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购物公园商铺一负一层商铺二一层2号栋商铺委托经营协议4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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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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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宁购物公园商铺一负一层、商铺二一层、2号栋商铺委托经营协议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株洲博翰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芦淞区解放街1号楼联系电话:07332586888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委托经营协议:第一条:甲方在购买“建宁购物公园” 栋 层 号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时同意将该铺位委托开发商将该铺位直接交付给乙方无偿经营及管理,乙方负责招商及培育市场。第二条:甲方自愿将该铺位直接交付给乙方无偿经营及管理,时间为 年 月 日至2008年11月30日止;后二年零拾个月租金按售价的8年折算作为业主的回报,即2008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其商2、铺是先行招商后销售的一种操作模式,根据商户支付给公司的租金按月交给甲方(税前租金)。在此期间,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该商铺、周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通道、楼梯、管线、隔墙等)以及整个格局根据经营需要进行适当改变、合并改造、装修并加以利用,委托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委托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促使承租户及时将铺位交还给甲方。如根据经营情况,商铺需恢复的,可以恢复原状。第三条:乙方力争使该商铺继续招商成功,但如甲方原因,致使协议期满后的招商受阻,乙方不承担该铺位招商的责任,并有权根据建宁购物公园整体经营需要要求甲方商铺按计划开业,并催收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3、水电费、卫生费),如甲方商铺因招商问题没有按计划开业,影响乙方的整体经营,甲方需无条件服从乙方。第四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该铺位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该铺位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一) 发生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二) 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则需拆除出租房屋。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第七条:甲方无法定理由单方解除4、本合同或者不按照甲方签定的建宁购物公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付款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该铺位总楼款租赁剩余年限16的违约金。铺位净楼款是指甲方签定的建宁购物公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铺位售价总金额。租赁剩余年限=(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天数已委托天数)360第八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1、 协商解决;2、 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5、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二00 年 月 日建宁购物公园租金确认单第一条:乙方(出租方) ,铺位为“建宁购物公园” 栋 层 号铺位(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实测为准,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计人民币 元整,合计每月租金 元;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计人民币 元整,合计每月租金 元;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计人民币 元整,合计每月租金 元;4、结算方式:丙方向乙方按下列 方式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每月2630日支付次月租金。 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6、;一次性支付; 乙方签字确认(签章): 二00 年 月 日补 充 协 议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开发商将该铺位直接交付给乙方无偿经营及管理,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该商铺、周边设施(包括卫生间、通道、楼梯、管线、隔墙等)以及整个格局根据经营需要进行适当改变、合并改造、装修并加以利用,委托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委托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促使承租户及时将铺位交还给甲方。第二条:乙方力争使该商铺招商成功,但如甲方原因,致使招商受阻,乙方不承担该铺位招商的任何责任,并有权根据建宁购物公园整体经营需要要求甲方商铺按计划开业,并催收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本协议如和建宁购物公园商铺委托经营协议相冲突之处,均以本协议为主。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二00 年 月 日说明:1、关于前2年的委托经营期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11月30日止,买受人委托租赁期起始日期以签定该商铺认购书日期的下一个月的1日开始,按年回报为7折算成购房折扣,一次性给付给买受人。 2、后3年的委托经营期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按年回报为8计算租金,由博瀚公司按月给付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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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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