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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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7991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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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案按照省公安厅、 省旅游局、 省宗教事务局、 省文化厅 关于转发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XXX 公通字29 号)的部署和要求,自 XXX 年 3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 XXX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对古建2、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古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市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 XXX 同志担任组长,成员有市公安局 XXX、市旅游局 XXX、市宗教事务局 XXX、市文化局 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本地区的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三、治理的范围和重点内容范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重点内容1、清理在古建筑内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2、拆除在古建筑之间及毗连古3、建筑私接乱建的棚、房;3、清除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4、改造在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5、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用火和僧、尼、道士等人员在古建筑内的生活用火行为;6、增加和改善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三、时间安排和治理措施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 XXX 年 3 月 15 日开始至 XXX 年 6 月 30 日结束,共分 4 个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此阶段的工作要做到“两查、一清、一建档”,即: “两查”:一查,由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和市宗教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属于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进行普查,记录它们的现有状态和各部位的使用功能和性质,填古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于 3 月 22 日前报市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查,由市公安局负责,核准上报表格,清查上报单位的火灾隐患,填古建筑基本情况调查表,于 3 月 28日前上报省古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