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1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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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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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篇 安全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5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9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20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21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方案制定及责任落实制度2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2安全检查制度24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5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9事故应急救援与汇报制度34事故处理和分析通报制度36事故及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37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制39伤亡事2、故统计报告制度46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审查制度46科室业务保安责任制47班前会议制度49外来人员下井管理制度50入井检身制度50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0安全管理基本准则51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2日常管理制度5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57安全绩效考核制度57安全结构工资制度60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62安全资金管理65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65领导入井及带班管理制度69矿长值班制度72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72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74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75开工许可证使用管理办法7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77反“三违”制度79“三违”人员管理规定80“三违”人员强制教育管理制度82抓“三违”查隐3、患制度83井下特殊工种交接班制度83区队自培学习制度84防治水管理制度84安检大队岗位值班制度85安检大队质量考核制度86安检员汇报制度86安检员现场监督制度86企业用工准入制度87井下三种不放心人的安全管理规定88班组长、队长、安检员和单独作业人员交接班及汇报制度89生产管理调度会议制度89巷道贯通管理制度90临时工程开工安全管理制度90敲帮问顶管理制度90第二篇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91炸药库交接班制度91炸药库岗位安全责任制91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92炸药库防火、防盗警卫制度92爆炸物品领、用、退制度92爆破器材奖罚制度93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94丢失处理制度95电雷管编号及导通制度95爆炸4、物品管理制度95要害场所管理制度96炸药库出入人员登记制度97火工品管理机构职责划分97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98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99爆炸物品购进、入库管理制度100爆破材料管理规定101关于发爆器使用的管理规定107三人连锁放炮管理规定108“一炮三检”管理制度108第三篇 其他109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0第一篇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煤矿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结合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安全管理必须贯彻执行以下基本原则5、: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 安全管理事故否决的原则; 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 “三同时”与“四不生产”原则; 第三条 认真落实“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安全生产准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善安全设施和装备,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尽职尽责,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六条 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级行政6、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级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安全生产责任是:贯彻执行党及政府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第八条 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必须确保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并对所管辖业务保安工作的开展进行规划、指导、服务、协调、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专职安全部门的责任:当好矿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助手、参谋,协助矿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各个方面的管理和作业场所的检查与监督,做好事故统计7、上报、建档工作。 第十条 区队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抓好区队班组的安全生产,配合领导和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把各项制度与措施落实到班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检查督促工人遵章守纪,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禁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 作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增强自我保安意识,遵章守纪,劝阻他人不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十三条 建立工青群安全监督协管组织8、,搞好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与协管工作。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查和重奖重罚制度建立事故的报告、抢救、调查处理程序和分析、统计建档制度,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事故教训和事故的发生规律。 第十五条 根据科技快速发展的趋势,走科技保安之路。 第十六条 制定年、季、月职工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 必须对危害矿井安全的“五大自然灾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其它事故隐患,采取强制性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无措施不准施工的管理制度。 所有施工项目,包括新开工程、复工、贯通、检修、烧焊、安装、巷修、瓦斯排放、铺道及临时工程等都要有相应的专项措施,并交有关单位及主管矿领9、导审批才能施工,否则一律不准施工。 第十九条 各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地点,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在进行永久支护以前必须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停电要有计划,紧急情况要立即报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及矿领导,停电后要挂停电牌并专人看管;停送电要持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科签发的操作票,送电前要检查送电范围内的瓦斯含量,当瓦斯超限或其它情况不允许送电时要禁止送电,及时报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放炮管理制度。放炮员对领取、保管雷管炸药、作炮头、联线、放炮等负责;班长负责清点人数、设置警戒;放炮必须具备放炮牌,拉警戒线、吹哨后10、,放炮员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处理瞎炮要按规程执行,跟班队长、班长可协助放炮员进行工作,安检员对放炮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制度。上齐斜巷运输安全防护装置,挡车杠、防跑车挡车器、躲避硐、红灯信号、保险绳、保险叉、正规销子链坏、绞车稳固设施、钢丝绳检记录等必须齐全完好,禁止超挂车,禁止超速行驶,禁止放飞车;斜巷人行道要保证畅通无阻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禁止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机电设备各种保护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机电维修检修人员实行包机负责制。 第二十四条 所有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工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办理有效上岗11、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五条 井下作业现场必须有跟班干部现场管理,无跟班干部不准施工,跟班干部必须跟班到点,不准提前私自升井。 第二十六条 现场跟班干部、各岗位工、安检员、瓦检员等,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清任务、仪器、设备,交接隐患故障及注意事顶,并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 第二十七条 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就存在的重大隐患研究措施并落实处理。第二十八条 由分管矿领导和业务科室科长,负责组织好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第二十九条 强化现场管理,加大反“三违”力度。各级管理人员要带头抓“三违”,凡抓到“三违”,必须当面向违章人员说明并及时报安监科。第三十条 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12、搞好动态达标,营造好的安全环境,以质量标准化保安全。第三十一条 继续开展“抓质量、保安全、促生产、增效益、创文明、树标兵”活动,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第三十二条 实行安全、质量、机电结构工资制,加大安全、质量、机电结构工资考核力度。第三十三条 实行科室包队制。包队科室对所包区队的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引导;区队安全成果与所承包科室负责人的经济利益挂钩。第三十四条 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区队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第三十五条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由分管科室负责追查和处理,人身事故由安监科负责,机电事故由机电科负责13、,“一通三防”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事故由调度室负责,并严格按追查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24小时拿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六条 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三十七条 以科室各类人员组成安全督查小分队,检查各区队跟班干部、安检员、瓦检员上岗情况、职工作业行为及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第三十八条 严把材料入井使用关。建立设备、材料验收责任制,消除不合格材料、设备给安全生产造成的隐患。 第三十九条 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业务保安制,职工加强自保、联保、互保。 第四十条 为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14、性,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四十一条 建立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安全技措项目、添置安全仪器仪表和用于安全奖励。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各业务部门要按照业务范围抓好安全保证工作。 第四十三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各区队和业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向调度室、安监科及矿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跟踪整改汇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保证“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的及时到位,严格执行XXXXXX矿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监督检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第四章 处 罚第四十五条 对“三违”人员的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15、予罚款100500元:(1)违章存放炸药、雷管者;(2)无证上岗作业者;(3)未按规定使用通风设施或防尘设施者;(4)干打岩石眼者;(5)未经管理科室同意,随意甩掉或用其他不合格材料替代机电保险防护材料者;(6)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施工工程、安装设备出现故障的责任人。(7)工作期间脱离工作岗位或在本岗睡觉者。(8)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9)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者;(10)穿化纤衣服或酒后入井者。(11)斜巷运输放飞车者;(12)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作业造成事故者;(13)瓦检员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者。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解除劳动合同:(1)乘坐皮带、踏溜子、搭乘矿车者;(2)对敢于负责的16、安检员围攻、殴打或报复者;(3)工作期间脱岗或睡岗造成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致使他人重伤者。(4)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火工品者。(5)有意破坏矿井安全防护与保护设施者。3一、二项未包含的“三违”,视“三违”性质可比照执行。4凡“三违”人员,本年度内取消评先资格。5因本人违章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的,视“三违”性质,负担自己或赔偿他人医疗费的1050%。第四十六条 对事故的处罚1每发生轻伤或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扣除事故单位安全结构工资的20%,另加罚5000元。对有关责任人和当班安检员各罚款2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对区队正、副职罚款200元,包队科室正、副职各罚款100元。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17、不予兑现,包队科室所有人员安全抵押金按50%兑现。2.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扣除事故单位安全结构工资的50%,另加罚10000元。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和正副班长就地免职;对当班安检员罚款500元并调离安检队伍;对事故单位正副职各罚款500元,并对正职给予降职一年处分;对包队人员及相关科室正副职各罚款200元,并根据事故类别和责任大小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和降级处分。冲销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并重新抵押,包队科室所有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3.发生工亡或一级非伤亡生产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全部安全结构工资,另加罚20000元,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18、00-2000元,给予当班班长以上干部就地免职直至开除处分;对当班安检员罚款1000元并给予开除处分;对事故单位正副职罚款1000-2000元,并给予正职就地免职、两年内不得重用处分;对包队人员及相关科室正副职各罚款500元,并根据责任划分和事故类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冲销全矿所有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并重新抵押。第五章 奖 励第四十七条 实现年度无工亡、无一级非人身事故,年底对全矿文明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八条 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而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四十九条 事故发生19、后临危不惧,积极抢救出遇险人员或避免大的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奖励5002000元。 第五十条 对积极制止、揭发“三违”,并将“三违”者交安监科处理的,给予20100元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项奖励50200元。 第五十二条 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对安全活动举办较好的单位正职给予50100元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和重奖,具体数额由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六章 事故汇报及抢救 第五十四条 执行事故逐级汇报制度。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行政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必须在1小时以内将事故基本情况报告矿调度室、安监科20、及矿领导;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矿调度室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区域公司调度室。 第五十五条 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通知新密市救护中心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对灾害进行处理,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抢救,尽最大努力使灾害损失及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第五十六条 事故发生现场的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积极进行救灾、救护受伤人员,不得临阵逃脱。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如与上级安全文件、指令等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未尽事项,安监科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拿出处理意见,报矿安委会研究裁决。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由矿安监科监督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每21、月必须按时召开2次安全办公会议。二、安全办公会议于每月6日及26日召开,若有变动,安监科负责提前在调度会上通知。三、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亲自主持召开,总经理有事外出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四、矿安全办公会议,由矿副总以上领导、安全生产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矿安监科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五、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矿的具体执行办法。六、听取安监科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七、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的简要经过、原因、责任者处理进行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制定针对性防范22、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发生。八、协调解决各体系提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确定解决方案。九、传达上级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文件、通报等。十、研究安排全矿重大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动。十一、研究、决定有关安全方面的奖励、处分、决定。十二、审议当月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十三、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当月安全工作。十四、听取安委会当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采取什么措施和下月安全工作安排。十五、总经理及各分管副职作安全工作指示。十六、会议要求:1做好会议准备,安全办公会议之前要搞好调查研究,提出议题,确定程序,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有议有决,讲究实效。2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3安23、监科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对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决议不力的单位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目标,量化考核,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全年安全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1、矿安委会每年根据全矿安全生产实际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考核目标,制定全矿的年度安全目标。安全目标作为矿安全生产1号文件的重要内容下发到各单位。2、安监科按照本年度全矿安全目标,逐级分解到安全生产各业务科室、各区队。3、安监科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制定全矿各季度的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4、安全生产各业务科室、各区队根据全矿安全目标分解情况,结合本24、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及季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5、矿每月组织对全矿各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目标未完成的单位,找出未完成的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参照公司当年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文件规定执行处罚,确保单位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6、季末年终,根据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当年安全1号文件和季度安全活动文件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罚兑现。