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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殷店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80页)
随县殷店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8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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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上传人:l** 编号:560775 2022-08-29 80页 148.54KB
1、随县殷店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随县殷店镇防治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12、随县殷店镇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83、随县殷店镇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44、随县殷店镇霍乱疫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预案 .215、随县殷店镇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286、随县殷店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27、随县殷店镇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438、随县殷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39、随县殷店镇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78随县殷店镇防治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殷店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性疾病(以下简称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疾病在本镇的传播和蔓延。2.依法防控为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医学3、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3.及时处置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论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4.属地管理重大疫病的监督监测、预防控制、疫情分析预报、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服从镇政府和卫生部门的统一指挥。5.传染病疫情4、分级根据传染病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重大传染病疫情分为特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4个级别(具体标准参照随州市随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三、预警、报告与评估1.预警根据传染病疫情的分级,实行红色(1级)、橙色(级)、黄色(级)、蓝色(级)4级预警。2.报告重大疫病发生后,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重大疫病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与核实。3.评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病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判定重大5、疫病的预警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随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四、预案的启动与终止1.启动预案当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达到蓝色警报(级疫情)时,由卫生院报请镇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级疫情配合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开展防控工作。2.分级管理发生级疫情时,在国家、省、市、县政府统一指挥、协调下,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长任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疫情处置工作;发生级疫情时,镇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由镇长任总指挥长,镇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卫生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疫情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镇6、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3.终止预案根据重大传染病疫情进展情况和镇重大疫病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级疫情由镇应急指挥部适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预案终止建议,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终止预案;、级疫情由镇人民政府执行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预案终止的指令。五、组织体系1.指挥体系镇人民政府成立镇级重大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发生重大疫病时,即转为镇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医院,卫生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重大疫病日常工作。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协助本镇内的重大疫病预防、控制、治疗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镇级重大7、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临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卫生应急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医疗救治措施;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2.专家咨询委员会镇卫生院组建由镇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镇重大疫情处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镇卫生院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程度分级,向镇重大疫病防控8、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警机制的建议。3.疫情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重大疫病能力的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发生重大疫病疫情后,要服从镇医院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3)卫生监9、督机构对疫情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六、监测与控制1、建立监测网络建立二级监测网络:镇疾病预防控制科(一级);各村卫生室(二级)。2、设置监测点根据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殷店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为重大疫病的监测点。各监测点要根据重大疫病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病人的动态,执行“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重大疫病的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要及时向镇疾病预防控制科报告。3、工作程序(1)信息报告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及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要开展重大疫病的监10、测和报告,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重大疫病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在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等有关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2)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由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要及时向就诊医疗机构报告,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由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调查工作原则上要由两名流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患者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报请镇指挥部决定是否实施隔离11、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由镇卫生院、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组织评估。(3)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监测点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就近隔离医学观察。(4)消毒处理卫生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疫点疫区确定及控制措施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镇疾病预防控制科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提出疫点、疫区的建议,向镇卫生院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要求采取措施。需要采取紧急隔离措施时,由镇人民政12、府决定。七、医疗救治在重大疫病发生时,应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医疗救治调度指挥中心和专门医疗救治网络,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全力救治重症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1、监测点医疗机构监测点医疗机构发现不能排除为重大疫病的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通知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经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可疑的,邀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调查会诊。对重大疫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用专用救护车转运至镇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会诊认为是留院观察病例的,在监测点医疗机构就地隔离治疗。2、定点医疗机构镇重大疫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殷店镇卫生院,重大疫病13、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送殷店镇卫生院传染病区隔离治疗。3、诊治及出院标准对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4、病情动态报告接到各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的报告后,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了解病人救治情况;接到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随时报告。监测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进行日报和随时报告。八、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镇财经所要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准备以及病人诊断、治疗、医学观察等有关费用。医疗保险部门14、要负责落实参保病人在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2、强制隔离措施对病人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时,若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3、技术保障重大疫病的科学研究涉及多部门、多学科,镇卫生院要组织各方力量,集中技术优势,广泛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4、人员保障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要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实习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要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每位参与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九、附则本预案适用15、于随县殷店镇范围内重大传染病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各卫生室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方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国家有关部门对重大传染病性疾病的预防的控制工作有出入时,镇卫生院将按照上级要求对预案作相应调整。附件1:随县殷店镇防治重大传染病专家咨询人员名单主 任:潘义斌副主任:吴爱民 徐旺明 成员: 殷江波 邓建胜 邓艳蓉 董涛 殷贵宗随县殷店镇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16、全。1.2 编制依据依据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湖北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北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国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镇境内实施恐怖袭击或大规模攻击,可能给公众生命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伤害的事件的医学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利用核爆炸,大规模核辐射进行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利用爆炸手段进行大规模袭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认为需要实施医学应急的其他恐怖17、袭击事件。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恐怖袭击事件对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镇卫生院要在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或反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恐怖袭击事件,做好恐怖袭击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建立不同层次的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明确疾病预防控制科、急救中心(站)和卫生监督机构等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在反恐怖医学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责。2.1 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及职责 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镇卫生院成立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疾病18、控制、卫生监督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医院办公室、疾病控制科、医政科与监督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调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在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挥的统一指挥下,使医学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向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及时汇报有关信息,与各相关部门交流信息。组织指挥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的医疗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以及传染源或污染源的医学处置。组织建立相关人员、物质、技术、经费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各类19、恐怖袭击医疗救护与防病、传染源和污染源的医学处置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建立全镇恐怖袭击事件医疗救护的信息交流网络,保障信息畅通。负责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向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的建议,并制定相应的医学对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卫生系统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负责组织人员培训、物质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并负责组织必要的演练。 各地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各村卫生室成立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本地区的医学20、应急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处理的信息。 现场医学应急指挥部及职责镇卫生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恐怖袭击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学应急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现场医学应急指挥部要接受镇政府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医学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恐怖袭击事件性质设以下各组: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的临床医护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受伤、染病、染疫和受核污染人员的医学处置,协助完成现场污染物的封存。