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现象安全通病防治手册(28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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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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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通病防治手册目 录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病防治 (二)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通病防治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通病防治 (四)模板支架(扣件式钢管)安全通病防治 (五)模板支架(木支撑)安 通病防治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通病防治 (七)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通病防治 (八)消防安全通病防治 (九)市政工程安全通病防治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病防治 目 录1. 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 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安全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施工员等)不到位、不履职 3. 无安全管理目标或管理目标未落实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缺陷 5. 安全技术交底缺陷6. 安全检查缺陷7. 安全考核制2、度和教育培训缺陷8. 班前安全活动缺陷9. 特种作业和持证上岗缺陷10. 安全标志缺陷11.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缺陷12. 资料填写缺陷13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缺陷14.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缺陷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病防治序号通 病现 象 防治 措 施正 确 做 法1安全生产责任制 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未落实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4、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5、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照抄资料软件内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3、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 工作内容;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参考规范和书籍)(形成制度档案)(安全制度上墙) (制度交底与确认)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安全管理人员(含项目5、经理、施工员等)不到位、不履职。1、施工现场未按有关管理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者所配备的安全员无证上岗。2、安全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施工员等)不到位、不履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2.0.3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施工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6、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配。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再适当增加。4、专职安全员必须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履职的安全员3人) 3无安全管理目标或管理目标未分解、未落实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8、管理规范第4.0.1条: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安全目标管理档案)(安全目标分解图)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缺陷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9、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3、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4、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方案未审批)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应重视方案的编制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10、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10.0.5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 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11、人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档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有审批的方案)5安全技术交底缺陷1、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2、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3、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安全交底不签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安全交底档案)(安全交底12、签字手续)(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吊装的安全交底)6安全检查缺陷1、未落实安全检查(定期、季节性)制度。2未留有(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3、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13、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安全检查档案)(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7安全考核制度和教育培训缺陷1、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4、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5、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代签字的三级安全教育)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14、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安全操作规程;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7.0.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3 特种作业人15、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考核)(安全教育)(16、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签字)8班前安全活动缺 陷施工作业班组无班前安全活动,班前活动无记录。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编制班前活动记录表,加强对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将班前安全活动作为一项安全任务,落实到班组长身上,并将是否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作为班组长安全责任考核的一个内容,班组长应根据制度要求,在每天班前向本班工人作任务交底后再作安全技术交底,专题安全学习、专题安全意识宣讲、案例分析等教育内容并作记录,备案待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17、方签字确认。(班前安全活动档案)(班前安全活动)9特种作业和持证上岗缺 陷1、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或者特种作业人证不符。(无证上岗)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7.0.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18、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上岗证)(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档案)10安全标志 缺陷1、现场安全标志随意悬挂,无法指示出危险区域和范围,起不到警示作用,在施工总平面图上没有标明标志分布和悬挂规划,导致安全标志管理失控,发挥不了安全标志应有作用。2、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3、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4、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5、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现场安全标志随意悬挂,无法指示出危险区域和范围,起不到警示作用)(安全标志集中悬挂,危险部位未悬挂安全标志)建立安全标志、标语、口号管理制度19、,落实管理责任人,做到专人负责,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要求,选择适当位置悬挂标志、口号、标语等。同时建立标语、标志、台账,在开工前规划好悬挂标示的部位。(安全标志档案)(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正确悬挂的安全标志)(正确悬挂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平面图)正确悬挂的安全标志)1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缺陷1、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2、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3、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20、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4.0.1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个小时内,分别向市住建委和市安监局报告。(保险合同和事故管理档案)(建筑法封面)(事故快报表图片)(工人立即打21、电话报告事故)12资料填写 缺陷1、 安全、技术资料填写签字完全由资料员代替,资料存在“假、大、空”现象。2、 资料数据虚假。(资料代签字)明确资料编制、填写的职责范围,资料员仅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有关安全、技术、质量文件,还应由相关责任人如实填写,使资料文件具有真实性和系统性,并具有可追溯性。(实测工程资料数据)(具体负责人签字的资料)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13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缺陷1、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2、未与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3、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22、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3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5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11.0.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14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缺陷1、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2、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23、备救援人员。3、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4、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1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2应急救援组织24、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13.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13.0.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流程图)(消防演练) (二)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通病防治 目 录1、高处作业无安全25、立足点及未系挂安全带;2、砌筑马櫈搭设不符合要求;3、 高处钢筋绑扎无操作平台;4、 吊篮内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5、 安全帽佩戴不规范;6、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7、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8、 卸料平台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9、 电梯井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10、预留洞口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11、后浇带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12、伸缩缝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序号通 病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高处作业无安全立足点及未系挂安全带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4.2.1条: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26、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第2.0.4条: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2砌筑马櫈搭设不符合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4.2.1条: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3钢筋绑扎无操作平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第4.2.5条(一):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二)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4吊篮内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 第15.1条:吊篮平台27、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不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5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安全帽GB2811-89第3.1.3条: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下颏带。(加图片)6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3.1.1条(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杆。6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3.1.3条(一、四):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挡脚笆。建筑施28、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3.1.1条:(一)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6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第3.1.3条: 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1.5m,并加挂安全立网。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3.1.1条(一):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第3.1.3条(二):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7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3.3条:防护棚两侧应采29、取封闭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9.3-6条:搅拌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防尘等功能,7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议:采用定型化双层防护,设置机械操作规程牌,并设置隔离区域。8卸卸料平台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5.1.2条(六):钢平台左右两侧安装固定的1.2米高的防护栏杆.8钢卸料平台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6.10.5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并且钢梁锚固端端部采用预埋20mm U型螺栓与压板(20010010)用双螺母固定,两道螺栓间距为200mm。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530、.1.2条(三、四、五):钢丝绳应按要求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双向直径为20mm的钢丝绳,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吊环应采用直径为22mm圆钢。8卸料平台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5.1.3条: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安全警告标志牌和标明使用要求。