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8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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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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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防突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0防突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2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2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3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5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5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6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7通风防突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8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9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20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1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2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3经营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4三、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5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5安全质量检查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6安全质量检查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7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8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9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0机电运输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1机电运输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3机电运输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4通风防突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5通风防突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6通风防突科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7通风防突3、科瓦斯抽采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7地质测量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8地质测量科防治水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0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地质测量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2调度室生产调度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3调度室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4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5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6经营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7四、各基层区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8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8采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0采煤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0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2掘进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3掘进队掘进4、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5通风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6探水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7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8救护副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9救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0五、各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1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1调度室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1瓦斯监测监控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2瓦斯检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3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4防突作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5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6液压支架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7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7采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8替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9乳化泵司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0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5、生产责任制度70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2矿灯、自救器岗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2主通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3胶带运输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4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5井下水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5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6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7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8防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9局部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0安全仪器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1测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2测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3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3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4一、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矿长是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6、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机构,配备满足7、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落实治理资金。 第3条 建立、健全煤矿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第5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第6条 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人、财、物等资源需求,不得影响安全生产。保证安全投入、管理、8、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第7条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第8条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和新投入产品的科技含量。第9条 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第10条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例会,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11条 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9、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第12条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月组织一次重大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13条 在全矿范围内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14条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第15条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第16条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第17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10、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18条 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第19条 煤矿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第20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第21条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会主席是煤矿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主席应积极配合矿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安全工作,认真组织贯11、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必须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维护职工合理诉求。第3条 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第4条 经常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督察活动,不断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第5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第6条 监督煤矿与工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第7条 参加矿井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第812、条 督促业务部门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持续、有效的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权益。第9条 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干部职工进行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的保险。第10条 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煤矿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第11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第12条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危险因素,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13条 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强化“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第14条 监督煤矿为职工配备必备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13、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原煤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生产副矿长必须合理组织原煤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一、 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原煤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加强对分管职能科室(部门)的领导,对职能科室(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第3条 协助矿长主持召开调度会和生产平衡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原14、煤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4条 组织相关人员编制采煤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第5条 组织编制采煤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 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采煤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第7条 定期组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原煤安全生产中(特别是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第8条 定期组织进行采煤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9条 坚持开展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15、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10条 经常检查本系统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特别是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时优先选用职业危害较小的设备、工艺,不断提升矿井职业病防治工作。第11条 负责采煤生产范围内的顶板管理等方案措施的落实,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采煤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安全隐患。第12条 负责监督采煤区队落实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第13条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第14条 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6条 必16、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通风、防突、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主要抓好“一通三防”、防突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17、。第3条 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第4条 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第5条 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第6条 对煤矿的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格审查。第7条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第8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18、矿安全技术水平。第9条 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第10条 每日对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监测监控日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第11条 按时参加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第12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第13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及时对生产工艺、技术提出改进方案,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提升。第14条 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第15条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16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19、违”现象。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副矿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区队的领导、协调等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第3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4条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20、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第5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第7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8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9条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第10条 负责机电、运输系统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 第11条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21、修、保养,确保其满足要求。第12条 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第13条 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防突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突副矿长是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开拓、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开拓、掘进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防突副矿长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防突副矿长应科学安排、合理组织煤矿消突作业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总22、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开拓、掘进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矿井瓦斯抽采和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第2条 加强对分管科、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第3条 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订年度、季度、月度的煤与瓦斯突出消突计划和开拓、掘进计划,合理组织生产。第4条 组织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开拓掘进、井巷维修等方面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第5条 组织编制瓦斯达标评判、开拓掘进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并对煤矿消突、23、开拓掘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7条 按时组织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标,分析消突作业、开拓掘进范围内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第8条 定期组织进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开拓、掘进、巷修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9条 坚持开展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开拓掘进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10条 开展防突科技攻关,进行矿井防突和瓦斯抽放技术研究,推广使用防突新技术,提高矿井防突水平。第11条 对防突方面的技术管理24、工作把关,不断加强区域预测预报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及时编制、填绘瓦斯地质图,对井下区域突出危险性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区、分级管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了解掌握防突情况,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第12条 负责煤矿瓦斯达标评判作业范围内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开展煤矿防突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第13条负责开拓、掘进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顶板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掘进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25、人员)整改安全隐患。第14条经常检查本系统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特别是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时优先选用职业危害较小的设备、工艺,不断提升矿井职业病防治工作。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安全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安全副矿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安全培训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26、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及时向矿长汇报安全管理部门(科室)、安全监察人员配备和安全装备的具体配置,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矿的安全工作需要。