流行病学调查组:由镇疾控科相关专业技术员组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袭击造成疾病的范围及分布,分析疾病可能的流行趋势,以及对人21、群健康影响,提出并实施卫生控制措施,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密切接触者和可能受污染和辐射照射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组织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医学防范措施。洗消组:由镇疾控科相关专业技术员组成,组织开展对传染源的洗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中生物化学污染和核污染的处理工作,做好水源保护、污染物及媒介昆虫的处理。检测组:由镇疾控科相关专业技术员组成,负责现场污染物样品的采集、分析、并进行卫生学评价。交通组:由镇急救科和事故发生地医疗急救人员组成,负责将经现场救治后的人员及时送院,隔离观察人员及时送相应的隔离观察点,以及医学应急物品的运送,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危险品的转运。后勤保障组:由镇卫生院22、办公室负责各种医学应急和防护物品的供应,通信联络和生活支持。卫生宣传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和镇卫生应急办公室,按照反恐办的要求,收集相关医学信息,组织卫生防病的社会动员,宣传应对恐怖袭击后的科普知识,减少群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卫生监督组:由镇卫生院卫生法制与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种卫生强制措施的落实情况。2.2应急医学专家咨询组及职责镇卫生院成立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专家咨询组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生物、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对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应急反应能力的评估,提出改进建23、议。综合分析评估恐怖袭击事件对人群健康相关危害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估、预测可能涉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提出我镇的医学应对措施;对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评估现有医学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并提出改进意见。报请镇反恐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向镇反恐总指挥部提出人员疏散、地区封锁等建议;提出启动和终止实施反恐怖袭击医应急预案的建议。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与考核、收集、整理和编制社会动员等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相关的实验室技术、药物和现场控制策略的研究。参与对反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2.3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疾控科职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参与恐24、怖事件现场医学处置工作;储备消毒器械、药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组织应急免疫接种和应急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 医疗机构职责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反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程序;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病房、药品等准备工作,准备病房收治伤员和病人,按照要求对病人和有关人员实施隔离治疗与医学观察。做好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个人防护教育;做好有关卫生宣传工作;组建急救工作队伍,参与现场救治,负责病人的诊断和救治工作;负责做好本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尸体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遗体。 卫生监督机构职责卫生监督机构制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在职责范围内按反恐怖医25、学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各项卫生强制措施.3、应急响应3.1 应急响应的启动根据镇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或镇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发出的关于恐怖袭击事件的预警信息和指令,镇反恐医学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响应,指挥全镇的医学应对工作,通知各地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组建现场指挥部,组织应急医学专家咨询组和各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开展工作。必要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援。3.2 应急响应行动 分类响应根据指挥部确定的恐怖袭击性质和区域进行分类响应,属于生物、化学和核恐怖袭击的,除了对人员进行救治外,还须对恐怖袭击区域污染源或传染源进行医学处理。属于常规爆炸的,仅需对有关人员进行救治。 现场26、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工作,应急医学专家咨询组和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各项技术方案开展医疗救治、污染源或传染源医学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和宣传等工作。 人员的防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工作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根据事件性质和类别、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情况,做好公众的防护工作。3.3 响应的终止经专家咨询组对恐怖袭击现场的处置和人员救治情况进27、行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达到处置效果,事件发展不足以对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时,提出终止应急措施、转入日常救治的建议,由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报请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措施。晌应终止后,镇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恐怖袭击医学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报镇人民政府和镇医院。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针对本次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4、保障措施4.1组织保障各级卫生部门要成立反恐怖医学应急组织,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落实。4.228、技术保障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疾病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认真做好监测资料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针对可以发生的生物、化学、核爆炸和其他爆炸性恐怖袭击事件,镇政府确定镇医院为我镇处理恐怖袭击事件定点医院,殷店镇卫生院为我镇处理恐怖袭击事件后备医院。各定点、后备医院要配备相关人员、床位、装备和药品设备等,平时开展正常医疗业务,应急情况时能迅速集合队伍,准备床位,开展救治工作。反恐怖医学应急组织应建立反生物、化学、核辐射和大规模恐怖袭击的医疗专家库,组建应急卫生处置队伍,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应急组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区疾病控制中心成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29、处理、生物毒剂的检测检验工作队伍,并制定流行病学调查、恐怖袭击事件区域污染源和传染源医学处理与现场防护方案。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成立反恐怖医学应急技术小组,按恐怖袭击事件的类型和危害程度制定病例救治方案。4.3后勤保障经费保障各级卫生部门应对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物资储备与供应镇卫生院组织疾控科和医疗服务机构,储备适宜数量和品种的疫苗、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设备、检测试剂各器材、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质。各级应急组织应定时清理现有的反恐应急物质储备情况,及时补充,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交通、通讯各级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30、设备。4.4纪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镇反恐办相关规定,建立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理责任追究制度。4.5培训与演练镇反恐医学应急办公室,要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各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应急响应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专业培训,提高对恐怖袭击事件实施医学应急的能力。4.6督导检查反恐怖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反恐怖医学应急工作预案实施的全过程,以及日常防范和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5.附则5.1 预案制定与修订本预案由镇卫生院组织制定,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随着应急救援31、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镇医院将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5.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卫生院负责解释。5.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随县殷店镇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为了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人禽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人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指导全镇各地人禽流感防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及人32、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湖北省卫生厅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和随州市卫生局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人禽流感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人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二)工作原则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依法防治、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二、疫情判定与分级(一)疫情判定1、疑似或确认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判定。疑似或确认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由农业或畜牧部门判定。2、疑似人禽流感和人禽流感疫情的判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根据卫生部“33、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诊断标准,发现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后立即报告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在接到本镇内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6小时内派出镇级专家组进行会诊;首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需由省级专家组初步判定;续发人疑似病例由市镇两级专家组联合会诊后作出判定;人禽流感确诊病例一律由卫生部组织的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进行最终确认。(二)疫情分极级:本镇范围内再现疑似或确认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但没有发现人禽流感病例;或其他及周边地区发现人禽流感病例,本存在输入病例的可能。级:本镇范围内出现散在的疑似或确诊人禽流感病例;但无续发病例。级:本镇范围内证实禽流感具备人传人的能力,再现续发病例并发生人禽流感流行。(三)预案34、的启动和终止疾病预防控制科根据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动态和发展趋势,适时向镇卫生院提出预警建议。镇卫生院接到预警建议后,立即组织专家组综合分析疫情信息,评估、判定疫情级别,并由镇卫生院批准启动预案。预案的终止由疾病控制中科提出建议,镇卫生院组织专家组评估后,由镇卫生院批准终止。三、应急组织及职责(一)应急组织1、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卫生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疾控、医政、基妇、监察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级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本地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疾控的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和联络35、制定各项治疗、控制疫情的措施、落实禽流感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村卫生室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禽流感防治工作。2、紧急疫情应处理技术指导小组镇卫生院成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专家参加的四个专业性紧急疫情应急处理专家指导小组。(1)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主要由殷店镇卫生院传染(感染)科、呼吸科、儿科、急诊科等科室的医生组成。根据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试行)(附件2)负责制定诊断标准、治疗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医院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2)预防控制专家指导小组:由镇疾控科的流行病学36、消毒和卫生监督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制定人禽流感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及人禽流感疫情收集、报告、分析、及时提出防控制的策略与措施建议,并评估其效果。(3)检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由疾控科病原学等方面检验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样品的采集、送检等指导工作。(4)病例诊断专家指导小组:主要由医疗救护、预防控制、检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专家组成。负责禽流感病例的诊断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市级、省级、国家级专家组的诊断工作。镇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预防控制专家指导小组和病原学专家指导小组病例诊断专家指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二)职责1、卫生行政部37、门(1)负责人禽流感防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2)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卫生监督、预防控制等措施与实施方案。(3)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建立预防控制、临床救治、病原学专家组,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5)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疫情监测点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疫情;负责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样品采集,及时报告病例动态;承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落实疫区、疫点消毒隔离措施;督导街道、镇(办事处)落实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做好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储备消毒药械和个人防护用品。3、医疗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38、防治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收治管理、疫情、病情报告工作。负责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收集临床相关样本,送到指定的流感检测实验室或当地疾控机构。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负责做好在本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尸体消毒处理工作。4、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疫点、疫区实施预防控制措施。负责监督收治病人医疗机构落实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5、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宣传、组织、发39、动群众开展创建卫生城区,卫生村镇活动,大搞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和细菌病毒孳生场所。协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消除陋习行为。6、健康教育机构搞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禽流感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四、疫情的控制 出现级疫情时,采取以下措施:镇卫生院和各镇(办事处)村卫生室启动人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工作。