9电电梯井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洞口作业第3.2.1条: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缺安全警示标识、大于等于180)9电梯井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第3.2.1条:进行电梯井口内作业必须设防护脚手板。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31、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电梯井内每层应设固定脚手板或模板进行封闭。10预预留洞口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第3.2.2-(二)条: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10预预留洞口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第3.2.2-(四)条: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1后浇带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第3.2.2-(二)条: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32、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12伸缩缝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第3.2.2-(二)条: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木等作盖板,盖住伸缩缝洞口。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通病防治一、一般通病1、外架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或专项方案套用2、架体搭设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3、架体搭设未进行分段验收4、使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安全网,质量、耐冲击强度不符合要求5、扣件T型螺栓无平垫圈、滑丝6、扣件不合格(材质、壁厚);扣件33、在螺栓拧紧扭力矩未达到65Nm即破坏7、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8、钢管壁厚不足9、立杆间距未按设计要求设置,转角处立杆缺失10、立杆接长错误11、外架立杆底部悬空12、外架立杆支承在建筑悬挑构件上,无相应加固措施13、横向水平杆不在主节点上14、连墙件设置不规范15、剪刀撑斜杆与相交立杆不相扣、与地面的倾角及跨越立杆的根数不符合规范要求16、剪刀撑设置不全17、作业层脚手板未铺满、铺稳、铺实18、脚手板离墙面距离大于150无防护措施19、脚手板铺设出现探头板20、脚手架未配合施工进度搭设21、外架上杂物未清理22、安全网破损 、污染23、电梯井、采光井、管道井等特殊部位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24、34、斜道搭设不规范二、落地式脚手架1、外架基础未平整硬化、下沉2、外架基础积水3、纵向扫地杆设置距地面高度大于200 mm 4、横向扫地杆设置位置错误5、横向扫地杆缺失6、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扫地杆设置错误7、柔性连墙件设置错误8、脚手架安全网未落地三、型钢悬挑式脚手架1、悬挑梁间距未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2、悬挑梁锚固不符合要求3、采用螺纹钢作U形钢筋锚环4、悬挑层封闭不严5、型钢悬挑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四、脚手架拆除1、外架拆除前未做好拆除准备工作2、未按脚手架拆除顺序进行脚手架拆除工作,拆卸下来的构配件直接抛掷至地面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通病防治一、一般通病35、序号通 病 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外架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或专项方案套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36、由项目总监工程师审核签字。2架架体搭设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1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架架体搭设未进行分段验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2.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3、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37、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6、停用超过一个月。4使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安全网(质量、耐冲击强度)现行标准:安全网GB57252009。5扣件T型螺栓无平垫圈、滑丝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1.4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6扣件不合格(材质、壁厚);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未达到65Nm就破坏。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2.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符合38、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3.2.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7钢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表8.1.8 序号3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0.18mm。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8钢管壁厚不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1.2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48.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附录D钢管外径48.3mm,允许偏差0.5,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39、。9立杆间距未按设计要求设置,转角处立杆缺失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5.2.10条第2款当脚手架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10立杆接长错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11外架立杆底部悬空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2.3条 第2款立杆应无悬空。12外架立杆支承在建筑悬挑构件上,无相应加40、固措施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5.5.3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13横向水平杆不在主节点上150mm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表8.2.4中第9款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a150mm。14连墙件设置不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4.1 脚手架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6.4.3条第1款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41、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30015剪刀撑斜杆与相交立杆不相扣、与地面的倾角及跨越立杆的根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2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16剪刀撑设置不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7.3.9 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42、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17作业层脚手板未铺满、铺稳、铺实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4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7.3.13条第1款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18脚手板离墙面距离大于150无防护措施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3 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19脚手板铺设出现探头板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4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43、列规定: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7.3.13条第2款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20脚手架未配合施工进度搭设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 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21外架上杂物未清理安排工人定期清理,减轻外架荷载。22安全网破损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2 单、44、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23电梯井、采光井、管道井等特殊部位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立杆和小横杆不全、无连墙件或连墙件间距过大、无水平防护层,架体变形)电梯井、采光井、管道井等处脚手架严格按方案要求搭设,各杆件不得缺漏。层层使用硬质材料防护。24斜道搭设不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7.2条第5款运料斜道两端、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6.2.1条第6.4.6条的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6.6.2条第6.6.5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45、。6.7.2条第4款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二、落地式脚手架序号通 病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外架基础未平整硬化、下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2.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7.2.2 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相关规定。2外架基础积水建筑施工扣46、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排水畅通。7.2.3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3纵向扫地杆设置距地面高度大于200 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4横向扫地杆设置位置错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47、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5横向扫地杆缺失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每个节点均必须设置横向扫地杆,不得缺漏。6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扫地杆设置错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3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7柔性连墙件设置错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48、30-2011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加钢性拉结图8脚手架安全网未落地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2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与架体绑扎牢固。 首层安全网应封闭至扫地杆处。三、型钢悬挑式脚手架序号通 病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悬挑梁间距未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9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2悬挑梁锚固不符合要求建筑施工49、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2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砼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6.10.3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形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3采用螺纹钢作U形钢筋锚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5.2 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钢 第一部分:热扎光圆钢筋GB1499.1中HPB235级钢筋的规定。4悬挑层封闭不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8.4条第3款架体底层50、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5型钢悬挑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4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32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四、脚手架拆除序号通 病 防 治 措 施1外架拆除前未做好拆除准备工作、未设置作业范围警戒线、未安排专人监护。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51、技术规范JGJ130-20117.4.1 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要求;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脚手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后实施;3、拆除前应 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在作业范围内,设立警戒线;脚手架拆除应有专人监护作业。2未按脚手架拆除顺序进行脚手架拆除工作,拆卸下来的构配件直接抛掷至地面。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52、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四)模板支架(扣件式钢管)安全通病防治一、搭设 二、拆除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1、无序拆除梁板模板 2、支架搭设、拆除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无文字记录 2、未达拆模条件,提前拆除扫地杆、水平拉杆、封顶杆、剪刀撑等杆件3、支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即进入模板搭53、设工序 3、已拆下的模板及配件材料不码堆,堆放过高失稳4、封顶杆缺失 4、后浇带无独立支撑5、扫地杆缺失6、纵、横竖向和水平三向剪刀撑缺失7、水平杆缺失8、竖向剪刀撑未固定在立杆上9、可调顶托伸出长度超长;顶托与立杆轴线偏差过大,未垂直支顶10、立杆底部使用顶托11、立杆底部未设垫板、底座12、支架基础积水13、立杆在同一步高内搭接接长14、钢管焊接接长15、模板支撑体系钢木混用16、支架立杆悬空17、使用梁侧模作为楼板模板支撑18、支架未设置外连装置与建筑物的结构构件连结19、支架与外脚手架相连接20、模板支架架体内防护不严21、扣件螺栓滑丝、无垫圈22、扣件破损、壁厚不足或扣件紧固力不足254、3、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模板支架(扣件式钢管)安全通病防治一、搭设序号通 病 现 象防 治 措 施正 确 做 法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专项方案套用)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7.1.1 搭设前由施工企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内容应包含:荷载计算、支承面处理、步高和立杆间距的确定、梁的支承、剪刀撑体系布置平面图图和剖面图、外连装置设置。7.1.2 施工企业、项目监理机构分别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7.1.3 在审查答合要求之后,送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支架搭设、55、拆除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无文字记录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7.1.4 由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就有关构造要求的技术细节和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应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确认后存档。3支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即进入模板搭设工序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7.1.7 支架搭设完成后,由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部、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机构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后再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作业班长、工程项目部专职56、安全员、工程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交付下道工序安装作业平台或安装模板。4封顶杆缺失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4.3.1 封顶杆应贴近模板底处。