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建立安全长效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安全投入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XX煤电公司关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费用按原煤产量吨煤1525、元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由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三、煤炭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3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防治系统;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施;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设施;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安全防护设施;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设施;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10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用于解决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抢险救灾、安全生产宣26、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等方面的支出。四、安全费用项目按生产系统划分:机电安全、运输提升安全、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水防治、安全监测六部分;安全费用的使用按规定范围、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和核算。五、计划编制与审批。各有关部门年末根据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安全费用需求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投入金额、完成时间、责任人等),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交企管科,企管科根据各部门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安全费用建议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经安委会审批后上报公司企管部。六、安全费用计划的实施。机电科、综合办依据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编制月度、季度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供应部;安监科、机电27、科、综合办要采取措施确保计划的完成,矿安监科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完成情况的台帐,机电科负责设备部分,综合办负责小型设备、器材部分;综合办要有专人负责,保证资金到位;综合办负责安全项目的合同签订、费用的审核,有关部门每月底将设备和器材采购计划完成情况报送综合办,综合办负责做好月度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呈交安全副矿长和矿安委会主任。七、矿成立安全费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小组,对每季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完成不好的单位要说明原因,并根据规定进行适当处罚。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为切实提高员工素质和作业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教育培训制度。以28、此保障企业安全培训正常有序地进行,推动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建设。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1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及本企业的生产特点,通过教育使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2凡国家规定实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的岗位人员,实行100%持证上岗。3合理配置教学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环节,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本质安全型”从业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二、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主要由矿安全培训部门安监科负责组织,业余培训由职工所在区队负责组织培训。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矿井生29、产技术特点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技术现状,贯彻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重点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专业技术、操作技能、矿井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3区队班前安全活动、安全学习、规程的学习贯彻做到制度化。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及XX煤业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做好培训记录,使职工一次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职工业余安全培训也要有计划地进行,落实培训时间、内容,并要做好记录。三、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职责分工与责任1各科、区队长为本单位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按矿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按时安排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抓好本单位业余安全30、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本单位全员持证上岗。2安监科负责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的管理、发放。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搞好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抓好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做好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管理。3安监科负责普通工种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的管理、发放,严格执行先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原则,编制普通工种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督促普通工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安全培训档案管理。4安监科负责特殊工种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的管理、发放,安监科负责监督各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监科要编制好矿特殊工种培训计划,督促特殊工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抓好特殊工种培训,并做好特殊工种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做好全矿各工种岗位人31、员的持证上岗工作,杜绝无证上岗。5安监科负责矿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并做好安全培训档案的管理,搞好外委培训的统筹监督管理,管好用好安全培训经费。6综合办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培训经费,会同安监科做好安全培训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培训费用按时支付。四、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要求1矿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制定,要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培训的要求、安全生产对安全培训的实际需求、上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做到指导思想明确,目标清晰,安排科学,保障措施有力。2安监科负责矿年度安全教育32、培训计划的编制,由矿安全矿长审定后实施。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矿对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实行一月季度一考核,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实施处罚。六、安全教育培训奖罚1新工人入矿前,职能部门严格按劳动用工制度、招收录用政策规定办事,凡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程度不符合招收录用条件擅自录用的,一旦查出,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隐瞒、包庇的当事人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行政责任。2各类绞车、水泵、压风机、主扇风机、耙岩机、乳化液泵等类司机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瓦检员、放炮员、火工品管理员、电钳工、变电工及井口把钩工等),未经培训33、或培训后不合格,无证顶岗操作者,一旦发现,立即撤下岗位,并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如责任在领导者,对责任领导罚款300元,记“三违”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3兼岗操作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给予单位罚款1000元。4超期使用各种合格证书的,对单位责任人、当事人各罚款100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每月召集三次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并落实处理。3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34、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4安监科负责召集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对查出隐患的统计、下发至责任区队,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5事故隐患分级: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6安全隐患的分类。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灾、火灾和其它。7井下采掘队、机电运输队和生产有关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每旬要对本单位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整改。8区队每旬逢2日前将排查出的隐患填写“隐患自35、查自纠表”,上报安监科,迟交者,每推迟一天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9安全隐患在整改未完成之前必须坚持报告制度,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毕。10.凡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每项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区队罚款200元。11安全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12安监科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对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单位,由安监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处罚;对因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的不得生产。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 为了将矿井存在重大隐患,引36、起全体职工的高度重视,进行公开监督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隐患公示内容主要有:(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所在地点及内容; (2)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威胁范围; (3)隐患整改主要负责人、责任人; (4)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落实,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及整改措施; (5)已采取的监控措施。 2、重大隐患公示方式为: (1)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及具体巷道地点区域悬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示牌; (2)在生产系统的显著位置悬挂重大安全隐患公示牌; (3)利用矿区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曝光; (4)利用班前会的形式向职工交待。 3、重大隐患公布由安监科负责进行公示。隐患排37、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在隐患治理方面,必须针对存在隐患的整改难度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登记并存档管理。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般隐患,一时对安全构不成威胁的问题,能当班完成整改的尽量在当班整改,并要报安监科登记,详细记清发现隐患的时间、地点、性质,对排查整改的时间和责任人、整改结果、必须有详细记录。2、对一般隐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报安监科进行登记,按隐患大小,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分析,下达整改指令到责任科队,限期进行整改,安检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3、对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隐患,需全面停产或局部停产的,一经发38、现,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安监科、调度室汇报,对排查治理隐患的时间、地点、性质和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必须详细记载,记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必须有现场整改人、安检员和分管领安全矿长签字。4、对整改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的内容、时间、整改范围,整改单位的责任人和整改结果必须及时公布。5、针对排查隐患的原始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存档,要采取挂牌、消号制度,排查整改一个、消除一个,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方案制定及责任落实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制定整改方案特制定如下制度:1、隐患排查主体责任由各主管科队负责进行,每日对井下各工作面运行状况、运输系统、机电设备、一通39、三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整改;2、安监科对隐患排查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当日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汇报;3、安监大队负责隐患整改监督验收。4、对于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安监科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隐患处置区队和各职能科队配合进行整改,督查科负责进行验收,对到期完不成的单位,进行分析调查并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5、整改通知书必须写明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及整改负责人。6、如发现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制定,但必须写明: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40、,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持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施工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施工活动。3、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识别项目部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施工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4、施工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4.1 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施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41、应急处理工作;4.2应对施工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4.3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施工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44将施工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5、施工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检查制度,对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42、验收,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月也应不少于一次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安全检查制度 一、职责1安监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行使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安监科所属安监大队,负责对全矿井下生产区域及路线实施全面监督检查。2机电科、生产科分别为机电专业、通风专业、防治水专业、顶板管理专业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履行本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3生产科、机电科等单位为各自的业务技术保安范围负责。4安监科、群监网不定期组织对井下某个作业地点进行突击检查。5机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督察小分队,坚持深入井下,对安全生产实43、行全面检查和监督。二、检查形式1矿每旬逢六由矿长或分管安全副矿长主持,安监科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全矿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2各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井下进行一次专项全面安全检查,每旬逢二由机电科组织机电专项检查;每旬逢四由生产科组织“一通三防”专项;每旬逢八由生产科科组织地测防治水专项检查;每旬逢十由生产科组织工程质量、顶板管理专项检查。3安监科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巡查人员对各施工地点进行巡视抽查。4矿级领导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对各施工地点进行巡视检查。5安检大队组织群监网和安检员进行不定期检查。6各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对自己的分管区域进行自查自纠,充分发挥“班队长抓安全第一责任者”这一机44、制的监督管理作用。7各区队每旬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并按制度认真整改。8各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汇总到安监科,由各专业科室分别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落实。9对不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或在检查中不负责任的责任人,按矿发1号文实施处罚。三、隐患的处理 1、各业务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必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2、生产、机电、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矿领导和安监科,以便矿领导和安监科全面掌握各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3、在检查中如发现存在有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或工程质量低劣时,参检人员有权停工,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问题45、处理后,提出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4、对检查出的问题,如施工单位无力进行处理;业务部门要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如业务部门对问题还不能解决,要提交矿安委会协调解决。5、检查中查出的“三违”人员由安监科负责落实,进行处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编制要求1、制定与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都必须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决定为依据,确保安全生产。2、对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实行分类管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名称的作用、编制依据、编制范围、内容及编制单位、编制要求等,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各项规定。3、以下工程在编制作业规程之前必46、须有业务科室制定的专项生产设计。矿井开拓延伸生产技术改造地测勘探及防治水、一通三防锚杆支护采区、工作面及其它所有涉及生产安全的工程涉及矿井抗灾、防灾的安技措工程4、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前,必须有主管业务科室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明确编制重点。5、作业规程的具体内容由技术科制定标准,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明确适应范围、引用标准、技术要求、操作程序要领,说明作业要点,制定安全措施,以及适用范围。安全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概述、施工方法和工艺过程、安全措施等,通用安全措施还必须说明所适用的作业范围和作业内容。6、与作业地点无关,而只与工种或机电设备有关47、在操作规程中已明确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合理删减,但重要部分要进行强调,同时说明所执行操作规程的准确名称。二、审批要求1、在按规定编制完成后,按作业过程涉及的专业确定应参加审批单位和矿领导。审批过程要严格执行有关要求。2、作业规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组织。有关生产业务科室的科长或副科长、工程师及施工队队长,有关生产业务的副矿长参加。会审意见补充后,经会审人员签字,批准后执行。3、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防治水”“提升运输”等,矿总程师必须亲自组织会审。