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5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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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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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 本、图 集(公开版)博白县人民政府二二四年一月0 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现状基础与问题风险3第一节 现状基础3第二节 发展机遇8第三节 主要问题与风险挑战10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目标战略13第一节 指导思想13第二节 规划原则13第三节 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14第四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16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8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18第二节 主体功能分区22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25第四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25第五节 国土空间利用结构优化27第六节 农业发展空间29第七节 生态保护空间33第八节 城乡空间布局37第九节2、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45第四章 中心城区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53第一节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53第二节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58第三节 居住用地布局与住房保障61第四节 中心城区蓝绿网格和开敞空间63第五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65第六节 中心城区城市交通66第七节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71第八节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74第九节 城市更新76第十节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79第十一节 中心城区城市设计81第十二节 中心城区控制线83第十三节 发展预控区规划指引85第五章 资源统筹保护与利用87第一节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87第二节 建设用地资源高效配置89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91第四节 3、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93第五节 其他重要资源保护与利用96第六节 生态系统碳汇96第六章 县域魅力空间塑造98第一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98第二节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100第三节 魅力空间总体格局101第四节 城乡特色风貌塑造103第七章 县域基础设施支撑体系105第一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5第二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109第三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12第四节 能源设施规划119第八章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126第一节 国土综合整治126第二节 生态修复128第九章 区域协调发展131第一节 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131第二节 强化县域联动协同发展132第十章 实施保障134第一节4、 加强党的领导134第二节 乡镇规划指引134第三节 专项规划指引142第四节 详细规划单元指引143第五节 近期行动计划143第六节 规划实施保障机制145159前 言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部署要求,建立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资源保护利用,促进全域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博白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博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博白县位于广西东南部,东邻粤港澳,南连北部湾,是桂东地区融入北部湾开发开放的桥头堡,是广西与玉林市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前沿阵地和承接大湾区产业外溢发展的战略腹地,是玉林市实现“东靠南下、通江达海”战略的关键门户。规划以5、广西“两湾联动、陆海协同”的战略支点城市;玉林市全面向海、融入两湾的门户城市;新材料制造示范城市和富有客家特色的魅力城市为发展目标,以全面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要求,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规划是对博白县全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规划管理工作,是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本依据。具有纲领性、实施性、引导性和约束性。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项政策、规划的制定,以及各类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规划为实现博白县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建成全国重要的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6、;全国重要的编织工艺品生产基地;“两湾”地区重要的现代特色农业和健康食品产业基地;玉林市向海发展主轴的重要城市;北部湾重要的商贸物流节点城市;世界客家魅力旅游胜地提供空间保障和要素支撑。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博白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分为县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包括28个镇行政范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东至雷公岭,西以玉羊岭、大玉岭和飞凤岭形成的自然山脉为界,南至小白江,北至福绵区。本规划自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博白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文本、图集是国家和自治区指导监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7、,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规划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下层级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章 现状基础与问题风险第一节 现状基础 第1条 自然地理格局特征地理位置优越,战略区位优势突出。博白县位于广西东南部,东与陆川县相邻,东南与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毗连,南与北海市合浦县相依,西与钦州市浦北县交界,北与福绵区接壤,具有较好的区位条件。博白县是海上丝绸之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上的重要节点,是桂东地区融入北部湾开发开放的桥头堡,是广西与玉林市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前沿阵地和承接大湾区产业外溢发展的战略腹地,是玉8、林市实现全面向海、融入两湾的关键门户。交通优势明显,出省出海通道便捷。境内建有玉林至铁山港、玉林至湛江、南宁至湛江、松旺至铁山港、浦北至北流清湾等高速公路,有玉林至铁山港铁路、黎塘至湛江铁路,以及玉林至北海、浦北至广东宝圩、陆川清湖至浦北石埇、水鸣至英桥接湛江等二级公路,正在大力推进贵港经兴业至博白到湛江高速公路和博白至高州高速公路、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等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中心城区距离玉林福绵机场约20公里,距离北海机场、铁山港东岸码头约100公里;县内龙潭镇紧邻铁山港东岸码头,距北海机场约60公里。地势高低起伏,气候温暖舒适。全县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地势特点是西北、东北部较高,中部偏南处隆起,形9、成自北向南呈高低高低起伏之势。博白县属南亚热带向热带过渡的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日照1720.6小时,年均无霜期350天,有着舒适宜人的气候条件。资源总量丰富,发展优势得天独厚。地处低纬度,光、水、热等条件良好。全县水资源丰富,境内主要河流有南流江、九洲江、郁江和那交河四大水系,主要大小河流有43条。农业资源特色鲜明,是全国畜产品生产百强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桂圆之乡、全国富硒农业示范基地、广西无公害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拥有空心菜、桂圆、那林鱼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动植物资源种类多样,有香樟、土沉香、紫荆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原鸡、褐翅鸦鹃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矿产资源丰富10、,目前已发现各类矿产17种,优势矿产主要为钨、钼、高岭土和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旅游资源丰富,县内有自治区级宴石山风景名胜旅游区、云飞嶂万福草原、绿珠庙、温罗温泉等。第2条 民族与历史文化特征汉族为主,多民族杂居。2020年,全县共有35个民族,以汉族为主,其余34个少数民族散杂分布,少数民族人口为22366人,仅占全县户籍总人口的0.91%。客家文化分布广、种类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博白县,古称白州,自北朝设县至今有1400多年历史,县域内客家人超过130万,是广西客家最大的聚集地和世界第一大客家人聚居县。传统农耕、历史名人、民间艺术等文化要素交融。县域历史文化以“客家文化”为核心,以11、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海上丝绸之路、历史名人、宗教文化等为特色。在客家文化上主要的体现有客家历史、客家语言、客家风俗、客家建筑、客家艺术、客家杂技、客家工艺以及客家村落等,分布于整个县域;在特色文化上主要的体现有语言学大师王力、大平坡水楼、朱光故居、朱锡昂故居、文龙书院、博白民主抗日自卫军沙菱支队旧址等,主要分布于南流江沿线。博白县是桂东南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编织工艺品之都”“中国杂技之乡”“中国桂圆之乡”。第3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特征 农用地占比高,农业发展优势突出。土地利用现状总体格局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占县域国土面积的80.50%,其中耕地占县域面积的14.12、95%,林地占县域面积的65.55%。总体上呈现林地多,耕地少的局面,适宜发展稻、果、茶、桑及用材林等农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成效显著。2020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97.81%。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稳定达III类水,九洲江水质连续四年均值稳定达III类水,成为全国跨省区中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典范。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大,构建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主体,水源涵养林为支撑,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开发区域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乡路网结构持续优化,县城区城东大道主干道全线贯通,绿珠大道、公园路等路面完成改造。玉林至铁山港、浦北至13、北流清湾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其他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有力推进了南向大通道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博白县充分发挥衔接两省区三市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提供支撑。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754公里,取得历史性突破。农村、能源、水利、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增效。第4条 区域经济发展特征工业发展势头迅猛,农业优势产业突出。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291.21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7.4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9.0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4.7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3.4620.2646.28。全县有传统五大支柱产业,分别为新材料、林产加工、健康食品、编织工艺(竹木草)14、新型建材产业,主要分布在城南产业园及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随着华友锂电池、柳钢中金、玉铜新材料等一批重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的开工落地,全县工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发展势头迅猛。农业一直以来是博白县的优势产业。博白县是传统农业大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全国“双杂”种子南繁基地、中国桂圆之乡、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农业产业(粮食)科技重点示范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全国富硒农业示范基地。第5条 人口及城镇化特征人口资源丰富,分布呈“大分散、小集中”。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为139.24万人,户籍人口为192.53万人,是玉林市域内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最15、多的县。县域户籍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城镇有4个,分别为博白镇、东平镇、龙潭镇、文地镇,分布于博白县的北部、中部、南部和东南部,人口整体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城镇结构稳定有序,中心城区用地集聚。中心城区首位度较高,中心城区城镇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为39.32%;按城镇等级分类的城镇数量呈金字塔状,由少变多,结构较为稳定。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4.77平方千米,人口约23.10万,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63.77平方米,低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参考值105平方米,属于用地较为集聚节约的城镇。第6条 城市发展特征城市山水格局鲜明,宜居城市成效卓著。依山傍水是中心16、城区自然景观格局的贴切写照,形成山环水抱、田园延绵的地方山水格局空间。中心城区东、北、西三面环山,南面地势平坦开阔,南流江、绿珠江自城西流过,乌豆江、小白江从城南蜿蜒而过。整个中心城区山环水抱,拥有广阔的近山、亲水空间,南北向的田园延绵分布,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中心城区主要向东、向南发展。向东开发的区域主要位于城东大道两侧,已建设王力博物馆、县体育中心等;向南开发的区域主要位于绿珠大道南侧及火车站周边,已建设城南公园、博白县第七中学等。第二节 发展机遇第7条 区域发展新机遇RCEP正式签署促进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随着2022年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区域合作取得了17、重大突破,协议成员国承诺降低关税、开放市场、减少标准壁垒,这将为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外经合作提供更良好的环境。这有利于博白县进一步推动进出口多元化,优化进出口结构,做大做强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资源型产品等产业,推动跨境电商发展,为博白县的新兴产业与服务贸易发展带来动力,助推博白县国土空间开发复合化、高效化、集聚化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激发向海经济发展动能。西部陆海新通道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战略通道、连接“一带”和“一路”的陆海联动通道、支撑西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陆海贸易通道,将极大改善区域物流环境,推动北部湾港提速发展,加强西部与东盟之间联系,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博白县18、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环节,自身及周边的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加快,物流降本增效成果将更加显著,对产业空间用地的需求将大幅增加,为向海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两湾”深度融合为产业升级更新创造机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是国家战略。自治区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推动“两湾”联动发展,明确支持玉林加快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助力玉林深层次改革发展。博白县位于玉林南部,粤桂交界,北部湾城市群中部,是“两湾”当中重要的深化改革合作节点,在“两湾”联动发展中起着承东启西、双向流通的作用,这也为博白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临港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力支撑,未来在争取产业用地19、方面更具优势。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更广大腹地区域的发展。随着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强有力实施,乡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公共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条件大幅改善,国家与社会各界资金持续投入乡村地区,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极大促进了博白县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的发展,乡村地区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将迎来新一轮的腾飞。第8条 地方发展新诉求保障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发展空间格局得到优化,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提升博白县城镇的产业吸纳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扩容提质和凸显特色并重,推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互动、20、产业升级与城镇转型协同、产业集群与城镇集群融合,促进县城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三次产业的比例结构,在产业布局、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上更趋合理。依托县工业集中区和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两大平台,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成长,辐射带动农业现代化,提升配套服务业比重,建设成为县域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构建绿色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1、,全面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成绿色生态博白,实现县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向海经济建设。强化服务北部湾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联动发展,引导各类空间规模要素集聚,推动“两湾”产业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提质提速,重点加快城南产业园承接大湾区产业步伐,加快推动龙港新区及周边区域联动发展,促进各产业园区与乡镇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北部湾城市群向海经济新高地和龙潭产业新城。第三节 主要问题与风险挑战 第9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主要问题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后备资源潜力利用难度大。由于优质耕地分布区域与城镇开发建设区重叠度较高,城镇发展占用优质耕地的现象比较突出。面积大、基础条件好、易开发利用22、的耕地后备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剩余的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的成本较高,容易再度撂荒。自然灾害风险时有发生,地质灾害威胁需予以重视。博白县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地质构造复杂。东南临广东阳江、海南等地震断裂带复杂区域,西北有防城灵山断裂带经过,境内有三条深大断裂带通过,具备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条件。乡村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整治开发工作阻力大。全县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225.52平方米,居民点规模较小,分布零散,集约利用程度较低,空心村以及农民在城镇和农村双重占有建设用地等现象突出,农村人口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不高,要规范有序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的难度较大。区域协同较弱,现代交通建设滞23、后。县域内一级公路仅有国道241,三条高等级公路均为南北走向,东西走向缺乏高等级公路联系,南宁至玉林高速铁路、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尚未建成。现代交通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博白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城镇化水平低,人口外流严重。2020年,县域城镇化率为43.09%,较玉林市低6.66个百分点,较自治区低11.11个百分点。较低的城镇化率使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育滞后,对现代制造业支撑力不足。2020年,全县常年外出的人口数量约53万人。大量的人口外流,削弱了博白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竞争优势。产业结构不合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较低。传统产业所占比重较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缺乏高新技术和新兴24、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的后续动力严重不足;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仅为21117元,在玉林市七个县(市、区)中排名垫底,在广西属于下游水平。人均用地严重不足,建设品质亟待提升。中心城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仅63.77平方米,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参考值105平方米相差较远。中心城区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1.67平方米,小于标准要求的12平方米;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仅为0.90平方米,远低于标准值10平方米,中心城区的建设品质亟待提升。开放空间单一,山水城市特色不明显。现状开放空间较少,城市天际线缺乏规划,未能很好显山露水,不能较好地体现出城市的山水格局。现状整体风貌未能体现25、城市的地域特点,未能体现客家风貌;城市景观较为零散,在空间延续上未形成完善的景观结构系统。第10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城市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区域竞争日益激烈,人口流动挑战大。随着高铁、高速公路等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城市群等外部环境影响逐步加大,周边市县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博白县的区域竞争压力将增加,如何利用好外部机遇,提升博白县的综合竞争力,留住常住人口,并吸引剩余劳动力回流,是博白县未来发展需要面临的重要挑战。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持续提升,传统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挑战大。近年来,全县经济增长迅速,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的后发优势逐步显现。但这种发展仍然依托的26、是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和生产规模的外延式扩大,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转变,产业层次偏低,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到既保持经济高速发展,又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这就对经济发展的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耕地保护与城镇发展矛盾日渐突出,保护与发展协调挑战大。随着区域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产业转移承接带来的剩余劳动力回流,博白县的城镇发展将迎来新契机。在耕地资源珍贵且保护任务艰巨的南方丘陵地区,如何协调城镇发展与耕地保护关系,是未来发展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目标战略第一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27、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玉林市委第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等建设,全力打造玉林向海图强新增长极,筑牢生态安全底线、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和城乡风貌品质,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奋力谱写新时代博白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第二节 规划原则生态优先,绿28、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倒逼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逐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城乡建设用地有机更新,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区域协调,全域统筹。加快推进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实现区域共建、共享、共治,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加强全县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安排。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以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围绕29、人的需要塑造高品质国土空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建设社区生活圈,统筹地上地下空间服务利用,构建完善、便捷、绿色的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传承文化,彰显特色。立足博白县自然资源、人文禀赋和发展特征,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妥善处理城市建设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的关系。促进传统与现代融合发展,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强化城市设计,加强风貌管控,体现城市精神,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第三节 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第11条 发展定位基于区域协调的战略要求,立足博白资源禀赋30、,结合玉林市发展定位和博白县发展诉求,将博白县定位为:广西“两湾联动、陆海协同”的战略支点城市;玉林市全面向海、融入两湾的门户城市;新材料制造示范城市和富有客家特色的魅力城市。第12条 城市性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及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构建城乡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层次的国土空间,逐步引导实现全县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博白县建成全国重要的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编织工艺品生产基地,“两湾”地区重要的现代特色农业和健康食品产业基地,玉林市向海发展重要城市、客家魅力旅游城市。第13条 规划目标到2025年,“双核驱动、融入两湾”发展空间格局基本形成,31、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等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出海新门户和富有客家魅力的生态宜居城市初步建成。全县逐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乡村地区集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常住人口达到149万人,城镇化率为50%,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6万人。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水体、植被、土壤、大气等生态环境要素品质不断提升。预计湿地保护率达28.0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不低于89.85%。到2035年,全县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蓬勃发展,全面建成广西“两湾联动、陆海协同”的战略支点城市、玉林市全面向海、融入两湾的门户城市、全国重要的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新城和富有客家特色的魅力32、城市。