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职业健康特种作业等安全制度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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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86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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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职业健康、特种作业安全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及控制管理制度1第二章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教育制度9第三章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绩效考核评价制度11第四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2第五章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预防、处理制度15第六章工程供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25第七章专业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26第八章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7第九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3第十章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7第十一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402、第十二章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4第十三章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45第十四章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45第十五章现场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6第一章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辩识、 评价及控制管理制度1、目的 指导开展危害、环境因素辩识和风险评价,提高辩识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降低安全风险和减少环境因素影响,实施风险控制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2、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制度(1) 工作步骤。1)、划分作业活动、选择设备;2)、识别作业活动或设备的危险因素;3)、危险因素的定性和定量评价; 4)、确定重大风险。(2)划分作业活动、选择设备。1)、前期施工准备;2)、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3)、主体结构阶段;4)、装修阶3、段(地面、门窗、装饰、屋面、建筑设备安装工程);5)、安装阶段;6)、调试运行阶段;7)、其他辅助活动(包括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厂内车辆);8)、按木工、石工(风钻等)、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放线工、试验工、管道工、起重工(含绑扎挂钩、指挥、驾驶)、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工程机械修理工、打桩工、钳工、镗工、车工、铣工、刨工、油漆工、维修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锅炉钢架安装工、锅炉受热面安装工、筑炉保温工、锅炉辅机安装工、汽轮机本体安装工、汽轮机调速安装工、汽轮机辅机安装工、电厂管道安装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试验4、工、高压电气安装工、二次线安装工、厂用电安装工、电力电缆安装工、送电线路架设工、变电一次安装工、变电二次安装工分别开展辨识。(3) 危险因素的识别。1)、危险因素的类型。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工程涉及到的危害可分为 23类,即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粉尘和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易燃易爆性物质;有毒物质;致病微生物;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指挥错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其他危险、危害因素。2)可能发生的事故。 参照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 5、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放炮;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3) 危险因素辨识方法。、询问和交流;、现场观察;、作业人员自查法;、安全检查表;、专业分组讨论法;、查阅以往的操作记录和事故统计资料;、查阅有关媒体和资料。(4)危险因素的评价。危险因素一般可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简称LEC法),也可采取针对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符合性评价法,对其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评价。LEC法通过对作业过程中的危害采取安全检查表、专业分组讨论法等进行评价,通过使用LEC法分析危害导致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的大小。LEC法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6、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大小,简化计算公式如下:D=LEC式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1)可能性(L)的确定。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1所示。表1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L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7、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2)频繁程度(E)的确定。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此危险环境的值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值,如表12所示。表1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E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2每月一次1每年几次0.5非常罕见3)损失后果(C)的确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结果。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规定分数为1,把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可能性分8、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如表13所示。表1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C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3人(含3人)以上死亡;财产损失100万以上401人死亡;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15重伤(致残);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7重伤;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3轻伤;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无伤害(记录事故)4)风险等级(D)的确定。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分值在9、320分以上的高分值表示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得到改善为止,危险等级划分如表14所示。表14风险等级划分(D)D值风险程度风险等级320极其危险5160320高度危险470160显著危险32070一般危险220稍有危险1(5)重大危险的判定。重大危险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定。1)、根据LEC法计算,当D值大于160时,判定为重大风险。2)、根据评价人员的经验判断,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3、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制度(110、)、工作步骤。1)、划分作业活动、选择设备;2)、识别作业活动或设备对环境的影响;3)、环境影响的定性和定量评价;4)、确定重大环境因素。(2)划分作业活动、选择设备。根据本企业建设活动的特点,作业活动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1)、前期施工准备;2)、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3)、主体结构阶段;4)、装修阶段(地面、门窗、装饰、屋面、建筑设备安装工程);5)、安装阶段;6)、调试运行阶段;7)、其他辅助活动(包括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厂内车辆运输、供电等)。(3)、环境因素的识别。1)、环境因素的类型。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噪音污染、废物管理、放射性辐射、热辐射、热污染、土地污染、植被和自然生态的11、破坏、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2)、识别方法。、询问和交流;、现场观察;、作业人员自查法;、环境状况检查;、专业分组讨论法;、查阅以往的操作记录和事故统计资料;、查阅有关媒体和资料;(4)环境因素的评价。1) 评价方法。环境因素一般采用多因子法进行分析评价。多因子法将环境因素的影响程度以M、M1表示,M、M1值越大,表示该环境因素的影响程度越大。