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林业经济转型与生态保护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2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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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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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方案合集
1、 “十四五”林业经济转型与生态保护规划2020年9月1日“十四五”林业经济转型与生态保护规划为了贯彻落实县“十四五”规划推进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好林业“十四五”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按照绥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特编制此专项规划。一、“十三五”回顾(发展现实基础)“十三五”期间,绥滨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山理论”指针,建设和保护好绥滨的生态环境,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治理和修复松黑两江下游流域水土流失、保护与恢复两江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松黑两江下游生态屏障建设。使全县森林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森林、湿地面积稳步增加,林业产业格局趋于合理。实现全县有林地面2、积44.2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4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1.72%。(一) 行业总体发展情况绥滨县林业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挖潜提质抓增量、建设提升促保护、创新驱动惠民生的思路,以打好现代林业发展基础和提升森林城市创建水平为目标,扎实稳步推进林业各项工作。林业资源实现了实质性的增长,生态现状明显改善。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适度发展林业产业。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工程造林、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紧密结合,全面提升了我县的整体绿化水平。林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保障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全力争取项目设资金,进一步3、完善保障能力,建设县域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经济,促进农民丰产增收。发挥林业部门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二)各方面工作推进情况1、挖掘国土绿化潜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是造林绿化。2016年2020年全面完成了省林业厅下达的7.675万亩营造林计划任务,其中包括三北工程营造林任务4.8万亩(人工造林2.1万亩,封山育林2.7万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1.2万亩;储备林基地建设1.675万亩。二是创森工作。2018年2020年3年期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创森”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全面完成了市政府要求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四大体系建设任务。其中:生态体系:人工造林累计完成2.98万4、亩;封山育林完成1万亩;退化林修复完成750亩;中幼林抚育完成0.28万亩;完成松花江江堤东辉路至通江路段,松花江江堤向阳路至近河路段、渡口路松滨大街至振荣路段、绥普路西出口段高标准绿化以及住宅小区绿化等城区绿地建设面积150亩;建设绿荫停车场3处,面积5600平方米:完成沿江公园绿化的提档升级和人民广场的建设和绿化;完成城区23条主次干道改建绿化工作,绿化长度23公里;完成丁香大道、樱花大道、县城西出口等城市绿道建设3公里;振荣街的城区林荫道路绿化3.5公里;完成绥普路、园区路和振荣街3条慢行绿道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肉鹅加工厂2个森林企业建设;完成县一中、县四中和县五中3个森林学校建设;完5、成森林单位城管局建设;完成振荣小区和县宾馆2个森林小区建设;完成电业局和滨西苑2个口袋花园建设;完成办事中心和宾馆2个口袋广场建设;百分百完成乡镇街道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村屯绿化109个,面积3556亩,其中重点完成16个森林村庄建设任务;完成省道绥嘉公路补植补造任务2公里;完成振兴路、新连路、北岗环乡路、幸江路、外环路5条县乡道路绿化,绿化长度29.5公里;累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4万株。文化体系:完成生态科普社区沿江公园、生态科普单位月牙湖湿地公园、生态科普广场人民广场等生态科普单位的建设和完善任务;培养了6名生态文化义务解说员。产业体系:建成和巩固年生产食用菌30万袋的食用菌基6、地1处;建成和完善月牙湖景区界江观光休闲生态基地1处;建成中兴村、望江村“鱼滋米味”特色体验型基地2个;建成包括弘森苗国、涝区站苗木基地和振荣村花卉基地等特色花卉苗木产业基地450亩。支撑保障体系:完成防火道路30公里、防火阻隔带50公里的建设和改造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完成森林监测预警体系、检疫体系、防治减灾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等项目的建设任务。三是乡村绿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四清一改一绿化”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村屯绿化共完成绿化面积3868亩,村屯林木绿化率15.5%。建成国家森林乡村一个,打造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二个,市级村7、庄绿化样板村20个。2、围绕中心任务,严守林业资源红线。一是强化组织管理,提升森林防火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区域联防和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做到靠前指挥,高效处置;修订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高了森林防火形势的分析预判能力;举办了“森林防火专业知识培训班”,开展多次“森林防火演练”,各级防火指战员扑救技能得到大幅提高;县政府下拨了专项扑火经费,防火物资现有运兵车9辆、水陆两栖全地形运兵车2辆、洒水车1辆、摩托车13辆、背负式水枪14套、风力灭火机具80台、对讲机40部、防护装备168套、火场清理工具112套等。组建了专职半专业扑火队伍4支54人,防火期间全天待命,队伍平时保持相8、对集中状态,参加林业生产、防汛抢险、防灾减灾待命,开展扑火抢险训练、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急难险重工作。开通了森林防火数据专线,设置了一套防火通信安全网关和套视频会议系统。通过加强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强化森林防火宣传,狠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现了连续多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实施生态资源修复。一是开展 “绿盾”环保督查专项行动。