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及巫峡镇等2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36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565088
2022-08-31
36页
267.50KB
1、巫山县及巫峡镇等2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二一七年十月0目录摘要1一、总则2(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2(二)规划调整原则3(三)规划调整依据5(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6二、规划调整的总体思路6三、规划目标调整8四、“三线”划定情况9(一)“三线”划定思路9(二)生态保护红线11(三)永久基本农田红线11(四)城镇开发边界11五、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2(一)耕地布局调整12(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12(三)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14六、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6(一)农用地调整16(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7(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19七、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19(一)环保项目20(二)交通项目20(2、三)民生项目20(四)旅游项目21(五)能源项目21(六)水利项目21(七)其他项目21八、规划修改方案的影响评价22(一)经济影响评价22(二)社会影响评价22(三)生态影响评价23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十、附表25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国家贫困区县摘帽;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且巫山县面临集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经济总量小,基础设施落后,产业结构单一,3、创新驱动能力弱,资源环境保护约束趋紧,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重,安全稳定压力大等问题;因此本次调整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合理布局,统筹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加快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的“三线”落实。为解决以上问题以及实现以上新目标、新任务,亟需将十九大精神作为指导思想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巫山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工作方案(渝国土房4、管20163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巫山县人民政府在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修改方案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并编制了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一、总则(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随着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大报告体现了“四个新”:新时代、新理念、新方略、新目标。而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作为“渝东北门户”亟需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在巫山县地区上。来满足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需求。“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和重要举措,合理配置资源,引导市场行为5、,是未来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未来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本次调整完善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指标情况,确保满足“十三五”规划发展用地需求,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三峡地区生态资源环境建设,积极打造渝东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任,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发展教育、改善城乡办学条件使巫山县的文化事业得到全面进步。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区不断强化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节6、约集约用地。在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调整紧密结合巫山城规积极推进巫山早阳、江东片区的新城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同时注重片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做到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宜居相协调。但是,随着规划的逐步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2016年现状调查的耕地、建设用地等状况与规划修编时对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规划与客观实际和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亟需调整完善。(二)规划调整原则1、坚持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的原则根据巫山县建设用地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坚持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7、的原则上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建设用地的剩余指标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严格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3、坚持发挥社会、经济、生态最佳效益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类和各区域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围绕规划核心内容和主要指标,紧密结合以城镇化发展为引擎,使社会、经济、生态发挥最佳效益。4、坚持与相关部门规划规划充分协调衔接原则加强与相8、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十三五规划发展用地需求,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各类用地合理布局。