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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76页)
潍坊市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7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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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 编号:591047 2022-09-22 76页 476.04KB
1、潍坊市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2 第一节 区域概况.2 第二节 指导思想.3 第三节 调整原则.3 第四节 调整依据.4 第五节 调整目标.5第二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7 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7 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7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10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13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13 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14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16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20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理由.20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2、构调整.20 第三节 土地用途分区调整.23 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26第五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27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27 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9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31 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33第六章 土地整治.36 第一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36 第二节 土地整治的措施.37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39第八章 街道土地利用调控.41 第一节 省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41 第二节 其他街道土地利用方向. 48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50第十章 规划环境3、影响力评价.51 第一节 奎文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51 第二节规划的环境协调性.53第三节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力评价.54 第四节 规划可能引致的环境影响综合评价.60 第五节 预防与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60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4 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64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4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65前 言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4、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服务奎文区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国土资源空间合理开发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关于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主要调控指标规模等相关要求,开展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本次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的一次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完善的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区域概况奎文区位于世界风筝之都5、山东省潍坊市的城市核心区域,东部、南部邻坊子区,西隔白浪河与潍城区为邻,北接寒亭区,地处东经1190345-1191845,北纬363500-364500。一、自然条件气候属东南季风区的暖温带半湿润地区,气候特点大陆性明显,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4,年平均降水量647毫米,土壤类型分褐土、棕壤、潮土、砂姜黑土4个土类,地势平坦,平均海拔26米,境内河流白浪河、浞河等水系均依地势汇入渤海莱州湾。二、社会经济条件全区辖11个街道,分别为北苑、大虞、东关、广文、潍州路、梨园、廿里堡、新城、清池和钢城街道及北海商贸发展区。 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奎文区具备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交通、通讯便捷。胶济铁路6、济青高速公路及潍坊至烟台、潍坊至石岛、潍坊至徐州等高等级公路穿境而过;潍坊机场、汽车总站、电信中心等大型交通、通讯设施都坐落在区内。距青岛国际机场仅有1小时车程,距济南国际机场仅有1.5小时车程。布有60多处景点的金宝乐园,为潍坊大型游乐场所。第二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结合奎文区实际,以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以有效促进和保障蓝色经济发展用地为重点,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7、展的保障能力。第三节 调整原则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落实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二、突出重点,保障发展着重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做好“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安排。三、总量控制,节约集约以有限增量撬动存量,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益、减量化。四、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五、统一规范,上下衔接按照统一标准、时点、底图、分类和成果形式,上下同步,快速推进。第四节 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8、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部令第43号);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10、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1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12、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实施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1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14、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15、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16、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17、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潍国土资字2016109号);18、潍坊市奎文区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年度更新评价;19、潍坊市奎文区201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0、潍坊市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1、相关专项规划。第五节 调整目标一、强化落实,优化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加严格土10、地管理的一系列新要求,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加快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科学划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新战略和新目标提供基础保障。二、科学分析,促进发展依据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更新至2014年数据,修订现行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管理实现“三转变”:重心由保障向保护转变,方法由指标控制为主向空间管制为主转变,指标由增量向存量转变,维护土地规划的现势性和严肃性,保障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第11、二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现行规划明确,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36.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3.8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390.7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11456.6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01.24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控制在934.0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860.8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农用地不超过2427.40公顷,新增建设占耕地不超过2092.2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1052.30公顷。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总量指标实施情况(一)耕地保有量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全12、区严格控制耕地减少,提高耕地质量。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原则,强化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截止到2014年全区耕地保有量4428.20公顷,原规划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6236.73公顷,低于规划目标。在未来几年,耕地保护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因此应继续实行更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并加大土地整理开发的力度。由于奎文区地处中心城区,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目前,建设占用耕地全部为异地补充,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在市域内达到耕地占补平衡。(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现行规划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这一重要任务在规划实施期间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奎文区认真贯彻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针、13、政策,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到2020年,奎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为483.80公顷,2014年底,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6.47公顷,2016年按照上级部署,奎文区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580.13公顷,超出规划目标,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三)建设用地总规模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390.76公顷以内。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321.32 公顷,未超出规划目标。(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56.68公顷以内。2014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459.91 公顷,超出规划目14、标。(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0401.24公顷。2014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9974.35 公顷,未超出规划目标。(六)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34.08公顷以内。2014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861.41 公顷,未超出规划目标。 二、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60.80公顷以内。 (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现行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427.40公顷。 (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5、规模。现行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092.20公顷。 2006-2014年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567.9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127.15公顷,占用耕地规模为1776.87公顷,由于奎文区无耕地后备资源,所占耕地规模全部为异地补充。 (四)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现行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区应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092.20公顷。由于奎文区无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耕地义务量均已通过异地补充方式解决。 三、效率指标 (一)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现行规划要求,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01.2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16、积控制在119平方米以内。规划实施以来全区规划效率指标实施情况不容乐观,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尚有很大空间。