多因子法的计算公式如下:M=a+b+c+d+e+fM1=g+h式中 a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的范围,见表15;b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见表16;c污染物产量值,见表17;d污染物排放发生的频次,见表18;e法规符合性,见12、表19;f公众、媒体和社区的关注程度,见表110;g万元产值 / 年消耗量,见表111;h可节约程度,见表112。表15 评价因子a影响范围分值全球范围5周围社区4场界内3员工10人以下2操作者本人1表16 评价因子b影响程度分值严重5一般3轻微2表17 评价因子c产生量分值大5中3小2表18 评价因子d发生频率分值持续发生5间歇发生4夜间发生3每天发生2偶然发生1表19 评价因子e法规符合性分值超标5接近超标3达标2表110 评价因子f社会关注程度分值强5中3弱2表111 评价因子g万元产值/年消耗量分值大5中3小1表112 评价因子h可节约程度分值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5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3较13、为节约12)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定。重大环境因素的鉴别和评价是本企业制定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基础。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判定重大环境因素。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判定为重大环境因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指标规定和其他要求的。、相关方有合理抱怨、要求和投诉的。、有损企业社会形象的。、节能、降耗能带来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根据多因子评价方法的结果来确定。如果M15或M17时,为重大环境因素。4、控制管理制度(1)控制计划的制定。1)、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评价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编制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年度控制计划清单并监督检查各公司、项目部实施本控制措施的情况。2)、公司(项目部14、)安质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计划。并对实施控制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公司(项目部)、工程部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中的施工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控制对策表,并在作业前进行交底。4)、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的结果,属于极其危险和高度危险,由企业控制;显著危险和一般危险由项目部、(公司)或相关责任部门控制;(稍有危险)由各作业岗位自行控制。(2)控制方式。对于重大危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企业采取三种控制方式。1)、建立目标、指标并制定相关管理方案。2)、采取培训教育方式控制的,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执行,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3)、通过运行控制程序实15、施控制;加强现场检查的,控制计划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停工待检点。(3)控制措施。1)、项目部、公司,在编制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过程中,应对本作业活动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进行辨识,涉及重大危险因素的,按照重大危险(环境)因素控制管理方法实施,对一般危险(环境)因素,规定技术控制措施和监督管理措施,从人、机、物、法、环几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在施工前和每天的站班会上传达到相关的员工。2)、项目部编制施工计划时,须同时编制项目的危险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3)、项目部工程部和责任单位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计划严格执行。4)、停工待16、检点检查验收,班组级检查验收由班组长负责;专业施工队伍检查验收由专业施工队伍专职安全员检查,属于项目部检查验收由项目部安质部检查。5)、安全质量部每季对各项目部重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部安质部每月检查重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计划的情况。第二章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教育制度1、目的为不断提高企业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意识,满足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需求,实现管理目标。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内部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培训教育范围。3、教育制度(1)、一般规定。1)、企业及属下各单位应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方针、法律、法17、规及企业建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2)、各单位组织员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规程;组织每年或新建工程开工前的安全学习并考核。3)、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设备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4)、班组必须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活动都应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有记录。(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经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常学习相关工种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规程和制度,并按规定定期进行考核证件复审,不合格或证件没有复18、审者不准上岗。3)、对新岗位人员必须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机具,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能上岗。(3)新进场员工安全教育制度(三级教育)。对新进场员工(学徒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实习工等),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企业、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人员必须进行特种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一级:企业教育。企业一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教育,主要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关制度和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情况内容学习。2)、二级:公司(项目19、部)教育。公司(项目部)二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教育,主要针对工程特点,组织学习相关工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危险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计划和对策措施进行交底学习,对有关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不利因素的纠正与预防方法的培训学习。3)、三级:班组教育。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主要讲解相关工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作业文件及安全操作规程,所担负工作任务的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增强个人自我保护能力。(4)、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在第一季度组织全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可隔15天补考一次,再不合格,停产培20、训学习。第三章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绩效考核评价制度1、目的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绩效测量,使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考核得到持续改进。2、管理体系运行控制制度(1)、管理体系检查内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2)、管理体系检查要点。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2)、查管理:查安全、环境目标管理;21、查安全、环境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查安全监察、环境监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环境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3)、查制度:应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台账是否齐全,各级安全设施,环境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4)、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采取相应措施统计和上报。5)、查班组每次站班会“三查”(查统一着装、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落实情况。6)、查现场:查各项安全、环境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查设备、设施的性能状况、查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查作业环境及应急22、准备工作。7)、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8)、查环境影响的粉尘、废液、噪声等环境特性值控制,必要时组织对环境特性值的监测。