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参田水电站续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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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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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梧县参田水电站续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 录一 监理实施细则总则.3二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4三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工作规程.5四 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7五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9六 工程项目验收监理工作规程.11七 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3八土(砂)方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5九 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8十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21十一 金属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3十二 工程建设项目科技档案管理办法.26十三 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实施细则.35十四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0十五 机电监造细则.42十六 水泥灌浆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9十七 土建工程2、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规程 .53十八 预埋件埋设监理实施细则.56十九 护坡工程监理细则.60二十 土石坝(堰)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63一 监理实施细则总则、为了科学、合理、公证、安全有序地执行参田水电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在未说明时,简称合同),保证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由监理人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并通知承包人执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和承包人都应遵照本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在本监理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监理人需要修改本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将修改结果提前天书面通知各承包人。、承包人要求修改本监理实施细则时,承包人应将其修改意见提前天提交监理人以得到监理人的同意,并由监理人将修3、改结果书面通知各承包人。、本监理实施细则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编制的,其规定对合同不构成变更。、本监理实施细则依据设计技术要求、参照国内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发包人与各承包人签定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编写而成。(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参田水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所规定的受监工程项目及内容。二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1、总 则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工程承建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4、-200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以及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受监各土建工程项目。1.3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以工程承建合同为依据,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环节,承包人自控与监理单位监控两级质量控制。2、承包人的责任2.1 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安全、质量与信誉、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章作业、文明施工。2.2 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和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健全以承包人、二级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5、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严格职守、各负其责。(2)配备相对稳定并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质量检查队伍,其中专职质检人员应满足现场施工项目质量检验的需要。(3)作业现场每施工班组均应配置专职或兼职质检员,并通过培训逐步提高其资质与素质。(4)健全与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对质量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质量管理人员有职有权,促使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5)落实质量奖惩措施。2.3 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国家、部门施工技术、材料与工程试验、施工测量有关规程规范规定,设立施工测量组,有条件的6、建立现场试验室。现场试验室及施工测量队(组)至少达到以下要求:(1)试验室或测量队(组)应配置合格仪器、具,其规模应满足承建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的要求。(2)作业人员具备与所承但工作相适应的素质、资质、业务能力和水平。(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仪器表具校检等工作制度。2.4 如果事实证明承包人无必需的资质和能力组建其合格的试验与测量机构,或其试验与测量机构无足够能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试验、检测与测量任务,为确保工程安全,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在经与业主单位和承包人协商之后,监理单位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关于试验、测量、紧急补救与承包人违约等条款有关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所发生费用依7、照合同支付条款有关规定,在通知承包人后,从业主单位当月应支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抵。2.5 所有从事质检工作的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达到必需的资质水平,并依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取得监理单位的上岗认证。2.6 质检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保证工程质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2.7 监理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质检部门负责人及质检人员时,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更换。并且未得到监理单位重新认证与批准前,不得再安排其承担受监项目的质检工作。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1 承包人要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当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发生矛盾时应以确保工程质8、量为前提,做到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工程质量促进度、以施工进度求效益。3.2 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要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并在准备工作落实和安排就绪后,报请监理单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2)主要设备与机具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3)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安装设备到位,报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进度内连续施工的需要。(4)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5)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完成。(6)工程管理、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3.3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部9、门发布的以及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按申报批准的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施工。3.4 关键工序操作和重要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对管理、检验、量测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达到必须的技术等级要求并报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3.5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按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规定的质量检查、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对单元工程及重要施工工序在认真做好施工班组自检、二级施工单位复检、承包人质检部门终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和评定质量等级。10、切实做到上道单元(或工序)质量不合格下道单元(或工序)不开工。3.6 对于重要的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并经承包人“三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地质、施工、质监等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对于地基基础和水工洞室工程,在隐蔽工程验收之前,承包人应留出必需的时间,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地质单位及时完成地质编录或地质描述作业。3.7 承包人质量检查、检验及现场测量仪器、具,每季度按期率定和校正。拌和系统计量仪器除每月一次按期校准外,还应根据其使用情况,不定期地进行专门校准,并同时申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核定。3.8 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权按工程承11、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1)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2)指示承包人停止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与设备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并予以更换。(3)指示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予以补工或返工。(4)禁止工程转包,拒绝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和违反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分包。(5)建议、要求直至指令承包人对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以及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6)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应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7)12、指示施工单位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8)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3.9 施工作业期间质量检查记录、材料和设备的检查试验鉴定资料、质量检验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是工程验收的重要原始资料,是评价工程施工质量的依据。承包人应注意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归档,合同工程项目完建后按规定汇编整理移交业主单位。4、 开工许可程序4.1 项目工程开工许可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进行。4.2 单位工程开工许可程序:(1)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开工的28天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13、织设计编写基本按照中标的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2)上述文件一式两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三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单位21天内审阅后返回开工报审表一份原文不退回。(3)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等三种。(4)除非接到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承包人可即向监理单位报送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A1)。(5)监理单位收到开工报审表后,认真检查开工条件,适时签署开工报审表。4.3 单项工程开工许可程序:(1)承包人应在单项工程开工的21天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14、现场情况及施工水平完成本单项工程(如:土石方明挖工程、土石方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和砌石工程等)的施工方案(又称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写要求按相应的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细则要求进行。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对于施工技术要求比较简单、工程量较少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审文件可省略。(2)上述文件一式一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两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单位14天内审阅后返回开工报审表一份,原文不退回。(3)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等三种。(4)除非接到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签意见15、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进行该单项工程的施工。4.4 单元工程开工许可程序:(1) 单元工程开工必须在其紧前单元工程已经完成,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相应的质量评定表,通知监理人员核定质量等级和签字后,方可进行该单元工程施工。(2)上一单元工程未有进行质量评定,不得进行下一单元工程的开工,否则不予计量未有评定的单元工程工程量。4.5 混凝土开仓许可程序:(1)混凝土开仓申请是在混凝土单元工程开工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的开工许可程序。(2)混凝土单元工程在基础面处理、模板安装、钢筋安装、止水缝处理等工序完成后,承包人在开仓浇筑前12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混凝土准浇证(A11)一式两份。监理工16、程师经现场检查,确认具备浇筑条件并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5、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等级评定5.1 施工质量责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实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制度,对每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应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或现场调度记录上详细写明,并有值班负责人签署。针对每一质量问题,在现场做出的决定,必须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签署。为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对于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5.2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的依据是。(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合同技术规范。(2)经监理部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17、施工变更和设计变更文件)。(3)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5.3 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单元工程(工序)检验由承包人的专职质检部门进行,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和质量等级评定。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完工地形图、地质测绘、编录(当有此要求时)完成记录,以及必要的摄影、录像、取样和试验报告资料。5.4 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执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特别或更严格要求的,按其要求或规定的标准执行。6、施工质量事故处理6.1 由于施工18、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均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按直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分类标准详见附录1。6.2 施工质量事故分类,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 三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工作规程1、总 则1.1 本工作规程依据工程承建合同以及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108-831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及其他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1.2 本工作规程的适用于监理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材料质量监理。2、承建单位的合同责任2.1 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建立自己的现场试验室(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按设计或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止水材料、钢筋、型钢以及混凝土骨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主体工程施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材料(以下统称建筑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有关要求,将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核。2.2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建筑材料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材料样品20、和试验报告。2.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进行工程所必须的各项材料试验。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无偿提供试验用材料和各种试件,以及在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免费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2.4 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时,承建单位可以于计划使用代用材料的14天前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的申请,报送监理单位批准。采用代用材料的报告必须附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监理单位在认定其不降低工程质量时才批准予以采用;在工程关键部位或较大范围使用代用材料时,需经设计单位同意。2.5 承建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建21、筑材料负全部责任。监理单位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时,承建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责任。2.6 对于不合格建筑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或降低使用等级,承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增加合同支付。2.7 承建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3、申报认证证程序3.1 每批建筑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送材料报审表(A9),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认证,并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试验的见证取样工作。如有必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对试验过程跟踪检查和监督。3.222、 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建单位报审表后3天内完成检查认证和取样工作,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4、质量检验4.1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和型材,其品种、牌号、直径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 的规定。钢筋、型材与焊条的性能必须符合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4.2 钢筋和型材应有出厂证明或检验报告单。钢号不明的钢材,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使用。4.3 水泥与粉煤灰品质应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现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的规定。运至工地的水泥和粉煤灰。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和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同时承建单位必须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依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化学分析。423、.4 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当储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4.5 止水设施的形式、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以及其焊接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必要,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止水材料性能试验。4.6 金属止水片应平整,表面的浮皮、锈污、油漆、油渍等均应清除干净,如有砂眼、钉孔,应予补焊并通过质量检验确认合格。4.7 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的沥青和沥青拌合物的原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5、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5.1 运至工地的钢筋及型材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立牌标识,不得混杂。在24、运输、储存过程中避免锈蚀和污染。5.2 水泥与粉煤灰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潮和污染。袋装水泥、粉煤灰应在水泥厂、灰厂袋装,任何破损的袋装水泥与粉煤灰应废弃。(2)不同品种、标号、批号及厂家的水泥、粉煤灰应分别贮存,贮存量应满足混凝土浇筑强度的需要。(3)水泥与粉煤灰仓库宜置于干燥地点并应有良好的排水通风措施。(4)堆放袋装水泥或粉煤灰时,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和边墙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标明品种、标号、厂家、出厂日期和批号,分别堆放,并留出运输通道。(5)散装水泥与粉煤灰应及时倒罐,一般可一个月倒罐一次。(6)先到的水泥与粉煤灰应先用。袋装水泥25、贮运期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贮运期超过6个月的,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经重新检验证明质量仍然可靠,并于事先获得监理单位的批准。(7)在拌和楼贮存罐,粉煤灰与水泥应分别堆放,不同品种及不同厂家的粉煤灰应分开存放,并以与水泥相同的方式称量送进拌和机。5.5 外加剂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外加剂的贮存必须避免污染、蒸发或损耗。对于液体外加剂必须提供专门设施使之搅拌均匀。(2)引气剂若在工地贮存时间超过6个月或受过冷冻的,不能使用。除非通过试验证明其有效,并于事先报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3)缓凝减水剂若在工地存放时间超过6个月或出现冷凝结霜的,不能使用。除非通过试验证明其有效,并26、于事先报经监理单位批准。(4)粉剂的存放条件应与水泥相同。5.6 粗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粗骨料的贮存应不使其破碎、污染和离析。(2)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不同粒径级的分别堆存并设置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3)不允许任何不当设备在骨料堆上操作。(4)在开始混凝土浇筑以前,应贮备满足34天连续浇筑的足够数量的各级粗骨料。5.7 细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贮存期内无异物侵入,在贮存料堆上无任何不当设备操作或置于其上。(2)应避免离析、污染,并具备规定的脱水条件。(3)在开始混凝土浇筑以前,应贮备满足进行3天以上连续浇筑的足够数量的合格细骨料。(4)细骨料堆存的活容积应27、满足施工期间对合格料的需要。5.9 炸药必须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一定安全距离的炸药库内,未经监理单位批准,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炸药。5.10 承建单位炸药库的布置和设计,火工材料、炸药的贮存与运输方法必须符合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国家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以及业主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6、其 他6.1 混凝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坝体土石料,止水材料及金属材料等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技术要求、有关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规定进行。6.2 监理工程师为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等,并不能减免工程承建单位所应承担的28、合同责任。6.3 除非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为材料质量检验所进行的检查、取样、试验与鉴定,业主单位均不另外予以计量支付。四 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1、总 则1.1 本规程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国家和部颁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等规程规范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编制。1.2 本规程适用于监理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试验(包括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检测试验)。1.3 工程质量检测分两种类型:(1)外观检验项目,以目测检查为主要手段。(2)测试项目,应用专门的设备检验或试验。1.4 工程质量检测分三级进行:(1)承建单位的检测。(2)监理单位的校29、验。(3)建设单位的抽检。2、承建单位现场试验室的设置2.1 承建单位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现场试验室,该试验室必须具备与所建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不具备条件建立现场试验室的,承建单位应委托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质量检测站进行工程质量检测。2.2 现场试验室应根据工程检测和试验的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理论基础和施工实践经验,熟悉试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责任心强的专业检测工程师。2.3 所有质检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并具有讲求科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那些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质30、检人员,承建单位应及时予以更换。2.4 承建单位应在接到合同项目开工通知后的28天内,若建立现场试验室的,应填写承建单位试验室考察表(B7)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才批准设立。随同承建单位试验室考察表报送的资料包括:(1)机构设置。(2)资质文件(资格证书、承担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文件等的复印件)。(3)人员配备情况(姓名、性别、岗位工龄、学历、职务、职称、专业或工种)。(4)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好情况及其主要性能),仪器仪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复印件。(5)各类检测、试验纪录表和报表的式样。(6)检测试验人员守则及试验室工作规程。3、承建单位检测与试验3.1 承建31、单位现场试验室的任务:(1)进场原料质量控制。对建筑材料(包括库存材料、新购材料、建筑成品与半成品等)和土石料场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提出检验报告送监理单位审核,以避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2)施工准备阶段试验。包括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级配、配合比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通过试验提出用于实施的作业参数与控制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评定标准,对单元工程进行取样试验,对不合格部位应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补检。(4)检验资料纪录与整理。收集各项检查、测试和检验原始记录,提供单元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所必需的资料。(5)配合和协32、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对照检测、试验或抽检工作,并为此工作提供各种方便。3.2 施工过程的检验工作。(1)单元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承建单位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自检,承建单位检测机构应在下一单元(工序)开工前提供该单元的检测与试验数据。