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含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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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24790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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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实训基地实际情况,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做好本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和管理工作。 二、重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健全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维修好仪器设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三、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实训基地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并提倡自己动手、想方设法,改造仍有使用价值的旧仪器设备,为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条件。第二章2、 计划管理 一、根据本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需要和学校财务拨款预算,制订年度购置计划,汇总后交教务处。学校拔款指标下达后,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工作。二、申购仪器设备必须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评议审查后报学校审批。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购置理由。2、选型论证。包括型号规格、使用范围、先进性等。3、承担任务和效益预测。4、设备配套情况及维修条件。5、安装使用场地和环保条件。 6、人员配备情况和技术培训要求。7、资金来源。 三、仪器设备的购置须按已批准的年度立项采购计划和学校有关规定、程序和制度办理。 四、仪器设备的自制(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必须申报计划,并附图纸3、资料、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合理性论证报告、加工条件说明及经费预算,经学校会同有关专家审核后,可纳入年度计划。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后,办理验收入帐手续,交实训基地使用。 五、按上级部门要求,本实训基地于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一次。第三章 技术管理 一、实训仪器设备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统一管理。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实行完全负责制,帐、物、卡齐全、相符,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使用、移动或调换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组使用,绝不能用高档仪器设备充当低档使用。实训基地应制订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对学生应进行遵守操作规程的教育和指导。对不遵守规程者,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使4、用。每次使用仪器设备均应在使用记录本上认真进行文字记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三、购置的仪器设备到校后,由实训基地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须检查品名、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是否与订货合同单据相符,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包装是否完好等,并及时做好新购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会同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退换或索赔等事项。 四、要加强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设立定期检查制度。使用中发生损坏时,使用人必须立即向实训基地报告,实训基地应查明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按学校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一般仪器设备失5、灵或损坏,由实训基地主任负责联系专人或生产厂家进行修复。 五、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各实验室及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可实行统一安排和调配,也可临时相互借用,但需经系主任批准,并予登记。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办理。第四章 经济管理 一、仪器设备要建立“帐、物、卡”制度,每年至少对帐一次,做到帐、物、卡齐全相符。 二、仪器设备的报损、损失和报废1、仪器设备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写出事故报告交教务处(重大事故报分管校长)由学校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分为全部赔偿、部分赔偿)。具体见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和私自处理处罚办法中规定。 2、仪器设备的报废按照xx职业大6、学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处理。实训基地日常管理守则 一、实训基地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进入实训基地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 二、实训基地应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的安排开出实训课。实训课教师应做到课前认真准备,课上细心指导,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对所用设备进行擦试、整理和复原。学生应提前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和步骤,做到心中有数。 三、搞好实训基地各实训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实训教学及科研工作环境。做到室内整洁,仪器设备安置或摆放整齐美观、规范有序。 四、要爱护实训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实训记录和设备使用记录,如实记录实验数据,按时上交实验报告。对不遵守7、实训基地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任何人员,实训基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仪器设备。 五、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事前经过技术培训,不经技术培训,不得擅自使用。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由实训基地主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未经许可,不得将技术资料带出实训基地。 六、定期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校正,对暂未安排实训的设备要定期通电、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 七、严肃纪律,强化实训基地安全工作,严格对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实施管理。此类物品由实训基地主任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凡具有危险性的实训项目,必须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操作。实训完成后,其多余8、的危险物品要及时上缴并妥善保管。 八、加强对实训所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节省经费支出,防止积压浪费,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购药品、试剂、器材及低值易耗品,应提前作计划,不得擅自购买。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库存材料的登记及使用材料和消耗品的记录。 九、实训基地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实训基地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供电线路及通风、防火设备,杜绝事故隐患。 十、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未经实训基地主任批准,一律不准随便拆改,违者追究责任。在实训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如发生意外,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迅速向有9、关部门报告,并保持好事故现场。 十一、严格执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训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在每次实训完毕或下班前,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并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训基地。 十二、实训基地要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物、卡齐全相符。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和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协作共用,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十三、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对符合学校相应规定要求且经规定程序同意借出的物品,需与借用人(单位)办理完备的手续后,方能同意其借出。 实训基地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训基地室内仪器设备、用具摆放整齐,布局合理,没有与实训无关的杂物。 二、实训基地桌面、仪10、器设备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烟蒂和痰渍等。 三、实训基地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照明器具、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等杂物;门窗玻璃应明亮、清洁。 四、实训指导老师或管理人员应在实训课前向学生宣讲卫生要求,并监督学生执行,对学生有损坏环境的行为提出批评并责令其改正。 五、实训基地人员应定期组织打扫室内卫生,并注意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 六、实训基地主任要经常检查各实训区的卫生状况,并定期进行评比。 七、实训基地卫生情况列入实训基地考核指标中,使其制度化和经常化。 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一、 实训基地全体人员应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1、19)。二、发现实训基地被盗或破坏,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系里及校保卫处。三、定期检查室内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等,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报告,并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维修处理等。四、实训课前,指导教师首先必须对学生严肃地进行安全教育,宣讲实训中心规章制度。实训完毕后,必须检查所有水源、电源是否已被切断,窗户是否已关好,大门是否确实锁牢。五、 严格执行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任何仪器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时,必须要有专人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安全操作。六、每次下班及节假日前实训基地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窗户要关好,门要锁好;自来水管道不允许有漏水现象,水龙头12、要关紧;电源要关闭等。七、实训区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及电热器取暖、做饭等;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如有废液、废物等弃物,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八、实训区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严禁动用明火。九、保持实训基地环境整洁,走道畅通,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十、定期对各实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安全记录。 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主要负责本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本实训基地建设与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本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编制工作及购进仪器的验收工作。二、建立并保管好本实训基地固定资产的帐、卡及技术档案资料,保证帐、物、卡齐全相符,做好本实训基地记录仪器设备使13、用情况及其相关内容的统计工作。三、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实训课准备、指导及综合实训等辅助工作。四、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实训前做好资料、器材、实训用品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五、实训完毕后及时整理资料,实训用品必须归位。并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若有损坏,要求相关人员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六、督促实训指导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完成实训任务,对违反操作规程者进行及时处理。七、做好实训基地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做到定期打扫卫生,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做好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八、承担实训基地常规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计量、标定和检修,做好设备维护检查14、记录。九、根据实训教学任务书,编写本实训基地课表。十、严格执行实训基地物品使用等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不徇私情。十一、坚持记好工作岗位日志。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实训基地主任岗位职责一、负责编制本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完成本实训基地承担的实训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训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对外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三、负责编制本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申购立项报告和计划的汇总、审核工作。组织对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采购及验收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汇总与审核实训基地编报的各类统计报表。 四、参与组织实训教学大纲的制定、实训教材建设和实训项15、目更新等工作。 五、督促和检查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维修、计量和标定等各项工作。 六、定期检查实训基地的卫生、防火、防盗情况,负责并抓好实训基地的安全工作。 七、督促实训人员严格遵循实训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实训教学工作。 八、负责实训基地精神文明建设,协助系里搞好实验实训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教书育人工作。 九、负责对实训基地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定期检查、总结实训基地各项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十一、坚持记好实训基地主任岗位日志。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实训守则一、学生实训前要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没有预习和无故迟到者不得进入实训基地。16、 二、学生在实训教师的带领下进入实训基地,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训的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服从老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的指导,按要求进行实训操作。并在实训记录本上如实记录实训中观察到的现象和结果,不得弄虚作假。 三、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训项目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严禁将实训基地任何物品带出。 四、实训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按照实训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设备;掌握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理办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防17、止损坏仪器设备,若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确认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训。 五、学生进入实训基地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保持实训基地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 六、实训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并将仪器设备、工具及场地整理复原,值日人员要认真打扫卫生,整理好实训区。经实训基地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方可离开实训区。 七、实训完毕后要认真完成实训报告,不得乱凑或抄袭他人实训结果。 八、对违反实训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或损坏仪器设备者,要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实训基地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耐18、用品系指价值标准在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且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系原价低于500元,使用期限较短,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工具、科教器具、元器件、软盘、零配件等。