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的商业管理理念分析(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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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物中心的商业管理理念购物中心的商业管理理念 对于购物中心开发商来说,开发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 管理公司对购物中心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 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购物中心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购物中心商业管 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 上。综观国外购物中心,开发商成立商业管理公司管理购物中心是一种通用的模式。 (一) 购物中心具有“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特点 购物中心的商铺是有计划的聚集,对购物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购物中心区别于其 他房2、地产的核心特点。“统一管理”,要求购物中心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委托的管理公 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购物中心则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分散经营”,是购物 中心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但购物中心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 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二)购物中心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 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购物中心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 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另外,某些购物中心通过在租赁合约中直接借用国际购物中心协会 (ICSC)的标准格式,在法律上确定购物中心管理公司的管理3、地位。 1、“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所谓“品牌审核管理”是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 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 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他比较关键的租约 条款管理(可以借鉴国际购物中心协会(ICSC)的标准格式),比如: (1)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购物中心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 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 (2)营业时间的确定; (3)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 理; (4)为整个购物中心促销承担的义务; (5)承租人对停车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