2014年全区人口总数为66.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总数为60.5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9974.35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65平方米,超出规划目标,所以今后需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现行规划要求,到2020年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1052.30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序开展,2006-2014年已实施增减挂钩规模114.35公顷。为建设用地拓展了有17、效空间,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空间的不足。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14年奎文区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18969.8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161.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48%;建设用地面积1232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95 %;其他土地面积486.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其中农用地中,耕地面积4428.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4%;园地面积27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 %;林地面积799.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2 %;牧草地面积0公顷,其他农用地656.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618、%。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9974.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54%;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85.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15.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46.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5%。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47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 二、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一)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奎文区处于国家和省发展战略的重要规划区域,这给奎文区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奎文区目前处在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其承载的人口19、和经济总量呈现不断上升趋势。由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城市功能定位需求,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仍需要大量的土地投入。如何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解决土地资源供求矛盾,已经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压力增大。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占用量将居高不下,农业结构调整将继续造成部分耕地损失。而奎文区土地开发程度较高,目前已无后备耕地资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奎文区各街道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20、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有不同,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因此,规划期间,要根据奎文区的发展定位,充分考虑各区域的发展特点,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使奎文区更加健康、和谐发展。 (四)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且开发困难,补充耕地压力越来越大。2014年人均耕地0.01公顷,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05公顷的警戒线。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39%,多为河流水面,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极大,随着城市扩展,农用地将进一步减少。 (五)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继续发展,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的任务任重21、道远。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造成部分耕地农业综合生产力下降,致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也不断加大。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规划期内是全区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地认识经济社会发展机遇给土地利用管理带来的挑战。奎文区位于潍坊市中心城区,随着潍坊市经济增长,奎文区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5.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6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4.9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79.93亿元),三产比例为0.28:19.92:79.7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22、资11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亿元,进出口总额7.8亿美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3元,人口66.8万人。全区楼宇总部经济快速发展,建成、在建商务楼宇102栋,413万平方米,新入住企业2050家,总数达到4035家,新增总部机构69家,总数突破200家,税收过千万楼宇达28栋。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360亿元,第一、二产业比例持续降低,三产服务业占比近90%,完成经济由“粗放”增长转为“集约”发展的成功转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力度,实现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环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第二节 2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一、土地资源承载力(一)耕地资源承载力2000年以来,奎文区耕地资源的人口承载能力呈下降趋势,人口规模大幅超过现有耕地的人口承载能力,以人均消费400千克计量,本区域内耕地产能的粮食自给率为26%左右。按照国家关于保护耕地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要求,根据奎文区耕地面积、复种指数、粮作比例、播面单产等不同条件,经多种发展情景分析,得出2020年耕地面积应保持在4200-6300公顷。2014年全区耕地实有面积4428公顷,耕地承载力已接近警戒线,保护耕地不容忽视。 综合考虑粮食成产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奎文区2020年粮食产量可达8万吨,按人均消费标准430千克,自给率324、0%计算,可承载人口规模约70万人左右低于人口预计增长数。(二)建设用地承载力及适宜性评价根据奎文区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奎文区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582.16公顷,开发强度为66.33%。为响应打造宜居城市的发展政策,按照宜居型城市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的标准测算,可得出奎文区现状建设用地承载人口数为104.88万人,奎文区现状人口数为66.8万,小于可承载人口数,说明奎文区建设用地承载力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奎文区建设宜居城市的需要。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是指根据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和政策条件,采用科学方法建立的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以确定某一区域或某一宗建设用地的最适宜的规划25、用途的过程。土地利用现状是建立土地适宜性评价分类体系的重要依据,是叠置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单元的基础信息库。土地条件也是构成土地质量重要的综合指标,对土地利用的适宜程度具有重要影响。土壤要素是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土地的自然因素和组合状况、区位条件与区域社会经济条件等也是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不可缺少的内容。奎文区境内地貌主要以平原为主,全境地势平缓,平均海拔26米。从自然条件看,奎文区总体自然条件变化不大,其主要限制因素为土地利用状况。因此,奎文区不适宜建设用地区为: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河流水面。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83.8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55%,河流水面面积26、为476.1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5%。其他土地不存在明显的限制性因素,为适宜建设区。(三)水资源承载力潍坊市是中国北方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奎文区缺水状况也十分严重,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64.8毫米,水资源总量约为2.5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可利用量约为1.9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98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流经区内骨干河道主要有白浪河、虞河、浞河等,南部有白浪河水库(部分),区内用水主要是外来水源,水资源紧张。 按现状水平年可供水量和需水量的供需平衡计算,2020年全区年需水总量为2亿立方米,根据常规趋势法、多目标综合分析法等综合27、预测,2020年全区“本地水资源+外来水源”的可承载人口约为80万人。(四)生态资源承载力近年来奎文生态环境质量整体保持较好水平,而且年际变化差异不大,较为平稳。但是奎文区大部分位于潍坊市中心城区内,而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产业园区开发、高等级路网建设、农田面积减少等原因,中心城区生态环境状况趋势较差,生态环境值得重视与关注。同时,从构成生态环境的各要素来看,生态系统为较高承载,土地环境为中等承载,水环境为弱承载,大气环境为弱承载。 二、综合承载力与分区格局综合上述土地、水和生态资源的承载力分析和城市总体规划研究,表明无论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约束还是从经济密度、城市化水平、建设用地、居住条件等28、发展需求看,奎文区的人口发展态势是未来还有一定增长空间。结论是,2020 年奎文区的综合适度人口规模为75-84万人左右。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根据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潍国土资字2016109号)文件,下达奎文区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控制指标为:耕地保有量3319.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0.1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895.07公顷以内。一、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保有量为3319.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80.13 公顷;园地面积为积121.75公顷;林地面积1763.49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公顷。原规划到2020年,奎文29、区耕地保有量为6236.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3.80公顷;园地面积为131.51公顷;林地面积1881.02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公顷。截止到2014年,奎文区耕地保有量为4428.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6.47公顷;园地面积为277.74公顷;林地面积为799.70公顷;其他牧草地为0公顷。二、建设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895.07公顷。其中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11844.7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50.3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833.31公顷。原规划到2020年,奎文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390.76公顷。其中城乡30、用地规模控制在11456.6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34.0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01.24公顷。截止到2014年,奎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2321.32公顷。其中城乡用地规模为11459.9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1.4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9974.35公顷。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65.1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3360.2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460.06公顷。原规划到2020年,奎文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60.8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2427.40公顷,其中占31、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092.20公顷。截止到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567.9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为2127.15公顷,占耕地规模为1776.87公顷。四、补充耕地规模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2460.06公顷。原规划2020年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2092.20公顷。