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总承包建筑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防治指南手册(22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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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43756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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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劳动防护用品1基坑工程3脚手架工程4模板支架5起重机械6临时用电8消防安全9施工机械7基础设施10高处作业2第一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11.1 头部防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背夹,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安全帽非正规合格品,或损坏,防护性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3.3 第1款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安全帽应戴正、帽带系紧并张贴安全教育帽贴。2、通过不同颜色、字母编号、安全背夹颜色等,区分现场不同管理角色和不同作业人员。3、项目部需组2、织对安全帽进行验收,检查其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期限,并对验收情况进行记录。11.2 面部及身体防护动火作业人员未正确配备防护面罩。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1.0.4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0.8 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灼伤、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1、施工现场从事登高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焊接作业、相关设施及管道安装作业、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和装饰装修作业的人员,以及从事机械作业的长发女工应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3、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配备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冬季及雨季等特殊气候、环境下作业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11.3 安全带安全带破损严重,安全绳打结使用。安全带(GB6095-2009)5.2.4.1 零部件不应产生织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进裂、运动机构卡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1、安全带应符合技术和检验要求,项目部应组织进场验收,检验安全带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并及时记录验收情况,发生破损的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2、项目部应定期对安全带进行专项安全检查。3、项目部应优先使用五点式双大挂钩安全带,从事钢结构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作业、脚4、手架搭设等高空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五点式双大钩安全带。劳动防护用品第二部分高处作业22.1 临边防护楼层、基坑边、施工作业面、楼层内等部位临边未设置防护。施工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1、楼层边、阳台边等部位,宜采用定型化防护栏板设置,采用防护栏杆设置临边防护的,高度应不小于1.2米,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模板施工作业时,应先搭设脚手架,否则应设置防护栏杆。2、防护栏杆及踢脚板刷黄黑或红白相间安全警示色,防护栏杆显眼位置应悬挂警示标识及验收牌。35、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上杆离防护面高度不低于1500mm并增设一道横杆。4、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防护围栏时,应签署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并拉设警戒区域,安排监护人员,每班作业后应及时恢复。高处作业22.1 临边防护楼梯临边未设置防护。施工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2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1、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杆。2、楼梯临边防护宜采用工具式防护栏杆。3、防护栏杆及踢脚板刷黄黑或红白相间安全警示色,防护栏杆显眼位置应悬挂警示标识及验收牌。4、独立楼梯,若两边均无有效遮挡,则两边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6、板。高处作业22.2 洞口防护水平预留洞口未设置防护措施。施工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2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接下页)1、洞口采用盖板封闭时,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2、采用洞口植筋进行防护时,7、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或盖板。高处作业(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22.2 洞口防护平面洞口安全防护设置不规范。1、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1)主体结构施工时,利用钢管扣件在洞口上搭设井字型平台,平台上铺设硬质材料(钢笆片或木方模板)进行防护,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在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2)安装及装修施工时,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2、洞口安全防护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张挂验收合格牌。高处作业施工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8、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4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方式一)(方式二)22.2 洞口防护竖向洞口未设置防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6 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1、对于竖向洞口高度低于800mm的应采用螺栓固定式套管及专用连接件(半个旋转扣件)进行固定.2、9、钢管表面涂刷黄黑或红白相间安全警示色,并张挂“当心坠落”安全标志牌。三种不同的固定配件高处作业22.2 洞口防护后浇带、变形缝处未设置防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应设灯光警示。1、后浇带、伸缩缝处,应加固定盖板防护,并加设警示色和警示标志。高处作业22.3 电梯井防护电梯井口临边防护缺失或被拆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并应设置挡脚板。1、设置高度不小10、于1.5m(浙江地区不低于1.8m)的定型化防护设施。2、可根据现场情况,使用强度符合要求的圆钢、方钢等材料,尽量制作可周转、能重复使用的电梯井口防护门。3、防护门和踢脚板刷红白相间警戒色,防护门外侧悬挂警示标志。4、防护门固定方式可为上翻开启式或上下推拉式开启。高处作业22.3 电梯井防护电梯井内操作架搭设不合格,与结构间缺少软隔离,无拉结点,脚手板未满铺等。1、电梯井道内操作架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各项要求搭设,并经过验收挂牌。电梯井道内井字架悬挑层应设置硬隔离防护,并刷红白或黄黑警戒色2、推广使用工具式操作平台。项目部应编制专项方案,并经11、过验算,使用前经过验收合格。3、工具式操作平台顶面应设置吊点,同时可焊接定位筋或定位钢管。高处作业违反标准违反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4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第1款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6.4.3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第2款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第3款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布置。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相连。22.3 电梯井防护电梯井内未设置水平防护,缺少井口临边12、防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3 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层且不大于10m道安全平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脚板。1、电梯井道内每隔两层结构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2、硬质水平防护与安全平网防护,逐层交替设置。高处作业22.4 移动操作平台防护现场登高使用自制梯子作为操作平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5.1.2 攀登作业所用设施和用具的结构构造应牢固可靠;作用在踏步上的荷载在踏板上的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1、便携式梯子宜采用金属材料并应符合现行13、国家标准,不得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踏步不得缺失。2、人字梯、直梯仅适用于在狭小空间使用,并安排扶梯人员,但不得作为长时间使用的作业平台,长时间高处作业宜使用专门搭设的操作平台。3、人字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人字梯顶端两部应刷红色油漆标识,禁止站人。4、人字梯中间拉撑应确保完好可靠。高处作业22.4 移动操作平台防护移动操作平台未设置防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JGJ80)6.1.3 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步间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JGJ59)3.13 第9条 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14、杆,并设置登高扶梯。1、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不得站人。2、制动器除在移动情况外,均应保持制动状态。3、操作平台面堆物不得超过挡脚板高度,零散件应使用工具盒存放。高处作业22.4 移动操作平台防护移动操作平台无防倾倒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2.1 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宜大于10,高度不宜大于5m,高宽比不应大于2:1,施工荷载不应大于1.5kN/。1、施工现场推广使用盘扣式移动操作平台。2、高宽比大于2:1时,移动操作平台底部需设置防倾覆装置。3、使用过程中移动架脚轮、斜撑应与坑边、洞口边等保持安全距离。高处作业22.5 悬挑操作平台防护悬挑操作15、平台悬挑工字钢、拉结设置不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4.1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2、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3、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1、悬挑操作平台须经设计计算方可制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可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挂设验收合格品和限载牌。2、悬挑操作平台的外侧应略高于内侧。3、工字钢与地锚连接处应用木楔楔紧。高处作业22.5 悬挑操作平台防护悬挑操作平台与结构间安全防护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6、.13.3 第10款 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1、悬挑操作平台外侧应安装防护栏杆并应设置防护挡板全封闭。2、平台两侧及前端应单独设置水平防护,与平台夹角45,上层设置安全平网,下层密目式安全网网全封闭,或采用定型化水平防护网片(如右图)。高处作业22.5 悬挑卸料平台防护悬挑卸料平台悬挑工字钢、拉结设置不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4.1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2 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上,不得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3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17、可靠,且其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要求。