对保护区“绿盾”遥感监测人类活动信息进行核查,建立台帐并进行整改销号。二是对保护区内存在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湿。“十三五”期间落实到绥滨两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退耕还湿任务4.2万亩,利用项目资金,对退耕单位合法的退耕地块进行了补偿。通过退耕还湿工程的9、实施,加强了对两江湿地生态廊道的保护修复,加深了民众对湿地的认识和了解,带动了更多人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工作。三是坚持科学防控,无重大森林疫情发生。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治方针,全面推行防治工程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措施,“十三五”期间共防治森林面积1.1万亩(鼠害防治面积0.65万亩,虫害防治面积0.45万亩),检疫苗木360万株,成灾率控制在2.7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产地检疫率达到100%,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96%以上,实现了连续5年无重大森林疫情发生。3、发挥行业优势,全力投入精准脱贫。一是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我县在“十三五”期间共计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98人10、次,人均年工资4196元,森林湿地管护面积60044.1公顷次。制定出台了森林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按照9个乡镇全覆盖的标准,聘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贫困户作为生态护林员,建立了生态护林人才库。同时,通过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使生态护林员知晓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森林管护任务,让管护人员看得住山、管得住人、防得住火,为纵深推进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贫困户生态脱贫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和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林业产业项目链接,促进贫困户增收。新建林场“绿森食用菌有限公司”“十三五”期间为全县生产输送了黑木耳10万袋,花脸蘑111、1万袋,免费开展技术培训5次,为280户贫困户发展食用菌产业提供了坚实保障。中兴边防林场黑猪养殖基地2018年共建设了4个黑猪养殖基地和一个黑猪肉直营店,分别位于中兴同仁管护站、富强乡富强村、新建林场和绥东振东村,直营店位于绥滨县早市路口工行厢房楼。共饲喂黑猪2200头,在振东村实施了500头林下黑猪代养回购项目,链接带动52户贫困户增收,为全县绿色生猪养殖作出了示范带动。同时,在新建林场“绿森食用菌有限公司”和中兴边防林场“黑猪养殖基地”建设了科研示范基地,为广大农户提供产品、实用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等。通过各项产业的有效链接,各帮扶村贫困户都能实现至少年增收30004000元,为在全县推广12、做出了示范带动和有益尝试。4、严格依法治林,有效维护生态安全。一是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依照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情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十三五”期间,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共计34起,共计罚款108371.00元。处罚违法人员34人次,其中:非法开垦案件10起、毁坏树木案件4起、盗伐林木案件11起、滥伐林木案件6起、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起、非法收购木材案件1起。没收木材6.843立方米,收回林地1.95公顷。完成县纪委督办案件移送函5件,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卷宗建档率100,无一起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13、生,有效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长远发展。二是切实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一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颁发林权证488本,面积12939.5亩,占总面积的22%;正在办理当中的面积24784.7亩,占总面积的42%,建立档案1357册。同时,正在筹划林业产权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严格林地管理。完成了2018年省林业厅反馈的5797块林地的范围、保护利用状况及管理属性等变化情况的调查工作,完成更新还林面积408.4亩,开具采伐证41份,没有超计划采伐现象,凭证采伐率达到100%。三是开展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通过全县林地、湿地清理排查工作,排查出被侵占蚕食14、林地、湿地共计5442.2公顷,“十三五”期间共清理回收林地、湿地面积1999.8公顷,其它需收回的地块已经确定了还林、还湿时间,制定了还林、还湿规划。三是农垦行政权利移交。2020年8月13日在绥滨县林草局会议室,与绥滨农场、普阳农场、二九0农场林业局进行了行政事项移交仪式。林草行政职能全部移交,移交材料齐全准确。三个农场共移交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等档案数据资料244份,签订了移交清单。移交后承担垦区林草工作,履职尽责。截至目前,县林草局受理绥滨农场林木采伐行政许可3件、受理普阳农场林木采伐许可4件、受理二九0农场林木采伐许可106件;受理二九0农场权限内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行政许可2件、受理绥15、滨农场权限内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行政许可1件;受理绥滨农场行政处罚案件1起、受理普阳农场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中2起为森林资源督查案件、受理二九0农场行政处罚案件9起,其中8起为森林资源督查案件。5、坚持稳定原则,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编制完成了绥滨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国有林场属性。明确了绥滨县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工作职责,在2015年(绥编201517号)文件就确定了3家林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属性。核定了编制及确定经费形式。结合3个国有林场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在2018年2月下发了(绥编20185号)文件,重新核定3家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共计107名16、,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差额预算管理。同时在2018年1月县财政局在下发的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绥财发20181号)文件中已经将国有林场列入预算。(三)项目实施情况1、三北防护林项目营造三北防护林工程4.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1万亩,封山育林2.7万亩。2016年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2017年人工造林0.8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2018年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0.7万亩。