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企业机动设备生产运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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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50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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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企业机动设备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总 则1.1 为规范公司机动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制度。1.2 设备是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设备的维修、改造和更新、技术状况与技术性能的不断改善和提高是保证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与先行条件。1.3 设备管理的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和股份公司颁发的法规、制度,通过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2、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寿命周期费用最低,设备综合效能最高的目的。1.4 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坚持实行“选型与使用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四个环节。1.5 重视设备的基础工作,学习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现代化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1.6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3、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领导、督促检查和考核。2 设备综合管理制度2.1 公司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程、制度,制订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建立本单位的设备管理网。2.2 公司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按分工范围搞好设备综合管理,认真做好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工作。2.3 公司设备划分为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两级。2.4 为了掌握设备技术状况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对各二级单位重点控制下列指标:2.4.1 设备完好率;2.4.2 主要设备完好率;2.4.3 静密封点泄漏率;2.4.4 装置开工率;2.4.5 主要设4、备有效利用率,故障率;2.4.6 仪表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泄漏率;2.4.7 因设备原因造成装置停工次数。2.5 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电气、仪表的包机管理,加强设备的现场管理,加强状态监测,加强润滑管理,提高设备可靠度,保证安全生产。2.6 设备更新改造,应在技术、经济认真论证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按资金来源、设备种类分级管理。2.7 加强压力容器管理,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规定、规程,组织定期检验,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安全运行。2.8 开展创“完好”、“无泄漏”活动;开展设备的管理达标活动,促进设备管理。公司工程装备部监督检查完成情况。2.9 加强设备5、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各分公司(厂)都要按“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技术资料。各分公司(厂)在装置检修开工正常后30天内,(单台设备检修开工后一周内)将全部资料整理入档。2.10 加强设备管理网建设。每年12月15日前各分公司(厂)向公司工程装备部上报一年来的机动工作总结和下一年机动工作规划。2.11 开展设备管理检查考核活动,公司对分公司(厂)、分公司(厂)对车间、车间对班组、都要按考核规定进行考核。2.12 坚持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提高检修质量,装置检修后要达到完好的无泄漏装置标准。2.13 基建、技措、工程项目新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检查验收,试车合格并办理设计、安装6、竣工图纸资料及随机设备技术说明书、易损配件图纸、产品合格证和随机专用工具、备品配件等移交手续,设备档案由使用单位建立。2.14 生产装置巡检办法。2.14.1 为保证各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生产,各二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巡检制度,要达到一岗一制。2.14.2 岗位巡检制度必须规定以下内容:(1) 巡检路线;(2) 巡检内容(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设备运行、仪表、跑冒滴漏等);(3) 巡检时间(每班巡检次数、挂牌巡检时间);(4) 巡检需携带工具(扳手、听诊器、抹布)(5) 巡检记录;(6) 巡检的监督、考核办法。2.14.3 各二级单位采用挂牌巡检的方式。3 静设备管理制度3.1 管理范围7、3.1.1 除压力容器管理外的塔类、加热炉类、冷换类、容器类、贮罐类设备都适用本制度。3.3 使用管理3.4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标准、规程、制度,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降低泄漏率。3.5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严禁超温、超压、超设计条件使用。3.6 一般设备的技术改造和附属管线的变动由分(公司)厂审批,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应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审核,并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7 一般设备投用时,由分(公司)厂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主要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公司工程装备部、经营管理部参加。