4、各生产业务科室审批人员对规程、安全措施中已明确的内容,在审批意见中不得进行“重复”或“强调”,要根据48、本专业的业务性质、有关技术规定、现场具体情况等,提出改正性或补充性的审批意见。所提出必须是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严禁空话和套话。5、编制人员要根据会审意见的具体内容,对改正性意见在规程(措施)中直接改正,对补充性意见进行整理,并附在会审意见中。三、发送、贯彻执行和复查:1、规程、安全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科室建档保存,打印出的规程(措施)经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发送相关领导和单位执行,技术科建立发放记录存档。、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技术必须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的安全技术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调研报告要作为附件附在规49、程(措施)中,一并发送。、规程(措施)的发送由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参加审批单位和作业涉及单位确定发送范围。所有的规程(措施)必须送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分管矿领导、安监科、生产调度室。已批准的作业规程、重点工程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除送至有关科队外,还应报送矿长。、主管科室要对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负责考试。安监科要监督、考核。、已批准的规程(措施),各科室和队组必须严格执行。各类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或三违,必须标明违反规程(措施)的具体条款和内容。、主管业务科室要坚持规程复查制度。作业规程每月复查一次,通用的技术措施每季复查一次,操作规程每年复查一次。作业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50、月25日前、通用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操作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年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必须交安监科,由安监科对复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复查出的问题,由主管业务科室负责,按规定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执行。7、各队组必须建立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并对规程措施必须有职工签名的学习记录、考卷、成绩登记表、补考考试总结进行建档管理。8、各队组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并由队长签字报主管业务科室和安监科。每月要在安全工作总结中,列出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报告。安监科要对各队组的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作业过程中或各类检查中若发现以下情况51、,即原有规程相关部分不再具有指导作用时,必须对相关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采用新型设备时变更原规定施工工艺时作业规程中未涉及到的现场作业程序即规程中有缺陷或不足时与上级新颁发的各类规定、规范、政策相抵触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即规程中有错误时。现场作业中发现的问题,按单项工程责任书签订的有关要求执行。10、所有的不随作业地点变化的作业项目、工种、设备都必须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操作规程。各作业队组在工种、设备或作业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制或以书面形式提请有关科室编制安全措施或操作规程经审批后执行。严禁无规程(措施)作业。四、责 任规程(措施)直接指导52、现场人员的具体操作,是现场作业的技术法规。规程(措施)的编制应做到“技术上先进,操作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辞要严密,安全上保证”,各级行政正职对规程(措施)的制定、贯彻负第一责任,技术主管负直接责任,相关专业参审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审批负直接责任。1、对主管业务科室牵头进行的现场调研,其它各生产业务科室必须相互配合,同时应通知总工参加。对不参加现场调研的单位,主管科室要报安监科进行考核。调研报告必须有针对性提出规程编制重点和指导性意见。2、在规程(措施)贯彻学习中,不准有人代替。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编制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瓦斯53、事故预防1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正规的通风系统,严禁采用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和老塘通风;工作面回采前,加强各通风设施的质量管理及日常的使用管理,确保各作业地点瓦斯不超限,防止并及时处理瓦斯积聚现象。2强化局部通风管理,确保迎头风量。所有掘进头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严格控制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杜绝循环风。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开启局扇前,必须检查瓦斯;放炮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严格履行班组长、放炮员和瓦检员、跟班队长签字手续。4加强盲巷管理。临时停风巷道要设置栅栏和禁止通行牌,长期不用巷道或瓦斯、二氧化碳超过3%的地点应立即封闭;封闭时,不得将带电设备、电缆封在盲巷内,54、并切断所有与外界可能导电的物体。5巷道贯通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贯通安全措施。贯通时加强对巷道迎头的通风和瓦检工作;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风量及风向的稳定。6强化瓦斯监测装置的管理。监测装置到位,正常使用;加强监测装置的维修、校验工作,保障正常运行。7加强明火管理。搞好机电设备防爆,防止撞击和摩擦产生火花。8从严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及措施的审批制度。排放措施中必须明确通风科、队长的职责,救护队队长负责现场指挥,瓦检员参加排放;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批准的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整个排放过程中,要切实控制好排放的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煤尘事故预防1落55、实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通风部门要有专人监督检查,做到每旬不少于1次,并严格按标准进行粉尘测定工作。2落实防尘装备、设施(如爆破喷雾、架间喷雾、各转载点喷雾)的使用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炮前炮后洒水及冲洗巷帮的防尘措施。4各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各进回风石门及各采掘工作面严格按巷道冲洗职责范围划分规定进行冲洗。5消除引爆火源:(1)井下严禁明火;(2)防止瓦斯和其他火灾;(3)严格电器管理,防止电气火花;(4)消除放炮火焰;(5)避免摩擦火花。火灾事故预防1尽量加快工作面的回采速度,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立即组织人力及时回撤,以便按时封闭;建造密闭墙要符合质量标准,56、密闭墙建造完成后必须进行喷浆防漏风处理。2加强采空区的防火管理,必要时应进行取样分析,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合理布置通风系统,尽量减少通风阻力,降低矿井负压;利用有利条件建立均压通风。4按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控制顶、底煤的丢失,及时清理工作面浮煤;工作面遇较大断层时,应取样化验分析。5合理布置采煤工作面,尽量减少采空区的残留煤柱和三角煤柱条块。6及时清理溜子机头、皮带机头等运煤系统的浮煤,各皮带运输巷的消防水管及“三通”要齐全、完好。7加强煤层自燃的早期预测预报工作。8井下严禁明火和吸烟。9正确选择、安装和维护电器设备,保证线路完好,防止短路、过负荷,以免发生故障产生火花。10井下57、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烧焊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矿长批准。11.井下硐室不得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必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12井下防火门要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时方便、可靠。13皮带火灾预防规定:(1)井下皮带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皮带;皮带机的烟雾、超温等传感器应每隔15天拿到地面试验一次,装设自动洒水装置,并建立皮带机停机后的巡回检查制度。(2)机头、机尾、皮带内外必须严格检查,积煤、浮矸、杂物等必须及时清理。(3)皮带巷应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各皮带必须设有消防水管,水管的接头部位使用不燃性垫圈,并做到每隔50米设一“三通”,且每处配备20米长的消防软管58、,由皮带使用单位负责保管,要经常检查“三通”、阀门灵活性,保证随时能够使用。(4)上齐各种保护,并且每天试验一遍,严格执行“四不开机”规定。(5)烧焊要有专门措施。(6)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并装有易熔塞和防爆片。水灾事故预防1要及时准确地填绘井下采掘工作面位置和地质构造图,做好地质预报、水情水害预报、井巷贯通等工作。2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施工,地测部门要经常分析矿井积水区域,做好探放水工作。3在掘进接近采空区、积水区域、断层带及煤(岩)层破碎带时,必须按规程规定探水前进;井下探放水必须有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4做好新采区、新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5及时清理59、井下水仓,保证排水系统的完好。6对主井、副井、风井每年应检查防洪装备。职业危害预防1各单位应管好、使用好本单位的防尘设施,如防尘水幕、转载点喷雾、放炮喷雾、扒装喷雾、架间喷雾、放炮使用水炮泥等。2各单位按XXXXXX矿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XX矿业巷道冲洗职责范围划分等有关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冲洗本单位区域内所有巷道及清扫巷道内各种设备上的粉尘。3生产科应密切注意防尘科技的新发展,持续改进防尘装备,进一步降低粉尘的发生率。4作业人员搞好个体防护,佩戴防尘口罩。顶板管理1各采掘区队主管队长对所回采或施工地点的顶板管理负主要责任,要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以便能及时准确指挥安全生产,并督促本区队60、其他干部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对矿有关部门下达的顶板管理措施落实整改不及时、顶板管理不力而造成顶板事故的,追究其领导责任。2采掘区队技术员、有关职能科室对顶板管理负技术责任。矿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积极推广顶板支护新技术,确定经济合理、技术安全的顶板支护方法,在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过老硐断层及其它特殊情况时,要及时编制补充技术安全措施。3矿地质部门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地质预报工作,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为生产当好参谋。4安监科和生产科对本矿的顶板管理工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负监督检查责任。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61、措施的规定,认真检查督促顶板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安全不生产。5每旬生产科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回采、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地段进行一次顶板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给予处罚。6生产科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采掘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审。在采掘工作面出现特殊情况时,及时督促区队技术员编写技术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及时贯彻实施。7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矿压观测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及管理制度,配备观测人员,观测资料要存档保管;在观测数据显示异常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查找原因,并作出相应对策,以确保支护安全。8在巷道开窝、贯通及巷道交岔点施工时,要严格按有62、关规定进行联锁加固;巷道改变支护形式时,必须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事故应急救援与汇报制度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工作中忙而不乱,有条不紊地进行,把煤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煤矿事故应急抢救制度。1根据年度作业计划及相关规定,每年制订“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计划要上报公司批准生效,并及时做好季度补充计划。2在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室应按矿井重大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汇报矿长、总工程师、有关矿领导、安监科、相关科室等,并及时通知矿山救护队、医院、发生事故单位、提升井口、井下运输调度等单位,立即做好准备,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63、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汇报公司调度室;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及时汇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要汇报清楚什么事故及事故地点,要与图纸资料相符合,不得弄虚做假。3汇报内容包括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救援要求等。4应采取的应急求援措施:(1)在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通知临近灾区人员由班组长带领撤出,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通知矿山救护队、矿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抢救。(2)按领导指示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观察灾情,研究抢救措施,并通知有关科室维护好现场秩序和做好井口保卫工作。(3)迅速在距事故地点较64、近的地方架设临时电话,并派专人看守,以便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4)通知受灾的区队查清当班出勤人数、现场灾区人数和估计所在的地点。(5)按矿长、总工程师指示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以最快速度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工作。5调度室要调度、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录音和详细记录。6安监科接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公司安监科值班人员汇报。以上规定,相关单位及人员要认真落实,对执行不力和未按要求组织抢救、拖延或不按指挥部指令行动的人员和单位,按严重“三违”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处理和分析通报制度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执行逐级报告制度。 (1)业务科室必须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完善的各种台帐和事故档65、案,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集中管理。 (2)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3000元以上损失的火灾、交通事故,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公司,并填报当月的伤亡事故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公司安监部。 (3)发生轻伤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汇报给矿调度室,对隐瞒轻伤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责任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罚款,给予事故单位5000 10000元罚款。 (4)发生工亡事故,事故单位值班人员及调度室值班主任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调度室,并立即组织抢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的调查分析。 (1)发生轻伤或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矿值班领导及职能科室值班66、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2)发生工亡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3000元以上损失的火灾及交通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分析;其它事故由矿调度室及职能科室组织调查分析。 (3)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必须邀请公司安监部门参加,调查处理终结,由矿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送交公司安监部。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由安监科值班科长、调度室值班主任会同其他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现场情况,针对不同事故的性质,由分管科室分别组织调查分析,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而后由安监科整理,提交矿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作出处理决定;重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理权限需要报上67、级处理的,由安监科负责整理材料并汇报。事故及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广大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本矿干部管理水平和矿井的抗灾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工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按照三大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如对本职工作不负责, 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末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解决,造成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根据各自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教育、撤职 、开除等责任追究,并处以经济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交公安、法律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二、一般事故安全68、隐患的责任由本矿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有关科室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2、事故发生及隐患查出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 3、首先组织有关人员全面调查事故经过和现场,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 4、组织现场人员及有关人员详细分析事故、隐患原因及教训。 5、制定详细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点带面教育所有职工。 6、举一反三,教育全矿职工,检查、处理、整改类似事故的隐患,落实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三、对于发生死亡、重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立即上报分公司、煤矿安全监察局,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责任追究,无条件提69、供事故调查所需的各种资料、档案。 1、发现重大隐患必须首先撤出人员,向矿领导汇报,并安排人员严把路口,严禁入内。 2、事故隐患上报矿长时,必须提出初步整改计划,包括实施、时间、结束时间、资金,需要给予哪一方面技术、施工力量、物质材料等。矿长按照各项计划,进行初次审查工作。 3、按照各计划和初次核查工作结果,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论证,商讨排除隐患的办法与措施。分管矿长提出具体的落实整改计划方案。 4、分管领导、科队长、技术人员和班组长要明确职责,矿长每月份进行具体的阶段实施工作检查、考核。每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由矿长、副矿长参加进行工程验收。 5、对实施工作中变化了的重大隐患整改工作,70、由矿长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方案。必须把重大隐患彻底排除后,方可解除禁令,指挥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6、因资金不足暂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或实施中,必须责成专人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矿长、副矿长监督执行。 7、对重大隐患排除的整个过程,要有记录,便于今后的工作。四、处罚原则 1、重大事故隐患都必须按要求上报矿长,否则对分管矿长给予严肃处理。 2、不按整改实施计划进行的,矿将按情节给予整改责任者以处罚。 3、对失职人员,一般以矿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造成事故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或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制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71、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制。一、责任追究制的具体实施实行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是:1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2安监科负责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工作日常管理。3监察科负责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落实。4职能科室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二、具体实施办法:1采掘面顶板管理及巷道维修(1)采掘面无作业规程和补充技术措施,或未按程序审批,给予单位技术员、区队长(支部书记)记过处分;有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而不执行,由此造成事故的给予区(队)长降级、区(队)技术员及责任人警告直到降级处分。(2)未按规定72、留设防水煤柱或随意开采防水煤柱,给予矿生产科长记大过处分。(3)采面初次放顶,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强制放顶的,给予生产科长、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责任单位的区队长(支部书记)等责任人记大过处分。(4)掘进巷道围岩变化大而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有措施不严格执行的,分别给予生产科长、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责任单位的区队长(支部书记)警告或记大过处分。