二、根据教学需要,各实训区结合当年教学需要及物品库存情况,由实训区主任制定购置计划,主管系领导审查后组织购置。属于招标范围的,按照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三、购回的物品要及时认真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要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偿手续。若由于验收不及时,不认真,造成购进物品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则应由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承担责任。入19、库手续办完后,入库单连同发票经购置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凭发票及入库单报销。四、实训基地必须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低值品、易耗品及材料的保管、借用、领用制度。对需购置物品的计划、预算、采购、保管、使用、回收处理等都应有专人负责;实训人员应根据实验内容的实际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领用物品。管理人员要按章办事,严格把关。领用、借用及时登记,借用要通过实训基地主任和单位领导审批,用后及时归还,严禁一些物品长期被私人占用。五、实训基地要建立好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明细分类帐,定期核实,保持帐物相符。六、实训基地每年末向教务处报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实训室设备属于国家财产,使用中要严格执行安全20、操作规程,遵守管理制度,防止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的发生。1、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者,应追究责任,予以批评教育,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损失和给予行政处分。2、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火等灾害造成设备重大损失者,需报有关部门处理。3、保管、使用人员因不负责任,致使设备、低值“两用品”损坏、丢失者,按合理折旧价的100赔偿;其它情况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办理报失手续,视具体情况和认识态度酌情赔偿;确系失窃者,报保卫部门另行处理。4、个人保管的低值“两用品”损坏、丢失者,应折价赔偿,劳防用品按规定使用年限折价赔偿。5、使用仪器设备、劳防用品及其它设施,如有损坏,视情节分析,属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的21、,均按上述规定办理。6、赔偿费用可根据赔偿人的经济情况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对拖欠不交的,可由管理部门通知财务处扣款,欠款未赔者不得办理离校手续。7、对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托责任,态度恶劣,损失重大,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8、对工作积极负责,爱护国家财产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损失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xx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提高环保意识,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人人重视执行环保管理制度,把保护环境作为己任。第二条 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全校实验实训22、室环保工作由主管校长负责,由教务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系主管实验实训室工作的系主任负责环保工作,要认真做好关于环保方面的宣传、教育、检查工作,处理有关环保工作方面的各种问题及通报各实验室(实习基地)环保工作的情况;各实验室(实习基地)设立环保员,对本室(实习基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对于新进实验室或实习基地的人员,特别是成批的学生,必须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第三条 严格控制污染源。各单位在制定教学、科研和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考虑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积极防治各种污染源(如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及噪声、震动、恶臭等),积极提倡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23、方法。凡对环境有污染的生产、科研和实验实训的新上项目,都必须在环保方面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上马;原有的生产、科研和实验实训项目,也要尽快解决环保措施问题,特别是成批的学生实验实训项目,要妥善解决环境污染和三废处理问题,否则不得开课。第四条 对于实验实训和生产中所产生的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化废为宝。无法利用的废液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废气严禁排入室内,废渣严禁随意乱扔。对于有机废液定期收集,由学校统一处理。对于废酸、废碱液需经中和后再排入下水道。实验实训或生产中的有毒、有害、有味气体一定要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再利用通风设施排入高空。对于废渣,根据24、其性质适当地深埋地下;产生粉尘的地方要采用除尘装置。第五条 对于有放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加强管理及保护,不得丢失,不得随意转让,不得超剂量操作;对于射线泄露较严重的仪器设备,必须设有相应的保护设备及措施,以减少对操作人员的照射,否则不能使用。凡新购入或者要作重大变更的带放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仪器设备都要对射线泄漏性进行严格检查,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 凡违反国家环保法或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事故者,一切后果有肇事者自己负责,校、系领导可根据情节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负法律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xx职业大学实验实训25、室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档案是在实验实训室建设、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是实施实验实训室建设、实验实训教学、人员考核和实验实训室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仪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实验实训教学改革等活动提供参考。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档案的作用,保证实验实训室建设、实验实训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档案资料必须保证其准确性,每一项档案都必须有准确无误的原始数据、资料,真实记录当时实验实训室活动的实际情况。第三条 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整理与实验实训室活动有关的原始记录、数据和文件资料,以便完整地积累实验实训室活动信息,26、保证实验实训室档案的完整性。第四条 从事实验实训室档案工作要持之以恒,坚持长期对实验实训室活动资料进行跟踪搜集,随时掌握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积累、整理,保证实验实训室档案的连续性。第五条 归档的案卷必须填写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可打印或用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面要整洁,不得涂改。每个案卷组成以后,都应写明案卷内图纸和文件材料的页数,日后案卷内的图纸和文字材料需要变更、修改时,由档案管理人员随时以备考表的形式注明。第二章 实验实训室档案内容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档案包括实验实训教学档案、实验实训教师及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及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 第七条 实验实训教学档案27、是在实验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教学资料,主要包括:1、 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2、 课程教学所需的教材及参考教材的目录和样本;3、 实验实训项目卡片; 4、 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 5、 学生实验报告;6、 试卷及试卷分析; 7、 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和总结、教学经验交流材料、教学情况调查报告、教学研究的刊物等; 8、 领导、同行听课的资料和其它教学评估资料; 9、 其它有关实验实训教学的资料。第八条 实验实训教师及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档案是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及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情况的真实记录,主要包括:1、 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登记28、表应尽可能详细地反映所有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各种情况;2、 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应真实记载工作人员实际完成的实验实训室工作任务; 3、 实验实训教学情况小结; 4、 上级机关对实验实训教学检查情况记录; 5、 科研成果和实验实训教学改革成果及成果考核情况记录; 6、 培训及学习情况记录。 第九条 仪器设备档案是仪器设备购置、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凡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均须归档。本校自制、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符合建档条件的仪器设备,除研制文件材料作为科研成果归入科研档案外,其余均按仪器设备类档案要求处理。(一) 仪器设备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编制采购计划中的资料,主29、要有:价目表、可行性论证报告、专家的评审意见及领导批准的文件副本、订货卡片及订货卡片说明; 2、订货后的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安装图纸、发票副本或复印件; 3、验收中的资料,包括:装箱单、说明书、线路图、安装及调试工作的记录、报告及总结、商检证明及索赔报告等; 4、使用中资料,包括:使用规章制度、工作日志、使用修理记录、检验及计量记录、考核、评价及评比记录。 5、效益记录,包括:教学任务、科研任务、生产任务、培训任务、年使用机时等。(二) 仪器设备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序号 类目名称 保管期限1 可行性论证报告 长期2 定购合同(复印件) 长期3 设备进口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长期4 安30、装、调试记录和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 长期5 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 长期6 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 长期7 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 与设备共存8 使用、检修、故障事故记录本 与设备共存9 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书 与设备共存10 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与设备共存其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中,1-6项由教务处实践设备科保存;第7项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保存;8-10项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填写,每学期末报教务处实践设备科。(三) 仪器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为设备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3日内,引进设备为索赔期满3日内。第十条 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档案包括涉及实验实训室工作的31、所有规章制度的原始文件或文件复印件。 第三章 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档案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档案的宏观管理工作,并负责具体管理全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包括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23种)的档案,各系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所有仪器设备档案。第十二条 学校及相关单位应配备政治思想好、并具有相当业务能力的人员兼任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及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工作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第十三条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第二章所述各档案资料交实验实训室主任,待实验室实训主任审核、认定并签字后送实验档案室统一归档。第十四条 32、实验实训室档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任意删改及撤档。第十五条 教务处实践设备科定期对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文要求者限期整改,对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校的重要财产,是搞好实验实训室建设,保证学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为提高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进一步发挥设备的潜能,使其处于最佳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来源:(一) 学校事业费中拨付的维修经费。(二) 报废仪器设备后回收的经费。(三) 教学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费。(四) 教学仪器设备有偿使用费。(五)33、 社会捐赠及其它。第三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范围用于正常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教学仪器设备的零(配)件购置和检测维修劳务费支出。较贵重的机电产品定期大修费用另行申请。专门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由于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不得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进行维修。第四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分配办法原则上由教务处按照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实际额度,根据各系部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承担实验实训教学的工作量、实验实训课类型、拥有设备的新旧程度、以及设备利用率等综合因素划拨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经费指标明确到系部,包干使用。按年度分配给各单位的设备维修费的节余34、部分,可以划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第五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一)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财务处设立专项经费帐户;教务处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二)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原则上应依靠本部门的维修力量来解决,力争做到小修不出实验实训室;中修不出系部。本部门确无能力维修的仪器设备由使用保管人向主管实验实训室工作的系部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委托专业人员维修。(三)维护保养、维修仪器设备是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必须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校验,及时予以维修,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技术等级和完好可用的技术状态。(四)对于35、因维修设备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劳务报酬。劳务费需经系部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中支出并消减其维修费额度。(五)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后,按规定程序验收报帐。第六条 采购供应部门在购置仪器设备时必须坚持在订立购货合同的同时,订立明确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要责成供货单位负责维修。第七条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指标包干使用后,各系部仪器设备完好率原则上不能低于80%,同时必须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实验能正常开出。对于仪器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要求或因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不到位而影响实验实训教学正常运行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 对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好,完好率达到90%以上,并保证实验实36、训教学正常进行的部门要给予奖励。xx职业大学实训基地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我校各级校内实训基地、实训中心(以下统称“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第二条 实训基地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第三条 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第四条 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我校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实训基地的管37、理,特制定本规程。第二章 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第五条 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学历、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利用资源优势,开展对外培训与技术服务等。