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爆破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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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奈何
编号:573638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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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A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 工程概况:1.1我标段主线全长12.012公里及互通区连接线4.25公里,起止桩号K176+000K187+600,本合同段有:主线桥梁1753.5m/6座;隧道1575m/3座;涵洞主线20道、匝道4道、连接线10道;通道桥2道;中桥1座;互通立交1处(含匝道桥2座);连接线4.528Km;连接线大桥375m/2座。其中以下施工地段涉及到爆破作业:主线路基、回龙互通路基、连接线路基石方开挖、涵洞工程、回龙中桥人工挖孔桩、回龙主线跨线桥人工挖孔桩、漳墩1#、2#隧道、回龙1#隧道。1.2 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本标段沿线穿越2、的地貌单元较复杂,主要为低山-丘陵地貌,地形起伏较大。其中,低山地貌,海拔标高在450600m,相对高差150310m;丘陵地貌区相对高差50150m,斜坡坡度一般2030度,局部可达3550度。本标段大地构造处在闽东火山断拗带和闽西北隆起带部位,控制了区内的北东向及北北东向构造。政和大埔深大断裂,为本区内的主控断裂,由于深大断裂带长期地壳运动,造成混合岩、变质岩在沿线广泛分布。1.3交通运输情况:本段工程起点与国家公路网(830县道)连接,沿线区域的村道经改造后可直接达到工地,为建设所需的材料、装备运输提供条件。施工车辆和人员可通过公路直接进入施工现场。1.3交通运输 本标段所属的爆破作业施3、工段落靠近X830县道及位于主线路基、桥梁、隧道,原有道路经改道后可直接进入施工区域,为建设所需的材料、装备运输提供条件。施工车辆和人员可通过公路直接进入施工现场。1.5编制依据1.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5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1.53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1.5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45爆破安全操作规程(GB6722-1986)1.6编制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预防爆破作业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安全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确保本项目部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4、,制订本方案。二、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职工伤亡事故:工伤死亡率为零;重伤率小于0.4;轻伤率小于2;其他事故:杜绝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施工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发生率0次/年;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事故;无中毒事件发生。三、 安全保证体系及说明1、安全保证体系结合本工程实际,依据我单位已通过的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在本工程中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经济上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2、安全组织机构组 长: 窦玉印副组长: 陈日华 陈 金成 员: 陈凤池 郑国森5、 李天荣 谢 威 蔡文林柏玉冰 李 杰 廖朝晖 付克华 刘斐斐 小组下设办事机构,人员如下:负责人: 李天荣成 员: 陈明星 王海军 蔡俊国 楼良朝 张江华 卢小兰 刘繁富 薛开俊 林小伟 周永祥 何小宝 陈昌兴 吴建伟 许小荣电 话: 0599-57165963、组织保证3.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施工的制度、条例、奖罚办法的审查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长任组员,各施工队也成立相应的安全领导小组。实施项目经理部6、各施工队、各作业工班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实行统一领导、责任分明,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各施工队队长、各作业工班工班长作为第一管理者必须对工程施工安全、人身安全承担全面责任。3.2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为三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监督部,是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配备专职安全员,各作业工班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安检工作。(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经济保证安全教育安全领导小组按操作规程施工安全责任书安全机构分工负责提高安全意识全员活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经济兑现确保工程施工中无7、伤亡事故掌握操作规程预 防 为 主安 全 交 底安 全 第 一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实行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各施工队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督部长安全监督部各施工队长专职安全员项目副经理各工班工班长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框图 4、思想保证4.1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在施工现场张贴和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板报、宣传画等,特别是在爆破现场、爆破警戒区外工点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和防护员,使各项工作在安全的警示下顺利实施。4.2开展安全教育周施工期间,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4.3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于爆破作业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8、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4.4开展安全活动日各作业工班每周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组织参建职工学习有关施工工序安全技术知识、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提出补充修订建议等。5、技术保证根据本合同段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项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5.1制定安全标准工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做到好中选优,把不安全因素减少到零。在施工中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跟班作业,严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5.2大力9、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涵盖所有施工内容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标准和适合本项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贯彻实施GB/T28001-2001标准为载体,以现场施工作业控制为重点,严格按规范、程序、标准施工,做到“三化”、“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5.3制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以工班长为责任人的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制,使每一工序的安全技术规程有专人负责,确保规程有效。施工队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奖罚制度,凡不按安全技术规程操作时,应予处罚,凡按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操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者应予奖励。5.4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0、: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是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炸药库周边安全保卫、火工品的领用、发放台账、爆破现场的安全警戒、爆破作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爆破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爆破施工安全技术、现场爆破器材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5)实行安全11、考核评比制度以施工队为单位,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打分确定成绩,结合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评选一次,年终总评;季度获胜者授予“安全工作优胜单位”流动锦旗及奖金,年终获胜者授予“年度安全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并颁发奖金。(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快报时间:凡发生职工重伤或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施工安全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现场抢救、医疗后送、排除险情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迅速向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经济保证6.1实行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12、任实行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作业工班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在明确项目经理对安全负全责的前提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奖罚标准,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项目经理、各施工队队长、各作业工班长作为第一管理者必须对工程施工安全、人身安全承担全面责任。6.2签订安全责任目标合同项目经理代表项目经理部同上级主管领导签订安全责任目标合同,承担项目施工安全、人身安全的全面责任,同时按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将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项目领导层、管理层和作业层的每个参建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有责任。6.3实行安全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全体参建13、职工按其安全目标责任的大小,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扣留安全风险抵押金,未发生安全事故者除全额返还押金外,还按安全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奖励,未达标者除扣留抵押金外,根据事故的轻重给予罚款,直至下岗处理。