5、坚持尊重民意,公众参与的原则尊重群众诉求,突出公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发挥公众积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充分体现公众对规划调整的需求与监督,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三)规划调整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9年1月1日实施);(4)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5)重庆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4月2日实施);2、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补充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5244号); (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386号);(5)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10、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3、相关规划 (1)重庆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2)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3)重庆市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4)重庆市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巫山县“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6)巫山县“十三五”旅游专项规划;4、相关数据 (1)巫山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2006-2016年); (2)巫山县统计年鉴(2016年); (3)巫山县变更调查台账(2014、2016年);(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调整范围为巫山全县,土地总面积295470.89公顷11、。包括邓家乡、抱龙镇等25个乡镇。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二、规划调整的总体思路根据各阶段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利用基本方针,通过全面协调、平衡,分析当前局势下巫山县对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布局、新城区建设布局、旅游特色发展,精准扶贫以及地质减灾等对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需求,对全县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规划期内,根据市级下达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鼓励利用低丘缓坡地和闲置低效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12、地,合理利用农用地,并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全县旅游事业发展,对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结构比例进行调整。1、根据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巫山县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新增重点建设项目,在考虑到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下,统筹安排各地规划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2、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合理安排城乡用地规模。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的需求,重点强化调整对基础设施功能区用地、风景名胜功能区用地、新城区建设的用地比例,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满足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保13、障旅游用地需求。根据新型城镇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打造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的发展用地。3、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遏制土地过度开发和建设用地低效利用,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同时加大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严格执行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和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审核,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加大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审查力度。着力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存量土地消化利用,依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闲置土地防范、处置常态化和长效机制。在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着力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4、14、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根据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5、依托资源优势,以创新的思路、信息化的手段,优化空间布局,打造星级景区集群,推进旅游和三次产业及文化等相关领域深度融合,提档升级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巫山全域旅游度假公园,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6、巫山县地质条件差,地质灾害频发,点多面广,在快速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城乡统筹一体化过程中应对布局在相关区域的用地做出适宜的调整,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规划目标调整(一)约束性指标1、耕地保有量本次规划调整前,耕地43390.15、00公顷。规划调整后,耕地32853.00公顷,较调整完善前减少10537.00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次规划调整前,基本农田39300.00公顷。规划调整后,基本农田29160.00公顷,较调整完善前减少10140.00公顷。3、建设用地总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前,建设用地13355.38公顷。规划调整后,建设用地11851.00公顷,较调整完善前减少1504.38公顷。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前,城乡建设用地9955.38公顷。规划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10116.00公顷,较调整完善前增加160.62公顷。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前,城镇工矿用地1823.38公顷。规划调整16、后,城镇工矿用地1981.00公顷,较调整完善前增加157.62公顷。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本次规划调整前,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2.00平方米/人。规划调整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2.00平方米/人,较调整完善前没有变化。(二)预期性指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调整前,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400.00公顷。规划调整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735.00公顷,较调整完善前减少1665.00公顷。