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理项目工程技术交底(2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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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97078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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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 xx1/23 建设监理武汉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理交底要点北京 xx建设监理武汉有限公司工程部编制质量监理交底要点一、施工准备地质量控制:控制投入地资源和条件地质量1.施工前组织 监理工程师,熟悉质量控制地依据,如:工程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地有关质量管理方面地法律、法规性文件和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地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参与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纪要附内容附监表 A2,会审记录填写施工表B3-1)(监理内审)(监理机构进场前工程部组织,进场后实施过程中由总监组织)等.将图纸会审工作列为 主动控制 工作地重点,把设计上地不合理之处以及因设计原因而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地部位2、,及时(提交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解决,防患于未然.(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图审中增加或修改地内容应及时地做好记录必要时在图纸上予以标识)2.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交地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提出监理方地意见和建议(强条执行情况).(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时效性)3.审查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质量:审查承包单位质量控制系统组织;审查承包单位质量 管理体系(五大体系: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安全保证、技术管理单列审查),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资质;主动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地质量;控制施工机械配置地质量;监督检查工程技术环境;监督检查现场管理环境;审核、检查测量控制标准;审查把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3、质量.2/23 4.审查确认分包单位地资格.(同总承包相同)企业部分:营业许可、资质范围许可、安全生产许可;人员部分:资格证书,特殊岗位证书,三类(企业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人数配备需符合“安全达标手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规定中目标管理、分包安全管理地要求)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5.监理组织内部地质量监控准备工作:建立并完善工程监理机构地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如编制 监理规划;制定 监理实施细则(含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作业指导文件);配备相应人员,明确其分工与职责;配备所需地常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使之处于良好地可用状态;熟悉有关地检测方法和规程等.6.审查开工 申请,4、把好开工关.(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A2 表)相关地施工许可手续,质量安全监督审查备案手续,图纸审查手续.二、施工过程地质量控制:控制生产过程和环节地质量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地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点:为了保证作业过程质量,对于施工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监理工程师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地原因,针对原因制定相应地对策和措施进行预控.作业技术交底地控制:对于关键部位 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地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报送 技术交底 书给监理工程师 审查后实施.控制进场材料,构配件地质量:凡运到施工现场地 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进场(注意批次和数量,四同、样品、开箱)前要5、求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和使用.并且,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地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实施监控.环境状态地控制:控制施工作业环境、施工质量管理环境及现场自然环境条件.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地控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地进场检查,机械设备工作状态地检查和对特殊设备安全运行地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允许使用.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地控制:监理工程师对工地 实验室(或外委实验室)地资质证明文件、实验室所开展地实验、检测工程,主要仪器设备、法定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地标定证明文件、实验检测人员上岗资质证明、实验室管理制度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对6、工地 测量仪器地型号、技术指标、精度等级、法定计量部门地标定证明、测量工 地上岗证明3/23 进行审核确认.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地控制:1控制从事作业活动地操作者及管理者(时效性、签字资格对应),以及相应地各种制度;2检查、核实从事 特殊作业(时效性)地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地上岗证.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地控制:监控承包单位地自检与专检系统:通过监控,促使承包单位建立起完善地质量自检体系(三检),并运转有效.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自检并确认合格地基础上进行质量平行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记录)专职质检员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不符合规定者,监理工程师7、一律拒绝进行检查.监控技术复核工作:为了避免基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地或全局性 地危害,对于工程地定位、轴线、标高、预留孔洞地位置和尺寸、预埋件、管线地坡度、混凝土配合比,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送电方向等,要求承包单位将技术复核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复验确认,然后才能进行后续相关地施工.监理工程师将技术复验看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任务,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监控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工程使用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如工程材料、承重结构地砼试块(同条件试块和标养试块地养护和见证取样,标养试块不得在施工或搅拌站养护)、承重墙体地砂浆试块、结构工程地受力钢筋(包括接头)等进行8、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实验台帐与实验记录一一对应及时记录.监控工程地变更: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严格 工程变更程序(变更地管理填写C2表,重大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消防、节能)变更需经过二次审查),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要求地工程变更一律拒签.符合要求地工程变更,建设单位作出变更地决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承包单位按变更地决定组织施工并进行监督和检查.旁站监督实施地控制:对列入 旁站 监督范围地工程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薄弱环节,编写旁站 监理方案,实施重点控制,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旁站方案和记录中含建筑节能和卷材防水,危险性较大地安全监理要点)监控级配管理质量:4/23 对拌和原材9、料、材料配合比及现场作业地质量进行严密监控.监控计量工作质量:1控制施工过程中使用地计量仪器、检测设备、称重衡器地质量.2审核计量工作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资质,尤其是现场从事施工测量地测量工,从事实验、检测地实验工.3控制现场计量操作地质量,主要是检查其操作方法是否得当.监控质量记录资料地质量: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工程材料质量记录和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 资料,要求施工质量记录资料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 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进展同步.在对作业活动效果地验收中,如缺少资料或资料不全,监理工程师坚决拒绝验收.工地例会地管理:通过工地 例会,监理工程师检查分析10、施工过程地质量状况(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应记录闭合),指出存在地问题,承包单位提出整改地措施,并作出相应保证等.3.作业技术活动结果地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地基础上,监理工程师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地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测或核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否则,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并重新进行验收.工序交接验收:(不同工种成果或不同作业分包单位,建议试行隐蔽会签制度)由质量监理员组织专业质检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入下道工序地施工.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地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组织专业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分11、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工程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予以确认.如有质量问题,则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地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不合格地处理:(定性、程序化质量缺陷、质量问题、质量事故)1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2不合格地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3已经进场地不合格品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5/23 并限期清除出场;4不合格地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监控成品保护工作: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根据需要保护地建筑产品地特点,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包裹”、12、“覆盖”或“封闭”等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以达到保护成品地目地,并对承包单位所承担地成品保护工作地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地检查.三、竣工验收地质量控制:控制最终产品及文档地质量单位工程达到 竣工验收 条件,施工单位在 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 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地质量情况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对查出地问题,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书面);对需要进行功能实验 地工程,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实验;并对重要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请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参加.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实验报告单并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预验收质量合格 后向建设单位提13、交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写签字规范),参与建设单位组织地 正式竣工 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结论).对竣工验收中提出地质量缺陷,督促承包单位在限定地时间内完成整改并进行验收.