3.8 关键、大型设备的加工制造应组织必要的中间质量检查和到制造厂监造、检查、验收。 验收时必须具备下列资料,否8、则不予验收:3.8.1 制造、安装竣工图纸;3.8.2 单体设备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验、试压试漏记录等。 上述资料应交使用单位存档。3.9 在用一般设备的缺陷返修、技术改造由分(公司)厂审批处理,主要设备必须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批准。3.10 停用闲置设备,应由原使用单位按规定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不得任意拆散处理。3.11 设备发生事故和存在缺陷应及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工程装备部。3.12 所有静设备必须按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档案。4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4.1 管理范围4.1.1 本制度仅适用于生产在用的,并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固定压力容器。4.9、1.1.1 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4.1.1.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m3;4.1.1.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4.1.2 工艺管道、管式加热炉、套管及蛇管水冷器、空冷器不作为压力容器管理。4.1.3 压力容器制造、使用、管理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2 管理分工4.2.1 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使用、改造、事故和判废等全权负责。4.2.3 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台帐和档案,详细记载设备历史10、状况,运行情况及检修、检查、验收情况。公司工程装备部建立压力容器台帐。4.3 压力容器的制造、使用和检修4.3.1 大修、技措、更新、维修等项目中制造压力容器的设计委托书上,必须明确设计单位需提供足够数量的图纸和强度计算书(三类容器),以及其它应提供的设计资料。4.3.2 工程装备部签定压力容器制造定货合同时,必须注明制造单位应交付的资料种类、数量。压力容器到货后无资料不予接收。4.3.4 压力容器安装必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施工,并出具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4.3.5 压力容器现场安装施工的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基建、技措、维修)。应有负责压力容器管理的技术人员参加,对安装施工质量和11、各种交工资料进行逐台验收。4.3.6 新制造的压力容器,由工程装备部组织使用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大型、关键压力容器应组织中间质量检查,必要时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和验收。4.3.7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条件进行操作,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和在材料脆性转变温度下运行。4.3.8 压力容器如因生产需要必须提高原设计工艺条件或对原设计参数不清又需要改变现行操作条件时,应由使用单位组织全面检验,进行强度核算,同时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复核,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3.9 在用压力容器不得任意开孔、变更材料。改动结构以及在容器本体动电、气焊。如确属生产工艺需要,必须经使用12、单位批准。三类容器、二类反应、贮运容器须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审批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容器开孔及变动结构的设计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4.3.10 压力容器检修前须按有关安全规定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取样分析,爆炸试验合格后方可拆卸。4.3.11 压力容器检修必须做好详细记录,检修单位应在检修结束后,按规定的时间,将检修技术文件整理后交容器使用车间存档。4.4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4.4.1 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查,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各种检验内容及周期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条款执行。4.4.2 容器使用单位,应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将下一年度容器检验计划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审批13、后执行。如因特殊原因,检验计划无法实施,应逐级上报审批。4.4.3 容器安全附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修定压。4.4.4 对检查、检验中发现的超标缺陷,检验单位应会同容器使用单位,根据缺陷性质、使用条件及有关规程提出处理意见及修复技术要求。4.4.5 容器进行修补施工,必须由施工单位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经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执行。4.4.6 容器修补的施工单位应指派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施工质量和工艺的执行情况。4.4.7 容器修补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再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公司工程装备部参加三类容器、二类贮运、反应容器的修补验收工作。4.4.8 14、施工单位必须在修补施工结束后两周内,向容器使用单位移交下列技术资料:4.4.8.1 修补缺陷位置分布图;4.4.8.2 实际修补施工工艺参数;4.4.8.3 修补用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4.4.8.4 施工单位及施工员、质检和焊工姓名;4.4.8.5 强度试验记录;4.4.8.6 理化检验资料。