表A.1 A.2 A.4 A.5设置纵横两向封顶杆,封顶杆位置有水平剪刀撑。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条.第3款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杆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5扫地杆缺失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3.1 扫地杆位于支承面以上200mm处。表A.1 A.2 A57、.4 A.5设置纵横两向扫地杆,且纵横两向均不缺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条.第3款在立杆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6纵、横竖向和水平三向剪刀撑缺失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3.2.2 纵向竖直剪刀撑,在竖直面上紧贴立杆沿支架纵向全高全长设置。4.3.2.3 横向竖直剪刀撑,在竖向直面上紧贴立杆沿支架横向全高全长设置。4.3.2.4 水平剪刀撑,沿水平面紧贴水平杆全平面设置。7水平杆缺失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5.1.9条 b款水平杆应58、纵横两向布置,每步高上纵横两向均不应缺杆。8竖向剪刀撑未固定在立杆上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3.2.5 竖直剪刀撑应与每一条与其相交的立杆扣接(不直接与竖直剪刀撑斜杆接触的立杆除外)。91、可调顶托伸出长度超长2、顶托与立杆轴线偏差过大,未垂直支顶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5.1.11 可调顶托伸出长度不应超过200mm。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7. 除设计图另有规定外,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6.1.9 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59、证上下同心。10立柱底部使用可调支托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条第2款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11立杆底部未设垫板、底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4条 第1款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12支架基础积水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2.1 支架的支承面为地面时,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地面不应发生沉陷。13立杆在同一步高内搭接接长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5.1.4条C款立杆60、应采用对接接长,相邻两立杆的接长不应在同一步高内。14钢管焊接接长禁止使用焊接接长钢管15模板支撑体系钢木混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6.4 禁止不同形式的钢管支架混用,禁止钢管支架与木材支架混用。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2条第1款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木杆、钢管、门架等不得混用。16支架立杆悬空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4条第4款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17使用梁侧模作为楼板模板支撑梁、板支撑体系应按专项方案分开设置,禁止使用梁侧模板代替61、板底支撑18支架未设置外连装置与建筑物的结构构件连结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5.1.3 支架应设置外连装置与建筑物的结构构件连结,从外部防止支架发生侧移;5.2.4 外连装置的设置a)抱柱装置。b)连墙装置c)连板装置d)连梁装置e)辅助装置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4条第6款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围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19支架与外脚手架相连接模板支架与外架相连接模板支架与外架相连接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2、618-2009附录A.1 A.2 A.4 A.5表禁止从外脚手架中伸出钢管斜支悬挑的模板;禁止钢管支架与木材支架混用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3.6条第1点安装圈梁、阳台、雨蓬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应独立设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20架体内防护不严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8.0.12 模板安装高度在2 m及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21扣件螺栓滑丝、无垫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新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63、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22扣件破损、壁厚不足或扣件紧固力不足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5.1.12 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不应大于65 Nm。安装完成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力矩扳手抽样检查。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1.2条第4款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23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1.2条 第2款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应做64、防腐处理。二、拆除序号通 病 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1无序拆除梁板模板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1.8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7.3.4 拆除梁、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3、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65、钩放至地面。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2未达拆模条件,提前拆除扫地杆、水平拉杆、封顶杆、剪刀撑等杆件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10 施工时,在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3已拆下的模板及配件材料不码堆,堆放过高失稳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2.6 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桁架、立柱及其他零配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对有芯钢管立柱运出前应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7.3.4 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行拔钉、清理、66、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4后浇带无独立支撑后浇带处模板支架应与整体模板支架分开设置,后浇带施工完毕前严禁拆除。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五)模板支架(木支撑)安全通病防治1、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2、 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无文字签字记录;3、 支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67、认就进行上部模板安装;4、 木立柱材质不符合要求:如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弯曲或者梢径小于80mm木材,或者使用了软质木材;5、 木立柱底部采用砖等脆性材料垫高;6、 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未按规范要求设置;7、 使用未去皮的原木作立柱;8、 木立柱接长使用;9、 木立柱间距过大、未垂直支顶;10、 叠层搭设;11、 钢木混搭;12、 使用梁侧模作为楼板模板支撑;13、 模板支架支承面为地面地基下沉;14、 模板支架支承面为楼面时楼面下面未设支顶;15、 模板支撑系统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未达到拆模要求,已拆除;16、 无序拆除梁板模板。17、 模板堆放过高,杂乱未分68、类码放整齐;18、 木模板堆放场地未设置灭火器或消防水源,达不到消防要求;模板支架(木支撑)安全通病防治序号通 病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计算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7.1.1 搭设前由施工企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内容应包含:荷载计算、支承面处理、步高和立杆间距的确定、梁的支承、剪刀撑体系布置平面图图和剖面图、外连装置设置。7.1.2 施工企业、项目监理机构分别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7.1.3 在审查答合要求之后,送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模板69、支架搭设、拆除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无文字签字记录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7.1.4 由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就有关构造要求的技术细节和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应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确认后存档。3支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7.1.7 支架搭设完成后,由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部、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机构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后再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作70、业班长、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工程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交付下道工序安装作业平台或安装模板。模板支架(木支撑)安全通病防治序号通 病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4木立柱材质不符合要求:如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弯曲或者梢径小于80mm或者使用软质木材。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3.4 用于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应从本规范附录B附表B.3.11和附表B.3.12所列树种中选用。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针叶材;重要的木制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它缺陷的耐腐蚀的硬质阔叶材。5.1.5 模板中的木构件设计应符71、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应满足计算要求,且其梢径不得小于80mm。5木立柱底部采用砖等脆性材料垫高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3 木立柱支撑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第1点:木立柱宜选用整料,立柱底部可采用垫块垫高,但不得采用单码砖垫高,垫高高度不得超过300mm。第2点:木立柱底部与垫木之间应设置硬木对角楔调整标高,并应用铁钉将其固定于垫木上。6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或用板皮替代规定的拉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 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第72、1点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第3点 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 第4点 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50mm木条或25mm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6.2.3 木立柱支撑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3点 木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6.1.9条的规定,严禁使用板皮替代规定的拉杆。7使用未去皮的原木作立柱使用未去皮的立柱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应73、去皮后使用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3.5 当采用不常用树种木材作模板体系中的主梁、次梁、支架立柱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要求进行设计。8木立柱接长使用立柱接长使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4.1 支架材质 禁止使用接长的木杆作立杆使用整根原木作为立柱9木立柱间距过大、未垂直支顶。立柱间距过大且未垂直安装立柱间距严格按专项方案要求设置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7 除设计图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10叠层搭设建筑施工模板及74、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1 当支架高度超过3.6米时,应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叠层搭设的木材支撑体系代替钢管支架。11钢木混搭钢木混搭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1 当支架高度超过3.6米时,应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接长的木杆作立杆,禁止使用叠层搭设的木材支撑体系代替钢管支架。6.4 禁止混用:,禁止钢管支架与木材支架混用。层高低于3.6米层高高于3.6米时12使用梁侧模作为楼板模板支撑梁侧未设立柱而用梁侧模作为楼板的支撑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3 安装模板应保证工程结75、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防止漏浆,构造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承受新浇砼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梁侧设立柱作为楼板的支撑13模板支架支承面为地面地基下沉地基下沉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2.1支架的支承面为地面时,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地面不应发生沉陷。14模板支架支承面为楼面时楼面下面未设支顶(单层支顶)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4.2.2支架的支承面为楼面或屋面时,支承面下应设支顶,但至少支顶一层。序号通 病76、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15模板支撑系统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封顶杆、剪刀撑等,未达到拆模要求,已拆除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1.2 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时,如需提前拆模或承受部分超设计荷载时,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能足够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12.4条第4点1)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16无序拆除梁板模板先拆除立杆,再大面积一次拆除模板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1.8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77、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7.3.4 拆除梁、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3、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5、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行拔钉、清理、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1) 严78、格按照模板拆除顺序执行,做到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2) 拆除人员利用支架搭设操作平台,先将模板下部的支撑顶托、扣件、主楞等拆除,然后拆除木方,再拆除模板,最后才拆除下部支架。(3) 采用逐跨拆除方式,严禁大面积、或全面铺开拆除。17模板堆放过高,杂乱未分类码放整齐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8.0.7 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18木模板堆放场地未设79、置灭火器或消防水源,达不到消防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5.2.1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第1点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第3点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其他注意问题: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3.1条 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对于模板的支架材料宜优先选用钢材。