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水青山助力城市发展。预计湿地保护率达28.0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9.85%。全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常住人口达到158万人,城镇化率为65%,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5万人,道路网密度达8千米/平方千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90%。展望至2050年,全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和高新产业引领全域高质量发展,城市功能趋于完善,交通网络便捷高效,现代化基础设施系统完备,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现代33、化美丽博白。第14条 规划指标以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为核心,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围绕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构建“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和空间品质”3大维度29项的指标体系,其中约束性指标8类,预期性指标21类。第四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第15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区域统筹,融入西部陆海发展。以龙潭产业新城和中心城区为核心,积极参与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积极推进沙河至铁山港东岸码头的铁路支线、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等建设,完善西部陆海交通体系建设。生态立县,筑牢山明水秀生态空间。坚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着力构建体现生态文明要求34、的现代产业体系,依托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宴石山风景名胜区等建设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业强县,打造特色产业空间。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等区域合作,加快资源和区位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城南产业园为平台依托,发展新材料产业、林产加工产业、编织工艺品制造产业、纺织服装产业、健康食品产业五大产业,推动特色工业集聚发展。文化兴县,提升城镇空间品质。深入挖掘、整理和保护博白客家文化、岭南文化、红色文化和农耕文化资源、民俗活动和内在精神价值,树立文化与旅游相互促进、共赢发展的思想理念,营造浓厚的文化旅游氛围,走出靠文化支撑、35、靠文化提升、靠文化兴县的旅游发展道路,提高城市设施承载力,加快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振兴,优化用地空间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依托“一起同柑”沃柑产业核心示范区、桂牛奶水牛产业核心示范区、沙河镇火龙果产业示范区等农业示范区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打造地方特色农业品牌,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第16条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到36、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56077.46公顷(84.12万亩)。主要分布在南流江流域、白沙河流域、博白盆地、博白镇、文地镇、东平镇、亚山镇、龙潭镇等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建设用地复垦、其他土地开发和属性标注为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的地类等多渠道补充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专栏3-1 耕地保护管理规则(1)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并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2)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37、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3)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4)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带位置下达退耕任务。(5)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6)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38、(7)未经批准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8)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土调查分类标准并变更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9)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35年,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937.70公顷(76.41万亩),占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面积的89.58%。按照“保护优先、数质并重”的原则,优先将生产粮食的可长期稳定利39、用耕地、新建高标准农田、土地综合整治等新增耕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出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形的地块,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实施补划,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专栏3-2 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规则(1)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40、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2)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未经批准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3)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占用条件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41、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第17条 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78.02平方千米,占县域总面积的4.65%。主要分布在那林镇、菱角镇、江宁镇、水鸣镇。生态保护类型为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地(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用地占比78.87%,水源涵养区生态用地占比21.13%。专栏3-3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则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原则:严格规范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42、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国家规定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有限人为活动管理原则:1.管护巡护巡查、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用海用岛、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不包括投礁型海洋牧场、围海养殖)等活动和必须的生产生活设施;2.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43、择伐、果实采摘、更新改造,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按规定开展的公益林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的林下经济活动;3.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4.符合相关规划、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5.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潮)、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6.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44、设施运行维护改造;7.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8.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与邻国签署的国界管理制度协定(条约)开展的边界边境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10.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规则: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五年一评估”情况,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局部调整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的,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批准文件,对生态保护红线作相应调整,45、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第18条 城镇开发边界 到2035年,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59倍(含玉港合作园)。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集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根据预测建设用地规模、发展趋势和建设适宜性评价,优化城镇建设空间,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分类管控,对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在规划实施期内,城镇开发边界可46、基于五年一次的规划实施评估,按照法定程序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进行调整。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以农业和生态为主导用途,是开展农业生产、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强生态保护的主要区域。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允许建设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和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独立选址的点状和线性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47、和用途管制有关要求。第二节 主体功能分区 基于“双评价”统筹全域本底要素和开发保护需求,落实自治区、玉林市等上位规划确定的农产品主产区主体功能区定位;按照发展目标,以乡镇为基本单元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第19条 城市化地区城市化地区包括博白镇、龙潭镇、双旺镇、亚山镇、松旺镇、文地镇等6个镇。该区是全县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是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向该区倾斜,统筹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保护。培育壮大中心城区综合实力,改善人居环境,实施城市更新,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坚持产业发展导向,加快推进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建设,积极承接东部产业,优化产业结48、构,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第20条 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主产区包括径口镇、双凤镇、顿谷镇、水鸣镇、沙陂镇、三滩镇、黄凌镇、旺茂镇、东平镇、沙河镇、菱角镇、新田镇、凤山镇、宁潭镇、英桥镇、那卜镇、大垌镇、大坝镇、永安镇、浪平镇等20个镇。该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产品为其他功能。该区城乡建设实施集中布局、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量。重点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造优质安全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基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重点保障村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用地,完善乡村基49、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第21条 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那林镇、江宁镇。该区以生态系统功能重要、生态脆弱区域为主,是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点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其他区域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格产业准入标准,适度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及其他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第22条 能源资源富集区在主体功能区划分基础上,因地制宜叠加划定能源资源50、富集区,包括1处国家规划矿区,该区是优势矿产资源富集区和重点开发区,是保障矿产资源稳定供应的重点区域,分布于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中,属于叠加功能类型,允许在服从所属功能区功能定位与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按程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鼓励探索差别化政策,支持重大矿产开采项目落地,提升矿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23条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包括5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个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和2个中国传统村落。该区是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推动文化产品价值实现、提升空间品质和弘扬中华文明的重点区域。以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原真性为核心,严防开发破坏性活动。该区51、属叠加功能区,区域内的保护和利用应与所在主体功能区管控要求相协调。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24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构建“一屏双核四轴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屏:即以那林自然保护区、充粟水库、小江水库一带为主要斑块的南流江以北林地山脉地区所形成的北部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区域生态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双核:即以龙潭产业新城市域副中心和博白县中心城区为县域城镇发展的主要核心,强化集聚效应,突出客家文化特色,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将客家文化元素融入核心的空间布局、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凸显“客家文化”品牌,促进形成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城镇职能结构体系。四轴:一条城镇发展主轴和52、三条城镇发展次轴。分别为沿国道241形成城镇发展主轴以及沿国道359、省道313、县城至文地一级公路形成三条城镇发展次轴。“四轴”是串联内外城镇联系的重要发展轴线。四区:即以中部平原一带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中南部丘陵一带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东部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南部为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挖掘客家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客家文化与农业空间的融合。第四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第25条 生态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自然区域。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包括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重要水库水面等必须严格保护的自然区53、域。全县生态保护区主要分布在那林镇、江宁镇、菱角镇、永安镇、水鸣镇、东平镇、双凤镇、那卜镇和沙陂镇等。第26条 生态控制区划定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是指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区域。主要包括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外生态较为重要和敏感的丘陵山地,以及其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第27条 农田保护区划定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是指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亚山镇、东平镇、文地镇等。第28条 城镇发展区划定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指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54、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中心城区、各乡镇镇区、工业园区等的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第29条 乡村发展区划定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是指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在乡村发展区中细分二级规划分区,即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是指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主要分布在博白镇、东平镇、文地镇。一般农业区是指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沙河镇、菱角镇、东平镇、文地镇、江宁镇等。林业发展区是指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平镇、沙河镇、凤山镇、径口镇、松旺镇55、等。第30条 矿产能源发展区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指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重点为博白县规划开采和正在生产的矿山开采区范围,主要分布在径口镇、松旺镇、双旺镇、旺茂镇、新田镇、三滩镇、黄凌镇、文地镇、大垌镇、那卜镇、永安镇、顿谷镇等。第五节 国土空间利用结构优化 第31条 用地结构优化结合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分区管控要求,对县域国土空间要素进行总体安排,优化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结构。第32条 严格保护农用地稳定耕地保有量。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调整,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耕地生56、态保护与建设。优化园地布局。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特色农业发展需求,引导园地向丘陵、台地、荒地集中发展,鼓励现代化优质果园基地建设,提高园地利用效益。到2035年,园地面积逐步减少。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加强林地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国家重点公益林、天然林,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一级水源林等生态林地,促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退耕,加强低效林地改造,促进宜林荒山荒坡扩林造林。到2035年,林地面积保持稳定。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完善乡村道路建设,合理安排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第33条 科学管控建设用地优化控制城镇用地。合理布局城镇用地,防止城镇用57、地过度扩张。优化城镇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完善公共服务用地和公共绿地配套,提升产业用地利用效率,科学调整工业用地比例,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引导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防超标准和违法建设,积极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废弃宅基地和闲置建设用地流转,促进低效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合理预留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推进乡村振兴发展。重点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区域交通等协调要求,精准配置区域战略功能用地资源,统筹安排交通、水利、公用设施用地。到2035年,全县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增加。合理控制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以外的其他建设用地,合理安排矿产开发58、用地和特殊用地。到2035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控制保持稳定。第34条 加强其他用地管控加强陆地水域、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管理,禁止侵占河流水系、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其他草地等其他土地。到2035年,全县其他用地保持稳定。第六节 农业发展空间 第35条 农业发展格局立足优质耕地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引导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专业化,形成“三区多基地”的农业发展格局。三区:规划将博白香米、高端水果和优质蔬菜布局位于中部和南部地势平缓、耕地较为集中的现代农业区;特色养殖布局位于东部和西部地势有点起伏、以林地为主的生态养殖区;道地中药材和经济林位于北部和中南部59、地势较高、以林地为主的特色林业区。多基地:中国南方种羊基地、水牛奶基地、沃柑基地、那林鱼基地、红江橙基地、火龙果基地、百香果基地、杂优种子南繁基地、生猪养殖基地等。第36条 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明确粮食生产用地底线。博白县处于桂东南优质水稻产业带上,以大力发展商品性优质高产品种为主要功能。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优化粮食种植区域布局,稳定并适当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加强“吨粮田”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种植水稻为主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明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底线,建立保障口粮绝对安全和稳定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战略防线。规划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29996.61公顷,主要分布在60、中部南流江流域周边的博白镇、亚山镇、三滩镇、旺茂镇、顿谷镇、东平镇、沙河镇,东部的文地镇、英桥镇、宁潭镇,以及南部的龙潭镇。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保障作用,加强对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优化粮食种植结构,防止非粮化。已种植非粮农产品的耕地,恢复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三图合一”,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保证粮食生产高效关键在于农田。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或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偏低、农田设施老化损毁严重的区域,着力更新改造农田设施61、,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着力提高种粮水平。以增产增收为目标,运用“三新”技术配套,提高种粮水平,不断强化农技服务,确保建设一批,巩固一批,管护一批。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户的科技培训,提高农户整体的科技水平,使功能区成为产粮先行区和管理保护的责任区。第37条 富硒产品功能区布局稳定博白镇、径口镇、亚山镇、水鸣镇、顿谷镇、三滩镇、旺茂镇、凤山镇、东平镇、沙河镇、菱角镇等富硒土壤资源较为丰富的镇形成富硒种养核心片区,发展富硒农业。培育富硒水稻、富硒水果、富硒蔬菜、富硒茶叶、富硒生猪、富硒家禽、富硒羊、富硒牛等。加强富硒土壤层的保护。珍惜富硒耕作土壤,非农建设占用富硒62、耕地,应采用表土剥离、异地培肥等工程手段引导异地利用,快速改善新开发耕地的质量。支持发展富硒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因地制宜,划定种植区域,合理安排富硒农产品种植的田间实验用地、农产品加工基地,打造规模化、产业化、高效益的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第38条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资源“三位一体”保护。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总体稳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严格项目选址论证,确保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先补后占、占一63、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规划期间,重点加强南流江、九洲江、白沙河等河谷平原、博白盆地等粮食功能区的耕地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持续开展年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进出平衡”方案编制。以县域平衡为主,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以外,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在一般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且建成后地类变更为林地、工商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占用一般耕地新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等情形,均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按照“出多少,进多少”原则,对“二调64、”为耕地,但“三调”标注属性为“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的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在已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地块,补足同等数量和质量并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到2035年,全县可用于耕地进出平衡潜力为1050.00公顷。有序实施生态退耕,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开展生态退耕,优先在双凤镇、永安镇、浪平镇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面积不低于57.97公顷。积极开展耕地恢复计划。全县耕地可恢复潜力为23.34万亩,规划期内预计可恢复潜力为9.86万亩,结合本县实际,优先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区域恢复为耕地,并按照上级的耕地恢复计65、划,落实恢复任务,逐步补齐与原耕地保护目标的缺口。积极突破“耕地占补”瓶颈。到2035年,预计新增建设占用需要补充耕地1320.15公顷(水田1006.55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612.88公顷(水田467.23公顷)。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积极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发等措施对宜耕园地、林地以及其他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突破耕地占补瓶颈,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可增加耕地面积2560.39公顷。积极突破“耕地占补”瓶颈,加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稳妥有序实施小田并大田,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多举措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66、再利用和耕地体质改造,推广地力培肥和先进耕作技术,提高土壤肥力,提升新开垦耕地和中低产田质量。加大对退化、污染农田的修复力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实施耕地资源差别化分区管护。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根据全县各镇自然资源条件、耕地质量以及分布状况等,对耕地资源实施差别化分区管护。第七节 生态保护空间第39条 生态保护格局夯实绿水青山生态本底,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以那林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片区为中心,南流江、九洲江生态廊带为骨架,重点生态公益林分布区斑块为节点的“一心两带三区”生态保护总体格局,保障区域生态空间安全。一心:发挥那林自然保护区及周边镇水67、源涵养、水土保持、濒危物种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核心区。两带:以南流江、九洲江2条河流生态廊带为骨架,贯通茶根水库、鸡冠水库、充粟水库、小江水库、旺盛江水库、火甲水库等全县河湖水系。三区:指县域东北部的公益林分布区(包括城东林场、博白林场三育分场、博白镇、径口镇、三滩镇交界一带等)、中部的公益林分布区(包括博白林场兰冲分场、五峰分场、三滩分场)、南部的公益林分布区(包括博白林场射广分场、马子分场等)。