第3条 协助矿长监督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第4条 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5条 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第6条 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7条 及时召开27、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传达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防突、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的工作的落实情况。第8条 对矿井防突、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全矿范围内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第9条 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第10条 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应急救灾演练”、“反风演习”等方案、措施落实。第11条 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督促各类人员认真履行职业卫生防护职责,不断提升全矿职业卫生防治能力。第12条 监督矿井重28、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第13条 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矿安全生产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安全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安全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安全副矿长开展安全技术及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一、岗位职责第1条 全面负责本矿安全生产技术管29、理工作,必须保证本矿在进行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组织编制矿井安全检查计划,保证安全检查的经常性、正常性开展。第3条 参加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大修计划、生产作业计划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计划。协助安全副矿长抓好矿井安全监督监察工作。第4条 负责全矿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第5条 负责建立和管理本矿安全检查技术档案。第6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安全副矿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第7条 协助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第8条 及时根据实际情况30、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副矿长提出具体意见。第9条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第10条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第11条 经常检查“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防突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突副总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防突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防突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防突副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防突副总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防突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本矿防突技术管理水平。 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31、规定,对矿生产准备工作负责,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第2条 加强对防突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第3条 组织制定本矿防突技术管理规定。第4条 组织科技攻关,进行矿井防突和瓦斯抽放研究,推广使用防突新技术,提高矿井防突水平。第5条 进行防突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第6条 加强区域预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填绘瓦斯地质图,对井下区域突出危险性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区、分级管理。第7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防治突出工作技术管理,组织编制矿井防突灾害处理计划和预防措施;当矿井发生突出事故时,制定抢险技术措施,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第8条 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32、计划和措施。第9条 协助防突副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办公会议,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采掘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第10条 对防突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把关,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第11条 防突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防突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第12条 防突演习时,防突副总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防突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第13条 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防突情况,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33、象。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地测副总工程师是进行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测防治水工作。地测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开展地测防治水技术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按照矿井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组织技术人员按时、准确完成地质防治水各项工作任务。第3条 组织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第4条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4、。第5条 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第6条 组织检查地表水、周边矿井水害影响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区措施。第7条 负责组织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第8条 负责组织做好地测防治水专业的标准化管理及检查考核等工作;第9条 经常深入井下检查本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对职业危害防治提出具体改进意见。第10条 负责做好采矿证和生产许可证年检、变更等工作。第11条 负责做好矿井地质、生产勘探工作,提高矿井资源储量级别;第12条 负责联系、组织矿井各种地质、资源储量报告修编工作;第13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35、“三违”现象。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副总工程师是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机电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区队的领导、协调等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第3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4条 36、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第5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第7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8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第9条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第10条 负责机电、运输系统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 第11条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37、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确保其满足要求。第12条 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第13条 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单位“一通三防”的工作负全面责任。第1条 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方面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搞好本矿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建立健全全矿“一通三防38、”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 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4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并严格检查落实。第6条 参加全矿安全质量检查,对“一通三防”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第7条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有关通风报表的审核、上报39、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第8条 协助总工程师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根据生产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第9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审批。第10条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第11条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风安全技术措施。第12条 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第13条 通风系统作重大调整时,应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现场指挥。第14条 反风演习时,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第15条 组织“40、一通三防”事故追查分析,并及时上报。第16条 监督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保证仪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第17条 负责监督各生产岗位配备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各生产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管理,采取煤层注水等综合防尘措施,使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检查科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大力开展好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搞好全矿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群众性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落实好安全项目的考核,配合41、矿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一、岗位职责第1条 及时贯彻、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认真监督法律、法规、文件、指令、指示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第2条 加强监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监督好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第3条 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结合矿井特点和实际,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第4条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42、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第5条 对各种作业环节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其纳入安全管理考核,依据检查结果对达不到要求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第6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职业危害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第7条 加强对安全监察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第8条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第9条 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三违”登记、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分析记录等有关记录43、,搞好安全档案管理;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计划、汇报材料;按时提出安全汇报和安全信息,做到数字准确,文理畅通。第10条 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经常深入区队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第11条 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第12条 组织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第13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44、,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技术科是煤矿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采煤、掘进、巷修等施工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及时掌握国家技术政策,控制生产性原材物料的消耗,协助安全部门抓好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全矿煤炭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搞好全矿采煤、开拓、掘进、巷修等方面的安全、质量、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 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第4条 45、经常研究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搞好采煤、开拓、掘进、巷修作业计划编制、安全质量检查,根据测量资料,保证巷道安全、准确贯通。第5条 抓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监督施工队对规程、措施的贯彻、考试、落实执行情况,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化,做好文明生产。第6条 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第7条 积极抓好采煤、开拓、掘进、巷修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根据标准化要求配备必备的仪器、仪表和工具。第8条 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9条 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解决影响施工安全46、的因素。第10条 参与灾害预防事故演练、反风演习等。第11条 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12条 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地质资料、图纸的整理归档工作。第13条 按规定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第14条 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运输科是矿井机电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指导和设备管理,对全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第1条 必须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搞好本企业的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47、在审批机电安全技术和研究机电设备使用问题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第3条 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机电工作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等。抓好矿井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第4条 在编制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第5条 负责矿井机电、运输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对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测试和验收。不断更新和完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提高机电、运输装备水平。第6条 定期组织人员对矿井机电、运输专业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第7条 对矿井48、机电、运输事故及时参加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第8条 抓好本专业各类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不断提高员工素质。第9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运输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方法及建议。第10条 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第11条 对机电、运输场所按规定定期上岗,排查隐患,督促岗位人员正规操作,按章作业。第12条 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对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负责。通风防突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防突科是矿井“一通三防”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49、治管理范围内的区域消突、瓦斯抽采业务管理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第1条 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防突方面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搞好本矿的一通三防防突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建立健全全矿“一通三防”防突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 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4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防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措50、施的制定,编制“一通三防”防突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等,并严格检查落实。第6条 参加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对“一通三防”防突工作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第7条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有关通风报表的审核、上报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第8条 协助总工程师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根据生产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第9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审批。第10条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及防突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防突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对专项工程51、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第11条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风安全技术措施。第12条 对“一通三防”防突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第13条 通风系统作重大调整时,应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现场指挥。第14条 反风演习时,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第15条 组织“一通三防”事故追查分析,并及时上报。第16条 监督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保证仪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按规定进行测风。第17条 负责监督各生产岗位配备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各生产岗位职业52、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管理,采取煤层注水等综合防尘措施,使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地质测量科是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地质资料、探放水方面的业务管理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2条 在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为采掘活动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第3条 负责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和各种采掘工程的测量工作,并指导监督采掘工程正确按设计施工。