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水头镇新鹤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22年)(1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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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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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阳县水头镇新鹤村村庄规划平阳县水头镇新鹤村村庄规划(会审稿)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2年11月第一部分 文本目录第一章 总则1一、规划区位1二、规划范围1三、规划依据2四、规划原则2五、规划期限3六、平面定位3第二章 现状条件4一、社会经济条件4二、现状建设情况4三、发展条件综合评价6第三章 村庄定位与发展规模7一、村庄定位7二、发展规模7第四章 居民点用地布局8一、用地布局8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9第五章 村庄整治规划10一、整治思路10二、民房建设控制10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13四、道路整治指引13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14附件一:用地统计表15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区位2、新鹤村位于水头镇东部,村庄核心区域为城镇开发建设区。其南接中元村,西北邻长安村,东临顺丰村。现状昆水公路从村庄南侧经过,218省道、显腾线、平鹤线从村庄内部经过,交通条件优越。图1.1 区位图二、规划范围新鹤村村域总面积285.38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新鹤村村域范围。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6号令)(5)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号)(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农村防火规范3、(GB 50039-2010)(8)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9)平阳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10)平阳县水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图)(11)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号)(12)其他相关技术规范四、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村民需求,积极了解村民意愿,通过村民参与的方式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设方案,激发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用地布局和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适用性、便民性,吸纳村民意见,增强村民参与性。2、规划先行的原则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公建优先为准则,科学编制村庄发展规划。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4、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明确村庄生态、生产、生活用地界线,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施。3、和谐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保护村庄现有的环境特色,以提升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首要目标,促使村庄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在优化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做到经济合理发展、资源高效利用。五、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年限为2021-2022年。在上位规划不发生改变,村里没有提出新的规划要求时,规划期限自动延期,直至新的规划启动修编调整。六、平面定位本规划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第二章 现状条件一、社会经济条件新鹤村隶属水头镇,村域面积为285.38公顷5、。2020年末,新鹤村总户籍户数约800户,常住人口2111人。二、现状建设情况1、现状用地本次规划以新鹤村的村域为规划对象,总用地面积285.38公顷,其中村庄现状建设用地9.4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12.9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6.25平方米;对外交通设施和其他国有建设用地5.49公顷;水域、农林等非建设用地257.46公顷。图2.1村庄用地现状图村庄现状用地构成主要为村庄住宅用地和农林用地。本次村庄现状建设用地9.45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4.87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51.53%;村庄公共服务用地1.40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14.82%;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18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6、33.65%。表2.1现状用地统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V村庄建设用地9.45V1村民住宅用地4.87V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1.40V2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0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18V41村庄道路用地3.18N非村庄建设用地5.49N1对外交通设施用地3.59N2国有建设用地1.90E非建设用地257.46E1水域3.42E2农林用地254.04城镇开发边界12.98总用地面积285.382、现状道路和河流新鹤村现状对外交通主要依靠218省道、显腾线和平鹤线,其宽度分别为9米、6至9米和4至6米,其它道路多为3-6米的村庄道路,基本能满足村民日常出行。但整体上村庄道路7、的系统性较差,道路不等宽,且线位不顺,局部存在安全隐患。现状有鹤溪从村庄内部穿过,水体景观较好。3、现状基础设施新鹤村山下区域现状自来水管网以全覆盖,山上部分村民生活用水主要依靠高位蓄水池和山水。村庄山下区域现状污水已基本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山上部分未截污纳管。4、村容村貌及民房建筑现状新鹤村建筑肌理较混乱,现状环境一般,道路河岸绿化环境缺乏整理,缺少绿化景观,农村生产设施堆放杂乱,活动设施匮乏。