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设公司安全技术交底汇编(1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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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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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术交底汇编 XX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目 录路基工程3地基处理安全技术交底3路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1路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4过渡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8路基支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9路面工程24路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4桥涵工程30围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30明挖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33沉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36钻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38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1承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3沉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4墩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6后张法制梁安全技术交底48预应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50场内移梁和箱梁存放安全技术交底51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架设安全技术交底53预应力混凝土简支2、T梁运架安全技术交底55桥位制梁安全技术交底58桥梁支座安装安全技术交底68防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69隧道工程71洞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71洞身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74超前地质预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78装碴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80支护与加固安全技术交底83衬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87监控量测安全技术交底90施工排水安全技术交底92通风、防尘与风水电供应安全技术交底95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99斜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11竖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14施工测量安全技术交底116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17钢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20模板支拆安全技术交底124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27砌体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30脚手架搭拆安全技术交底131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3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37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140材料储运安全技术交底142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路基工程编号LJ-001交底项目地基处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地基处理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机械作业时倾覆;(2) 施工影响毗邻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管线;(3) 机械现场组装和操作、机械作业用电及防雷;(4) 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人员和机械安全;(5) 施工噪声、排放泥浆等环境因素。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管理。3.机械设备的管理4、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护机械进场前,应调查行驶道路和作业现场的情况,了解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分布,探明地下和空中的管线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场地及行走范围应保持平整并满足相应的承载力等要求;(2) 机械系统的能力应与施工要求相匹配,现场装配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3) 大型机械作业或多机配合作业时,应设专人统一协调指挥;(4) 作业人员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应系安全带并防止坠物伤人;(5) 大雾、暴雨、大风等气候条件下应提前对现场机械采取防护措施。情况特别恶劣时应停止作业。4.施工前应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5.使用有腐蚀性、有害的材料或掺和剂时,作5、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6.地基处理时,应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二、原地面处理和换填 1. 严禁火烧杂草、树木等。砍伐树木时应设置防护和警示标志,严禁在山坡上重叠伐树作业。2. 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2) 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3) 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cm3cm安全距离;(4) 在陡坡悬岩外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6、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作业;(5) 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6) 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代树作业。3. 拆除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作业。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4. 当采用控爆法拆除大型建(构)筑物时,必须有经批准的控制爆破设计文件。5. 清除淤泥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清除淤泥或7、处理空穴时,应查明地质情况,排除积水,采取保证人员和机械安全的防护措施。6. 清淤作业应防止人员陷入,软土地段机械作业应考虑地基承载力能否满足机械作业要求,不能满足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7. 重锤夯实时,接触灰土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在上风口作业。三、 强夯和强夯置换1. 强夯机械的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并根据计算结果设置必要的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稳固措施。2. 施工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2) 当强夯施工产生的振动对临近建(构)筑物和设备产生影响时,应设置相应的监测点,必要时应挖设防振沟;(3) 应在吊锤机8、械驾驶室前不影响司机视线的情况下设防护网,司机应佩戴防护镜,防止弹石。 3.强夯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触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并保持稳定;(2) 施工前应检查机械各部位的状态、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试夯;(3) 起吊夯锤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并在适当位置挂轮胎等进行防护。严禁锤上站人随锤提升;(4) 夯锤下落后,应在吊钩降至夯锤吊环附近时,操作人员方可下坑挂钩;(5) 在夯锤起吊及下落过程中,填筑及清土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6) 作业完成后,夯锤应放实在地面。 4.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然后再将锤提9、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四、 钢筋混凝土打入桩1. 桩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运输。桩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防止桩滚动的措施。2. 机械作业时,安全防护人员必须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3. 打入桩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启动;严禁吊桩、吊锤、回转与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插桩时,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进土较深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来纠正桩的倾斜度;桩锤、桩帽和桩应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作业后,应将桩锤放至最低处并垫实。4. 振动沉桩作业时,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10、装置;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禁止在螺栓松动或缺失状态下启动;振动沉桩收紧钢丝绳加压时,应随桩沉入深度随时调整离合器,防止桩架抬起而发生事故;作业中,如发现液压管破损、液压操作箱失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桩从夹持器中脱落;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放至最低处并垫实。5. 静力压桩作业前,应对紧固螺栓进行检查,在其未拧紧前不得启动;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侧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当压11、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隆土平实,不得强行通过。6. 沉桩过程中,发生贯入度突变时,桩身发生倾斜、位移或有异常回弹时,桩顶或桩身出现裂缝或破碎时,应暂停作业,经处理后再行施工。五、 混凝土灌注桩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并设置必要的缆风绳及地锚等以保持稳固。2. 钻机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位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启动;钻进中,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钻机摇晃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施钻;提钻、下钻时,应轻提轻放,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高压胶管下,禁止站人;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先停钻后改变钻向。3. 泥浆池应设防护栏和12、警示标志,废浆、废渣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4. 成孔后应及时灌注。未及时灌注的孔应加盖保护并设警示标志。六、 砂桩、碎石桩1. 应根据所选用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场地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 砂桩、碎石桩施工前,应评估对临近既有建(构)筑物的影响,并选用相应的施工工艺。以挤密作用为主的桩施工时,应从逐渐远离既有建(构)筑物及设备方向顺序进行施工。3. 锤击法沉管作业时,加料与锤击压实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 采用振动法施工时,重复压拔管与加料、挤压作业应协调一致,加料时应暂停振动。 七、挤密桩1. 施工前应评估挤密作业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挖防振沟或选用13、适宜的施工方法。2. 采用振动法或锤击法沉管作业时,应符合混凝土钢筋打入桩的相关要求。3. 挤密作业应从逐渐远离既有建(构)筑物及设备方向顺序施工。4. 成孔后应及时填料,成排施工时应间隔进行。 八、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1. 机械进场前,应对作业场地进行平实,其承载力应满足机械作业要求。2. 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机就位后应调整钻杆垂直并对准桩位中心;(2) 启动前应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3) 启动后应作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制动等各项正常后,方可作业;(4) 钻进中如机架出现异常的摇晃、移动、偏斜或发出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5) 改变钻杆回14、转方向时应待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进行;(6) 严禁直接用手清除螺旋片中的泥土;(7) 发现紧固螺栓松动时应立即停机,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3.采用振动法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2) 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禁止在螺栓松动或缺失状态下启动;(3) 振动沉桩收紧钢丝绳加压时,应随桩沉入深度随时调整离合器,防止桩架抬起而发生事故;(4) 作业中,如发现液压管破损、液压操作箱失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桩从夹持器中脱落;(5) 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放至最低处并垫实。 4.灌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由专人负责输送泵15、和钻机的配合,并随时检查连接软管及接头情况;(2) 应在钻杆芯管充满混合料后,方可开始提管,严禁先提管后泵料;(3) 应控制提管速度与泵料速度相协调,并连续灌注成桩。5. 机械移位时应根据行走装置的操作规程,由专人指挥,协调行动,防止机械倾覆。移位后应再次对机械各部位进行检查。6. 成桩区严禁大型机械进入,开挖及清土作业应采用小型机械,不得扰动桩间土。7. 截桩机处理桩头时应防止锯片伤人。 九、柱锤冲扩桩1. 施工机械应有自动脱钩装置,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卡扣等情况。2. 柱锤装配时应连接牢固。施工时柱锤应对准桩位并保持垂直。3. 柱锤在升降过程中禁止作业人员向孔内填料。 十、高压旋喷桩1. 16、应根据所选用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场地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 高压喷射注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注浆前,应检查高压设备和管路系统,密封圈必须完好,各管道和喷嘴内不得有杂物;(2) 作业时应控制空压机、高压水泵、送浆泵的压力和提管喷浆速度;(3) 喷射过程中出现压力突变时,应停工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4) 近地面喷射时,应控制压力和流量,防止伤人;(5) 清洗机具时,喷头严禁对人。 十一、粉(浆)体喷射搅拌桩1. 粉(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应符合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 2. 粉体喷射搅拌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口罩和防护镜等防护用品;(2) 应在孔口设喷料防护装置17、,当喷嘴提升近地面时,应减压喷粉,当距地面50cm时应停止喷粉;(3) 清洗机具时,喷头严禁对人。 3.浆体喷射搅拌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喷嘴提升近地面时,应控制压力和流量;(2) 作业时的废浆、废渣应及时处理;(3) 清洗机具时,喷头严禁对人。 十二、袋装砂井 1.采用锤击打入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打入桩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启动;(2)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与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插桩时,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3) 桩进土较深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来纠正桩的倾斜度;(4) 桩锤、桩帽和桩应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5) 作业后,应将桩锤18、放至最低处并垫实。 2.采用振动贯入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振动沉桩作业时,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2) 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禁止在螺栓松动或缺失状态下启动;(3) 振动沉桩收紧钢丝绳加压时,应随桩沉入深度随时调整离合器,防止桩架抬起而发生事故;(4) 作业中,如发现液压管破损、液压操作箱失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桩从夹持器中脱落;(5) 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放至最低处并垫实。 3.采用静力压入法沉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静力压桩作业前,应对紧固螺栓进行检查,在其未拧紧前不得启动;(2) 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3)19、 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4) 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侧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隆土平实,不得强行通过。4. 套管起吊后应对准井位。锤击作业应先轻后重。5. 砂袋投入套管时,严禁发生扭结、断裂等问题。6. 振动拔管时,应先启动激振器后提升套管并连续缓慢提升,中途不得放松吊绳。 十三、塑料排水板1. 塑料排水板施工机械应与作业场地的承载力相适应,导架高度、打设能力应满足打设深度要求。2. 打设塑料板应采用套管式20、打设,并提前做好周边排水设施。3. 打设塑料排水板时严禁出现断裂、扭结和撕裂滤膜等问题。 十四、堆载预压和真空预压1. 施工前应做好周边排水设施。2. 堆载体的装、运、卸不得破坏竖向排水体以及埋设的其他装置。3. 堆载预压施工应分期、分级堆载并满足沉降速率。预压期间应随时检查,发现异常应采取相应的措施。4. 真空预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路中应设止回阀和截门;(2) 薄膜热粘时严禁有热穿及热粘不紧等问题;(3) 过滤管周围必须填实,严禁架空漏填;(4) 密封沟回填应避免回填料直接撞击密封膜,防止被击破漏气;(5) 真空预压前应检查真空泵各部位、连接管以及仪表的完好情况;(6) 预压期间21、应随时检查预压情况,发现异常应采取相应措施。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路基工程编号LJ-002交底项目路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路堤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复杂环境条件下的软弱路基、陡坡路基和危及既有建(构)筑物及交通的路堤填筑工程;(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3) 影响施工的水;(4) 人机混合作业;(5) 深取土场(坑)。2. 复杂环境条件下的软弱路基、陡坡路基和危及既有建(构)筑物及交通的路堤填筑等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 混凝土、改良土、级配碎石、沥青等路基用料生产22、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伸入料斗或搅拌筒内探摸。严禁从提升斗下通过;(2) 沥青拌和时,严禁在溢流管周围逗留或从溢管下通过;(3) 设备维修时,必须关掉电源开关,挂维修警示牌;(4) 接触石灰以及有腐蚀性添加剂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4. 路堤施工应先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基底、坡脚及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不得积水浸泡。傍山修筑路堤时,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入路堤结构各部位。5. 填筑地面横坡陡于1:2.5和池塘、软土等复杂路堤,必须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筑速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处理。6. 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23、行道离填方坡脚线不得小于5m,并应设警示标志。7. 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8. 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9.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10.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11.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24、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12. 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相互间保持安全距离。二、 填筑作业1. 挖掘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应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回转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2. 装载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铲斗动作应缓慢,前翻及回位不得碰撞车厢;在边坡、濠沟、凹坑装卸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在大于3的坡面上,不得前倾卸料。3. 运输车辆在陡坡、高坡、坑边处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停卸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与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自卸车卸料时,应防止刮断电线和伤及人员。4.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严禁人料混载。5. 采用25、机械填筑时,在填筑作业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6. 车辆严禁在走行中卸土,卸土下方不得有作业人员。7. 推土机作业时,上下坡道的坡度不得超过机械自身允许坡度;多机相邻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2m;在高边坡、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防护。8. 平地机作业时应与路堤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作业时,应将刮刀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再下降铲刀铲土;刮土、平整等各类铲刮作业应低速行驶。9. 碾压作业时,压路机必须在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方可启动;两台以上压路机同场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26、.5m;碾压傍山道路时,应由里侧向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1m;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并制动,不得停放在斜坡上。10. 振动冲击夯作业时应控制夯机前进速度,防止倾覆伤人。11. 雨季填筑时应严格按设计控制路基填层面和表面路拱横坡坡度,避免路基积水引起下陷。严禁在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施工。三、 取土场1. 取土场的边坡、深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等既有设施的安全。2. 取土场底应平顺并设有临时向外的排水设施,防止积水浸泡坡脚,造成边坡坍塌。3. 取土场(坑)边周围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应自上而下取土并保证边坡的稳定,严禁掏底取土。4. 取土后27、的裸露面应及时整治,取土场边坡不得超出设计坡率,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产生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路基工程编号LJ-003交底项目路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路堑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高边坡、不良地质、周边环境复杂路堑工程;(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管线等;(3) 毗邻和施工范围内的既有交通设施;(4) 影响施工的水;(5) 危岩和坡面坡顶危石;(6) 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及爆破施工;(7) 弃土作业。2. 高边坡、不良地质段、周边环境复杂、爆破施工等路堑28、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 路堑工程施工期间,应由专人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情况进行监测、巡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撤离机具和人员,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4. 路堑开挖前,应先做好引、截、排水和防渗设施。施工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每级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施作坡面防护和排水设施。5. 开挖高陡边坡、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修建拦截设施,并设警示标志和专人防护。6. 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7. 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29、法。8.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9.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10.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11.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12.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30、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二、 开挖作业1.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2. 路堑施工应分段分层开挖、支护。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3.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 在岩石走向、倾向不利于边坡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或加固后开挖,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5. 滑坡地段开挖 应分段跳槽开挖,严禁大段拉槽开挖,并随挖、随砌、随填并夯实。开挖与砌筑时应加强支撑和临时锚固,并随时监测其受力状态。6.31、 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相互间保持安全距离。7. 挖掘机起动后,铲斗内、管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上下坡道的坡度不得超过机械自身允许坡度;挖掘时停留地面必须平坦稳固,并应制动履带,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履带式挖掘机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作业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得超过机械本身性能的规定;在高陡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清除。严禁用铲斗碰砸悬空土石。8. 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多人相邻挖土时,相互距离不得小于3m,禁止面对面开挖作业。9. 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滑坡体范围内停留和停放机具。132、0.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2)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3)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4)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5)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走,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11. 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12.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13.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33、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14. 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15. 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放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三、 爆破施工1. 爆破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2. 作业人员禁止穿戴易引起静电的衣物及携带手机等物品。应由专人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34、。3. 钻眼机械支架应稳固。钻眼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严禁在残眼上钻孔。钻眼与装药在同一分区不得平行作业。4. 起爆前应在经设计计算的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围挡,安排警戒人员,约定预警、起爆、解除警戒信号,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不能撤离的施工机具等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对爆体应采取必要的减振、覆盖防护措施。5. 爆后应对影响范围内的边坡、既有设施等进行检查,清理危石,确认其安全性。四、 装运与弃土1. 挖掘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应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回转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2. 装载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铲斗动作35、应缓慢,前翻及回位不得碰撞车厢;在边坡、濠沟、凹坑装卸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在大于3的坡面上,不得前倾卸料。3.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严禁人料混载。4. 运输车辆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陡坡、高坡、坑边处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2) 停卸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与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 自卸车卸料时,应防止刮断电线和伤及人员。 5.