9)、查不符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3)、管理体系运行注意事项。1)、统一思想认识,尤其是领导层;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工作作风; 2)、党政工团组织发挥作用,协同工作,使全体人员具有浓厚的质量意识; 3)、使每个人员明确其质量职责; 4)、规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5)、协调内部质量工作,明确规定信息渠道。3、管理体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评价每月一次由项目部组织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论列入项目考核。(1)、企业由安全质量部组织每半23、年对属下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价。(2)、检查、考核评价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及公司内部相关标准。第四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是公司根据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突击性或专业性的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概括为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教育、查操作行为、查劳防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因为在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防护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环境、劳动条件、使用的工具、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操作行为等,都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各种不安全的危险隐患,如不及时予以消除,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就需要开展经常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各24、种安全生产检查。为适应季节性安全工作需要,还应组织季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总之,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不断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地消除不安全因素,才能保证生产建设安全进行。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形式。1)、以领导为主,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进行检查。这种形式能引起各职能部门的重视,整改措施的落实也较迅速;2)、以领导和职工相结合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开展检查活动。职工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及安全状况有直接认识,使得检查面广、有深度,能通过职工了解到很多安全生产的情况;3)、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织开展检查活动,这种检查有较大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主要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这种检查25、是发现问题、研究整改主要对策的最佳方法;4)、以职工为主体的检查形式,这种形式不仅是进行安全检查,而且是职工结合生产实际接受安全教育的好机会。(2)、安全生产检查程序。1)、确定安全检查的对象、范围、日期,制定安全检查计划;2)、根据安全检查的规模和程序,组织有各方面人员参加的检查组;3)、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检查各个项目;4)、根据各项目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确定各个项目的评分方法和标准;5)、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写好总结检查报告;6)、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7)、对安全问题的整改要确定26、责任,尤其要确定领导的责任,问题由谁负责解决,何时解决,落实到人。(3)、领导安全工作检查。1)、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规;2)、是否在组织生产中认真执行国务院“五个同时”的要求;3)、是否制定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是否编制和实施了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切实改善劳动条件;5)、是否进行职工安全教育,并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6)、是否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是否按规定搞好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8)、是否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竞赛的评比活动;9)、是否注意职工劳逸结合,关心女工保护,做好防27、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4)、职工安全操作检查。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2)、安全责任心是否强;3)、是否掌握生产操作技能和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忽视安全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纠正和制止;4)、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5)、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6)、是否坚持在生产岗位上正确、合理地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5)、防暑降温工作检查。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三个月时间,为夏令季节,在这段时间内,气温较高,防止发生中暑事故。尤其是高温露天作业时,更应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降暑降温工作主要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已发动群众和组织力量对防暑降温设28、施和设备进行检修;是否落实清凉饮料的供应准备工作情况等。(6)、机械安全检查。1)、机械的防护装置:、外露的旋转部件必须有防护罩隔离;、设置磨屑、切屑防护挡板,以防飞溅伤人;、不能在地面操作的机械和容易伤人的大型机械运动部位应加设栏杆;、危险性高的部位的防护装置应有顺序联锁结构。2)、机械的保险装置:检查机械过载保险装置、行程限位保险装置、顺序动作联锁装置、意外事故联锁保险装置、制动装置,这些装置对机械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工艺设备与附件:检查工艺装备器具的强度、稳固性,回转部分应进行静、动平衡试验。(7)、起重设备安全检查。1)、检查设备是否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2)、检查起重设备是否29、完好,动力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接地是否正确、可靠。3)、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腐蚀、变形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4)、检查滑轮、吊夹具等是否有裂纹、缺损,以及磨损、变形等情况。5)、检查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包括制动器、夹轨器、防碰撞的缓冲装置、起升及行程限位器、过卷扬限制器、超负荷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安全信号装置及其他完全联锁、保险装置等。6)、检查起重设备辅助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包括照明灯具、喇叭、警铃、电器设备防雨设施,梯子、平台及防护栏杆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8)、建筑工地安全检查。1)、检查是否已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30、真正在施工中发挥了指导作用;2)、检查是否已划定施工范围,沿街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围墙和大门,设置安全标志牌;3)、检查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等危险处是否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4)、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检查夜间作业场所是否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独立的备用照明电源;6)、检查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7)、检查各种机械及机具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信号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8)、检查高处脚手架、起重机臂、起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之间是否按规定保持必要的距离;9)、检查施工现场的带电设备是否用可靠的绝缘材料封闭或者用屏障、31、围栏围护起来;10)、检查动力线架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动工具及设备是否可靠接地(零);11)、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第五章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预防、处理制度1、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安全事故分析(1)安全事故的含义。安全事故系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企业管理、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等有关的,违反劳动者意愿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32、故。