四、“三线”划定情况(一)“三线”划定思路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优化全县国土空间格局、打造渝东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要求,以维护和改善重要生态功能为重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17、落实对保障全县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为把巫山基本建成大巴山区绿色经济高地、生态养生基地、民俗旅游胜地和渝东北生态屏障奠定生态基础。结合巫山县实际情况,积极联系环保部门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将重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三峡库区消落带等作为生态保护的重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2、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应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及2014 年土地利用数据库变更成果,结合巫山县县级、乡镇级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保够、质量提高的要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工作。18、3、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即允许城镇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是指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镇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基于城乡总体规划,预期未来一定时间段的城镇建设规模,土地利用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划定。巫山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主要依据重庆市巫山县城乡总体规划,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落实。落实过程中,充分衔接城镇规划的远景发展用地范围,按照巫山县未来发展的总体方向和布局,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将巫山县19、重点发展区域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形成巫山县城镇开发边界线。(二)生态保护红线巫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102158.70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34.58%。其中中心城区4227.88公顷,占巫山县生态红线保护区面积4.14%,中心城区外生态红线保护面积97930.82公顷,主要分布在巫山北部、南部,占巫山生态红线保护总面积的95.86%。保护区主要类型有小三峡国家森林公园、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保护类型。(三)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本次调整在保障耕地质量、布局稳定、数量保够的前提下,严格依据巫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终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160.53公顷,占辖区面积的9.87%,永久基20、本农田红线图斑面积34015.6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02.90公顷,占巫山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1%。除中心城区外其他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457.63公顷,占巫山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59%。(四)城镇开发边界巫山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空间范围约4891.90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62%。其中中心城区1764.91公顷,占巫山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6.07%。中心城区外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126.99公顷,占巫山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的63.93%。五、土地利用布局调整(一)耕地布局调整切实保障巫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有占用部分耕地,建设用地调21、出时部分还原为耕地。近两年已备案的复垦项目和近年的退耕还林也导致了巫山县耕地布局发生变化。本次调整耕地调出15128.19公顷。调整前全县耕地面积50817.79公顷,占全县辖区总面积的17.20%,调整后全县耕地面积35698.60公顷,占全县辖区总面积的12.08%。16年复垦新增耕地调入面积为165.66公顷,主要集中在官阳镇,铜鼓镇,抱龙镇等乡镇。依据林业部门数据,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近三年退耕还林耕地调出面积为6910.10公顷,主要集中在平河乡,三溪乡,笃坪乡等乡镇。退耕还林对象耕地为坡度级5级和少量坡度级为4级的坡耕地,造林树种以生态林和经济林相结合22、的方式。(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巫山县在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同时,保证交通、物流、旅游和巫山新城区的建设,全面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空间框架,贯彻面上保护、点上开发,耕地保护,建设控制的综合布局。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本次规划调整主要依据巫山县城市控规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加油站、变电站等)的布局要求等,在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合理调整的基础上,对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前,巫山县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1737.82公顷,调整后为1932.16公顷,此次调整23、城镇工矿用地调入194.34公顷。中心城区调整前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112.15公顷,调整后为1253.44公顷,调入了141.29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为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民集中居住、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的用地需求,结合巫山县近期实施村规划,落实扶贫安置、地灾转移安置,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条件,对巫山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进行了合理调整。巫山县此次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落实选址符合农民意愿的农村集中安置区、农村公共基础设24、施用地、村产业用地。(2)落实村规划带来的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3)调出项目建设的原规划农村居民点。(4)原规划建设用地调出后恢复的农村居民点。(5)对分布于长江、大宁河、大溪河及神女溪沿岸,涉及龙溪镇、大昌镇、福田乡、双龙镇、巫峡镇、大溪乡、曲尺乡、建平乡、两坪乡、三溪乡、笃坪乡、官渡镇等乡镇沿河区域的重点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合理调出。此次调整,巫山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调出55.10公顷,调整前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7644.58公顷,调整后7589.48公顷,中心城区内调整前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452.18公顷,调整后469.87公顷,本次调整调入17.69公顷。