弃土场及弃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对弃土场的情况进行核查,并严格按设计位置弃土,不得超量堆弃;(2) 应在弃土堆坡脚拦碴坝或支挡结构施工完成后方可弃土;(3) 不得在路堑上方弃土,严禁在不良地质体上、不稳定斜坡上和膨胀土(岩)、黄土等特殊36、岩土堑顶上方弃土;(4) 弃土场应及时做好防排水设施,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等位置和铁路上游的沟槽内弃土,避免堵塞水流通道;(5) 应采取措施保证弃土堆自身的稳定,不得影响公路、铁路工程和运营的安全,并防止产生泥石流等次生。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路基工程编号LJ-004交底项目过渡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过渡段施工前,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排水措施。过渡段坡脚两侧、路堤底部的纵横向防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2. 应优先安排软土地基地段过渡段路堤的填筑。3. 过渡段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4. 路堤与桥台过渡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37、1) 路堤应与桥台锥体和相邻路堤同步填筑;(2) 台后2m范围外,压路机必须在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方可启动,两台以上压路机同场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3) 台后2m范围内以及大型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用小型压实机械碾压;(4) 过渡段桥台背后回填料表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 5.路堤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横向结构物两端的过渡段应对称填筑,并与相邻路堤同步施工;(2) 靠近横向结构物的部位,应平行横向结构物进行横向碾压。大型机械碾压时,不得影响结构物的稳定。(3) 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1m时,不得采用大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以免影响结构38、物的稳定和结构安全。 6.路堤与路堑过渡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前,应平整地基表面,碾压密实,并应挖除堤堑交界坡面的表层松土,按设计要求做成台阶状;(2) 过渡段的填筑施工应与相邻路堤同步进行;(3) 靠近堤堑结合处,应沿堑坡边缘进行横行碾压;(4) 大型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小型压实机械分层碾压;(5) 过渡段路堤两侧的防护砌体施工应在地基和路堤变形稳定后进行。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路基工程编号LJ-004交底项目路基支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路基支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39、素:(1) 锚杆(索)、桩板墙、抗滑桩工程;(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管线等;(3) 毗邻和施工范围内的既有交通设施;影响施工的水;(4) 危岩和危石;(5) 较深基础开挖;2. 锚杆(索)、抗滑桩、桩板墙及不良地质段支挡防护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4. 施工前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危岩、危石应予清除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5. 脚手架应经施工设计后搭设,其平台应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6. 支挡防护施工时应由专人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工,撤离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复工。7. 支挡结构施工前,应做好截、排水及防渗设施。支撑渗40、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加设支撑。8. 砌筑挡土墙时,严禁上下重叠作业。9. 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10. 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11. 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二、 重力式挡土墙 1.挡土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基础开挖较深或边坡稳定性较差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2) 临时弃土或堆放材料距坑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m,机械行驶不得影响施工安全;41、(3) 基坑应随基础施工分层回填夯实,顶面做成向外不小于4%的排水坡。 2.墙身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墙面应平顺整齐,墙顶排水及防渗设施应及时施作;(2) 泄水孔应在砌筑墙身时留置,必须保持排水通畅;(3) 墙背拆模时,应在墙背侧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三、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1. 榫必须按照设计尺寸及位置开挖,并与墙底混凝土一同浇筑。2. 每段墙的底板、面板和肋的钢筋应一次绑扎。3. 墙体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进行墙背填土,并分层填筑、碾压密实。墙背反滤层应随填土同步施工。 四、预应力锚杆(索)1. 锚杆(索)挡土墙边坡应跳槽开挖,分层、分级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重叠作业。2. 钻42、孔施工时,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施钻时严禁重叠作业;当水钻可能影响边坡或山体稳定时,应采用干钻。吹孔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孔的侧面,以防吹出的泥水、砂土、小石子伤人。3. 对不稳定的坡面应随挖随安设锚杆(索),并及时灌注。4. 灌浆时,禁止罐体放空,防止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注浆管嘴严禁对人。5. 张拉时,张拉设备必须配套,张拉前应对设备及锚索进行全面检查,并固定牢靠。孔内砂浆强度未达到规定强度时,不得进行张拉。6. 不得在锚杆(索)端部悬挂重物。 五、抗滑桩1. 施工前应核查地质资料,制定防止流沙、管涌、有害气体等危及施工安全的预防措施。2. 抗滑桩作业前,应设置对滑坡变43、形、移动的观测标桩,安排专人监测;整平孔口地面并设置地表截排水、防渗设施和防止坠物的护栏,加筑不低于0.3m高的锁口并加盖;雨季施工时,孔口应搭设雨棚,做好锁口。3. 孔上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对影响范围设置必要的围挡和警示标志;孔内应设置爬梯,不得使用麻绳或尼龙绳吊挂,禁止人员脚踏井壁凸缘、攀扶钢筋上下;孔内用电缆必须有防磨损、防潮等措施;作业人员下孔前必须检测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向井下送风;挖出的土石应及时运离孔口。机动车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4. 应分节开挖,按设计要求紧贴围岩浇筑混凝土护壁,浇筑前应清除孔壁上的松动土石;不得在土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分节44、;滑动面处的护壁应予加强,承受较大推力的护壁和锁口的混凝土中应增加钢筋;开挖应在上一节护壁混凝土拆模后进行;在围岩松软、破碎和有滑动面的节段,应在护壁内顺滑动方向设置临时横撑加强支护,并经常观察其受力情况,及时进行加固。当发现横撑变形、破损而失效时,孔下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开挖桩群应从两端向滑坡主轴方向隔桩开挖,桩体混凝土浇筑1d后方可开挖邻桩。5. 起吊钢筋笼入孔前,应清理孔口附近的杂物、工具等,起吊过程中钢筋笼不得碰、挂电缆和其他机具;钢筋笼倒伏范围内禁止站人。6. 孔内搭接钢筋时,接头不得设在土石分界和滑动面处;钢筋应自下而上顺序绑扎,绑扎时应加设脚手板并系好安全带,不得攀扶钢箍上下。45、7. 灌注混凝土必须连续进行。六、 土钉墙1. 作业面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每层开挖的最大高度应与土体的自稳能力相适应,以保持边坡稳定。2. 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用对坡面扰动较小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在开挖中应防止上部和上下层连接处局部失稳。(2) 注浆式土钉的钻孔、安装、灌浆应符合下列规定:钻孔时,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施钻时严禁重叠作业;当水钻可能影响边坡或山体稳定时,应采用干钻;吹孔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孔的侧面,以防吹出的泥水、砂土、小石子伤人。 对不稳定的坡面应随挖随安设锚杆(索),并及时灌注。 灌浆时,禁止罐体放空,防止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注46、浆管嘴严禁对人。(3)在土层中钻孔时,严禁向孔内灌水,防止塌孔、缩孔。七、桩板式挡土墙 1.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基础开挖较深或边坡稳定性较差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2) 临时弃土或堆放材料距坑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m,机械行驶不得影响施工安全;(3) 基坑应随基础施工分层回填夯实,顶面做成向外不小于4%的排水坡。 2.墙身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墙面应平顺整齐,墙顶排水及防渗设施应及时施作;(2) 泄水孔应在砌筑墙身时留置,必须保持排水通畅;(3) 墙背拆模时,应在墙背侧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3. 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桩间土体开挖、挡土板安装及墙47、背填土作业。滑坡地段桩间土体应间隔开挖。4. 当桩间为土钉墙或喷锚支护时,桩间土体应分层开挖、分层加固;当锚固桩上部设有多排锚索(杆)时,应待上一排锚索(杆)施工完成后,方可开挖下一层的桩前土体。5. 当锚固桩上端加设锚索(杆)时,不得在锚杆(索)端部悬挂重物。 八、锚喷及防护工程1. 坡面挂网、喷护作业时,应设置脚手架,不得攀扶锚杆头上下。2.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面具等防护用品。3. 不得在锚杆(索)端部悬挂重物。4. 喷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安全地带;(2) 施工中喷嘴前方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已喷射过的支护面一侧;(3) 处理堵管时,作业人员应紧握喷嘴,48、防止管道甩动伤人;当管道中有压力时,不得拆卸管接头;(4) 供风、供水、供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折弯。 5.路基防护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稳定的路基和坡体上施工,所用的砂浆、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和;(2) 路堑开挖后应及时防护。软土、松软土地基的防护工程应在沉降稳定后进行;(3) 在设有支档结构物及排水设施地段,应先行施作后再进行防护工程施工;(4) 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粉土等特殊路基边坡,不得采用浆砌片石全封闭坡面护坡;(5) 防护设施应与坡面密贴结合。九、 防排水工程1. 施工前应对施工图进行审核,编制防排水工程专项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操作程序。2. 防排水工程的基础应49、稳定,沟渠边坡必须平整,所用的砂浆、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和。3. 排水沟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砌筑时,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沟身两侧应回填密实。4. 渗沟的开挖应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随支撑并迅速回填,防止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5. 边坡平台截水沟必须引入相邻排水设施,天沟不应向路堑侧沟排水。湿陷性黄土、砂性土以及填土等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地段的天沟、排水沟应采取防渗和保证基底稳定的措施。6. 防排水设施应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阻水现象。7. 施工期间应做好防排水工程的成品保护。雨季应加大防排水工程的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50、名称:单位工程路面工程编号LM-005交底项目路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路面工程施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作业区域机械、车辆对人的伤害;(2) 车辆溜车、倾翻、刮碰;(3)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4) 人机混合作业;(5) 沥青摊铺料烫伤。 二、基层1. 消解石水,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应运避,以防烫伤。2. 装卸、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轻拌轻翻减少粉尘。散装粉状材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蓬布遮盖。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3. 碎石机作业时,进料要均匀,不得过大,严防金属块等51、混入,出料口上方应有挡板。不得从上方向碎石机口内窥视。若石料卡住进口,应用铁钩翻动,严禁用手搬运。4. 稳定土拌和机作业时,应根据不同的拌和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合齿。拌和作业时,应先将转子提起离开地面空转,然后再慢慢下降至拌和深度。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变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进行拌和作业。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拌和机在行瞳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低速,保持均速。液压油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停车时应拉上制动,将转子置于地面。5. 场拌稳定土机械作业时,皮带运输机应尽量降低供料高度,以减轻物料冲击。在停机前必须将料卸尽。拌和机仓壁振动器在作业中铁芯和衔铁不得碰撞,如发生碰撞应52、立即调整振动体的振幅和工作间隙。仓内不出料时,严禁使用振动器。拌和结束后给料斗、贮料仓中不得有存料。搅拌壁及时桨的紧固状况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应立即拧紧。6. 碎石撒布机作业时,应与自卸汽车应紧密配合,以防碰撞。撒布碎石,车速要稳定,不应在撒布过程中换档。严禁撒布机长途自行转移。在工地作短距离转移,必须停止拨料辊及皮带运输机的传动,并注意道路状况以防碰坏机件。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碎石伤人。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7. 洒水车在公路上抽水时,不得妨碍交通。在有水草和杂物的水道中抽水,吸水管端应加设过滤网罩。洒水车在上下坡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紧急制动。三、 53、沥青路面1. 沥青操作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2. 从事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均须涂抹防护药膏。工地上应配有医务人员。3. 沥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进入集体宿舍。4. 洒布车(机)工作地段应有专人警戒。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应清除干净,洒油时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5. 沥青洒布车作业前应检查机械、洒布装置及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采用固定式喷灯向沥青箱的火管加热时,应先打开沥青箱上的烟囱口,并在液态沥青淹没火管后,方可点燃喷灯。加热喷灯的火焰过大或扩散蔓延时应立即关闭喷灯,待多余的燃油烧尽54、后再行使用。喷灯使用前,应先封闭吸油管及进料口,手提喷灯点燃后不得接近易燃品。满载沥青的洒布车应匀速行驶。遇有弯道、下坡时应提前减速,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行驶时严禁使用加热系统。驾驶员与机上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作业时在喷洒沥青方向10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6. 沥青洒布机工作前应将洒布机车轮固定,检查高压胶管与喷油管联接是否牢固,油嘴和节门是否畅通,机件有无损坏。检查确认完好后,再将喷油管预热,安装喷头,经过在油箱内试喷后,方可正式喷洒。装载热沥青的油涌应坚固不得漏油,其装油量要低于桶口 lOcm。向洒布机油箱注油时,油桶要靠稳,在油箱口缓慢向下倒油,不得猛倒。喷洒沥青时55、,手握的喷油管部分应加缠旧麻袋或石棉绳等隔热材料。操作时,喷头严禁向上。喷头附近不得站人,不得逆风操作。压油时,速度要均匀,不得突然加快。喷油中断时,应将喷头放在洒布机油箱内,固定好喷管,不得滑动。移动洒布机,油箱中的沥青不得过满。喷洒沥青时,如发现喷头堵塞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关闭阀门,等修理完好后再行作业。7. 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前,热科提升斗、搅拌器及各种称斗内不得有存料; (2)配有湿式除尘系统的拌和设备其除尘系统的水泵应完好,并保证喷水量稳定且不中断; (3)卸料斗处于地下底坑时,应防止坑内积水淹没电器元件; (4)拌合机启动、停机,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点56、火失效时,应及时关闭喷燃器油门,待充分通风后再行点火。需要调整点火时,必须先切断高压电源; (5)液化气点火时,必须有减压阀及压力表。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 (6)连续式拌和设备的燃烧器熄火时应立即停止喷射沥青。当烘干拌和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停止供给沥青,再用含水量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和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7)关机后应清除皮带上、各供料斗及除尘装置内外的残余积物,并清洗沥青管道。8. 沥青混合料拌和站的各种机电(包括使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设备,在运转前均需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机组投入正常57、运转后,各部门、各工种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各部位(拌鼓、烘干筒等)卸完料后,才可提前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负荷启动。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搅拌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护。料斗升起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过。检查料斗时应将保险链挂好。拌和站机械设备需经常检查的部位应设置铁爬梯。采用皮带机上料时储料仓应加防护。9.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摊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58、碍工作的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逗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2) 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行进,防止互撞; (3)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4)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加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 (5)驾驶力求平稳,不得急剧转向。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6)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得接近明火。四、水泥混凝土路面1.混凝土拌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工手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松手撒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施;(2) 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59、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3) 向搅拌机内倾倒水泥,宜采用封闭式加料斗;(4) 为减少进出料口的粉尘飞扬应加设防护板;(5) 作业结束时,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2.混凝土运送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手推车或小型翻斗车装运混凝土,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 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拌和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液压泵、液压马达及阀件应紧围,并与管道连接牢围,密封良好。各泵旋转时应无卡阻和异常声响;当传动系统出现故障,液压油输出中断而导致滚筒停转,并一时无法修复时,要利用紧急排出系统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和物;严禁用手触摸旋转中的搅拌筒和随动轮。(3) 自卸汽车60、运送混凝土拌和物,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准顶升车厢卸料。车厢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清除残料。3. 人工摊铺时,装卸钢模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拆下的木模应及时起钉,堆放整齐。4. 轨模式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摊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布料机与振平机之间应保持58m的安全距离;(2) 布料机传动钢丝的松紧要适度。不得将刮板置于运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机的惯性冲击料堆; (3) 作业中严禁驾驶员擅自离开驾驶台。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或上下摊铺机。在弯道上作业时,要注意防止摊铺机脱轨。 5.滑模式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摊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停机处应平坦、坚实,并61、用支垫牢固的木块垫起机体。履带垫离地面后方可进行调整、安装工作;(2) 调整机器高度时,工作踏板及扶梯等处不得站人。作业期间严禁碰撞引导线;(3) 摊铺机应避免紧急转向,防止与预置钢筋、路缘石等碰撞;(4) 摊铺机不得牵引其他机械。其他机械牵引摊铺机时应用刚性拖杆;(5) 摊铺机停放在通车道路上时,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以红灯示警,其能见度不得小于150m。6. 真空吸水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在吸垫上行走或将物件置压在吸垫上。7. 使用水泥混凝土抹平机时,应确保抹平机的叶片光洁平整,并处于同一水平面,其联接螺栓应紧固不松动,并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62、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五、切缝、养生1. 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联接部位和安全防护罩应完好正常。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2. 切缝时刀片要缓缓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才可停止运转。3. 薄膜养护的溶剂,一般具有毒性和易燃等特性,应做好贮运装卸的安全工作。喷洒时应站在上风,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六、机械碾压 1.压路机作业(1) 严禁在压路机没有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2) 压路机应停放在平坦、坚实并对交通及施工作业无妨碍的地方。停放在坡道上时,前后轮63、应置垫三角木;(3) 压路机前后轮的刮板,应保持平整良好。碾轮刷油或洒水的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必须跟在辗轮行走的后方,要注意压路机转向。 七、旧路面凿除1. 旧路面凿除宜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2. 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应不少于2m,不得面对面使镐。3. 大锤砸碎旧路面时,周围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锤击钢钎,使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使锤者不得戴手套,锤柄端头应有防滑措施。4. 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应遵守下列规定:(1) 各部管道接头必须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用折弯风管的办法作断气之用,也不得将风管置于胯下;(2) 风管通过过道,须挖沟将风管下埋;(3) 64、风管联接风包后要试送气,检查风管内有无杂物堵塞。送气时,要缓慢旋开阀门,不得猛开; (4) 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司机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5) 针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5.利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得有人,铲刀切入地面不宜过深,推刀速度应缓慢。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1交底项目围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一般规定 1.围堰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调查不明,盲目施工;(2) 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3) 危险处所未按规定设置防护65、设施和警示标志;(4) 围堰施工时,对其变形、渗水和冲刷等情况不进行监测或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钢板桩吊环焊接质量不合格;(5) 双壁钢围堰的尺寸、强度、刚度、稳定性和锚定方法不能满足施工要求;(6) 违规进行爆破作业;(7)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8) 施工现场违章用电;(9) 水上施工无救生和消防等设施,无防汛措施。2. 围堰应经设计检算,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3. 围堰顶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的高度,应根据水文、地质及施工需要等实际情况确定。4. 围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其变形、渗水和冲刷情况的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二、 土、石围堰1. 66、土、石围堰填筑宽度应满足承受水压力和流水冲刷的要求。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防冲刷措施。2. 围堰填筑内侧坡脚与基坑开挖边缘距离应根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0m。3. 当河床横坡较大时,应在围堰外侧打设防滑桩,在桩内侧放入竹笆后堆码土袋围堰。4. 采用吸泥船吹砂筑岛,作业区内严禁其他船舶和无关人员进入。不得在承载吸泥管道的浮筒上行走。5. 钢筋笼卵(片)石围堰,钢筋笼下水时应打桩固牢。三、 钢板桩围堰1. 水中插打钢板桩,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打桩船或工作平台,四周设安全防护。2. 吊桩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以下1/3桩长处。3. 钢板桩组拼插打,应沿桩长设置横向夹板,确保组拼钢板桩刚度67、,夹板间距视具体情况确定;严禁将吊具拴在钢板桩夹具上或捆在钢板桩上进行吊装。4. 钢板桩吊环的直径和焊接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施工时必须确保吊环的焊接质量,并必须进行试吊方可正式起吊。5. 起吊钢板桩时,应拴好溜绳;吊起钢板桩未就位前,桩位附近不得站人。6. 桩帽(垫)与钢板桩连接牢固,初始阶段应轻打贯入,桩帽(垫)变形时,应及时更换。7. 钢板桩插进锁口后,因锁口阻力不能插放到位而需桩锤压插时,应控制桩锤下落行程,防止桩锤随钢板桩突然下滑。8. 拔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拔桩前应向围堰内灌水,使围堰内外水位基本相等;从下游开始,向上游依次进行;(2) 拔桩设备应有超载限制器,严禁超载硬拔;68、(3) 钢板桩顶层围檩不得一次性预先拆除,应拆除一组拔一组;(4) 拔桩前应拴好溜绳,拔桩作业,机械作业范围及桩位附近不得站人。四、 双壁钢围堰1. 双壁钢围堰应进行专门设计,围堰的尺寸、强度、刚度及结构稳定性、锚碇方法等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2. 在壁板或隔板内焊接钢围堰时,应采用机械通风,舱内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5,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含量不得超过1.0%。3. 在浮船或浮箱上组装钢围堰时,四周应设置缆风绳,并下锚固定,在锚碇线路上应设浮标。船锚在施放时,位置应准确,并要采取措施,防止下锚时锚链(绳)缠绕或刮伤人。浮船及浮箱上,应备有足够数量的救生及防火设备。4. 当双壁钢围堰使用两台69、以上吊车或吊船起吊时,其吊点、吊具及围堰加固应进行设计。应先试吊,起吊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5. 双壁钢围堰在浮运前应对定位船、导向船上的马口、系缆桩、复式滑车组、绞车、固定座、钢丝绳、连接设备、起吊塔架、水上供电、通讯以及导向船压舱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 双壁钢围堰浮运前,应与气象、水文站(台)联系,掌握天气和水文情况,并向海事部门办好封锁航道手续。浮运时,应选择风小、正常流速、无雨的白天进行。7. 双壁钢围堰浮运过程中,应有救生船并配备救生、消防及通讯设施设备;围堰到位下锚时,应防止锚链(绳)缠绕或刮伤人。围堰着床前,应根据水位的涨落情况,随时调整锚缆的受力状态。锚碇系统应70、派专人负责检查。8. 双壁钢围堰接高下沉加载时,应对称均匀加载,采取缆风绳加固等措施,防止围堰倾斜。围堰顶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有涨潮或风浪时应适当加高。9. 双壁钢围堰内取土下沉时,抓泥斗不得碰撞钢围堰侧壁。钢围堰落床尚未稳定前,应防止往来船舶、飘流物等碰撞导向船、浮标和锚索等。10. 需要水下爆破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11. 当围堰切割成上、下两节时,在连接构件处,应装倒插连接装置,并加设支撑。在吊卸时,起吊绳不得反弹。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2交底项目明挖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71、底交底内容:一、 放坡开挖1. 水上施工无救生和消防等设施,无防汛措施。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 基坑顶面四周应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3. 开挖基坑应视地质和水文情况、基坑深度按规定坡度分层进行。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4. 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均不应小于1.0m。弃土堆坡脚与坑口边缘的距离不得影响基坑边坡的稳定。5. 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设施;软基开挖必须进行支护。6. 采用垂直运输出土时,应72、每班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装土或卸土后必须将斗门关好,斗门扣件应有防脱措施。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7. 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8. 采用天然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必须根据地质、水文、气象等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开挖时应分层冻结,逐层开挖,严禁破坏周边冻结层,并且应在冻融前完成基础工程施工。 二、支护开挖1. 当基坑边坡不能自稳并受地下水影响,或因条件限制不能放坡时,必须对坑壁进行支护加固后开挖。2. 挡板73、护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坑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并应边挖边支;(2) 支撑结构应随时检查,发现变形,及时加固或更换。支撑拆除时应自下而上,待下层支撑拆除并回填土后,再拆除上层支撑;(3) 用吊斗出土,应有防护措施,吊斗不得碰撞支撑。 3.