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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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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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七月目录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1(一)规划现状及分布1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1(一)耕地保有量调整2(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2(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2(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2(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2(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3(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3(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3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一)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3(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4(三)其他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4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4(一2、)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二)土地综合整治4(三)土地整治规划方案与布局6(四)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管护的措施6五、建设用地规划7(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7(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8(三)用途分区9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14(一)构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基础14(二)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15(三)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15附件:17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一)规划现状及分布根据市中区规划基数转换成果,2014年青平镇土地总面积3907.2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579.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61%;建设用地面积276.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8;其他土地面积53、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1.农用地在农用地中,包括耕地18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0%;园地20.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林地139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64%;其他农用地357.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6%。2.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包括城乡建设用地167.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9%;交通水利用地101.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公顷。3.其他土地在其他土地中,包括水域用地5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按照市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青平镇2020年土地利用4、主要指标作如下调整:(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801.74公顷。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为1809.00公顷。原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385.43公顷,调整后青平镇耕地保有量比原规划增加了416.31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82.84公顷,2014年青平镇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1583.77公顷,比下达规划指标多划定基本农田0.93公顷。(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83.35公顷,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为276.41公顷。调整后青平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了6.84公5、顷。(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0.96公顷。2014年现状城乡建设用地为167.53公顷。调整后青平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3.43公顷。(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12.91公顷。2014年现状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9.48公顷。调整后青平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增加了3.43公顷。(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6.84公顷。(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5.13公顷。(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本轮规划调整青平6、镇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为5.81公顷。(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本轮规划调整青平镇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为0公顷。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按照现行规划和市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规划指标,为实现规划期土地利用各项目标,结合青平镇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土地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其结构调整情况如下:(一)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后,规划期末青平镇农用地总面积为3572.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43%,其中耕地1801.74公顷,占总面积的46.11%;园地17.81公顷,占总面积的0.46%;林地17、392.28公顷,占总面积的35.63;其他农用地360.74公顷,占总面积的9.23。(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后,规划期末青平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83.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39公顷,占总面积的0.32%;农村居民点158.05公顷,占总面积的4.05%;采矿用地为0.52公顷,占总面积的0.01;交通水利用地为112.39公顷,占总面积的2.88%;青平镇其他建设用地为0公顷。(三)其他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青平镇其他用地面积为51.36公顷,占总面积的1.31%。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本轮规划208、20年规划期末,青平镇耕地保有量为1385.43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46.17公顷;规划调整后耕地保有量面积1801.74公顷,比原规划期末规模增加了416.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82.84公顷,比原规划期末增加了36.67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再充分考虑各行政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后备资源禀赋及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分解落实至各村。(二)土地综合整治1、土地整治的原则(1)土地整治规模布局与市中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相协调,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应综合考虑全镇经济社会发9、展状况,以提高耕地质量,补充建设占用耕地,改善生产生活为任务,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3)在全镇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做到确实维护农民权益。(4)规划期内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地方,应明确土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范围和复耕面积,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土地整治安排的要求(1)土地整治安排要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相协调,以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安排,是在深入调查分析各类土地整治潜力的基础上,综合10、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改善生产生活的愿望和能力以及资金保障水平,来明确土地整治的类型、规模和布局,并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3)农村土地整治安排,要注重保持农村风貌和当地特色,保留传统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中的积极元素,保护农村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4)农村土地整治安排,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在整治方式、旧房拆迁、新居建设等方面要为农民提供多种选择。(三)土地整治规划方案与布局1、农用地整理规划农用地整理范围区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未与非农建设用地规划区重合。本着“先易后难”、“集中成片”的原则,选择地理条件、社会经济相对较好的村社优先开展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不安排土11、地整治工作。(四)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管护的措施1.合理划定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合理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农业基础条件较好的耕园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加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原有的平均质量等级。全镇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83.77公顷。2.合理布局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根据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用地布局,调出规划城镇发展区域内以及城镇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12、;调出低等别、质量较差易损毁、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调出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以及产业发展区域内基本农田。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优质耕园地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区级下达目标任务。全镇基本农田在区级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础上因规划基数、产业发展及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原因对基本农田面积进行调整;将农业水利基础条件较好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已变更为耕园地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3.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稳步提升基本农田质量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按耕地等级实施13、差别化管理,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和水田,建设优质耕地和水田集中区,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4.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以外,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同时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全镇最高标准缴纳。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五、建设用地规划(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此次规划调整至2020年建设14、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控制在上级下达规模283.35公顷、170.96公顷以内。1、城镇建设用地调控城镇村发展主要依托于城镇建设与村镇建设。城镇建设要以内涵发展为主,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前提下,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2.39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村庄布局方式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城镇带动农村的能力,有效实施农业现代化。