2019年人工造林0.1万亩。2020年人工造林0.5万亩。项目全部完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国有贫困林场建设项目。2017年江防林场国有贫困林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建设内容栽植17、1600亩能源林;建设能源林生产用房140平方米,铁质围栏1650米;大鹅养殖基地占地600平方米,采用钢制结构加全塑料覆盖模式,内置隔离栏、食槽、饮水器、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建设养殖围栏3000米,可拖拽式管理用房60平方米。通过对江通岛屿上的能源林实行封护管理,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最大程度的发挥其生态效益功能。养殖基地建设解决我场贫困境况,为林场产业发展提供最大的支撑,促进林场事业发展。3、绥滨两江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至2021年,是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子项目之一,2020年被列为省“百大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为退耕还湿4230公顷,完成生物多样性保18、护、科研监测、管理站等湿地能力建设工程,配套采购相关设备。项目总投资7876万元,已完成投资3384万元。项目绩效指标任务是退耕还湿4230公顷,已完成1940公顷,完成率46%。已采购完成巡护车、巡护船、摩托车等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已架设平台服务器和2条专线,在保证供电的基础上,完成18个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8个管护站已开工5个,4个瞭望塔已建成2个。预计12月底建成5个管护站及剩余2个瞭望塔,其余3个管护站计划明年解冻后施工。4、月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游客接待中心866.76平方米,实施植被恢复,建湿地植物认知园、湿地亲水园各1座,标识系统、解说系统、微信公众平19、台等各1项,科研监测设施16项等。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已完成投资900万元。完成植被恢复2735.4亩;月牙湖一标段已经建设完工,月牙湖二标段已经招标结束,正在办理施工许可。年底前可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资金全部拨付。5、绥滨县团结新建林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团结至新建林场公路,路线全长6.5千米,建设里程长度6.386千米。项目建设地点富强乡团结村新建林场,项目总投资526.4万元,已完成投资400万元。但由于今年天气影响农民秋收原因,路面暂时无法施工。(四)发展存在短板(存在的问题)1、落实造林绿化用地难度大。一是村屯绿化难度大。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推进,我县已经实施村屯绿化面积20、3868亩,但按照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要求,我县还需新增绿化面积5000余亩,而且条件较好的村屯都已实施完毕,剩下的村屯实施难度较大。我县近年主要进行了村内街道绿化,全县街道绿化大约已栽植了80%,剩下的村屯街道条件很差,街道狭窄,树床用地较难解决,绿化空间越来越小。即使街道绿化都栽,也只能新增绿化面积1000亩左右,而按国家标准,距达标差4000多亩,下步只能全面推进护村林栽植才能实现村屯绿化达标。二是我县还存在部分光杆路、光杆渠,这些道路、渠堤的绿化用地普遍被侵占开垦,需全面开展清理、严格界限,为开展护路林、护渠林等农防林体系建设创造条件。2、两江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力度待加大。两江湿地21、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年度为20192021年,共计实施退耕还湿63450亩,2019年和2020年实施了退耕还湿29100亩,还差34350亩任务很难推进。部分乡镇村屯不同意退耕还湿,认为开垦历史久远,祖辈耕种,思想上认为是集体所有,不应该退给国家。老百姓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主观意识不强,对确权地使用情况不了解,存在攀比之心,对退耕还湿项目不认可。两江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为全省百大项目,退耕还湿实施年度长、面积大、涉及乡镇多,急需县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开协调会认真研究相应政策和规定。尽快、保质保量地完成绩效目标。3、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待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由于当前林草系统刚刚22、经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加上执法大队刚刚成立、农场行政权力移交、扫黑除恶等工作导致案件增加、林政执法人员短缺等客观原因,目前尚未形成高效的综合执法机制,常常出现执法力量不足情况。4、林业产业扶贫带动能力待提高。我县林业产业发展起步晚,立足全县谋划林业产业的眼界和思路不够宽,林业产业还存在项目种类不够丰富、覆盖面不足、贫困群众参与度较低等问题;在现有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等方面工作还有待于加强。5、林、草、湿资源管护体系未形成。林、草、湿是我县重要的自然资源,面积大、分布广,需要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形成管护合力,像建立“河长制”那样,建立林、草、湿保护工作责任制23、,明确属地管护任务、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严厉问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二、“十四五”发展规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准则,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林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实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产业建设和林业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为主体,使全县森林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森林、湿地、草原面积稳步增加,林业经济成功转型,生态资源保护更加有力。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24、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绥滨。(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新增村庄绿化面积9098亩,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0%;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44.32万亩,森林蓄积达到4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1.82%,松花江流域水土流失取得突破性进展,维护生物多样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基地,适时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未成林地管护,积极发展林下种养殖业,林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000万元,湿地生态旅游文化体系初步构成,生态文明观念广泛传播,全面改善县域生态环境。(三)重点任务1.