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技术开发(委托)合同(15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木**
编号:416353
2022-06-21
14页
38.04KB
1、合同编号: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技术开发 委托方(甲方):某市宏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某省大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xx年12月10日 签订地点: 某省常熟 有效期限: 5年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直复营销平台(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2、“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某市宏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某省大爱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常熟东南开发区金都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冯名祥 项目联系人: 沈昊辉 联系方式 :15051778103 通讯地址:常熟东南开发区金都路8号3楼 电话: 3、0512-52350608 传真: 0512-52350061 电子信箱: shenhh 鉴于乙方拥有以下资质:(1)技术贸易资格证书。 苏技证常字2011第082号 有效期限:2010年10月14日 至 2013年10月13日鉴于乙方拥有以下软件产品:(1)大爱互动营销管理系统软件V1.0证书编号:苏DGY-2011-5958有效期限:2011年12月19日 至 2016年12月19日(2)大爱企业服务软件V1.0证书编号:苏DGY-2011-5418有效期限:2011年10月8日 至 2016年10月8日(3)大爱业务流程软件V1.0证书编号:苏DGY-2011-5957有效期限:20114、年12月19日 至 2016年12月19日(4)大爱联络中心管理软件V1.0证书编号:苏DGY-2012-E2022有效期限:2012年12月14日 至 2017年12月19日(5)大爱移动互联网协同工作平台软件V1.0证书编号:苏DGY-2012-E2023有效期限:2012年12月14日 至 2017年12月19日(6)大爱互联网计费管理软件V1.0证书编号:苏DGY-2012-E2024有效期限:2012年12月14日 至 2017年12月19日1、甲方系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以下简称“产品方案”)的合法权利人,并正在寻找终端客户及拓展市场。2、乙方系大爱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以下简称“iS5、ervice平台”)的开发方;iService平台可以为不同的行业IT解决方案提供接入、整合及寻找终端客户的服务;据此: 协议双方已就产品开发方案作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且进行了长期的市场调研与考察。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产品方案接入iService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以客户的转换通过APP的手段建造具有基础服务部署、数据库部署、应用部署、用户管理、服务器管理、终端管理、广告信息发布等功能的云端管理软件。通过云运用商业模式整合双方资源,共同建立集创意、制作、销售为一体的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1)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含当日,6、下同)5个工作日内(含当日,下同),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方案(最新版本,下同)接入iService平台事宜(以下简称“接入事宜”)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接入事宜而需要的软件及端口信息等。(2)协议双方一致确认,为完成接入事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源/资质,乙方亦同意提供。(3)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应互相配合完成本条的相关技术工作,使甲方产品方案能够接入iService平台,并可供终端用户的正常使用。(4)协议双方进一步同意,为实现接入事宜,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附件所列之基础设备供甲方产品方案使用,但该等基础设备之数量因客观需要必须增加的,由此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应视为乙方之成7、本,并依据本协议进行结算。(5)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非本协议依法或依约定解除,双方均有权以对方正式合作伙伴之身份,向社会公众做出相应宣传。协议双方均应当互相承认该等宣传的真实性,并做出必要配合。(6)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产品方案应当仅通过iService平台发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产品方案通过任何形式通过除iService平台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数字化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7)协议双方进一步同意,若各自所支出的各项成本中部分或全部需要按月结算的,均应当于每月5日(含当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一方认为对方成本构成或结果应当进一步商讨(以下简8、称“异议”)的,应当于收到书面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否则视为认可。若一方依据本款约定提出异议的,双方应当于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正式进行商讨,并于商讨开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达成一致。(8)乙方承诺将对甲方产品方案提供7*24小时的后台技术支持,确保于软件发生障碍之后(以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为准)4个小时内,使甲方产品方案恢复顺畅运行状态。(9)甲方承诺,甲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甲方对产品方案享有充分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或可供乙方合法处分的其他形式之权利。产品方案接入iService平台并开展本协议项下之相应事宜的,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提供的权利主张。(10)9、协议双方共同承诺,本协议项下之各自成本计算数据均属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之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甲方支付平台接入及软件开发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软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CRM客户管理软件的开发,建造具有基础服务部署、数据库部署、应用部署、用户管理、服务器管理、终端管理、广告信息发布等功能的云端管理软件,甲乙双方数据库对接,自动数据交换,传输与备份。数据库自动挖掘、客户信息自动分类、维护、客户清单生成、黑名单客户清单生成及预处理。更高的客户满10、意度和销售转换率、改善跨渠道销售业绩、更低的现场服务运营成本。提供客户服务包括业务咨询、业务办理、费用查询、积分业务、故障申告、投诉建议、进度查询、客户预约、预约回访、满意度调查、信息查询、数据分析、APP业务软件、公共信息发布等业务功能。实现营销活动管理,面向营销管理人员,实现营销活动的组织和控制的管理。营销人员按照系统规定的营销方案开展营销活动,包括营销方案管理、营销活动制定、营销活动分派、营销活动执行、营销活动跟踪、营销活动反馈等功能。使用客户维系管理包括维系方案管理、维系活动制定、维系活动分派、维系活动执行、维系活动评估等环节,形成丰富的客户维系方案知识库。