3.3.3条 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方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测法分级。选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80、B50005)的规定,不得利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2、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通病防治一、外电防护1、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3、外电架空线路跨越施工现场机动车道,其最低点至81、路面净距不符合规范要求4、起重机越过无防护措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或在其附近吊装作业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6、外电线路未采取防护措施,未悬挂警告标志;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接地与接零保护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接线错误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接线错误3、重复接地没有使用多股双色绝缘铜芯线,接地随意、连接不牢、接地端点被掩埋4、接地、接零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接地体采用螺纹钢5、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做接零保护6、电机保护零线接线错误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未同时做重复接地8、配电线路中82、PE线重复接地的设置不正确9、建筑工程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雷接地检测三、配电线路1、架空线路线间距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小于0. 5m2、电缆线沿脚手架敷设3、电缆线拖地或绑在钢筋上4、架空线路挂在树木或钢管上5、架空线路档距内接头过多6、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使用四芯电缆四、配电箱与开关箱1、没有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3m3、用双色线作为相线使用4、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或其下方堆放杂物,妨碍操作、维护5、使用淘汰、禁用的HK型闸刀开关作为隔离开关6、使用板式开关作为隔离开关使用7、使用瓷插式熔断器作隔离开关8、配电箱接线零乱9、照明电箱内电83、器配置不规范,接线零乱10、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未设置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11、动力和照明线路未分路设置12、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防尘措施13、一个开关箱控制多台设备14、金属箱体与箱门未做电气连接15、配电箱、开关箱无标识,无系统接线图16、配电(开关)箱中电器安装板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17、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18、总配电箱中各电器参数不匹配19、塔吊开关箱设置位置不合理五、配电室与配电装置1、配电室堆放杂物2、配电室未设置消防器材3、配电室的照明未设置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六、现场照明1、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与PE线连接,且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2、室外、室内220V灯具距地84、面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3、普通灯具、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4、特殊场所照明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七、电焊机等移动设备露天使用电焊机未设防雨措施电焊机电源进线无防护罩手持式电动工具残旧破损、电源线随意加长移动用电设备未使用电缆线八、其他1、暂停使用的用电设备的开关箱未切断电源,关门上锁九、用电档案1、用电组织设计中无“四 图”2、临时用电工程未按图施工3、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人员无证上岗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手续不全5、临时用电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6、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档案不全7、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85、场临时用电安全通病防治项目序号通 病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外电防护1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外电防护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右表规定。外电防护3外电架空线路跨越施工现场机动车道,其最低点至路86、面净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小于6米小于6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右表规定。4起重机越过无防护措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或在其附近吊装作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右表规定。外电防护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开挖沟槽,损坏电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7、2005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6外电线路未采取防护措施,未悬挂警告标志;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l.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右表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接地与接零保护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88、系统接线错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L1、L2、L3相线;N工作零西安;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接地与接零保护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接线错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89、范JGJ4620055.1.2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 (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图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 L1、L2、L3相线;N工作零西安;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接地与接零保护3重复接地没有使用多90、股双色绝缘铜芯线,接地随意、连接不牢、接地端点被掩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9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5.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与接零保护4接地、接零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接地体采用螺纹钢。螺纹钢作接地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5.3.2 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每91、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5.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与接零保护5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做接零保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接地与接零保护6电机保护零线接线错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接地与接零保护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92、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未同时做重复接地。塔机无重复接地引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9.1.2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接地与接零保护8配电线路中PE线重复接地少于三处。未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或保护零线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超过规范允许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93、术规范JGJ46-20055.3.2 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重复接地接地与接零保护9临时用电工程未按规范检测、复查接地电阻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3.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94、阻值和绝缘电阻值。配电线路1架空线路线间距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小于0. 5m。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1 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7.1.5 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位是:L1、N、L2、L3、PE。动力照明线分二层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面向负荷从左起依次为:L1、L2、L3;下层面向负荷从左起依次为L1(L2、L3)、N、PE。7.1.795、 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2电缆线沿脚手架敷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2.9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7.2.10 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管引入。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配电线路3电缆线拖地或绑在钢筋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2.9 96、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7.2.10 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管引入。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4架空线路挂在树木或钢管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2.9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敷设高度97、的要求,但沿墙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7.2.10 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配电线路5架空线路档距内接头过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1.4 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配电线路6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使用四芯电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98、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配电箱与开关箱1没有采用三级配电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3 条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2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3m。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2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99、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配电箱与开关箱3用双色线作为相线使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1.11 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1(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 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配电箱与开关箱4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或其下方堆放杂物,妨碍操作、维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5 配电箱的安装位置应设在干燥、通风,避免外来物体撞击,防治高温及腐蚀物体侵入,否则应做防护处理。8.100、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8.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与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宜为0.81.6m。配电箱与开关箱5使用淘汰、禁用的HK型闸刀开关作为隔离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2.5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期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101、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配电箱与开关箱6使用板式开关作为隔离开关使用。 根据建设部659号(2007年6月14日)公告规定:禁止使用石板闸刀开关、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配电箱与开关箱7使用瓷插式熔断器作隔离开关。根据建设部659号(2007年6月14日)公告规定:禁止使用石板闸刀开关、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配电箱与开关箱8配电箱内电器接线无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1.4条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L1(A)黄上后左L2(B)绿中102、中中L3(C)红下前右N淡蓝配电箱与开关箱9照明电箱装设错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3.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2.5条和8.2.6条规定。配电箱与开关箱10配电箱内无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1 配电箱的电气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配电箱与开关箱11动力和照明线路未分路设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103、0058.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开设置。动力开关箱照明开关箱配电箱与开关箱12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防尘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7条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与开关箱13一个开关箱控制多台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8.2.5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与开关箱14金属箱体与箱门未做电气连接1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3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箱与开关箱15配电箱、开关箱无标识,无系统接线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3.1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8.3.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8.3.9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分路标识接线图系统图及分路标识放大配电箱与开关箱16配电(开关)箱中电器安装板材质不符合规范105、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气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内。配电箱与开关箱17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2.10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或有腐蚀介质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配电箱与开关箱18总配电箱中总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不正确。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大于3106、0mA.S。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2.11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配电箱与开关箱19塔吊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合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8.1.17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应能防雨、防尘。