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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96页)
济南市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9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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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 编号:586988 2022-09-19 96页 1.11MB
1、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调整完善方案 调整完善方案 二一七年七月二一七年七月 目目 录录 前前 言言 .1 1 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2 2 第一节 区域概况.2 第二节 调整指导思想和思路.3 第三节 调整原则.4 第四节 调整依据.6 第五节 规划范围.7 第六节 规划期限.7 第二章第二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8 8 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8 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8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1212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12 第二节2、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13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1616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16 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16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17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2525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25 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9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31 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35 第五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36 第六章第六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4040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40 第二节3、 规划调整方案.41 第三节 分区片布局调整.43 第七章第七章 土地整治挖潜土地整治挖潜 .4545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45 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46 第三节 土地整治的措施.47 第八章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5050 第一节 保障能源电力产业用地.50 第二节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50 第三节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51 第四节 合理安排社会基础设施用地.51 第九章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 .5252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52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53 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53 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54 4、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55 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56 第七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56 第八节 其他用地区.57 第十章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5858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58 第二节 主要调控指标.59 第三节 凤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60 第四节 张家洼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61 第五节 高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64 第六节 鹏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65 第七节 乡镇土地利用实施.68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969 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69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9 第三5、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73 附录附录 .7676 附录 A 规划调整完善文本附表.76 1 前前 言言 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 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主要调控指标规模等相关要求,开展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本次调整完善主要任务和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建设用地布局的新要求,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6、局,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土地资源支撑。按照莱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莱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谋划“十三五”期间区域发展与重大项目用地安排,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措施落地,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三线”的划定和“多规融合”,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服务。本次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进行的一次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规7、划范围为莱城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 1739.61 平方公里,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2 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第一节第一节 区区域概况域概况 莱城区地处鲁中山区,大汶河上游,北依章丘市,东临淄博市博山区,西与泰安市岱岳区相邻,南与新泰市、钢城区接壤,是莱城区政府所在地。地理坐标为北纬 36 02 4636 33 10,东经 117 19 04117 5805。东西最大跨境 56.8 公里,南北最大跨境 56.2 公里。一、自然条件一、自然条件 莱城区地形为南缓北陡、且向北突出的半圆形盆地,北、东、南三面山岭环绕,中部为低缓起伏的平原,西部开阔,具有山地、丘陵、平原等多种8、地貌类型。海拔最高点 994 米,最低点 148 米。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3.1,年均降水量 760.9mm,无霜期 204 天。气候特点是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干旱、风灾较严重。气候要素垂直分布比较明显,夏季周边山区山顶的气温比城区内低 3左右。山地丘陵地区,耕地数量少、质量不高,高产、优质产田比重较低。耕地在中西部平原分布较为集中,土层较厚,耕作水平较高;山地丘陵区分布较为零散,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低,灌溉条件较差。全区耕地质量等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区土壤共分为棕壤和褐土两类。3 二、社会经济条件二、社会经济条件 莱城区现辖 4 个街道、11 个镇,89、38 个行政村,988 个自然村。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 346.25 亿元,同比增长 9%。莱城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大产业比例为 8.1:54.2:37.7。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了较大规模的粮油、蔬菜生产基地。工业实力不断增强,钢铁生产及深加工、轻纺、化工三大产业快速壮大,已成为支撑全区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传统服务业得到长远发展,形成了以山水风光、休闲娱乐为主体的特色旅游业快速发展。齐鲁大峡谷、房干生态旅游区、雪野湖风景区、华山森林公园等景点,成为全区经济增长的新的亮点。第二节第二节 调整指导思想和思路调整指导思想和思路 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10、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结合莱城区实际,以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以有效促进和保障蓝色经济发展用地为重点,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二、调整思路二、调整思路 本次调整完善以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数据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为依据,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4 积极探索“多规融合”,科学划定“三条红线”,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制度,11、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引导经济布局、城镇建设、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强化土地规划引导,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协调,立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与和谐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转变规划理念,实行“保护”划定红线,“新增”筑牢边界,“建设”严控总量,“集约”盘活存量,统筹安排区域各类用地,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12、。继续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三节第三节 调整原则调整原则 一、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以有限增量撬动存量,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益、减量化。继续实施 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确定的指导原则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按照省级下达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把握“小动大不动”的原则,重点做好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适当调整完善各级规划。5 二、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按照耕地保护优先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13、依据省级调整下达的相关指标,科学调整全区各镇(街)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科学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对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三、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切实保障民生、环保、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产业发展用地,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四、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重点14、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等工作,着重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做好全区“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设用地安排。五、五、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涉及规划目标调整的,积极主动做好与“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生态红线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征求各部门、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协商解决 6“三线”划定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六、六、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统一规范,上下衔接。按照国家及省级统一的标准、15、时点、底图、分类和成果上报格式,上下联动,快速推进。第四节第四节 调整依据调整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 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部令第 43 号);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7、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9、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16、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116 号);10、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指导意见;7 11、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12、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13、莱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4、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15、莱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16、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7、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18、相关专项规划;19、莱城区 2013 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20、莱城区 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五节第五节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工作范围为莱城区行17、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 173961.11 公顷,包括凤城、鹏泉、张家洼、高庄、口镇、羊里、方下、牛泉、苗山、雪野、大王庄、寨里、杨庄、茶业口、和庄镇 15 个乡镇(街道)。第六节第六节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5 年,规划调整完善基准年 2014 年,规划期限为 2006年至 2020 年。8 第第二二章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现行规划明确,2020 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54572.56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9652.18 公顷(不含多划 371.17 公顷)以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8、不少于 3794.3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30256.9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4518.40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4258.57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738.59 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4068.92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 2454.22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76平方米以内。第二节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总量指标实施情况一、总量指标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 规划实施以来,全区严格控制耕地减少,提高耕地质量。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原则,强化对城镇建设占19、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规划 2020 年全区耕地保有量目标为 54572.56 公顷,2014 年完成58118.71 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有量。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 2020 年莱城区基本 9 农田保护面积 49652.18 公顷。为确保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莱城区认真贯彻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至 2014 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49964.37 公顷,大于规划目标 312.19 公顷。3、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确定,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30256.99 公顷以内20、。2014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9755.94 公顷,较规划目标小 501.05 公顷。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 确定,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4518.40 公顷以内。2014 年莱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现状规模为 24269.42 公顷,较规划目标小248.98 公顷。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确定,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4258.57 公顷。2014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1220.83 公顷,较规划目标小 3037.74 公顷。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 确定,2020 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738.59公顷以内。2014 年全21、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 5486.52 公顷,较规划目标小 252.07 公顷。10 二、增量指标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确定,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068.92 公顷以内。2006-2014 年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5202.62 公顷,大于现行规划规模 1133.70 公顷。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 要求,到 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2454.22公顷。2006-2014 年,莱城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808.00 公顷,年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26.00 公顷,较规划目标小 646.22 公顷。3、整理复垦开发补充22、耕地规模 规划要求,到 2020 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分别不低于 3794.30 公顷。