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巡回检查安全管理制度8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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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503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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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巡回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特种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51.1特种设备专职工程师岗位责任制5岗位职责5工作标准5责任权限7关键风险控制7工作任务8评价考核91.2特种设备其它管理岗位责任制92.特种设备更新、大修管理制度9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114.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制度114.1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114.2安全附件的检验12安全阀的检验12仪表的检验124.3其它规定135.特种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35.1 巡检分工135.2巡检周期135.3 巡检要求12、35.4 巡回检查的一般范围145.4.1 机械部分145.4.2 电器部分15安全防护装置及操作情况155.5责任追究15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157.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6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账管理制度189.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89.1事故报告189.2事故处置199.3事故处理199.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管理20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011.锅炉安全管理制度2411.1岗位责任制24工长岗位责任制24锅炉工岗位责任制26软水处理化验工岗位责任制28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3011.2巡回检查制度3011.3交3、接班制度3111.4操作规程32卧式快装蒸汽锅炉及辅助设备32链条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34常压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37软水处理设备38花岗岩湿式脱硫除尘器3911.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4011.6水(介)质管理制度41蒸汽锅炉41热水锅炉4311.7安全管理制度4411.8节能管理制度4511.9锅炉安全作业标准46烘炉作业46煮炉作业49升火作业51安全阀调试作业52供汽作业53正常运行作业53排污作业58停炉作业60停炉保养作业62锅炉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63锅炉水处理作业741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7612.1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7612.2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7612.3其它774、13.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7713.1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7713.2安全操作规程7713.3其它8214.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8214.1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8214.2安全操作规程82叉车8214.3其它831.特种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1.1特种设备专职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1.1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落实总公司、铁路局、段有关部署、规定和要求。(2)负责组织起草和完善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等方面的办法、制度、标准、措施,制定设备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制定、完善设备各工种的岗位作业标准,并负责组织落实。(3)在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段特种设备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5、工作。(4)负责组织完成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提报特种设备检验计划、特殊工种岗位培训、取证等工作(各地使用证、检验报告统一存放在属地设备维修车间)。(5)负责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方面的法令、制度、办法、措施等,并对各车间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对“三新”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组织特殊工种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7)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工作标准(1)按照铁路总公司机务设备工作要求及检查办法和呼和浩特铁路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各车间贯彻落实全段特种设备管、用、修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作业环节有序衔接,作业场所整洁干净,基础资料完整齐全,技6、术管理科学规范。(2)组织修订完善全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对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特种设备检验计划提报、特殊工种岗位培训、取证等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3)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机务设备工作要求及检查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和呼和浩特铁路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各车间按时参加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等活动,注重技术指导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优质高效地保证各类各项活动顺利开展。(4)掌握全段特种设备数量、动态、技术状态及使用情况,组织建立健全全段特种设备台帐,确保各类设备台账齐全,达到设备帐、卡、物相符,即设备台帐、财务科的固资卡片与实物要相符。(5)对特种设备各类技术资料进行完善积累,确保各7、种台帐、报表和设备履历簿及时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填报。(6)定期组织全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7)组织协调提报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和特殊工种培训计划,确保年度全段特种设备工作安排如期完成,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责任权限(1)有权对全段特种设备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发生特种设备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及责任车间进行考核,有权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行为进行制止。(2)有权对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措施落实好的车间、个人提出奖励建议。(3)有权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隐患的设备进行责罚或停运整顿,(4)有权对特种设备设施的重大修程及严重破损情况确定修程及修复方案。8、(5)有权对段定特种设备技术标准作出解释(6)有权对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进行修订。(7)有权对各设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按管理权限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8)有权对设备相关部门的违章违纪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理。关键风险控制(1)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等方面的办法、制度、标准、措施,结合生产实际严格开展规章制度的清理、补充和完善工作,严控遗漏条款和措施,避免规章制度存在不完善或不规范,影响安全生产和或作业效率。(2)对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专职人员加强日常及定期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及责任心,从源头上防范。严控设备查定、大修、更新、规划、组固等工作环节,避9、免设备技术管理失控、失职或设备工作滞后、与现场脱节,影响设备使用效率。(3)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的落实,在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提报特种设备检验计划、特殊工种岗位培训、取证等工作方面认真审核、把关,防止无证上岗作业或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特种设备进行作业。(4)对各车间特种设备管、用、修、养人员加强日常指导和定期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及责任心,从源头上做好防范措施。防止特种设备管、用、修、养等不认真、不及时、不规范,造成的设备技术管理失控、失职,进而引发特种设备故障或事故。(5)切合实际的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将方案发至各相关部门。指导各车间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10、应急救援小分队,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救援备品。防止应急救援事故发生时无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和处置方案不切合实际等,从而影响救援质量或发生次生事故。(6)定期组织各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特种设备各项技术标准和专业标准,避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对作业标准掌握不准而盲目指挥,及现场作业者误操作或违规操作设备而引发设备故障或事故。工作任务(1)每月检查主要岗点、关键时段、跟班作业不少于8次,发现问题不少于4个(2个乙类问题,2个丙类问题),跟班作业要按周平均分配,要到主管、包保岗位关键、薄弱环节的岗点进行跟班作业。(2)每月现场跟班不少于8次。(3)每月28日前完成个人月11、度工作总结。(4)完成特种设备取证和定期检验工作。(5)完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取证工作。评价考核(1)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经营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考评。(2)按照集宁机务段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执行考评。1.2特种设备其它管理岗位责任制执行集宁机务段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岗位职责”部分。2.特种设备更新、大修管理制度2.1特种设备更新、大修应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和维修许可证资质的单位。2.2新购特种设备必须随机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2.3由设备科12、组织,安全、计统科,设备维修、使用车间参加,配合局主管部门进行特种设备安装、大修的全过程检查、监督:2.3.1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已办理。2.3.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满足开工需要。2.3.3施工调查工作已完成。2.3.4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2.3.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2.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3.7测量正确,精度符合要求。