1、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2、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按通用吊环或起重吊环设计,并应满足强度要求。3、斜拉钢丝绳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夹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且不得少于4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4、主钢丝绳和副钢丝绳不得固定在同一预埋吊环上,且两者吊环应保持安全距离,预埋时做好隐蔽验收工作。高处作业22.6 悬空作业防护绑扎钢筋无合格的作业平台,使用木方作为落脚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5.2.6 绑扎钢18、筋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不得沿钢筋骨架攀登或站在骨架上作业;2 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绑扎柱钢筋和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操作平台。1、钢筋绑扎操作平台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使用。2、可推广使用定型化操作平台,方便吊装,循环使用。高处作业22.7 交叉作业防护塔吊覆盖范围内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等无防护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7.1.2 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1、塔吊翻盖范围内的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办公区、生活区、安全通道等均应设置防护棚19、。2、安全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7.2安全措施的相关规定。3、防护棚内需在醒目位置挂设验收合格牌,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等作业区域还应挂设操作规程牌。高处作业22.7 交叉作业防护进出楼层内安全通道未设置防护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7.1.4 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防护棚。1、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防护棚宜采用定型化装置。2、安全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7.2安全措施的相关规定。高处作业22.7 交叉作业防护主体结构坠落半径未设置防护20、。施工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7.1.7 对不搭设脚手架和设置安全防护棚时的交叉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网,当在多层、高层建筑外立面施工时,应在二层及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防护网,同时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防护网。1、需采用密目式安全网与安全平网2层防护措施,安全平网在上面,密目式安全网在下面。2、应定期清理挑网上掉落的杂物。高处作业人员通行钢梁上未设置安全绳。1、应在人员通行钢梁上设置立杆式双道安全绳,人员行走时确保安全带挂在生命绳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5.2.2 第5款 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21、绳宜采用钢丝绳。22.8 钢结构作业防护高处作业生命线端头固定不牢,仅采用缠绕方式。1、生命线应用 12mm 钢丝绳,两端使用花篮螺旋扣调节松紧并使用 3 个 U 型卡扣进行固定。2、生命线的固定高度(1200mm),每一段生命线挂安全带不得同时多于2根。22.8 钢结构作业防护高处作业坠落防护 安全绳(GB 24543-2009)5.1.3 钢丝绳式安全绳5.1.3.5 绳体在构造上和使用过程中不应扭结,盘旋直径不宜过小。钢柱吊装作业未安装防坠器。1、按要求在吊装作业前设置防坠器,防坠器应设置溜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5.2.2 第1条,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22、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22.8 钢结构作业防护高处作业工人在斜面作业无可靠立足点。1、无可靠立足点处使用登高车进行作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5.2.1 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22.8 钢结构作业防护高处作业第三部分基坑工程基坑工程33.1 基坑支护支护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提前开挖下。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6.3.2 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1、23、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2、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上土层。基坑工程33.1 基坑支护钢支撑围护失稳破坏,引起坍塌。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4.10.4 钢支撑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1、钢支撑应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随挖随撑、严禁超挖。2、钢支撑使用过程定期进行预应力监测,必要时对预应力损失进行补偿。3、支撑与冠梁、腰梁的连接应牢固,钢腰梁与围护墙体之间的空隙应填充密实;无腰梁时,钢支撑与围护墙体的连接应满足受力要求。4、支撑安装完毕后,应24、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应力。预应力施加完毕后,待额定压力稳定后方可锁定。基坑工程33.2 基坑开挖边坡挖土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级放坡。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4.2.1 土质边坡的坡率允许值应根据工程经验,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3.11.3 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1、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边施工边治理,边施工边监测原则。2、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沉降、裂缝等险情时,应立即向项目主要领导报告,并应立即停止施工,转移危险区内人员,待险情排除25、后方可恢复施工。3、边坡工程在雨期施工时应做好水的排导和防护工作。基坑工程33.2 基坑开挖边坡挖土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级放坡。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8.2.1 对于土质条件较差,雨水较多,且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留置时间较长时,均应采取护坡的措施。护坡可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合适的方式。护坡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裂缝或破损现象,应及时加以修补,以防止雨水和地面渗水而影响基坑的稳定性。1、土钉支护结构应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需要一定的养护时间,在土钉注浆完成后,应至少间隔48h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2、护坡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裂缝或破损现象,应及时加以修补,以防止雨水和地面渗水26、而影响基坑的稳定性。基坑工程33.3 降排水基坑积水,无排水措施或排水不畅。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违反条款违反条款:6.3.3 基坑边坡的顶部应设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宜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出积水。4、基坑上部排水沟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2m,排水沟底和侧壁必须做防渗处理。基坑工程33.4 安全防护开挖深度超过2m未设置上下的专用通道,或通道设置不满足安27、全需求。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11.2.6 基坑内应设置作业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数量不应小于2个。作业位置的安全通道应畅通。1、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2、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梯笼。梯笼与结构间必须连接牢固,采取防倾覆措施。3、在塔吊坠落半径覆盖范围内的梯笼应在顶部搭设安全防护棚。4、对于有内支撑或类似条件的项目可采用逆作法,避免重复搭拆与转移。钢管扣件式或盘扣式定型化梯笼基坑工程33.4 安全防护支撑梁上布置管线、机具或人员行走部位,无安全防护设施。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8、JGJ311-2013)11.2.5基坑临边、临空位置及周边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应安装可靠围挡和防护。1、合理布置支撑梁上机具、管线和人员行走路线,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防护设置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2、底部通过抱梁形式固定于支撑梁上。3、防护围栏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下 设200mm高踢脚板。基坑工程33.4 安全防护栈桥、支撑梁下残余物未及时清理。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6.9.4 土方开挖时,应清除支撑底模,避免底模附着在支撑底部。若采用混凝土垫层作底模,为了方便清除,应在支撑与混凝土垫层底模之间设置隔离措施,必须在支撑以下土方开挖时及时清理29、干净,否则附着的底模在基坑后续施工过程中一旦脱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1、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安排清理干净栈桥、支撑梁下残余物。2、基坑支护结构及边坡顶面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时,应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基坑工程33.5 边坡荷载基坑边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或距离过近。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11.2.2 基坑周边使用荷载不应超过设计限值。同时,基坑周边1.5m范围内不宜堆载,3m以内限制堆载,坑边严禁重型车辆通行。当支护设计中已计入堆载和车辆运行的,基坑使用中也应严禁超载。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运行范围内。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30、设计要求。3、提倡在基坑边1.5m范围内划警戒线,警戒线范围内书写“严禁堆载”的警示语。基坑工程33.6 支撑拆除拆除方式、顺序不符合或未按方案施工。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6.9.1 支撑系统的施工与拆除,应按先撑后挖、先托后拆的顺序,拆除顺序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并应结合现场支护结构内力与变形的监测结果进行。1、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2、采取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3、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基坑工程33.6 支撑拆除支撑梁吊装不规范。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31、2)违反条款违反条款:4.3.1 当利用吊索上的吊钩、卡环钩挂重物上的起重吊环时,吊索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6;当用吊索直接捆绑重物,且吊索与重物棱角间已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时,吊索的安全系数应取6-8;当起吊重、大或精密的重物时,除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外,吊索的安全系数应取10。1、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尤其注意严禁歪拉斜吊,容易因支撑梁惯性及人员站位错误,造成人员挤压伤亡。2、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保护。33.7 基坑监测引起周边建筑物、地面等沉降、开裂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5.4.5 基坑工程变形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32、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出后方可恢复施工。1、基坑施工前做好基坑周边建(构)物调查,做好标识,并留存影像资料。2、编制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测,施工期间做好施工监测,做到信息化施工。3、当基坑周边地面产生裂缝时,应采取灌浆措施封闭裂缝。