使用知识管理,把计算机信息技11、术将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方法、工作经验、政策法规等企业内部产生的各类分散的知识经过提炼和加工,升华为企业智慧,并提供高效的检索手段,从而实现知识的共享、传播和综合利用的信息和数据资料支撑平台。 2技术内容:一站式信息处理中心:客户管理中心模块可按客户查询同一客户所有相关信息,一站式客户信息处理平台;工作提醒,包括商机提醒、应收提醒等;客户管理,整合短信、EDM、efax、网站、移动终端APP等营销工具,通过互联网元素整合,让用户能更好的进行精准营销和立体营销,通过WEB2.0+SNS方式进行营销网络的铺垫,能为用户建立更广的营销网络用不同渠道、不同媒体之间的互动、协同能力,以及业务应用在协12、同处理的过程中面向不同渠道提供的统一的业务适配能力。客户代表可以结合当前的具体业务要求、客户的使用偏好等,在一次服务请求的过程中,综合使用不同渠道,并实现客户相关信息在不同渠道间的传递及展示,保证客户在不同渠道的体验一致性、及业务在不同渠道间的连续性。增强自助渠道业务处理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低成本运营能力。结合不同客户群的使用习惯,采用有效营销手段,引导客户通过自助渠道,包括:IVR、WAP/WEB、移动终端APP、短信等电子渠道完成服务请求全过程,有效减少人工渠道业务处理量,提高运营效率。 3技术方法和路线:基于乙方在常熟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依托大爱互动营销管理系统软件V1.0,大爱企13、业服务软件V1.0,大爱业务流程软件V1.0,大爱联络中心管理软件V1.0,大爱移动互联网协同工作平台软件V1.0大爱互联网计费管理软件V1.0。为甲方定向开发CRM客户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分析信息的能力、对客户互动渠道进行集成的能力、支持网络应用的能力、建设集中的客户信息仓库的能力、对工作流进行集成的能力、与ERP进行无缝连接的能力、集成SEO优化推广功能。 第二条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软件化打造企业金融服务外包平台,让企业的营销更的更有效,更方便,更加信息化; 2. 能有管理客户、效筛选分析出客户需要的目标客户的业务流程软件化,针对性销售,利润更大化。 3. 联网整体平14、台架构解决方案;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与现有内部系统的互联 ; 2. 系统业务功能; 3. 信息数据共享 ; 4. 整体进程及完成开发工作内容。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接入、软件开发及相关费用:1 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接入及软件开发费用:总金额为 :520万(大写:伍佰贰拾万元整)。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65万元,第一阶段软件研发完成测试通过后支付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此费用为:CRM客户服务软件的开发。具体支付完成时间及方式:于2013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二阶段软件开发完成测试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255万元(大写:贰15、佰伍拾伍万元整)此费用为:客户分类分析软件、物联网客户终端软件、新媒体客户转换软件的研发。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测试通过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具体支付完成时间及方式:于2013年6月30日前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支行 地址: 常熟市东南开发区银环路99-2号 账号: 89130154710000127 第五条 本合同的所有开发经费由乙方以直接 自主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无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 2主要人员变动、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4考虑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为维护双方利益,应留下空间。 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17、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涉及本合同的技术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本合同技术标的及应用方向;本技术的销售市场和方向。 2涉密人员范围: 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有关人 。 3保密期限:依法保密,保密期限5年,此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规定。 4泄密责任:依照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涉及本合同的技术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露。 2涉密人员范围: 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有关人员。 3保密期限:依法保密,保密期限5年,此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规定。 4泄密责任:依照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18、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按行业的一般要求鉴定,鉴定专家可以由甲方指定。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其它责任;。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9、。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掌握该技术成果,包括设计指导、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与授课讲座。 2:地点和方式:甲方住所地。 3费用及支付方式: 包含合同金额内全部 。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 条约定,逾期支付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接入及软件开发费用自逾期的第十天起,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付费用的0.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额。逾期二个月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第 十一 条保20、密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 双 (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后续改进归双方所有。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方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约定双方共有,则利益共享。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若遇21、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3技术上出现不可预知的问题,且双方认定都无能力解决的。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无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常熟市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任何相关附件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14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