第40条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优化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布局,优化后自然保护地面积13060.4668、公顷,主要分布在顿谷镇、那林镇、沙河镇、东平镇。自然保护地面积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成果,最终以国家正式批复为准。第41条 自然保护地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第42条 重要生态功能区对于有重要生态美学价值、重要水源涵养以及生态价值的区域以及重要的公益林等区域,应进一步加强保护。尤其是发挥那林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乡69、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濒危物种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核心区。涉及区域面积14908.09公顷,包括那林镇、永安镇、江宁镇、顿谷镇、永安镇等。对北部水源涵养林区重点抚育;保持中部低山水土保持林区生态稳定;南部经济用材林区有条件地开发。第43条 江河源头和各级水源地围绕那交河、蕉林河、青山河等江河源头区,县级、乡镇、村级水源地水源涵养区,以加大封育保护治理为主,加强江河源头区保护修复,建设沿江两岸绿化缓冲带,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水源保护区周边种植的速生林种应有序更替为水源涵养功能、蓄水保水功能以及土壤保持功能更趋合理的林种。第44条 生态廊道系统构建等级清晰、布局合理、空间70、划定、落地管控的生态廊道系统。全县构建南流江流域和九洲江流域两条生态廊道。沿廊道划定不同尺度的缓冲区,一是自然河道及其岸线纳入战略性水资源安全保障范围,在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注重保持原生河道形态,确保行洪安全和河道生态;二是在河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注重与滨江景观、产业协调;三是在河道两侧5公里范围内注重河道综合治理和开发协调,增强河流廊道生态调节功能。根据沿廊道不同缓冲区范围对生态廊道进行分级分类管控。一级管控区为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保持原生态,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允许适量种植、地质勘查、应急抢险、标本采集、考古挖掘、旅游设施建设、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边界边境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71、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开展的其他活动等10类有限人为活动,增植生态林,控退商品林;二级管控区为河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作为一级管控生态廊道的占补平衡区,鼓励“生态+农业”或“生态+景观”两类利用形式,如田园综合体、新型农业等;三级管控区为河道两侧5公里范围内,涉及人口活动热力较高的城镇区域,主要结合城市公园打造居民日常休闲空间,如打造绿道、自行车道等,在乡村居民点周边的生态廊道,主要结合村庄特色打造精品村、农家乐等,在人口活动热力较低但风景较好、具有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和人文资源点的区域,主要围绕其打造生态游和文化游等,同时加强南流江和九洲江等河流生态廊道的水环境整治和修复。第72、45条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积极探索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依托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水库等优质自然资源,开展生态产业化经营,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水产养殖等特色生态产业;依托那林自然保护区、南流江、九洲等生态空间,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生态+产业融合。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通过生态产品的科学开发利用,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73、。加强地域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公用品牌和生态标识培育和保护,通过品牌认证、生态标识等方式提升生态产品附加值。积极参与国家有机产品、绿色食品、低碳产品等认证,依托博白空心菜、桂圆肉、那林鱼、杨桃等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度挖掘生态产品资源,积极培育生态产品品牌。第46条 构建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构建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河流、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执行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推进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研究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和资源稀缺程度的生态产品74、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考核评价、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中的应用。重点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财政转移支付、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经营开发融资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第八节 城乡空间布局顺应人口流动和产业发展趋势,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目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成广西“两湾联动、陆海协同”的战略支点城市,玉林市全面向海、融入两湾的门户城市,构建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第47条 城乡统筹发展策略推进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乡村75、产业兴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全力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强化农业品牌塑造,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结合农旅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因地制宜调整村庄布局,实现城乡空间均衡等值。整合零碎散乱的居民点,适度集中居住,形成空间合理均衡的城乡居民点网络。重视乡村土地资源的价值和权利,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法合规入市,实现乡村土地与城镇土地同价同权。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缩小城乡生活质量差距。以服务均等化为城乡融合的抓手,一体化布局全县道路交通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服务双网融合,保障高品质服务对全县城乡居民的覆盖。建设和美乡村,塑造客家田园乡村风貌。避免照搬城市76、设计手法,梳理山水林田湖草和乡村风貌元素,突出城乡风貌差别,引导乡村形成具有客家田园风格的乡村风貌,提升乡村生态品质,传承博白乡土人文特色。第48条 打造优质城乡生活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社会公平、坚持规模效益为原则,基于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的多层城乡生活圈。县域内划分为城镇生活圈、镇村生活圈、社区生活圈,三级生活圈共同作为承载相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基本管理单元。城镇生活圈:依托呼北高速、浦北至北流清湾高速、国道241、国道359等高等级公路,按照城乡30分钟机动车可达的空间范围,建设品质更优、内容更全、覆盖面更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跨区域的服务资源统筹。完善交通市政、物流网络并向乡镇延伸,77、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镇流动。建立龙潭产业新城城镇生活圈、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圈、东平镇城镇生活圈、文地镇城镇生活圈、双旺镇城镇生活圈。镇村生活圈:依托二级公路、三级公路等,按照30分钟电动车、自行车可达的空间范围,加快推进养老、文体、教育、医疗、商贸等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全域覆盖。建立除博白镇、东平镇、文地镇、双旺镇、龙潭镇外的23个镇村生活圈。社区生活圈:依托乡村道路,按照15分钟步行、自行车、电动车可达的空间范围,结合城镇空间布局,以15分钟服务半径配套包括义务教育、卫生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中心等设施,实现设施服务城乡均等。 第78、49条 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一极一心引领、四轴带动、五区协调、多点支撑”的城镇发展格局,推进城镇协调发展,指引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一极”即县域发展极龙潭产业新城;“一心”即县域发展中心中心城区;“四轴”即中部陆海通道发展主轴、北部粤桂合作副轴、南部粤桂合作副轴、东部陆海统筹发展副轴;“五区”即东部城镇发展片区、南部产业新城发展片区、西部生态发展片区、北部城镇发展片区及中部休闲农业发展片区。第50条 城镇体系规划建立健全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建立“市域副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市域副中心城市龙潭产业新城,常住人口规模为20万人35万人的型小城市,建设桂东南地区的出79、海新门户、玉林南部港城一体的产业新城、玉林向海经济的主阵地;县级中心城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约35万人的型小城市,建设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发展节点,对接北海出海通道的门户,以现代制造、新兴产业为主的产业升级转型示范;重点镇东平镇、亚山镇、文地镇、龙潭镇、双旺镇等5个镇,常住城镇人口规模约3万人10万人,为各城镇发展片区的节点;一般镇包括径口镇、双凤镇、浪平镇等其他22个镇。优化城镇职能分工。根据对各城镇现状经济特征、资源条件、交通状况、未来发展定位等诸多方面的分析,规划将县域内城镇分为综合型、商贸型、工贸型、农贸型、农旅型5种职能类型。专栏3-4 县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表等级名称个数常住城镇80、人口规模(万人)名称职能类型备注市域副中心城市12035龙潭产业新城综合型含龙潭镇、双旺镇县级中心城市135中心城区综合型重点镇535东平镇商贸型510亚山镇、龙潭镇、双旺镇工贸型510文地镇综合型一般镇2212水鸣镇商贸型23沙河镇、凤山镇商贸型23旺茂镇工贸型12径口镇、松旺镇工贸型12那林镇、江宁镇农旅型0.5-1顿谷镇农旅型12菱角镇、三滩镇、新田镇、大垌镇、宁潭镇、沙陂镇农贸型0.5-1黄凌镇、那卜镇、大坝镇、永安镇、双凤镇、浪平镇农贸型35英桥镇农贸型第51条 全面优化村庄布局顺应村庄演变与发展趋势,依据不同村庄发展现状与潜力,结合现代农业区、生态养殖区、特色林业区三大农业发展片区81、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将全县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暂不分类的村庄四种类型。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248个,城郊融合类村庄4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6个、暂不分类的村庄12个。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因重大战略调整、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等变化可调整村庄布局。暂不分类村庄应基本保持现有村庄规模,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农业保护与土地整治、农房修缮与建设、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专栏3-5 村庄分类指引集聚提升类:248个,该类型村庄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发展,完善各类配套设施,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为新产业新业态预留产82、业用地。包括官岭村、青山村、大益村、久福村、诸岭村、那雷村、大垌村、栗桂村、金固村、大湖村、富门村、富山村、合江村、火甲村、莲塘村、平地村、石角村、双垌村、塘龙村、文江村、英梅村、分新村、良荔村、绿荣村、西湖村、新郑村、长新村、珠华村、李村村、旧金村、顿谷村、盘古村、大塘村、利罗村、马门村、登山村、乾弄村、旧门村、庞丁村、双底村、白马村、凤山村、立石村、龙城村、周屋村、竹围村、武卫村、斗垌村、桥湖村、石榕村、云心村、鸡塘村、周塘村、峨嵋村、社角村、而水村、黄凌村、凌清村、白流村、和邦村、合和村、江宁村、长江村、芳屋村、大中村、道根村、木旺村、径口村、旺垌村、三育村、茶根村、大胜村、飞厦村、新田83、村、秀岭村、周垌村、茂龙村、浪平村、新旺村、和睦村、六江村、六山村、盐圩村、石柳村、大龙村、山蕉村、李阳村、柱石村、羊少村、菱角村、绿湖村、那薄村、大安村、田面村、那卜村、石茅村、名六村、双竹村、平安村、六岗村、多福村、那林村、双六村、佑邦村、大岗村、东风村、金阵村、乐民村、珊瑚村、石塘村、新榕村、莫林村、长春村、白均村、宁潭村、德心村、西岭村、杨旗村、杨青村、良茂村、那秀村、三滩村、守育村、学田村、充仓村、大旺村、建中村、八壁村、飞洋村、良村村、那新村、南塘村、荣飘村、沙陂村、浪车村、白石村、大鹏村、大石村、沙河村、双江村、霞岭村、长远村、大观村、大仁村、双山村、玉桥村、双凤村、爱国村、平山84、村、良荣村、大田村、凤宁村、均田村、绿萝村、镇北村、大同村、那青村、水鸣村、大岭村、合光村、江正村、黎旺村、联合村、龙利村、平江村、上庄村、新丰村、新和村、大光村、上包村、双桂村、西垌村、西塘村、横水村、山心村、龙垌村、旺宝村、射广村、大康村、大寿村、民丰村、石垌村、太阳村、旺茂村、绿田村、玉李村、三清村、大沙村、番壁村、河滩村、茂石村、青河村、文地村、中苏村、才苏村、汉平村、黄洛村、姜充村、南凭村、平旺村、山文村、堂兰村、中良村、那大村、百岸村、马田村、美沙村、社门村、新塘村、百赖村、村头村、鹿调村、那花村、天垌村、民新村、清湖村、四和村、四维村、潭岸村、新民村、大禾村、互卫村、蒙村村、民富85、村、田旺村、付义村、金山村、联山村、文黎村、谢樟村、新联村、新圩村、杨充村、英桥村、永新村、春佳村、绿柏村、杨村村、那凭村、城治村、李村村、太安村、永安村、贞平村、高峰村、平和村、新茂村、新祥村。城郊融合类:41个,该类型村庄加强建设管控,限制新增乡村建设用地,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法合规入市,探索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加强乡村规划管理,规范农村用地和农民建房行为,重点保护建筑、空间、肌理、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推进传统村落的更新和改造。包括桂花村、珠江村、茂江村、官田村、城东村、城西村、城郊村、春石村、护双村、富石村、中江村、水佳村、津木村、九龙村、西江村、雷埠村、木垌村、柯木村、荔湾村86、新仲村、绿珠村、马塘村、东岸村、寨觉村、坡头村、南坡村、兴华村、长岭村、茅坡村、白树村、高山村、白平村、汉和村、曾村村、邦杰村、潭莲村、和平村、白花村、白中村、亚桥村、文水村。特色保护类:16个,该类型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加强乡村规划管理,规范农村用地和农民建房行为,重点保护建筑、空间、肌理、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推进传统村落的更新和改造。包括大良村、石龙村、凤坪村、大车村、富新村、石坪村、四联村、绿佳村、横塘村、山桥村、礼安村、周旺村、松茂村、康宁村、亭子村、温罗村。暂不分类:12个,该类型村庄基本保持现有村庄规模,优先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农业保护与土地整治、农房修缮与建设87、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枫木村、太平村、苏众村、竹田村、竹旺村、新香村、林桂村、蕉林村、草塘村、横坑村、松山村、周北村。第52条 乡村振兴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推进城乡协同发展。结合三大农业片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结合本土特色,打造六大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分别是农业产业特色百里水果长廊示范带、科技工业振兴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示范带、乡村风貌提升巩固脱贫硕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带、平安幸福家园平安村屯与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带、康养乐生态群国家森林生态养生示范带、红色经典示范桂东南起义红色旅游示范带。加快88、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三产融合”协同联动。统筹协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政策目标,根据产业业态特点和地方实际探索各类产业项目的供地方式,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村服务业、公益事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产业指向,重塑乡村产业发展新格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规划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对于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且规模较小的项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下,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就近布局,并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中落89、实相关用地。落实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强化保障畜禽养殖用地。积极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对于现有满足环境友好、生产高效、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规模养殖场,可合理拓展畜禽养殖用地空间,支持设施畜牧业发展。第53条 农村地区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乡村建设以规划为引领,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符合乡镇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且位于乡镇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村庄建设区内。村庄建设边界。边界内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优先满足村民住房、农村公共90、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公用设施等用地需求。村庄建设边界宜尽量利用道路、河流、田坎等明显的现状自然地物和人工建(构)筑物作为界线或界线拐点,力求边界清晰、容易识别,便于监督监管。建设用地选址。村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选址应当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新建村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尽量使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地段等原则,须满足博白县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标准管控。农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应按国家、自治区等相关规范91、与规定标准执行。建筑高度及退让道路距离,必须满足博白县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中相关要求。农村建筑间距应不妨害相邻权、地役权,应保证相邻房屋的正常采光和通行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新建住宅临路方向应与同侧相邻建筑外墙面边界齐平,保证沿路建筑的整齐美观。第九节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第54条 产业发展定位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优化,形成优势突出、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发展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集约化转变,将博白打造成为全国重要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编织工艺品生产基地、“两湾”地区重要的现代特色农业基地、承接东部产业转移92、升级的示范基地和世界客家魅力旅游胜地。第55条 产业发展策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改善种植结构,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围绕新材料、节能环保、林产加工和编织工艺品、轻工业等产业,稳步培育要素齐全、优势明显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区域联动,协同发展。以发展临港产业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为核心,加强与玉林、北海和湛江等地的联动发展,积极融入区域产业格局,打造多战略融合发展的产业示范区。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充分发挥临海进港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临港产业,与周边县(市、区)工业园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在区域协调的层面明确各产业园区功能定位,确保错位发展,避免同质竞争,提升博白县产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空间整合,集聚发展。93、遵循要素集聚、布局合理、用地高效、生态循环的原则,推进新材料、节能环保、轻工业等产业向园区集中,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和布局紧凑、用地集约、产出高效的现代工业园区。积极利用主导产业的集聚效应,推动生产要素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产业的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第56条 优化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六大特色农业。聚焦博白香米、高端水果、优质蔬菜、特色养殖、道地中药材、经济林产等六大特色农业,优化特色农业的空间布局,推动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畜牧业发展,壮大特色经济林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结合博白的空心菜、桂圆、那林鱼、水牛奶、生猪94、沃柑、菠萝蜜、青柚、火龙果、茶叶等传统优势产品,着重建设一批外向型、标准化、无公害加工生产果蔬基地,打造两湾“后菜园”。保障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空间需求。深入开展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行动,推进示范区技术升级、改革升级、产业升级。创建一批自治区核心示范区、县级示范区和镇级示范园,实现镇镇有示范园、村村有示范点,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强村。支持农业品牌化建设。立足博白县空心菜、生猪、桂圆、那林鱼、桂牛水牛奶等特色农业资源和产业基础,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响“博白美食”乡土特色品牌,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充分发挥博白县富硒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博白富硒农产品,创建一95、批富硒农业生产示范区,整县推进富硒农业开发,新建一批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讲好博白农业品牌故事,提升品牌效应,真正把博白客家文化变为品牌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依托博白香米、高端水果、优质蔬菜、特色养殖、道地中药材、经济林产等特色农产品,结合产业园区布局,鼓励精深加工型龙头企业逐步向园区集聚,形成上下游产品衔接的加工体系,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大力引进大型电商企业,探索生鲜农产品点对点“基地+社区直供”模式,全面推动农村电商与各地特色优势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全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布局,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型畜禽集中屠宰场和农产品产地市场布局冷链96、物流,建立县级和镇级冷链物流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冷链物流网点。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紧抓城市发展、消费升级等机遇,以满足生活、消费、休闲娱乐为目标,重点推动一二三产融合,积极推进集农业种植、加工、消费、体验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休闲农业,打造一批以田园观光游、农事体验游、农耕文化游、乡土文化游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将博白打造成全区休闲农业强县。第57条 构建现代工业产业集群构建五大工业产业集群。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围绕龙头企业和核心配套企业,构建以新材料产业为主,服装纺织产业、林产加工产业、编织工艺品制造产业和健康食品产业为辅的五大工业产业集群,推动博白县由传统的农业大县向工业强97、县发展转变。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规划以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高端金属新材料、新型能源新材料、前沿及其他关键战略新材料,打造新材料全产业链。打造服装纺织产业集群。规划以城南产业园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印染水洗、纺织和成衣制造等服装纺织产业。打造林产加工产业集群。规划以城南产业园为主要载体,强化林木资源培育种植,做强林产加工板块,推进林产加工技术创新,大力延伸林产加工产业链条,构建高效营销服务体系,多维度共同促进博白县林产加工业做强做大,形成规模集聚效应。打造编织工艺品制造产业集群。规划以城东片区为主要载体,发挥编织工艺品产业示范基地、重点示范企业、重大示范项目98、的带动辐射作用,深化编织工艺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加强产业集群建设,实现旅游、贸易、交通、设计装饰等产业链的跨界融合发展。打造健康食品产业集群。规划以客家美食三产融合产业园和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客家美食加工、粮油加工业、果蔬加工业、畜牧加工等健康食品产业。统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依托“向海发展,联动两湾”战略,以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全域统筹,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构建“一带三园”的产业发展格局。“一带”指博白向海经济发展带,即沿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玉铁铁路(含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呼北高99、速(含松铁高速)、国道241形成的向海经济发展带;“三园”即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城南产业园和客家美食三产融合产业园。专栏3-6 博白县三大产业集聚区发展指引(1)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位于博白县南部龙潭镇、松旺镇、双旺镇,用地规模约36.53平方千米,园区应发挥区位等优势积极参与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项目建设,主要发展以高端金属新材料、新型能源新材料和前沿及其他关键战略新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配套发展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特色农产品加工三大特色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东部通道的重要门户,玉林市两湾融合前沿主阵地、玉林100、市南部临港产业新城。(2)城南产业园:位于博白县中部亚山镇,用地规模约3.59平方千米,作为中心城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区,园区主要以纺织服装和林产加工产业为主,规划打造为博白县重要产业承载基地和示范基地。(3)客家美食三产融合产业园:位于中心城区北部,用地规模约0.49平方千米,以客家美食加工为重点,主要发展预制菜及其配套产业,构建全产业链、高附加值的博白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基地、乡村产业振兴示范高地。第58条 划示“工业控制线”,实施工业区块线管理严格保护工业区块线一级线内的规划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和商业服务设施,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上不得101、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合理保留区块线二级线内的现状工业用地,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以及符合产城融合确需安排的会议展示、商业零售、餐饮酒店等配套设施外,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工业用途。第59条 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全县工业布局紧密结合,差异化引导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倾斜,保障新能源新材料及应用、不锈钢精深加工、铜基材精深加工等3大制造产业链和纺织服装、林产加工、编织工艺品、健康食品等4大轻工产业链发展用地。坚持“亩产论英雄”,推动资源要素链上集聚,提高要素投入产出效率,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完善项102、目准入、监管、考核、退出和激励机制,推行工业“标准地”,到203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耗地量下降到5.79亿元/公顷。原则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出强度不低于62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220万元/公顷;综合类产业园区产出强度不低于34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155万元/公顷。积极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通过存量更新、低效开发、异地搬迁等方式,推进城镇工业布局调整优化,到2035年,实现全县零散工业用地集中入园和存量工业用地盘活更新。专栏3-7 园区分类发展指引表园区类型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容积率()建筑系数()食品加工类16961.140%纺织服装类10891.140%医药制造类1675103、0.940%金属制品类13430.840%通用制造类19140.840%电子制造类22511.140%第60条 优化现代服务业体系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以现代物流为主,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辅的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提升以现代商贸、文化旅游为主,健康养老为辅的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以文化创意为主,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为辅的新兴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新兴服务业向高层次和多元化发展,为产业园区和城镇建设发展提供强大支撑,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依托交通枢纽,发展枢纽型物流,以玉铁铁路沿线站场和铁山港为依104、托,以优化公铁港联运等运输集散方式为重点,形成多式联运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构建枢纽型物流集聚区。