逐步发展为培养高级技术应用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第六条 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4、依据科38、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5、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颁发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承担对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第七条 实训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努力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在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八条 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三章 实训基地建设第九条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39、”。因此实训基地的建设要突出以下特点:1、在实训过程上要具有专业基本技术技能的仿真性。使学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2、在技术要求上要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学到和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路线、工艺路线和技术实际应用的本领。3、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使学生通过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熟悉和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得到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4、在环境和总体设计上要具有社会开放性。不仅能承担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基本技术技能实训,而且能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使学校实训基地紧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40、。第十条 实训基地建设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经过论证、审批之后,分批分期、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既要满足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对人才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的需要,又要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时要强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建设的同时,尽快建立起自我运作、自我建设、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实训基地建设要通过政府投入、学校自筹、实训基地自筹、校企共建、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第四章 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第十二条 实训基地是各教学单位相对独立的教学实体,实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校、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实训科为实训基地41、管理机构,在分管校长及教务处领导下行使学校管理职能。第十三条 实训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实训基地负责人由学校按规定任命或聘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已成为技术带头人。系级实训基地负责人由各系自行任用,报教务处备案;校级实训中心负责人由教务处提名,报学校审核后聘任或任命。第十四条 实训基地要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和需要建立既具有教育教学特征,又具有社会专业实际工作特征的强有力的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要选派数量适当、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42、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第十五条 实训基地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和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第十六条 实训基地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且能严格执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要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并具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43、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第十七条 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做到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第十八条 实训基地要在完成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就业市场需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对外技术服务工作。各系、各相关部门部门要以实训基地为依托,选派专人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努力开拓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和大力开展职业继续教育业务。各44、实训基地实施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计划外的职业技能培训、对校外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对外提供生产加工和技术服务时,要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具体情况收取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第十九条 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五章 实训基地检查与评估第二十条 要建立实训基地检查、验收制度。实训基地基本建成之后,要依据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有关规定对各实训基地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实训基地运行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第二十一条 建立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按照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45、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要进行批评教育。xx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信息管理,是实验实训室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实验实训室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与管理,不仅是实验实训室本身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需要。为加强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积极而有效地推进实验实训室工作信息化,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对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是实验实训室信息工作的基础,各实验46、实训室必须将每一项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落实到人。需要定期收集、整理的信息,如实验实训室任务完成情况、物品库存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必须定期收集、整理后归档。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及其他人员要将及时收集到的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逐步建立起“仪器设备数据库”、“实验实训项目数据库”、“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数据库”、“实验实训经费数据库”等数据系统,数据要定期或及时补充更新,使保存的信息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有效。数据交换标准按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基本信息集”、“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集”之规定执行。第三条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主要内容1、 实验实训室工作任务信息。包括:47、开出实验门数、人时数、开出率、承担科研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其完成的工作量等;2、 实验实训项目基本信息;3、 实验实训室物资(含仪器设备)信息。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基本信息;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实验实训用材料情况等基本信息;4、 实验实训环境与基本设施信息。包括实验实训室用房面积增减变动及维护改造基本信息等;5、 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专、兼职教师,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工人的增减情况、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及职称结构的比例等;6、 计算机使用基本信息。包括:学生上机实验机时数(计划内外)、年使用率、投资数等;7、 实验实训室管理与规章制度信息;8、 实验实训室开放基本信息;48、包括:开放时间、类型、内容、效果等。第四条 基本信息的整理上报每学期结束前,各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经实验实训室主任审核,各系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践设备科,以便形成软盘和报表上报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向教务处实践设备科报数据盘的内容包括:1、 实验实训室任务及人员情况数据盘;2、 实验实训项目数据盘;3、 实验室专、兼职工作人员数据盘;4、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数据盘;5、 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数据盘;6、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盘;7、 大、中、小型计算机使用情况数据盘。第五条 各实验实训室设专人(或兼职)负责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上报要准确、49、及时、客观。xx职业大学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及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增加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贯彻“集中投资、重点建设、立项拨款、招标采购、效益评估”的项目立项和经费使用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项目立项范围学校各类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实训中心、机房及多媒体教室(以下统称实验室)等新建、扩建、更新配套仪器设备或改善条件、实验室改造、修缮等。二、项目立项原则(一)把握经费使用方向,使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入更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改善实验室装50、备和实验条件,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开放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二)实验室建设经费立项应符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与各系(部)专业发展方向和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相一致。申请和核定经费数额时既要根据实验任务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财力的现实,做到综合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三)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入优先考虑系(部)建设重点和投资效益,将收益大、见效快、且有长远影响的项目作为本部门项目建设的重点。(四)实验室建设实行项目负责制,各系(部)应明确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五)要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认真进行建设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三、对已有教学设备进行配套与更新的立项原则(一)对已51、开出的实验项目,达不到实验室评估标准所规定的“每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配套数不低于5套(大型设备及系统除外)”,以及确实不能满足实验教学需要的,可根据当年经费情况优先配套。(二)对已开出的实验项目,因学生人数较多,达不到实验室评估标准规定的“基础课1人l组,技术基础课2人l组。某些实验不能l人(或2人)完成的,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标准的,在经费可能的情况下逐年增加套数,满足分组实验的需要。(三)因设备陈旧老化,无法维修,需淘汰报废,而实验教学又必需的设备,优先安排设备更新资金。(四)因同类设备已更新换代或升级,但尚在使用、尚能使用的设备,或者现有设备已不能满足某些数据的处理,但还能完成52、实验的,可根据经费情况,逐年更新换代。(五)所有申报实验室建设经费新增设备或配套更新设备的,必须首先考虑环境条件、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等,以充分发挥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最大效益。四、项目立项与取消程序(一)每年年初,各系(部)按要求填写xx职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项目中单价超过10万元的设备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另行填写xx职业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二)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呈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初步意见。(三)论证通过的项目经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查批准。(四)学校财务处对立项项目列出专项。(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专管职能部门将监督和不定期检查项53、目建设的执行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对出现不正常情况的建设项目,应及时向校分管领导汇报,重大项目向校教学委员会报告,并提请审议对项目进行调整、中止、直至取消。(六)各部门需要取消、中止或调整建设项目,应及时将具体原因书面报教务处,待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五、项目的设备购置(一)项目的设备采购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由专管部门审核,并顺序经教务处、财务处、分管校长、学校采购领导组负责人、校长(单价超过2万元的设备)批准后,交专管部门实施采购。项目中包含的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单价低于800元)、实验室桌椅、橱柜等应分别单独填写“申购表”,其中,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54、购置从部门一般经费中支出。为维护立项项目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的设备购置计划和金额进行设备购置,不得更改设备购置计划和突破项目金额。(二)购置单价小于5万元、批量较小的教学设备,实行当时询价报告或议价采购方式。由专管部门与使用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的采购小组,按照计划确定的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依据性能价格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三)购置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至10万元的仪器设备,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购置单台件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和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大宗、批量设备,应按照学校设备招标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电传招标或议标的方式,在55、教务处、财务处、监察室及主管领导的参与、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四)对于特殊仪器设备,不管金额大小,均应签订商务合同,以确保仪器设备的质量、到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运输包装、仲裁、验收条款的具体实施。(五)按照市政府招标采购的规定,必须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六)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仪器设备采购供应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教务、财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殉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者;2. 56、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者;3. 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属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者;4. 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贵重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费而不上交者;5. 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者;6. 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上述条款约束者;7. 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有意包庇者。(七)仪器设备到货后,要组织有关人员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设备验收的规定,对仪器设备的数量、质量、型号、规格等有关条款逐项严格验收。单价2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可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验收,填写验收单;单价2万元至10万元的仪器设备和物资,由项目负责人、实验室57、主任共同验收,填写验收单;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和物资,按照贵重仪器设备验收要求,填写验收报告。