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侧充电设施建设指引(5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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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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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路侧充电设施建设指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02 总 则01 引 言目录03 选址要求04 建设指引05 施工运维06 实施机制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国家提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支持依托路灯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2021年2月,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中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便利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支持依托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路灯等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01 引言1.1 背景解读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够完善、结构不够合理、服务不够均衡等2、问题,对城市道路临近空间及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具体指导意见。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邻近空间,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居住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办公区和“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快慢结合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1 背景解读01 引言四川省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加速发展机遇期,全面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推广应用,并将充电基础设施划分为主体、辅助及补充的体系,其中明确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充电设施为辅助。3、2023年3月,四川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中提出“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等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1.1 背景解读01 引言成都市委、市政府要求建设品质化现代社区,其中提出要因地制宜增加社区停车位和充电桩。为践行成都市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成都市公园城市一体化设计导则、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相继出台,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高标准1.1 背景解读 为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成都市电动汽车4、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技术标准,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高要求 针对如何指导和规范依托路侧停车位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丰富和补充充电渠道,缓解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提出新挑战01 引言 路侧充电设施的概念路侧充电设施是公共充电设施体系中的辅助和补充,是利用道路邻近空间,结合既有路侧停车泊位,在街道市政设施带布设,主要用于补充和丰富充电途径,完善充电设施体系,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的公共充电设施。1.2 定义01 引言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市域范围内的路侧充电设施的各项建设工作。本导则适用于路侧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政府相关职5、能部门建设指引路侧充电设施建设指引01 引言1.3 适用范围1.4 适用对象实施机制指引目录02 总 则01 引 言03 选址要求04 建设指引05 施工运维06 实施机制02 总则2.1 总体目标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四大结构优化调整”重要部署,通过编制成都市路侧充电设施建设指引,加强路侧充电设施选址建设,不断丰富和补充充电渠道,缓解老旧小区充电难,完善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02 总则2.2 功能定位 利用已有路侧停车位,将路侧充电设施建设作为缓解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的一种辅助性解决方案,因地制宜的实施建设。(1)缓解老旧小区充电难:路侧充电设施居民小区丰富和补充充6、电渠道缓解充电难问题02 总则2.2 功能定位 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结合充电设施储能设备,建立“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在平时提供充电基本功能,在特殊情况时提供应急能源保障。(2)完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应用场景“急”时提供应急能源保障“平”时提供充电基本功能“平急两用”储能设备 按照“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美观大方、统筹协调”的原则,合理选择建设点位,确保运行使用安全,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取得多方参与支持,积极稳妥推进路侧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合理路侧充电设施作为充电设施体系的辅助和补充,应结合城市充电设施总体规划,重点针对居民小区充电需求突出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区域,结合既有路侧停车泊7、位,合理选址建设路侧充电设施。安全便捷坚持安全第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着力提高可靠性和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高充电服务经济性和便捷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美观大方符合成都市公园城市街道一体化设计导则的政策及规划要求,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宜“小型化、集约化、消隐化、景观化”,优先与建筑设施融合一体化,做到简洁、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和建筑风貌协调。统筹协调建设方案采取“一点一策”原则,在选址、建设、运营过程中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并充分征求群众及属地街道或乡镇意见。02 总则2.3 建设原则“四项原则”02 总则2.4 实施指引 8、构建“规划-建设-施工-运维”的全周期实施指引。