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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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8921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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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质量方针、目标及管理依据- 1 -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 2 -第四章 质量保证措施- 14 -第五章 质量管理制度- 21 -第六章 质量管理重点控制- 24 -第七章 质量检查与考核- 26 -第八章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28 -第九章 附则- 2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中铁xx局集团xxxx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质量,提高企业的市场信誉,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向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铁xx二局集团xxx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工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2、的方针。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业主有关质量管理规定、中铁xxx局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xxx局集团宁xxx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工区、部室、搅拌站、钢材加工厂等。第二章 质量方针、目标及管理依据第五条 质量方针严格质量标准;规范施工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创优质,创品牌,创一流。 第六条 质量目标(一)实体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与铁路总公司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二3、)实现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第七条 质量管理依据(一)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1、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建设200525号)3、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建设200338号)4、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44号)5、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二)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三)上海铁路局颁布的质量管理文件;(四)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等;(五) 建设单位有关本工程的4、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 质量组织体系(一)中铁xxx局集团xxx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质量负责人、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室部长、及所属工区经理、试验室主任为组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工程质量。 组 长:xx 副组长:xx组 员:xxxx(二)各工区需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制定、落实本工区有关部门、人员质量责任制。 中铁xxx局集团xxx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是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安质环保部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工程质量管理。中铁xxx局集团xxx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附件5、1第九条 质量保证体系按照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中铁xx局集团xxx港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制定了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各工区要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第十条 质量责任制制定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是为了实现质量目标。一、项目部领导责任制(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质量政策及业主、中铁xxx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本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理解和贯彻执行;2、负责批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3、按实施性施组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均衡生产,防止因组织安排不当,影响工程质量;4、按规定要求向集团公司管理者代表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6、,贯彻执行管理评审报告;5、对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质量事故负领导责任;6、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2)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制1、主管质量的副经理是质量工作的主管领导,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方针;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所需资源,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督促、检查、指导各业务部门的工作。3、负责本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对施工现场各工序施工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4、主持质量交班会,对质量隐患问题安排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组织每月的质量大检查,组织落实质量的奖惩事项;(3)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1、主管本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工程的质7、量保证措施;2、主持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作业指导书;3、强化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四新”成果,把推进技术进步与提高工程质量相结合; 4、制定和实施项目工程质量计划,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对因技术管理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5、组织对工程的关键、特殊过程进行识别和确认;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定技术处理方案。 (4)质量负责人质量责任制1、监督检查各质量机构及人员对国家颁发的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规章、规则、制度、措施等的贯彻执行。2、组织工程开工前检查,监督质量机构及人员质量定期、不定期以及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的情况。3、组织8、制订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签证,参加工程质量检查,组织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4、审定已完工程质量、签证验工计价。 5、组织总结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教训,按规定向上级提报电话快报、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及总结报告。 6、检查质检人员收集、整理所辖范围的质量档案、资料的情况。二、项目部部门责任制(1)工程技术部质量责任制1、负责项目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工区日常施工、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及竣工资料顺利交接;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审定施工方案,对关键、特殊作业过程及重要工序重点审核;3、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对本项目关键技术难题进行解决攻关,参与审定9、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及应用;4、组织项目部质量创优工作、QC小组活动;5、编制项目创优规划、相关程序及作业指导书;对各工区进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2)安质环保部质量责任制1、负责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出并参加质量检查和培训活动;2、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贯彻实施相关程序和作业文件;3、督导各工区进行质量检验、试验工作;4、配合业主、监理工程师进行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工作;5、负责做好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工作;6、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对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质量检查通知书10、”,限期整改。