配电室与配电装置1配电室内放置其他无关物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1.1 条配电室应靠近电源,107、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通畅的地方。6.1.3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6.1.9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配电室与配电装置2配电室未配置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2.2 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火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3配电室未设置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1.4(12) 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现场照明1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与PE线连接,且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108、范JGJ46200510.3.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2室外、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室内低于2.5m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3.2 室外220V灯具距离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现场照明3普通灯具、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3.2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4特殊场所照明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109、电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2.2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l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电焊机等移动设备1露天使用电焊机未设防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5.1 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2电焊机电源进线无防护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5.2 交流弧焊机变110、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电焊机等移动设备3手持式电动工具残旧破损、电源线随意加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6.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电焊机等移动设备4移动用电设备未使用电缆线。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1.4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他1暂停使用的用电设备开关箱未切断电源,未关门上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2.3(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111、并应关门上锁。8.3.6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用电档案1用电组织设计无“四 图”。 (1).无用电工程总平面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2(5-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用电档案1(2).无配电装置布置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2(5-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用电档案1用电组织设计无“四 图”。(3).无配电系统接线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12、JGJ4620053.1.2(5-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用电档案1(4).无接地装置设计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2(5-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用电档案2临时用电工程未按图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用电档案3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人员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2.1 电113、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用电档案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手续不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全。组织设计的内容不全,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设计计算错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4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114、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用电档案5临时用电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5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4条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用电档案6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档案不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3.1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115、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用电档案7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编制依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七)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通病防治一、木工机具圆盘锯:1、未履行验收手续2、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分料器。3、未采用按钮开关。4、锯盘裂纹,锯齿116、断裂。二、手持电动工具: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2、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3、工具外壳、手柄有断裂和破损、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防护装置破损4、选择开关失效5、刀具防护罩缺失6、刀具缺损三、钢筋机械: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10、 未履行验收手续11、 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12、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13、 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14、 切割机:缺少砂轮片保护罩、利用砂轮侧面违规打磨物件四、电焊机:1、未履行验收程序2、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3、无防雨罩措施、接线柱无防护罩4、一次线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无穿管保护、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117、缆五、混凝土机械1、搅拌机未履行验收程序2、搅拌机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3、搅拌机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4、搅拌机未设置安全作业棚;5、振动器:防护罩缺失6、振动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7、振动器使用后未保养清理。六、气瓶1、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2、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无隔离措施。3、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卧放。4、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5、无防回火装置6、利用电线绑扎连接气管7、利用液化气代替乙炔8、仪表损坏或失灵七、潜水泵:移动时拖拽电缆,无专用提拉绳。八、土方机械:1、驾驶员无证操作2、多台机械共在一个作业面作业时,其前后间隔不足3、距离边坡边缘的距离不符118、合规范要求4、打夯机操作时无人配合调顺电缆、操作时无绝缘保护措施九、桩基机械1、未履行验收手续2、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规范要求。 十、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1. 无安拆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完善相关审批签字手续2. 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3. 未填写交接班记录4. 安全装置的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5. 随意拆除安全门6. 未安装缓冲器7.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8. 停层平台及平台门不符合规范要求9.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10. 卷扬机无防护棚11. 无对重防护围栏12. 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13. 缆风绳组数、位置、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4.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119、提升机未使用扶墙杆,或附墙杆不符合规范要求15. 无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16. 卷扬机使用倒顺开关17. 违规在楼层控制井架设备十一、施工升降机:1. 无安拆方案、无验手续2. 无交接班记录、无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3.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4. 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5.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6.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层门没有定型化7. 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8.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十二、塔式起重机:6、 安装、拆卸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完善审核、审批手续7、 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8120、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9、 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10、 塔式起重机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11、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12、 吊钩无保险装置13、 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14、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15、 钢丝绳绳扣不符合规范要求16、 多塔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17、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未安装附着装置18、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不满足说明书要求时,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19、 附着装置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说明书要求20、 附着前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21、 新旧标准节混用、不同厂家的标准节混用,不同型号的标准节混121、用22、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不符合规范要求23、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防护措施24、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指挥无证上岗十三、钢丝绳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一、木工机具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1未履行验收手续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9.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2圆盘锯1)圆盘锯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分料器闸刀开关无分料器和防护罩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0.1.3 木工机械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122、罩,各部件连接紧固。10.3.1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分料器、安全防护罩按钮开关3未采用按钮开关。无传动防护罩倒顺开关无分料器和防护罩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0.1.3木工机械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各部件连接紧固。10.1.2 木工机械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机械电气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木工机械只准使用单向开关,不准使用倒顺双向开关。4圆盘锯:锯盘裂纹,锯齿断裂。连续缺齿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123、0.3.2 锯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锯片不得有裂纹。二、手持电动工具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随意接长电源线7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胶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大于5m,其插头插座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2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未佩戴劳保用品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22.1一般规定: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刀刃锋利,完好无损,安装牢固配套。使用过程中要佩带绝缘手套,施工区域光线充足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未佩戴劳保用品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124、GJ33-201213.22.1一般规定: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刀刃锋利,完好无损,安装牢固配套。使用过程中要佩带绝缘手套,施工区域光线充足。3工具外壳、手柄有断裂和破损;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防护装置破损外壳、手柄有断裂和破损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22.1一般规定:8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3)各部防护罩装置齐全牢固。4选择开关失效选择开关失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22.1一般规定:8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开125、关动作正常;5刀具防护罩缺失;刀具防护罩缺失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22.1一般规定:8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3)各部防护罩装置齐全牢固。6刀具破损刀具缺损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22.1一般规定:11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三、钢筋机械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未履行验收手续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9.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4钢筋机械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126、任人签字确认;2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9.1.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场地。3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9.3.2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4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7.5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12.7.6 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火花挡板5切127、割机:缺少砂轮片保护罩、利用砂轮侧面违规打磨物件;无安全防护罩、违规侧磨操作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15.1 一般规定1 切割机上的刃具、胎具、模具、成型辊轮等应保证强度和精度,刀刃磨锋利,安装紧固可靠。