排桩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桩支护结构应进行设计检算,并按设计施工,严格遵守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2) 钢支撑的连接必须牢固、顺直;钢支撑端头与冠梁或腰梁的连接应能满足支撑端头局部稳定和传递支撑力的要求,支撑端面与支撑轴线不垂直时,应采取构造措施承受支撑与冠梁或腰梁之间的剪力;拉锚应做抗拔试验,确保锚固稳定可靠;(3) 当地下水位74、高于基坑底面时,应先行降水或在排桩外围施工隔水帷幕后再开挖基坑。 4.锚喷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喷射混凝土作业前应检查现场环境、管路、接头、压力表及安全阀。作业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专人操作喷射设备。严禁喷射过程中碾压、踩踏管路;(2) 根据土质与渗水情况,每次下挖后应及时喷护,对无水或少水坑壁,喷射顺序应由下而上,但对渗水的坑壁应由上而下。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进行湿润养护;(3) 喷射混凝土时,喷嘴不得面对有人方向,喷射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停风、水后再处理;(4) 锚杆施工所用的钢材、锚具、砂浆等材料和钻孔、张拉、注浆设备等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5) 锚杆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拉75、拔试验、锚杆群锚效果试验等,以判明锚杆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性能;(6) 锚杆锚固段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张拉,锚杆锁定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的张拉顺序应考虑对临近锚杆的影响。 三、基坑降、排水1. 基坑防水和降、排水施工应进行方案设计。2. 基坑降、排水时,对周边的建(构)筑物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3. 在降、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涌砂、涌水、坑壁坍塌等情况时,应停止抽水,采取加固措施。4. 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5. 在地下水位较高,基坑降、排水措施效果不佳时应考虑在基坑围护结构外围设置隔水帷幕。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76、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3交底项目沉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锤击沉桩1. 锤击沉桩应考虑对邻近建(构)筑物和周边土体的影响,对其沉降和位移应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时应停止沉桩并研究处理。2. 打桩机的移动轨道应铺设平顺、轨距正确,轨道钉牢,钢轨端部应设止轮器。3. 有潮汐的水域,应采用固定平台或专用打桩船。水上打桩平台应与打桩机底座连接牢固。当采用专用打桩船沉桩时,桩架与船体的连接和船体的锚碇应牢固。当其他船舶通过施工区,船行波影响打桩船稳定性时,应暂停沉桩。4. 桩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桩时应在桩上拴好溜绳,不得与桩锤或桩机碰撞。5. 在起吊桩77、或桩锤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吊钩下或桩架龙门口停留。6. 接长钢筋混凝土管桩时,严禁把手伸入桩头和法兰螺栓孔中。7. 管桩打好后,应随即将桩口盖好。8. 在沉桩过程中,遇地基沉陷、桩机倾斜、吊具损坏,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9. 打桩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任何维修。严禁桩锤在悬挂状态下进行检查维修。10. 打桩机移动时,机体应平稳,桩锤应放在机架的最低位置。采用滚杠滑移打桩机时,工作人员不得在打桩机架内操作。二、 振动沉桩1. 振动打桩机与桩帽及桩的连接螺栓,应上满拧紧。每振动一次必须进行检查。若有松动,应予处理。2. 用起重机具悬吊振动锤沉桩时,其吊钩上方应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并应控制吊钩下降78、速度与沉桩速度一致,保持桩身稳定。3. 在沉桩过程中,遇有桩倾斜、回跳,打桩机有异声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振,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4. 振动下沉过程中,严禁进行机械保养维修。5. 桩机停止作业后,应立即切断动力源。三、 静压沉桩1. 压桩前,应根据压桩地区的水文、地质情况正确估算压桩阻力,选用适当的压桩设备。2. 桩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桩时应在桩上栓好溜绳,不得碰撞桩机。3. 在起吊桩或压桩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吊钩或桩架下停留。4. 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机压梁中轴线与桩中轴线在同一直线上。发生桩身倾斜应立即停止加压,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5. 压桩机严禁超负荷运行。当压桩阻79、力超过压桩机能力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避免发生断桩或倒架事故。四、 射水辅助沉桩1. 采用高压射水辅助沉桩施工时,应防止沉桩急剧下沉,造成桩身和桩架倾斜,射水沉桩时,应待桩身入土达到稳定时再射水。2. 采用高压水泵等辅助沉桩措施,高压水泵的压力表、安全阀、水泵、输水管道及水压大小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压射水辅助沉桩,应根据地质情况,采用相应水压。3. 靠近既有桥梁部位的基桩,不得采用射水辅助沉桩。4. 在地势低洼处采用辅助射水沉桩时,应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正常。施工中严禁射水管口对人、设备和设施。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4交底项目钻孔桩80、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1. 钻机的施工场地及走行道路应平坦坚实,满足钻机正常工作和移动的要求。2. 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3. 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4. 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5. 在高压线或营业线附近施工,应有防触电和防设备倾覆措施。二、 冲击钻机造孔1. 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应配置适当,使用时应有专人检查维修。吊钻头用的钢丝绳无死弯、无断丝;钢丝绳松弛度应适宜,并制动良好;钢丝绳卡数量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2. 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人冲击区域范81、围内。当检测钻孔或吊泥浆出孔时,钻头应放置在安全位置。3. 提升钻头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 三、旋转钻机造孔1. 钻进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连接处应用双夹卡住。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加接钻杆时,联结螺栓严禁用普通螺栓代替。2. 钻机移动时,不得挤压电缆线和风水管路。3. 潜水钻机钻孔时,每完成一根钻孔桩后应检查一次电机的密封状况。钻进速度应根据地质变化加以控制,以保证安全运转。 四、套管钻机造孔1. 在钻孔作业中高压软管不得与机架接触。导管加接时,机体应支垫平稳,不得下沉歪斜。2. 起吊套管时,不得用卡环直接吊在螺纹孔内损坏套管螺纹,应使用专用工具吊装。3. 清孔82、使用的高压水或高压风的管路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能承受水、风压力。 五、旋挖钻机造孔1. 钻孔作业过程中,应观察主机所在地面和支腿支承处地面变化情况,发现下沉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因故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套管口保险钩挂牢。2. 发生卡钻时,不得强提,应查明原因,尽快处理。3. 发生卡钻、掉钻时,严禁人员进入没有护筒或其他防护设施的钻孔内。必须进入有防护设施的钻孔时,应确认钻孔内无有害气体和备齐防毒、防溺、防埋等安全设施后,方可进入,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4. 旋挖钻机场内转移前,应预先对转移线路进行检查,根据转移路线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转移时应有专人指挥。 六、岩溶地质条件下钻孔1. 岩溶83、地质区域应按设计要求对不良地质进行处理,必要时应增加地质勘探。应通过物检、取芯或连通试验来检测处理效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开钻。2. 钻孔前,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备足钻孔泥浆及填充材料等应急物资。3. 施工时,禁止抽取岩溶地质条件地区的地下水。 七、钢筋笼、混凝土1.钢筋笼吊装前,应采取措施防止其产生过大变形。2.钢筋笼孔口连接时,孔内钢筋笼应固定牢靠,钢筋连接人员与起重操作人员应协调一致。3.水下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下浇筑混凝土时,应搭设浇筑工作平台,并设井口防护,确保施工操作人员安全;(2) 拆卸导管时,应在导管完全松开后,方可起吊移开;采用人工抬运导管时,应有防滑措施。 八84、深水钻孔桩固定平台1. 应根据桥位处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和施工荷载进行专项设计,并设置防撞设施。2. 平台钢管桩之间及顶部纵横梁之间的联结系应焊接牢固,形成整体。平台顶面应满铺防滑钢板,并应有防火、救生等安全设施,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3. 平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1.5m以上。4. 夜间施工时应设置灯光照明,照明灯光应避免强光直射江面,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瞭望。临时航道设置助航标志,与施工无关的船只严禁进入作业区。5. 对平台钢管桩的冲刷深度应进行观测,必要时对桩基采取防冲刷措施。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85、QH-005交底项目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设计为非人工挖孔成孔的桩基础,未经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严禁采用人工挖孔施工。2. 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并设防护栏杆。夜间作业时应悬挂示警红灯。3.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绳,穿好绝缘胶鞋,人员上下不得携带任何工具和材料。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梯。4. 孔内作业时,孔口必须有专人看守,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并随时注意护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出。5. 绞车、绞绳、吊斗、卷扬机等机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孔内应设置护盖等防止物体坠落的设施。孔内照明应采用低压行灯。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和86、防脱钩装置。6. 护壁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应随挖随护,每一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m,开挖后必须随即施作钢筋混凝土护壁。护壁经验收合格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继续下挖。7. 弃碴应及时运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围。8. 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用小直径浅孔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装药量,孔口应加防护盖,以防止石渣飞出。一孔进行爆破,邻近孔的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9. 孔内通风及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2) 应经常检查有害气体浓度,二氧化碳含量超过87、0.1%时,其它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或孔深超过10m时,均应采用机械通风措施;(3) 爆破后要迅速排烟,及时清除松动石块、土块;(4) 孔内积水应及时抽排。 10.挖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并设防护栏杆。夜间作业时应悬挂示警红灯;(2) 采用垂直运输出土时,应每班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装土或卸土后必须将斗门关好,斗门扣件应有防脱措施。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3) 采用钢筋混凝土围圈护壁时,顶层应一次整体浇筑,向下应根据地质情况,控制开挖高度、长度,并随挖随浇筑护壁混凝土;(88、4) 井壁应设置上下井筒的爬梯等安全设施;(5) 井外机械开挖时,机械至坑边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挤压损坏围圈;(6) 井内机械开挖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机械作业半径范围以内。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6交底项目承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应连接牢固,并能承受所有施工人员、机具和用料的重量。2.在围堰内除土、吸泥或抽水时,应经常检查围堰稳定情况及围堰内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3.凿除超灌桩头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凿除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2) 两人作业时,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89、时应设专人指挥;(3) 使用风动工具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佩戴防护用品;(4) 手工凿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扶钎人应使用夹具,不得徒手扶钎,使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5) 应及时清除拆除的碎块。4.高承台结构中,当承台及墩身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将承台顶面以上的钢结构切除,不得危及通航船只的安全及造成洪水期漂浮物堆积。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7交底项目沉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筑岛沉井1. 筑岛围堰应牢固,其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防止冲刷造成塌陷。2. 制造底节沉井时,脚手架平台应搭设牢固,90、模板支撑应牢固。3. 拆除沉井垫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强度应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沉井抽垫受力的要求;(2) 拆除垫木应分区、依次、对称、同步的进行。拆除垫木后,应随即用沙土回填捣实,拆除垫木时应防止沉井偏斜;(3) 定位支垫处垫木,应最后同时抽出;(4) 拆除沉井模板及垫木时,应派专人在沉井外观察和指挥。4. 沉井下沉时,不得先挖沉井外圈土,应在刃脚处均匀掘进,保持沉井均衡下沉。在沉井刃脚或井内横隔墙附近开挖时,不得有人停留。5. 井下操作人员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用品。井内要有充足的安全照明设施。沉井各室均应悬挂钢梯及安全绳。涌水、涌砂量大时,井内施工人员应及时撤离。6. 井上搭设的抽水机台91、座(架)必须安装牢靠。电路应使用防水胶线,防止漏电。7. 沉井顶面应设安全防护围拦。井顶上的机具应设防护挡板。8. 用吊斗出土时,斗梁与吊勾应封绑牢固,并应经检查斗梁、斗门等磨损情况,损伤部位应更换或加固。吊斗升降时,井顶指挥人员应通知井下人员暂时避开。9. 采用空气幕下沉沉井时,空压机储气罐等应由专人操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二、浮式沉井1. 浮式沉井在下水前,底节应做水密性试验,其余各节应进行水密性检查,合格后方可下水。2. 浮式沉井的气筒应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规程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沉井的临时性井底应作水密性检查。3. 浮式沉井下水前,应制定下水方案。当采用92、起吊下水时,应对起重设备合理配置使其受力均匀;当河岸有适合坡度,采用滑移、牵引等措施下水时,下滑速度应缓慢,沉井后侧应始终以溜绳控制,严防倾覆及损伤。4. 船上(或支架平台上)制造完成的浮式沉井,下水应在水面波浪较小时进行,当有船只驶过时,应暂缓入水。5. 导向船、定位船连接时,不得发生剧烈碰撞,汛期应经常检查锚碇系统。6. 浮式沉井在悬浮状态下的接高和下沉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沉井在悬浮状态下的施工各阶段,应随时观测沉井的稳定性和出水高度;(2) 接高时,必须均匀对称加载,沉井顶面应高出施工时水位1.5m以上;(3) 应随时观测墩位处河床冲刷情况,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4) 带气筒的浮式沉93、井,气筒应加强防护;(5) 临时性井底的浮式沉井及浮式双壁沉井,应控制各灌水隔舱的水头差;(6) 浮式沉井定位落床前,应考虑潮水涨落的影响。沉井落床后,应采取措施,使其尽快下沉,并使沉井达到保持稳定的深度。冲刷严重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三、沉井封底、填充1. 需要进行水下作业清理基底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2. 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固定导管和料斗的井架应搭设牢固,料斗应采用吊车悬吊或其它措施加固,防止料斗倾覆3. 安装、拆卸导管或漏斗过程中,应有专人指挥。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8交底项目墩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94、般规定 1.墩台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塔吊基础不牢固;塔吊未与桥墩进行可靠连接;(2) 施工电梯超载运行;(3) 墩(台)身钢筋安装无可靠的固定措施;(4) 混凝土施工时模板支撑不牢固;(5) 脚手架、工作平台搭设不牢固;(6) 高处作业时上下重叠施工,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棚等安全防护设施;(7) 模板及脚手架拆除顺序及措施不当;(8) 起重吊装违规操作;(9)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10) 高墩模板爬升体系未设置保险装置。2. 高大模板、爬模、翻模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 墩台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95、项荷载。4. 墩(台)身混凝土施工应加强对模板支撑系统和变形的检查。5. 墩身钢筋安装应搭设支架临时加固,防止钢筋骨架倾覆。6. 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撑体系联结。平台、步梯应设围栏,周边应张挂密目安全网。7. 墩台施工靠近既有道路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8. 当墩台位于陡坡处时,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施工边坡支护及排水工程。9. 隧道或路堑的弃碴,严禁倾倒在墩台一侧,以免造成偏压。 二、大块模板施工1. 大块模板支撑系统应经检算,并有一定的安全储备。2. 模板采用分段连接整体吊装时,应连接牢固。起吊安装过程中,应拴溜绳,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3.96、 模板拆除应遵循自上而下、分节分块、先挂后拆的原则进行。 三、高墩爬模施工1. 高墩爬模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2. 爬模自身脚手架平台、接料平台、吊挂脚手架及安全网应安装牢固。3. 爬升体系应设保险装置。架体提升时,工作人员不能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4. 提升设备在提升前应全面检查。用液压千斤顶作为提升设备时,除了纠偏需要外,千斤顶应同步进行作业。5. 模板组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6. 浇筑混凝土时,应避免振捣器接触模板、对拉螺栓、钢筋或空心支撑。7. 混凝土浇筑后,强度达2.5MPa以上方可拆模。8. 爬模的接料平台、脚手平台、拆模吊篮的荷载应均匀,不得超载。 四、高墩97、翻模施工1. 工作平台应和模板连为一体,提升时,吊机应分节分块提升并安装牢固。2. 翻模分节分块的重量,应小于吊机的额定起重量。3. 模板吊装时应缓慢提升和移动,严禁作业人员攀附在模板上或者模板侧的工作平台上。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09交底项目后张法制梁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制、存梁台座地基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必要时应进行地基处理。台座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2. 制、存梁台座四周应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浸泡台座发生不均匀沉降或冻胀。3. 钢筋骨架和箱梁内模采用龙门吊整体吊装时应配备专用的吊具,多吊点均衡起吊。4.98、 在起吊钢筋骨架前,吊点周围用架立钢筋加强,梁端部底腹板钢筋、顶板钢筋接触网支柱预埋件等部位及钢筋交叉处均应采用点焊加强。起吊前派专人检查吊点铁链、钢丝绳。5. 采用两台吊机同时起吊钢筋骨架时,应统一指挥,同步起落和横移,使两台吊机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超过其容许的负荷能力。6. 钢模板翼模外侧应适当加宽,用于布置人行道和栏杆;两端应设供施工人员上下的扶梯;端模应设栏杆。7. 模板安装时侧模、底模、端模应支撑、联结牢固。模板的横移、顶升、下降应同步。8.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模板,发现螺栓和支撑松动时,及时紧固。禁止振捣棒触碰波纹管或胶管。9. 拆除内模时应缓慢匀速进行,内模内不准站人。采99、用卷扬机牵引安装和拆除时,要遵守卷扬机操作规程。10. 端模和侧模拆除过程中,应将已拆下的模板支撑固定好,防止倒塌伤人。11. 抽拔胶管时,应清除卷扬机工作区域内障碍物。梁端附近严禁站人,防止胶管回弹伤人。制孔胶管应经常检查,禁止使用受损伤的胶管。12. 采用蒸汽养护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锅炉房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2) 锅炉应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与生产生活用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3) 房的司炉工和水处理工应持证上岗;(4) 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锅炉,自检合格后,报当地主管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点火运行;(5) 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对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和安全阀进行校验。对其他设备100、部件进行监视和检查。13. 钢绞线在开盘后应检查外观,及时纠正钢绞线乱盘和扭结。钢绞线下料时应使用砂轮机切割,并配置专门防护架,防止下料过程中钢绞线紊乱弹出伤人。14. 高压油管使用前应作耐压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油压泵上的安全阀,应调至最大工作油压下能自动打开的状态。15. 油压表安装应紧密满扣,油泵与千斤顶之间采用的高压油管连同油路的各部接头均须完整紧密,油路畅通,在额定工作油压下不得漏油。16. 张拉应设置张拉专用工作平台,平台应有防护屏障。17. 张拉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张拉时,千斤顶后面和油管接头部位附近不得站人,也不得踩踏高压油管。18. 张拉时发现张拉设101、备运转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19. 锚外钢绞线应采用砂轮片切割,切割后的预应力筋的外露长度不得小于30mm,切割时不得伤害锚具。张拉后严禁撞击锚具、钢束。20. 管道压浆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并戴防护眼镜。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10交底项目预应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预应力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预应力张拉高处、悬空作业时发生坠落;(2) 施加预应力时混凝土强度不足;(3) 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性能损伤引发夹片或预应力筋飞出伤人;(4) 油泵管路爆裂引起喷溅伤102、人。2. 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时,应搭设张拉设备和操作人员作业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应搭设防雨棚。3. 混凝土应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值后,方可施加预应力。4. 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具有可靠的锚固性能、足够的承载能力,需敲击才能松开的夹具,必须保证不影响预应力筋的锚固、不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5. 张拉区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6. 张拉区两端必须设置防护挡板,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挡板应宽出张拉端两侧各不小于1m。7. 张拉人员必须在张拉端侧面作业。张拉时,千斤顶后面严禁站人,不得踩踏高压油管。油泵工作时,严禁操作人员离岗。8. 张拉千斤顶张拉吨位103、不得小于设计张拉力的1.2倍。9. 施加预应力时,预应力筋、锚具和千斤顶应位于同一轴线上。10. 预应力张拉控制应力和张拉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张拉控制应力均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张拉控制应力。11. 张拉过程中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夹具等有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查明原因进行检修,需要时在复工前应对油泵和千斤顶重新标定。张拉后,严禁撞击锚具、钢束。12. 注浆时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并应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11交底项目场内移梁和箱梁存放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箱梁的吊点位置104、和运输支点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吊装过程中应采用整体提升装置,保证各吊点的受力均衡。2. 后张梁在初张拉后移梁时,梁上严禁堆放其他重物,终张拉后的装车吊运必须在管道压浆达到规定强度后进行。3. 移梁设备的走行道路(轨道)应进行专门设计、检算,对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进行加固处理。走行道路(轨道)的宽度、平整度、坡度、曲线半径等应符合移梁设备性能要求。走行道路(轨道)应经常检查维护。4. 搬(提)梁机移梁应符合下列要求:(1) 移梁前,应对搬(提)梁机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并清除起重工作范围内和走行限界内的障碍物;(2) 梁体起吊前应检查吊具连接是否可靠,调整各个吊杆,使其受力均匀后105、方可起吊;(3) 起吊梁体时,应在顶板下缘吊孔处垫以钢垫板,垫板应与梁顶板底密贴。升降系统提升箱梁应缓慢、匀速进行。梁体吊离台座100mm150mm后,搬(提)梁机应停车制动,检查吊杆螺栓是否紧固,起升制动是否可靠,确认良好后方可继续作业;(4) 大雨、大雪、大雾或风力超过6级,气温低于设计容许范围时,搬(提)梁机应停止作业。台风来临或风力达到10级以上时,应将搬(提)梁机可靠锚定;(5) 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卸下,吊钩升至规定高度。大、小车停到规定位置,并锚定运行机构。制动器要保持在工作状态,操纵杆放在空档。关闭所有操作按钮并切断电源,锁住所有操作室及电控柜,并关门上锁。 5、移梁台车移梁106、应符合下列要求:(1) 移梁前,应对移梁台车进行检查调试,确保台车系统运转正常;清除走行限界内的障碍物;(2) 移梁过程中,起梁千斤顶应设置防回油保险装置,两端移梁台车走行应保持同步;四支点不平整量不大于2mm,每个支点的实际反力与四个支点的反力平均值相差不应超过10。 6.箱梁存放应满足以下要求:(1) 箱梁存放时,存梁支点距梁端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2) 存梁台座同端支点顶面相对高差不超过2mm;(3) 双层存梁时,下层箱梁应已完成终张拉。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12交底项目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架设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107、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3;过孔时,起重小车应位于对稳定最有利的位置,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2. 施工现场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架梁作业,风力超过10级时应将架桥机可靠锚定。气温低于-20时,应停止架梁作业。3. 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时,安全距离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对架桥机和施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架桥机应按规定进行接地。4. 架桥机每日作业前,应对卷扬机、吊点、吊具、钢丝绳及绳卡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 每架2孔梁后,应对吊梁小车上所有紧固件及连接件等部位进行检查。每架梁约100孔后,应对架桥机主梁结构件连接螺栓108、支腿、横梁等部位的连接螺栓及轴销进行检查。6. 架桥机在墩台上或已架设的箱梁顶面上,左右两支腿的高差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两支腿顶升必须同步。支腿作用在箱梁顶面上时,应支撑在腹板中心线上,偏移较大时,应对箱梁顶板进行检算。7. 操作架桥机时,禁止连续起停,以避免架桥机纵向晃动过大。8. 架梁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防护,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必要时在墩台拴挂安全网。水上架梁时,还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防护用品。9. 落梁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 拖运箱梁接近落梁位置时,走行速度应限制在1m/min以内,严禁箱梁冲撞支腿;(2) 落梁时应有专人监视落梁速度和位置,坡109、道落梁时应增派监护人员加强防护;(3) 落梁就位时,应注意观察起重小车卷扬机钢丝绳的运行情况。墩顶临时支承用的千斤顶的型号及位置必须符合工艺设计要求。四个临时支承应受力均匀,各支承反力间误差范围应小于5%。顶、落梁千斤顶应同步起落;(4) 箱梁就位后,箱梁支座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梁底与支座必须密合。 10.架桥机过孔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处于完好状态。纵移过孔作业、曲线架梁架桥机横移时,两台起重小车应退回到机臂尾部。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13交底项目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运架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1. T梁110、安装顺序、多片梁之间的连接、湿接缝的浇筑及横向预应力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2. 架梁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进行防护,非架梁人员不得进入架梁作业区。3. 架梁时应提前安装墩台吊栏、步板和上下梯子等安全防护设施。4. 第一片梁架设应安排在白天进行,以便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夜间架梁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5. 梁体两端就位落梁后,及时用临时支架撑好梁体两侧,防止梁体侧倾。6. 架梁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架桥机运行线路、运梁线路及龙门吊机走行轨道的检查、加固和维修。7. 施工现场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架梁作业。 二、架桥机架梁 1.架桥机运输、组装、解体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架111、桥机运输、组装、解体应按有关规定执行;(2) 架桥机组装线路的长度、坡度、曲线半径应满足架桥机组装要求,线路应整修加固;(3) 换装龙门吊机组装时,两支柱应与水平面垂直,支撑基面应在同一高程。支柱基底必须整平夯实,基底承载力应满足受力要求。组立完成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转检查。 2.T梁的运输和装卸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通过铁路运营线运输T梁,必须按照批准的铁路运输计划组织运输,运输前必须经铁路相关部门列检、货检合格;(2) 通过工程线运输T梁应派人随车监护,出现支撑松动,应停车加固。