20062014 年全区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规模为 2219.00公顷,较规划目标小 1575.30 公顷。分析其原因:首先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难度越来越大,其次政策有待加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三、效率指标三、效率指标 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要求,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 176 平方米以 11 内。规划实施以来全区规划效率指标实施情况不容乐观,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尚有很大空间。2014 年全区总人口 101.53 万人,城镇化率为 53.12%。城镇人口为 23、53.93 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1220.83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08.06 平方米,今后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 规划要求到 2020 年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3596.77 公顷。截止 2014 年底,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共批复莱城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规模 436.65 公顷,拆除村庄 282.20 公顷,整理复垦耕地 214.95 公顷,安置 79.2 公顷。在满足新建村庄及预留农村发展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利用结余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已使用挂钩建新指标24、61.40 公顷,拓展了各类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空间。全区村庄用地潜力在2000 公顷左右,前期由于补偿标准较低,批复增减挂钩规模占规划目标的比例较低仅 13.21%,随着城镇化加快和补偿标准的提升,农民改善居住愿望进一步增强,建议下一步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增减挂钩规模申请力度。12 第第三三章章 土地利用现状、存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根据 2014 年莱城区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 173961.1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 113680.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5.35%;建设用地面积为 29755.94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10%;其他土地面积为 30524.3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55%。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58118.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41%,园地面积 10897.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26%,林地面积 29123.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74%,其他农用地面积 15542.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93%。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11220.83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7.7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13048.59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85%;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6、 5392.44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8.1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94.08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0.32%。三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 3635.52 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1.91%;自然保留地面积为 26888.78 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 88.09%。13 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一、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莱城区处于国家和省发展战略的重要规划区域,这给莱城区的发展提供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莱城区目前处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其27、承载的人口和经济总量呈现不断上升趋势。由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城市功能定位需求,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仍需要大量的土地投入。如何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解决土地资源供求矛盾,已经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2、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压力增大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占用量将居高不下,农业结构调整将继续造成部分耕地损失。而莱城区土地开发程度较高,后备资源较少,可供开发为农用地的土地资源,特别是开发为耕地的土地资源已经很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3、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28、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莱城区各镇(街)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有不同,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发展特点。因此,规划期间,要根据莱城区的发展定位,14 充分考虑各区域的发展特点,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使莱城区和谐发展。4、土地利用方式亟需转变 莱城区现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208.06 平方米,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处于较高水平,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土地利用集约度亟待提高。因此,在未来的建设中,应从莱城区实际出发,尽可能地从内部挖潜,充分利用城镇、农村居民点和工矿用地中的存量土地,强化各中心城市、集镇和居民点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和综合效益29、。5、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的任务更加艰巨 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莱城区土地生态面临着生态维护和修复的重要任务。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造成部分耕地农业综合生产力下降,致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也不断加大。二、面临的挑战二、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发展时期,莱芜市城市发展战略转变,要逐步形成“一体两翼、一带四片”的空间结构。这种城乡发展体系的调整,也需要莱城区的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变化,将引起规划布局的改变,“十三五”期间新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严重影响规划布局。随着莱城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势必进一步提速。“十三五”期间重要工作事项有推进省30、会城市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十大重点产业振兴提升、加快推进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等,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预计不足,需 15 要更大规模的土地供应予以支持。16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 莱城城市规划职能定位为莱芜市域的中心,以先进机械制造业和加工业为主的园林城区。预测到 2020 年,GDP 总量将达到 498 亿元,人口将达到 117 万人,城镇化率 70.08%,完成经济由“粗放”增长转为“集约”发展的成功转型,优化中心城市和其他建成区结构,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力度,实现农业31、现代化和规模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第二节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一一、耕地资源承载力耕地资源承载力 莱城区人口密度 584 人/平方公里,人均占有土地 0.17 公顷。人均耕地仅 0.06 公顷,低于全省人均水平。2014 年全区粮食产量为 22.65 万吨,总人口为 101.53 万人,人均粮食 223.09 公斤,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预测,全市人口总量到 2020 年将达到 117 万人,耕地资源严重不足,需要加大补充耕地力度。17 二二、水资源水资源承载力承32、载力 莱城区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地表水主要有汶河、淄河两大水系,东西分流,全区大中小型水库 128 座。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5.13 亿立方米,按照 2014 年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占有水资源量 505.27 立方米,仅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五分之一。全区供水设施多年平均实际供水量为 3.71 亿立方米,用水量达到 3.57 亿立方米,基本能够满足供需平衡,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用水量逐年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应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水资源保护。三三、生态资源承载力生态资源承载力 莱城区现有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主要有莱芜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莱芜棋山幽峡国家森林公园、云台山省级森林公园、莱33、芜九龙大峡谷省级地质公园等。根据莱城区 2000 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及 2013 年的补充调查结果,2013 年莱城区森林覆盖率 32.9%。根据莱城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14 年)数据显示,2014 年莱城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空气质量日报污染指数范围在 28198 之间,优良天数 236 天,比 2013 年增加 32 天,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 64.6%,存在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承载力总体不高。近年来全市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得以控制,基本满足发展需要。四四、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1、建设适宜性单因子评价、建设适宜性单因子评价 18 按土地资34、源、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分析耕地、生态红线区、地形坡度、地壳稳定性、突发性地质灾害、采空塌陷等因素对土地开发建设的影响,并根据影响程度对各要素进行评价分级。建设开发限制因素分为两类:强限制性因子和较强限制性因子。强限制性因子包括:永久基本农田、采空塌陷区、行洪通道。较强限制性因子包括:优质耕地、园地、林地、人工草地、地裂缝、地震活动及地震断裂带、地形坡度、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生态红线等。相同因素的不同级别对开发建设的影响也不同,如质量等级高的耕地对建设开发的限制性强于质量等级低的耕地,突发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对建设开发的影响高于中低易发区。因此,限制要素的单因子评价主要根据建设开发适宜35、性程度对评价因子进行量化分级。对于强限制性因子,直接予以 0 或 1 的赋值;对于较强限制性因子,则采用专家打分法对不同限制等级进行 0-100 赋值。表表 1-1 莱城区莱城区建设适宜性评价因子表建设适宜性评价因子表 因子类型因子类型 因子因子 因子权重因子权重 分类分类 适宜性分值适宜性分值 强限制强限制 因子因子 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 0 其他地区 1 采空塌陷区 严重区 0 非严重区 1 行洪通道 行洪通道 0 其他 1 较强限制较强限制因子因子 地震活跃及地震断裂 0.13 地震设防区 40 其他 100 一般农地 0.08 高于平均等耕地 60 低于平均等耕地 80 园地、林36、地、人工草地 90 其他 100 坡度 0.06 20 40 19 因子类型因子类型 因子因子 因子权重因子权重 分类分类 适宜性分值适宜性分值 10-20 60 5-10 80 0-5 100 地质灾害易发度 0.32 高易发 40 中易发 60 无地质灾害风险 100 生态红线 0.41 I级生态红线区 0 II级生态红线区 40 非生态红线区 100 2、建设开发适宜性综合评价、建设开发适宜性综合评价 主要采用限制系数法计算建设开发的综合适宜性分值。计算公式如下:11E*?mnjkkjkFwf 式中,E 为综合适宜性分值;j 为强限制性因子编号;k 为较强限制性因子编号;Fj为第 j 个37、强限制性因子适宜性分值;fk为第 k 个较强限制性因子适宜性分值;wk为第 k 个较强限制性因子的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m 为强限制性因子个数;n 为较强限制性因子个数。基于以上方法计算得到的适宜性综合评价分值结果,采用非监督聚类法将全区国土空间聚类为四个等级,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为最适宜建设区、基本适宜建设区、不适宜建设区和特别不适宜建设区。各适宜等级分区面积及其占比如下表所示。可见,全市最不适宜及不适宜建设的面积占比约为 39.59%。20 表表 1-2 莱芜市莱芜市建设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结果建设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结果 适宜性适宜性 面面 积(积(公顷公顷)面积占比面积占比 最不适宜 38、25870.43 14.87%不适宜 43008.53 24.72%基本适宜 62641.11 36.01%最适宜 42441.04 24.40%合计 173961.11 100.00%从评价结果来看,莱城区中南部地区,包括高庄街道北部、牛泉镇东北部、方下镇东北、大王庄镇东南受采空塌陷的影响而导致的最不适宜建设区域面积占了较大比重,北部与南部地区,包括雪野镇和高庄南部由于其自然地理因素更多承担生态保护的功能导致不适宜建设,西部地区担了粮食安全的功能导致不适宜建设。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根据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下达的耕地保有39、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刚性约束指标,调整莱城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进一步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融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全区将指标分解下达到 15 个镇(街)共 14 项指标(6 个约束性指标,8 个预期性指标),并进行全区汇总、微调,形成调整完善后相关指标。21 一、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一、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 为保障全区粮食安全及生态安全,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省级下达给莱城区的 2020 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 56545.27 公顷(848140、79 亩),比现行规划增加 1972.71 公顷。比 2014 年耕地保有量少 1573.44 公顷。本次全区指标分解本着公平的原则,经综合考虑 2014 年各乡镇和街道的现状耕地面积、耕地减少程度以及耕地占补情况,为缓解未来五年各乡镇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对耕地保有量指标进行了统筹安排处理。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规划期内,确保全区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市级下发莱城区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7324.00 公顷(709860 亩),与现行规划指标数相比减少 2328.18 公顷,基本农田41、保护率下降 7.29%。比 2014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少 2640.37 公顷。考虑到全区耕地质量等别偏低、耕地保有量指标以及近几年基本农田调整的诉求等原因,为满足各镇(街)因建设占用、生态建设等因素核减基本农田的需求,对耕地保护目标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给予一定的调整,形成最终的各镇(街)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2 三三、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 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 2020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 31652.00 公顷(474780.00 亩),与现行规划目标相比增加 1395.042、1 公顷;与 2014 年现状变更数据相比增加 1896.06 公顷。以全区各镇(街)2014 年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2006-2014 年用地报批情况、2015-2020 年的用地需求导向以及城市发展战略为依据,对各镇(街)指标进行分配,形成最终各镇(街)建设用地规模。四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依据 2014 年现状中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前后建设用地总规模,参考 2006-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量,推算出全区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25631.88 公顷,可以满足全区城乡用地发展需求。五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 依据 201443、 年现状中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前后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推算 2020 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 16254.03 公顷,比 2014 年现状多 5033.20公顷,比现行规划数增加 1995.46 公顷,可以满足全区规划期末的城镇化发展需求。23 六六、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 按照莱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等相关规划确定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其他用地需求的规模,根据规划实施情况,确定 2020 年调整后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6020.12 公顷,比44、 2014 年现状增加 533.60 公顷,比现行规划数增加 281.53 公顷。七七、新增规模调整、新增规模调整 根据调整前后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 2006-2014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推算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5463.93 公顷,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和占用农用地比例测算,得出建设占用农用地 5026.06 公顷,建设占用耕地3732.61 公顷。八八、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调整、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调整 规划 2020 年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仍为 3794.30 公顷,与完善前一致。