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25、用地布局调整本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项目新增;二是原规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出。本次调整后,巫山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入242.41公顷,调整前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1469.84公顷,调整后1712.25公顷。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调整前为467.64公顷,调整后703.26公顷,本次调整调入235.61公顷。(三)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 为切实反映巫山县未来城镇、产业发展方向,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空间管制,与城市规划、旅游规划等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按照保护资源环境优先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相协调,划定26、四个建设用地管制区,即将中心城区划入规模边界以内,作为允许建设区;将村镇集中区划人扩展边界,作为允许建设区或者有条件建设区;将各级重点开发园区划入规模边界,作为允许建设区;将城市规划划定的城区范围线可作为扩展边界确定,作为有条件建设区;结合区域土地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划定禁止建设区,并严格执行;将部分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应划定为限制建设区,保证科学开发利用;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重点开展拆迁复垦的现状建设用地划定为限制建设区。本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与巫山县城镇规划等充分协调,结合巫山县环保局划定的生态红线、本次调整三线落实成果,综合考虑了区域社会经济条件及资源环境承载力,结合巫山县27、城乡总体规划,巫山县新城区建设,聚力巫山“全域旅游”建设及其他独立选址项目的布局要求等,并落实巫山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规划调整后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符合巫山县经济社会生态的发展态势。 调整前巫山县允许建设区9782.3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1563.58公顷,限制建设区268615.22公顷,禁止建设区15516.30公顷。调整后巫山县允许建设区9925.5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1565.29公顷,限制建设区268664.10公顷,禁止建设区15233.35公顷。本次调整后巫山县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分别的变化情况为增加143.17公顷,增加1.71公顷,增加428、8.88公顷,减少282.95公顷。允建区增加主要为巫山县城规新城调入区域,有条件减少主要是划出占基本农田的原有条件区域,禁止建设区是在切实联系环保局划定的生态红线,保障巫山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功能的前提下,对部分不适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区域发展的区域进行调整。中心城区内:调整前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分别为1529.95公顷、686.10公顷、16729.94公顷、685.89公顷。调整后分别为1758.07公顷、747.20公顷、16481.87公顷、644.31公顷。本次调整的变化情况分别为增加228.13公顷、增加61.10公顷、减少248.07公顷、减少41.29、58公顷。六、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调整调整前巫山县农用地总面积262071.94公顷,占全县总面积88.72%,调整后农用地总面积为262042.07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88.71%。本次调整农用地减少了29.87公顷。1、耕地调整前巫山县耕地总面积50817.7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17.20%,调整后耕地总面积为35698.6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12.08%。本次调整耕地减少了15128.19公顷。就耕地调整后的保有量的总量(32853.00公顷)而论,耕地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了的,是超目标的。2、园地调整前巫山县园地总面积8416.6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2.85%,调整后园地总面积为830、254.9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2.79%。本次调整园地减少了161.69公顷。3、林地调整前巫山县林地总面积190558.3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64.49%,调整后林地总面积为209850.0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71.04%。本次调整林地增加了19291.67公顷。4、其他农用地调整前巫山县其他农用地总面积12279.14公顷,占全县总面积4.16%,调整后其他农用地总面积为8247.4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2.79%。本次调整其他农用地减少了4031.66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调整前巫山县建设用地总面积11395.9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3.86%,调整后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1634.52公31、顷,占全县总面积3.94%。本次调整建设用地增加了238.56公顷。总体说来,建设用地未超出上级下达的11851公顷指标要求,现行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布局上都满足县实际经济建设发展用地的需求。1、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调整前巫山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9926.1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3.36%,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922.2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3.36%。本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减少了3.86公顷且未超出上级下达的10116公顷指标要求。(1)城镇工矿用地调整前巫山县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1737.8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59%,调整后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1932.16公顷,占32、全县总面积0.65%。本次调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了194.34公顷且未超出上级下达的1981公顷指标要求。(2)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前巫山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7644.5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2.59%,调整后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7589.4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2.57%。