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年产20万吨乙二醇工程建设项目110KV总降压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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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03080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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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慨何氮开宜搓慌绅扣粉韶乙按史凳搓郝璃猎段宿原撰防重派耻响诲馒廉稚嚼镍罩鲤骡拯隋碰袄涸余塑戚香撤庇送陷歉壳封制隧丛吩元忧呸甚窘镶味膳淮睁奸振境碳砧姆挠靳始窄邹莹上真谓坯然弓盯崩樟重嫌兜逾妄红咱荫跪狐袍纲筛汲陷冠份徒华煎薛窃熟沮杭媳滁辛静憎糟冤娃裙又骗乓滴编疹逾障咬诺雅斋菲协迪小藩题娃稍芽烩龚钡稳灌雌料伤债烃秸银砷址纬笼啃撤要举惧寒与硕不滔扬足丫潞褂圣弓镑榔秋汐哨间别崇锻鸣涤穆吭施绢泊早舞羞腆隋改连黑断静平姿骏祝枫晚农屑忱孕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编制依据1.1、洛阳年产20万吨乙二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投标文件。1.2、洛阳年产20万吨乙二醇工程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施工图纸。2、1.3、主要技术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一200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1.4、洛阳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1.5、我公司相关文件、制度、标准等;1.6、现场调查资料、相关工程施工经验。1.73、与工程安全施工有关的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等。2、建筑概况本工程位于洛阳市孟津县负图大道,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2593.6m2,建筑高度18.9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面标高为312.7m,室内外高差为600mm,正负零处的绝对标高为313.3m。3、控制程序分析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安全防护的重点是: 施工临时用电;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土方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的浇筑工程、塔吊施工安全措施,针对以上安全防护重点,项目部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每项措施均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验收。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必4、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3.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消灭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加强文明工地建设,所承揽工程必须符合文明工地标准(JGJ59-99),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到规划目标。3.2、目标责任分解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经项目领导研究决定,安全管5、理目标责任分解如下: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措施方案的制定,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制定正确的技术措施。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监督验收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消防及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质检员: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监督,协助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检查台帐,组织每半个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资料员:负责工程资料收集,原材料、试件送检,工程后期资料整理。材料员: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出厂的全面6、管理及办公生活区的管理。施工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工作,施工作业的洞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外围的文明施工。3.3、安全生产体系项目经理霍永杰项目副经理王光钝技术负责人魏长动 预算员:郝喜梅施工员:司灿质检员:田轶军安全员:姬利明材料员:刘娟各专业施工队4、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4.1、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4.1.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4.1.2、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7、计划。4.1.3、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4.1.4、组织对项目部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4.1.5、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4.1.6、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4.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4.2.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责任。4.2.2、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8、,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4.2.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4.2.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4.2.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4.2.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4.2.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范措施。4.3、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4.3.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4.3.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9、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4.3.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4.3.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4.3.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4.3.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4、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4.4.1、施工员是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10、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4.4.2、认真学习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4.4.3、对分管片区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成本负直接责任,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和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4.4.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进行实施,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4.4.5、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整改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处置。4.4.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1、4.5、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在施工中,安装中的焊接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焊接件件不合格造成断裂脱落,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4.6、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12、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4.6.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4.6.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5、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5.1.、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我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5.1.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5.1.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安全生13、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5.1.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均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地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5.1.4、项目经理部与专业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5.1.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14、安全意识。5.1.6、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本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5.1.7、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对现场安全做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告书和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专业安监人员需每月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5.1.8、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面试,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5.1.9、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5.1.10、调整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雨季要有排水、防雨措施;夏季15、要做好防暑工作。