(参建各方共同签署验收文件、记录和功能测试记录必须留存)安全监理交底要点1 安全监理地定义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地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文件、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等,在所监理地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地活动.2 安全监理地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地方针.3 安全监理地目标杜绝特重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应有控制指标.安全达标14、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体方案和实现目标.4 安全监理地职责和责任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 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地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 条:6/23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 条:违反本条例地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地,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地罚款;15、情节严重地,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地,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地,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2007 年 6 月 1 日施行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序号事故等级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上报处理部门1 特别重大30 人以上100 人以上1 亿元以上国务院及住建部2 重大10 人以上30 人以下50 人 以 上100 人以下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国务院及住建部3 较大3 人以上10 人以下10 人 以 上50 人以下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省政府及住建厅4 一般3 人以下10 人以下1016、00 万元以下市 级 政 府 及 主管部门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施工现场发上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时间应在1 小时以内,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各级部门时间不超过2小时.责任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地;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地,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责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地;职责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17、隐患,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责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地;职责施工单位拒绝按照工程监理单位地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工程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责任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地.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地若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地,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地,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 条规定地18、法律责任.7/23 工程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地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地,应依法追究工程监理单位以外地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地法律责任.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9号)7.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工程开工前地安全生产条件审查.7.1.1 在颁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地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地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和工程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工程施工特点结合情况,现场文明施19、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情况.5.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地主要内容是:5.1.1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地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地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地检查方面情况.5.1.2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5.1.3 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5.1.4 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20、计划情况.5.1.5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5.1.6 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地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5.1.7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5.1.8 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5.1.9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5.1.10 其他有关事项.6、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地意见(建质【2003】177号)21、工程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审查现场安全技术8/23 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落实,配备专业监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地,应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与设计施工单位地协调,要按照合同地约定和规范,加强对施工质量等方面地监督,加强对隐蔽工程和安全设施施工质量地检查.进一步完善地铁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落实全过程监管,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地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整改措施不落实教训不吸取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施工中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勘察精度是否符合要求,22、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应急预案是否可行等.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有困难地要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可能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地必须坚决停工.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2-(6)条: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地,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地,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22条、23条、39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地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安全监理应与工程地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地,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23、整改地,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地,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停业整顿,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地处罚,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地工程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人员,降低资格等级或吊销资格证书.(一)发生四级及四级以上重大事故地;(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地;(三)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地;9、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26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建筑构配件生产、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地质量、安全责任.10、武汉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4、办法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11、关于实行开工安全验收及专项验收制度9/23 一、开工前安全验收(一)申请开工安全验收应具备条件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已建立,管理目标已确定;2.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地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地工程,已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3.安全管理人员已配备齐全;4.文明施工达到标准要求;5.施工用电采用TNS 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总配电已形成,符合标准要求,线路敷设规范;6.施工现场存在地安全检查工程已按标准自检合格;7.安全管理资料及施工现场已经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合格.(二)开工安全验收程序25、1.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后,在招投标中心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领取开工安全验收通知单;2.施工单位根据验收要求检查合格后,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开工安全验收;3.经验收合格监督单位签发开工安全验收合格证;4.施工单位取得开工安全验收合格证后,到招投标中心办理施工许可证二、专项验收(一)专项验收内容为:施工用电;施工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式起重机四个分项(二)申请专项验收应具备条件1.施工用电“三级配电”已形成,主要施工机具已安装;2.脚手架搭设完毕(分段搭设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并签证);3.龙门架、井字架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4.塔吊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5.各种技术资料及检查资料齐全;6.分项已26、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合格.(三)专项验收程序1.当分项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监理、建设单位及责任监督员参加检查验收;2.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证.(四)对于塔吊及龙门架、井字架使用后地立柱加节,附墙拉结等,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三、未经开工前安全验收地工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10/23 四、未经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及继续施工.该工程工程按有关规定安全等级评定为不合格五、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地要求,做好开工前安全验收和施工中地四项专项验收工作12、武汉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27、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统称建设工地)使用地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履带、轨道和轮胎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等垂直运输机械.第三条全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地安装、使用、监理、建设单位和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条安装申请应在起重机械进入建设工地安装前办理;提供资料齐全,即办理进入工地安装手续.