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新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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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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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2014 年调整完善版年调整完善版二一七年五月二一七年五月I目 录一、规划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1(一)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严格土地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1(二)落实中央政治局审议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意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1(三)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地.2二、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基础、期限及背景.3(一)范围、基础及期限.3(二)新龙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3(三)新龙县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5三、2、规划目标调整情况.6(一)规划目标调整的基本思路.6(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7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10(一)耕地调整.10(二)园地调整.11(三)林地调整.11(四)牧草地调整.11(五)其它农用地调整.12(六)城乡建设用地调整.12(七)交通水利用地调整.13(八)其他建设用地调整.13(九)其他土地调整.13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14(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4(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4六、三线划定.17(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17(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7(三)城市开发边界划定.18七、土地用途分区.19(一)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19(二3、)土地用途分区结果及布局.19八、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2(一)允许建设区.22(二)有条件建设区.23(三)禁止建设区.23(四)限制建设区.23九、中心城区土地利用.24(一)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规模控制.24II(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4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26(一)交通项目.26(二)能源项目.26(三)水利项目.26(四)旅游项目.26十一、乡镇土地利用调控.28(一)乡镇土地利用指标调控.28(二)乡镇土地利用管制要求.28(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措施.29十二、土地综合整治安排.30十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2(一)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32(二)提高生态环4、境的措施.34附表 1、新龙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35附表 2、新龙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6附表 3、新龙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37附表 4、新龙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39附表 5、新龙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0附表 6、新龙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451新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2014 年年调整调整完善版完善版一、规划调整的一、规划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原因及必要性(一(一)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严格土地管理提出国务院对严格土地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走形态适合、产城融5、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城镇化发展道路,还提出了“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资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建设开发管制边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发展道路和发展要求的转变对全国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对土地管理起龙头和引领作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面临重大转折和考验。(二)落实中央政治局审议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意见(二)落实中央政治局审议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意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节6、约集约用地中央政治局在审议“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汇报”时建议:2“在完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要严守耕地红线,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要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划定生态红线”,“要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的开发边界划定,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留给城市市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与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相互抵触、衔接不畅,导致规划7、与实际情况不符,规划的用地统领和管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三(三)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区域发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展总体战略,促进促进“稳增长稳增长、调结构调结构、惠民生惠民生”政策措施的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地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制度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发展战略,启动了一批新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这一系列措施、规划、战略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对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各项目标和指标的执行和实施提出了严8、峻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找准土地资源保护整治与开发利用的方向、摸清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辨明土地规划实施所面临3的新形势,进而促成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发展改革政策措施的顺利落地。二二、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基础、期限及背景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基础、期限及背景(一一)范围、基础及期限范围、基础及期限本 次 规 划 调 整 完 善 的 范 围 与 新 龙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一致,即包括全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含 19 个乡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全县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9、数据转换形成规划基础数据;以 2014 年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通过地类转换和图式变换形成规划基础图件。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采用的规划期限与“现行规划”一致,2014年为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二)新龙县(二)新龙县“十三五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1、机遇与挑战“十三五”时期,世情、国情、省情、州情发生深刻变化,将对新龙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和社会信息化继续深入发展,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明显加快,有望推动世界经济进入稳步复苏的良4性循环阶段,但各国经济复苏出现分化,全球经济复10、苏进程将依然较为曲折和艰难。