(2)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建单位报验资料后,将尽快前往现场进行抽查或抽验。如果超过24小时监理工程师仍未到达现场,或未提出任何异议,承建单位可认为监理工程师已承认报检结果。(3)如果监理工程师经审核报验表报和有关资料、或经现场检查确认不合格的部分,由承建单位进行处理或返工,然后重新履行上述程序,直至得到合格签证。3.3 承建单位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技术33、规范要求严格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作,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承建单位施工的过程中提出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试验工作,作为承建单位自检的一部分。3.4 承建单位工地试验室应为监理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3.5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可以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免费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3.6 承建单位检测试验计划、试验成果、检验报告、质检资料等在报送监理部审批前,均须由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置。3.7 承建单位测试量(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混凝土试块等)中要有15%左右由该工34、程的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数据,作为对比检测。4、监理单位校验与质量控制4.1 监理质量校验的任务。(1)检查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检测与评定标准的要求。(2)跟踪检查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检测试验过程。(3)检查承建单位的试验与质检工作,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质检资料。(4)不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检测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及仪器仪表的率定和计量检验证明。(5)参与研究决定承建单位提出的对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在检测监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6)参与受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35、抽检、阶段验收和合同工程项目完(竣)工验收,提供抽查和复验的资料成果,并据此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7)业主单位授权的其他监理检测工作。 4.2 监理工程师依据业主合同中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对质量检测试验有效地开展工作。业主单位授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包括:(1)依据监理部有关规定,行使工程质量检测监理权与工程质量签证权。(2)审查和批准承建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3)制止承建单位检测人员检测和试验中的不规范操作。(4)对于违反检测和试验操作规程的承建单位质检人员,发出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停止试验工作等指令予以纠正,直至报告监理部向承建单位提出撤换此类作业人员的要求。(5)检测监36、理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执行质检监理,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查阅承建单位检测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6)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建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承建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直至返工。(7)制止违反试验规程、规范、及违章作业,直至发布违规操作指令。(8)业主单位依据承建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职责与权限。4.3 试验使用的一切材料和设备均应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的质量检验中发现承建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试验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4.4 如果事37、实证明,或经监理部确认承建单位无足够能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检测试验任务,为确保工程安全、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经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协商之后,监理部有权依照工程承建合同工程质量与承建商违约等有关款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所发生费用,依照合同支付条款有关规定,在通知承建单位后,从业主单位当月应支付承建单位的款项中扣抵。5、建设单位的抽检5.1 建设单位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承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检,抽检的数量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5.2 若建设单位将整个抽检工作委托给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将代表建设单位执行该部抽检工作,承建单位应予协助。6、其 他6.1 各工程项目的检测38、内容、技术要求及检查频率,见附表。6.2 承建单位应按承建合同规定,未估计到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期限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6.3 承建单位所有报验表报(报告),均一式两份。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完成所有签署手续后及时反回承建单位一份,由承建单位按分部、单位工程分类整理归档,作为基本资料和验收依据,供以后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阶段收时备查。6.4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测的抽查和校检,以及对承建单位检测、试验成果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6.5 承建单位对检测监理工程师复检结果或签认意见异议,可于收到书面意39、见后的7天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到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确认意见的7 天内向业主单位申请复查或复检,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6.6 除非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部另有指示,否则承建单位为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及其发生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项目价格中,业主单位不另行计量支付。五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总 则1.1 本规程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以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编制。1.2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2、承包人应报送的文件2.1 施工区范围内现场测量基准点40、基准线、水准点及相关数据由业主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在发出开工通知前28天内向承包人(或其施测单位)提供,以作为承包人进行施测工作的基础。承包人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与监理共同进行复核验算。如有偏差,经共同核实后,由监理单位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2.2 承包人应在施测14天前,将测量工作大纲报送监理单位批准。测量工作大纲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测项目概述。(2)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3)观测仪器、设备设置(含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验设备等)。(4)测量专业人员设置。(5)施测进度计划。(6)测点保护措施。(7)安全防护与成果质量控制措施。(8)监理工程师依41、据承建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2.3 承包人应依据报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安排施测工作,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14天内,按本章有关要求向监理单位报送业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资料,以便监理工程师及时对所报送测量成果进行审核与确认。2.4 (基本)控制测量阶段报告内容要求。(1)控制点布置略图、原始观测资料、仪器检验资料、外业观测资料整理、精度评估值、成果表等。(2)内业计算与成果验收。1)内业成果计算资料。2)成果表(含坐标系统、投影面和高程系统)。3)质量评价、技术总结、验收报告。(3)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应的应用技术与计算程序使用说明)。2.5 放样测量各阶段一般报送主42、要轮廓点(轴线)和重要部位的放样数据与资料。必要时,应根据监理单位要求报送所有放样数据及资料。报告内容包括:主要轮廓点(轴线)和重要部位的放样数据及资料、放样的方法、程序和点位精度估算以及放样计算资料。另外,在每个单位工程完成后的14天以内,承包人还应报送单位工程放样测量工作总结、质量评价和验收报告。2.6 断面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报告内容包括: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断面测量的方法、记录计算、断面点成果表、各种断面图等。2.7 收方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报告内容包括:施工前原始地形图、断面图、施工阶段完成后的地形图、断面图以及已报送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收方测量资料、工程量计算资料等。2.43、8 局部地形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报告内容包括:局部地形测量要求报送基本控制点和加密控制点资料、分幅各类计算、地形原图、质量评定等。2.9 如果承包人采用新仪器设备或新技术方法,或在施测过程中执行了现行规范尚未规定的技术要求。须于计划实施的14天前报监理单位批准。2.10 上述报送文件一式两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授权其施测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单位审阅后限时返监理单位审查表(B8)和原文件各一份。审查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正)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2.11 若承包人收到的审查意见为“修改或修正后重新报送”,承包人应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承担由44、此可能引起的施测或施工作业延误等合同责任。2.12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以上报告资料,因此造成的合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在限时内未收到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单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2.13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测量成果的批准与确认,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测量成果准确和精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3、质量控制3.1 关键部位测量和放样的有关参数都应事先报经监理单位检查。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施测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3.2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测绘成果精度评定执行标准,对其业已完成的测量成果精度进行质量评定,并报送监理单位确认,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测量产品,承包45、人应及时安排予以复测,并为此承担合同责任。3.3 施工测量精度控制标准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有关测量技术与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如施工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则新的标准(规范)生效之后所进行施工测量精度控制标准的主要精度指标参照其执行。 3.4 各单项工程项目开工程序中有关测量要求的内容执行本测量工作规程相应条款。4、其 他4.1 对于承包人报送,申明属于秘密的文件,应于文件首页一个明显位置加盖了秘级印章,监理单位应对第三方保密,并且只限于在本监理项目范围内引用。4.2 当承包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已报经监理单位批准的作业措施和计划,并致使施测技术条件发生实质性变46、化时,承包人应于此类修改计划或措施实施的7天以前另行报经监理单位批准。4.3 施工测量所有项目工作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合同工程项目价格中,业主单位不另单独计量支付。六 工程项目验收监理工作规程1、总 则11 本规程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简称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国家和地方部门颁布的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文件。12 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13 本规程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的主体工程项目。14 工程验收工作的依据是:(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包括其47、技术规范等);(2)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和设计变更文件等);(3 )国家或部颁的现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规程、规范,工程质量验收和等级评定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法规等有关文件。1. 5 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均应在相应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未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项目,既不能进行下序施工,也不能支付工程款。1. 6 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交)工验收,一般均以前阶段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按,不重复进行。对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要求抽样复查处,一般也不再复验。1. 7 承建单位应提前20天60天申请验收,并作好已完成工程单位、分部工程验48、收签证、工程资料搜集整理和各项验收准备工作。1. 8 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成果是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6份,除送交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它4份暂存工程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1. 8 建筑物竣工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工程承建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通过单位工程和阶段验收的工程,承建单位仍然具有维护、保养及其它一切合同责任,直至竣工(交工)验收和通过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1. 9 工程承建单位未能按合同文件或本工作规程规定申报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工程验收的延误,或由此49、所发生以及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工程承建单位承担。2、分部工程验收2.1 分部工程验收是在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2 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监理单位或业主主持,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3 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的至少21天前,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交该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A4)一式两份,并随同报送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一式两份:(1)单元、分部工程开工签证。(2)待验收分部工程施工报告。(3)待验收分部工程的主要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文件清单。(4)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5)重大事故处理记录。50、(6)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7)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测试验收资料。(8)施工大事记与施工作业原始记录资料。(9)业主指示或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带* 号的为报送资料,其他为备查资料,可一式一份。2.4 工程承建单位应把报送和备查验收文件报送到监理部,监理部14天内完成对验收准备资料的预审,并在通过预审后返回验收申请表一份和备查资料。2.5 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1)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2)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3)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2.6 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51、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编制。3、阶段(中间)验收3.1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如大坝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包括截流前验收、蓄引水验收和机组启动验收。当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依据合同文件的规定,组织进行其他阶段(中间)验收。堤防工程或项目比较简单的工程阶段(中间)验收可省略。3.2 阶段( 中间)验收由验收委员会负责,由一般由业主单位组织,地方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这里指地方投资和管理的项目),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等52、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和进行工程验收工作。3.3 阶段(中间)验收一般在其验收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工程已经验收的基础进行。3.4 进行阶段(中间)验收的至少21天前,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交工程报验申请表(A4)一式两份,并随同报送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一式两份:(1)待验收工程范围内已验收的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经过分部工程验收已归档整理的资料)。(2)待验收工程项目施工报告。(3)待验收工程的主要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文件清单。(4)已完和未完建的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工程项目、工程量)。(5)业主指示或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带* 号的为报送资料,其他53、为备查资料,可一式一份。3.5 工程承建单位应把报送和备查验收文件报送到监理部,监理部14天内完成对验收准备资料的预审,并在通过预审后返回验收申请表两份和备查资料,同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限期完成阶段(中间)验收工作。3.6 阶段(中间)验收的主要工作:(1)检查对已完建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形象。(2)检查在建工程建设情况。(3)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4)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4、单位工程验收4.1 当某一单位工程已经完建并能够发挥效益时,或业主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4.2 单位54、工程验收由验收委员会负责,由一般由业主单位组织,地方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这里指地方投资和管理的项目),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委员会。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和进行工程验收工作。4.2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2)所有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3)运行管理条件已初步具备。(4)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4.3 进行单位工程验收的至少28天前,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交55、单位工程报验申请表(A4)一式两份,并随同报送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一式两份:(1)待验收单位工程范围内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经过分部工程验收已归档整理的资料)。(2)待验收单位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报告。(3)竣工图纸。(4)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工程项目、工程量)。(5)业主指示或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带* 号的为报送资料,其他为备查资料,可一式一份。4.5 工程承建单位应把报送和备查验收文件报送到监理部,监理部14天内完成对验收准备资料的预审,并在通过预审后返回验收申请表一份和备查资料,同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限期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工作。4.6 若已具备合同文件规定的交接条件,或业主单位56、要求进行资产交接的,在通过单位工程项目验收后由业主单位办理单位工程交接手续。5、竣工验收5.1 当承建合同工程项目全部完建,除业主单位另有指示,否则竣(交)工验收应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5.2 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由一般由业主单位组织,地方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这里指地方投资和管理的项目),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银行(贷款项目)、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投资方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5.2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经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要求完建;(2)单位工程及阶段(中间)验收合格。(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57、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竣工验收要求的的报告、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通过监理部预审预验。(6)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5.3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42天前,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一式两份,并随同报送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一式两份:(1)前各阶段已验收归档的资料(包括分部工程、各阶段(中间)、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签证文件)。(2)完(竣)工合同支付结算报告。(3)工程承建合同履行报告(包括重要工程项目的分包商选择及分包同履行情况,以及有关合同索赔等事项);(4)业主指示或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带* 号的为报送资料,其他为备查资料,可一式一份。5.4 工程承建单58、位应把报送和备查验收文件报送到监理部,监理部28天内完成对验收准备资料的预审,并在通过预审后返回工程竣工报验单一份和备查资料,同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限期完成竣工验收工作。5.5 工程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通过竣工验收后,由验收小组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正本一式6份,除送交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4份连同历次阶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一并移交业主单位。5.6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工程承建单位还应根据合同文件及国家、部门工程承建管理法规和验收规程的规定,及时整理资料,并按业主单位的指示或监理部的要求,限期向业主单位办59、理资产交接手续。6、其 它6.1 竣工图纸、资料的编制要求按附录要求进行。6.2 分部工程、阶段(中间)、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6.3 其它未尽事项,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七 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60、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承包人应在土方明挖施工前14天,根据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规程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原始地形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成果报送监理单位审查。2.2 土石方明挖单项工程开挖前21天,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2)开挖施工布置图。(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5)边坡61、及岩基保护措施。(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碴料堆场布置设计。(7)施工排水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9)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10)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11)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12)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13)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2.3 上述报送文件一式两份,连同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CB01)一式两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单位14天完成审阅并返回批复表(JL05)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2.4 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开工准备文件报审单审签意见为“62、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进行该单项工程施工。2.5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6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单位退回的审签意见表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2.7 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作业与施工。2.8 承包人用于施工实施的关键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他中间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63、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3、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3 .2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含下述内容:(1) 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2) 测绘或收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完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64、。(3) 月报量收方测量。(4) 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 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3.4 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3.5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65、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单位批准。3.6 承包方应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设置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开挖面的流水和积水。3.7 在建筑物最终开挖边坡以外的上部,应按施工详图标明的或监理单位的指示开挖好山坡截水沟,以防雨水漫流冲刷边坡而造成滑坡。道路路面两侧、边坡坡脚以及各施工场地均应开挖好排水沟槽。对影响施工及危害建筑物安全的渗漏水、地下水和泉水,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槽,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将水排至不再重新回流到原处的适当地点。3.8 施工过程 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66、件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3.9 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包人应:(1) 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 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单位。(3) 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3.10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方案,并重新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3.1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67、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1)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不按规定的线路、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5)因弃碴不当造成下游河道堵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3.12 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单位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4、施工质量控制4.1 除非合同或68、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测量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误差不大于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2)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10cm。