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新、改、扩建及各整改修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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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7083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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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新、改、扩建及各整改修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秩序,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及各整改修缮工程,包括外包工程和内部施工活动。3 定义3.1 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项目工程部或其他部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3.2 内部施工活动:是指由项目工程部主导进行的在公司内部进行的整改、修缮等施工作业。4 职责4.1 项目工程部4.12、.1 负责外包工程协议的签订,并在协议中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内容。4.1.2 负责对外包单位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并协助办理出入厂手续。4.1.3 及施工行为管理并按规定组织人员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4.2 行政部4.2.1 负责协助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4.2.2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 4.2.3 负责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对不符合要求规定情形实施处罚。4.2.4 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工程承包期间外包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处理意见。4.3 施工管理部门4.3.1 负责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3、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4.3.2 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4.3.3 负责对外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给予支持。4.3.4 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4.3.5 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5 内容5.1 施保证金工管理5.1.1外来施工单位施工前需缴纳保证压金,作为遵守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及对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保证,保证压金由财务部保管,施工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经过行政部向财务部申请核算退还。5.1.2 保证压金依照项目4、工程款项的大小标准订立,具体如下:No工程款项保证押金数备 注110000元以下500元21万元以上5万元800元35万元10万元1000元410万元以上20万元1500元520万元以上2000元 5.2 施工安全管理5.2.1 外包工程需与外包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中必须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且协议必须经行政部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5.2.2 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安全教育,行政部监督检查,让其掌握施工或整改安全事项,确保施工安全。5.2.3 厂区内大型的施工活动应由项目工程部或外包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5.2.4 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施工机械或电5、机进行检查,确保其防护装置或安全装置处于齐全完好状态。5.2.5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焊接、电气、高空等特种项目的作业,应报告行政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5.2.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设施及机具、材料、水、电、气瓶、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5.2.7 坑、井等作业区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5.2.8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标志。56、.2.9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中毒;雨季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注意防滑。5.2.10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5.2.11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5.2.12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或在附近设有消防器材。5.2.13 行政部在施工活动发生时,应不定期组织项目工程部或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5.2.14 行政部、项目工程部、施工管理部门、外包单位等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5.3 施工物资、工程垃圾管理5.3.7、1 施工单位对施工物质的管理应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要求进行规范,为第一责任人。行政部、项目工程部及施工管理部门有责任不定期巡查施工物资摆放现场,对问题点进行督促整改。5.3.2 施工材料放置在公共场所需向行政部申请,经许可后放置。材料须放置在指定区域内,要求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道路、堵塞进出通道。需临时放置的,应经过施工管理部门、项目工程部及行政部的许可。5.3.3 施工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制度,推行资源化利用,并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5.3.4 对于施工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如钢筋、钢管、铁丝、木板等)的处置参见公司废料管理办法,将之运往废料仓8、,进行回收再利用。5.3.5 对于施工垃圾中不可回收部分(如弃渣、砂石、废料、泡沫板、废管件等)的处置原则上是一经产生则立即清运,确实不能当时清理的,应暂存到指定位置,且暂存期限不得超过三天。5.3.6 对于施工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如废油、废油布等)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应运送到公司危险废物仓库暂存,由行政部委托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5.3.7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现场物资、垃圾进行清理,行政部及施工管理部门进行核查。未清理完成的,各相关部门不得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5.4 出入管理5.4.1 行政部保安人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施工人员、物资、工程垃圾的出入情况,发现违规违纪现9、象后据实上报,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5.4.2 人员出入5.4.2.1 内部施工人员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5.4.2.2 外来施工人员进出厂门按安全保卫管理办法执行。经项目工程部确认后发放施工证,才可在厂区内进行施工操作。5.4.3 物资、工程垃圾出入5.4.3.1 所有进厂的物资必须经安保人员登记记录备案,施工物资进入口只能是发货口,其他任何入口不允许施工物资进入。5.4.3.2 施工物资、垃圾出厂时需由施工单位或项目工程部提供明细并由保安进行数量及品名的核实,在保安处登记数量后,允许放行。6 违反处理6.1 由公司进行施工活动被发现违反相关管理的,按照相关管理进行处理。6.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被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环保管理、门禁管理等公司管理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罚金100至500元,可累加罚款。行政部下发整改通知单后还未整改的,则加重处罚。7 相关文件7.1 安全保卫管理办法7.2 废料管理办法7.3 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8 相关表单8.1 QL-AD28-01 工程竣工验收单 QL-AD25-01 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