我国经济进入速度换挡、动力转换、结构调整的新常态,传统经济增长方式正在加快转变,新的发展动力也在不断涌现,我国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发展前景依然十分广阔,但经济增速放缓导致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可能逐步释放,将对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全省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中后期过渡阶段,有望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发展速度,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缓慢,加快发展与转型升级双重压力十分巨大。“十三五”时期,长期制约甘孜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有望得到基本解决,大规模开发开始集中见成效,全州将进入由打基础向大发展的转折阶段,但中央和省级财政收入放缓将对甘孜州投资影响明显,加快发11、展和改善民生难度有所加大。2、发展态势“十三五”时期,是新龙县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的攻坚期,是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是全县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的决胜期。在此期间,新龙县的发展将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化解社会矛盾。县委县政府将主动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带领全县人民抢抓发展新机遇,应对发展新挑战,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争做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示范。3、发展战略及目标5“十三五”期间,新龙县将坚持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12、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突出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统筹抓好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实施“脱贫奔康、依法治县、产业培育、交通会战、城镇优化、生态提升”六大强县行动,加快建设奋进魅力和谐幸福新龙,奋力实现在全州北部“底部突围”中“率先崛起”。(三)新龙县(三)新龙县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年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末,新龙县土地总面积为 926287.0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886945.0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5.75%;建设用地面积1440.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6%;其他土地面积 37901.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09%。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63513、5.48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9%;园地面积 20.49 公顷;林地面积 495210.68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53.46%;牧草地面积 383593.94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41.41%;其他农用地面积 1764.48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0.19%。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999.13 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896.2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 89.70%),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11%;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397.27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0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44.59 公顷。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 5158.91 公顷14、,占全县土地总面积6的 0.56%;自然保留地面积为 32742.1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3.53%。三、规划目标调整情况三、规划目标调整情况(一)规划目标调整的基本思路(一)规划目标调整的基本思路1、县级规划本次规划调整应按照坚持“延续、完善、微调”的总体思路,对“现行规划”确定的全县土地利用基本战略和方针、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规划总体目标应全面承接和延续发展,继续执行“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和利用分区、进一步强化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落实“现行规划”确定的各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对“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土15、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全县各业用地目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及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应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最新控制指标,结合全县“十三五规划”和“三线划定”情况进行切实、合理、科学的调整。2、乡镇规划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完善应坚持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基本不变,各乡镇所属土地功能分区基本稳定,与“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充分衔接,在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控制7下,局部调整个别乡镇的土地利用策略,分解落实县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1、耕地保有量“现行规划”中确定的到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816、19.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全县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 4706.99 公顷,比原规划目标增加 2887.99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在对现行规划全县耕地占用情况及未来若干年全县建设用地安排和布局以及生态保护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后,根据全县现有耕地资源情况分析,将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确定为4706.99公顷,2014 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6355.48 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目标较规划调整基期年净减少 1648.49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现行规划”中规划的到 2020 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 1819.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全县到 2020 年17、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 3766.66 公顷,比原规划目标增加 1947.66公顷,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新龙县实际划定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766.66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以先期开展的新龙县中心城区基本农田划定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基础,全面落实保护优先的土地利用方针,强化基本农田边界管控,将全县到 2020 年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调整为 3766.66 公顷。2014 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766.66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较规划调整基期年净增加1947.66 公顷。3、建设用地总规模“现行规划”中规划的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为751.00 公顷18、,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全县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 1491.43 公顷,比原规划增加 74.043 公顷。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440.99 公顷,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较规划调整基期年净增 50.44 公顷。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中规划的到 2020 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 400.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在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县域新村规划及工业园区规划、产业规划充分对接后,统筹考虑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指标,将全县到 2020 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 1036.95 公顷。