本次规划比原规划规模多出367.86公顷。截止到2014年,已通过异地补充的方式补充耕地1776.87公顷。2015-2020年将继续通过异地补充的方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经与奎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潍坊市城市总体规32、划(2011-2020)等相关规划相衔接,考虑的全国二胎政策的放开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趋势,测算出奎文区2020年人口规模将达到8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数量将达到80万人。从而计算出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35平方米;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规模1052.3公顷 。原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19平方米;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规模1052.3公顷。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理由近年来奎文区作为潍坊市的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同期,人口的增加引起对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增加,建设用地呈现出扩张的33、趋势,因此,随着奎文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对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做出进一步的优化及调整。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调整方向根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1、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指标,合理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通过土地整治及异地补充耕地等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持工业用地向开发区和工业聚集区集中,农村居民点向城镇及中心村集中,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3、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置业的开发未利用地,增加耕地面积。4、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快土地整治,促进生态农34、业和生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一)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农用地共计5494.9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8.97%;原规划农用地共计6057.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31.94%。调整后减少562.22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为3319.1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7.48%;原规划耕地为3686.99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9.44%。调整后减少367.86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园地为121.75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0.64%;原规划园地为131.51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0.69%。调整后减少9.76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林地为1763.49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35、9.31%;原规划林地为1881.0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9.92%。调整后减少117.53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其他农用地为290.61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54%。原规划其他农用地为357.6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89%。调整后减少67.07公顷。(二)建设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建设用地共计12953.41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8.28%;原规划建设用地共计12386.34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5.29%。调整后增加567.07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城乡建设用地为11845.9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2.44%;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为11385.6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0.036、1%。调整后增加460.3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为763.29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03%;原规划交通水利建设用地666.74为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3.52%。调整后增加96.55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其他建设用地为344.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81%;原规划其他建设用地为333.9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76%。调整后增加10.22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建设用地规模包含省重点建设项目58.34公顷(含城乡建设用地1.17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57.17公顷),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时按符合规划编写实施方案。(三)其他土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其他土地共计521.43公37、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75%;原规划全区其他土地共计526.2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77%。调整后减少4.85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水域面积为520.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74%;原规划水域面积为502.67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65%。调整后增加17.63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自然保留地为1.1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0.01%;原规划自然保留地为23.61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0.12%。调整后减少22.48公顷。第三节 土地用途分区调整依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适宜性评价和生态敏感性评价结果,将全区划分为七类土地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38、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其他用地区。将全区划分为四类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一、 基本农田保护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607.2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原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14.4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调整后增加92.83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39、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一般农地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一般农地区面积为3194.5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原规划一般农地区面积为3901.2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调整后减少706.67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40、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林业用地区本次规划的林业用地区面积为598.1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原规划的林业用地区面积为664.2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调整后减少66.03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41、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活动。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本次规划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11871.19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3%。原规划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1410.15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1%。调整后增加461.04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本次规划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土地面积为524.3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42、的3%。原规划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268.1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调整后增加256.12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用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 一、允许建设区 本次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2989.16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8%。原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2223.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4%。 本次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为12895.07公顷,因省级以上重点建设43、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6.77公顷,以及考虑与数据库的衔接等问题,造成建设用地规模小于允许建设区面积。二、有条件建设区 本次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696.9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3%。原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769.27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 三、限制建设区 本次规划的限制建设区面积为4525.7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4%。原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5174.0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7%。 四、禁止建设区 本次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758.0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5%。原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802.7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5%。第五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44、格局 一、战略目标结合全区空间发展战略构想、“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及城市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统筹全区城乡建设、产业集聚区项目、绿色生态廊道等的用地。创建合理的城市发展新形态,提高城市运行效率,营造宜人的城市环境。(一)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农用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二)严控建设用地规45、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三)协调区域土地调控,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围绕奎文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强对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调控和引导;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规范土地开发秩序,促进土地利用的区域协调。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实行城乡建设46、用地边界控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四)推进国土整治,加强生态建设。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支持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整理;探索建立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适应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二、总体格局根据地貌类型、土壤类型、水文等自然状况,结合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战略,明确各区土地利用方向,引导各区合理利用土地。通过指标控制和对全市不同地区实施差别化的47、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土地宏观控制和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突出区域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有效保护,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改善生态,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域格局调整。