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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3839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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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店铺自行经营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促进市场经营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宜昌市宜洋汽车后市场有限公司决定对市场自行经营业主给予适当扶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经营活动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信守履行。一、店铺的基本概况1、 ,共计 贰 套,商铺及办公用房各一套(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商铺为 号,单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办公用房为第 号,单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2、房屋用途:乙方服从甲方市场统一规划范围内的产品的经营。二、经营期限自 年 3月 1日起至 年 2 月 28 日止,经营期限为 十 年。三、经营补偿标准、费用及交纳方式1、经营前三年甲方2、支付乙方市场培育补贴3.5万元/套,合计 元(大写: 元)。该补贴在房屋签售时一次性支付。2、三年后甲方不支付乙方房屋补贴,也不收取乙方房屋租金,乙方将在与甲方签订的经营协议下继续经营;若乙方愿将房屋交由甲方经营,则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协议。3、水电费分别按表计量,价格均严格执行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规定的价格。4、乙方经营期间的房屋、水电等统一由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维修,其更换的材料费和工时费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按时缴纳各种规费。其工商管理费、税费等按统一标准委托市场服务大厅代收代缴。四、自行经营押金签定协议前乙方必须按每套物业向甲方交纳押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并于本合同到期后三十日3、内退还乙方。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监督乙方经营活动的权利;2、甲方有监督乙方房屋使用情况的权利;3、甲方拥有划行规市等市场管理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对市场的物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2、乙方按时、足额到市场服务中心交纳各类经营规费。包括市场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和国家规定须交纳的各类税费。3、乙方应爱护门面房屋设备及设施,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水源,严禁偷水偷电、破坏水电管网及设施。若经发现,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将给予乙方每次2005000元的罚款,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水表、电表非人为损坏应及时更换,并由乙方承担4、一切费用和损失。4、乙方应认真遵守业主公约,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5、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违背划行规市和从事与市场要求不符、超范围的经营项目;6、乙方应文明经营、礼貌待人,自觉维护市场的企业形象;严格按市场规定和要求制作门店招牌;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文娱活动及党、团、妇组织的活动。7、乙方应为其所经营的产品办理保险手续,合理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未保险的货物无论发生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六、违约责任1、 乙方在经营补偿期限内,不得转租、转让、转借门面房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2、乙方应保证每天开门营业,不按5、规定开门营业者按5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连续10天不开门营业或者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累计30天不开业者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不按合同第三条约定按时足额交费,逾期5日后仍不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作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对乙方的各类补偿。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从乙方所交押金中扣除。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的或未实行门前“三包”的,不实行垃圾袋装化的,每发现一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50元。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义务,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留押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6、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6、终止协议。因单方无故强行终止合同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的,按乙方交纳的押金金额赔偿对方违约金。七、其它约定1、根据消防法规定,乙方应增强消防意识,按规定自行配备室内消防设施,做到消防安全。在经营中乙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和损失。2、甲方因划行规市需要调整乙方房屋经营范围的,不属甲方违约,乙方应配合服从。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