2.3.8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艺要求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设计、合同的要求。2.3.9安装维修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证齐全、符合要求。2.3.10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有关保证施工安全、质13、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实;2.3.11严格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齐全;2.4新设备验交,需提前5日,向局安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组织,计统、安全科和设备维修、使用车间人员参加,配合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总公司、铁路局的相关规定和合同进行,无安全和质量问题后方可验收。2.5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科将特种设备随机的相关文件和工具收集齐全后,文件移交设备维修车间或呼和整备车间,工具移交使用车间。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3.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注册手续。3.2我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手续由设备科组织,维修车间14、配合完成。3.3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要求备齐以下资料、文件:3.3.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测证明。3.3.2安装过程的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报告。3.3.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3.3.4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3.4办理使用登记后,应将登记机关退还的文件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交付设备维修车间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妥善保存。3.5设备维修车间要将使用登记证标志复印件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制度4.1特种设备的定期15、检验4.1.1设备科组织,维修、使用车间参加,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的提报、实施、问题整改反馈等工作。4.1.2检测时,设备科协调使用、维修车间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4.1.3检测后,责任车间要按时限做好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设备科,设备科上报局特检所申请复检。4.1.4检验合格后,设备科负责申领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检验资料交由维修车间负责归档。4.2安全附件的检验4.2.1安全阀的检验(1)安全阀的检验由设备科组织,设备、呼和整备、二连车间具体负责实施。(2)由设备维修车间提报检验计划至设备科汇总上报。(3)按检验计划,16、设备维修车间送检安全阀。4.2.2仪表的检验(1)设备车间负责集宁、二连地区仪表的检验工作,呼和地区由呼和整备车间负责。(2)使用车间在仪表检验有效截止日期前30日送设备车间或呼和整备车间。(3)属于本单位有资质检验的仪表,由设备或呼和整备车间在接到仪表5日内检验完毕,通知使用车间领取。(4)需送检外单位的仪表,由设备或呼和整备车间协调送检。4.3其它规定4.3.1特种设备和附件的检验合格证应张贴在设备和附件的显著位置。4.3.2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附件,不得继续使用。5.特种设备巡回检查制度5.1 巡检分工集宁地区特种设备巡检由设备车间负责,呼和地区由呼和整备车间负责,二17、连、赛汗地区由二连车间负责。5.2巡检周期由包保人或专人根据包修范围定期检查、对不良处所及时修理。巡检周期规定如下:5.2.1 A类特种设备每两星期巡检一次。5.2.2其它特种设备每月巡检一次。5.3 巡检要求5.3.1 巡检人必须认真按要求进行巡检,检查结果要逐台记录,并由使用人、检查人签认。5.3.2 巡检时必须携带常用工具、量具或简易诊断仪器。5.3.3 巡检人要与使用人密切配合,对使用人提出的不良状态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程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车间。5.3.4 对巡检不认真、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故障扩大,将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规定予以考核。518、.3.5 设备巡检原则上不进行分解检查,若发现设备机械、电器及安全防护装置的不良部位已影响到整机性能的发挥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或修复。5.3.6 各维修班组对设备巡检要合理分工,落实到人(要求有文字分工表),如实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的各项内容。 5.3.7 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主管车间主任调度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主要设备巡检,并在巡检记录上签字,对主管设备的技术状态做到心中有数。5.3.8 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率和技术状态,维修班组可增加巡检次数。5.4 巡回检查的一般范围5.4.1 机械部分:(1)滑动面是否有拉伤、研伤,结合面间隙是否适当。(2)连接传动机构是否良好,声音是19、否正常。(3)冷却、润滑、液压系统工作是否正常。(4)各部件温升情况。(5)各连接螺丝、基础螺丝是否松动。(6)变速操作机构是否可靠。(7)各运动部件是否良好。5.4.2 电器部分(1)电机温升、音响是否正常。(2)电压、电流显示是否正常。(3)各种开关、接触器触点、制动装置是否良好。(4)配线、接地线是否牢固。(5)各种仪表是否正常。(6)保险丝、保险装置是否良好。其容量必须与电机容量一致, 严禁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5.4.3安全防护装置及操作情况(1)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2)压力表、安全阀等计量仪表检验是否过期。(3)使用人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自检自修和润滑执行的如何。5.520、责任追究对不按时巡检,巡检不到位的,及因巡检不到位而发生设备责任故障的维修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且同时对在巡检记录薄上签字不负责任的设备使用人进行考核。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6.1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分段和车间两级进行:6.1.1段级每月一次,由主管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科、维修、使用车间参加。6.1.2车间排查每月两次次,结合设备巡检进行,并做好记录。6.2隐患排查范围6.2.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持证、管理法规制度、作业人员按章操作等的执行情况和局特检所检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6.2.2起重设备主要排查限位器、制动器、重量限制器、电铃等安全装置和承重21、部件等的质量状态。6.2.3锅炉、压力容器设备主要排查安全阀、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等安全附件和排污阀、仪表等附件的质量状态以及水处理情况。6.2.4场内机动车设备主要排查刹车、转向装置、轮胎等的质量状态。6.3隐患的处置6.3.1段级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纳入段“安全管理风险系统”,由责任车间限期整改。6.3.2车间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本车间责任范围的应立即整改,属于他车间解决的,通知责任车间解决,必要时通知安全科协调解决。6.3.3段没有能力解决的,由计统科协调局相关部门解决,安全科跟踪进展情况。6.3.4属于重大隐患的,由设备科组织,形成专题记录入档。7.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7.1认真执行设备22、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7.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三好、四会”。7.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7.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23、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7.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7.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7.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7.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账管理制度8.1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24、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证、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8.2设备科要建立全段的特种设备台账,设备、呼和整备、二连要建立管辖范围的台账。8.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与其它设备档案一并管理,同时执行设备资料管理制度。9.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9.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9.1.2需上报铁路局25、的事故,段特种设备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9.1.3发生事故先兆、设备安全隐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段特种设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9.2事故处置9.2.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9.2.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人员,实施应急管处置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9.2.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26、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9.3事故处理9.3.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9.3.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9.3.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段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3.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置。9.3.27、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科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结果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9.3.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科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9.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管理9.4.1我段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由设备科负责,经段特种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9.4.2 设备科要定期复核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及时更新发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由安全科负责组织。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0.1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工作;教28、育科负责日常培训教育工作;安全科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检查与监督,设备科要建立全段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10.