2014 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999.13公顷19、,调整后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较规划调整基期年净增 37.82 公顷。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现行规划”中规划的到 2020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为206.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以 2014 年变更调查中全县城镇工矿用地为基础,综合考虑新龙县县域城镇体系结构及各乡镇职能分工,充分参考“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重点保障用地的产业项目布局选点9情况,统筹考虑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指标,将全县到 2020 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 138.19 公顷。2014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02.88 公顷,调整后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较规划调整基期年净增35.31 公顷。6、新增建设地规模“现行规划”中规20、划的到 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计为93.0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预计为 78.00 公顷,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 32.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以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统筹考虑全县建设用地的存量与增量,最终确定从 2015 年至 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计为60.53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预计为 42.63 公顷,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 27.44 公顷。7、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现行规划”确定的到 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目标为 78.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目标调整为 421、2.63 公顷。8、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目标“现行规划”确定的到 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目标为 32.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目标调整为 27.44 公顷。9、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本次规划调整,坚定不移的贯彻耕地保护底线思维,进一步扎紧10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的口子、筑牢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护的基础,规划到 2020 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调整为30.00 公顷,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10、园地目标“现行规划”确定的到 2020 年全县园地目标为 17.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全县园地目标调整为 22.24 公顷。11、22、林地目标“现行规划”确定的到 2020 年全县林地目标为 424259.00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全县园地目标调整为 496069.85 公顷。12、牧草地目标“现行规划”确定的到2020年全县牧草地目标为417179.0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全县园地目标也为 384571.84 公顷。13、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现行规划”确定的到 2020 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目标为 120 平方米,本次规划调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目标调整为 170 平方米。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一)(一)耕地调整耕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 6355.48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全23、县应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规划期末全县耕地面积调整为 4706.99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11护面积 3766.66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减少 1648.49 公顷。耕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0.69%调整为 2020 年的0.51%。(二)(二)园地调整园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园地面积为 20.49 公顷,预计到 2020 年,全县园地面积将调整为 22.24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1.75 公顷。(三)(三)林地调整林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林地面积为 495210.68 公顷,预计到 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将调整为 24、496069.85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859.17 公顷。林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53.46%调整为 2020 年的 53.55%。(四)(四)牧草地调整牧草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牧草地面积为 383593.94 公顷,预计到 2020年,全县牧草地面积将调整为 384571.84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977.90 公顷。牧草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41.41%调整为 2020 年的 41.52%。12(五)(五)其它农用地调整其它农用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其它农用地面积为 1764.48 公顷,预计到2020 年,全县其它农用地25、面积将调整为 1527.21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减少 237.27 公顷。其它农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 年的 0.19%调整为 2020 年的 0.16%。(六)(六)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999.13 公顷,规划到2020 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应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规划期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 1036.95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37.82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0.11%调整为 2020 年的 0.12%。1、城镇用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城镇用地面积为26、 96.22 公顷,预计到 2020年,全县城镇用地面积将调整为 131.03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34.81 公顷。城镇用地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 2014年的 9.63%调整为 2020 年的 12.64%。2、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896.25 公顷,规划到2020 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将调整为 899.67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2.51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89.70%调整为 2020 年的 86.67%。133、采矿用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采矿用地面积为 6.66 27、公顷,规划 2020 年,全县采矿用地面积将调整为 7.16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0.50公顷。采矿用地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0.67%调整为 2020 年的 0.69%。(七)(七)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交通水利用地调整2014 年末,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 397.27 公顷,预计到2020 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将调整为 403.89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6.62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不变。