(3)物资设备部质量责任制1、负责施工设备管理,编制有关作业文件并督导实施,动态掌握现场设备的配置、使用、维护保养情况;2、负责进场机械设备、设施的验证和自有机械的维护保养;3、负责为本工程项目提供合格的物资材料;4、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4)试验室质量责任 1、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进行选择把关,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杜绝不合格原材料用于工程。督促项目部做好每批次原材料进场检验,不间断进行原材料抽检。 2、主要负责全管段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时向现场提供设计配合比,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严格按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3、对本管段填料选择、确定把关,在施工过程中督促11、指导项目部试验室做好相关试验检测工作,不间断抽查填料质量。 4、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各项目部试验室对混凝土、砂浆强度进行检查。 5、对各种试验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工程第一手数据真实、准确,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为正确评价工程质量提供可靠的数据。 6、负责对试验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避免影响测试结果。 7、参与质量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8、参与质量教育工作。(5)计合部及财务部质量责任制 1、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2、对质量奖惩制度进行财务监督。(6)综合办公室质量责任制 1、负责项目经理部质量文件和质12、量记录的归口管理; 2、负责内部沟通管理,建立和保持相关记录。 (7)测量队质量责任 1、执行国家测量标准和作业规程。 2、对放样坐标及其它数据必须经过第二个人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放样。 3、对所放样点必须经过换手复测,在确认无误、精度满足规范要求时,方可交付施工。 4、在进行水准测量时,必须进行闭合差检查,计算结果后应有辅助计算。根据规范要求,若闭合差大于规范要求时,必须重新观测。 5、测量数据交接必须进行互检、复核,完善签字制度。 6、测量仪器、工具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单位。 7、对测量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测量工作对工程质量产生的影响,寻找改善办法,及时修改施工测量方案。三、其13、它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 (1)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质量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制度。编制质量管理办法。2、负责创优规划、评定和申报优质工程,总结交流质量管理工作经验,通报项目的质量情况,提出改进质量管理的措施。3、收集和整理施工资料,做好工程质量建档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部门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处理。4、协助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并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提出检查方案、评比标准和评比办法,提出奖惩办法,下发质量检查通报。5、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查签证。对违反施工程序及操作规程等影响质量的行为及14、时制止。6、主持评定分部及单位工程,并签署意见。7、不定期检查施工质量、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情况及质量计划、创优规划的落实情况。对不按施工规范及有关规程要求施工的要提出纠正,必要时可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质量情况,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或处以10000元以内的罚款。 8、参与工程部在组织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审定各队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定其质量保证措施,并督促实施。 (2)工程技术部部长质量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制度。2、参与创优规划、评定和申报优质工程,总结交流质量15、管理工作经验,通报架子队的质量情况,提出改进质量管理的措施。3、参与收集和整理施工资料,做好工程质量建档工作。参与安全质量环保部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部门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4、协助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组织并参加定期与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提出检查方案、评比标准和评比办法,提出奖惩办法,下发质量检查通报。5、参与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查签证。对违反施工程序及操作规程等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6、组织工程技术干部进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签署意见,参与评定分部及单位工程。7、参与不定期检查施工质量、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情况及质量计划、创优规划的落实情况工作。16、参与对不按施工规范及有关规程要求施工的要提出纠正。8、在组织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审定各队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定其质量保证措施,并督促实施。9、工程部的其他质量责任按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办法执行。 (3)试验室主任质量责任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各项工作,执行国家、部颁发的有关试验标准。2、优化配合比、做好土工试验的击实标准和各类桩的水泥掺配比。3、积极主动同甲方、监理工程师取得联系,完善试验工作程序。4、协助有关人员对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做好质量验收与堆放工作,并对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拿出判定结果。5、要求试17、验人员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全程值班,对混凝土施工坍落度、和易性等做出正确判定,制作混凝土强度验证试件,同时监督和保证试件的正确养护。 (4)测量队队长质量责任1、在总程师的领导下,执行国家测量标准和作业规程。2、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测量管理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的准确性负责。3、施工测量方案的选择和编制及放样数据的审核工作负责。4、已完项目工程的检测工作,协调奖励的各项测量抽检工作负责。5、对测量数据的分析,研究测量工作对工程质量产生的影响的结论负责。 (5)计财部部长质量责任 1、掌握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需变更时做好前期洽谈工作并记录,根据合同变更额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及时办理变更签证,保18、存变更资料。2、熟悉施工图纸,参照集团和公司相关规定与办法,编制工程概预算。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办理月份验工计价,做好工程价款的回收、工、料、机费用结算工作。4、负责编制物资、设备、劳务采购计划,上报审批。 (6)工区经理质量责任制1、在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本项工程的安全、质量目标、方针的实现;2、负责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3、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是工区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4、负责主持每日安全、质量交班会,对安全、质量隐患、问题安排责任人落实;5、组织日常的质量、安全文明工地宣传教育、检查活动,组织落实质量19、安全文明工地的奖惩事项;6、协助进行权限内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实施纠正措施。调查研究,积极推广保证工程质量的先进施工工艺、方法,推进工程创优活动。(7)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各部门搞好质量信誉评价和质量管理达标工作;2、督促检查日常施工记录、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协调项目部及本工区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保持信息畅通;4、参与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定,对关键、特殊作业过程及重要工序重点审核;5、负责主持编写工程日报、周报、月报,及时准确反映工程进度、进展情况,收集各种内外技术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20、据;6、参与组织技术骨干力量,对本项目关键技术难题进行解决攻关,参与审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及应用;7、参与组织贯彻技术法规、规程、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的实施和技术管理,参与调查处理重大不合格品的工作;8、及时准确的传达上级单位、监督部门的指示命令及本单位领导对施工生产的各项决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8)质检工程师质量责任 各级质检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1、监督检查各架子队及人员对国家颁发的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规章、规则、制度、措施等的贯彻执行。2、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质量定期、不定期以及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3、制21、订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签证,参加工程质量检查,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对工程质量好坏提出具体意见。