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目录的规定。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10.3特种设备作业,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29、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执行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10.4我段新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由本车间提出,设备科汇总、审查,主管段长审定后,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0.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30、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10.6设备科应按照路局安全培训电报所规定的时间和培训种类,组织应培人员参加培训。10.7参加培训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31、人员应到当地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以及同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或持有当年职工健康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经各单位审核,方可参加安全培训。10.8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六年一次。10.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四年复审一次。10.10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持证人员应当参加复审培训。10.11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10.12 参加特种作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填32、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申请表;参加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参加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0.13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由设备科组织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10.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若岗位变动,需由车间提出,设备科审查,经主管段长审定后转岗。10.1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10.16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33、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10.17安全科负责持证上岗检查、监督工作,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上岗作业的,责令用人车间限期改正,并纳入安全问题看板管理严格考核。 10.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超过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健康体检不合格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补考)不合格的。10.1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34、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转借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0.20证书的用人车间统一保管,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11.锅炉安全管理制度11.1岗位责任制11.1.1工长岗位责任制(1)岗位职责在主任、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班组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完成本班组生产任务。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工作要求,落实阶段性工作安排。负责协调解决生产组织、班组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负责主持召开班组各种会议。负责及时与车间、相关班组反馈信息和沟通、协调。负责班组设备安全、质量,落实集宁机务段安全风险管控考评办法,强化安全风险控制。负责班组的业务35、培训工作。(2)工作标准组织、领导、指挥、监督、检查班组职工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安全生产。 工长在车间党、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工作,组织职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规、命令,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监督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认真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设备巡检制度、自检自修范围,不断提高设备质量。 认真做好生产现场控制和管理,做好本锅炉房的基础工作,实行文明生产。搞好民主管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节能活动。做好班组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关心职工生活,并组织36、好职工的生活互助,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和增强班组的凝聚力。(3)责任权限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设备质量等工作负责。对涉及安全工作的突发性设备故障、事故抢修工作负责。 对班组人员的调配、任用、奖惩有建议权。对班组生产作业岗位调整有建议权。对车间范围内捆绑奖金有增发和减免的建议权。(4)关键风险控制安全阀按规定试验。锅炉用水符合软水标准。按规定冲洗水表、排污。锅炉工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高低水位报警系统工作正常。锅炉工持证上岗。(5)评价考核按照集宁机务段安全风险管控考评办法(试行)规定进行考核。按照本职责范围第2项规定内容进行考核。11.1.2锅炉工岗位责任制(1)岗37、位职责根据生产、生活需要,负责供暖、供汽工作。负责锅炉及附属设备和所属管路的使用、维修、巡检、保养工作。负责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完成当月的工作任务和车间下达的临时任务。(2)工作标准认真学习锅炉设备的技术性能,掌握锅炉技术状态,持证上岗,做到本职业务精通。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做好锅炉运行的安全运行工作。严格落实计划修、巡检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按质按量完成供暖、供汽任务。按规定检查安全阀、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各种仪表,按规定排污、冲洗水表,做到安全及其它附件作用良好。按照锅炉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检工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当锅炉发生38、重大事故时,应如实将锅炉运行及操作情况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不得伪造现场,不得反映不真实的情况。认真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正确地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突发情况。做好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环保工作,保持文明生产。认真及时地填写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内容真实。根据冬季锅炉、辅机及管路的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停炉后的整修工作,达到锅炉技术状态良好、采暖期运行正常。(3)责任与权限有权对非工作身份进入锅炉房的人员,进行询问和制止。有权对锅炉以及相应的管路和供暖、供气管网改造提出建议。有权对锅炉及辅机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修方案提出建议。有权对锅炉相关管路和供暖、供39、气管网的维修、改造提出建议。(4)关键风险控制持证上岗。安全阀按规定试验。按规定冲洗水表、排污。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高低水位报警系统工作正常。(5)评价考核按照集宁机务段安全风险管控考评办法执行考评。对本职责范围第2项规定内容进行考核。11.1.3软水处理化验工岗位责任制(1)岗位职责负责锅炉软水处理及日常化验记录填写。负责水处理设备的维护、巡检、使用和保养工作。完成当月的软水制作计划和车间下达的临时任务。(2)工作标准锅炉水质软化标准严格执行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2008。按照软水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确保软水设备正常运行。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给水硬度及其PH值,及40、时切换失效的钠离子交换器,并进行再生处理。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炉水碱度、氯根及其PH值,指导司炉人员排污。保持软水箱水位不低于总水位高度的60%。做好食盐的贮存管理,降低盐耗。做好化验仪器、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保管工作。做好软水化验记录,把软水设备运行情况和软水指标填写到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相应的栏内。(3)责任权限对锅炉水质软化标准负责。对软水设备质量、技术状态负责。有权制止他人使用软水设备。(4)关键风险控制持证上岗。软水质量达标。(5)评价考核根据集宁机务段安全风险管控考评办法(试行)规定内容进行考核。对本职责范围第2项规定内容进行考核。11.1.4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集宁机务段4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岗位职责”部分。11.2巡回检查制度11.2.1当班司炉人员接班后、启炉前、停炉后,必须按巡检范围和路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填入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簿中。11.2.2锅炉启炉后,要进行一次动态巡检,当有异音、异响、异味时要及时停炉,确定原因并排除后,方可再次启炉。锅炉运行中每隔半小时巡检一次,及时发现锅炉运行中的问题,及时排除保证安全。11.2.3巡回检查内容:(1)水位、汽压、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2)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泄露,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3)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看火门完整牢靠。(42、4)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5)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6)除尘器、软水设备等附属设备工作正常。(7)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11.2.4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本体除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水)缸给水泵水处理设备。11.2.5遇有危及锅炉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11.3交接班制度11.3.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交与五不交。五交是:一是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二是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三是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四是锅炉运行记43、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五是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五不交是:一是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二是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三是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四是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五是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11.3.2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全面检查锅炉运行状况。