九九、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按照莱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45、划纲要、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2015-2030等相关规划,考虑到全国二胎政策放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趋势,预测到 2020 年全区人口 117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81.90 万人。调整后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6254.03 公顷,测算得出 2020 24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98.46 平方米。25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一、一、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1、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农用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46、田,实现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2、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3、协调区域土地调控,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围绕莱城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强对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调控和引导;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规范土地开发秩序,促进土地利用的区域协调。科学47、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边 26 界控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推进国土整治,加强生态建设 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整理;探索建立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适应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二、土48、地利用布局调整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根据地貌类型、土壤类型、水文等自然状况,结合全区土地利用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战略,明确各区土地利用方向,引导各区合理利用土地。通过指标控制和对全区不同地区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土地宏观控制和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突出区域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有效保护,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改善生态,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域格局调整 以控制性布局促进耕地与基本农田发展质量提升,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引导耕地与基本农田向立地条件好、农田设施完备、农业产业化水平高49、的区域集中布局。27 按照全域“一个城乡、一个空间、一个系统”的思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协调,以相互融合的思想对发展内容、发展空间进行协调,避免规划及项目落地时产生差异和冲突。2、改善交通用地布局,巩固交通枢纽地位 以莱城区中心城区及口镇新城为重点,以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要求为导向,以区域经济联系特征为依托,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有机衔接、运输方式结构优化,实现客运高效快速化及货运物流现代化。3、构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 充分发挥耕地、林地、水域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的保护功能,保障生态走廊建设合理用地,形成农用地50、和生态绿地交错、间隔、协调分布的生态用地格局,提供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保障安全的水源和集约的土地使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根据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部门协商,全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如下:到 2020 年全区农用地面积 111434.24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 32237.48公顷,其他用地面积 30289.39 公顷,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的结构比例由 2014 年的 65.35:17.10:17.35 调整为 64.06:18.53:17.41,土 28 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不大。1、农用地调整 按照加快发展农业,巩固和加强51、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结合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合理调整园地、林地,努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至 2020 年,全区耕地 56545.27 公顷,园地 9859.92 公顷,林地29520.56 公顷,其他农用地的规模 15508.49 公顷;与现行规划比,耕地增加 1972.71 公顷,园地减少 334.15 公顷,林地减少 769.35 公顷,其他农用地的规模减少 1311.37 公顷;与 2014 年现状比,耕地少 1573.44 公顷,园地少 1037.12 公顷,林地多 397.46 公顷,其他农用地的规模少 352、3.53公顷。2、建设用地调整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奖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住宅的拆并力度,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至 2020 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25631.88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4.73%,调整后比现行规划增加1113.48 公顷,比 2014 年多 1362.46 公顷。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 3596.77 公顷。至 2020 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16254.0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9.35%,调整后比现行规划增加 280.46 公顷,比 2014 年增加 1995.53、46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198.46 平方米。29 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内交通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及比例有所提高,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公路、铁路及配套建设步伐,构筑水利设施用地用于防洪除涝、小流域治理建设,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至 2020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6605.60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3.80%,调整后比现行规划增加 867.01 公顷,比 2014 年多 1119.08 公顷。本次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块54、,经政府与矿权人协商,不影响矿业开采。3、其他用地调整 到 2020 年其他土地调整为 30289.39 公顷,调整后比现行规划减少4161.07 公顷,与 2014 年减少 234.91 公顷。全区其他土地开发利用,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以开发自然保留地为重点,以增加耕地、林地、园地等为主要目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开发。第二节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核心,优化农业生产空间格局,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红线,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一、一、依法依规,规范划定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55、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调整完善后的耕地保有量 30 及基本农田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二、二、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将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对比 2014 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数据中的耕地质量等别成果,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以保护。三、三、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 49652 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为 4732456、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2328 公顷。城市周边以外已有基本农田 47883.80 公顷,本次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划出 4965.53 公顷,其中 135 公顷作为基本农田整备区;补划基本农田 605.80 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以外共落实基本农田 43524.07 公顷。本次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区共划出 5046.60 公顷,占全区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 10.15%;划入 2058.077 公顷,占全区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 4.14%,本次划定后全区共落实永久基本农田 47324 公顷,与调整完善后确定的规划目标任务一致。划定面积达到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布局调整符合总体57、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的要求。31 四、四、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莱城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定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1371.20 公顷(其中:允许和有条件建设区 264.60 公顷,限制和禁止建设区 1106.60 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共 3799.94 公顷,保护率56.97%。因济南莱芜高速铁路、青兰高速、S332 省道等规划道路和方下河河道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急需落地和不符合划定要求等原因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微调。划出基本农田 71.00 公顷,新划入基本农田划出 71.00公顷。调整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 3799.94 公顷,保护率 558、6.97%;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拟划入面积达到该范围内下发初步任务的 54.20%,划定后城市周边范围内限制和禁止建设区基本农田保护率 79.08%。第三节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一、生态空间优化布局一、生态空间优化布局 1、林业生态保护区 莱城区地处泰沂山区,境内主要的林场有华山林场、吉山林场、马鞍山林场三个国有林场和莲花山一处联办林场,其中华山林场被批准申报为国家级森林公园。莱城区被国家林业局授予“经济林建设合格县”、“全国林业站建设合格县”。将各林场划为林业生态保护区。为保持自然保护区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规划禁止在区内进行毁林开荒等59、破坏土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土地 32 开垦活动,以维持核心区的天然状态。2、农林生态保护区 重点加强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完善和提高农田防护林体系,高标准绿化沟、河、路、渠,营造农田防护林带,培育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形成完整的农林生态保护体系。3、城镇、道路绿化隔离带 按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建设以道路绿化、城中绿地、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二、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平台,结合生态重要性评价、生态重点区域识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划定生态保护核心区和生态保护60、缓冲区,共同构成生态保护红线区。1、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方法 具体划定是参照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进行空间叠加和综合分析,选取集中连片、具有生态保护重要性的区域,以沿其行政界线、道路、河流、山体、绿化带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标志物作为范围界限,并参考土地利用状况,划分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33 一级管控区是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核心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湿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主要河湖蓄滞洪区以及生态廊道等,进行叠加分析后,并综合考虑生态敏感性及生态功能重要性等得61、到的区域,划为生态红线的“核心区”。具体包括: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珍贵树木、珍稀动物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森林资源划定为核心保护区域,纳入到生态保护一级管控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核心景区划定为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中的天然林划为一级管控区,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湿地公园内生态系统良好的,划出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为一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内严格禁止各类建设与开发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使用面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侵占管控区内土地,原有居民确要迁出的,由62、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一级管控区外围的二级管控区为限制建设区,区内禁止与区域保护功能不一致的各类开发活动;控制旅游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开发利用和保护整治相结合,绿化宜林荒山,涵养水源,控制、治理水土流失,全面提高林地品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二级管控区主要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外围的缓冲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省级生态公益林中集中连片度较低的区域,34 湿地内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富集度一般的区域,划为生态红线的“缓冲区”。2、生态保护红线分区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莱城区重63、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分析:莱城区水源涵养重要性分析,主要根据评价地区对区域城市、流域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对整个流域水资源的贡献来评价,参照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重要性分级表进行划分。莱城区气候类型属温带大陆性、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对城市水源地而言,水源涵养生态重要性程度为极重要;对农灌取水区、洪水调蓄而言,水源涵养生态重要性程度为中等重要。同时,莱城区处于山地丘陵地区,土层薄,山地丘陵地区的水土保持是本地区生态保护的重要工作。本次生态红线划定,依据现行规划,结合莱城区水库、水源地以及山地水土保持区进行划定。莱城区共划定大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杨家横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和雪野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64、线区等 22 个生态红线区,保护范围39369.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63%。其中一级管控区范围 142.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8%;二级管控区范围 39227.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55%。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包括大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杨家横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雪野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羊里水源涵养生态 35 红线区、坡草洼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和叶马槽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划定范围面积 142.99 公顷。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包括大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杨家横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羊里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云漠山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和九顶盘龙山水源涵65、养生态红线区等 20 个生态红线区。划定范围总面积 39227.00 公顷。第四节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一一、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科学安排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工矿用地,保障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加强农村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用地的整理,鼓励新农村建设,加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以供给引导需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安排的调控。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提地利用效率提高。2、积极盘活城镇建设用地 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66、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更新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36 3、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节约用地;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中心镇、中心村,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治“空心村”,退宅还田。二二、城城市市开发边界划定开发边界划定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在与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2015-2030充分协调,并避让基本农田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域、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后,通过67、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的方式确定。