运梁车接近到位时,走行速度不得大于5km/h。运梁车到位后,应制动锁定;(3) 梁片起吊装车运输时,两端的高差不得112、大于30cm。梁片两端应支撑牢固。T梁跨装两个平板时,必须安装运梁转向架。 3.T梁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架梁前应对线路特别是桥头线路进行压道,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进行压道。当压道出现路基下沉严重时,应对线路进行加固。在暴雨或久雨后,应重新压道方可继续架梁作业;(2) 架梁作业时,对侵入架桥机设计限界的障碍物应提前排除。通过隧道应低速运行,并派专人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应加强架梁线路的养护维修,不良地段,应降低架桥机运行速度并派人监护。接近桥位时,架桥机应减速至0.5km/h,距离桥头100m处应一度停车,检查制动系统良好后方可继续前进,并设专人监护对位。主机正确对位后,应立113、即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4) 下坡道架梁时,运梁车应有可靠的防溜措施,架桥机后方安装脱轨器;(5) 机动平车运梁前,应进行制动试验,确认制动状态良好。接近主机时,应有专人指挥,速度应降至0.5km/h以下,严禁冲撞。对位后,立即放置制动铁鞋;(6) 架桥机出梁即将到位时,严禁梁片撞击前端支柱;(7) 架梁时架桥机制动系统应保持规定风压;(8) 墩台顶移梁时应在梁两端采取可靠支撑措施,梁面应有3t以上的手拉葫芦作安全保护。千斤顶落梁时,两端交替进行,严禁两端同起同落;(9) 架桥机过孔前,梁片应进行横隔板焊接,并按设计要求张拉预应力筋以保证架桥机过孔安全;(10) 梁面预铺碴带应均匀,不得偏重;114、(11) 梁面预铺轨排应按架梁线路中线铺设。线路轨距、水平、方向、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满足架桥机架梁要求;(12) 拨道对位前应计算拨道量,不得因线路拨道使梁或桥台托盘产生裂纹或受到损伤。当前后轮组拨道量不适当时,架桥机应退回重新拨道,不得强行横拉落梁就位。 三、龙门吊机架梁1. 龙门吊机走行轨道地基应坚实、稳固、无沉陷,软弱地基应进行加固处理,轨距、水平、接头、坡度应符合龙门吊机走行要求。2. 龙门吊机拼装时,应设置缆风绳稳固支撑塔架。天车走行轨道的两端应设止轮器。3. 龙门吊机走行时,同一吊机的两支腿应同步,停止走行时应采取双向制动措施。暂停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并拉好缆风绳,安放止轮器。115、4. 龙门吊机吊梁时,应先将梁略吊离地面,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再次提升。两台龙门吊机吊梁升降、横移均应同步。梁体就位并支护稳妥后,方可松钩。5. 同跨T梁落位后,应及时进行横隔板焊接。6. 龙门吊机拆除时,应切断电源。将龙门架底部垫实,在龙门架支腿上拉好缆风绳。拆除的杆件、螺栓、材料等应吊放下落,严禁抛掷。 四、横向联结1. 横隔板焊接、横向张拉、压浆、湿接缝施工时,应安设安全可靠的吊篮或工作平台,并有足够的作业空间。2. 横隔板焊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桥面应有消防设施。3. 湿接缝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张拉预应力筋。张拉作业平台应设置防护网,张拉和孔道压浆作业应符合有关规116、定。4. 桥下应设置安全防护人员,当桥上作业时,严禁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14交底项目桥位制梁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桥位制梁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等不符合要求;(2) 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基础承载力不足,排水不畅;(3) 支架搭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未进行支架预压或预压荷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4) 挂篮拼装和拆除不符合设计要求;(5) 挂篮锚固不牢;(6) 挂篮移位无限位装置;(7) 悬臂吊机节段梁拼装后锚固不牢;(8) 117、移动悬臂吊机无制动装置;(9) 多点顶推、集中顶推时控制手段不统一;(10) 移动模架拼装过程中支腿横向连接不及时;(11) 移动模架过孔时违章操作;(12) 移动模架部件焊缝开裂未及时发现处理;(13) 移动支架前移没有可靠的限位和制动装置;(14) 斜腿刚构拼装时,地锚固定不牢;(15) 预应力张拉未设防护屏障;(16) 桥位制梁作业无防风措施;雨季施工无防雷击措施;(17) 水上施工无防护和救生措施;(18) 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无防护措施;(19) 施工现场违章用电;(20) 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酒后或疲劳作业。 2.桥位制梁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挂篮、移动模118、架、移动支架等大型非标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备进场时应对各构件规格、型号、尺寸和数量进行认真核对,检查构件有无缺损,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配件和专用工具是否齐备等,并做好记录;(2) 设备的安装和安装后的检查、调试均应由设备制造厂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指导;(3) 非标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载荷试验。 4.在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桥位制梁作业。5.跨越公路、通航河道作业时,应事先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商定有关施工期间的安全事项,并发布公告,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二、支架法制梁1. 支架所用材料应为钢结构,其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2. 支119、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杆件应力安全系数应大于1.3,稳定性安全系数应大于1.5。3. 支架基础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不得出现不均匀沉降,并做好地面的纵向和横向排水处理。软土地基应采取地基加固措施,冻土地基上应采取防胀融措施。4. 支架应严格按照设计搭设,设置足够的斜撑、剪力撑、缆风绳和落架设施,应有施工平台、栏杆、梯子、安全网等防护设施。5. 支架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垂直度、落架设施、部件连接、地锚、缆风绳等进行全面检查。6. 支架应采用不小于1.1倍施工总荷载的荷载进行预压。预压应分级加载,分级卸载,以消除支架的非弹性变形,并检验支架的稳定性。采用砂袋预压应注意防雨。7. 梁体120、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对支架和基础进行观察和观测,发现较大变形时,应立即采取措施。8. 梁体承重模板支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梁体已按设计要求张拉完成;(2) 梁底模及支架卸载顺序,应严格按照从梁体挠度最大处的支架节点开始,逐步卸落相邻节点。当达到一定卸落量后,支架方可拆除;(3) 模板及支架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严禁强拉硬拽;(4) 支架在承重期间,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受力杆件。 三、连续梁、连续钢构挂篮悬臂浇筑 1.挂篮设计除应符合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1) 挂篮总重量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重量的10%;(2) 梁段混凝土浇筑及走行时的抗倾覆安全系数121、自锚固系统的安全系数,均不应小于2.0;(3) 挂篮底模悬吊系统使用精轧螺纹钢筋作吊杆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墩顶0号块托架施工时,应对各部件的焊接质量进行重点检查。 3.挂篮拼装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挂篮杆件及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道、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2) 挂篮拼装应对称进行,构件及时稳固,联为一体,防止倾倒伤人;(3) 挂篮作业平台应挂安全网,四周设围栏,上下应有专用扶梯;(4) 如需在挂篮上增加设施(如防雨棚、防寒棚、立井架等)时,必须对挂篮的整体稳定性进行检算,不得损害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5) 挂篮拼装过程中,严禁随意对螺栓122、孔进行切割扩孔,确需扩孔时,必须征得挂篮设计单位同意。严禁在精轧螺纹钢筋吊杆上进行电焊、搭火,所有精轧螺纹钢筋吊杆必须使用双螺母锁紧;(6) 挂篮现场组拼后,应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并进行载荷试验,以测定挂篮变形量,消除非弹性变形。预压过程中如发现局部位置变形过大,应立即停止加载,及时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7) 挂篮拆除应按要求顺序对称拆除。 4.悬臂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挂篮的锚固系统、吊挂系统和限位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2) 梁段应对称浇筑,不平衡重不得大于设计容许值;(3) 合龙段、体系转换施工应按设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5. 横向预应力张拉应设吊篮工作平台。6123、. 挂篮移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滑道应铺设平顺,并按要求做好锚固;(2) 挂篮行走前检查走行系统、吊挂系统、模板系统;(3) 墩两侧挂篮应对称移位,尾部设制动装置,移动速度应控制在0.1m/min以内。挂篮移动到位后应及时锚固,前吊杆、后锚杆的锚固力应调试均匀,前端限位装置应设置牢固;(4) 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移动挂篮。 7.拆除临时支座时,除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环墩工作平台及安全爬梯;(2) 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并应佩戴护目镜、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3) 桥下应有人员警戒,严禁人、车、船等通过警戒区。8. 跨越电气化营业线铁路124、施工时,必须制定挂篮防电安全方案并由专业防电公司实施。9. 挂篮悬臂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滑道、主桁节点、锚固和吊挂和模板等系统的日常检查,并注意不平衡力矩的控制,确保施工安全。 四、连续梁、连续钢构悬臂拼装 1.应按设计要求将墩顶梁段与桥墩临时锚固。 2.梁段预制及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 梁段预制及存梁台座应符合有关规定;(2) 起吊梁段的吊环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进行计算确定;(3) 梁段运输起吊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如吊环部位有无损伤、结合面有无突出外露物,梁段上有无放置物件等;(4) 梁段装车、装船运输时,应使梁、车(船)的重心相吻合,并安放平稳。支承点的位置与吊点位置一致,梁125、段与车(船)体应拉紧固定。 3.悬臂吊机拼装节段梁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吊机的重量、支承位置及锚固方式等,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2) 吊机走行和进行悬拼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3) 吊机就位后,应重点对其位置及锚固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起吊试验;(4) 同一T构上的两台吊机走行速度应相等、同步,距桥墩中心距离偏差按设计要求控制。滑道应铺设平顺,并设限位器;(5) 同一T构上的梁段应对称拼装。起吊时,在梁段吊离车(船)20cm左右停止提升,检查起重设备的工作状态,确认其状态正常后,继续提升,撤走运输车(船)。在接近安装部位时,不得碰撞已安装的梁段和其他作业设施;(6) 节段正式就位126、,按设计要求张拉预应力束后,吊机起重吊钩才能松钩。 4.移动支架悬臂拼装节段梁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移动支架在台后拼装时,路基应平整、坚实。搭设临时支架时,应安全、可靠;(2) 移梁小车、起重小车、液压系统及电控等部件,走行系统的限位和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3) 移动支架拼装完成后,按不同工况进行试运转和起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 移动支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移位时,起重或移梁小车应退至指定位置;(5) 天气突然变化影响作业安全、卷扬机电机过热或其他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暂停吊运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5.采用吊架法施工合龙段时,两端的连接装置应牢固可靠,吊架应127、进行全封闭防护。五、连续梁顶推 1.顶推设施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制梁台座基础应稳固,并有防、排水设施;(2) 顶推设备的能力应不小于计算顶推力的2倍。顶推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材料(如:拉锚器、工具锚、连接件、油压千斤顶、高压油泵、油管、压力表及滑动装置)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做试验;(3) 当线路下坡坡度大于1.5%,顶推时要附加制动装置;(4) 导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及与主梁的联接应进行施工检算,满足安全的要求;(5) 临时墩应有专项的设计方案。各联主梁顶推作业完成并落位到正式支座上以后,方可将临时墩拆除。2. 主梁最大悬臂状态下允许的挠度值及顶推各阶段的墩顶反力和顶推力128、,应换算为油压表读数和允许的墩顶位移值。3. 墩顶应有足够的空间更换滑道、安装支座,并应验算其在偏压情况下的结构安全度。顶推引起的墩顶位移值,不得超过允许的位移值。4. 台座和墩顶应设有导向装置和保险千斤顶,梁体在顶推过程中不得产生偏移和倾斜。5. 多点顶推、集中顶推动力应有统一的控制手段,同一墩台及各墩的顶推设备应同步启动和同步纵向运行。采用多点顶推,助顶的顶推力应保持恒定不变。6. 在顶推梁体时,应及时对导梁、桥墩、临时墩、滑道、梁体位置等进行观测。当出现下列现象时应暂停顶推:(1) 梁段偏离较大;(2) 导梁杆件变形、螺栓松动、导梁与梁体连接有松动和变形;(3) 未压浆的预应力筋锚具松动129、;(4) 牵引拉杆变形;(5) 桥墩(临时墩)变形超过计算值;(6) 滑道有移动;(7) 需要倒顶时。7. 高处作业应设围栏和安全网,滑道应保持清洁。在墩台顶的下滑道边,应设置工作平台、栏杆、上下梯子、人行走道等防护设施。8. 上下桥墩和在梁上作业时,应配好扶梯,拴好安全带并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使用的料具设备等应吊运传递,不得向下抛掷。9. 落梁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拆除临时预应力筋,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顺序张拉后期预应力筋;(2) 拆除墩台上的滑动装置和落梁时,应按照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同一墩台的千斤顶应同步运行。顶落梁时,应有保险设施;(3) 落梁完毕,当拆除千斤顶及其他设备时,都应事先用130、绳拴好,用吊机吊出,在起吊时应避免撞击梁体。 六、移动模架制梁1. 移动模架设计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2. 移动模架上部两侧应设置人行道和栏杆,在两个端头须增加栏杆,并挂好安全网。3. 移动模架应有风速仪、避雷针等装置,以及防风锚定设施。4. 风力大于6级时,不得进行移动模架施工作业,所有支腿均应处于锚固和锁定状态,外模板应闭合。5. 移动模架的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移动模架进场后,应清点、检查所有部件,对重点部位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应联系制造厂家处理;(2) 移动模架拼装应有制造厂家技术人员现场指导;(3) 拼装场地地基承载力应符合拼装要求;临时支墩应有足够的强度131、刚度和稳定性;(4) 应对桥墩或桩基承台的受力进行检算,必要时采取加强措施;(5) 模架拼装过程中,支腿、主梁、横联应及时连接,防止整体失稳;(6) 摩擦型高强螺栓严禁重复使用;(7) 拼装完成后必须对电路、液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8) 上行式模架后支腿应置于已浇筑梁段腹板中心线上,支承面积应满足模架设计要求,防止箱梁局部受压损坏。拼装完成后,应全面检查各挂架紧固件连接情况;(9) 下行式模架安装前,应对固定主支腿的精轧螺纹钢筋、夹具及连接器进行外观检查,并做力学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时按设计要求张拉,双帽紧固,其使用次数应不超过设计规定。 6.移动模架预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 132、每套移动模架首次拼装后应采用不小于1.2倍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检验合格后,由制造厂家和使用单位共同签认;(2) 每次重新拼装后应采用不小于1.1倍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3) 预压应依据荷载分布等情况分级加载,禁止在某部位集中堆载。每级加载完成后,都必须对焊缝和螺栓连接处等逐一进行检查,对关键部位进行应力和变形监测。卸载应分级进行。 7.移动模架过孔应符合下列规定:(1) 梁体初张拉完成后方可进行;(2) 过孔前要对移动模架的上下、左右、前后各处进行详细的检查,若有影响移动模架横移及前移的障碍物,要进行清理或拆除;(3) 过孔前及过孔完成后,应检查受力构件的焊缝质量,发现裂纹,及时补焊;(4133、) 模架打开过孔前应确认电路、油路运行正常,且所有影响移位的约束已经解除;(5) 模架横向开启及合拢过程中,左右两侧模架、同侧移动模架前后端均应保持同步;(6) 纵移到最后1m时,应按点动按钮前进;(7) 移动模架应有可靠的纵向过孔限位装置;(8) 移动模架过孔后应及时将外模系统合拢,模架就位。 8.上行式移动模架过孔除应符合第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辅助支腿已锚固到桥墩台上;(2) 起吊小车移到主梁尾部,并锁定。吊杆已解除,外模系统脱模且横向开启到位;(3) 移动模架主梁后支腿走行装置落到桥面轨道上,前支腿支撑在桥墩上。辅助支腿沿前导梁吊挂移动时应防止偏位;(4) 主机中心线134、应与箱梁中心线重合,超出验收要求时,应通过辅助支腿的横移油缸和主梁后支腿调整主机横向位置;(5) 纵向移位速度应小于设计移位速度。 9.下行式模架过孔除应符合第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支腿吊挂前行到位,辅助支腿横行连接拆除;外模系统横向开启,后支腿、中支腿、前辅助支腿支撑牢固;(2) 主梁及导梁各接头的联结螺栓连接牢固;(3) 移位台车上的勾挂油缸及纵横移油缸处于正常状态;(4) 移位台车上的勾板与墩旁托架勾挂可靠;(5) 墩旁托架纵移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接头错台而出现的卡滞现象。 10.移动模架的拆解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移动模架拆除应在不带电的状态下进行;(2) 移动135、模架拆除应对称进行,防止整体结构失衡失稳;(3) 拆除主梁等连接设备前,应采取增设缆风绳、临时支撑等措施,防止倾覆;(4) 拆下的构件应堆放稳定,防止倾翻伤人。 11.混凝土浇筑顺序应由前端向后端进行,左右两侧腹板及翼缘混凝土对称下料,以保证主梁结构受力均匀,变形一致。12.移动模架施工时,应设置防护区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七、移动支架制架简支箱梁 1.移动支架前移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卷扬机、定滑轮、动滑轮、墩旁托架的锚固应牢固;(2) 滚轮箱导向轮、后支点小车走行轨道位置应正确;(3) 两台前移卷扬机应同型号,走行时保持平稳、同步;(4) 下托梁打开或闭合时,升、降高度应一致;(5) 136、支架纵移过程中,每个滚轮箱锚固点应固定专人观察,前方墩上应有仪器测控,发现偏移及时纠正;(6) 支架抗倾覆稳定系数应大于1.5。2. 采用轨道运输梁节时,运输轨道要平直、不得有三角坑。运输轨道应经常维护和保养。3. 采用轮胎式运输车运输梁节时,道路的纵横坡度、平整度、承载力和转弯半径必须满足运输要求。4. 运梁平车、起重小车、电动或液压卷扬机和支架走行的限位和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5. 梁段的组拼应符合以下规定:(1) 桁吊与梁段的吊环应对正,不得斜吊;(2) 移梁小车走行应慢速、平稳,刹车装置可靠;(3) 调整梁段高度的螺旋千斤顶应与纵梁固定在一起;(4) 梁段调位时,应按照先纵向,再横向,后137、竖向的次序进行。统一指挥,动作协调,以免梁段歪斜、倾倒。6. 当梁段湿接头施工时,应从梁孔两端向中间对称浇筑混凝土。7. 当梁段干接头施工时,应搭设牢固涂胶脚手架。联结剂的涂刷必须在梁段调整就位并稳定后进行。8. 预应力张拉过程中,伴随梁段起拱应及时调低支撑丝杆的高度或放松吊杆,以减少支架的上托力。9. 移动支架上应铺设稳固脚手板、防护栏杆,下托梁上应绑挂安全网。10. 移动支架施工区域应有明显警示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和车辆通行或逗留。 八、斜腿钢构 1.钢斜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斜腿杆件吊装应按计算位置拴吊具,杆件与吊具间应加防护垫;(2) 斜腿拼装前应搭设脚手架,安装栏杆和安全网;138、(3) 水平拼装时,支架应设在坚固的基础上;(4) 斜腿斜拼时固定用的控制缆索绳,或采用竖拼(水平拼)后旋转就位用的控制滑车组的地锚,应满足受力要求;(5) 斜腿竖直拼装时,每一定位面应设定位销钉。已拼好的杆件应与塔架或桥墩临时连接;(6) 斜腿拼装使用的工具、冲钉、螺栓均应装在工具箱(袋)内。打冲钉时,里外应互相照应。每个框架单元拼装时,按设计装好定量的冲钉和螺栓后,方可松开吊钩;(7) 斜腿竖转时,应按斜腿长度、重量、刚度确定吊点位置,拴好溜绳,吊钩应封钩;(8) 斜腿拼装与旋转下放作业应规定统一信号,设专人统一指挥。桥下车船及行人不得通行,并设安全防护。 2.斜腿刚构钢箱梁施工应符合下列139、规定:(1) 薄壁箱形构件需要翻转时,严禁构件一端着地拖拉翻转;(2) 箱梁整体吊装时,压载重量不得超过吊重的10%。试吊时,在梁段吊离工作台20cm左右时,应停吊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整体吊装中间梁段时,两端应同步吊装,并保持梁体的平衡和稳定;(3) 梁体悬臂拼装工作吊栏和其他施工设施,应安装牢固可靠,悬臂两端严禁超载;(4) 梁段悬拼起吊应平稳,吊钩(一个吊点时)应在梁段重心处,尾部应拴溜绳以控制其摆动。吊运到位后,应将溜绳拉紧,待梁段不摆动时再徐徐下落。梁段对接时,应先控制有10cm以内的间距,再在梁体内设倒链滑车,帮助拉紧对接;(5) 在箱梁上通过吊机或吊机立于箱梁上架设边孔140、桥梁时,应事先进行检算(考虑偏载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结构局部加固措施或施工临时加固措施。 3.预应力混凝土斜腿刚构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支架法施工时,应符合规定;(2) 采用无支架施工时,在斜腿施工完毕后,应将斜腿固定,形成稳定结构;斜腿和梁部采用钢拱架施工时,应在斜腿与中跨梁部形成门式刚构和预施应力全部完成后,方可拆除拱架。用砂箱或楔子松动拆除拱架时,应按设计顺序进行。在拆除工程中,应统一指挥,不得在拱架上下同时作业或用机械强拽拱架。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15交底项目桥梁支座安装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桥梁支座141、安装作业过程中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墩顶未设置栏杆、步梯等安全防护设施;(2) 支座在墩顶存放时固定不牢;(3) 选用的千斤顶不符合施工要求;(4) 顶落梁时违规操作;(5) 施工现场违章用电;(6) 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酒后或疲劳作业;(7) 支座安装无防风措施;冬季无防滑措施。2. 支座安装前,墩顶及支座锚栓孔中的积雪、冰冻、积水和其他杂物应清理干净,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支座在墩顶存放时,要固定牢固。3. 吊运支座时,墩顶作业人员应待支座稳定后再扶正就位。人工抬运支座时,应协调一致,防止挤压手脚。4. 简支梁梁体吊装架设前,应先将支座安装在预制梁的底部142、。上支座板与梁底预埋钢板间不得有空隙。箱梁支座下的灌浆强度达到20MPa后,拧紧下支座板锚栓,并拆除各支座上、下连接钢板及螺栓,再拆除临时千斤顶。5. 顶落梁所用的油压千斤顶均须附有球形支撑垫、保险圈、升程限孔。共同作用的多台千斤顶应选用同一类型,并用油管并联。油压千斤顶、油泵、油管、压力表等在使用前应分别进行试验。6. 使用千斤顶顶梁安放支座时,应及时落梁到支座,严禁长时间用千斤顶支承梁体。7. 顶落梁时,应有保险设施,随着活塞起落及时安放或撤除。两端支点不得同时起落。施顶或纵横移时,应缓慢平稳,各道工序应派专人检查,统一指挥。8. 连续梁进行体系转换前,必须对支座进行检查。审核人交底人交底143、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桥涵工程编号QH-016交底项目防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防护工程砌筑(1) 边坡坊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2) 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3) 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2.砂浆拌和机作业(1) 拌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及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灰浆;(2) 作业中如144、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3.砂浆喷射机作业 (1)砂浆输送泵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工作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汇浆阀使压力145、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2)砂浆喷射机 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4.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5.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在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146、.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1交底项目洞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洞口工程施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对边仰坡坍塌、地表下沉、地基承载力不足、工作面崩塌、偏压、滑坡等情况未及时处理或加强防护;(2)洞口各项工程与洞口相邻工程、临时工程的统筹安排不当;(3)土石方开挖违反作业顺序要求;(4)施工机具失稳及安全性能缺失、下降;(5)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6)爆破方式方法不当、防护措施不足、违规处理火工产品。2.隧道洞口施工前应核对施工图与现场实147、际地质、毗邻建(构)筑物情况,当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上报,并按变更设计处理。3.洞口各项工程应与洞口相邻工程、临时工程统筹安排,及早完成。施工时还应采取下列措施:(1)洞口的截、排水系统应与路基排水系统顺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台锥体和农田房舍;(2)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场地的平整应减少对原地貌的破坏和对洞口岩体稳定的影响。 4.洞口工程爆破应符合下列规定:(1)洞口石质边、仰坡的开挖应采用预留光爆层法或预裂爆破法,严禁采用深眼大爆破或集中药包爆破开挖;(2)洞口邻近有建(构)筑物时,开挖爆破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并监测振动速度。 5.洞口施工过程应该按规定进行监控量测工作。6.洞口工148、程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周围建(构)筑物、既有线、洞口附近交通道路的防护。7.隧道进洞前必须完成洞口工程。二、洞口开挖及防护1. 洞口开挖及支护前,应先清理洞口上方及侧方可能滑坍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疏通流水沟渠,排除积水。2. 洞口边、仰坡上方的天沟应及时施作。对土质天沟应随挖随砌,不使水冲刷坡面。3. 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边、仰坡放线,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层支护。严禁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4. 洞门端墙处土石方开挖应结合地层稳定程度、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进行。5. 洞口开挖的土石方应避免因弃碴堵塞造成排水不畅、过大土压力引起山坡坍塌和对桥梁墩台的偏压,以及对其他建149、筑物的危害,并不应影响交通运输安全。6. 处于陡峭、高边坡的洞口应增设安全棚、安全栅栏或安全网,危险段应采取加固措施。7. 挖掘机、风动钻机等常用施工机械及机具在操作和使用时,应检查和观察其安全性能和安全状态。8. 当采用大管棚、抗滑桩、注浆、地表锚杆等措施进行洞口地层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棚施工时应遵守钢管吊装和使用时的起吊安全规程,严格按钻机操作程序进行作业;(2) 抗滑桩施工采用打桩机作业时,应采取措施加固和稳定重型机械;采用人工挖孔作业时,应设置人员上下升降设备、通风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坠物伤人;(3) 注浆作业时,应加强对注浆软管和接头的完好性和可靠性检查,施工人150、员应有完善的保护用具,堵管处理应采取先减压再处理的措施;(4) 地表锚杆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卡钻,注浆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具;(5) 施工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应搭设牢固,设扶手栏杆,并应有安全检算。9. 洞口开挖作业区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及人员专用上下通道。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三、明洞1. 明洞应避开雨天施工,当确需在雨天施工时,应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同时应加强对山体稳定情况的监测、检查。2. 明洞开挖前,应采取洞顶及四周的防水、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冲刷导致边、仰坡落石和坍方。3. 明洞土石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仰坡稳定程度和采用的施工方151、法,确定全段或分段开挖及边仰坡的坡度,开挖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2) 石质地段开挖,应控制爆破炸药用量,减小爆破振动的影响,开挖后应立即进行边坡防护;(3) 在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应随挖随支护;(4) 开挖的土石不应堆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的地点。4.明洞的基础应设置在稳固的地基上。5.明洞衬砌施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板及支(拱)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进行检算;(2)模板及支架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3)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4)衬砌钢筋安装时应设临时支撑;(5)衬砌端头挡板应安设牢固,支撑稳固,并有防止模板移动的措152、施;(6)起重吊装作业时应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6。明洞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涂抹热沥青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具;(2) 卷材铺设时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应上下同时作业。 7。明洞回填应在防水层完成,且衬砌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 四、洞门1. 洞门应避开雨天和严寒季节施工,并应及早完成。2. 洞门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当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结合具体条件采取加固措施。3. 洞门施工的脚手架不应妨碍车辆通行。4. 洞门完工后,其周围边、仰坡受破坏处应及时处理。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153、-002交底项目洞身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隧道洞身开挖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开挖方法选择不当;(2) 开挖循环进尺过大,支护不及时;(3) 找顶不彻底;(4) 开挖作业台架防护措施不到位;(5) 爆破作业时无安全防护,爆破作业违章操作。2. 隧道开挖前,应编制开挖专项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3. 隧道开挖方法应根据其地质条件、断面大小、施工装备、工期等条件的变化,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适宜的调整。4. 钻爆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控制循环进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不应对初期支护、衬砌结构和施工设备造成损伤154、。5. 两座平行的隧道开挖时,其两个同向开挖工作面应保持合理的纵向距离;间距小的隧道,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后行洞开挖对先行洞产生不良影响。6. 隧道双向开挖接近贯通面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当隧道两个开挖工作面距离接近15m时,必须采取一端掘进另一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的措施,同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7. 