11.3.3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逐点逐项检查,将要接班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中。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11.3.4交班时如遇故障、事故,应将故障、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44、班,接班人应协助处理事故。11.3.5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11.3.6交班者要传达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11.4操作规程11.4.1卧式快装蒸汽锅炉及辅助设备(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遵守锅炉管理制度。(2)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以及长期停用的锅炉,由于砖墙和灰缝灰浆中含有较多的水份,因此在投用前必须进行烘炉,目的就是除去水分。(3)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为了运行前清除制造、安装、修理和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带入锅内的铁锈、油脂和污垢、水垢等,以防止蒸汽品质恶化,并避免受热面因结有很厚的水垢而影响传热至45、其过烧,必须进行煮炉,煮炉最好在烘炉的后期,即炉墙灰浆的含水率降到10%或者红砖墙的温度达到50时,与烘炉同时进行。(4)升火前检查气、水管路各阀门、人、手孔、烟箱、是否泄漏。对安全附件、各种仪表、上煤机、除渣机、鼓、引风机进行检查,要做到安全、灵敏、可靠、仪表作用良好并做好润滑工作。(5)升火时,操作顺序为启动除渣机启动引风机启动鼓风机启动炉排,要做到缓慢升温、升压,避免受热不均匀。达到一定炉温时,检查人、手孔是否紧固、密封。(6)送气前,先小开阀门进行预热,管路温热后方可供气,供气后检查回水管路是否回水。(7)当压力上升到0.049-0.098MPa时应排放水位表中的汽水,检查水位表是否正46、常。(8)锅炉运行中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烬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合理调整鼓、引风量,使炉膛负压保持2030Pa,在正常燃烧处于额定压力条件下,排烟温度为160。同时应保持稳定的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定压线。(9)要合理调整风门,风门在一般情况下首尾风门开度较小,第二、三、四调风门全开,第四调风门开度较大。(10)水位表的水位应保持在安全范围内,不得缺水、满水运行。(11)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确保水位清晰可见。(12)在软水工指导下,每班至少排污一次。(13)安全阀每周手动开启试验一次,每月自动开启试验一次。(1447、)锅炉运行中,遇有紧急情况,需立即停炉时,应严格执行“锅炉安全作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紧急停炉。(15)锅炉暂停运行时的步骤:关闭鼓风机关闭引风机关闭炉排关闭除渣机。(16)锅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准擅离岗位。(17)锅炉房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准堆放杂物。室内应照明良好。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18)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检查清扫锅炉及附属设备,做好日常保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簿。(19)烘炉、煮炉、排污、水表冲洗、紧急停炉等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及要求执行本制度“14.9锅炉安全作业标准”相关条款。11.4.2链条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熟悉48、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遵守锅炉管理制度。(2)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以及长期停用的锅炉,由于砖墙和灰缝灰浆中含有较多的水份,因此在投用前必须进行烘炉,目的就是除去水分。(3)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为了运行前清除制造、安装、修理和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带入锅内的铁锈、油脂和污垢、水垢等,以防止蒸汽品质恶化,并避免受热面因结有很厚的水垢而影响传热至其坏,必须进行煮炉,煮炉最好在烘炉的后期,即炉墙灰浆的含水率降到10%或者红砖墙的温度达到50时,与烘炉同时进行。(4)升火前检查气、水管路各阀门、人、手孔、烟箱、是否泄漏。对安全附件、各种仪表、上煤机、除渣机、鼓、引风机进行检查,要做到安全49、灵敏、可靠、仪表作用良好并做好润滑工作。(5)升火时,操作顺序为启动除渣机启动引风机启动鼓风机启动炉排,要做到缓慢升温、升压避免受热不均匀。达到一定炉温时,检查人、手孔是否紧固、密封。(6)锅炉运行时,应先开循环水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升温不宜太快,避免受热不均匀。(7)锅炉运行时要注意观察水温、水压参数,保持水压、水温的稳定。(8)锅炉运行中或刚压火时,循环水泵严禁停止运行。(9)运行中,要经常检查膨胀水箱的信号管或溢水管出水状态。注意锅炉的耗水量,及时补水。(10)锅炉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处有无特殊的声音,并做好润滑工作,保证各机械运转正常。(11)在软水工指导下,每班至50、少排污一次。锅炉在高负荷运行时,不许进行排污。当炉水温度降到60以下时,方可进行排污。(12)锅炉运行中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烬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合理调整鼓、引风量,使炉膛负压保持2030Pa,在正常燃烧处于额定压力条件下,排烟温度为160。同时应保持稳定的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定压线。(13)安全阀每周手动开启试验一次,每月自动开启试验一次。(14)要合理调整风门,风门在一般情况下首尾风门开度较小,第二、三、四调风门全开,第四调风门开度较大。(15)锅炉运行中,遇有紧急情况,需立即停炉时,应严格执行“锅炉安全作业51、标准”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紧急停炉。(16)锅炉暂停运行时的步骤:关闭鼓风机关闭引风机关闭炉排关闭除渣机。(17)锅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准擅离岗位。(18)锅炉房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准堆放杂物。室内应照明良好。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19)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检查清扫锅炉及附属设备,做好日常保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簿。(20)烘炉、煮炉、排污、紧急停炉等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及要求执行本制度“14.9锅炉安全作业标准”相关条款。11.4.3常压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1)锅炉在点火前应全面检查锅炉本体(包括附件、阀门、压力表、安全阀、循环泵、膨胀水箱)。进水前关闭排污阀开启52、放气阀然后缓慢进水,当锅内水从放气阀或溢水管排出时关闭给水阀,使锅内的空气排出。(2)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水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炉温上升时打开集气罐和暖气片上的排风阀,排出空气保证水循环良好。(3)升火的温度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因受热不均产生过大的热应力而影响锅炉和暖气系统寿命。(4)锅炉运行时要注意观察水温和水压参数、保持水压和水温的稳定,发现温度计温度超过许可温度或压力表压力突然上升和下降时,要及时停炉,查找原因并排除故障,保证锅炉安全运行。(5)要将燃煤中的杂物捡出,不准大开锅炉房门或开敞炉门焚火,不关闸门埋火,每班要将炉膛内的焦渣清出,要经常检查膨胀水箱的信号53、管和溢水管出水状况,防止冻结,注意耗水量及时补充。(6)要经常检查循环水泵的转速电机温度变化、润滑情况,各部有无异声,发现异常应停炉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行。(7)锅炉在运行中或刚压火时,严禁循环水泵停止运行,如果突然发生停泵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弱炉膛温度、防止压力和温度急剧上升或缺水汽化导致爆炸事故。(8)锅炉应定期排污,不准高负荷运行时排污,锅炉房卫生要保持清洁,工具放置有序、灯光明亮,每班做好锅炉运行及交接班记录。11.4.4软水处理设备(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锅炉安全管理制度。(2)检查电源接线、电器装置、给水泵、盐泵或水54、射器、计量仪表等是否正常。(3)检测各水池水位及池中是否有硬质杂物落进,检查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正确。(4)缓慢开启软水器下部的进水阀,开启上部的软水出阀,将经过澄清、过滤等预处理的低碱度原水,自下而上以一定的流速和压力泵入离子交换器。流速和压力根据树脂层高度和原水硬度而定。一般在交换过程中,以树脂低部水垫层保持在100mm左右为宜。经软化的水流入软化水箱待用。(5)在交换过程中,要经常测定软水硬度,当出水硬度超过0.04毫克当量/升时,即应停止交换,进行再生。(6)再生时,关闭进水阀和软水出口阀,待树脂降落稳定后,缓慢开启再生液阀和软水器底部排水阀,使再生液按一定的流速和用量自上而下流经树脂55、层后排出。(7)再生完毕后,缓慢开启软水器底部清洗水阀门,开启上部的排水阀门,采用逆流形式用软水清洗树脂(如原水硬度不大,也可以用原水清洗),直至清洗出水口水硬度和氯根含量达到合格时,关闭排水阀门和清洗水进口阀门停止清洗,投入正常交换运行。(8)软水器工作压力不得超过0.25MPa。(9)当向软水器内进再生液或开始进水时,均应开启排气阀门,排除软水器内空气。(10)无论交换,再生或清洗,向软水器内充水时,要缓慢开启阀门,以防因冲击压力过大导致交换剂乱层的现象发生。(11)停用后的软水器再用时,一般要先进行再生、清洗过程。(12)停止运行时,软水器内水位应高于树脂层表面50mm-100mm,以防56、树脂风干。(13)工作后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阀门关闭,断开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在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簿相关栏内做好记录。11.4.5花岗岩湿式脱硫除尘器(1)开启引风机前,应先查看除尘器外表是否有裂缝、沉淀池是否缺水、除灰机质量是否完好,应把水位加到溢流线。(2)先开引风机,引风机至少开启5-10分钟,将除尘器和锅炉烟道内的烟气排净,然后再开鼓风机。(3)保持锅炉微负压运行,开启锅炉引风机后池内水位下降10厘米左右,确保水位在正常运行中补水管加水量与除尘器本体蒸发量等量,换水周期8-10天。(4)锅炉运行时一般无烟或有白烟。如出现黑烟,应检查池中的水位是否偏低。如57、锅炉正压,应加大引风或关小鼓风,或者降低池内水位,经调整后,如锅炉仍出现正压,应把除尘器进口打开,查看是否有堵塞,若堵塞,请将临时水管插入观察孔冲洗,把除尘器进口出口都冲干净,确保正常运转。(5)经常检查引风机三角带松紧度,发现带松及时调整,以免带松风量不足,造成设备干烧。(6)在开启引风机前应先开启除灰机,除尘器停运30分钟后,再关闭除灰机,保证积灰池内积灰清除干净。(7)运行中除尘器的补水量按锅炉排烟温度的高低进行调整。(8)除尘器循环水的PH值应控制在8-10,每班最少测定一次,加碱量以水的PH值达标为准。(9)应定期清除除尘器进口内墙和除尘室内墙的积灰。(10)每班应将除尘器运行情况记58、录到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簿相关栏内内。11.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1.5.1特种设备维修,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中修一次,六年申报局大修一次。11.5.2小修时,应清除锅内水垢、水渣,检查辅机各部分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11.5.3中修在每年停炉时实施,结合局特检所定期检验提出的问题,维修车间要认真制定维修计划,对本体和辅机做较彻底的维修,原则是维修后的质量至少能维持到次年中修。11.5.4定期清理除尘器及风道系统道内积灰,防止因积灰堵塞灰道而降低引风量,导致锅炉正压燃烧,炉火从炉门喷出。11.5.5通过维修,保证锅炉及辅助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负荷试验、工作状59、态必须达到标准,各按钮、操作手柄动作灵活,作用良好。11.5.6安全阀每周手动排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每年校验一次。每周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压力、温度等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11.5.7停炉后为了防止内部锈蚀,要进行保养,一般采取干法或湿法保养,具体操作步骤见锅炉安全作业标准。