规划在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和城南产业园等重点园区配套建设一批物流园区,以第三方物流为重点,着力发展制造业物流,以高效率的物流服务促进现代制造业的发展。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城乡配送物流,建立公共配送中心,在城市社区和乡镇建立配送网点,逐步形成城乡公共配送网络。大力提升现代商贸产业。以中心城区和龙潭产业新城为核心,完善现代商贸业布局,加快特色商贸业建设,结合博白产业特色进一步完善专业市场和特色街区的布局。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塑造博白“世界客乡”“温泉康养圣地”“丹霞奇观名片”“红色105、教育基地”等历史文化特色旅游品牌。深入挖掘王力、朱锡昂、庞孝泰、绿珠、杂技、采茶戏等历史文化资源,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扬,加大客家文化开发力度,主动融入桂东南文化之旅,打造世界客家魅力旅游胜地。构建“两城一带三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两城”即依托中心城区的客家文化城和依托龙潭产业新城的临海旅游服务基地;“一带”即依托南流江打造的富有浓郁客家风情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产业带;“三区”即依托大平坡水楼、编织工艺品、温罗温泉等打造的北部综合休闲旅游区,依托宴石山、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千鹤岛等打造的西部山水观光旅游区,依托新田镇老屋屯、松旺镇松茂村等打造的东南部客家文化体验旅游区。开拓发展106、文化创意产业。结合编织品和南流江玉等工艺品制造,规划在城东片区建设文化创意园区或工艺品创意园区,建立集创意设计、艺术品创作与交易、广告、摄影、文化休闲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文化创意园区。结合客家美食、杂技、采茶戏等文化资源,在博白中心城区建设客家民俗文化街区,打造集民俗文化表演、民间工艺品展示和销售、民俗文化体验等为一体的平台。第四章 中心城区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第一节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第61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构建“西拓、北联、东优、南延”的空间拓展格局。根据现状发展情况及周边自然资源要素分布情况,结合实际发展需求,规划中心城区主要向西和向南发展,向东和向北适当延伸优化发展。向西往南流江适宜建设区拓107、展;向东主要以玉铁铁路为界,局部依托雷公岭公园进行发展,整体以优化空间、提升品质,完善设施为主;往北主要依托靠近福绵机场的区位优势打造博白县客家美食三产融合产业园;向南依托博白火车站和乌豆江有序延伸发展。第62条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结果,根据本地实际管理的需求,以及对周边限制因素和发展动力的分析,确定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博白镇护双村、九龙村、城西村、城东村、城郊村、木垌村、津木村、富石村、官田村、新仲村、大良村、马塘村、珠江村、水佳村、荔湾村、雷埠村、大良村、茂江村,三滩镇白中村、亚桥村和径口镇文水村,总用地面积12272.24公顷。第63条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构建“一核两廊三108、心四轴三片区”的空间结构布局。“一核”即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两廊”即沿穿城而过的南流江、乌豆江形成的生态廊道;“三心”即结合火车站的枢纽中心、北部的政务中心和东部的文体中心;“四轴”即两条南北向和两条东西向的发展轴线,分别为沿兴隆路和绿珠大道东西向发展轴线,以及沿城东大道和白州大道南北向发展轴线;“三片区”即由河流、山体等自然生态基底和主要道路分隔形成的三个片区,分别为城中片区、城南片区和城东片区。第64条 中心城区规划分区优化中心城区功能,以“主导功能区+管控底线”为基础,强化城市用地用途管控,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划定生态保护区152.72公顷,生态控制区10.109、09公顷,农田保护区1735.47公顷,乡村发展区8013.10公顷,其中乡村发展区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和林业发展区;在中心城区内形成8类功能区。居住生活区:以居住、中小学、社区商业、社区配套服务为主要功能,是城市提供居住生活服务的核心空间,应构建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提供完善、便捷的日常生活服务为主要功能。在保障主导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功能的适度混合,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城市生活需求。该功能区在各片区相对均衡布局,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42.56%。综合服务区:以城市片区商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为主要功能,是城市主要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等综合服务功能的空间,主要提供高等级的110、综合商业、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卫生、福利养老等综合服务,形成集约紧凑、规模等级合理、便捷舒适、配套完善的市民公共活动核心区域。该功能区主要布局在城中片区和城东片区的中心,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13.49%。 商业商务区:以商务办公、大型商业、专业市场服务为主要功能,相对集中地提供商务办公、大型商业、专业市场服务的核心空间,应以构建高等级的商业商务中心为主要功能,提供集约紧凑、规模合理、配套完善的城市商业商务功能。该功能区主要布局在城中和城东的商贸综合中心,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12.12%。工业发展区:以发展工业为主要功能,充分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完善产业链建设,构建高效率、产城融合、111、集约紧凑、产业链完善,形成协同发展、产城融合发展的产业片区。该功能区主要布局在中心城区北部和南部的现状工业园区,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12.05%。物流仓储区: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该功能区主要布局在火车站和高速出入口周边,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0.78%。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广场绿地,以及城市卫生隔离、安全防护、生态保护为主要功能,为城市提供开敞空间服务的核心空间。该功能区以南流江和乌豆江为主要脉络,各组团相对均衡布局,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8.32%。交通枢纽区:以铁路客货运站、公路客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交通枢纽区主要布局在城东大道、绿珠112、大道、站前大道等城市交通干道上,同时涵盖中心城区的道路,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18.99%。战略留白区:对城市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尚具有不确定性的战略性预留功能的空间。该功能区主要布局在中心城区北侧,作为城市产业或功能拓展的弹性预留空间,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0.001%。第65条 中心城区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洪涝风险控制线管控:中心城区防洪按50年一遇洪水进行设防。为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性,为雨洪水蓄滞和行洪划定的自然空间和重大调蓄设施用地范围,包括坑塘农区、绿地洼地、涝水行洪通道等,以及具备雨水蓄排功能的地下调蓄设施和隧道等预留的空间。保障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系统完整性和通达性,引113、导各项建设避开灾害风险区。对现状建成区占用河道管理线和新增项目占用河道管理线分情况进行管控引导,在用途管制上应严格加以限制。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治理:中心城区按地震烈度7度抗震设防,重要工程如政府机关、大型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等,提高1度设防。中心城区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通过建立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和地图对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并构建历史遗留隐患点和新增隐患点滚动治理制度。第66条 中心城区农业与生态用地布局中心城区范围内耕地主要分布在城区南部和北部,面积稳定在23.60平方千米;林地主要分布在城区东部和西部,面积稳定在40.13平方千米;湿地主要分布在南流江和乌豆江两岸,面积稳定在0.56平方千米;114、草地和园地均零星分布于中心城区四周,其中草地面积稳定在0.96平方千米,园地面积控制在3.68平方千米。第67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按照“框定总量、限制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355.73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建设面积控制在67.31平方米。缓解中心城区人均住房不足的压力,增加居住用地供应,优化完善居住用地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加大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规划居住用地968.95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41.13%,人均面积27.68平方米。着力增加公共115、服务设施供给,积极补足中心城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效率和水平。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5.73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11.70%,人均面积7.88平方米。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0.08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1.30%。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向现状服务水平较薄弱地区倾斜,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品质。发挥中心城区人口优势,积极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58.62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10.98%。控制现状工业用地规模,将产业逐步向城南产业园迁移。规划工矿用地73.98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3116、.14%。规划仓储用地约17.78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0.75%。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完善蓝绿空间网络,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总量约164.28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6.98%。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30.3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3.72平方米。加快完善中心城区结构性路网,合理布局城市各级交通运输设施。规划交通运输用地546.82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23.21%,人均面积15.62平方米。加强对特殊用地的管理与保护。保留现状监教场所用地等用地。规划特殊用地约16.37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比例约0.70%。战略留白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优化,提升117、城市韧性及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规划留白用地约3.13公顷。第68条 划示工业控制线至2035年,中心城区划示工业控制线不少于73.98公顷,控制线内工业用地面积不应低于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的60%。纳入工业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不得擅自调整。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与广场、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严格限制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途。因城市发展需要,确需调整工业控制线的,遵循“底线规模不减少、质量等级要提升、产业布局更合理”的原则,优先在原工业用地周边区域进行等量置换。第二节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第69条 机关团体设施118、布局规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布局行政办公设施。保留原有县级行政设施,其他各组团行政办公用地结合组团中心统一规划考虑,综合开发。每个居住社区设置1处社区管理中心,每处社区管理中心占地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第70条 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保障基础教育服务,构建公平、优质、均衡教育体系。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抓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基础教育各学段教育资源结构,重点保障基础教育设施供给,补充供给短板。至2035年,规划在中心城区内共布局9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中学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中规划新增4所普通高中和1所职业中学;到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内共布局19所小学和12所初中,其中规划新增119、11所小学和6所初中。加大学前教育供给,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提升乡村幼儿园办学条件。到2035年全面普及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第71条 文化设施布局规划提高基层文化设施覆盖,构建复合高效的文化设施体系。合理设置基层文化设施,鼓励与体育、教育、养老设施等邻近或综合设置、复合利用,形成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的文化设施体系。到2035年,规划布局4处高级文化设施,其中规划新增3处高级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按每个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置1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地面积按800012000平方米每处控制。第72条 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丰富体育设施层级,构建多元共享的体育设施体系。重点加大基层体120、育设施建设力度,形成层级合理、均衡布局的体育设施服务网络。坚持便民原则,支持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结合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全民体育建设服务功能,构建多元共享的体育设施体系。到2035年,规划在中心城区布局1处体育中心,为现状保留,即博白县体育中心。基层体育设施按每个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置1处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用地面积按200010000平方米每处控制。第73条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高效均等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居民就医便利性,保障一刻钟服务圈全覆盖。到2035年,121、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存量医疗卫生资源,布局8处医院,其中规划新增5处医院,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的医疗资源品质,推进院前急救体系的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按每个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置1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面积按22003500平方米每处控制。第74条 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立足自身特点加强引导,构建服务精准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健全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的养老模式,优先建设符合博白中心城区老年人收入水平的养老机构,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到2035年,规划在中心城区布局3处“老、残、儿”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其中规划新增1处社会福利设施。基层社会福利设施按每个1122、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置1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按每处不小于0.5公顷控制。第三节 居住用地布局与住房保障第75条 城市居住空间布局优化居住功能布局,建设高品质居住空间。以人为本,适应人口转移、土地利用效率以及城市功能结构调整的趋势,优化居住社区空间布局,打造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十五分钟居住生活社区。规划在中心城区内共布置6个十五分钟居住社区,居住用地面积约968.95公顷,总人口容量约35万人。第76条 中心城区宅基地引导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要求,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博白的农房建设标准。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开发边界内的村庄123、,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情况下,鼓励村民腾退宅基地,实施农村居民点社区化建设。对城镇发展预控区范围内的村庄,除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外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对中心城区其他区域的村庄,可通过编制村庄规划,对相应用地进行管控引导。第77条 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供应制度,深化居民住房保障。立足住有所居,突出有效供给,明确各类需求特征,实现供应总量、类型规模、套型面积与空间布局4个平衡,保障住房多元需求与多层次供应的统筹协调。优化住房建设空间布局,推动职住平衡发展。结合中心城区开发进程,合理布置居住空间,协调就业和居住的关系,推进职住均衡发展,提高就业人员就近居住配置率,实现职住协调发展。加强土地储备和住房建设124、计划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居住用地供应时序。到2035年,中心城区职住用地比例达到1:2以上。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切实增加供给。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建、纳入管理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类主体加快发展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数量。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进程。加强旧城区片区棚户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整治力度,进一步挖掘旧城区居住空间,保障片区职住比,同时提升整体的人居环境。提升保障性住房周边环境质量和特色。保障性住房周边应建设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25、配套,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留足教育用地,将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其他配套设施包括交通、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等,强化其设施的共建共享,满足片区服务需求,营造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场景。专栏4-1 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设施类型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小型商服菜市场或生鲜超市其他商业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养老设施文化设施室外活动场地管理服务用房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注:为应配建的项目,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配建的项目第四节 中心城区蓝绿网格和开敞空间第78条 绿地系统规划优化公园绿地布局,逐步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126、广场用地以及附属绿地组成的绿地系统,到2035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90%。加强郊野公园建设,作为中心城区绿地的补充,使得人均绿地休闲空间达到8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30%,绿地率25%。规划4个郊野公园。包括城东郊野公园、雷公岭郊野公园、玉羊岭郊野公园以及茶根郊野公园。规划9个城市公园。规划保留3个现状公园,在现状基础上进行升级完善,包括人民公园、滨江公园和城南公园;规划新建6个城市公园,包括城东体育园、书香绿轴公园、锦绣公园、南州北园、白州公园和乌豆北园。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布置社区公园。加强社区级公园、街头绿地和居住区内中小型游憩绿地建设,优化城市的绿化环境127、。同时积极探索公园绿地与其他设施复合利用,推动公园绿地与体育设施、开放创新交流平台的结合布局,采用立体绿化和生态化设计手法,将公共交通设施与公共绿地有机结合,打造城市功能复合的绿色开敞空间,实现城市品质的提升。改造附属绿地提升公园服务品质。利用街头绿地和居住区内游憩空间等附属绿地改造为口袋公园,注重整体绿化提升,进一步完善公园的服务功能,实现居民“推窗可见绿,出门即进园”的生活体验。第79条 水系规划沿骨干河道两侧增加连续开放的公共空间,两侧各控制不小于10米的绿化景观带,形成南流江与乌豆江为骨架的两条滨水廊道。加强滨水生态廊道建设,修复生态岸线、改善环境品质,优化驳岸设计,形成连续贯通的公共128、岸线和功能复合的滨水活动空间。加强绿珠江、城东水库、茶根水库等骨干河道、水库水面及郊区水系空间保护,恢复河道水系功能,形成蓝色网络与绿地网络相结合。第80条 开敞空间规划构建“两廊五带,多园开敞”的绿色开敞空间格局。“两廊”即由南流江和乌豆江交织而成的两条生态绿廊;“五带”即结合主要道路两侧的生态绿地布置五条绿带,包括东西向道路绿珠大道、兴隆东路以及南北向的道路城东大道、白州大道和玉铁铁路两侧的生态绿带。“多园”即人民公园、城南公园、滨江公园等大型综合公园绿地以及街头绿地等为主的社区级公园。整体形成点(公园绿地、广场)、线(生态廊道、防护绿带)、面(附属绿化)结合、层次丰富的绿地系统。第81条129、 通风廊道规划构建“透风见绿、疏密有致”的两级城区通风廊道体系。规划沿南流江和乌豆江两岸,建设2条宽度200米以上的一级通风廊道。规划沿博州路、兴隆路、锦绣路、绿珠大道、规划横一路、白州大道、城东大道、规划纵四路,建设8条宽度80米以上的二级通风廊道。划入通风廊道的区域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主廊道内建筑密度应小于20%,次廊道内建筑密度小于25%。第五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第82条 加强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梳理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强化城市历史文130、化遗迹的保护,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修缮保护工作。对中心城区1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并提出相应的保护和控制要求,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体系,保护文物古迹的真实性。第六节 中心城区城市交通第83条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策略推进中心城区内外交通体系一体化。形成多层次、多方式交通良好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一体化规划中心城区对外交通客运交通及城市公共交通。完善道路系统,调整用地布局。推进小街区规制,形成城市主、次、支道路配置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慢行优先战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131、中心城区内中短距离出行多采用电动车、自行车以及步行方式等低碳方式,从出行方式选择上主动避免出现大面积“停车难、行车难”的局面。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创造安全、清洁、舒适、人性化的交通空间。完善道路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旧区人行道,升级道路绿化,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第84条 对外交通规划完善对外交通网络。推动玉铁铁路复线扩能改造,预留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通道。充分发挥铁路运输效率,提升玉铁铁路及客货运站规模,达到二级标准,同时为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站点预留空间。在中心城区北侧、南侧、东侧各规划新建1条一级公路,形成中心城区环形公路,避免过境交通对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安全和环境造132、成不利的影响。强化对外交通场站设施建设。加快对博白火车站(客运站、货运站)进行改造升级,完善火车站配套广场、公交首末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并新建站前客运站(暂名)。整合优化汽车客运站布局,保留博白客运中心,将位于的西城客运站、博白汽车总站迁移至新建站。专栏4-2 中心城区交通枢纽规划一览表序号名称用地面积(公顷)位置等级备注1博白客运中心1.95东风大道与绿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二级现状保留2西城客运站3.10绿珠大道南侧二级迁建3博白汽车总站4.63城东大道与锦绣东路交叉口东南侧二级迁建4站前客运站(暂名)1.02规划纵六路东侧二级新建5博白客运中心1.95东风大道与绿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二级现状保留133、第85条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构建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依托现状道路网系统,整体形成由干线道路、集散道路、支线道路共同构成的方格网状路网格局。规划打造“八横八纵”的主干路路网,为城市各组团提供中长距离交通服务。“八横”即书香路、江南路博州路、友善路、兴隆路、锦绣路、绿珠大道、规划横一路、站前大道,承担中心城区东西向主要交通联系功能;“八纵”即江滨大道规划纵五路、规划纵二路、白州大道、公园路、东风大道、城东大道规划纵七路、荣和路、规划纵四路,承担中心城区南北向主要交通联系功能。规划主干路间距为3001800米,红线宽度为3060米,路网密度约为2.30公里/平方千米。规划次干路间距约300600米134、,红线宽度为2040米,路网密度约为2.12公里/平方千米。规划支路间距为150300米,红线宽度为1420米,在下一层次规划应进一步完善支路系统,新开发区域支路网密度适当增加,旧城区支路网密度适当降低,保障支路网密度达到46公里/平方千米。专栏4-3 中心城区主干路规划一览表序号道路名称红线宽度(m)道路长度(km)1书香路401.402江南路博州路402.513友善路300.924兴隆路30402.475锦绣路525.296绿珠大道606.007规划横一路602.448站前大道601.689江滨大道规划纵五路40607.7510规划纵二路303.1511白州大道605.2912公园路402135、.6813东风大道30403.0814城东大道规划纵七路608.6015荣和路403.0616规划纵四路402.99加快推进旧城区道路升级改造。构建分流保护环路,减轻旧城区过境压力,打通街巷支路,形成核心区道路微循环。针对旧城区内支路红线宽度窄小的情况,可考虑设置车辆单向通行,行人和非机动车双向通行的交通组织形式。在满足交通设施及地上和地下市政管线的最小敷设宽度要求的基础上,参考城市交通设计导则,针对不同类型的道路,可以灵活设置车行道宽度。第86条 公共交通规划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优先发展公交设施,改善公交运行条件,提升公交服务质量,鼓励居民使用公交出行。公交站服务区基本覆盖干136、线道路和部分集散道路,公交车按照8辆标准车/万人的标准配置。规划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总面积约1.29公顷,设置3处公共汽(电)车站。公共汽(电)车站包含首末站、停车场和保养场,每处首末站的用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公交枢纽站结合博白火车站布设,通过公共交通衔接火车站与汽车站,疏散人流,为出行提供便利;到2035年,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90%,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为不小于80%。第87条 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构建结构合理、整体连续的慢行系统。充分利用滨河、绿地等自然生态较好的区域,打造以南流江及乌豆江、郊野公园和城区道路系统为依托的三类优质慢行游览线,整体形成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空间。南流江及137、乌豆江慢行游览线即沿南流江、乌豆江两岸结合水面平台及防洪堤形成南流江、乌豆江景观慢行游览线路;郊野慢行游览线即依托城区外围雷公岭、羊义岭等郊野公园和田园综合体布设郊野型慢行游览线路,串联景区、文化旅游区以及特色田园综合体。城区慢行游览线即依托城区部分主次干道路,作为整个慢行游览系统的补充,串联其他各主要游览线路。第88条 静态交通体系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静态交通体系。规划在火车站、城市出入口及各片区重要节点周边布局14处社会停车场,总用地面积9.04公顷。社会停车场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停车位,且不宜小于停车位总数的10;社会停车场可结合城市绿地与广场、公共交通场站、城市道路等用地采用立体复合138、的方式设置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需符合相关标准。规划在中心城区布局加油加气站7处,总用地面积1.99公顷;加油加气站宜沿城市主、次干路设置,其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宜小于100米。合理布局公共充电设施。加快城镇人口集中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从中心向边缘,从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有序拓展,逐步加密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医院、宾馆以及城市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停车位20%的比例进行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按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向社会公众错峰开放内部139、充电基础设施。第七节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第89条 供水工程规划综合配置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常用、备用水厂同步完善。