4、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2m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基坑工程第四部分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44.1 材质质量钢管、卸扣、脚手板等构配件存在锈蚀、变形、打孔、弯折等现象,进场未维护保养。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1.1 第4条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33、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第5条钢管应涂有防锈漆。8.1.4 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1、构配件出厂质量应 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杆件、构配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第4章节材料、构配件相关要求。不得使用带有裂纹、折痕、表面明显凹陷、严重锈蚀的钢管;焊接件的焊缝应饱满,焊渣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渣、咬肉、裂 纹等缺陷。2、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配件进场应检查相关产品合格证,组织进行验收,并应进行抽样复试。脚手架工程44.2 脚手架基础脚手架基础不平整坚实、立杆底部无垫板、无排水设施,34、未进行基础验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4 应清楚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排水畅通。8.2.3 第2条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1、基础平整坚实、并进行验算。2、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防线定位。44.3 扫地杆扫地杆离地高大于200mm。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釆用直角扣件固定 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釆用直角35、扣件固定在紧靠 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 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44.4 水平杆架体搭设过程中高跨扫地板杆未向地跨进行延伸。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1、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36、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2、现场条件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应在专项方案中进行专门设计。脚手架工程44.4 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违反规范要求,未设置在主节点位置搭设。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7.3.11 第3条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1、主节点指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节点。44.5 立杆脚手架立杆接头处于同步同跨内。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7、JGJ_130-2011)6.3.6 第1条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1、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2、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44.5 立杆立杆采用搭接进行连接。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38、术规范(JGJ130-2011)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1、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2、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脚手架工程44.6 剪刀撑、门洞设置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够,剪刀撑未连续设置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2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接长时39、,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6.6.3 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1、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2、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4、剪刀撑应刷红白或黄黑警戒色,与立杆、水平杆等区分开。脚手架工程44.6 剪刀撑、横向斜撑脚40、手架端头未设置横向斜撑。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2、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脚手架工程44.7 门洞设置门洞位置无加强构造措施。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5.1 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形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6.5.2 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相关规定(详见J41、GJ130)。6.5.4 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1-2步。1、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2、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2)h=2.0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脚手架工程44.8 连墙件连墙件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拆除,距离主节点间距过大,采用柔性连接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4.3 第1条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42、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连墙件。1、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2、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3、连墙件应刷警戒色,在脚手架施工过程中严禁拆除连墙件。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44.9 脚手板脚手板接头对接不符合要求,间隙过大;脚手板未铺满、铺实,随意搭接,绑扎不牢固。违反标准:违反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_130-2011)6.2.4 脚43、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2 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脚手架工程1、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44、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脚手架工程44.10 层间防护脚手架与结构边无水平防护措施。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JGJ130)9.0.11 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JGJ59)3.3.4 第3条架体防护1);2)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1、脚手架一般不少于每三层或每隔10米使用安全平网设置一道软隔离。脚手架工程44.10 层间防护悬挑钢梁未使用木楔楔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6.8.4 第3款 3)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45、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4)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1、架体底层封闭应确保牢固、可靠。2、架体底层封闭后应刷红白或黄黑警戒色。脚手架工程44.11 架体防护外立面为设置安全网或安全网破损。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9.0.12 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1、脚手架外立面安全网应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立网,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 4 s;其目数应不低于2000目/100cm2。2、脚手架外立面安全网应保持完整、整洁,定期检查和清洁。脚手架工程44.12 架46、体稳定模板支架连接在外脚手架上;电动葫芦固定在架体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9.0.5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1、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脚手架工程44.13 悬挑钢梁悬挑钢梁未使用木楔楔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3 U形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1、锚固构件严禁采用螺纹钢。2、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3、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47、(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4、使用预埋螺栓固定时,应使用双螺母。脚手架工程44.13 悬挑钢梁悬挑钢梁外端底部未提前设置斜拉钢丝绳定位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4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1、悬挑钢梁安装前应提前焊接定位筋。2、斜拉钢丝绳或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直径不宜小于20mm。3、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48、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第五部分模板支架模板支架55.1 扫地杆、立杆、水平杆扫地杆大面积缺失,未按照规范纵横向设置扫地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 第3款 在立杆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置扫地杆。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2、支架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3、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模板支架5架体立杆过洞口处未加垫工字钢,导致立杆悬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违反违反条款条款:3.12.3 49、第2款 支架基础 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2)支架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1、立杆过洞口处底部加垫工字钢,设置纵、横向扫地杆,保证架体整体稳定性。5.1 扫地杆、立杆、水平杆模板支架55.1 扫地杆、立杆、水平杆高跨扫地杆未向低跨延长至少2跨。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4 第2款 当立杆底部不在同一高度上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1、高跨扫地杆应向低跨延长至少2跨。模板支架55.2 剪刀撑竖向剪刀撑间距不符合要求,未50、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角度不符合要求;剪刀撑底端未与地面顶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4 第5款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得竖向连续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置由下至上得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得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4第5条规定:模板支架55.3 自由端、可调顶托可调顶托伸出上部丝杆外露长度大于300mm。建筑施工扣件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9.1(扣件式满堂支撑架)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51、长度不应超过0.5m。6.9.6 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150mm。