相应于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3)完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相应于比例尺为1:200的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0.75mm、 高程不大于0.5mm。4.2 边坡和地基的实际开挖轮廓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4.3 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1)岩面无松动岩69、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2)建基面及坡面的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4)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钝角或圆滑状。4.4 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4.5 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4.6 开挖碴料应堆放在规定的存、弃料场,严禁将有用碴料与废弃碴料混杂,并保证以后能方便地将有用碴料取70、出加以利用。4.7 除非另行报经监理单位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包人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5、工程验收5.1 基础验收时,承包人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基础完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2)与施工放样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完工纵、横剖面图,剖面位置应尽量与施工详图一致。在开挖中有变化的部位,应增测剖面图。(3)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座标、高程与设计座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4)基础完工71、报告(主要反映与基础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及其质量评价)。(5)开挖施工报告(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合同支付情况等)。(6)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的图纸、文件的文号图)。(7)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整编成册。(8)其他必须准备或报送的材料与资料。5.2 基础验收时,施工地质应提交完工地质报告及主要工程照片。6、计量与支付 支付计量按合同技术条款有关要求执行。八土(砂)方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国家标准GDJ2018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72、2一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89)和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1.2 本细则适用本工程项目的土(砂)方回填等工程。1.3 本细则未列入的土(砂)方回填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评定方法,检测数量,表格标准化等未尽事项,按有关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1.4 本实施细则没有涉及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报监理部研究,提出意见后按监理部意见执行。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土(砂)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28天,承包人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部,经监理部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的原始73、依据。2.2 土(砂)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56天,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砂)石方填筑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申请开工分项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量,填筑部位平面、剖面图等。(2)施工布置图(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几场内道路规划等)。(3)土(砂)石方开采与填筑料堆存、供料平衡计划。(4)现场碾压试验成果。(5)施工(包括涵管周围回填或特殊条件下)方法、程序和作业保证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7)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8)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10)施工组织管74、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11)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二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2.4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5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75、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己报经审阅。2.6 除非已经得到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其他工序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3、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3.2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1)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施工断面及控制施工面高程。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砂)石方测量资料,报监理部审76、核。(2)测绘或搜集施工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施工场地布置、完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并及时报监理部审查复核认证。(3)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部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在进行控制性测量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3.4 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77、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3.5 填筑施工必须在上一填筑层(或基础)清理何处理、边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查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能进行。3.6 填筑施工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3.7 承包人应派有经验的施工监督员在料场和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监督和指导,并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供必要的资料。3.8 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要求的数量和方法对填筑体进行取样检查,这种检查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指示承包人进行这种检查。对经检查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筑料或填筑区,承包人应78、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返工或补工处理。3.9 承包人必须具备自检、互检等施工交接记录,标高、坡度复核记录及其他各种测试记录。填土(砂)经压实后,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及表面不平整的现象。3.10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业主或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3.11 当工程发生危险状态时,承包人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井及时报送监理部。(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79、部批准后执行。3.12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3.13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或(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5)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或(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80、由承包人承担。3.14 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当月的26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各部位己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3)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4)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6)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7)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8)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必须时,承包人还应按建设合同文件规81、定和监理部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4、施工质量控制4.1 土(砂)石方填筑施工各工序应按技术规范、碾压试验的要求和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进行。4.2 建筑物之上及其两侧进行填筑施工时,建筑物混凝土要达到28天龄期以上。回填料在涵管两侧要同时上升,其高差不得大于1m。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部证明所采用的压实施工方案不致损坏建筑物,在监理部同意后才可进行。4.3 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层不在同一时间施工时,则先填段按1:1坡度的分层填筑台阶;若两个时段同时填筑,则分层应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宽度不小于1m。4.4 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回填;若进行涵管之间回填砂施工时,其层厚不大于20cm,并要82、用人工夯填。上述质量控制措施、要求,未详事项尚应执行国家、省部现行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5、单元划分及验收5.1 土(砂)石方填筑施工工程单元划分相对应土石方开挖工程划分单元,原则上应根据设计结构及施工布置的检查验收区段、砼浇筑块及项目划分意见,每区段、块为一个单元工程。5.2 每完成一个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三检”,合格后报监理部,组织联合隐蔽工程验收。5.3 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下列完工资料的整编工作:(1)建筑物基础完工平面图,图上应表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高程,分块线,边坡坡比等。(2)完工地质报告及主要工程照片。(3)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83、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4)施工报告及完工图(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合同支付情况等)。(5)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文件的文图号)。(6)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整编成册。(7)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隐蔽工程联合验收签证。(8)其他必须准备或报送的材料与资料。6、计量与支付 支付计量按合同技术条款有关要求执行。九 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 则1.1 本细则根据业主单位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和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84、编制。1.2 本细则适用钢筋混凝土工程项目和混凝土砌石中所使用的混凝土可参照执行。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 承包人应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7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工作,并将施工放样成果报验申请表(A4)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将对报送成果进行校测。放样测量成果主要包括模板面边线及高程实地放样情况。2.2 在混凝土工程开工14天以前,承包人应按设计单位的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强度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附上报验申请表(A4)一式两份,28天龄期(监理工程师有要求时,提供7天、14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试验报告一式一份,报监理单位审核。试验中所85、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单位批准。2.3 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 72小时,承包人(或其试验室)应通知监理单位,以使监理工程师对取样过程进行认证和有必要时对试验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2.4 混凝土工程开工前21天,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规程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单位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86、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3)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度)。(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掺合料与外加剂)。(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合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设施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保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仪器埋设作业内容)。(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8)质量控制与安全措施。(9)合同支付计划。对于有温控、防裂、搞冲耐磨、87、预缩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承包人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方案。2.5 特殊部位(如基础填塘、洞 、槽、键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温控措施,或采用特种混凝土施工,或必须在特别不利的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或采用掺粉煤灰等混凝土,或监理单位认为应该特别报告的条件下,承包人均应在该项混凝土施工作业的21天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单位批准。2.6 当承包人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时,在制作前的28天应向监理单位递交模板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2.7 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进场按建筑材料监理工作规88、程执行。所有这些材料应报送的资料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14天前报送监理单位审查认可。2.8 上述报送文件一式一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两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单位14天完成审阅并返回报审表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2.9 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开工准备文件报审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进行该单项工程施工。210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11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89、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单位退回的审签意见表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3、施工过程监理3.1 承包人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技术和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的资料记录、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送。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3.2 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混凝土准浇证90、。检查内容包括:(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2)钢筋布设。(3)模板安装。(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5)灌浆、排水等 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12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在认证合格并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检查标准按照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3.4 承包人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进行取样检测(监理有要求时还要进行各种原材料取样检测)。3.5 金属止91、水片的焊接、金属止水片与塑料止水片的铆接等作业,必须将试焊、试接样品连同报验申请表(A4)报送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3.6 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单位批准。3.7 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3.8 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3.9 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均必须事先报送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3.10 预制构件应具备92、所有必须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3.11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月整理原始施工记录,并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施工记录内容应包括:(1)每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2)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预埋件等的情况。(3)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时间。(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5)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7)按93、合同文件或监理单位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3.12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或缺陷,承包人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的24小时内修复、修补完毕。3.13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监理通知,直至指令停工整顿。4、质量控制4.1 运至工地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1)水泥标号。(2)凝结时间。(3)体积稳定性94、。必要时还应增加:(4)稠度。(5)细度。(6)比重。(7)水化热。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4.2 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出厂合格证、厂家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否则应按SD108-8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承包人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4.3 混凝土的坍落度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若合同规范和设计文件未明确,则应当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含筋率、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4.4 因设计或施工要求,必须在混凝土中掺用减水、缓凝、引气、调稠等95、外加剂及其他胶凝材料和掺合料时,其掺量及材料必须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经过试验确定后报监理单位批准。4.5 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4.6 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作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4.7 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96、,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直后才允许使用。(3)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使钢筋截面积减少不得大于5%。(4)如用冷拉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拉率不得大于1%(级钢筋不得大于2%)。4.8 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的改变;(2)以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97、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截面积的98%或超过其103%;(3)钢筋的等级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裂缝和变形。(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必要时应校核代替后构件的握裹力。4.9 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现场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应将焊接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直径小于25mm的钢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振动荷载的构件,均应采用焊接接头。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4.10 为保证电弧焊98、质量,在开始施焊前,或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焊条牌号以及调换焊工之前,特别是在可能干扰焊接操作的不利环境下施焊时,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条件、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并经抗拉试验合格后,才允许正式施焊。4.11 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和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与钢筋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4.12 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4.13 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学指99、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应记录备查。采用代用品时,均须通过试验论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4.14 混凝土浇筑时,应防止止水片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水片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片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4.15 成品嵌缝填料应抽样检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同嵌缝填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嵌缝填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保护。4.16 混凝土的运输应遵守以下原则:(1)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2)运输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时,应在运输设备100、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3)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运转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途中加水后运入仓内。(4)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4.17 在倾斜面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的冲刷。4.18 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4.19 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101、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4.20 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1)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2)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4.21 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单位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2)钢筋混凝土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102、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对于跨度较大的构件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才能拆除。4.22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因不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5、其 他5.1 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实签字,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5.2 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5.3 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检验认证按103、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工作规程规定执行。5.4 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5.6 工程质量检验及单元工程开工签证,按有关监理文件规定执行。6、计量与支付 支付计量按合同技术条款有关要求执行。十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 则1.1 本细则根据业主单位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和GB50203-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D120-84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范(试行)、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104、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和细石混凝土砌石挡土墙与非主体工程构筑物等所有砌石工程项目。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 承包人应在砌石工程开工前7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工作,并将施工放样成果报验申请表(A4)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将对报送成果进行校测。放样测量成果主要包括砌筑面边线及高程实地放样情况。2.2 在砌石工程开工14天以前,承包人应按设计单位的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强度混凝土、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并附上报验申请表(A4)一式两份,28天龄期(监理工程师有要求时,提105、供7天、14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试验报告一式一份,报监理单位审核。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单位批准。2.3 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 72小时,承包人(或其试验室)应通知监理单位,以使监理工程师对取样过程进行认证和有必要时对试验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2.4 砌石工程开工前21天,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规程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单位报送砌石工程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平、剖面图,以及必要106、的砌石工序流程图)。(2)砌筑程序(包括砌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排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3)砌筑进度(包括砌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砌筑强度)。(4)原材料品质(包括块石、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排水材料)。(5)胶凝材料生产(包括配合比、和易性、稠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合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排水设施安装,胶凝材料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构件保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仪器埋设作业内容)。