本次调整农村居民点减少了55.10公顷。(3)采矿用地调整前巫山县采矿用地总面积543.7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18%,调整后采矿用地总面积为400.6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14%。本次调整采矿用地减少了143.10公顷。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调整前巫山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1469.84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33、50%,调整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712.2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58%。本次调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了242.41公顷且未超出上级下达的1735公顷指标要求。(1)交通用地调整前巫山县交通用地总面积717.0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24%,调整后交通用地总面积为852.0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29%。本次调整交通用地增加了134.91公顷。(2)水利设施用地调整前巫山县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266.4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09%,调整后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30.7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04%。本次调整水利设施用地减少了135.61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前巫山县其34、他建设用地总面积486.3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16%,调整后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29.4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25%。本次调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了243.12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调整前巫山县其他土地用地总面积21921.2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7.42%,调整后其他土地用地总面积为21711.71公顷,占全县总面积7.35%。本次调整其他土地用地减少了209.53公顷。(1)水域调整前巫山县水域用地总面积8658.8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2.93%,调整后水域用地总面积为8789.4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2.97%。本次调整水域用地增加了130.56公顷。(2)自然保留地调整前巫山县自35、然保留地用地总面积13262.3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4.49%,调整后自然保留地用地总面积为12922.2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4.37%。本次调整自然保留地用地减少了340.09公顷。七、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依据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和其他规划,此次规划调整为规划实施剩余期间拟新增的210项重点建设项目预留规划用地,保障巫山县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巫山国家特色旅游区县建设,加强巫山新城区建设,提高其对巫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其中环保项目4项,交通项目80项,民生项目10项,旅游项目35项,能源项目22项,水利项目47项,其他项目12项。由于36、部分项目建设规模和其他因素的不确定性,其建设规模及位置等暂时不能确定,需要预留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规模,规划实施期间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安排。(一)环保项目此次规划调整,新增环保重点建设项目4项,主要有巫山县早阳新城白子溪库岸综合治理工程,巫山县早阳新城黄家湾土地平整及生态恢复工程,巫山县早阳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各个乡镇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工程。(二)交通项目此次规划调整实施期间,新增交通重点建设项目80项。公路交通项目主要有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渝宜高速公路巫山城郊连接道,早阳新城一系列交通项目,红石梁至茶店子对外安全通道等建设项目。航务交通项目有江东旅游客运作业区37、等五个旅游客运作业区,大溪货运作业区等五个货运作业区,大昌集镇码头等七个港点码头,龙井水上消费公安码头等4个支持保障系统。其他还有重庆巫山机场、郑万高铁巫山段、双龙客运站、骡坪绕镇路、大昌古镇至当阳大峡谷(平河)旅游公路等一系列交通项目。(三)民生项目本次规划调整实施期间,新增11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新增农村教学点工程占大部分,另外还有官阳敬老院、大溪敬老院等民生工程,两坪生态搬迁集中安置点、地灾搬迁集中安置点、李家坡同心滑坡安置点及村规划增加的各个农村居民集中安置点。(四)旅游项目此次规划调整实施期间,新增旅游重点建设项目35项。主要有神女景区青石风情古镇开发建设项目、神女景区基础设施完善工38、程、龙骨坡遗址公园、巫山县小三峡景区九龙谷基础设施建设、当阳大峡谷景区小石峡漂流游客中心等一系列重点旅游建设项目。(五)能源项目此次规划调整实施期间,新增重点能源建设项目22项。主要有华能巫山风力发电风机站,重庆巫山宁江110kv输变电工程等系列输变电工程,哨路加油站等系列加油站,及各个乡镇天然气储备站,各个乡镇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六)水利项目此次规划调整实施期间,新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47项。主要有邓家水电站、红叶滩水电站、巫山县石柱电站等系列水电站,黄草坪水库,孙家槽水库等系列水库。(七)其他项目此次规划调整实施期间,新增重点其他建设项目12项。主要有两坪公益性公墓等其他重点建设项目。39、八、规划修改方案的影响评价(一)经济影响评价本次规划调整,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通过城镇用地空间布局调整,保障了旅游项目、交通项目和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极大的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吸引农民工返乡置业。按照当前工业用地产出水平,新增项目落地投产后预计将有效增加全区经济总量,并且推动巫山县的城市和产业拓展,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二)社会影响评价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得到了保障,尤其是确保了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园区用地,充分体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的目的。规划调整以重点落实交通项目及民生项目为基本原则,保障了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为全县基础设施条件改善40、提供用地保障。