4、审定已完工程质量、签证验工计价。5、总结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教训,按规定向上级提报电话快报、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及总结报告。6、对不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提出纠正,必要时可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质量情况,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并及时向队长或总工报告,有建议处罚权。7、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的质量档案、资料。8、有权越级向上一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9)专职质检员质量责任1、熟练掌握ISO9002系列质量标准,按质量管理及程序文件进行工作。2、质量保证体系及22、质量工作要素、质量措施的拟订。并严格遵照执行。3、负责现场质量监督与控制,每道工序须自检合格后方能上报项目部、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4、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检查证及质量评定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签认工作。5、参加项目部竣工文件和工程技术总结的编写工作。 (10)专业工程师质量责任1、制订单项工程创优措施,负责向施工队伍进行技术质量及技术培训。2、负责施工中所分管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检查工作,填写单项工程开工报告。3、完整系统的积累和记录分管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过程文件,负责各项施工技术、质量签证资料的整理上报,参与质量检查评定及验交。4、对分管项目的技术、质量标准全面负责,用好质量否决权,除23、上级技术、质量部门有权干预外,其他各级领导如发现问题可向主管工程师提出,但无权干预。 (11)技术员质量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设计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及时向班(组)做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认真检查督促,予以实施。2、制订分管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3、负责组织开工准备检查、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签证。4、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严重者令其停工整顿。5、审查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参加质量等级评定、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624、组织职工学习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推广新工艺,建立质量档案。7、协助指导并参加班组的QC小组活动。8、有权直接向项目部反映技术、质量问题。 (12)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 1、认真学习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掌握质量验收标准。 2、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方面的政策、法令、规范。执行各项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以及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3、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不得有偷工减料的行为。 4、尊重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严格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顶撞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 5、发现安全、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汇报。 (13)测量员质量责任1、服从领导25、管理,配合作业组组长工作。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放样点位的标识。3、在放样的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各作业组组长和队长汇报。4、做好放样、测量记录,及时将现场测量、放样数据、点位等转交给现场技术负责人员。 (14)试验员质量责任1、熟悉有关试验规范、技术标准、检验方法,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检测操作和试验鉴定。2、掌握常用材料的组成成分和性能。3、熟悉实验仪器性能、用途、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当仪器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4、接到试件后,要分清产地、品种及规格型号、数量等,记录清楚试验完成后,及时填写试验报告交技术人员复核和项目实验室主任签字,严禁弄虚作假,对26、所试验数据的 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5)材料员质量责任1、负责采购计划编制及报批工作。2、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对市场进行调查做到比质比价,所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优价谦。3、用于主体工程的材料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材质书、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并报试验室抽检。4、负责抽检不合格材料的清场及退货。并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5、进场材料在交保管员验收后负责现场卸车的机械材料人员的安全工作。6、采购材料入库后及时整理票据和各种原材料的报检资料,点验单分类存档。 (16)工班长质量责任在工区经理、工区技术负责人、施工队伍负责人领导下,对本工班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带领技术工人认真熟悉施工图,了解27、设计意图、施工工艺,对关键部位要特别引起重视,减少施工中的差错。2、组织本工班工人学习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推广新工艺,建立质量档案。3、严格按技术、质量、安全交底施工,并在施工中认真检查督促。4、负责每道工序开工前的准备工作。5、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严重者令其停工整顿。6、有权直接向项目部反映技术、质量问题。 (17)岗位工人质量责任1、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和“质量在我手中”的理念,切实做好每道工序的施工。2、开工前认真熟悉技术交底质量标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3、按技术交底施工,作好自检记录,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28、件、成品、半成品。4、保证不合格工序不转入下道工序施工,更不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第四章 质量保证措施第十一条 原材料选择及进场后检验(一)所有原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过检验(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取样),合格后方能进入场地,外加剂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货,原材料取样、检测、配合比选择,原地面、取土场土质取样、试验,水质取样分析等都要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要进行不同原材料的不同组合试验,以防备施工过程中改变料源需要重新试配而影响施工进度。(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要求进行自检,检验频率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规定进行,不得漏检、少检。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查与控制(一)开工之前29、,项目经理部和各工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业主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规范、验收标准,明确质量目标,熟悉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要求,掌握质量管理控制依据和程序。(二)质检人员必须参与现场核对和图纸审核及设计优化工作,参与审查开工条件,并负责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的技术交底,通过对施工起始条件的检查达到工前质量控制,对不具备开工条件或施工现场混乱,无技术、质量交底的单位工程,拒绝签批开工报告,并下达整改措施及意见书。(三)质量检查的重点是原材料的质量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操作工艺是否满足“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标识是否规范和具备可追溯性,隐蔽工程是否严格按程序检查签证,工程质30、量评定是否准确及时,工程外观质量是否达到创优规范的要求,资料是否齐全及符合要求等。各级质检工程师对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认真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经过统计分析,找出工程质量问题存在的原因。(四)严格程序报验,对于已完分项工程,工区要提前通知监理。待检查确认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区要尊重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主动抓好施工质量。对于没有报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的除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处理外,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另罚款1000元。