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方面我县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98253亩,其中:江防林场松花江沿岸我县行25、政区域内岛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76004亩;中兴边防林场黑龙江我县一侧国防边境线内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22249亩。通过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实施,对改善边境生态环境、维护国土安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起着重要作用。专栏一 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重点公益林管护项目实施重点公益林管护298253亩天然林停伐项目实施天然林停伐管护2.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培育方面(1)推进森林城市创建以改善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坚决打赢创建国家林林城市攻坚战,全面完成市政府要求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体系、文化体系、产业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建设任务。通过实施“十大提26、升工程”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形成融“路、水、林、城”为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实现“让城市走进森林,让森林拥抱城市”,力争绥滨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城市道路绿化率达9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5m2以上。(2)实施三北六期工程根据全县村庄绿化现状摸底调查,全县167个自然村屯,可绿化村屯145个。十四五期间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0%,我县村庄绿化面积需新增9098亩。(3)草原植被恢复根据草地退化程度、环境条件,对天然草原采取技术措施调节、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中水、土、肥、植被等自然因素,促进植被生长,提高草原植被水源涵养能力。有序保护、科学评价、合理利用,加大草27、原生态保护修复,促进非基本草原修复,使绥滨县草原达到高质量发展。恢复草原植被面积10800亩。专栏二 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培育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村屯绿化建设项目村庄绿化面积需新增9098亩,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0%草原植被恢复项目恢复草原植被10800亩森林村庄建设项目建设森林村庄1处碳汇造林项目碳汇造林10000亩3.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方面(1)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绥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层层落实林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管理政策。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确保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达到83.34万亩。落实“十四五”森林28、采伐限额,严格限额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规范木材运输和加工管理。确保“十四五”期间依法将年森林采伐蓄积控制在省下达限额指标内。加强木材检查、林政稽察队伍与基础设施建设。依照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结果,科学进行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加快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根据林业生态和产业“双属性”的性质,将传统资源监测提升到生态系统监测,提高对森林面积、蓄积等物质产品数量和质量的监测效率与精准度,增强对森林健康、生物多样性、森林碳汇和可持续经营状况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调查评估能力。成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机构,组建专职综合监测专业技术队伍29、,加快综合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建设1个综合监测中心,9个乡镇综合监测站,负责综合监测斑块调查的信息采集、更新、管理和服务,为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3)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加强以道路和防火阻隔带为主的施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防火隔离带开设力度,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增配森林草原消防装备。重点增配森林草原消防车、全道路运兵车等灭火装备,加大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加强林草行业专业扑火队建设。强化安全扑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发森林草原火灾能力。加强通讯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增加有线、无线通讯设备数量,确保森林防火通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火场应急通讯30、系统。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局森林草原火险预报监测中心,增加视频监测瞭望塔点位,了望设备的数量,林火了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体系。(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持续在2.7以内、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种苗产地检疫率90以上。完善建立一个省级监测(预警)站、9个重点乡镇基层监测点。迅速遏制并扭转白杨透翅蛾等本土有害生物严重发生和危害的局面,逐步实现由被动减灾向主动御灾的转变31、;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水平,阻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一旦外来有害生物侵入,做到及早发现,立即消灭。(5)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有效地预防、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与卫生、畜牧等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性野生动物疫情的防控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区域、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野生动物繁育基地等单位驯养繁殖的防疫措施进行检查,严防珍稀濒危动物感染。(6)提升林草湿执法能力积极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2、重点抓好综合执法示范点。