4.5 压力容器档案4.5.1 在用压力容器必须具备以下技术档案资料:4.5.8.1 压力容器使用证;4.5.8.2 容器制造竣工图;4.5.8.3 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4.5.8.4 安装记录和竣工图;4.5.8.5 检修记录;4.5.8.6 定期检验记录;4.5.8.7 三类容器要有强度计算书15、;4.5.8.8 压力容器事故记录;4.5.8.9 压力容器运行记录。4.6 其 它4.6.1 由于装置停工而暂时停用的压力容器,应由所属单位加强管理,对容器内残存的有毒、腐蚀,易燃等介质应做妥善处理,凡由于管理不善引起的设备损坏,要查清责任。经检验报废的压力容器,应按资产管理程序办理报废手续。5、管道管理制度5.1 管道管理的基本内容 管道管理包括使用、维护、检验检修等内容,在用管道管理按原石化总公司制定的工业管道检修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工业管道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5.2 管道的使用与维护5.2.1 各使用单位对管道必须建立巡回检查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的结16、果要记录,并对异常现象采取措施及时处理。5.2.2 在使用与检查当中如遇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5.2.2.1 管道超温、超压、过冷、经处理仍然无效;5.2.2.2 管道发生泄漏或破裂危及安全生产;5.2.2.3 发生火灾、爆炸或相邻设备和管道发生事故直接威胁管道的安全运行。5.2.3 全公司的工业管道按规程规定划分为五类。各单位对管道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档案、台帐等资料。加强工业管道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建立五类管线的台帐和档案。5.2.4 档案内容包括:5.2.4.1 管道的特性,如名称、编号、类别、介质、规格、材质、起止点、长度等;5.217、.4.2 管件、紧固件、阀门、静密封点、安全附件等;5.2.4.3 管道的空视图、焊缝位置及编号图;5.2.4.4 新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文件资料;5.2.4.5 管道技措、改造、更新、检修等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文件资料;5.2.4.6 管道的检查记录,检验报告(包括查出问题的巡回检查记录);5.2.4.7 管道的状态监测记录;5.2.4.8 管道的腐蚀数据;5.2.4.9 管道的维修及变更记录;5.2.4.10 管道的缺陷事故记录;5.2.4.11 管道运行记录;5.2.4.12 其它技术资料(包括重大检修、技术总结及其它记录等)。5.3 管道的检查5.3.1 对于新安装的管道(包括技措、检修、更18、新)必须根据有关规程的规定做无损检查,检查的项目、数量及合格标准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5.3.2 管道的定期检查和装置停工检修同步进行。各分公司(厂)要对所属的工业管道做出定期检验计划,经分公司(厂)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工程装备部批准执行。5.3.3 管道的无损检查,必须由符合规定资格的无损检测人员担任。5.3.4 在检查中发现缺陷和问题由分公司(厂)设备技术负责人组织处理。5.3.5 新增设管道、管道的局部更换、改造和检查修复方案,应由分公司(厂)的技术人员校对及审核(对于、类管道的审核要求分公司(厂)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向施工人员现场交底,在原有管道割除或开口部位应标出明显标记以防发19、生错误。5.4 管道的检修和施工5.4.1 、类管道的检修、更新及局部改造,由使用单位提出技术要求,由施工单位做出施工技术方案,该方案由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5.4.2 施工方案至少包括下列内容:5.4.2.1 管段编号及施工图;5.4.2.2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的置换,脱脂、清洗、吹扫、检测要求等;5.4.2.3 管子及附件材质、型号、规格或预制件图号;5.4.2.4 局部改造说明;5.4.2.5 焊接和安装技术要求;5.4.2.6 施工后的外观和无损检验;5.4.2.7 气密水压试验;5.4.2.8 安全技术措施。5.4.3 管道的焊接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并在自己20、的焊口上打上钢印。5.4.4 管道的材料代用(包括焊接材料),由分公司(厂)设备技术负责人批准。5.4.5 管道在运行中一般严禁带压处理缺陷,如生产需要在开工过程中做冷、热紧或带压堵漏时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该措施由分公司(厂)安全技术负责人审定并报经营管理部批准后执行。5.4.6 管道需要改造、更新和检修时,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材料证明书或标明部件规格、材质、压力等级的标记并能确认无误,否则必须进行必要的检验并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并把确认资料存入管道的技术档案之内。5.5 管道的验收5.5.1 管道施工后的验收由分公司(厂)组织。5.5.2 管道在施工完成后一周时间内由施工单位21、向分公司(厂)移交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内容要符合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分公司(厂)应对竣工资料逐项审查,在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后将资料存入管道的技术档案。5.5.3 分公司(厂)除了对其竣工资料验收外还必须对管道现场进行检查验收。5.5.4 现场验收发现的超标缺陷和问题由施工单位按有关的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处理。5.5.5 验收全部合格后双方履行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5.5.6 分公司(厂)必须把竣工项目所增设的工艺管道归入管道台帐建档,并安排定期检验。6 安全阀管理制度6.1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安全阀的维护检修。6.2 容器应按容规要求装设安全阀(或爆破片)。在同一系统中已装有安全阀或爆破片并22、保证系统可安全泄压时,与系统连通的单个容器,可不装设安全阀。6.3 新启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安全阀必须具有完整的金属铭牌,安装前应重新定压。