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指标1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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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0310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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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一、公益性指标(一)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指标定义】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支援任务数的比例。【计算方法】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下派对口支援总人员数/下达支援任务数【指标说明】(1)分子: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为下派贫困地区和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民营医院支援人员总人数。(2)分母:下达支援任务数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单位应派对口支援人员人数。【指标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0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2、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精神,各有关三级医院均应积极参与对口支援,认真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任务,提升受援地区和单位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数据来源】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备案数据。【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二)援外医疗任务人次【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3、人次【指标定义】年度医院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次。【计算方法】当年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数(含参加集中培训人数)。【指标说明】按照派遣任务计划选派援外医疗队员情况相关数据。【指标意义】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942号)精神,充分发挥卫生援外在我国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将援外医疗任务人次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有助于激励三级公立医院宣传动员并推荐优秀医务人员参与援外医疗队,同时肯定三级公立医院在援外工作方面的贡献。【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数据来源】医院填报4、。【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任务和重大医疗保障任务次数【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次数【指标定义】参与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或部门直接指派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任务和重大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等工作情况。【计算方法】医院上报省部级及以上机关或部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重大医疗保障任务相关数据。【指标说明】引导医院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重大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包括抗震救灾、抗洪救险等自然灾害,或大型事故、恐怖袭击、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重大任务包括由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或部门直接指派的大型会议、重大活动。【指标意义】医院承担应急救援和重大医疗保障工作,是医院5、提高应急能力和综合救治能力的实践机会,有利于提升医务人员业务水平、服务能力,有助于增强医务人员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协作意识及安全意识,为展现医院技术实力、优势和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提供了平台。医院应抓住承担大型会议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的机会,查找不足,积累经验,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以不断提高应急综合管理、应急处置和协调联动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适用于自身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管理模式。【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数据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二、公共卫生指标(四)法定传染病调查报告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指标定义】抽查法定传染病实际报告例数占抽查总数的比例。【计6、算方法】法定传染病调查报告率=抽查已诊断的法定传染病病例中法定传染病报告数/抽查已诊断的法定传染病病例数*100%【指标说明】(1)分子:指将抽查传染病病例与国家传染病监测系统录入的报告卡进行核对,系统内有记录,视为报告。(2)分母:按首诊医生负责制原则,随机抽查当年该医院诊断的法定传染病病例,抽查病例数不低于20例。【指标意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省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与疾控信息工作评估及全国传染病报告调查结果省级复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发现法定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7、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得隐瞒、谎报传染病疫情。【指标导向】法定传染病调查报告率95%【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督导或评估数据。【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五)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心理治疗门诊设置情况【指标属性】定性指标【计量单位】无【指标定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心理治疗门诊,包括诊疗范围增加精神科诊疗范围,至少有1名精神科执业医师从事相关工作,至少有一间专门的精神科普通诊室。【计算方法】查阅注册诊疗范围的执业许可证,精神科执业医师的职业资格证。【指标说明】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心理治疗门诊,按照8、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6号)和关于加快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和执业人员注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282号)文件要求,设置精神科门诊或精神科病房,并进行患者诊治,做好诊治记录。【指标意义】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促进全省精神卫生发展,提高三级综合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健康需求,深化平安四川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患者满意度。【指标导向】逐步完成。【数据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三、医改指标(六)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国家、省9、级)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指标属性】定性指标【计量单位】无【指标定义】为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遴选确定的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计算方法】查阅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及医院试点工作推进进展报告。【指标说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国家、省级)对照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指标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0、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39号)以及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19170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各试点医院按照相关要求,狠抓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聚焦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取得实效并加以推广。【指标导向】逐步完成。【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委。【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委。(七)医联体建设推进情况【指标属性】定性指标【计量单位】无【指标定义】医联体牵头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规范医联体建设方案(试行)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协调机制11、激励机制及同质化管理制度。【计算方法】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指标说明】牵头单位按照医联体建设备案管理规定,统筹制定医联体章程、权责清单、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双向转诊标准程序、同质化管理及薪酬管理制度、规范文件及工作总结,备案予以认可。【指标意义】引导牵头医院统筹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机制,相关做法经验得到固定和保障。【指标导向】逐步完成。【数据来源】报备档案。【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四、发展性指标(八)国家、省级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创建成效【指标属性】定性指标【计量单位】无【指标定义】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是指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医疗技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医院管理等方面达到领先水12、平,能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内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计算方法】查阅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指标说明】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认定以国家或省卫生健康委正式发文为准。【指标意义】按照“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办卫医函201945号)和省级中心设置方案相关要求,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合理分布,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落实。【指标导向】逐步建设。【数13、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委。【指标解释】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委。(九)省级质控中心数量【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个数【指标定义】省级质控中心是指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挂靠在医疗机构内,受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机构。【计算方法】当年挂靠医疗机构的省级质控中心数量。【指标说明】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省级质控中心数量。【指标意义】按照四川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规范的通知,省级质控中心职能是研究制定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规划、方案、办法和具体措施,提高全省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促进医疗质量管理科学化、14、精细化和持续改进,同时规定挂靠医疗机构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和运行,提供日常质控工作经费、专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质控中心挂靠医院为全省质控体系建设做出贡献。【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数据来源】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十)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建设情况【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个数【指标定义】卒中中心是组织化管理卒中患者的医疗模式,把传统治疗脑卒中的各种独立方法,如药物治疗、肢体康复、语言训练、心理康复、健康教育等组合成一种综合的治疗系统,实现对卒中特别是急性期卒中进行高效、规范救治的相对独立的诊疗单元。胸痛中心是通过多学科以及医疗体系内的合作,为急15、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而准确的诊断、危险评估和恰当的治疗手段,从而提高胸痛的早期诊断和治疗能力,减少误诊和漏诊,避免治疗不足或过度治疗,以降低胸痛患者的死亡率和改善临床预后。【计算方法】(1)国家卫生健康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的高级卒中中心(含建设单位)。(2)中华医学会胸痛中心总部授予的胸痛中心(含建设单位)。【指标说明】以国家卫生健康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华医学会胸痛中心总部正式发文为准。【指标意义】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3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16、知(国卫办医函20171026号)要求,鼓励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卒中和胸痛相关疾病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指标导向】监测比较。【数据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十一)临床试验研究【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项、【指标定义】医疗机构临床研究情况通过以下两类指标反映:(1)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研究数量。(2)临床试验经费投入占比。【计算方法】(1)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研究数量=医院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数+创新器械临床试验研究数(2)临床试验经费投入占比=临床试验经费投入/医院业务收入xlOO%【指标说明】(1)临床研究情况主要考核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药物和器械试验研究数量,仅限通过GCP (或医疗器械)机构和专业备案的医疗机构开展的相关专业临床试验研究。(2)临床试验经费投入占比指医疗机构当年用于开展药物和器械临床试验的直接经费占医疗机构当年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指标意义】促进医疗机构重视临床研究,提升临床研究能力,争创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指标导向】逐步提高。【数据来源】医院填报。【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