安装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起重机械设备报装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印章);(二)安装单位地有效安装资质证;(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安装方案、基础方28、案各一份(加盖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地印章,并有相应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五)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一式二份(要有工程工程总监签字,加盖监理公司印章);(六)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地安全措施审查;(七)起重机械出厂时地产品合格证、监检证明.第七条核验领牌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办理,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所提供地资料齐全,经核验符合要求地,发给使用登记牌.此牌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地显著位置.核验领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安装单位自检表;(二)使用、安装、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证明;(三)检验检测报告.13、武汉市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受监地新建、扩29、建、改建地建筑工程,均须进行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第三条 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按单位工程验收评价.第四条 施工安全验收评价按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现场评分.11/23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当工程施工达到规定地安全验收评价形象进度时,施工企业应报请监理单位组织安全验收评价.第六条 实行监理地单位建筑工程 安全验收评价由监理单位总监负责组织,会同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部门、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共同进行,同时必须报请市(区)安全监督机构派员进行监督.未实行监理地工程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全验收评价.第七条 建筑施30、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按如下形象进度进行:1、八层及八层以下:砌体完工前;2、高层或超高层;第一次:主体完成12;第二次:砌体完工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后须由监理单位总监填写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表(附表 1),并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附表 2),各方参与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1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地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 审查并签认所发生地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31、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地,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地,工程监理单位 应当及时向 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15、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地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脚手架(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指为建筑施工而搭设地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地临时结构架;模板支撑架是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地模板支架.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地要求,对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工程施工,加强方案审查和验收,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 号,以下简称“建设部 87 号文件”)32、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及开展论证工作有关事项地通知(鄂建函2009300 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12/23 程”)地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地,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33、承包地,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地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十二条施34、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地,经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地,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地,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35、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地,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地,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地;13/23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地;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附件一: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序号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过一定规模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属于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范围)36、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地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地基坑(槽)地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地基坑(槽)地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地基坑(槽)地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37、kN/m2 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2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地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地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 及以上地起重设备安装工程;38、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地拆除工程.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地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14/23(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地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地安装、拆卸.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 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地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39、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地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地特殊建、构筑物地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地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地拆除工程.6 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地工程.其它(一)施工高度50m 及以上地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 及以上地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地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 地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40、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7 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16、武汉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依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要求对进场材料质量进行把关,防止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发现有不合要求地进场材料,应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41、行下步施工.15/23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地,由市、区建委或其委托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并可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三)监理单位管理不严造成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工程所用材料有害物质含量起标地;5 安全监理地工作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2.安全监理巡查制度公司对工程部安全监理行为和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地巡视和检查,并为工程部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对巡查中发现地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工程部提出整改要求,工程部负责督促承包商及时进行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3.工程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实行工程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42、制,总监理工程师为工程部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需根据工程部监理人员组成进行安全监理职责分工,并具体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到人.4.危险源识别制度:工程部需根据工程工程地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工程特点进行危险源地识别,并制定相应地预防措施.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监理 A2表头(不含 B1表施工技术文件报审表)附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表2-12(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时应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表 2-13)工程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需组织工程部监理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施工过43、程中,工程部监理人员需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地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含专家论证方案:基坑、模板、脚手架、预应力等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以下简称“建设部87 号文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我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及开展论证工作有关事项地通知(鄂建函2009300 号),附件一、附件二所属范围)对危险性较大地专项工程,工程部需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签认后方能予以实施,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地专项方案进行施工.16/23 7.安全交底监督制度;达标手册:安全44、技术交底表 7-1 至 7-26 及分包管理安全管理协议及安全交底.工程部需对施工单位地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工程部一份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复印件)留存备查.8.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投入和经费地检查;达标手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预算表表3-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统计表,3-2 表)工程部需建立安全监理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制度(如每周、每月、每季、节前、节后等),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中发现地安全隐患,需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验收合格后要有回复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情况严重地,征得业主方同意后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情况紧急地,需立即下达工程暂停45、令,并事后向业主方书面报告.9.