(5)掘进巷道石门揭露煤层,没有编制施工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给予职能科室或主管单位责任人记大过处分;在开拓新水平、新煤层井巷第一次接近未揭露的各煤层时,必须提前制定严格的瓦斯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否则,对上述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记大过直到开除73、处分。(6)没有按规定组织巷道贯通或措施不得力的,给予生产科长、调度室主任、队长分别记大过处分;贯通时没有按措施立即调整通风系统的,对生产科长、调度室主任、队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若造成瓦斯积聚的,对上述其他责任人给予降级直至开除之处分。2一通三防(1)改变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强有力措施并认真落实;否则,给予矿副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区队负责人降级处分,主要责任人降级直至开除处分。(2)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或瓦斯涌出异常时,按高瓦斯头面进行管理,在24小时之内防突钻机不能到位,给予职能科室等责任人记过处分。(3)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配备74、盯面安监员、瓦斯检查员,给予职能科室、区队等责任人警告处分。(4)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一小时汇报制度”,不制定汇报制度,或不按要求进行汇报和对汇报内容弄虚作假者,给予安监科长、通风等职能科室责任人警告,职能科室负责人记过,给予汇报责任人开除处分。(5)对采面上隅角瓦斯超限未采取措施,继续组织生产的责任人,根据瓦斯超限情况,分别给予以下处理:瓦斯浓度达到2%,当班跟班值班干部、区队长降级处分;瓦斯浓度达到3%,给予当班跟班值班干部、区队长撤职处分,生产科(队)长、通风副总降级处分;瓦斯浓度达到4%以上,给予当班跟班干部开除处分,责任单位区队长、通风科(队)长、通风副总等责任人撤职处分。(6)一个75、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大于3m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不采取瓦斯抽放等得力措施,给予职能科室等责任人记大过处分。(7)不按规定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反风演习及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给予职能科室等责任人记大过处分。(8)局扇停风或瓦斯超限不撤人,视情节给予班长、跟班队长降级或开除处分;盯面安检员、瓦斯检查员不制止、不汇报,给予开除处分;管理人员现场发现不命令撤人,是干部的给予撤职处分,其他人员给予降级处分。(9)因停工、停电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未按规定组织排放瓦斯或排放瓦斯“一风吹”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10)瓦斯监测装置位置不当,不按76、规定设置报警、断电点或复电点,给予直接责任人降级处分;高沼头、面不安装瓦斯监测装置,给予职能科室记过处分。(11)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或填报虚假数据,给予开除处分;瓦斯日报表填报不真实,给予相关责任人降级处分。(12)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双风机不能自动倒台,未及时处理或没有实现“两闭锁”,给予维修电工降级,给予主管职能科室、区(队)负责人警告处分。(13)停风巷道不按规定设置栅栏、警标或超过24小时不密闭,给予通风副总警告处分。(14)因风筒接续不及时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通风工降级直至开除处分。(15)排放瓦斯不制定安全措施,给予矿通风科、调度室、安监科、生产科、机电科等责任人记过处分;无措施施工77、的,给予负责人降级处分;不按安全措施排放瓦斯,给予现场负责人降级处分,给予直接参与排放人员记大过处分。(16)不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瓦斯超限放炮的,给予放炮员记过直至开除处分;高瓦斯采掘工作面不使用水炮泥,给予放炮员和有关责任人警告直至降级处分。(17)延深新水平,不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给职能科室等责任人警告处分。(18)防尘洒水管路不健全或不按规定冲刷巷道积尘的,给予通风队队长及施工单位区(队)长等责任人警告处分。(19)不按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或制定落实防火措施的,给予分管职能科室领导警告处分。(20)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对分管业务部门责任人及领用单78、位队长等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每发现井下使用一次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给予分管职能科室责任人、业务主管记大过处分。3机电运输(1)主提升系统未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大型设备主要零部件不按规定定期进行探伤、试验及技术测定,给予职能科室责任人、业务主管警告或记过处分;保护装置不起作用或甩掉不用,给予机电队队长、责任单位区队长、主管技术员、包机人员记过直至降级处分。(2)井架、井筒装备锈蚀严重,轨道磨损超限,给予业务主管、机电队队长、相关区队负责人警告或记过处分。(3)主提升绞车因钢丝绳断丝超限、直径变小超限或锈蚀严重,不及时更换,给予分管队长、技术员、包机责任人降级,给予机电队队长记大过。(4)矿井主79、扇没有制定防止意外停风措施,给予分管队长、机电队队长、通修队队长降级;矿井主扇由于责任原因造成停风10分钟以上,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开除处分。(5)压风机等压力容器保护装置不齐全,不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和使用,给予责任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给予分管职能科室领导警告或记过处分;安装有保护装置但不起作用,给予职能科室负责人、队长、技术员警告处分,给予包机人员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6)斜巷运输未按规定配齐安全保护设施而投入运行的,给予区队长降级处分,给予机电队队长记大过处分;有安全保护设施不使用或不起作用,给予责任人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7)刮板运输机的机头、机尾未按要求打压柱,给予责任人降级处分,给予当80、班队长、班长警告处分。(8)斜巷运输使用不合格车辆连接装置,不按要求装设使用保险绳或者超挂车辆,给予责任人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9)井下未按规定固定绞车、使用不合格钢丝绳,给予机电队队长记过处分,给予责任区队长和责任人降级处分。(10)斜巷人车无试验规定或不按规定进行试验,给予机电队队长责任人记过直至降级处分。(11)在同一个采掘工作面或独立运输线,发现一处电器设备失爆或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现象,给予区(队)包机人员降级;发现两处,给予责任区队长、副队长记大过处分,给予机电队队长记过处分;发现三处,给予责任人开除处分,给予责任区队长、机电队队长降级处分。(12)甩掉检漏及电器保护装81、置的,给予包机人员及责任人开除处分。(13)井下电、气焊不按规定编、审安全作业措施,给予安监科科长、通修队队长、机电科科长、生产科科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不按措施进行作业的,给予责任人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4防治水(1)没有按期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的,给予职能科室负责人警告处分。(2)防排水设备不完善或设备失修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记过或降级处分。(3)不严格制定和执行重大水害防治措施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处分。(4)不按规定提供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或未及时提供探放水设计的,给予生产科科长等责任人记过处分。(5)不按设计组织探放水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处分;不按防治水安全措施施工形成水患的82、,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处分。(6)发现突水征兆,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给予责任人开除处分。(7)地面井口房、车间、厂房、库房、塌陷区等场所,不按汛期防洪要求采取措施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记过处分。5安全技术管理(1)工程无设计或不按规定报批,给予职能科室负责人记过处分。(2)凡没有编写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年度没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的,给予职能科室等责任人记过处分。(3)不按设计和安全措施生产,给予跟班队长、班长记大过处分。(4)发现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得力措施整改的,给予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重大事故隐患没按整改期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分别给予职能科室负责人、队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583、)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给予安排上岗责任人警告直至降级处分。(6)饮酒人员入井的,给予降级处分,井口把钩工未尽职,给予记大过处分。(7)携带点火物品、烟草入井,给予井口把钩工和违规人井人员降级直至开除处分。(8)破坏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仪器、仪表或使其不起作用者,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9)采购的设备、材料、配件、油脂、仪器、仪表等,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给予采购人员记大过或降级处分,给予职能科室负责人记大过处分;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备、材料而造成事故的,对使用单位负责人、购置单位负责人给予记大过、撤职或开除处分。(10)对责任单位以书面报告提出的重大安84、全问题和购置安全设备的请求,因审批或购置安全设备不及时造成事故的,对职能科室责任人、科长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11)违反规定调用矿山救护车辆,给予调用人员记过直至降级或开除处分。三、责任追究操作的其它规定(1)对安全责任人处分时,应由主管领导组织安检、监察、人事、工会有关业务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取证,做到实事求是,证据确凿,量纪适当。科级以下人员由矿(科、队)进行处分,并将处分结果报矿安检、人事部门备案;处分决定存人个人档案。(2)降级处分对职工降一档工资,对干部降级使用,降级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二级。(3)受警告处分者半年内,记过、记大过处分者一年内,降级、撤职处分者二年内影响提级、重85、用;各种处分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解除处分后,责任人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员工同等对待。(4)对责任人应给予处分而没有处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主管领导和安检、人事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5)本规定由矿安委会负责解释,矿安监科负责监督执行。(6)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处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法令、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2、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3、上报事故时,必须准确真实汇报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责任人和处罚草案。4、对历年伤亡事故必须进行统计、存档。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审查制度186、作业规程的编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写。2、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和各种资料、作业标准、各项安全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作业规程禁止“传阅”的方式审批,必须集中进行会审。4、作业规程、措施批准后,由技术科负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登记、考试、矿安监部门监督检查。5、矿安全监察科负责监督作业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情况。6、作业规程、措施审查要严格按标准做到无漏编、无错误,符合要求,谁审查谁负责。7、安监科每一季度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复查。科室业务保安责任制一生产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87、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2.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在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业务指导下,负责贯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3.经常深入一线,时刻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了解,定人限时处理,配合总工程师搞好一线工作中的安全生产。4.搞好生产技术和安全分析的协作配合,严格按采掘设计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采掘方法组织职工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安全。5. 严格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测量资料的准确性,根据有关规定,绘制矿井各种必须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精确度,每月填绘一次,协调矿井采、掘、机、运、通及矿压观测等技术工作。6.对矿井建设中的安全、工程质量、88、数量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7.参加矿井文明生产、安全大检查活动和重大生产基建事故以及技术事故的追查分析,参加采掘工程、基建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8.搞好矿井保护和综合利用,深入实际,跟踪服务,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9.负责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和地质条件变化,合理修改和编制,调节劳动定员名单。 10.认真分析和总结生产建设经验,推广先进,克服不足。二.安全监察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及时完成、传达贯彻安全法规、文件、指令,认真监督安全法规、文件、指令、指示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控制轻、重伤事故。2.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89、培训。3.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审批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把好安全关并监督执行。4.加强对安全监督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5.结合矿井特点和现场实际,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严格制止和查处“三违”。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和教育,制定隐患措施,并监督执行。7.负责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实施细则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8.负责“五大自然灾害”的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实时监控。9.负责监督矿井区域的安全以及矿井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10.负责全矿井各大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落实、反馈工作。11.负90、责特殊工种人员的选配工作及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程序、精神面貌负责。三.机电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煤炭生产中有关机电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决定、制度等法规。2.根据全矿的年度计划及有关制度,制定全矿的机电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经批准后贯彻执行。3.监督检查全矿机电安全运行措施和有关机电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负责下属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监督下属部门检修、维护、安装及使用好全矿所用的机电设备、设施。5.负责机电运输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作业教育及机电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办法。6.负责全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7.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91、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8.组织对全矿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恢复生产。9.负责对安全装置、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调试等工作,确保完整、灵敏可靠。10.搞好季节性预防、检测,做好电器保护装置的使用。班前会议制度为了确保安全,在职工中树立安全文化理念,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1、上班前按规定的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培训。2、培训内容应符合当班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加强警示提示,应使职工弄通思想上的安全,促进文明安全生产。3、以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的实际制度及作业规程为准。4、要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外来人员下井管理制度1、外来人员下井必须经矿长92、批准后方准下井。2、下井前必须由本矿有关部门人员陪同,办理临时入井证,陪同人员要对其安全负责,并接受必要的井口安全知识教育。3、入井前要领取定位器对号登记,经井口把钩工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4、发卡人员要做好记录。5、陪同人员必须最后一个上井,并负责核对人员是否全部升井。6、外来人员上井后,及时做好记录。入井检身制度井口实行入井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人员的管理,按秩序排队入井,接受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井:1喝酒和精神不正常人员;2穿化纤衣物或带烟草、火种人员;3不穿胶靴、缺带矿灯和矿帽者;4携带自救器、矿灯不系腰上者;5携带工具、器材超宽、超长、超重人员;6携带斧、锯及锋利工具93、不包刃口入井者;7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无人带领者;8未经入井培训取得入井资格证者。检身人员对每位入井人员采用看、闻、查的办法进行检身,凡不认真检身或漏检,发现一次罚当值检身人员50元,对拒检人员罚款50元。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抓好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全矿每班的入井、升井人员情况,做好各入井单位下井人数的清点汇报工作,确保每名入井人员都在安全监视范围内,现制定入井、升井人数清点和井下作业情况的汇报制度:1井下动态人数清点由人员定位系统与计算机联网进行监控,调度室负责当班全矿入井人数考勤、清点,机二队通过矿灯发出和收回统计入井人员返回情况,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对当班本单位上、下井人数采取班前94、点名和下班点名的办法,严格管理入井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2采掘单位每班要详细清点当班井下人数,并在班前会后30分钟内向矿调度室汇报。3副井上下人时间过后,灯房、自救器管理室要详细清点当班发出的矿灯、自救器数量,各自做好记录;发现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4各入井单位在当班工作完成后,现场负责人要彻底清点升井人数,并向单位领导汇报;发现有延迟升井又没有向本单位汇报的,基层单位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立即采取措施或派救护队员入井查找。5零活人员必须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并按上述要求汇报。6矿调度室对基层单位的汇报,要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并协助处理,不得自作95、主张,擅自处理。安全管理基本准则1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坚持“五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达标不生产,无跟班干部现场指挥不生产”。2严格执行“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3党、政、工、团及业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安全管理,搞好业务保安。4岗位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5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执行签发开工许可证制度,并执行安全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6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96、费用出自安技费;对“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人,不论任何人,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7要把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对典型单位和个人实行重奖重罚,在实行经济手段的同时,坚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提高职工执行规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8矿及其所属各单位的行政正职,对规定在本单位的贯彻全面负责。9安全生产奖惩的计算时间从发生事故后第二天算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我矿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根据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河南XX煤业公司作业指导书有关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97、定。安全管理职能划分1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2矿长是煤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3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的协调和领导。4安监科是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安全活动和分管权限内的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职工技术培训、安全技措费的使用及管理工作。5调度室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指挥及事故隐患的预防与应急管理工作。6机电队负责机电安全管理和机电技术指导工作。7生产科负责“一通三防”、 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8.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宣传、安全用品的采购、负责职工劳98、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来客来访团的接待工作和矿院地面消防管理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材料和安全器材的供给保障工作。