目录02 总则01 引言03 选址要求04 建设指引05 施工运维06 实施机制3.1 一般要求03 选址要求满足市政设施与空间的统筹布局,优先保障慢行路权与慢行安全。保障慢行符合电力接入条件,以及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等相关要求。安全优先统筹考虑全市充电需求情况,及充换电设施服务半径。结合需求结合路侧充电设施辅助定位,科学确定建设规模。规模适当3.2 选址规划03 选址要求 按照“融合共建为主,独立设置为辅”的工作思路,与市政设施结合,采取“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等合建方式,充分利用既有供配电设施,减少资源投入,增加综合效益。宏观维9、度中观维度微观维度从点位层面出发,结合点位的设置要求,提出点位的具体要求。从道路层面出发,结合道路的具体特征,提出街道层面的布局要求。从区域层面出发,结合规划要求和服务要求,提出区域层面的总体要求。3.3 宏观维度约束性条件03 选址要求 应符合上位规划 应结合既有停车位 不应选择历史文化街区引导性条件 宜考虑充/换电设施服务半径 宜结合老旧小区充电需求 从区域层面出发,结合规划要求和服务要求,提出区域层面的总体要求。从道路层面出发,结合成都市公园城市街道一体化设计导则中街道的具体特征,提出街道层面的布局要求。03 选址要求3.4 中观维度适量配置配置比例少量配置少量配置少量配置不应配置不应配10、置高优先级低低低3.5 微观维度03 选址要求 应采用“一点一策”原则,考虑具体点位条件,根据空间大小、有无搭载载体、电源接入等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充电设备类型。空间要求停车空间步行空间其他空间电力要求供电电源要求配电要求建设规模规模适当集中建设及管理3.5 微观维度03 选址要求 宜集中建设及管理,路内停车场点配置的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应少于4个停车点位 宜规模适当,路内停车场点配置的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应大于该场点车位总和的20%(1)建设规模注:图示含充电设施车位4个,图示总车位20个含充电设施车位/总车位=20%满足不少于4个停车点位要求满足不大于该场点车位总和的20%要求布设快速体验类或11、独立设置的基础便民类充电设备时,设备外廓距电动汽车净距离不宜小于0.2m注:根据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4.1.5中相关规定停车位充电桩0.2m(2)空间要求-与停车位空间充电设备布设位置宜位于相邻车位中间充电设备应根据现场条件,宜采用“一桩多充”的建设形式3.5 微观维度03 选址要求注: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CJJ 37-2012)表5.3.4,中相关规定停车位 布设快速体验类或独立设置的基础便民类充电设备时,应集约布置于道路设施带内注:根据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市政分册,第2.2.10条中相关规定 若道路设施带结合人行道设置时12、,布设充电设施后剩余人行通道不宜小于3m,最小不应小于2m(3)空间要求-与步行空间3.5 微观维度03 选址要求 距离无障碍设施、盲道0.25m以内的路段不应布设快速体验类或独立设置的基础便民类充电设施注:参考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中相关规定 人行道斜坡、人行横道线等两侧各5m以内的路段不应设立充电设施注:参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4.2,中相关规定03 选址要求(4)空间要求-与其他空间3.5 微观维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不应设立充电设施,轨道交通出入口周边一个街区内不应布设充电设施13、 支路距离交叉口停止线20m以内的路段不应设立充电设施注:参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4.2,中相关规定注:参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4.2,中相关规定03 选址要求(4)空间要求-与其他空间3.5 微观维度 水、电、气等各类工作井上方不应布设充电设施注:参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4.2,中相关规定 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m的桥梁、陡坡、隧道及距离50m以内的路段注:参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4.2,中相关规定03 选址要求(4)空间要求-与其他空间3.5 微观维度充电设14、施应采取有序充电方式,在保证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考虑充电设施类型及点位数量时,应进行负荷计算,确保充电设施总负荷在可供电源范围内,其中负荷计算应按照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中5.2.2的相关规定。03 选址要求(5)电力要求 供电电源要求3.5 微观维度单台设备荷载计算多台设备荷载计算充电桩荷载计算需要系数注: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中5.2.2的相关规定充电设施配电要求应符合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中5.2.4的相关规定。考虑充电设施类型及点位数量时应考虑现有电缆敷设条件,缆线管廊宜设置在规划绿15、带、建筑退距(建筑退距可用于管线布设)和人行道以下。03 选址要求(5)电力要求 配电要求3.5 微观维度注:管线入廊参考成都市公园城市街道一体化设计导则中2.6.3的相关规定目录03 选址要求04 建设指引02 总则01 引言05 施工运维06 实施机制04 建设指引4.1 总体要求 为保障充电设施建设有序实施,从功能要求、设备选型、供配电、储能设备、箱体外观及标识系统形成指引。功能要求设备选型供配电布局箱体外观储能设备标识系统 充电设施设备在功能和技术方面都应符合现行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建设。04 建设指引4.2 功能要求充电设备应符合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中关16、于充电设备的相关要求计量计费充电设施的计量计费系统应符合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中5.3的相关规定运营管理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应符合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中5.4的相关规定监控系统充电设施应处于监控范围以内,宜结合附近已建监控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按照安装方式、充电效率、空间要求等特征,将路侧充电设施分为基础便民类、快速体验类和前沿科技类。基础便民类设备特点:以路侧灯杆作为载体可灵活配置充电效率空间需求较低可考虑配置储能设施快速体验类设备特点:单独设立为主充电效率整体较高空间需求较高可考虑配置储能设施前沿科技类设备特点:单独设立为主建设工17、艺要求高建设成本高04 建设指引4.3 设备选型 核心解决“有没有”问题,重点提升路侧充电设施覆盖率,以路侧灯杆作为载体。输出功率 交流充电桩:充电功率一般为7kW、11kW普通乘用车充满需要约5-10小时 直流充电桩:充电功率一般在20kW-40kW左右普通乘用车充满需要约1.5-3小时安装方式 壁挂式 搭载至路侧灯杆的杆体上典型壁挂式充电桩图例建设示意 基础便民类充电桩示意图04 建设指引4.3 设备选型 基础便民类安装方式 主要为落地式,其中还可分为分体式或一体式 分体式特点:可实现一主机多枪口,主机可放置于人行道较宽敞位置或绿化带内,终端枪口占用人行道空间较小 一体式特点:相对终端枪口18、占用人行道空间较大典型分体式充电桩图例建设示意 快速体验类充电设施示意图典型一体式充电桩图例输出功率 直流充电桩:充电功率一般在20kW-160kW左右 普通乘用车充满需要约约0.75-3小时 核心解决“快不快”问题,重点提升路侧充电设备充电效率,以单独设立为主。04 建设指引4.3 设备选型 快速体验类建设示意 超级充电设施示意图(外形与快速体验类类似)无线充电设施示意图输出功率 超级充电设施:充电功率高(一般在350kW以上)超级充电设施:普通乘用车充满需要约10分钟 无线充电设施:充电功率较低(一般在7-11kW左右)无线充电设施:普通乘用车充满需要约5-10小时 聚焦超级充电、无线充电19、等最新前沿科技,以“适度超前、智慧创新”的理念,鼓励企业在具备条件的街区试点。