以控制性布局促进耕地与基本农田发展质量提升,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完成情况,引导耕地与基本农田向立地条件好、农田设施完备、农业产业化水平高的区域集中布局。(二)构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充分发挥耕地、林地、水域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的保护功能,保障生态走廊建设合理用地,形成农用地和生态绿地交错、间隔、协调分布的生态用地格局,提供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保障安48、全的水源和集约的土地使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目的,是在做好与二次调查成果数据衔接的基础上,调整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划定基本农田红线,确保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落地到位。一、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逐步优化种植品种,提高经济效益。全区耕地主要分布在廿里堡街道、清池街道、钢城街道,其他街道相对较少。全区耕地土地肥沃,农业设施比较完善,耕地质量好,这些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确保粮食安全。按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由各级49、人民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护负总责。各街道在规划调整完善中,要根据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对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条件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优先布局,同时考虑农业结构调整等耕地减少因素,调整耕地空间布局,确保数量、质量,全面完成耕地保护任务。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一)调整落实保护任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潍坊市下达奎文区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580.13公顷,较原规划的483.80公顷增加了96.33公顷。综合考虑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区“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等,对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其中,廿里堡街道调整后指标69.70公顷新城街道调整后指标8公顷50、;清池街道调整后指标330.4公顷;钢城街道调整后指标172.03公顷。(二)认真划定基本农田。全区基本农田划定遵循实施永久保护、以布局优化促进质量提升的原则,引导基本农田向土地条件好、农田设施完备、农业产业化水平高的优质耕地集中区域布局。划定后奎文区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80.13公顷,全部为耕地,划定后耕地比例增加,地类构成趋于合理。划定后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隔离了开发区与城市绿化和景观用地,防止工业项目向居民区和水源地扩张,能够发挥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控制城市扩张蔓延的作用。(三)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奎文区通过规划调整完善,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其责任制落到实处,51、通过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把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任务落实到街道、村民小组、农户及具体地块,做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网上公布,接受监督。严格实行基本农田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确需占用和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并优先将同等面积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一、生态空间布局优化 在区域范围内构筑“四片五廊道”的立体化、网络式生态结构布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改变目前不连续的和高度破碎的孤岛式绿化系统现状,提高植被的生态调节功能,保障生态系统安全。“四片”即四块片状绿地,包括虞河湿地公园52、白浪河湿地公园、浞河湿地公园、白浪河与虞河之间的生态敏感保护区及森林公园。“五廊道”,即由白浪河、虞河、涨湎河、浞河及浞河支流两岸绿化带构成中央绿色生态廊道。通过沿河绿带道路绿廊、农田林网与建成区内部的绿地形成网状结构,沟通城市内外生态网络,将自然生态引入城市,缓减城市发展的生态压力,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二、生态功能划分西部城镇商住生态区:严格控制城区规模,优化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改善人居环境。近郊城镇及工矿生态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优先发展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及先进制造业。 东部近郊都市农业区:结合产业传统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三、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生态重点保护区是指区域内生态保护优于经53、济社会发展的地区,为生态关键区和生态敏感区,生态服务功能极其重要,区域内限制一切开发建设。全区包括5个公园和5处重要湿地保护区。结合地形特点,沿河流两岸分别设置20-100米宽的绿化带,对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设置沿周边50-100米的缓冲绿化带。河段两侧则根据具体地段的具体情况,采用绿化林荫道、绿化带、公园、小游园等形式,满足城市人民生活需求,完善河流景观。通过清淤除污,并制定地方法规,严格控制,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污水,禁止在水源保护区缓冲范围内进行建设(必要的堤坝除外),保持水源洁净。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期内,积极实施生态恢复工程,重点安排进行白浪河综合治理工程、虞河综合治理工程、涨54、湎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浞河湿地治理工程。实施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实施垃圾无害化治理工程,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加大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物、炉渣和生活生产垃圾,减少排放量,到2020年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一)划定方法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平台,衔接潍坊市奎文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潍坊市奎文区“十三五”环保规划、潍坊市奎文区“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等保护规划,结合生态重要性评价、生态重点区域识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划定生态保护核心区和生态保护缓冲区,共同构成生态保护红线区55、。(二)划定成果综合上述生态资源及其空间格局的分析,在本次调整完善过程中,对重要生态安全保护区域的核心区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具体将位于奎文区西南部的白浪河生态保护湿地纳入生态控制线,划定生态红线保护范围面积为29.63公顷。 按照各类重要生态资源的分布、规模和管制要求,合理划定符合地区实际的生态保护红线,将使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奎文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环保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一、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一)以空间聚集为总体架构,完善城市空间结构。根据集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与周围组团的层56、次结构和职能关系,以“中心凸显、分区发展”作为奎文发展总体布局:“中心凸显”,即强化中心城区建设,内涵提升与适度外延相结合;“分区发展”,一是集中打造中心城区中央商务区(CBD),集中力量建设现代化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心城区;二是按照中心互动、层次和谐、特色互补、空间拓展的原则,形成与中心城区发展相对应的城镇组团地区;三是按照集中原则,积极促进城市近郊工业的集聚发展。(二)以人口集聚为主导因素,推进农村“三集中”步伐。重点在半城市化地区的廿里堡、清池、钢城三个街道开展村镇布局调整,加快实施农村“三个集中”,把人口规模效应作为突破口,以人口集中带动集约发展,突破粗放分散的用地方式,通过村庄57、撤并、村办企业整合、城中村改造,实现居住和产业空间集聚。 (三)以产业集聚为内在动因,优化城乡产业布局。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落实增长空间,抓住产业结构转型机遇,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以区域内一个国家级开发区、一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一个省级工业园区为依托,将上下游产业与可循环利用的产业相对集中。 (四)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提高公路等级,满足交通量增长的需要。区内有胶济铁路和济青高速、潍莱高速等高等级公路通过,另有数十条主要交通干道横贯全区。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奎文区位于潍坊市的中心城区,经与潍坊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衔接,本次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与潍坊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一致。58、全区划定城市开发范围西至白浪河边,北至济青高速及奎文区与寒亭区交界处,南至飞机场及奎文区与坊子区交界处,东至高二路,面积为1095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3%。第六章 土地整治第一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为统筹城乡发展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原规划到2020年,奎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052.30公顷。其中大虞街道9.20公顷、廿里堡街道66.90公顷、新城街道42.30公顷,清池街道751.5公顷、钢城街道182.40公顷。其他北苑街道、东关街道、广文街道、潍州路街道、梨园街道59、北海商贸发展区未涉及。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052.30公顷。其中大虞街道9.20公顷、廿里堡街道66.90公顷、新城街道42.30公顷,清池街道751.5公顷、钢城街道182.40公顷。与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一致。本次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主要采取村庄改造社区化整理模式和迁村并点模式。村庄改造社区化整理模式是指村庄经济比较发达,但由于缺少村庄规划,废弃、闲置宅基地比较多,村庄内部基础设施和交通等条件一般,农民对村庄改造要求比较强烈,对其进行内部改造,改善村庄布局,改变农民居住方式,逐步建成生活社区。迁村并点型整理模式是将零散分布、条件较差的散户散村搬迁至60、邻近区位条件优越、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大村,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村。若新合并的村庄条件较好,可以逐步建立农村社区,实现农民居住社区化。第二节 土地整治的措施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在对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数量、规模及分布情况,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可以先易后难,先点后面,资金运作实行先填后赚,真正做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滚动发展。二、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借助大众传播媒体做好农民的宣传思想工作,赢得公众最广泛的支持。通过大力宣61、传典型,扩大知名度、提高美誉度,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良好公众形象,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新农村美景,逐步消除传统的思维定势,由“要我建”变为“我要建”,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创造一个“人和”的环境。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挖潜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监督机制。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挖潜(挂钩)规模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对项目进度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扩展渠道,多方筹资资金筹措是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项目的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之一,投入资金,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户投入为辅的原则,由政府与农户共同承担。资金筹集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62、以及集体、企业、个人投资等其他渠道投资。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一、发展目标与方向(一)发展目标根据奎文区在潍坊市的职能、地位和作用的定位,合理确定中心城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拉动市域整体发展的强劲引擎。(二)发展方向奎文区作为潍坊市的中心城区、功能核心区,突出商业和公共服务优势,强化特色,不断美化环境,疏导不适合在城区内发展的职能,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用地结构,实现土地的发展载体功能、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的平衡,打造核心商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城市功能拓展区,是体现潍坊现代经济功能的重要区域,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重,完善城63、镇和基础设施,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升参与区域竞争的层次和对全区及周边经济的带动辐射力,打造核心发展区。对于奎文区的周边地区,要高度重视土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的关系,因地制宜地促进特色中心居住区建设和发展都市农业以及自然生态旅游。二、规划调整方案 (一)主要指标变化情况奎文区中心城区原建设用地总规模9034.64公顷,现调整为8990.3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8228.32公顷调整为8141.8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8051.9公顷调整为7728.6公顷。