安全事故包括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及导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2)安全事故的性质。施工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其性质,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因工伤亡事故;二是非因工伤亡事故。1)、因工伤亡事故:即因生产(工作)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文)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33、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2)、非因工伤亡事故:即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件造成的伤亡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文)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34、或者自杀的。(3)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下称“分类标准”)(GB 6441-1986)的规定,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等20类(见表113)。表113安全事故成因序号0102030405事故成因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序号0607080910事故成因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序号1112131415事故成因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序号1617181920事故成因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总结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其主要成因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中毒、火灾、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和35、坍塌等。其中,高处坠落、火灾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率较高。(4)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下称“分类标准”)(GB 6441-1986)的规定,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1)、轻伤事故:即只有轻伤的事故。轻伤指造成劳动者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受伤者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为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即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指造成劳动者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重36、伤事故处理:、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伤害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眼部受伤较严重,有失明可能的;、手部伤害,包括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脚部伤害,包括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内部伤害,如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37、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基层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3)、死亡事故:即有死亡的事故。关于轻、重伤划分既有政策方面的规定,又涉及到复杂的医学问题。同时,为了保证事故报告及时和伤亡数字的真实性,多数伤害要求在事故现场、抢救过程、医疗初诊时按规定给予确定;少数伤害可根据病情可能导致的结果来确定。因此,允许医疗终结与实际统计报告之间存在差别。根据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的规定,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和不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38、害;死亡,指损失工作日为6000个工作日。“损失工作日”的概念是估计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因此,某种伤害的损失工作日数一经确定,就成为标准值,与伤害者的实际休息日无关。(5)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文)规定,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下述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39、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安全事故预防制度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就要研究发生事故的原因,并针对原因寻找预防事故的方法和对策。应采取的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主要可概括为对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对物的安全生产管理两个方面。(1)、对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1)、制定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规定人的行为,40、让作业人员安全而高效地进行操作。2)、对劳动者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明确规定:未经许可非机电人员不准动用机电设备;在施工现场必须走人行通道,不准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设备,违者从严惩处。3)、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攀高作业的架子工必须穿防滑鞋,不准穿带钉易滑的鞋,等等。(2)、对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物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41、有效;2)、对设施、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转,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使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消除施工现场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4、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按规定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立即组织对死亡人员的抢救。企业接到发生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概况(含死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的办法分别报告上一级安全部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对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42、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分析事故的需要,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画清事故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同意后进行。不43、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而将现场破坏。(2)、组织调查组。企业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主管经理、安全技术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由企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配合属地劳动监察、公安、工会等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事故性质,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3)、现场勘察。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的现场勘查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有:1)、做出笔录。笔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发生事故的时间、44、地点、气象等;、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等;、现场勘察的起止时间、勘察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破坏状态、破坏程度等;、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物料散落情况;、重要物料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2)、现场拍照、录相。现场拍照、录相主要包括方位拍照、全面拍照、中心拍照、细目拍照和人体拍照5项内容:、方位拍照,要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要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要反映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要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拍照,要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死亡伤害的部位。3)、45、现场绘图。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下列示意图:、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通过事故的检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确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的责任人,为依法处理事故提供证据。