5.1.11、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1.1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牌和标语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6、安全技术措施6.1、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6.1.1、砂浆及混凝土搅拌机6.1.1.1、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6.1.1.2、搅拌叶片和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当间隙超过标准时,会使筒壁和筒底粘结的残料层过厚,增加清洗时的困难并降低搅拌效率,如搅拌叶片16、磨损,应及时调整,修补和更换。6.1.1.3、混凝土搅拌机起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运转后进行上料,上料后应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满荷载时起动搅拌机。6.1.1.4、在混凝土搅拌机使用中,切勿使沙石落入机器运转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6.1.1.5、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6.1.1.6、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去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6.1.2、混凝土振捣器6.1.2.1、插17、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地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6.1.2.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6.1.2.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6.1.2.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6.1.2.5、振捣器作业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安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18、生危险。6.1.2.6、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面受到损坏。6.1.2.7、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扶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电动机、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6.1.2.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应相同。6.1.2.9、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6.1.3、钢筋切断机6.1.3.1、使用前应该查看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固定刀与活动刀水平间隙以0.51MM为宜。6.1.3.2、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6.1.3.3、断料时必须19、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动刀向后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弹出伤人。6.1.3.4、切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铁屑、铁末等脏物不能用手抹除。6.1.3.5、严禁切断规定范围外的钢材。烧红的钢筋以及超过刀硬度的材料。6.1.3.6、使用电动液压钢筋切断机时,要先松开放油阀,空载运转几分钟,排掉缸内空气,然后拧紧,并用手扳动钢筋给活动刀口以回程压力,即可进行工作。6.1.4、钢筋弯曲机6.1.4.1、使用前应对钢筋弯曲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验。6.1.4.2、机身应有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装开关。6.1.4.3、不准在运转中更换中心轴、成型轴或挡铁轴。严禁在运转过程加20、油或擦摸机床。6.1.4.4、钢筋要紧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6.1.4.5、不直的钢筋禁止再弯曲,以防止事故。6.1.4.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6.1.4.7、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6.1.5、蛙式打夯机:6.1.5.1、打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进线口应有护线胶圈。6.1.5.2、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6.1.5.3、每台夯机必须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缆线。6.1.5.4、操作夯机必须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搬运夯机必须拉闸断电。6.1.5.5、停机时,必须拉闸断21、电,锁好闸箱,做好电机防潮防水。6.1.6、木工机械6.1.6.1、木工机械必须专人管理。6.1.6.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操作时不准随意拆卸。6.1.6.3、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加油清理和调整。6.1.6.4、加工旧木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清除干净。6.1.6.5、每日工作完毕,必须活完场清,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6.1.6.6、严禁使用多功能(电锯、电刨、电钻合一的)木工机械。其它:未涉及到的中小型电动工具应按其使用说明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的要求使用。6.2、土方开挖6.2.1、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22、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6.2.2、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6.2.3、基坑的周围设防围堰,并准备好水泵,防止下雨浸泡基土。6.2.4、基坑周围1米范围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夜间应有红灯示警。6.2.5、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6.3、钢筋混凝土、模板及砌体工程的施工安全6.3.1、钢筋混凝土工程6.3.1.1、展开圆盘钢筋时,两头要卡牢,以防回弹伤人。6.3.1.2、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并注意打锤区域内不得站人。切断小于80MM长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严禁手扶。6.3.1.3、制作成型钢筋时,场地应平23、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各机械设备的动力线应用钢管从地坪下引入,机壳应有保护零线。6.3.1.4、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条线上,在建筑物内的钢筋要分散堆放。6.3.1.5、在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马道。6.3.1.6、使用平板振动器或振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振捣设备应设开关箱,并装有匹配的漏电保护器。6.3.1.7、浇筑混凝土所使用的溜槽必须固定牢固,若使用串筒时。串筒节间应连接牢固。在操作部位设护身栏杆,严禁站在溜槽上操作。6.3.1.8、泵送混凝土时,输送管道的接头紧密可靠不漏浆,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24、要牢固,输送要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6.3.2、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6.、安 装6.、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6.、施工过程中,模板上不得超量堆载。6.、模板及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6.、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撑和剪力撑,并与支柱固定牢靠。6.、平板模板就位时,要在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6.、支设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柱模板和梁模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在拉杆、支撑上攀登上下。6.、支模应按方案组织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及检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6.3.2.2、拆 除25、6.3.2.2.1、拆模时应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的规定。6.3.2.2.2、高处、复杂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6.3.2.2.3、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6.3.2.2.4、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有雨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工作。6.3.2.2.5、拆除模板一般要采用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6.3.2.2.6、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6.3.2.226、.7、在混凝土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将板的洞盖严。6.3.2.2.8、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6.3.2.2.9、拆除基础模板时,应先检查槽坑土壁的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除的模板和杆件不得在离槽(坑)上一米以内堆放,并随拆随运。6.3.2.2.10、拆除板、梁模板时应注意:6.3.2、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6.3.2、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6.3.2、拆除楼层板的底模时,应严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6.3.2、严禁站在在悬臂构件上面敲拆底模。6.3.2.27、2.11、拆除高而窄的构件模板,应随时加设支撑将构件支稳,严防构件倾倒伤人。6.3.2.2.12、每人有足够的工作面,数人同时操作时应科学分工,统一信号和行动。6.3.3、砌体工程6.3.3.1、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6.、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若建筑物外边没有加设脚手架平桥,则应支架安全网或护身栏杆。6.、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6.4、脚手架的拆除安全技术措施6.4.1、要制定脚手架拆除方案,拆除前应向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4.2、脚手架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28、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应履行职责。