(八)(八)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其他建设用地调整2014年末,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4.59公顷,预计到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28、 50.59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增加 6.00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不变。(九)(九)其他其他土地土地调整调整2014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37901.01公顷,预计到2020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将调整为 37897.51 公顷,比规划调整基期年减少 3.50 公顷。其他土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不变。14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开展期间,新龙县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根据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积极认真的开展了全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在本方案形成前优先确定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布局。新龙29、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落地到户,记载到证;图、数、实地一致”的总体要求,基本完成了“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及台账;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五大工作任务。(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新龙县中心城区及城市周边无基本农田下达任务,故没有开展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基本农田划定的思路(1)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稳定农业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30、产。(2)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总体更稳定”的原则,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对全县基本农田进行15合理布局调整,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3)根据城市空间拓展适当调减城市建设规划区域内以及重点镇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在其他一般乡镇适当增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根据全县优势特色农业、现代商贸物流、清洁能源、新材料及稀贵金属加工、生态文化旅游及康养服务等产业用地布局及重点项目用地选址情况,适当调减城镇核心区、工业园区及农业、旅游产业带内的基本农田面积,为实施特色发展、转型发展预留空间。(4)将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地块中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荒31、地及坡度 25 度以上坡耕地、低等别零星分散耕地调出,将高等别、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一般农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不减少,平均质量不降低。2、基本农田划定面积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上级下达给新龙县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面积为 3766.66 公顷,根据全县各乡镇耕地资源数量、质量情况,按照“尊重历史、比例分配、区别重点、综合考虑、有保有压”和“保优不保劣、保近不保远”的原则,在与新龙县“十三五规划”及最新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及林地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并充分考虑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的情况下,将全县基本农田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32、最终实际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774.34 公顷。3、基本农田质量分析16(1)划定基本农田的地类构成按地类统计水田 0.00 公顷、旱地 3774.34 公顷。(2)划定基本农田坡度分级本次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的基本农田图斑在每个坡度中都有分布。其中小于 15为 2038.66 公顷,占 54.01%;1525为 1316.61公顷,占 34.89%;25为 419.07 公顷,占 11.10%。(3)划定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叠加 2014 年耕地质量等别成果,采用利用等进行计算,得知划出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为 12 等,补划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也为 12 等,因此,在全域基本农田范围的调整过33、程中耕地质量等级得到了很好的保障。(4)基本农田布局新龙县基本农田划定后,保护面积不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总体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保留了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全部是耕地。规划期内已经确定必须占用的耕地未划为基本农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均已划出。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17六、三线划定六、三线划定(一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以确保国家粮食供给34、安全为底线,严守耕地数量保护红线,以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土改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农用地整理等涉农项目为抓手,不断加大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质量建设,提升农用地及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开展“重点城镇和交通沿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突破口,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全县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在确保“高等别优质耕地、光温水土调减匹配优越且易于改造利用的耕地、名、优、特农产品占用的耕地”能够尽量划入基本农田的同时,保证基本农田布局更加集中,“形态”更加规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已逐步将全县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向河谷地带乡镇倾斜,同时进一步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做好基本农田与各类各业建设用35、地的协调,保证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能保住。根据新龙县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区域面积 4510.86 公顷。(二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确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通过开展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生态敏感性分析,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最核心的生态保护空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本次规划18调整完善,以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为基础,逐步将新龙县城等重点建设区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格按照“生态用地”主体功能进行各类土地利用的管控,严禁在这些区域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活动,从严36、控制重大交通、电力等线型建设的选址穿越,区域内的现有建设用地(符合主体功能的环境保护设施除外)逐步实现退出。本次规划调整,将雄龙西自然保护区、日巴自然保护区、朗村自然保护区、友谊自然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 123418.49公顷,主要分布在沙堆乡、大盖乡、拉日马乡、子拖西乡、友谊乡、雄龙西乡、银多乡。(三三)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应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刚性约束,不能突破区域环境容量和土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在优先确定生态和基本农田保护两条红线的基础上,根据新龙县人口及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趋势,以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为契机,深入开展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划定的城市37、开发边界应将应严格避让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和矿产采空区。在此次规划调整完善中,新龙县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将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划定的中心城区边界确定。