到2035年,中心城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5.60万m/d。中心城区规划供水厂4座,供水规模合计15.8万m/d,分别是西江水厂、兴隆西路水厂、鸡冠水库自来水厂、新码头水厂(备用)及登高岭水厂(备用)。沿城东大道、绿珠大道、白州大道、人民路、锦绣路、兴隆路、江滨大道、规划横一路、江南路、规划纵一路10条道路设置给水干管,管径为DN600DN1000;其中江南路、城东大道、绿珠大道、白州大道、锦绣路、规划横一路的干管线路的供水管线应双边布置;给水干管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第90条 污水140、工程规划稳步完善排水工程措施。到2035年,中心城区污水总量为12.31万m3/d。规划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5万m/d,占地面积扩大到约16.35公顷。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规划在城东大道、规划纵七路、绿珠大道、白州大道、锦绣路、博州路、规划纵四路、江滨大道、规划纵五路和规划横一路分别敷设污水主干管,采用d600d1200污水管,污水经干管向主干管汇流后统一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第91条 雨水工程规划规划保留现状雨水管渠,逐步将雨污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沿城东大道、规划纵七路、绿珠大道、锦绣路、规划纵四路、兴隆东路、白州大道、荣和路和规划横一路布置雨水干管,采用d1200d2141、000雨水管。积极推广海绵城市。打造中心城区“生态海绵、清洁海绵、弹性海绵、活力海绵+智慧海绵”系统,因地制宜应用“渗、滞、蓄、净、用、排”海绵技术,打造雨水综合利用体系。采用透水铺装,透水沥青、生态停车场等工程地面处理方法,减少城市地面硬度,加强城市地表雨水吸附能力。大力建设人工湿地、公园水体、雨水储水箱等储水设备,提供短期雨水收集能力,减轻城市雨水排水系统压力。第92条 电力工程规划结合新的发展方向配置供电设施。根据人均用地指标法负荷密度法,并结合玉林市的电力规划,到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全社会用电量为12.87亿kWh,用电负荷为36.76万kW。保留现状县城变、新滨变2座35kV变电142、站,保留现状220kV博白变及110kV长岗岭变,扩容110kV城北变。高压配电电压35kV110kV,中压配电电压10kV,低压配电电压380/220伏;规划范围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采用架空敷设,在重点景观带及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宜采用埋地敷设;加强现状35kV高压线搬迁改造,沿规划的高压走廊敷设;新建10kV及以下线路宜采用埋地敷设,现状10kV及以下线路逐步改造埋地敷设。35kV电力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15米,110kV电力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20米,220kV电力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不小于30米。第93条 通信工程规划以5G网络为重点发展通信工程。基站覆盖半径:高密区内宏基站的服务半143、径一般为200300m,密集区内宏基站的服务半径一般为300400m,一般城区内宏基站的服务半径为350750m,边缘区内基站覆盖半径约为7501000m。中心城区保留现状邮政支局及电信局,规划新建1处电信局。邮政所可附设于交通便利的建筑物首层,预留建筑面积为200300。保留现状广播电视中心。到2035年,规划固定电话主线为17.85万线,移动电话为38.5万卡号,宽带用户为12.25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数为6.6万户。综合考虑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等需求,统一规划成同管道埋地敷设;重要主干线路和中继线路,宜采用迂回路由,构成环形网络;建设可承载话音、数据、图像、多媒体等各种业务的接入网144、络。第94条 燃气工程规划加紧完善燃气接入工作,形成完整的管道天然气系统。规划改扩建现状天然气门站,完善供气管网系统,保障中心城区天然气供应量。建设博白分输站对接上游玉林燃气。规划中心城区燃气输配管网采用中压一级制;中压管网以环状为主,环枝结合,确保可靠供气。到2035年,规划天然气总用气量约为4110.06万Nm/a。第95条 地下管廊综合规划加快构建科学、合理、安全的地下综合管廊体系。优化和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城市道路下部空间综合利用为核心,围绕城市市政公用管线布局,对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构筑覆盖整个地区的层次化、骨架化、网络化的综合管廊系145、统,推动城区的开发建设的进程,逐步形成和城市规划相协调,具有合理性、实用性的综合管廊系统。第96条 环卫工程规划优化环卫工程布局。规划保留现状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新建小型转运站4座;新建小型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与绿地一并建设,与周围居住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8米;规划新建中型垃圾转运站1座,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15米。到2035年,规划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420吨/日。第八节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第97条 防洪排涝规划城区防洪分区分片治理,优化防洪分区,完善防洪设施布局,提高防洪标准,构建与流域、区域相协调的防洪排涝系统。中心城区防洪按50年一遇洪146、水进行设防。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主要以南流江以及乌豆江两岸防洪堤工程为主,防洪堤采用路堤结合形式。对河道进行整治,结合中心城区布局需求对乌豆江部分河道进行裁弯取直,对需要固定河床的,隔一定距离建一河床固定坡,且两固定坡之间两岸对称建丁坝,形成多样综合治理。同时沿南流江两岸,大型雨水箱涵或河涌排出口应设置防洪闸和排涝泵站,以防止洪水时,河水倒灌。第98条 抗震防灾规划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合县人民政府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制订应急方案、统一指挥人员疏散和重要物资转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147、抗震性能鉴定。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如交通运输、通电、通信、供水、供气等系统的防震减灾能力。同时加强医疗救护能力,以博白县人民医院、博白县中医院、博白县疾控中心等县级医院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医院为补充,完善中心城区医疗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公园、广场、街头绿地、体育场、职校等旷地以及地下空间,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人均应急避难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保障防灾疏散通道通行顺畅。以城市主干道和对外交通性干道为主,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15米。将人民路、锦绣路、白州大道等主干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周围的道路有效宽度应保证不小于7米,作为疏散148、通道的不小于15米,与城市出入口、应急避难场所相连的救灾道路不宜低于15米。第99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善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和地图,优化工程建设前的地质勘查制度。建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基金,构建历史遗留隐患点和新增隐患点滚动治理制度。在进行建筑布局时,按照区域实际地震基本设防烈度,地震断裂带的最小避让距离为100400米,断裂带范围内只允许建造12层分散的单体建筑(农房),而且要尽量采用整体基础,不用独立柱基,还要加强上部结构整体性。具体要求在详细规划中具体落实。第100条 消防规划中心城区共布置4个消防站,其中一级普通消防站2个,二级普通消防站2个。为满足消防备用水源要求,规划在南流149、江等自然水体上修建相应的固定消防取水平台和取水通道。取水平台应保证消防车的取水深度不大于6米,取水平台设专用消防车通道与城市道路连接。第九节 城市更新第101条 城市更新总目标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实施抓手,结合全县实际,从城市生态环境、功能结构、配套设施、安全韧性等方面进行系统完善,借助政策红利窗口期,打造“生态+”“生活+”新博白。第102条 城市更新策略促进生态功能完善。以水脉为核心,构筑环城两江四岸生态景观廊道;以城市重要绿地等开敞空间为补充,串联景观视线通廊和城市通风廊道。在增加城市开敞空间的同时,可注入民间资本结合公园绿地举办公园集市,挖掘公园价值潜力。促进宜居功能改善。聚焦群众“急难愁150、盼”问题,不断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改造内容包括道路、燃气管道入户、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墙面及屋面修复、养老、医疗、绿化、围墙修复等。不断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推进道路改造、设施改善、管线迁改、围墙改造、绿化整治等,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设施服务水平。规划打通城市断头道路,配建停车设施、提升改造城市道路,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能力。合理增设公共交通线路和公交首末站,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能力。建设包含养老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党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居民服务中心。提升安全韧性水平。结合公园、广场、学校运动场等开阔场地建设,确保避难场地充足和疏散通道畅通;各住宅区应有疏151、散道路连接避难场所,各级疏散通道应相互贯通,保证救援疏散需要;通过排水工程建设消除城市内涝点,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第103条 城市更新重点根据城镇低效用地的分布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及更新迫切力度,确定4个重点近期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划定4个城市更新重点区域。专栏4-4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时序一览表类型名称城市更新内容更新时序近期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生态环境完善行动通过对城东郊野公园、白州公园、书香绿轴公园等九处公园绿地进行绿化、景观小品、游步道、铺装、休憩设施、亲水平台、基础设施等的建设和完善,满足居民对美好绿地景观的迫切需求。20212025年宜居功能改善行动通过对博白镇财政所宿舍区、县城厢财政所宿152、舍区、博白镇三中宿舍区等五处老旧小区和博龙市场后街等六处背街小巷进行道路、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停车设施、绿化等的建设和完善,改善居民的人居环境。20212025年设施服务提质行动通过新建四处市场、绿珠养老服务中心、三处居民服务中心,建设五处停车设施和火车站公交首末站,对十条主要道路进行连通和提升改造工程,补齐民生短板。20212025年安全韧性提升行动通过排水工程建设消除城南大转盘、人民中路和兴民三路部分路段、兴隆东路博白镇政府路段三个内涝点,增加城市安全韧性。20212025年城市更新重点区域白州大道更新区结合白州大道的建设对白州大道周边进行城市更新,通过补齐道路短板、增加停车设施、完善公共153、服务设施、整理城中村风貌,打造综合服务中心。20262035年王力故居更新区对王力故居周边的低效用地进行更新改造,通过新建公园及主题市场、改造道路设施、改造城中村立面形象,将王力故居周边打造为传承书香文化的传统街区。20262035年绿珠大道更新区结合绿珠大道两侧的开发及规划,对绿珠大道更新区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整理道路两旁建筑风貌、打造街头绿地形象等,提升土地的综合使用效率。20262035年兴隆中路更新区该片区城市更新重点为解决旧城区交通压力,改善旧城区整体风貌,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提升主干路两侧城市形象。20262035年第104条 人居环境提升通过盘活城镇低效用地,补充和完善配套合理、154、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等级结构合理、功能清晰的道路交通系统,增设开发强度适中、配套设施完善的住宅小区、商贸商服用地,增加绿地和公共开敞空间面积,改善博白县的整体发展环境,促进城市服务功能的完善和环境品质的提升,满足人们居住、休闲、消费等需求,提升人居环境。主要包括对建筑物等客观存在实体的改造,以及对各种生态环境、空间环境、文化环境、视觉环境、游憩环境等的改造与延续。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完善城乡电网、供气、通信、给排水、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配套设施,统筹推进城乡危房改造和风貌改造,促进城乡互联互通。规划期内,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推动旧城区改造,打通城区道路,完善交通基155、础设施,形成有利于中心城区拉开骨架的城市路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第十节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第105条 地下空间发展目标与规模建立完善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体系。鼓励地上地下一体开发,逐步实现城市新开发区及更新地区的立体化开发。到203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地下空间面积为45.570.0万平方米,人均地下空间面积为1.32.0平方米。第106条 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区域管控要求重点开发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空间划分为重点建设区和一般建设区。重点建设区域包括城市重要商业区、交通枢纽和重要车站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集156、中区,地下开发强度控制在0.200.35;一般建设区包括按照人民防空、停车配建要求开发地下空间的地区,地下开发强度控制在0.100.25。积极开发地下商业街。规划保留现状锦绣路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空间设计要考虑平战转换使用,同时在满足人防要求的同时,兼顾商业开发的需要。合理布置城市地下管线。地下管线竖向布置: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电讯管(沟)、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地下管线敷设平面布置:给水管道、电力管道布置于道路东侧或南侧的人行道(绿化带)下;通信管道、燃气管道布置于西侧或北侧人行道(绿化带)下;雨水管道布置于道路东侧或南侧的(非)机动车道下;污水管道布置于道路西侧或北侧的(非)机157、动车道下。第107条 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支持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按照浅层深度、中层深度、深层深度三个深度进行分层设计。重点规划控制单元内的地下空间开发主要集中在浅层和中层,适当拓展深层空间。一般地区规划控制单元内各街区的地下空间开发深度主要集中在浅层,适当拓展中层空间,用于配建停车。浅层空间(0米至-15米):浅层空间应结合城市改造与建设,地上与地下统一开发,主要安排商业服务、公共步行通道、交通集散、停车、人防等功能,在城市道路下的浅层空间优先安排市政管线、综合管廊、轨道、人行道等功能。中层空间(-15至-30米):主要安排停车、交通集散、人防等设施,在城市道路下的中层空间可安排地158、下干线道路、防空防灾、干线综合管廊等设施。深层空间(-30米以下):主要安排公用设施干线等设施。第十一节 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第108条 城市景观格局构建“两轴、两廊、五片、多点”的城市景观风貌格局。以南流江、乌豆江等水系作为支撑,玉羊岭及雷公岭作为背景,重点街道为基本骨架,以重点地段为节点,重塑博白客家故里的风采。规划充分结合自然基底和生态水系,对景观视廊、城市天际线的控制、滨水界面和滨水节点的打造进行统筹安排,形成“两轴、两廊、五片、多点”的城市景观风貌格局。“两轴”即引导城市发展的南北向轴线及东西向轴线;“两廊”即依托南流江及乌豆江形成的生态绿廊;“五片”即结合人文、生态及功能打造五个特色风159、貌片区,分别为客家门户风貌区、传统城镇风貌区、滨江城镇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及客家特色风貌区;“多点”即重要景观要素构成的景观节点。第109条 城市总体城市设计管控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引导,明确相应的管控要求。一级重点管控区为“两廊”控制区,即南流江及乌豆江两岸及周边地区,强化建筑与山水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注重塑造客家文化特色的本土建筑风格,重点控制空间布局、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开敞空间、绿化设施和环境设施等方面内容。二级重点管控区为“两轴”控制区,即穿越城市核心片区的南北轴及东西轴周边地区,管控区需满足区域所在风貌分区的控制要求,重点提出建筑风格、第五立面、景观特色等方面的详细控制要求。三级重点160、管控区为“五片”控制区,应满足所在风貌分区的控制要求,重点提出空间布局、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及建设色彩等方面要求。 第110条 开发强度分区划分开发强度控制区域。规划按片区位置、功能分区及功能定位,划分城市开发强度分区,提出开发强度要求。中心城区划定1个中心地标控制区、3个开发强度分区、4处生态景观控制区。中心地标控制区:重点打造白州大道西侧至县政府片区,作为中心城区核心控制区。强度一区:主要为人民路、绿珠大道及友善路两侧片区,作为高强度发展区部分延伸过渡区域。强度二区:主要为公园路、锦绣东路、朝阳东路、荣和路及火车站等中心城区重要街区干道及城市门户出入口等两侧组团区域。强度三区:主要为城东水库161、周边、城东片区北片、乌豆江两侧及中心城区边缘区域,作为一般控制区域。生态景观控制区:主要为南流江、乌豆江、城东水库及人民公园等周边两侧区域,作为城市生态保障管制区域。专栏4-5 中心城区用地开发强度控制规划一览表分区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中心地标控制区1.54.02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80m强度一区1.53.5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60m强度二区1.52.5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45m强度三区0.51.015%建筑密度10%建筑高度24m生态景观控制区0.51.0建筑密度10%建筑高度6m第111条 城市天际轮廓线优化城市整体天际轮廓线。控制玉羊岭及雷公岭等山体周边建设规模及162、建筑高度,划定屋顶高度限制线,保障留出20%30%山景不受建筑物遮挡地带,保证城市轮廓与山体轮廓线呼应,形成平衡和谐的美感。滨水建筑的轮廓线不宜过于平直,应有连续起伏的变化,保障沿水两岸景观视线廊道的通畅。重点控制临山滨水的建筑高度。城市整体的天际线构成分为一级控制点、一般控制点和次级控制点三类。一级控制点高度范围为54米(含)以上建筑,结合视线廊道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布置三个制高点分布区域,分别位于旧城区、中心城区南侧及城北片区。一般控制点高度范围为3054米建筑,分布于除城市制高点分布区、城市次级控制区以外的低层和多层建筑区。次级控制点高度范围为1230米建筑,主要以锦绣路、绿珠大道、人民中163、路、城东大道及兴隆路东段为轴线分布,其他组团中心也分布有少量次级控制点。第112条 城市景观廊道构建展示博白城市风貌的眺望系统。对中心城区东西两侧山岭之间的景观视廊控制,山体周围严禁建设大体量、大密度的高层建筑破坏自然山体景观。预留视线通廊,打通沟通中心城区东西之间的景观通道、生态廊道,保证中心城区自然山体的视线可达性。第十二节 中心城区控制线第113条 城市控制线严格用地刚性管控。刚性管控对象为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城市生态环境设施等用地类型。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城市交通设施、给排水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164、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设施包括公园绿地,城市主要的河道、大型排水渠(明沟)、输水干渠等。加强城市绿线管控。采取刚性弹性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管控,其中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刚性绿线划定面积为127.48公顷,划定范围主要包括人民公园、城南公园、滨江公园等片状绿地以及绿珠大道、城东大道、白州大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带状绿地。划定城市弹性绿线面积为19.57公顷,主要包括片区社区公园,实施弹性管控。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加强城市蓝线管控。中心城区城市蓝线划定面积为171.44公顷,其划定范围主要为南流江及乌豆江、城东水库等大型水域水面范围。在城市蓝线165、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纳入蓝线划定的各类用地、建(构)筑物、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其控制范围,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加强城市黄线管控。中心城区城市黄线划定面积为68.73公顷,划定范围主要包括博白污水处理厂、兴隆西路水厂、博白县燃气门站等市政设施配套设施用地以及博白火车站、公交首末站等基础设施用地。在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城市紫线管控。中心城区暂未有公布保166、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因此本轮规划不涉及城市紫线划定。新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建筑,应按要求划定城市紫线,保障城市文脉延续,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活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三节 发展预控区规划指引第114条 发展预控区布局全面统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结合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在白州大道西侧、火车站南侧、城东片区东侧、客家三产融合产业园等区域预留空间,用地面积约1052公顷,形成城市建设的“167、缓冲区”和城市功能完善的“调节池”,为打造功能更为完善的城市发展预控区,最终实现中心城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第115条 发展预控区指引建立发展预控区管控机制。实行区域内指标刚性约束、布局弹性管理的管控机制,对用地规模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发展预控区规划启动机制,并加强对发展预控区启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确保发展预控区得到科学合理利用。发展预控区未启用前,现状的建设用地在不影响长远战略发展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除完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以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改建、扩建和新建。第五章 资源统筹保护与利用第一节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116条 用水总量及结构落实最严格168、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为6.708亿立方米,非常规水利用量0.07亿立方米;到2035年,全县用水总量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第117条 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水资源供需平衡。通过各类工程对区域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管理与利用,完善水利设施,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统筹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其他水源,实现供水供需平衡。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规划期内,新建蕉林水库、扩建解放水库,同时新建南流江与解放水库提水工程、新建解放水库与拟建的蕉林水库的引水隧洞,重点针对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及五镇生活供水;扩建鸡冠水库,并新建充粟水库与鸡冠水库连通工程,169、同时在罗田水库与博白充粟水库之间新建引水隧洞,重点为博白城区供水,兼顾灌溉、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加强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对博白县的供给,弥补自身水资源利用短板,增加可用水资源总量,保障全县用水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统筹协调好灌区建设与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的关系,规划大型灌区南流灌区,扩建温罗水库,新建沙田水库和东平水库;保障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与清淤维修工程,实施大寿灌区、解放灌区、绿确灌区、温罗灌区、火甲灌区、老虎头灌区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对淤积损坏的干、支渠进行应急清淤修复,因地制宜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修缮和建设。新增和恢复改善全县有效灌溉面积,提170、高灌溉保证率。促进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利用。在规划的新区、新建工业产业园区、规模较大住宅小区、公共机构等地方项目配套建设再生水设施,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动雨水集蓄与利用。对于建筑密度较大、内涝较严重的城市建成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建设完善雨水资源利用设施,增加对雨水径流的滞蓄能力,推进雨水资源化利用。对于农村乡镇地区,大力推广雨水集蓄利用,新建一批小型蓄水池、集雨水窖等工程,发展集雨节水灌溉。第118条 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灌溉水资源利用率。全面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重点抓好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灌区改造力度,持续推进中小型灌区的续建171、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同时加强整合现有灌区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田间高效节水技术,农业技术指导管理。推动工业节水技术与工艺持续升级。推进企业升级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动高耗水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转移。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9%;到2035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促进城镇水资源172、高效化利用。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构建城镇高效节水系统,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加强城市生活用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使用新型供水管材,推广应用供水管道连接和防腐等方面的先进施工技术,减少供水管网漏损。到203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8%以内。第二节 建设用地资源高效配置第119条 建设用地高效配置以资源要素集约高效配置为原则,按照“战略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治理导向”的要求多途径高效配置指标,本着“优先盘活存量、精准配置增量、用活用足流量”的原则,构建“需求供给实施监管评估奖励机制”“1551”全周期资源要素配置体系。积极盘活173、存量土地。着力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将实际供地率作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批次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倒逼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促进土地利用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转变。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利用和高效配置。到2035年,闲置用地处置率每年达到25%以上。挖潜农村建设用地流量。结合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力度。在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稳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的前提下,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多种措施,积极实施城174、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建设用地在城镇和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等重点产业园用地需求,确保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差异化配置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加大村庄整治、土地整理力度,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发展乡村产业项目,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第120条 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通过对利用强度低、效益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及布局175、不合理的土地进行盘整与开发,充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从而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持久动力。规划期内,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主要是对布局散乱、设施落后的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进行改造。第121条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重大基础设施节地,科学规划、合理预控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引导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减少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从严控制供地标准,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向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供地。控制产业园区地耗水平,提高产业用地地均产出。鼓励工业低效用地改造,176、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到2035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地耗不超过20.78平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耗地下降不低于60%。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122条 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勘查金、银、铅锌、锰、锡、硫铁、钛、铜、高岭土等矿产资源,限制勘查钨、稀土矿产资源。落实自治区规划重点项目:博白县松旺至陆川米场钨钼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第123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国家规划矿区1处:玉林三叉冲油麻坡钨多金属矿区。