第4条 积极发挥生产技术管理职53、能,负责地质测量防治水等技术管理日常工作,对施工部门负责技术业务指导,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技术问题。第5条 开展地表与岩层移动的观测及研究工作,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参与“三下”开采工作。第6条 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查找隐患,制定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第7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作好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及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提出矿井防治水方案,并对其正确性负责。第8条 协助通风防突科搞好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并参与绘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第9条 负责为编制生产规划、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提供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瓦斯、煤层赋存情况等资料,确保54、生产与施工安全。第10条 负责批准设计或审查断层、煤(岩)柱、矿井隔离煤(岩)柱、巷道隔水岩柱、巷道距煤层的安全岩柱等防治水或防治瓦斯的各种安全岩柱。第11条 收集采掘过程中揭露的水文地质资料,编制矿井水文地质图。负责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第12条 负责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落实管理。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调度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总指挥中心,根据煤炭生产经营计划指标,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计划。及时向矿领导反映全矿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填写好各种记录,台帐,要及时准确。调度室必须派专人24小时进55、行值班,并依照煤矿建设标准化配齐装备。一、岗位职责第1条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 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第4条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的做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5条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56、态扩大。第6条 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和应急预案要求调动所需人力、物力积极组织抢救,并组织尽快恢复生产,事后督促写出事故报告。第7条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8条 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及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基层反映的情况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迅速上报。第9条 负责建立完善各类原始记录、台账,做好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第10条 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调度。第11条 负责事故情况的汇报和汇总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第12条 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57、急救援的协调。第13条 负责各类生产报表的报送等工作。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会是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职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反映,并监督企业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岗位职责第1条 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并指导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第2条 搞好安全网员活动,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群众安全检查工作。第3条 对生产中存在的威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隐患,要及时督促和建议行政解决。对不顾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要提出批评,直至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维护工人的切身利益。在日常58、工作中,积极支持职工拒绝违章指挥。第4条 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第5条 必须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实际表现列为竞赛评比的主要内容。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和事故责任者,不能评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第6条 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议事日程,职工代表大会要监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第7条 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矿井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进行布置作业,维护职工的利益和合法权益。第8条 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第9条 认真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事故责任者,可建议有关部门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59、。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资科负责全矿劳动工资、劳动定额、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负责全矿工资管理,新招工人的转正定级和月、季、年度劳动工资报表的统计工作。第2条 负责全矿劳动定额的测评,计件工资单价的编制,劳动定额报表的统计,各种定额资料的统计、分析、整理工作。第3条 负责全矿社会保险管理,建立建全各类个人交费台账,搞好各种统计报表,办理调出、调入人员社会保险手续的相关业务。第4条 负责全矿工资基金管理,认真搞好各单位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核。第5条 负责办理干部、工人退休手续,并搞好职工退休金和伤病亡遗属抚恤金待遇等相关工60、作。第6条 按规定搞好全矿机构编制及定编、定员的管理工作。第7条 负责工人的调配,配合安全质量检查科做好全矿在职职工的培训工作。第8条 负责全矿工人的人事档案和个人保险档案的管理,保证材料齐全,归档接转及时。第9条 负责核准年度、季度和月度矿井接尘职工人数统计,对新上岗及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新确定的职业病人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负责职业病人的鉴定、治疗和善后工作。第10条 负责全矿劳动力管理,及时办好调出、调入人员的合同签订和解除手续。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书面告知。第11条 负责全矿职工数据库管理及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统计工作。第12条 圆满完成领导交61、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财务科是全矿财务收支使用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项财务开支及安全费用提取,按照规定为安全生产提取足额的使用费用。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法律和有关财务制度。第2条 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会计报表。第3条 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财务承包的各项经济指标。第4条 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参与经济合同签订。第5条 统筹管理各种税费的计提,交纳和减免报批等工作。第6条 每月审核汇总内部单位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按时上报。第7条 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培训。检查、管理、指导和监督矿属各单位财务会计工作。62、第8条 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并监督安全费用与职业卫生费用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第9条 监督审核各项财务开支及费用定额使用情况。第10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好会计核算,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使之适应企业管理要求。第11条 负责矿各单位年度经营承包方案有关经济指标的预算,经济指标的考核与分析。经营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经营管理科是矿井计划制定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矿井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统计和基建工程预算的管理工作。是矿井生产经营计划(统计)、生产安全费用使用和基建工程预算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63、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第2条 负责组织矿井生产经营、资金、生产安全费用、基建工程计划及预算的编制、落实和统计工作。第3条 搞好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安全费用资金计划;随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安全投入,确保矿井生产安全费用资金计划项目高质、高效按期完成。第4条 按照矿长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矿井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会,积极参与安全办公会和矿井重大隐患排查会等各类安全会议。第5条 严格审查各类工程预决算情况,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第6条 坚持召开矿井月度生产64、经营计划会议,做好有关内容汇报和落实工作。第7条 加强矿井生产经营指标的统计,健全各类基础资料台帐,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第8条 及时上报业务范围内的资料、报表。第9条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第10条 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第11条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做到思想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三、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是安全质量65、检查科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培训等工作,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 参与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的审查。第4条 参与其他科室编制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第5条 经常深入井下监66、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作业地点职业危害不符合规定,及时停止作业。第6条 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提出具体建议。第7条 加强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督察,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第8条 大力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协调上级部门开展好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9条 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做好安全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存档管理。第10条 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第11条 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67、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工作水平。第12条 保证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第13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14条 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第15条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第16条 编制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第17条 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第18条 监督煤矿安全设施、设备、仪器表的使用及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第19条 外68、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安全质量检查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检查科副科长是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技术管理等工作。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管理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安全质量检查科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组织编制矿井安全检查计划,保证安全检查的经常性。第3条 参加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监督落实,确保各项职业危69、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矿井职业危害防护水平。第4条 严格规程措施的审批,把好规程措施的安全技术关,并组织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十环节”落实情况。第5条 做好新安监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帮助他们学习、执行好安全生产法规,并经常组织抽查考试。第6条 认真听取安监人员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分析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通过科长及时向矿长、安全副矿长提出改进建议。第7条 认真分析追查各类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责任者,督促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第8条 负责全矿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第9条 负责建立和管理矿井安全检查技术档案。第10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70、安全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第11条 协助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质量检查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第12条 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矿井的安全状况,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第13条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技术类文件的编制、修订。第14条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第15条 经常检查“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第16条 协助科长做好矿井的安全监察与本科的综合管理工作。第1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安全质量检查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检查科技术员是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技术管理的责任人,必须在安全质量检查科副科71、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技术管理等工作。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管理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检查科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安全质量检查科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不断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升安全检查力度。第3条 组织编制矿井安全检查计划,保证安全检查的经常性。第4条 参加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第5条 负责建立和管理煤矿安全检查技术档案。第6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安全质量检查科副科长汇报,提出处72、理意见。第7条 协助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副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第8条 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副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第9条 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第10条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第11条 经常检查“三大规程”贯彻执行情况。第12条 必须尽职尽现,杜绝“三违”现象。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技术科科长是生产技术科组织、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采煤、掘进、巷修、支护、科研、矿压观测、采矿设计等技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科科长必须熟73、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第2条 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搞好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第3条 必须积极协助安全、生产副矿长,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第4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5条 加强对采煤、掘进、巷修、支护、科研、矿压观测的管理,不断提升矿井采掘水平。第6条 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74、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攻关。第7条 负责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规程、措施的贯彻、检查。第8条 参加审查采区地质说明书,组织编制采区设计方案、矿井生产及工作面开采方案设计,检查生产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第9条 参加制定开拓掘进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提出技术改造、科技进步、设备更新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第10条 参加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同时从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具体意见。第11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12条 及时上报75、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第13条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生产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第14条 按规定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第15条 协助矿总工程师搞好采掘方面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第16条 落实好生产环节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17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技术科副科长是生产技术科采煤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科长的领导下开展采煤技术管理工作。采煤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76、责第1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关于采煤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法规、技术政策,较为系统地掌握采煤专业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第2条编制、审查采煤专业规程措施,并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编制补充措施。第3条经常深入现场,随时了解现场条件的变化,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建议性意见。第4条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第5条协助分管领导搞好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管理及质量达标工作,提高工作面生产效率与产量;同时抓好生产的长期和短期规划及工作面正常接续,给领导当好参谋。第6条搞好采煤方面各项工作总结及一系列技术资料,按时77、完成上报各类报表及技术总结。第7条 搞好采煤工作面支护选型和管理工作。第8条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采煤工作面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采煤工作面职业危害防治建议。第9条及时向科长提出采煤作业方面安全管理建议和意见。第10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技术科技术员是生产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工作。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采煤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采煤主管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第 1条 积极配合科长开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78、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 2条 保证工作面开工生产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第 3条 负责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确保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第 4条 定期复查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第 5条 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第6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对采煤生产工艺、职工规范操作和职业危害防护进行技术指导。