在当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卫生部门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接到畜牧部门的疑似和确诊的动物禽流感疫情通报后,卫生院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医疗卫生人员按照卫生部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附件3)对病、死禽密切接触者自最后40、接触病、死禽之日起进行医学观察10天,并填写有关报表,按要求上报。加强职业暴露人员防护。对捕杀、处理病、死禽的人员及在禽类禽流感疫区进行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等职业暴露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试行)(附件4)进行个人防护。加强重点地区的人禽流感疫监测。在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地区,按卫生部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附件5),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困肺炎病例开展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加强消毒处理。按卫生部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附件6),协肋农业畜牧等部门对消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对高危人群进行防性服药病。开41、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出现级疫情时采取以下措施出现级疫情时,除采取级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病例报告。确认病例按卫生部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附件7)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2、对病例进行隔离救治。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法案”诊断为疑似和确诊例后,立即送指定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3、对疫点进行消毒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卫生部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组织、指导对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42、消毒。4、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按卫生部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附件8)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开展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等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进行网络直报。5、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按照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死禽和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10天。6、监测(1)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禽流感疫情监测。(2)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和医务人员严严格按照卫生部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附件9)对流感样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和实验室检测。(三)出现级疫情时采取的措施出现级疫情时,除43、采取级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外,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取以下措施:1、确定疫区,采取控制性措施(必要时封锁、停课、停工等);2、密切接触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0天,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3、当禽流感疫情有向外地、外省扩散、波及趋势时,应及时向省卫生厅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报;4、专家委员根据禽流感流行特征,人疫情发生情况,确定或调整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减少公共娱乐活动;限制公众聚合活动、旅游劝告;加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消毒措施;加强对学生、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5、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四)疫情控制终止条件1、级疫情:44、感染发病禽鸟销毁、疫点环境经彻底消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禽密切接触者均结束医学观察后,由镇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建议,报镇政府同意,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审核,可结束本次疫情控制。2、级疫情;末例人禽流感病例治愈10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逐级报请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建议,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估委员会研究提议,报省卫生厅批准,结束本次疫情控制。五、医疗救治(一)定点医院的设置指定殷店镇卫生院为万和镇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定点医疗机构。(二)殷店镇卫生院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服从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作出快速45、反应,携带必须的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具等及时赶赴现场,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三)殷店镇卫生院必须成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疗救治小组,集中全院医疗技术力量,根据专家指导组提出的治疗原则,拟出最佳救治方案,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治工作,每日要及时向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曾都医院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病毒药品等救医疗药械。(四)殷店镇卫生院要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六、疫情报告、信息管理与发布(一)疫情报告、信息管理与发布。按卫生部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执行。(二)疫情通报。镇卫生院及时将人禽流感疫情情况,向镇政府有关部46、门和市卫生局及周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三)镇卫生院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畜牧部门。(四)当我镇接到毗邻地区的通报时,镇卫生院应及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做好预防控制工作。七、保障措施(一)纪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调度、未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技术保障人间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如有测需要,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立即与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送检,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47、实验室检测。(三)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保障人禽流感应急防疫物资、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病人救治等资金。(四)物资保障 各级医机构应做好相关应急器械、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八、附则本预案适用于殷店镇范围内涉及人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方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国家有关部门对人禽流感防治策略、防治技术方案有调整或人禽流感病毒变异或对人禽流感流行规律的认识有出入时,镇卫生院将按照上级要求对预案中技术方案作相应调整。附件:1、殷店镇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家指导小组名单附件1:殷店镇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 导 小 组 名 单1、48、镇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罗勇副组长:潘义斌: 卫生院院长、书记 吴爱民: 卫生院副院长 徐旺明: 卫生院副院长成 员:邓艳蓉: 卫生院内科主任邓建胜: 医务科长殷江波: 公共卫生副科长殷贵宗:公共卫生科副科长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近几年来,全国部分省市霍乱疫情仍有较高强度流行出现,霍乱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霍乱流行的条件依然存在;改水、改厕等治本措施的进展尚不能满足疾病控制的现实需要;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提高不快;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其居住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传播途径不易切断。此外,疫情监测和处理对策的落实尚存在差距,部分医疗单位腹泻病人的登记和检索数量较少,对主动查治腹泻病人有畏难情绪等,一旦49、放松控制措施就可能出现流行。另外,流行菌株复杂多变,不仅0139霍乱菌型对我省构成威胁,而且已经多年未有的稻叶型菌株又在广东、浙江等省出现并占优势。根据我国三次霍乱流行的规律,近几年有可能引起全国性流行,霍乱防治任务还十分繁重。为了快速、高效地处置霍乱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二、控制目标不发生霍乱疫情。三、预警与分级(一)预警殷店卫生院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50、及时做出预警。(二)分级本预案的疫情分级是根据我镇不发生霍乱疫情的控制目标,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的分级标准。1、(级疫情):本地区发现当地感染确诊或疑似霍乱病例,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2、(级疫情):本地区发现传入性确诊或疑似霍乱病例;霍乱菌种丢失。3、(级疫情):我镇周边地区发生确诊或疑似霍乱病例,可能危及我镇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4、(级疫情):我省周边省份发生确诊或疑似霍乱病例,可能危及我镇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三)预警分级验判和发布1、预警分级验判和发布殷店卫生院协助镇卫生行政部门对、级疫情的预警级别进行验判,必要时,经镇政府批准,向全镇发布预警公告。殷店卫生院负责对、级疫情的预警级别进行51、验判,必要时,经镇政府批准,以镇政府名义发布预警公告。2、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疫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或条件、应对措施、发布机关和时间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发布疫情预警公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城区显著位置的电子显示器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四)预防措施镇政府对达到(、级)预警级别的疫情,报请镇政府批准后,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指挥、协调有关单位进入紧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物资和设备。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准52、备。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警告。4、必要时,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镇政府、军队、武警部队给予支援。四、对策措施霍乱防治是我镇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要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为依据,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一)流行前期对策措施流行期前,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培训、药械等方面的准备工作。1、成立防治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2、制定方案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全镇霍乱防治的总体要求,结合近年来霍乱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登记、采样、检测工作任务。3、53、加强培训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就疫情形势、防治对策和有关业务工作要求,对防疫人员、检验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专项培训,做到培训全、全培训,有培训讲稿、考卷,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4、健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治疗、疫点疫区处理等组织机构,其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业务,有较强的责任心,确保发现疫情,能够随时拉得出、打得响,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5、药械准备各单位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治工作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消杀防治药品,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以及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6、开设腹泻门诊医疗卫生机54、构每年应在410月份开设腹泻病门诊,开诊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做到“三专五有”,即专业腹泻病门诊医生、专用诊室、专用腹泻病人登记簿,有消毒抢救药械、样品采集药械、样品送检单、样品检测用金标试剂、旬报表,并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治疗病房,配备相应的纱门纱窗、洗手池、消毒药械等。7、适当开展外环境检索镇疾病预防控制科可在人间疫情出现前选择有代表性的点,开展水源、食品等外环境检索,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二)流行早期对策措施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霍乱流行季节,各单位要与新闻媒体配合,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要重点宣传不喝生水、不生食海产品、不55、吃不洁食物、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等内容,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2、强化疫情监测,力争早期发现病人,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利用预诊、分诊台,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诊,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登记,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采样送检。登记数不少于年终辖区内总人口数的10%。采样检测不少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0%。检索要求:各单位腹泻病人的粪便采样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采用金标法作初筛,水样便可直接用金标试剂检测,固体粪便必须用碱性蛋白胨水增菌6-8小时后用金标试56、剂检测,初筛阳性标本(增菌后的碱性蛋白胨水)立即送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进一步作常规细菌培养,初筛阴性者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样便)在进行金标法初筛的同时,必须作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作01群和0139的病原检测。月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次月5日前向镇疾病控制科报告腹泻病人登记数、采样检测数旬报表,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备查。镇疾病控制科应于接表后3日内向区卫生局报告月报表和疑似病人数。处理要求: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医疗卫生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向镇疾病控制科报告疫情。镇疾病57、控制科要及时上报并派人赶赴疫点,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对疫点内所有人员采样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并在一定范围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村卫生室不得截留霍乱疑似病人,一旦发现霍乱疑似病人,应及时护送到镇卫生院。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要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3、发现霍乱疫情及时封锁处理本镇发生确诊霍乱病人,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镇应急指挥部根据镇医院的建议,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一周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镇卫生院必须组织医生主动上门巡视,发现腹泻病人,在采样检索的同时,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58、进行治疗。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开展外环境检索。