模板支架55.4 连墙件高支模架体未进行抱梁抱柱加固处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2.4 第6款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杆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1、搭设高支模时,在每跨范围内,当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固结点,可采用抱梁抱柱的方式。模板支架55.5 后浇带后浇带模板支架违规提前拆除或未单52、独搭设;重新回顶后的架体封顶干、剪刀撑缺失。1、后浇带模板支架独立搭设,不允许提前拆除;2、后浇带及时进行硬质封闭,并刷红白或黄黑警戒色。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4.2.3 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单独设置。模板支架55.6 架体稳定性边梁位置斜立杆没有和架体整体连接。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6 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1、按照方案要求,增设边梁模板支架横向连接杆。模板支架55.7 大模板吊装大模板吊挂点违规使用细螺纹钢,单点起吊。建筑施工53、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14 第2款 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不应少于4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1、吊运模板作业前应检查绳索、卡具、模板上的吊环。必须完整有效,在升降过程中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2、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模板支架55.8 铝模销钉间距过大,局部缺失。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386-2016)5.3.3 竖向模板之间与竖向转角模板之间应用销钉锁紧,销钉间距不宜大于300mm。1、按照方案要求增设销钉;2、销钉必须插紧。54、模板支架55.9 堆载模板支架上堆放荷载过大,且集中堆码。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8.0.7 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1、模板支架上严禁集中堆放材料,应均匀放置,保证均布荷载。2、材料堆码荷载不得超过方案及规范要求。模板支架55.10 模板拆除模板支架拆除顺序不对,未拆除模板先拆除架体。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3.4 拆除梁、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梁、板模板应先拆除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1、规范模板支架拆除顺序,先拆除模板后拆除支撑体55、系;2、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模板支架55.11 盘扣模架体系立杆连接套筒在同一水平面,接头位置未错开布设。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7.4.4 立杆应通过立杆连接套管连接,在同一水平高度内相邻立杆连接套管接头的位置宜错开,且错开高度不宜小于75mm。模板支架高度大于8m时,错开高度不宜小于500mm。1、在同一水平高度内相邻立杆连接套管接头的位置错开搭接。模板支架5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超过650mm。5.11 盘扣模架体系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6.1.5 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56、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粱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6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40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得小于150mm。1、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长度小于400mm。2、悬臂端长度不得超过650mm。650mm400mm模板支架55.12 盘扣模架体系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6.1.3 当搭设高度不超过8m的满堂模板支架时设置顶层水平斜杆或扣件钢管水平剪刀撑。1、按规范要求增加斜杆。盘扣式脚手架无斜杆.模板支架55.13 搭设防护模板支设作业过程中工人未佩戴安全带,无可靠立足点。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57、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JGJ80)5.2.1 悬空作业应设有可靠立足点,并应配备登高和防坠落措施。(JGJ59)3.7.4 第1款 3)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1、高支模架体按要求设置水平兜网,搭设高度 5mH10m 时,在中间加设一道安全平网;H10m 时,应按高处作业要求每隔6m 加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随架体搭设同步挂设。2、从事高支模搭设的人员应持有架子工证,作业时佩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第六部分起重机械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基础积水。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58、010)3.1.2 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1、基础必须排水通畅,设置排水沟或基础高于水平面。2、设置自动排水泵。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组合式基础加固不规范,未随着土方开展及时设置。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JGJ187/T-2019)7.1.7 应随着基坑土方的分层开挖,及时在钢立柱外侧四周设置竖向型钢剪刀撑及水平剪刀撑。1、型钢剪刀撑斜杆的截面积宜大于格构式钢柱分肢的截面积,剪刀撑斜杆的夹角宜按45-60布置 当格构式钢柱的净长度超过4.5m时,应设置水平型钢剪刀撑,水平剪刀撑的竖向间距不应超过4m。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接地线未接。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59、44-2006)8.1.3 塔机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l0。1、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接地线为可拆卸,不得焊接。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标准节等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2.0.16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1 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得;2 1、通过进场前考察、预验收、进场验收等方式,杜绝不合格设备、构件入场安装。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60、机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2.0.16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1 2 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3 1、通过进场前考察、预验收、进场验收等方式,杜绝不合格设备、构件入场安装。2、使用过程中,做好群塔防碰撞工作,避免将结构撞变形。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连接螺栓未安装、松动或脱落。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3.4.13 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161、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回转限位行星齿缺失。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0.3 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1、回转限制器:左右回转应限制在1.5圈,即540。2、杜绝将回转限位电源线拆除。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变幅限位失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0.3 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62、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1、变幅限位器:距离端部要保证至少20cm距离,且在距离端部2m距离时应切断高速运转。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力矩限位缺少止挡杆;力矩限位触电偏离。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0.3 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1、起重力矩各触点设置齐全,一般调整预报控制触头实施90%额定载荷时报警,而在达到110%额定载荷时,应停止重物提升和增幅动作,可做返回、下降动作。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重量限制器未接线。建筑施工塔63、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0.3 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1、起重量限制器一般调整预报控制触头实施90%额定载荷时报警,而在达到110%额定载荷时,应停止重物提升和增幅动作,可做返回、下降动作。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吊钩高度限位失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0.3 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1、高度限位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动臂变幅的塔64、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 最小距离为 800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没有变幅 重物平移功能的动臂变幅的塔机,还应能同时切断向外变幅控制 回路电源,但应有下降和向内变幅运动;2)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 最小距离为 800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应有下降运动;3)当钢丝绳松弛可能造成卷筒乱绳或反卷时应设置下限位 器,在吊钩不能再下降或卷筒土钢丝绳只剩 圈时应能立即停止下降运动。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小车断绳保险变形失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7.4.18 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幅的双向均应设置断绳保护装置65、和断 轴保护装置,且动作应灵敏、有效。1、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幅的双向均应设置断绳保护装置。2、不得用铁丝等将断绳保险捆扎,导致其失效。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卷筒防脱装置损坏,已失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6.3.5 滑轮、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吊钩应设有钢丝绳防脱钩装置。1、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2、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应完好有效。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主卷扬机缺少排绳滑轮,主钢丝绳排绳紊乱。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7.1.10 第7款 卷筒上66、的钢丝绳排列应整齐。1、确保钢丝绳排绳装置完好有效。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吊钩保险缺失。1、吊钩防钢丝绳脱钩保险应灵敏有效。2、吊钩联板两侧应刷红白或黄黑警戒色。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6.3.5 滑轮、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吊钩应设有钢丝绳防脱钩装置。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钢丝绳(包括起吊钢丝绳)缺少润滑保养、锈蚀严重;局部断丝、断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7.1.7 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断丝、断芯、笼状畸变等变形。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67、量证明文件。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并应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穿绕正确。3、钢丝绳断丝根数的控制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规定执行。