现状村内大部分民房多为八、九十年代建造的一、二层砖木结构双坡屋顶建筑,建筑布局无序,风格不统一,建筑质量较差,部分房屋的住宅环境、消防安全、通风、日照等条件不能满足要求。而村庄近几年新修建民房为三至四层8、砖混结构双坡屋顶建筑,住宅条件相对较好。三、发展条件综合评价1、优势(1)新鹤村位于水头镇鹤溪片区的核心区内,基础配套条件较好,交通区位优势明显。(2)新鹤村四面被农田鹤山体包围,县级河道鹤溪穿过村庄,农业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旅游发展前景良好。2、问题(1)村民点布局相对较为分散,现状人居条件较差。村庄内部存在违章搭建构筑物,部分传统建筑年久失修,存在倒塌隐患;近代建筑形态比较普通和单一,建筑立面杂乱无章。(2)现状村庄内部道路宽约3-5米,道路较狭窄,部分路段无法满足双向行车需求,不利于两车交会。(3)村庄绿化环境杂乱,需对道路绿化、沿河绿化、庭院绿化等进行整治。四、“多规合一”衔接本次9、规划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新增A01至A03三个地块,其中A01为国有建设用地,为鹤溪小学,A02、A03为村庄住宅用地。三个地块都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A01地块三调为建设用地,A02、A03地块现状未农转。第三章 村庄定位与发展规模一、村庄定位新鹤村在村庄体系中定位为城镇规划区内的村庄。以集聚发展为主,对其发展规模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建设上进行一定的控制,引导村庄人口向城镇中心集聚。二、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新鹤村现状人口约2111人,隶属水头镇,人口自然增长率取水头镇近几年平均值4,根据公式Q=Q0(l +K)n式中 Q目标年,即2022年总人口数;Q0基准年总人口数,即新渎村现状10、人口,Q0=2111人;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取4;n规划年限(年),n取2年;计算得出目标年村庄人口为2128人,本次规划按照2128人计。2、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85.3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12.98公顷,村庄现状建设用地9.4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6.25平方米;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9.5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5.92平方米。第四章 居民点用地布局一、用地布局新鹤村规划村民住宅用地4.98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52.09%;村庄公共服务用地1.40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14.65%;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18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33.26%。表4.1规划11、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V村庄建设用地9.56V1村民住宅用地4.98V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1.40V2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0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18V41村庄道路用地3.18N非村庄建设用地6.32N1对外交通设施用地4.42N2国有建设用地1.90E非建设用地256.52E1水域3.42E2农林用地253.10城镇开发边界12.98总用地面积285.381、村民住宅用地(V1)村民住宅用地(V1):规划村民住宅用地共4.98公顷,其中村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就地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位于道路两侧的住宅用地,其建筑物新建、改建和扩建需满足平阳县城乡规划管12、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号)中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以及交叉口距离规定。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新鹤村规划村庄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宗祠、寺庙、文化活动场地,总用地面积1.40公顷。3、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规划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3.18公顷。4、非村庄建设用地(N)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规划对外交通设施用地面积4.4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N2):规划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90公顷,为现状保留的鹤溪小学和鹤溪水厂。5、非建设用地(E)(1)水域(E1):规划水域面积3.42公顷。(2)农林用地(E2):规划农林用地面积253.10公顷。6、城镇开发边界宋埠村核心区域有12.9813、公顷范围划入城镇开发边界。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1、公共服务设施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村委会或住宅设置。2、基础设施山下部分居民用水全部接入自来水管网,山上部分村民生活用水依靠高位蓄水池和山水。污水处理方面,山下部分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山上部分建设污水处理池进行截污纳管。道路交通方面,规划对村庄内部主要道路沿原有路基进行拓宽和修整,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的通达性。第五章 村庄整治规划一、整治思路1、梳理对现状村庄内部道路系统进行梳理,按车行道、步行道、宅间道路进行整治;工程管线尽量进行下地处理;对传统院落空间进行重新梳理14、,恢复围墙线,形成乡村院落。2、清除重点对村内违章建筑、村民房前屋后违章搭建的储藏室等有碍观瞻的构筑物进行清理,保证整体环境的整洁。3、美化增加景观节点,优化村庄入口景观和标志;增加房前屋后的绿化;完善沿溪堤岸绿化;对“赤膊房”进行外墙粉刷,并利用围墙和绿化进行视线遮挡。4、配套增加景观小品建设,增加环卫设施、指示牌等配套服务设施。二、民房建设控制1、总体指标控制(1)建筑间距控制住宅间距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在旧住宅区建设单间式住宅,北侧或西侧为单间式住宅且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南侧或东侧的拟建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间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a、拟建建筑高度超过15、14米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0.8倍;b、拟建建筑高度在14米及以下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4米。