凡发现因聚餐或水污染引起的霍乱暴发疫情,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4、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疫情扩散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规范,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工程工地,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腹泻病人。5、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59、理,尤其要强化对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确保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做好农村“土厨师”的培训和管理,严防霍乱经食物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的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准备。(三)流行高峰期对策措施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在流行高峰期要集中力量,抓好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抢救治疗,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要强化60、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病人应就近隔离治疗,对疫点内人群和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给予服药消菌治疗。疫区内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卫生宣传,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要组织医务人员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和治疗腹泻病人,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2、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4-10月镇卫生院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各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疫情处理工作。疾病控制科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严防扩散蔓延。3、进一步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在流行高峰季节,61、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以控制水型和食物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物型霍乱暴发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五、进度安排每年3-4月,召开镇级防治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4月上旬前镇卫生院要完成镇村两级培训,5月份进行第一次霍乱防治准备工作和肠道门诊运转情况检查,6-10月份全力以赴控制和扑灭霍乱疫情,并不定期检查登记、采样、检测、培训等情况,11月份整理和分析全年的霍乱资料,并逐级上报。六、成效评估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62、内容包括以下两项指标:1、控制指标:不发生霍乱疫情。2、工作指标:落实霍乱防治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2)流行前期的准备:有培训记录、培训讲稿及考核试卷等,有防治药械,分发和领取资料;(3)腹泻病门诊: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的腹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登记报告及时准确;旬报表及时报告合格率100%,检索率大于10%,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腹泻人数的10%,大于总人口的1;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4)疫情监测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消毒符合要63、求,疫区内查治腹泻病人有记录;(5)业务资料:霍乱病人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填写完整,上报及时,首例病人及暴发疫情的专题调查及时完成、上报,11月底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6)实验标本:医疗卫生机构按时采集、检测标本;疾病控制科检测出霍乱弧菌及时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随县殷店镇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为了我镇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应急预案。一、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被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64、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二、适用范围卫生、公安、司法等系统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实验室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负责抓捕和监管艾滋病嫌疑犯、犯人,吸毒人员以及性罪错人员的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的工作人员。三、危险性评估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对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做和确定。(一)暴露级别根据暴露源(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的接触方式的不同,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1、一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2、65、二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3、三级暴露: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而且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四、暴露后的应急处理(一)紧急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污的皮肤,用生66、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部洗。3、受伤部位的消毒:作口用消毒液(如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二)预防性用药1、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2、用药原则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野战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67、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以上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3、用药方案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用药时间为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2)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五、应急后处理1、事故登记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对事故情况按照填写的“艾滋病68、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的要求进行详细记录和保存。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专家或领导活动);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2、报告小型事故(存在任何一种小的损伤或一级暴露)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由本单位专家组作出相关的评估意见,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重大事故(存在严重损伤或二级以上暴露)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专家组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组要69、立即到现场对处理进行具体指导和暴露评估,并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4小时或24小时以内)开始预防用药。自2007年开始,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各事故处理单位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填写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报至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科。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由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科将本镇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分别汇总,填写“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3、监测重大事故中的暴露者要立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该血清留样备用。暴露人员在暴露后的一年内要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6周、12周、6个70、月、12个月检测。4、保密无论重大事故或小型事故,单位和个人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六、组织管理1、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职业暴露危险性的评估和应急处理的指导,协调处理艾滋病病毒暴露后的预防用药。2、设有HIV初筛实验室的医疗单位负责对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初筛工作,镇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对初筛样品的复检工作,并负责本镇内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流行病学调查、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和送检相关检测样品,协助暴露者单位向上级部门联系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并及时提供预防药品,以及服药前后咨询及指导。371、全镇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组织”,负责对暴露者和被暴露者就诊时的伤口消毒处理,进行初步的危险性评估,明确提出书面评估意见以判断是否对相关人员实施预防性服药,服药人员应对自身是否接受预防性服药作出书面确认。同时,各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向镇卫生院和疾病预防控制科报告。医疗机构应有专门临床医务人员负责对被暴露者实施预防性用药临床指导和副反应的告知工作,以确保安全用药。4、职业暴露防护用药纳入镇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用药计划。本镇一旦发现暴露者和被暴露者,应立即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疾控科、职业暴露者所属单位共同协调,职业暴露防护用药不得擅自用于非职业性原因暴露的事件。随县殷店镇突发食72、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镇范围内各类突发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随州市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随州市随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73、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物中毒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镇政府负责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物中毒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镇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物中毒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做出快速反74、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镇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和湖北75、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规范,分为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重大事件:是指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较大事件:是指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但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和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超过5人。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镇政府统一领导本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设立全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镇卫生院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应急处理76、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向镇政府提出启动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设立应急指挥部。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镇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的职责:镇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领导和协助省、市、区指挥部处理本镇重大和较大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负责本镇一般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及需77、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需要确定。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镇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镇卫生院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殷店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是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78、能力培训,提高相关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三、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按照全镇部署,建立和完善全镇统一的突发公共生事件暨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系统。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开展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镇卫生院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主动监测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疾病和中毒因素的主动监测。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预警:镇卫生院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79、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测,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出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镇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镇卫生院指定的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检验检疫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80、生为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四、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应急反应原则: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关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预警和反应级别。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81、发生的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发地之外的各级卫生部门接到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反应启动程序:经初步调查核实之后,事发地区卫生部门立即向镇卫生院和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对突发事件性质、可82、能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初步确定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级别,镇卫生院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赴现场进行确认,并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县卫生局。应急反应措施:政府:(1)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2)根据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3)划定控制区域:对级以上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污染食品扩散涉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4)其他控制措施:镇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事发地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83、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和设施。