1)、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主要是查明事故经过,查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是通过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采取相应措46、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这是事故调查分析的宗旨。2)、事故分析的步骤。首先是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附录A中提到的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7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3)、事故分析的原则。事故分析应坚持“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根据调查所确定的事实,从直接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47、定主要责任者。4)、事故性质。事故的性质通常分为三类:、责任事故即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非直接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或是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但是,能够预见并可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由于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不能包括在内;、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对已确定为破坏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5)、防范措施。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应定人、定时间,制定完整的纠正预防措施。同时,根据48、事故后果,对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轻伤、重大未遂事故不可掉以轻心,也应严肃认真地按上述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6)、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形式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人员持有的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7)、事故的审理与结案。事故的审理与结案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事故的审理和结案的权限和期限。事故的审理和结案同企业的隶属关系及干49、部管理权限一致。一般情况下,县办企业由地(市)审批;省、直辖市企业发生的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主管部门同意,报主管委、办、厅批复,由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但依法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伤亡事故处理应当在90d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d。2)、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关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清责任者,分清责任性质的主次,予以严肃处理。3)、事故档案。事故教训是用鲜血换来的宝贵财富,应予以记载并归档保存。这是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难得的资料。因此,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集、照片、录像带、资料等长期完整地保存下来。事故档案的主要50、内容包括:、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记录、图纸、照片等);、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调查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对事故所做的结案申请报告;、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5、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评价从事生产工作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不仅造成劳动者的伤亡,而且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以往调查事故只注重伤亡情况,分析处理事故也只着眼于事故的经过、原因和责任划分等;对事故的经济损失,却很少认真统计,以致不能全面、正确地评价因工伤亡事故和反映事故对经济效益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51、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各项管理制度将逐步完善,伤亡事故的管理亦将逐步科学化。应正确评价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及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给各项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适用方法。按照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421)的规定,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种。(1)、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其范围包括: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即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2)、善后处理费用,即处理事故和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52、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等;3)、财产损失价值,即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2)、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价值的损失。其范围包括:1)、停工、减产损失价值;2)、工资损失价值;3)、资源损失价值;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6)、其他损失费用。第六章工程供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监督与控制管理工作,全面实现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2、管理制度(1)、管理要求。禁止将工程分包给未经安全施工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队伍。(2)、分包施工队安全施工资格审查53、内容。1)、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格。2)、经过公证的法人资格证书;相应的安全资质。3)、项目经理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明文件。4)、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5)、安全、环境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施工队必须配有专职的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施工队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6)、保证安全施工的施工机构、机具、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7)、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3)、分包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1)、分包商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政策、法律、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54、程”和本企业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分包商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并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协商交流。3)、分包商定期组织其员工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严禁录用。4)、工程开工前,工程供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和考试证合格证号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5)、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同将实施方案报发包方有关部门审批。6)、分承包商在承包工程范围内发生的职业危害(伤亡)事故,应按政府部门要求负责55、处理,必要时发包方协助处理。7)、分包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条款及不遵守或违反发包方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第七章专业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和完善班组建设,不断提高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工作能力,实现管理目标。2、管理制度(1)、班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2)、班组安全施工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3)、班组应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职责。(4)、56、班组应做好第三级的安全教育,并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环境管理知识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班组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每天应坚持进行站班会,做到“三查”(查着装、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班后应开好安全小结会。