2 切割机上外露的转动部分应有防护罩,并不得随意拆卸。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九严禁在砂轮平面上,修磨工件的毛刺,防止砂轮片碎裂。四、电焊机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未履行验收程序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9.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未设128、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2.2 交流电焊机二次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3无防雨罩措施、接线柱无防护罩。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1.2 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12.1.4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防砸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4一次线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无穿管保护、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1.8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3个,二次线应双线到位,不得129、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五、混凝土机械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搅拌机未履行验收程序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9.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6 搅拌机1)搅拌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搅拌机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缺安全挂钩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2.4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规定:1 料斗上、下限位装置灵敏有效,保险销、保险链齐全完好。钢丝绳断丝、断股、磨损未超标准。安全挂钩3搅拌机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30、33-20128.2.4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规定:3 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无异常。开式齿轮、皮带轮等传动装置的安全防护罩齐全可靠。齿轮箱、液压油箱内的油质和油量符合要求。转动保护罩4搅拌机未设置安全作业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2.1 搅拌机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应搭设定型化、装配式操作棚,且具有防风、防雨功能。操作棚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顶部在任一0.10.1m区域内应能承受1.5kN的力而无永久变形。5振动器:防护罩缺失无保护罩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7.1 作业前应检查电动机、软管、电缆线、控制开关等完好无破损。电缆线连接正确131、。8.7.3 电缆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8.7.4 电缆线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缠绕、扭结和挤压,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6振动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7.2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绝缘鞋和绝缘手套。7振动器使用后不保养清理。无保护罩、不保养清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7.7 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并将电动机、软管及振动棒清理干净。六、气瓶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1、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2、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3、乙炔瓶使用132、或存放时卧放。色标已无法辨认,安全距离不足缺防震圈、无灭火器横躺卧放、安全距离不足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9.5 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 气瓶与动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12.9.17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用行车或吊车散装吊运氧气瓶。12.9.12 操作时,氢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不得卧放使用,气瓶存放点温度不得超过40。 色标为白色防震圈色标为天蓝色24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无防护帽,无手轮管线开裂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9133、.17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用行车或吊车散装吊运氧气瓶。手 轮防护帽35、防回火装置无防回火装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9.4 乙炔钢瓶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同时使用两种气体作业时,不同气瓶都应安装单向阀,防止气体相互倒灌。应有防回火装置气瓶6利用电线绑扎连接气管铁线绑扎应采用专用规范的卡箍连接气管,禁止采用铁丝或其它绳索捆绑连接。规范的卡箍47、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液化气代替乙炔应为液化气瓶无防回火装置,故禁止利用液化气代替乙炔使用。58、表损坏仪表损坏严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134、术规程JGJ33-201212.9.9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七、潜水泵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潜水泵:移动时拖拽电缆,无专用提拉绳提拉水管或电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18.2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使用专用提拉绳八、土方机械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驾驶员无证操作;无证驾驶事故案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5、2.0.1 操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 ,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颁发操作证。非特种设备由企业颁发操作证。2多台机械共在一个作业面作业时,其前后间隔不足左右距离不足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5418 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3距离边坡边缘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与边缘距离过小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529 挖掘机作136、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4土方打夯机;1、电缆拖地施工,无人配合调顺电缆线;2、操作时没有绝缘保护措施。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5114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九、桩工机械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未履行验收手续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37、19.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桩工机械:1)桩工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安拆方案或未完善审批签字手续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9.3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桩工机械:2)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7.1.3 施工现场应按桩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整平压实,地基承载力应满足桩机的使用要求。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置足够的排水设备。砖渣平整场地十、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序号通138、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1无专项安拆方案或未完善审批签字手续无安拆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完善相关审批签字手续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9.1.2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安装、拆除方案,且应经安装、拆除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2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未完善验收签字手续9.2.1 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负责人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对物料提升机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填写验收记录。3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完善交接班记录签字手续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5.3 物料提升机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39、:5 安拆、验收与使用:5)物料提升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4安全装置的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左右距离不足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4.8.1进入施工现场的井架、龙门架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装置:1、上料口防护棚;2、层楼安全门、吊篮安全门;3 断绳保护装置及防坠器;4 安全停靠装置;5 起重量限制器; 6 上、下限位器;8 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9 信号装置;10 缓冲器。5随意拆除安全门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4.8.1进入施工现场的井架、龙门架必须具有140、下列安全装置:2、层楼安全门、吊篮安全门;地面安全门6未安装缓冲器无缓冲器左右距离不足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4.8.1进入施工现场的井架、龙门架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装置:10 缓冲器。缓冲轮胎7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无层站安全防护门、无侧栏杆无层站安全防护门、无侧栏杆防护门与外边缘不应200mm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6.2.2停层平台及平台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停层平台的搭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能承受3kN/m2的荷载;2 停层平台外边缘与吊笼门外缘的水平141、距离不宜大于100mm,与外脚手架外侧立杆(当无外脚手架时与建筑结构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3 停层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挡脚板应符合本规范第3.0.5条的规定;4 平台门应采用工具式、定型化5 平台门的高度不宜小于1.8m,宽度与吊笼门宽度差不应大于200mm,并应安装在台口外边缘处,与台口外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mm; 6 平台门下边缘以上180mm内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钢板封闭,与台(接下页)8停层平台及平台门不符合规范要求层站安全防护门未定型化、工具化无层站安全防护门、无侧栏杆(接上页)口上表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大于20mm;7 平台门应向停层平台内侧开启,并应处于常闭状态142、。1.8米9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6.2.1 防护围栏应符合下列规定:1、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m,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6.2.3 进料口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地面进料口上方,其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10卷扬机无防护棚(防护围栏)卷扬机应设置具有防雨防砸的防护棚11无对重防护围栏无对重防护围栏应按井架说明书要求配备相应的对重围栏。12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8.4.2 30m以下物料提升机可采用桩式地锚。当143、采用钢管(48mm3.5mm)或角钢(75mm6mm)时,不应少于2根;应并排设置,问距不应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应小于1.7m;顶部应设有防止缆风绳滑脱的装置。4.8.3 基础应符合说明书要求。缆风绳、附墙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用钢筋、脚手架钢管等代替缆风绳。13缆风绳组数、位置、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缆风绳缆风绳8.3.1 当物料提升机安装条件受到限制不能使用附墙架时,可采用缆风绳,缆风绳的设置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一组四根缆风绳与(接下页)(接上页)导轨架的连接点应在同一水平高度,且应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导轨架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钢丝绳受剪破坏的措施。2 缆风绳宜设在144、导轨架的顶部。当中间设置缆风绳时,应采取增加导轨架刚度的措施。3 缆风绳与水平面夹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采用与缆风绳等强度的花篮螺栓与地锚连接。14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未使用扶墙杆,或附墙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与脚手架相连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8. 2. 2 宜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标准附墙架,当标准附墙架结构尺寸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经设计计算采用非标附墙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导轨架相一致;2 附墙架与导轨架及建筑结构采用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3 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不应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4 附墙架的结构形式,可按本规范附录A145、选用8.3.2 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30m时,不得使用缆风绳。15无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4.7.9钢丝绳不得与机架、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16卷扬机使用倒顺开关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7. 0. 5 携带式控制开关应密封、绝缘,控制线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宜大于5m。7. 0. 7 动力设备的控制开关严禁采用倒顺开关。井架操作台17违规在楼层控制井架设备在楼层上操作井架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6.2.4卷扬机操作棚应采用定型化、装配式,146、且应具有防雨功能。操作棚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顶部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十一、施工升降机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1无安拆方案、无验手续。未完善安拆专项方案或未完善签字审批手续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4 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介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已在县级以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2无交接班记录、无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未完善交接班记录签字手续未完善相关验收、保养维修记录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防坠安全器已超过有效标定期限仍在使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JGJ2152010147、4.1.7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应在一年有效标定期内使用。