隧道采用钻爆法开挖必须进行钻爆设计,钻爆设计应考虑爆破振动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减小振动和降低噪声的技术措施。8. 隧道采用机械开挖时,应根据其断面和作业环境合理选择机型,划定安全作业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9. 隧道采用人工开挖时,作业人155、员应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并设专人指挥。10. 隧道开挖使用的作业台架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检算,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台架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11. 隧道找顶必须在通风后进行,并有专人指挥,照明应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顶后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作业。12. 隧道在开挖下一循环作业前,必须对照设计检查初期支护施作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 二、全断面法开挖1. 采用全断面法开挖隧道时,应控制一次同时起爆的炸药量,减少爆破振动对围岩的影响。2. 在地质条件较差地段采用全断面法开挖隧道时,必须对围岩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并控制循环进尺。3. 当隧道地质条件发156、生变化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变换适宜的开挖方法。4. 隧道开挖爆破后应先采用机械进行找顶,然后用人工找顶。 三、台阶法开挖1. 采用台阶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确定台阶长度和高度。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台阶长度应控制在一倍洞径。2. 当围岩地质较差、开挖工作面不稳定时,应采用短进尺或上下台阶错开开挖或预留核心土措施,必要时采用喷射混凝土或玻璃纤维锚杆对开挖工作面进行加固。3. 台阶上部开挖循环进尺应根据围岩地质条件和初期支护钢架间距合理确定,并不得超过1.5m。4. 当围岩地质较差、变形较大时,上部断面开挖后应立即施作锁脚锚管(杆)、扩大拱脚、临时仰拱等措施,控制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量。5.157、 台阶下部断面一次开挖长度应与上部断面相同,不得超过1.5m。6. 台阶下部开挖后,必须及时喷射混凝土进行封闭;当设有钢架时,必须及时安装下部钢架并喷射混凝土,严禁拱脚长时间悬空。7. 仰拱开挖应控制一次开挖长度,开挖后应立即施作初期支护,封闭成环。 四、分部法开挖1. 采用分部法开挖隧道时,应选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特殊情况采用弱爆破开挖时,必须严格控制炸药用量。2. 采用分部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地质条件、隧道断面等情况合理进行分部,开挖进尺应控制在1.0 m以内。3. 分部开挖的各部,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及临时支护,并尽早封闭成环。4. 采用分部法开挖,各部钢架基脚处应施做锁脚锚158、管(杆)或采用扩大拱脚等措施,减少拱脚下沉量。5. 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开挖隧道时,同层左、右两侧沿纵向应错开一定距离,错开距离应控制在10m15m范围内,同侧上、下层开挖工作面相距应保持3m5m。6. 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开挖隧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侧壁导坑形状应近似椭圆形,导坑宽度不应大于0.3倍隧道宽度;(2) 侧壁导坑、中槽部位开挖应采用短台阶,台阶长度3m5m,必要时应预留核心土;(3) 侧壁导坑开挖应超前中槽部位10m15m。 7.采用分部法开挖的临时支护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逐段拆除,每段拆除长度不得大于15m。五、 钻爆作业 1.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孔前,必159、须由专人对开挖作业面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2) 钻孔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3) 钻孔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开挖工作面有无异常漏水、气体喷出、围岩变化等情况;(4) 凿岩台车工作前,必须检查泵、空压机等,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应检查管路与接头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并确认各部操作杆、控制装置及仪表处于正常状态;(5) 凿岩台车行走前,操作司机应查看凿岩台车周围,确认前后左右无人及障碍物后,按照引导人员的指示信号操作。行走时要平稳,避免紧急操作发生意外事故;(6) 凿岩台车钻孔完成后应将停放在安全场所;(7) 在围岩地质复杂地段,应对凿岩160、台车重要部位采取加固措施和设置特殊的防护装置。 2.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药作业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一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2) 装药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应撤至安全地点,作业人员禁止穿戴化纤衣物;(3) 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应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散电流;(4) 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5) 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产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由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库房。 3.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洞内爆破作业前,必须确定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并确161、保统一指挥;(2) 洞内爆破作业时,指挥人员应指挥所有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工作,设置警示标志;(3) 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带有绝缘装置的手电筒;(4) 洞内爆破后必须经充分通风排烟,15min后安全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主要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岩块、支护有无变形或开裂等;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3交底项目超前地质预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超前地质预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工作面162、坍塌;(2) 找顶不彻底;(3) 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4) 突泥、突水。2. 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必须纳入现场施工组织统一管理,并应编制超前地质预报的安全保障措施。3. 对位于区域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根据区域地质勘测资料,选择以钻探法为主,结合物探法、地质调查法的多种不同原理的预测预报方法,并对所测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达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提高预报准确率。4. 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必须经过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5. 特殊地层及存在高地温、地应力问题的隧道进行地质预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含可燃气体、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特殊地层163、的隧道及存在高地温、地应力等地质问题的深埋隧道,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分析判断;(2) 进行隧道地质预报时,必须先监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应加强通风,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6. 隧道通过煤系地层、金属和非金属矿区中的采空区时,应查明废弃矿巷与隧道的空间关系,分析评价其危险程度及对隧道的影响程度。7. 地质预报工作必须在隧道找顶作业结束后(高地应力区隧道应待工作面支护完成后)进行,开始工作前应观察操作空间上方、周围有无安全隐患,特别是钻探开挖工作面附近是否还有危石存在,确保预报人员的安全。8. 超前地质预报当使用作业台架、高空升降车等设备时,设备应安设牢固,操作人员应遵守164、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9. 采用钻探法预报时,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编制钻孔作业规程,开钻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 应采用电机驱动的钻机,施工用电应由持证上岗的电工负责;(3) 孔口管必须安设牢固;(4) 钻机使用的高压风、高压水的各种连接部件应采用符合要求的高压配件,管路连接应安设牢固并经常检查;(5) 钻孔时,钻机前方应安设挡板,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 10.在可能发生突水、突泥的地段,进行超前钻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斜井和反坡地段施工,当其处于富水区时,超前钻探作业应做好钻孔突涌水处治的方案,确保人员与设备的安全;(2) 必须安装孔口安全装置,并将孔165、口固定牢固,装上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钻进施工;(3) 当地下水压力大于一定数值时,应在孔口管上焊接法兰盘,并用锚杆将法兰盘固定在岩壁上;(4) 对软弱破碎带地层,应设置止浆墙;(5) 钻探过程中发现岩壁松软、掉块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立即上报处理,并派人监测水情;(6) 当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采用钻探法预报时,严禁在残孔内加深炮孔进行探测。 12.用地震波反射法预报时,使用的炸药量不得大于75g。炸药和雷管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专人领取和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爆破作业。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166、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4交底项目装碴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装碴与卸碴 1.隧道内装碴与卸碴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围岩失稳坍塌;(2) 洞内照明光照度不足;(3) 找顶不彻底;(6) 作业区域机械、车辆对人的伤害;(7) 卸碴车辆溜车、倾翻、刮碰;(8) 粉尘及有害气体含量超标。 2. 隧道爆破后应及时进行通风、照明、找顶和初喷混凝土等工作,确认工作面安全及通风、照明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装碴作业。3. 装碴作业应规定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4. 装碴与卸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作业场地的照明应满足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需167、要。5. 装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装碴机械作业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2) 装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再装碴;(3) 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4) 向运碴车辆中装碴时,应避免偏载、超载;(5) 用扒碴机装碴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送带;(6) 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观察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 6.卸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卸碴场应按设计进行施工,满足安全作业及环境保护要求;(2) 有轨运输卸碴场线路应设安全线,并设置1%3%的上坡道,卸碴168、码头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挂钩、栏杆及防止溜车装置;(3) 电瓶车牵引梭式矿车或碴车卸碴时,必须用铁楔将车轮两个方向楔紧,不得采用石碴或木条代替铁楔;(4) 自卸汽车卸碴时,必须将车辆停稳制动,不得边卸碴边行驶;不得在坑洼、松软、倾斜的地面卸碴;卸碴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严禁举升车厢行驶。 二、运输 1.运输作业应考虑下列危险源、危害因素:(1) 运输计划制订不当,车辆管理混乱;(2) 隧道运输最小行车限界不能满足,或临时设施、支撑侵入限界;(3) 警示标志、联络信号设置不当,或有缺陷;(4) 进出洞人员不走人行道,不遵守有关安全规定;(5) 运输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和养护;(6) 车辆装载不合理,超限169、超载、偏载、捆扎不牢,人货混装;(7) 车辆运行时发生碰撞、擦挂、挤压等车辆伤害事故;(8) 载人列车缺乏安全保证措施,车未停稳上、下人员。2.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排编制运输计划,制定运输管理规定,加强运输调度,确保工程运输安全。3. 隧道施工运输路线的空间必须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并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在洞口、台架、设备、设施等位置设置信号和标志予以警示。4. 运输车辆不准超载、超宽和超高运输,不得人货混装。车辆行驶中应随时观察线路有无障碍和洞内其它设施、设备、临时支撑等有无侵入限界情况。5. 进出隧道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6. 运输线路或道路应保持170、平整、畅通,并设专人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碴和杂物应随时清除。7. 无轨运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修保养,保持机械状况良好与运输安全;(2) 施工机械应采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械,严禁汽油机械进洞;(3)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4) 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15km/h,成洞地段不得大于25km/h;(5) 隧道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慢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6) 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台架下、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171、物时,司机必须减速瞭望并鸣笛示警;(7) 在隧道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5交底项目支护与加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支护与加固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照明光照度不足;(2) 找顶不彻底;(3) 围岩变形超限失稳、上一循环支护强度不足工作面坍塌;(4) 高空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5) 施工机具失稳及安全性能缺失、下降。2. 隧道支护施工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3. 隧道支护每项工序施工前均172、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清除松动的岩石和喷射混凝土块。4. 隧道支护必须按初喷架设钢架(钢筋网)、锚杆复喷的程序施工。在爆破、找顶后,应立即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5. 隧道支护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超前支护应在完成开挖工作面的加固后进行,每循环之间应有足够的搭接长度与初期支护有效连接。6. 施工作业台(支)架应按要求设计、检算与审核;台架应牢固可靠,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安全网和上下工作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 岩溶地段施工时应按设计及时施做初期支护,加强初期支护的强度,尽早闭合成环。8. 洞内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进出隧道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173、车。 二、管棚和超前小导管1. 管棚和小导管施工前应检验作业台(支)架安全性能,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2. 管棚和小导管施工前应检查钻机、注浆机及配套设备、风水管等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施工过程中应确保钻机稳定牢靠,注浆管接头及高压风水管连接牢固。3. 管棚和小导管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开挖工作面进行安全观测。4. 管棚和小导管施工中应按作业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钻进、安装、注浆作业。5. 管棚作业换钻杆及超前小导管作业顶进钢管时,应防止钻杆、钢管掉落伤人。6. 管棚作业起吊钻杆及其它物件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统一口令,起吊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进入。7. 在水压较高的隧道进行管棚钻孔作业时,应选择适合174、较高水压的钻孔设备,钻孔设备应采取防突水突泥冲出的反推或拴锚措施;应安装满足水压要求的带止水阀门的孔口管,孔口管应安装牢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应站立在孔口正面,且应远离孔口。8. 进行管棚施工时应记录钻机钻进的各项技术参数,观察钻碴排出和孔内出水的情况,并与超前地质预报的结果核对。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9. 管棚和小导管在运输时应根据运输机械、洞内临时存放场地大小、各类作业台架腹下净空限界确定运输长度和重量。10. 管棚和小导管在作业平台上临时存放时,应根据平台设计荷载及安全性能检算结果确定存放数量和高度,同时应有防止其滚落、滑下的防护措施。在洞内空地堆放时除应采取防止其滚落的措施外175、,还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三、 预注浆1. 预注浆必须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严禁注浆压力超过注浆管和止浆设施的最大额定值。注浆管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爆管伤人。2. 预注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围岩和结构进行观察和量测,防止因注浆压力过大而引起围岩失稳和结构损坏。3. 采用预注浆加固围岩或止水,每循环结束后应采取超前探孔或取芯等手段检查注浆效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 帷幕注浆应有单项设计,明确注浆孔布置、注浆顺序、注浆方式、注浆压力、注浆量等参数,并应检算止浆墙或止水岩盘的抗压能力。进行帷幕注浆前,应对后方已开挖地段一定范围内采取锚喷或混凝土加固措施,并检查止浆墙或176、止水岩盘及已开挖段的抗渗情况。 四、喷射混凝土1. 喷射混凝土作业前应清除工作面松动的岩石,确认作业区无塌方、落石等危险源存在。2. 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并避免直接接触液体速凝剂,不慎接触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3.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正在进行喷射混凝土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嘴前严禁站人。4. 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如发生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投料、送水和供风。5. 喷射混凝土施工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接头的使用情况,当有磨损、击穿或松脱时应及时处理。6. 在有水地段喷射混凝土前应对渗漏水进行处理,应将分散的渗水集中引出,严禁采用防水布或铁皮等遮盖材料大面积引水,177、造成喷射混凝土与岩面分离。喷射混凝土中采用特殊添加材料在有水地段直接作业时,应先进行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推广使用。四、 锚杆1. 锚杆的设置应沿隧道轮廓法线方向,倾斜岩层应与岩面或围岩主要节理面垂直。锚杆施工时应根据锚杆设置及围岩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锚孔角度及采用合适的钻杆和钻进方法。2. 锚孔钻进作业时,应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靠,除钻机操作人员外还应安排至少一人协助作业,作业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罩等防护用品。3. 锚杆的类型、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隧道拱部不应采用从杆体中空孔进浆的普通中空锚杆。各种锚杆必须上垫板、带螺帽,垫板与锚杆间不应采用焊接连接;垫板应紧贴178、孔口混凝土,并随时检查锚杆头的变形情况,及时紧固垫板螺帽。4. 在围岩破碎、自稳时间短、地应力较大地段,应采用早强砂浆锚杆或早强中空注浆锚杆,亦可采取增加锚杆数量、选用高强锚杆、加大锚杆长度和直径、加大钻孔直径、提高粘结材料的粘结性能等措施。5. 全长粘结型锚杆应抽查锚杆的砂浆饱满度;预应力锚杆应抽查预应力施加情况。6. 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五、钢架1. 型钢钢架应采用冷弯工艺加工,严禁采取气割、烧割等损伤母材的弯制办法;格栅钢架应采用胎膜焊接;所有部件连接应焊接牢固;加工的成品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2. 隧道内搬运钢架应装载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179、和掉落。3. 钢架提升设备应有足够能力,埋设吊点应牢固。架设钢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利用装载机作为钢架安装作业平台。4. 钢架节段及钢架之间应及时连接牢固,防止倾倒,钢架背后的空隙必须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严禁背后填充片石等其他材料;钢架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施作锁脚锚杆(管),并与之连接牢固,钢架底脚严禁悬空或置于虚碴上。5. 钢架的垂直度必须控制,不符合要求的钢架应返工重做。6. 当钢架侵入限界需要更换时,应采取逐榀更换、先立新钢架后拆除废钢架的方法,严禁先拆废钢架后立新钢架或同时更换相邻的多榀钢架。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6交底180、项目衬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衬砌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照明光照度不足;(2) 衬砌时机选择不当、与开挖工作面距离过长;(3) 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4) 施工机具安全性能缺失或下降;(5) 电线路短路,防水板施工引发的火灾及有毒、有害气体。2. 衬砌施工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3. 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进行;在浅埋、偏压、围岩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和洞口段应尽早施作衬砌。4. 在软弱、破碎、高地应力、大变形的围岩地段,仰拱应随开挖及时施作,尽快181、形成封闭环,并超前于墙拱衬砌。同时应合理确定与开挖和衬砌作业面的距离。5. 衬砌作业台架下预留通行作业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安设风、水、电线路或管道的净空,应满足洞内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的要求.6. 衬砌作业台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衬砌台车、台架组装调试完成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7. 衬砌作业台架、仰拱施工栈桥的移动,应有专人指挥,慢速移位,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行、停留;非作业人员、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应撤离到安全地点。8. 衬砌作业台架、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密闭式安全网、人员上下工作梯,衬砌台车及防水板施工作业台架还应配置灭火器,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9. 衬砌作业182、台架、作业平台上的各类用电设备应有绝缘保护装置,电线路还应符合洞内临时用电要求。10. 运输机械应按规定线路及限行速度行驶,过往台架、栈桥时应加强瞭望,倒车作业应有专人指挥,驻停时应有制动措施及安全警示标志。11. 每项衬砌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场地、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作业场地清爽、通行无碍。12. 岩溶地区隧道二次衬砌施工前,应重点检查拱部、底板、侧边墙一定范围内是否存在有害空洞,并采取措施处理。衬砌背后的排水盲管(沟)必须顺畅地连接到隧道排水沟,防止地下水在衬砌背后积聚对其形成压力。13. 衬砌背后的排水盲管(沟)必须顺畅地连接到隧道排水沟,防止地下水在衬砌背后积聚对其形成压力。14. 183、洞内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进出隧道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二、衬砌台车1. 衬砌台车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2. 衬砌台车的组装、拆卸应在洞外宽敞、平坦、坚实的场地上进行;当条件限制,必须在洞内组装、拆卸时,应选在围岩条件较好和洞身较宽阔的地段进行。3. 埋设衬砌台车各类吊点、吊具应牢固可靠;组装、拆卸的吊装作业应符合起重作业要求。4. 衬砌台车组装完毕后,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台车各部件连接情况,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可靠,支撑系统、驱动系统应进行调试,经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 衬砌台车就位后,应按规定设置防溜车装置,按设计高程及中线调整台车支撑系统184、,液压支撑应有锁定装置。6. 使用衬砌台车进行混凝土作业时应安排专人检查台车支撑系统安全性能。 三、防水板1. 防水板的临时存放点应设置消防器材及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看管和发放。2. 防水板铺设地段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3. 防水板施工时严禁吸烟,钢筋焊接作业时,应设临时阻燃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4. 防水板作业面的照明灯具严禁烘烤防水板,与防水板间距离不得小于50cm。5. 防水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观察作业安全状态。 四、钢筋1. 必须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2. 人力抬运钢185、筋时应动作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起落、上下坡道、拐弯时应互相呼应。3. 安装衬砌钢筋时,应安排专人看守,防止高空落物,操作人员绑扎时系挂好安全带。4. 从事焊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5. 隧道内运输钢筋应根据各类作业台架腹下净空、洞内设施情况进行装载并捆绑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6. 为安装钢筋搭设的临时作业平台应满足安全要求。7. 衬砌钢筋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支撑等防倾倒措施,临时支撑应牢固可靠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与过往机械不得踩踏、碰撞。8. 不得在钢筋骨架上直接敷设电线、电缆。 五、混凝土浇筑1. 泵送混凝土管道安设及连接应符合规定,186、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其连接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管道的稳定性。2. 泵送混凝土管道堵塞时,应及时停止泵送并逐节检查确定堵塞部位。堵管处理应按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违规作业。3. 衬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控制浇筑速度,浇筑压力不得过高,并保证两侧基本对称浇筑。4. 衬砌台车端头挡板与防水板、台车间接触面应紧密,挡板支撑应稳固。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检查挡板及支撑的安全状况。5.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台车受力状况,当台车出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作业平台,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6. 仰拱应分段一次整体浇筑,并根据围岩情况严格限制一次施工长度;工作区应有专人监护,并设警示标志。7. 187、仰拱施工应配备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栈桥等架空设施。仰拱施工栈桥基础应稳固,桥面应进行防侧滑处理,栈桥两侧应设限速警示标志,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km/h。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7交底项目监控量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监控量测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监控量测方案不合理,元器件损坏,采集数据失真;(2) 监控量测工作面未找顶、支护不及时,照明光照度不足;(3) 作业平台防护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4) 富水和岩溶隧道安装量测仪器或钻孔作业时,出现突水、突泥等异常情况;(5) 施工安全性评价等188、级不准。2.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成立监控量测小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应将监控量测纳入正常的施工组织管理并在监控量测工作实施前编制实施方案。3. 监控量测人员必须经过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 监控量测实施单位应配备安全员,在隧道监控量测过程中应设有安全岗哨。5. 监控量测作业区域照明的光照度必须满足数据采集和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需要。6. 隧道施工过程中要妥善保护监控量测的元器件,并有显著的安全标识。在岩爆地段埋设量测元器件,必须对岩爆妥善处理后进行。7. 隧道内观察应在开挖工作面和已施工地段分别进行。开挖工作面应在每次开挖后进行观察和绘制地质189、素描图、进行数码照像,详细填写地质情况记录表,并与勘查设计资料对比,隧道内已施工地段应随时观察记录喷射混凝土、锚杆、钢架等的工作状态。8. 隧道观察重点应为洞口段和浅埋洞身段。洞外地表观察应记录地表开裂与变形、洞口边坡与仰坡稳定状态等情况,同时应对地面建(构)筑物进行观察。9. 隧道穿过浅埋地段时,必须作好控制爆破设计和地表监控量测设计,并加强地表下沉观测和地面爆破振动观测。10. 隧道开挖工作面的地质素描以及支护状态、地表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描述,应每掘进循环记录1次,必要时,对地表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描述频率应加大。11. 监控量测使用的作业台架、高空升降车、升降梯等必须安设牢固190、,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12. 埋设多点锚杆位移器、锚杆应力计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的有关规定,开钻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3. 在富水区隧道安装量测仪器或进行钻孔时,发现岩壁松软、掉块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钻进,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派人监测水情。当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8交底项目施工排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施工排水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富水软弱围岩、191、岩溶隧道突水、突泥;(2) 排水设备不足或损坏,排水能力不够;(3) 膨胀岩、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施工用水浸泡地基;(4) 洞口地表水渗漏及冲刷边仰坡;(5) 有水地段电缆线破损漏电;(6) 施工排出的水质不符合标准,污染环境。