6.4 水压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25倍,气密压力为定压值的0.920.95倍,允许泄漏量见表:安全阀口径(Dg)5065150200300350每分钟允许泄漏气泡数(个)41220286.5工艺设备安全阀的定压值按1.05-1.1倍操作压力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6.6 引进设备的安全阀定压值,按引进装置有关规定执行。6.7 锅炉或废热锅炉安全阀定压值按设计要求或参考下表进行:压 力 级 别Pw1.3MPaPw1.33.923、MPaPw3.9MPa控制安全阀 P1Pw0.021.04Pw1.05Pw工作安全阀 PlPw十0.051.06Pw1.08Pw省煤器安全阀P11.1Pw1.1Pw1.1Pw注:表中P1为安全阀定压值,Pw为操作压力 6.8 爆破片应每一个大检修周期更换一次,对超压未爆破的应立即更换。6.9 运行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内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换、气密和定压。有关结论应填入设备档案,备查。6.10 为保证安全阀灵活可靠,使用当中因故起跳的安全阀,应重新进行定压。6.11 安全阀定压后,必须加铅封(铅封有定压时间),使用单位必须安排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交验双方24、履行签字手续。6.12 杠杆式安全阀的重块调整后,必须设有防止滑动的措施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6.13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应装设在容器或管道液面以上的气相空间位置。6.14 盛装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中度以及粘性介质和蒸汽介质的容器,考虑安全阀的更换清洗和定压,允许在容器与安全阀之间和排放管上装设截止阀,但其口径不得小于安全阀的安全泄放口径。正常运转中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并有铅封日期)。安全阀出口排放管口径不得小于安全阀出口口径并必须保持畅通。6.15 正常生产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安全阀顶死、绑死或拆除。安全阀与容器之间及排放管上的截止阀不得随意关闭。在处理事故等特殊情况下,可以25、关闭截止阀来处理安全阀,但必须报工程装备部、经营管理部备案,并指定专人,在事后负责将截止阀全开,加铅封,处理过程记入设备档案。6.16 球形容器和蒸发量0.5t/h的锅炉,废热锅炉至少装设两个安全阀。6.17 安全阀应有足够的排放能量。当装置改造提高处理能力或改变工艺条件时,应对系统中旧安全阀的排放能力进行核算。6.18 安全阀检修定压,由取得安全阀检修定压资格的单位进行。安全阀检修定压所需配件,由负责检修定压的单位提供。6.19 新装置投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安全阀定压值审批表和安全阀检修定压记录上报各二级单位审核,并由设备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6.20 安全阀定压值不得随意变更,如生产26、工艺确需变更定压值,必须经厂设备技术负责人批准。7 动设备管理制度7.1 本制度适用于泵、压缩机、透平、石油化工机械、电站设备、检修机械等动设备。7.2 设备更新计划上报时必须配有详细的单台更新报告及确认单,设备更新计划批准后,设备的更新要在公司工程装备部指导下执行,以利于设备全过程管理。 具备状态监测条件的设备可实行预知维修。7.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动设备结构。一般设备的结构改动、材料变更时,由二级单位自行审批,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备案;主要设备经公司工程装备部批准,改造连续运行三个月后,由申报单位组织鉴定,然后报公司工程装备部。7.4 设备运行与维护必须坚持“设备归谁使用由谁保27、养”,对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7.5 设备操作者对所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四懂”即懂设备用途、懂设备原理、懂设备结构、懂设备性能。“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7.6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做好以下工作:7.6.1 认真检查、正确使用设备,不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检查过程中认真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擦、看、比),认真实施清洗、检查、紧固、调整和润滑作业法,逐点逐项进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日记;7.6.2 认真执行润滑油(脂)管理制度;7.6.3 对非联锁启动的备用设备定期盘车;在转动设备主轴的联轴器上,沿轴向位置用红(白)色油漆画一条宽约5mm28、的直线,将泵轴转动1800,在原画线的对应位置处沿泵轴轴向位置用红(白)色油漆画二条宽约5mm的直线,二条线间距离约5mm。每日的白班操作工应在9:00前盘车完毕。盘车时,如当日日期为单数,将盘车线的单线位置处于正上方;如当日日期为双数,将盘车线的双线位置处于正上方。7.6.4 转动设备在启动前应进行盘车。7.7 每台设备必须明确规定操作技术指标(如温度、压力、转速、介质等),用标牌悬挂于设备的明显部位,不准擅自变动,如需变动,应履行审批手续。7.8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执行机组特护制度。公司工程装备部抽检。7.9 零件不齐全时不得敞口待件。7.10 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原中石化总公司制定的石油29、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7.11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检修记录必须入档。7.12 机泵解体前,由维修单位联系生产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如切断进、出口阀门等),经生产单位签办工作票后,方可解体检修。7.13 必须实行科学检修。7.14 关键设备、关键零件需要进行理化检验时,经各分公司(厂)批准后,进行理化检验,检测站的检验报告应存入设备档案中。7.15 检修后未经试车不准启用。试车时,生产单位、维修单位应指派专人在场。7.16 试车验收后,由生产单位在检修记录上签署认可意见,否则不准交接。7.17 检修后维修单位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8 润滑油(脂)管理制度8.1 润滑油(脂)30、的管理工作由公司工程装备部主管。8.2 润滑油(脂)的管理应在各分公司(厂)主管设备厂长领导下,做好润滑油(脂)的品种确定、采购、保管、使用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技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8.3 润滑油(脂)入库之前,应提出化验单(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出厂日期、桶数、毛重、净重,交保管员验收,如无上述手续,不准入库。