(八)办理仪器设备的入库手续时,必须提交填写完整、符合要求的设备验收单或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九)对于原始计划书、合同书、验收单、验收报告、票据等有关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丢失或销毁,待计划或立项执行结束后归档。(十)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仪器设备的暂付款、报销和固定资产入帐手续,杜绝先购后审现象的发生,如若出现先购后审一律不予入帐报销,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六、项目验收(一)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部门应写出工作报告,全面总结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总结在58、实验项目的改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能力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实验教学改革的成绩等。(二)专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在项目完成后立即进行,主要验收项目所要求的设备是否已经到位,建设改造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是否符合立项要求。第二阶段为跟踪检查和效益评估,时间安排在运行一年以后,主要考察项目用于实验教学的效果,对投资效益进行全面评估。(三)项目验收情况和投资效益的优劣,将作为下一步对该实验室投资建设的主要依据。项目完成保质保量,达到了预期效果,投资效益较高,下年度投资要重点考虑,成绩突出者可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反之,将减少投59、入。对于设备利用率不高甚至长时间闲置的要进行调剂或调拨,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xx职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开发仪器设备功能,扩大使用范围,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及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1、原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2、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3单台(件)价值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10万元的仪器设备。4单价虽不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但属于原国家60、教委明确规定的精密、稀缺仪器设备。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原则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学校重要的办学资源,必须进行有计划地购置、准确地选型、科学规范地管理和及时恰当地维护、维修,尽量提高使用率和使用寿命。2凡列入校管大型精密仪器目录的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即学校委托使用部门专管,校内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共用。各单位需使用非本单位专管大型仪器时,提前到教务处填写申请使用单(一式三份),经审批加盖公章后可到指定专管单位使用。仪器设备专管单位应积极支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使用。3部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经教务处批准可对外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交财务处,用于补充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经费。三6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前,必须进行认真的论证。首先由申购单位提出实事求是的论证报告,论证的主要内容为:(1)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紧迫性;(2)人员的配备,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3)安装使用的场所、环境及配套条件;(4)使用效率,投资效益及风险预测;(5)主机、零配件、附件及选型论证等;(6)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和后续经费保证(含运行、维护、所需软件材料等费用)。2申请单位填写xx职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表连同论证报告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召开有关专家论证会,填写论证意见后,送主管校长审批。3对进口仪器必须持慎重态度,购前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参阅足够的资料,对仪器的功62、能、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必要的附、配件和售后服务都要有可行性报告,并说明购置理由。4已审定购置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购单位要同时准备好放置场所等条件,并进行安装、维修、管理操作人员的配备及培训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教务处负责组织采购,采购工作要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力争采购到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最高性能价格比的设备。6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注意避免所购非所用或高档低用,杜绝不合理重复购置,对错选错购给学校造成损失者,要追究申购单位负责人和购置者的责任。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前要确定专人63、落实各项准备工作,仪器设备到货后必须及时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尽早投入使用,验收工作由教务处和使用单位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时应反复考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并做好验收记录,认真填写xx职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2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应尽快投入运行,抓紧时间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多作样品,进一步了解仪器性能,发现问题立即请技术人员修理或调试,达不到指标时,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在索赔期内发现问题并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妥善加快解决。五、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建档管理,在验收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同时,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就要指定专人将全部技术资料备份后将原件归入校档案室,使用单位和64、教务处均必须建立相应内容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技术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查询资料及生产厂家往来信函;(2)申购单及论证报告、订货卡片及订货合同、随机全部原始资料(如出厂检验证、装箱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及有关资料等);(3)安装调试验收记录;(4)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事故处理等技术资料;(5)仪器设备使用运行记录。2大型仪器设备的保管、操作和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考核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仪器功能和技术要求,制定操作使用、维护、维修规程及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经常检查。4设65、备管理和使用人员,要严格执行仪器的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将使用、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每学期末上报教务处,以确保大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完好率。5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人员,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开发仪器设备的功能,做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功能的宣传介绍工作,促进仪器设备的协调共用。6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及其投资效益。在严格技术管理的基础上,创造条件让更多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掌握使用现代仪器设备。7仪器设备一律不准拆改,且不得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通过充66、分的技术论证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长批准。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和降级1建立事故报告和报废、报损、降级管理制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书面向教务处报告,及时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责任事故,要追究责任,2需要报废、报损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调剂、报废处理办法进行处理。3长期使用自然磨损,其性能、精度等技术指标严重下降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申请降级,降为一般仪器设备使用。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禁止外借,校外单位确需使用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需经教务处审批后,由我校技术人员操作,并按社会行情收取机时费,用于补充仪器设备的运行经费。八67、连续一年停机不用或管理不善的仪器设备,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予以调整使用。九、为了促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教务处要经常检查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要不断交流总结经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结合实验实训室评优条件,对仪器设备管理好,保养维护好,功能开发好及使用效益高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促进教学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根据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xx职业大学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我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提出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项目立项总价68、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实验实训室建设立项项目及在用的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上且使用时间已超过1年的仪器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通用性强的设备如计算机类。二、考核目的(一)保证教学仪器设备的科学、合理和有效使用。(二)促进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良好的投资效益。(四)促进设备的专管共用或统管共用,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实现资源充分共享。(五)维护项目立项和设备论证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项目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心。三、立项项目考核(一)项目验收考核1、考核项目(1)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执行情况;(2)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情况;(3)仪器设备配69、套情况;(4)操作使用人员是否到位;(5)环境建设情况;(6)设备管理情况;(7)设备运行情况。2、考核办法(1)部门自评。系、部应成立考核小组,由系、部主任或分管实验室工作的主任担任组长,对本系、部的立项项目进行考核。填写xx职业大学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考核表(见附表1),对照各项指标认真检查评估,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实事求是地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2)学校考核组进行考核。教务处会同财务处、监察室等联合组成验收考核评估组,对各系、部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检查总结材料,现场察看设备,对照指标逐项进行评估。(二) 项目运行一年后的效益考核1、考核项目(1)项目验收考核时存在的问70、题是否得到圆满解决;(2)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3)实验实训指导书是否制定;(4)实验实训项目是否全部开出;(5)应用于实验实训的效果;(6)项目建设的效益。2、考核办法(1)部门自评。填写xx职业大学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跟踪考核表(见附表2),对一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2)学校考核组进行考核。检查总结材料,现场检查设备,查看实验报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教学大纲等,考核组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和考核。四、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此项主要考核单价2万元以上且使用超过一年(至每年10月初)的贵重仪器设备、计算机房、语音室,其中,已作为整体项目进行考核71、的设备除外。(一)考核项目及内容:1、人员配备情况。仪器设备是否有专人负责。2、设备状况。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比较好地执行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任务;设备表面是否无灰尘;故障是否有记录,并能迅速报修;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行环境是否良好。3、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如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等是否制定,执行情况如何。4、档案管理。需转档案室保管的是否及时转交档案室,属自己管理的档案是否保存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井然有序。5、物卡管理。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标签是否粘贴,卡是否齐全。6、效益考核。主要考核年使用仪器设备的有效机时数占定额机时数的百分比。有效机时数72、是指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开机使用的机时数。包括: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以使用记录为准)定额机时数:03类 通用设备750小时/年,5小时5天30周专用设备450小时/年,3小时5天30周04类 机械设备:450小时/年,3小时5天30周05类 电子计算机:公共计算机房1200小时/年,8小时5天30周;语音听力室、专业计算机房和多媒体教室900小时/年,6小时5天30周。(或以该设备论证时的使用机时作为定额机时)7、功能开发和利用情况(1)功能利用包括原有功能和新增功能的利用情况。(2)功能开发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软件升级、技术改造等。8、机房开放。计算机房是否73、实现开放管理,其运行情况及效益是否符合要求。(二)考核办法:1、系(部)自评:由各系(部)分组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仪器设备按照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自评,针对不同考核对象分别填写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表(见附表3)、xx职业大学计算机使用效益考核表(见附表4),并写出自评报告,报教务处实践设备科。2、考核组考核:在系(部)自评基础上,通过审核相关材料,现场查看设备,做出考核结论。五、奖 惩对于考核成绩好的项目及设备使用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在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倾斜。考核成绩差的应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予以处理。奖惩办法如下:(一)部门仪器设备考核成绩平均95分以上的通报表扬。(二)74、考核成绩平均不足70分,或者机时利用率不足60%,功能利用率不足60%的,应对系(部),限期制定整改措施,通用设备在半年内没有改变现状的进行调剂。(三)学生公共机房用计算机,每天上机时数达不到8学时,年上机时数达不到1200学时的,一般不再配备计算机;每天上机时数达不到6学时,年上机时数达不到900学时的,属于利用率低,教务处设备科根据情况进行调剂,同时不再审批购置计划。专业机房、语音听力室、多媒体教室每天使用时数达不到6学时,年使用时数达不到900学时的,一般不再配备,同时不再审批购置计划。(四) 03类、04类仪器设备若存在下列问题之一,将分别给予项目负责人及系(部)0.3%和1%的经济处75、罚,直接从项目负责人和部门缺编费中扣除。1、设备到货后无正当理由一年没有安装;2、主要设备不配套无法使用;3、不能按项目建设目标开出实验实训项目;4、机时利用率达不到额定机时数的50%。(五)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情况,学校将对部门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部门该项工作的考核成绩记为不合格。六、考核时间及组织 每年3-4月份对上两个年度的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使用立项项目进行项目验收考核和项目运行一年后的考核,同时对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计算机类设备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考核。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学校考核组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各系(部)组织考评组对考核范76、围内的设备进行自评,自评时间由系(部)自行掌握,但必须在学校考核(一般为每年10月上旬)前完成。 附表1:xx职业大学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考核表(项目完成验收考核)系(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考核项目考 核 标 准标准分自查得分学校考评得分1购置计划按原定计划完成设备购置,无更改计划现象得满分,因项目组原因造成计划不落实、计划调整的每台件扣2分。202安装调试设备到货后,及时拆箱安装、调试,并组织验收,全部完成的满分,未安装每台扣2分。103设备配套所购置的设备能够配套或与原来的设备配套使用,得满分,因计划不完备导致设备不配套无法使用的不得分。104操作人员到货仪器设备均配备或77、培训了操作人员,对仪器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有深入的了解,并可熟练操作使用设备得满分,未配备操作人员的不得分。