(6)、班组应在施工前,做到先交底,同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7)、在施工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8)、班组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修,并有建帐建卡,挂牌管理。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57、有序。(9)、班组应做到文明施工。在使用设备、材料时应有计划,现场摆放整齐。并做到每天整理整顿,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10)、班房应做到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11)、班组对每个员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应认真考核,树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纪风气。(12)、班组发生各类事故(包括记录事故),应及时报告、分析、登记,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13)、班组应结合施工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新成果,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14)、班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应认真做好记录。安全资料应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第八章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58、度1、目的加强对特种作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2、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特种作业必须编制安全作业技术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遵守相应的作业操作规程。4)、特种作业环境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安全可靠。5)、特种作业区域划定警戒区并设置警示和监护人员。(2)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定。1)、起重吊装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企业起重机械设备安59、全管理制度。2)、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操作,严禁无证上岗。3)、起重吊装所使用的一切机具均须认真检查,保证安全状况良好,方可使用。4)、起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不得带病运转。5)、重大起重项目应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按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作业。6)、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司其职。7)、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吊”。8)、吊机臂杆下严禁站人,无关人员严禁在起重作业区域内通过或停留。9)、无关人员严禁动用起重机械。10)、特殊吊装要办理审批。1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360、)、土石方开挖安全管理规定。1)、大型土石方、深基坑等重大开挖方案应按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作业。2)、挖掘区域内发现不能确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严禁擅自敲打和挖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上级等候处理。3)、土石方开挖应严格按照上级技术交底要求和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格使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掘前应将斜坡上的浮石、松土清理干净。4)、清理边坡松石、松土应特别注意下方是否有人员。同时在下方两端派人监护,防止落石伤人。5)、在边坡上作业时,操作手应特别注意机身所站位置是否安全可靠,地面基础有否龟裂、塌陷,边坡上方是否有危石,发现不安全61、因素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或离开作业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6)、有必要在边坡上进行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人员应系上安全带或安全绳,在绑扎安全绳的固定点和边坡上方应派专人监护安全。7)、在交通道路、广场等外部人员流动的场所或施工区域内挖掘沟道、基坑、坑井时,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围栏离坑边不能小于1m,警告标志还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8)、基坑、槽边坡采用支护方案时,应进行方案设计及制定安全、环境管理技术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9)、拆除边坡支护应自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应先装后拆,并应充分考虑边坡稳定,可采取分段拆除分段回填的方法。1062、)、土石方开挖期间应采取有效的排水和护坡措施,以防止边坡坍塌和水土流失。11)、土石方装卸和运输作业应符合道路交通运输的相关要求,防止超载和土石方遗漏污染道路或施工区,发现土石方遗漏应及时清理。12)、土石方开挖、装卸、运输作业期间应符合现场环境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13)、人工清基时,作业人员应离开开挖机械作业范围以外,应有安监人员定时巡视边坡稳定状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下方人员离开。作业人员严禁攀登边坡支护或在坑井边、边坡脚下休息。(4)、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和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作业许可证。炸药、雷管的保管、领用、发放,统一按国家规定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63、规定执行。2)、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大型爆破工程作业、环境复杂的场所或有特殊要求的爆破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3)、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作业期间应有严格的检查控制程序,确保作业安全。4)、爆破作业区严禁明火及吸烟,使用手电筒应加绝缘胶套。5)、在工地发现有遗漏炸药、雷管应马上报工地行政保卫部门进行处理,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6)、异常情况,建立应急处置措施。(5)、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1)、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使用单位根据项目施工需要确定脚手架使用功能要求,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选型和搭设方案设计。、高度超过3064、m的多立杆式脚手架、大型脚手架、特殊结构脚手架以及荷载超过270kg/m2的施工脚手架应进行结构设计计算。、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强度。、普通脚手架的设计方案应报施工单位安质人员审核,报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批;、高度超过30m的多立杆式脚手架、大型脚手架、特殊结构脚手架以及荷载超过270kg/m2的施工脚手架应报项目部、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未经安全、环境管理技术交底不得施工和使用,运行控制执行安全、环境管理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并应保存。、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交底内容进行施工,作业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劳动纪律。、脚手架拆除,严禁夜晚施工,如遇到天气恶65、劣(如六级以上大风和雨天、打雷天气)应停止脚手架作业。、排架走道、平台走道必须铺平,铺满并绑扎牢靠,不得留空隙和探头板。、高层施工和交叉作业施工时,排架外侧要采用竹篱笆封闭,或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排架、走道上所有材料必须绑牢,零星材料应装入箱或袋,防止高处散落伤人。搭拆脚手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及警告标识,并指定专人监护现场。2)、脚手架的验收。脚手架应随楼层的增高逐层对其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项要求的应迅速整改,并随搭设进度分段验收。项目安监技术人员等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验收合格后应在脚手架上悬挂脚手架工程标识牌。3)、脚手架的使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下列杆件:交叉支撑66、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严禁任意攀登脚手架。、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雷雨季节按规范设置避雷装置。4)、脚手架的检查维护。脚手架使用期间应设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脚手架的检查维护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检查地基是否有松动,着地杆是否有悬空;、脚手架材料是否有损坏或腐烂;、脚手架结构杆件连接是否有松动;、脚手架与结构连接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脚手架是否有整体或局部变形;、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有损坏、松动、脱落。5)、脚手架的重67、新检查鉴定。遇到下列情形,使用单位安质人员应重新检查鉴定脚手架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并做好记录:、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台风、暴雨过后;、脚手架被外力碰撞后。(6)、桩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一般规定。