9重大事故隐患行政责任追究制的监督落实和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帮教工作由矿党支部负责。日常管理制度1矿下属单位,凡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2不按规定参加安全会议或安全活动的,对责任人各罚款50元。3区队长、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必须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否则,对其罚款100300元。4措施的制定、审查、贯彻不符合要求,无措施施工或措施与施工现场不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99、5在安全检查中,检查人员、安检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经提出后,整改单位顶着不办、不积极采取防止事故应急措施或不按时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造成事故严肃追究责任。6.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的采掘工作面,对该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元。7各级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提出、不联系、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对当事人罚款300元。8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未按规定做试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9不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或擅自挪用安技费用、设备及材料等影响安技工程进度的,对主要负责人100、罚款300元。10职工酒后上岗,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职工所在单位罚款500元。11职工在工作时间睡岗或脱岗,每次罚款1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12对出面制止“三违”、敢于揭发隐瞒事故真相及坚持执行本规定的人员进行刁难、殴打或借故进行报复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时对责任单位的文明创建给予一票否决。13各工种必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14凡是违章人员,必须参加“三违”学习班学习;学习必须由单位正职或技术员带队按时到安监科参加学习班;“三违”101、学习班必须按要求过五关:“罚款关,安监科根据“三违”性质及次数对“三违”人员落实罚款,并递交综合办在工资中统一扣除;学习考试毕业关;检查认识关;家属帮教关巡回演讲关”。经“三违”领导小组鉴定为性质严重的“三违”人员,必须在井口连续亮相三天,否则,由安监科出据,矿综合办给予停算工资,直到按矿要求办理并参加“三违”学习班后,由安监科出据,方可算发工资。15“三违”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性为严重“三违”: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上岗;指派无特殊作业合格证的职工从事特种作业;违章指挥;轻伤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空顶作业;干打眼;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放飞车的绞车司机及直接责任人;重伤事故、二级非102、伤亡事故的责任人,跟班队长;损坏或去掉安全保护、或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职工作业;存在事故隐患没有按要求整改,拖延二天以上的责任人;安排未经培训或没有合格证上岗的责任人;轻伤一月内超过规定二次以上单位的第一责任人;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降职降级处分或加倍处罚:强令职工违章作业者;违章作业造成轻伤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违章扒车、蹬钩、坐矿车、坐皮带、踏溜子者;一个月内出现空顶作业两次以上者;超挂车提升没有使用防跑车装置,没有使用标准插销、链环、保险绳拉车或下放车辆者;大巷用矿推车,以及用钢丝绳连车和没有使用标准插销、链环者;带烟火入井的(需要氧焊或电焊有措施者除外);故意破坏安全设103、施者;拒绝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者;在工作面内配制引药(做炮头)或边做引药边装药者;无风、微风作业,随便停风机者;重伤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当班班长、跟班副队长;恶性未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1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留用处分,同时给予降级一年:固定岗位上班因睡岗或无故离岗造成轻伤以上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损失5000元以上机械事故者;井下明火放炮的放炮员及责任人;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抽烟或制造明火者;空顶作业造成人身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放飞车造成人身事故或其它事故的绞车司机;因绞车过卷、过放而造成各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超挂车而造成断绳跑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超挂车而造成断绳跑104、车事故的把钩工;违章作业造成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者;酒后人井制止不听者;重伤以上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人身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损坏或去掉各种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导致各种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因甩掉安全保护、保险装置而造成人身或其它非伤亡事故的责任人;红灯亮而强行上下罐及违章跳罐者。18有下列情况之者,给予免职处分(二年内不得任职并降二级工资一年):一月内出现两次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责任人;工亡事故的责任人。19凡一次罚款超过被罚者当月工资总额20%的,超过20%的部分在下月中扣除。20.凡不按规程规定组织矿井救灾演习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300元。行政处分不尽事宜可比照相关条款处理或由矿安委会研105、究裁决。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全面进行质量标准化管理是安全的根本。工程质量是一个系统性工作,事关一个企业的胜负决策,不论那个环节都要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要求。1、严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每个工作程序和环节都必须从严抓起,按标准化严格要求。2、按标准对每个工程,每项工作都必须按照各作业规程要求的数字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3、工作要做细,标准化建设必须做到不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凭老经验办事,时时处处严要求,从严从细抓达标。4、每班的跟班安检员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不论那个环节都不准遗漏和瞒哄过关,如验收不过关发生意外由跟班安检员负主要责任。安全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106、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各基层单位和人员的考核。 第二章 安全绩效考核要素第四条 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六个要素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按缺项处理。1、安全目标(50分,扣完为止) 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水灾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有害气体事故,扣50分;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设备事故107、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井下透水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隐患自检率及整改合格率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2、安全基础管理(15分,扣完为止)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满分4分。1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记录真实完整,满分3分。1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满分3分。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安全教育,满分5分。二、三级安全教育,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108、行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1项不符合,扣0.5分;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1项不符合,扣0.5分;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10分) 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109、止。 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5分) 严格执行井下操作规章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作业现场警示标识符合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5、职业卫生管理(5分) 做好清洁文明生产,严防“跑、冒、滴、漏”,保证岗位职业有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100%,110、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组织)参加职业性健康检查,满分1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对职业卫生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6、应急管理(5分) 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明确职责。按照事故处理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准备足够适用的应急资源,按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满分1分。1项不符合扣0.5111、分,扣完为止。第五条 增分条件 1、风险高、管理难度大的可增加13分;2、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经公司确认,加13分。安全结构工资制度为改变安全管理的面貌,全面建立矿井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将矿井安全管理的理念落实到基层区队、班组和个人,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明细化、分配合理化、管理实用化。特制订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及安全积分二级考核制度。一、组织领导组 长:队 长 副组长:书 记成 员:副队长 技术员 各班班组长 验收员 二、安全质量工资提取及考核的标准1、每月提取区队工资总额的30%作为安全质量结构工资。2、按照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细则,将每个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条数、工程质量罚款112、查处“三违”条数、文明卫生等问题落实到每个班组和责任人,对职工和班组进行量化考核,形成班组、职工每班的安全积分。3、安全积分即为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基础。4、考核依据专项检查和安全办公、矿井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记录、公司及矿井小分队下井安全检查、其它相应检查、矿业务科室的事故追查、区队现场验收考核管理记录等。三、安全积分的形成及考核1、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以区队安全积分考核为标准。2、每班由班组长、验收员、跟班队长结合现场管理的情况进行考核。3、每班考核表注明安全积分,及扣分原因,第二天班前会必须公示。4、月底根据职工安全积分的累积积分进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及兑现。5、安全积分的113、考核按照区队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见附表1:职工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评分细则、附表2: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评分细则)。6、安全积分作为职工个人及班组评先的参考依据。四、对班组及个人的考核1、班组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分为区队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内部考核每日在区队考核验收表上登记,外部考核以各级领导检查的罚款扣分为主,落实到班组,考核班组的累计得分。2、根据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暨安全积分考核细则,逐日对职工进行考核,个人考核累加形成班组内部累计得分,扣减外部考核得分为班组累计得分。3、班组累计得分除以班组总工数,得出班组安全效率系数。4、根据效率系数进行班组评比,第一名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上浮10%,第二114、名班组不奖不罚,第三名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下浮10%。5、跟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浮动后,根据班组个人积分落实到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为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工作责任心,实行安全奖惩与安全责任挂钩,根据岗位风险、责任大小,经矿安委会研究,公司党政班子同意,特制定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兑现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安全风险抵押金范围及标准:(一)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范围:直接科室各级管理人员、辅助科室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地面科室科长、副科长、技术员、区队负责人、副队长、班长及特殊岗位工种参与安全抵押。(二)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1、公司副总、助理级及安监科正职:1200元。2、安委会成员:115、1000元。3、各科室科长(含主持工作)、安监科副职、直接区队主要负责人:900元。4、直接科室副科长、井下辅助区队主要负责人:800元。5、辅助科室的副科长:700元。6、井下直接队的副队长、安监大队副队长:600元。7、井下辅助区队副队长、直接队班长、安检大队班长:500元。8、井下辅助区队班长、直接(科室)区队技术员、安检员:400元。9、辅助(科室)区队技术员、瓦检员:300元。10、井上下有中级职称人员及生产科室及下井人员、井下特殊工种、井上特殊工种:200元。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条件和标准:(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条件:1、科室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人员:公司无工亡、重伤及一级非伤亡116、事故,完成反“三违”指标;本人无三违、出勤(入井)值班符合公司规定,对承包区队无轻伤及三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2、区队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人员:公司无重伤及一级非伤亡事故、本单位无轻伤及三级以上非伤害事故、本人无三违、完成本月反三违指标、出勤(入井)值班、符合公司规定。3、公司采取鼓励管理人员多入井、反“三违”或参与“三违”帮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兑现制度。安监科或业务科室提出、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可给于50-100元的奖励。(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标准:1、达到兑现条件,兑现抵押基数的100%,连续三个月无轻伤事故奖金上浮50%,然后每增加一个月上浮10%,出现事故从零开始重新计算。实现安全年117、按3倍兑现。2、若开展安全活动按文件规定标准考核兑现,特殊情况按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意见执行。3、按矿入井考核标准为基点,增加5个入井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基数提高50元,再增加8个入井再提高50元,依次按再增加10个入井、11个入井均增加200元考核。非生产科室或不适宜入井人员按与三违人员思想帮教效果考核,按每月3人次为考核基点提高50元,再增加6人次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基数提高100元,再增加8人次再提高150元、再增加9人次再提高200元考核。“三违”人员不兑现押金。三、扣罚条件及标准:(一)出现工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取消全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发生事故单位及科室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冲销。(二)出现118、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取消事故单位安全抵押金兑现,冲销事故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机关科室按50%兑现、包队人员不予兑现、当班值班人员不予兑现,其他区队按考核标准兑现。(三)出现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取消事故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四)对重大恶性未遂事故,事故单位安全抵押金不予兑现并冲销其安全抵押金的50;对较重的轻伤冲销事故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五)凡因事故抵押金被冲消,需及时按原抵押基数重新抵押,否则不兑现。(六)安全督察小分队月度不少于7次、月度参加安全大检查不少于2次(出差或请假者除外,以主管领导书面批准为准),其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按每项降50元考核。安全督察小分队、月度参119、加安全大检查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考核标准者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资格。(七)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抓“三违”指标实行月度考核、季度统算;季度内无轻伤、无三级非伤亡事故,经考核因“三违”扣除的安全抵押金可返还。凡所抓“三违”为严重“三违”和违章指挥者奖励抓“三违”者100元/人次。四、区队正职或科室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考核兑现数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得分;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得分按矿区队、科室安全绩效考核标准综合考核后得出。但生产科室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对井下所有工作头面或重点区域至少检查一次,否则按每少一个头面扣个人安全绩效考核5分,少一个区域扣10分累计考核。五、区队副队长、班组长有区队会同所在区队履行安全监督120、的安检员考核,区队正职、科室管理人员有安监科按矿文件规定组织考核,所有考核结果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作为兑现的依据。六、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安监科负责组织考核造表,经分管公司领导和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发放。七、安全抵押金的变更:安全风险抵押金是一种责任的体现,岗变责任变,抵押标准随之变动或取消,综合办提供人员变动情况,安监科做好建帐管理;人员变动从变动后的下一个月度执行新标准。抵押金人员职务按公司文件执行,职称按持有证件执行,特殊工种按是否持有特殊工种证执行。安全资金管理1矿必须有足够的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安全技术项目、添置安全仪器仪表和安全奖励。2安全专项资金包括安全技措资金、安全奖励资金两项。3安全121、技措资金来源,安技费按原煤产量15元吨提取。4安全奖励基金来源:工资含量中提取一部分,安全各类罚款,安技费中提取6%。5安全资金的管理由财务部门专立帐户、单独核算、统一管理,按月将提取使用情况报公司安监部门。6使用安全资金按“先提后用”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按核准的年度计划执行,当年安技费必须用完。7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安技费使用计划报矿安监科;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矿级领导包队制度为了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李宅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矿级领导包队制度,规定如下:1、包队领导与所包区队执行联带责任制,当所包区队发生安全生122、产事故时,分析事故原因时同时分析包队领导责任。2、包队领导负责所包区队的质量标准化及文化建设的推进工作。3、包队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深入区队,协助区队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问题,并对职工稳定情况及工程进度了如指掌。4、包队领导协助区队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到人,对上级查出的隐患要督促区队及时整改。5、包队领导多与区队沟通,每周必须参加区队班前会不得少于3次,与区队长或班组长单独沟通不少于2次。6、包队领导协助区队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强化区队文化建设。7、要及时准确传达矿级或上级各种会议精神规程规定等。8、包队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比依据。矿领导包队明细:包队矿领导区队矿 长采煤123、队安全矿长掘进队总工程师通修队机电矿长机电队生产矿长后 勤注:区队若有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科级领导包队制度为了加强各区队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科级领导在安全管理上的领导、指引、协调、宣传和教育作用,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科级领导包队管理规定如下:一、包队人员的职责:1、指导、配合所包区队宣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指令及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2、协助所包区队开展事故案例教育和安全形势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所包区队干部、职工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3、深入所包区队,查隐患、抓“三违”、杜绝事故,帮助所包区队解决安全生124、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协调与其他区队在安全生产中的关系,积极为所包区队出谋划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4、及时了解掌握区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做好“不放心”人的思想工作,促进转化,严格控制“三违”行为。5、参加所包区队的安全活动、政治学习、班前会等。二、要求与考核:1、包队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所包区队,了解包队现场情况,查处隐患,制止“三违”,为所包区队安全生产出谋划策。2、科级领导每月至少深入所包区队现场三次(以三定表为准)。3、科级领导每月至少参加所包区队安全活动两次,每次安全活动必须有包队领导参加。4、所包区队的安全情况(深入现场次数、查125、隐患条数、参加安全活动次数及各类事故)与包队领导的安全绩效挂钩。