4、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应牢固,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或小车处于起重机最末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三圈以上。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臂尖楔套处钢丝绳方向穿反。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3-2006)附录A 楔形接头与钢丝绳的连接方法。1、楔形接头:受力侧钢丝绳应从直面穿进斜面穿出。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不合格,擅自焊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第二十条68、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1、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使用原厂配件,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制作要有特种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报告书。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刹车片磨损严重,未及时更换。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7.1.6 制动器和制动轮应符合下列规定:4 当制动器和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制动轮出现裂纹;2)制动块(带)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更换摩擦衬垫。1、制动带摩擦垫片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2、制动轮的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3、制动片69、与制动轮之间的接触面应均匀,间隙调整应适宜,制动应平稳可靠。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操作手柄机械零位失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8.2.4 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应具有零位自锁和自动复位功能。1、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应具有零位自锁和自动复位功能。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驾驶室张贴遮阳帘,操作人员视线受阻。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4.6.1 应保证司机的视野开阔。1、司机室窗户禁止粘贴遮挡物,遮挡视线。起重机械66.1 塔式起重机塔吊高度未错开,存在碰撞风险。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70、010)2.0.14 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1、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隐患照片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基础积水。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4.1.2 安装作业前,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基础排水措施等符合要求。1、基础设置排水沟或基础高于水平面,避免71、积水。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标准节腹杆开焊。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4.1.3 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对各部件进行检查。对有可见裂纹的构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对有严重锈蚀、严重磨损、整体或局部变形的构件必须进行更换,符合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后方能进行安装。1、通过进场前考察、预验收、进场验收等方式,杜绝不合格设备、构件入场安装。2、标准节质量要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对各零部件进行检查,对有严重磨损、变形的标准节及其他零部件进行更换。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问题描述:连接螺栓松动或缺失。问题描述:连接螺栓松动或缺失。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72、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4.2.2l 连接件和连接件之间的防松防脱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得用其他物件代替。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值。安装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1、安装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连接螺栓应有放松措施,螺栓应高出螺母35个螺纹。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问题描述:天问题描述:天窗限位捆绑失效。1、吊笼升降时打开笼顶天窗翻门时,笼顶翻门开关应切断吊笼升降。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5.2.32 吊笼上的各73、类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外围栏门机械联锁、电气限位失效;梯笼门电气限位失效。1、电梯围栏门机械联锁装置,梯笼在运行过程中,无法开启。2、电梯围栏门和梯笼门电气限位,当围栏门处于开启状态时,设备断电无法运行。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5.2.32 吊笼上的各类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外围栏门机械联锁装置外围栏门电气限位梯笼门电气限位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极限限位未能触碰挡块;极限限位手柄缺失。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5.2.32 吊笼上的各类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1、极限限74、位开关作为电梯上行和下行的最后一道限位保护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确保能够及时断电,手柄的内伸长度必须确保能够碰到上/下限位挡板。2、极限限位开关应为非自动复位型,动作时切断总电源,动作后须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启动。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极限限位未能触碰挡块;极限限位手柄缺失。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5.2.2 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1、吊笼防坠安全器应可靠,且在标定有效期内,联动控制开关应灵敏有效。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附着装置未设置斜支撑。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4.1.175、0 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形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1、根据说明书要求设置附着架斜支撑,确保附着架的稳定性。起重机械66.2 施工升降机未设置层门;层门与梯笼间距过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7.7.10 层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升降机的每个登机处都必须设有层门,任意开启时均不应脱离轨道;2 层门外表面或层门两侧防护装置外缘与吊笼门外缘间的水平间距不得大于150mm。1、层门关闭时,必须能全宽度围挡登机平台开口,下缘与登机平台地面间隙不应大于 35mm;2、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与登机平台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大于 50mm。3、层门与正常的吊 笼运动部件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6、 0.85m;当施工升降机的额定提 升速度不大于 0.7m/s 时,安全距离可为 0.50m。6吊钩安全限位装置被拆除。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违反条款:(违反条款:(JGJ276)4.4.1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活可靠,严禁随意调整、拆除,不得以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JGJ160)7.3.10 起重机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部件应齐全完整,动作应灵敏可靠。1、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前,通过入场验收确保各限位、保险装置等齐全有效。起重机械77、6.3 流动式起重机械起重机械66.3 流动式起重机械起重臂端滑轮组无防钢丝绳跳槽装置,滑轮达到报废程度,钢丝绳润滑不足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7.1.5 第4款 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应完好有效。1、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前,通过入场验收确保各限位、保险装置等齐全有效。起重机械66.3 流动式起重机械支腿未全部伸出;支腿中间下方增垫枕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4.3.4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1、所有的支腿梁必须全部伸出,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78、0。2、支腿伸开后,其中间下方不得增垫枕木。起重机械66.3 流动式起重机械支腿未垫垫板。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4.3.1 起重机械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符合起重时的受力要求;起重机械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1、必须选择平整夯实地基,且铺设钢板或垫木,并时刻观察地基承载情况,防止倾覆事故发生。66.4 起重葫芦手拉葫芦固定在管道上吊装。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7.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1、起重葫芦进场时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张贴验收标签。2、管道、配79、电柜等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涉及起重葫芦使用的,必须明确吊装安全技术措施,起重葫芦的锚点必须经过核算合格。3、吊装区域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钢丝绳断丝严重,达到报废标准。1、钢丝绳等吊索具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应组织验收。2、定期检查吊索具,及时更换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4.2.2 吊装作业中钢丝绳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和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中的相关规定。起重机械扭80、曲扭曲鸟笼断丝66.4 起重吊装钢丝绳编结长度不足。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6.2.3 当钢丝绳的端部采取编结固结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起重机械1、钢丝绳等吊索具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应组织验收。2、定期检查吊索具,及时更换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吊带破损达到报废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8.3 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1、吊带等吊索具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应组织验收。2、定期检查吊索具,及时更换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带。3、推广使用上方带颜色的吊带81、,不同颜色的吊带代表不同的极限载荷。参见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使用螺纹钢制作料斗吊环。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违反条款违反条款:9.7.6 吊环应采用HPB300钢筋或Q235B圆钢制作。1、吊环应采用HPB300钢筋或Q235B圆钢制作。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应按3个吊环进行计算。2、严禁使用螺纹钢作吊钩等吊装工具使用。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卸扣使用方法不正确。1、卸扣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为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锁具的锁眼进行连接,以免再索具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体脱离。