安装方式 超级充电设施与快速体验类安装方式要求一致,主要以落地式为主 无线充电设施依托路侧停车位地下铺设地磁设备方式04 建设指引4.3 设备选型 前言科技类专用变压器依托合杆专用变压器及配电箱 供电网络设计应符合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配置变压器或配电箱,其中基础便民类充电桩宜依托路侧灯杆专用变压器或配电箱;如需配置专用变压器,专用变压器位置应放置于设施带内或人行道宽敞位置。04 建设指引4.4 供配电布局 完善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场景,结合储能设备,充电设施宜具备分时错峰充电功能,一方面在电网谷段为储能设20、备充电,并向充电设备供电,另一方面在电网峰段,利用储能设备为充电设备供电,减少对电力负荷的占用;设置储能设备时,宜采用“多箱合一”方式,统筹放置专用变压器或配电箱。04 建设指引专用变压器储能设备综合箱变4.5 储能设备 路侧充电设施作为市政工程及附属设施范畴应满足简洁、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和建筑风貌协调;造型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和街道一体化风貌控制的总体要求,宜“小型化、集约化、消隐化、景观化”,并优先与建筑设施融合一体化。04 建设指引4.6 箱体外观 充电设施形态设计宜相对统一,增强设备识别度与街道空间的协调性;充电设施应具备充电枪头收纳功能,保持充电设施整洁度。04 建设指引充电设施应21、具备充电枪头收纳功能充电设施形态宜相对统一4.6 箱体外观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应设置相应的停车位标线;应与我市现有路侧停车位风格保持一致。电动汽车充电车位标线参考示例原地面颜色,不用处理无车位号时,充电车位文字居中04 建设指引(1)车位标线4.7 标识系统04 建设指引(2)指引标识、充电类型标识 宜在路侧充电设施附近设立充电指示牌,可结合路侧灯杆设置或独立设置;宜在充电桩处设置交流或直流充电类型标志,可结合路侧灯杆设置也可独立设置;具体指引标识及充电类型标识参考成都市充电设施标识相关标志执行。4.7 标识系统目录03 选址要求02 总则01 引言05 施工运维06 实施机制04 建设指引 施22、工建设前应确保与规划、交通、交管、绿化、市容管理等部门在工程建设环节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充电设施设备土建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充电设备电气的安装、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等相关规定。统筹考虑,与街道整治、翻新工作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05 施工运维(1)总体要求5.1 施工建设(3)验收标准(2)施工规范05 施工运维5.1 施工建设 总体施工应符合现行NB/T 33009-2013的相关要求 供电施工应符合现行NB/T 33018-2015的相关要求 充电设施建设23、应符合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的相关要求,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工程建设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验收标准应符合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2】4号文件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工程验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建设(运营)单位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2】4号文件中第三章内容履行职责和义务。建设(运营)单位应建立运营及数据管理制度,保障设施安全性、稳定性05 施工运维(1)总体要求5.2 运维管理 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充电设施。设备应具备远程监控及按时定期巡检 应具备应急保障预案,应24、对突发火灾、地震等情况。应将充电设施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并满足数据推送相关时效性要求。应配合纳入充电地图,集成成都市充电设施一张图,方便使用。应具备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保障安全性、稳定性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满足与行业主管部门数据共享(2)管理制度(3)数据共享05 施工运维5.2 运维管理目录03 选址要求02 总则01 引言06 实施机制04 建设指引05 施工运维06 实施机制 为保障路侧充电设施建设,从方案审核、实施与运营及退出机制提出全流程指引,如下:6.1 全流程指引 年度建设指标 明确实施主体 选址及建设方案编制 选址方案审核方案审核施工建设 建设备案 开25、工统筹及占道施工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电力接入退出机制 点位调整或撤销 不再运营拆除运营维护 投运备案 建设(运营)单位职责和义务06 实施机制 本流程适用对象为成都市5+1区域范围内的各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6.2 方案审核06 实施机制涉及充电设施建设备案按照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按照现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按照现行成都市中心城区施工性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电力接入按照现行关于印发26、成都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经信办【2019】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充电设施投运备案按照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建设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建设6.3 施工建设06 实施机制涉及充电设施投运备案按照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与履行职责和义务按照现行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2】4号文件中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按照“谁投资、谁负责”原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运营维护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运营6.4 运营维护06 实施机制路侧停车位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行调整或撤销的路侧充电设施设置已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路侧充电设施利用率过低的;法律、法规禁止设立充电设施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充电设施产权所有者应当对充电设施点位进行调整或撤销路侧充电基础设施不再运营的,产权所有者应按照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中相关规定,向电网公司办理拆表销户手续,拆除充电基础设施,并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备。拆除过程中造成的纠纷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不再运营的充电设施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整或撤销6.5 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