划定规划期内城市开发建设的集中区域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东至博莱高速和磁莱铁路,西至莱城大道,南至牟汶河,北至北外环,总面积12834.39公顷,边界内建设用地规模 9253.21公顷。第五节第五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引导城乡建设用地有序发展。一、允许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规划期内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区域,全区允许建设区面积 37 29808.58 公顷,68、比现行规划多 4735.05 公顷,主要原因是把公路、水库调整为允许区,比 2014 年现状多 47.85 公顷。各镇(街)均有分布。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之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69、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 1412.48 公顷,比现行规划少 76.08 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区允许建设区周围、建制镇允许建设区外围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外围,全区有条件建设区重点分布在方下镇和雪野镇。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 38 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的,必须坚持先拆旧复耕后使用;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70、限制建设区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 140751.05 公顷,比现行规划少 3515.83 公顷,只要是减少了公路。限制建设区全区分布广泛,各镇(街)均有分布。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为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将雪野水库、大冶水库生态特别保护区及周边划入禁止建设区,面积为71、 1989.00 公顷,占莱城区土地总面积的 1.14%,比现行规划少 1143.14 39 公顷。主要分布在雪野镇和口镇。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40 第第六六章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中心城区是指莱芜市政府驻地城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北至张家洼街道北部的济莱青高速公路,南至高庄街道南部的泰莱高速,东至博莱高速,西至莱城大道,总面积 14093.00 公顷。第一节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发展目标与方向 一、发展目标一、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按照72、“东西对接、南北互动”的发展思路,以城区为中心、口镇、雪野和方下三个重点镇,其余镇为一般镇,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三级城镇体系。二、发展方向二、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博莱高速磁莱铁路,西至规划莱城大道,南至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北至规划北外环路。经过综合分析城市用地拓展方向以向东、向北为主,优化整合城东产业园,控制城区向西发展。1、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实现产业高端、提质增效的转型发展,持续增强工业竞争力。2、加快推进滨海开发、努力实现园区带动、空间拓展的跨越发展。3、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实现智慧引领、城乡互动的统筹发展。4、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后劲增强、活力迸发的蓬勃73、发展。41 5、加快推进民生优化,努力实现富强惠民、成果共享的和谐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方案 一、合理统筹建设用地指标一、合理统筹建设用地指标 按照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并落实“增量撬动存量”的要求,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空间及用地布局,本次调整完善根据现行土地规划剩余指标情况进行布局调整,并通过圈外剩余规模缩减,确保圈内规划新增用地需求。2014 年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 8349.9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7812.7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5819.65 公顷。现行规划到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9987.33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达到 974、462.29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达到 7488.86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10489.77 公顷,增加 502.44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达到 9631.39 公顷,增加 169.1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达到 7729.43公顷,增加 240.57 公顷。二、实施严格而有适量弹性的空间管控二、实施严格而有适量弹性的空间管控 按照调整完善工作思路,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由指标控制为主向用地空间管制为主的转变。中心城区同样在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目标下,划定允许建设区10489.77公顷,同时划定了220.84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在规划实施中,按照相关75、程序有条件建设区可以根据需要与允许建设区进行规模边界调整,增大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空间的弹性。42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 年的农用地面积为 4785.59 公顷,调整后 2824.89 公顷,调整后面积比 2014 年少 1960.70 公顷。2014 年的耕地面积为 3534.14 公顷,调整后 1858.82 公顷,减少1675.32 公顷;2014 年的园地面积为 332.68 公顷,调整后 89.12 公顷,减少 243.56 公顷;2014 年的林地为 693.88 公顷,调整后 631.62 公顷,减少 62.26 公顷;2076、14 年的其他农用地为 224.89 公顷,调整后 245.33公顷,增加 20.44 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及项目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14 年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8349.90 公顷,调整后 10489.77 公顷,增加2139.87 公顷。2014 年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7812.77 公顷,调整后 9631.39 公顷,增加 1818.62 公顷;2014 年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土地面积为 537.13 公顷,调整后 858.38 公顷,增加 321.25 公顷。3、其他土地结构调77、整 2014 年的其他土地总面积为 957.51 公顷,调整后 778.34 公顷,减少 179.17 公顷。2014 年的水域面积为 670.13 公顷,调整后 665.94 公顷,43 减少 4.19 公顷;2014 年的自然保留地为 287.38 公顷,调整后 112.40 公顷,减少 174.98 公顷。第三节第三节 分区片布局调整分区片布局调整 根据引导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与城市规划有效衔接、保护珍稀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制目标,将莱城区中心城区内的用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一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为中心城区规划期内作为城市建设的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78、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的界限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规划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面积 10489.77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74.43%,比现行规划多 502.44 公顷,比 2014 年现状多 2139.87公顷。二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扩展边界内的区域,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可以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220.84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1.57%,比现行规划少 62.25 公顷。44 三三、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中心城区79、范围内限制建设区规划总面积为 3382.3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4.00%,比现行规划多 128.34 公顷。四四、禁止禁止建设区建设区 中心城区范围内未划定禁止建设区。45 第第七七章章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挖潜挖潜 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大力进行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其他土地,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用地和耕地数量,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土地生态80、环境得到改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优化,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增强。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 3794.30 公顷。1、农用地整理 积极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农用地整理,到 2020 年增加耕地面积 2786.40 公顷。2、土地开发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采取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适度开发宜耕土地资源。通过荒草地开发,到 2020 年增加耕地面积 1007.90 公顷。46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 根据莱城区地形地貌、土地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等因素,将全区划81、分为三个重点区域。1、东部土地开发整理区 本区域以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为主,主要包括苗山镇和和庄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荒草地和盐碱地综合开发和部分盐田的合理利用。2、西部平原土地整理区 本区域以土地整理为主,主要包括都寨里镇、羊里镇、牛泉镇、大王庄镇和方下镇。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3、南丘陵土地整理区 本区域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为主,主要包括饮高庄。通过耕地综合整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加耕地面积。第二节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为统筹城乡发展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城乡居82、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47 一、拆旧区规模一、拆旧区规模 综合考虑项目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村民意愿及实施的可能性,规划期内,全区共安排农村居民点拆旧区面积 6860.57 公顷。二、安置区规模二、安置区规模 安置区包括农村居民点住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安置区的选择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并结合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异地安置面积 3263.80公顷。三、整治挖潜(挂钩)规模三、整治挖潜(挂钩)规模 规划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 3596.77 公顷。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整治的措施土地整治83、的措施 一、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一、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 设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门机构,加强项目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项目进行管理,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确保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的实现。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 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支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同时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制定各种优惠 48 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政府资金要优先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84、。三、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三、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要在对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数量、规模及分布情况,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可以先易后难,先点后面,资金运作实行先填后赚,真正做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滚动发展。四、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四、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借助大众传播媒体做好农民的宣传思想工作,赢得公众最广泛的支持。通过大力宣传典型,扩大知名度、提高美誉度,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良好公众形象,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新农村美85、景,逐步消除传统的思维定势,由“要我建”变为“我要建”,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创造一个“人和”的环境。五、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五、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加强挖潜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监督机制。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挖潜(挂钩)规模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对项目进度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9 六、扩展渠道,多方筹资六、扩展渠道,多方筹资 资金筹措是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项目的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之一,投入资金,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户投入为辅的原则,由政府与农户共同承担。资金筹集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以及集体、企业、个人投资等其他渠道投资。586、0 第八章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第一节第一节 保障能源电力产业用地保障能源电力产业用地 按照积极发展电力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电力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到 2020 年全区落实能源项目两个,分别为莱芜电厂和莱城电厂,都为市级重点项目,项目总规模 6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50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 40 公顷。第二节第二节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统筹安排交通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到 287、020 年莱城区省级及以上重点交通项目有:G205 改建、滨莱高速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济南莱芜高速铁路、济南莱芜快速路(临历线)、京沪高速扩建、青兰高速和中南铁路连接线,总规模 624.15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585.48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 268.44 公顷,并为不确定线路的 S324 惠沂线预留规模 80 公顷。省级重点项目新增的 585.48 公顷建设用地不占用莱城区建设用地指标。市级及以下重点交通项目包括公铁立交、规划四路、龙潭西大街、汶源西大街、西内环路、长兴路、振兴东路、莱城外环路、花园路和汇河大道共 10 个重点交通项目,项目总规模 273.52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88、 51 220.07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 162.20 公顷。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和改善区域内交通网络,搞好主干道路、支线道路的贯通与衔接,构建纵横有序、布局合理、交通便利的综合交通体系。第三节第三节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资源供给、节水改造、水环境保护体系,优化水资源管理,推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大力发展城乡供水,建立城乡应急水源保障体系,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解决好库区移民问题,构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实施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态条89、件。到 2020 年全区落实 6 个水利设施项目,分别为大冶水库扩建、鹁鸽楼水扩建库、公家庄水库扩建、牟汶河拦河闸建设、泉河水库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等项目,项目用地 113 公顷。第四节第四节 合理安排社会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安排社会基础设施用地 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构建集体育健身、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休闲养生、食品安全等于一体的大健康格局,建设覆盖全区、辐射全省、服务全国的健康养生名城和养老服务首选地。全区共有张家洼自来水厂、各乡镇污水处理厂、莱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气象雷达站等基础设施项目。52 第九章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 依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适宜性评价和生态敏感性评价结90、果,将全区划分为八类土地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永久保护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以永久基本农田为保护主体,并对其他土地实行特殊管制,是辖区内粮食、蔬菜和其他农副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面积 56958.79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32.74%。全区均有分布,其中高庄街道、口镇、羊里镇、方下镇、牛泉镇、苗山镇、大王庄镇、寨里镇和茶业口镇面积较大。