耕地保有量由221.89公顷调整为232.026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0公顷调整为34.2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1026.89公顷调整为1080.45公顷。 (二)布局调整情况奎文区中心城区内管制区原允许建设区面积约为9077.1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约为26.45公顷。调整完善后,允许建设区面积约为8990.3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约为7.98公顷。规模变化情况说明:奎文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变化主要用于道路、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现代产业重点项目用地。 如潍坊飞机场搬迁项目、潍日高速连接线项目、健康街快速路项目、G206东外环路、宝通街等。三、分区布局调整奎文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方向与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5、5-2030)一致。即抓住山东省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大发展机遇,进一步明确方向,找准重点,发挥优势,创新模式,以“园区带动,产业整合;环境保育,生态支撑;渐次扩展,分区管治”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区域用地整合和产业升级转型,不断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重点集中打造中心城区内金融街核心商务区、中部商贸商务区、东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城市经济发展区和北部现代商住区“五大功能区”。第八章 街道土地利用调控第一节 省批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奎文区现有省批利用总体规划街道2个,为廿里堡街道和清池街道。一、廿里堡街道发展定位廿里堡街道地处潍坊市区南部,南至奎文区界,北至宝通街,东至虞河,66、西至白浪河。该街道区位优越,交通便利,206国道、胶济铁路坊子支线纵贯南北,南临潍莱高速,北接潍坊市区,距潍坊北港35公里,潍坊机场居其中央,有潍坊市区的“南大门”之称。廿里堡街道是全国千强镇之一,现有汽车、文化旅游业、物流、高科技先进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五大主导产业。其中:汽车产业已建成宝马、奔驰等6家汽车4S店及10家汽车精品店;辖区旅游资源丰富,金宝乐园、金宝文苑、金宝生态家园、佛教文化产业园和南苑林场等项目整合串联,为潍坊市区近郊游、休闲游为主要特色的环机场休闲度假旅游圈;高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基本建成,辖区内城南工业园区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省级工业园区;街道拥有潍坊市67、区南部最大的市场物流群;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房地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二、廿里堡街道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一)农用地指标调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稳定农用地面积。到2020年全街道耕地面积由由调整前的202.25公顷,调整为157.50公顷。减少44.75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园地面积由由调整前47.63的公顷,调整为8.65公顷,减少38.98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林地面积由由调整前的52.75公顷,调整为255.06公顷,增加202.31公顷。(二)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8、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到2020年全街道建设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2301.88公顷,调整为2181.86公顷,减少126.1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1902.73公顷,调整为1761.46公顷,减少141.27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399.15公顷,调整为公顷414.32,增加15.17公顷。(三)街道重点项目情况规划期间,廿里堡街道主要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凤凰大街扩宽,鸢飞路扩宽,公交宝通街综合场站,潍日高速连接线项目,鸢都湖场站,110KV机场站等交通项目,以及飞机场搬迁项目。其中潍日高速连69、接线项目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农用地共计458.74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6.62%;原规划农用地共计302.6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0.97%。调整后增加156.11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为157.50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5.86%;原规划耕地为202.25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7.33%。调整后减少44.75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园地为8.65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0.31%;原规划园地为47.6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73%。调整后减少38.98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林地为255.06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9.2570、%;原规划林地为52.75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91%。调整后增加202.31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其他农用地为37.5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2%。原规划其他农用地为0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0%。调整后增加37.53公顷。2、建设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建设用地共计2181.86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79.13%;原规划建设用地共计2301.88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83.47%。调整后减少120.02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城乡建设用地为1761.46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63.88%;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为1902.7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68.99%。调整后减少141.2771、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420.4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5.25%;原规划交通水利建设及其他建设用地399.15为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4.47%。调整后增加21.25公顷。3、其他土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其他土地共计117.21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4.25%;原规划全街道其他土地共计153.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5.56%。调整后减少36.89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水域面积共计117.21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4.25%;原规划全街道水域面积共计153.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5.56%。调整后减少36.89公顷。三、清池街道发展定位清池街道位于潍72、坊市奎文区东部,南接钢城街道,北靠寒亭区,西邻新城街道。地势平坦,济青、潍莱高速公路纵横贯通,胶济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区内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无污染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生活娱乐设施完备齐全,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8.5平方米。基础施设施配套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实现了“七通一平”;服务环境优良,亲商、安商、富商氛围浓厚,“特区特管”、“无收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应有尽有,“一站式”审批服务高效便捷;科技创新资源雄厚,公共研发中心、国家级孵化器和企业研发中心设施齐备、人才济济。目前,光信息产业园、潍柴动力工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小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园区蓬勃发展,电子信73、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初具规模。清池街道属于暖温带东亚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12.5摄氏度,平均降雨量为600-800毫米,年均无霜期190-200天,常年主导风向为偏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秋冬盛行西北风。境内有虞河支流白沙河、涨湎河、浞河及其一条支流四条河流自南向北穿过,水源充足。四、清池街道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一)农用地指标调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稳定农用地面积。到2020年全街道基本农田面积由由调整前的312.00公顷,调整为330.40公顷。增加18.40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耕地面积74、由由调整前的2548.78公顷,调整为2254.50公顷。减少294.28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园地面积由由调整前107.36的公顷,调整为93.85公顷,减少13.51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林地面积由由调整前的720.28公顷,调整为555.79公顷,减少164.49公顷。(二)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到2020年全街道建设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4449.82公顷,调整为4937.92公顷,增加488.10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75、4237.57公顷,调整为4644.93公顷,减少407.36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212.25公顷,调整为公顷292.99,增加80.74公顷。(三)街道重点项目情况规划期间,清池街道主要重点建设项目包括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济青高速扩建,宝通街,110KV张营站项目,220KV眉村站项目。其中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济青高速扩建、220KV眉村站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农用地共计3099.5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37.29%;原规划农用地共计3596.16公顷,占全街76、道总面积的43.26%。调整后减少496.63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为2254.5 0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27.12%;原规划耕地为2548.78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320.66%。调整后减少294.28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园地为93.85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13%;原规划园地为107.36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29%。调整后减少13.51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林地为555.79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6.69%;原规划林地为720.2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5.67%。调整后增加164.49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其他农用地为195.39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2.35%77、。原规划其他农用地为219.74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2.64%。调整后减少24.35公顷。2、建设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建设用地共计4937.92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59.41%;原规划建设用地共计4449.82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53.53%。调整后增加488.1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城乡建设用地为4644.93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55.86%;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为4237.57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50.98%。调整后增加407.36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292.99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3.54%;原规划交通水利建设及其他建设用地212.25为78、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2.56%。调整后增加80.74公顷。3、其他土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其他土地共计274.81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3.31%;原规划全街道其他土地共计287.9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3.46%。调整后减少13.09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全街道水域面积共计273.68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3.29%;原规划全街道水域面积共计259.50公顷,占全街道总面积的3.12%。调整后增加14.18公顷。第二节 其他街道土地利用方向 一、其他各街道发展定位 奎文区除省批的2个街道剩余9个街道,分别为北苑街道、大虞街道、东关街道、广文街道、潍州路街道、梨园街道、北海商贸发展区、79、新城街道、钢城街道。