卸扣使用规范第11条 卸扣与钢丝绳82、索具配套作为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索眼进行连接。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斜拉歪吊。1、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3.0.15 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吊物上方站人。1、严禁在吊装物品上站人或放置小车等重物或工具。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3.0.21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长短混吊,绑扎不牢。1、吊装散件物品时应83、绑扎牢固,防止在吊运过程中散落。2、在吊装作业区域外沿设置警戒,保证工作区域内没有无关人员。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5.1.5 吊物绑扎应平稳、牢固。起重机械66.4 起重吊装吊运危险品氧气瓶未使用专用吊具。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2017)7.1.4 用起重机械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应将气瓶装入集装格或集装篮中,并妥善加以固定。1、吊运气瓶等危险品时,使用专用吊笼,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66.4 起重吊装吊装钢构件未捆绑牢固。1、加强现场起重吊装作业监管,被吊物捆绑不牢固严禁起吊。2、吊物落地时,应在84、底部增设垫木,方便索具抽出。3、大型构件吊装过程中,应设置溜绳,方便控制吊物方向。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5.1.2.1 被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司机不应进行操作。起重机械(a)双支单双圈穿套结索法(b)吊篮式结索法第七部分施工机械施工机械77.1 小型机械压槽机等使用倒顺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1.5 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1、机械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按钮式开关。77.1 小型机械角磨机砂轮片破损。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85、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3-2007)8.12.1.101 g)不要使用损坏的附件。在每次使用前要检查附件,例如砂轮是否有碎片和裂缝,靠背垫是否有的裂缝、撕裂或过度磨损,钢丝刷是否松动或金属丝是否断裂。1、角向磨光机应使用完好的砂轮片。2、砂轮片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砂轮片、切割片等额定转速应满足角磨机的额定转速。3、砂轮不得受潮、变形、破裂或接触过油、碱类,受潮的砂轮片不得自行烘干,应使用专用机具烘干。手持电动工具的砂轮片和刀具的安装应稳固、配套,安装砂轮的螺母不得过紧。施工机械77.1 小型机械切割机未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防护罩,且使用的开关不合规。1、砂轮切割86、机应使用手柄开关,便于操作。2、切割机正前方应设置挡火花飞溅的防护罩。3、作业台应设置工件紧固装置,禁止用手或脚扶持工件。施工机械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83.1-2014)19.1 只要适合于工具的使用及工作方式,工具的运动部件和其他危险零件就应安置或包封得能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足够保护。77.1 小型机械切割机防护罩未紧固,且质量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3-2007)8.12.1.103 b)护罩必须牢固地装在电动工具上,且放置得最具安全性,只有最小的砂轮部分暴露在操作人面前。1、切割87、机必须装有完好有效的防护罩,紧固牢固可靠,不得松动,严禁擅自拆除。施工机械施工机械77.2 混凝土机械布料机底部模架未按照方案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10.2 混凝土布料机的支撑面应平整坚实,并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1、混凝土布料机的支撑面应平整坚实。2、固定式混凝土布料机的支撑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支撑结构应经设计计算,并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如上图所示某项目施工方案中布料机支撑脚模板加固处理措施施工机械77.3 混凝土机械混凝土泵车未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未完全打开,未使用枕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6)8.5.1 混凝88、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与沟槽和基坑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8.5.2 混凝土本车作业前,应将支腿打开,并采用垫木垫平,车身的倾斜度不应大于3。1、混凝土泵车停在平整坚实的地方。2、打开所有支腿,用垫块垫平,控制车身倾斜度不大于3。施工机械77.4 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11.1.2.4 机械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1、传动部分设置完整的防护罩。2、钢筋加工机械等现场安装完毕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张贴验收合格牌。施工机械77.5 木工机械未设置防护措施、消防器材未配备、未设置废料区并及89、时清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33-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JGJ133)12.5.2 锯片上方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JGJ160)10.1.4 机械作业场所应配备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1、锯片上方设置防护罩。2、圆盘锯旁放置灭火器。3、设置废料托盘,下班前工完场清。施工机械77.6 桩工机械销轴使用螺纹钢代替,且无防脱措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6.1.7 金属结构杆件螺栓连接或铆接不应松动,不应有缺损;关键部位连接螺栓应配有防松、防脱落装置。1、金属结构杆件螺栓连接或铆接不应松动,不应有缺损;关键部位90、连接螺栓应配有防松、防脱落装置,不得使用螺纹钢代替销轴使用。施工机械77.7 焊接机械电焊机外壳未做PE线连接。电气装置及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3.10.16 需要接地的电器金属外壳、框架必须可靠接地。1、电焊机使用前应做好进场验收,并张贴验收合格牌。7电焊机二次线防护罩脱落。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JGJ33)12.1.2 焊接设备应有完成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防护罩。(GB50194)9.4.3 电焊机裸露导电部分应装设安全保护罩。1、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91、设安全保护罩。7.7 焊接机械施工机械施工机械7电焊机二次侧线使用钢筋代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5.4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1、电焊机二次线禁止使用钢筋或其他金属代替。7.7 焊接机械77.8 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操作资格证使用高空车。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CB4286-2013)3.3.2 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应持有操作资格证,认真遵守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1、高空车进场后进行进场验收,并张贴验收合格牌。2、操作92、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使用高空车。3、定期要求厂家对高空车检查,做好维护保养。施工机械7使用高空车时未系挂安全带。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CB4286-2013)4.3.3 使用高空车作业时,操作平台上人员应系挂好安全带1、使用登高车人员按要求系挂安全带。7.8 高空作业车施工机械7使用高空车作业平台上人员数量较多,超过规范及使用说明书规定。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CB4286-2013)4.3.7 作业平台上人员和施工设备的总重量不应超过平台的最大安全承载负荷,施工作业时平台上的人员不应超过两人,作业平台超载时不应操作。1、严格控制操作平台上人员数量不超过两人。2、高空车不得超93、载使用。7.8 高空作业车施工机械7在高空车上加人字梯攀爬;不得攀爬平台围栏进行登高作业。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CB4286-2013)4.3.4 不应使用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接送人员上下、运输物品、起吊重物,不应在工作平台内垫物或架设梯子以增加高度。4.3.13 进入作业平台的施工人员应正确佩带劳保用品,不应攀爬悬臂、平台栏杆及在作业平台上嬉戏打闹。1、将高空车起升至作业高度后方可锁定进行作业。2、不得在操作平台内违规使用其他物体增加高度。3、不应攀爬平台栏杆及在作业平台上嬉戏打闹。7.8 高空作业车施工机械7狭窄空间移动高空车无监护人。1、操纵高空车时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轻摆操纵手柄缓慢启94、动运作,不应迅速摆动手柄,周围有障碍物未排除前不操作。3、高空车移动或升降过程中应配备监护人。7.8 高空作业车施工机械高空作业车使用说明书。7高空车作业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1、将高空车起升至作业高度后方可锁定进行作业。2、高空车作业区域安全距离内应设置警戒区域,配备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7.8 高空作业车施工机械高空作业车使用说明书。7升降车升起时支撑处于收拢状态。1、升降车应放置于坚固、平整地面。2、使用前应先打开升降车支腿,确保牢固可靠。7.8 高空作业车施工机械高空作业车使用说明书。7使用高空车后停放位置占堵通道。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要求(CB4286-2013)3.395、.5 每班用车结束后,应按规定将高空作业车停放到安全区域,将相关部件运行至安全位置,并做好运行和交接班记录。1、使用高空车结束后将其停放于空旷场地,不得占堵通道及影响其他活动。2、将高空车电源关闭,收好操纵装置。7.8 高空作业车施工机械施工机械77.9 吊篮安全钢丝绳下端重锤拖地。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5.2.12 c)安全钢丝绳的下端应安装重锤,以使钢丝绳绷直,重锤底面至底面高度(100-200)mm。1、安全钢丝绳重锤离地100mm-200mm设置。施工机械7安全绳与结构间缺少保护措施。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96、-2013)5.2.12 i)在安全大绳与女儿墙或建筑结构的转角接触处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1、安全绳与女儿墙或建筑结构的转角接触处,采用塑料软管包裹保护。7.9 吊篮施工机械7安全锁损坏、失效。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JB/T11699)附表B.1安全锁无缺陷、无损伤。(JGJ160)8.2.4 第1款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不应自动复位,且安全锁应在有效标定期内。1、安全锁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确保其灵敏有效。7.9 吊篮施工机械7起升限位开关未安装。高处作业吊篮(97、JB/T19155-2017)8.3.10.1 应安装起升限位开关并正确定位。1、安装起升限位开关并正确定位,平台在最高位置时自动停止上升。7.9 吊篮施工机械7配重块安装数量和说明书不一致,无配重块防挪移措施;部分配重块破损。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8.2.1 第2款 配重块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码放应整齐,并应有防挪移措施。1、配重块设置数量按照说明书进行设置,配重块采用钢丝绳穿孔进行防挪移保护。7.9 吊篮施工机械7吊篮内仅一名操作人员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6.2.3 h)使用双动力吊篮时操作人员98、不允许单独一人进行作业。1、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吊篮作业需2名操作人员。2、操作人员应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不得在空中攀缘窗口出入,严禁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7.9 吊篮施工机械7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带;两名作业人员使用一根安全绳。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4.9 c)吊篮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保护条例,带安全帽、系安全带。1、加强工人安全教育,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挂钩必须系挂在安全绳上。2、吊篮使用过程中,应每人设置一根安全绳,分别用于系挂安全带。7.9 吊篮施工机械7吊篮运行、使用时悬吊平台发生倾斜。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99、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6.2.5 h)在运行过程中,悬吊平台发生明显倾斜时,应及时进行调平。