4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1005520074.2.4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地面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地面防护围栏的任一2500m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应能承受350N的水平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8 m。对于钢丝绳式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 m。5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5.2.6当建筑物超过2层时,148、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方应搭设防护棚。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或高度未达到24m,但处在塔吊覆盖范围的应设置双层防护棚。6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层门没有定型化。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1005520075.1停层平台应单独搭设,严禁与外架相连接;平台通道两侧应做不低于1.2米高的防护栏杆,并掌管安全网,底部设180mm高档脚板;平台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防滑要求。7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4.1.9附墙架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满足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8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149、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4.1.9附墙架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满足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十二、塔吊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安装、拆卸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完善审核、审批手续未完善安拆专项方案或未完善签字审批手续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10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指导作业人员实施安装、拆卸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产品说明书和作业场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应符合相关法规、规程、标准的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150、理单位批准实施。2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JGJ196-20103.4.15 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自检报告书。3.4.16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书。3.4.17 安装质量的自检报告书和检测报告书应存入设备档案。3.4.18 经自检、检测合格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并应按本规程附录B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履行交接班记录及签字手续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4.0151、.18 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4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未落实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4.0.17 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做好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液位、油位、油压、电源、电压等。5塔式起重机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2塔式起重机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地基承载能力152、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设计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6基础无排水措施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4.1.4塔式起重机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7吊钩无保险装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5.3.2 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 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c)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d)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e)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吊钩必须安装有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每次起吊前均要检查吊钩的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是否有效153、。8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5.3.2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有以下情形:表面有裂纹;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0。9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错误的固定:错误的固定: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5.2.3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必须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钢丝绳排列在卷筒上,应能排列整齐。正确的固定:10钢丝绳扣不符合要求5.2.3 钢丝绳端部的固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T 5976中的规定,固154、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b)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11多塔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13(强条)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12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未安装附着装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3(强条)塔式起重机附着使用时,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13附着装置水平距离不满足说明书要求时,未进行设155、计计算和审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3(强条)当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等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经原生产厂家确认。3.3.1塔式起重机附着使用时,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3.3.3 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制作。14附着装置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说明书要求连墙件焊接连接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3.3 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制作。15附着前156、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装附着装置后,应复核塔身垂直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大于2/1000不大于4/100016新旧标准节混用、不同厂家的标准节混用,不同型号的标准节混用标准节混用标准节混用应根据塔吊说明书要求配用塔吊构件17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不符合规范要求结构件裂缝:吊臂结构变形: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15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杆件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157、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18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防护措施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10.4有架空输电线的场合,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右表的规定。安全距离/m电压/kV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1.53456沿水平方向11.524619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无证人员违章作业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3(强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颁发。所以在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及使用前,应检158、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做到持证上岗。十三、钢丝绳序号通 病现 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参考)1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钢丝挤出(立即报废)单股钢丝绳绳芯挤出(立即报废)绳股凹陷、绳直径局部减少(检查或降低载荷)绳股挤出/扭曲(立即报废)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5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GB/T8918的规定。钢丝绳的安装、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有以上情形时应作相应处理。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局部压扁(立即报废)纽结(正向)(立即报废159、)纽结(逆向)(立即报废)笼状畸变(立即报废)绳股凹陷、绳面生锈(立即报废)表面断丝(一捻距内2处断丝或10断丝的立即报废)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5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GB/T8918的规定。钢丝绳的安装、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有以上情形时应作相应处理。3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局部直径变大处理(增大5 处理立即报废)局部压扁(立即报废)内部绳股突出(立即报废)纽结(立即报废)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5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GB/T8918的规定。钢丝绳的安装、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G160、B/T5972的规定。有以上情形时应作相应处理。(八)消防安全通病防治1、 未编制临时消防专项方案或未经审批2、 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手续不全3、 未组织对临时消防设施进行验收4、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通道5、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无消防道路、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等内容6、 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高度不足7、 临时用房与在建工程之间无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8、 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9、 厨房与临时办公、宿舍等设施组合建造10、 作业场所未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11、 作业层或电梯口未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12、 临时消火栓泵等无标识13、 临时用房未配备灭火器14、 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室外161、消防给水系统15、 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16、 室内消防竖管数量、管径不符合规范要求17、 未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水池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18、 灭火器压力不足19、 未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20、 可燃材料存放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安全通病防治序号通 病现 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未编制临时消防专项方案或未经审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3条第2点的第1)规定: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2未进行交底或162、交底手续不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3条第3点的第1)规定: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3未组织对临时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条临时消防设施的规定。4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3163、.1.3条规定: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根据第3.3.2条规定: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5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无消防道路、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等内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3.1.2条第4点规定: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以及第5点规定: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6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高度不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3.3.2条第2点规定:临时净宽度和164、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标识改为红色)7临临时用房与在建工程之间无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1.1 条规定: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8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泡沫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2.1条第1点规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芯材:为燃烧性能等级是A 级防火材料制作。9厨房与临时办公、宿舍等设施组合建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2.2 条及4.165、2.3条规定:厨房操作间层数应为1 层,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等组合建造。10作业场所未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3.6条的规定: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 11作业层或电梯口未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3.7条的规定: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12消临时消火栓泵等无标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1.6条规定: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166、。 13临时用房未配备灭火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2.1条规定: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应配置灭火器。每个场所的灭火器不少于2具。临时宿舍的灭火器最大距离不能大于25米。