(五)每一单位工程竣工之后,各工区首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经理部,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初验、安质环保部有关人员对现场实物及内业资料进行复核,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31、(六)工程质量要确保“内实,外美”在保证内在质量的同时,作好外观质量。外观要作到“平、直、顺、美”。(七)从进场模板、支架、机械就得作好质量保证的基础工作,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变形、孔洞、接缝不密实的老旧模板不准使用。桥梁工程必须采用混凝土拌和站供应的混凝土。 (八)进场原材料经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统一检测合格,由物资设备部统一采购,在收料时一定要对进场材料严格检查,质量不合格的不准卸货,并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进场材料要收集好合格证。(九)各工区测量人员要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对项目经理部测量队交给的水准点、墩、台位控制点及护桩,工区要作好保护工作。工区技术人员发现各种测量桩位被移动后,32、要立即通知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如果因各工区保护不好被人工移动的,一次罚款100500元。(十)试验室试验员作好混凝土、砂浆试件成型工作,保证试件真实地反映实体质量,对于因工人操作不当造成试件强度过高,或过低时,均要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十一)开工前检查的内容及要求:1、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无误后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依据。2、施工前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3、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4、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要求;5、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能保证质量要求。(十二)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1、施工33、测量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2、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3、质量记录填写完善,记录真实;4、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5、成品、半成品按规定提交实验报告,厂制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6、进场原材料按要求频次进行检验;7、现场材料按要求进行储存、保管;8、混凝土、砂浆试件及土方压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 9、工区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检查记录;10、工程日志填写符合实际;11、现场实体质量情况符合验标要求;12、检验批填写符合验标要求。第五章 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施工图审核管理制度(一)施工图34、审核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管部对管辖范围内工程施工图交接、现场核对完善工作进行实施,并按专业管段分工逐项核对,将核对意见汇总逐级上报解决。(二)各工区在收到设计文件后,提出审查意见,项目经理部在收到各工区图纸审查意见后,对各工区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交底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组织,各工区技术负责人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工程报验制度(一)工区在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驻地监理机构,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职质量检查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对有混凝土、砂浆、水泥浆强度等35、级(弹性模量)的工程,可先进行对其他项目的检验,待试块试验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判定。(二)工区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工程报验申请表,报监理站,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区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三)单位工程完工后,工区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转序前都要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验收单位。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一)各工区技术人员具体负责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检验、签证工作,根据程序上报、检验、签证、转序。(二)36、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各工区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后,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员(需要设计单位参加时,如桥梁的地基与基础、路基地基地质情况等)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隐蔽施工。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而自行覆盖的,返工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各工区负责。第十六条 质量例会制度(一)项目经理部质量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倒退趋势)时,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二)工程质量例会每月由主管安质的项目副经理主持召开,项目经理部质量领导小组人员及工37、区经理、质量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第十七条 质量培训制度(一)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必须组织各分部相关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若工艺复杂可聘请有关专家授课。(二)当采用新设备时,项目经理部物设部负责参与对新设备的培训。(三) 项目经理部及管内各单位从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中铁二十二局的质量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铁路总公司的或者建设部的上岗证。(四)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十八条 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铁建设200938、171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二)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必须在12小时之内向建设单位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三)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上级单位做好质量事故调查。第十九条 质量资料管理制度(一)质量资料包括施工过程原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记录及试验资料,质量资料由工区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必须保证质量资料的完整和真实。(二)质量资料的规格及表格样式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统一制订的表格,规范使用。第二十条 技术交底制度(一)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各工区技术负责人进行设计意图、重点工39、程的施工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控制要点新工艺、新技术采用的技术标准、材料设备、安全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施工工艺细则、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标段总体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交底。(二)工区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伍及全体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第六章 质量管理重点控制第二十一条 人员管理项目经理部及工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职责分明,责任到40、人,按照投标书的承诺和施工合同的要求,投入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必须满足合同和工作需求。第二十二条 施工设备管理各工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设备的规格、数量和性能必须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第二十三条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一) 严格对设备供应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二) 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必须向监理单位报送产品有关资料,经监理单位考察确认。(三)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清退出场,严禁不检验就使用或先使用后检验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四41、) 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均要求提供技术鉴定资料,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第二十四条 施工方法管理(一) 项目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优先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方案,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对宁波穿山港铁路的关键工程,要坚持试验为先,样板引路。