(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性病源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6)信息发布: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随州市曾都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信息监测与发布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7)开展群防群治: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卫生部门,做84、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8)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卫生院:(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2)组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人员会对事件进行评估,确认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提出应急反应级别的建议。(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4)督导检查: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5)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对国家制定的85、新发现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开展相应培训工作。(6)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7)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医疗机构:(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3)做好卫生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86、,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对食物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6)开发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报告: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与分析工作,并根据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开展网络直报。(2)开87、展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到达事发地现场后应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积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3)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进行病因等检测检验,必要时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4)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5)开展技术培训:负责全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88、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未发生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区域应根据其事发地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区域受涉及的可能性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保持与事件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6)根据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89、应:发生较大以上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市级以上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挥,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卫生部门进行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伤员救治和人员疏散;及时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保证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顺利进行。一般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市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突90、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重大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省政府或省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市政府或市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般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由镇卫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镇政府或镇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91、准后实施,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五、善后处理后期评估: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件概括、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奖励:镇政府对参加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责任:镇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92、,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六、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镇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医院应加强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专业技术组织保障:信息系统: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93、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对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监测与预警,为有效处置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疾病预防控制科要加强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科要改善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检测检验能力。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以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94、及乳制品、水发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万和镇卫生院为我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中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急救门诊为急救网络,形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中毒等救治基地在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应急卫生救治队伍:镇卫生院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95、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和培训。演练:镇卫生院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食物中毒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镇卫生院建立应急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物资、经费保障:物资储备:镇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质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质。卫生应急储备物质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经费保障: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96、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对受突发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镇财政应给予适当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通信与交通保障: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法律保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镇政府、镇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镇政府要组织公共媒体、有关健康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和有关社会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食物中毒公共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预案的管理:根据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镇政府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镇突发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八、附则名词术语: 食物中毒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98、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卫生院负责解释。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随县殷店镇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寄生虫性传染病,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曾发生两次大的暴发流行,最高发病率曾在10%左右,90年代后,我区疟疾疫情况出现回升趋势,近年来,已发现过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由于疟疾具有反复性、暴发性的特点,并且我区存在有传疟能量较高的嗜人按蚊,因而引起疟疾反复或暴发流行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为了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效地控制99、疟疾暴发流行或突发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湖北省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目的一旦发生疟疾突发疫情,指导和规范各地迅速查清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二、工作原则疟疾突发疫情,处理原则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科学应对,依法管理。三、应急处理组织领导和专班(一)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罗勇成员:潘义斌 吴爱民 (二)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吴爱民成员:殷江波 马国鉴四、预案启动条件及应急处理终止(一)启动条件1、近3年无疟疾病例发生,1个月内同一行政村100、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疟疾病例;2、发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病例;3、近3年来有疟疾病例发生,1个月内同一行政村发现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疟疾病例。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时,视为疟疾突发疫情,应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二)应急处理终止1、疫点及其周围相邻居民点的疟疾确诊及疑似病例得到规范治疗,采取了必要的媒介控制措施,建立健全了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能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2、自启动应急处理工作之日起,连续30天的疟疾发病人数比此前同期减少50%以上,且周围无新出现突发疫情的行政村;3、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监测结果,证实疫情趋于稳定,经上一级专家组的考查和认可后,可终止应急处理工作,转入常规防治的监测。10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即可终止应急处理工作。(三)疟疾病例诊断1、疑似疟疾病例诊断标准1.1患者有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8、并伴有畏寒、头痛、但无其他上呼吸道和消化道临床症状。1.2未能进行实验室病原学检查(显微镜血涂片、病原免疫学或病原基因检查)或检查结果阴性。1.3采用抗疟药治疗后未能证实是否有效。2、疟疾病例诊断标准2.1患者有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8,热型具有典型的疟疾周期性发作特征。2.2实验室病原学检查(显微镜血涂片、病原免疫学或病原基因检查)结果阳性。2.3采用疟疾药治疗并证实治疗有效。五、突发疫情分级级:在2个及以上相邻省份的毗邻地区出现10起及以上突发疫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市(地、102、州),且有大范围蔓延趋势。级:在1个省内的2个及以上毗邻市(地、州)出现5起及以上突发疫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且有扩大蔓延趋势。级:在2个及以上毗邻的县(市、区)出现突发疫情,且有蔓延趋势。级:在1个县(市、区)范围内出现先突发疫情。六、应急响应(一)突发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疟疾突发疫情时,应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科报告,疾控科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镇卫生院报告,镇医院应当在2小时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缓报。(二)突发疫情分级响应程序级: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和处理。级:由省卫生103、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卫生部报告。级: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首卫生厅报告,跨市、州的两个县(市、区)参照级突发疫情执行。级:由镇卫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县卫生局报告。七、紧急处置(一)流行病学调查突发疫情的调查由镇卫生院组织疾病预防控制科具体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科接到突发疟疾疫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疟疾疫情,确定流行范围和流行强度,分析流行因素,制定防控方104、案。1、确定调查范围 根据掌握的疟疾疫情确定流行病学调查范围,对范围内所有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个案调查 由专业人员对每个疟疾病例(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上报。3、疫情核查 核查村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表、发热病人血检登记表、抗疟药处方和发热病人血片标本,并通过疫区居民现场走访调查、疟疾病人个案调查、居民或小学生带虫调查等方法确定突发疾情的范围、强度和疟原虫种类。4、蚊媒调查 进行媒介按蚊调查,确定主要传播媒介(情况紧急时媒介调查可推迟进行)。5、发热病人血检 镇卫生院应对所有发热病人进行登记和血检疟原虫,并对虫类进行鉴定。(二)现场处置105、1、治疗病人 对所有发现的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认疟疾病例,应及时进行规范的抗疟治疗,必要时还可进行一次清理复治。第二年春季,对所有疟史病人进行一次休止期治疗。1.1 间日疟病人 可采用氯喹加伯喹8天疗法进行治疗。以氯喹成人总剂量(基质)1.2g分3天口服,同时加服伯氯喹成人总剂量(基质)180mg,分8天口服。1.2 恶性疟病人治疗 可选用口服青蒿琥酯、蒿甲醚、双氢青蒿素或双氢青蒿加磷酸哌喹等青蒿素类药物及其复方制剂进行治疗,但第1、2天均各加服伯氨喹22.5mg顿服。1.3 重症疟疾的治疗 可选用蒿甲醚、咯萘啶、青蒿琥酯钠等注射液进行肌内或静脉注射,在患者症状减轻后,加服伯氯喹45mg,分2天106、口服。2、人群预防服药 发病率在10%以上的村,可根据情况对病人家属及其周围人群采用成人顿服派喹600mg或氯喹(基质)0.3g进行预防性服药,必要时可进行全民预防服药。3、蚊虫防制 在媒介按蚊密度有异常升高时应实施媒介控制措施。可根据不同情况,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采用拟除虫菊脂类杀虫剂对人、畜房进行喷洒或浸泡/喷洒蚊帐灭蚊,浸泡/喷哂蚊帐剂量为2030mg/m2。教育群众要安装纱门纱窗,正确使用蚊帐,不要室外露宿,减少人蚊接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虫孳生地,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八、保证措施(一)组织领导保证突发疟疾疫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预案,镇政府要加强对疟疾107、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卫生、财政、宣传、教育、农业、公安、爱卫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及时落实疫情应急处理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流行病学调查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分别负责突发疟疾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和物资保障等工作。(二)技术保障1、加强队伍建设 疾控部门应配备与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队伍的稳定。卫生部门应加强对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技术和管理培训,结合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实际,制定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演练计划,并组织演练。疾病预防控制科要加强108、疟疾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做好疟疾疫情报告,监测数据等资料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疟疾突发疫情报告和举报、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开。镇卫生院应认真如实地填写“疟疾暴发疫情报告表”(附表1)和“疟疾暴发流行病人个人调查表”(附表2),并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疟防知识,提高人民的疟疾防治知识水平,增强参与疟防工作自觉性。