1、悬挑平台发生倾斜时,先调平再进行施工作业或者下一步操作。7.9 吊篮施工机械7吊篮超载、荷载分布不均,堆放过高。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6.2.5 b)不准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使用。c)严禁超载作业。d)尽量使载荷均匀分布在悬吊平台上,避免偏载。1、悬挑平台内载物不得超过平台高,两侧分布均匀。2、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作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吊篮内严禁放置电焊机。7.9 吊篮施工机械7叉100、车缺少后视镜。叉车使用说明书。1、叉车进场前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张贴验收合格牌。2、进场验收时,应收集并验证叉车司机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7.10 叉车施工机械7叉车横向行驶在斜坡等危险路面。叉车使用说明书。7.10 叉车1、叉车运行过程中,不得堆物过高,防止影响叉车司机视线。2、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高堆物时,必须配备监护人员。第八部分临时用电临时用电88.1 配电系统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违反条款违反条款:8.1.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1、配电系统实行三级供电两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101、。临时用电88.2 配电箱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2.5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1、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8使用三通插头,电箱内设置多个插座,违反一箱一闸一漏一保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8.2 配电箱8开关箱内漏保松脱,电气连接方102、式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8.1.13 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1、开关箱内元器件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2、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临时用电8.2 配电箱临时用电8开关箱无箱门连接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13 开关箱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1、开关箱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8.2 配电箱8开关箱内放有杂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103、6-2005)8.3.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1、开关箱内保持整洁,防雨无灰尘。2、箱内无杂物。临时用电8.2 配电箱临时用电8开关箱未固定在稳定的支架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1、固定式开关箱按要求高度装设牢固。2、符合临时用电其他要求。8.2 配电箱临时用电8使用两芯电缆且用木棒违规连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104、5)9.1.4 单相二线时采用三芯电缆,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1、单相二线时采用三芯电缆,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8.2 配电箱临时用电8从三级配电开关箱引用出一个民用插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3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1、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8.2 配电箱8配电箱外堆有杂物,箱门常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8.3.105、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1、配电箱箱门上锁,专业电工巡检。2、配电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外形结构能防雨。3、科学合理布设配电箱位置,保证场地整洁、空间充足,无障碍物。临时用电8.2 配电箱临时用电8接地极使用螺纹钢,并使用独股线随意缠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3.4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1、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刚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8.3 接地临时用电8电线破损用塑料袋包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6.5 负荷线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1、负106、荷线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8.3 电源线临时用电8电缆线泡水拖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2.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3.14.3 第3项第4条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1、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2、合理布局配电箱与用电设备的场地及距离。3、使用绝缘挂钩架空电缆线。8.3 电源线临时用电88.4 照明用电照明灯具无保护外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3.5 照明107、灯具的外壳应无破损,接线必须牢固,并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1、照明灯具的外壳应无破损,接线必须牢固,并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临时用电88.5 外电线路防护施工现场高压线缺少外电防护措施。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机动车道、起重机等应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第4.1.24.1.4条中的规定。2、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3、当本规范第4.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施108、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项目效果图第九部分消防安全99.1 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栓箱内消防水带被挪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5.3.13 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套。6.4.3 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109、不得挪用消防设施。1、施工单位应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2、消防栓箱内器材需配备齐全,应定期开展消防专项检查。3、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4、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消防安全99.1 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栓箱被堵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6.4.3 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1、严禁堵塞消防器材。2、110、试试可视化安全管理,如上图右。3、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消防安全9灭火器设置数量、方式不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4.0.7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5.1.3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1、将灭火器放于灭火器箱内,摆放在明显位置。2、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3、实施可视化安全管理,在显眼位置张贴消防栓、灭火器使用方法。消防安全9.1 临时消防设施99.2 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未配备灭火器,无监护人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111、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6.3.1 第6款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1、动火作业前应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审核人员应现场检查动火作业条件。2、动火作业人员或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动火作业期间持有动火证、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消防安全9高处动火作业无接火措施,下方未设置警戒区域。1、高处动火作业使用接火斗,配备灭火器,做好监护工作。2、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3、高处动火作112、业严禁使用手持式防护面罩,应使用头戴式防护面罩。4、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6.3.1 第4款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9.2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99.3 消防管理油漆桶、气瓶等存放在材料仓库,未单独存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易燃113、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1、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等应存放于专用仓库,存放处要通风良好,设置防火标志和安全责任牌。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之间间距不得小于12m。3、氧气仓库、乙炔仓库内应有气瓶防倾覆措施,实瓶与空瓶应分开存放,实瓶与空瓶间距不应小于1.5m。4、氧气、乙炔及油漆等危险品仓库应实行进出库登记制度。5、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6、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得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7、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消防安全99.3 消防管理乙炔瓶未配置回火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114、2011)6.3.3.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1、乙炔瓶应装设有效的回火防止器。2、气瓶的气密性要良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3、气瓶压力表应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安全99.3 消防管理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过近,缺少防倾覆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6.3.3.第4项第2条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1、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2、氧气115、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3、气瓶吊装应使用专用吊笼,严禁气瓶混吊。4、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5、推广使用气瓶专用推车,如上图右。消防安全99.4 生活区、临时用房生活区宿舍内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司安监字2018143号)3.2.3 生活区消防管理要求(2)生活区宿舍内须使用 36V 电压,严禁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或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变压器。1、宿舍内应设置36V电压,避免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现象。2、可设置充电房,配备充电柜供作业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充电,且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99.4 生活区、临时用房电瓶车未116、集中充电。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司安监字2018143号)3.2 活动板房设置管理(2)电瓶车充电区域需单独设置,且有专人管理,严禁私自接电。