与现行规划 60531.30 公顷相比,基本农田保护区规模减少 3591、72.51公顷。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53 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二节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一般农地区92、土地面积为 23833.98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2.03%。主要分布在高庄街道、口镇、牛泉镇和苗山镇。与现行规划多 20921.15公顷相比,一般农地区规模减少 2912.83 公顷。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第三节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为林业发展划93、定的土地用途区。林业用地区面积为 54 30401.56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7.48%。主要分布在雪野镇、茶业口镇和大王庄镇。与现行规划 31418.24 公顷相比,林业用地区规模减少 1016.68 公顷。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活动。第四节第四节 9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 14315.91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8.23%。全区各镇均有分布,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鹏泉街道和口镇面积较大。与现行规划 12085.86公顷相比,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规模减多 2230.05 公顷。55 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95、得荒芜。第五节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不宜在城乡居民点内配置,对气候、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公用设施、工矿及工业发展需求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独立工矿区面积 2079.26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20%。全区各镇均有分布,牛泉镇、方下镇和高庄镇面积较大。与现行规划 2562.58 公顷相比,独立工矿区规模减少 483.32 公顷。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96、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6 第六节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将大冶水库、杨家横水库、羊里水源地、坡草洼水源地、叶马槽水源地等 5 处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范围,以及雪野水库,划定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该区土地面积 1989.00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14%。分布在雪野镇、口镇。现行规划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规模为3132.14 公顷,由于城市周边和全域基本农田划定将部分生态安全控制区划入基本农田,调整后规模与现行规划相比减少 1143.14 公顷。管制规则:管制规则97、: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用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七节第七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莱城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共 65.18 公顷,主要分布于雪野、高庄、牛泉等乡镇。与现行规划 74.93 公顷相比,风景旅游用地区规模减少 9.75 公顷。57 管制规则: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98、化活动;2、土地的具体用途应当符合经批准的风景旅游区规划;3、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严格限定土地开发强度,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第第八八节节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区区 其他用地区是除上述七类土地用途区外的其他区域。莱城其他用地区面积共 34743.26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9.97%,主要地类为河流水面、自然保留地和道路,各乡镇均有分布。与现行规划 32811.07 公顷相比,其他用地控制区规模减少 1932.19 公顷。58 第十章第十章 乡镇乡镇土地利用调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第一节 乡镇土99、地利用方向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一、中心城区一、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包括凤城、鹏泉、张家洼、高庄四个街道,是莱城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导,适度增加城市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二、重点镇二、重点镇 重点镇包括:口镇、雪野镇、方下镇、牛泉、苗山。口镇位于莱城区北部,区位优越,资源丰富,工农业基础良好,是莱城工业区所在地。雪野镇位于莱城区北部,气候适宜,风景优美,是雪野湖旅游度假区的所在地。牛泉镇位于莱城区西南部,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良好,是山东省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寨里镇地处莱城城区西北部边缘,地势平坦,农业基础较好,姜蒜批发销售市100、场发达,是全国“百颗星”乡镇、山东省明星乡镇。苗山镇位于莱城东北部,山地丘陵多,平原少,旅游资源丰富,林果业发达。三、一般镇三、一般镇 一般镇包括:杨庄镇、羊里镇、方下镇、大王庄镇、茶业口镇及和庄镇。其中,羊里镇是工业带动型的镇。杨庄镇、方下镇、大王庄镇是现代农业型的镇。茶业口镇和和庄镇是生态保育和人文景观型的乡镇。工业带 59 动型乡镇土地利用应当在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的基础上,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适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稳步增加耕地面积。现代农业型的镇需要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增加耕地面积,增加农业投入,改造中低产田,稳步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生态保育和人文景观型的乡镇101、,应当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保护水源,维护区域生态和环境安全,有序开展生态文化和人文景观建设。第二节第二节 主要调控指标主要调控指标 一、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性指标包括园地、林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二、在约束性指标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得少于规划分解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02、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得大于规划分解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要分解到村,落实到地块。在预期性指标中,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不宜超过规划分解指标。三、镇级土地利用规划应首先落实规划确定生态用地、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再安排镇级建设用地。60 第三节第三节 凤城凤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划调整完善 一、区域概况一、区域概况 1、自然条件 凤城街道位于莱城区中南部,是莱芜市委、市政府和莱城区委、区政府机关驻地,是市、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两个文明建设的窗口。凤城街道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103、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11.8,年降水量为 700 毫米左右,无霜期为 196 天左右。凤城街道地处鲁中山区,大汶河北岸,全境地势东高西低。地表面积中山地偏少,多为丘陵,矿山和雅鹿山在莱城西北一公里处,东西相连,绵延数公里,形成莱城西北的天然屏障。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汶河,自东向西流出境。凤城街道的工业企业以钢铁深加工、机械制造、土工材料为主。自1999 年以来,本街道坚持以旧村改造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地处市区的优势,把三产开发作为优势产业来抓,先后建设了七个特色经济版块,促进了区位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2、经济社会条件 2104、014 年,本街道辖 20 个行政村(居),人口 14.58 万人。北依张家洼街道,东靠莱芜高新区,南隔汶河与高庄街道相望,西与方下镇毗邻,土地总面积为 3639.63 公顷。61 二、二、凤城凤城街道调整街道调整完善情况完善情况 凤城街道现行规划中耕地保有量 148.67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975.28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2815.12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415.97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160.16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319.49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 152.05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42.85 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 76.42 公顷。105、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凤城街道耕地保有量增加1.8公顷,调整后150.47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增加 38.49 公顷,调整后 38.49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22.18 公顷,调整后 2997.46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减少 2.25公顷,调整后 2812.8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减少 32.62 公顷,调整后2383.35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 24.43 公顷,调整后 184.5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减少 26.35 公顷,调整后 293.14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减少 9.1 公顷,调整后 142.95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变,为 42.85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106、地减少 3.92 平方米,调整后 172.08平方米,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减少 32.18 公顷,调整后44.24 公顷。第第四四节节 张家洼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张家洼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一、区域概况一、区域概况 1、自然条件 张家洼街道地处莱城区北郊,是莱芜中心城市的北大门,是莱芜到济 62 南的交通要塞。位于东经 117 34117 44,北纬 36 1336 19。自东向西以山区、丘陵、平原自然排列。张家洼街道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暖秋爽,冬冷夏热,年平均气温 13-15,最冷是一月份,气温达零下 17,最热是七月份,气温可达 35以上。年降雨量平均为 107、700 毫米左右,春旱,夏季雨水较多,晚秋少雨,无霜期为 180 天。地形东北高、西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最高点位于街道北部,海拔 227.96 米,最低点位于街道西南部,海拔197.07 米,相对高度差为 30.89 米,区内总体地形坡度在 2.0%左右。2、社会经济条件 2014 年,张家洼街道北邻口镇,南接市区,东邻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苗山镇,西与方下镇接壤。土地总面积 5404.67 公顷,总人口 5.75万人。现有城区村 27 个,近郊村 17 个,共计 44 个村。本街道境内交通便利,章莱公路纵贯南北,辛大铁路横跨东西,农村道路交织成网,且已大部分实现硬化。县乡道路四通八达,平108、安街从境内南部纵贯东西。近几年来,张家洼街道凭借优越的交通区位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编制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63 二、二、张家洼张家洼街道街道调整调整完善情况完善情况 张家洼街道现行规划中耕地保有量 1051.54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1.98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 2585.02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2332.73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1964.7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52.2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 305.46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 109、139.40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99.48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 569.26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张家洼街道耕地保有量减少 31.01 公顷,调整后1020.53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减少 77.49 公顷,调整后 524.49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213.36 公顷,调整后 2798.38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 159.09 公顷,调整后 2491.8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175.48公顷,调整后 2140.18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 54.27 公顷,调整后 306.56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153.86 公顷,调整后 45110、9.3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增加 89.88 公顷,调整后 229.28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变,为 99.48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13.56 平方米,调整后 189.56 平方米,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增加 71.66公顷,调整后 640.92 公顷。64 第第五五节节 高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高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一、区域概况一、区域概况 1、自然条件 高庄街道地处鲁中山区,山区、丘陵、平原分别占街道总面积的 50%、30%、20%。,整个地势南高北低,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暖秋爽,冬冷夏热,年平均气温在 13.7左右,年降雨量 776111、 毫米左右,无霜期170 天左右,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集中于初秋。境内河流主要有牟汶河、汶南河和莲花河。境内有丰富的石灰石、煤炭、河沙等资源,高庄街道总体地势平坦。土壤类型为潮土土类。2、社会经济条件 高庄街道位于莱城区南部,西与牛泉镇接壤,东与钢城区颜庄镇毗邻,北靠凤城街道,南与新泰市以莲花山为界;辖区总面积 15854.64 公顷,90 个行政村,31795 户,9.52 万人。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编制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二、二、高庄高庄街道街道调整调整完善情况完善情况 高庄街道现行规划中耕地112、保有量 4381.8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95.33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 2337.43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2002.11 65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912.73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35.3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 273.57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 194.90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538.45 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175.85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高庄街道耕地保有量增加 228.42 公顷,调整后4610.22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减少 38.88 公顷,调整后 3456.45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91.36 公顷,调整后 2113、428.79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 40.12 公顷,调整后 2042.2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63.52 公顷,调整后 976.25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 51.24 公顷,调整后386.56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63.59 公顷,调整后 337.16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增加 10.96 公顷,调整后 205.86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变,为 538.45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10.31 平方米,调整后 186.31 平方米,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增加 4.04公顷,调整后 179.89 公顷。第六节第六节 鹏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114、划调整完善鹏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一、区域概况一、区域概况 1、自然条件 鹏泉街道地处鲁中山区,地形相对平缓开阔,地势北高南低,东北面有山体环绕。区内有牟汶河、孝义河。整体上构成了山水共生的自然环境。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汶河,自东向西流出境。主要植被资源有二十多种。土 66 壤以褐土为主。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 11.8,年降水量为 700 毫米左右,无霜期为 196 天左右。2、社会经济条件 鹏泉街道位于莱城区东部,为莱芜市高新区所在地,东接钢城区辛庄镇,西与张家洼、凤城街道相连,南与钢城区颜115、庄镇接壤,北与苗山镇交界。总面积 9749.39 公顷,辖本街道辖 60 个行政村,总人口为 5.76 万人,共 20607 户。鹏泉街道地处中心城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县乡道路四通八达,平安街从境内南部纵贯东西。