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基本制度及规定(2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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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7276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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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基本制度及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技术规范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在总结公司生产实践与技术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合公司及各项目的技术管理。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级领导、部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严格执行。第三条本规定包括技术管理基本制度及施工现场技术管理规定。第二章技术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在总经理领导2、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的专业技术工作负责,项目部总工程师对项目部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各级技术人员对从事的技术工作负具体责任。第五条公司承建的工程(包括房屋建筑、矿山、市政、公路、桥梁、隧道、水电、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项目,各单位、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设工程管理部,各施工项目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设工程技术组,各单位、项目部必须按规定配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明确各业务部门和技术人员的职责、权限,在各级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具体技术管理工作。第三章技术管理基本制度第六条技术管理基本制度主要包括3、:图纸会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技术核定与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总结、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工程技术档案制度等十个基本制度。第七条图纸会审制度(一)会审的目的: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二)会审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队(工)长、放样、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三)会审前的准备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长、放样、内业技术人员等全面熟悉图纸,并进行自审,对图纸上存在的问题、错误、矛盾等进行汇总,以备会审时向设计单4、位提出。(四)会审时间: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五)会审组织: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促进业主尽快组织会审。(六)会审内容图纸会审时,一般先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的作法和要求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等情况。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4.审查5、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6、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七)会审程序1.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项目部在做好自审工作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会审,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参加。2.图纸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3.会审时,由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7、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当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八)会审记录内容1.工程项目的名称(分阶段会审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姓名(禁止用职称代替)。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4.会审的时间(年、月、日)。5.会审记录内容:(1)业主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矛盾、问题,由设计单位予以答复修改的。(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8、题。(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九)会审记录的发放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内业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部资料员,由资料员发放。2.图纸会审发放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生产等部门、有关队(班组)。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一)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是项目部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项目部编制月、旬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规程设计的依据。(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使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9、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3.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4.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应用、推广。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5.根据具体条件,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布置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710、.执行公司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2.施工组织设计初稿完成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四)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每项工程开工15日前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未经审批不得实施,成文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字及审11、批意见。3.一般的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由项目部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审批,报子公司工程部门备案。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审核,由子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工程管理处备案。5.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部编制,子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大型工程、大型以上矿井的单项工程、对企业形象和声誉有较大影响的特殊工程(如过江隧道、28层以上房建工程、单跨大于36米的工业厂房工程、大型桥梁工程、大爆破和拆除爆破工程等)以及揭煤防突措施等。6.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等还必须报监理和业主单位审批。(五)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由于施工条件发12、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六)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部总工程师向项目部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七)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部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第九条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一)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是13、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二)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三)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编制,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四)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并督促实施。(五)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2.施工进度计划;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4.设备机具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14、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六)经批准后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由内业技术员交资料员登记发放。发放范围: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生产、安全、施工队、资料员存档等。第十条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一)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二)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三)技术核定单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总工程15、师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核定单应填写正确、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原设计内容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四)技术核定单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五)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施工员、预算员、质监员;子公司技术部门、经营预算部门、质监部门。第十一条技术交底制度(一)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16、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队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设计意图、施工图要求、构造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安全措施、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质量标准和材料要求等。2.对某些特殊部位、新结构、施工难度大的分项工程等以及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交底时更应全面、明确、具体详细。(三)技术交底范围划分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参加人员也可扩大到班(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2.专业技术员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17、键,必须向班(组)全体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并做好班前会记录。(四)技术交底的要求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2.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和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18、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收人签字。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五)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第十二条技术复核制度(一)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然后方可施工。(二)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有: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2.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19、;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3.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部分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焊缝长度;预制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4.矿山工程:测量资料、施工草图、钻孔资料、水文地质资料等。5.砖石工程:墙身中心线、皮数件、砂浆配合比等。6.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质量等。7.钢筋砼柱、屋架、吊车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8.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9.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10.工业设备、仪20、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三)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四)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五)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第十三条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一)技术管理应坚持科技创新,应用现代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生产技术素质,增强应变能力,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日益提高。(二)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并负责21、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三)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四)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项目总工程师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总工程师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五)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六)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与“创优夺杯”相结合,公司计划每两年创省部级以上“巴渝杯、鲁班奖”等质量工程奖一个,每年创优秀22、QC小组及市级文明工地两个以上。(七)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必须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总结(一)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范围: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本企业首次施工的特殊结构工程,新颖的高级装饰工程,引进新施工技术的工程以及有必要进行总结的项目。(二)编写内容和要求1.总结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工程概况,以图表形式为主,文字叙述为辅。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优化选择,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情况,劳动力组织、施工准备、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经验教训23、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需要有待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3.施工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4.施工中采用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和实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5.提供必要的插图、照片,条件许可时应提供施工录像带。(三)项目各类技术人员的职责1.内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总结计划,并与科技开发和推广计划一并下达。2.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从工程开工之日起,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分工负责收集工程项目及“四新”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3.项目工程及“四新”项目完成后,应立即编写技术总结,并上报技术管理部门。4.项目总工程师在组织编写施24、工技术总结的过程中,项目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提供下述资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1)内业部门提供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对比状况;(2)材料部门提供三材节约情况,核实材料节约率;(3)动力部门提供机械设备性能、配备情况及使用率对比情况;(4)质检部门提供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水平;(5)实验室提供试验、检测资料;(6)经营部门经济效益的分析对比工作;(7)财务部门经济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8)安全部门安全防护技术措施资料。(四)施工技术总结编稿完成经审批后,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向公司技术部门上报。第十五条技术标准管理制度(一)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25、执行。(二)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总工程师指导下完成。(三)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四)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五)配给专业队、质检、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六)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第十六条工程技术档案制度(一)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是竣工后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26、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二)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三)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四)工程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性水准点坐标位置,建筑物、构筑物和井工工程测量定位记录;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3.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4.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写实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质量评定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6.27、管线调试、调压、试运转记录;7.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件、试块、焊接、材料试验等检查记录;8.竣工的单位工程竣工图9.有关规定归档的技术文件。(五)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1.竣工技术资料:是为了工程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竣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2.施工技术资料: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六)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竣工移交后统一交公司工程技术部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七)公司直属工程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28、合同协议书、开工许可证、质量验收证书、竣工证书、保修书、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原件工程竣工时交由公司管理,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将竣工档案资料一套报工程管理处存档。第四章施工现场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灾害预防及应急预案技术管理(一)地面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公司审批后执行。每半年演练一次。(二)公司必须编制本单位的总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则上每年修改一次,每年演练一次。(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单位总经理负责贯彻执行,各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在领导组织安全活动时要有计划有重点贯彻应急预案,并对职工进行考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职工一律不许上岗。第十八条项目部应配足生产所需的各种试验、检验仪器设备,并按规定定期检校,保证设备完好使用。第十九条公司及项目部应设立地测管理部门或配备地质、测量专业人员,由公司或项目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负责地测和防治水管理工作。第二十条项目部必须配齐施工图和建立相关进度图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填绘。第二十一条按照公司的“CIS”企业形象统一战略标准,贯彻企业文化精神,施工现场必须有齐全的图牌、标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施工技术管理规定与以前颁发的管理制度有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