四、施工安全方案及注意事项:(1)隧道施工爆破作业注意事项:1、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爆破合格证的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相邻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少于50m; 单线上半断面不14、少于300m,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断面不少于400m;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5、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6、电雷管起爆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或风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相距15min以后,才准许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8、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停止另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二)人工挖孔桩施工爆破作业注意事项: 1、爆破开挖时必须设置警报系统,做好爆破前预告、爆破警告、解除爆破工作。 2、爆破前,孔口应加盖钢板,上堆砂袋,以防飞石伤人。 3、爆破结束后产生的炮烟均为有毒有害气体,必须进行机械性强制通风排烟,施工现场可利用鼓风机16、在井口进行压入式通风排烟,或采用空压机风管在井底通风排烟。通风排烟的时间以清除工作面炮烟为准。 4、孔桩入岩爆破在装药时,应特别注意防漏电,在装药前孔桩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应提升至地面。在装药时,雷管的脚线应短接,连接爆破母线时应保证接头良好的绝缘性,严禁拖地接触泥水,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在孔桩爆破作业完成、清除孔桩内炮烟后,检查人员应下到工作面检查盲炮情况,并及时按爆破规程进行处理。另外在清渣时发现盲炮,应及时报告项目部安排爆破专业人员处理,禁止非爆破专业人员私下处理。、4.1爆破前的准备工作4.1.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的爆破施工方案。需采用爆破开挖的路段,如空17、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4.1.2检查爆破从业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由未参加培训取得爆破证书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4.1.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4.1.4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就显得尤其重要。公路施工中,绝大18、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岩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4.2爆破一般规定4.2.1露天、地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峒室爆破、深孔爆破、拆除爆破以及在特殊环境下的爆破工作,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4.2.2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4.2.3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4.2.4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19、药前对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2.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4.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5.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铜或木制长杆处理;6.禁止烟火;7.禁止用明火照明;8.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3.2.5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4.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 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520、.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4.2.6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线、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4.2.7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4.2.8严禁在残眼上打孔。4.2.9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2.10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道路口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4.3爆破信号4.3.1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4.3.2第二21、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4.3.3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4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4.4.1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4.4.2爆破员如果发现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4.4.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员、安全员同意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4.4.4每次22、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4.5 盲炮处理 4.5.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5.2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工程师批准。4.5.3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4.5.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4.5.5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4.5.6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份封泥,在原有的23、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4.5.7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药包位置,处24、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4.6起爆方法4.6.1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检测雷管的电阻应在带凸缘的工作台上进行。被检测的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里。4.6.2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4.6.3只准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才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4.6.4爆破网路主线应设中间开关,并与其它电源线25、路分开敷设,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不准利用铁轨,铁管,钢丝绳、水和大地作爆破线路。露天爆破允许使用架设在电杆磁瓶上的裸露导线,但不准使用直流电机车的架空线。4.6.5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路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4.6.6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面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或药室)装填完好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4.6.7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联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应与实际计算信综合(允许误差5%)。若不符合,禁止联接。电力起爆时,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26、为: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大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4.6.8用动力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安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的钥匙和起煤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4.6.9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4.6.10各种起爆器和用于检测电雷管及爆破网路电阻的爆破专用欧姆表、爆破电桥等电气仪表,每月以及大爆破前应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4.7爆破器材的管理4.7.1每个库房的贮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4.7.2爆破器材的存放必27、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它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道不小于1.3m; 2.在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迭放;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cm,架宽不超过两箱(袋)的宽度;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5.导爆索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1.6m。4.7.3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4.7.4库区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4.7.5库区必须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28、。4.7.6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4.7.7总库内不准拆箱(袋)发放爆破器材,只准整箱(袋)发放。4.7.8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4. 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4.7.9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4.7.10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29、库房的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4.7.11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五、安全措施5.1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熟知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保证工地安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监督部设专职30、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具体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工区/标段项目部设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5.