位于博白县径口镇、陆川县米场镇、沙湖镇,面积340.83平方千米,博白占用国家规划矿区面积26.30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为钨、钼矿,拟设采矿权2个。落实自治区矿规划定的开177、采规划区块8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6个,分别为广西博白县松旺铅锌矿、金山银矿、中苏银矿、广西博白县杨旗铅锌矿、博白县三滩硫铁矿、广西博白县周垌六桂塘铅锌矿;探矿权转采矿权2个,分别为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博白县三叉冲钨钼矿。涉及的矿种主要包括铅锌矿、金矿、银矿、硫铁矿、钨矿。坚持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落实玉林市矿规在博白县划定集中开采区2个,博白县松旺双旺花岗岩集中开采区、博白县那卜花岗岩集中开采区,面积合计63.25平方千米,集中开采区内砂石土采矿权数共17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类型8个,空白区新设类型7个,已设采矿权拟整合类型2个(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与博白县那卜镇那卜村建筑、饰178、面用花岗岩矿整合)。划定开采规划区块87个(包括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8个,集中开采区内开采规划区块17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类型46个(包括集中开采区内开采规划区块8个),空白区新设类型36个(包括集中开采区内开采规划区块7个),探矿权转采矿权类型2个,已设采矿权拟整合类型3个(集中区内2个)。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除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外,全县所有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开展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将建设绿色矿山列入企业发展规划,按照市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划期末全县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力争达到100%。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历史遗179、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确保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率全部达标。将生态修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破坏地质环境,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的事中监管,推进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治理”,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矿山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严格闭坑管理,完善并简化闭坑矿山治理和复垦验收程序,加快推进矿山闭坑工作。第124条 矿产资源地上地下空间协调坚持生态优先,除国家级战略性能源资源勘察,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国家战略性矿产和规划区,在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需同时进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开展勘查需临时用地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取得采矿权的,180、按规定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非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采区域内不允许新设采矿权,在不影响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第四节 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确保林地规模稳定增长。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以增加森林面积为重点,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实施森林经营和林下资源开发,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以优化结构布局为手段,统筹森林资源管理。第125条 林地保护目标根据县域自然资源、社会经181、济条件及其生态状况,科学分区,合理布局,明确不同区域的主要保护利用方向及发展重点;优化地类、林种,实施森林公益性和商品性差别管理,提高林地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林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森林覆盖率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确保规划期末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第126条 林地资源利用优化林地结构。规划期内,全县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保持不变,占林地总面积的7.09%,以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和自然保护林为主的结构总体保持稳定。商品林以特用林、用材林、经济林为主的林种结构总体保持不变,占林地面积的92.91%,其中重点商品林占商品林比例4.90%,一般商品林占比95.10%。划定林地分区。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将182、全县划分为西北部水源涵养林区、中部低山水土保持林区、用材林区三个林地分区。西北部水源涵养林区。该区位于博白县西部、西北部局部,以山地为主,是水源林、用材林适生区。该区以维护生态稳定为主,属林地开发限制区域。该区林地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9.60%,主要分布在那林镇、江宁镇、永安镇、水鸣镇、浪平镇、顿谷镇、双凤镇。其中,西北部水源涵养林区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占全县国家级公益林的78.79%,重要商品林面积占全县重要商品林的85.66%,一般商品林面积占全县一般商品林的23.22%。中部低山水土保持林区。该区位于博白县中西部,地貌以盆地为主。在维护生态稳定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森林资源。该区林地面积占183、全县林地面积的32.58%,主要分布在博白镇、径口镇、宁潭镇、三滩镇、亚山镇、旺茂镇、凤山镇、黄凌镇、松旺镇。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分布区面积占全县国家级公益林的17.59%,重要商品林分布区面积占全县重要商品林的9.78%,一般商品林分布区面积占全县一般商品林的28.64%。用材林区。该区位于县域东南部,以丘陵低山为主,属于林地资源重点开发利用区,是速生桉、火力楠等用材林和油茶、茶叶等经济林的适生区。该区林地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7.82%,主要分布在沙河镇、菱角镇、龙潭镇、双旺镇、那卜镇、沙陂镇、大垌镇、新田镇、英桥镇、文地镇、宁潭镇。其中,用材林区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占全县国家级公益林的3.184、62%,重要商品林面积占全县重要商品林的4.56%,一般商品林面积占全县一般商品林的48.14%。第127条 落实造林绿化空间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落实林长制,保障绿化率和成活率双提升。规划期间,重点分布于县城中心区周边、G241国道两侧、九洲江和南流江干流可视区域、全县各镇安排造林绿化空间。到2035年,全县安排适宜造林绿化空间面积5895.27公顷。第128条 林地管控严格执行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项目建设用地应以不占或少占林地为原则,必须征占用林地的,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不得擅自变更、改变林地185、用途。为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因使用林地而减少,凡依法经批准的使用生态公益林地,必须按照等量置换的原则,实行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的占补平衡。第五节 其他重要资源保护与利用第129条 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严格控制湿地利用,严禁滥挖、滥采,确保湿地不减少。鼓励结合生态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到2035年,全县湿地保护率不低于28.06%,主要为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分布在东平镇、沙河镇、菱角镇、博白镇等。严格湿地用途管控。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尽可能避让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186、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复,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其他活动。第六节 生态系统碳汇 第130条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构建绿色低碳导向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生态灾害防治,防止碳汇向碳源逆向转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统筹布局和实施小江水库、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北片、中片、南片生态公益187、林建设,突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在碳汇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农田和城市人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第131条 推动生态碳汇与减排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推广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与提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农田固碳增汇能力。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188、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城镇绿色碳汇空间建设。将低碳固碳理念融入城镇建设,持续推进城镇生态化发展,合理规划扩展城镇绿化空间,综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村庄闲置土地、整改工矿废弃地等措施,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和土地复合利用等方式,增加全市绿色碳汇空间总量。以人民公园、滨江公园、城南公园、锦绣公园、书香绿轴公园等城镇绿色空间为主,居住小区内部绿地空间为辅,其他各类绿色空间为补充,统筹开展城镇绿地品质升级行动,提高城镇总体绿化水平,全面提升城镇绿色空间碳汇能力。第六章 县域魅力空间塑造第一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第132条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名录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和189、传统村落。包括1个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和10个广西传统村落。挖掘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建立古村落保护名录,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及中国传统村落。重点保护村落原有格局、建筑肌理、整体风貌等要素,系统保护传统村落及其承载的历史文化、周边自然地理环境等要素。严格保护22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5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开展文物古迹普查工作,建立以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和古树古木为主的文物古迹档案库,明确各类文物古迹的保护措施,全面保护文物安全。传承保护非190、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传统戏曲、传统技艺、传统手工艺、传统音乐、民间文学、民俗等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13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发掘、抢救和保护代表博白地方文化的历史记忆、营造技艺、生活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保护机制,实行分类保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强化保护传承人和传承机制。第133条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和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第134条 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活化191、利用构建博白客家文化保护利用体系。挖掘与梳理全县客家文化资源,构建以客家历史、客家村落、客家建筑、客家风俗、客家方言、客家饮食、客家技艺为主要内容,与广西客家最大聚集地和世界客家第一大县相匹配的客家文化保护体系,传承并发扬博白特色客家历史文化传统,打造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客家文化聚集地,积极申报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引导历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以县域文化资源分布特征为基础,结合各乡镇文化特点、旅游市场发展方向和对外发展联系,发展博白县全域历史文化旅游,构建具有博白客家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网络。历史文化名村与传统村落在保护的基础上统筹开展文化旅游,实现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与文化传承。充分挖掘文物古192、迹文化内涵,结合朱锡昂烈士故居遗址、大平坡水楼等重点文物古迹积极活化利用文化景点,传承博白特色历史文化精神。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并传承发扬。第二节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第135条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 建立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博白的风景名胜资源调查挖掘与登记申报,完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体系。重点保护宴石山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划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实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区分区管控,划定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明确分区管理边界。提升风景名胜资源价值和合理193、开发利用。全域统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与利用,重点加强宴石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利用,提升宴石山风景名胜景区品牌形象。以保护原生态地质地貌景观为前提,遵循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加强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保护,严格保护核心景区的生态环境,提升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严格控制景区游客容量,避免过度开发。专栏6-1 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则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划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实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区分区管控,划定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明确分区管理边界。(1)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194、物品的设施,禁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禁止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2)核心保护区内开发应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合理规模,结合景区设施和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控制开发率,一般土地开发率应控制在0.5%以内,除直接与保护相关的建筑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项目开发。(3)建设控制区内的旅游项目及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在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建设,防止对自然资源的破坏与影响。专栏6-2 博白县风景名胜资源一览表序号名称总面积(公顷)保护内容保护地类型主体功能级别1广西宴石山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2405重点保护宴石山自然景观风貌风景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游览观光自治区级第三节 195、魅力空间总体格局 第136条 构建全域山水人文魅力空间构建“四区、一网、多节点”的自然人文景观网络,彰显博白山水人文交融、客村群落而生的魅力空间。“四区”:包括南流江历史自然复合单元、云飞嶂自然景观单元、客村风情历史人文单元、田岭风光历史自然复合单元。“一网”:利用区域道路串联山水田园景观、历史人文节点、客家特色村落的世界客县魅力游(廊)道网。“多节点”:即结合现状历史文化遗产及自然景观资源分布格局,打造历史人文节点,强化景观资源整体保护和周边风貌协调控制,维护原真性,延续资源价值,形成多个魅力节点。第137条 塑造地域特色魅力单元建设地域空间魅力单元,彰显自然历史人文魅力,突出地域景观资源特196、色,强化自然人文景观要素整体保护和资源活化利用,保障重要游憩空间,推动高品质景观价值持续供给。南流江历史自然复合单元:强化海上丝绸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整体保护和融合发展利用,结合南流江沿岸历史文化遗存,重点打造客家历史人文城市节点、宴石山丹霞山水养生节点及红色文化人文节点,塑造博白特色南流江“海上丝路”文化带。云飞嶂自然景观单元:开展云飞嶂整体保护,严格保护利用自然景观资源,结合云飞嶂山地林岭、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小江水库千鹤岛、双凤圣女岭等自然生态资源,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塑造云飞嶂山地湖林自然风光魅力空间。客村风情历史人文单元:强化客家文化资源整体保护,重点保护客家197、传统村落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展示客家生活生产场景,增强博白客家文化地域品牌效应。田岭风光历史自然复合单元:挖掘片区历史人文资源及自然生态资源,利用田园、山岭、水、乡镇、村落等相交融的乡土景观,建设客家特色村镇田岭风光画廊。第138条 打造世界客县魅力游道网构建县域“一环廊、两纵两横”的魅力游道网。“一环廊”整合全域人文历史、自然景观等各类资源,依托主要干道建设博白山水人文魅力环廊,串联四个魅力单元区的主要魅力节点;“两纵两横”分别是纵向的国道241客家风情景观道干线、南流江海丝之路人文风景休闲绿道与横向的那林顿谷凤山宁潭山水田园主题游道及江宁沙河东平新田客村人文主题游道。在不破坏198、景观资源及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人文体验、生态休闲、运动探险等项目,合理促进自然人文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第四节 城乡特色风貌塑造第139条 塑造“一廊三片”的城乡景观风貌格局根据城乡景观风貌特征和历史文化价值,延续建设空间与山水田园的和谐融合关系,规划以南流江为空间纽带整体塑造形成“一廊三片”的城乡景观风貌格局。“一廊”即以南流江为依托,融入海丝文化和客家文化,重点加强滨水景观和沿江城乡建筑风貌的控制,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景观廊道;“三片”即客家门户重点风貌区、客家特色风貌区和客村风貌延展区,客家门户重点风貌区以中心城区和龙潭产业新城为重点,打造客家风格浓郁、客家特色集聚的门户,客家特色风199、貌区以松旺镇、顿谷镇、沙河镇、新田镇、大垌镇、双凤镇等特色镇为重点,打造客家特色较为集聚的客家特色风貌区,客村风貌延展区是客家门户重点风貌区和客家特色风貌区的有序延伸,重点统筹考虑客家特色与生态田园景观的协调。第140条 打造山水相映、田屋交错的客家特色建筑风貌以山、川多样地貌特征为基础,构建山川田屋交错、现代简洁的城镇村整体建筑风貌特色。强化客家文化特色,彰显本土乡土人文风采。严格管控南流江地带内的建筑高度,除中心城区外南流江两岸均以低多层建筑为主;客家门户重点风貌区要统筹考虑主要开敞空间、主要街道、门户节点的视线通廊,保证优质的山水观赏景观界面,严格落实旧城区及历史建筑周边的管控要求,确保200、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高度相协调,中心城区和龙潭产业新城以多层和高层建筑为主;客家特色风貌区继承和发扬传统的客家民居风格,打造具有浓郁客家特色的集聚区,镇区建筑以多层为主,村庄以低层建筑为主,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应根据保护规划要求对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客村风貌延展区充分融合生态田园景观,镇区建筑以多层为主,村庄以低层建筑为主。第七章 县域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141条 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构建全域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形成由“县级片区级镇级社区级”构成的四级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将中心城区、龙潭产业新城打造为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将文地镇、东平镇、双旺镇打造为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其201、他镇按镇级公共服务中心进行配套。专栏7-1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一览表级别主要职能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县域城乡公共服务核心。以建设面向全县的大型、高标准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要任务。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面向所在地区的公共服务核心。统筹布局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片区级生活圈的服务核心。镇级公共服务中心面向所在镇的公共服务核心。配置面向全体城镇居民、内容丰富、规模适宜的各类服务要素。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面向所在社区的公共服务核心。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并注重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要素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全面推进教育事业高水准发展。进一步提高15年基础公共教育发展水平,加大学前教育供给,202、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到2035年,学前毛入学率93.5%,普惠性幼儿园比例80%,义务教育巩固率9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3%。结合博白千亿不锈钢产业、锂电新材料产业和钢基材产业急需的专业,在城东片区加快建立“两湾”职业教育基地,在中心城区布局3所职业中学。构建功能完善的公共文化体系。规划形成县级社区级两级文化设施配置体系。县级文化设施主要推进中心城区、龙潭产业新城的城市文化中心建设,其他一般镇重点保障居民基本文化服务需求。社区级文化设施建设主要结合“15分钟生活圈”布局,实现基层文化设施服务全覆盖。构建高效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加大体育设施供给力度,规划形成县203、级社区级两级体育设施配置体系。县级体育设施主要是推动中心城区与龙潭产业新城结合文化中心共建共享,形成城市文体中心。每个重点镇至少规划1处小型全民健身场地,其他一般镇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社区级体育设施建设主要推进“15分钟健身圈”建设,合理设置多功能运动场地,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农村体育设施以行政村为单元,结合乡村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设置。推进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医疗卫生设施供给,均衡配置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全面推进医院标准化建设。规划建设13处高级医疗卫生设施,其中8处位于中心城区,其余分别位于龙潭镇、凤山镇、东平镇、英桥镇、沙河镇。中心城区综合医院均衡配置,推进专科医院建设,促进医204、养结合与远程医疗体系建设。做好永安镇、文地镇、英桥镇、黄凌镇、双旺镇、径口镇、双凤镇等乡镇卫生院搬迁工作。到203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大于等于7.5张。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到2023年底将县妇幼保健院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全县新建和改扩建托育点10个以上,到2025年,实现全县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4.5个以上。提升社会福利基本服务水平。完善基本社会福利服务功能覆盖,着重加大养老服务和养老设施建设投入,引入民资发展多元化养老产业。到2035年,规划全县每千人老人养老床位数大于等于40张。完善县域殡葬设施建设,到2035年,建成1座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便民利民的15分钟城市生活圈。205、培育社区中心生活服务功能,将15分钟生活圈作为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与社区管理的基本单元。根据需求,分别设置城镇社区级生活圈以及乡村社区级生活圈。城镇范围内,在每个生活圈内形成城镇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保障居民基本日常生活需求,强化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乡村范围内,基于中心村形成乡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满足村民日常生活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并注重相邻村庄之间的共用共享。到2035年,每个城乡生活圈配置1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或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处卫生服务中心和1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生活圈覆盖率达到95%。专栏7-2 县域公共服务要素配置标准表大类设施名称县级片区级镇级206、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公园公共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学校、成人培训、老年大学等公共体育设施标准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室外运动球场、标准足球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地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医疗卫生设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妇幼健康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卫生服务站社会福利设施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注:为应配建的项目,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配建的项目第二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第142条 综合交通发207、展目标加强与北部湾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交通网络的衔接,优化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多元化的交通网络布局,全面融入北部湾经济区90分钟经济圈,打造与区域协同的综合交通体系,实现100%乡镇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第143条 综合交通发展策略强化博白交通重要地位,增进与玉林市区、北部湾城市群及广东省联系的门户作用,在坚持公路和铁路作为长距离、大运量运输主体地位的同时,大力发展县域公路交通网络和公路站场建设。建设以公铁联运、海铁联运以及二级以上公路为主体的县域客货运交通网络,做好相应的客货运场站规划布局。第144条 支持客运和货运铁路建设支持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张海高铁玉林至湛江段及沙河至铁山港东208、岸铁路支线的规划建设,统筹做好铁路支线和铁山港东岸码头规划无缝衔接,实现海铁无缝对接和自动化作业,构建玉林市海铁、水铁联运集疏运体系,为博白打造全面向海、融入“两湾”门户城市提供铁路交通上的支撑。加快建设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广西华友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产业路专用线,依托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打造公铁联运的陆港型物流枢纽。保留现状文地铁路客运站;依托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在博白中心城区和龙潭产业新城各设置铁路客货运综合站1座;依托玉铁铁路规划在顿谷镇设置铁路货运站1座。第145条 构建便捷畅通的公路网系统构建“四横四纵”的高速公路网体系。“四横”即梧州经玉209、林至钦州高速公路、浦北龙门至博白东平高速公路、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及浦北至北流清湾高速公路,是博白融合大湾区的重要通道;“四纵”即贵港至博白高速公路(含博白至遂溪高速公路)、博白至高州高速公路、玉铁高速公路(含松铁高速)及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是博白南向出海重要通道。“四横四纵”的高速公路网将为博白实现打造广西“两湾联动,陆海协同”战略支点城市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构建“一横一纵”的一级公路网骨架。“一横”即国道359;“一纵”即国道241。支持国道359博白南绕城公路、国道241松旺至龙潭产业园公路、中心城区至城南产业园一级公路、博白北绕城一级公路等建设。完善二级公路和一般公路建设。以镇镇通二级210、路为目标,支持中心城区经黄凌至陆川(博白段)、中心城区至浪平、中心城区至亚山、亚山至凤山、顿谷经旺茂至那林、英桥至东平、江宁至沙河、沙河经江宁至浦北县(博白段)、那卜至龙潭、龙潭至沙陂、凤山至文地、文地至广东廉江市(博白段)等二级公路建设,统筹好二级公路和一般公路规划建设,保障相邻镇之间形成便捷高效的联系通道。第146条 建立完善城乡客运体系规划将位于中心城区的现状汽车总站、西城客运站外迁,其中,汽车总站搬迁至中心城区东面,西城客运站搬迁至中心城区南面;保留现状客运中心;结合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博白客货运站设置1处公路客运站,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干扰,方便居民出行。依托铁路客运站打造公铁联运综合客211、运枢纽,完善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及共享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辐射县域的综合客运枢纽。