11.6水(介)质管理制度11.6.1蒸汽锅炉(1)蒸汽锅炉水(介)质标准执行GB1576-2008相关条款:蒸汽锅炉水质标准(摘自GB/T1576-2008)项项目额定蒸汽压力/MPaP1.01.0p1.6补给水类型软化水除盐水软化水除盐水给给水浊度/FTU5.02.60、05.02.0硬度/(mmol/L)0.0300.0300.0300.030pH值(25)7.09.08.09.57.09.08.09.5溶解氧a/(mg/L)0.100.100.100.050油/(mg/L)2.02.02.02.0全铁/(mg/L)0.300.300.300.30电导率(25)/(S/cm)5.51021.1102锅锅水全碱度b/(mmol/L)无过热器6.026.010.06.024.010.0有过热器14.010.0酚酞碱度/(mmol/L)无过热器4.018.06.04.016.06.0有过热器10.06.0pH值(25)10.012.010.012.010.012.61、010.012.0溶解固形物/(mg/L)无过热器4.01034.01033.51033.5103有过热器3.01033.0103磷酸根c/(mg/L)10.030.010.030.0亚硫酸根d/(mg/L)10.030.010.030.0相对碱度e0.200.200.200.20注1: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蒸汽质量应执行GB/T 12145规定的额定蒸汽压力3.8MPa汽包炉标准。注2:硬度、碱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物质的量的浓度。注3:停(备)用锅炉启动时,锅水的浓缩倍率达到正常后,锅水的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要求。a 溶解氧控制值适用于经过除氧装置处理后的给水。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0t62、/h的锅炉,给水应除氧。锁定蒸发量小于10t/h的锅炉如果发现局部氧腐蚀,也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或等于0.050 mg/Lb 对蒸汽质量要求不高,并且无过热器的锅炉,锅水全碱度上限值可以适当放宽,但放宽后锅水的pH值(25)不应超过上限。c 适用于锅内加磷酸盐阻垢剂。采用其他阻垢剂时,阻垢剂残余量应符合药剂生产厂规定的指标。d 适用于给水加亚硫酸盐除氧剂。采用其他除氧剂时除氧剂残余量应符合生产厂规定的指标。e 全焊接结构锅炉,可不控制相对碱度。(2)各锅炉房软水处理化验工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软水处理化验人员每班至少按标准项目化验一次,按化验63、结果进行软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合格。(4)锅炉工应按规定配合化验人员接取水样,并在化验员指导下,做好排污工作。(5)软水处理化验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薄相应的栏内。11.6.2热水锅炉(1)热水锅炉水(介)质标准执行GB1576-2008相关条款:热水锅炉水质标准(执行GB/T1576-2008)水 样项 目标准值给 水浊度/FTU5.0硬度/(mmol/L)0.60pH值(25)7.011.0溶解氧a /(mg/L)0.10油/(mg/L)2.0全铁/(mg/L)0.30锅 水pH值(25)b9.011.0磷酸根c /(mg/L)5.050.0注:硬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64、物质的量的浓度。a 溶解氧控制值适用于经过除氧装置处理后的给水。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7.0MW的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除氧;额定功率小于7.0MW的承压热水锅炉如果发现局部氧腐蚀,也应采取除氧措施。b 通过补加药剂使锅水pH值(25)控制在9.011.0。c 适用于锅内加磷酸盐阻垢剂。采用其他阻垢剂时, 残余量应符合药剂生产厂规定的指标。(2)各锅炉房软水处理化验工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软水处理化验人员每班至少按标准项目化验一次,按化验结果进行软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合格。(4)锅炉工应按规定配合化验人员接取水样,并在化验员指导下,做好排污工作。(5)软水处理化验情况应及时记录在65、固定锅炉交接班记录薄相应的栏内。11.7安全管理制度11.7.1锅炉房系要害部位。非锅炉房工作人员,未经段保卫科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做到“锅炉重地,闲人免进”。11.7.2当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11.7.3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前,由工长根据当天设备运行情况,提出安全运行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工作。11.7.4锅炉运行时,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11.7.5不得在有压力时修理锅炉承压部件。11.7.6锅炉房内电线不能乱拉乱接,在高温处和接触油品处的电线应加套管。进入锅炉检查用的照明用66、电,电压不得超过24V;禁止使用明火照明。11.7.7锅炉房要做到照度充足,道路畅通。11.7.8要按规定进行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逐级上报。11.7.9锅炉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11.8节能管理制度11.8.1锅炉及附属设备要符合国家节能管理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11.8.2锅炉房设备及采暖系统严禁跑、冒、滴、漏,科学用水,防止浪费。11.8.3要节约用电,设备运行要科学合理,杜绝长明灯。11.8.4锅炉运行时,鼓引风量要匹配,炉内煤层厚度、炉排速度要科学合理,努力提高燃煤热效率。11.8.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造成煤、水、电的浪费。11.8.67、6煤、水、电以一年为周期,实行定额管理,锅炉房使用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锅炉房煤、水、电的使用负责。11.8.7各锅炉房要做好煤、水、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好节能工作。11.8.8一个采暖期结束,要奖励节能者,考核超定额者。11.9锅炉安全作业标准11.9.1烘炉作业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以及长期停用的锅炉,由于砖墙和灰缝灰浆中含有较多的水份,因此在投用前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否则在点火受热后因水分大量蒸发或蒸汽体积膨胀而使砖墙裂缝、变形,严重时还会造成锅炉倒塌。烘炉的目的就是除去水分。(1)烘炉前的准备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全部组装和冷态试运完毕,经水压试验合格;各种电器、热68、工仪表和自动调节装置安装就绪,能够适应烘炉工作的需要。链条炉排进行冷态试车,应符合下表要求。炉排冷态试车标准序号试车要求及标准1连续运转不应少于8小时,速度不应小于二级,每档速度运转不少于2圈。2炉排转动应平稳,无卡住,抖动和跑偏等异常现象,发现跑偏和起拱时,可通过调节炉排前轴左右调节螺栓予以调整。3炉排片翻转自如,无突起现象,左右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及侧板的最少间隙不小于4mm,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良好。4炉排长销两端头如与底座侧板发生摩擦,可在长腰孔处用榔头轻击使之与两侧板间隙保持一致。5试车过程不允许杂物(螺栓、螺帽、铁钉等金属物)掉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部位,防止炉排卡死。在试车过程中,69、打开煤斗前下方炉排检查门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销是否有严重弯曲,如有可在穿炉排长腰孔处随时抽出长销予以更换或校直重装。炉墙、炉拱、烟道、风道全部竣工,锅炉管道保温结束后,应将炉墙各处门、孔打开,自然干燥一段时间,清理炉膛、炉道和风道的杂物。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且其左右端与炉排面的距离要一致,以保证炉膛两侧煤层厚度相等,否则可调节链条下部螺栓予以调整,煤闸门上的盖板应覆盖严密,防止煤块漏入卡住煤闸门。炉排下各风仓的调风门和烟道门内的烟气调节开关灵活。鼓风机、引风机、除渣机、给水设备试运正常。人孔、手孔是否封闭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炉墙是否完好,前后烟箱检查门是否关闭严密。蒸汽、70、给水、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省煤器是否严密,其烟气通道是否畅通;传动件的轴承箱及油杯内润滑油应充足。(2)烘炉方法及注意事项烘炉方法常用的方法是火焰烘炉,烘炉前应制定烘炉的操作工艺升温曲线图,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实际升温曲线。关闭全部人孔、手孔、主蒸汽阀以及水位表泄水考克,将已处理的软化水注入锅炉内,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略低于正常水位时,关闭给水阀门,待锅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并检查锅炉的手孔盖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等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关密阀门。采用火焰烘炉时,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如下:a开启点火门71、,在炉排前端1-1.5米长的范围内铺一层20-30毫米厚的煤渣,在煤渣上用木柴(严禁带铁钉的木板)油棉纱头或其他引燃物引火燃烧,打开鼓、引风机调节门自然通风,柴火要逐渐增强,避免骤然加热,先用木柴烘炉24小时,接着加煤燃烧烘炉,关小鼓引风调节门,间断地开动引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烘炉时间2-4天。b在烘炉过程中,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要均匀,不得时断时续,并应定期转动链条炉排,防止烧坏炉排,同时应注意水位,应及时进水。c烘炉升温应按炉膛出口处的烟气温度来控制,不同的炉墙结构其温升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砖砌轻型炉墙,温升每天不应大于8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b)耐热混凝土炉墙,在正常养护期72、满后(矾土水泥的约3昼夜,硅酸盐矿渣硅酸盐的约为7昼夜)方可开始烘炉,烘炉温升每小时不应超过1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在最高温度范围内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4h。(c)如炉墙特别潮湿,应适当减慢温升速度。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炉墙,适当控制温度,防止产生裂纹和凹凸等缺陷。(3)烘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视为合格。当采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处1.5-2m,取粘土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品各50g进行测定,其含水率均应小于2.5%。当采用测温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1.5-2m处的温度应达到50,并继续维持48h;或测定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应73、达到100,并继续维持48h。11.9.2煮炉作业煮炉的目的,是对新装、移装改造或大的修程后的锅炉,在投入运行前清除制造、安装、修理和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带入锅内的铁锈、油脂和污垢、水垢等,以防止蒸汽品质恶化,并避免受热面因结有很厚的水垢而影响传热或至其烧坏。煮炉最好在烘炉的后期,即炉墙灰浆的含水率降到10%或者红砖墙的温度达到50时,与烘炉同时进行,以缩短时间和节约燃料。(1)煮炉的常用药剂:煮炉常用药剂有:氢氧化钠(NaOH)磷酸三钠(Na3PO412H2O)纯碱(Na2CO3)。煮炉时,先将药剂进行溶解,经过过滤,然后将其溶液加入锅炉内,使锅炉内的油脂等与碱起皂化作用而沉淀,再通过排污方法将74、杂质排出。(2)煮炉的方法煮炉时间可在烘炉的最后两天进行,煮炉药剂用量按下表确定:煮炉加药量(kg/吨炉水)药品名称铁锈较少的新锅炉铁锈较多的新锅炉有铁锈和水垢的锅炉氢氧化钠(NaOH)磷酸三钠(Na3PO412H2O)2-32-34-53-45-65-6注:煮炉时,表内两种药剂同时使用; 表内每种药剂的用量都是按100%的纯度计算;如无磷酸三钠时,可用无水碳酸钠(Na3PO4)。(3)药剂化成溶液后加入炉内,配制和加入药液时应注意安全,加液时炉水应在低水位。(4)为保证煮炉效果,在煮炉末期应使蒸汽压力保持在工作压力的75%左右,煮炉时间一般为2-3天,如在较低的压力下煮炉,则应适当延长煮炉时75、间。(5)煮炉期间,应定期从锅筒取样分析炉水碱度,当炉水碱度低于45mol/L时就补充加药。(6)煮炉完毕后,应清理锅筒和集箱内的沉淀物,冲洗锅炉内部曾与药液接触过的阀门等,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现象。(7)煮炉的合格标准:锅筒和集箱内壁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无锈斑。锅筒集箱和管子内部水垢基本疏松或脱落。11.9.3升火作业(1)升火前应对锅炉内部、锅炉外部、安全装置、热工仪表,管道阀门、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生活工作。(2)开启一只安全阀,给水缓缓注入锅筒内,进水温度一般不超过40,待锅内水位达到正常水位后,停止进水。(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柴等引76、燃物(严禁铁钉带入)引燃,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后,开始手工添煤,这时可以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地开动炉排,并在看火门处加强观察着火的情况,适当进行拨火,待前拱烧热,煤能够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膛负压维持在20-30Pa,使燃烧逐渐趋于正常。