105环境建设环境整洁,配套设施到位得满分,环境脏乱,设施不配套酌情扣分。106制度建设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相应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全得满分,缺一项扣5分。207设备运行设备运行良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使用有记录得满分,未按要求做,酌情扣分。20合 计100填表人(签字): 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附表2:xx职业大学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跟踪考核表(项目运行一年后的考核)系(部): 项 目 名 称: 年 月 日序号考核项目考 核 标 准标准分自查得分学校考核78、得分1验收时存在问题的解决全部解决,得满分,部分解决酌情扣分。102设备管理设备标签已贴,管理卡已登记,操作规程等均上墙得满分,缺一项扣5分。103实验实训指 导 书实验指导书已制定得满分,未制定不得分。104实验实训项 目能开出立项报告所列全部的实验项目得满分,缺1项扣10分。205实验效果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实验教学任务,效果良好,得满分,实验效果不佳酌情扣分。156使用效益任务饱满,设备利用率高,机时数符合要求得满分,任务不满,利用率低酌情扣分。307功能开发功能使用全面记5分,新开发功能另得2分/项。5合计100填表人(签字): 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附表3:xx职业大学仪器79、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表(单价2万元以上且使用超过1年的仪器设备考核)系(部): 仪器设备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考核项目考 核 标 准标准分自查得分学校考核得分1人员配备使用管理人员落实得10分,基本落实得2分,未落实不得分。102设备状况1、 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在年150天以上得7分(查看实验记录、维修记录、设备使用记录);2、 设备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油泥得3分。3、 未达到上述要求酌情扣分。103规章制度1、 二项制度健全得5分,缺一项扣2分;2、 有记录本且按时逐项填写得5分,未按要求记录酌情扣分。104技术档案1、 应交实践设备科保管的档案已转交,新形成的材料及时转交得3分,未转交不得分;80、2、 属自行保管档案的管理规范,按要求整理得2分,未建档案不得分,已建档案,未按要求做酌情扣分。55账卡管理标签、管理卡齐全一致10分,无卡或无标签扣5分,账卡物不符不得分。106效益考核机时利用率在额定机时90以上得50分,每降低1减少1分。507功能开发功能使用全面记5分,新开发功能另得2分/项。5合 计100填表人(签字): 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附表4:xx职业大学计算机使用效益考核表(本表按每个机房填写)系(部): 机房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考核项目考 核 标 准标准分自查得分学校考核得分1人员配备机房有专人管理记10分;无专人管理不记分。102设备状况1、 计算机正常运行时间81、在35周以上,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得7分(查看实验记录、维修记录、设备使用记录)。2、 计算机摆放整齐、无灰尘,机房整洁卫生、无杂物得3分。3、 未达到上术要求酌情扣分。103规章制度1、 机房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得5分,缺一项扣2分。2、 有上机记录本且按时逐项填写记录得5分,未按要求记录酌情扣分。104账卡管理标签、管理卡齐全一致得10分,无卡或无标签扣5分,账卡物不符不得分。105效益考核年教学上机时数达到1200以上(专业机房900以上)记50分,利用率每降低1%扣1分506开放管理机房实现开放式管理,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计算机利用率高,每台计算机年开放机时达500以上,每降低1%扣1分82、10合 计100填表人(签字): 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xx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调动全体实验实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责任心,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全体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包括定期在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教师一律实行坐班制。第三条 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及定期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第四条 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做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第五条 坚守岗位,加强责任感,注意对学生实践技能和实验方法的培养,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83、能力。第二章 岗位职责范围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编制本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2、组织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任务,包括领导和组织完成实验实训室承担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搞好仪器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3、参与组织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制定、实验实训教材建设和实验实训项目更新等工作。4、搞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注意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5、负责本室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6、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84、,协助抓好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教书育人工作。7、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实训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1、独立、熟练地完成本专业有关实验实训课的指导工作,认真、高质量地完成所分配的实验实训课准备、辅导、教学等工作。2、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实验实训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验实训经验,组织指导大型实验实训技术工作,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与规划的制定。3、积极改进和开发仪器设备的功能,解决实验实训中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4、独立完成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检查,参加实验实训教学改革研究。5、指导中、初级实验实训人员,承85、担对实验实训人员开设专题实验实训技术讲座。6、独立使用、调试、维护与检修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7、实行坐班制,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第八条 实验师岗位职责1、完成本专业1门以上实验实训课的指导工作,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实验实训课准备、辅导、教学等工作。积极承担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实验实训技术动态,参与本学科实验实训室建设与规划的制定,以及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3、积极改进实验实训技术条件,参与实验实训教学改革研究,制定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方案。4、独立承担实验实训室常规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维护与检修。5、实行坐班制,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86、第九条 助理实验师岗位职责1、协助完成1门以上实验实训课的指导工作,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实验实训课准备、辅导以及教学、毕业实习等辅助工作。2、做好实验实训室建设、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顺利进行。3、掌握实验实训操作规程及仪器设备使用与维修、维护方法和技能。4、实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5、承担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等某一方面具体的管理工作。6、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第十条 实验实训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职责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掌握与实验实训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胜任实验实训室工作。2、完成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掌握常规的实验实训工作方法和步骤87、,独立制定一般性实验实训方案。3、按照学校和系(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独立完成常规的仪器设备维修与改造,保证教学和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4、实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5、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和物品管理等具体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xx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工作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贯彻执行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88、,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是从事实验实训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实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在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 加强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觉悟;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为培养合格的人才做出贡献。 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建设,要根据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做到场地、设施、仪器设备、技术89、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要坚持勤俭办学,按照“科学规划、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装备实验实训室,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第二章 实验实训室基本任务第五条 根据专业设置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按计划准备并开出实验实训,安排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开出的实验实训课必须有完善的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教材,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第六条 加强对实验实训教学的管理,努力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不断改进和更新实验实训内容,改进实验实训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实训培养学生良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七条 实验实训室要90、注意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实训内容,改革实验实训教学方法,开设新的实验实训项目,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实验实训室。第八条 实验实训室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实验实训技术水平,在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前提下,积极为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第九条 实验实训室应注意实验实训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挥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潜力,努力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要积极开展实验实训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例如:实验、测试、化验、分析、计量、检修、加工等),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工作,逐步完善实验实训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第十条 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91、定工作,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要根据国家计量标准定期校验,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第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计划地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机构第十二条 我校实验实训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由一名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全校的实验实训室工作,各系由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分管本系的实验实训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承担任务的不同,可设置不同管理层次的实验实训室。如校级重点实验实训室、校级实验实训中心、系管实验实训室。第十三条 负责实验实训室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教务处实践设备科,在分管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管理、协调全92、校的实验实训室工作,实践设备科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实际,拟定贯彻实施办法。(二)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实验实训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实验实训室设置和布局,审查实验实训室仪器配备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实训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实训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实训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情况的审核评估制度;实验实训室岗位职责;实验实训室在用物资的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等,并检查督促实施。组织和进行实验实训室评估(评比)工作,总结交流经93、验,表彰先进。(四)负责实验实训技术队伍建设。协同人事处做好实验实训人员的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项工作。(五)负责审核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技术物资的计划;指导和管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技术物资的采购、储运、保管、发放、维修、报废和处理工作,评估投资效益,不断提高实验实训物资的使用效益。第十四条 实验实训室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校级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由教务处提出人选,报主管校长批准并聘任;系管实验实训室主任由系提名,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聘任,同时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第十五条 实验实训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实训室主任负责实验实训室的全面工作。第十六条 设立教学委员会,指导实验实94、训室建设和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由分管校长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有关部门、系负责人和学术、技术、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规划、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购置、重点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人员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意见。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第十七条 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要根据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和专业发展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全面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实验实训室建设。实验实训室的建立、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第十八条 学校实验实训室的设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足够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项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实训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三)有足够95、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四)有合格的实验实训室主任和不低于三人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和长远建设规划,总体规划中,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来源、投资效益等综合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二十条 实验实训室的建立应按照立项、论证、建设、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教务处统一归口,全面规划。因教学、科研需要新建实验实训室时,由系提出申请报告和筹建计划,经教务处实践设备科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安排实施,筹建期满,组织验收小组验收,确认达到建设规划目标时,列入正式实验96、实训室建制。