第 7条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采煤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79、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第8 条 对采煤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第 9 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第10条 协助科长、副科长组织好安全生产技术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第11条 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采面安全生产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第12条 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第13条 负责搜集采煤方面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第14条 必须尽职尽80、责,杜绝“三违”现象。机电运输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运输科科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机电运输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在机电、运输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负责领导机电运输科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第3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 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电运输科科长有权停止使用。第5条 发现有关人员81、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第6条 发现有故意损坏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的现象或影响到正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时,机电运输科科长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7条 配合有关科室,进行设备的进货验收,保证采购的设备符合规定要求。第8条 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9条 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本矿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第10条 定期排查本矿在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第11条 在对制定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把关,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12条 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的机电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的防82、爆性能、完好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保证机电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第13条 每月至少应组织1次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大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第14条 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第15条 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性,并保证各类保护齐全、完好。第16条 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第17条 加强对分管机修车间的管理,保证修理设备、器材符合规定要求。第18条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第19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20条 外出期间必83、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机电运输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运输科副科长是机电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机电运输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机电技术管理等工作。机电运输科机电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矿井机电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全面负责机电科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矿井在机电安全及业务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组织编制机电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矿井机电管理工作安全有效。第3条 协助科长根据矿井的生产计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4条 及时对现场机电管理进行技术84、指导,开展好相关的工作。第5条 在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组织下,编制、审批机电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第6条 对机电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第7条 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第8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及时向机电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第9条 协助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第10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矿井机电技术管理状况,向机电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第11条 负责矿井机电、主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机电运输科技术员安85、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运输科技术员应积极协助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机电运输科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负责全矿涉及机电电气作业类的所有施工措施的审批把关。第2条 参加机电设备检查,并协助设备管理员进行设备管理。第3条 对电气安装工程重点进行技术把关,负责电气设备的选型及质量验收。第4条 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全矿全年供电规划及主要供配电设备的检修规划并组织实施。第5条 负责分管范围(区队)内的供电设计,设备电缆选型。第6条 负责电气设备技术要求的起草。第7条 负责全矿的供电管理,编制全矿电气设备的试验计划,全86、程跟踪参与电气设备的性能测试,收集理试验报告并及时归档。第8条 协助科长管理矿井供电的对外协调,负责全矿电费的缴纳,矿内外单位用电的电费收缴,矿井用电的经济分析。第9条 协助科长组织绘制、编写质量标准化、安全评估、措施、专项整治等所需图纸和资料,负责存档。第10条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及时向科长提出合理化建议。第11条 协助其他专业编制采、掘等工作面的配电设计和电气计算,保证采、掘等工作面供配电的合理性。第12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三大保护的整定计算,矿井地面及井下供电系统图的更新。第13条 负责组织规程规范规定的各种记录审查,收集、分类及归档整理。第14条 负责机87、电旬隐患排查的收集整理上报。第15条 负责组织或参与矿电气方面机电影响及事故的分析。第16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17条 分管业务范围内安装、检修工程、工作的现场专盯指导。通风防突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防突科科长是煤矿“一通三防”防突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是煤矿“一通三防”防突安全技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通风防突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进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防突技术组织、管理工作。第2条 积极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88、范及“一通三防”防突有关规定,搞好本企业的“一通三防”防突工作。第3条 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一通三防”防突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 按规程规定测定矿井各地点风量、风速。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第5条 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和矿井防突技术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6条 积极推广“一通三防”防突新技术,开展“一通三防”防突科技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防突工作水平。第7条 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第8条 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9条 及时进行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89、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按计划安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的调整等工作。第10条 负责矿井防火、防瓦斯(煤尘)爆炸、反风演习等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第11条 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第12条 组织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同时要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第13条 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煤与瓦斯突出抽采达标规划、年度计划及抽采设计采取措施保证煤矿测尘、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第14条 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防突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一通三防”防突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90、。第15条 及时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鉴定和标校。第16条 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第17条 加强防尘设施维护保养和煤层综合注水管理,为职工营造良好作业环境,减少职业病危害发生。第18条 负责煤矿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第19条 负责自救器的管理、检查,保证数量充足、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第20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通风防突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防突科副科长应积极协助通风防突科科长在一通三防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91、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通风防突科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组织进行一通三防防突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2条 科长未在岗时,通风防突科副科长应根据安排承担科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第3条 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相应的分工。第4条 随时检查井下“一通三防”防突设施情况 ,及时进行维护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5条 加强风速、风量测定、粉尘浓度测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6条 对“一通三防”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92、有关规定要求。第7条 加强对煤层注水及综合防尘设施维护,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减少职业危害发生。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通风防突科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防突科技术员是一通三防防突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一通三防防突安全技术管理等工作。通风防突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一、岗位职责第1条 确保在进行“一通三防”防突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组织编制矿井通风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风工作正常。第3条 负责编制“一通三防”防突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有93、关规定要求。第4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通风防突科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第6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防突工作状况,向通风防突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第7条 编制和组织(参与)实施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第8条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防突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通风防突科瓦斯抽采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防突科瓦斯抽采技术员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瓦斯抽采技术管理工作。通风防突科瓦斯抽采技术员必94、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瓦斯抽采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技术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第2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瓦斯抽采各项工作符合相关要求。第3条 收集整理归档防突原始资料,做好质量标准化、防突效果评价、防突方面迎检和验收工作。第4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瓦斯抽采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参与制定技术措施,保证作业现场瓦斯抽采、计量数据等符合规程规定。第5条 负责瓦斯抽采数据和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与保管,及时提出抽采安全技术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新岗位、新设备95、新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第6条 参加矿里技术员例会,及时了解矿里生产动态,提出解决所存在的问题;经常向领导汇报技术工作。第7条 参与编制抽采达标安全规划、安全技术措施、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第8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技术规程,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第9条 及时编制煤与瓦斯突出抽采达标规划、年度计划及抽采设计。第10条 参加对探放队月抽采工程的旬检月验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第11条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新技术推广项目,积级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总结工作。第12条 负责定期分析瓦斯抽采资料,排查各抽采系统的质量标准化,96、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抓好现场落实。第13条 按时参加防突会议,负责提供防突会议技术资料。第14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情况,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地质测量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地质测量科科长是煤矿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是煤矿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地质测量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进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负责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组织、管理工作。第2条 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有关制度,搞好本矿的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对全矿井地质测97、量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第3条 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 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防治水各项工作任务。第5条 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第6条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7条 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第8条 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第9条 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第10条 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98、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第11条 及时编制下发各类构造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及时发放各类安全通知单。第12条 按规定及时填绘交换图,做好地质测量防治水专业的标准化、水害安全评价及检查考核等工作;第13条 按统一的标准、规定、规程和要求,负责每年对矿占用的矿产储量消耗情况进行检测。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损失、贫化进行管理,对矿产资源综合开采利用进行监督,填写矿井资源储量报表及台帐,做好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第14条 负责做好采矿证和生产许可证年检、变更等工作。第15条 负责做好矿井地质、生产勘探工作,提高矿井资源储量级别;第16条 负责联系、组织矿井各种地质、资源储量报告修编工作;第17条 外出期间必99、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地质测量科防治水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地质测量科防治水副科长是矿井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协助地质测量科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地质测量科防治水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负责防治水工程施工及基础资料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保证其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防治水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2条 科长未在岗位时,防治水副科长应根据安排承担科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第3条 监督检查业务内工程施工质量,分析解决各类隐患,制定水害防治各项措施,并组织落实。第4条 按照分工随时检查施工现100、场的情况,及时进行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5条 按时编制并提交水文地质分析报告、水文地质预报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编制的各类报告及预报。第6条 组织编制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考核落实。第7条 组织排查井上下水害隐患和重大隐患隐蔽致灾因素的调查处理。第8条 接收上级及相关部门对防治水业务监督检查,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第9条 采掘范围内存在水害隐患和潜存的水害威胁时,及时发出水害预报,采区措施消除威胁。第10条 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检查考核等工作;第 11 条 对周边小窑采空区及地面搬缝等进行安全排查,查明矿井水系与地面水系及101、小窑空区联通情况,对矿井存在水害威胁区域,采取措施防治突水事故发生。第12条 及时开展新设备、新技术在探放水方面的应用,不断提升矿井水害防治能力。第13条 组织参加防治水会议和培训,提高自身水害防治水平。第14条 矿井生产期间,定期组织分析矿井水害隐患,评价威胁程度,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地测测量副科长是矿井地质测量的第一负责人,应积极协助地质测量科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地质测量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组织进行地质资料收集分析、井巷测量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102、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2条 科长未在岗位时,地质测量副科长应根据安排承担科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第3条 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分工。第4条 按照分工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5条 按照分工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第6条 组织技术人员及时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情况,及时下发各类地质预报。按要求组织编制各类地质说明书及分析报告,并提交使用。第7条 按统一的标准、规定、规程和要求,每年对矿占用的矿产储量消耗情况进行检测。