规划调整后,全县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实现全县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及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规划调整对全县的城镇用地布局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调整,使全县的城镇用地布局更加集中、合理,这为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发展的凝聚力和对周边人口、产业的吸引力提供了用地保障,加快了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融合。全县的用地结构得到优化完善,工业用地比重适度增加,有利于缓解全县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县工业发展提供了空间,提高了居民就业可能性,扩大了就业选择,提高城市的内在承载力。(三)生态影响评价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41、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是当代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具有全球性质的社会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之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而产生的各项资源配置的变化,势必会对规划调整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按照环境生态理论,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一般情况下,生态用地(农用地、自然保留地)会对环境产生正面影响,建设用地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同时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结构,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环境效益。建设用地布局的变化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42、一是建设用地布局的变化会引导人口、产业等的集中,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也会产生灰尘、噪声等,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二是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用地,形成良好的生活环境,优化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布局,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挖潜土地潜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外,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通过科学的手段减少产生的灰尘、有害物质等,保障周边居民的健康生活环境;且因此设立了工业园区,使一些分散、规范上的独立工矿向工业园区集中,使“三废”得到综合治理。因此,本次规划调整方案遵循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客观分析规划调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制定了有效的措施来保护43、当地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降低由于规划调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且由于林地的增加使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水利设施的完善,实施“四低”资源的改造,不仅提高了经济效益,改善了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也不断提高。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效力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上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经审批后,向社会各界公布规划修改方案,确立其法定地位;并根据修改方案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规划和计划下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将成为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修改方案不一致的地方,44、以修改方案为准。2、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本次规划调整是关系到巫山县建设用地布局和全县经济发展的大事,本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调整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建设项目不得擅自突破用地规模及范围、改变土地用途或更改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补划为一般农田的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和保护,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和损毁。3、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鼓励农村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各类各业用地。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国土、规45、划部门备案。审批后的村土地利用规划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村土地利用规划的修改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办理。在不突破村土地利用规划约束性指标和扩展边界的前提下,调整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国土、规划主管部门备案。4、做好存档备案调整方案一经依法批准,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做好该项目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规划图件、数据库更新、存档备案工作,做好规划衔接,确保规划成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5、建立实施责任机制明确政府管理责任,根据巫山县的实际用地情况提出耕地保护考核目标和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制定和46、落实相应的奖惩办法。一是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镇街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考核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二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细化责任清单,健全责任链条,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持续加强廉政教育,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开展全方位业务培训活动,各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十、附表附表1 巫山县规划调整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附表2 巫山县规划调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表附表3 巫山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附表4 巫山县耕地调整情况表附表5 巫山县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附表1 