本次规划调整,新龙县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区域包含规划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173.50 公顷。19七、土地用途分区七、土地用途分区本次规划调整,在基本保持“现行规划”确定的全县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形势变化对全县土地利用的影响,紧密结合“三线划定”工作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情况,对“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分区进行了局部调整,对各个土地用途分区的管制规则仍沿用“现行规划”的相关规38、定。(一)(一)土地土地用途用途分区的原则分区的原则1、体现土地资源区域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2、土地主导用途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便于实施管理;3、切实反映灾后恢复重建对土地用途管制的影响;4、符合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体现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特色。(二)(二)土地土地用途用途分区分区结果结果及布局及布局根据分区原则和新龙县土地资源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土地用途主导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相对一致,用地分区与土地利用调整指标相协调,将全县土地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20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39、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九个土地用途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次规划调整,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4510.86 公顷。主要分布于甲拉西乡、尤拉西乡、子拖西乡、和平乡、雄龙西乡、通宵乡等乡镇。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城镇村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划入一般农地区。本次规划调整,全县共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 3326.82 公顷。3、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主要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40、园区)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预留的用地区。本次规划调整,在全县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 1027.62 公顷。主要分布于茹龙镇、通宵乡、甲拉西乡、雄龙西乡等乡镇。4、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次规划调整,在全县划定独立工矿区面积 7.40 公顷,主要分布于茹龙镇、皮擦乡等乡镇。5、风景旅游用地区21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次规划调整,将阿色沟旅游区、雄龙西旅游区、皮察沟旅游区、格日溶洞旅游区、拉日马旅游区等划入该区,共在全县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41、面积 5781.81 公顷。主要分布在大盖乡、拉日马乡、和平乡、雄龙西乡、麻日乡、通宵乡、皮擦乡、银多乡。6、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将雄龙西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划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 31386.66 公顷。7、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次规划调整,将日巴自然保护区、友谊自然保护区和郎村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 92031.83 公顷,主要分布在沙堆乡、大盖乡、拉日马乡、子拖西乡、友谊乡、皮擦乡。8、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42、,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等各类林地以及宜林的后备土地资源等。本次规划调整,在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 425572.40 公顷。主要分布于大盖乡、甲拉西乡、子拖西乡、雄龙西乡、通宵乡、乐安乡等乡镇。9、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是指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22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所使用的土地。本次规划调整,在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 332740.07 公顷。主要分布于银多乡、雄龙西乡、拉日马乡、大盖乡、通宵乡、友谊乡。10、其他用地区其他用途区,是指农村居民点以外的公路、水工建筑物以及未纳入各类用途区的河流等用地,全区共划定其他用地区 29901.60 公顷。八、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八43、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本次规划调整,坚持“保护优先,保障发展”的基本原则,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面状保护、点状开发”这一基本思路,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对全县剩余规划期内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对各类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域内的管制规则仍然沿用“现行规划”的相关规定。(一)允许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新龙县本次规划调整划定的允许建设区(即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主要包括 2014 年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剩余期限内新增的城乡建设用地及“批而未用”的存量建设用地范围。规划至 2020 年,全县共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 1035.02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1%。其中现状建设用地 999.44、71 公顷,规划新增建设用地 35.3123公顷。(二)有条件建设区(二)有条件建设区本次规划调整,结合全县允许建设区布局情况,在与新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新村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充分协调、衔接的基础上,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既允许建设区)之外的一定区域内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扩展边界(即有条件建设区),本次全县共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210.82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02%。(三)禁止建设区(三)禁止建设区本次规划调整,在充分考虑新龙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一主体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充分协调,参照生态红线划定范围45、确定了规划期内全县的禁止建设边界(即禁止建设区),全县共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 123418.4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32%。禁止建设区程面状分布在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四)限制建设区(四)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及禁建边界(即“三界”)以外的广阔区域,包括新龙县县域内的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主要用于农业和林业发展的一般农地区和林业用地区及现状的24河流、水库等重要湿地和县内的国、省交通干道生态及安全防护区域。本次规划调整,全县共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 801622.74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86.54%。九、中心城区土地46、利用九、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一)(一)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规模控制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规模控制新龙县的中心城区位于雅砻江畔的茹龙镇。城市空间发展以雅砻江为中轴线向北延伸,总体布局采用组团式结构,形成旧城、磨房沟、吾西三大组团,城西旧城以党政办公、生活居住、旅游服务、商贸集散、宗教活动功能为主,城东磨房沟以生活居住和绿色食品加工功能为主,城北吾西以文化教育、生活居住及水电后勤服务功能为主。依据新龙县城市总体规划再结合各部门发展规划,规划到 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118.71 公顷,人口规模为 8000 人,人均建设用地 148.00 平方米,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对人均建设用地47、指标的控制要求,净增建设用地 22.23 公顷。