(二) 各工区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过程控制,严禁施工中擅自改变工法,严禁偷工减料,确保施工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第二十五条 施工环境管理(一) 各工区都要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质量。第二十六条 试验检测管理(一) 中心试验室必须按照投标书和合同的要求,配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42、,满足施工试验检测工作需要。(二) 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试验人员持证上岗,试验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检验、标定。(三) 严格按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试验和检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第二十七条 质量控制资料管理(一)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形成,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作为竣工文件移交保存或归档,各工区必须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二)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求规范、清晰、真实、完整,并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科技文献整理和归档要求。 第七章 质量检查与考核第二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进行考核和评定。第二十九条 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见本办法附表43、1: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定表) (一)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措施等是否完整有效;(二) 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及履约情况;(三) 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分工和责任是否明确;(四) 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可靠性、有效性;(五) 质量检查、检验和监控手段是否科学到位;(六) 质量管理内外业资料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七) 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考评程序 (一)每次检查考核后,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在2天内完成检查考核情况整理汇总,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二)质量考评的奖惩 每季季末由项目经理部安全44、质量环保部组织进行检查考评,季度工程质量考评按照工程质量检查考评表进行打分,工程质量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95分以上的项目为优秀,70分至94分者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三)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工区奖励2000元。(四)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工区,每一个不合格检验批,对该架子队罚款1000元。第八章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第三十一条 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着质量缺陷,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并根据质量缺陷产生原因采取根除措施。(二)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立即停工,要立即采取足以45、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复工。(三)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严重影响时,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第三十二条 质量事故的处理(一)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各工区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2、重大质量事故工区必须在2小时之内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及建设单位、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46、驻现场人员;事故单位应在3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3、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工程项目名称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上级单位做好质量事故调查。(二)事故发生后的对策:一般性事故发生后,工区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并对现场进行保护,由项目经理部总工召集工程技术部和安质环保部提出解决方案予以及时纠正处理;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47、,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取证工作。(三)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1、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应按照铁建设2009171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2、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行业和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行业和上级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项目经理:xxx质量负责人: xxx wa48、ng总工程师:xxx副经理:xxx 试 验 室 :xx鑫物资设备部 :xx工程技术部 :xx办 公 室 :xx计划合同部 :xx财 务 部 :xx安质环保部 :xx搅 拌 站 电 务 工 区 三 工 区 二 工 区 一 工 区 钢 材 加 工 厂 附表1 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定表检查单位: 被检单位: 检查日期: 评 价 内 容计分规则备注1.质量保证体系(25分)有无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3分)无质量管理机构扣2分,由其他部门兼管质量扣1分。是否配置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3分)未配置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或由其他人员兼职扣3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4分)无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控制措施扣4分质量管理责任是49、否清晰(4分)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制度。材料、设备、构配件现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成品保护制度。分项检验批、分项(分部、隐蔽)工程申报、检验、签认制度。工程试验管理制度。每项扣0.4分,不完善扣0.2分。质量管理责任是否清晰(4分)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每项扣0.4分,不完善扣0.2分。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正常(4分)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记录不全,每处扣1分。人员上岗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2分)每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是否按照设计资料、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现场施工(5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350、分。2.现场试验(10分)现场试验运行是否正常(5分)现场试验运行不正常,每处扣1分。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分)试验人员无证上岗扣2分。3.内业资料管理(20分)材料进场检验(4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是否按规范标准要求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资料(3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施工检测试验资料(6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各类变更设计是否按程序办理、执行(4分)未按程序办理或执行扣3分。竣工图及竣工文件是否真实(3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4.工程实体质量(45分)有无达不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情况(25分)分部工程施工不合格,每项扣5分;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每项扣3分,检验批主控项目不合格,每批次扣0.5分,检验批一般项目不合格,每批次扣0.1分。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20分)对一般质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每项扣10分。对质量大事故负有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扣20分,负有次要责任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