(一)经费及物资保障卫生部门要争取财政保证供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重点解决应急物资储备、流行病学调查、现症病人治疗、高危人群预防用药、媒介防制、工作运转等经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物资储备,包括109、疟疾治疗药品(氯喹、伯氨喹、哌喹、咯萘啶、青蒿类制剂等)、灭蚊药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溴氰菊酯及氟氯氰菊酯等)、设备及器材(显微镜、解剖镜、快速诊断试剂盒),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帐,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出现大面积疟疾突发疫情时,由镇卫生院报镇政府同意可以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征用社会物资统筹使用。九、突发疫情处理工作总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终止后,可转入常规防治和监测,继续做好疟疾疫情观察,及时发现和治疗疟疾病例,防止疫情反复。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突发疫情处理工作经验,并在1个月内向县卫生局上报工作总结。 随县殷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110、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确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1.2 编制依据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111、件主要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寒潮、高(低)温、雷电、冰雹、大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112、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统筹应对。(2)突发公共事件分级。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上述分级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级、级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执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一)。级和级分级标准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殷店镇行政区域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113、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殷店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殷店镇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殷店镇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 适用范围本114、预案是镇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镇应急工作的总纲,适用于殷店镇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等。(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抓好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保障准备。(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政府负责全镇内突发公共115、事件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利用现代资源,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运用国内外公共安全科研成果,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应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应急不足、应急不当与应急过度;加强应急知识宣传116、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1.6应急预案体系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镇政府和镇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起草,报镇政府审议批准后,以镇政府名义发布实施。(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安是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镇117、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实施,报镇政府备案。(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镇以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村(居)分别制定。各单位、村(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备案。(5)企事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预演、实施的经验教训,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镇政府是负责全镇突发公共118、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设殷店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镇长任主任,各办主任、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镇应急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修改完善我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及专项应急预案,宣布启动和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考核与监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承担省、市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和镇委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镇应急委分设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公共事件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指挥部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农口、分管安全生产、分管公共卫生和分管社119、会治安的副镇长担任,各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镇民政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经镇政府同意设立的镇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是镇应急委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或综合组织、协调机构,由镇政府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2.2 办事机构镇应急委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设在镇政府办公室。镇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凡向镇政府报送的各类应急信息,径送镇应急办,下同),发挥应急信息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应急领导机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120、镇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事项;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具体负责起草修改完善镇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预案等;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2.3 工作机构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决定事项;承担有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指导和协助镇政府、办事处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121、恢复重建等工作。2.4 镇、办机构镇政府是各自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镇政府要做好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确定。2.5 专家组镇应急办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 运行机制镇政府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机制,整合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122、力和指挥水平。应加强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统一处置的应急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特别是应当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应急救援中的基础作用,增强农民群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启动若干相关应急行动组。(1)综合协调组。由镇政府办分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副主任负责,镇应急办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参与。(2)治安警戒组。由镇政府办分管治安工作的副主任负责,镇派出所牵头,事件发123、生单位、涉及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3)抢险救援组。由镇政府办分管建设工作的副主任负责,镇城建办牵头,镇国土、交通、供电、事件发生地等相关单位参与。(4)医疗救护组:由镇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负责,镇卫生院牵头,有关医疗机构以及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5)灾民安置组。由镇政府办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负责,镇民政办牵头,镇粮食以及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6)物资保障组。由镇政府办分管财贸工作的副主任负责,镇财经所、粮食、供销社、有关行业协会以及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7)交通运输组。由镇政府办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镇长负责,镇交管站牵头,有关运输公司、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8)通信保障组。由镇政府办124、分管通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有关通信运营企业、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9)环境气象组。由镇政府办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由镇环卫所牵头,镇水利、卫生、建设、供电等相关单位参与。(10)调查评估组。由镇政府办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负责,镇应急办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及监察、安监、民政、卫生、公安、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11)善后处理组。由镇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负责,镇应急办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法律援助中心、红十字会、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12)新闻报道组。由镇委宣传部分管领导负责,镇网络服务中心牵头,镇应急办、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主管单位、事件发生相关单位参与。125、3.1 预测与预警 预测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机制。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测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分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预测报告和应对建议。 预警级别及分布镇政府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授权,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区域范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从低到高可划分为级(一般)、级(较重)、级(严重)和级(特别严重)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表示。级(蓝色等级):预计将要发生级(一般)以上突126、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级(黄色等级):预计将要发生级(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级(橙色等级):预计将要发生级(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级(红色等级):预计将要发生级(特别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不断蔓延。(2)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由镇应急办上报区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名义发布预警公告;须经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的跨市级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按省应急总体预案执行。级(较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经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名义127、发布预警公告。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视情况发布预警公告。(3)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影响估计及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警示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由镇政府及时发布变更公告或解除公告。(4)预警公告的公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在镇政府预警公告发布后,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地的所有单位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预警信息。(5)预警区域内的各128、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 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全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各自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数据库,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实行相互链接、资源共享。预测预警数据库的内容包括: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处置与调查评估报告;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区域及后果;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物资的种类、数量及分布;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等。3.2 应急处置 报告制度报告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129、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发现后,镇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镇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时必须同时报告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内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先期处置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向区政府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130、作。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及时采取下列必要应对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利用有效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紧急调配辖区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对无力处置或需要上级支持、帮助的,及时提出明确的请求和建议;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应急响应镇应急办、镇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核实突发公共事件131、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分别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对确认属实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除立即启动镇级机关应急预案外,还必须向上级政府提出启动上级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对确认属于级突发公共事件由镇应急办向镇政府提出启动镇级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报镇应急委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相应的镇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与协调镇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1)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向镇政府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对事发单位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责成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2)需要由镇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132、件,请镇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请镇政府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直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应急保障。