支持各镇客运站建设,基本实现镇镇有客运站,强化乡镇客运站与旅游集散中心一体化布局,规划保留16处客运站、新建11处客运站,扩大农村便民候车亭覆盖面,提高运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第147条 水运系统规划加快出海通道建设。支持铁山港东岸码头及至码头的通道建设,结合龙潭产业新城,打造玉林出海门户。推进南流江复航工程前期研究,打通玉林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通海”水运南通道,抓好沿南流江乡镇水运码头建设。第148条 空运系统规划完善空运系统建设。强化中心城区与玉林福绵机场交通联系、龙潭产业新城与212、北海福成机场、湛江吴川机场的交通联系,推进博白通用机场建设。第149条 物流系统规划构建城乡一体的物流体系。结合产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种植区、专业市场等,统筹保障县域物流园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空间需求,重点推进龙潭产业新城大宗货物物流园区、中心城区铁路物流中心和城南产业园物流中心的建设,抓好特色农产品种植区物流点的配建,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第150条 旅游交通规划推进旅游公路建设,完善旅游交通体系。根据旅游规划相关 内容,重点提高宴石山风景名胜区、千鹤岛等主要景区的可达性和可进入性,结合重要的游览路线,推进主要旅游景点之间的道路规划建设,为实213、现全域旅游和打造客家旅游胜地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景区、城镇和道路旅游标识牌建设,增加重点景区、县域内一、二级公路和重要旅游集散地旅游交通标识牌,增设停车游览设施。依托博白通用机场开通通用航空旅游航线,发展通航空中游览航线。第三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全面建设现代化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着力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基本供给、处理均等化,至2035年建成与博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显著增强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第151条 给水设施规划共建共享城乡供水设施。充分利用水资源条件,为确保供水安全,214、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统筹兼备、合理分配城乡供水设施。到2025年,自来水城镇供水率达95%,农村供水率达90%;到2035年,自来水城镇供水率达100%,农村供水率达95%。到2035年,规划全县共有33座供水厂,其中新建13座、改扩建16座、现状保留4座。中心城区由5座水厂联合供水;松旺镇、大坝镇、沙陂镇及龙潭产业新城规划由8座水厂联合供水;城南产业园规划新建2座供水厂,与亚山镇分开供水;12个镇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共用6座供水厂;11个镇每个乡镇单独规划一座供水厂。供水水质应满足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规范中的要求。整体优化供水水源的选取。大部分供水设施采用附近水库作为水源215、点,少量供水厂采用附近河流作为水源点。镇区供水厂需尽量靠近水源点;靠近用水集中区的供水厂,通过建设引水工程进行长距离取水。第152条 排水设施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城乡排水设施。根据各地污水排放情况并结合各地地形情况全面统筹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完善雨水排放系统建设。到2025年,规划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5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到2035年,规划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9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50%。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6)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达标后216、就近排入附近水体,龙潭产业新城部分尾水集中深海排放。合理布置雨水污水管线。中心城区、龙潭产业新城、各镇区和产业园区充分结合地形、水系进行合理分区,根据分散和就近的原则,保证雨水以最短路线、较小管径排入周边水体。雨水管渠沿道路东、南侧布置,全部采用重力流方式排放。雨水管渠重现期依据地区差异按210年计,计算按满流计,满足最小管道坡度要求,尽可能与道路坡向一致,以降低埋深。对于道路红线超过40米的道路,宜在道路两侧布置雨水管渠。因地制宜融入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根据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状况和实际需求,将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设计思想和相关技术引入到有需求的城镇以及产业园的建设中去,提高单位硬217、化面积雨水调蓄容积、透水铺装比例、绿色屋顶比例、下沉式绿地率等,合理控制不透水面积比例。将海绵城市作为面源污染控制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的重要举措和技术手段,并因地制宜地布局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设施,并落实相关用地需求,尤其是大型调蓄设施的用地。第153条 电力工程规划优化电网结构,打造智能电网。形成供电能力充足的电力设施系统,有力地支持中心城区、龙潭产业新城和城南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的发展。至2025年,城镇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乡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5%。至2035年,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218、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乡村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低电压”,供电可靠率达到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保障电源供给可靠稳定。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动电力供给侧结构调整,推动输配基础设施协调发展,促进电力供给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运行,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龙潭产业新城热电联产、博白节能环保产业区3*220热电联产(二、三期)等项目建设。挖掘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科学发展风光发电,保障博白浪平风电场、中民光伏等项目建设空间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鼓励开展多形式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有序建设博白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219、至2035年,全县用电量为39.70亿kWh,用电负荷为113万kW。至2035年,全县规划新建1座500kV变电站,保留1座220kV变电站、扩容1座220kV变电站、新建4座220kV变电站,保留3座110kV变电站、扩容5座110kV变电站、新建15座110kV变电站,保障城乡电力的供给。加快电网装备技术升级,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深度融合应用,确保供电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完善110kV、35kV电网工程的辐射状供电网络建设,改造城乡电网,进一步完善城市电源以及城市骨干电网中枢纽变电站及其输电走廊,加快城区低压配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建设调度主站,对10千伏线路陆续进行改造。高压走廊的设置原则为220、:在城镇区以内,220kV电力线的高压走廊不小于30米,110kV电力线的高压走廊确定为20米,35kV电力线的高压走廊确定为15米;在城镇区以外,220kV电力线的高压走廊确定为35米,110kV电力线的高压走廊确定为25米,35kV电力线的高压走廊确定为20米。第154条 通信设施规划加快全面覆盖城乡的通信设施建设。实现乡村地区通信全覆盖、城镇地区形成智能化网络通信,全面完善邮政设施网络、有线通信网络。至2025年,中心城区、龙潭产业新城5G通信覆盖率60%,乡镇地区通信覆盖率70%。至2035年,中心城区、龙潭产业新城5G通信覆盖率90%,乡镇地区通信覆盖率80%。保留中心城区的现状电信221、端局和各镇的现状电信模块局,合理增设移动通信基站,增加载频和信道,提高网络通信质量。行政村有线宽带覆盖达到95%以上。至2035年,规划全县固定电话主线需求为69.25万线,移动通信用户约163.5万卡号,宽带数据用户数约71.1万户。优化各镇区邮政网点布局。扩大邮政服务面,每个镇设置至少一处通信用地,兼顾各类通信设施建设需求;村庄、旅游景点等设置村邮站或代办点。加快建设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状广播电视台,按中心机房、分中心、用户关节点3级构建有线电视系统,保障广播电视设施合理用地需求。第155条 城乡燃气设施规划保障燃气输送,支撑产业发展。至2025年,规划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气化率70222、%,龙潭产业新城天然气气化率50%。至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气化率90%,龙潭产业新城管道天然气气化率90%。中心城区逐步完善北侧已建成的天然气门站配套设施,白平产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城南产业园分别新建1处燃气门站;白平产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分别新增1处LNG加气站。新建博白分输站、东平分输站。燃气管线沿国道241自北向南敷设,向北连接玉林燃气站,向南连接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线路中间从东平岔口至浦北分输站后连接北海广西LNG项目。至2035年,规划全县用气量为55337.67万Nm/a。加强管线布局及廊道控223、制。管道采取埋地敷设方式。埋地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需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有关埋设深度要求。第156条 环卫设施规划完善城乡环卫设施覆盖。结合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完善完备相关设施以及环卫队伍。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即物质资源化利用和能源资源化利用率,下文同)5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0%。到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85%,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得到有效的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224、率95%。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及改造。规划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采用“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统一收运至博白县南流江流域(博白段)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垃圾转运站进行分类,将可再生利用物运送至博白县节能环保产业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终端处理中心,进行再回收利用,将可燃垃圾转运至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垃圾焚烧发电。到2035年,规划全县垃圾转运站37座。其中,中心城区7座,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规划2座,城南产业园1座,除博白镇外27个镇各1座。到2035年,规划改扩建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龙潭垃圾填埋场、博白县225、南流江流域(博白段)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新建博白县节能环保产业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终端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到2035年,规划博白县垃圾处理能力为2080吨/日。第157条 环境保护措施严格管理改善空气环境。强化目标和任务的过程管理,深入推进污染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大城镇扬尘和小微企业分散源、生活源污染整治力度。强化空气质量预报中心运行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到2035年,规划提高公共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基本实现公交新能源化。强化城市道路、施工等扬尘监管和城市综合管理。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实施以控制单元为空间基础、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以排污许可制226、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先保护良好水体,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分类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作用,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及其对市场、社会的引导作用。分级处理,逐级减量。坚持先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再物质利用、后能量利用和最后填埋处置的分级处理与逐级减量理念。结合本地情况提出实现治理目标的治理方法与执行措施,保证治理方法和执行措施能够落地实施。第四节 能源设施规划 第158条 促进能源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进一步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煤炭清洁集约高效转化水平,形成227、适应博白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严控能源消耗总量。到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控制在玉林市下达的减排指标内,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4%以上。到2035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和重点工程减排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值以内,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面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得到协同控制。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依托博白县龙港新城装备制造等产业聚集优势228、,积极布局光伏和储能系统设备制造产业链,深化电力、天然气、煤炭合作,推进博白与周边区域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分利用风能优势,积极布局储能系统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实现多能互补,扩大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供应中的比重。进一步促进龙潭产业新城内重点工业企业资源能源集约利用,推动部分行业、工业园区二氧化碳排放削减。加快完善农村和边远地区用能基础设施,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保障,开展农村减污降碳行动,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清洁用能需要,全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第159条 重大能源设施布局形成西接北连、自主发电相结合的电源格局。规划主要电源方向为向西接神华北海电厂,向北229、接美林变、玉林二变。县域内各发电厂作为辅助电源。到2035年,博白县内共有发电厂(场)60多座。第160条 区域能源运输通道建设重点落实广西绿色安全电力通道建设目标,发挥好“西电东送”直流输电通道枢纽作用,积极衔接广西引入藏东南清洁能源工程,做好藏东南清洁能源送电粤港澳大湾区输电通道对接工作。衔接广西海上天然气外输通道规划,衔接沿海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建设,促进博白县已建干线管网与沿海LNG接收站互联互通。融入自治区能源合作输送大通道格局,完善与广东的联络线布局,推动与广东的互联互通管道前期工作开展。在县域范围内,加快形成二元联合供气的燃气气源格局。规划到2035年,博白中心城区气源采用“230、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输送的天然气,上游燃气管接玉林市供气站。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含龙潭片区、白平片区)则采用广西北海LNG项目的天然气,管道自铁山港接到北海LNG接收站。公共防灾减灾规划。第161条 城乡防洪排涝规划科学构建防洪治涝安全保障体系。规划中心城区以及龙潭产业新城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其余各镇镇区段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全域防洪以乡镇分区分片治理,优化防洪分区,完善防洪设施布局,提高防洪标准,构建与流域、区域相协调的防洪排涝系统,加强南流江流域水位实时监控,水位达到预警线即对公众发出预警。加大防洪管控力度,实施流域调控、洪涝兼治、化害为利的雨洪管理对策,完善水库、河道等工程与非工231、程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库、蓄洪区体系建设,强化骨干河道、重点中小河道治理,保留山区河道行洪通道。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严格项目建设。统筹河道、水体及雨水调蓄设施、雨水排放联通渠道等,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县域洪涝风险控制线主要包括南流江、九洲江及其支流等岸线范围,中心城区洪涝风险控制线主要包括南流江、乌豆江等岸线范围,范围内为雨洪蓄行泄空间,禁止影响防洪排涝项目建设。第162条 城乡抗震规划提高城乡抗震设防标准。规划全县一般建筑按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按8度进行抗震设防,特殊重要建筑应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设防。加强城乡抗震技术审查工作。重大建筑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232、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并按审定的评估结论进行抗震设防。将村镇学校、医院等需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公共建筑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审查,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同时结合博白农房图集编制,推广符合抗震要求的民居。第163条 城乡消防规划完善城乡消防系统。通过新增、改造、合建消防站等手段,因地制宜建设消防系统,优先建设重点防控地区消防站。规划布置6个消防站,13个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4个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其中,中心城区保留现状消防站2个,规划新建2个消防站,龙潭产业新城新增2个消防站,其中1个为特勤消防站,1个为消防气防合建站。各乡镇消防布局根据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233、规范标准设置。各中心村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分期分批建立义务消防队。规划设置消防指挥中心1个,与现状消防站合建,占地面积0.5公顷,配置专用消防通信设备,统一接收博白县火灾报警并指挥消防行动。专栏7-3 消防设施布置一览表分类个数涉及乡镇特勤消防站1龙潭产业新城普通消防站一级消防站3中心城区(2个)、龙潭产业新城二级消防站2中心城区(2个)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3水鸣镇、亚山镇、径口镇、沙河镇、东平镇、旺茂镇、凤山镇、松旺镇、双旺镇、龙潭镇、文地镇、英桥镇、那林镇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4双凤镇、浪平镇、永安镇、江宁镇、三滩镇、黄凌镇、菱角镇、新田镇、大垌镇、宁潭镇、那卜镇、沙陂镇、大坝镇、顿谷镇第1234、64条 城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搭建城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县政府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控的要求,全面承担起辖区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会)两级责任制的落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人员。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等原则,通过群专结合、以点带面、专项防治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防治工程,开展县域自然灾害点排查工作,研究其灾害发生规律,在灾害235、高发期加强监测,提前发出预警预报信息,为紧急避险提供预警依据。全县划分2个重点防治区,分别为双凤江宁重点防治区、黄凌宁潭重点防治区。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队伍、武警支队等力量作用,全面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对离城镇较远、交通不便、地质灾害较多的行政村,在汛期需成立一支以村委会成员为主体的基层抢险救灾小组,保障灾害发生时能迅速启动救灾工作。加强村庄规划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对村庄建设选址、旧村改造、移民迁建等工程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论证,农村宅基地批建前亦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同时做好因地质灾害毁坏的耕地及基236、础设施的恢复、整理和重建工作,切实保护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第165条 城乡生命线工程防护规划构建完善的城乡生命线保障体系。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医疗、粮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系统,规划提高一度标准设防,按8度设防,同时各生命线系统都要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县镇村(居委会)三级综合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城乡分级分类疏散系统。县域城镇逐步建设能满足70%城镇人口应急避险的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固定避难场所和紧急避震场所两种类型,其中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237、于2平方米,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l平方米。每个重点镇结合镇政府机构以及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及附属开敞空间,至少设置一个有效避难面积2000平方米的场地用作避难救助场所。每个行政村结合村委或小学等开敞空间设置有效避难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用作避难所。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当发生突发灾害事件时应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行动,从交通运输保障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并搭建疏散救援通道系统。以玉铁高速、钦州玉林高速公路、博白高州高速公路等高速及国道241、省道508等主要公路作为一级疏散通道,以镇镇通二级238、路为二级疏散通道,形成县域避难道路系统,保障救援疏散需求。构建较为完善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构建以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为核心、镇(街道)级储备为支撑、村级基层单位储备为补充的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县镇(街道)村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实现应急物资储备全覆盖,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助。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置一处应急物资储配中心。第八章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第一节 国土综合整治第166条 国土综合整治目标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通过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宜耕未利用地开发等方式调整优化用地布局,解决农田破碎化和低效利用问题,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239、,传承农耕文化。规划期间,确保因经济社会发展占用的耕地得到等质等量的补充:坚持“应剥尽剥”,对工程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达到3980.35公顷;实现全县内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预计全县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2560.39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2047.91公顷;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246.45公顷;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266.03公顷。专栏8-1 国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表序号整治类型实施规模预计新增耕地备注1国土综合整治9130.102560.3911农用地整理7656.932047.91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效用地和240、林地整理、其他农用地整理。111耕地提质改造3676.5 8新增水田,质量等提高12等112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3980.3512建设用地整治1198.87246.4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3宜耕后备资源开发295.59266.03第167条 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综合考虑区域土地综合整治方向和生态环境建设,将整治潜力较大、集中连片的区域进行集中投入、重点整治,确定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专栏8-2 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优化农用地结构布局,统筹推进低效林地和园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集中连片改241、良提升农田。规划期内,全县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7656.93公顷。其中低效林地和园地整治,主要分布在博白镇、顿谷镇、旺茂镇、亚山镇等;到2035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主要分布在新田镇、宁潭镇、亚山镇、旺茂镇、凤山镇、东平镇等;耕地提质改造重点区域规模3676.58公顷,主要分布在亚山镇、东平镇、沙河镇、顿谷镇等;坚持“应剥尽剥”,对工程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进行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重点区域规模3980.35公顷,主要分布在博白镇、亚山镇、双旺镇、龙潭镇等。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规划期内,全县村庄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1177.19公顷,可补充耕地246.242、45公顷,主要分布在江宁镇、顿谷镇、亚山镇、三滩镇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重点区: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重点区域规模295.59公顷,可新增耕地266.03公顷,主要分布在菱角镇、顿谷镇、英桥镇、文地镇等。第168条 国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为确保国土综合整治规划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形成集聚规模效益,以落实重点区域内土地整治任务为目的,结合博白县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土地整治资源的集中度,规划期间共安排国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107个,包括农用地整治重点工程、未利用地开垦重点工程、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等,主要分布在新田镇、英桥镇、文地镇、博白镇、东平镇、亚山镇、龙潭镇等。第二节 生态修复第169条 生态修复目标以243、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为总体目标,基于自然地理单元的分布、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及脆弱区的分布及生态环境现状和问题,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到2035年,完成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83处,治理矿区面积129.93公顷;森林生态修复42890.68公顷,湿地生态修复5498.34公顷,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10502.50公顷,水土流失治理5287.66公顷。专栏8-3 生态修复目标任务表序号指标项规划目标1矿山修复(公顷)129.93 2矿山修复(244、处)833森林生态修复(公顷)42890.68 4湿地生态修复(公里)5498.34 5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公顷)10502.50 6水土流失治理5287.66 第170条 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综合考虑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现状及生态问题评估,将生态影响较大、生态保护重要的区域进行集中投入、重点修复,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专栏8-4 生态修复区域管控引导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主要分布在那林镇,重点对那林自然保护区内所有天然林、公益林实施修复,面积约 42890.68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11.20%。该区域的主要任务举措是改种适应本地的用材树种,采取保育保护和辅助修复治理方式,有序推进以桉树为主的单一低效245、树种改造为常绿阔叶树为主的碳汇林或具有防风固沙及保持水土流失的针叶林,提高该区域森林生态效益和生态功能,保证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实现双增长。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重点区:主要涉及南流江、蕉林河、白沙河,老虎头水库、蕉林水库、马子嶂水库、旺盛江水库等水源水库,面积约 10502.5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74%。该区域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河流水质问题。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主要分布在径口镇、文地镇、松旺镇、双旺镇、三滩镇、东平镇等,面积约129.93公顷。该区域由于矿山开采及配套工程设施、区域大型交通工程设施建设等因素干扰导致山体破碎、地表裸露、土石松动。