(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8)质量控制与安全措施。(9)合同支付计划。107、2.5 上述报送文件一式一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两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单位14天完成审阅并返回报审表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2.6 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开工准备文件报审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进行该单项工程施工。2.7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8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包108、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单位退回的审签意见表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3、施工过程监理3.1 承包人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技术和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的资料记录、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送。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3.2 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砌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单位批准。3.3 重要部位砌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现场进行技109、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3.4 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砂浆和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砂浆或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3.5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月整理原始施工记录,并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施工记录内容应包括:(1)每一砌体方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2)砌体的实际砌筑顺序、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预埋件等的情况。(3)砌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5)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6)按合同文件或监理单位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3.7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110、事故或缺陷,承包人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有详细的记录。3.8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监理通知,直至指令停工整顿。4、施工质量控制4.1 材料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砌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砂浆和细骨料混凝土采用的砂料,要求粒径为0.155mm,细度111、模数为2.53.00。(3)胶结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胶结材料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小于23min,一般不应采用人工拌和。局部少量人工拌和料至少干拌三遍 ,再湿拌呈色泽均匀,方可使用。胶结材料应随拌随用,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4.2 底板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后,才允许进行挡土墙砌石工作。4.3 浆砌石体砌筑(1)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 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2)在铺砌座浆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3)砌筑时石块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4112、)石料摆放要稳定,严禁石块直接接触,用铁锤敲击石面,使座浆开始溢出为度。(5)石料摆放就位后,应及时进行竖缝填浆,并捶捣密实,使灰浆饱满。 4.4 砌石进度安排宜连续不断逐层砌筑,砌体胶结材料已终凝的,需将砌体接触面冲洗清扫干净才能进行新一层砌体的砌筑。对停砌已久的砌体,需对接触面作凿毛、清除松动的石块、高压水冲洗等特殊处理后方可继续砌筑。4.5 砌体的结构尺寸和位置,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表面偏差不得大于15mm。4.6 外露面水泥砂浆勾缝前,缝槽必须用水冲洗干净,不得有残余的灰碴、石屑、砂浆、积水等,并保持其湿润再勾缝。勾缝砂浆的灰砂比应大于砌体砂浆的灰砂比,并单独进行拌制。勾缝求为平缝时113、,用水泥砂浆将冲洗、干净的缝腔填满、压实,再用小抿子在缝口灰浆面来回施压23 次,使其密实光滑,力求美观、匀称,表面平整。4.7 砌体外露面,在砌筑1218h之后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养护时间:水泥砂浆砌体一般为14天。5、其 他5.1 每单元砌石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实签字,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5.2 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5.3 胶凝材料的原材料质量检验认证按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5.4 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114、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5.5 工程质量检验及单元工程开工签证,按有关监理文件规定执行。6、计量与支付支付计量按合同技术条款有关要求执行。十一 金属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为了很好的完成参田水电站工程的金属结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按照监理规划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专业特点,尽量做到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编写本金属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编写的依据。(1)参田水电站工程的监理合同。(2)参田水电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喷涂技术参照SDZ014-85技115、术条件等及部颁有关规程、规范。(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1.2.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设计图纸所示的:闸坝工作闸门门体(4扇)及门槽埋件(4孔)、厂房进水口拦污栅(2扇)及埋件、厂房尾水检修闸门门体(2扇)及门槽埋件(2孔)、厂房进水口工作闸门门体(2扇)及门槽埋件(2孔)等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转等工作。本细则主要以钢闸门为侧重点,其它金属结构参照。2 职责2.1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部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发包人委托负责参田水电站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2.2承包人应116、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容如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2.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完成其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作。2.4承包人应维护好应安装的金属结构设备,如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损坏应赔偿。3 开工审批程序和内容3.1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开工令,开工前应按施工组织措施,经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下达开工令方能开工。3.2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形式按水利工程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要求填写。3.3 要报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监理审批、一式三份,批交意见为“同意”“按修改执行”“修改重新交送”“不予批准”四种。3.4除非承包人按照批复意见为“不予批准”和“重新递交”。则监理按函申请117、表24小时内开出开工批准令。4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内容和方法4.1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1)承包人应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国家和部颁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施工,並对工程质量负全责。(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阶段的监理一般采取巡视监理。主要单元工程或工序采取旁站监理,並进行抽检。(3)完成的工序或单元工程在承包人自检(三检制)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签发“合格证”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4)“合格证”要写明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编号、名称、数量、安装部位、画出简图,有公差要求的要写明设计值、允许值、实测值。检测人员要签名。最后监理工程师签名。(5)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进行质量118、评定。(6)本工程根据验收规程和质评表初列了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质评划分表。待图纸到齐后,适时进行修改完善。此划分表仅供参考。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列出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表报监理部审查批准后实行。(7)根据设计施工图纸並依据土建施工的坐标点测出闸门安装的中心、高程座标点,找好闸门基础埋件的中心、标高、水平。(8)金属结构到达施工现场后,要进检验。资料检查:要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合格证和化验单、无损检测报告等。外形检查:检查有无损伤,外形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无变形等。(9)设备安装时要先进行清扫。擦洗干净,尤其组合面要无毛刺、无锈斑或污物,还要检查平面度。(10)安装的技术标准依据设计图纸119、和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及部、行业颁发的相关的规程规范,以及合同中规定的特殊要求。4.2 质量控制内容 对施工承包方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质量的控制(1)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质量的控制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和条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才允许上岗施工,对于特殊作业、检验人员,如焊接人员和无损探伤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明。焊接人员必须具有水电行业颁发的相应焊工资格证书,无损探伤人员必须具有无损探伤协会颁发的级以上资格证书。(2)对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前监理单位审查承包单位送的钢板的采购计划,确保其复材、基材的材料化学成份与机械性能120、符合设计要求,复合材的力学性能、冷弯性能、结合率、尺寸偏差、表面质量、交货状态等亦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材料根据复合钢板材料性能,由复合钢板供货厂家推荐,相应选择匹配。钢板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首先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并按合同要求,对进场的复合钢板进行相关检测。(3)对工程所用检测仪器的控制施工中所用工器具、量测仪器仪表应有法定权威机构校验率定鉴定书。且应在有效期内,将这些有效证件报监理部审查。(4)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监理单位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重点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的合理性,施工现场环境状况,施工组织技术措施的121、针对性、有效性等。钢闸门制造、安装是施工中的重点、难点,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特别注重形位偏差要求和焊接变形控制。施工过程中注意优化焊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这一文件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一部份,是施工的依据,不得任意更动。(5)对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以及钢闸门安装测量放线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分别对于给定的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承包单位以此为据分别对轴线、安装基准点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监理监控准备工作在施工前,监理单位督促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针对钢闸门制造、安装施工质量控制要求,要求承包单位配备相122、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焊接专业、水工专业等,并配备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如超声波探伤仪等,以保证钢闸门质量。(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在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然后承包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各方通过研究和讨论,拟定出解决的办法。(2)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其控制设计单位对钢闸门制造做了一些修改,监理单位在接到设计修改通知书后,立即转发给承包单位,并要求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执行。承包单位为便于施工而提出的工作联系单,经设计、监理、业主单位审查、签字后,也作为合123、同文件的一部份,归档备查。(3)严把开工关钢闸门制造、安装开工前,承包单位先提交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有关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发出书面开工指令。对施工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的控制(1)对承包单位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在钢闸门制造、安装过程中,对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状况。监督承包单位对重要和复杂的工艺、工序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并及时检查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如超声波探伤一次合格率、防腐涂装检查合格率等。对于出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尽快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2)在施工过程中进124、行质量跟踪监控在钢闸门制造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跟踪的主要手段是巡视。在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直到监理人员满意为止。对于钢闸门拼装焊接等关键工序,监理人员采取巡视与旁站相结合的方法。在焊接过程中,监理人员主要检查焊接电源、电压,焊接速度以及焊条烘烤情况,严格控制焊接线能量。(3)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钢闸门等金属结构,严格按工序进行检查。施工的工艺主要有:钢闸门制作工艺、安装工艺、焊接工艺等,承包单位按照批准的工艺进行施工。关键工序由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提出申请,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 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每一扇钢闸门制造、安装完成后,承包单位按技术125、规范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监理工程师对验收资料审查合格,然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及超声波探伤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验收的主要方面有:下料前的检查:人员、设备、原材料、方案的审核及现场检查;钢闸门制作完成后的验收:主要检查焊接质量、几何尺寸及形状、位置、变形等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腐处理验收:防腐前喷砂除锈后应达到的粗糙度和光洁度、 涂料及面漆处理是否达到防腐层厚度要求;吊装与拼装:主要检查吊装有无异常情况,是否安装到位;拼装主要检查焊接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试运行:待相应的土建、机电完成后进行试126、运行,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3监理重点部位的安装质量控制 (1) 闸门埋件安装质量的重点控制部位。静水启闭的门槽埋件工作范围在门楣及以下部分。动水启闭的门槽埋件工作范围在主轨承压面及相关部分。(2) 底坎安装的质量控制:检查底坎安装的形位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样图及规范质量标准要求,焊接、加固质量是否合格。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底坎二期砼回填拆模复测合格后,复检主、反轨的安装基准转换点,确保基准转换点与孔口中心、门槽中心的尺寸准确无误,方可使用。(4)在主轨、门楣安装前的预拼装工序中,检查主轨工作面与侧止水座板工作面的相对高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无约束状态下,加工的工作表面是127、否有错位,其错位是否超出0.5mm的规范要求。工作范围内检查工作面的平面度、直线度、表面粗糙度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检查工作表面扭曲(倾斜)是否超出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对于超规范,超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缺陷,必须进行消缺处理,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5)主轨、门楣安装的尺寸,形位精度均需严格地控制在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之内。各项被测要素的测量值均需直接测量,不允许理想化推算。(6)验收合格后,要求施工单位在二期砼浇筑之前对主轨、门楣、底坎所有工作表面进行妥善的防护和保护。(7)查安装基准面直线度,平面度,扭曲值,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8)检查所有焊缝外观质量,外观质量应符合规范要128、求,一、二类焊缝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内部缺陷。焊缝存在不允许缺陷时,应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返修工艺,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5 完工验收5.1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工作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要求申请分部工程验收工作。5.2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单元工程全部完成並合格后进行。5.3承包人应在申请分部工程验收同时提供下列备案备查资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相关的试验报告、检测记录、原材料合格证。分部工程施工报告。5.4验收组的组成。1)依据验收规程规定验收由发包人(业主)或监理人主特。成员包括:发包人、监理、设计、施工129、质量监督站、运行管理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每单位23人。2)验收合格后签发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一式四份,暂存发包人处。供机组启动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时审查。6 进度控制 6.1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编详细的月计划和周施工进度计划。监理人应根据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进行总的协调和控制,並对照检查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是否与计划一致。当实际施工速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及时分析滞后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投入或强度进行纠偏、改进,从而达到控制整个工程工期的目标。7 计量与支付7.1工程计量与结算,应严格按合同、施工图和设计修改通知要求执行。若与合同不符时,施工单位应说明原因。经监理部同意后,130、才给予计量与结算。7.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单元划分申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7.3施工单位必须支持和服从监理部对工程的监理,对监理部指出的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克服和纠正,对于施工单位存在的较严重质量问题或不及时纠正,监理部应予以通报,并通知业主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停止结算。7.4当单元工程完工后,并已达到验收结算要求,施工单位可申请正式结算,经监理部和业主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按结算单元价格办理正式结算。8 其它8.1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现设备制造的缺陷造成返工或需现场处理的经监理认可並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可以按合同计量单价另计量支付。8.2承包人应文明施工,如监理工程师发现不文131、明施工或施工工艺粗犷有碍工程质量的保证时,指出纠正或改进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抗拒执行,且不能得到相应补偿。十二 工程建设项目科技档案管理办法1、 总 则11 为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及项目档案与项目实体的一致性,本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1.2 本规程适用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和承监工程的资料档案管理。1.3 监理人员应于工程施工期间做好工程档案材料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及时保证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档案验收。2、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21 除施工单位质量证明单和建筑材料报告可用复132、印件外,其余文件均应移交原始文件材料归档保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凡没有最后归档的项目,不能算完成任务,不能参加评优和评奖。22 各工程项目负责人按项目负责组织科技文件材料的建档、归档和归档后的修改补充工作,并对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负全面责任。监理人员应按各自的岗位职责,做好归档工作。23 各工程项目建设所形成的科技档案基本应包括如下内容:1、项目前期、管理主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序号文件类型文件材料内容产生文件单位注意事项一项目申报1、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2、项目申请有关文件建设单位3、项目建议书批复上级有关部门4、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或委托设计附图一同归档5、可行性论证意见133、论证组织单位4、项目评估文件评估单位7、环境预测、调查报告建设或委托设计8、计划任务书建设单位9、计划任务书批复上级有关部门10、与项目有关的领导讲话、指示等材料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11、涉外项目文件材料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引进设备部分见设备材料范围二基础材料1、合同建设、勘探单位双方签字的正本有效2、勘探报告勘探单位3、地质图勘探单位二基础材料4、化验试验分析报告勘探单位5、勘测记录勘探单位6、重要土、岩样说明勘探单位7、地形测量勘探单位8、水文气象、水文地质勘探单位三征用土地1、征用土地申请报告建设单位2、征用、调拔用地通知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或国土部门3、用地范围图规划局或国土部门4、134、土地管理局批文国土部门5、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6、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文件建设单位、被征用土地单位和个人凡是涉及征地费用等各项协议书、调查核实材料都必须归档四建设执照1、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有开工报告的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2、建筑设计消防送审报告建设单位3、建筑设计消防审核通知消防部门4、环境保护三同时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应收集环境保护报告书5、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核通知环保部门五招、投标1、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国际招标时应注意收集外文版材料2、投标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注意收集资格审查材料,未中标的作为一般资料3、标底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开标前为绝密材料4、评标结果建设单位或有135、关部门应有评标人员签字确认5、中标协议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六六工程监理工程监理1、监理合同或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2、监理大纲监理单位3、监理规划监理单位4、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小型项目内容较单一5、开工、停工、复工令、工程来往文件监理单位没有发停工令时,不产生复工令6、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文件监理单位7、其他监理文件监理单位2.6.2 项目设计阶段主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序号文件类型文件材料内容产生文件单位注意事项一初步设计扩初设计1、设计合同或协议建设、设计单位应包括设计档案材料归档的条款2、设计大纲设计单位3、设计说明书及图纸设计单位4工程概算设计单位二技术、施工设计1、设计合同或协议建136、设、设计单位应包括设计档案材料归档的条款2、各专业成套设计说明设计单位3、专题说明书设计单位4、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单位5、设计计算书设计单位将计算的程序、结果、选用的参数归档6、工程质量保修书设计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方能生效2.6.3 项目施工阶段主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序号文件类型文件材料内容产生文件单位注意事项一土建工程1、施工合同、协议建设、施工单位应有竣工档案编制条款2、开、停、复工报告及批复施工、监理单位3、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会议单位、人员签名确认4、建(构)筑物施工定位测量成果材料及图纸施工单位需经设计、监理签字确认一一土建工程土建工程5、建(构)筑物沉降(变形)137、观测记录施工单位应有记录分析结果6、工程更改洽商、技术核定、材料代用审核材料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经施工、设计、监理签字确认才有效7、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变更应注明原施工图编号,并按照专业统一编序号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需经设计、监理签字确认9、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施工单位注意收集设计、监理、质监部门调查处理意见和现场照片10、原材料、构件质保书(钢材、水泥、砖、粗骨料、细骨料、砼构件等)产品生产单位主要材料要有原生主单位质量证明、或合格证,没有质量证明材料的,应按专业标准试验后,方可使用或安装11、建筑材料实验报告(水泥、砖、砂石料、钢材、防火、防腐、钢材焊138、接等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大厂水泥、钢材抽样检查,小厂生产水泥必须做安定性实验;承重结构使用的砖、砂、石等需进行试验;对施工工艺性试验材料按规范办理12、工程质量评定记录(基础工程、打桩工程、主体结构等)施工单位需经设计、监理、质监签字确认13、工程结算施工单位14、竣工报告施工单位15、竣工图纸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上修改时应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经编制、技术、审核人签字方可归档。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竣工验收16、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方能生效二二水、电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1、施工合同或协议建设、施工单位应包括档案材料归档的条款2、开、停、复工报告及批复施工、139、监理、设计单位3、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会议单位、人员签名确认4、器材、设备移交、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清单核对主要设备的完整程度、质量状况,并做好记录5、材料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各类设备在安装前应做好试验,手续完备后归档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证确认7、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记录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应由设计单位签证认可8、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施工单位注意收集设计、质监部门的调查处理意见和现场照片9、管线位置、标高、坡度测量记录及成果图施工单位需经设计、监理签字确认10、设备、电气、仪表安装测试记录施工单位11、工程质量评定记录140、施工单位需经监理签字认可12、工程决算施工单位13、竣工报告施工单位14、竣工图纸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上修改时应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经编制、技术、审核人签字方可归档。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竣工验收15、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方能生效三工艺设备安装工程1、施工合同或协议建设、施工单位应包括档案材料归档的条款2、工艺说明、流程线路图设计单位3、设备、材料开箱记录、随机工具、随机备件清单施工单位应按清单核对主要设备的完整程度、质量状况、并做好记录4、设备图纸、(含自制设备图)说明书、计算材料、工艺流程图设计、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上修改时应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经141、编制、技术、审核人签字方可归档。