(4)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因受热不均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初次升火冷炉到汽压升至工作压力的时间以3-4小时为宜,冷炉不短于2小时,热炉不短于1小时。(5)升火后应随时注意锅内水位,因为加热后水位线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77、线时可进行排污。(6)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压力表弯管和水位表,当汽压升到0.2-0.3MPa时,检查人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拧紧人孔及手孔盖的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7)当锅内汽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种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8)锅炉升火期间,应监测省煤器出口水温,该水温比工作压力下的饱和温度低40,如超过所规定之温度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炉管道上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单独进水。11.9.4安全阀调试作业(1)密封性试验烘炉煮炉合格后,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蒸汽78、密封性试验。加热升至0.29-0.39MPa对锅炉范围内法兰,手孔、人孔和其他连接部分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继续升至工作压力进行下列检查:a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等处的密封性。b锅炉、集箱、管路和支架等的膨胀情况。c安全阀应无漏汽和冲击现象。(2)试运行只有上述工作合格后,锅炉才能运行,并在全负荷下连续试运转12-24小时,在试运转过程中以上各部件和附属设备均运行正常,视为合格。11.9.5供汽作业当锅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向外供气,供汽前锅内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稳定,供气前应关闭再循环管道上的阀门。 (1)汽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让疏水阀放出冷凝水。79、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止暖管,并解除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变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暖管即可结束。(2)缓慢开启蒸汽总阀,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出现不能转动等缺陷。锅炉供汽后水位表中的水位开始下降,此时开始进水,最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汽等情况,并试一下高低水位报警器,自动给水装置。(3)为了防止蒸汽带水,在任何情况下水位不得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边缘。11.9.6正常运行作业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设备运转正常,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80、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注意节约用煤,司炉工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1)给水要求: 锅炉水质符合GB1576-2001要求。锅炉给水应进行炉水化学处理。给水总硬度不大于0.03毫克摩尔每升。要求每班化验水质,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锅炉安全运行。(2)锅内水位 经常注意锅内水位变化,使其保持在正常水位(40mm)的范围内,不得超过用红线标记的最高或最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有堵塞情况,应立即进行冲洗。(3)水位表: 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使水位表保持经常性清洁,确保水位清晰正81、确可靠。如发现玻璃板垫圈漏水、漏汽时应压紧填料,如玻璃板模糊不清,或水位线看不明确,虽经冲洗仍没有效果时应给予更换。每台锅炉装有2只水位表,若发现其中一只损坏,应立即进行修理,如2只同时损坏,应立即临时停炉,直到一只水位表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冲洗水位表顺序:第一步,开启放水旋塞;第二步,关闭水旋塞;第三步,开启水旋塞;第四步,关闭汽旋塞;第五步,开启汽旋塞;第六步,关闭放水旋塞。如水位迅速上升,并有轻微波动,表面水位正常;如果水位上升很缓慢,表面水位表有堵塞现象,应重新冲洗和检查。(4)给水设备所有给水设备装置是否正常,应在交接班时运转检查,如有故障立即进行修理。锅炉给水采取连续进水时,自82、动控制调节阀开度达到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下之饱和温度40C。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自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如省煤器发现与箱壳之间的垫料不密封而导致漏风,应用石棉绳嵌密或石棉绳堵死。(5)蒸汽压力:经常注意压力变化,尽可能保持锅内压力稳定,勿使汽压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6)压力表:压力表每班必须进行排水,查验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压力表装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铅封,如读数超过允许误差出现其它影响压力表读数正确的情况,应进行校验或更换。(7)安全阀:安全阀应每年校验一次,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每83、星期对安全阀作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当提升安全阀手柄做手动试验时,锅内压力至少是安全阀整定压力的70%。 (8)设备的运行操作注意事项: 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烬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炉膛负压保持2030Pa,在正常燃烧处于额定压力条件下,排烟温度为160。 必须不间断地根据用汽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调整燃烧工况,保证锅炉汽压的稳定,用汽部门应与锅炉房加强联系,用汽量有变时,最好能提前半小时通知锅炉房。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先增加引风再增加送风,然后加快炉排速度,必要时可以增加煤层厚度。 当锅炉负荷减少时,先减慢炉排速度,然后减少送84、风,再减少引风,必要时可以减薄煤层厚度。 增减鼓引风量主要是通过开大或关下鼓引风调节门来达到,调节完毕应保持炉膛负压在2030Pa。 我段锅炉宜烧类烟煤,小于3毫米颗粒不宜超过30% ,最大煤块尺寸不超过40毫米,烟煤或劣质煤和无烟煤混烧时,混合比例以保证着火为准,把煤混合均匀,并清出煤石和铁器物。 燃料煤层厚度及炉排速度与燃料性质及炉膛温度有关,大多数燃料在正常运行下,其燃料层厚度不超过180毫米,对类烟煤采用较薄煤层较快速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100140毫米,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燃烧。总之,燃料层合理厚度随煤种而异,由试验来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炉排速度,调风门的开度也随之而定下来了,定下来后85、一般不宜变动,除非煤质(如水分、程度)变化很大或锅炉负荷有大幅度改变时才予以适当调整煤层厚度。煤斗内不能缺煤,随时消除煤斗内搭桥 (煤挤住在煤斗内不往下落到炉排上)的现象。燃料的水份越高,着火准备时间就长,对于高挥发的燃料(烟煤)为了防止在煤闸门下面燃烧,在煤斗多加些水,浇水多少应保证着火理想和煤不在煤斗内搭桥,一般以手捏能结成松团为宜。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2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不然容易烧坏闸门,如果燃料距离闸门0.4米处才开始着火就算晚火。若发现煤在煤闸门下面燃烧,应对燃煤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看火孔处用拔火钩将后86、面已燃烧的煤拔到新进入炉膛的燃料层上或投入木柴,加速其着火。煤层应在炉排尾部前0.5米左右燃烧完毕,灰渣呈暗色,在尾部应保持一定的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如发现红火渣层(包括暗红色未烧完的炭)堆积到尾部,应立即拔火(把红火向前推),让其充分燃烧尽。发现结渣时要打渣,渣块不能大于300毫米,以保证其灰渣顺利进入除渣器,发现大块结渣及时打碎,并应调换煤种,若前拱下两侧墙结渣,应开启点火门,进行打渣。当火床上呈现火器或高低不平时,应耙平,消除火器,保证火口平整。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的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炉排如有卡住则发生调速器负荷超载。此时,调速器安全离合器跳开87、,达到自动保护作用,此时应进行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炉排下调整风门,在一般情况下首尾调整风门开度较小,第二、三、调风门全开,第四调风门开度较大。调风门开度调整原则是:调整首调风门开度以保证充分着火为宜。第二、三调风门全开是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尾调风门开度要以保证燃料充分燃尽为原则。对于某一煤种来说,经过调试使燃烧状态处于较理想工况,之后把煤层厚度,所有调整风开度基本保持不变,只有煤种,煤层厚度,负荷改变之后,才重新调整风门的开度。 燃烧后灰渣运行到炉排末端开始下落之后,除渣机应连续开动除渣,槽内水位应以常保持在最高最低水位变动范围内,防止高温煤渣致除渣机变形,同时起水封作用,防止冷风漏88、入炉膛。 排烟温度在165左右。11.9.7排污作业排污原则:炉内水的总碱度大于18mmol/L时,应给予排污。 一般给水内含有或多或少的矿物质,给水进入锅炉汽化后,矿物质留在锅内,浓缩到一定程度后,就在锅内沉淀下来,蒸发量越大运行时间越长,沉淀物就越多,为了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而引起锅炉损坏,必须保证炉水质量,炉水总碱度不超过18mmol/L,超过上述范围时,应对炉水进行排污。操作工必须做好排污工作,同时控制连续排污量在额定蒸发量的5%以内,可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排污,所有排污处每班至少排污一次。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如两台或两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门,排污时应89、注意: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2)连续排污量要在额定蒸发量5%之内。(3)吸污管排污和其定期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炉内水位2550毫米范围为适宜,每班一次。(4)如果排污管端不是通过排污箱、或排污池内,并且没有保护设施,则必须在确定靠近排污管端处没有人时才可排污,以免在排污时发生不幸事故。(5)排污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锅炉每一排污处串装有两只排污阀,排污时首先将第一只(离锅炉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第二只排污阀(离锅炉远的一只),以便预热排污管道,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第二只90、排污阀,排污完毕必须先缓缓关小第二只排污阀,关闭后再关第一只排污阀,如此操作的目的是用第二只控制排污,以保持第一只的严密性,当第二只渗漏时,仍可使用第一只控制排污,排污不宜连续长时间进行,以免影响水循环。 (6)排污完毕关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探,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11.9.8停炉作业锅炉停炉一般分四种情况:(1)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除渣机卡住等,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采取临时故障停炉(亦称短时间压火)。(2)遇到长期放假或其它情况,短期内不使用蒸汽时应暂时停炉。(3)为了清洁、检查或修理,须将91、炉水放出时应完全停炉。(4)遇到特殊情况,为了安全起见必须紧急停炉。 上述四种停炉由于情况不同,要求亦不同,具体步骤分别说明如下:(1)临时故障停炉: 先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面的煤,防止烧坏煤闸门,迅速处理有关故障。 (2)暂时停炉: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停炉时除注意安全和妥善维护设备外,还需要做到节煤、节水。具体步骤如下: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分钟停止供煤,炉排速度降为最慢,抬起点火门,等炉排前的煤进入煤闸门200300毫米时,停止炉排转动,将煤闸门放下,防止大量冷风进入,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锅炉冷却后水位要降低,并且炉内温度变低92、,因此,停炉时水位允许是最高水位。