、打桩机类型应根据桩的类型、桩长、桩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综合考虑选择。打桩作业前,应由施工技术人员向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按地基承载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进行平整压实,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置足够的排水设备。、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内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68、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卷扬机钢丝绳应经常润滑,不得干摩擦。、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2)、混凝土桩、钢管桩、钢板桩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吊桩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吊桩前应将桩身上附着物清除干净。、钢丝绳应按规定的吊点捆扎,棱角处应垫以麻袋或草包。、不得偏吊或远距离起吊桩身。、起吊时应使桩身两端同时离开地面,溜绳应由专人控制。、起吊速度应均匀,桩身应平稳,吊起后严禁在桩身下通69、过。、桩身离地面后,如发现桩架后部翘起,则应立即将桩身放下检查缆风绳、地锚的稳固情况。、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或移位、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情况,则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身中心在同一轴线上。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置。桩身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升高到4m以上,锁住后方可检查桩身或浇筑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周围不能堆放重物。移动桩架应有统一指挥,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70、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电源。(7)、电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从事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部门核发“特种作业”有效证件。2)、电焊机摆放在通风口,并用牢固可靠不易燃的支承器具支承,防止水溺受潮湿影响。3)、电焊机有防雨措施,接线端子用接线柱与螺丝连接紧固。4)、电焊机外壳接地用金属编织软线连接保持接地良好有效。5)、电焊机负极不得使用非标准金属接地体作为工作负极线。6)、电焊龙头线连接,用接线端子与电焊机出线端子连结牢固,不得有松散导体爆露。龙头线使用长度一般不大于20m。(8)、火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从事火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特种作业”有效证件。2)、乙炔、氧气71、或其他助燃气体的使用距离不少于8m,并要有防雨防晒装置。3)、火焊、气割气体管道连接要用卡环或连接器进行连接锁紧,同时乙炔气体装上防回火装置。4)、气体管道不得有裂纹等老化现象,禁止使用破损管道。5)、气瓶仪表性能应良好,严禁使用性能不合格的仪表。6)、从事火焊、气割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作业人员应戴好防护眼镜和穿着防火劳动保护工作服、鞋,戴好护腿、护膝罩。7)、金属弃渣降温后清理以防烫伤。8)、工作完毕及时回收火焊、气割工器具。9)、工作现场人离必须熄灭火种,清理金属弃渣,气瓶阏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9)、放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从事放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2)72、放射作业必须发出警示通告,作业范围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3)、放射作业必须做好射线穿透防护、防止射线泄漏,影响周边环境。4)、射线源要严密保管和严格管理。5)、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身体检查,预防职业病发生。第九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高处及交叉作业的管理、降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风险,做到安全施工。2、管理制度(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劳保鞋,系好安全带,作业范围内设置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2)、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边缘。不得坐在脚手架栏杆上和躺在走道板上休息。3)、在高处平台上作业,所使用工具和小机具应装入工具袋73、,螺丝、螺帽、垫片等应集中包装,以防散落击伤下方人员,余料应及时清理。4)、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及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5)、高处作业人员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持作业时精力充沛。严禁酒后登高作业。6)、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不宜登高作业的病症和身体缺陷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每日高处作业前,相关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试。7)、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和作业平台搭设好后须经过安质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挂牌标识后方准使用。在使用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使用,严禁超载或随意拆除支撑、栏杆、走道板等防护设施,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做好中间交接交底和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全检查74、危险评价执行相关规定。8)、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上下层同时作业。如必须上下层同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并派设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9)、高处作业平台、走道临空面应设1.2m高安全栏杆,下方设置20cm高的踢脚板,高处作业平台、走道要下挂设安全网,必要时应采取全封闭措施。10)、特殊的高处作业如烟囱、冷却塔施工应划出安全警戒区,并应派专人在警戒区实行监护,防止外人进入警戒区发生意外事故。(2)、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各工序及流水施工段应尽量错开或错开作业时间,各工序要密切配合,避免干扰。2)、必须进行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75、置有效的防护隔离设施,重大交叉作业必须编制危险因素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上级审批后才能进行。交叉作业各方的职责应书面明确,各方严格履行。3)、交叉作业场所的各个通路应设置可靠有效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并保持畅通。楼板的孔洞要加盖或设置栏杆,并做好标识严禁随意拆除防护设施,危险的交叉出入口应悬挂警告牌。4)、工序施工材料应按计划用量进入作业面,避免材料过量堆放,交叉作业上层的工具、材料、剩余边角料应放置在可靠的地方,并及时清理以免落下打伤人。5)、材料、构件起吊时,吊装范围应设置警戒区,起吊作业范围尽可能避开下方作业区。不可避免时应制定相应预防措施,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76、3)洞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应经项目部安质部验收,如需临时拆除,由施工管理人员报项目部安质部批准,并设置警示标志。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防护设施。2)、楼板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4)、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77、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6)、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7)、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8)、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9)、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0)、设备管道安装预留洞78、口,应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设备管道安装施工时,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完善防护设施。11)、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12)、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13)、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14)、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4)、临边作业安全管理规79、定。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首层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4)、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6)、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80、小于72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柱采用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7)、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81、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应稳妥可靠。