(二)(二)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建设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用地空间管制1、实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是规划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边界,包括现状建成区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是适应城乡建设用地发展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乡建设规划期内可以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即允许建设区,是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优先区域,本次规25划调整完善,中心城区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 118.71 公顷。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即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48、土地可以进行建设用地布局,本轮规划中心城区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54.79 公顷。2、严格控制城镇用地总规模,防止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按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各项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用地总量控制。3、加快建设用地挖潜利用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城中村改造,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合理开发利用其他土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挖潜利用,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4、引导建设用地内部调整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49、适用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环境资源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主要依靠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来实现。5、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用地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确保城镇本身发展所需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的用地。26十、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新龙县在规划期内安排交通、能源、水利、旅游、环保、其他建设等六个方向的重点建设项目,拟定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共计 43 项。(一)(一)交通项目交通项目新龙县在规划期内安排 G227 线、雅新路、新白路、阿银路、炉新路、朱麻路、博雄50、路、雅洛路、林场道路、景区公路等交通项目。(二)(二)能源项目能源项目新龙县规划期内安排新龙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电站开发等能源项目。(三)(三)水利项目水利项目规划期内,新龙县安排新中小河流防洪堤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牧区节水灌溉工程、通宵水利综合开发工程、新龙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四)(四)旅游项目旅游项目规划期内,新龙县安排措卡湖旅游景区、皮擦沟旅游景区、雄龙扎嘎旅游景区、阿色沟丹霞地貌旅游景区、拉日马旅游景区、格日溶洞旅游区等。(五)环保(五)环保项目项目27规划期内,新龙县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51、乡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拉日马镇垃圾填埋场项目。(六)(六)其他项目其他项目规划期内,新龙县安排博美乡商品猪繁育场项目、牧区牲畜暖棚建设项目、雄龙西金矿等项目。新龙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详见附表 5。28十一、十一、乡镇土地利用调控乡镇土地利用调控(一一)乡镇土地利用指标调控乡镇土地利用指标调控坚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便于施行、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分析各乡镇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利用潜力、经济发展方向,乡镇协调基础上。将重点项目布局、城镇村庄建设、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全县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调整要求拟定出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表(详见附表6)。围绕县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形式。按照“52、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集聚发展原则,完善城市中心功能,积极发展县域中心城镇,尽快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职能明确、联系便捷、设施共享、城乡联动、环境协调的县域城镇发展格局。优先保障县城所在地建设;合理安排重点乡镇发展用地;满足其他乡镇小城镇建设用地,大力促进工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各乡镇交通用地项目,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安排乡镇公路改造项目用地;加大各乡镇基础性水利设施用地建设力度。(二二)乡镇土地利用管制要求乡镇土地利用管制要求1节约和集约化利用节约和集约化利用增加对建设用地的投入,提高经营性用地的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改29善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加强农53、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用土地资源质量的提高。2规模化布局规模化布局引导城镇人口向中心城区集中,工业用地向开发区集中,小型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3理性化增长理性化增长合理调控用地规模与用地布局,保障城市化、工业化理性增长的用地供给。4刚性化保护刚性化保护切实保护农用地和其它资源,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内的资源和历史文化遗迹用地实行严格的保护。(三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措施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措施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严格落实,不得突54、破。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乡(镇)要按照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配合县域发展战略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各乡(镇)要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当地建设用地需求30的情况下,通过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县级土地利用用途区在本行政辖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互相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十二、土地综合整治安排十二、土地综合整治安排全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调整55、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区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合理、高效、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为总目标。20152020 年全县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30.00 公顷。在规划剩余期限内,为确保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将重点规划实施“沙堆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 24 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及通宵乡安秋、要亚村通泽坝开发项目等,土地整治规划项目主要安排在沙堆、大盖、博美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乡镇,2015-2020 年全县土地整治项目安排情况详见表 1。