停止送汽后,使锅炉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门。(3)完全停炉: 完全停炉也应该是有计划的,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后,待炉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再把炉水放出,这时须先将排空气用的截止阀开启,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如须缩短冷却时间,亦可通过给水管道引入冷水,同时通过排污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得低于正常水位。炉水放出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4)紧急停炉锅炉运行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逐级上报。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93、能见到水位;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紧急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 ,先停止鼓风,后停止引风;第二步 ,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打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第三步,以最快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螺旋除渣机全部清除掉。(未烧及的煤可以再用)最后停止炉排转动。11.9.9停炉保养作业锅炉常用的停炉保养方法有干法保养、湿法保养两种。(1)干法保养,适用于长期停用的锅炉。其方法如下:锅炉停止使用后,将其内94、部水垢及铁锈和外部烟灰清理干净,用微火将锅炉烘干。将盛有干燥剂的无盖盒子,放置于停用锅炉的锅筒和炉胆内,并将汽水系统和烟火系统与外界严密隔绝,封闭人孔手孔。干燥剂一般使用无水氧化钙或生石灰。其需用量可根据锅炉容量进行计算。如用块状无水氧化钙,为12kg/m。如用生石灰,则为23 kg/m。为了保证干法保养的效果,应定期打开人孔进行检查,如发现干燥剂已成粉状,失去吸湿能力,则应更换新的干燥剂。(2)湿法保养,适用于停炉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锅炉。其方法如下:停炉后,首先将锅炉受热面内外污垢、烟灰清除干净,截堵与外界相连接管路。将锅炉内灌满软化水。如无软化水,可灌入生水,但每吨进水中应加入2kg氧化钠95、,或5kg磷酸三钠,或10kg碳酸钠。药品要融化为液体灌入。当软化水或加药后的生水灌满后,应加热至150,以排除水中的气体。然后,将锅炉所有门孔关闭,且不得有任何渗漏。保养期间,应使软化水或碱性生水保持充满状态,防止空气漏入。11.9.10锅炉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1)锅炉爆炸事故水蒸气爆炸锅炉中容纳水及水蒸气较多的大型部件,如锅筒及水冷壁集箱等,在正常工作时,或者处于水、汽两相共存的饱和状态,或者是充满了饱和水,容器内的压力则等于或接近锅炉的工作压力,水的温度则是该压力对应的饱和温度。一旦该容器破裂,容器内液面上的压力瞬即下降为大气压力,与大气压力相对应的水的饱和温度是100 。96、原工作压力下高于100的饱和水此时成了极不稳定、在大气压力下难于存在的“过饱和水”,其中的一部分即瞬时汽化,体积骤然膨胀许多倍,在容器周围空间形成爆炸。超压爆炸指由于安全阀、压力表不齐全、损坏或装设错误,操作人员擅离岗位或放弃监视责任,关闭或关小出汽通道,无承压能力的生活锅炉改作承压蒸气锅炉等原因,致使锅炉主要承压部件简体、封头、管板、炉胆等承受的压力超过其承载能力而造成的锅炉爆炸。超压爆炸是小型锅炉最常见的爆炸情况之一。预防这类爆炸的主要措施是加强运行管理。缺陷导致爆炸缺陷导致爆炸是指锅炉承受的压力并未超过额定压力,但因锅炉主要承压部件出现裂纹、严重变形、腐蚀、组织变化等情况,导致主要承压部97、件丧失承载能力,突然大面积破裂爆炸。缺陷导致的爆炸也是锅炉常见的爆炸情况之一。预防这类爆炸,除加强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察外,还应加强锅炉检验,发现锅炉缺陷及时处理,避免锅炉主要承压部件带缺陷运行。严重缺水导致爆炸锅炉的主要承压部件如锅筒、封头、管板、炉胆等,不少是直接受火焰加热的。锅炉一旦严重缺水,上述主要受压部件得不到正常冷却,甚至被烧,金属温度急剧上升甚至被烧红。在这样的缺水情况下是严禁加水的,应立即停炉。如给严重缺水的锅炉上水,往往酿成爆炸事故。长时间缺水干烧的锅炉也会爆炸。防止这类爆炸的主要措施也是加强运行管理。(2)锅炉重大事故缺水事故a锅炉缺水的后果。当98、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刻度线时,即形成了锅炉缺水事故。锅炉缺水时,水位表内往往看不到水位,表内发白发亮;低水位警报器动作并发出警报;过热蒸汽温度升高;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锅炉缺水是锅炉运行中最常见的事故之一,常常造成严重后果。严重缺水会使锅炉蒸发受热面管子过热变形甚至烧塌,胀口渗漏,胀管脱落,受热面钢材过热或过烧,降低或丧失承载能力,管子爆破,炉墙损坏。锅炉缺水万一处理不当,甚至可能导致锅炉爆炸事故。b锅炉缺水的处理。发现锅炉缺水时,应首先判断是轻微缺水还是严重缺水,然后酌情予以不同的处理。通常判断缺水程度的方法是“叫水”。“叫水”的操作方法是:打开水位表的放水旋塞冲洗汽连管99、及水连管,关闭水位表的汽连接管旋塞,关闭放水旋塞。如果此时水位表中有水位出现,则为轻微缺水。如果通过“叫水”水位表内仍无水位出现,说明水位已降到水连管以下甚至更严重,属于严重缺水。轻微缺水时,可以立即向锅炉上水,使水位恢复正常。如果上水后水位仍不能恢复正常,即应立即停炉检查。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在未判定缺水程度或者已判定属于严重缺水的情况下,严禁给锅炉上水,以免造成锅炉爆炸事故。“叫水”操作一般只适用于相对容水量较大的小型锅炉,不适用于相对容水量很小的电站锅炉或其他锅炉。对相对容水量小的电站锅炉或其他锅炉,对最高火界在水连管以上的锅壳锅炉,一旦发现缺水即应紧急停炉。满水事故a锅炉满水的后100、果。锅炉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安全水位刻度线的现象,称为锅炉满水。锅炉满水时,水位表内也往往看不到水位,但表内发暗,这是满水与缺水的重要区别。满水发生后,高水位报警器动作并发出警报,过热蒸汽温度降低,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严重满水时,锅水可进入蒸汽管道和过热器,造成水击及过热器结垢。因而满水的主要危害是降低蒸汽品质,甚至损害破坏过热器。b常见的满水原因。(a)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或者运行人员擅离职守,放弃了对水位及其他仪表的监视;(b)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运行人员未及时发现;(c)水位报警器及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又未能及时发现等。c锅炉满水的处理。发现锅炉满水后,应冲洗水位101、表,检查水位表有无故障;一旦确认满水,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启用省煤器再循环管路,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及过热器、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关闭排污阀及各疏水阀;查清事故原因并予以消除,恢复正常运行。如果满水时出现水击,则在恢复正常水位后,还须检查蒸汽管道、附件、支架等,确定无异常情况,才可恢复正常运行。汽水共腾a汽水共腾的后果。锅炉蒸发表面(水面)汽水共同升起,产生大量泡沫并上下波动翻腾的现象,叫汽水共腾。发生汽水共腾时,水位表内也出现泡沫,水位急剧波动,汽水界线难以分清;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严重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汽水共腾与满水一样,会使蒸汽带水,降低蒸汽品质,102、造成过热器结垢及水击振动,损坏过热器或影响用气设备的安全运行。b形成汽水共腾原因。形成汽水共腾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锅水品质太差。由于给水品质差、排污不当等原因,造成锅水中悬浮物或含盐量太高,碱度过高。由于汽水分离,锅水表面层附近含盐浓度更高,锅水粘度很大,气泡上升阻力增大。在负荷增加、汽化加剧时,大量气泡被粘阻在锅水表面层附近来不及分离出去,形成大量泡沫,使锅水表面上下翻腾。二是负荷增加和压力降低过快。当水位高、负荷增加过快、压力降低过速时,会使水面汽化加剧,造成水面波动及蒸汽带水。c汽水共腾的处理。发现汽水共腾时,应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加强蒸汽管道和过热器的疏水;全开连续排污阀103、,并打开定期排污阀放水,同时上水,以改善锅水品质;待水质改善、水位清晰时,可逐渐恢复正常运行。锅炉爆管a爆管后果。炉管爆破指锅炉蒸发受热面管子在运行中爆破,包括水冷壁、对流管束管子爆破及烟管爆破。炉管爆破时,往往能听到爆破声,随之水位降低,蒸汽及给水压力下降,炉膛或烟道中有汽水喷出的声响,负压减小,燃烧不稳定,给水流量明显地大于蒸汽流量,有时还有其他比较明显的症状。b爆管处理。炉管爆破时,通常必须紧急停炉修理。由于导致炉管爆破的原因很多,有时往往是几方面的因素共同影响而造成事故,因而防止炉管爆破也必须从搞好锅炉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管理、检验等各个环节入手。省煤器损坏a省煤器损坏后果。省煤器损104、坏指由于省煤器管子破裂或省煤器其他零件损坏所造成的事故。省煤器损坏时,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严重时,锅炉水位下降,过热蒸汽温度上升;省煤器烟道内有异常声响,烟道潮湿或漏水,排烟温度下降,烟气阻力增大,引风机电流增大。省煤器损坏会造成锅炉缺水而被迫停炉。b省煤器损坏原因。(a)烟速过高或烟气含灰量过大,飞灰磨损严重;(b)给水品质不符合要求,特别是未进行除氧,管子水侧被严重腐蚀;(c)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低于其酸露点,在省煤器出口段烟气侧产生酸性腐蚀;(d)材质缺陷或制造安装时的缺陷导致破裂;(e)水击或炉膛、烟道爆炸剧烈振动省煤器,并使之损坏等。c省煤器损坏处理。省煤器损坏时,如能经直接105、上水管给锅炉上水,并使烟气经旁通烟道流出,则可不停炉进行省煤器修理,否则必须停炉进行修理。水击事故水在管道中流动时,因速度突然变化导致压力突然变化,形成压力波并在管道中传播的现象,叫水击。发生水击时管道承受的压力骤然升高,发生猛烈振动并发出巨大声响,常常造成管道、法兰、阀门等的损坏。锅炉中易于产生水击的部位有:给水管道、省煤器、过热器等。给水管道的水击常常是由于管道阀门关闭或开启过快造成的。比如阀门突然关闭,高速流动的水突然受阻,其动压在瞬时间转变为静压,造成对内门、管道的强烈冲击。省煤器管道的水击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省煤器内部分水变成了蒸汽,蒸汽与温度较低的(未饱和)水相遇时,水将蒸汽冷凝,原106、蒸汽区压力降低,使水速突然发生变化并造成水击;另一种则和给水管道的水击相同,是由阀门的突然启闭所造成的。过热器管道的水击常发生在满水或汽水共腾事故中,在暖管时也可能出现。造成水击的原因是蒸汽管道中出现了水,水使部分蒸汽降温甚至冷凝,形成压力降低区,蒸汽携水向压力降低区流动,使水速突然变化而产生水击。锅筒的水击也有两种情况:一是上锅筒内水位低于给水管出口而给水温度又较低时,大量低温进水造成蒸汽凝结,使压力降低而导致水击;二是下锅筒内采用蒸汽加热时,进汽速度太快,蒸汽迅速冷凝形成低压区,造成水击。为了预防水击事故,给水管道和省煤器管道的阀门启闭不应过于频繁,启闭速度要缓慢;对可分式省煤器的出口水温107、要严格控制,使之低于同压力下的饱和温度40;防止满水和汽水共腾事故,暖管之前应彻底疏水;上锅筒进水速度应缓慢,下锅筒进汽速度也应缓慢。发生水击时,除立即采取措施使之消除外,还应认真检查管道、阀门、法兰、支撑等,如无异常情况,才能使锅炉继续运行。炉膛爆炸炉膛爆炸是指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混合物瞬间同时爆燃,从而使炉膛烟气侧压力突然升高,超过了设计结构的允许值而造成水冷壁、刚性梁及炉顶、炉墙破坏的现象,即正压爆炸。此外还有负压爆炸,即在送风机突然停转时,引风机继续运转,烟气侧压力急降,造成炉膛、刚性梁及炉墙破坏的现象。炉膛爆炸(外爆)要有3个条件:一是燃料必须是以气态积存在炉膛中,二是燃料和空气的混合108、物达到爆燃的浓度,三是有足够的点火能源,三者缺一不可。炉膛爆炸常发生在燃油、燃气、燃煤粉的锅炉上。不同的可燃物的爆炸极限和爆炸范围各不相同。由于爆炸过程中火焰传播速度非常快,每秒达数百米甚至数千米,火焰激波以球面向各方传播,近于燃料,同时被点燃,烟气容积突然增大,因来不及泄压而使炉膛内压力陡增而发生爆炸。引起炉膛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a是在设计上缺乏可靠的点火装置及可靠的熄火保护装置及联锁、报警和跳闸系统,炉膛及刚性梁结构抗爆能力差,制粉系统及燃油雾化系统有缺陷;b是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误判断、误操作,此类事故占炉膛爆炸事故总数的90以上。有时因采用“爆燃法”点火而发生爆炸。此外还有因烟道109、闸板关闭而发生炉膛爆炸事故。为防止炉膛爆炸事故的发生,应根据锅炉的容量和大小,装设可靠的炉膛安全保护装置,如:防爆门、炉膛火焰和压力检测装置,连锁、报警、跳闸系统及点火程序、熄火程序控制系统。同时,尽量提高炉膛及刚性梁的抗爆能力。此外,应加强使用管理,提高司炉工人技术水平。在启动锅炉点火时要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点火,严禁采用“爆燃法”,点火失败后先通风吹扫510min后才能重新点火;在燃烧不稳,炉膛负压波动较大时,如除大灰、燃料变更、制粉系统及雾化系统发生故障、低负荷运行时,应精心控制燃烧,严格控制负压。尾部烟道二次燃烧尾部烟道二次燃烧主要发生在燃油锅炉上。当锅炉运行中燃烧不完全时,部分可燃物随110、着烟气进入尾部烟道,积存于烟道内或粘附在尾部受热面上,在一定条件下这些可燃物自行着火燃烧,尾部烟道二次燃烧常将空气预热器、省煤器破坏。引起尾部烟道二次燃烧的条件是,在锅炉尾部烟道上有可燃物堆积下来,并达到一定的温度且有一定量的空气可供燃烧。这3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可燃物就有可能自燃或被引燃着火。