8.4 润滑油脂入库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记,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同一种油品入库日期不同的,不能混放。8.5 大桶在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设施,如无防雨设施,可将桶倾斜立放与地面成75”角,桶上的大小盖应位于同一水平线上,以防雨水渗入。8.6 润滑油、脂库存三个月以上时,31、要逐桶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发放。8.7 各种设备用油的品种规格应以设备说明书的要求为准,不准随意代用,如需改变所用油脂,需报分公司(厂)审查,设备技术负责人批准,公司工程装备部备案,否则不准代用。8.8 润滑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五定”。“三过滤”的要求。 五定:定加油部位、定油料品质、定加油时间、定加油数量、定岗位人员。 三过滤:由大油桶抽到大白瓷桶过滤;由大白瓷桶到小油桶或油壶过滤;由小油桶或油壶到漏斗或注油口过滤。8.9 循环油箱用油每六个月至少化验一次,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分析油品性质,化验结果交使用单位,油品不合格应及时更换。8.10 各单位必须制做统一规格的润滑油用具,设专人管理并32、按岗位需要和油品规格成套配齐下列用具:8.10.1 油抽子;8.10.2 大白瓷桶及滤网;8.10.3 手提式油桶或大小油壶及其过滤网;8.10.4 漏斗及其过滤网;8.10.5 接油白瓷盘;8.10.6 黄油枪、黄油铲。8.11 润滑油用具应标记清楚,专油专用,定期清洗,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和固定用大白瓷桶每月清洗一次,其余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的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如有破损,应立即更换或修补,各润滑用具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注油器每季清洗一次,循环油箱在设备检修时清洗。8.12 各用具所装过滤网,应符合下列规定:8.12.1 过滤气缸油,齿轮油或其它粘度相近似油品,用40一60目铜丝33、布网;8.12.2 过滤车用机油、压缩机油或相近粘度油品,用60一80目铜丝布网;8.12.3 过滤汽轮机油,机械油、冷冻机油或其它粘度相近油品,用80一100目铜丝布网。8.13 废润滑油回收及再生;用过的废油应全部回收。9 锅炉管理制度9.1 化工分公司、药业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技术负责人,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工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地运行。负责锅炉设备、蒸汽管网的技术管理,及时分析并改进锅炉蒸汽系统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9.2 化工分公司、药业分公司必须按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建立健全锅炉及辅机操作规程司炉工岗位责任制等八项制度,锅炉运行34、记录等六种记录,建立健全锅炉技术登记薄总图及受压部件图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等档案资料。9.3 在用锅炉必须经劳动部门检查登记,司炉工必须经考试发证,并由公司工程装备部定期进行年审技术考核。9.4 锅炉设备及余热发汽设备需要化学清洗时,必须对垢物进行检查分析并制定清洗方案,其清洗方案必须经公司工程装备部批准。9.5 所有间接用汽设备(包括加热器、重沸器、加热盘管、伴热线等)必须经疏水器排凝,疏水器或疏水器组不设旁路阀。疏水器检修期间,允许用放空阀临时放空。疏水器应保持良好状态,各分公司(厂)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9.6 无论系统管网还是使用单位,均不应有明汽放空点,对一35、时难以消灭的明汽放空点除统一规划逐步消除外,必须经疏水器放空,做到排水不排汽。9.7 采暖用汽要做到:保温不好不供汽,不装疏水器不供汽,凝结水不回收不供汽。9.8 采暖用汽要注意安全,凡铸铁阀门、暖汽片, 使用压力不得大于0.3MPa,并注意避免水击,有可能超压的地方,要使用钢制件。9.9 临时用汽管线必须就地敷设时,必须同时设置管墩,保温层底部不得与地面接触。9.10 各用汽单位要尽量使蒸汽做到逐级利用,尽可能少地向凝结水系统排放乏汽,尽可能多地回收凝结水。9.11 各单位的用汽设备均应保证完好,严防将油品、化工物料、生水等串入凝结水回收系统。如已发现窜漏,应尽快修理,必要时应进行抢修。9.36、12 新建建筑和生产装置需使用蒸汽时应同时配置有凝结水回收设施,没有配置或施工未完不予供汽。9.13 已定项目的实施及竣工后的验收、试运工作由分公司(厂)组织进行。9.14 工程装备部进行采购及组织安装锅炉设备时,必须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程、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否则使用单位应拒绝验收。10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0.1 各分公司(厂)机动部门管理的设备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0.1.1 全部设备的台帐或卡片;10.1.2 全部设备的档案;10.1.3 锅炉、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档案;10.1.4 原始进厂资料及安装使用说明书;10.1.5 设备结构图册及易损件测绘图纸、37、检修资料(包括各类检修规程、手册、图册;重大检修方案;设备检修、试验与技术鉴定记录;各种技术总结;下发的各种技术文件及上报的各类报表);10.1.6 备品配件目录、消耗定额和贮备定额;10.1.7 设备事故记录、设备事故报告;10.1.8 静密封点台帐;10.1.9 设备防腐档案;10.1.10 设备润滑手册;10.1.11 设备考核记录;10.1.12 各类动力规程(包括运行、操作、试验、安全、事故处理等规程);10.1.13 设备技术状况月报;10.1.14 动力系统模拟图;10.1.15 供电系统一、二次接线图;10.1.16 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图;10.1.17 主要的管网图,地下管38、图和电缆图;10.1.18 设备大修理、更新、装置大检修计划、技术改造计划等;10.2 设备档案应包括:10.2.1 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制造厂、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10.2.2 设备检验总结报告;10.2.3 附属设备明细表;10.2.4 重大缺陷记录;10.2.5 安装试车记录;10.2.6 设备检修记录;10.2.7 主要配件更换记录;10.2.8 设备运转周期、运转时间累计;10.2.9 设备技术改造和革新记录;10.2.10 设备事故记录;10.2.11 润滑油记录;10.2.12 设备腐蚀与防腐记录。