巫山县规划调47、整完善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单位:公顷指标现行规划目标调整完善后的目标规划目标增减情况指标属性调整原因总量指标(公顷)耕地保有量43390.0032853.00-10537.00约束性上级下达基本农田面积39300.0029160.00-10140.00约束性上级下达园地面积8416.688223.93-192.75预期性规划调整林地面积190558.33206753.5316195.20预期性规划调整牧草地面积0.000.000.00预期性规划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13355.3811851.00-1504.38约束性上级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955.3810116.00160.62约束性上级下48、达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23.381981.00157.62约束性上级下达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400.001735.00-1665.00预期性上级下达增量指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3661.453940.75279.30预期性规划调整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378.873581.24202.37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056.302078.4422.14预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4806.804972.46165.66预期性规划调整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92.0092.000.00约束性规划调整34附表2 巫山县规划调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49、年2020年(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调整前后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295388.29 100.00%295389.13 100.00%295388.29 100.00%-0.84 农用地耕地52465.50 17.76%50817.79 17.20%35689.60 12.08%-15128.19 园地7854.78 2.66%8416.68 2.85%8254.99 2.79%-161.69 林地178402.16 60.40%190558.33 64.51%209850.00 71.04%19291.67 牧草地0.00 0.00%0.00 0.00%0.00 050、.00%0.00 其他农用地12234.00 4.14%12279.14 4.16%8247.48 2.79%-4031.66 农用地合计250956.43 84.96%262071.94 88.72%262042.07 88.71%-29.87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318.70 0.45%1647.66 0.56%1811.24 0.61%163.58 农村居民点8723.11 2.95%7644.58 2.59%7589.48 2.57%-55.10 采矿用地327.07 0.11%543.72 0.18%400.63 0.14%-143.1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51、%90.16 0.03%120.91 0.04%30.76 小计10368.88 3.51%9926.12 3.36%9922.27 3.36%-3.86 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 0.00%33.17 0.01%35.03 0.01%1.86 公路用地297.87 0.10%527.11 0.18%636.61 0.22%109.49 机场用地0.00 0.00%111.07 0.04%134.93 0.05%23.85 港口码头用地0.00 0.00%45.73 0.02%45.43 0.02%-0.30 管道运输用地0.00 0.00%0.00 0.00%0.00 0.00%52、0.00 小计297.87 0.10%717.09 0.24%852.00 0.29%134.91 水利设施水库水面116.78 0.04%169.57 0.06%32.85 0.01%-136.72 水工建筑用地43.42 0.01%96.82 0.03%97.93 0.03%1.11 小计160.20 0.05%266.40 0.09%130.78 0.04%-135.61 小计458.07 0.16%983.48 0.33%982.78 0.33%-0.70 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6.53 0.01%467.64 0.16%703.26 0.24%235.61 特殊用地0.00 53、0.00%18.71 0.01%26.22 0.01%7.50 盐田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小计16.53 0.01%486.36 0.16%729.47 0.25%243.12 建设用地合计10843.47 3.67%11395.96 3.86%11634.52 3.94%238.56 其他土地水域8653.112.93%8658.86 2.93%8789.42 2.97%130.56 自然保留地24935.27 8.44%13262.37 4.49%12922.28 4.37%-340.09 合计33588.38 11.37%21921.23 54、7.42%21711.71 7.35%-209.53 附表3 巫山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面积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面积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面积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面积增减巫山县9782.38 9925.55 143.17 1563.58 1565.29 1.71 268615.22 268664.10 48.88 15516.30 15233.35 -282.95 抱龙镇696.84 566.75 -130.09 57.78 41.24 -16.54 13777.80 13916.85 139.05 55、0.00 0.00 0.00 大昌镇722.67 728.66 5.99 30.28 29.02 -1.26 18230.54 18220.24 -10.30 0.00 0.00 0.00 福田镇795.38 789.68 -5.70 81.00 41.67 -39.33 11441.19 11479.80 38.61 0.00 0.00 0.00 官渡镇960.63 957.15 -3.48 62.36 25.05 -37.31 19630.69 19663.26 32.57 0.00 0.00 0.00 官阳镇380.69 354.54 -26.15 26.06 21.62 -4.44 156、1463.51 11503.82 40.31 1801.26 1792.39 -8.87 龙溪镇444.07 446.92 2.85 7.75 5.77 -1.98 7086.08 7083.34 -2.74 0.00 0.00 0.00 骡坪镇568.52 578.89 10.37 160.05 149.28 -10.77 14244.64 14244.58 -0.06 977.46 977.22 -0.24 双龙镇405.34 406.37 1.03 30.26 29.94 -0.32 12179.54 12212.61 33.07 1606.74 1565.83 -40.91 铜鼓镇3957、7.03 386.10 -10.93 18.22 5.14 -13.08 8604.34 8626.29 21.95 0.00 0.00 0.00 巫峡镇790.06 838.96 48.90 65.40 103.24 37.84 5300.56 5237.16 -63.40 31.12 5.88 -25.24 庙宇镇526.47 530.89 4.42 51.88 19.59 -32.29 13695.59 13716.29 20.70 0.00 0.00 0.00 红椿乡114.10 119.80 5.70 7.51 5.15 -2.36 6970.37 6978.13 7.76 813.58、20 799.89 -13.31 大溪乡101.66 102.64 0.98 10.90 10.72 -0.18 6559.52 6566.71 7.19 795.42 785.37 -10.05 当阳乡75.25 76.92 1.67 18.67 17.69 -0.98 9936.92 9934.53 -2.39 1259.63 1259.29 -0.34 邓家乡109.74 108.74 -1.00 4.41 2.94 -1.47 5477.93 5489.74 11.81 542.72 531.91 -10.81 笃坪乡252.14 241.85 -10.29 