全面开展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明确追究范围、追究形式以及责任划分标准,并加大对执法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预防重大执法违法案件发生。加强执法监督,坚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建设,优化林业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林政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大队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为民关系和谐化建设。加强林政队伍信息化建设,装备执法记录仪、证据采集仪等执法设备,提高机动作战、快速反应和调查破案能力。33、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7)加强林业普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七五”普法期间,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抓好向社会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工作,积极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环境。专栏三 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防治面积5.5万亩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栽植百公里护堤林,开展34、重点区域护岸、护坡工程,实施退耕还湿,退耕还草,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地方重点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林区断头路和简易公路等40公里、防火隔离带100公里等防火应急通道网络建设。重点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防火检查站4个、防火瞭望塔4个、防火车3辆、防火装备、物资库4个、通讯设施设备10套。森林防火防灾减灾专项资金项目森林防火宣传、培训、灭火工具,林场防汛抗旱专项资金。野生动物救助项目建设野生动物救助站1处,面积120平方米。林草湿综合执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综合办公区1处,车辆3台、电脑设备15套,打印机4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2台,执法记录仪10、证据采集仪等执法设备35、10台、通讯设备10台林业生产防灾减灾项目造林、国有林场防汛抗旱资金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购置电脑设备3台,照相机5台,红外照相机5台4.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方面(1)食用菌基地以新建林场为中心辐射发展。为确保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绥滨,必须培育和壮大林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产业要素潜能。(2)经济林基地营造以寒地水果为主要品种的经济林基地1万亩,改变林业产业发展单一的格局,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转换林业经营方式,为林业发展寻找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3)北药基地利用林下良好生态环境资源,探索性发展北药产业,加快发展精深加工产业。(4)林下养殖基地发展林下养殖基地是提高林业组36、织化程度,推动分散经营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转变,为林农服务最主要的载体,是林业科技推广最重要的载体,是落实强林惠农政策的重要平台,也是构建现代林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基石。也是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发展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到“十四五”期末,全县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000万元。(5)生态旅游继续完善月牙湖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适度开发松花岛,搞好旅游资源开发与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积极对接“醉美龙江331边防公路”规划,将绥滨月牙湖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玛瑙大滩、松花岛等分散的旅游资源通过公路串联起来,形成以绥滨月牙湖国家37、湿地公园为中心,辐射带动同江三江口、黑龙江荣边大滩、松花岛的旅游线路。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生态旅游服务。“十四五”期间,新开发荣边大滩生态旅游景区和松花岛景区,在月牙湖国家湿地公园已开发的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基础上开展创A升级。到2025年,全县年生态旅游收入达到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达到20万人次以上,生态旅游业占林业产业的比重达到40%,带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包装一批适合我县林业资源实际情况的项目,跟踪服务已落实的项目。加强与周边县市合作,着重从资源保护、科技、产业、项目和森林旅游等方面合作。专栏四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38、经济林项目建设经济林1万亩环县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将黑龙江和松花江生态旅游区划分为游览区、景观生态保育区以及旅游服务区。打造环县两江生态旅游黄金线路。绥滨月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建设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1套。建设湿地生态监测系统。扩建湿地宣教馆1个。在湿地公园建设湿地监测站1座,购买监测设施设备,对公园内生态环境进行定点监测,监测范围覆盖整个公园区域。监测对象包括水环境监测、野生动物监测、湿地植物监测、有害生物监测,同时建设监测档案系统。建设月牙湖沿岸驳岸2000米。建设引水渠4000米,将月牙湖区域内水系连通。北药种植项目种植北药1万亩。肉牛养殖项目建设肉牛养殖基地1处,面积5000平方米。食用39、菌基地项目建设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1处。绥滨县林业合作社项目建设果蔬、观光、特色种养殖基地绥滨县能源林项目建设能源林5000亩5.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加快国有林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着力改善林场居民的居住条件,做好国有林区、道路、安全饮水和用电保障,改善国有林区职工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构建和谐林区。(2)种苗基地建设以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全面推进林木良种的选育审(认)定工作,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保护落叶松、樟子松、红松等种质资源。到2025年,建设标准化良种育苗基地45亩。力争使全县造40、林良种使用率达70%,基地供种率达90%。(3)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以黑龙江省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指导全县基层林业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继续加强机构和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完成基层林业站职工岗位培训。