、地滚:1、主要绞车道地滚安装间距不大于10m。其他斜巷轨道地滚安装间距不大于15m。一钢丝绳不磨轨枕为准。2、如巷道倾角不一致,在变坡点应加装地滚。3、在倾斜巷道道岔尖轨前1.5m,道岔心轨后2m处,安装地滚。4、在巷道转弯处,应安装能转动的立辊,禁止使用 不转动的各种物品代替。5、禁止钢丝绳与轨道、道板6、地滚规格、标准必须符合公司或矿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