2. 隧道施工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涌水淹没洞室,危及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3. 隧道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预计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情况,估计水量,制订排水方案。4. 施工前应对地表水进行处理并及早修建洞口防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渗漏及冲刷边仰坡危及结构及施工安全。5. 洞内施工排水沟应经常清理,保持192、畅通,防止淤塞。6. 洞内反坡排水应采用机械排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水方式应根据距离、坡度、水量和设备情况布置管路,一次或分段接力排出洞外;(2) 集水坑容积应按排水量合理确定,其位置应减少施工干扰;(3) 配备抽水机的功率应大于排水量的20%以上,并应有备用台数。7. 在膨胀岩、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应铺砌水沟或用管槽排水,洞内施工用水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8. 对富水软弱破碎围岩、岩溶等有突涌水风险的隧道,必须进行防突涌水专项设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9. 隧道内有水地段的高压电线必须按有关要求铺设,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及防水灯头和灯罩。施工现场电线、电缆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193、,确保绝缘良好。10. 隧道施工排水,应重视环境保护,经过处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后方可排放。 二、斜井和竖井排水1. 斜井、竖井施工时,必须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并保证抽、排水设备的完好。2. 斜井掘进排水,应采用边掘边排的方法。当遇到涌水量较大的含水层、断层或裂隙涌水时,应采取分段截排水的措施。3. 竖井的排水方案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井身深度及各施工阶段井身涌水量大小等因素确定。竖井井壁渗水影响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处理,固结地层后再进行开挖。4. 斜井、竖井的井底应设排水泵站,采用相应扬程的抽水机将围岩裂隙水和施工污水经管路排出井外。排水泵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在铺设排水管的井身附近194、,并应与主变电所毗邻;(2) 洞室应能满足水泵、排水管、起重设备安装及运输要求;(3) 地面高程,应高出通道入口处井底车场底板高程0.5m,地面应向吸水池一侧设1%的下坡。(4) 泵站应留有增加水泵的余地。必要时,应辅以局部堵水、综合治理或选择潜水泵排水等其他防治水措施;(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突然涌水淹井危险的坑道,在泵站通往井底车场的通道中应设置防水密闭门;(6) 竖井井下排水泵站应设两个出口,一个通往井底车场,另一个用倾斜的管子道与井身连接。连接处应高出泵站地面7m以上。管子道的倾角应采用2535,并应设人行台阶。管子道的净空应保证安设排水管后仍能通过水泵或电动机,其高度不得小于2m195、。管子道与井身连接处应设2m左右缓坡段,并以3%5%的坡度倾向斜井或竖井。 5.井下排水泵站水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由两条独立、互不渗漏的坑道组成。水仓容积应根据涌水量情况确定;(2) 分段排水时,腰泵站水仓容积按应泵站10min15min排水能力设计;(3) 入口应设在井底车场排水沟的最低处,入口前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容积应根据水质情况确定;(4) 吸水池应采用直接与水仓相连接的形式,连接处应设控制闸阀。 6.斜井、竖井井下排水泵站的水泵及排水管,应根据隧道设计涌水量、水质和扬程等因素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各排水泵站的水泵应选用一种型号;(2) 确定水泵扬程时,应考虑排196、水管淤积所增加的阻力,将计算的管道损失增加70%;(3) 工作泵和排水管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24h的隧道设计涌水量;(4) 应设有备用的水泵及排水管;(5) 工作和备用的水泵及排水管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24h的隧道最大涌水量;(6) 备用水泵的配备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水泵的总能力;(7) 当水泵设有止回阀或底阀时,应进行停泵水锤压力计算。当水锤压力值大于管道试验压力时,应采取消除水锤的措施;(8) 泵站中每台水泵均应能向2条排水管输水。每条排水管上应设置放空管及放水闸阀。 7.排水管的管材应根据水压、水质和敷设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排水管沿斜井敷设,当压力大于1MPa时,197、不应采用铸铁管;(2) 排水管沿竖井敷设时,应选用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 8.涌水的PH值小于5时,排水设备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09交底项目通风、防尘与风水电供应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通风与防尘 1.通风与防尘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供风量不足,通风不畅;(2) 隧道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标;(3) 粉尘超标;(4) 通风系统破坏。2. 隧道施工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必须采用机械通风。3. 隧道施工通风应纳入工序管理,成立专门的通风班组,由专人负责管理。通风方案198、应经过专项审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4. 隧道施工应保证对每一作业人员供应新鲜空气不小于3m/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量不应小于3m/(minkw)。5. 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6. 隧道施工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卫生及安全标准的要求:(1)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低于20;(2)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3)常见有害气体容许浓度:一氧化碳容许浓度不得大于30mgm3。在199、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开挖工作面时,浓度可为100mg/m3,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氮氧化物(换算成NO2)浓度应在5mgm3以下;隧道内气温不得高于28;隧道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7. 长及特长隧道施工应有备用通风机和备用电源,保证应急通风的需要。8. 通风机、通风管安装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通风机控制系统应装有保险装置,当发生故障时应自动停机;(2) 通风管沿线应每隔50m100m设立警示标志或色灯;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3) 通风管安装作业台架应稳定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 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配备专用200、检测设备及仪器,按规定时间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5) 隧道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洞内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保障健康。二、 供风 1.供风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空压机附件失效;(2) 供风管管材不合格,供风管使用中有破损、漏风。2. 空压机站应有防水、降温和保温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距离居民区较近时应有防噪声、防振动的措施。3. 空压机的使用、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应按规定进行检验;(2) 使用前应检查空压机的安全状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转;(3) 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201、持证上岗,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 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5) 运转过程中不得随意松动、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头,防止设备内部带压的气液混合体溢出伤人;(6) 检修或维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排尽压缩空气,同时将配电箱锁闭并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防止意外启动导致人员及设备的损伤。 4.供风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供风管的材质及耐风压等级应满足相应要求,不得采用伪劣或不合格管材;(2) 供风管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当有裂纹、创伤、凹陷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和其它脏物;(3) 洞内供风管应敷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影响侧沟202、施工。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以利于控制和检修;(4) 供风管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风。软管与钢风管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风管拆卸必须在空压机停机或关闭闸阀后进行。 5.供风系统使用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对漏风管路及闸阀等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三、 供水 1.供水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水质不符合标准;(2) 蓄水池不牢固,无防护棚和防护栏或损坏;(3) 抽水机电机绝缘失效,电缆线漏电;(4) 供水管道有裂纹或闸阀失效。2. 隧道工程用水使用前应经过水质鉴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质要求。3. 蓄水池不得设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础应置于坚实地基上;蓄水池顶部必须设防护203、棚,四周应设防护栏杆,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坠入。4. 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系。5. 抽水机电机的绝缘阻值应符合要求,机体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6. 供水管道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纹、创伤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7. 供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供水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水;(2) 洞内管道应铺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通行;(3) 寒冷地区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措施,防止供水管道冻裂。 8.供水系统应设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对漏水管路及闸阀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对水源含泥沙较多204、的高压水池应定期清洗。四、 供电 1.供电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作业地段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隧道施工照明不足;(2) 高压输电线路距人行道安全距离不够;(3) 电缆线破损或线头裸露;(4) 电工作业人员防护不当。 2.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供电线路应采用380V/220V三相五线系统;(2) 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地段可采用220V;(3) 低压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10%。 3.隧道内供电线路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塑料绝缘导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并应挂设在临时支架上。竖205、井、斜井应使用铠装电缆;(2) 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为:电压380V时不小于2.5m,10kV时不小于3.5m;(3) 涌水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以及斜井、竖井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切换装置;(4) 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5) 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4.在隧道内设置10kV变电站,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变电站应设置在干燥的避车洞或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2) 变电站周围必须装设206、防护遮栏和警示灯,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牌;(3) 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应使用跌落式熔断器。低压应采用成套组合电器或带有空气断路器的低压配电盘。 5.隧道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 隧道内照明的光照度应充足、均匀,不得有闪烁;(2) 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开挖工作面最小光照度为50lx,其他作业地段最小光照度为30lx,运输通道最小光照度为15lx,成洞地段最小光照度为10lx,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应加大光照度;(3) 洞内主要交通道路、抽水机站等重要场所,应有安全照明;(4) 隧道施工照明应采用防水、防尘灯具。(5) 隧207、道施工用电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必须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0交底项目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质隧道施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不合理、开挖方法选择不当;(2)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不到位,分析判断不准确;(3) 初期支护施做不及时,支护强度不足;(4) 量测数据失真,信息反馈不及时;(5) 瓦斯隧道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未按规定配备,瓦斯浓度检测工作不到位,通风效果差208、。2. 隧道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3. 隧道施工前必须针对不同风险源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4. 隧道施工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与实施地质预测、预报方案,并按根据地质预测、预报的结果及时调整隧道施工方案。5. 隧道施工时,应按监控量测方案实施。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6. 每道施工工序作业前,应由当班安全员用班前安全讲话的形式,将作业风险和安全措施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安全措施执行。 二、岩溶1. 隧209、道通过岩溶地区时,应根据设计图结合施工现场情况,采用综合超前地质预报,探明溶洞的分布范围、类型、规模、发育程度和填充物、地下水的情况(有无长期补给来源、雨季水量有无增长等)以及岩层的稳定程度等。2. 岩溶隧道的施工应按“以疏为主、堵排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灾害。3. 当隧道溶洞与地表水存在水力联系时,溶洞处理和施工应选择在旱季进行。4. 岩溶地区隧道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前,应了解隧道区域范围内地表水、出水地点的情况,有条件时采取地表注浆等措施对地表进行必要的处理;(2) 开挖前,应根据溶洞的大小210、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在溶洞充填体中掘进时,应提前注浆加固;(3) 钻孔作业前,必须超前钻孔探测,进一步查明开挖工作面前方一定范围内情况;(4) 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开挖进尺,采取多打孔、打浅孔、小药量爆破,确保隧道开挖稳步推进;(5) 当隧道只有一侧遇到溶洞时,应先开挖该侧,待支护完成后再开挖另一侧;(6) 施工中必须检查溶洞顶板,及时处理危石。当溶洞较大较高时,应进行安全施工防护。 5.溶洞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引排水、填堵、跨越、绕行等措施。(1) 当溶洞有水流时,在查明水源流向及其与隧道位置关系后,应采用钻孔排水降211、压方式处理。排水降压应留有足够厚度的隔水岩盘,确保安全;(2) 对已停止发育、跨径较小、无水的溶洞,应根据其与隧道相交的位置及充填情况,采用混凝土、浆砌片石等材料封堵。拱顶以上的空溶洞应采用喷锚支护加固,或加设护拱并对空腔回填处理;(3) 当溶洞较大较深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跨越方式处理;(4) 当溶洞较大较深,短期处理难度很大时,可采用迂回导坑绕过溶洞区,继续进行隧道施工,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再处理溶洞。 三、富水软弱破碎围岩 1. 隧道施工前,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埋深及地下水情况,选用地表注浆、超前帷幕注浆、降低地下水位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评估达到要求后方可开挖。2. 隧道施工过程中,一212、旦发现浑水、携带泥沙、顶钻、高压喷水、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 隧道施工时应按设计及时施做初期支护,加强初期支护的强度,尽早闭合成环。4. 建立有效的监控体系,及时埋设监控量测点,并取得基准值,按要求开展监控量测;及时根据量测结果,评价支护的可靠性和围岩的稳定性,调整支护参数,确保施工安全。5. 衬砌背后的排水盲管(沟)必须顺畅地连接到隧道排水沟,防止地下水在衬砌背后积聚对其形成压力。 四、风积沙和含水砂层1. 隧道通过含水砂层时,应将防水工作放在首位,可采用注浆、冻结等方法止水、固结。2. 风积沙和含水砂层隧道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风积213、沙隧道开挖应遵循“先加固、后开挖”的原则;含水砂层隧道开挖应遵循“先治水、后开挖”的原则;(2) 风积沙和含水砂层隧道根据其断面大小,应采用交叉中隔壁法、中隔壁法或台阶法开挖,并应控制一次循环进尺长度;(3) 开挖时应及时监测拱部支护的实际下沉量,当预留变形量过大或不足时,应及时调整。 3.风积沙和含水砂层隧道的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采用注浆方法固结砂层,以插板作超前支护;(2) 支护应及时,边挖边喷射混凝土封闭,遇缝必堵,严防砂粒从支护缝隙中漏出。4. 含水砂层开挖地段,应采用排水管或其它设施将水引至已二次衬砌地段排出洞外。排水时,应采取过滤措施,防止砂粒被排走引起坍塌。5. 风积沙214、和含水砂层隧道的二次衬砌应及早施作。 五、瓦斯 1. 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救援预案,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通风设计、预防瓦斯突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2. 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3. 爆破工、电工、瓦斯检测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4. 瓦斯隧道的施工单位应建立救护队伍。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不得用于救护以外的工作。5. 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爆破作业面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钻孔作业;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 电动机附近215、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3) 当瓦斯积聚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4)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启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开挖工作面,必须人工复电;(5) 低瓦斯工区任意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加强通风监测;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喷锚支护,封闭围岩、堵塞岩隙,防止瓦斯继续逸出。 6.瓦斯工区钻爆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避免瓦斯积聚;必须采用湿式钻孔;(2) 应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216、人连锁爆破制”;(3) 瓦斯工区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并符合下列规定:低瓦斯工区岩层掘进,应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低瓦斯工区揭煤和煤层、半煤层掘进,应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高瓦斯工区爆破,应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爆破,应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禁止使用黑火药和冻结、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应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4) 瓦斯工区爆破应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并应使用防爆型发爆器起爆。严禁使用火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217、ms。(5) 瓦斯工区爆破必须使用炮泥填塞炮孔,填塞材料应用粘土或不燃性材料。炮孔的装药及填塞应符合下列要求:装药前应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炮孔深度小于0.6m时,不应装药爆破;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满封炮泥;炮孔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应小于炮孔长度的1/2;炮孔深度大于1m时,封泥长度不应小于0.5m;炮孔深度大于2.5 m时,封泥长度不应小于1m。光面爆破时,周边炮孔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小于0.3m。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最小抵抗线在煤层中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均不得小于0.3m。炮孔用水炮218、泥封堵时,水炮泥外剩余的炮孔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其长度不小于0.3m。(6)装药前应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装药爆破:炮孔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逸出、煤岩松动等;在距爆破地点20m内堆放的机具设备、石碴、材料等堵塞坑道断面1/3以上;工作面风量不足。(7)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并包覆绝缘层。起爆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爆破工由爆破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连接。 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接近突出煤层前,必须对设计标示的各突出煤层位置进行超前探测,标定各突出煤层准确位置,掌握其赋存情况及瓦斯状况;(2) 施工时,至少选用下列5种方法中的2种对突出危险219、性进行预测,并相互验证:瓦斯压力法;综合指标法;钻屑指标法;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R”指标法。(3)应根据地质情况、煤与瓦斯赋存情况、隧道施工方法等选用钻孔排放、抽放、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等措施。防突措施实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8.石门揭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参加揭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2) 在有瓦斯突出的煤层揭煤,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洞外;(3) 应加强通风管理,开挖面应有足够的新鲜空气;(4) 当瓦斯压力为0.6MPa1.0MPa时,可采用振动爆破法;(5) 揭煤前应清理洞口和通风机房周围50m范围内一切火源。 9.煤层段掘进与支护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控制循环进尺220、,在全煤层中掘进必须采用电煤钻钻孔,应少钻孔、少装药;(2) 在半煤半岩地层中掘进应在岩石炮眼中装药,煤层需爆破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3) 在软弱破碎岩层或煤层中掘进,应采用超前支护或预压浆,防止坍塌或瓦斯突出;(4) 爆破后应及时进行喷锚支护和施作二次衬砌,封闭围岩,减少瓦斯积聚;(5) 仰拱应及早施工,保证拱、墙、仰拱衬砌能形成闭合整体;(6) 煤系地层设防段的二次衬砌应预留注浆孔,二次衬砌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充填空隙、减少瓦斯积聚。 10.瓦斯隧道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1) 瓦斯隧道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全隧道和各工区的施工通风设计,并考虑各工区贯通后的风流调整和防爆要求。隧道施工221、的任何作业面不应存在通风盲区;(2) 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完好。调节、迁移、拆除通风设施的工作,应由通风管理人员担任;(3) 瓦斯隧道各开挖工作面必须独立通风,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4) 瓦斯隧道通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处理措施:主要风机停转;通风系统遭受破坏;开挖工作面停风;打开封闭区。(4) 洞内供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且每人供风量不得小于4m3/min;(5) 瓦斯隧道的主风机应有2条独立的供电线路,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6) 必须配置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7) 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通风管;(8) 临时停工地段不得停风,停风时应切断电源并222、设置栅栏与警告牌,人员不得进入;(9) 隧道贯通后,应继续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局部积聚。 11.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建立瓦斯检测制度,并遵循下列规定:(1) 必须设立专职检查员;(2) 安全总监、安全监察工程师进入隧道,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3) 所有工作面及通风效果不良地段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并检查到顶部;(4) 瓦斯浓度检查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低瓦斯工区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工区每班必须至少检查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施工作业地段,瓦斯突出较大、变化异常的作业地段,应设专人经常检查;长期停工后重新复工的作业面、隧道223、塌方后开始处理前必须进行检查。(5) 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执行日报制度;瓦斯日报必须报送队长和技术主管审阅,并通报通风班长。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6) 安全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瓦斯工区的瓦斯检测工作进行检查;(7) 检测瓦斯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瓦斯隧道照明与电气信号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低瓦斯隧道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2) 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3) 高瓦224、斯隧道和煤与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在进风道或洞口;(4) 矿灯充电房应离洞口50m以外;(5) 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6) 竖井、斜井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应直接接在供电线路上,不应分接其他负荷;(7) 隧道内的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13.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4.瓦斯隧道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洞口20m范围内严禁火源;(2) 洞内严禁产生高温和发生火花的作业,洞内不得进225、行电焊、气焊、喷灯焊等作业,确需用焊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3) 洞内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室,暖风道、压入式通风的风洞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4) 在有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施工时,必须事先制订专项的安全措施,预防煤层自燃;(5) 瓦斯工区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储水量,并保持一定的水压;(6) 瓦斯工区内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并每隔100m设置一个阀门,作业区内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7) 洞内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状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8) 当洞内火灾不能226、直接扑灭时,必须封闭火区,直到经过取样分析,确认火灾已经熄灭后方可启封。启封火区应逐段恢复通风。当测出风流中含一氧化碳或有其他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9) 启封火区和火区初期恢复通风的工作必须由专业的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内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10) 启封火区完毕后3d内,每班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气温和空气成分,确认火灾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方可恢复施工。 15.瓦斯隧道救护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瓦斯隧道应备有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急救和抢救设备不得挪用;(2) 高瓦斯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227、护队,在事故发生时非救护队成员不得进洞抢救;(3) 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4) 事故处理救护基地,应设在安全区附近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带。 16.瓦斯工区进洞人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 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2) 严禁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瓦斯工区;(3) 进入瓦斯突出工区的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自救器。 