(4)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尽快完善覆盖全县的林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科技成果,使科技进步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使造林保存率达80以上。培训100人次基层林业科技技术骨干。(5)建立健全林权保护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林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财政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改革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全面加强林权登记及林改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林权改革和林权保护管理机构,加41、强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仲裁管理,搞好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建设。(6)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在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基础上依法组建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财政金融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加快建立经济林资源培育,引导林农走专业化合作道路,提高林业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7)加强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林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监督机制、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和林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林草产品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林草产品安全。实行林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优先保护和分级保护,加强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确保林业生物安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42、提高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专利、商标、品牌等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网络,依法保护林业知识产权。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鼓励植物新品种发现、育种及申请鉴定和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参与森林认证建设。专栏五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种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种苗基地1处,500亩。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办公用房850m2;改扩建库房300m2;生活设施改造1080m2;新建自来水设施两处。智慧林业建设项目智慧林业立体感知网络工程建设:林业资源监管系统应用;建设林业资源数据库。林草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档案信43、息化管理系统、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移交管理系统、数字档案利用系统。配齐库房智能密集架5个,装配恒湿消毒净化设备一套,根据布局安装足够的防火设备,确保室存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计划购置服务器4台、计算机4台、投影仪3台、交换机3台、显示屏3台、触摸屏3台、刻录机4台、扫描仪4台、打印机4台、复印机4台、计算机自动控制温湿度记录设备4套,以及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录音机等多种硬件设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建设林业科技推广站1处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化林业工作站9个(四)保障措施1.强化党政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把林业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44、展总体规划,列入城镇发展和乡村的重要内容,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林业,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森林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2.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拓宽林业建设投融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林业投入体系,对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行财政预算。对非重点林业生态建设,政府也应在资金投入上实行优惠政策,对营造林给予补助。积极开辟新筹资渠道,改善林业投资和经营环境,广泛吸纳国内外社会各界资金注入到林业生产建设中。进一步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对林业企业的信贷资金使用力度45、,鼓励众多林业企业更多更好使用林业信贷资金,促进林业稳步发展。实现林业生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3.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工作,增强林业建设活力。积极深化推进以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引导林农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促进林业良性发展。积极稳妥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做好木材运输管理改革相关工作,规范强化木材检查行为。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4.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提高林业生产力。依靠林业科技创新,全面提高林业技术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重点抓好林业科技成果46、推广应用。在实施林业项目时,要依靠东北林业大学等一些林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作为技术依托,提高科技含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创新体制;科技支撑重点放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5.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加快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加大对林业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林业宣传工作,为加快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