科室包队明细表:包队科室区队调度室采煤队安监科掘进队生产科通修队机电科机电队综合办后勤注:区队若有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矿井安全形势的良好发展,根据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下发安全管理文件规定及我矿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一、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干部跟班带班领导组:组 长:刘卫华副组长:郑福提李雅阁孙方方闫红星成 员:全体科室、区队管理人员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代玉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及具体考核工作。二、 下井带班人员126、及带班次数要求:根据文件精神,我矿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中的女性和身体有残疾的人除外)都要坚持下井带班,其中包括采、掘、机、运区队队长,安监科、生产科、调度室(含调度员)、机电科、综合办、矿级干部等;采掘、机运区队队长每月入井不少于20次,安监科、生产科、调度室、机电科、地测科、通风科等生产科室工作员及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8次;综合办等辅助科室工作人员及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每月入井不少于6次;矿级干部每月入井不少于12次。三、 下井带班负责区域及时间要求:我矿下井带班负责巡查的区域分为采煤区域和掘进运输两大区域;带班每天分成三班,即早班、中班和夜班,每班2-3名管理干部在现场带班127、作业,必须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四、 下井带班人员职责:1、 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生产。2、 煤矿矿长、区队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人员协助矿长、区队长对当班负责区域安全生产负责;当井下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严重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报告,煤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追究矿长、队长责任同时追究当班人员相应责任。五、 下井带班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1、 实行井下带班交接128、制度。下井带班人员必须到采、掘、运作业现场巡查,发现隐患和工人违章必须安排现场安管员、队长进行处理;并将隐患和违章情况在现场隐患记录牌板上注明(内容包括:现场隐患、处理情况及期限、处理隐患责任人等),并认真填写跟班带班检查记录表。否则,处罚100元/次。2、 建立下井带班档案:下井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将进出井时间,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安监科月底存档备查。未完善者及弄虚作假者处罚100元/次。3、 考核制度:(1) 惩罚制度:规定下井带班人员每月未按规定次数带班欠1 次处罚200元;下井带班人员现场带班低于6小时或未到规定现场区域(特殊情况外)处罚100元/次。(2) 129、奖励制度:下井带班人员每月按规定下井。并且所负责的区域未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奖励下井带班人员100元/次,按月由安监科考核,矿长、安全矿长审核,超出此规定的下井次数不再奖励。领导入井及带班管理制度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入井及带班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副总工程师(以下统称为煤矿领导)。2、带班次数:矿井正职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副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不少于8个,助理级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130、不少于10个。3、入井次数:矿井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其它副职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4、每班必须有一名煤矿领导带班,并与职工同下同上,带班时间不低于8小时,带班领导姓名及入井、升井时间在井口公示牌上进行公示。5、带班入井人员入井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带班人员姓名、职务、入井后准备巡查的路线等,调度室负责做好记录。6、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交接班,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在井下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需要注意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7、安监科负责对入井带班人员进行排班,报公司安监部备案,并分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131、,以便带班矿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8、入井带班人员原则上必须按安排的班次进行带班,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带班的,必须向矿长请假,由矿长安排其他人替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9、带班下井人员要按规定佩带人员定位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实时监测带班下井人员行走路线并保留带班下井实时监测数据。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掌握人员到岗情况、科室干部带班情况、设备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与职工同上同下,并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132、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亲自组织隐患处理。5、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章作业,是否存在违章违纪现象,协调所在区域区队之间和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6、遇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职工及时、有序撤退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7、带班人员必须填写“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及查出问题记录表”,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对发现的问133、题按照“五定”原则严格落实整改。8、发现隐患,现场能处理的必须现场跟踪落实,并在“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及查出问题记录表”上填写清楚,当班不能处理的交给下班进行监督落实,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填写清楚,并由安监科下发“隐患通知单”,按“五定”原则落实,实现隐患闭合管理。9、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将带班记录表交安监科值班室存档,并由四点班带班领导负责将当天交接班记录表交安监科值班室,由安监科负责做好领导干部入井记录的档案管理。三、带班入井监督管理:1、由调度室负责把当班带班领导姓名、职务、入井时间、升井时间在井口公示牌上进行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2、由调度室负责在下月2日前对上月矿领导带班入井情况进行公示134、,下月3日前将上月领导带班情况向XX区域管理公司安监科进行汇报。3、当班无领导带班的,职工可以拒绝入井。四、考核及相关规定:1、带班人员擅离职守,罚款500元/次,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2、带班人员当班未能与职工同下同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3、未及时填写、反馈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100元/次。4、本实施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矿长值班制度1、每天坚持按时上班,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2、对当日矿内发生的一切事务及时处理。3、了解当日上班人员情况,掌握下井人员准确数据。4、了解当日井下生产情况,掌握回采、掘进、开拓工作135、状况。5、了解当日井下各工作面、总回风巷有毒有害气体真实情况。6、了解当日机电设备、输电线路运转正常情况。7、了解当日维修人员维修路段及工作情况。8、了解当日矿内发生工伤事故情况。9、了解当日销售行情及信息反馈情况。10、了解当日外来人员业务接洽情况。11、了解当日新到矿上班人员及人数情况。12、了解当日上级有关指示通知精神情况。13、了解当日矿内发生的其他事项。14、值班员除处理好日常事务,必须做好值班事要记录。15、值班与入井带班时间不能有冲突。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136、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一、公示载体在井口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进行填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楚明了。二、公示对象矿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 三、公示范围 上级主管部门、在矿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四、公示内容1、当天地面值班矿领导姓名、职务。2、当班下井矿领导姓名、职务、入井时间、升井时间。3、每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考核结果,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奖惩情况。五、公示要求1、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详细制定下137、井班次。2、公示工作必须由矿安监科值班人员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并与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表核对。3、在矿领导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带班记录后,安监科负责及时对公示栏进行填写。4、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5、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检举。6、带班人员确需有事必须由矿长批示,交安监科备案,并保证公示栏公示姓名与井下一致。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138、求,结合XXXXXX矿业有限公司领导入井带班管理规定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表的项目(内容)包括:入井时间、升井时间、下井所去地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处理意见、处理情况等。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表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3、由当天四点班带班领导负责将当天井下交接班记录表交回安监科存档。4、每天由安监科科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落实,严格执行隐患的闭合管理。5、每旬由安监科负责将领导入井带班记录表和井下交接班记录表按照排班顺139、序用扫描仪扫描成电子文档备份。6、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表及井下交接班记录表档案由安监科负责收集、整理、存档。7、安监科负责将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表和井下交接班记录表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8、纸质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表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行进,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内存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得销毁。9、安监科负责档案的编录、整理、存档。10、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40、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以及煤业公司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XXXXXX矿业有限公司矿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表”(见附表)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严禁乱写乱画,随意涂改。2、带班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交接班,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检查重点及其它注意事项,交141、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完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安全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表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早退处理,接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半小时之内到达,否则按迟到处理。如确定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迟到、早退罚款100元/次。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表,由四点班带班领导负责升井后交回安监科,由安监科负责管理。7、煤矿领导交接班必须实行井下交接142、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违反规定,罚款100元/次。开工许可证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开工许可制度,规范开工许可证的使用,做到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责 任明确、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开工许可证的目的 开工许可证是安监部门对施工队组规程、措施学习情况,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鉴发的许可意见,从而达到强化规程、措施的学习,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打好开工条件,保障开口施工作业安全的目的。 二、开工许可证的使用 (一)原则:当施工队组更变作业地点时,同一地点作业143、性质发生变化时,必须坚持开工许可证制度。 (二)使用范围: 1施工队组在新形成的作业地点进行作业。 2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改变生产工艺。3同一作业地点、同一作业内容施工单位发生变更。4公司的重点检修项目。 三、开工许可证的管理 (一)开工许可证上应明确规定生产日期、班次,生产队组必须按许可证规定日期、班 次开工。主管部门应到现场进行指导。安监科必须派安检员现场监护,调度室进行重点调度。 (二)开工许可证一式二份:施工单位一份,送安监科一份,随规程(措施)一并存档备查。 四、必须开具开工许可证的项目 (一)采掘开工作面的安装、回收; (二)采煤面的回采及掘开面的开口、掘进;(三)风桥施工;(144、四)新形成的运输或供电系统投入运行; (五)其它未尽项目。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结合实际,制定本矿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存在以下问题时,职工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举报:(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未建立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五)超层越界开采的。(六)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使用明令禁止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145、工艺的。 (八)无规程措施擅自开工作业的。 (九)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强制职工作业的。 (十)干部违章指挥的。 (十一)隐瞒事故的。 (十二)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十三)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 (十四)员工有“三违”行为的。 (十五)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十六)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 (十七)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十八)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146、给予举报人 1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三、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 四、举报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 矿安监科 举报电话:8020XXXXXX矿业 举报电话:037169912659反“三违”制度为确保矿生产秩序正常进行,要求全体员工,党、政、工齐抓共管,各单位主动积极配合,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各单位务必严格贯彻执行。一、反“三违”小组由矿值班领导、业务科室及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值班领导任组长。二、反“三违”小组的职责范围:对地面及井下要害工种、岗位、作业场所进行147、定期或不定期查岗,查劳动纪律、查岗位责任落实、查规程措施兑现情况。三、发现“三违”现象,必须立即制止;视“三违”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罚款、通报等。四、反“三违”小组行动时间由当天组长临时通知本小组成员、确定抽查路线;小组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组长的工作,确保反“三违”取得实效。五、各生产单位、班组反“三违”要经常、不间断、持续的进行,反“三违”记录齐全;对“三违”有处理结果,有防范措施;矿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走过场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六、各生产辅助单位班组反“三违”每天不少于一次,反“三违”记录齐全;对“三违”有处理结果,有防范措施;对弄虚作假,走过场的,一经查实,148、必须严肃处理。七、反“三违”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八、对“三违”人员,严格按有关制度追查处理以后,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在本单位三班班前会上宣读,从违章之日起,到安监科报道下井抓“三违”人员,抓到“三违”人员交安监科,由安监科认可,方可返回原单位上班,这期间无任何报酬。凡不按本规定执行者,每向后拖延一天罚款50元,二天罚款100元,以50元逐日递增,并按旷工处理。这期间认真配合安检、政工部门搞好宣教工作,让他人得到教育者,可以从轻处罚,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可以考虑适当加奖或考勤。九、对下发“三违”通报处理者,除按第八条处罚外,通报张贴井口亮相台内。对一月内两次“违章”者,一律开除工149、作籍。“三违”人员管理规定一、“三违”行为的分类:根据“三违”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对“三违”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一般性、严重性和特殊性“三违”。 结合我矿“三违”管理的实际,对三类“三违”给出如下定义,作为“三违”分类的依据。1、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伤害或损害,或可能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但该行为不符合“煤矿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2、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3、特殊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具体分类见附件。二、管理人员抓“三违”指150、标规定:每月公司领导1个,安监科长、副科长2个、安监科其他人员2个,机关其它科室副科级以上及使用押金人员2个,区队正职2个,区队副职及班长、验收员抓“三违”指标由各区队自定,科室及区队技术员1个。“三违”指标与安全风险抵押金挂钩,当月未完成“三违”指标者,不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三、“三违”登记管理:抓“三违”实行“当面告知制度”,无论任何人所抓的“三违”都必须当面向违章人员解释清楚违章的事实及性质,然后以书面形式在一个原班时间内报给安监科,安监科由专人对每天的“三违”进行登记分类,并且每十天通知一次。超过一个原班上报的、落实不到个人的均视为无效,不记指标。四、对 “三违”人员的管理:1、对“三151、违”人员实行过“五关”管理,所谓“五关”即:思想教育关、巡回演讲关、家属帮教关、经济处罚关、学习考试关。思想教育关:由队长或书记负责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找出“三违”产生的根源,并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三违”本人认识到位后,由队长或书记签字认可。巡回演讲关:由安监科落实,要求“三违”人员在接到学习通知书两日内由各区队主要负责人带领本单位“三违”人员到安监科报到参加巡回演讲,陈述其“三违”性质,以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严重“三违”巡回演讲3天,特殊“三违”巡回演讲7天。家属帮教关:由办公室、安监科负责,要求“三违”家属到矿对其进行帮教,使其认识到“三违”可能对家庭、社会、企业造成的152、严重后果,使其从心灵深处反省自己的错误行为。经济处罚关: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实行缴纳“安全承诺保证金”制度,三违人员的安全承诺保证金不低于下列标准:“一般三违”100元,“严重三违”200元,“特殊三违”和矿重点治理的“三违”300元,特殊管理时期由具体文件规定。若违章人思想认识到位、改正效果较好,经本人申请,区队和安监科审核,矿领导批准可返还或提前返还其全部“三违”罚款。 一般情况下,“一般三违”最低返还时间为3个月,“严重三违”和“特殊三违”为6个月。若在最低返还期限内又有三违现象发生,所交“三违”罚款(含加重处分部分)全部冲销并加重对其处罚。学习考试关:由安监科负责或联系专业人员对“三违153、”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培训,培训过后进行考试,使其掌握相关的知识。每月28日“三违”集中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上岗。凡学习未到者,加罚区队负责人20人/次,加罚“三违”本人100元,并通报批评。2、“三违”申诉:若“三违”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构不成“三违”,应在当班向区队申诉,由区队主要领导负责取证并签字后报矿安监科。安监科在二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经安监科科长签字后及时反馈;若认为提供资料属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违章不成立。“三违”申诉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天。若“三违”事实清楚,属于无理取闹者,追究区队负责人和“三违”本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及100元300元罚款后再缴纳安全承诺保证金。对“三违”管154、理不重视、“三违”改正效果较差的单位或提供“三违”嫌疑人虚假申诉证明的可给予区队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交安全承诺保证金300元500元或罚款。 “三违”人员强制教育管理制度对“三违”人员教育采取过关和“三违”处罚款定期返还,及累犯递进处罚制:1、检查认识关,凡“三违”者在接受处罚后必须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写出书面检查,认识违章的错误及危害,同时写出今后的保证书;2、岗标学习关及安全强训关,接受本工种标准化知识短期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3、安监科建立职工安全档案台帐;4、凡年度内只发生过一次违章,并接受了过两关,年终返回全部三违罚金。二次年终返还三违罚金的50%。三次年终返回三违罚金的155、30%。超过三次不予返还;5、本制度由安监科监督并执行。