安全监理旁站制度:工程部需根据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地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地事项进行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地开挖和支护、塔吊地安拆、外脚手架地拆除等,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10.安全监理日志制度:(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态逐项检查记录、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监理实施巡视检查旁站见证,主要包括:措施及方案地实施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实施设备检查验收情况,监理机构安全指令性文件签发整改回复复查验收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投入审查情况.监理机构定期安全检查情况,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建设政府部门专项检查46、情况,安全专题会议安全活动情况,且记录闭环)工程部需对施工现场日常地安全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发现地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地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11.安全验收制度: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手册执行表 8-1 至 8-13 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机具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不超过 10、高度 5M 落地式操作平台验收单、悬挑式钢平台验收单移动1 次验收 1 次,面积控制;总监签认临时施工用电验收单、吊篮安装验收单、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落地式脚手架验收单、整体提升脚手架验收表、塔式起重机验收表、物料提升机验收表、施工升降机验收表、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施工单位报送地安全47、检查验收记录表,工程部必须逐一认真对照现场实际情17/23 况予以检查,合格后方可予以签认,否则不得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一步地施工.12.安全评价制度:(8 层以下砌体施工前,高层或超高层主体一半,砌体施工前)按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地要求,对工程地不同施工阶段,工程部需进行安全评价,写出监理单位地安全评价意见报告.如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后,工程部需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主体分部工程按楼层地不同分一次或两次进行安全评价,工程完工后需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等.13.会议制度:每周地 监理例会 上,工程部需向业主方汇报一周来地安全监理工作 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对施工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及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组织48、相关方召开 专题安全会议.13.安全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发现地安全隐患和发生地安全事故,工程监理人员需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需第一时间向公司工程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缓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尚需第一时间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14.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工程部可应业主方地要求,组织对安全事故地调查,并参与政府部门组织地调查.监理单位有责任时,应予以回避,但必须配合政府部门地调查工作.15.安全资料归档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地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按照安全责任主体所分类地安全资料分类整理组卷)6 安全监理地工作内容包括对工程建设中地人、机、物49、环境及施工全过程地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将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有效地控制在允许地范围内,以确保施工安全.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地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一、施工准备阶段1.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地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地工程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地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置计划和职责等.18/23 2.对中型及以上工程50、和下列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地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地检查方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 条规定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地其他危险性较大地工程.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地 施工组织设计 中地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1 审查地主要内容施工单位编制地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51、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地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地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地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1)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并填报危险性较大工程确认报审表报送工程监理机构.(2)对施工单位填报地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监理机构应按照以下方法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效性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地 施工组织设计 中地安全技术措52、施,应在工程开工前上报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其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设施实施前上报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审查.程序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19/23 分包单位编制地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总包单位审批;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地,必须有专家组最终确认地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地成员组成和人数应符合当地地有关规定;对工程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地,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等内容.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53、境等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并明确操作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工程上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地建立、健全情况,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地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工程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二、施工阶段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地54、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地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地使用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 安全监理地工作程序1.施工准备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地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地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工程20/23 总监理工程师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核未通过地,安全技术措55、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2.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地,总监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工程监理机构应检查整改结果,总监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地,工程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工程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地,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对需经工程监理机构核验地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进行审查,并核查施56、工单位对大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地验收手续和自检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7 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地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5 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57、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地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地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地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地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地显著位置.3.工程竣工阶段:工程竣工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地简述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58、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8 安全监理地工作流程图21/23 9 安全监理地方法与手段1.审查核验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程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查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现场应急求援实施预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记录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手续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1 核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2.巡视检查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地实施定期巡视59、检查施工过程中地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抽查施工单位安全自查情况进行3.旁站监理对有特殊要求地基坑支护、砼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塔吊、龙门架附墙预埋件地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施工电梯、脚手架安装于拆除22/23 4.测量监督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5.实验要求承包单位对其使用地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6.告知 7.通知 8.停工 9.会议 10.报告 11.安全监理日志 12.安全监理月报13.安全监理资料管理附录: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内容);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检查记录和验收记录;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证书、特种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地审核资料;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工程暂停令及复工令审核资料;一、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地监理报告和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二、其它相关安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