六、岩爆1. 对可能发生岩爆的隧道施工中,应对开挖工作面前方的围岩特性、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 中等以上岩爆隧道,应选择以机械作业为主的施工方案,采用凿岩台车钻孔,用机械手喷射混凝土。3. 岩爆隧道应根据岩爆强度大228、小进行分级,并针对岩爆级别分别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1) 中等岩爆地段,应在隧道开挖断面轮廓线外10cm15cm范围的边墙及拱部,钻设注水孔,并向孔内灌高压水,软化围岩,加快围岩内部的应力释放;(2) 强烈岩爆地段,应采用即时受力锚杆,同时挂设钢筋网或柔性防护网,防止岩爆落石。应在开挖工作面上钻应力释放孔或掘进小导洞,使岩层中的高地应力部分释放,再进行隧道的开挖;应采用超前锚杆预支护,锁定开挖面前方的围岩。 4.岩爆隧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开挖循环进尺应根据岩爆地段的具体情况控制,并不应过大;(2) 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使隧道周壁圆顺,降低岩爆发生的强度;(3) 采用机械手229、进行网喷纤维混凝土;(4) 在拱部及边墙布置预防岩爆的短锚杆,锚杆长度为2m左右,间距为0.5m1.0m,挂网喷射纤维混凝土。 5.隧道施工中,一旦发生岩爆,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理措施:(1) 应停机待避,待检查确认安全后进行开挖工作面的观察记录,如岩爆的位置、强度、类型、数量以及山鸣等;(2) 增设摩擦式锚杆(不能替代系统锚杆),锚杆应装垫板;(3) 及时增喷纤维混凝土,厚度为5cm8cm;(4) 施工机械重要部位应加装防护钢板,避免岩爆弹射出的岩块伤及作业人员和砸坏施工设备。 七、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 1. 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隧道断面可采用圆形断面或椭圆形断面。2. 膨胀性围岩浅埋地段,对于地表230、低洼集水处,应先采取充填粘土隔水,并形成流水坡等措施处理,快速排走地表水。3. 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隧道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机械、人工等非爆破开挖方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2) 采用钻爆法开挖时,应控制开挖循环进尺和炸药用量、同时应确保开挖断面轮廓圆顺;(3) 开挖后应及时进行支护,封闭暴露的岩体,施作临时仰拱或横撑,支护应尽早封闭成环。 4.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隧道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具体情况加大20cm30cm的预留变形量,避免因侵入限界而造成初期支护的拆除;(2) 初期支护应做到“先放后抗、先柔后刚”,并可分层施作、逐层加强;(3) 膨胀性围岩隧道开挖后应尽快初喷混231、凝土封闭岩面,控制含水量发生大的变化;(4) 应加强初期支护,采用喷纤维混凝土、长锚杆和钢架组合的支护结构。初期支护应与围岩密贴,保证初期支护与围岩同步受力和变形。5.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隧道施工时,应控制施工用水,加强施工用水管理,防止岩面被水浸泡。 八、黄土 1.黄土隧道洞口及地表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洞前应按设计做好洞顶、洞门及洞口的防排水系统,排水沟应进行铺砌,防止地表水下渗;(2) 洞门施工应在雨季前完成;(3) 对地表冲沟、陷穴、裂缝等应采取回填夯实、填土反压、改变地表水径流等措施,将水排至隧道范围以外;洞口浅埋段地表冲沟、陷穴、裂缝等,除应采用上述方法处理外,还应用砂浆抹232、面,避免水下渗影响结构安全;(4) 根据情况采用井点降水等措施将地下水位降至隧道仰拱底部以下1.5m,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黄土隧道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黄土隧道应采用机械和人工配合的开挖方式,不应采用钻爆开挖方式;(2) 根据隧道断面、地质情况应采用台阶法或分部法开挖;(3) 在半岩半土层地隧道爆破时应对拱脚进行加固,同时控制炸药用量,减小爆破对围岩和拱部初期支护的扰动,防止塌方和掉拱;(4) 墙脚、拱脚等隅角处应预留30cm用人工开挖,严禁超挖;(5) 根据不同围岩级别,开挖循环进尺应控制在0.5m1.5m;(6) 湿陷性黄土隧道基底可采用树根桩、灰土挤密桩、注浆、换填等处理措施233、;(7) 施工中当发现突水、变形异常等不安全因素时,应暂停开挖,加强临时支护,调整施工方案。 3.黄土隧道初期支护、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中要特别注意观察垂直节理,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塌方事故发生;(2) 开挖后应立即对隧道周壁及开挖工作面进行喷射混凝土封闭,并及时施作锚杆、钢筋网及钢架;(3) 应在拱脚设置测点,监测拱脚下沉的状态,并在钢架基脚或分部开挖基脚等处设置注浆锁脚锚杆(管),以及设置垫板或采用大拱脚,控制钢架沉降和塌方事故的发生;(4) 锚杆施工应采用煤矿螺旋钻成孔;锚杆应采用药包式或早强砂浆式,各种锚杆必须设置垫板;(5) 临时支护应根据监控量测情况拆除,一次234、拆除长度不得大于15m。 4.黄土隧道施工防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层含水量大时,上、下台阶开挖工作面附近应开挖横向水沟,并采用管、槽将水引至隧道中部纵向排水沟排出洞外,避免浸泡拱脚;(2) 应控制施工用水,初期支护喷混凝土和二次衬砌混凝土均应采用喷雾器喷雾养护取代洒水养护,避免混凝土泌水浸泡黄土隧道基底。 九、高原冻土1. 高原冻土隧道洞口段,应根据季节温度的变化进行保温施工,并宜安排在非冻季节施工。2. 洞口边、仰坡的开挖应遵循“快开挖、快防护”的原则,力求缩短边、仰坡的暴露时间。3. 温暖季节,为避免冻融,洞身施工应采取空气调节措施,降低洞内环境温度。开挖爆破后,应尽快用喷混凝土封235、闭围岩表面,控制围岩表层融化。4. 高原冻土隧道施工,应加快模筑混凝土衬砌速度,确保模筑混凝土衬砌紧跟开挖工作面。5. 高原冻土隧道施工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高寒隧道冻胀破坏。6. 在隧道施工时,必须根据高原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通风及供氧方式,选择合适的通风及供氧设备,保证隧道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1交底项目斜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斜井施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斜井与正洞连接处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不合理;(2) 富水长大斜井的抽排水专项技术方案不合理,抽排水设备配236、置不足;(3) 斜井无轨运输道路坡度过大,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4) 斜井有轨运输轨道养护不到位、调度指挥不当,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2. 斜井井口周边的截水、排水系统和防冲刷设施应在开挖前妥善规划,尽早完成。斜井洞门应及早施作。3. 斜井的边仰坡开挖不应采用大开挖、大爆破,开挖坡面应及时进行防护,坡面有危石时应进行清除或防护。4. 斜井与正洞连接处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报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5. 斜井与正洞连接处在开挖前应检查围岩稳定情况,必要时采取超前预加固措施。开挖后,应及时支护和监控量测,围岩差时应及早施作二次衬砌。6. 斜井废弃时应按237、要求做好排水、加固,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 斜井施工应根据斜井出水量进行抽排水设计,配置满足抽排水需要的各种设施和设备。长大斜井应制定专项抽排水设计方案及应急预案,方案应经有关单位评审。8. 长大斜井应配备双电源和双管路,并保证在系统电源断电后立即切换到备用电源上。9. 隧道运输应建立统一的运输调车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在斜井与正洞交叉口处应设专人指挥,并设置反光警示镜及限速标志。10. 斜井施工应加强施工照明和施工通风管理,保证洞内视线和通风效果良好。11. 斜井掘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斜井安装初期支护钢架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在安装过程中采取专门稳固钢架的措施;(2) 各种作业238、平台必须配有制动装置,就位后应进一步采取加固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顺坡溜滑。 12.斜井无轨运输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长及特长隧道综合纵坡不应大于10,并应每隔一定距离设长度不小于30m的平坡段;(2) 单车道的斜井,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一处会车道,其长度应满足安全行车要求;(3) 斜井内运输道路必须硬化,并采取防滑措施。 13.斜井无轨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进洞重车不得大于8km/h,轻车不得大于15km/h;出洞爬坡不得大于20km/h。 14.斜井无轨运输,洞内、外应设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洞外距离洞口一定位置应设限高设施,洞内各种作业平台必须满足最小行车239、限界要求,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2) 在洞内的集水坑、变压器、紧急避险处应设置防撞隔离栏和闪光红灯警示标志;(3) 洞内通道一侧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一处防撞安全岛,安全岛内应设有废轮胎防撞墙,作为车辆制动失灵时的安全应对措施。15. 斜井运输车辆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进洞作业;施工作业中,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每月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抽查;驾驶员应每天对车辆进行自检,确保车况良好。16. 斜井采用有轨运输时,井口必须设置挡车器,并设专人管理;斜井长度超过100m时,应在井口下20m和接近井底60m处设置第二道挡车器;长大斜井应每隔100m和接近井底时在轨道上设置防溜车装置。17. 斜井有240、轨运输时井身每隔30m50m应设置躲避洞,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井底附近的固定设备应设置在专用洞室内。18. 斜井口、井下及卷扬机之间应有联络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有明确的色灯和音响等信号规定。19. 斜井中牵引运输速度不得大于5m/s,接近洞口与井底时不得大于2m/s,升降加速度不得大于0.5m/s。20. 斜井提升设备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1) 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卸载位置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2) 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3) 当提升速度超过3m/s时,必须装设限速器,保证提升容器到241、达终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大于2m/s;(4) 提升卷扬机必须装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及司机不需离座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 22.斜井施工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1) 提升用的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每隔6个月检验1次;(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和检验要求可参照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3)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必须更换。 23.斜井施工中严禁人员乘坐斗车、矿车。当斜井的垂直深度超过50m时,应配备运送人员的车辆,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 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并装有可靠的242、防坠器。当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同时也能用手操纵;(2) 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设车长跟随,车长坐在行车前方的最前排座位上,手动防溜车装置必须装在车长座位处;(3) 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车辆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及防坠器。运送人员前,应先放一次空车,检查斜井轨道和卷扬机的安全状况;(4) 运送人员的车辆不得超过定员,乘车人员及携带的工具不得超出车厢;运送人员的车辆中必须装有向卷扬机司机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2交底项目竖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竖井施工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竖井与正洞243、连接处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不合理;(2) 富水长大竖井的抽排水专项技术方案不合理,抽排水设备配置不足;(3) 竖井提升系统信号和制动失灵、调度指挥不当、运行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等。2. 竖井井口周边的截水、排水系统和防冲刷设施应在开挖前妥善规划,尽早完成。竖井锁口圈应及早施作。3. 竖井的边仰坡开挖不应采用大开挖、大爆破,开挖坡面应及时进行防护,坡面有危石时应进行清除或防护。4. 竖井与正洞连接处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报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5. 竖井与正洞连接处在开挖前应检查围岩稳定情况,必要时采取超前预加固措施。开挖后,应及时支护和监控量测,围岩差时应及早244、施作二次衬砌。6. 竖井废弃时应按要求做好排水、加固,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 竖井井口及井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口的锁口圈应配置井盖。只有在升降人员和物料进出时,井盖方可打开;(2) 井口应设防雨设施,通向井口的轨道应设阻车器;(3) 井口周围应设置安全栅栏和安全门,安全栅栏的高度不应小于1.2m;(4) 井口、井底、绞车房和工作吊盘间均应有联络信号,并有专人负责。必要时应装设直通电话;(5) 竖井井架天轮棚必须安装避雷针,井架脚必须安装接地线。 8.竖井掘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竖井钻孔结束后,应将钻孔机具提升出井外,防止爆破损坏钻孔机具;(2) 每次爆破后,应有专人清除危石和掉落245、在井圈上的石碴,并检查初期支护和临时支撑有无受损,清理完后方可正常工作;(3) 当工作面附近或未衬砌地段发现落石、支撑发响、大量涌水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出井外,并报告处理。 9.竖井提升机械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提升机械安装完毕后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并出具安全检验合格证书,方可投入使用;(2) 提升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行,并应有深度指示器和防止过卷、过速等保险装置,以及限速器和松绳信号等;(3) 工作吊盘的载重量不得超过吊盘的设计载重能力;(4) 提升用的钢丝绳和各种悬挂使用的钩、链、环、螺栓等连接装置,应具有规定的安全系数,使用前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中应定期检查、246、维修和更换。 10.竖井采用吊桶升降人员和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吊桶必须沿钢丝绳轨道升降,保证吊桶不碰撞岩壁;(2) 运送人员及物料的速度不得超过有关规定;(3) 提升钢丝绳应与吊桶连接牢固,不得自动脱钩;(4) 吊桶上方必须设置保护伞;(5) 不得在吊桶边缘上坐立,乘坐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超出桶沿;(6) 吊桶不准超载,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11.竖井采用罐笼升降人员和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罐顶应设置可打开的铁盖或铁门。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并不得有孔;(2) 罐笼一次容纳人数和最大载重量应明确规定,并在井口公布;(3) 罐笼升降速度不得大于3m/s,加速度不得大于0.2247、5m/s2;(4) 罐笼、钢丝绳、卷扬机各部及其连接处,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钢丝绳有损,罐道和罐耳间磨损度超过规定等,必须立即更换;(5) 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设置可靠的防坠器;(6) 罐笼升降作业时,其下方不得停留人员。 12.竖井防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竖井建井期间,如果裂隙水较发育,影响作业人员安全,应采用周边帷幕注浆止水。在有少量裂隙水时,应随竖井的施工开挖在井底设集水坑,采用小型抽水机将水抽入吊桶排至井外;(2) 竖井使用期间,正洞裂隙水及施工废水应排入井底水仓,由井底抽水机排出。 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248、013交底项目施工测量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2. 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他工具不得随意抛振。3. 测量工作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4. 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穿软底防滑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5. 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6. 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在江249、中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瞭望。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7. 冰上测量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道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4交底项目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1. 参加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 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及进行试吊后,方可使用。二、 索具设备 1.钢丝绳及钢丝绳夹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丝绳应无死弯、不起250、油,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数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当接头采用插接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度不得短于300mm;(2) 接头采用钢丝绳夹连接时应有足够的绳夹数量,并紧固牢靠;(3) 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2.吊钩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吊钩的表面不应有裂纹;(2) 钩号为0065的吊钩应检查开口度,其余钩号的吊钩应检查测量长度,其值严禁超过使用前实际尺寸的10%;(3) 吊钩磨损后的危险截面实际高度严禁小于基本尺寸的95%;(4) 吊钩吊柄腐蚀后的直径严禁小于基本尺寸的95%;(5) 吊钩的螺纹不得腐蚀;(6) 吊钩的缺陷严禁焊补;(251、7) 吊钩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三、 吊装作业1.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2. 吊装作业中,当重物吊起、转向、走行、接近人员、重物下落时,必须鸣铃示警。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吊装物上严禁站人,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3. 起重机吊装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前区吊装。4. 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5.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6. 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252、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7.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吊装时,必须捆扎牢固,多点起吊。8. 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之间,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9.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10.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253、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11.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12. 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13. 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14. 严禁在超过起重机械容许荷载、荷载不明和斜拉重物的情况下起吊。15. 电动起重机械作业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动作是否正常。16. 对电动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加锁并挂上标志牌。17. 在轨道上工作254、的起重机械,当作业结束时,应将起重机械与轨道锁定。18. 起重机械在作业中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应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19.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2圈。20. 利用非标起重设备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除、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21. 起重机械严禁越过无防护措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22. 在电气化铁路上使用架桥机、起重机等设备作业当距接触网带电部分小于2m进行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 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255、隧道工程编号SD-015交底项目钢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钢筋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钢筋加工机械引起机械伤害和触电;(2) 钢筋冷拉作业时钢筋末端甩动和弹起伤人;(3) 焊接作业时引燃可燃物;(4) 闪光焊时强光伤眼;(5) 高处作业时攀爬钢筋骨架。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按规定佩戴护目镜、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鞋盖等防护用品。3. 钢筋加工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4. 检查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是否完好,作业场所的环境是否整洁,256、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等。5.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6. 必须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7. 合理使用原材料,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用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8. 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9.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10. 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以防电击伤人。雪后露天加工钢筋,应先除雪防滑,清除泥泞后再作业。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257、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11.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12. 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13. 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14.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钢筋运输1. 人力抬运钢筋时应动作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起落、上下坡道、拐弯时应互相呼应。跨越铁路线路和道口时,必须设防护员防护,统一指挥。竖向运输钢筋时,应搭设运料斜道。2. 258、吊运钢筋时,不得碰撞脚手架、模板及支(拱)架,钢筋下方严禁站人。3. 不得在钢筋骨架上直接敷设电线、电缆。 三、钢筋加工1.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2. 钢筋调直机必须采用地锚固定,卷扬机应设防钢丝绳跳槽装置,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保险绳,卷扬机和绞磨必须有良好的制动装置。调直场地两侧应设置防护遮拦,卷扬机前后应设防止钢筋回弹的防护挡板。调直至末端时,应采取防止钢筋甩动和弹起伤人的措施。使用钢筋调直机时,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259、穿过钢管再送人调直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送人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切断3-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3. 钢筋切料机断料时,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260、住钢筋俯身送料。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距离应保持15cm以上,当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被切断钢筋直径不得超过切断机规定的容许值。切断机刀片应无破损,安装应牢固无松动。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4. 弯曲钢筋时,工作台和弯曲261、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 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弯曲高262、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5. 钢筋套丝时,按照管子直径选择成套板牙头、板牙,并将板牙按编号装入板牙头,松开手柄 螺母,使板牙锁紧。要保证油箱内有充足清洁的切屑液,保证所有油路畅通,并定期清洗盛屑盘、滤油盘、 过滤器、割刀架螺杆、滚子、倒角器刀杆、滑槽、车头箱油孔要及时上油。加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板牙齿间铁屑和尘污。四、 钢筋焊接1. 钢筋焊接场地应干燥无可燃物,施焊时的防火距263、离应符合有关规定。焊机应有可靠的漏电保护和接零保护。焊钳连接导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2. 雨天不得进行室外焊接作业。3. 闪光焊时,焊机上应安装遮光围屏,焊接长钢筋时应设钢筋托架,闪光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4. 室内进行电弧焊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通风除尘设施,操作者应佩戴防尘口罩。 五、钢筋绑扎1. 绑扎钢筋骨架前,应检查模板、支(拱)架、脚手架确认稳固后方可进行绑扎施工。2. 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3. 在高处(2m或2m以上)进行钢筋绑扎作业时,应搭好作业平台或拴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牢靠处。不得在模板上264、集中堆料,不得在绑扎好的钢筋或模板拉杆、支撑上行走和攀登。钢筋骨架应支撑牢固,保证稳定。4.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5. 绑扎深基础钢筋时,应设置上下通道,搬运传递钢筋时不得抛掷。6. 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后方可摘钩。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6交底项目模板支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 1.模板、支(拱)架支拆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地基承载力不足和不均匀沉降;(2) 模板、的强度、刚度265、和稳定性不足;(3) 模板安装时支撑不牢固造成倾倒伤害;(4)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足;(5) 模板安装、拆除时高处坠落。2. 模板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及危险性较大的支(拱)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3. 模板地基必须符合承载力和沉降要求,并应采取防、排水和防冻融措施。位于河道中的支架还应有防洪水和漂流物冲击的措施。4. 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能承受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和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5. 模板的构件强度安全系数严禁小于1.3,稳定性系数严禁小于1.5。6. 作业人员登高必须走专用斜道或266、爬梯,不得利用模板支撑和脚手架上下攀登。7. 模板安装后、使用中、拆除前及遇异常天气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当发现沉落、变形、跑模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经整修加固安全后方可复工。 二、模板安装1. 在基坑内支模时,应检查周边安全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2. 在基坑内吊送木材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有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3. 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4. 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267、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5. 用机械吊装模板时,应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6. 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防止误伤他人。7. 操作人员上下通行时,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不许再狭窄而无防护栏杆的模板上行走。8. 各种模板的支架应自成体系,严禁与脚手架进行连接。9. 模板支架立杆在安装的同时,应加设水平支撑,立杆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每增高1.5-2m时,再增设一道水平支撑。模板支架立杆底268、部应设置垫板,不得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并应在支架的两端和中间部分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10. 满堂模板立杆除必须在四周及中间设置纵、横双向水平支撑外,当立杆高度超过4m以上时,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11. 使用有效的方法与措施,保证支撑、支点牢固,不产生相对移动。12. 模板支撑系统在必要时,应加适当的侧向斜撑以抵抗水平推力。钢、木支撑不够长时,可以接长使用,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强度和可靠性。13. 支撑杆件除顶紧上下两端和固定外,还应在纵横两个方向 适当高度处设置水平拉杆和斜撑(剪刀撑),以加强支撑系统的稳定性。14.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严重锈蚀的钢管及腐朽的木材,在安装支撑时,地269、面应平整、坚实、垂直安装,在调整时,应用木楔楔紧, 并钉牢。15. 采用钢桁架作支撑时,螺栓连接处应将螺栓紧固不松动, 防止桁架变形,并经常进行检查紧固。16. 支架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禁止施工人员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17. 支设独立的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横梁 上作业或行走。18. 当采用多层支模时,上下各层立杆应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19. 