抓“三违”查隐患制度1、生产系统的各级干部必须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抓“三违”解决生产中的问题。2、下井的地点是当日安全生产中反映的问题较大,而且整改不及时的工作场所。3、干部入井更衣后要在综合调度室签字,出井后到综合调度室填报入井工作情况。4、干部入井不得少于规定次数,抓“三违”每月不得少于1人,查隐患不得少于三条。5、入井时间不得小于规定时间。井下特殊工种交接班制度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在工作中协调一致,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煤矿制度。l、每天上班时,必须对交接记录认真审阅,了解上一班交接注意事项情况,对所需完善工作逐一安排布署156、落实,并根据本班情况,需临时变动的做以调整,并对调整情况向下一班说明清楚。2、在工作中,以确保安全,多出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下一班人员心中有灵敏,便于安排生产。3、每班交接人员除当面口头交待外,必须在交接记录本上写清楚日期、交班人姓名等,完善好交接班制度。区队自培学习制度1、每月的23日区队组织自培学习考试时间。2、安全学习由各区队队长、技术员负责组织,安监科负责监督考核。3、各区队不在岗上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4、安全学习的内容: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157、件,指导等。5、学习完后,现场提问、抽查。6、对组织较好和较差的区队队长、技术员各对等奖罚100元。防治水管理制度一、生产科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包括组织领导,防治水工程计划和灾害预防及安全措施等。二、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超前探长探100米,岩巷保证20米超前距,煤巷保证30米超前距;短探探5米,掘2米,保证3米超前距。所有开掘巷道必须严格执行超前探工作,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当班班长、安检员各罚款500元/次。三、井口附近、工业场所和生活区的排水沟在每年雨季前,各级有关领导必须提前检查,清理疏通。四、每次降大到暴雨前或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158、查矿区及地面有无塌陷坑或裂痕,塌陷区内外的积水区和雨水可能浸入井下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生产科必须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将塌陷裂缝填平压实,积水要排放。五、井下巷道、排水沟、水仓在每年雨季前,有关单位必须安排清理一次,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包括主要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排水设备,在每年雨季前,生产科必须组织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在水淹区域积水以下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作,必须在排除积水后进行,如果难以排除积水时,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专门措施。七、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涌水加大等情况)159、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矿调度室及生产技术部,并且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安检大队岗位值班制度1、必须按时上下班。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脱岗、串岗,有事必须请假。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负责分析处理各种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值班矿长、矿长汇报。 4、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对当班运行情况及注意事项要交接清楚,并例行签字手续。 5、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失误,要严肃追究值班员责任。6、值班人员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分析、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汇报,有权调动一切人力、物160、力处理紧急事务。安检大队质量考核制度1、工资由安监科统一进行核算,采掘区队的平均工资。2、工资由安监科长进行审核。3、工资由安全副矿长审批签字后,报送综合办进行发放。4、逐月工资,由安监科统一归档保管,以便核查。安检员汇报制度1、安检员到达工作地点交班时,必须向安检大队汇报接班情况。2、对发现的三违、隐患、作业点不具备开工条件,必须立即向安检大队汇报。3、现场安检员每班至少向安检大队汇报三次各方面情况。4、汇报过程中一定要把问题说清,待记录完毕允许挂电话方能放电话。5、对现场电话坏、无电话的要到就近地点电话向调度汇报,以便采取其他措施。6、对隐患问题不向上汇报要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要追究161、责任。安检员现场监督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的“四不生产原则”。2、认真学习并掌握所在作业点面的作出规程及相关安全措施、规定。3、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及不具备开工条件的要停止作业,责令整改并向上级汇报。4、严格执行现场队干跟班制度,现场无队干的一律不准开工。5、严格对工作面进行评估、打分。6、对特殊工种、单独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不间断地监督检查。7、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可靠。8、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9、进入禁区作业必须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准进入。10、施工地点必须有措施,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措施并能掌握,否则不准开工。11、对发现的“三违”人162、员要立即制止,不懂岗位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不许上岗。1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清楚自保、互保、联保等安全常识,否则停工学习。13、工程质量不达标准,令其返工整改。1、安检员对矿井作业点进行盯头、盯面检查。2、查出的隐患应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本上,并将整改内容按安全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内容项目应由班长签字,以备查。3、安检员对所查隐患应督促整改,不得将隐患未整改完,安全危险未解除脱离现场。4、在矿井的所有安全隐患都要督促不得单一进行。企业用工准入制度1、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不得招收小于20岁的童工,不得招收大于45岁的大龄人员。2、入矿工人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的其它学历证明(原件)。3、必须身163、体健康,并有个人健康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专业医学机构)。4、从煤矿企业用工人力资源储备库中选用,且有合法的身份证明。5、经过面试各方面合格后方可开始接受培训。6、新工人入矿不得少于72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井下作业。7、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制度,不迟到早退、连续三天无故不请假,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及格不予录用。井下三种不放心人的安全管理规定一、独立岗位作业人员1、本人必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能遵章守纪。2、具有特殊工种操作合格证。3、本人未熟悉作业点(或第一次上岗时),必须有专人带岗,直至能独立操作为止。4、工作时严禁单人检修设备,严禁窜岗,若需检修或更换部件时,必须通164、知所在单位、调度派人协作处理。5、作业操作开始前,首先要考虑检查自己的动作、行为会不会影响本岗位环境安全,并注意自己周围环境的安全。6、严禁脱岗和窜岗,若发生一次处罚,第二次处罚并参加培训,第三次换岗或开除。二、流动岗位作业人员1、本人必须熟悉有关本项操作规定及安全要求、工作地点的各类避灾路线、能遵章守纪。2、工作量在两人以上时,作业前都必须先熟悉有关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互保、联保规定。3、初次进入不熟悉地形时,首先应注意巷道标志,不允许单独进入,不是自己工作点不准随意停留,注意周围安全情况。三、临时岗位作业人员1、作业人员必须完全清楚作业内容以及有关安全要求等事项。2、作业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165、,严禁单人作业。3、能够掌握井下各类事故征兆,遇险时能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自救、互救。4、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违章作业。班组长、队长、安检员和单独作业人员交接班及汇报制度1、到达工作地点交接班时必须向调度汇报接班情况。2、对发现“三违”隐患、作业点不具备条件,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3、每班至少向上汇报三次各方面情况,大隐患事故每小时汇报一次,以便安排下班工作。4、汇报过程中一定要把问题说清,待调度记录完毕允许挂电话方能放电话。5、对现场电话坏、无电话要就近找电话汇报,以便采取其它措施。6、对隐患事故不向上报,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大事故的加倍处罚。7、必须在现场交接,双方要把问题交待清楚。8、升井后166、要认真填写记录。生产管理调度会议制度1、调度会议是矿领导日常直接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布置计划任务的会议,调度会议要制度化。2、为了直接掌握生产安全情况,进行调度工作安排,每日调度会时间定为早上7:30时。3、调度碰头会,每日下午三点,研究当日生产安全进展情况,解决提出的问题,会上提出、会上解决、会后落实。4、调度会议认真总结日旬月安全生产情况,有计划下达下月生产计划和任务,并逐日安排当日全矿生产情况,分析总结生产情况,制定措施,达到均衡生产。5、调度会议由调度主任负责召集,矿长主持。6、会议材料由调度室负责提供。7、调度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由调度负167、责检查、落实。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贯通必须制定有专项技术措施。2、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通风队必须事先做好调节风路等准备工作。3、一个头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4、横贯与巷道贯通相距2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一起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装药放炮。5、上、下副巷和联巷贯通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6、贯通后,对后一联巷应立即构筑隔断设施。临时工程开工安全管理制度1、对临时168、工程开工必须有开工通知单及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许开工。2、临时开工地点必须符合开工条件后方准开工。3、现场必须有跟班队干,班组长亲自指挥作业。4、作业人员必须懂得作业规程。5、作业人员必须填写“临时性工作签字卡”和自保、互保、联保人签名。6、安检员必须现场监督,严格把关。敲帮问顶管理制度 1、凡是人员所到的空顶区,都要执行敲帮问顶制度。2、人工掘进时,空顶距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在空间区作业支护时,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彻底处理好顶板,处理完活块和离层煤岩,处理掉伞檐后,进行支护。3、必须按现场实际情况间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敲帮问顶,处理一次顶板。4、采工作面人员不得进入舍邦空顶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进入169、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处理好顶板后进入,并派专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 第二篇 火工品及爆破管理炸药库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达工作岗位。2、交接人员必须将当班库存数量,以及没有办理退库的数量和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如实向接班人员告知,双方应交清接明。3、接班人员验收的库存数量和账面数量必须相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要做到账物相符,如出现涂改现象,要问清原因,做好各项记录,否则每次罚款50元。5、货物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炸药库岗位安全责任制1、炸药库职工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时刻警惕不让爆炸物品损坏流失。2、炸药库职工要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脱岗每次170、罚200元,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各种爆炸材料的出入库登记手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好炸药库的正常工作。3、炸药库建立火工品消耗日报表,每天零点班库工将报表汇总,八点班上报,出现问题结合相关部室,严格分析处理。4、做好入库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5、交接班要交清接明,做到账、记录、物三对照,保持岗位卫生清洁。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1、凡入库的火工品,必须按规定分类码放,库内摆放整齐美观。2、炸药、雷管严禁混放,必须分库存放,两库距离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炸药、雷管发放后,必须及时下账下卡,做到账目清楚,账卡物“三对照”。4、保持库内外清洁卫生,门窗牢固,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库房。5、库存171、量不能超过上级有关规定,发现账目不符,应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炸药库防火、防盗警卫制度1、炸药库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存放在合理位置。2、炸药库库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库工要有高度的思想责任感,时刻警惕不让爆炸物品损坏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保卫部负责监督爆炸物品的装卸,清理装卸现场的闲杂人员不得靠近爆炸物品,协助交接爆炸物品的质量。4、保卫部负责爆炸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防知识的培训和管理,经常对爆炸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爆炸物品的丢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炸物品领、用、退制度1、各使用部门必须做到“三专”(专用药箱、雷管箱、专人领取172、)、“两分离”(炸药和雷管箱分离),否则,不予发放,违章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库管员20元、领料人50元。2、领料人领取爆炸物品后,必须在三联单上认真对照自己所领的炸药及雷管数量和字号,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3、爆炸物品必须办理当班退库手续,领料人持放炮员签名的当班药、管、用量单退库,库管员根据当班爆炸物品三联单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药、管必须按规定存放。4、各队的雷管、炸药一次不退库者罚当班放炮员100元、领料人50元、班长10元,发现两次加倍处罚。爆破器材奖罚制度1、 不执行领退制度的对负责人罚款30元,并负责找到追回。2、 每丢失一次雷管对放炮员罚款100元,每丢失一节炸药,对采掘队罚款2173、00元。3、 炸药库库工必须按照主管部门审批的料单发放,不得私自外借,否则发现一次对库工、放炮员各罚100元。4、 出库的电雷管必须打号清楚,发出的雷管不打号或号不清楚,对库工、放炮员各罚20元/发。5、 对装有药的炮眼乱挖、乱刨或损坏雷管脚线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6、 放炮期间,采掘队长放炮员不清楚炮眼个数、已放炮个数,剩余个数的,各罚20元。7、 放炮员对工作面放炮情况记录不清楚地对放炮员罚款20元,8、 采煤工作面发现由炸药、雷管被溜子拉走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沿路各运输线,检查防范,对见到的炸药雷管要及时交给炸药库。见到不上交的,发现一次每发罚款200元,并追究刑事责任。9174、 丢失的雷管因号码不清落实不到人的对炸药库罚款50愿每发。10、 雷管不对号发放的,对库工罚款30元/发,对携带错号雷管的放炮员罚款20元/发。11、 采掘工作面人员不清楚本工作面和采场所装、放、斜炮眼具数的,对工作面和采场人员罚款20元。12、 炮眼间距小于1米装药放炮的,对打眼工和放炮员各罚5元/眼。13、 在有装药的炮眼处,作业和扒通挂梁的,对掘进工和采煤工罚款20元 。14、 采掘工对本工作面和采场掉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捡到,并交放炮员,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发/卷。15、 装药前,提前将药卷散发在炮眼处的对采掘队班组长罚款5原/卷。16、 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人员,因工作部负责,造成175、雷管炸药少量丢失或私存,3/发/卷以下对负责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凡盗窃炸药雷管的不分数量多少,均交上级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8、 放炮员不正确使用放炮器,每次罚款50元。造成损害照价赔偿。放炮器由于检修不及时,造成不能正确使用,影响安全生产,对责任人罚款50元。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1、对井下上交的失效炸药、雷管要分类单独存放,并及时上账。2、对失效的火工品,把时间、数量登记清楚,每半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一次。3、对失效的炸药雷管销毁要写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4、销毁时要远离村庄、公路和人员聚集的地方,由通风、供应、保卫等部门按上级文176、件规定执行。5、销毁时,必须设立警线,销毁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事后方可离开现场。丢失处理制度1、库管员必须做到严防、死守,防止爆炸物品丢失。2、如果发现丢失爆炸物品的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且抓紧盘库,核对丢失数量。3、发现丢失少量爆炸物品的,对库管员以3倍价格赔偿,并且配合有关部门追查丢失原因,追回丢失的爆炸物品。4、如发现爆炸物品被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5、因库管员工作不负责造成爆炸物品丢失的开除,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电雷管编号及导通制度1、有熟悉雷管性能的库工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2、上下班时应检查检测仪器和打号机,经常保持设备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177、对发放前的雷管要逐个导通,合格发放雷管导通时,发现有部分裸线的雷管应检口;发现不合格雷管,都应剪掉脚线,做好报废记录,储存在雷管报废箱内,发现不导通的雷管,每发罚2元。4、发出的每发雷管编号,要和放炮员的编号相符,并使打上的号码清晰,对打不上号的雷管视为报废雷管,做好报废记录,不准发放不打号雷管,否则对发出雷管人员和放炮人员各罚50元。5、当班的雷管编号结束后,做好现场清查工作。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爆炸物品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脱岗一次罚款100元,两次加倍,三次调离岗位。2、爆炸物品必须按照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管理,建立台账,出入库和雷管打号,登记专用手续,发现雷管、炸药数量不符和失盗,应及时178、向有关部门汇报,查处两次,调离工作岗位。3、使用部门领爆炸物品时,应先办理爆炸物品专人领料卡,然后使用爆炸物品专用三联单,由安全矿长或安通部长签字,三联单字迹端正,数量按作业规程的数量领取。领料卡必须专人专卡,不得转借、涂改,如发现有转借、涂改领料卡的领料单作废,罚当事人100元,责任单位200元。4、使用部门必须做到“三专”(专用药箱、雷管箱、专人领取)、“两分离”(炸药和雷管箱分离),否则,不予发放,违章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库管员20元、领料人50元。5、领料从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在三联单上对自己所领取的炸药数量、雷管字号,数量确认后签字领取。6、爆炸物品必须办理当班退库手续,领料人持179、放炮员签名的当班药、管、用量单退库,库管员根据当班爆炸物品三联单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药、管必须按规定存放,发生丢失,库工以3倍以上金额赔偿,并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失盗爆炸物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各队雷管、炸药一次不退库者罚当班放炮员100元、领料人50元、班长10元,发现两次加倍。8、库房卫生要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5元。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库房门口必须悬挂火工品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2、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原则,按时履行交接班手续。3、凡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由矿有关部门陪同,证件手续齐全方可接待,否则库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参观检查。4、严禁在岗位上看书、看180、报、睡觉。5、认真搞好工作现场的清洁卫生,炸药、雷管按规定存放。炸药库出入人员登记制度1、炸药库的当班库工负责入库人员的登记记录。2、炸药库的铁门正常情况下必须上锁关闭,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检查人员除外),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要检查出入井证及其相关证件,否则严禁进入,对强行进入库区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并报有关部门处理,非工作人员进入炸药库的每人次罚库管员50元。3、对上级部门来炸药库检查工作的,必须由主管领导、保卫部、安通部人员的陪同下方可入库检查,做好出入库人员登记及检查记录。4、进入库的人员不能携带矿灯,检修人员应在库工的陪同下进入库检修,做好记录。火工品管理机构职责划分为加强我矿火工品181、管理,落实各项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杜绝炸药、雷管的流失,矿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火工品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火工品法规、法令和管理办法,确保我矿火工品管理工作不出责任事故。2、负责火工品管理,不出现丢失和外流,如若出现问题及时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给予严厉处分。炸药库负责火工品计划的审报。综合办、安监科、保卫科负责验收、运输、储存保管雷管的编号,火工品的发放,报废火工品的回收及处理,统计报表,领退表和料单的保存,做到数量准确,供应及时,保障井下安全生产需要。安监科、保卫科负责放炮员的编号配置,雷管的领取使用,退库及联单的收交,放炮员编号的更改和新增要及时通知经营182、管理部。安监科、保卫科负责各区队使用火工品计划审报和使用的审批,三联单的核对。安监科负责制订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及使用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爆炸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领用退库管理,放炮人员和背药工的管理,并定期检查三联单的管理和使用。使用单位在领用火工品中,确保火工品不能损坏和丢失,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安监科监督各单位对上级爆炸物品的各项法规,文件及有关制度的落实,负责炸药库库工、放炮员、背药工的培训及发放培训合格证,检查火工品使用和上岗证佩带。协调办理各单位的各种证件和换发审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保卫科负责火工品的安全保卫,消防知识培训,制定爆炸物品的防火183、防盗措施,经常对爆炸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杜绝事故发生。