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损失、贫化进行管理,对矿产资源103、综合开采利用进行监督,按分工及时填写矿井资源储量报表及台帐,做好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第8条 协助科长做好采矿许可证年检、变更等工作,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9条 按规定安排专人及时填绘交换图,做好矿井延深、扩征、新井田建设开发等方面的测量工作;第10条 建立仪器仪表台帐,分类保管及时校验仪器仪表,执行好设备管理制度,按要求安排专人及时打印各种图纸;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地质测量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地质测量科技术员必须在地质测量科科长、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地质、水文、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地质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104、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掌握矿井地质、水文地质观分析、水害防治基本技能。 一、岗位职责第1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工作规定及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进行地质、水文、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3条 地质、水文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第4条 认真编制 “三书”、地质及水文预测预报、采后总结及其它临时要求的地质资料,及时下发预测预报通知单;第5条 编制各类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设计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对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地质及水害隐患要及时提出防治措施105、并实施。第6条 参加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隐患。第7条 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第8条 及时编制各类图纸,做好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安全评价等工作。第8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本专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为作业现场职工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持。第9条 按统一的标准、规定、规程和要求,每年对矿占用的矿产储量消耗情况进行检测。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损失、贫化进行管理,对矿产资源综合开采利用进行监督,及时填写矿井资源储量报表及台帐;第10条 做好采矿证和生产许可证年检、变更等工作。矿井延深、扩征、新井田建设开发等方面的地质测量工作;第11条 做好矿井地质106、生产勘探工作,提高矿井资源储量级别;第12条 做好矿井各种地质、资源储量报告修编工作;第13条 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调度室主任在主管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调度室主任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避灾路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必备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第2条 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第3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107、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 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第5条 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第6条 负责煤矿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第7条 负责煤矿各类安全生产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第8条 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调度。第9条 负责事故情况的汇报和汇总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第10条 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第11条 负责各类生产报表的报送等工作。第12条 参与编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计划,并监督实施。第13条 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督察,为职工营造良108、好的作业环境。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调度室生产调度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调度室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分管采煤、开拓掘进、机电运输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第3条 协助主任综合平衡矿井安全生产,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条 协助主任抓好工作面安装、撤除工作,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接续。第5条 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指挥矿井生产,当109、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矿长汇报,协助主任组织和参与处理工作。第6条 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矿井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做好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第7条 掌握矿井各生产环节和安全动态,协助主任指挥,实现均衡生产,当发生重大问题、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处理。第8条 参加矿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亲自或指定专人落实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第9条 随时掌握矿井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查找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第10条 调度室主任未在岗位时,生产调度副主任应根据安排承担主任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110、现象。调度室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调度室技术员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管理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调度室技术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管理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积极配合主任、副主任开展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严格遵守矿规矿纪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认真组织和监督安全生产。第3条 根据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及时修订“雨季三防”、“冬季四防”文件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核、监督、贯彻管理制度执行。第4条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随时解决现111、场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向主任、副主任提出本部门存在的技术问题及合理化建议。第5条 主要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编制、审核,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第6条 做好主管范围内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除正常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考核外,要经常组织主管范围内职工各工种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认真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第7条 编制、审核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第8条 定期复查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第9条 要深入现场,对现场施工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112、时处理。第10条 经产深入井下,指导作业现场职工正确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第11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第12条 组织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第13条 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第14条 负责搜集主管范围内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资科科长是劳动工资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在矿长和分管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及本科所负责范围内的工资管理和人力资源调配的管理工作113、。要掌握一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有关职业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第2条 负责本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根据矿长的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确定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第3条 按照规定和矿长的决策,负责全矿机构及人员编制、退休手续办理、职工培训、职工退休金及死亡遗属抚恤金计算等工作的审查把关,并做好人事调配及矿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第4条 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和工资总额的控制,搞好内部工114、资分配,提高工资分配的透明度。第5条 搞好劳动定额管理,对劳动定额执行情况认真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第6条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不断研究本单位人事、劳资、保险、企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建议,当好领导参谋。第7条 贯彻劳动法规定,控制加班延点,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第8条 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第9条 参与矿井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第10条 组织做好工人的定期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工种分配和调整。第11条 按国家、行业及上级规定,从数量和质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保卫人员的配115、备。第12条 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第13条 负责本单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加强对本科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财务科科长是财务科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财务科的安全工作全面责任,对矿井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胜任本职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协助矿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116、指令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安全意识。第4条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按性质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并做好记录。第5条 按时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了解掌握落实情况。第6条 组织编制矿井财务成本计划,并组织实施。第7条 负责组织各种税、费等款项的上交工作。第8条 组织编制矿井全面预算管理报表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第9条 开展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提高经济效益117、。第10条 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第11条 审查或参与拟定经营合同、协议等其它经济文件,加强事前监督。第12条 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第13条 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前安全费用,并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第14条 负责本单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经营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经营管理科科长是矿井经营管理科组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计划、统计、预算以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煤矿118、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胜任本职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第2条 负责组织矿井生产经营、资金、生产安全费用、基建工程计划及预算的编制、落实和统计工作。第3条 严格按照行业标准采购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具,并及时为职工发放使用。第4条 按照总工程师的安排,负责组织生产经营月度计划研究会。第5条 在召开月度计划会时,要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重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为矿长提供安全预防和采取措施的依据。第6条 掌握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并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按时做好计划。负责计划、统计、预算资料的上119、报审批和存档管理工作。第7条 参加组织编制和审查基建设计方案。第8条 参加制定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从计划方面采取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第9条 参加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 第10条 负责编制、落实矿井生产安全费用计划,对涉及矿井安全重大隐患、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并合理调整资金,确保安全生产需要。第11条 严格审查地面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设计,保证设计符合设计规范及行业技术政策,做到技术合理,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第12条 做好工程预决算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安全投入。第13条 积极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矿井重大隐患排查会议及各类120、安全活动。第14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的工作任务。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安排专人代行职责。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四、各基层区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煤队队长是本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煤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采煤队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协调好本队各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121、技术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第3条 根据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化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第4条 负责组织好班前、班后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指示、指令、通知、会议要求。第5条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第6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组织生产。第7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劳动防护安全用品等。第8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队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9条 及时组织本队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第10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11条 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122、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制定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以明确责任。第12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 第13条 主持好每周的安全活动会,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意识。 第14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第15条 组织好本队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第16条 负责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第17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第18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第19条 组织落实好本队采123、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第20条 合理安排出勤,合理分配工资奖金。工资奖金分配做到公开透明,体现多劳多得、向安全倾斜的原则。第21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采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重点抓好全队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书,熟悉避灾路线,对全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巡视工作面各部位安全状态,能预见性的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人的不安124、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第3条 协助队长抓好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各环节发挥切实有效作用,及时反馈信息,做好整改落实。第4条 经常检查工作面及顺槽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不准带隐患施工。第5条 落实好安全风险预控,抓好关键部位的工作,当工作面发生各类事故或地质变化及影响生产的关键部位,必须盯在现场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第6条 认真执行汇报制度,深入工作面落实危险源管控情况,并及时将工作面危险源管控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第7条 主动接受矿有关部门检查与考核,大力支持安监人员、质量标准化检查人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125、措施处理。第8条 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监督职工正确佩戴职业防护用具,并提出具体改进职业病防护的意见。第9条 按时参加区队召开的各项安全会议,经常向队长汇报工作。第10条 值班时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和班前安全检查与工作分工,并处理当天队里其它问题。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采煤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煤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生产(检修)。采煤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悉避灾路线。采煤队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一126、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跟班队长、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第3条 采煤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本班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检修)。第4条 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第5条 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6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127、第7条 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第8条 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第9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班后会。第10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带领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检修)中的问题。第11条 负责本班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位危险源辨识。第12条 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第13条 监督职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第14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第15条 本班组生产(检128、修)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第16条 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1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掘进队队长是本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队在巷道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掘进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掘进队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第2条 根据本队的实际做好区队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落实好危险源管控129、措施。