其中,北苑街道、大虞街道、东关街道、广文街道、潍州路街道、梨园街道、北海商贸发展区等依托中心城区的主导地位,增强聚集与辐射功能,重点搞好中心城区建设,合理控制城市规模,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优化工业用地布局。 新城街道以电子信息技术、机电和光机电一体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为重点利用方向。钢城街道以潍坊钢厂为核心,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配套建设学校、医院、社区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二、其他各街道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一)农用地指标调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稳定农用地面积。到2080、20年各街道耕地面积由由调整前的935.96公顷,调整为907.13公顷。减少28.83公顷。到2020年各街道园地面积由由调整前15.49的公顷,调整为19.25公顷,增加了3.76公顷。到2020年各街道林地面积由由调整前的1107.99公顷,调整为952.64公顷,减少155.35公顷。(二)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到2020年各街道建设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5634.64公顷,调整为5833.63公顷,增加198.99公顷。到2020年各街道城乡建设用地81、面积由调整前的5245.32公顷,调整为5439.53公顷,增加194.21公顷。到2020年各街道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由调整前的389.32公顷,调整为公顷394.10,增加4.78公顷。 (三)街道重点项目情况规划期间,各街道主要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济青高速公路扩建、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健康街快速路、宝通街等。其中济青高速公路扩建、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等项目为省重点建设项目。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十三五”规划期间,奎文区新规划实施重点项目23个,其中省级及以上项目5个,分别为济青高速扩建、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潍日82、高速连接线项目、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养护站、220KV眉村站。市级及以下项目18个。具体情况如下:一、电力项目220KV市中站、110KV胜利街(党校)站、110KV虞西(万达)站、110KV机场站、220KV眉村站、110KV张营站、110KV银枫(朱茂)站,面积共计5.34公顷。二、交通项目济青高速扩建、健康街快速路工程、潍日高速连接线项目、凤凰大街扩宽、鸢飞路扩宽、公交玉清街枢纽站、公交庄家场站、公交宝通街综合场站、公交鸢都湖场站、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宝通街、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公路养护站等。面积共计162.1公顷。三、能源项目张83、蛤路加油站、潍胶路加油站。面积共计1.07公顷。四、通讯项目移动基站通讯塔,共计615个,面积为0.3公顷五、其他项目飞机场搬迁项目。面积为44.87公顷。第十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开展了潍坊市奎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节 奎文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一、自然资源条件气候属东南季风区的暖温带半湿润地区,气候特点大陆性明显,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4;年平均降水量647毫米;土壤类型分褐土、棕壤、潮土、砂姜黑土4个土类;地势平坦,平均海拔26米;境内河流白浪河、虞河、浞河等水系,均依地势汇入渤海莱州湾。84、二、自然环境状况(一)水环境河流中的主要污染指标是生化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近年来水环境治理成果显著,对流经奎文区的涨湎河、虞河、白浪河进行综合整治, 达到功能区划水质目标,并建设集商、居、游、娱为一体的城市滨河景观带。(二)大气环境奎文区大气环境总体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属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负荷比为42.22%、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负荷比为39.56%,2014年以来中心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天数均大于340天,良好率保持在90%以上。(三)声环境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T14623-93评价,奎文区昼间各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85、均不超标,夜间主要超标区域是夜间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一) 土地供需矛盾尖锐,后备资源匮乏,基础性生态用地少2014年人均耕地0.01公顷,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05公顷的警戒线。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极大。随着非农用地迅速扩展,农用地将进一步减少。(二)工业污染治理任务重奎文区201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673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2794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导致能源、资源短缺与需求矛盾进一步增加,排污总量与环境容量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环境污染呈现出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新特点。(三)农业污染问题显现农业面86、源污染问题开始显现,近几年化肥和农药使用强度增加,超量和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及污水灌溉,使得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部分残留农药、化肥和大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粪便排入土壤、水体,污染了生态环境。第二节 规划的环境协调性一、规划的环境协调性(一)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协调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充分贯彻了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学习借鉴了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技术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基础调查开始介入,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融入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内容贯穿87、规划始终,努力做到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二)与相关生态环境规划的协调性。在确定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战略、各类用地规模与布局时,规划与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潍坊市城市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进行了衔接。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1、 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构筑城乡生态安全网络。2、 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防灾避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 改善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污染问题;4、 维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安全,不断完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5、 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和历史古迹的保护。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的方法根据基础资料条件和奎文区资源与环境特点,采用了核查表法、景观结构分88、析法等评价方法。第三节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一、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一)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4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1985年1月1日起施行);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起实施);7、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国土资发200979号);8、潍坊市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二)评价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89、38-2002);2、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一)基础性生态用地布局安排有利于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林地、自然保留地等具有较高的生态服务价值,是以发挥自然生态功能为主的土地。耕地、园地等不仅是种植农作物、获取农产品为主的土地,同时也具有相当重要的自然生态功能,承载半人工半自然的生态环境。规划期间,耕地、园地、林地、自然保留地等具有生产和生态双90、重功能的地类面积基本稳定在45%以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12%;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5%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布局上在区域范围内构筑“四片五廊道”的立体化、网络式生态结构布局,连结重要自然生态区,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改变不连续的和破碎的孤岛式绿化系统现状,提高植被的生态调节功能,保障生态系统安全。“四片”即四块片状绿地,包括虞河湿地公园、白浪河湿地公园、浞河湿地公园、白浪河与虞河之间生态敏感保护区森林公园。“五廊道”,由白浪河、虞河、涨湎河、浞河及浞河支流两岸绿化带构成中央绿色生态廊道。通过沿河绿带道路绿廊、农田91、林网与建成区内部的绿地形成网状结构,沟通城市内外生态网络,将自然生态引入城市,缓减城市发展的生态压力,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基础性生态用地安排更注重挖掘其生态服务功能,把农田作为城市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城乡交融区域生态系统。(二)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调整有利于改善区域景观结构功能奎文区土地利用空间结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从斑块指标来看,全区斑块总数由1862减少至1504,平均斑块大小由53.69变为66.47,最大斑块指数由83.98降至66.56,边界密度由60.54减少至59.52,综合这四项指标说明奎文区规划期内土地斑块集约程度有所提高,廿里堡街道、钢城街道和清池街道由于新增建92、设用地使得产业积聚度加强,所以土地斑块破碎化程度减弱。表10-1 2014年奎文区土地利用类型斑块指标统计斑块数平均斑块大小最大斑块指数边界密度形状指数分维数香浓多样性分离度大虞街道3132.9690.9144.281.321.05040.360.86北苑街道3219.0683.3857.651.521.06340.620.79东关街道562.8797.5733.31.871.04120.110.87广文街道2221.4999.7625.461.321.05760.120.82潍州路街道2188.6998.0232.752.941.15320.10.84梨园街道2818.2182.463.0293、1.41.05190.540.84新城街道2879.4559.685.011.451.06340.950.93清池街道9308.877.1686.431.481.06231.110.97钢城街道2047.8225.0192.861.461.06761.070.96廿里堡街道3318.4350.0377.11.421.06451.050.99全区合计186253.6983.9860.541.541.05870.780.91表10-2 2020年奎文区土地利用类型斑块指标统计斑块数平均斑块大小最大斑块指数边界密度形状指数分维数香浓多样性分离度大虞街办3132.9683.1844.041.271.094、4860.350.82北苑街办3219.0671.1765.281.391.05840.60.76东关街办1226.2094.7639.891.451.06820.10.81广文街办588.6064.8166.791.241.03880.030.75潍州路街办3125.7996.4536.631.781.09760.180.76梨园街办2223.1853.9159.811.691.09760.550.81新城街办12421.8784.1139.691.291.04860.90.79清池街办81710.1024.8688.261.261.03880.910.92钢城街办1709.3822.21895、3.591.331.04861.110.87廿里堡街办27710.0748.7372.681.331.058410.87全区合计150466.4766.5659.521.341.05750.730.83规划期内分维数和形状指数均减少,说明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土地形状变得规整。从多样性指数来看,变化幅度较小,说明总体上土地类型保持稳定。从分离度指数来看,全区从2005-2020年分离度减少0.05,土地类型的空间组合趋于简单化,优势斑块类型的连通性加强,斑块破碎化程度降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为主体,空间相对集中,注重了集约用地和生态效应,加大了对优势斑块的保护。 (三)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有利96、于缓解工业污染规划提出以“园区带动, 产业整合;环境保育,生态支撑;渐次扩展,分区管治”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区域用地整合和产业升级转型,形成中心城区核心功能集聚、拓展组团功能优化、绿化隔离地区美化、外围地区发展协调的良好格局。这种格局加上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搬迁、改造,有利于缓解工业污染。(四)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安排有利于防灾避险规划在进行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时,充分考虑了城市风向和防洪,有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对于自然、历史与文化古迹的保护有积极作用生态环境敏感区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历史与文化保护区对于传承文明尤为重要。97、通过划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并相应制定管制规则,区域内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历史文化古迹将得到严格保护。三、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大工程用地安排有利于提升区域生态服务功能规划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大工程的用地保障。参照城市规划,保证了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的用地,对河流治理和沿河景观所需要的用地都进行了安排或预留。流经城区的涨湎河、虞河、白浪河三条河流,由于多年来缺乏有效治理,河道内污水横流、杂草丛生、垃圾遍地,“臭、丑、乱、旧”是三条河流共同的特点。