10.3 各二级单39、位要建立健全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如上条。10.4 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检修单位交设备所在单位存入设备技术档案。10.5 设备档案应随设备转移而转移。11 仪表管理制度工业仪表为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检测、显示、控制、执行等作用的仪表总称。11.1 仪表设备管理11.1.1工业仪表设备实行公司、分公司、分厂三级管理。11.1.2各公司、车间应健全以下资料1、 各装置仪表设备台帐和仪表档案资料2、 各装置仪表汇总表3、 仪表维护、检修、操作规程4、 各种仪表技术说明书5、 仪表及其附件检修校验单6、 节流元件数据和调节阀计算数据表7、 标准器鉴定证书和合格证8、 装置仪表40、自控系统全套图纸9、 各装置静密封点统计表10、 仪表技术状况月报11.1.3 各车间如需更新、报废仪表,有仪表车间提出申请,经生产科审查、鉴定,上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11.1.4 使用单位如需增加和拆除仪表或自控回路,应提出申请,经生产科批准后方可实施11.1.5 凡属固定资产的仪表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11.1.6 仪表设备调出,必须由生产厂主管设备的领导批准。11.1.7 仪表维护单位每月填报仪表技术状况月报,经分厂生产可主管仪表人员签字、主管领导审核后,按时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内容包括:1、本厂仪表设备四率报表2、各装置仪表四率统计表3、本月主要工作和存在问题,下月工作打算441、本月因仪表原因造成装置停车的事故分析报告。5、联锁解除报表6、联锁强制保养报表。11.1.8 年终按公司要求进行仪表设备统计,并做好年度运行总结,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内容包括:1、年平均使用率、控制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露率。2、本年度工业仪表主要完成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3、影响装置安、稳、长生产的主要问题。4、急需解决的重要备品备件。5、下一年工业仪表的主要任务和打算。6、对公司的仪表管理的要求和建议。11.1.9 主要部位仪表运行中发生重大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11.1.10 各种标准器具应按国家计量局规定进行定期检定,过期未检定的标准器具禁止使用。11.2 装42、置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1.2.1 各级领导要提高对装置安全联锁系统的正确认识,教育职工充分认识安全联锁系统在保证装置安全生产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加强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11.2.2 各厂(分公司)安全联锁系统由各厂分公司生产科归口管理,生产科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值、工艺联锁动作值及其日常的的管理;以达到联锁系统设计正确(包括硬件、软件配置,逻辑关系、报警及动作值的设定等)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人。11.2.3各厂分公司安全联锁分为A、B、C三级进行管理。A级:影响全厂或装置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B级:影响某生产装置局部停车的联锁。C级:影响较小的一般联锁。各厂分公司要组43、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出本厂的安全联锁系统的具体分类。11.2.4 公司要建立各厂分公司的A级联锁档案;各厂分公司建立本厂的A、B级联锁档案;各车间要建立本车间的A、B、C三级联锁档案。11.2.5 要求安全联锁系统必须全部投用,凡由于某种原因安全联锁系统不能投用的,必须按A、B、C三级管理办理工作票,经有关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联锁。A级:分公司生产副厂长、设备副厂长批准。B级:分厂生产副厂长批准C级:车间工艺主任、设备副主任批准。11.2.6 对整套联锁中的某一联锁点,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投用,也必须按上一条要求办理工作票,经有关各级领导同意并签字后实施。11.2.7 由于某种生产原因紧44、急而需临时解除联锁,可由工艺主任或分厂总值班人员批准后摘除,摘除后报告主管领导,若24小时不能恢复应按规定解除工作票。11.2.8 联锁恢复投用与解除一样,需办理工作票。按A、B、C三级管理,经有关领导同意并签字批准后,由仪表(计算机)值班人员负责改动。工作票要有改动人签字后存档。A级:各厂分公司工艺、设备厂长批准。B级:分厂总工程师或设备副厂长批准。C级:车间高工或工艺、设备副主任批准。11.2.9 各厂要根据本厂安全联锁系统的具体特点,建立安全联锁定期校验、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校验、检查,并填写校验、检查记录。11.2.10 各厂(分公司)停工检修装置在开工前,由分厂组织计算机45、仪表、电气、设备、工艺人员按规程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联调试验,并填写联调试验单,由联调人员签字后存档。11.2.11 DCS(ESD)中的联锁系统必须设计第一事故记忆报警功能(SOE);联锁报警值一览表、趋势记录功能以及事故序列记录功能。报警打印机要处于完好状态。在联锁动作造成装置或设备停车后,根据DCS(ESD)事故打印信息可尽快确定动作原因,若动作原因不能明显确定时或常规仪表控制的装置,各分厂主管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查找原因(A级联锁公司有关人员参加)11.2.12 联锁解除工作票、联锁恢复工作票、联锁更改工作票的填写要一式二份,由工艺车间、仪表维护单位各自存档。A、 B级联锁46、的解除工作票、联锁恢复工作票、联锁更改工作票要由解除、恢复或更改的单位复印后交分公司生产科各存一份。11.2.13 各厂分公司要在每个月的仪表运行月报中上报联锁投用率和联锁解除情况报表。11.2.14 各厂分公司要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本厂的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仪表与其他专业业务划分11.2.15 与工艺车间的界面划分1、风罐出口最后第一道阀后的仪表用风线归仪表车间管理。2、仪表与生产车间共用拌热线由生产装置负责,仪表专用拌热线有仪表负责。3、直读式仪表中的压力表、水银温度计、温包式温度计、双金属温度计、玻璃板(管)液位计、磁翻板液位计、不带远传的转子流量计、47、自力式调节阀等由生产装置负责管理。4、仪表操作室的仪表及盘后卫生归仪表负责;仪表盘面及盘前卫生由工艺负责。5、仪表记录纸、打印纸统一由生产车间提出计划领取,由操作工更换、保存。11.2.16 与电气专业的界面划分1、进入仪表电源箱端子后,所有仪表用的电源归仪表进行管理;进出仪表控制室 的信号线以端子排为界,电气侧的由电气负责管理,仪表侧的由仪表进行管理;电源箱、端子柜及端子排由仪表车间管理。