第3条 协调好掘进队各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第4条 根据矿井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施工。第5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清楚了解所掘巷道与周围巷道的空间关系,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并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第6条 根据矿计划安排及时督促技术人员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审查、签名。第7条 负责组织好班前会、班后会,及时安排有关安全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第8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第9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130、,合理组织施工。第10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护安全用品等。第11条 安排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第12条 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13条 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第14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15条 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第16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第17条 组织好本队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第18条 负责本队特种作131、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第19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职工按章作业的意识。第20条 要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第21条 组织落实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第22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第23条 每月下井天数达到规定要求,深入现场,做好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第2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掘进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掘进队副队长,应协助掘进队队长搞好本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掘进队副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132、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第2条 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跟(值)班和分管的安全管理工作,熟练掌握本队所用安全设备、设施的性能、构造及故障的判断与处理。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第3条 协助队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各环节发挥切实有效的安全作用,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做好整改落实。指导班组长和安全网员开展安全工作。第4条 主要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跟班抓安全。监督检查生产期间、设备检修133、和设备运行的安全,对现场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措施,提出安全整改意见。第5条 协助其他副队长搞好生产、设备管理和维修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并严格进行检查和落实。第6条 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规定要求检查现场,发现不符者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第7条 跟班时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材料、设备、设施和工具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开工。经常巡回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质量情况、机械运转及设备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第8条 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情况,巡视工作面各部位安全状态,能预见性的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134、安全状态。第9条 当工作面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按章进行抢救。第10条 搞好安全设备和配件计划管理,对井下设备备件做到心中有数,杜绝因缺少备品备件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安全事故。第11条 主动接受矿有关部门检查与考核,大力支持安监人员、质检人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第12条 按时编制安全设备检查、检修计划和参加安全事故分析。第13条 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会议,并及时进行传达、贯彻、监督执行。第14条 发现工作面所使用的安全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要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区队和安质科。第15条 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安全岗位时,要及时进行调换人员,并将情况上135、报区队。第16条 发现有故意损坏安全设备的现象或影响正常安全管理的行为时,要立即制止,并向区队领导汇报。第17条 积极在安全生产中推广安全新设备、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攻关。第18条 参加队长定期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协助队长进行治理。第19条 及时向队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2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掘进队掘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掘进班组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掘进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136、。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掘进班组在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瓦检员(验收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检查迎头瓦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使用状况和迎头10m内的支护质量等),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保安全。第3条 安全检查以后,对迎头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第4条 在安排施工以前,按规定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第5条 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第6条 根据当班出勤人员137、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完成生产任务。第7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班后会。第8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第9条 坚持敲帮问项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10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第11条 组织落实劳动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危险源辨识等活动。第12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汇报。第13条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14条 进行放炮前的检查和警戒工作,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第15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138、作,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第16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第17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人操作。第18条 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可靠,风筒吊挂平直、无漏风、破口。第19条 保证掘进班组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第20条 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通风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队队长是本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风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通风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139、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通风有关规定,搞好矿井的通风安全工作。第2条 组织制定本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通风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 按时组织区队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第4条 负责落实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第5条 每日对报送矿长、总工程师签字的各类通风报表进行审阅、把关。第6条 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7条 负责并及时安排通风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安全、可靠。第8条 负责及时组织按计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测风等工作。第9条 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140、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第10条 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第11条 组织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第12条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通风系统分析会,及时发现矿井通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第13条 负责检查矿井所用的通风仪器、仪表(设备)、束管检测系统,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确保达到规定要求。第14条 参与组织拟定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等各类方案的实施。第15条 制定措施保证矿井通风、瓦斯所测数据的准确、及时性。第16条 参与组织矿井通防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第17条 负责安全仪器的管理,保证数量、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第18条 负责爆破器材141、便携式瓦检仪、自救器的管理。第19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探水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探放队队长是本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探放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探放队队长必须合理组织钻探施工,保证安全生产。一 岗位职责第1条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负责组织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和煤层消突抽放钻孔的施工工作,认真开展防治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第3条 建立健全本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班组各工种142、人员职责及分工,综合协调全队各项工作,并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第4条 定期主持召开本队的各项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区队安全活动,研究队内安全问题制定本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第5条 按照矿有关规定,管理好本队职工,对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批评惩处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第6条 组织好本队职工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完成矿下达的教育培训计划。第7条 深入现场,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和规程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中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8条 143、抓好隐患排查和安全信息处理工作,对排查出不安全隐患及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治理通知单,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及时处理各种方式反映的安全信息。第9条 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政工团技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第10条 全面组织完成队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及时向矿分管领导和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第11条 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救护队队长是救护中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中队在处理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事故中的安全救护管理工作。 救护队队长必须熟悉矿山救护业务知识,具有相应的煤矿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144、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指令,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做好内部综合管理工作。第2条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按规定要求完成救护工作任务,杜绝违章指挥,负责组织实施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救灾演习和其它需要佩戴氧气呼吸的安全技术工作,保障矿井工作健康发展。第3条 负责本队的战备训练、事故抢救、日常管理等安全工作。第4条 制定中队战备训练目标,组织编制本队月度、季度、年度战备安全措施,并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第5条 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网络,不断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对本队职工进行安全145、奖罚。第6条 抢救事故和技术性出动时,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制定行动计划和措施,指挥小队安全救护。第7条 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带领指战员奔赴事故矿井,担负中队作战工作的领导责任;到达事故矿井后,命令各小队作好下井准备,同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抢救指挥部领取救护任务,制定中队行动计划并向各小队下达战斗任务;如果事故矿井领导人不在时,可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事故实际情况,立即开展救护工作;向小队布置任务时,要讲明完成任务的方法、时间、应补充的装备、工具和救护时的注意事项等;在整个救护工作过程中,与工作小队保持经常联系,掌握工作进程,向工作小队及时供应装备和物资;必要时,下井领146、导小队去完成任务;需要时,及时召请其他中队协同完成救护任务。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救护副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救护副队队长应积极协助 救护队队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救护副队队长必须熟练掌握矿山救护知识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队长加强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业务保安能力。第2条 在中队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第3条 协助队长做好本队安全工作,当队长外出时履行代理队长职责。第4条 下井执行任务147、时,是所带小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并及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所掌握的事故处理情况第5条 切实搞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车辆、装备、仪器、仪表等时刻处于完好待机状态。第6条 负责现场和地面训练演习期间安全措施的落实。第7条 参加本中队和矿井安全检查,对本中队查出的问题负责整改落实。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救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救护队技术员是救护中队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 救护队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救护中队技术管理工作。 救护队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和矿山救护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法148、律、法规及上级指示、指令,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的要求落实救护工作任务,杜绝违章指挥。第2条 在中队长领导下对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第3条 在处理事故时协助中队长工作,参与行动措施和处理方案的制定,负责记录处理事故采取的措施,确保安全救护。第4条 编制中队战备训练计划,负责中队指战人员的安全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第5条 负责保管对所服务矿井的通风系统图和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技术资料。第6条 组织科研活动和安全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中队装备库安全仪器的完好检查。第7条 一般技术性出动时,按照矿有关方面提出的措施方案,依据救护队行动准则,制定出小队行动措施,并组织学习实施。第8条 149、当正、副中队长不在时,担负起中队作战工作的指挥责任。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五、各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是机电设备现场完好情况的监督者和执法检查者,是协调全矿机电设备的关键。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编制设备购置计划,参与设备选型、购置、验收等工作;对于设备购置手续不全、质量不好等情况有权不予办理出库等相关手续。第3条 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办150、理设备交接事宜。设备不完好有权不予办理交接手续。第4条 负责库存设备的管理工作,严格按制度发放,负责设备的封存、调剂工作。第5条 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各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发现机电设备失爆有权禁止使用;发现有恶意破坏机电设备的,依照大平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第6条 掌握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设备目录和其它资料,对淘汰设备、无使用价值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并办理报废手续。第7条 负责设备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第8条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第9条 严格按照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业务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配合工作的各区队电工有权对其处151、罚并有建议辞去其电工工种的权力。第10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调度室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主任的领导下,按照矿井生产计划组织调度矿井均衡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指挥。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第3条 认真做好生产日报,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台帐。对安全生产调度内容要规范、详细,并详细交班。第4条 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深入生产现场发现、解决矿井安全隐患,并做好解决问题的记录,对一些重大不安全152、隐患因素和隐患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第5条 切实做好自主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及互保、联保工作。第6条 做好上情下达,对上级的调度通报、指令,认真组织有关单位传达落实。第7条 做好下情上报工作,对基层单位反映的安全隐患,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第8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清当班、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掌握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并将交接内容填写交接班记录。第9条 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按照重大事故处置程序,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在矿值班领导和矿领导的指挥下,积极调度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抢救,并做好相关调度记录。