通过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景观246、破坏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主要分布在双凤镇、浪平镇、水鸣镇、永安镇、那林镇、顿谷镇、江宁镇、沙河镇、黄凌镇、宁潭镇等,面积约5287.66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1.38%。主要任务举措是以预防为主,避让和支档、削方、坡改梯、地表排水、加固等工程治理相结合。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为了更好地保护湿地和湿地中的野生动植物,主要分布在全县各水库区域及周边,面积约5498.34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1.44%。主要任务举措是湿地植被恢复、水质治理、湿地水位调控、沉积物管理、沉积物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治理相结合。第171条 生态修复重点项目为强化博白247、县国土与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国土的永续利用与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优先开展自然保护区及河流水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防洪治理、水源环境综合整治、供水灌溉节水、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31项重点工程。第九章 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 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第172条 深度融入“两湾”建设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并与“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贸港、中国东盟自贸区、新西部大开发等充分衔接。以龙潭产业新城为载体,依托临海近港的区位优势和现有的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高端金属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全面推进龙潭产业新城建设,加强与北海市的联动发展,共谋共建龙港新区,加速建成全248、国重要的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打造玉林市乃至桂东南地区全面向海的新门户。以中心城区和城南产业园为载体,高质量精准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外溢的纺织业和食品加工等轻工业,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和新体制,与之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配套、联动发展的产业分工合作格局和内外双循环的产业体系。发挥县域良好的农业基底,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为两湾提供优质的特色农产品,打造两湾“菜篮子”。第173条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谋划博白县通用机场建设,加强与玉林福绵机场、北海福成机场和湛江吴川机场联系通道建设,推进玉林至北海城际铁路和南宁至湛江等多条高速公路的建设,构建便捷畅通的对外联系通道,加快融249、入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群,依托铁山港东岸码头打造铁、公、空、水多式联运中心。第174条 推进生态联保共治推进生态空间共保和环境协调治理,结合博白重要生态屏障的分布情况,重点加强与钦州市浦北县交界处小江水库和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等周边生态保护的协调。协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探索跨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新模式、新机制,联合广东省湛江市、陆川县推进九洲江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北海市共同推进南流江、白沙河等水系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建立并完善与周边县市交界处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疫等方面的合作机制。第二节 强化县域联动协同发展第175条 协调构建龙潭临港海陆统筹城镇圈落实上250、位规划,以龙潭镇、松旺镇、双旺镇、沙陂镇和大坝镇为基础,构建龙潭临港海陆统筹城镇圈。以龙潭产业新城为核心,大力发展高端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以向海经济为主要推动力,与北海市合浦县资源共享,共同构建玉林南部港城一体的龙港新城,形成以新材料、绿色化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产业为引领,集现代服务、高新技术、高效农业于一体的南部产业城镇圈。第176条 共同建设博白陆川中部协同发展城镇圈以中心城区、亚山镇、双凤镇、浪平镇、水鸣镇、径口镇、三滩镇、黄凌镇为基础,与陆川县共同建设博白陆川中部协同发展城镇圈。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联动玉林福绵机场及临空经济区,依托玉铁高速、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及浦北至北流清湾高251、速公路等高速公路网络,优化公路、铁路、航空等多元化的交通网络布局,建设成为玉林融入区域协同发展的中部枢纽,形成向北海、湛江的出海通道门户。第十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第177条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的协调领导作用,通过党把方向、谋大局,实现统筹兼顾,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第178条 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252、政府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第二节 乡镇规划指引乡镇规划的编制单元以镇为单位,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方向和核心要素管控要求应符合总体规划分解下达或传导要求。乡镇单元规划控制指标主要包括以下3种类型及多项控制指标。战略定位。明确各乡镇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刚性管控。明确各乡镇的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引导性管控。提出各乡镇的城镇群发展、产业发展、公共253、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发展、生态保护、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治理等的指引性要求,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专栏10-1 乡镇规划指引博白镇目标定位: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城市化地区与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独具客家魅力的生态宜居城市。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8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5.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9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5。引导性管控:进一步响应广西“两湾联动、陆海协同”发展战略,领衔发展玉林市向海经济,推动全国重要的编织工艺品生产产业链建设,壮大现代特色农业和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提质升级商贸物流功能,同时做好民族文化宣传建设,254、打造世界客家魅力旅游。径口镇目标定位:以水稻、玉米、猪牛等农产品种养与加工为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辅的工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与能源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3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2。引导性管控:进一步挖掘本土优势农业资源,构建精加工产业链,打造特色化农业,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保障粮食供给能力。双凤镇目标定位:以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为主、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为辅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64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1.50万亩、永久基本农255、田保护面积为1.3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2。引导性管控: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合理开发利用充粟水库、圣女岭、双凤石拱桥、凤鸣书院等旅游资源,拓展休闲、观光、度假、体验等旅游项目。顿谷镇目标定位:以特色农业种植、户外体验、旅游观光等为主的农旅型一般城镇,农产品主产区与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84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7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8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0。引导性管控:重点依托南流江、宴石山摩崖造像、伏波祠、庞孝秦墓等自然历史景观发展特色旅游,同时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安全。水鸣镇目标定位:以交通运输、256、商贸物流、公共服务等为主的商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31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9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6。引导性管控:重点依托南流江、宴石山摩崖造像、伏波祠、庞孝秦墓等自然历史景观发展特色旅游,同时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安全。那林镇目标定位:以水稻、草鱼、木材等农林产品种植养殖与乡村生态旅游为主的农旅型一般镇,重点生态功能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4.96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1.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7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5。引导性管控:优257、化农业产业结构,保障粮食生产地位,重点保障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平衡,严格落实相关管控要求,确保生态屏障、斑块、廊道不被破坏。江宁镇目标定位:以水稻、蔬菜等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及乡村生态旅游为主的农旅型一般镇,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6.45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1.6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0。引导性管控:提升特色农业发展质量,延伸优势农产品产业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维护那林自然保护区和小江水库一带生态系统安全。三滩镇目标定位:以桂圆、甘蔗、水稻等农产品种植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258、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3.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6。引导性管控: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大力扶持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特色农业科学化现代化规模化,提升粮食整体质量与产量。黄凌镇目标定位:以水稻、玉米、淮山、杨梅、八角、百香鸡等农产品种养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0.9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0.9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1。引导性管控: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259、障重要农产品生产功能,提升农产品产量,进一步拓展富有特色的农产品产业链,增加经济效益。亚山镇目标定位:以重点发展纺织服装和林业产业、特色农业为主的工贸型重点镇,城市化地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5.0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41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90。引导性管控:依托博白县城大力发展配套产业经济,加大农业投入,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品牌和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对北部丘陵山脉与南部罗温水库等重要生态区域的保护。旺茂镇目标定位:以机械制造、健康食品、农副加工为主的工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60、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3.5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0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2。引导性管控:利用交通便利的优势积极连通中心城区与龙潭产业园,寻求相关产业链的拓展。加强传统经济作物的发展,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控制南部主要生态廊道区域的开发建设,维系生态系统平衡。东平镇目标定位:以交通运输、商业贸易、物流集散为主的商贸型重点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6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6.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18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3。引导性管控:经济上向龙潭产业园靠拢,做相关配261、套与产业承接。坚持推广农业优良品种种植养殖,大力发展高产、高效,杂优和优质谷。重点保护以合江水坝为主的水源涵养区域。沙河镇目标定位:以商贸物流和经济作物种植、养殖业为主的商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4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3.6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3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0。引导性管控:积极引入物流商贸业,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发展经济效益高、污染小的工业。强化农业发展地位,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发展布局,做好粮食生产供应保障。菱角镇目标定位:以水稻、沃柑、香蕉、甘蔗、蔬菜等农产品种植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262、,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4.72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4。引导性管控:提升农产品质量与产量,构建品牌化农业,进一步延伸特色农产品产业链,重点保护小江水库、南流江、解放水库等生态重要斑块与廊道,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新田镇目标定位:以优质水稻、果蔗、香蕉、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种养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11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9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4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2。263、引导性管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一批有规模品牌效应的优势产品,进一步发展相关产业链,增加产品加工级别,提高农产品效益。凤山镇目标定位:以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服务业为主的商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3.4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8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1。引导性管控:继续支持做强做大原有产业,优化特色农业格局,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积极发展和扩大服务业,提高服务水平。宁潭镇目标定位:以特色农产品种养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264、保有量为3.0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1。引导性管控:重点发展特色制糖业,强化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形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相结合的链条结构,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文地镇目标定位:以食品、陶瓷、机械和农副产品等加工业为主的综合型重点镇,城市化地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5.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1。引导性管控:积极落实东融战略,大力发展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加强商品流通和交通运输业建设,形成产业集群,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英桥镇目标定位265、:以优质水稻、优质荔枝、龙眼、三华李等高效益经济作物生产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3.9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7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1。引导性管控:加强与文地镇联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做好农业布局优化,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生态系统格局。那卜镇目标定位:以水稻、玉米、红薯,金花茶、林木等农林产品生产与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19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1.2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4万亩、城镇开266、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8。引导性管控:进一步强化特色农林业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多个特色种植基地,扩大生产规模,衔接龙潭产业园,积极做好配套产品支撑。大垌镇目标定位:以水稻、石斛、火龙果、烟草、红江橙等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1.6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4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1。引导性管控:优化农业发展格局,强化特色农业发展,进一步建立石斛、火龙果、烟草等特色产品的优势地位,形成一批知名农产品。沙陂镇目标定位:以水稻、玉米、蔬菜、荔枝等农产品种植加工为主267、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63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6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8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2。引导性管控:积极融入龙潭产业新城发展,强化农业发展,打造相关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以老虎头水库保护开发带动区域发展。双旺镇目标定位:以新能源材料、金融商贸、科创服务为主的工贸型重点镇,城市化地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1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8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50。引导性管控:积极推进龙潭产业新城发展,进一步构建白平片区综合性服务中心268、,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承接转移与联动发展。松旺镇目标定位:新能源材料、农副产品加工、生态旅游、商贸服务、物流仓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为主的工贸型一般镇,城市化地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5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6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38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2.88。引导性管控:积极推进龙潭产业新城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和商贸服务业,强化产业链延伸,实现经济多元化发展。龙潭镇目标定位:以全国重点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为主的工贸型重点镇,城市化地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269、量为5.8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73。引导性管控:发挥临海近港优势,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东部通道重要门户,积极东融,落实产业承接转移,面向外部市场,加强经济结构优化,积极推进龙潭产业新城发展,扩大工业集中区,建设优势产业群,辐射带动增强整体实力。大坝镇目标定位:以水稻、荔枝、龙眼、生猪等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00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2.3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1。引导性管控:积极融入龙潭产业新城发展,以发展绿色农副产品为主,270、为新城提供生产生活基础物质。永安镇目标定位:以水稻、八角、麻竹、生猪、那林鱼等农产品种养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农产品主产区。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13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1.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9。引导性管控: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加快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和农业生态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制要求,保护生态重要区域与廊道。浪平镇目标定位:以水稻、空心菜、鸡嘴荔枝、龙眼、麻竹等农产品种养及加工为主的农贸型一般镇。刚性约束: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37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为1.51万亩、永久基本271、农田保护面积为1.42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04。引导性管控:以特色农业示范园为载体,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强化对山脉、河流、湖泊、水库等生态屏障节点的保护。第三节 专项规划指引通过对各类专项规划进行指引,要求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要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空间布局等方面的约束性要求,更好地指导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活动开展,推动博白县按照专项规划的类型,分为资源保护利用类、人居环境改善类、基础设施提升类等三类编制专项规划。资源保护利用类专项规划应在优先保护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各类资源的利用研究。人居环境改善类专项规划应体现以人为本特点,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衡布局,保护与272、传承历史文明,形成地方发展特色。基础设施提升类专项规划应实事求是,综合平衡基础设施与经济水平、城镇发展阶段的关系,促进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保障城乡安全韧性发展。第四节 详细规划单元指引中心城区以各功能组团划分的规划单元为基础编制详细规划,各单元发展定位和核心要素管控要求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中心城区单元规划控制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内容:单元开发。包括单元主导功能、建设用地面积、人口规模、容积率控制、高度控制、完成城市更新地区面积、城市更新完成比例以及城市风貌指引。道路交通。包括道路网密度、慢行交通线路长度、人均公共停车面积、500米半径公交覆盖率、300米半径公交覆盖率以及交通设施占地273、面积。居住生活。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5分钟生活圈服务设施数量、每千人15分钟生活圈独立占地公共设施规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率以及人均社区公共开放空间面积。公共服务。包括人均拥有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以及商业中心建筑规模。蓝绿空间。包括绿地总面积、公园面积、广场面积、绿道长度、绿道宽度以及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重要设施。交通枢纽数量、变电站数量、垃圾转运站数量、加油加气站数量、充电桩数量以及5G基站数量。第五节 近期行动计划第179条 近期主要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84.12万亩,生态保护274、红线178.01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6.41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59倍(含玉港合作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65.06平方米以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文化、体育、医疗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率达到75以上。特色农业产业经济实力明显提升,一二三产业加快深度融合。基本建成县域内通外联的交通网络,全面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第180条 近期实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梧州至玉林城际铁路项目、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南宁湛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玉林段)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合浦博白浦北天然气275、支线管道工程、博白县射广嶂风电项目等能源项目;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白平西水厂项目、博白县城区供水扩建工程等供水项目。服务业项目。包括博白县文地九洲江客家国际文化生态旅游园景城及配套设施项目、博白世界客家文化园康养项目、博白县王力故居旅游项目等。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博白县烈士陵园开发项目等。第181条 中心城区近期布局规划规划近期中心城区向西、向南方向拓展用地,重点建设滨江新区和城南片区。滨江新区结合滨江大道、南流江景观建设,完善居住区配套,发展满足本区域居民需要的零售、餐饮、娱乐休闲、商业金融等商贸商业服务,同时进一步配套完善教育、医疗、体育、绿地、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城南片区依托博白站,以城东大道276、站前大道、规划横一路为主要发展框架,以乌豆江为脉,沿江沿路逐步完善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设施,建设博白县南部门户。第六节 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第182条 完善公众参与的编制实施机制加强规划法规和规划知识宣传普及,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宣传发布等制度。加强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公众参与,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等多方利益主体主动参与规划制定和决策。完善多方参与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搭建多方参与规划实施的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代表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体,加强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过程监督。第183条 健全规划实施过程控制以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载体,分阶段落实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加强总体规277、划从蓝图式向过程式管理转变。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政府年度重大工程安排和财政支出相衔接,指导城市建设实施和土地利用管理。第184条 完善规划实施配套政策深化研究和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评估全过程配套政策,重点从产业发展、高品质生活、历史文化保护、城市更新、乡村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确保规划目标、底线保障、空间管控的有序实施。第185条 建立规划动态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定期评估制度。通过定期评估制度,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监测预警长效机制,重点监测各类规划指标、管控边界的落实情况,及时揭示空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与动态调整完善提供重要依据。第186条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为基础,结合实际管理需求,整合本级“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已有功能,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为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鼓励建设城市感知系统和城市信息模型(CIM),探索智慧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