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1各单位领用炸药、雷管必须根据当班生产情况计算需求量,填制领料单,写明需要的种类、数量和领用人,由队长或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到炸药库进行领取。2炸药库管理员凭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的领料单发放火工品。单据填制不清或内容不全不得发放。人、磁卡、领料单不一致,不得发放。否则,对炸药库管理员处200-500元罚款。3当班领取的炸药、雷管当班使用,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必须由领用人及时退交回炸药库,由炸药库管理员记入退库单,严禁领用人将火工品乱丢、乱放、乱藏。否则,对当事人处200-184、500元罚款。4退交的报废炸药、雷管由炸药库单独建帐,妥善保管。根据爆炸物品销毁处理制度进行销毁。5炸药库管理人员对各单位爆炸材料的发放、领取、使用和退库情况,必须班班做好台帐,台帐、记录、火工品领取单要做到日清日结,登记必须一致,否则,发现一处错误对责任人每人处100-200元的罚款,台帐、记录、火工品领取单不准涂改,否则对责任人每人处100-200元的罚款。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1、爆炸物品进入矿院后,接收人员应立即组织专用车辆和装卸人员到位。由保卫科派专人负责警戒,主动设置好警戒线,配合运送爆炸物品的车辆进入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不得中途退场,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185、任人罚200元。 2、接收人员要认真核对到货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发现不符要立即停止所有现场工作并向主管单位领导反馈情况。 3、装卸人员不得穿化纤衣物和带铁钉的鞋,不得随身带易燃物品。专用车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处当事人50元-100罚款。 4、装卸爆炸物品时,装卸人员要轻拿轻放,不得野蛮装卸,不得踩踏、抛接爆炸物品和拆解包装箱。否则,对装卸人员处100罚款。 5、装卸完成后,接收人员要与送货人员办理接收手续,检查车辆上锁情况后交运输队用专用车辆下井,送火工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否则,对责任单位处500元以下罚款,对运送人员处100元罚款。 6、火工品装卸完成后,严禁在井口186、长时间滞留,凡滞留超过3小时不能下井着对责任单位(调度室、运输队)处500元罚款。 7、在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火工品,否则,对责任单位(运输队)处500元以下罚款,责任人员处200元罚款。 8、押运人员要跟随车辆到达井下炸药库,中途不得脱岗、离岗。否则,责任人员处200元罚款。 9、运送火工品的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工具,否则,责任人员处200元罚款。 10、爆炸物品入库时,库房管理员要再次核对到货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后要与押运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后,库管员要将爆炸物品按库房管理规定登记入帐,物品入库要摆放整齐。否则,对库当班人员处200元罚款。 爆炸物品购进、入库管理制度1、187、井下 炸药库储存的炸药和雷管必须按上级部门核定的储存量进行储存,严禁超量存放。2、爆炸物品的购进有矿主管单位提出计划,经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购进。3、购进的炸药、雷管进矿后,在保卫人员的监督下,由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验收、装车、上锁后交运输队入井,入井后由押运员负责跟车、入库,由炸药库当班人员再验收后登记入帐。4、炸药库管理员必须经过培训,在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5、炸药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清帐、物,否则,必须立即上报到主管部门。6炸药库每班必须有专人值班,严禁脱岗、离岗或干与库房管理无关的事情。7、非值班人员或检查人员,严禁进入库内。8、炸药库帐、物管理必须作到日清188、月结,每月进行一次盘库清帐,填制月度报表并报主管部门和主管矿领导。爆破材料管理规定一、范围适用于XXXXXX矿业有限公司火工品及井下爆破全过程的管理。二、职责(一)总经理负责对火工品和井下爆破的管理。(二)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火工品和井下爆破的管理。(三)安监科负责火工品的日常管理和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的监督落实。(四)各采掘区队负责火工品和井下爆破管理的具体实施。(五)综合办、安监部门负责放炮员的培训和其他有关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三、放炮员资格(一)所有和爆破有关人员,包括放炮员、运送、装药、库管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破的相关规定。(二)放炮员必须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189、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放炮资格证,方可作业。(三)放炮员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作业。(四)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作业时,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五)各区队放炮员离职或变换工种,要将卡、证上缴给区队,否则,不予变换工种。四、爆炸材料日常管理规定:(一)各区队领用火工品的数量必须经生产副经理审批签字开票后方可发放,票据上必须有日期、队别、领导签名及印章、大写数量,否则不予发放。(二)各单位领用火工品时,必须固定专人。各区队负责将每班领取炸药、雷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火工品材料库存档,库管人员在发放火工品时必须一一对照,非登记在册人员190、,不予发放。(三)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衣物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否则每发现一次对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记特殊“三违”一次。(四)各单位领取炸药和雷管后,必须分开运送。当班领取,当班使用,认真填写火工品消耗记录本。剩余炸药、雷管必须当班返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自交接,由库管人员负责做好登记,认真填写“火工品领退记录表”。安检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向安监科值班室汇报本班火工品使用及剩余返库情况,安监科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并及时与火工品库管人员登记情况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对拒不返库私自交接者,记严重“三违”一次,对区队罚款1000元,对放炮员罚款500元。(191、五)各区队所领炸药、雷管时,库管人员要对火工品箱完好情况和火工品消耗记录本填写情况进行检查,箱子不完好者或记录填写不完善者,不予发放。各区队运送火工品后必须入箱加锁,否则火工品立即返库不予发放,除按火工品原价格进行处罚外,对区队罚款500元,对运送人员记严重“三违”一次,另加罚200元。(六)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专人运送,运送炸药、雷管人员之间间隔不得小于20米,否则记“三违”一次。2、爆炸材料必须分别装在矿专用雷管箱、炸药箱内,炸药雷管严禁同箱运送,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192、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2000元,并记单位负责人严重“三违”一次。停发爆破材料三天区队自行整改。(七)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用专用矿车分开运送;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3、运送硝化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专用矿车内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不得滑动。4、绞车运行速度,运送硝化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矿车不震动。 (八)向井下运送爆炸材料时,井底必须有专人看管、监督。井底无人监管,不得运送。(九)炸药、雷管入井后,矿安全检查部门及时做好井下安全监督。(十)、爆破员对爆破材193、料负主要管理责任,跟班负责人对当班爆破材料负监督管理责任。爆炸材料存放箱的钥匙及放炮器的钥匙爆破员必须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否则对责任人、监督管理人罚款500元/次,记严重“三违”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十一)各区队之间禁止私自出借火工品,确需时由调度室、安监科需共同现场监督方可。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队长罚100元。五、区队火工品与爆破器具使用管理 (一)火工品及放炮器使用要求1、采掘工作面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2、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放炮员操作规程,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箱距不低于20米,并194、加锁,设专人看管。专用箱必须安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将专用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3、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出单发雷管时,要捏紧雷管一头的脚线,轻轻地从雷管束中抽出,并将脚线扭成短路状态。 4、放炮母线应用铜芯绝缘线,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前的接头,都必须悬空。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管子、水等当作回路。6、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7、井下放炮必须使用防爆型或增安型放炮器。8、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不得转交给他人。(二)装药放炮要求、做炮头必须在无电气电缆、无导电材料且支护完好的地点进行。所做炮头数量限当时195、当地需要,严禁无计划制作炮头,因客观原因使用不完的炮头,必须立即拆除,炸药雷管分离,分别入箱。、水胶炸药不得用雷管扎眼。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并扭结雷管脚线末端。、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或压风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再用木质炮棍把药卷轻推入眼底,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种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及采掘机械等带电体接触。4、炮眼封泥应先放入水炮泥,然后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材料做封泥。、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特殊条件下要制订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196、深度的二分之一。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米。炮眼深度超过2.5米,封泥不小于1米。6、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放炮应采用正向起爆。要用毫秒雷管爆破时,可反向起爆,但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8、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特殊情况时必须指定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放警戒;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进行放炮。放炮员必须先鸣警戒笛,等待5秒后方可放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装药、197、放炮。放炮员必须报告班组长,及时处理。一是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巷道断面被堵塞三分之一以上时;二是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支架有损坏,或留有伞檐;三是炮眼内出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和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10、区队火工品当班使用不完的,必须返库,严禁私自交接,由库管人员做好登记,由安检员向安监科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登记,否则,对队长、当班班长或跟班人员、放炮员各罚200元。11、各班放炮员必须按要求填写火工品消耗交接记录,并有当班跟班副队长(或班长)、安检员监督确认。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填写,罚当班放炮员、跟班副队长、当班安检员每人200元。发198、现带班副队长、当班安检员没有签字者,罚没有签字人员及放炮员每人100元。(三)瞎炮的处理、瞎炮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处理瞎炮的新炮眼至少距离瞎炮0.3米且与瞎炮眼平行。、严禁用镐刨从炮眼中取出炮头或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严禁打眼掏药;严禁用压风吹出瞎炮眼内残物。5、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仔细检查炸落的煤(岩),收集未爆的雷管。六、奖惩(一)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当事人200元500元。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对丢失爆炸材料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199、社会造成危害的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入井的雷管、炸药不得升井,否则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0元,流向社会的,当事人给予开除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严禁私藏火工品,严禁私自埋火工品现象,一经发现,按雷管100元/发,炸药100元/根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责任人和区队负责人挂钩10%的经济处罚,并责任人记特殊“三违”一次。(五)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及汇报制度,当班领取当班使用,严禁私自交接。对领退及汇报制度坚持较好的,每月对该头面爆破员及安检员各奖励100元,否则,每人加罚200元。七、此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关于发爆器使用的管理规定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火工品的管理,保证安全爆破,防止200、瞎炮产生,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发爆器使用的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1、一个采掘工作面每班只准存放一部发爆器和一把放炮钥匙,严禁一个采煤工作面同时有两部发爆器同时爆破,否则对放炮员记“三违”一次;每多出一部发爆器或放炮钥匙,对当班放炮员及班组长罚款100元,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2、发爆器每使用14次必须更换电池,并定期检验各项参数。要求在发爆器上悬挂放炮次数记录本,记录本要详细填写更换电池时间及放炮时间、次数,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认真核对并在每次放炮后签字确认,科室及区队管理干部要做好巡查,发现记录填写不完整,对缺填人员罚款50元/次;每超过一次对放炮员罚款201、100元。3、严禁用短接打火的方法检验发爆器或依靠打火来释放发爆器内的剩余电荷,否则对放炮员记“三违”一次。4、放炮母线在与发爆器两接线柱连接时,各接线端必须连接牢固,杜绝产生火花。5、新领或长时间放置的发爆器,在使用前需在不接负载情况下连续开启数次,直到氖灯起辉,恢复发爆器性能后方可使用。6、发爆器应每三个月定期检修,排除内潮,并在记录本上做好维修记录。经检修的发爆器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合格,否则不得使用。严禁井下拆卸、检修发爆器或将发爆器搁置于潮湿处。三人连锁放炮管理规定一、班组长持生产牌,放炮员持放炮牌,瓦检员持放炮钥匙。二、放炮前班组长把生产牌向放炮员换取放炮牌。表示本工作面炮前准备工作已202、经就绪, 各处已安排了警戒人员等工作。 三、放炮员在做好炮前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然后持生产牌与瓦斯员换放炮钥匙,表示工作面已停止生产工作,并且炮前准备工作已经做好。 四、安监员要检查工作面和工作面附近范围是否存有安全隐患,符合规程要求后,瓦检员即将放炮钥匙交给放炮员,换取工作面生产牌,表示允许放炮。此时,瓦检员持有工作面生产牌,放炮员持有放炮钥匙,班组长持有放炮牌。五、放炮后,要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即将生产牌交给放炮员,换回钥匙,恢复正常。六、放炮员放炮后,和班组长检查爆破情况,如已完成预期目的,可以恢复生产工作时,即将生产牌交给班组长换回放炮牌,放炮工作告一段落。七、严203、格执行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管理制度矿井任何地点需要打眼放炮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1、在打好眼后,装药前,瓦检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瓦斯,凡瓦斯、 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停止打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安全规定时,方可装药。 2、在放炮前班长必须按规定进行撤人警戒,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除,并布置好警戒后,在放炮前瓦检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符合安全规定时,方可通知放炮员联线放炮。放炮员最后撤除放炮点。3、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除,按“三人联锁”放炮管理规定放炮。4、放炮结束后,由班长,放炮204、员、瓦检员、安检员,共同检查放炮后放炮点气体及支护情况、有无瞎炮,无异常方可撤除警戒。5、瓦检员对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即一炮三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必须记录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并及时填绘在井下作业点上的瓦检牌报上,同时通知地面值班室做好记录。 6、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管理规定”,瓦斯超限时严禁放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认真处理。第三篇 其他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别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的决定第二条:我公司设备205、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队全公司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造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公司设分管机电工作的副总,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在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的领导下,全公司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公司的机电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机电科必须建立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台帐和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第五条:由机电副总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公司机206、电设备的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 在机电副总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设备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第六条:机电副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第七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审核,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填写验收报送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设备组207、负责登记入账,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第九条:设备必须入库管理,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 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长期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第十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机电科统一检查试验领发设备的 设备的领用必须由各单位的材料员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重大机电设备,预防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必须经机电矿长、机电科长签发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公司值班领导签发的设备 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管理员第三章 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第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不得准许下井第十二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208、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设备的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生产、技术科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不得生产,并限期整改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应生产急需,经公司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验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后正式手续移交为止,特殊情况机电科,调度进行裁决设备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加强管理安装单位要209、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不得无限期的延长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机电事故的发生第十四条: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电为单位承包,一般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检查和故障排除 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科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承担。第四章 设备后期管理第十五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1. 管理范围: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护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2. 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部门研究解决。3. 为促进各区队维护人员认真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助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根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3050元,确属技术难题者除外。XXXXXX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