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竣工验收5、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施工单位6、安装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需经监理签字确认7、工程决算施工单位8、竣工报告施工单位9、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方能生效2.6.4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文件归档范围序号文件类型文件材料内容产生文件单位注意事项一项目初验文件1、初验申请报告和批复监理、建设和上级单位2、初验会议文件材料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名单、发言材料、验收意见二试生产文件材料1、生产技术参数性能及图纸建设或使用单位2、试生产记录建设或使用单位3、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建设或使用单位4、其他试生产有142、关的文件材料建设或使用单位三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材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监理、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2、各单项验收意见监理、建设单位消防、卫生、环保、档案等验收意见3、项目竣工验收会议文件材料项目主验单位验收人员名单、发言材料、验收意见四1、照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标注文字说明及底片编号2、录音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注明项目名称和内容、长度3、录像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注明项目名称和内容、长度3、工程文件整理归档办法和要求31 组织案卷方法311 管理性文件材料的组卷方法 管理性文件材料的整理按先问题后时间的原则组卷,如立项、征地拆迁、报建、招投标是几项不同的工作,是属于不同的问题,组卷时,143、将不同问题的文件材料分开,同一问题的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如一个问题的材料较多,可将其组成几个案卷,如几个问题的材料都不多,可将这几个问题的所有材料组成一个案卷。312施工文件的组卷方法 施工文件一般按结构组卷。如果同一单位工程形成的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原材料、构件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数量不多,可共同组成一卷,卷内按结构文件材料类型时间的顺序排列;如果数量较多,可区分分部、分项分别组卷;如同一分项工程形成的材料仍较多,则再区分施工文件的种类、时间组卷。原材料、构件的质量证明材料如按批量形成,也可按其规律,按批量组卷。313 图纸的组卷方法图纸是按结构、专业形成的,如果一个项目的图纸数量较少,可将所144、有图纸组成一个卷,按原图纸目录顺序排列;如果图纸较多,可按不同的专业(如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等)组成若干案卷,不同专业的图纸数量不一,给卷时可灵活分卷或组合。314 修改通知单的组卷方法 修改通知单一般不能直接附在被变更的竣工图的后面。在整理时,以一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为单位,把该项目的所有变更通知单集中起来,如材料较少,可组成一卷,卷内按专业、文号顺序排列,如材料多,可按专业排列。315 监理文件的组卷方法 在监理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分为依据性文件和工作文件,组卷时,如果文件不多。可将依据性材料组成一卷,如果文件较多,可分别按问题组卷,如监理大纲一卷,监理合同一卷,监理规划一卷145、,监理实施细则一卷; 工作文件般采用“文种文号”的方法组卷,并应把同一监理文件有关来往文件附在其后立卷,如有关材料较多,开工令组成、停工令、复工令分别组成一卷或若干卷,会议纪要组成一卷或若干卷,月报支付批复组成一卷或若干卷,监理简报组成一卷或若干卷,监理日志组成一卷或若干卷;如果文件较少,可根据实际将若干不同的文件组成一卷。卷内排列文件时,按文号的顺序排列。32 组卷要求321 要保证案卷内所反映问题的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322 案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基建有关活动的真实内容。323 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益于长期保管。324 一个案卷的厚度一般不超过3公分,最厚不超过5公分。32146、5 竣工图纸必须折叠成A4的标准尺寸。33 编目331 编写页号有书写内容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写页号,每一个案卷用阿拉伯数字从“1”编起,每一个案卷编一个流水号。页号距左、下边各为1cm。332 编制卷内目录(要求:一式一份,如下表)卷 内 目 录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材料题名日期页次备注1肇西监(99)001号西江监理公司关于汛期前防洪要求的通知99351注:利用原来图纸目录作为卷内目录的,卷内目录不必编页码;说明:顺序号;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责任者:文件直接编制部门;文件材料题名:即文件标题;日期:填写文件的年、月、日,用“、”表示;页次;备注。333填写卷内147、备考表卷内备考表的填写内容有两方面:一是标明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二是属于永久、长期保管的科技档案,需在每一个项目的第一卷的备考表中,由项目负责人加写归档意见。项目档案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是否同意归档。3 4 写案卷封面 填写案卷封面主要是拟写案卷题名和编制档案号341 案卷题名的拟写 基建档案案卷题名的构成模式是:项目名称十文件内容十文件名称。如: 和平路15号宿舍楼报建、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的申请表、报告、评定表、证明书 和平路15号宿舍楼建筑竣工图 和平路15号宿舍楼结构竣工图 和平路15号宿舍楼月报支付批复342 案卷的排列148、顺序 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排列应文字在前,图样在后。343 编制基建档案号基建档案号的编制结构基本上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单纯号码制,即全部以阿拉伯数字进行科技档案编号;另一种是混合号码制,即是以代字和数字混合进行科技档案编号。1、XX单位工程 基 1、XX工程项目 2、XX单位工程 1、A分部工程 建 档 3、XX单位工程 2、B分部工程 案 2、XX工程项目 B 4、XX单位工程 3、 C分部工程 3、XX工程项目 基建档案号的构成模式为分类号+案卷号,如上例C分部工程149、第一卷的档案号为B-1。注:监理向其他单位移交文件时,档号及单位名称不用填写。35 装订案卷案卷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案卷内不同尺寸的文件材料要折叠为统一幅面;永久、长期保存的案卷装订时必须去掉金属物;装订时,要求案卷材料齐左和齐下;案卷不装订时其卷内文件材料要按照卷内目录的编排次序进行排列,并在每份文件材料的首页加盖“档案号”章。如下表:分类号案卷号件号G3.2114、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有关内容要求41 验收时间: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生产六个月内进行。42 验收时有关做法:有关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后,对照验收标准各项内容自评打分,并由建设或监理单位将自评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设150、项目(工程)档案验收申请书(见附表),报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43 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小组,主要抽查以下文件内容:(1)项目建设依据性文件材料;(2)反映项目建设概况的设计文件;(3)原材料构件质保书及试验证明;(4)砼和砌筑砂浆试块报告;(5)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和对应的修改图;(7)工程测量定位记录;(8)各分项(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9)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10)引进设备有关文件;(11)设备探伤检测记录;(12)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记录;(13)工程质保书、缺陷责任期文件材料;(14)竣工图;(15)项目科研材料;(16)项目监理文件。5、151、档案分类编号工程实例(如参田水电站工程)51 参田水电站工程科技档案分类编号采用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编号制。52 参田水电站工程的汉语拼音代号为CT。53 编号形成为: CT X. X. X- X 流水号(第X卷案卷) 二级类目代号 一级类目代号 属类代号 工程代号 如参田水电站工程大坝填筑施工的档案编号为:CT3.3.3-流水号。54 参田水电站工程科技档案分类编号如下表:属 类一 级 类 目代号名称代号名 称1综合1合同管理2投资管理3工程结算4工程计划、统计5各种简报、大事记6测量7水文、防汛8安全管理9施工设备管理、物资管理10其他2导流洞1土建工程2金属结构3机电设备安装4竣工文152、件5其他3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及溢洪道1上、下游围堰及截流工程1河床截流2上游围堰施工3下游围堰施工2溢洪道1溢洪道开挖及支护2固结灌浆、帷幕灌浆及混凝土施工3溢洪道闸墩和永久排水工程4闸门和启闭机室5其他3大坝1左、右坝肩和河床基础(趾板)开挖2坝基、趾板帷幕灌浆和固结灌浆3大坝填筑4混凝土面板、混凝土趾板、防浪墙5原型观测6坝顶细部结构7其他4竣工文件4引水发电系统及金属结构1引水建筑物1进水口(引水道、进水塔、交通桥)2引水遂洞3高压管道4其他2厂房及尾水建筑物1 厂房基础开挖及固结灌浆2主、副厂房3尾水建筑物4其他3机电1水轮发电机组2压力容器3油、气、水、暖、消防系统4其他辅助系统5其153、他44金属结构金属结构1进水口拦污栅、检修门、事故门及其门机、机油2启闭设备3压力钢管4尾水闸门、尾水门机5其他5竣工文件5监理1监理合同或协议2监理大纲3监理规划4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5开工、停工、复工令6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文件7其他监理文件6施工1施工技术措施及实施细则2施工进度及场地布置3施工供电4施工通讯5竣工文件6其他7科研试验1建材试验2其他附表: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单。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单项目(工程)名称申请验收单位申请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含预计)联系人电话申请验收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盖章154、) 年 月 日 验收时间验收地点提供审定的主要材料附:1、 档案目录清单;2、 档案收集与整理汇报;3、 竣工图编制情况汇报;4、 申请验收单位对立卷质量自查意见;5、 组织管理部分的见证材料。注:申请单一式四份,申请单位一份,主管单位一份,组织验收单位二份。十三 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实施细则1 总则 1.1 为了统一参田水电站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的整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参田水电站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的整理的要求,适用于参田水电站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工程项目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1.3 根据及引用文件(1)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图档联发198155、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2)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3)国家标准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5)水利部水建(1998)275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6)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1.4 责任 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部受发包人委托负责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进行档案的整理;督促、检查、审核各承包人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和工程档案的整理;负责监理部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 1.5156、 参田水电站工程文件的收集、积累、竣工文件的编制及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2 工程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2.1 参田水电站工程各阶段文件的形成与各方责任 参田水电站工程前期及征地移民文件,由参田水电站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收集、积累。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根据监理合同书,由监理部代发包人进行收集、积累和管理。各合同项目在施工、安装、调试阶段形成的文件,由合同项目承包人负责收集、积累、整理,送监理部进行审查。2.2 参田水电站工程文件收集范围对与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都应收集齐全,整理后立卷归档。参田水电站工程文件材料收集157、范围参照附件。(1)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可行性研究,计划任务书,勘测、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2)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工程土建、安装、调试阶段的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管理文件、工艺、设备、施工图及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实验、检验材料等文件材料;(3)工程试生产及验收阶段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竣工验收等文件材料;(4)工程建设监理监理记录、施工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文件材料。2.3 文件收集责任者文件形成单位或接收外来文件的单位是文件收集与积累的当然责任者。2.4 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必须按施工中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及时收集。2.5 文件质量要求(1)文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158、图表整洁,装订整齐、签字手续完备;(2)文件材质优良,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包括拟写、修改、补充、注释或签名)。(3)所有文件建议统一采用A4纸幅或折叠成A4纸幅大小。2.6 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部负责监督工程建设中文件的收集、积累,并保证其完整性。2.7 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部负责对承包人文件形成、收集中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3 竣工文件的编制与工程文件归档3.1 竣工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竣工文件的编制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G的要求,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各承包人159、应根据工程施工阶段收集文件的范围,按施工管理、开工竣工、材质与产品检验、施工实验、施工记录、检查验收、质量评定、消防、环保、机电安装、施工日记等内容排列;设计变更可与竣工图编在一起;(2)设备、技术、工艺、专利文件,按开箱验收、登记立卷、现场使用及安装调试阶段形成的非标准竣工图、设计变更、使用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及事故处理、商检与索赔文件等,由承包人立卷。3.2 竣工图的编制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参田水电站工程建成后进行投产、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凭证和依据,必须做到图物相符。3.3 竣工图的编制形式与深度(1)凡按图施工,没有改动的,可利用原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2)凡在施工中,虽160、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可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部分、修改依据和施工说明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3)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变更,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4)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5)不同幅面的工程图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并按项目的单位工程、专业立卷;(6)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161、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图章尺寸为50mm80mm。示例如下:8015参田水电站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57=35编 制 人审核人50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 监现场监理20202020(7)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3.4 竣工图编制更改办法(1)利用施工图修改,必须注明修改依据(变更通知单);(2)线条 一般是杠(划)改;(3)局部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地重新绘制;(4)文字说明 变更后图样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标题栏平行,引出线不交叉;(5)应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6)对每册有修改的竣工图,应编制分册说明162、,包括修改内容、原因及提出单位。3.5 竣工图的检验程序与要求承包人竣工图一旦编制完成,应随竣工资料一起送交监理部进行审查,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应退回承包人及时进行修改和补齐。(1)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编制说明和目录;(2)竣工图必须为新图,并逐张加盖竣工图章,有变更的图必须有编制者和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签字;(3)一张变更通知单涉及多图的,如果两张图不在同一册的,必须有复印件,或在备考表中说明。3.6 套数竣工资料套数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一般为5套蓝晒图。3.7 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应符合如下要求:(1)发包人形成的有关工程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在任务完成以后,应根据文件的情况、内容,163、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位工程立卷,是否向监理部档案资料室移交,由发包人自行决定。(2)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的施工管理、开工竣工、洽商变更、材质与产品检验、施工实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设备电器安装、施工日记等内容立卷。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由各承包人一并向监理部归档。(3)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可靠,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质符合2.5条的要求,并经监理部审查,报发包人同意,办理交接手续。根据本工程特点,归档可分阶段或分期进行,也可以一次归档,单位工程竣工后,应立即归档。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归档文件应有归档说明,对文件材料的完整性164、提出评价意见,可暂不装订,但必须用档案盒装好。3.8 归档审查承包人在竣工文件收集、立卷后,应首先送监理部进行审查,监理部审查完毕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再向监理部办理移交,进行整理归档。3.9 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要求(1)完整 指能记叙和反映参田水电站工程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2)准确 指真实记叙和准确反映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4 工程档案的立卷4.1 参田水电站工程管理处责任(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验收。(2)负责制165、定工程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大纲),提供档案库房、装备及有关设备。4.2 监理部的责任(1)按照监理合同书,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参田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前3个月向发包人移交;(2)根据参田水电站工程管理部门制定的工程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大纲)或监理部制定并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工程档案分类编号体系进行工程档案整理;(3)负责参田水电站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的收集、积累、监督和指导;(4)负责参田水电站工程竣工资料审查。4.3 工程档案整理立卷要求如下:(1)立卷要遵循参田水电站工程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2)工程技术文件按单位工程、阶段、结构、专业、设166、备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项目、年度、问题立卷;(3)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卷内没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4.4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5)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4.5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求(l)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167、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2)工程技术文件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实验、评定、凭证等排列;(3)设备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整、设备运行维修和随机图样等排列;(4)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4.6案卷编目要求如下:(l)编写案卷页号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图纸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168、写页码。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2)案卷封面和脊背案卷封面可采用案卷外封面和案卷内封面两种形式;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的主要内容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项目名称与批准的原立项、设计(包括代号)应相符;编制单位 填写卷内文件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起止日期 填写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时间;保管期限 填写划定的保管期限;密 级 依据保密规定填写;档 号 填写档案的分类号、工程代号和案卷号;案卷脊背 填写案卷题名和档号。(3)卷内目录顺 序 号 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169、文件标题(题名) 填写文件标题全称;文件编号 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样图号;责 任 者 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日 期 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页 次 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4)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件数、各类文件页数以及在组卷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卷内备考表排列在文件尾页之后。4.7案卷装订要求(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2)案卷内不同尺寸要折叠170、统一;(3)长期保存的案卷,装订时必须去掉金属物;(4)不装订时,文件要按目录编排次序排列。4.8卷皮、卷内表格规格及制成材料(l)案卷卷皮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其外表尺寸均为310mm220mm,用牛皮纸板双裱压制;(2)卷内表格、内封面目录、备考表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用70g以上白书写纸制作;(3)表格制作的字体、字号可以自定,但要统一、清晰端正。5附则5.1本实施细则由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部负责解释。5.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参田水电站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l)项目建议书及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附图;(3)项目评估171、;(4)环境预测、调查报告;(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2、设计基础材料(l)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地质素描图。(2)地形、地貌、控制点、控制网、建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础材料。3、设计文件(1)初步设计报告、附件、附图;(2)技术设计报告(含招标设计文件)、附件、附图;(3)施工详图及设计修改通知单;(4)施工技术要求、措施、施工组织设计;(5)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6)总体规划设计。4、征地移民文件(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2)移民规划、搬172、迁、补偿。5、招投标文件(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3)施工招投标文件(4)施工承包合同(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6)监理委托合同6、开工审批文件(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3)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5)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6)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7)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等(8)工程质量监督手续7、施工文件(1)土建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工艺; 3)设计变更、173、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代用核定审批; 4)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报告; 5)建筑材料试验报告; 6)施工定位测量、地基允许承载力复查报告; 7)土、岩试验报告、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图; 8)施工记录、日记、大事记;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原型观测记录、分析报告、事故处理报告; 1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 12)交工验收记录证明; 13)施工总结、技术总结; 14)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2)设备及管线安装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措施; 3)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 4)焊接试174、验记录、报告、施工检验、探伤记录; 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 7)设备调试记录; 8)施工安装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 9)系统调试、试验记录; 10)管线清洗、通水、消毒记录; 11)管线标高、坡度测量记录; 12)中间交工验收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评定; 13)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3)电气、仪表安装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措施; 3)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 4)调试、整定记录; 5)性能测试和校核; 6)施工安装记录、质量检测评定、事故处理报告; 7)操作、联动试175、验; 8)电气安装交接记录; 9)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定; 10)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8、监理文件(l)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大事记、简报;(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及施工计划批复;(3)合同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等文件、记录、报表等材料;(4)施工设备管理、材料物资管理;(5)水文、防汛及安全管理;(6)监理值班日记,各类质量记录;(7)监理报告、监理竣工验收报告。9、竣工文件(1)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批复及竣工验收会议文件材料;(2)全部竣工图;(3)项目质量评审材料;(4)竣工现场声像材料;(5)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会议纪录;(6)竣工验收鉴定书176、;(7)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论;10、设备材料(1)规程、路线、试验、技术总结;(2)产品检验、包装、工装图、检测记录;(3)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4)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5)设备的图纸、说明书;(6)设备测绘、验收记录;(7)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11、财务、器材管理(1)年度财务计划;(2)工程概算、预算、决算;(3)固定资产清单及交接凭证;(4)主要消耗材料与器材移交清单。12、科研试验(1)开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2)协议书、委托书、合同;(3)实验记录、图表等;(4)科研报告、技术鉴定。十四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为了很好的完177、成参田水电站水电站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按照监理规划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专业特点,尽量做到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编写本监理实施细则。1.1.编写的依据。(1) 参田水电站水电站的监理合同。(2) 参田水电站水电站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制造厂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3) 国标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85648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等及部颁有关规程、规范。(4)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1.2.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参田水电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机电安装设计图纸所示的:水轮机、水178、轮发电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一次、电气二次、桥式起重机(门式)、升压变电工程等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啓动试运转等工作。2 职责2.1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部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发包人委托负责参田水电站水利枢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2.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容如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2.