近几年来,鹏泉街道凭借优越的交通区位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编制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二、鹏泉街道调整二、鹏泉街道调整完善情况完善情况 鹏泉街道现行规划中耕地保有量 1874.27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93.15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 4301.4116、9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3734.9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2775.6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566.5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 825.15 公顷,新增占用耕地 439.56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234.24 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 67 696.81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鹏泉街道耕地保有量增加 366.79 公顷,调整后2241.06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增加 336.88 公顷,调整后 1730.03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425.01 公顷,调整后 4726.50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 194.68 公顷,调整后 3929.65 公顷117、,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268.55公顷,调整后 3044.15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 230.32 公顷,调整后 796.85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307.39 公顷,调整后 1132.54公顷,新增占用耕地增加 333.74 公顷,调整后 773.30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变,为 234.24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15.10 平方米,调整后 191.10 平方米,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增加31.06 公顷,调整后 727.87 公顷。68 第第七七节节 乡镇土地利用实施乡镇土地利用实施 一、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编制乡镇土地利118、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二、乡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进行;依据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划定土地用途区,并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落实好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位置;落实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和位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措施。三、要在充分吸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规划。6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1、建立市、乡两级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构建土地管理工作新格局,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119、法,将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健全评价标准,实行耕地数量与质量考核并重。积极推动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逐步加大考核权重。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审批权与责任追究制相结合的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修改规划、违规审批用地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节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包括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公告制度和听证制度,坚持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点整理相关制度,建立耕地预120、警机制,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增强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等。1、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公告和局部修改听证制度 为使规划有效执行,本规划经批准后,建立规划公告制度,接受群众的查询和监督,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的要依法查处,以 70 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调整和年度规划实施的公告制度和规划局部修改听证制度。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公告包括修编调整的时间、范围、原因、用途变化情况、综合效益分析等。年度规划实施管理公告包括规划制定的年度用地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和审查结果等。2、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是贯彻土地121、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事关粮食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要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建设和群众监督。(1)要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对设有保护标牌、做到“定量到村、定位到块、定责到人”、建有图表档案永久的基本农田,规划时要有保全意识,做到尽量不被占用;确需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则要进行全面的规划论证,广泛听取专家及群众意见;(2)要健全监督制度。县政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组织国土、农业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报上级国土、农业部门。同时,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3)要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保障农业122、生产能力。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经论证且符合相关审批程序;(4)要健全基本农田质量和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和地力补偿研究,建立完整的地力补偿机制。同时,积极推广科学配 71 方施肥,开展土壤监测,改善基本农田的生态环境。3、建立耕地预警机制,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 建立有效的耕地预警机制,对耕地流失和耕地质量下降进行临界警界。耕地预警机制包括数量预警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结合耕地预警机制的建立,耕地应重点加强中低产田基础设施和质量建设。通过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新一轮沃土工程建设,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全面提升地力。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建设高标准粮田,123、提高耕地质量。4、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为了有效消除城市盲目扩张和乱占滥用耕地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或成本溢出现象,采取土地用途管制的事前控制手段,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保护和发挥自然资源的多种价值,充分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等关系,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行不同土地类型的用途管制规则。鉴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技术本身的非精确性,在国家用途管制框架下,针对不同管理条件和分区类型,采用针对性的用途管制。改革现行地价体系,重视土地占用的成本效益分析,将土地占用的社会外部性成本纳入地价体系,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实施土地税收制度,完善和严格制定土地增值税条例,合理分124、配土地收益,确保公平与效益,促进土地利用。5、建立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的保障机制(1)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 72 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 20%征收土地闲置费。(2)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6、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 根据规划实施情况,使年度125、计划与中长期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并能随着客观环境的动态变化及时修正和完善规划,以保证规划的实施效果及经济、科技、社会系统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促使规划在实施中不断检查总结经验,取得反馈信息,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步骤,保证规划方案的实施沿着预定的轨道进行。除了每年进行一次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外,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价,根据检查评价的结果,同时根据变化的环境和条件对规划方案进行修订,以利于规划实施的有效性。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和建设,探索体现莱城区特色的技术思路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126、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以二次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 73 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园地、林地等生态用地。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127、。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总结地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节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动态巡查、网络信息、群众举报等手段,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对规划执行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管、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关口、网络化的土地规划实施监管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74 128、1、促进规划标准化建设 规划文本和图件标准化与规范化主要体现在提高编制技术,丰富规划内容,统一数据结构,实行数图合一,制定、完善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增强操作规范等方面。为便于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各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等数图、实地三者合一。2、加快新技术应用 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并保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适时更新,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可靠性。对规划实施过程进行适时监测、评价与适应性管理。此外,规划实施管理应充分利用遥感技术(RS)发现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利用全球定位系统技术129、(GPS)快速、准确地获取变化信息的空间坐标;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更新与管理,利用网络技术(NT)进行公示与交流的新的运行机制。3、实施规划管理动态监测机制 在监测机构设置上,各个乡镇都应建立相应的监测网点,负责开展本辖区的监测任务,提供本地区的监测成果。各级监测指标、技术手段和精度要求在各个辖区要保持一致,保证监测成果的统一性和可比性。在监测指标和内容上,必须按规划全程管理的要求,对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固定调查项目的连续动态监测,包括面积数据和反映土地利用空间分布的图面资料。同时,还需作固定项目的专题调查,如对建设用地占而未用,75 耕地撂荒、种植结构调整、130、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灾害毁地等专题项目的实时调查。4、着力构建联动联管机制,有效实施土地管理共同责任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 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 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县各职能部门职责规范和工作程序,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由地方政府牵头,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等在内的联动遏制机制;与纪委监察、司法机关衔接配合的制止、查处机制;实行“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管”的工作机制。各部分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建131、立规划实施信息部门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和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应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精确性和时效性。依据国家和省级规划实施管理政策要求,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制定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细则,明确监管程序、考核办法和相关责任等。健全监测督察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对规划目标、主要调控指标等的执行情况,以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实时跟踪和严132、肃查处。76 附录 附录附录 A 规划调整完善文本附表规划调整完善文本附表 附表 1 莱城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调整前调整前 20062006-20202020年规划指年规划指标标 20142014 年年现状现状 上级下达上级下达调整完善调整完善后指标后指标 调整后调整后 20062006-20202020年规划指年规划指标标 调整前后调整前后 变化量变化量(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指标指标 属性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 54572.56 58118.71 56545.27 56545.27 1972.71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133、面积 49652.18 49964.37 47324.00 47324.00-2328.18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30256.99 29755.94 31652.00 31652.00 1395.01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4518.40 24269.42-25631.88 1113.48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4258.57 11220.83-16254.03 1995.46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5738.59 5486.52-6020.12 281.53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4068.92-5463.93 1134、395.01 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631.05-5026.06 1395.01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454.22-3732.61 1278.39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3794.30-3794.30 0.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效率指标 人 均 城 镇 工 矿 用 地(m2/人)176.00 208.06-198.46 22.46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公顷)3596.77-3596.77 0.00 预期性 注:调整前(2006-2020 年)规划指标是指 2013 年建库并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指标。2014 年现状数据为 2014 年变更调查建设用地管理135、信息标注后的数据。77 附表 2 莱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地类 2014年2014年 调整前2020年调整前2020年 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2020年 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 173961.11 100%173961.11 100%173961.11 100%0.00 农农用用地地 耕地耕地 58118.71 33.41%54572.56 31.37%56545.27 32.50%1972.71 园地园地 10897.04 6.26%10194.07 5136、.86%9859.92 5.67%-334.15 林地林地 29123.10 16.74%30289.91 17.41%29520.56 16.97%-769.35 牧草地牧草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 15542.02 8.93%14197.12 8.16%15508.49 8.91%1311.37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113680.87 65.35%109253.66 62.80%111434.24 64.06%2180.58 建建设设 用用地地 城乡城乡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6609.32 3.80%137、11391.24 6.55%14223.93 8.18%2832.69 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13048.59 7.50%10259.83 5.90%9377.85 5.39%-881.98 采矿用地采矿用地 2377.75 1.37%2677.86 1.54%2030.10 1.17%-647.7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233.76 1.28%189.47 0.11%0.00 0.00%-189.47 小计小计 24269.42 13.95%24518.40 14.09%25631.88 14.73%1113.48 交通交通 水利水利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交通交通 用地用地 138、铁路用地铁路用地 418.02 0.24%823.44 0.47%514.65 0.30%-308.79 公路用地公路用地 1813.16 1.04%1603.84 0.92%2869.06 1.65%1265.22 民用机场用地民用机场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管道运输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2231.18 1.28%2427.28 1.40%3383.71 1.95%956139、.43 水利水利 设施设施 水库水面水库水面 3107.15 1.79%2883.68 1.66%3096.37 1.78%212.69 水水工建筑用地工建筑用地 54.11 0.03%317.40 0.18%53.78 0.03%-263.62 小计小计 3161.26 1.82%3201.08 1.84%3150.15 1.81%-50.93 其他其他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74.49 0.04%62.38 0.04%-12.11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94.08 0.05%35.74 0.02%9.36 0.01%-26.38 盐田盐田 014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94.08 0.05%110.23 0.06%71.74 0.04%-38.49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9755.94 17.10%30256.99 17.39%32237.48 18.53%1980.49 其其他他 土土地地 水域水域 3635.52 2.09%3527.93 2.03%3624.66 2.08%96.73 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 26888.78 15.46%30922.53 17.78%26664.73 15.33%-4257.80 其他土地合计其他土地合计 30524.30 17.55%3141、4450.46 19.80%30289.39 17.41%-4161.07 说明 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含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31652.00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新增规模585.48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规模以实际占用为准。