c、其他经济技术指标村庄规划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号)执行。(2)建筑层数控制1、建筑的高度根据新渎村的村民住房改造需求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村域范围内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时,可按需求安排“单间式住宅”或“公寓式住宅”,其中单间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不宜超过15米,建筑层数不宜超过4层;公寓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24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层。2、建筑高度的计算:平屋顶应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16、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建筑当屋顶坡度小于等于30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口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30小于等于45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45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脊的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但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空调冷却塔等设备。(3)建筑后退红线规定表4.1水域管理范围表水域类型水域名称河道等级水域管理范围河 道鹤溪县级河道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7米注:设岸17、河道管理范围按堤岸线距离控制,设堤河道管理范围按背水面堤脚线距离控制。表4.2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道路等级道路名称红线宽度(m)后退距离(m)省 道218省道30-55(规划)16县 道 显腾线6-9(现状)11县 道 平鹤线4-6(现状)11其他道路通村道路4-62注:公路后退距离计算按现状公路用地外缘线为准,新建道路后退距离计算按实际施工外缘线为准。2、现状建筑管理与控制(1)现状建筑管理原则、村域范围内现状居住建筑所在地块地类不属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或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时,允许原拆原建(必须符合原拆原建相关规定);、村庄居民点建设控制范围内现有的用地或建筑物,即使与本村庄规划不符也无18、须做出更正,但不允许予以任何扩建、改建、翻建,可在规划新增住宅用地上进行新建;、村庄居民点建设控制范围外的现状建筑在不影响公共设施建设的前提下,经村委会许可,可进行原址拆建。(2)单间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 样式一 样式二(3)联建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 样式三 样式四3、民房改造引导(1)屋顶现有村内公共建筑和民房为平屋顶的,在房屋结构许可、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改为坡屋顶,新建建筑提倡优先采用坡屋顶形式,坡屋顶的具体形式结合村民需求确定,该村主要以双坡屋顶为主,局部可采用披檐的形式,农房屋面选用灰色青瓦铺设。(2)墙体新建农房建筑墙体宜采用白色涂料喷刷为主,局部可配以深色图案,墙裙采用灰19、色涂料或青砖材质,整体以白色、浅黄色等浅色系为主。对现状符合整体色调要求的瓷砖贴墙宜采用直接清洗、修补表面平整等整治方式,对现状普通灰色砂浆墙面或未进行任何涂抹的红色砖墙统一采用白色涂料进行整改,尽量不采用瓷砖贴墙的形式。(3)门窗门窗改造以实用性为前提,在满足安全、采光、通风等性能要求下,宜采用现代工艺,提高保温效果,尽可能采用保温节能型门窗。门窗造型尽可能简洁,注重增加美感,尽量不采用普通铝合金门窗及钢门窗,门窗整体色调以棕色等深色系为主。(4)栏杆栏杆的材料、色彩的选用应和建筑墙面相协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混凝土、青砖、木材等材料。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1)沿河绿化沿河绿化宜保持原20、有生态岸线,体现乡土特色,种植耐水性较强的乔木及水生花卉。乔木可选用水杉、垂柳等,灌木可选用芦苇、菖蒲等。(2)路边绿化路边绿化采用乔木列植或乔灌木搭配的形式,路旁有农田的应以农作物及果树等为主。(3)庭院绿化庭院内硬质铺砖不宜采用大面积的水泥硬化,可搭配绿地或采用渗水型的地面铺装方式,增加庭院绿化面积,美化庭院环境,庭院围墙不宜采用较高的实墙围合,鼓励采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的形式,围墙材质宜就地取材,可选用木质篱笆、青砖矮墙、碎石矮墙等,搭配植物种植,体现乡土特色。四、道路整治指引村庄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闲置地,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村庄内部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21、泥混凝土的形式,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村内2-3米的支路及宅间道路可选用块石、卵石、青砖等材料,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宜过多采用水泥路面。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规划设置村庄村石标志物。在村文化中心、公共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前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统一造型设计及色彩控制。村内宜结合村民生活需求,在公共场地统一设置休闲座椅及垃圾箱等便利设施,统一造型设计,体现村庄特色。附件一:用地统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备注V村庄建设用地9.459.56V1村民住宅用地4.874.98V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1.401.40V2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01.40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183.18V41村庄道路用地3.183.18N非村庄建设用地5.496.32N1对外交通设施用地3.594.42N2国有建设用地1.901.90E非建设用地257.46256.52E1水域3.423.42E2农林用地254.04253.10城镇开发边界12.98总用地面积285.3816平阳县水头镇南岙村(南一片)村庄规划图纸目录01村域范围图02村庄用地现状图03村庄用地规划图04村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05村庄景观风貌规划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