现通过在河道内建设箱涵,将污水引入其中,排至污水处理厂,箱涵上修建河道,引入清水,拓宽水面,架设桥梁,铺设车行路、甬路,沿岸进行高标准的景观绿98、化建设,配以夜间亮化系统,打造出了国内一流的滨水景观。尤其是三条河流与水库联网,保证清水与活水注入,对于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提升城市生态服务功能和品位作用显著。四、规划可能引发的不良环境影响城镇工矿用地的增加会导致固体废物生成量增加,废水、废气的排放量增加。奎文区201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6754吨,化学需氧量排放2756吨,预计到202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7458吨,化学需氧量排放2863吨,尽管规划期内每年增量将有所降低,但总量压力仍会增加,如不进行预防和治理,对周边环境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但这些不良环境影响可以通过有效的减缓措施加以规避或减轻。奎文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奎文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对99、环境保护非常重视,通过加强绿化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8%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第四节 规划可能引致的环境影响综合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战略、各类用地规模与布局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布局注重保障基础性生态用地,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布局总体上有利于区域生态功能的提升;“园区带动, 产业整合;环境保育,生态支撑;渐次100、扩展,分区管治”城乡一体化的模式,以及流经城区的主要河流的治理以及与水库联网,对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有一定作用;建设用地布局考虑了防灾避险。总之,规划正确处理了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统筹安排了土地利用和保护。规划的实施,将有助于实现奎文区发展目标,有力地促进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形成。第五节 预防与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一、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树立科学的资源发展观,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把拉长产业链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的重要手段。依托现有资源,搞好产品的再加工、深加工,大力发展下游产品和终端产品,优化产业结构。限制高耗能、高101、耗水、高污染产业发展,坚决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依法取缔关闭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做好高资源消耗行业清洁生产的示范推广和重点企业强制性审核工作,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社会公示制度。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典型带动、逐步推进、科技支撑的原则,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推进计划,引导企业循环式生产。以实施清洁生产为重点,推进循环经济型企业发展。以能源资源循环利用为核心,推进行业和生态102、工业园区建设。以行业为单元,进行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区域布局优化。二、加强生态保护为重点,建立开放性、网络型生态布局通过建设以生态恢复为主的城市公园,保护生态林地,建立以水体和道路为依托的绿廊网络,保持生态系统联系,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通过恢复生态通道,统筹城市绿化用地,发挥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减缓由于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三、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建议进行区划调整奎文区发展空间受到严重限制,建议调整区划,以扩大发展空间,缓冲环境影响。为进一步理顺发展权限、优化发展空间,推进区域整体、联片发展,便于城市网格化管理,以主要街、路为边界线,推进奎文区发展空间进行统筹整合。四、土地资源保护103、措施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治农田污染。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和四旁绿化。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格控制氮磷严重超标地区的氮肥、磷肥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土壤环境容量的监测,为城市提供优质农副产品。五、水资源保护措施(一)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节水型社会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提高农业用水综合效率。发挥价格调控作用,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二)加强水源地和湿地保护以城乡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重要湿地保护为重点,健全蓄水、节水、保水等水源涵养工程,对水源地和重要湿地的保护。坚决杜绝工业污染水源地和湿地,减少农业面源污104、染。(三)继续强化对主要河流等水环境治理的完善提高白浪河、虞河、涨湎河整治目前已经实现了根本改观,应继续完善提高,着力提升河流的自净能力。维护并强化白浪河、虞河、浞河、涨湎河等水系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保护或恢复河流、湿地、坑塘等自然系统;构建由河道、湖泊、水库、滞水湿地等构成的多层次湿地系统,巩固并强化奎文区河流治理的成果。六、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突出抓好城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以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建筑施工污染、道路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控制,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以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主线105、,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稳定达标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控制新增大气污染企业产生;抓好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降耗降污、改革现存的落后工艺,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退城进园”工程;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严格控制新上燃煤设施;改善能源的多渠道供应网络,积极利用天然气、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及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快城市供热供气能力建设,在天然气管网和热力管网覆盖区域内,均应使用天然气和实行集中供热。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实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各镇(街)106、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负总责,建立规划实施评价考核办法,把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结果纳入政府评价考核体系。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和建设,探索体现奎文区特色的技术思路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一、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以二次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建立城镇低效用107、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园地、林地等生态用地。三、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总结地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建立规划实施信息部门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108、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和规划实施管理效率,积极探索应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精确性和时效性。依据国家和省级规划实施管理政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制定规划实施管理细则,明确监管程序、考核办法和相关责任等。健全监测督察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对规划目标、主要调控指标等的执行情况,以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实时跟踪和严肃查处。 附表1 奎文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指标名称调整前2006-2020年规109、划指标2014年现状上级下达调整完善后指标调整后2006-2020年规划指标调整前后变化量(调整后-调整前)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约束性耕地保有量6236.734428.204276.883319.13-2917.6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3.80486.47580.13580.1396.33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2390.7612321.3212895.0712895.07504.31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456.6811459.9111844.75388.07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401.249974.3510833.31432.07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934110、.08861.411050.32116.24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860.803365.11504.31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427.403360.26932.86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092.202460.06367.86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2092.202460.06367.86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119.00164.86135.4016.40约束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公顷)1052.301052.300预期性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含省重点项目占地面积;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异地补充。附表2 奎文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111、位:公顷地类2014年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调整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8969.8218969.8218969.82农用地耕地4428.2023.343686.9919.443319.1317.48-367.86园地277.741.46131.510.69121.750.64-9.76林地799.704.221881.029.921763.499.31-117.53牧草地0000000其他农用地656.023.46357.681.89290.611.54-67.07农用地合计6161.6632.486057.2031.945494.98 28112、.97-562.2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9970.0652.5410338.3754.5010834.4857.11496.11农村居民点1485.567.841047.255.521011.445.33-35.81采矿用地4.290.0200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小计11459.9160.4111385.6260.0111845.9262.44460.3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72.160.3864.570.3464.580.340.01公路用地337.531.78596.823.15693.353.6696.53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113、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小计409.692.16661.393.49757.934.0096.54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水工建筑用地5.350.035.350.035.360.030.01小计5.350.035.350.035.360.030.01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0000特殊用地446.372.35333.981.76344.21.8110.22盐田0000000小计446.372.35333.981.76344.21.8110.22建设用地合计12321.3264.9512386.3465.2912953.4168.28567.07其他土地水域476.102.114、51502.672.65520.302.7417.63自然保留地10.740.0623.610.121.130.01-22.48其他土地合计486.842.57526.282.77521.432.75-4.85注:附表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建设用地总规模包含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规模。其中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总规模73.3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8.34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17公顷,新增城镇工矿用地1.17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57.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17.55公顷。