第二十一条 因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变动,需要调整、撤消实验实训室,由各系提出报告,教务处实验设备科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二条 实验实训室的经费要纳入学校总的经费年度预算,凡利用实验实训室对外进行有偿服务的,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实训室建设。第二十三条 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与改造,不仅考虑房屋、设备、附属设施等条件,而且还包括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备,各级领导要注意实验实训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培养计划,以适应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第二十四条 鼓励、支持实验实训室的开放,推进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工作的进程;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横向联合,支持同企业、科研单位合97、作或引进外资共建专业实验实训室和开放实验实训室。第二十五条 实验实训室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建立与完善实验实训教学文件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对实验实训室的固定资产、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技术队伍、经费投资效益等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实训室情况的准确数据。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按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进行聘任,按照学校的要求定期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量和业务水平进行考核。第二十六条 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要采取“规划优先、立项拨款、重点投资、效益评估、分期配套与更新”的原则,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科发展方向集中投入,保证学校重点实验实98、训室的建设。第二十七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依照原国家教委高等基础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的要求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实验实训室评估制度。通过评估,达到改善条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目的。第二十九条 拥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并具有特色的先进技术的实验实训室,凡具备法人条件的,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规定,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计量认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凡对外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实训室,要向江苏省技术监督局申请计量认证。第三十条 实验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99、废物,不得污染环境,室内要求整洁卫生。第三十一条 实验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工作的法规和制度。实验实训室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第三十二条 加强实验实训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在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粉尘、毒性等与人体有害的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所享受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人 员第三十三条 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工100、人和管理人员,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做到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第三十四条 实验实训室主任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组织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较丰富的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经验,由相应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实验实训室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实验实训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各专业的发展方向,负责编制实验实训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报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物品的年度购置维修计划。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三)做好本室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工作。根据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等项任务,负责组织落实学期教学实验实训101、科研实验实训计划和对外服务工作,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四)负责本室人员考勤考核工作,组织实验人员对实验实训室物资设备进行定期清查、维修、鉴定、保养等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五)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实验实训室的安全保卫、防尘、清洁卫生工作。(六)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实训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第三十五条 实验实训室技术人员的编制要参照在校学生数、教师数、不同类型实验实训的教学情况、仪器设备分布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核算,对有条件的系实验实训室实行实验实训教师的动态管理。第三十六条 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102、业务能力,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评聘、职级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实训室的特点和本人工作实际进行评聘。第三十七条 学校定期开展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检查、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工作不负责任者按学校的规定进行处分和处罚。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要合理购置,妥善使用,加强维修,科学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实验室103、工作规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校、系二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主管全校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和管理工作。各系、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配备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账卡物管理,并与主管部门经常保持业务联系以保证管理渠道畅通;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必须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好移交手续。第三条 全校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实验仪器设备,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不得任意拆卸、改装、出借、调拨及携出校外。第四条 无论何种经费来源和何种渠道(包括事业、科研、自筹经费、各种基金、捐赠或其他途径)增添的教学仪器设备,只要104、产权属于本校,都要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第二章 管 理 职 责第五条 教务处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拟定学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执行情况;(二) 组织制订全校实验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负责设备经费的分配使用和设备采购工作,审定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办理进口设备报关、免税手续;(三) 监督、检查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四) 建立全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卡,负责仪器设备的统计工作;(五) 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绩效的考核、评估工作,提高使用效益;(六) 审批、办理仪器设备的处置事宜,包括仪器设备的变更、转让、调拨、租借、报损、报失、报废及废旧物品的处105、理等,必要时可在全校范围内调度、调配仪器设备;(七) 依法查处仪器设备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六条 系、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 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计划编报工作;(二) 参与本部门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工作;(三) 建立并保管好本部门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卡,保证账、物、卡相符;(四) 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领用、调配、借用、报废、报损、报失等事宜的申办工作;(五) 组织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做好设备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第七条 实验室专、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领用、安装、调试、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标定、计量、调度等管理工作,建立并保管好本室106、固定资产账、卡及技术档案资料,做好主要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及成果的统计工作。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商检、索赔由采购单位负责。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购置第九条 所有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采购。财务处凭审批材料、购货合同及验收单付款、报销。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采购,按批准的计划执行。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归口教务处统一办理,确因教学急需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同意后可委托使用单位就近购置。凡因不及时上报或填写错误造成所购设备出现差错者,由申报单位负责。第十一条 单价1万元(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空调等通用仪器设备,及一些供货厂商较多、批量较大的仪器设备的采购,107、采取招标采购为主,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辅。招标采购事宜由教务处实践设备科按照xx职业大学设备招标采购办法组织实施。并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第十二条 所有仪器设备的进口(包括接受捐赠),均由教务处负责办理有关申报审批、落实外贸代理谈判签约、免税、报关、商检、索赔等手续。第十三条 凡自筹经费购置设备,也必须提交购置申请,将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详细准确地填写清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购置:(一) 校内已有性能相同或可替代的仪器设备,且使用率不足30%;(二) 非必需仪器设备;(三) 经费不到位。第四章 仪器设备的验收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提货、接运及数量、外观验收,由各使用单位和教务处按108、各自负责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发现短缺、破损,做好确认记录,以便理赔。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的质量技术验收,一律由各使用单位负责,验收完毕,填写验收单。凭验收单和发票到财务处办理入库、报销手续。第十六条 仪器设备到货后,各使用单位必须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工作:(1)进口设备验收期限为到港之日算起60天内;(2)国产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验收期限为到校之日算起30天内,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验收期限为到校之日算起15天内。合同对验收期限有特殊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使用单位如不能按期验收,应书面报告教务处。第十七条 自行安装的仪器设备,安装前,必须首先仔细阅读安装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109、进行安装、调试。合同规定需要国内外生产厂商派人参加安装、调试验收时,应在仪器设备到货后通知他们按规定时间到校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备忘录。在验收中,如发现有破损、短缺、质量不合格、技术指标不符等情况,由教务处责成采购单位或个人在规定验收期限内向供方或运输单位提出交涉,办理退、换、补、赔等手续,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务处。第十八条 购置仪器设备的汇款和借款,需经教务处同意,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第十九条 计价转帐调入或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调拨、建卡、建帐事宜。第五章 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必须在15天内按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建帐细则办理仪器设备固110、定资产建帐手续。第二十一条 学校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和使用何种经费,不论属经营或非经营型,都必须在教务处建帐。第二十二条 对捐赠和自制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抵校或研制完成后15天内到教务处办理建帐手续。第二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必须有完整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及借进、借出登记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本单位仪器设备帐物进行核对,保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教务处每年组织一次清查核对。第六章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第二十四条 教务处负责对校内的仪器设备的合理调配,各系负责对本系仪器设备的合理调配。第二十五条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熟悉所用仪器的原理、构造、性能及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大111、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单价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准确记录使用、借用、损坏、检查维修等情况。第二十六条 仪器保管员(包括兼职)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凡不按本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者(见第七章),保管员有权拒绝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出借或调走仪器设备。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尊重保管人员的职权。第二十七条 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实验员或实验教师需要使用时,要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实验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到保管室领用;固定资产需固定到实验分室时,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登记入该实验分室的固定资产帐,并在保管室的总帐中予以112、注明。第二十八条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确属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能承担者,报教务处安排修理。具体办法见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办法。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安全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作好日常的维护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和要求,分别作好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第三十条 为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学校对仪器设备实行113、“专管共用”,提倡和鼓励校内、外单位之间协作、互用。提倡在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协作,对外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配。第三十一条 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但提倡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其重新发挥作用。对拟改造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提出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论证报告,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批准后实施。完成后,教务处和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验收并调整有关帐卡。