78 附表 3 莱城区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行政区 名称名称 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护面积 耕地耕地 保有量保有量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总规模 城乡建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人均城人均城镇镇 工矿用地 工矿用地 (m m2 2/人人)交通水利交通水利及其他建及其他建设用地设用地 新增建新增建设用地设用地规142、模规模 新增建设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占用农用地规模地规模 新增建设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占用耕地规模规模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补充耕地规模 规模 城乡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挂钩指标 莱城区 47324.00 56545.27 31652.00 25631.88 16254.03 198.46 6020.12 5463.93 5026.06 3732.61 3794.30 3596.77 凤城街道 38.49 150.47 2997.46 2812.87 2383.35 172.08 184.59 293.14 249.56 142.95 42.85 44.24 张家洼街 524.49 143、1020.53 2798.38 2491.82 2140.18 189.56 306.56 459.32 414.71 229.28 99.48 640.92 高庄街道 3456.45 4610.22 2428.79 2042.23 976.25 186.31 386.56 337.16 291.12 205.86 538.45 179.89 鹏泉街道 1730.03 2241.06 4726.50 3929.65 3044.15 191.10 796.85 1132.54 1025.57 773.30 234.24 727.87 口镇 3563.66 4977.31 4150.32 3523144、.23 2380.34 240.93 627.09 1078.25 1062.35 908.01 400.02 526.46 羊里镇 3309.64 4039.03 1430.30 1346.76 727.85 219.23 83.54 301.18 294.78 239.01 285.63 61.50 方下镇 2739.06 3541.38 1663.33 1510.70 951.85 314.14 152.63 192.82 185.42 163.85 299.78 326.31 牛泉镇 5524.40 6116.80 1622.23 1361.61 509.48 185.94 260.6145、2 277.36 274.45 206.39 352.22 25.13 苗山镇 7854.17 8294.58 1656.67 1100.40 388.94 172.86 556.27 160.14 146.59 104.31 319.22 8.59 雪野镇 2598.67 3006.96 4189.86 2160.66 1355.25 206.91 2029.20 595.29 507.56 293.39 150.41 661.19 大王庄镇 3771.83 4216.46 742.39 629.31 289.24 199.48 113.08 187.93 175.87 154.60 268146、.13 42.96 寨里镇 3670.99 4469.49 851.81 637.29 300.69 213.26 214.52 162.29 154.54 149.48 292.98 2.06 杨庄镇 2851.30 3560.79 1112.49 1028.83 511.51 162.90 83.66 37.81 36.97 35.58 217.76 279.63 茶业口镇 3070.02 3473.06 615.87 597.48 153.29 159.68 18.39 73.80 43.80 36.07 141.69 44.04 和庄镇 2620.80 2827.13 665.60 4147、59.04 141.66 164.72 206.56 174.90 162.77 90.53 151.44 25.98 79 附表 4 莱城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 辖区辖区 面积面积 基本农田基本农田 保护区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 城镇村城镇村 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 风景旅游风景旅游 用地区用地区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安全控制区安全控制区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莱城区 173961.11 56958.79 32.74%23833.98 13148、.70%23890.08 13.73%2079.26 1.20%65.18 0.04%1989.00 1.14%30401.56 17.48%34743.26 19.97%凤城街道 3639.66 40.97 1.13%183.92 5.05%2741.89 75.33%78.05 2.14%0.11 0.00%0.00 0.00%152.62 4.19%442.10 12.15%张家洼街道 5404.64 601.14 11.80%888.36 17.44%2449.16 48.07%63.67 1.25%3.68 0.07%45.24 0.89%367.28 7.21%986.11 18.149、25%高庄街道 15854.66 4082.01 25.75%2003.91 12.64%1830.63 11.55%244.74 1.54%4.62 0.03%132.92 0.84%3038.34 19.16%4517.49 28.49%鹏泉街道 9749.39 2090.95 20.79%1244.22 12.37%3747.82 37.26%210.82 2.10%22.13 0.22%27.30 0.27%725.26 7.21%1680.89 17.24%口镇 13796.81 4149.32 30.08%2549.14 18.48%3309.28 23.99%245.98 1.7150、8%0.10 0.00%200.99 1.46%1482.45 10.75%1859.55 13.48%羊里镇 7566.45 3575.89 47.26%1427.92 18.87%1272.09 16.81%93.66 1.24%0.77 0.01%0.00 0.00%534.08 7.06%662.04 8.75%方下镇 6761.26 2932.39 43.37%1560.54 23.08%1373.96 20.32%156.12 2.31%1.22 0.02%0.00 0.00%145.63 2.15%591.40 8.75%牛泉镇 14309.10 6494.20 45.39%23151、19.44 16.21%1123.09 7.85%269.23 1.88%1.84 0.01%33.38 0.23%1182.68 8.27%2885.24 20.16%苗山镇 21393.53 10391.42 48.57%1928.72 9.02%958.48 4.48%166.93 0.78%2.64 0.01%301.12 1.41%3061.59 14.31%4582.63 21.42%雪野镇 20505.69 3432.82 16.74%2279.64 11.12%1993.67 9.72%192.90 0.94%11.85 0.06%1123.04 5.48%6469.20 31152、.54%5002.57 24.40%大王庄镇 16118.52 4601.80 28.55%1581.49 9.81%569.36 3.53%76.54 0.47%8.47 0.05%0.00 0.00%5678.99 35.23%3601.87 22.35%寨里镇 6959.87 3967.18 57.00%1595.47 22.92%624.96 8.98%33.29 0.48%6.47 0.09%109.32 1.57%267.15 3.84%356.03 5.12%杨庄镇 5883.48 3030.49 51.51%1459.24 24.80%1000.57 17.00%43.11 0153、.73%0.81 0.01%0.00 0.00%177.22 3.01%172.04 2.92%茶业口镇 17400.46 4216.24 24.24%1898.96 10.92%523.89 3.01%98.94 0.57%0.33 0.00%15.69 0.09%5220.65 30.01%5425.76 31.18%和庄镇 8617.59 3351.97 38.90%913.01 10.59%371.23 4.30%105.28 1.22%0.14 0.00%0.00 0.00%1898.42 22.03%1977.54 22.95%说明: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含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31154、652.00 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新增规模 585.48 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规模以实际占用为准。80 附表 5 莱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 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合计合计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莱城区 25073.53 29808.58 1488.56 1412.48 144266.88 140751.05 3132.14 1989.00 173961.11 凤城街道 2871.30 299155、7.46 69.77 72.60 695.25 569.65 3.34 0.00 3639.66 张家洼街道 2422.91 2798.38 98.58 81.11 2808.84 2169.65 74.31 45.24 5404.64 高庄街道 2026.30 2354.37 39.36 5.06 13625.73 13362.43 163.27 132.92 15854.66 鹏泉街道 3828.82 4694.83 482.68 67.96 5338.53 5269.70 99.36 27.30 9749.39 口镇 3235.61 3961.36 297.91 129.38 10031156、.74 9501.37 231.55 200.99 13796.81 羊里镇 1369.23 1430.30 63.04 26.09 6112.14 6110.01 22.04 0.00 7566.45 方下镇 1173.04 1663.33 93.54 209.86 5494.68 4888.19 0.00 0.00 6761.26 牛泉镇 1402.53 1622.23 0.00 0.00 12770.13 12653.41 136.44 33.38 14309.10 苗山镇 1139.60 1366.01 17.95 17.71 19834.24 19708.61 401.74 301.157、12 21393.53 雪野镇 1990.55 3063.13 133.40 334.12 16621.78 15988.18 1759.96 1123.04 20505.69 大王庄镇 652.24 728.40 0.00 25.95 15423.75 15364.36 42.53 0.00 16118.52 寨里镇 751.35 743.20 51.80 136.39 6021.53 5970.98 135.19 109.32 6959.87 杨庄镇 1102.86 1104.16 125.74 229.75 4654.88 4549.47 0.00 0.00 5883.48 茶业口镇 6158、25.73 615.87 9.96 72.48 16728.59 16692.23 36.18 15.69 17400.46 和庄镇 481.46 665.55 4.83 4.02 8105.07 7952.81 26.23 0.00 8617.59 说明: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含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31652.00 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新增规模 585.48 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规模以实际占用为准。81 附表 6 莱城区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 调整前调整前 20202020 年年 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 20142014 年现状年现状 耕地面积耕地面积 调整159、后调整后 20202020 年年 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 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 调整前后变化量调整前后变化量 莱城区 54572.56 58118.71 56545.27 1972.71 凤城街道 148.67 319.37 150.47 1.80 张家洼街道 1051.54 1526.84 1020.53-31.01 高庄街道 4381.80 3970.29 4610.22 228.42 鹏泉街道 1874.27 2971.65 2241.06 366.79 口镇 4942.37 5704.79 4977.31 34.94 羊里镇 3920.27 3950.74 4039.03 118.76 160、方下镇 3617.08 3769.10 3541.38-75.70 牛泉镇 6019.83 5687.06 6116.80 96.97 苗山镇 7803.88 8729.67 8294.58 490.70 雪野镇 3000.20 3121.57 3006.96 6.76 大王庄镇 4098.15 4340.07 4216.46 118.31 寨里镇 4293.52 4322.89 4469.49 175.97 杨庄镇 3291.02 3884.65 3560.79 269.77 茶业口镇 3396.52 3390.55 3473.06 76.54 和庄镇 2733.45 2429.47 282161、7.13 93.68 82 附表 7 莱城区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 调整前基调整前基本农田本农田 保护目标保护目标 调整前基调整前基本农田本农田 保护比例保护比例(%)调整后基调整后基本农田本农田 保护目标保护目标 调整后基本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农田保护 比例(比例(%)调入基本农田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莱城区 49652.18 90.98%47324.08 83.69%2758.35 5.56%5086.45 10.24%凤城街道 0.00 0.00%38.49 25.58%38.49 100.00%0.00 162、100.00%张家洼街道 601.98 57.25%524.49 51.39%220.28 36.59%297.77 49.47%高庄街道 3495.33 79.77%3456.45 74.97%505.64 14.47%544.52 15.58%鹏泉街道 1393.15 74.33%1730.03 77.20%698.84 50.16%361.96 25.98%口镇 3972.27 80.37%3563.66 71.60%296.37 7.46%704.98 17.75%羊里镇 3480.81 88.79%3309.64 81.94%61.07 1.75%232.24 6.67%方下镇 32163、27.51 89.23%2739.06 77.34%68.52 2.12%556.97 17.26%牛泉镇 5821.45 96.70%5524.40 90.32%42.46 0.73%339.51 5.83%苗山镇 7797.21 99.91%7854.17 94.69%448.01 5.75%391.05 5.02%雪野镇 2895.33 96.50%2598.67 86.42%6.08 0.21%302.74 10.46%大王庄镇 3925.30 95.78%3771.83 89.45%0.63 0.02%154.10 3.93%寨里镇 3981.72 92.74%3670.99 82.164、13%33.21 0.83%343.94 8.64%杨庄镇 2991.68 90.90%2851.30 80.07%261.83 8.75%402.21 13.44%茶业口镇 3385.40 99.67%3070.02 88.40%0.87 0.03%316.25 9.34%和庄镇 2683.04 98.16%2620.80 92.70%75.97 2.83%138.21 5.15%83 附表 8 莱城区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行政 单位单位 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城镇工矿用地 人均城镇工矿人均城镇工矿 用地(用地(m m2 2/人165、)人)交通水利及其他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莱城区 30256.99 31652.00 24518.40 25631.88 14258.57 16254.03 176.00 198.46 5738.59 6020.12 凤城街道 2975.28 2997.46 2815.12 2812.87 2415.97 2383.35 176.00 172.08 160.16 184.59 张家洼街道 2585.02 2798.38 2332.73 2491.166、82 1964.70 2140.18 176.00 189.56 252.29 306.56 高庄街道 2337.43 2428.79 2002.11 2042.23 912.73 976.25 176.00 186.31 335.32 386.56 鹏泉街道 4301.49 4726.50 3734.97 3929.65 2775.60 3044.15 176.00 191.10 566.53 796.85 口镇 3803.48 4150.32 3165.73 3523.23 1720.43 2380.34 176.00 240.93 637.75 627.09 羊里镇 1442.26 14167、30.30 1355.25 1346.76 577.31 727.85 176.00 219.23 87.01 83.54 方下镇 1302.80 1663.33 1099.56 1510.70 526.75 951.85 176.00 314.14 203.24 152.63 牛泉镇 1601.31 1622.23 1351.39 1361.61 475.69 509.48 176.00 185.94 249.92 260.62 苗山镇 1684.56 1656.67 1128.48 1100.40 391.11 388.94 176.00 172.86 556.08 556.27 雪野镇 168、4005.35 4189.86 1971.27 2160.66 1140.30 1355.25 176.00 206.91 2034.08 2029.20 大王庄镇 772.67 742.39 645.97 629.31 250.95 289.24 176.00 199.48 126.71 113.08 寨里镇 947.58 851.81 744.03 637.29 244.39 300.69 176.00 213.26 203.54 214.52 杨庄镇 1169.86 1112.49 1075.18 1028.83 546.20 511.51 176.00 162.90 94.68 83.169、66 茶业口镇 745.88 615.87 619.56 597.48 168.05 153.29 176.00 159.68 126.32 18.39 和庄镇 582.03 665.60 477.06 459.04 148.39 141.66 176.00 164.72 104.97 206.56 84 续附表 8 莱城区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行政 单位单位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新增建设 占用农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新增建设 占用耕地规模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开发复垦整理开发复垦 补充耕地规模补充耕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指标增170、减挂钩指标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莱城区 4068.92 5463.93 3631.05 5026.06 2454.22 3732.61 3794.30 3794.30 3596.77 3596.77 凤城街道 319.49 293.14 270.18 249.56 152.05 142.95 42.85 42.85 76.42 44.24 张家洼街道 305.46 459.32 270.44 414.71 139.40 229.28 99.48 99.48 569.26 64171、0.92 高庄街道 273.57 337.16 261.90 291.12 194.90 205.86 538.45 538.45 175.85 179.89 鹏泉街道 825.15 1132.54 680.84 1025.57 439.56 773.30 234.24 234.24 696.81 727.87 口镇 609.42 1078.25 595.89 1062.35 402.02 908.01 400.02 400.02 732.51 526.46 羊里镇 264.41 301.18 252.23 294.78 221.68 239.01 285.63 285.63 86.05 61172、.50 方下镇 172.96 192.82 166.62 185.42 133.45 163.85 299.78 299.78 46.75 326.31 牛泉镇 255.70 277.36 249.21 274.45 197.24 206.39 352.22 352.22 2.37 25.13 苗山镇 152.54 160.14 135.84 146.59 93.35 104.31 319.22 319.22 3.95 8.59 雪野镇 462.07 595.29 361.19 507.56 208.82 293.39 150.41 150.41 615.05 661.19 大王庄镇 168.173、32 187.93 156.78 175.87 129.40 154.60 268.13 268.13 90.08 42.96 寨里镇 105.16 162.29 100.37 154.54 71.94 149.48 292.98 292.98 2.18 2.06 杨庄镇 33.33 37.81 28.27 36.97 18.65 35.58 217.76 217.76 413.38 279.63 茶业口镇 43.27 73.80 34.25 43.80 20.66 36.07 141.69 141.69 65.40 44.04 和庄镇 78.07 174.90 67.04 162.77 31174、.10 90.53 151.44 151.44 20.71 25.98 85 附表 9 莱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 性质性质 建设建设 年限年限 项目用地项目用地 涉及涉及乡(镇)乡(镇)上图上图 规模规模 备注备注 总规模总规模 其中新增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其中占其中占用耕地用耕地 交通 中南铁路连接线 新建 2020 11.58 11.31 8.57 鹏泉 11.58 省级及以上 济南莱芜高速铁路 新建 2020 97.03 90.55 36.21 雪野、口镇、张家洼、鹏泉 97.03 省级及以上 青兰高速 新建 2020175、 158.51 147.99 66.92 牛泉、高庄 158.51 省级及以上 京沪高速扩建 扩建 2020 48.09 44.61 11.43 鹏泉、凤城 48.09 省级及以上 滨莱高速扩建 扩建 2020 166.27 161.21 76.99 凤城、鹏泉 166.27 省级及以上 高速公路服务区 新建 2020 14.04 14.04 5.25 