31表 1新龙县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表单位:公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涉村项目整治规模整治类型 优先级513329001通宵乡安秋56、要亚村通泽坝开发项目安秋村、要亚村250K*513329002博美乡德巴村呷米通开发项目德巴村17K*513329003博美乡波洛村吴根坝开发项目波洛村28K*513329004博美乡供科村供科坝开发项目供科村52K*513329005 麻日乡下衣村通居开发项目下衣村17K*513329006 麻日乡下衣村故都开发项目下衣村22K*513329007 麻日乡下衣村故麦开发项目下衣村11K*513329009茹龙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地龙村、高山村、杜西村283.35H*513329010沙堆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科村、女汝村、各中村、然真村327.79H*513329011乐安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切57、衣村、尼拖村、沙朗村、卡良村181.94H*513329012大盖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阿威村、相达村、木鲁村、次错村273.71H*513329013绕鲁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甲孜村、布日村、学麦村、石俄村319.67H*513329014色威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克日多村、俄色村、谷日村、泽西村305.18H*513329015 甲拉西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依西村、故西村、应龙村、阿呷村306.19H*513329016博美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拉巴村、供科村、仁乃村、波洛村208.96H*513329017 尤拉西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共同村、洛衣村、他古村、各巴村337.3H*513329018 子拖西乡土地58、综合整治项目呷多村、呷戈村、西当巴村298.47H*513329019和平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祝青村、格日村、然麦村、甲西村212H*513329020洛古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亚索村、然布村、布则村、泽科村136.65H*513329021 雄龙西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修古村、温都村、安戈村、提巴村342.42H*513329022麻日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麦巴村、德巴村、南多村、下衣村166.48H*513329023通宵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聂达村、觉然村、木如村、瓦格村394.87H*513329024皮擦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色格村、日达村、拉布村、觉然村246.93H*注:(1)“项目类型”一栏中,“K59、”指土地开发项目;“F”指土地复垦项目;“H”指综合项目。(2)项目后*为重点项目;*次重点项目;*为一般项目。32十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生态环境建设(一)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用地规模与布局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有序引导林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湿地资源利用。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布局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达到保护与利用相结合。进一步调整森林结构,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建设新生态绿化用地屏障,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规划期内,确保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60、地、林地、牧草地、水域水面等地类面积占新龙总面积的比例在95%以上。积极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建设垃圾、污水处理厂。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规划期间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同时实施新的造林计划,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3.55%。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规划期间,除在已发生水土流失的土地上进行防治外,在规划期内新增建设项目过程中必然要进行土建工程施工,若措施不当将造成局部水土流失,进而带来水环境污染。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选择好临时取弃土场,作好临时取弃土场的水土保持防护工程,在破土开挖段应采用水土流失防护栏(网),防止水61、土流入河道。33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用地为有水土流失区的相应土地地类。3.环境污染控制性用地为净化环境、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新龙县规划新建设各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拉日马镇垃圾填埋场。规划用地 0.50 公顷。4.城镇、交通线路绿化地为建设绿色新龙、实现环境兴县,要做好城镇内部园林绿化工程:一是搞好以公园为代表的公园绿化工程,大力发展公园绿地来增加城市绿量;二是大力实施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工程,做到“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人与环境相和谐。为了净化环境、限制城市面积的无限扩展、保护农村土地、实现“城在林中”的生态建设目标和改善城镇大环境,城镇中沿雅砻江两岸建立的一条城镇绿色植被带。结合绿色新龙县62、的建设,遵循自然、经济规律,充分发挥绿色通道的护路(岸、堤)固坡、绿化线路、美化环境、改善形象、推动经济的综合功能,在重要的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和保障通宵水利综合开发等工程、堤防沿线和境内省道、县道两旁,实施绿色长廊工程,形成城市特色景观,达到“路在绿中”的效果,把绿色通道建成旅游风景线和群众致富线,把新龙建设落到实处。到 2020 年,力争全县 80%可绿化的公路、河渠、堤防全面绿化,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长廊。公路、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每侧 3050 米,有条件的区域可加宽到 50 米以上;乡镇道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 35 米,有条件34的地域可加宽63、到 5 米以上。城市绿化工程为相应的土地地类。(二)提高生态环境的措施(二)提高生态环境的措施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新龙县生态环境建设的生态建设规划,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指导生态建设。强化政府的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中的调节功能。制定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促进清洁生产和节约能源优惠政策,利用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自愿实施环境管理,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和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项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在生态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深化64、与生态建设有关的管理体制改,重点是深化资源环境管理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形成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运行协调的管理体制。加强在全社会对基本国情、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生态理念和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和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公众与制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35附表 1、新龙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指标名称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20142014 年)年)原规划目标原规划目标调整后目标调整后目标指标属指标属性性一、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6355.481819.004706.99约束性基65、本农田保护面积1819.001819.003766.66约束性园地面积20.4917.0022.24预期性林地面积495210.68424259.00496069.85预期性牧草地383593.94417179.00384571.84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440.99751.001491.43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99.13400.001036.95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2.88206.00138.19预期性二、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3.0060.53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78.0042.63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2.0027.44约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39.066、030.00约束性三、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120170.00约束性36附表 2、新龙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年(2014 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926287.07926287.07100.00%100.00%926287.07926287.07100.00%100.00%0.000.00农用地耕地6355.480.69%4706.990.51%-1648.49园地20.490.00%22.240.00%1.75林地495210.6853.46%496069.8553.55%859.17牧草地383593.967、441.41%384571.8441.52%977.90其他农用地1764.480.19%1527.210.16%-237.27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886945.07886945.0795.75%95.75%886898.13886898.1395.75%95.75%-46.94-46.94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96.220.01%131.030.01%34.81农村居民点用地896.250.10%898.760.10%2.51采矿用地6.660.00%7.160.00%0.5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999.130.11%1036.950.168、1%37.82交通水利用地397.270.04%403.890.04%6.62其他建设用地44.590.00%50.590.01%6.00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1440.991440.990.16%0.16%1491.431491.430.16%0.16%50.4450.44其他用地水域5158.910.56%5158.910.56%0.00自然保留地32742.103.53%32738.603.53%-3.50其他土地合计其他土地合计37901.0137901.014.09%4.09%37897.5137897.514.09%4.09%-3.50-3.5037附表 