尾部烟道二次燃烧易在停炉之后不久发生。可燃物在尾部烟道积存的条件:锅炉启动或停炉时燃烧不稳定,不完全,可燃物随烟气进入尾部烟道,积存在尾部烟道;燃油雾化不良,来不及在炉膛完全燃烧而随烟气进入尾部烟道;鼓风机停转后炉膛内负压过大,引风机有可能将尚未燃烧的可燃物吸引到尾部烟道上。可燃物着火的温度条件:刚停炉时111、尾部烟道上尚有烟气存在,烟气流速很低甚至不流动,受热面上积有可燃物,传热系数差难以向周围散热;在较高温度下,可燃物自氧化加剧放出一定能量,从而使温度进一步上升。保持一定空气量的条件:尾部烟道门孔和挡板关闭不严密;空气预热器密封不严,空气泄漏。要防止产生尾部二次燃烧,就要组织好燃烧,提高燃烧效率,尽可能减少不完全燃烧损失,减少锅炉的启停次数;加强尾部受热面的吹灰:保证烟道各种门孔及烟风挡板的密封良好.锅炉结渣锅炉结渣,指灰渣在高温下粘结于受热面、炉墙、炉排之上,并越积越多的现象。燃煤锅炉结渣是个普遍性的问题,层燃炉、沸腾炉、煤粉炉都有可能结渣。由于煤粉炉炉膛温度较高,煤粉燃烧后的细灰呈飞腾状态,112、因而更易在受热面上结渣。结渣使受热面吸热能力减弱,降低锅炉的出力和效率;局部水冷壁管结渣会影响和破坏水循环,甚至造成水循环故障;结渣会造成过热蒸汽温度的变化,使过热器金属超温;严重的结渣会妨碍燃烧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造成被迫停炉。结渣对锅炉的经济性、安全性都有不利影响。产生结渣的原因主要是:煤的灰渣熔点低,燃烧设备设计不合理,运行操作不当等。预防结渣的主要措施有:a在设计上要控制炉膛燃烧热负荷,在炉膛中布置足够的受热面,控制炉膛出口温度,使之不超过灰渣变形温度;合理设计炉膛形状,正确设置燃烧器,在燃烧器结构性能设计中充分考虑结渣问题;控制水冷壁间距不要太大,要把炉膛出口处受热面管间距拉开;炉排113、两侧装设防焦集箱等。b在运行上要避免超负荷运行;控制火焰中心位置,避免火焰偏斜和火焰冲墙;合理控制过量空气并减少漏风。c对沸腾炉和层燃炉,要控制送煤量,均匀送煤,及时调整燃料层和煤层厚度。d发现锅炉结渣要及时清除。清渣应在负荷较低、燃烧稳定时进行,操作人员应注意防护和安全。(3)锅炉事故应急救援执行集宁机务段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1.9.11锅炉水处理作业(1)正常运行两只钠离子交换柱都是采用顺流进行,逆流再生的工艺流程。单柱运行时开启自来水进水阀,上部进水阀,出软化水阀,硬水通过树脂层即成软水进入软水管,并逐渐调整流量,此时流量应控制在1020t/h。随时注意压力表读数,进水压力控制在0.10114、.15MPa。如双柱并联运行,其操作方法同上。(2)再生操作:当化验交换柱出水水质达不到标准时,就应停止运行,对树脂进行再生。食盐溶液的配制:将盐加入饱和盐液箱中,加水,配成约8%的浓度,按1.62立方米每小时的流速用盐水泵打入交换器,每次每柱再生需盐在80kg左右。小反洗:打开中排装置进水,再打开上排阀,从顶部排水,流速控制在8-12立方米每小时,一直冲流到出水澄清为止,这过程一般10-15分钟。进食盐溶液,启动盐液泵,打开盐液阀,泵进盐阀、中排阀,流量应以控制树脂不窜动为宜,进盐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左右。清洗:进完食盐液后关闭盐液泵,泵进盐阀、泵盐液阀,开启进自来水阀、下进阀,把树脂层间的115、残留盐液顶至中排管排出。时间在20-30分钟内。正洗:用源水,开进自来水阀、上进阀,打开下部排水阀,流量与正常运行相同,当出水水质不达标时,即关闭下排阀,打开出软水阀,交换柱再生结束,即可投入正常运行。(3)反冲洗当交换柱正常运行1020周期以后,在再生时应进行一次大反洗。打开进自来水阀、下进阀,从上部排水阀排出,使整个树脂层充分膨胀,膨胀后的层面高度接受交换柱的上滤板。反流强度以不使完好的交换剂冲跑为原则,大反洗后的第一次再生用盐量要比平常用盐量增加0.51倍。(4)注意事项当设备停止运行时,应先关闭进自来水阀。本设备在整个运行中不得超过0.2MPa。再生操作时,严格控制流量,确保交换柱内树116、脂不乱层。当设备较长时间停用时,应先将树脂再生好,洗涤至出水为中性后存放,并定期换水。每年应添加原树脂体积的1015%。设备在软化过程中,水质化验员应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1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2.1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我段使用的压力容器全部是设备附属部件,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相应岗位的集宁机务段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岗位职责”部分。12.2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12.2.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12.2.2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117、。12.2.3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12.2.4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12.2.5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存在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12.2.6压力容器每周排污一次。12.2.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12.2.8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118、并将校验记录存档。日常使用,安全阀每星期手排一次,每月自排一次。12.3其它压力容器其它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的3至13条款,事故应急救援执行集宁机务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3.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13.1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集宁机务段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岗位职责”部分。13.2安全操作规程13.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13.2.2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13.2.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119、的操作方法。13.2.4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13.2.5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13.2.6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13.2.7作业前先空车开动观察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没有调整好,禁止工作。13.2.8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者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13.2.9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者发出的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13.2.10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120、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再操作。13.2.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13.2.12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13.2.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121、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13.2.14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13.2.15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限位器。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13.2.16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13.2.17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如停电重122、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进行警戒并禁止任何人通过危险区。13.2.18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13.2.19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8)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9)埋地物品不吊。(10)违章指挥不吊。13.2123、.20当接近高度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替换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13.2.2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件从人头上经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过高。13.2.22必须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它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13.2.23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13.2.24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13.2.25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13.2.2124、6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再升高,缓慢运行。13.2.27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另车。13.2.28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响铃警告信号:(1)起重机启动送电时。(2)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3)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4)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5)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6)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7)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13.2.2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到零位,起吊件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13.2.30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125、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13.2.3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13.3其它桥式起重机其它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的3至13条款,事故应急救援执行集宁机务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4.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14.1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集宁机务段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岗位职责”部分。14.2安全操作规程14.2.1叉车(1)叉车应有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开车。叉车要有固定存放地点。(2)开车前,应全面检查车的的质量状态,特别是刹车和转向装置是否良好。(3)叉装物件时,必须明确被装物126、件重量在叉车允许装载范围内。如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厘米后检查叉车的稳定性,确认无超重现象后方可运输。(4)叉装时,物件应尽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的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物件。(5)物件提升到离地1030厘米之间,将叉齿全部后倾方可行驶。(6)起步时,不得突然加大油门、变换前后方向,需待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7)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内作业。(8)严禁叉齿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或在室外搭乘。(9)作业结束后,将叉车停放固定地点,提起手闸,取下钥匙,打上止轮器。14.3其它场内机动车其它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的3至13条款,事故应急救援执行集宁机务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