1415施现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现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未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 的在建工程,未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167、4 条规定: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 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 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8 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16在室内消防竖管数量、管径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3.10条第1点规定: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 根,当结构168、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2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17施未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水池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3.16条规定: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地。第5.3.14条规定:当高度超过100m 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18灭灭火器压力不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1169、.9条规定,第4点规定应检查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第6.4.2 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19没未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1.10条规定:施工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演练。20施可燃材料存放不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2.2条规定: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并且,根据第3.2.1的规定,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170、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九)市政工程安全通病防治目录一、 道路工程1、 施工前地下各类设施未进行详细的勘察。2、 施工现场交通未进行封锁。3、 未按规定设置路栏和过路板,现场缺少安全标志,下水道井无盖。4、 临时排水不符合要求或无临时排水措施。5、 土方施工时,高切坡施工未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开挖。6、 机械作业时,未配备专人指挥。7、 路基边坡临边无防护措施。2. 基坑1、 基坑施工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2、 基坑土方开挖未进行放坡或支护。3、 土方堆放离基坑过近或堆放过高。4、 基坑临边未按规范进行防护。5、 未设置上下基坑爬梯。6、吊装涵管过程中,无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挥。7171、无临时排水及降水措施。8、检查井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9、下井作业前未做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作业时未采取通风措施。10、基坑未进行沉降监测。三、顶管工程1、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无审批手续。2、井口临边无防护措施。3、顶管作业通风不良。4、施工机具进场时未组织验收,安全装置有缺陷。5、超挖未及时顶进,易造成塌方危险。6、土方坍塌。四、桥涵工程1、桥涵基坑开挖,未进行临边防护。2、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3、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4、吊装作业区域未封闭及警戒。5、防雷措施不符合要求。6、桥面未按要求设置临边防护和作业工人安全通道。市政工程安全通病防治一、道路工程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172、施正确做法1施工前地下各类设施未进行详细的勘察施工图无地下管线内容施工图无地下管线内容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4.0.2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现况详实资料和地勘、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关设施管理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应研究确定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拆移或保护、加固方案,并应形成文件后实施。4.0.4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应熟悉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应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条件;并应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173、管线、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施工区地下管线分布图 现场管线交底现场管线迁移2施工现场未设置封闭围挡、无安全标志。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2.0.2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3.1.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3未按规定设置路栏和过路板,现场缺少安全标志,井口无盖板。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3.1.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3.1.5 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4无临174、时排水措施或不符合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6.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施工工期和现场环境编制排水降水方案。在施工期间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清理,保证排水通畅;6.2.2 施工排水与降水应保证路基土壤天然结构不受扰动,保证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6.2.3 施工排水与降水设施,不得破坏原有地面排水系统,且宜与现况地面排水系统及道路工程永久排水系统相结合;6.2.4 当采用明沟排水时,排水沟的断面及纵坡应根据地形、土质和排水量确定。当需用排水泵时,应根据施工条件、渗水量、扬程与吸程要求选择。施工排出水,应引向离路基较远的地点;6.2.6 在路175、堑坡顶部外侧设排水沟时,其横断面和纵向坡度,应经水力计算确定,且底宽与沟深均不宜小于50cm。排水沟离路堑顶部边缘应有足够的防渗安全距离或采取防渗措施,并在路堑坡顶部筑成倾向排水沟2%的横坡。排水沟应采取防冲刷措施。5高切坡施工未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开挖。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发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67人机配合土方作业时,未配备专人指挥。路基临边无防护措施。无人指挥无人指挥无临边防护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176、0-20026.3.3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4.1.1 公路路侧安全净区的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4.2.1 (1)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二次特大事故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6)路侧护栏最小设置长度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相邻两段路侧护栏的间距小于表4.2.1-2中的最小长度时宜连续设置。道路临时的临边防护道路临边防护 二、基坑与检查井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基坑施工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177、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施工方案3. 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未超过3m但地址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5. 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6. 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87号文-2009+人工开会图序号通病不正确做法图片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2基坑土方开挖未放坡或支护建178、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8.1.1可下挖基坑;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2d后,方可下挖基坑;(1) 应按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和开挖深度分层开挖;(查找)序号通病现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图片3土方堆放离基坑过近或堆放过高。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1.3.5坑边荷载15、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16、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查找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或其他基坑规范序号通病现象治理措施正确做法4基坑临边未按规范进行防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179、3.11.3.6(1) 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查找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或其他基坑规范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5 未设置上下基坑爬梯或跨越基坑的便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1.3.6(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查找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或其他基坑规范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6涵管吊装无人指挥。吊车无人指挥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3.0.30 对起吊物进180、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7降排水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1.3.3降排水(1) 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2)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3) 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查找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或其他基坑规范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8井口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181、0268-20086.2.3.6 在地面井口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防汛墙和防雨设施;8.4.3.4 砌筑完成后雨水口内应保持清洁,及时加盖,保证安全。 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9下井作业前未做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作业时未采取通风措施。中毒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4.6.2 在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气体井施工,应配备合格的人防护用具和相应气体检测仪;4.6.3 个人防护用具、气体监测仪器的配备、使用操作、应急抢险和紧急疏散应符合SY/T 6610中第5章第7章的规定。附上送风图片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0基坑未进行沉降监测基坑开挖过程中未做沉降监测附上广州塌方图片建筑基坑支护技182、术规程JGJ 120-20128.2.2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沉降监测。现场设置沉降观测点现场做基坑沉降监测三、顶管工程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没有通过审批。审批不全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3.1.5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要办理变更审批。附上人工审批图片2井口临边无防护措施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183、0268-20086.2.3.6 在地面井口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防汛墙和防雨措施。查下封闭式施工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3顶管作业通风不好,容易导致中毒或窒息。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4.6.2 在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气体井施工,应配备合格的人防护用具和相应气体检测仪;4.6.3 个人防护用具、气体监测仪器的配备、使用操作、应急抢险和紧急疏散应符合SY/T 6610中第5章第7章的规定。利用鼓风机送风(桩基验收规范-人工挖孔桩的具体要求)或地基基础验收规范利用鼓风机送风(桩基验收规范-人工挖孔桩的具体要求)或地基基础验收规范佩带防毒面具4现场机具进场前未组织验收,安全装置有缺184、陷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合格,未经验收即使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2.0.2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2.0.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可靠。设备须经验收合格,才允许进场。4超挖未及时顶进,易造成塌方危险。超挖危险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6.3.7 第3点:采用敞口式(手工掘进)顶管机,在允许超挖的稳定土层中正常顶进时,管下部135范围内不得超挖;管顶以上超挖量不得大于15mm。5 土方坍塌 工作井塌方 管内塌方增加一185、些图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4.1.3 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进行地基处理,改变土质,防止塌方。对工作井进行有效支护四、桥涵工程序号通病现象防治措施正确做法12345 6桥梁基坑未进行临边防护。高处作业防护措施未达到要求桥梁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吊装区未封闭及警戒。防雷措施不符合要求桥面未按要求设置临边防护和作业工人安全通道未按规范搭设支架索塔顶部无避雷针换图片桥梁下部道路无防护措施临边防护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1.3.6 安全防186、护(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3.3.2 (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3.13.3.3(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高处作业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5.1.8 设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模板时,应考虑施加预应力后构件的弹性压缩、上拱及支座螺栓或预埋件的位移等;5.1.9 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的组合钢模板。设计组合模板时,除应计算规定荷载外,尚应验算吊装时刚度。支架、拱架宜采用标准化、系列化的构件;5.1.10 支架立柱在排187、架平面内应设水平横撑。碗扣支架立柱高度在5m以内时,水平撑不得少于两道,立柱高于5m时,水平撑间距不得大于2m,并应在两横撑之间加双向剪刀撑。在排架平面外应设斜撑,斜撑与水平交角宜为45;5.2.4 支架立柱必须落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必须放置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支架地基严禁被水浸泡,冬季施工必须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3.0.5 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0.9 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3.0.21 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1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8.4.4(1) 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2) 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17.1.1 索塔施工应根据其结构特点与设计要求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与施工设备。除应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之外,还必须设置登高安全通道、安全网、临边护栏等安全防护装置;17.1.2 索塔施工安全技术方案中应对高空坠物、雷击、强风、寒暑、飞行器等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实施中应加强检查;17.1.9 当设计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时,电缆线宜敷设于预留孔中,地下设施部分宜在基础等施工时配合完成。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3.3.4 (1) 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2)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换一张图片换下图片 警戒区域+专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