6.4.3、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6.4.4、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清除步层内存留的材料,物件及拉垃圾块,严禁高处抛掷。拆除顺序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拆除前还要对整体架子进行检查,必要时还要先加固后拆除。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6.4.5、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人员往下顺杆子,连墙点应随拆架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设置临时29、支撑,然后再拆抛撑。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方向同时拆除(踏步式),确保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扣、登高措施应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下降,不准先行拆除。所有杆件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脚手架内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6.4.6、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前,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6.4.7、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应将预留的斜道,上料平台,通道等,先行加固以便拆除后能确保其完整,安全和稳定。6.4.8、拆除时,如附近有外电线路,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接触30、电线。6.4.9、拆除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不得将拆下的物件过多集中存放在一起,防止坍塌事故。6.4.10、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时,应将拆除的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6.4.11、拆下的架料应由作业人员运输传递给地面上的作业人员,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6.4.1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6.4.13、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停止脚手架拆除作业。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6.4.14、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31、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6.4.15、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7、预防伤害的主要措施7.1、防坠落措施7.1.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7.1.1.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否则,不得进行施工。7.1.1.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7.1.1.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32、和劳动纪律。7.1.1.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1.1.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到位,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除,并在工作完毕后及时复原。7.1.1.6、作业前,要对脚手架、工作台、通道、梯子、吊架、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才准投入使用。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或报告领导处理。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7.1.1.7、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及搭设架子与安全设施的人员,要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33、合格后持证上岗。7.1.1.8、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及时清理,拆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应堆放平衡,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来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除,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7.1.1.9、雨天进行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及时清扫。7.1.1.10、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7.1.1.11、防护棚在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临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7.1.1.12、登高作业遵守如下“十不准”规定:.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头晕、贫血症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34、准登高作业。.2、登高架设工(含架子工、吊装起重工等)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准登高作业。.3、大雾、大雨、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登高作业。.4、从事悬空作业或高空危险地方操作,未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者不准登高作业。.5、夜间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不准登高作业。.6、上岗前饮酒、有病、精神不振、服了安眠镇定等到药物,或经医生建议暂不宜登高作业的人不准登高作业。.7、脚手架、操作平台、楼梯及斜道、跳板、跑道等设施,未经安全检查验收或检查不符合要求,未整改前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8、“四口”、“五临边”场所没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网、盖板)等防护设施装置,不准登高作35、业。.9、高处容易滑倒造成坠落的场所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7.1.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7.1.2.1、攀登作业:7.1.2.1.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7.1.2.1.2、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7.1.2.1.3、梯脚底部方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为宜,不得有缺档。7.1.2.1.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536、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7.1.2.1.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7.1.2.1.6、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7.1.2.2、悬空作业7.1.2.2.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7.1.2.2.2、悬空作业所用的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37、用。7.1.2.2.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顺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2、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3、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7.1.2.2.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2、绑扎边38、梁、挑檐和边柱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3、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4、绑扎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7.1.3、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7.1.3.1、洞口的防护措施7.1.3.1.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7.1.3.1.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39、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7.1.3.1.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7.1.3.1.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7.1.3.1.5、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7.1.3.1.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40、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7.1.3.1.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00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0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7.1.3.1.8、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7.1.3.1.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41、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7.1.3.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7.1.3.2.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7.1.3.2.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7.1.3.2.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7.1.3.2.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42、件或处于吊车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7.1.3.3、临边的防护:7.1.3.3.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7.1.3.3.1.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7.1.3.3.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7.1.3.3.1.3、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7.1.3.3.1.