张家洼、雪野、鹏泉 14.04 省级及以上 G205 山深线改建 改建 2020 12.90 7.49 5.76 苗山、鹏泉 12.90 省级及以上 惠沂线项目 新建 2020 80.00 75.00 70.00 口镇、方下、雪野 0.00 省176、级及以上 济南莱芜快速路(临历线)新建 2020 115.73 108.28 57.31 雪野、寨里、口镇 115.73 省级及以上 莱城外环路 新建 2020 200.00 150.00 120.00 凤城、高庄、鹏泉、张家洼 200.00 市级及以下 公铁立交 新建 2020 11.10 10.87 10.14 张家洼 11.10 市级及以下 西内环路 扩建 2020 6.59 6.59 4.44 张家洼 6.59 市级及以下 长兴路 扩建 2020 11.52 10.54 4.90 张家洼 11.52 市级及以下 规划四路 新建 2020 5.62 5.60 4.36 张家洼 5.62 177、市级及以下 龙潭西大街 改建 2020 4.04 3.91 2.66 张家洼 4.04 市级及以下 汶源西大街 扩建 2020 3.83 3.80 0.71 张家洼 3.83 市级及以下 86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 性质性质 建设建设 年限年限 项目用地项目用地 涉及涉及乡(镇)乡(镇)上图上图 规模规模 备注备注 总规模总规模 其中新增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其中占其中占用耕地用耕地 振兴东路 扩建 2020 4.32 4.02 1.42 张家洼 4.32 市级及以下 花园路 新建 2020 11.33 9.77 5.56 张家洼、鹏泉 11.33 市级及以下 汇178、河大道 新建 2020 15.17 14.97 8.01 张家湾、口镇 15.17 市级及以下 能源 莱芜电厂 扩建 2020 30.00 25.00 20.00 高庄 30.00 市级及以下 莱城电厂 扩建 2020 30.00 25.00 20.00 张家洼 30.00 市级及以下 环保 石门生活垃圾 新建 2020 7.63 7.58 0.18 牛泉 7.63 市级及以下 其他 济南莱芜高速铁路客站片区 新建 2020 65.26 65.19 39.58 雪野 65.26 市级及以下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新建 2020 85.06 85.06 59.14 口镇 85.06 市级及以下 高179、速路接路口 新建 2020 3.65 1.49 1.01 苗山 3.65 市级及以下 华腾国际文博园 新建 2020 6.00 6.00 1.49 雪野 6.00 市级及以下 九羊医养产业园 新建 2020 32.27 32.04 6.05 羊里 32.27 市级及以下 口镇古镇 新建 2020 48.55 47.37 34.15 口镇 48.55 市级及以下 莱城区公墓 新建 2020 20.58 19.17 6.33 鹏泉 20.58 市级及以下 莱芜市看守所(黄沟村 新建 2020 10.48 0.14 0.00 高庄 10.48 市级及以下 乐嬉谷项目 新建 2020 24.37 24180、.37 9.92 雪野 24.37 市级及以下 苗山南部产业园 新建 2020 2.94 2.94 0.78 苗山 2.94 市级及以下 民兵训练基地 新建 2020 4.15 4.15 1.70 雪野 4.15 市级及以下 南部产业园 新建 2020 72.39 69.62 30.60 雪野 72.39 市级及以下 87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 性质性质 建设建设 年限年限 项目用地项目用地 涉及涉及乡(镇)乡(镇)上图上图 规模规模 备注备注 总规模总规模 其中新增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其中占其中占用耕地用耕地 山东雪野福久田园旅游 新建 2020 7.65 7181、.65 0.06 雪野 7.65 市级及以下 胜利公园 新建 2020 16.65 16.65 7.83 凤城 16.65 市级及以下 济铁路物流园 新建 2020 71.69 69.80 58.83 张家洼 71.69 市级及以下 外国语学院 新建 2020 13.19 13.19 12.12 口镇 13.19 市级及以下 汶河湿地公园 新建 2020 6.48 6.48 2.38 高庄、牛泉 6.48 市级及以下 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20 9.10 9.10 6.86 口镇、苗山 9.10 市级及以下 协和学院 新建 2020 39.75 39.75 26.34 口镇 39.75 市级及182、以下 雪野湖健康旅游小镇 新建 2020 32.03 31.55 18.33 雪野 32.03 市级及以下 阳光产业园 新建 2020 7.61 7.46 7.39 牛泉 7.61 市级及以下 医药产业园 新建 2020 51.89 51.89 44.32 方下 51.89 市级及以下 长鹿旅游 新建 2020 31.06 31.03 20.71 苗山 31.06 市级及以下 中德小镇 新建 2020 90.91 78.04 57.82 口镇 90.91 市级及以下 合计 1303.49 1188.55 789.19 1023.49 市级及以下 88 附表 10 莱城区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单位183、:公顷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 规划控制范围规划控制范围 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莱城区 14093.00 10489.77 220.84 3382.39 0.00 凤城街道 3421.42 3010.08 43.24 368.10 0.00 张家洼街道 3149.53 2411.70 81.17 656.66 0.00 高庄街道 1732.29 846.10 5.05 881.14 0.00 鹏泉街道 5097.37 3916.65 67.90 1112.82 0.00 口镇 340.57 86.14 10.40184、 244.03 0.00 方下镇 351.82 219.10 13.08 119.64 0.00 合计 14093.00 10489.77 220.84 3382.39 0.00 89 附表 11 凤城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地类 2 2014年014年 调整前2020年调整前2020年 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2020年 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 3639.66 100%3639.66 100%3639.66 100%0.00 农农 用用 地地 耕地耕地 31185、9.37 8.77%148.67 4.08%150.47 4.13%1.80 园地园地 39.00 1.07%21.91 0.60%10.95 0.30%-10.96 林地林地 123.63 3.40%154.74 4.25%146.99 4.04%-7.75 牧草地牧草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 81.91 2.25%185.21 5.09%75.28 2.07%-109.93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563.91 15.49%510.53 14.03%383.69 10.54%-126.84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乡城乡 建186、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2062.90 56.68%2356.00 64.73%2306.10 63.36%-49.90 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458.64 12.60%399.15 10.97%429.52 11.80%30.37 采矿用地采矿用地 110.17 3.03%59.97 1.65%77.25 2.12%17.2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9.53 1.64%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2691.24 73.94%2815.12 77.35%2812.87 77.28%-2.25 交通交通 水利水利 建建设设 用地用地 交通187、交通用地用地 铁路用地铁路用地 28.41 0.78%54.29 1.49%28.41 0.78%-25.88 公路用地公路用地 96.55 2.65%82.65 2.27%193.76 5.32%111.11 民用机场用地民用机场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管道运输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124.96 3.43%136.94 3.76%222.17 6.10%85.23 水利水188、利设施设施 水库水面水库水面 3.34 0.09%22.06 0.61%0.00 0.00%-22.06 水工建筑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3.34 0.09%22.06 0.61%0.00 0.00%-22.06 其他其他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风景名胜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设施用地 0.00 0.00%1.16 0.03%0.10 0.00%-1.06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0.10 0.00%0.00 0.00%0.00 0.00%0.00 盐田盐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189、 0.10 0.00%1.16 0.03%0.10 0.00%-1.06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819.64 77.47%2975.28 81.75%3035.14 83.39%59.86 其他其他 土地土地 水域水域 216.10 5.94%143.84 3.95%213.03 5.85%69.19 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 40.01 1.10%10.01 0.28%7.80 0.21%-2.21 其他土地合计其他土地合计 256.11 7.04%153.85 4.23%220.83 6.07%66.98 90 附表 12 张家洼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地类 2014年2190、014年 调整前2020年调整前2020年 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2020年 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 5404.64 100%5404.64 100%5404.64 100%0.00 农农 用用 地地 耕地耕地 1526.84 28.25%1051.54 19.46%1020.53 18.88%-31.01 园地园地 383.48 7.10%368.04 6.81%311.42 5.76%-56.62 林地林地 476.30 8.81%475.83 8.80%347.09 191、6.42%-128.74 牧草地牧草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 438.40 8.11%266.79 4.94%511.00 9.45%244.21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2825.02 52.27%2162.20 40.01%2190.04 40.52%27.84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乡城乡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1074.76 19.89%1856.00 34.34%2077.60 38.44%221.60 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601.17 11.12%368.03 6.81%351.64 6.51%-192、16.39 采矿用地采矿用地 84.84 1.57%108.70 2.01%62.58 1.16%-46.12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17.18 2.17%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1877.95 34.75%2332.73 43.16%2491.82 46.11%159.09 交通交通 水利水利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交通交通用地用地 铁路用地铁路用地 69.68 1.29%168.53 3.12%96.61 1.79%-71.92 公路用地公路用地 95.16 1.76%60.64 1.12%204.73 3.79%144.09 民用机场用地民193、用机场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管道运输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164.84 3.05%229.17 4.24%301.34 5.58%72.17 水利水利设施设施 水库水面水库水面 79.24 1.47%21.96 0.41%72.22 1.34%50.26 水工建筑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4.07 0.08%0.00 0.00%4.07 0.08%4.07 小计小计 83.31 194、1.54%21.96 0.41%76.29 1.41%54.33 其他其他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1.16 0.02%3.59 0.07%2.43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3.63 0.07%0.00 0.00%0.00 0.00%0.00 盐田盐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3.63 0.07%1.16 0.02%3.59 0.07%2.43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129.73 39.41%2585.02 47.83%2873.04 53.16%288.02 其他其他 土地土地 水域水域195、 65.98 1.22%162.84 3.01%63.11 1.17%-99.73 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 383.91 7.10%494.58 9.15%278.45 5.15%-216.13 其他土地合计其他土地合计 449.89 8.32%657.42 12.16%341.56 6.32%-315.86 91 附表 13 高庄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地类 2014年2014年 调整前2020年调整前2020年 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2020年 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土地总面196、积土地总面积 15854.66 100%15854.66 100%15854.66 100%0.00 农农 用用 地地 耕地耕地 3970.29 25.04%4381.80 27.64%4610.22 29.08%228.42 园地园地 1569.16 9.90%785.75 4.96%746.00 4.71%-39.75 林地林地 2252.64 14.21%3170.57 20.00%2961.84 18.68%-208.73 牧草地牧草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 1180.02 7.44%968.91 6.11%833.197、48 5.26%-135.43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8972.11 56.59%9307.04 58.70%9151.54 57.72%-155.50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乡城乡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401.60 2.53%556.00 3.51%737.83 4.65%181.83 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1383.41 8.73%1089.38 6.87%1065.98 6.72%-23.40 采矿用地采矿用地 590.29 3.72%356.73 2.25%238.42 1.50%-118.3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96.41 0.61%0.00 0.0198、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2471.71 15.59%2002.11 12.63%2042.23 12.88%40.12 交通交通 水利水利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交通交通用地用地 铁路用地铁路用地 11.30 0.07%17.37 0.11%11.29 0.07%-6.08 公路用地公路用地 140.65 0.89%191.80 1.21%293.91 1.85%102.11 民用机场用地民用机场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管道运输用199、地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151.95 0.96%209.17 1.32%305.20 1.92%96.03 水利水利设施设施 水库水面水库水面 163.62 1.03%91.96 0.58%161.98 1.02%70.02 水工建筑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3.00 0.02%11.09 0.07%2.86 0.02%-8.23 小计小计 166.62 1.05%103.05 0.65%164.84 1.04%61.79 其他其他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1.16 0.01%4.200、45 0.03%3.29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4.61 0.03%21.94 0.14%0.07 0.00%-21.87 盐田盐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4.61 0.03%23.10 0.15%4.52 0.03%-18.58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794.89 17.63%2337.43 14.74%2516.79 15.87%179.36 其他其他 土地土地 水域水域 472.56 2.98%478.64 3.02%469.84 2.96%-8.80 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 3615.10 22.80%3731.55 23.54201、%3716.49 23.44%-15.06 其他土地合计其他土地合计 4087.66 25.78%4210.19 26.55%4186.33 26.40%-23.86 92 附表 14 鹏泉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地类 2014年2014年 调整前2020年调整前2020年 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2020年 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 9749.39 100%9749.39 100%9749.39 100%0.00 农农 用用 地地 耕地耕地 2971.65 30202、.48%1874.27 19.22%2241.06 22.99%366.79 园地园地 278.18 2.85%497.66 5.10%416.02 4.27%-81.64 林地林地 818.22 8.39%723.42 7.42%669.31 6.87%-54.11 牧草地牧草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 874.53 8.97%956.76 9.81%441.69 4.53%-515.07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4942.58 50.70%4052.11 41.56%3768.08 38.65%-284.03 建设建设 用地203、用地 城乡城乡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1540.55 15.80%2156.00 22.11%2837.81 29.11%681.81 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871.02 8.93%959.37 9.84%885.50 9.08%-73.87 采矿用地采矿用地 185.06 1.90%453.37 4.65%206.34 2.12%-247.0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30.34 3.39%166.23 1.71%0.00 0.00%-166.23 小计小计 2926.97 30.02%3734.97 38.31%3929.65 40.31%194.68 交通交通204、 水利水利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交通交通用地用地 铁路用地铁路用地 79.86 0.82%148.58 1.52%128.11 1.31%-20.47 公路用地公路用地 296.12 3.04%198.35 2.03%566.63 5.81%368.28 民用机场用地民用机场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管道运输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375.98 3.86%346.93 3.56205、%694.74 7.13%347.81 水利水利设施设施 水库水面水库水面 94.19 0.97%191.96 1.97%97.75 1.00%-94.21 水工建筑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1.00 0.01%22.42 0.23%0.83 0.01%-21.59 小计小计 95.19 0.98%214.38 2.20%98.58 1.01%-115.80 其他其他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5.22 0.05%21.59 0.22%16.37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 40.22 0.41%0.00 0.00%0.03 0.00%0.03 盐田盐田 0.00206、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小计 40.22 0.41%5.22 0.05%21.62 0.22%16.40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438.36 35.27%4301.49 44.12%4744.59 48.67%443.10 其他其他 土地土地 水域水域 359.47 3.69%337.27 3.46%357.15 3.66%19.88 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 1008.98 10.35%1058.52 10.86%879.57 9.02%-178.95 其他土地合计其他土地合计 1368.45 14.04%1395.79 14.32%1236.72 12.69%-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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