19.50 5.63 -159、3.87 12097.41 12115.71 18.30 0.00 0.00 0.00 建平乡160.53 190.81 30.28 136.00 221.27 85.27 10389.82 10268.62 -121.20 0.00 0.00 0.00 金坪乡90.54 87.08 -3.46 14.43 14.43 0.00 5368.00 5370.10 2.10 649.34 649.20 -0.14 两坪乡272.61 288.27 15.66 0.00 0.00 0.00 12721.51 12707.63 -13.88 896.85 888.45 -8.40 龙井乡739.89 60、932.61 192.72 620.70 683.17 62.47 11429.38 11200.29 -229.09 654.77 624.69 -30.08 培石乡173.01 173.56 0.55 9.67 9.12 -0.55 3933.00 3932.15 -0.85 313.36 313.29 -0.07 平河乡240.07 242.64 2.57 16.51 13.48 -3.03 16385.12 16380.92 -4.20 2645.95 2644.97 -0.98 曲尺乡250.32 251.80 1.48 76.79 79.90 3.11 11320.52 1131461、.73 -5.79 226.20 225.86 -0.34 三溪乡414.23 422.95 8.72 32.23 25.01 -7.22 12849.25 12967.31 118.06 975.84 856.48 -119.36 竹贤乡100.58 100.97 0.39 5.22 5.22 0.00 7521.98 7533.29 11.31 1326.43 1312.63 -13.80 附表4 巫山县耕地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辖区2014年2020年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增减规划目标43390.00 32853.00 -10537.00 巫山县52465.50 50817.79 35662、89.60 -15128.19 巫峡镇595.11 431.56 225.17 -206.39 庙宇镇3840.86 4094.67 3479.20 -615.47 大昌镇3680.90 3307.04 2644.15 -662.89 福田镇3768.55 3383.44 2711.08 -672.36 龙溪镇2084.56 1947.91 1423.21 -524.71 双龙镇2676.57 2645.00 2041.08 -603.92 官阳镇1836.41 1812.32 1167.99 -644.34 骡坪镇2705.97 2633.63 1493.35 -1140.28 抱龙镇28663、3.39 2758.89 1689.90 -1068.99 官渡镇5694.64 5703.94 4039.88 -1664.06 铜鼓镇3169.34 3162.03 2476.97 -685.06 红椿乡1284.05 1282.48 1161.63 -120.85 龙井乡1877.61 1413.76 812.36 -601.40 两坪乡1965.80 1802.35 1131.82 -670.52 曲尺乡1775.61 1782.30 1014.05 -768.25 建平乡1339.97 1286.39 872.84 -413.55 大溪乡1308.77 1264.05 736.49 64、-527.57 金坪乡586.62 730.85 555.34 -175.51 平河乡1443.22 1387.30 945.97 -441.33 当阳乡692.63 689.03 440.17 -248.85 竹贤乡730.82 719.08 192.47 -526.61 三溪乡2328.50 2334.16 1385.97 -948.20 培石乡601.49 538.20 416.56 -121.64 笃坪乡2951.71 3042.84 2197.57 -845.26 邓家乡662.40 664.56 434.37 -230.18 多保/多划规模7427.79 2836.60 -459165、.19 附表5 巫山县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辖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前调整后变化量调整前调整后变化量调整前调整后变化量调整前调整后变化量规划目标13355.3811851-1504.38 9955.3810116160.62 1823.381981157.62 34001735-1665.00 巫山县11395.96 11634.52 238.56 9926.12 9922.27 -3.86 1737.82 1932.16 194.34 1469.84 1712.25 242.41 巫峡镇841.27 870.06 28.80 831.40 8366、6.85 5.45 688.99 694.71 5.72 9.87 33.21 23.34 庙宇镇563.48 551.74 -11.74 531.56 530.77 -0.79 29.34 32.33 2.99 31.92 20.97 -10.96 大昌镇832.21 841.53 9.32 723.75 728.65 4.90 66.07 72.08 6.01 108.46 112.87 4.42 福田镇818.44 792.06 -26.38 802.50 789.61 -12.90 75.19 78.92 3.73 15.94 2.46 -13.48 龙溪镇452.22 452.63 67、0.41 445.62 446.85 1.23 30.22 31.29 1.07 6.60 5.77 -0.83 双龙镇491.12 441.53 -49.59 407.73 406.35 -1.38 22.44 23.55 1.11 83.39 35.18 -48.22 官阳镇384.84 354.67 -30.17 384.72 354.54 -30.17 18.86 20.26 1.40 0.12 0.12 0.00 骡坪镇685.58 691.74 6.16 578.79 578.88 0.09 118.32 119.99 1.67 106.79 112.86 6.07 抱龙镇726.68、98 598.71 -128.27 704.17 566.78 -137.38 31.12 33.40 2.29 22.82 31.93 9.11 官渡镇995.95 959.03 -36.92 965.65 957.13 -8.52 69.21 77.89 8.68 30.30 1.91 -28.40 铜鼓镇397.10 386.20 -10.89 396.93 386.07 -10.86 26.86 26.97 0.12 0.17 0.13 -0.03 红椿乡117.63 122.71 5.07 114.54 119.78 5.24 3.29 8.29 5.00 3.10 2.93 -0.69、17 龙井乡1147.60 1380.23 232.64 772.32 932.61 160.30 423.04 564.70 141.65 375.28 447.62 72.34 两坪乡387.52 512.48 124.97 272.54 288.28 15.74 3.08 5.40 2.32 114.97 224.20 109.23 曲尺乡399.69 427.97 28.28 249.76 251.78 2.02 30.90 32.58 1.68 149.92 176.19 26.26 建平乡452.32 502.37 50.05 176.76 190.36 13.61 9.62 9.70、92 0.31 275.57 312.01 36.44 大溪乡122.55 138.87 16.33 101.80 102.63 0.83 6.14 6.58 0.44 20.75 36.25 15.50 金坪乡91.22 87.78 -3.44 90.52 87.08 -3.44 0.32 0.84 0.52 0.70 0.70 0.00 平河乡269.97 296.12 26.15 240.63 242.64 2.02 13.36 16.48 3.12 29.35 53.48 24.14 当阳乡81.71 95.96 14.25 77.67 76.92 -0.75 10.38 10.06 71、-0.32 4.03 19.04 15.00 竹贤乡147.81 148.23 0.42 100.56 100.98 0.42 3.68 4.06 0.38 47.25 47.25 0.00 三溪乡449.48 453.46 3.98 419.39 422.49 3.10 16.70 17.69 0.99 30.09 30.97 0.88 培石乡173.53 173.59 0.05 173.53 173.59 0.05 10.62 11.59 0.97 0.00 0.00 0.00 笃坪乡255.49 245.08 -10.42 253.05 241.87 -11.18 17.46 19.55 2.09 2.44 3.21 0.77 邓家乡110.24 109.75 -0.48 110.24 108.75 -1.48 12.62 13.03 0.41 0.00 1.00 1.00 机动指标1959.42 216.48 -1742.94 29.26 193.73 164.48 85.56 48.84 -36.72 1930.16 22.75 -19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