(4)必要时,依法调用人力,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场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等。(5)其他相关应急措施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多层级启动应急预案的,其指挥与协调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在突发公共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指挥机构的,由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相对严重的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转化为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镇政府按程序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133、报告。全镇部分地区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紧急状态规定实施。 应急结束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镇政府、办事处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镇政府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由镇政府按启动预案的级次逐级上报批准后,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3.3 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1)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后期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镇政府其它部门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2)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事件134、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引用资源等作出评做,依法制定补偿标准和恢复重建计划,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伤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抚恤和补助。依法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有关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3)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资金和物资由镇政府安排,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区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社会援助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135、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调查和评估(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或区政府有关部门,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整理上报至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2)镇政府配合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规划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3)镇政府、有关部门于每136、年1月初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向镇政府报告。 恢复重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省、市政府的统筹安排执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负责。3.4 信息监管与发布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报道和处理工作。镇直有关部门应确定相应的信息管量机构,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镇应急办,并通报相关部门。对于涉密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应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涉及港澳台人员及外国人员,或者事件涉及外资机构及港澳台机构的,镇应急办汇总相关信息后,应与镇委宣传部、台办、外事侨务局会商并提出处理建议上报区应急委作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137、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时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度、政府应对措施、处置情况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镇应急办或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新闻宣传部门负责。4 应急保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4.1 人力保障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易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预备队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138、提高装备水平。公安、消防、交管、医疗急救等部门的应急救助人员是基本的应急救援队伍。防汛、森林消防、矿山、供电、建筑工程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是专业应急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加强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组建具有一定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在第一时间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充分发挥预备部队和民兵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4.2财力保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及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应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139、出的需要。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财政困难的地区,由镇或有关部门提出的申请,区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镇财政要对突发事件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其效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4.3 物资保障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的生活必须品的储备管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4.4 基本生活保障镇民政办会同事发地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140、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4.5 医疗卫生保障镇民政办负责组建镇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并做好后续救治工作。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办事处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组织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根据区域特点和辐射半径,建立医疗卫生急救网络,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确保有效、及时地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4.6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141、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依法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灾区受伤人员、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运送。紧急情况下,现有交通工具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征用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应急处置特别紧急情况下,现有交通工具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经现场指挥部决定后实施。征用结束后,依法对被征用者予以适当补偿。4.7 治安维护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142、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4.9 通信保障镇应急办要加强与市通信、信息产业、广播电视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通信与广播电视畅通。镇应急办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构建互通互联的通信平台,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通讯录,确保应急工作联络畅通。4.10 公共设施保障镇应急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电力、石油、燃气、煤炭、自来水等供应单位的联系与协调,按照相应预案要求,确保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油、用气、用煤、用水的基本需求。环保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4143、.11 科技支撑镇政府法制部门要组织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必需的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提请神议和发由实施,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4.13 气象水文信息服务镇应急办和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水利部门要及时提供河流、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镇应急办会同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跨行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习。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案和工作144、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性、综合性和群众性的应急技能训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针对性演习。预案演习应从实战出发,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基本程序,检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现场处置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评价应急准备状态。5.2宣传和培训镇应急办会同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编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145、单位、居委会和村委会负责对本单位、本地区的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应急知识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设置应急教育课程,普及应急常识,增强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基本技能。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公众应急救助能力,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5.3 检查和表彰镇应急办会同镇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万和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各类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纳入政府工146、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5.4 责任追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行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或镇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规定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应急准备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2)不按规定报送和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3)不服从上级行政机关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的。(4)不及时采取147、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5)恢复重建工作不力的。(7)其他需要追究的。6附则6.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镇政府制定,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6.2预案附件本预案附件包括:(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国务院制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国务院制定)根据有关法律、法律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依据。一、自然灾害类(一148、)水旱灾害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3、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6、多个大城市发生极度干旱。重大水旱灾害包括: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6、数省(区、市)多个市(地)149、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7、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二)气象灾害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1个或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3、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1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雪崩等气象灾害;3、因各种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三)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城震灾害包括: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2、发生在人中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2、发生在首都圈、长江和珠江三角洲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上地震;3、发生在国内其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5151、.0级以上地震;4、发生在周边国家6.5级以上、其他国家和地区7.0级以上地震(无人地区和海域除外);5、车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四)地质灾害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以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15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惩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五)海洋灾害特别重大海洋灾害包括:1.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海冰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2、对沿海重要城市或者50平方公里以上较在区域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包括:1、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海冰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153、,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2、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3、对大型海上工程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坏,或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海洋灾害。