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43、,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7.1.3.3.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7.1.3.3.2.1、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7.1.3.3.2.2、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7.1.3.3.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7.1.3.3.3.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44、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7.1.3.3.3.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2、当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上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3、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用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密,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45、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7.2、防触电措施7.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按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7.2.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的进线额定电压不宜高于10KV,临时用电箱处应设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临时用电箱周围应有防水、排水措施。7.2.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为施工现场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接。7.2.4、室内配电线路应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进线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7.2.5、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46、。7.2.6、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7.3、防机伤措施7.3.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7.3.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7.3.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7.3.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47、可进行工作。7.3.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7.3.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7.3.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7.3.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7.3.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48、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7.3.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转运中发现不正常,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7.3.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方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刑事责任。7.3.12、变配电所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7.3.13、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7.3.14、机械使用的润滑油,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时、按季、按质更换。7.3.15、当机械49、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7.3.16、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从事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的劳动者,需要配置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音耳塞等防护用品。7.3.17、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腿紧)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7.4、防物击措施7.4.1、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7.4.2、作业层四周必须进行全封闭施工,以防止高空坠物伤人。7.4.3、安全帽50、的使用7.4.3.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部分组成,帽衬和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的间隙(帽衬顶部间隙为2050mm,四周为520mm);当有坠物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二是必须系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7.4.3.2、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安全帽的规定。7.4.3.3、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安全帽必须能承受5000N的冲击力。7.4.3.4、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51、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7.4.3.5、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备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7.5、防坍塌措施7.5.1、本工程土方开挖前应制定边坡支护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基坑周围应有专职安全巡视。7.6、防火灾7.6.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7.6.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7.6.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52、并加强值班巡逻。7.6.4、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7.6.5、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7.6.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然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7.6.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7.6.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7.6.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7.6.9.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7.6.9.25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7.6.9.3、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7.6.9.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7.6.9.5、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贱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6.9.6、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7.6.9.7、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7.6.10、严格工地用火制度,预防煤气中毒。7.6.11、施现场火灾事故和管理7.6.11.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54、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7.6.11.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7.7、防中毒措施7.7.1、 食堂卫生采购运输:.1、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2、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7.7.2、食品贮存保管卫生.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工程使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食堂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应设冷55、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3、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7.7.3、制售过程的卫生.1、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碗、及其它盛器、筐、水池、抹布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3、共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7.7.4、个人卫生.1、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7.7.5、炊事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凡在56、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2、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3、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的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7.7.6、集体食堂验收标准.1、新建的集体食堂,在选址和设计时应符合卫生要求,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制作间地面和墙裙的建筑材料,要用具有防鼠、防潮和便于洗刷的水泥等。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3、主副食应分开存放,易腐食品应有冷藏设备。.4、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用具、容器和食用案板要有生、熟及反、正面标记,防止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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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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