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完成其设备安装工作。2.4承包人应维护好应安装的机电设备,如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损坏应赔偿。2.5若因设备制造缺陷需现场处理或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需要需承包人临时增加的处理工作或安装工作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其费用发包人另行支付。3 开工审批程序和内容3.1分部工179、程开工前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开工令,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下达开工令方能开工。3.2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形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要求填写。3.3 要报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监理审批、一式三份,批交意见为“同意”“按修改执行”“修改重新交送”“不予批准”四种。3.4除非承包人按照批复意见为“不予批准”和“重新递交”。则监理按函申请表24小时内开出开工批准令。4 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4.1开工前应按施工组织措施,经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能施工。4.2承包人应报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证和岗位证书。4.3施工中所用工器具、量测仪器仪表应有法定权威机构校验率定鉴定书180、。且应在有效期内,将这些有效证件报监理部审查。4.4承包人应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国家和部颁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施工,並对工程质量负全责。4.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阶段的监理一般采取巡视监理。主要单元工程或工序采取旁站监理,並进行抽检。4.6完成的工序或单元工程在承包人自检(三检制)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签发“合格证”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4.7“合格证”要写明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编号、名称、数量、安装部位、画出简图,有公差要求的要写明设计值、允许值、实测值。检测人员要签名。最后监理工程师签名。4.8.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进行质量评定。4.9本工程根据验收规程和质评181、表初列了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质评划分表。待图纸到齐后,适时进行修改完善。此划分表仅供参考。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列出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表报监理部审查批准后实行。4.10根据设计施工图纸並依据土建施工的坐标点测出机组安装的中心、高程座标点,找好机组基础埋件的中心、标高、水平。4.11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要进开箱检验。1)资料检查:要有工厂合格证、材质合格证和化验单、无损检测报告等。2)外形检查:检查有无损伤,外形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无变形等。4.12设备安装时要先进行清扫。擦洗干净,尤其组合面要无毛刺、无锈斑或污物,还要检查平面度。4.13安装的技术标准依据设计图纸和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182、规范GB856488及部、行业颁发的相关的规程规范。以及合同中规定的特殊要求。5 完工验收5.1机电安装工作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要求申请分部工程验收工作。5.2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单元工程全部完成并合格后进行。5.3承包人应在申请分部工程验收同时提供下列备案备查资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相关的机械、电气试验报告,检测记录(或合格证)。分部工程施工报告。5.4验收组的组成。1)依据验收规程规定验收由发包人(业主)或监理人主特。成员包括:发包人、监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站、运行管理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每单位23人。2)验收合格后签183、发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一式四份,暂存发包人处。供机组啓动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时审查。6 进度控制 6.1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编详细的月计划和周施工进度计划。监理人应根据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进行总的协调和控制,並对照检查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是否与计划一致。当实际施工速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及时分析滞后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投入或强度进行纠偏、改进,从而达到控制整个工程工期的目标。7 计量与支付7.1设计施工图纸计算重量单价的工程量清单应以千克(kg)或吨(t)为单位,进行计量支付。7.2设计图纸按长度计量的工程量清单应以米(m)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7.3设计施工图纸以台(套)和184、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以台(套)为单位计量和支付。7.4承包人所报的工程量清单经监理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发包人审查、支付。7.5上述工程量清单报列项目的单价应已计入全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消耗性材料和装置性材料及二次运输、安装、检验、清洗、防腐、维护、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8 其它8.1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现设备制造的缺陷造成反工或需现场处理的经监理认可並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可以按合同计量单价另计量支付。8.2承包人应文明施工,如监理工程师发现不文明施工或施工工艺粗犷有碍工程质量的保证时,指出纠正或改进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抗拒执行,且不能得到相应补偿。十185、五 机电监造细则1、工程概况参田水电站工程位于东安江河流中游,是东安江干流开发的第二个梯级。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闸坝、发电厂房和变电站等项目。枢纽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厂房内安装2台1250K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为径流发电,机组并入地区电网,不作调相运行。水轮机和发电机的主要参数如下: 水轮机型 号 HL1250额定转数 300r/min 额定流量15m/s额定水头 12 m额定出力 1250KW发电机型 号 SFW1250-20/2600额定电压 6300V额定电流 235A额定功率因数 0.85 (滞后)额定频率 50Hz2、设备监造根据参田水电站工程管理处(以下称业186、主)与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文件(SHMFSNJL01),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七条规定:“监理人根据需要对永久发电机组设备监造。“监理公司将按规定,对由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工厂)承揽制造的广东省参田水电站工程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合同号SHMFSN05)进行监造。届时业主应以书面形式,把监理公司的监造人员名单和进厂时间等事项通知工厂,以便工厂为监造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方便,确保监造工作能够顺利开展。3、监造依据3.1 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文件,合同编号SHMFSNJL01。3.2 业主与工厂签订的广东省参田水电站工程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协187、议编号SHMFSN05。(包括经济合同与技术协议等)。3.3 采购协议甲乙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文件。3.4 工厂的设计文件,制造图纸3.5 相关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见表1。监造依据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 表1序号名称代号备注1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GBT 15468-19952水轮机基本技术规范DL 445-913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GB 7894-874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SD 152-875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DL443-916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规程DL446-917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 1497-858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 755-879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188、术规范GB8564-8810水轮发电机起动试验规程DL 507-931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29-9512三相同期发电机试验规程GB 1029-8013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GBT 10969-199614反击式水轮机空蚀评定GBT 15469-9515大中型水电机组自动化元件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 11805-8916LTSA汽轮机油GB 11120-8917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大轴技术条件JB 1270-9318灰铁铸件GB 9439-8819碳素钢铸件GB 11352-8920优质碳素结构钢GB 699-8821普通碳素结构钢GB 700-8822不锈铸钢JB/ZQ 42189、99-8623不锈铸钢板GB 3280-92GB 3281-9224低合金结构钢GB 1591-8825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及合金钢厚钢板GB 6654-199626碳素钢板GB 912-8927轧制钢板GB 708-88GB 709-8828无缝钢管GB 8163-8729不锈钢无缝钢管GB 2270-8030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3092-93不镀锌GB 3091-93镀锌31电焊钢管YB 242-6332铸造铜合金GB 1176-87注:以上为主要标准、规程、规范,需要执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并不止这些如有新的版本,应按新的版本执行。4、监造的项目内容4.1水轮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有八项:190、转轮、转轮室、导流部分、主轴、水导轴承、受油器、尾水管和导水机构,见表2。4.2 水轮发电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有十五项:定子机座、定子铁芯、定子绕组、转子支架、磁极铁芯、磁极装配、推力头、镜板、推力瓦、推力轴承装配预装、冷却器压力试验、制动器压力试验和灯泡头中间环,见表3。4.3 上述监造项目内容要同工厂的检查试验项目结合进行。在这些项目之外,监造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查项目。 工厂的检查试验项目见表4表5(择自合同文件)。贯流式水轮机设备质量监造项目 表2序号零部件名称监造内容监造方式备注文件见证现场见证一转轮1、材料化学成份分析及复验*2、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及复验*3、材料、部件探伤检191、查*4、零、部件尺寸及粗糙度检查*5、转轮预装及动作试验静平衡压力试验*二转轮室1、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及复验*2、材料、部件探伤检查*3、零、部件尺寸检查*4、与外配水环预装检查*三导流部分1、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及复验*2、材料、部件探伤检查*3、零、部件尺寸检查*4、与内配水环预装检查*四主 轴1、材料化学成份分析及复验*2、材料机械性能、冲击硬度试验及复验*3、材料、部件探伤检查*4、零、部件尺寸检查*五水导轴承1、材料化学成份分析及复验*2、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及复验*3、材料、部件探伤检查*4、零、部件外尺寸及配合尺寸检查*六受油器1、材料化学成份分析及复验*2、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及复验*3、材192、料、部件探伤检查*4、零、部件尺寸检查*5、压力试验*七尾水管1、零、部件外观检查*八导水机构1、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及复验*2、材料、部件探伤检查*3、零、部件外观尺寸及预装检查*发电机设备监造项目与内容 表3序号部件名称监造项目监造内容机械性能化学成份探伤电磁性能尺寸形位公差粗糙度预装外观其它一定子机座材料性能焊接机械加工二定子铁芯1硅钢片材料性能2硅钢片单位损耗3硅钢片电磁曲线4铁芯叠压装配5铁损试验三定子绕组1铜线材料性能2绝缘材料性能3线棒直线,端部的宽度、高度、长度(整体尺寸保证情况)4端部形状5单根棒电性能试验6绕组装配7交流耐压及起晕是压8包装四转子支架1材料性能及焊接探伤2法兰外193、经、止口、端面跳动3联轴螺栓孔孔径4转子磁轭外径5磁轭轴向尺寸6磁极联结螺孔7其它部位尺寸五1铜线材料性能2线圈尺寸检查序号部件名称监造项目监造内容机械性能化学成份探伤电磁性能尺寸形位公差粗糙度预装外观其它五磁极线圈3电性能检查4绝缘性能检查六磁极铁芯1紧量2长度、平直度、扭斜、歪斜3压板与冲片对齐情况4阻尼绕组尺寸及联结七磁极装配1线圈绝缘性能2耐压试验3配重 八推力头1外圆、内圆、端面2材料性能九镜板1材料性能2平面3包装十推力瓦1材料性能2各部位尺寸3包装十一径向瓦1材料性能2各部位尺寸3包装十二推力瓦轴承装配预装十三冷却器压力试验十四制动器压力试验十五中间环灯泡头材料性能焊接机械加工注194、:表示文件见证;表示现场见证。水轮机工厂试验项目 表4序号部位部件材料试验制造检验其他检查项目试验标准机械化学探伤冲击硬度探伤尺寸型线外观压力密封渗漏1定子尾水管里衬(1)法兰面与里衬体的垂直度(2)法兰面平行度2管形座内管形壳上,下坚井支撑外管形壳3导水机构内,外配水环(1)导水机构预组装(2)动作试验(3)内外配水环和管形座预组装(4)导水叶轴承单个抽查性能试验(5)重锤下落试验(6)导水叶立面,端面密封检查导水叶连杆控制环推拉杆接力器轴套4转轮轮毂(1)转轮静平衡试验(2)叶型表面光洁度检查(3)桨叶密封装置渗漏试验(4)转轮预组装(5)动作试验桨叶桨叶接力器转臂枢轴5转轮转轮室(1)转195、轮室和外配水环预组装6导水部分导水锥(1)导水锥,水封座,内配水环预组装,并检查结合面间隙水封座导板导流板护板7主轴主轴(1)公差检查(2)法兰面与大轴的垂直度(3)法兰面平行度(4)表面光洁度(5)联轴螺栓配合检查不锈钢衬套联轴螺栓8水导轴巴氏合金轴瓦轴瓦组合装配尺寸检查轴承座煤油渗漏检查轴承座9受油器受油器(1)受油器对地绝缘电阻测量操作油管继电器及仪表电磁液压阀(1)均做动作性能检查液位信号器示流信号器压力信号器机械转速继电器连杆保护装置注;“”表示该检验项目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表示工厂检查试验项目发电机工厂试验项目表5序号部位部件材料试验制造检验其他检查项目试验和检查标准机械化学电196、磁冲击硬度焊接电磁尺寸型线外观压力密封1定子机座(1)机座与冷却套,内管形壳预组装,检查结合面间隙(2)磁感应和损耗(3)涂漆厚(4)叠压系数(5)铁磁试验(6)承受电压及介损试验(7)槽隙及槽电位测试(8)槽契紧度(9)承受电压试验(10)焊接头接触电阻及发热试验(11)元件绝缘及固定检查(12)电阻试验及标准检查定子扇形片铁芯定子线棒定子装配定五测温元件2空气冷却器空气冷却器却器严密性耐压试验动作试验轴流风机3中间环中间环(1)动作试验水泵4球面支撑5转子转子支架(1)联轴法兰及磁轭的同轴度(2)联轴法兰面平行度(3)叠压系数(4)匝间耐压试验(5)绝缘电阻及耐压(6)尺寸及配重编号(7)197、同轴度(8)绝缘电阻及耐压检查(9)同轴度、垂直度(10)光洁度(11)机械及超声波检查磁极铁芯磁极线圈磁极集电环推力镜板6联合轴承正、反推力瓦轴瓦组合装配检查无损探伤检查承座煤油渗漏检查轴承座7制动制动器(1)动作试验行程开关8灯泡头灯泡头(1)与冷却套预装、检查结合面间隙注;“”表示该检验项目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表示工厂检查试验项目 5、监造方式根据规定的监造项目内容,参照工厂的实际生产进度,监理公司采取“适时”与“长驻”相结合的方式,对水轮发电机组设备进行监造。既保证监造工作能有序进行,又利于监造人员充分发挥能力,达到灵活,高效的目的。所谓“适时”,就是在监造项目尚不具备见证条件时,198、监造人员可短期离厂,以便完成其他工作;当设备制造接近或具备见证条件时,监造人员便适时进厂,进行监造见证。当监造项目比较集中的时候,监造人员则较长时间驻在工厂内,以便进行质量跟踪。6、监造方法6.1.文件见证:需要见证的文件主要包括:重要零部件的材质证明(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等内容)。(2)工厂质检部门的检验、测量、试验记录。(3)焊接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6.2.现场见证(1)监造人员应参加工厂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测量和试验。必要时应使用同一量具进行复测、抽测和复检,以验证工厂人员所做检查,测量的准确度。这是现场见证的重点之一,监造人员应在进厂后立即与工厂质检部门进行协商,制定协作办法,以便相199、互配合,达到确保产品质量的共同目标。(2)监造人员对重要加工工序应做旁站见证,这也是现场见证的重点之一。(3)对大批量加工的零件,可采用抽检办法进行现场见证,抽检比例一般可在5%25%之间选取,视产品的数量和重要程度而定。当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应增大抽检比例或全部检验。6.3.动态质量跟踪对工序较多,加工周期较长的重要零部件,采用动态质量跟踪的监造方法。监造人员应深入加工车间,熟悉加工工序,掌握加工进度,对每一道加工工序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不满足质量要求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控制每一道工序的质量,避免设备存在隐含质量问题。7、进度和违约7.1 参田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监造工程进驻工厂之后,将200、对工厂的周或月生产计划,同交货时间表进行核对,以确认设备能否满足交货时间表的要求。如果发现可能延误交货时间,则需立即提请工厂方面予以关注,必要时应建议工厂调整生产计划。监造工程师将依据工地安装的实际进度和工厂承诺的交货时间表,敦促工厂,确保实现。7.2 监造工程师将竭尽全力,协助合同双方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完美兑现自己的承诺,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一旦出现违约,将依照合同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8、监造文件8.1监造简报。原则上每月一期,可根据设备加工制造情况,适当增减。监造简报主报业主和监理公司。8.2监造报告。对所监造的设备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较重大质量和进度问题,及时向业主和监理201、公司作专题报告。8.3监造通知。对工厂质量和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在口头交涉无效的情况下,可向工厂发出监造通知,并要有工厂有关主管人员签收。监造人员应在发出监造通知后,关注工厂对监造通知所提问题的落实情况。监造通知同时抄报业主和监理公司。8.4监造见证表。格式由工厂提出,经监造人员审定。监造见证表经工厂和监造人员签字后,各执一份。工厂应作为出厂检验记录的附件一并提交给业主。8.5监造联络单。当监造人员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工厂提出问题或协商事宜时,使用监造联络单提交给工厂有关人员,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留备忘。8.6监造总结。在全部监造设备出厂后一个月内做出,主报业主和监理公司。十六 水泥灌浆工程施工监理实施202、细则1、总则1.1 本细则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岩基固结灌浆、帷幕灌浆,水工隧洞灌浆以及主体工程水泥灌浆工程项目。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 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灌浆工程实施的28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选择与灌浆实施工程项目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灌浆试验。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2.2 灌浆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作业工序、方法与203、采用的设备。(2)材料及品质、浆材的可灌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3)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透性等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的灌浆压力等有关建议。2.3 承建单位应在灌浆作业开工的21天以前,根据灌浆试验成果和监理单位的审批意见与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单位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程部位、施工钻孔分序与编号等)。(2)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3)灌浆材料及其品质。(4)施工进度计划。(5)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6)质量控制措施。(7)灌浆计量设备与灌入量控制方法。(8)作业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2.4 204、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率定、安装调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合格,方可使用。2.5 承建单位必须做好各种灌浆材料的检测和浆材的配比试验工作,并于灌浆作业开始前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单位批准。2.6 上述报送文件一式一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两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单位14天完成审阅并返回报审表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2.7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开工准备文件报审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205、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进行该单项工程施工。2.8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9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单位退回的审签意见表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3、施工过程监理3.1 承建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按序次施放孔位,并在实地注明各孔序号与孔号。承建单位应凭证开钻,即在钻孔 8小时前,由承建单位技术人员签发“钻孔生产任务通知单”,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钻孔应按设计序次进行,未经设206、计修改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承建单位不得随意改变钻孔序次。3.2 钻孔作业中,承建单位应对孔斜、孔深及时进行检查,保证钻孔质量,并认真填写钻孔班报。各孔终孔前4小时,承建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终孔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钻孔原始记录,对于取芯钻孔(先导孔、检查孔),承建单位还应及时填写“岩芯相关表”,并出示保存完整的岩芯。钻孔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将钻孔冲洗干净,并做好孔口保护直至灌浆完成。3.3 对于取芯钻孔,承建单位必须将取出的岩芯统一编号、妥善保存,对于软弱与破碎带岩芯,还必须用石蜡封存,待竣工验收时移交给业主。3.4 承建单位必须对基础岩基灌浆安设抬动监测装置,对水工隧洞安设变形监测装置,并207、派专人与灌浆作业进行同步观测和做好记录。3.5 灌浆前,承建单位必须按技术规范要求。先做钻孔冲洗及压水试验。压水试验应包括所有检查孔,其他孔、段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各检查孔的压水试验工作要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时进行。压水试验应保证栓塞位置准确,孔口、管道及接头等处不得有任何漏水现象,否则应暂停本段压水试验,将设备整修合格后再继续进行。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认真做好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记录,并在作业结束后,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送作业记录成果。3.6 承建单位应凭证开灌,即在灌浆前8小时由承建单位技术员签发灌浆任务书,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作业人员应根据灌浆任务书进行灌浆作业。3.7 灌浆段208、长和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不允许超长、超压或欠压。孔口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管并认真填写“灌浆孔口压力记录表”。若发现压力记录与实际压力不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应及时检查分析原因,进行调整,并在记录上注明。对于违章操作或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监理工程师将作违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孔段必须重扫重灌。3.8 各孔段的灌浆必须连续进行。开灌前必须根据压水试验成果备足灌浆材料。若因故中断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中断灌浆的时间、原因、处理措施、处理效果以及对灌浆质量的影响程度等情况。3.9 浆液变换和结束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各孔段灌浆结束前,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每段灌浆结束209、后 ,要及时整理灌浆记录成果,并按各孔、段将记录表格分别装订成册。3.10 灌浆结束后必须采用“机械压浆封孔法”封孔,并有闭浆措施。封孔作业中,应认真记录封孔情况。凡封孔不密实或发现有涌水处,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返工扫孔,重灌重封。3.11 承建单位必须每月对灌浆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包括水泥标号、细度和灌浆中所采用的砂及外加剂,并应及时将检验情况提交监理单位审核。3.12 在钻孔与灌浆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清晰、准确,严禁重抄或擦改,其内容应包括:钻孔、冲洗、压水、灌浆以及必要的取岩芯和观测记录。监理工程师可对原始记录随时进行检查。3.13 承建单位210、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规定,按报经批准的灌浆工程施工方案进行灌浆工程的施工。若有违反现象,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通知,情节严重者,将指令其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3.14 灌浆施工中,承建单位可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合同要求或规范规定的数量布置检查孔(其位置由设计或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指定),对已灌区域分块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方法须报经监理单位批准。承建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交灌浆工程原始记录成果一览表、地质柱状图、岩芯相关表等资料,以便于检查孔的布设。检查孔的施工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按监理单位同意的时间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或推迟施工。3.15 灌浆工211、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于次月5日前,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的钻孔与灌浆工程施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1)灌浆成果平面图、剖面图或展视图。(2)钻孔孔斜情况及孔斜投影图。(3)取岩芯钻孔的柱状图。(4)灌浆孔透水率及单位注灰量频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5)帷幕灌浆工程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一览表。(6)灌浆材料及制浆质量检验成果表。(7)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统计表。(8)灌浆工程实施进度。(9)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记录。(10)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其处理记录。(11)工程照片。(12)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4、质量控制4.1 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应按先固结后帷幕的顺序进行。坝基固结灌浆应在趾板或坝基覆盖混凝土浇筑14212、天后或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后进行。趾板或坝基下面的帷幕灌浆应在固结灌浆完成至少7天后才能进行。4.2 隧洞回填灌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70%设计强度后尽早进行。灌浆宜分为两个序次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各序次灌浆的间隙时间不得小于48小时。水工隧洞洞内的固结灌浆应在回填灌浆完成7天后进行。4.3 帷幕灌浆孔钻孔孔位偏差不得大于10cm,孔壁应平直完整。当孔深小于或等于60m时,其孔位偏差不得大于1.5%,孔深大于60m时,其孔位偏差不得大于2.0%。施工中应注意进行孔向测量,测斜宜在钻进510m量测一次,发现孔位偏斜误差超过了误差限值,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校正或重新钻孔。终孔段必须报请监理工213、程师参加进行测斜与方位角测定,并做好记录。4.4 钻孔遇有洞穴、塌孔或掉块难以钻进时,可先进行灌浆待凝处理后继续钻进。如发现集中漏水,应查明漏水部位、漏水量和漏水原因,经处理后再行钻进。4.5除指定情况外,所有的钻孔完成后,应立即用不大于灌浆压力80%,也不大于1MPa的压力水或采用风水轮换法进行 裂隙冲洗,直到冲洗的回水清净时止。在岩溶、断层、大裂隙等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帷幕灌浆孔(段)是否需要进行裂隙冲洗以及冲洗方法,应通过现场灌浆试验或由设计确定。4.6 压水试验应分段进行,除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情况外,每段试验段的长度不超过5m。压水试验的总压力值一般采用1MPa。对于基岩帷幕灌浆,当灌浆压214、力小于1MPa时,宜为0.3MPa;灌浆压力小于0.3MPa时,采用灌浆压力。4.7 灌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灌浆管路力求短、直,确保浆液流动畅通,并能承受1.5倍的最大灌浆压力。4.8 承建单位在现场应有足够数量的已校准的流量计、压力计和抬动观测的千分表等测量计,避免灌浆作业因缺乏测量计而受阻。压力计的精度应为3%,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各种测量计要求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校正。不合格的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与千分表严禁使用。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4.9 灌浆塞应和采用的灌浆方式215、方法、灌浆压力及灌浆地质条件相适应。胶塞(球)应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4.10 灌浆工程所采用的水泥品种,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或硅酸盐大坝水泥,其品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回填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号。(2)帷幕和固结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对于坝基帷幕灌浆,当可灌性较差时,应通过灌浆试验研究采用磨细水泥。(3)接触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525号。(4)所有灌浆用水泥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受潮结块或过期的水泥。采用磨细水泥时,应严格防潮和缩短存放时间。