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在管理、使用仪器的过程中,凡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视仪器价值、损坏程度、责任轻重,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处114、理;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对隐情不报,或避重就轻、推卸责任者,除对肇事者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三条 仪器设备领用人在办理退休、调出等离岗手续前,必须到系办理仪器设备清点交接手续。第七章 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第三十四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任何使用或保管单位都无权私自处置。违反规定者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处理。第三十五条 校内仪器设备,需要调整或调拨时,本系范围内,由系决定并到教务处办理调整或调拨手续;系与系之间、系与行政单位之间的调动,由教务处核对并办理调整或调拨手续。第三十六条 为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提高使用效益,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115、者,学校可将仪器设备调往其他需要单位。(一) 精度和性能下降,不能满足原单位使用要求的;(二) 利用率较低的;(三) 原单位的操作、管理人员技能达不到仪器设备要求的;(四) 学校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发生变化需调整仪器设备布局的。第三十七条 外单位向我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能同意,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星期。凡已安装的仪器设备及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一律不对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领导批准才能借出(详见仪器设备借用制度)。1、外单位洽借仪器设备,必须携带单位正式介绍信,向教务处洽借,在征取有关实验室意见和经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协议书。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向外单位出借;116、不按本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各实验室主任负责。2、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向借用人交代仪器设备的完好精密度及使用注意事项。借用期满各实验室要及时收回。收回时必须详细验收。若有损坏,借用单位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第三十八条 支援外单位的仪器设备,应由被支援单位提出申请单一式四份,向实验室和教务处洽商,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出并注销帐卡。申请单一份由仓库管理员保存,一份由教务处保存,一份交财务处存查,一份报国有资产管理局。第八章 仪器设备的报废第三十九条 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存在下列情况时可申请报废:(一) 使用年久,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其性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并且无法修理;(二) 确已丧失效能,又无117、法修复;(三) 因缺少主要部件无法使用又不能技改;(四) 达不到技术、安全、环保要求,危害较大;(五) 虽可使用,但维修费用过高,经济上不可行;(六) 虽可使用,但属于国家规定淘汰产品。第四十条 仪器设备报废的审批:仪器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单一式四份,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教务处审核,校领导批准后执行(见附件5: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流程图)。第四十一条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报废的仪器设备,连同该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一起上交学校教务处实践设备科。入库前后,任何人不得私拆零部件;入库后,由教务处分类整理后统一组织调剂、拆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回收的仪器设备残值交学校财务部118、门入账,专用于弥补学校设备经费不足。第四十二条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对其进行报废处理。仪器设备经批准报废后,要及时销帐、撤出固定资产卡片,做好帐、卡处理工作。第四十三条 仪器设备发生丢失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向校保卫处和教务处送交书面材料。具体处理由教务处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执行。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对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工作,按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原国家科委统管23种大型精密仪器03040701 透射式电子显微镜 03040430 激光拉曼分光光度计 0304119、0702 扫描式电子显微镜 03040428 荧光分光光度计03040703 电子探针 03040709 核磁共振波谱仪03040704 离子探针 03030623 气相色谱仪(层析仪)03040714 质谱仪 03030710 顺磁共振波谱仪03040706 各种联用仪 03030623 液相色谱仪03040428 X光荧光光谱仪 03030901 氨基酸分析仪03040502 X射线衍射仪 03030707 电子能谱仪03040427 红外分光光度计 03060113 差热天平03040426 紫外分光光度计 03030215 差热分析仪0304042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0306170120、3 超速离心机03040418 光电直读光谱仪 03040134 图象分析仪附件2:仪器设备的分档一、教学、科研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凡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者,均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卡片”一式三份,一份在教务处,一份留实验室,一份由实验分室保管。二、价值在8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但非独立使用,而为别的设备配套使用的仪器设备,属附属设备或附件。应填写“仪器设备附件登记卡片”一式三份,一份存教务处,一份留使用单位库房,一份存实验分室;附件卡与主机卡订在一起,其价值列入成套设备总价值。三、低值、易耗设备:单价不满8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121、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器材等均为低值设备;不论作何用途,下列物资亦属低值设备:电扇、电动工具(微型电钻、手电钻、电刨、电锯等)、电子消毒柜、电子治疗仪、电话机、电唱机、电热水器(电热蒸馏水器)、电脑终端台、万用电表、秒表、计算器、收音机、录音机、无线电话筒及配件、电子英文字典(快译通)、稳压器、照相机及配件、吸尘器、气体钢瓶共十九种。单价在8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能确保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属易耗设备。低值、易耗设备由使用单位入明细帐,教务处记经费帐。四、单价在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以及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为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附件3: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报帐细则一、 122、程序1、填写xx职业大学固定资产(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单(具体填写要求见三)。2、教务处审核并签字。审核内容为:(1) 购置发票;(2) 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设备的购货合同;(3) 单价10万元 大型仪器论证报告、验收报告;(4)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单1-4联。3、带齐上述材料办理建帐手续,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二、 期限仪器设备必须在验收合格后办理建帐手续,具体期限是:1、进口设备:到货之日起75天内。2、国产设备:单价10万元,到货之日起45天内。3、单价10万元,到货之日起30天内。三、 填写xx职业大学固定资产(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单的要求1、须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与实123、物相符,一物一单。2、必须由系仪器设备管理员专人填写,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技术负责人验收并签字。3、此单由系仪器设备管理员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其他人员不予发放。4、系仪器设备管理员如有变动,须及时报教务处实践设备科。5、各栏目内容填写要求:(1)购入单位:填仪器设备建帐单位,以学校认可的实验室为建帐单位,行政机关以部、处为建帐单位,填写建帐单位名称。(2)到货日期和入库:按仪器设备到货和入库的实际日期填写。(3)名称、型号、主要技术规格、国别厂名、出厂日期、制造号码;对照仪器实物标牌填写,若实物标牌无此项内容,按产品说明书填写。对组装微机在国别厂名栏内也须填写组装厂124、商名称。(4)单价、总价:按购置发票金额准确填写。(5)经费项目:指经费来源,包括:事业、科研、贷款、自筹、捐赠等。(6)凭单号:按购置发票厂商发票号码填写。(7)验收人:系仪器设备保管员签字。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亦必须有技术负责人签字。采购人:仪器设备采购人员签字。报销人:报帐人员签字。购入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教务处主要领导签字。其中:验收人和采购人不能为同一人;验收单中人员名字不准代签。(8)附件记录:填写随主机一同购进的零配件、工具量具、材料等配套器材。(9)分类编号:按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第三版)要求填写。四、 附件1、附件:(1)不够固定资产标125、准,单价800元,且随主机一同购进,并配套使用的零、配件,工具,量具等;(2)因改造原有仪器设备而增加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部件、配件等。2、不是和原仪器设备同时配套购置,又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仪器设备不得作附件,如打印机、扫描仪、记录仪等。3、对计算机改造升级等作附件的,也应严格按上述要求办理各系对此应加强管理。改造升级后,拆下的零部件原则上应上交或办理领用手续。五、 计算机软件购置价格800元的计算机软件,亦须填写xx职业大学固定资产(仪器设备)验收单(代用),并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后,再到财务部门报销,教务处将对其单独建帐。附件4: 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借用制度一、(1)校外借用一般仪器设备凭126、单位介绍信,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及系负责人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概不外借,可按本制度第二款第一项使用。(2)外系借用一般仪器设备须有该系证明、系负责人签字,且经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同意,最后由实验室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借出与否。二、(1)根据学校规定借到校外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按照仪器价格,每天收取1%-5% 的租金,所得款项作为更新仪器设备之用。具体操作由教务处负责。(2)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3)凡因工作需要外携仪器设备,工作结束后而仪器继续由外单位借用者,应按照上述条文办理出借手续。借用单位负责借出仪器127、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本实验室人员借用仪器设备要进行登记,负责保管好并按期归还。各实验室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各室主管人员和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校外。附件5: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流程图各单位提出报废计划填写“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1万元以下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批1万元,15万元的设备由主管校领导审批15万元以上的设备128、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教务处组织回收财务处审核销帐“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返还原单位并销帐教务处负责报废物资的对外处置及将回收资金上交校财务附件6: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单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单分类号 号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名 称设备号部门编号制造厂规 格购置时间原价值经费来源报废原因及单位负责人意见: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技术小组鉴定意见:鉴定人签字:教务处意见:财务处意见:主管校长批示:备注注:本报废单一式三份,分交教务处、财务处、申报单位存查。xx职业大学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实验实训技能,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129、的理解,训练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1、有教学实验实训的课程除课程教学大纲外,还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2、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1)课程实验实训教学在培养实验实训能力中的地位与作用;(2)课程实验实训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3)本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方法与特点;(4)选定实验实训项目的原则,划分必做和选做实验实训;(5)实验实训项目和学时分配,规定每个实验实训项目应达到的要求;(6)实验实训教学考核的办法和标准。3、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经教研室、实验实训室主任审定,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130、处备案。二、 实验实训教材1、实验实训室应组织编写或选择有关课程的实验实训教材(包括实验实训讲义或实验实训指导书等)。实验实训教材编写要注意详略适当,富于启发性,应有利于学生实验实训技能的提高和动手能力的培养。2、实验实训教材内容一般应包含实验实训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提示、实验实训装置简图、主要仪器设备的结构原理与使用注意事项、原始数据记录表以及实验实训报告的内容和要求。3、对自选实验实训应写清范围和要求。4、对大型综合实验实训或设计实验实训应写上要点提示。5、实验实训教材由教研室和实验实训室主任审定后方可使用。6、无实验实训教材的项目不得开出实验实训。三、 实验实训室1、实验实训室应根据教131、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和实验实训学时开出实验实训。实验实训室及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实训项目、实验实训学时或增加计划外实验实训。如确需变动,须由教研室提出报系主任同意、教务处核准。2、各实验实训室要在每学期初根据该课程教学进程表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实训课表。3、本课程第一次做实验实训时,实验实训指导老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4、实验实训前实验实训室应准备好必需的仪器设备器材,保证水电等正常供给,实验实训结束后要验收并妥善保管仪器设备。5、实验实训结束后,实验实训指导老师要及时填写实验实训教学情况记录 。6、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教学事故132、按照“xx职业大学教学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执行。四、实验实训指导教师1、担任实验实训课的指导教师,在实验实训前应认真备课,有完整的实验实训教案、备课笔记和教学日历,检查实验实训装置或仪器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试做,以确保实验实训课正常开出。2、初次独立指导教学实验实训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达不到指导要求的必须经过相应理论课的学习。3、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4、指导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做好实验实训记录,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实训。5、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严格要求。133、要综合学生的实验实训态度、动手能力和实验实训报告的内容评定实验实训成绩。6、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教学课或实验实训教学内容比例较大的课程,可根据本课程实验实训要求的特点,制定本课程实验实训成绩评分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五、学生1、实验实训课前必须预习实验实训讲义或指导书,了解所做实验实训的原理方法、所用仪器设备和注意事项。各实验实训室应努力创造条件,给学生预习实验实训提供方便,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2、学生应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操作,做好实验实训记录,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3、无故不参加实验实训者作旷课处理,因故请假未做的实验实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做。凡实验实训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所134、属理论课程的考试。4、因违章操作或因违反纪律而损坏仪器设备以及私拿实验实训器材者应做出检查,并按学校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和私自处置处罚办法处理。六、实验实训教学成绩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学生用理论指导实践,使用仪器设备进行科学实验实训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是检查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方法,也是研究探讨实验实训教学规律,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重要依据。1、实验实训教学考核的方法要考虑本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的特点和条件,采取与其相适应的方式进行。全校凡实验实训学时每学期在30学时(含30学时)以上的课程,必须单独设课并给出学生实验实训教学成绩;实验实训学时在30学时以下的课程,也必须有对实验实训135、教学的考查或考核成绩。2、实验实训教学考核的内容包括实验实训理论、实际操作、数据处理、问题分析能力、实验实训报告质量等。应注重实际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建议各项所占比例如下:(1)实验实训课理论知识占30%;(2)实验实训操作技能占30%;操作技能又分为:(a)实验实训纪律20%;(b)实验实训操作60%;(c)安全保养20%。