1、设置电瓶车专用充电区域。2、充电区域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第十部分基础设施基础设施1010.1 临建设施集料仓、水泥罐等作业平台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1、平台处设置安全扶手栏杆。2、上下检修通道外部设置钢护笼爬梯。中建八局基础设施施工技术标准化系列图集第一篇6.1 水泥混凝土拌合站一般规定基础设施1010.1 临建设施未设置洗车池和沉淀池,路面脏乱影响行人步行安全。1、在车辆出入处设置洗车池,配置高压水枪进行冲洗。中建八局基础117、设施施工技术标准化系列图集第一篇6.1 水泥混凝土拌合站一般规定基础设施1010.1 临建设施缺乏安全警示标识牌,未设置缆风绳和避雷装置。隐患照片1、在集料仓、水泥罐下方设置醒目标识牌。2、在车辆出入处设置“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牌。3、将罐体连接成整体,安装缆风绳和避雷设施,罐体喷涂同意颜色,绘制醒目标志。中建八局基础设施施工技术标准化系列图集第一篇6.1 水泥混凝土拌合站一般规定基础设施1010.1 临建设施沥青拌合站未安放灭火器材,油罐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隐患照片1、在各功能区加设灭火器、灭火罐设施,或设置消防设施库房。2、油罐采用围墙和通透式围栏隔离,油罐区设置醒目易燃易爆标识。中建八局基础118、设施施工技术标准化系列图集第一篇8.1 沥青泥和料拌合站一般规定基础设施1010.1 临建设施梁场内交叉作业没有安全防护人员指引。1、在交叉密集作业区域设置现场指挥人员。2、设置安全警示牌或扩音器,时刻保持警惕。中建八局基础设施施工技术标准化系列图集第一篇9.1 预制梁场一般规定基础设施1010.1 临建设施加工区、半成品区、成品区堆放杂乱,焊接切割场所无禁止和警告标志。隐患照片基础设施工地建设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015-2018)6.5钢筋加工厂规定1、按照不同区域进行场地分类,挂好分类指示牌。2、焊接切割处设置灭火器,易燃易爆处设置警示标志。基础设施1010.2 路基路面在用119、道路施工无警示标志和区域隔离。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7.1.1,11.1.2,11.2.4,11.2.5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与社会道路隔离,并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标牌。1、在施工道路区域出入口设置明显警示标牌就倒流标牌。2、施工现场保持清洁。3、施工区域与社会道路使用围挡隔离。基础设施1010.2 路基路面高填方未设置排水措施及警示标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6.3.8 路基施工。1、边坡设置排水措施。2、施工区域边缘设置警示标识。基础设施1010.2 路基路面管线施工无管线标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20、)1-50-住建部编20193.1.4 管线施工1、设置管线保护。2、在明显处张挂涉及管线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走向、种类、责任人。基础设施1010.2 路基路面临时便桥未设置限宽、高、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4.2.3 临时码头和栈桥规定1、临时便桥应设置警示标识告知临时便桥的限宽、高、重。基础设施1010.2 路基路面沥青摊铺穿着短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3.2.5 道路施工1、沥青摊铺应穿着长袖防止烫伤。基础设施1010.2 路基路面未采取边开挖边支护。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121、(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3.2.2 滑坡地段防护处理1、边坡应分层开挖、边支护边挖。2、滑坡地段应采取护坡。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承台基坑未设置临边防护。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1 基础施工规定1、基坑需要搭设临边防护。2、需要搭设下基坑通道台阶。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墩柱排架操作平台安全网大面积未铺,操作平台未满铺模板。1、严格按照图纸搭设外排脚手架。2、每隔2m需要搭设人员操作平台。3、外排架外侧需要悬挂安全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12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2 下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支模架上部结构施工作业面外侧无防护。1、上部施工作业面需要搭设临时防护。2、安全网,缆风绳按要求悬挂固定。3、人员上下通道两侧需要安全网防护措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2 下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防撞护栏施工中未在临空侧设置防护栏杆。1、在外侧设置临时防护围挡。2、在防撞护栏下方设置警戒带,指派安全人员进行巡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123、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4 桥面附属工程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跨既有道路搭设的安全通道未设置安全及限高警示标志。1、在混凝土挡墙内侧涂刷黄黑警示带。2、在门洞进出口设置限高限宽车速标志标牌,或者设置一道限高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预应力张拉过程中,人员站位过于靠近锚具或站在其后侧。1、张拉时,人员站位应该站在张拉位置旁侧,防止锚具卸载时飞脱砸伤。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124、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狭小、受限空间作业(箱室内),通风不畅。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坚持“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原则。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高风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过程中安排监护人员。3、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防止造成二次伤害。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2.7.6 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移动式吊篮底部未张挂安全网。1、在操作平台下方设置水平安全网。2、每次施工前需检查安全网强度是否满足要求。房屋市政工125、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4 桥面附属工程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架桥机作业范围内有人,无警戒区。1、架桥机作业时在下方设置警戒区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架桥机横向轨道端部无止挡器。1、架桥机横向轨道端部安转止挡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126、0.3 桥梁工程架桥机传动装置无无防护罩。1、架桥机传动装置加装防护罩。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架桥机轨道无缓冲器。1、架桥机轨道加设缓冲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运梁车无专用支架。1、运梁车上应蛇油专用支架,将梁体固定牢靠,防止倾覆、滑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127、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3 桥梁工程龙门吊轨行区无防护措施。1、龙门吊轨行区设置定型化固定护栏进行防护。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违反条例:违反条例:3.3.3 上部结构施工规定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爆破区域施工无警示标志、警戒区。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6.4.1 爆破作业前应设置警戒区。1、隧道洞口设置爆破警报和警示设施,红色表示爆破;绿色表示通行;黄色表示出渣。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隧道内存放爆破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导致爆炸。房屋128、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3.4.2.1.7 隧道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变压器油、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品。1、火工品仓库需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并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2、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不得在隧道内放置。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隧道内无降尘设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9.9.2.5 隧道内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及仪器。1、隧道内施工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已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及仪器。湿喷129、机现场作业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隧道内无通风设备导致中毒窒息事故。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9.10.1 施工供风规定。9.10.2 施工供水的蓄水池应设防渗漏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且不得设于隧道正上方。9.10.3 施工供电与照明规定。1、施工期间“三管两线”应架设顺直、整齐。2、隧道供电布置应符合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中第 12 章 12.2的规定。3、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 0.3MPa)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对于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高压供水装置以满足施工需要。管道前端至开挖面一般不超过 3130、0m。4、隧道工作面风压不应小于 0.5MPa。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隧道作业支护不及时导致塌方。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9.5.4下部开挖后,钢架应及时接长、落地,钢架底脚不得左右同时开挖。1、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 4 米。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洞口顶部无防水排水措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9.8.2.3 膨胀岩、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应铺砌水沟或用管槽排水。1、洞外施工期间排水应结合永久排131、水系统、辅助坑道设置统筹考虑,并以叫较短途径引排到自然沟谷中。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台车无防护,变形严重,仍在使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3.4.2.7 衬砌台车应经专项设计,衬砌台车、台架组装调试完成应组织验收。台车内轮廓两端设反光贴,操作平台满铺脚手板,设楼梯,临边设1.2m高防护栏杆。1、台车操作平台要满铺脚手板,设置安全可靠的上下通道,临边要设置防护栏杆。2、台车上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标志牌。3、台车要有防碰撞措施:内侧钢斜撑上刷红白警示色,挂发光灯带;地面用反光锥导向等。4、操作台车的安全防护要求与台架基132、本相同。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未超前地质预报导致突泥涌水事故。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9.17 超前地址预报和监控量测规定1、隧道应在每一次开挖后及时观察、描述开挖面地层的层理、节理、裂隙结构状况、岩体的软硬程度、出水量大小等,核对设计地质情况,判断围岩稳定性。地质素描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应有文字和数码影像。红外线探测法地质雷达法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隧道内逃生通道未及时跟进到作业面。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 90-2015)9.18 逃生与救援规定1、软弱围岩隧道开挖掌子面至二次衬砌之间应设置逃生通道,随开挖进尺不断前移,逃生通道距离开挖掌子面不得大于20m。逃生通道的刚度、强度、及抗冲击能力应满足安全要求,逃生通道内径不宜小于0.8m。基础设施1010.4 隧道工程隧道洞口无人员登记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1-50-住建部编2019 3.4.2.1 洞口场地布设与管理1、洞口宜设置隧道人员登记系统,将进出洞口人员数量、工种、时间、洞内分布位置及洞内各工序施工情况等信息反应在电子显示屏上。长、特长及高风险隧道施工应配置人员定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