4.11 水泥灌浆一般使用纯水泥浆液,如需216、掺入其他掺合物或外加剂时,必须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4.12 对于帷幕灌浆、固结灌浆、接触灌浆,应采用孔内循环式灌浆方法,射浆管距孔底不得大于50cm。4.13 基岩灌浆段长宜采用56m,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10m。4.14 隧洞顶拱回填灌浆,应采用填压法分区段进行。每区段长度不宜大于50m,区段端部必须封堵严密。施工时应自较低的一端开始,向较高的一端推进。4.15 灌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灌浆试验确定。只要不会引起混凝土或岩体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应尽可能作用较高的灌浆压力。4.16 帷幕灌浆浆液的浓度应由稀到浓,逐级变换。帷幕灌浆浆液变换原则为:(1)当某一比级浆液的注入217、量已达300L以上或灌浆时间已达1h而灌浆压力和注入率均无改变或改变不显著时,应改浓一级。(2)当注入率大于30L/min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变浓。固结灌浆浆液变换可参照上述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4.17 灌浆过程中,灌浆压力或注入率突然改变较大,或当采用最大浓度浆液灌浆吸浆量很大而不见减少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4.18 各类灌浆结束标准:(1)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级灌浆法时,在规定压力下,灌浆段的注入率不大于0.4L/min时,继续灌浆60min;或其注入率不大于1L/min时,继续灌注90min。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继续灌浆时间相应地减少为30min和60218、min。(2)固结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注入率不大于0.4L/min时,继续灌注30min。(3)回填灌浆和接触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灌浆孔停止吸浆,延续灌注5min。4.19 灌浆过程中,发现冒浆、漏浆、串浆、涌水等情况,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4.20 灌浆作业必须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可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处理:(1)应及早恢复灌浆,否则应立即冲洗钻孔,而后恢复灌浆。若无法冲洗或冲洗无效,则应先进行扫孔,而后恢复灌浆。(2)恢复灌浆时,应使用开灌比级的水泥浆液继续灌注,如注入率与中断前的相近,即可改用中断前比级的水泥浆继续灌注;如注入率较中断前的减少较多,则219、浆液应逐级加浓继续灌注。(3)恢复灌浆后,如注入率较中断前减少较多,且在短时间内停止吸浆,应采取补救措施处理。4.21 灌浆段注入量大,灌浆难以结束时,可选用下列措施处理:(1)低压、浓浆、限流、限量、间歇灌浆。(2)浆液中掺加适量细砂或速凝剂。(3)灌注稳定浆液或混合浆液。该段经处理后仍应扫孔,重新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灌浆直至结束。4.22 灌浆过程中如回浆变浓,宜换用相同水灰比的新浆进行灌注。若效果不明显,延续灌注30min后,即可停止灌注。4.23 帷幕灌浆检查孔应在下述部位布置:(1)岩石破碎、断层、大孔隙等地质条件复杂的部位。(2)注入量大的孔段附近。(3)钻孔偏斜较大、灌浆情况不正常以220、及经资料分析认为对帷幕灌浆有影响的部位。4.24 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14天后,采用自上而下分段卡塞进行压水试验。试验结束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灌浆和封孔。4.25 固结灌浆压水试验检查、岩体波速检查、静弹性模量检查,应分别在灌浆结束37、14、28天后进行。4.26 灌浆作业结束后应排除孔内积水和污物,视情况采用机械或压力灌浆封孔并抹平。5、其他5.1 每单元灌浆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依据国家和部门的有关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填报水泥灌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2 帷幕灌浆记录均需及时报经现场当班监理工程师签字认证,才能作为计量依据。非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不予221、补签。5.3 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单元工程划分和验收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十七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规程1、总 则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工程承建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以及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受监各土建工程项目。金属结构及222、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监理工作规程另行制订。1.3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以工程承建合同为依据,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环节,承建单位自控与监理单位监控两级质量控制。2、承建单位的责任2.1 承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钍,正确认识和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安全、质量与信誉、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章作业、文明施工。2.2 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和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健全以承建单位、二级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严格职守、各负其责。(2)配备223、相对稳定并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质量检查队伍,其中专职质检人员应满足现场施工项目质量检验的需要。(3)作业现场每施工班组均应配置专职或兼职质检员,并通过培训逐步提高其资质与素质。(4)健全与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对质量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质量管理人员有职有权,促使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5)落实质量奖惩措施。2.3 承建单位应按工程建承合同文件及国家、部门施工技术、材料与工程试验、施工测量有关规程规范规定,设立施工测量组,有条件的建立现场试验室。现场试验室及施工测量队(组)至少达到以下要求:(224、1)试验室或测量队(组)应配置合格仪器、具,其规模应满足承建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的要求。(2)作业人员具备与所承但工作相适应的素质、资质、业务能力和水平。(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仪器表具校检等工作制度。2.4 如果事实证明承建单位无必需的资质和能力组建其合格的试验与测量机构,或其试验与测量机构无足够能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试验、检测与测量任务,为确保工程安全,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在经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协商之后,监理单位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关于试验、测量、紧急补救与承建单位违约等条款有关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所发生费用依照合同支付条款有关规定,在通知承建单位后,从业主单位当月应225、支付承建单位的款项中扣抵。2.5 所有从事质检工作的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达到必需的资质水平,并依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取得监理单位的上岗认证。2.6 质检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保证工程质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2.7 监理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质检部门负责人及质检人员时,承建单位应及予以更换。并且未得到监理单位重新认证与批准前,不得再安排其承担受监项目的质检工作。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1 工程承建单位要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当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发生矛盾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做到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工程质量促进226、度、以施工进度求效益。3.2 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要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并在准备工作落实和安排就绪后,报请监理单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2)主要设备与机具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3)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安装设备到位,报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进度内连续施工的需要。(4)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5)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完成。(6)工程管理、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3.3 承建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部门发布的以及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操作227、技术规程、规范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按申报批准的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施工。3.4 关键工序操作和重要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对管理、检验、量测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达到必须的技术等级要求并报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3.5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设计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按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规定的质量检查、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对单元工程及重要施工工序在认真做好施工班组自检、二级施工单位复检、承建单位质检部门终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和评定质量等级。切实做到上道单元(或工序)质量不合格228、下道单元(或工序)不开工。3.6 对于重要的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并经承建单位“三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地质、施工、质监等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对于地基基础和水工洞室工程,在隐蔽工程验收之前,承建单位应留出必需的时间,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地质单位及时完成地质编录或地质描述作业。3.7 承建单位质量检查、检验及现场测量仪器、具,每季度按期率定和校正。拌和系统计量仪器具除每月一次按期校准外,还应根据其使用情况,不定期地进行专门校准,并同时申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核定。3.8 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229、1)指示承建单位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2)指示承建单位停止不符合或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与设备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并予以更换。(3)指示承建单位对不合格工程予以补工或返工。(4)禁止工程转包,拒绝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和违反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分包。(5)建议、要求直至指令承建单位对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以及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6)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应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7)指示施工单位230、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8)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3.9 施工作业期间质量检查记录、材料和设备的检查试验鉴定资料、质量检验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是工程验收的重要原始资料,是评价工程施工质量的依据。承建单位应注意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归档,合同工程项目完建后按规定汇编整理移交业主单位。4、开工许可程序4.1 工程工程开工许可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进行。4.2 单位工程开工许可程序:(1)承建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的28天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写231、基本按照中标的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2)上述文件一式两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单位21天内审阅后返回开工报审表一份原文不退回。(3)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等三种。(4)除非接到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承建单位可即向监理单位报送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A1)。(5)监理单位收到开工报审表后,认真检查开工条件,适时签署开工报审表。4.3 单项工程开工许可程序:(1)承建单位应在单项工程开工的21天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232、场情况及施工水平完成本单项工程(如:土石方明挖工程、土石方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和砌石工程等)的施工方案(又称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写要求按相应的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细则要求进行。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对于施工技术要求比较简单、工程量较少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审文件可省略。(2)上述文件一式一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两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单位14天内审阅后返回开工报审表一份原文不退回。(3)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等三种。(4)除非接到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签意见为“233、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进行该单项工程的施工。4.4 单元工程开工许可程序:(1) 单元工程开工必须在其紧前单元工程已经完成,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相应的质量评定表,通知监理人员核定质量等级和签字后,即可进行该单元工程开工。(2)上一单元工程未有进行质量评定,不得进行下一单元工程的开工,否则不予计量未有评定的单元工程工程量。4.5 混凝土开仓许可程序:(1)混凝土开仓申请是在混凝土单元工程开工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的开工许可程序。(2)混凝土单元工程在基础面处理、模板安装、钢筋安装、止水缝处理等工序完成后,承建单位在开仓浇筑前12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混凝土准浇证(A11)一式两份。监理工234、程师经现场检查,确认具备浇筑条件并签字后,承建单位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5、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等级评定5.1 施工质量责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实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制度,对每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应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或现场调度记录上详细写明,并有值班负责人签署。针对每一质量问题,在现场做出的决定,必须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签署。为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对于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5.2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的依据是。(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合同技术规范。(2)经监理部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235、施工变更和设计变更文件)。(3)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5.3 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单元工程(工序)检验由承建单位的专职质检部门进行,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和质量等级评定。必要时,承建单位还应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竣工地形图、地质测绘、编录(当有此要求时)完成记录,以及必要的摄影、录像、取样和试验报告资料。5.4 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执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特别或更严格要求的,按其要求或规定的标准执行。6、施工质量事故处理6.1 由236、于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均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按直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分类标准详见附录1。 6.2 施工质量事故分类,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十八 预埋件埋设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 l.l本细则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参田水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237、同”)和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8564-88以及其它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图纸所示的水力机械、电气、暖通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管道(或套管);设备基础、支架、吊架、框架、锚钩等固定件以及接地装置等预埋件的埋设。2、 职责2.1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参田水电站工程监理部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参田水电站工程的所有主体工程项目的预埋件埋设的施工监理工作。2.2承包人应负责合同范围内埋设件的材料采购、运输、加工、安装、检验、试验、埋设等以及施工期的维护工作。2.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负责埋设在一期混凝土、地下、水下和其它砌体中的上述238、预埋件。未包括在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安装和其它预埋件,将根据相关合同的规定,由其他承包人负责安装和埋设。2.4承包人应对漏埋、错埋、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坏负责。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临时增加埋设工作,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其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3、工作项目和内容3.1本合同工程预埋件的埋设工作项目包括预埋管道、预埋固定件和接地装置埋设等三部分。预埋管道埋设工作项目和内容(1)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的供排水、油、气和水力量测等系统的管道(或套管);(2)电气管道;(3)暖通与空调系统的水管(或套管)、控制装置导管和风管;(4)给水、消防管道(或套管)以及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水等排水管道;239、(5)其它管道。预埋固定件的埋设工作项目和内容(1)水力机械、电气、暖通与空调、给排水和消防等各类设备基础的预埋固定件;(2)各类设备的基础和框架,管道及电缆、母线的支、吊架以及照明设施等的预埋固定件;(3)起重运输设备轨道,车档和锚钩等的预埋固定件;(4)其它预埋固定件。接地装置的埋设工作项目和内容 (1)埋设在混凝土(包括混凝土墙、梁、柱、楼板及基础)中、地下、水中以及砌体内的接地装置,包括填充电阻率较低的物质或降阻剂的接地装置;(2)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4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4.1承包人应在混凝土工程浇筑前(或砌体砌筑前),根据监理人提供的混凝土 (或砌体)结构体形图和各项预埋240、件图,绘制包含本细则3.1条所列项目预埋件的各浇筑分块或分段的预埋件埋设汇总图和预埋件埋没一览表,报送监理人审批。5、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5.1预埋管道的埋没管道加工5.1.1.1钢管切割(1)切口和坡口表面应符合施工图纸的加工要求,管口应光滑、平整,无裂纹、毛刺、铁屑等。(2)切口断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5.1.1.2弯管加工(1)采用有缝钢管加工弯管时,焊缝应避开受拉(压)区。(2)在施工图纸未规定且在埋设条件许可时,应采用大弯曲半径。电气管道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GB50168-92第5.1.7条的规定;钢管加工的风管,不应采用焊制或褶皱弯头;输送其它介质241、管道的最小弯曲半径:热弯3.5D,冷弯4.5D,焊制1.5D(D为钢管外径)。(3)加工后钢管截面的最大、最小外径差:输送压力小于10MPa时,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8;电气管道则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10。(4)弯头应无裂纹、折皱、凹陷和过烧等缺陷。(5)弯曲角度应与施工图纸相符。5.1.2管道的安装埋设5.1.2.1钢管安装(1)钢管在安装前,内部应清理干净。(2)直管段上两相邻环缝间距: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3)管道的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形焊缝。(4)焊缝距离弯管(不包括压制或热推弯管)起弯点不得小于100mm,且不得242、小于管子外径。(5)避免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6)管道的焊接坡口型式和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当施工图纸未规定时,应符合GB50235-97附录B第B.0.1条规定。电气管道采用套管焊接连接时,管与管的对口应位于套管中心,焊缝应牢固严密。(7)管道组接时,应清除焊面及坡口两侧30mm范围内的油污、铁锈、毛刺及其它附着物。清理合格后应及时焊接。(8)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管节的切口断面应平整,偏差不得超过一扣,丝扣应光洁,不得有毛刺、乱丝,缺丝总长不得超过丝扣全长的10,接口紧固后宜露出23扣螺纹。5.1.2.2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安装(1)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在安装前,应清除管内及承插243、接口处的粘砂、飞刺等以及其它脏物,并不得有裂纹。(2)铸铁管承插接口安装的最小对口轴向间隙,应符合表l的规定。铸铁管沿直线铺设时,其承插接口的环形间隙应均匀。(3)铸铁管接口用油麻辫,经压实打紧后,其填塞深度应为承插深度的13,且不应超过承口三角凹槽的内边。表1承插铸铁管对口最小轴向间隙 mm公称直径轴向间隙公称直径轴向间隙7546007007100250580090083005006100012009(4)铸铁管承插接口的填料,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采用石棉水泥或膨胀水泥作接口填料时,其填塞深度应为承插深度的l223。(5)石棉水泥接口经分层打实后表面应平整严实,并应湿养护12昼夜,在寒冬季244、节安装应有防冻措施。(6)膨胀水泥应及时使用,分层捣实并压平表面,表面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2mm,并应及时充分进行湿养护。(7)承插式钢筋混凝土预埋管,采用水泥砂浆填塞时,其环形间隙应均匀,砂浆填缝应密实,表面抹平。(8)采用橡胶圈接口的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装填时橡胶应平展、压实,不得有松动、扭曲、断裂等。橡胶圈的外部宜抹水泥砂浆,其高度应与承口平齐。橡胶圈不应有气孔、裂缝、重皮或老化等缺陷。5.1.2.3硬聚氯乙烯管安装(1)配管及坡口:1)锯管选用细齿锯、割管机等机具。端面应平整并垂直于轴线,不得有裂纹、毛刺等缺陷。2)插口处挫成150300坡口,坡口厚度为管壁厚度1312。(2)管道粘接245、以及胶粘剂的安全使用,应符合CJJT29-98第4.3节的规定。(3)塑料管与钢管连接应采用专门配件。(4)塑料管与铸铁管连接可采用专用配件。在采用水泥捻口连接时,先将塑料管插入承口部分的外侧,经打毛或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粗黄砂,插入后应用油麻填嵌均匀,用水泥捻口。5.1.2.4管道埋设(1)预埋管道通过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必须按施工图纸的要求作过缝处理。(2)预埋管道安装就位后,应使用临时支撑加以固定,防止混凝土浇筑和回填时发生变形或位移,钢支撑可留在混凝土中。若需要将预埋管道与临时支架焊接时,不应烧伤管道内壁。全部临时性支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计入报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在施工图纸未规246、定时,预埋钢管管口露出地面不应小于200mm,管口坐标位置的偏差不大于l0mm,立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0.2,管口法兰与管道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管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注意防止管道堵塞、接口的损坏和锈蚀,并应有明显标记。(4)钢管、塑料管等电气管道预埋的尚应遵守GB50168-92第三章及GB50258-96第2章的有关规定。若预埋电气管道的终端设置在明装的管道盒或设备上,应采用模板固定管道,以保持准确位置。(5)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将预埋电气管道的终端引出,在预埋的电气管道中应穿一直径不小于2mm的镀锌铁丝,末端露出终端外。若施工图纸另有规定时,应按规定执行。(6)预埋管道埋设的坡度247、和坡向,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敷设。若施工图纸未规定时,铸铁管或钢筋混凝土管的生活污水管及雨水排水管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钢管的机组自流排水管坡度为0.20.3。表2生活污水管、雨水排水管的最小坡度管径(mm)生活污水管雨水排水管管径(mm)生活污水管雨水排水管502.521251.00.6751.51.51500.70.51001.20.82000.50.4(7)在施工图纸末规定时,管道穿过楼板的钢性套管,其顶部应高出地面20mm,底部与楼板底面齐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应与墙面相平。管道穿过水池壁和地下室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穿过屋面的管道应有防水肩和防雨帽。(8)地漏的顶面标高248、应比该处最终地面或沟底低10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5.1.3钢管的焊缝检验和缺陷处理5.1.3.1焊缝外观质量检查:(1)规定进行100射线照相或超声波检验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GB50236-98表11.3.2中的级。(2)规定进行局部射线照相或超声波检验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GB50236-98表11.3.2中的级。(3)不要求进行无损探伤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GB50236-98表11.3.2中的IV级。5.1.3.2对接焊缝内部质量检查:(1)规定进行无损探伤的焊缝,其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及检验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2)规定进行100射线照相或超声249、波检验的焊缝,其质量不应低于GB50236-98表11.3.2中的级。(3)规定进行局部射线照相或超声波检验的焊缝,其质量不应低于GB50236-98表11.3.2中的级。 (4)应对每一焊工施焊的焊缝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5)局部探伤出现不合格焊缝时,应加倍检验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当再次检验又出现不合格时,应对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进行100检验。 (6)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专业部门签发的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5.1.3.3焊缝质量检验,应有完整记录,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检验报告。5.1.3.4同一部位的返修超过二次时,应制订返修措施,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不合格250、的焊缝必须进行返修后重新检验。5.1.4管道的试验管道埋设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管道进行下述试验:(1)若施工图纸未规定时,压力钢管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低于0.4MPa。铸铁管的试验压力: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5MPa时,应为设计压力的两倍;当设计压力大于0.5MPa时,应为设计压力加0.5MPa。在水压升至试验压力,稳压10min后再降到设计压力停压30min,以不降压、不渗漏为合格。(2)排水、雨水管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排水管应不低于埋设层地面高度,雨水管必须到每根立管最上部的雨水漏斗。在管道充满水15min后,再灌满后延续5min,检查管道液面不下降为合251、格。(3)当试验过程中发现有泄漏时,应在消除缺陷后,重新进行试验。(4)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完整的管道试验记录。5.1.5管道的清洗和防腐(1)水压试验后,管道的吹扫、清洗工作应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2)管道的防腐工作应在安装前完成,连接部位则应在试验合格后进行。(3)施工前应清除表面铁锈、焊渣、毛刺、油、水等污物。(4)承包人应在施涂部位,按施工图纸规定的材料,并按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施涂作业。5.1.6预埋管道的质量检查(1)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细则第5.1.1条至第5.1.5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对每个预埋管道的加工和安装埋设质量逐项进行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 (2) 在混凝252、土浇筑和回填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预埋件埋设汇总图,全面检查各类管道的埋设情况,防止漏埋和错埋。经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人按规定组织联合验收。5.1.7预埋管道的交付验收(1)本细则第3.1.1款述及的预埋管道,应按合同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由监理人进行验收。