(3)数据处理能力占15%;(4)撰写实验实训报告占15%;(5)预习占10%;(6)对实验实训中的现象和问题分析解决迅速正确,有自己独创的见解,实验实训报告标准、整洁,符合要求,可适当加5-10%。3、缺作实验实训项目,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考试,考核中136、不得抄袭他人,作弊者按零分计。凡不及格者,重做实验实训的材料消耗费用自理。重做不及格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考试。4、全部实验实训教学考核成绩一律上报系办公室纳入正规学习成绩管理。5、非独立设课的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负责实验实训项目按规定开出和实验实训的开出质量,以及实验实训教学考核等。考核成绩纳入该门课程的总成绩中,所占比例根据实验实训课占该门课程份量的大小确定,一般在10-35%。七、实验实训教学质量1、鼓励实验实训室改革验证性实验实训方法,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和开放性实验实训,具体实施方案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实行。2、教学实验实训的分组人数要适当,有条件的实验实训137、项目应向一人一套实验实训设备的方向努力,以增加学生动手机会,提高学生独立操作和实验实训分析能力。3、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实验实训学时多的课程可创造条件独立开设实验实训课,也可与相近课程的实验实训内容合并开设新的实验实训课程。申请独立设课由教研室提出,经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列入教学计划。各专业教学计划所设置的课程中应至少有一门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课。4、各实验实训室、教研室应组织教师、实验实训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进修和提高,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法的研究,提高实验实训技能、实验实训水平,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革实验实训方法和内容。5、在实验实训教学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实138、验实训室人员,同样可参加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6、开学第一周各教学系部必须将各实验实训项目(包括单独课程、包含在实验实训课中的实验实训)的实验实训计划、大纲等经教研室审查,系主任审批后提交给承担该教学任务的实验实训室,随后实验实训室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实验实训课表,经实验实训室主任审核后于第二周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据此协同各系部随时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实训室管理状况、实验实训指导过程、实验实训报告及其批改情况、教师填写的实验实训记录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实训考核标准及方法、实验实训教学研究及总结工作等。八、附则本条例适用于本校所有承担实验实训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139、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符者按本条例规定执行。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参照xx职业大学资产管理制度(通职大200469号)和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通职大教(2003)20号),制定本规定,如原规定有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第二条 无论何种经费来源和何种渠道(包括事业、科研、自筹经费、各种基金、捐赠或其他途径)添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只要产权属于学校,都要纳入本规定管理范围。第三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贯彻统一140、领导、归口管理、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处负责全校实物资产的价值核算,教务处主管全校仪器设备的调配和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配备专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账卡物管理,并与教务处经常保持业务联系以保证管理渠道畅通。第四条 部门行政“一把手”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离岗或换岗前必须按规定与继任者办理资产交接手续,部门资产管理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直接责任,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尊重资产管理员的职权,凡未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者,资产管理员有权拒绝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出借或调用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员岗位力求保持稳定,如确需岗位变动141、,应在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方可调动;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有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第六条 设备完好率是考核各部门仪器设备管理状况的重要指标。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熟悉所用仪器的原理、构造、性能及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准确记录使用、借用、损坏、检查维修等情况。实验室主任和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要加强对仪器设142、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使用、随时维护,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平时精心维护、定期检测和维修,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尽量减少障碍性事故的发生。确属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能承担的维修,报设备所属部门教务处安排修理(具体办法见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办法通职大教(2003)24号)。第七条 仪器设备利用率是考核其使用效益的主要依据,各教学部门要配合专业改革,积极开发实验实训项目,充分发挥和拓展现有仪器设备的功能,学校将按照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对各部门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为提高现有仪器设备利用率,学校对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提倡和鼓励143、校内外协作、互用。提倡在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校内、校际和校企协作,对外开展有偿服务。第八条 各部门利用学校设备开展的有偿服务,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系二级管理,集中核算的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利用学校教学设备进行有偿服务。服务收费行为按xx职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通职大 2004 84号)执行,收入统一按规定交学校财务入帐,不得私自留存。第九条 对于利用学校设备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若部门与学校签订有分配协议,则按分配协议执行;对其它部门,学校将以当年各部门帐户实际到款额为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基数的80%返还系部(其中,基数的50%可作为部门奖酬基金,其分配方案须报144、财务处和监察审计处审核和备案;基数的30%作为项目发展基金、设备维护和业务支出,支出程序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基数的20%上缴学校。第十条 各系部专业机房主要用于本系部的教学与科研活动,教务处有权对全校专业机房的使用进行调配。各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机房的管理,不得让学生自由上机,同时,专业机房要积极向本部门学生开放,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训,不得收取学生上机费。各部门、各校区公共机房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经教务处和监察审计处批准,可以向校内学生提供刷卡自由上机服务,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全额上交学校财务,学校可按上交额的13%支付部门机房值班费用。第十一条 各系部、实训中心利用学校设备开展技能培训和各145、类办班,归口于学校“xx市高级技术工人培训中心(简称高培中心)”管理,具体按xx职业大学对各类办班、技能培训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通职大200632号)执行。高培中心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可使用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开展技能培训业务,由此产生的实验(训)室管理工作量,学校将按照开放实验室核定工作量和给予浮动编制,教务处负责协调培训任务的落实和浮动管理编制的核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接受管理。第十二条 为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提高使用效益,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将仪器设备调往其它需要部门:1精度和性能下降,不能满足原部门使用要求的;2利用率持续较低的;3原部门的操作、管理人员技能达不到仪器146、设备使用要求的;4学校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发生变化需调整仪器设备布局的;5部门有违反仪器设备使用规定行为的。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但提倡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其重新发挥作用。对拟改造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提出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论证报告,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审核批准后实施。技改完成后,教务处和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验收并调整有关帐卡。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在管理、使用仪器的过程中,凡因个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视仪器价值、损坏程度、责任轻重,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通职大教(2003)23号)处理;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对隐147、情不报,或避重就轻、推卸责任者,除对肇事者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任何使用或保管单位都无权私自处置。违反规定者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及私自处置处罚办法处理。第十五条 校内仪器设备需要调整或调拨时,本系范围内,由系决定并到教务处办理调整或调拨手续;系与系之间、系与行政部门之间的调动,须经教务处核对并办理调整或调拨手续。第十六条 外单位向我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以不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为前提,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星期。凡已安装的仪器设备及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一律不对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领导批准(详见xx职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148、办法(通职大教(2003)20号)附件4)。第十七条 无偿援助外单位的仪器设备,应由受援单位提出申请单一式四份(一份由仓库管理员保存,一份由教务处保存,一份交财务处存查,一份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实验室和教务处洽商,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出并注销帐卡。第十八条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仪器设备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xx职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教务处审核,学校资产管理小组组织鉴定,并报校教学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报废的仪器设备连同该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统一交由总务处负责处置,处置前任何人不得私拆零部件,对报废后尚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由总务处组织拆零和管理,回149、收的仪器设备残值交学校财务处入账;仪器设备报废后,相关部门要及时销帐、撤档、撤出固定资产卡片,做好帐、卡处理工作。第十九条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自觉接受教务处的管理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系部、实训中心违反本规定,利用专业机房私自创收、允许学生收费上机,或利用本部门其它设备私自创收,一经查实,学校除收缴其所得收入外,将对部门或相关人员予以处理,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扣发校内津贴,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xx职业大学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150、地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我校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按计划顺利实施,根据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包括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和学校自筹配套资金两部分。第三条 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上报给省教育厅并经批复同意的建设方案与调整方案,进行组织建设与实施。第四条 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本实训基地仪器设备购置及对部分现有设备的技术升级改造。并依据批复的建设方案中的设备购置清单进行仪器设备的购置。第五条 成立以学校领导、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基建处、建工系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建151、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编制校内项目年度资金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批后作为财务执行的年度方案,由财务处按照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和项目年度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资金使用实施财务管理和进行会计核算。第六条 学校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在会计核算上单设一套专项帐目,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各类与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建设无关的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第七条 凡用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建设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均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合理使用,认真维护。第八条 实训基地建设所购仪器设备,一律做到公开、透明,凡属政府采购152、目录范围,均实行政府采购方式;其余均采用学校网上公开招标方式,并由学校采购小组(学校设备科)实施采购。 第九条 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采购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由学校采购小组(学校设备科)审核,并按序经教务处、财务处、分管校长、学校采购领导组负责人、校长批准后,交学校采购小组(学校设备科)实施采购。第十条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验收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xx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仪器设备验收的规定,对仪器设备的数量、质量、型号、规格等有关条款逐项严格验收。办理仪器设备的入库手续时,必须提交填写完整、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验收单或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第十一条 对于原始计划书153、合同书、验收单、验收报告、票据等有关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丢失或销毁,待计划或立项执行结束后归档。第十二条 严格按规定办理仪器设备的购置款项支付和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坚决杜绝先购后审现象的发生,如若出现先购后审一律不予入帐支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三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建工系、财务处、基建处、监察审计处、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财务管理小组,负责各项目经费的总决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自按规定编制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现行高校财务制度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第十五条154、 所有与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有关的各部门及人员,都应自觉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同时接受有关领导机关、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十六条 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投资效益进行审计分析。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符合该制度的规则和要求下,按照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进行日常核算。第十八条 按照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建筑施工技术综合实训基地专项资金,分别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来源渠道反映各建设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