2、电气配电间工艺现场中的检测、控制仪表及附件由电气专业负责(包括继电器、电磁阀、计时器、限位器等);仪表控制室工艺现场中检测、控制仪表及附件由仪表专业负责3、可燃气体报警器维修由仪表负责,烟雾报警器、火灾48、报警器及其他消防报警设施由电气负责管理;生产装置内的通讯由仪表负责。 与机械专业的界面划分1、 汽缸阀、滑阀、蝶阀、隔膜阀等控制信号部分由仪表负责,其他部分由工艺负责。2、 工艺设备和管线上的仪表管嘴、一次阀、阀前引压管的安装和焊接由机械专业负责。3、 仪表调节阀两端法兰的密封及阀体归仪表专业维护,外法兰焊口及其以外部分由机械专业负责4、 检修的孔板、调节阀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拆装更换。11.3仪表运行管理11.3.1 根据生产装置的工艺特点,各厂分公司应制订相应的仪表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安全生产制”等11.3.2 二次仪表的自动、49、手动、计算机操作切换,复杂回路的投运及切换,控制仪表的给定操作按钮的使用等由操作工进行。11.3.3 仪表工处理仪表、调整控制仪表参数和需要检查在用仪表,必须先开工作票,经工艺操作人员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维修有关仪表。11.3.4 凡属自动控制回路,在工艺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不允许手动操作,对未能投运自动的回路,仪表人员要与工艺人员密切配合,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11.3.5 装置运转中,关键工业仪表设备进行动作实验时,必须办理工作票,经工艺负责人签字并要有操作班长,仪表维护工在场方可实验。11.3.6 仪表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工业仪表使用前的在准备工作,待满足工业仪表使用技术条件后与工艺人员50、配合,由仪表维护人员启动。11.4 仪表检修管理11.4.1 仪表检修的内容与周期要按仪表检修规程来确定。11.4.2 经工程装备部批准的工业仪表检修项目,要求有关单位在装置检修前一个月作到图纸、备品、配件、材料、机具、人员、安全措施等落实。11.4.3 追加项目必须提出追加计划,报工程装备部审批后安排施工。11.4.4 重要检修项目,如电子调速器、防喘震系统、联锁系统等应由工程装备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一般项目由各厂分公司验收。11.4.5 仪表检修要按照ISO9000体系要求进行,确保检修施工质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11.4.6 仪表检修期间,必须注意安全,执行各项目安全规程和措施,51、作到文明施工。11.4.7 仪表检修应具备校验单、检验记录、试压记录等。年度检修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检修总结,存档并上报分厂和公司相关部门。11.4.8 仪表及系统检修,必须按照检修规程要求全面检修。11.5 竣工装置验收管理11.5.1 各厂分公司的仪表人员应参加新建、改扩建生产装置的仪表选型验收,开工投运的全过程。11.5.2 验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及有关的仪表安装标准、技术规范进行。11.5.3 工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交接前处理完毕,不得留有施工尾项。在交接时应有严格的交接验收手续。仪表、附件、备件、工具、仪器、资料要齐全,否则各厂分公司有权拒绝验收。11.5.4 仪表交接验收资料应包括:152、装置的仪表自控设计图纸、仪表、供电、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仪表安装配线图。2、设计修改核定单3、全部仪表的单机校验、单回路联调记录,仪表风线、导压管线等扫线、试压、试温记录,报警联锁系统定值设定记录,电缆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4、节流装置、调节阀等的计算书5、全部仪表的使用说明书、复杂控制系统说明书及其他资料6、仪表合格证书7、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8、高温高压管道与管件材质合格证书9、脱脂记录10、工程交接证书11.5.5 新建装置的仪表人员,应当安排理论和实际的技术培训11.5.6 新投产的装置应及时配备必须的测试仪器、备品、配件。11.6 仪表设计管理11.6.1 投资大、技术性强的仪表53、项目,原则上由设计部门完成,各厂分公司不准自行设计。11.6.2 经公司确定的项目,由由项目所属单位提供详细技术条件,经充分讨论论证后,并经公司研发部认可后委托设计。11.6.3 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经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并做修改后入库下发。12 电气管理制度12.1 电气管辖责任分工原则12.1.1 与仪表专业管理辖区界线划分,原则上仪表电源以仪表供电箱进线电缆接线端子为分界点,仪表联锁以出入控制室第一个端子排为分界点。12.1.2 设置在电气配电室或独立小间内的UPS由电气维护单位管理。12.1.3 与机械专业间的分工,各二级单位视具体情况自行规定。12.1.4 三三二五制及设备档案的完善工54、作由各分公司厂负责,工程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12.2 基础管理12.2.1 按照电力工业技术法规及“三三二五”制要求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种规程、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资料。12.2.2 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包括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维护检验规程、电气仪表校验规程),电气安全技术规程,事故调查及处理规程。 12.2.3 电气图:操作系统模拟图,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图,二次线路原理、接线图,直流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及设备状况指示图,全厂架空线路、电缆及其桥架和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图,全厂防雷设施及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相关电力系统的电55、气接线图,主要用电设备及非标电气设备控制原理、接线图,主要电气设备结构图。图纸的图面表达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与实际相符,归档、修改、销毁、借阅等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12.2.4 三票:运行操作票,检修工作票,临时用电票。