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5.2.1确定危险源辨识的区域范围、产品范围、过程和活动内容。5.2.2针对每一项施工活动、服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由项目部安监部组织专业人员,识别存在的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调查表,详细记录危险源发生区域、作业活动内容,危险源名称,危险源类别,发生的可能性和频次,可能导致的后果等内容。5.2.3对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形成记录。5.2.4对危险源的风险控制进行策划。5.2.5对于已识别的危险源,由项目部安监部对施工队进行危险告知,施工队根据危险源的类别,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31、对危险源进行监控。5.3安全技术交底为了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管理,使参加施工生产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明确所担负工程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和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预防和消除事故,特制定本制度。5.3.1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项目部负责生产的经理主持,施工技术部门编制,项目部负责生产的副经理审核,项目部经理批准实施。5.3.2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项目部负责安全的安全总监主持,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向作业队、分包单位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实施情况,使安全技术交底落到实处。施工单位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向作业班组长、技术员、安全32、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问题讲清讲透,以便正确执行。班组长对操作人员实行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指导检查。5.3.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和接受人员应履行交接签字,形成记录,建立档案。5.3.4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交底。5.3.5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组织合理。5.3.6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属于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的,交底人承担责任。如果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执行落实,接受交底人承担责任。5.4夜间施工安全保障措施:5.4.1各级领导轮流在工地现场进行夜间值班,保证只要有工地33、开工,就有领导在场。5.4.2保证夜间施工照明设施的完备,各作业面配备足够的照明,并确保照明电路的良好运行。对夜间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教育,提高夜间施工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5.4.3机械作业时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配合司机进行现场指挥,防止出现车辆翻车及机械伤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5.5爆破器材运输安全保障措施:5.5.1施工人员和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5.5.2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5.5.3车辆应经常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可靠,车辆须配备消防器材。5.5.4临时交通道路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良好,路面无积34、水。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5.5.5临时交通道路与公路交叉路口应设置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横跨交通要道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5.5.6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5.5.7驾驶室不得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5.5.8严禁酒后及穿拖鞋开车。5.5.9在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止行驶并将车停在远离建筑物空旷地方。 5.6施工现场防火规定:5.6.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5.6.2建35、立消防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并定期演练,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职工对消防器材做到“三懂三会”。5.6.3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用明火,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安全人员批准。5.6.4职工宿舍不允许存放汽油、柴油、炼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自接灯、拉线。5.6.5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5.6.6进入林区,严禁吸烟、烤火等,防止发生森林火灾。5.6.7爱护消防器材和防火标志,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一旦发生火灾险情,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六、应急预案:1.应急救援措施:设置安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进行维护。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36、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安全应急机制: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3.1项目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应急指挥部成员:组 长: 窦玉印 电话:15859918825成 员:技术负责人: 郑国森 电话:15159921877安全负责人: 李天荣 电话:152807715237、8办公室负责人: 陈日华 电话:13860091399抢险组负责人: 李 杰 电话:139050939233.2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3.2.1组长负责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及时了解掌握现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指导、协调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应急工作,制定应急措施,带队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宁武公司报告事故情况;3.2.2指挥部成员负责完成应急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及时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救援实施等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对事故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等;3.3.3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具和器材:在工作区域、施工工区、生活营区备足与突发事故救援相适应38、的各种应急救援工具和器材,经常对工具与器材进行保养与更新,保证完好与使用。遇突发事故时,保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的完好与畅通;3.3.4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快速组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队,并立即通知当地医院急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全力以赴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各尽其责,按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措施,尽快控制事故态势的发展,缩小事故的扩散范围,最终消除事故。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尽量减少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39、门报告。公安电话: 110火警电话: 119急救电话: 120七、安全奖罚措施7.1项目部经理、各工区负责人、各施工队长至施工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自最基层的施工人员起,逐级向上级管理层安全生产负责,直至项目部项目经理。以各施工队、各部门的安全确保整体工作的安全。形成下一级的安全工作保上一级的安全工作,上一级的安全管理抓下一级的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局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签订,逐年进行考核,达到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条件的给予奖励,达不到的给予处罚,在各项安全评比中给予否决。一切进行爆破工作的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本规程时,都应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40、回有关证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2一切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及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7.2.1 所发布的指令和批准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法、操作细则违反安全操作规程;7.2.1 允许无证人员从事有关爆破工作;7.2.1 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或行为而未加制止;7.2.3因作业环境不安全而造成了事故;7.2.4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7.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追究事故肇事者或当事人的责任:7.3.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爆破险肇事故或爆破事故;7.3.2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爆破事故;7.3.3发现有立即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措施,又不及时报告;7.3.4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