按照“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思路,以“金土地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依托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大力改善农村居15、民居住条件。全面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打造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综合配套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农村居民幸福美好家园。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创新农村农业经营方式,积极推行土地股权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繁荣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居民转移就业,努力在农村形成土地规模化、生产企业化、居住城镇化、收入多元化新格局。大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转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现代农村与现代城市和谐相融。(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根据省、市、区的安排以及本镇发展的需求,全镇在本轮规划期间拟定实施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有交通、水利、电力、环保、其他项目等5个16、方面的重点项目。1.交通项目:井研至沙湾联网畅通工程、市中区通村联网畅通工程项目、全区其他次干线集散联网公路、市中区渡改桥工程建设、市中区客运、货运站场建设、农村公路项目共计6项;2.水利项目:已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已成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打井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及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共计9项。3.电力项目:110千伏送变电工程、乐山电网规划建设项目共计2项。4.环保项目: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设施项目共计1项。5.其他项目:通讯电缆工程、“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殡葬改革项目共计3项。规划17、期内,须优先保障上述规划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同时,按照青平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规划乡镇公路和村社道路,全面提升乡村道等级。(三)用途分区此次调整,按照全镇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的主要用途,将青平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等八种土地用途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包括全镇区域内划定的基本农田以及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还包括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本区划定面积18、为1758.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99%。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19、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本区划定面积为419.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2%。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不得闲置、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包括现20、有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城镇建设发展用地,附属于城镇和村镇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本区划定面积为12.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2%。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包括现有集镇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发展用地。本区划定面积为15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021、7%。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镇、村庄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包括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用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除外,以及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独立建设用地。本区划定面积为0.53公顷,占全镇22、土地总面积的0.01%。本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6、风景旅游用地区该区面积为0公顷。该区主要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23、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7、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包括现有的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除外的各类林地,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林地,以及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以及其它零星土地。本区划定面积为1414.5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6.20%。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24、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8、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143.6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68%。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一)构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基础1、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25、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补偿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1)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其他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2)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要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26、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二)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加强城镇的环境治理与控制,节约用水,降低污水排放量,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三)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进、展示、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节能照明、太阳能、新型建材的推广力度,建设和利用好农村沼气这一清洁能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培育27、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2、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突出以生态建设为首要任务,在确保造林数量、质量的同时,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质量。规划期加强全镇主要公路两旁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对退耕还林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格林地保护加强林地征占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公益林、天然林。建设以森林群落为主体,构筑与全镇环境治理、江河治理和景点建设相适应的林业生态体系,改善全镇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大力加强村容村貌整治,集中归并建农房、办乡企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减少对化肥的28、过量施用,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农业以降低对农药的使用,大力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加强场镇和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科学布局环境治理和保护性用地,大大降低农村面源污染,从各方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2附件:附表1青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3907.281003907.281000农用地耕地180946.31801.7446.11-7.26园地20.360.5217.810.46-2.55林地1392.2835.631392.2835.630牧草地00000其他农用地357.779.16360.749.29、232.97农用地合计3579.4191.613572.5791.43-6.84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8.960.2312.390.323.43农村居民点用地158.054.05158.054.050采矿用地0.520.010.520.01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小计167.534.29170.964.383.43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公路用地6.970.188.880.231.91小计6.970.188.880.231.91水利用地水库水面101.912.61101.912.610水工建筑用地0.101.60.041.5小计101.912.61103.512.6530、1.5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00特殊用地00000盐田00000小计00000建设用地合计276.417.08283.357.266.84其他土地水域51.361.3151.361.310自然保留地00000其他土地合计51.361.3151.361.310附表2青平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期1809000007.265.13 02.13 -7.26 1801.741582.84年均增减00000131、.21 0.86 0.00 0.35 -1.21 附表3青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交通1井研至沙湾联网畅通工程新建2014-2020青平镇、白马镇、全福镇、土主镇、牟子镇、通江镇、安谷镇、车子镇市级2市中区通村联网畅通工程项目新建2017-2018市中区区级3全区其他次干线集散联网公路新建2015-2020市中区区级4市中区渡改桥工程建设新建2016-2020市中区区级5市中区客运、货运站场建设新改建2016-2020市中区区级6农村公路项目改扩建2015-2020市中区区级水利7已成中型灌区续建32、配套与节水改造改扩建2017-2020各乡镇区级8已成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扩建2017-2020各乡镇区级9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改扩建2017-2020各乡镇区级10打井工程新建2017-2020各乡镇区级11集中供水工程新建2017-2020各乡镇区级12小型水库工程续建2017-2020各乡镇区级1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续建2017-2020各乡镇区级14自来水及供水管网工程新建2015-2020各乡镇区级15中小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2016-2020各乡镇区级电力16110千伏送变电工程新建2015-2020各乡镇区级17乐山电网规划建设新建2015-2020各乡镇区级环保1833、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设施新建2015-2020市中区区级其他19通讯电缆工程新建2011-2020各乡镇市级20“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新建2016-2020各乡镇市级21殡葬改革项目新建2016-2020各乡镇市级合计3.412.56附表4 青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称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青平镇3907.281758.0744.99419.0310.7212.50.321594.070.530.0100.001414.5536.34、20143.63.68青平村309.05125.9140.7474.2824.0312.54.0416.395.3000.0000.0079.2925.660.680.22保卫村245.11117.1947.8144.8618.3000.0010.524.2900.0000.0072.5429.5900.00高堰村711.8131.0618.4118.222.5600.0015.522.1800.0000.00434.4961.04112.5115.81青和村346.84170.9649.2950.9914.7000.0015.914.5900.0000.00103.2629.775.721.35、65太洪村273.68161.6459.0620.787.5900.0014.215.1900.0000.0073.2926.783.761.37宝兴村561.67353.3762.9169.512.3700.0026.524.7200.0000.00112.2819.9900.00水竹村474.36293.5861.89469.7000.0021.334.500.530.1100.00112.9223.8000.00八一村408.41219.4853.7452.8512.9400.0018.134.4400.0000.00106.0425.9611.912.92张坝村576.36184.8832.0841.557.2100.0020.473.5500.0000.00320.4455.609.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