12.2.5 记录:值班日志(值班工作、运行、交接班等记录),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设备与线路异常、缺陷、事故记录,设备与线路巡回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指示命令、工作票登记及操作票登记记录,备用电气设备绝缘测试记录,接地线拆装记录,充油设备滤油、加油记录,及反事故演习记录等。12.2.6 设备技术管理档案:主要电气设备技术档案,电气设备台帐(除一般电气设备台帐外,包括全部电气设备一56、览表,全部电气设备状况统计汇总表,主要电气设备运行状况统计汇总表,电气设备检修情况统计汇总表,电气事故统计汇总表,电气设备故障统计汇总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评价汇总表,全厂架空线和电缆统计台帐,全厂避雷器、避雷针统计台帐等)。12.3 电气设备修理、改造、更新及安全运行管理12.3.1 各分公司(厂)应掌握近、中、远期电力发展规划,参加电气基建、技措、安措、大修及更新改造等项目的规划、审查、设备选型、检查、调试验收及试运工作。12.3.2 各分公司(厂)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有设备状况,编制电气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根据电气设备规定的运行周期、技术状况、检测试验及状态监测信息资料,结合生产安排,编57、制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工程装备部负责审批并监督执行。12.3.3 新上工程项目以及主要电气设备的修理、技术改造、更新等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选择经济合理的最佳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采用已通过技术经济论证或试用证实可行的四新技术。12.3.4 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一、二次系统不允许擅自改动,凡需变动者必须将改造方案报请公司工程装备部审查后实施。12.3.5 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包括隐蔽工程竣工图的管理)。存档图纸要逐年补充完善,保证其准确性和连续性。12.3.6 各分公司(厂)应制订和执行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定期开展电气58、设备安全检查(包括防爆、防雷、防静电。防小动物、防化冻、防汛防潮、防误操作、其它常规检查等),对发现的问题应限期处理。12.3.7 准确、及时、完整地收集各类故障信息并存档,对发生的电气事故和设备故障、异常及重大缺陷等,必须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填写报表呈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重大电气设备事故由工程装备部组织调查。12.3.8 主要电气设备应逐步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并对监测信息加以分析处理,用以指导电气设备的检修,预防和减少故障的发生,促进电气设备由被动维修向预知维修的过渡和转变。12.4 继电保护及电气试验59、12.4.1 各分公司(厂)指派专人负责辖区内的继电保护系统及电气试验的管理。建立保护、控制和信号等继电器台帐及继电保护定值表,搞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评价工作。12.4.2 各单位按规程规定的预试周期、项目及设备具体情况编制电气设备预试计划(包括电气设备、线路、仪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防雷、防静电接地、安全用具等),于2月25日前呈报公司工程装备部审定后实施。12.4.3 各分公司(厂)负责审核本厂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定值,设计院负责设计审核工程项目的继电保护定值。新增、变动及年度核定保护定值,须报请公司工程装备部审批后实施。继电保护定值的年度核定方案隔年2月15日前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60、12.4.4 试验单位在进入现场开展工作前必须熟知电气规程、规范和标准,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按预试计划要求安排现场试验,回路预试任务完成后要铅封继电器,非试验人员不得擅自开启继电器铅封,经用户检查及做模拟联动试验合格后签封工作票。临时调试工作由用户与承试单位联系安排。年度预试工作结束半月内写出总结材料,上报公司工程装备部。一个月内将试验报告交用户一式二份存档。12.4.5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运行值班员要及时、准确、全面登记动作信号,并组织恢复送电,非值班员及未做记录前不得擅自将信号复位。12.5 电气设计管理12.5.1 投资大、技术性强的电气项目,原则上由设计部门完成,各分公司(61、厂)不准自行设计。12.5.2 经公司确定的项目,由项目所属单位提供详细技术条件,经充分论证后,并经公司工程装备部技术认可后委托设计。12.5.3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工程装备部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12.6 电气施工管理12.6.1 无论项目大小,施工管理人员要按建设程序办事,认真组织施工图交底,搞清设计思想和设计意图,掌握施工技术难点和技术关键。12.6.2 施工负责人要在施工图交底的基础上,做好施工统筹,将设计思想、技术关键贯彻到每个施工人员。12.6.3 施工管理人员应对每个工程项目做出全面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予制计划,按工程统筹网络图,安排电气施工分部工程形62、象进度,确保工程总进度。12.6.4 工程准备就绪(主要设备到货达100、材料到货达75以上,预制得到落实)相关分部工程具备安装条件方可开工,开工前要呈报开工报告报批。12.6.5 隐蔽工程(包括重要设备解体组装)项目须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方可隐蔽。未经检验,擅自隐蔽以不合格工程项目论处。12.6.6 承包电气工程单位,专业要配套,严禁无证上岗和分项工程转包。分项工程转包(特别是试验调试分项工程转包)必须经公司工程装备部考核并呈报有关领导批准。12.6.7 材料设备代用、设计方案变更须征得设计同意,办理核定手续,出据变更文件,按文件实施。12.6.8 施工单位要建立必要的质保体系,并对工程质量负全责。施工单位工程预算必须核准实物量,不得以设计料表作为实物计算依据12.6.9 工程完工后要呈报竣工报告,工程验收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12.6.10 工程验收后,安装单位抽调精干力量保镖,保镖时间到电气系统运行正常为止。12.6.11 因客观原因遗留的工程尾项,由施工单位提供尾项清单和完工时间,验交双方认可后签字备存,上级管理部门监督、协调。12.6.12 工程交接验收即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核定单及其他设计文件,设备材料合格证、检验记录、试运记录、调校记录、试验报告等一式两份由接收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