第10条 积极参加各类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宣传教育153、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第11条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瓦斯监测监控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瓦斯监控检测工要熟练运用监控系统,熟知井下各监测监控点,爱护设备,遵守上机操作规程。瓦斯监控检测工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的有关要求,确保本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瓦斯监控检测工要依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瓦斯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听从调度指挥,做好本班一切工作。第2条 认真填写154、瓦斯监测监控运行日志和异常情况汇总日报表,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瓦斯探头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第3条 瓦斯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数据不更新、不上传;瓦斯警报点定义不当、瓦斯曲线不正常;CO浓度超限、温度超高;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行;风流短路或受阻、差压异常;馈断电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所发生异常情况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出指令。第4条 瓦监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组织隐患排查,并将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令155、。并做好详细记录。第5条 瓦斯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第6条 瓦监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定书”后,必须马上报告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而后每隔半小时向发令部门汇报一次落实处理情况,直到异常情况消除为止。第7条 瓦监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机房、调度监控室等管理制度,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睡岗。第8条 监控值班人员平时应经常学习计算156、机知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维修技能、故障处理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以便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第9条 瓦斯监控人员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处分,造成事故的要追查刑事责任。瓦斯检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瓦斯检查工是矿井瓦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瓦斯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按照煤矿三大规程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检查员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依法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第2条 负责分队157、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和汇报。上岗前提前一小时到达值班室,了解当班的现场情况,听从队安排。第3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负责对本区域内的通风、防尘、防火、安全监测及“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第4条 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按矿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 “班组长签字”,严禁虚报假报,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5条 及时发现和汇报分队域的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发现井下某地158、点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采掘工作面停风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通知通风队值班室和调度室,进行处理。第6条 每班瓦斯检查次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第7条 分队域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脱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第8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必须记录在瓦斯检查手册、记录牌板、瓦斯班报上,认证填写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跑头盯面瓦斯检查的,在本头面交接班,认证填写交接班记录;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第9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第10条 159、遵守矿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加矿及通防队组织的各种会议、安全活动、业务培训并加强责任心。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检员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在规定区域内或专业内的安全监督、安全管理责任者,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人的行为、现场的作业情况负安全监督直接责任。安监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煤矿特种作业资格证,持证上岗。安监员在安监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规定区域内或专业内的安全监察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监督监察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制止处罚各类违章,督促改进按规范化操作,提高安全生产可靠性。第2条 监督监察不安全状态,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安全程度,督促施工单位排除隐患,保160、证安全生产。第3条 负责监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仪器的使用情况。第4条 负责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的执行情况。第5条 负责监督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职工学习“三大规程”的贯彻考试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上岗作业。第6条 按时参加队组织的班前会,并做好记录,重点要求对照制度整改,准时参加安全活动。第7条 负责依照矿安全程度评估表,进行现场安全评估。第8条 负责各施工地点隐患整改质量,特殊地点加强支护的落实情况,确保符合规定,安全可靠。第9条 负责监督瓦斯检查,严禁瓦检员漏检、假检并做好签字手续。第10条 负责监督设备、设施的各种保护161、,健全使用,确保安全运行。第11条 负责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并做到有考核有返馈。第12条 甄别现场潜在危险及各种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危及人身安全时,负责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信息办、调度室及矿领导。第13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汇报制度。防突作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突作业工熟悉掌握煤矿三大规程有关规定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工作面的钻孔设计技术参数,熟练正确的操作仪器。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参数的测试和162、效果检验,数据要求准确、可靠,并认真填写记录。第2条 根据现场施工和实际测试情况,认真填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单,经通防科科长和总工程师签字后报有关部门。第3条 负责对各种突出参数仪的保养管理工作。第4条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熟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和避灾路线。第5条 积极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第6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本矿的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探放水工要熟知探放水钻机性能、结构、动作原理,熟悉并掌握煤矿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防治水规定、探放水设计中的各项要求,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一163、岗位职责第1条 熟悉钻孔的相关技术参数,严格按地质技术员的指导要求施工。第2条 熟知突水预兆和水灾避灾路线,妥善避灾。第3条 加强现场管理,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矿调度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未弄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第4条 现场负责人员要如实记录当班钻探情况,岩芯样品要保存好,工作面要备好排水设施以备急用。第5条 钻探完毕,无其它异常时,取出钻杆后将探孔及时封孔。第6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本矿的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第7条 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液压支架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支架操164、作工要熟练掌握支架的液压系统及工作原理,精心操作支架,做到操作不失误,保证支架支护效果。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书,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第3条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矿“三大规程”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4条 搞好各工种间的配合和协作,操作支架时,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及时移架,控制好顶板。第5条 严防移架时挤坏液压胶管、电缆、水管,支架应保证平、直、齐,杜绝挤架、咬架、歪架现象。第6条 对支架各部位认165、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支架处于完好状态。第7条 及时清理架内浮煤、矸、杂物,保证支架内外整洁卫生。第8条 对支架精心维护,拆卸下来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不许乱扔、乱放和丢失。第9条 积极参加矿、队组织的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第10条 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检修记录。第11条 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熟悉掌握供电系统中各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原理,掌握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及时检修各种电器设备,保证完好运转。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166、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3条 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第4条 做到判断事故准确无误,处理事故安全迅速。第5条 坚持业务学习和小改小革,充分挖掘设备潜力。第6条 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要认真检查,特别是对移动变电站所属设备和线路需加强维护,搞好预防检查工作。第7条 每月检查一次各种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按规定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电气仪表和电气保护的灵敏可靠程度。第8条 检修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周围环境安全,保证检修任务完成。第9条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好停送电制度。第10条 熟练掌握各167、种电气设备的插销、按钮作用,注意观察各种指示灯的显示信号和各种电气仪表的指示数据。第11条 搞好设备的清洁卫生,对于电气仪表和信号的显示窗口要经常保持洁净,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需设防水棚。第12条 当班发生的电气事故,当班电工必须妥善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值班人员,以便组织人员处理。第13条 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进行安全试车。第14条 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检修日志。采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采煤方式、放煤步距进行采煤操作,放煤时必须洒水降尘。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168、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 必须培训合格,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及管控标准。第3条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4条 检查好液压管路、操作阀、尾梁、插板及防尘水管、喷嘴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5条 采煤工必须与运输机司机、支架工配合好,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禁违反规定单人操作。第6条 能熟练操作液压支架进行放煤工作,能有效控制放煤速度。第7条 放煤操作必须集中精力,观察运输机运行情况、煤流的情况,严禁丢顶煤,确保回收率达到作业规程规定。第8条 放煤出现问题,要在跟班领导指导下及时安全处理。第9条 及时向班长等管理人员提合理化建169、议,不断优化放煤工艺。第10条 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替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负责工作面超前支护段替棚维护工作,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和管控标准。第3条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4条 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随时检查支架、顶板、煤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处理。第5条 上下顶梁时必须二人以上进行,操作工序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第6条 加强质量意识,认真按照质量标170、准施工,确保超前支护段畅通无阻,确保安全出口高度、宽度和支护长度均符合要求,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第7条 清理好超前支护段及出口卫生,确保超前支护段无浮煤、杂物,做到文明生产。第8条 回撤的单体、工字钢要放到安全的地方。单体要牢固竖放,禁止倒放。已损坏的单体、梁子要放到指定地点以备回收。第9条 现场条件变化恶劣时,必须在跟班领导的指挥下进行整改。第10条 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乳化泵司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负责泵站的检修、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转,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书,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171、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必须培训合格,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及管控措施。第3条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4条 精心维护、精心操作,经常检查泵的运转情况,检查各部位温度、油位和供液压力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第5条 确保各零部件齐全、有效,使泵站始终在完好状态下运行。第6条 定期清洗各过滤器,清洗液箱,确保乳化液清洁,符合规定及安全要求。第7条 认真进行检查维修,备齐常用易损件,确保不影响生产。第8条 保持泵站周围环境卫生,泵站周围不准有积水和杂物,如泵上方有淋水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电机受潮。第9条 出现故障或事172、故,要及时处理和汇报,不准隐瞒事故。第10条 不准随意停、开泵,工作当中要与其它工种搞好协作,并坚持小改小革,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第11条 乳化液配比必须符合要求。第12条 经常学习液压泵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第13条 上井后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第14条 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刮板运输机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安173、全指令、指示。第2条 必须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及管控标准,确保本岗位危险源管控到位后方可开始操作。第3条 熟悉刮板运输机的性能、结构原理, 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第4条 上岗前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第5条 上岗后开机前首先检查刮板运输机的完好和机头机尾固定、液力偶合器、难燃液、易熔合金塞、刮板和刮板链及连接、行人过桥、紧停保护等必须齐全完好有效,煤仓(溜煤眼)篦子和防护围栏完好牢固,照明、信号、瓦斯、通风防尘设施等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巷道支护良好,刮板运输机卫生干净,刮板运输机上禁止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试机。无信号试174、开机发生事故,刮板运输机司机负全部责任。第6条 刮板运输机运行时禁止处理其问题。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必须立即停机停电、并将开关打到闭锁位置 ,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7条 工作中要注意拉出的大块煤(矸),及时停机将开关打到闭锁位置,按规定进行处理。第8条 工作完毕后要按照规定停机停电,并将开关打到闭锁位置 ,清理好刮板运输机及其附近的卫生,并清理好现场。第9条 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10条 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第11条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175、或工区值班人员汇报。第12条 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第13条 按时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第14条 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空气压缩机司机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听从矿生产安排。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能熟练地对空压机进行开停操作,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开机台数,使设备高效运行。第3条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对加油部位加油,对各种176、保护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4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自觉遵 守劳动纪律,严格现场交接班。第5条 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作好检修后的试运转。第6条 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洁、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第7条 负责整个机房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并会使用。机房内严禁吸烟。第8条 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第9条 强化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第10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矿灯、自救器岗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供电工177、区矿灯、自救器岗位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为了下井人员的安全,矿灯、自救器应盏盏完好。如果有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碎等情况严禁发放。第3条 灯房应严禁烟火。第4条 整修矿灯,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第5条 必须按规定测试自救器增重和气密性。第6条 发现自救器变形和皮套破损应立即更换。第7条 矿灯、自救器各种台帐、记录应准178、确无误。第8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通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通风机司机负责全矿通风机操作、监护,有责任认真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记录,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日常维修,必须撑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合格。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能熟练地进行通风机的开停操作,开关柜的停送电操作,并能熟练地进行反风操作。第3条 认真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当一台风机因故停运,必须在10分种之内开起备用通风机,并汇报。第4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179、章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现场交接班。第5条 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作好检修后的试运转。第6条 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洁、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第7条 负责整个机房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并会使用。机房内严禁吸烟。第8条 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第9条 强化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第10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胶带运输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胶带运输机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180、责,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及管控标准,经常辨识岗位危险源。