与上述管道埋设相关的设备和设施安装,属于其它合同范围部分,还应在监理人的主持下,将预埋管道移交给负责永久设备安装的承包人。(2)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的验收资料包括:1)预理管道的埋设竣工图;2)预埋管道材料的质量证明书;3)预埋管道加工和安装的质量检查记录;4)预埋管道的检验和试验记录。5.2固定件的埋设5.2.1固定件的安装埋设(1253、)各类固定件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购置和加工。加工后的固定件应平直,无明显扭曲,切口应无卷边、毛刺。(2)固定件安装就位,并经测量检查无误后,应立即进行固定。采用电焊固定时,不得烧伤固定件的工作面;采用临时支架固定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浇筑混凝土或回填时,应保持固定件位置正确。(3)固定件不得跨沉降缝或伸缩缝。(4)暗装插座、开关等的专用盒四周应无缝隙,面板紧贴饰面。(5)在同一直线段上,同一类型的支、吊架间距应均匀,横平竖直并整齐。(6)电气部分预埋固定件的埋设,应符合施工图纸和GB50168-92第四章的规定。(7)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注意保护好全部预埋固定件,防止其发生损坏和变形254、。由于承包人施工措施不当造成预埋固定件的损坏和变形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8)预埋固定件采用二期混凝土预留孔(槽)时,预留孔孔模的埋置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5.2.2预埋固定件的质量检查(1)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细则第5.2.1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对预埋固定件进行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2) 在混凝土浇筑和回填前,承包人应全面检查预埋固定件的埋设情况,防止漏埋和错埋。经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人按规定组织联合验收。5.2.3预埋固定件的交付验收(1)本细则第3.1.2款述及的埋设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应对预埋固定件进行验收。若上述固定件的设备安装工作属于其它合同范围部分,还应在监理人主持下,向负责安255、装的承包人办理移交。(2)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以下验收资料,其内容包括:1)预埋固定件的埋没竣工图;2)预埋固定件材料的质量证明书;3)预埋固定件加工和安装的质量检查记录。5.3接地装置的埋设5.3.1埋设(1)接地线应采用搭接焊接,焊缝的长度和质量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纸和GB50169-92的规定。焊接后应将焊件和焊缝清理干净,并加涂防腐涂料。凡从接地装置中引出的延伸部分均应设明显标记,并采取防腐和保护措施。(2)接地线通过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应按施工图纸规定采取过缝措施。(3)接地线埋设深度,在施工图纸未规定时,其顶面埋没深度应不小于0.6m。(4)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将埋设的接地装置从256、建筑物构件以及其它地方引出,其延伸位置应能保证后续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5)引至外部接地连接线的安装,应便于检查和设备的拆卸与检修,接地线不得作其它用途。 (6)所有钢结构构件,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接地。(7)若承包人根据实际地形条件需要修改部分接地布置时,应提交书面修改意见,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8)全部接地网并联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施工图纸规定。接地系统应全部电气联通。(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好已埋设的接地装置。在交付验收前,因其自身施工原因造成接地装置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修复费用。5.3.2测量(1)接地装置全部敷设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接地装置的测257、量。(2)水下接地网、开关站接地网及厂房接地网等敷设完毕后,应按接地测量井的设计布置情况,分别测量接地电阻值。第一台机组运行前,应测量电站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 (3)接地装置全部安装完毕后,应测量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以及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各项测量应符合DLT62l-1997、DL475-92的规定。(4)测试工作结束后,承包人应将接地系统的全部测试资料提交监理人。5.3.3接地装置的交付验收(1)第一台机组试运行前,监理人应为满足初期运行安全需要,进行部分接地装置的验收。(2)接地装置全部完工,并完成测试工作后,应在各项工程完工验收和最后一台机组投运前,由监理人对全部接地装置进行完工258、验收,并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以下接地装置的验收资料:1)全部接地装置的埋没竣工图;2)接地装置各项材料的质量证明书;3)接地装置安装质量检查记录;4)接地装置的测试报告。(3)接地装置经过测量,如其测量值不满足施工图纸要求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监理人认为合格为止。6、完工验收6.1本工程预埋管道、预埋固定件和接地系统均已在机电设备安装前和水闸试运行前,由监理人进行了单项验收。预埋件埋设的完工验收应列入各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内,在单位工程或全部工程的验收时,一并验收。本细则所列的各项验收资料应列入各单位工程的完工验收资料内,报送监理人。7、计量和支付7.1各种预埋管道259、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长度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单价,以米(m)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7.2各种预埋固定件,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计算重量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以千克(kg)或吨(t)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7.3接地系统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接地装置材料计算重量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7.4上述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内,应已计入全部预埋件及其附件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预埋件的加工、安装、检验、试验、埋设、清洗、防腐、维护和验收以及接地装置测量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十九 护坡工程监理细则1、总 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260、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和有关管理法规编制。1.2.本细则适用于护坡工程。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护坡工程施工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2)施工管理、作业劳动组织、机械配置;(3)施工准备及程序261、和方法;(4)施工进度计划;(5)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6)建筑材料试验报告;(7)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2.2. 承建单位应在护坡工程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1) 施工范围布置图;(2) 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3) 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2.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2.4.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2.5.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262、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视为已报经审阅。2.6.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3、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2. 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成承建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3.3.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经过现场检验或仪器测试,所测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经检验、测试工程质量不合格,则责令施工单位263、返工,经返工处理后,再重复上述程序直到合格为止,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强行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将按违规违约处理。3.4. 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技术措施的效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提出调整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3.5. 施工过程中,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资料和现场记录或者需作检验时,承建单位及其各级施工单位不得拒绝。3.6. 监理部的巡视和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违反设计及技术要求时,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4、工程质量控制4.1质量控制的手段4.1.1.旁264、站监督。可根据工程部位情况采用全过程旁站或不定时旁站监督,监理人员必须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用设备、材料是否与批准的设备、材料及设计文件和规范、规程中要求的相符,检查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4.1.2.检测。用仪器工具进行必要的检测控制。4.1.3.测量。监理人员对施工放样、高程控制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准开工;对已完工的几何尺寸、质量指标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修整,无法修整的进行返工。4.1.4.试验。使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事先试验,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试验内容包括水泥、砂、石子、碎石、块石、防渗膜及砂265、浆配合比等试验。必须有质量证明或试验报告和鉴定书。对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或没有试验数据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4.1.5.指令文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来往均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件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对不符合设计文件及规程、规范要求或已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乃至否决。监理人员要做好监理日记和必要的记录,定期向建设单位作书面汇报。4.2.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4.2.1.施工放样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的规定,进行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及齿墙、防浪墙轴线放样。266、(2)施工单位应以对设计中采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点的坐标位置进行复核、校测,并补充不足的标志,对原控制精度不符合要求或妨碍施工的标点应重新测设。(3)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在施工前加密桩标,以利铺工放样。(4)转弯点及整桩号处应测设永久标石(基准点),必要时可架设标架。标石(架)必须埋设牢固,施工中经常加以校正。(5)新设标石应在不妨碍施工、引测方便、易于保存的地方设置,并分别编号、绘制平面图。为便于查找和保护,应用红漆涂抹,标明点号。若遇特殊情况需移动时,需就近另设控制点,以便于引测。4.2.2.护坡质量控制(1)坝坡坡面修整坝坡体上游坡面在护坡之前,应先对坡面进行修整,坝坡应满267、足设计要求,人工找平,临近坡面约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干密度不得低于坝体设计压实干密度的98%。(2)开挖齿墙基础齿墙基础开挖必须满足设计尺寸,遇到沙土渗水时,将沙土挖出30cm,用粘土或灰土夯实,压住水,满足地基承载力,并保证地下基础深度,不允许扰动地基土。(3)复合土工膜铺设复合土工膜的铺设是在坝坡平整、压实,齿坎基础开挖验收合格后进行。铺设:坝坡面经验收合格后,铺设土工膜,土工膜铺展要留有褶皱,以防沉陷后拉断,防止暴晒,以防老化,严禁穿带钉的鞋作业。施工中应随时检查膜的外观有无破损、麻点、孔眼等缺陷,发现后及时用新母材修补,补疤每边应超过破损部位1020cm,一次铺设到坝顶,注意保护。接268、缝处理:复合土工膜接缝采用热熔接,接缝宽10cm,采用双焊缝,施工中要严格控制温度,以免烫坏薄膜,焊接要牢固,注意焊接质量,焊缝垂直坝体,与刚性建筑物用专用胶接,粘接时先清洗建筑物外表面,凉干后方可涂胶粘接,粘接时要赶出膜下的气泡。粘接后再用钢板固定,以防胶脱落后,形成渗水通道,并留有褶皱。铺设防渗膜时,膜块间形成的结点,应为T字型,不得做成十字型。(4)坝脚齿坎和戗台处齿坎的砌筑齿坎基础开挖验收合格后,铺设复合土工膜,复合土工膜在齿坎外侧与水平铺塑接缝处留出1m的长度,以便与库底防渗膜焊接,然后座浆砌筑块石,应注意不得破坏复合土工膜。齿坎为浆砌石结构,采用座浆法块石砌筑,砂浆标号M7.5,砌269、筑用砂浆要求机械拌合均匀,严格按设计配合比拌制。砌筑采用座浆法,座浆饱满,大块封边,表面平整,先砌角石,片石填缝,人工插捣密实,缝隙大于5cm的部位用片石填缝,严格错缝隙砌筑,不可造成竖向通缝。每20m留一道伸缩缝,缝宽20mm,用沥青杉木板填充。砌筑平台齿坎时注意,将复合土工膜在齿槽处留有足够褶皱防过紧、齿坎悬空,将膜拉裂。(5)碎石垫层铺设在坝脚齿坎砌筑完成和复合土工膜铺设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土工膜上人工铺设碎石垫层,以避免土工膜受阳光直射而老化,或被风吹而撕破。碎石垫层粒径为24cm,厚度8cm,其粒径、级配、不均匀系数、含泥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过程中,严禁将土工膜损坏。(6)砼270、预制板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1)砼预制板安装a、碎石垫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砼预板安装施工。护坡必须认真挂线,自上而下咬缝竖砌,紧靠密实,垫塞稳固,表面平整,注意美观,采用现场观察、翻撬。砼板安装就位后,用石子将圆孔填满。b、护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用坡度尺及垂线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3cm,用2米靠尺测量,每个单元不少于30个测点。2)现浇混凝土护坡。上游护坡在桩号0+5540+706,1+1732+257,2+5412+615,3+1033+260,4+9545+116等五处转弯坝段,具体施工要求以设计文件为准。(7)防浪墙砌筑防浪墙为浆砌块石结构。防浪墙基槽由人工开挖,修整后挂线砌筑271、浆砌石,其砌筑方法同坝脚齿坎。每隔20m设一沉陷缝,缝宽2cm,缝中填沥青板。防浪墙顶高程在砌筑时用水准仪每50m检测一次,保证其顶面在同一高程上,使防浪墙平整和顺直,砌筑后表面美观。5、工程进度控制5.1.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和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合同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准备,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台时利用率,做到均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抢工、不按工程质量要求施工。5.2.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施工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修改计划实施的14天前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必272、要时,监理部也可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指示,由施工单位调整实施进度计划,报监理部批准。5.3.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均不能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业主单位也不为此而给予费用补偿。(1)由于施工单位失误或违规、违约引起的,或因此而被监理部指令的暂停施工。(2)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3)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或因此而被监理部指令的暂停施工。(4)施工单位未得到监理部批准的擅自停工。(5)合同中另有规定的。5.4.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工期延误,属于业主单位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业主单位和监理部。并在发出该通知后273、的7天内向监理部提交一份详情报告,详细申述发生工期延误事件的细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此后的14天内,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文件和监理文件要求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提交监理部审批。5.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或减轻施工单位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6、工程投资控制6.1.投标书工程量报价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施工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应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工程量,按合同报价中分类支付,按单位、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6.2.监理部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1)当月完成,或当月274、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结算的;(2)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3)有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4)有监理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6.3.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递交的合同支付申请报告(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或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号。(2)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3)对应工程量的支付帐单。6.4.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6.5.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监理部审签意见后的7天内,施工单275、位项目经理可书面提请监理部重新予以确认,也可在下次支付申报中再次申报。二十 土石坝(堰)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L499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等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制定。 12 本细则适用于土石坝、堰类水工建筑物土石填筑料的开采、加工及料源控制监理。 13 其他有关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测量、土石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文件管理、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等,均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要求执行。2276、料场复查与规划 21 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完成料场复查与规划等项工作。 22 料场复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覆盖层厚度、料层变化及夹层分布情况。 (2)、料场分布、开采及运输条件。 (3)、料场水文地质条件与施工期汛期水位的关系。 (4)、料场占地面积、开采范围、有效储量及弃料数量。(5)、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 23核查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的项目与指标,应按合同文件规定与施工技术要求进行,一般包括: (1)、防渗土料(粘性土、砾质土):粘粒含量、塑限、渗透系数、含水量、抗剪强度、干密度、填筑密度、可压缩性等。 (2)、砂砾石料:砾石含量、最大粒径、级277、配、含泥量、填筑密度等。 (3)、堆石料:最大粒径、软化系数、填筑密度等。 (4)、反滤料:颗粒形状、级配、含泥量、软弱颗粒含量、成品率、填筑密度等。 (5)、砌体及排水体石料:密度、湿抗压强度、吸水率等。 24 料场复查完成后应向监理部提交料场复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料场地形图(含试坑与钻孔位置); (2)、地质剖面图(含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3)、试验分析成果: (4)、有效开采面积以及实际可开采量; (5)、不适用料的处理方法; (6)、开采和运输条件等。 25料场规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料场使用方案: (2)、开采与生产加工方案; (3)、运输方案; (4)、有用278、料调配及平衡计划; (5)、征地及场地分期使用计划。 26 料场使用方案应按施工方便、开采经济、质量合格、供料平衡和施工阶段填筑部位的要求进行编制。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就地、就近取材原则。优先选用距坝区较近、采运条件较好、覆盖层剥离量较小、施工干扰较小的料场,尽可能做到高料高用、低料低用,避免横穿坝体和交叉运输。 (2)、少占耕地并充分利用代替料原则。宜多用库内淹没区的料场,应充分利用符合质量要求的水工建筑物基岩开挖的石渣,并尽可能使其直接上坝或堆存、加工后上坝。 (3)、料源充足并有储备原则。规划料场实际可开采总量,应考虑勘察精度,料的天然与压实密度差值,开采279、加工、运输以及坝面清理、返工和削坡等的损失量,并按有关规定留有足够的储备。料场可开采量(储备量)与坝体填筑量的比值(备料系数)一般应为:土料22.5;砂砾石料,水上为1.52.0,水下为2.02.5;石料1.52.0;反滤料根据筛取的有效方量确定,通常不少于3。 (4)、选择确定主料场原则。应选择场地宽阔、料层厚、储量集中、质量好的大料场作为施工的主料场,其他料场配合使用并考虑一定数量的备用料场。 (5)、料场使用程序原则。在枯水季节应多用河滩、低阶地料场,应有计划的保留部分近坝料场供施工高峰时段使用。3、开工许可证申报程序 31 料场开工启用28天前,承建单位应完成料场开采措施计划编制并报280、送监理部批准。料场开采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料场复查与规划。 (2)、料场施工总体布置(包括料场分区、道路布置、辅助系统布置、排水系统布置、料的分区堆存布置等)。 (3)、料场分区开采方法与程序。 (4)、料量开采进度与平衡计划。 (5)、爆破法开采石料作业方法及主要爆破参数。 (6)、料的分级储存与堆放措施。 (7)、不合格料处理方法。 (8)、开采与挖装运机具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9)、劳动力投入及材料供应计划。 (10)、安全生产措施。 (11)、料的质量检查与质量保证措施。 (12)、作业期间及开采完成后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13)、施工管理组织。 (14)281、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应报送的其他资料。 32 采用微差挤压爆破技术开采分级石料的,在开工前承建单位还应完成相应的现场爆破试验,并将爆破试验成果报送监理部审核。 33 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将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28天内完成审阅并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34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料场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35 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282、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因此造成开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4、施工过程监理 41 料场开采作业前,承建单位应首先作好开采施工准备工作,其内容包括: (1)、按照报经批准的料区划定开采界线,并埋设明显的界标。 (2)、清除料区覆盖层与表层杂物,岩石缝隙夹泥与软弱岩体。 (3)、撤出爆破影响范围内的各种设施。 (4)、修好通往开采区的道路。 (5)、配备好必须的辅助生产设施。 42 料场开采施工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料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料区责任人以及质量、283、安全、施工责任员,并责令他们格守职责,对料场的合理使用、开采、生产加工、储存、堆放、检测、运输等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43 开采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开采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当发现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外部因素干扰,应及时调整或修订开采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44 料场开采过程中,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 (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284、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45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专人经常性的对料场的动态储量与料种质量进行核查与检验。当开采进度拖延并将导致供料不足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46 如发现料源质量不能满足填筑质量要求,承建单位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使用其他土石料的申请,报送监理部批准。其他土石料必须经试验论证证明其不影响工程质量方可使用。 47 料场开采过程中,若发现其实际可开采的或可利用料备料系数低于规定值时,承建单位应及时研究并向监理部提出扩大料源或新辟料源的申请报告。 48 爆破法285、开采石料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 GBl334992大爆破安全规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对不安全因素进行监控。爆破时,承建单位(或委托科研单位)应对爆破有害效应进行监测。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与爆破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爆破参数。 49 承建单位如需利用其他水工建筑物基岩开挖爆破的石渣,其基岩开挖爆破过程中,应遵守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410 爆破法开采石料的工作面数量,应能满足填筑强度要求并有足够储备量。 需存储的石料,应按规划确定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分区、分级、分层储存与堆放。取料时,亦应在指定料区分层进行286、,避免发生料物颗粒分离。对已发生分离的储料,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在使用前将其混合均匀。 411 料场开采作业中,承建单位若: (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或(2)、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 (3)、不按规定的路线、区域出渣、弃渣;或 (4)、将不合格料运进用料堆存区或运入填筑区;或 (5)、以不恰当的作业方法处理填筑料;或 (6)、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 (7)、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或 (8)、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用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287、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 4.12 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应包括: (1)、各料区料种本期输出量及填筑部位。 (2)、各料区料种本期新增量、现有储量,以及本期建筑物填筑计划需用量。 (3)、劳力、设备投入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4)、爆破参数、效果与工序循环记录。 (5)、料的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 (6)、开采作业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 (7)、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5、质量控制 51 承建单位应按“三检制”要求进行自检288、,首先在料场开采及料物储存环节做好土石料的质量控制。 52 料场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在规定料区范围开采。 (2)、覆盖层、草皮、杂物等按规定清除并运至指定的弃料场。 (3)、开采、加工方法,土料防雨及负温下施工措施符合有关规定。 (4)、场区道路、排水设施及风、水、电系统的完善与有效运行。 (5)、土石料性质、含水量、含泥量、级配等符合质量标准。 (6)、开采作业安全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7)、按合同文件与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应控制的其他内容。53 承建单位对料场土石料的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否则不得运出料场用于建筑物填筑。54 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技术要求,可在289、料场选择易于鉴别的项目与控制指标,以目测、尺测、手试为主对土石料质量进行鉴别。对质量可疑的土石料,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建单位重新抽样检测,或在工程师监督下进行抽样检测。 其他类工程料场土石料鉴别项目与指标,如无专门规定的,可参照有关分类说明执行。55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土石料,承建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至达到质量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 56 承建单位应在料场办公室建立土石料生产记录并存有相关文件,以便于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的开采作业与储料计划进行检查与认证,其主要内容包括: (1)、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有关施工文件(如施工图、作业程序、生产调度记录及其他施工管理文件)。 (3)、土290、石料试验报告(如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报告、级配试验报告及其他试验报告等)。 (4)、各阶段土石料备料及其质检报表。 (5)、土石料储备与输出数量及填筑部位图表。 (6)、爆破法开采石料的有关资料。 (7)、监理工程师对土石料生产、试验、检测等的批准、认证与指示文件。 (8)、对工程师指示采取的行动记录。 (9)、其他必须记录或保存的资料。6、其 它 61 承建单位除做好对料场自身管理外,还应对料场周围环境,场内、外施工交通道路,以及排水设施等进行维护,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施工环境。 62 监理部及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所进行的任何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工程质量与施工期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63 除非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为填筑料开采、加工、储存、堆放、运输,试验与质量检验,以及为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填筑项目或临建工程价格中,承建单位不得另行要求计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