附表3 奎文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行政单位奎文区北苑街道办事处大虞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广文街道办事处潍州路街115、道办事处梨园街道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0.13000000耕地保有量3319.133.5000000建设用地总规模12895.07520.62818.11280.79370.92350.66467.2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844.75496.05769.16254.81347.84318.80439.7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833.31496.05769.16254.81347.84318.8439.3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35.4055.1264.0363.757.9753.1354.92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1050.3224.5748.9525.9823.0831.8627.49新增建设用116、地规模3365.11159.45140.6200.342.7032.79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360.26159.45140.6200.342.7032.79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460.0610.1400007.0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460.0610.1400007.0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052.3009.200000附表3 奎文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续)行政单位廿里堡街道新城街道办事处清池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北海商贸发展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9.708.00330.40172.030耕地保有量157.509.52254.50894.130建设用地总规模2175.78221117、7.94896.26524.24272.5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61.462073.184644.93487.59251.1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484.522008.194050.61412.87251.15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48.45182.33367.96141.2550.23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414.32144.72251.3336.6521.37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99.56174.712066.13284.034.78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499.56174.712061.28284.034.78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71.8298.741785.32284.032.96土地整治补充耕118、地规模271.8298.741785.32284.032.9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66.9042.30751.50182.400附表4 奎文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奎文区18969.82607.2433194.551711871.19630000524.31300598.1932174.3411北苑街道612.380011.572496.4881000024.884004.13175.3212大119、虞街道1025.77004.010768.3875000010.89100151.161591.339东关街道313.67000.010254.881000014.004000044.8614广文街道442.17000.210347.8478000017.514000076.6117潍州路街道377.83004.071318.88400007.202000047.7613梨园街道557.62000.020439.8179000021.414000096.3817廿里堡街道2757.8170.973153.461770.98640000117.7740000644.6923新城街道2673.53120、8.2707.5402075.6678000016.30100152.620.06413.1415清池街道8312.26347.5842238.97274658.88560000277.12300211.593578.127钢城街道1601.05180.4211774.7548488.3931000016.6810078.69562.124北海商贸发展区295.730000251.178500000.550000044.0115附表5 奎文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合计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奎文区12223121、.812989.16769.27696.935174.024525.70802.73758.0318969.82北苑街道486.53523.7145.457.9813.5715.2866.8365.41612.38大虞街道803.83819.7900172.02158.6049.9247.381025.77东关街道282.35280.78008.199.7623.1323.13313.67广文街道370.21370.93009.8914.7662.0756.48442.17潍州路街道347.42350.660016.416.2614.0110.91377.83梨园街道470.93467.300122、012.1718.9374.5271.39557.62廿里堡街道2304.582190.6254.1336.37245.98377.31153.12153.512757.81新城街道2251.362225.8900240.4431.34181.7716.302673.53清池街道4314.004962.04522.33529.153318.682543.95157.25277.128312.26钢城街道319.10524.92147.36123.431134.59936.02016.681601.05北海商贸发展区273.49272.52002.133.4920.1119.72295.73附表123、6 奎文区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行政单位调整前2020年耕地保有量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调整后2020年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调整前后变化量奎文区6236.734428.23319.132917.6北苑街道010.543.5-3.5大虞街道86.700086.7东关街道0000广文街道0000潍州路街道0000梨园街道02.5600廿里堡街道643.03409.02157.5485.53新城街道221.6078.829.50212.1清池街道4445.003111.712254.502190.5钢城街道840.40815.36894.13-53.73北海商贸发展区00.1900附表7 124、奎文区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调整前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前基本农田保护比例(%)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比例(%)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奎文区483.8100580.13100510.4100414.07100北苑街道大虞街道东关街道广文街道潍州路街道梨园街道廿里堡街道0069.712.0269.713.66新城街道0081.3881.57清池街道31264.43330.456.95330.464.7331275.35钢城街道171.835.57172.0329.65102.320.04102.0724.65北海商贸发展区附表8 奎文区主要控制指标125、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m2/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奎文区12390.7612895.0711456.6811844.7510401.2410833.31119135.4934.081050.32北苑街道486.42520.62467.49496.05467.49496.0551.9455.1218.9324.57大虞街道804.23818.11763.93769.16763.93769.1663.6664.0340.348.95东关街道282.68280.79260.1126、6254.81260.16254.8165.0463.722.5225.98广文街道370.58370.92359.44347.84359.44347.8459.9157.9711.1423.08潍州路街道347.96350.66326.85318.8326.85318.854.4853.1321.1131.86梨园街道471.36467.27449.22439.78449.22439.3156.1554.9222.1427.49廿里堡街道2301.882175.781902.731761.461617.031484.52161.7148.45399.15414.32新城街道2248.6422127、17.92109.032073.182020.922008.19183.72182.33139.61144.72清池街道4449.824896.264237.574644.933648.484050.61331.68367.96212.25251.33钢城街道353.43524.24324.96487.59232.42412.8777.47141.2528.4736.65北海商贸发展区273.76272.52255.3251.15255.3251.1551.0650.2318.4621.37附表8(续) 奎文区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128、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奎文区2860.83365.112427.43360.262092.22460.062092.22460.061052.31052.3北苑街道125.25159.4526.26159.4526.2610.1426.2610.1400大虞街道126.74140.6210.68140.6210.68010.6809.29.2东关街道0000000000广文街道00.3400.34000000潍州路街道02.702.7000000梨园街道36.8832.7917.6232.791129、7.627.0517.627.0500廿里堡街道625.66499.56549.35499.56469.95271.82469.95271.8266.966.9新城街道205.45174.71178.23174.71123.4398.74123.4398.7442.342.3清池街道1621.582066.131557.532061.281357.531785.321357.531785.32751.5751.5钢城街道113.22284.0384.01284.0384.01284.0384.01284.03182.4182.4北海商贸发展区6.024.783.724.782.722.962.130、722.9600附表9 奎文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上图规模级别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交通济青高速公路扩建扩建2017-202039.1130.060.84大虞街道、北苑街道、清池街道、新城街道39.11省级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新建2017-202025.2119.239.37清池街道25.21省级G206威汕线北曹埠至安丘陈亭官庄段养护站新建2017-20201.801.801.80清池街道1.80省级健康街快速路扩建2017-202051.170.49潍州路、广文、梨园、新城街道51.17市级凤凰大街扩131、宽扩建2017-202013.710.46廿里堡街道13.71市级潍日高速连接线新建2017-20206.086.084.45廿里堡街道6.08省级鸢飞路扩宽扩建2017-20205.67廿里堡街道5.67市级公交玉清街枢纽站新建2017-20201.60大虞街道1.60市级公交庄家场站新建2017-20200.50梨园街道0.50市级公交宝通街综合场站新建2017-20202.00廿里堡街道2.00市级鸢都湖场站新建2017-20202.00廿里堡街道2.00市级宝通街新建2017-202013.257.096.07清池街道13.25市级附表9 (续)奎文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132、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上图规模级别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4.电力220KV眉村站新建2017-20191.171.171.09清池街道1.17省级220KV市中站新建2017-20191.44潍州路街道1.44市级110KV胜利街站新建2017-20190.64潍州路街道0.64市级110KV虞西站新建2017-20200.64东关街道0.64市级110KV机场站新建2017-20200.64廿里堡街道0.64市级110KV张营站新建2017-20200.640.640.64清池街道0.64市级110KV银枫站新建2017-20200.17新城街道0.17133、市级能源张蛤路加油站新建2017-20190.660.660.66钢城街道0.66市级潍胶路加油站新建2017-20190.410.410.41钢城街道0.41市级通讯移动通讯塔新建2017-20200.30.1全区各街道0.3市级其他飞机场搬迁新建2017-202044.87廿里堡街道44.87市级合计213.7068.1925.35213.70附表10 奎文区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奎文区10720.768990.327.981237.17485.29北苑街道办事处612.36523.717.9815.2665.41134、大虞街道办事处1025.74821.790156.5747.38东关街道办事处313.65280.7809.7423.13广文街道办事处442.17370.93014.7656.48潍州路街道办事处377.81350.66016.2410.91梨园街道办事处557.61467.3018.9271.39廿里堡街道办事处2421.552037.980252.23131.34新城街道办事处2673.62245.550411.7516.3清池街道办事处2000.511619.10338.1843.23北海商贸发展区295.76272.5203.5219.72附表11 廿里堡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135、:公顷地类2014年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调整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2757.812757.812757.81农用地耕地403.3214.62202.257.33157.505.86-44.75园地40.451.4747.631.738.650.31-38.98林地116.664.2352.751.91255.069.25202.31牧草地0000000其他农用地45.301.640037.531.2037.53农用地合计605.7321.96302.6310.97458.7416.62156.11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225.4944.44161136、7.0358.631484.5253.84-132.51农村居民点289.4710.50285.710.36276.9410.04-8.76采矿用地0000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60.7716.71399.1514.47420.415.2521.25建设用地合计1975.7371.642301.8883.472181.8679.13-120.02其他土地水域176.356.39153.305.56117.214.25-36.09自然保留地0000000其他土地合计176.366.39153.305.56117.214.25-36.09注:建设用地规模含省重137、点建设项目面积。附表12清池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2014年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调整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8312.261008312.261008312.26100农用地耕地3116.2937.492548.7830.662254.5027.12-294.28园地165.701.99107.361.2993.851.13-13.51林地388.114.67720.288.67555.796.69-164.49牧草地其他农用地433.475.21219.742.64195.392.35-24.35农用地合计4103.5749.138、373596.1643.263099.5337.29-496.63建设用地城镇用地2751.9333.113648.4843.894049.4448.70400.96农村居民点955.2011.49589.097.09595.497.166.40采矿用地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71.843.27212.252.56292.993.5480.74建设用地合计3978.9747.874449.8253.534937.9259.41488.10其他土地水域229.172.76248.452.99273.683.2925.23自然保留地0.550.0116.830.201.130.01-15.70其他土地合计229.722.76265.283.19274.813.319.53注:建设用地规模含省重点建设项目面积。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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