第3条 熟悉胶带运输机的性能、结构原理, 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第4条 上岗前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第5条 上岗后开机前首先检查胶带运输机的完好、固定,防跑偏保护、防滑保护、堆煤保护、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机头和机尾防护栏、紧停保护和防坠落保护必须齐全完好有效,煤仓(溜煤眼)篦子181、和防护围栏完好牢固,胶带接头、照明、信号、瓦斯、通风防尘设施等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巷道支护良好,胶带运输机卫生干净,胶带上方禁止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试机。无信号试、开机发生事故,胶带运输机司机负全部责任。第6条 胶带运输机运行时禁止处理其问题及清理其机头机尾的卫生。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必须立即停机停电、并将开关打到闭锁位置 ,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7条 工作中要注意拉出的大块煤(矸),及时停机将开关打到闭锁位置,按规定进行处理。第8条 工作完毕后要按照规定停机停电,并将开关打到闭锁位置 ,清理好胶带运输机及其附近的卫生,并清理好现场。第9条 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182、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10条 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第11条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工区值班人员汇报。第12条 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第13条 按时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第14条 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井下配电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183、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第2条 熟悉本变电所内设备的结构原理及有关性能,掌握设备的供电去向,持证上岗。第3条 能熟练地操作高、低压停、送电,会低压检漏继电器的就地试验。第4条 认真巡回检查,及时掌握硐室内设备的运行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第5条 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做好检修后的试运行。第6条 负责整个硐室的设备及环境卫生,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并会使用。第7条 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第8条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及业务技术水平。第9条 强化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第184、10条 会使用自救器,熟知避灾路线。第11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井下水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井下井下水泵司机负责所在岗位卫生清理,对所在岗位的卫生负全面责任。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井下水泵司机必须撑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施工。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第2条 负责矿井排水任务,能熟练地操作水泵开停。第3条 认真巡回检查,掌握水泵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处理。第4条 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185、严格现场交接班。第5条 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做好检修后的试运转。第6条 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第7条 负责整个硐室的卫生,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并会使用。第8条 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技术业务水平。第9条 强化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第10条 会使用自救器,熟知避灾路线。第11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班长的领导下,按操作规程操作绞车。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书,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86、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第3条 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第4条 必须熟悉所操作绞车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及设备完好标准,按司机应知应会的标准,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第5条 提升前,先空试绞车,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压趄柱、防跑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第6条 绞车在运行过程中,要集中精力,手不离闸把,注意观察绳路、电机及电气控制系统,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停电检查,向班长汇报,安排维修187、工进行修理。第7条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第8条 搞好施工现场卫生,做到文明生产。第9条 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信号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信号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经班长对工作地点和运输路线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达到安全规定要求后,方可工作。第3条 熟悉信号系统的技术特征,设置、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并持证上岗。第4条 上188、岗前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第5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斜巷报警装置。第6条 绞车、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或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准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第7条 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发送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可靠。第8条 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189、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第9条 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出信号。第10条 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第11条 信号工操作后,不得离开信号机,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第12条 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交接班双方均履行正规交接手续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第190、13条 工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场地,将各种安全信号、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位置,绞车排绳良好。第14条 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15条 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第16条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区队值班人员汇报。第17条 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第18条 按时参加区队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第19条 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2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班长的领导下,做好材料安全装卸、运输工191、作。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第2条 必须培训合格,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及管控标准。第3条 运料工必须服从区队统一安排,按照班次需求,坚守岗位。第4条 运料工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执行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第5条 运料工必须熟悉所经道路的安全和信号设施、车场情况。第6条 斜巷运输时,首先检查车辆联接、封车、绞车完好情况、信号及各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确认无误后,防可拉(松)料。第7条 用电瓶车运输时,必须有专职司机开车。第8条 工作中要正192、确使用安全、信号设施。第9条 运输过程中,遇有其他单位运输工作相冲突,必须尽力配合,相互谦让,不得出现其它安全问题。第10条 发现有故意破坏运输安全设施的行为时,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区队和运输科。第11条 工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场地,将各种安全信号、设施恢复到正常位置,绞车排绳良好。第12条 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防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做好巷道风筒管理和洒水防尘等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防尘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和矿制定193、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第2条 必须熟知本岗位危险源及管控措施,落实好岗位危险源管控。第3条 熟悉风筒和洒尘工具的性能、结构原理, 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第4条 上岗前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第5条 熟悉现场,掌握局部通风质量标准、综合防尘质量标准、综合防尘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风袋延挂、维护和综合防尘工作,同时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运行情况。第6条 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回收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巷道及管线的粉尘冲刷,保证无积194、尘现象,杜绝煤尘事故发生。第7条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队值班人员汇报。第8条 用运输机运送风筒时必须停下运输机装、卸。第9条 工作完毕后,要将工具放置整齐、固定牢固,并清理好现场。第10条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防尘,并对其质量负责。第11条 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12条 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第13条 熟悉本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第14条 按时参加队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第15条 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16条 必须195、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局部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局部通风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负责施工现场局部通风安装、撤除、维护工作。局部通风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三大规程及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2条 熟悉现场,掌握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和局部通风安全知识,按照要求安装局部通风机和吊挂风筒;同时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对班内局部通风事故负直接责任。第3条 负责局部通风机、风筒的安装、回收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第4条 井下运送局部通风设备196、必须按章作业,持证上岗,遵章作业,斜巷行车时严禁行人。第5条 运送局部通风机、风筒时,要严格按章作业,持证上岗;吊挂安装局部通风机、风筒时要做好自保互保。第6条 负责班内局部通风机的运行,发现停风立即向工区领导汇报,并协助瓦斯检查员做好排放瓦斯和恢复通风安全工作。第7条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立即上报组织抢救。第8条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安全仪器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风工区安全仪器发放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安全仪器发放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一、岗位职责第1条197、 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三大规程及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2条 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一氧化碳检定仪等安全仪器的收发、保管、检查和简易维修,对因发放不合格安全仪器而造成事故的,负有直接责任。第3条 收发安全仪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时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检查、放回原处。第4条 交接班时,要把安全仪器使用情况、损坏情况交接清楚,做到物、卡、帐相符,出现问题时,要进行汇报。第5条 发放安全仪器时,必须进行检查,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要对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进行检查;便携198、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便携式瓦斯氧气检测报警仪、一氧化碳检定仪等安全仪器进行电路、误差检查,严禁不合格仪器投入使用。第6条 要详细填写维修及发放记录,及时清点安全仪器数目。保证工作场所清洁,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工作场所,同时加强电气检查,做到安全用电。第7条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测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测风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负责矿井巷道风量的测量工作。测风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199、范、三大规程及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2条 在通风技术员领导下,负责测算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测定矿内空气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参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测定有关参数,汇总资料,及时填制有关报表及牌板,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对此负主要责任。第3条 熟悉现场,掌握矿井通风安全知识,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区领导汇报。第4条 负责监督检查测风路线范围内的通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第5条 井下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斜巷测风时要禁止行车;同时要注意检查支护情况,作好自保互保工作。第6条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200、状态;发生事故果断正确处理。及时汇报,作好记录。第7条 测风时,要先检查仪表,带好工具;测风时要认真测算,尽力减少误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第8条 根据领导安排进行通风系统调整,负责绘制调整后的通风系统图,报送有关领导,对调整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第9条 参与绘制通风系统图,妥善保管有关记录、台帐,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第10条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测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测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负责矿井各生产地点的粉尘测定工作。测尘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国201、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三大规程及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2条 在技术员和工区分管领导下,负责测算各采掘工作面、转载点和其它地点的粉尘浓度,按照矿井粉尘设点计划,保证测尘点、工序、数据准确,对此负主要责任。第3条 参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测定有关参数,汇总资料,及时填制有关报表及牌板,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对此负一定责任。第4条 熟悉现场,掌握矿井通风安全知识,测尘时应检查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防尘设施不健全,使用不正常或不按要求进行粉尘防治工作的地点,要现场督促整改,并及时向工区领导汇报。第5条 发现煤尘积202、聚或防尘效果突然下降,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第6条 井下测尘时,要注意观察采样地点支护、运输等情况,如有问题,必须处理,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第7条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汇报,作好记录。第8条 测尘时,要先检查仪器仪表,带好工具;测尘后要认真测算,尽力减少误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第9条 负责填制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及时填报月报、季报表,认真整理测尘记录、台帐,提供测尘数据。第10条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电(气)焊工负责矿井电气设备的安装、撤除,203、对所有电(气)焊设备的安全运转负全面责任。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电(气)焊工必须撑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职格证书。熟悉避灾路线,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施工。一、岗位职责第1条 电(气)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第2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第3条 在班长的领导下,完成当班工作任务,并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条 掌握电(气)焊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技术参数和完好标准。第5条 工作前,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第6条 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作业,做好防火工204、作,防止触电事故。第7条 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第8条 特殊地点、特殊材料(构件、容器)焊接和切割必须有单项措施,按单项措施施工。第9条 离岗后仔细清理现场,消灭火种,现场留人察看1小时。第10条 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救护队队员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救护队队员必须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具有相应的煤矿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指令,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认真负责的救护,挽救事故和人205、员。第2条 在小队长领导下,对协作救护、自主保安及救护安全工作负责。第3条 要认真学习矿山救护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第4条 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活动,积极主动地协助小队长做好安全工作。第5条 保养好技术装备和防护仪器,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第6条 在佩戴氧气呼吸器作业时,自我感觉不良、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或受到伤害或发现作业现场的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小队长。第7条 在担任电话值班员时,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听清、记清事故召请电话,准确填写记录,及时传达各种命令,发出事故警报,并向领队指挥员报告。第8条 在井下值班时,保持同工作小队和抢救指挥部的联系,并206、向指挥部报告救护工作,小队的停留地点和工作情况。第9条 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1)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而正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2)了解本队的战斗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去努力完成;(3)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4)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小队长;(5)注意自己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小队长;(6)在工作中帮助同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离开小队;(7)撤出矿井后,要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的装备;(8)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在事故处理时担任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岗哨等,履行队员的特别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