3、新龙县各乡镇土地用途69、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新龙县4510.863326.821027.627.405781.8131386.6692031.83425572.40332740.0729901.60茹龙镇0.00458.83144.733.800.000.000.006466.752493.92115.78沙堆乡376.00153.6753.930.000.000.0010518.569594.0013694.551565.86乐安乡220.8887.1327.4370、0.200.000.000.0024194.167948.6798.38大盖乡342.67123.8548.540.31733.150.004787.9939532.1519307.39522.03绕鲁乡272.8146.5143.420.000.000.000.0016870.487052.70120.34色威乡248.46181.6445.150.300.000.000.0020528.277533.8452.38甲拉西乡260.43356.9874.850.260.000.000.0031742.447272.8515.26拉日马乡0.004.1256.410.001834.340.0071、31731.1984174.1455043.172621.39博美乡437.95140.7164.150.000.000.000.0015369.966476.992550.22尤拉西乡397.75262.2259.470.000.000.000.0012401.658705.49259.04子拖西乡387.21150.2426.850.000.000.0023631.8122658.9516704.513215.23和平乡251.14417.8868.240.00150.780.000.0016913.826363.59331.09洛古乡108.60201.9323.620.000.000.72、000.0010204.9512629.181344.74雄龙西乡491.66380.4766.970.00564.2221211.710.0030925.0321088.501187.77麻日乡216.88147.0734.950.00239.890.000.0016634.703383.141184.34通宵乡322.21165100.910.00151.890.000.0033888.2118659.73346.28友谊乡0.000.0012.450.000.000.0021358.7110009.6018648.381304.41皮擦乡176.2148.5728.142.53258.273、90.003.5711473.9710647.651571.4838银多乡0.000.0047.410.001849.2510174.950.0011989.1789085.8211495.5839附表 4、新龙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期6355.4830.0025.000.005.000.00-1678.49-27.440.00-1651.05-1648.494706.993766.66年均增减74、5.004.170.000.830.00-279.75-4.570.00-275.18-274.7540附表 5、新龙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单位:公顷公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年限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涉及乡镇备注备注总规模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其中占耕地1、能源新龙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5-20204.00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5-2020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5-202035 千伏变电站升级改造工程改扩建2015-2020如龙镇、绕鲁乡、大盖乡、乐安乡乐安电站、供科电站、甲西电站、新龙电75、站、仁达电站、林达电站、木罗电站新建2015-2020朗村一、二级电站及娃日电站、仁达沟祝柯电站、仁达沟库边电站、阿色沟通木更巴电站、阿色沟扎格拉都电站、阿色沟扎阿结电站、尤拉西电站、那扎卡电站新建2015-2020银多、拉日马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新建2015-2020银多乡、拉日马镇风能电站,地热能开发利用新建2015-202041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年限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涉及乡镇备注备注总规模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其中占耕地2、交通G227 线改扩建2015-20206.62S314 境内段改扩建2015-2020雅新路改76、扩建2015-2020新白路改扩建2015-2020阿银路新建2015-2020炉新路新建2015-2020炉霍-大盖乡麦科村路新建2015-2020博雄路改扩建2015-2020雅洛路改扩建2015-2020绕鲁乡通乡路改扩建2015-2020当巴-子拖西乡路改扩建2015-2020朱麻路改扩建2015-2020友谊通乡路改扩建2015-2020通村通达公路新建2015-2020通村通畅工程公路新建2015-202042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年限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涉及乡镇备注备注总规模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其中占耕地林场道77、路新建2015-2020景区公路新建2015-20203、水利中小河流防洪堤工程新建2015-20202.00如龙镇、拉日马镇、甲拉西乡、和平乡、通宵乡、雄龙西乡、博美乡、大盖乡、洛古乡小流域治理工程新建2015-2020茹龙镇、甲拉西、沙堆乡、乐安乡、色威乡、乐安乡牧区节水灌溉工程新建2015-202043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年限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涉及乡镇备注备注总规模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其中占耕地通宵水利综合开发工程新建2015-2020通宵乡新龙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新建2015-20204、环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78、新建2015-20201.0019 个乡镇中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建2015-2020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新建2015-202019 个乡镇拉日马镇垃圾填埋场项目新建2015-2020拉日马镇5、旅游措卡湖旅游景区改扩建2015-20203.00麻日乡皮擦沟旅游景区改扩建2015-2020皮察乡雄龙扎嘎旅游景区改扩建2015-2020雄龙西乡阿色沟丹霞地貌旅游景区改扩建2015-2020银多乡拉日马旅游景区拉日马镇格日溶洞旅游区6、其他博美乡商品猪繁育场项目博美乡牧区牲畜暖棚建设项目44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年限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涉及乡镇备注79、备注总规模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其中占耕地雄龙西金矿新建2015-2020雄龙西乡合计16.6245附表 6、新龙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单位单位:公顷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园地林地牧草地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新龙县3766.664706.9922.24496069.85384571.841491.431036.95138.1960.5342.6327.4430.00茹龙镇0.00228.195.596488.512551.08166.68148.380、3109.2413.859.757.09沙堆乡322.10330.020.0012889.0620249.88114.4553.640.000.960.680.4910.00乐安乡186.21192.210.0024154.167981.2845.3928.130.201.200.850.61大盖乡300.19308.390.0040673.9622970.0883.5848.602.293.122.201.59绕鲁乡241.09247.270.0016845.617072.2146.1944.011.160.960.680.49色威乡207.34261.600.0020496.287579.81、5361.5545.060.301.320.930.6710.00甲拉西乡214.65301.141.6531779.547324.89104.4976.3512.4615.3610.827.85拉日马乡0.000.000.00107559.0264569.8690.8555.202.003.602.540.0046博美乡371.19390.040.1115339.616534.9186.8663.751.702.761.941.41尤拉西乡316.22410.640.0012407.358707.3097.6559.041.501.801.270.92子拖西乡308.93346.430.0082、40500.4621710.9344.9227.400.000.240.170.12和平乡207.42415.5212.4117017.086459.9675.2768.360.000.960.680.49洛古乡82.32146.910.0010245.9612597.4040.5125.160.000.960.680.49雄龙西乡405.34449.592.4836158.1535221.7185.7367.901.402.882.031.47麻日乡184.65231.610.0016828.393425.5436.4835.261.002.401.691.23通宵乡275.80298.740.0033911.5318722.51149.3499.272.003.122.201.5910.00友谊乡0.000.000.0027868.3221974.6718.1312.640.000.240.170.00皮擦乡143.21148.690.0011667.5310670.0642.4031.122.831.801.270.94银多乡0.000.000.0013239.3398248.04100.9647.730.113.002.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