需进行二次支撑的模板,当安装二次支撑时,模板上不得有施工荷载。20. 模板支架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完毕浇筑混凝土前,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21. 应严格控制模板上堆料及设备荷载,当采用小推车运输时270、,应搭设小车运输通道,将荷载传给建筑结构。22. 不得将手脚伸入模板缝内和模板底端;模板安装支撑稳固前,不得松手或摘钩。23. 模板安装时,四周应设斜支撑撑牢或加设缆风绳,背带间距、拉结螺栓(拉杆)24. 设置必须经检算并具有一定安全储备,不得随意变更或减少。 三、模板拆除1. 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作业范围区设置戒线,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2. 模板拆除顺序应按设计方案进行。当无规定时,应按照先支的后拆,先拆主承重模板后拆次承重模板。3. 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扳手等工 具必须用绳链率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或从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害。271、4. 拆除较大跨度梁下支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多层楼板支柱时,应确认上部施工荷载不需要传递的情况下方可拆除下部支柱。5. 当水平支撑超过二道以上时,应先拆除二道以上水平支撑,最下一道大横杆与立杆应同时拆除。6. 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7. 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8. 拆模未完,暂行停止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好,防止突然掉落,倒塌伤人。9. 拆除大型模板时,严禁用机械强拉强拽。10. 拆模时下放不得有人,拆除模板向下运送传递,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11. 已活动的模板272、,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以免落下伤人。12. 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13. 大模板拆除后,各种材料按规定堆码整齐,支撑牢固,采取防倾倒措施。14.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15. 拆下的模板不准随意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临时堆放离板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板边口、脚手架边缘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16. 拆除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拆除的部件及操作平台上的一切物品,不得从高空抛下。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7交底项目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混凝土施工应273、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混凝土搅拌运输机械操作不当引起伤害;(2) 振捣机械用电不当引起触电;(3) 混凝土施工高处作业引发坠落;(4) 混凝土洒水养生误将水喷到电线或电气设备上引发触电。 二、混凝土搅拌机械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调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 应空载启动,不得超载作业;3. 作业前,应对搅拌仓、提升斗、制动器、输送带等进行检查,确保状态良好;4. 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任何人停留或通过;当必需在料斗下作业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销锁住;5. 搅拌机械运行过程中,应确保274、检查孔等处防护有效;6. 作业后,进入搅拌仓内进行清理、维修等作业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设专人监护。三、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搅拌筒、滑槽、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和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搅拌叶片磨损不应超限;2. 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上,不得自由摆动;3. 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并暂停搅拌筒旋转;4. 作业后,进入搅拌筒内进行清理、维修等作业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并在筒外设专人监护。四、 混凝土输送泵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工作时应使机身保持水275、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2. 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平泵送管道应减少弯曲;(2) 垂直泵送管道不应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设置水平过渡管节;(3) 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泵的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差的5倍。当倾斜管的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其上端装设排气活阀;(4) 管道应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应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密封,不得漏浆。不应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5) 管道出口端前方严禁站人。五、 混凝土泵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方无架空输电线路,泵车不得停放276、在斜坡上。2. 布料杆所用配管和软管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选用,不应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上应加设防脱安全带。严禁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3. 布料杆处于伸出状态时,不应移动车身。4. 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严禁站人。六、 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振捣器或振动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源线规格应符合设备要求,确保绝缘无破损,接头连接牢固;保护零线应符合要求;2. 检修或作业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用电缆线、软管拖拉或吊挂振捣器或振动器;3. 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4. 混凝土振动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地角螺栓应连接牢固。装置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5.277、 振捣器不得在初凝混凝土、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试振;6.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拱)架、钢筋骨架的失稳、变形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整修加固合格;7. 使用溜槽、串桶时必须固定牢固,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严禁站在溜槽上操作;8. 用料斗吊运砼时,要与信号工密切配合,缓慢升降,防止料斗碰撞伤人;9. 浇灌建筑物边沿混凝土时,人员不能集中在脚手架上,脚手板不得有探头现象,更不准用方木料作立人板;10. 遇雨天浇灌框架结构底层混凝土时,要随时检查模板支撑情况,防止支撑下沉。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加固措施;11. 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278、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12. 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13. 洒水养护时,作业人员应避让混凝土构筑物顶面的障碍物和孔洞,拉移水管时不得倒退行走,严禁向输电线路及电器设施上喷水。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8交底项目砌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砌体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碎石作业时石块飞溅伤人;(2) 高处坠落;(3) 落石打击;(4) 基坑坍塌。2. 砌体工程基础开挖、砌筑作业,必须按标准规定佩戴安全帽。碎石作业必须按标准规定佩戴安全帽、护目镜。3. 砌279、体挡护工程基础开挖作业应根据土质及地下水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 铁路营业线砌体挡护工程基础开挖作业,应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当基础开挖影响路基稳定时,必须采取加固防护措施。5. 在离地面2m及以上的高处或高边坡坡面上从事砌筑、撬石、运料等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并设防护网防护,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6. 挡护工程砌筑时,应先做好排水,经常检查基坑边坡稳定情况。高出地面时,人员严禁靠近墙脚或坡脚。砌筑锥体或坡面时,严禁采用自上而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送石料。7. 人力抬运石料应捆绑牢固,平稳放落。8. 砌体砌筑时,不得将手、脚伸入石缝中或石块底部。9. 砌体坡面砌筑时,应预先清除上280、方不稳固石块等物料。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19交底项目脚手架搭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2.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3.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4. 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立杆不许直接立于土地面上,应加设底座或垫板,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地基应有可靠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5. 不得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的钢管。同一脚手架中,不同材质、规格的材料不得混281、用;绑扎用镀锌钢丝或回火钢丝严禁有锈蚀和损伤,且严禁重复使用;扣件应与钢管管径相配合,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6. 木脚手板材质不得低于国家等材标准的杉木和松木,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端应用镀锌钢丝扎紧,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应大于30,性能应符合使用要求,表面应有防滑构造。7.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8. 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282、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9. 严禁将不同外径的钢管混合使用,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10.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11.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283、,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当使用木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1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13. 连墙件284、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14.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15.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16.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285、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17.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使用木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286、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支。18. 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19.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287、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20. 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21. 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22.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严禁拆除连墙件。23. 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24. 脚手架在架设与使用期间,严防与带电体接触。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20交底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 1.施工用电应采用电源中性288、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保护系统。2.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发电机中性点处、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4.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严禁小于0.5M。5. 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供电。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289、护。6. 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7.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8. 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严禁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严禁用水进行灭火。9.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方可对触电者做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10. 电气装置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严禁强行合闸。11. 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连接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12. 施工升降机、钢管脚手架等金属设施290、在相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设置防雷装置。13. 雷雨季节前,避雷装置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量测接地电阻。雷电后,应对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二、 配电线路 1.施工用电架空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绝缘导线;(2) 应设横担和绝缘子,并架设在电杆上;(3) 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线路末端电压偏移和机械强度要求。2. 电杆埋设应牢固,回填土应夯实。3.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5. 施工291、用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沿地面明设,当必需明设时应加设防护管;(2) 直接埋地敷设时应覆盖硬质保护层;(3) 穿越建筑物、铁路、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加设防护管;6. 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0m。7. 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沿线每1km处的保护零线以及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8. 竖井、垂直孔洞内的电缆线路应分段固定。9. 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10. 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的档距内,架空线不应有接头。三、 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1. 配电室292、应单独设立,并设有操作、维护通道,保持整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2. 配电柜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两端应做接地(接零);(2) 名称、用途、分路应做标记;(3) 严禁直接挂接临时用电设备;(4) 配电柜或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停止作业时应断电上锁。3. 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区域,与开关箱的距离严禁大于30m,开关箱应靠近用电设备,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4. 当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必需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应分路设置。5.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厚度为1.22.0mm的铁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293、端正、牢固。6.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场所,其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7. 配电箱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总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分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开关箱应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设置分路开关。8. 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及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及以上的电动机严禁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9.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有锁,有防雨措施,严禁放置杂物,并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294、检查、维修。10.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电源断开,严禁带电作业。11.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四、 照明1. 施工现场的光照度应能满足相关作业的需要。2. 施工照明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般场所应为220V;(2) 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3) 高温、有导电粉尘、狭窄场所以及隧道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4) 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不得大于24V;(5)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得大于12V。3.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或防水式照明器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295、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具。4.施工照明使用的220V碘钨灯应固定安装,其高度不得低于3m,距易燃物不得小于0.5m并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不得使用简易碘钨灯作为照明灯具。夜间可能影响行人、车船、飞行器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必须设置警戒照明。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21交底项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一般规定1. 高处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应逐级进行4.296、 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5. 高处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必须在施工前6. 进行检查或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7.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拴多个人。8. 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9.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10. 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机具、工具等,必须堆平放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有可能坠11. 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12.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构筑物等,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设297、施;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13. 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室外攀登与悬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加固措施。14. 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及时清除水、雪、冰、霜。15. 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组织恢复。16. 防护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应自上而下,严禁上下同时拆除。17. 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需作业时,应设298、置安全防护层。18. 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的物件及处于起重臂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19. 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防护廊。20. 跨越公路、铁路行车线、居民区、架空电线路施工前,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二、临边作业1.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坑周边、墩台顶、桥面周边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 施工电梯、脚手爬梯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3)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作业平台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以及公路、乡道、村路边施工的基坑等,除设置防护设施外,夜间应设置警示灯。2.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299、及连接,应保证稳固可靠。3. 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柱组成,上杆离下平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下平面高度为0.50.6m。坡度较大的作业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小于18cm的挡脚板。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2) 防护栏杆立柱应固定牢靠。三、 悬空作业1.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算,并验收合格。2. 悬空吊装构件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严禁在构件上站人。3. 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300、护用品。四、 操作平台1. 移动式操作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操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标明容许荷载值,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过容许荷载;(2)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本规程第12.2节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3) 作业人员在平台顶面上操作时,不得跨到防护栏杆外侧。(4) 移动操作平台时,必须待作业人员离开平台后进行。 2.悬挑及悬挂式钢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平台的支撑点与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2)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3) 钢平台使用时,应设专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301、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23交底项目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一、一般规定1. 施工现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2. 施工现场应划分防火责任区,应根据现场需要合理配备灭火器材。3. 各类灭火器材、消火栓及水带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4.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险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并清理通道,为消防灭火做好准备。二、 办公、生活区防火1. 施工现场房屋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2. 施工现场房屋内装修、装饰应选用不燃、难燃的合格材料。3. 电器取暖设备无人监控时应断电。4. 采用火炉取302、暖时,火炉应与易燃品隔离,并设负责人及值班人员。5. 应设消防通道,室外宽4m,室内宽0.9m,并保持畅通。三、 生产、辅助生产区防火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禁火区,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2. 现场应在明显易取处设置灭火器、水桶、沙箱、锹、耙等防火专用工具,并有防雨防冻措施,同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状态完好。3. 在仓库、油库、配电室、木工作业场所、焊割现场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地点严禁动用明火,并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上述场所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4. 焊、割作业开始前,应将作业现场下方和周围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当无法达到要求必须作业时,应采取浇湿、隔303、离等安全措施。作业结束时,应认真检查现场,在确认无余热引起燃烧危险时,方可离开。5. 焊、割作业严禁与涂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6. 焊、割作业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7. 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油漆挥发气体浓度达到极限,引起火灾或爆炸。8.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9.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10. 野外动火作业,应遵守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11. 熬304、制焊锡、绝缘胶、硫磺、石蜡及沥青防腐剂时,应选择空旷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且应避开地下管线。审核人交底人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隧道工程编号SD-024交底项目材料储运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 材料储存 1.各种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型号堆码整齐、稳妥。金属材料、木料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时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2) 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严禁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3) 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高度不得超过1.5m;(4) 堆放钢板305、及钢杆件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5) 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2.铁路封闭区域内一般不应存放材料,确需临时存放时,应放置在栅栏(墙)边,严禁侵入规定的铁路限界。3. 营业线施工存放在线路外侧的钢轨,轨枕,组装的道岔,供电、通信、信号的电杆,未安装完的电缆箱盒等半成品,必须放置平稳,严禁侵入规定的铁路限界,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 靠近线路存放的材料,严禁侵入规定的铁路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材料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存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存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5. 在桥梁及站台风雨棚等高处存放材料时,必须对其结构306、承载力、稳定性进行检算,确保结构安全。二、材料装卸与运输 1.装卸、搬运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跳板应坚固牢靠,跳板坡度不得大于1:3,并有防滑措施;(2) 作业前应对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3) 装卸、搬运危险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管理规定,轻搬轻放。在装卸、搬运有毒和腐蚀性物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2.大型构件的装卸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大型构件的装卸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专人指挥;(2) 吊装作业必须符合相关规定;(3) 吊车装卸时,停留起吊设备的场地应平整、坚固,避开沟渠、坑洞或松软土质。吊车撑脚的支垫应保证起吊时车身平稳,吊车前后轮应固定牢靠。拖车、平板车应制动,前后轮应塞楔牢固。(4) 在成堆的构件中起吊时,应防止相邻构件倒塌或翻滚,对未起吊构件必须捆牢。(5) 装车时,构件重心应放在车厢中心位置处,并将构件绑扎牢固,支垫平稳。 3.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 4.大型物件和重型机械设备的运输,必
建筑结构
上传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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