(六)生物灾害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在2个以上省(区、市)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省(区、市)内发生,或在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包括:1: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2、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154、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七)森林草原火灾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包括: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灾;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包括: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距我国界5公里以内的国外草原燃烧面积蔓延500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120小时155、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倾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倾以上、8000公倾以下的火灾;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或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草原火灾;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5、国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境内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二、事故灾难类(一)安全事故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156、故;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5、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航道发生断航24小时以上;6、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157、%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9、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10、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殊设备事故;11、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58、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5、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等重159、要航道断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6、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遇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9、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1160、0、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殊设备事故;11、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境、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161、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5、得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断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6、造成跨区电风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7、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型城市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8、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9、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稳定、162、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影响,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的;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4、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5、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163、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6、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7、台湾省和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8、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1、发生10人以上、30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164、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染染事故;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4、对国家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游客安全165、的事故;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可或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6、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7、台湾省和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事故;8、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事故包括: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门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166、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衩盗或失控;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他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4、对国家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污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167、;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中灭绝事件;6、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争状态标准;7、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8、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一)公共卫生事件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超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168、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对2个以上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8、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9、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1、在1个县(市)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市(地)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边续169、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霍乱在1个市(地)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10、对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170、0例以上死亡病例;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4、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二)动物疫情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份有10人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在1个省(区、市)内有20个以上县(市)发生或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2、口蹄疫在14日内,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重大动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1个省(区、市)内有2个以上市(地)171、发生疫情,或在1个省(区、市)内有20人以上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连片发生疫情;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省(区、市)内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或5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县(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发生;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一)群体性事件172、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6、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时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173、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9、出现全面范围或跨省(区、市),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10、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群体性事件;3、高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174、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海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7、已出现跨省(区、市)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二)金融突发事件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175、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2、所涉及省(区、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三)涉外突发事件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1、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2、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境内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其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特别重大突176、发事件,需要迅速撤离我驻外机构和人员、撤侨的涉外事件。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1、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较大财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其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尽快撤离我驻外部分机构和人员、部分撤侨的涉外事件;(四)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1、2个以上省(区、市)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收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省级人民政177、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在直辖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2、以2个以上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3、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2个以上市(地)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4、在数个省(区、市)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重大突发事件包括:1、在1个省(区、市)较大范围或省会等大中城市出现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2、在1个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3、在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五)恐怖178、袭击事件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4、劫持航空器、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6、袭击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7、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六)刑事案件特别179、重大刑事案件包括: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在国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或国内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在境外被劫持案件;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7、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20公斤以上案件;180、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10、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包括: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3、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181、的案件;4、案值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7、重大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案件;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不受上述标准限制。殷店镇卫生院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灾害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182、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和医院安全遭受严重危险的突发火灾、停电、停水、楼房(或病房)倒塌、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医院运行的严重事件。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灾害事故,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行、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院为了更好地做好发生灾害时的应急处理程序、措施,特制定本预案。1、目标与任务: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灾害事故的危害,保障卫生院安全,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和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2、领导机构: 卫生院设立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潘义斌担任组长,负责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副组长由吴爱民、张玉梅、闵昌银担任,183、主要负责各个部门的总体协调与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执行小组,组长由副院长吴爱民兼任,副组长由闵昌银担任,具体负责协调安排卫生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抢修、维护、协调、抢救和医疗救治工作。 3、应急准备: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医务科、护理部定期对医院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院医护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相应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184、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准备工作。4、信息报告制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时,有关科室应立即向总值班报告,并通知带班领导,逐级报告,随时准备启动“随县殷店镇卫生院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5、启动条件和程序:突发自然灾害事故事件发生后,执行小组应当组织卫生院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执行小组可紧急启动卫生院应急系统。应急预案启动后,卫生院有关科室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执行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卫生院对在突发灾害事故中遭受的破坏要尽快修185、复,要保障医院安全、保障病人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组织力量救援时需报公安机关,以配合恢复秩序。6、突发自然灾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方案:发生火灾时,按平时突发火灾的演练过程实施,把保障病人和公众生命放在首位。抢救病人和卫生院财产,配合消防队积极灭火,维持卫生院秩序,由院办公室、保卫科和总务科负责实施,院基干民兵和义务消防队参与。发生停电、停水事故时,各科室按突发事故演练的程序实施应急供电、供水。由总务科电工房和水暖保障班的24小时值班人员随时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的同时启动备用电源以重新供电、开启主病房大楼楼顶备用水箱,应急使用而重新供水。发生楼房(病房)倒塌、台风、等灾害事故时启动“随县186、万和镇卫生院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在组织力量抢救的同时,由以下科室负责提供预案中事先准备好的备用应急物品: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准备,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准备,耗材和一次性用品由供应室准备,生活用品由总务科准备,人员由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落实,全院同仁共同参与,救灾同时还要及时救治因灾而致伤的人员,职能科室和后勤人员救灾,医务人员救人,并要保证卫生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7、奖励办法: 卫生院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提请有关政府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8、惩罚措施: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医护人员行医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对卫生院的国家财产、卫生院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2)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3)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4)拒绝接诊病人的;(5)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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