、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卸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第十章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82、为了加强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使用目的,以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2、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起重机械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规程、标准、条例以及地方有关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等的有关规定、制度等。2)、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顶升作业应由专业安装队伍负责。3)、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要按规定编制作业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方案要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顶升作业中的起重作业,应按规定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等制度。对顶升作业,由专业安装队伍负责编制顶升方案、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顶升方案由物资管理中心技术总工审批。4)、起重机械的基础要按83、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基础验收资料归档备用。5)、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应有起重机械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程师和技师(或设备租赁部技术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安装、拆卸、顶升前,出租方应对该机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6)、起重设备安装、拆卸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的安装、拆卸规定作任何改动。起重机安装过程必须按照起重机安装的通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7)、起重设备检查验收要抓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工艺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各环节。安装、拆卸、维修全过程的检验必须按国家有关起重设备检验规程规定84、的检验项目和内容进行。8)、使用的检验手段应按标准要求,仪器设备的精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并经计量部门检定,且在有效期内。经常保持检验工具设备完好,精度符合要求。9)、对起重机械质量检验应具备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电气布线图、液压原理图等技术资料。(2)、安装过程安全管理规定。1)、安装队伍检验人员应复查和检查机械的外型尺寸和主要零件、部件,如发现变形、超差等缺陷,无法调整时,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2)、安装队伍检验人员应检查钢丝绳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型号、长度、缺陷,作出安全性判断。在检查轨道铺设时,应按照轨道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如有偏差应进行调整。对吊钩进行检查,吊钩应有制造85、厂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并按照标准作检验载荷进行试验,验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3)、安装队伍检验人员应对金属结构进行全面检查测量。起重设备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的规定。4)、各级检验人员应按照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09) 的要求,对装设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认真地检验,检查其有效性和完整性,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3)、安装完毕安全管理规定。1)、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检验人员应按商用车辆车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5909-2086、09)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查测量。检查时如发现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应立即排除,排除后再进行检查。对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起重机,检验人员应停止或中止检验。2)、检验完成后,应编写检验报告,将检验结论和检验结果列成表格。该报告要标明所检验的起重机,在检验报告中还应详细记载每种情况下的载荷、状态、程序和结论。并记下检验日期、地点、检验人员和监督人员的姓名。将检验报告归入技术档案。(4)、安全检验管理规定。1)、检验验收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有关标准和安全规则,应具备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的能力,并能公正地、准确地提供检验结果。质量检测验收完毕后应出具检验报告,检验人员应签字,并报审。2)、检验结论应确定起重机械主87、要性能参数;标明检验范围;确定缺陷;判定合格或不合格。3)、全面自检合格后,报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经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4)、各级承装单位和承修单位都要设立专职的质量检验人员,执行质量检验任务,对装拆、修理制造质量负检验责任。严格零件、组装、总成和整体检验,明确工人、班组长和专职检验员检验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坚持不合格的配件材料不准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总成不准安装、不合格的机械不准使用。5)、安装单位检验人员应热情帮助工人分析质量低劣的原因,并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6)、装拆和修理质量的各项检验必须做好记录,保证数据准88、确,及时上交,整理分析后归入技术档案。(5)、使用过程安全管理规定。1)、使用的起重机械的性能必须正常,无事故隐患。且必须经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在安全认可有效期内使用。2)、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加强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记录或存档。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安全运行。下班后,应关闭无关电源,检查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关闭驾驶室并上锁。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履带吊、曲线电梯、井架、天车等要按公司规定填报起重机械动态月报表、安全月报表和自检隐患整改报告书。5)、应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年检,正常使用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每年至少89、一次。年检工作由物资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进行、年检资料存入该机档案。第十一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和防止事故发生。2、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施工现场、车间、仓库、生活区、宿舍和易燃易爆库均应指定防火负责人。2)、应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以此确定危险点。3)、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程序制定应急措施。4)、应设置消防栓或灭火器材,配置消防水带、砂箱(桶)等消防工具器材。5)、重点防火部位包括油库、化工库、氧气乙炔库、木工加工厂等严禁烟火和动用明火的地方。6)、工地现场不得设置汽油库。7)、在防火区域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票。8)、集体宿舍周围禁止随90、地私搭炉灶,室内严禁生火煮物和烤火取暖。9)、油库应按规定设置避雷针装置。(2)油库安全防火制度。1)、严禁库内有烟火及火种,严禁吸烟;2)、禁止堆放柴火及其他易燃品;3)、所有灯光及开关应具备防爆装置;4)、严禁闲人进入油库;5)、油库的避雷装置应每年测定地阻一次,并应符合规定要求;6)、定期清除油库围墙杂草垃圾;7)、配备两具以上消防器具(且每15m2不少于1具),并经常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3)、储气库安全防火制度。1)、严禁火种,严禁烟火,严禁吸烟;2)、储气库应保持良好通风;3)、严禁闲人进入库内;4)、库内不准电源输入;5)、库内门锁保证完好;6)、库区周围禁止发生火种;7)、配备91、足够的消防器具;8)、按规程规定对储气库执行检验;9)、照明使用防爆灯具。(4)、易燃品库安全防火制度。1)、易燃品应单房单独存放,气瓶不得超过20瓶,不准混杂于其他物品之中;2)、易燃品库应保证通风良好;3)、严禁火种,严禁烟火,严禁吸烟;4)、库门的门锁应保证完好;5)、库内禁止堆放其他杂物;6)、库区周围禁止发生火种,库周围杂草应经常消除;7)、禁止闲人进入库内;8)、保证有两具以上(且每15m2不少于1具)的消防器具;9)、照明使用防爆灯具。(5)、木工厂安全防火制度。1)、厂内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烟火;2)、严禁使用电炉;3)、厂内使用家用电器(如电水煲)时,必须专人专用专责掌握92、,使用完毕后拉下电源开关;4)、刨花和木屑必须天天清理干净,不允许到处乱堆;5)、木工厂周围禁止生火煮物;6)、配备两具以上(且每15m2不少于1具)的消防器具;7)、电源线路开关保证完整,不裸露;8)、厂内禁止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6)、钢筋厂安全防火制度。1)、电焊或碰焊时应注意周围的安全,防止电焊火花飞溅,引起火灾;2)、厂内禁止生火煮物;3)、经常检查电源线路的安全状况;4)、使用电水煲应专人专责,用毕把电源开关拉下;严禁使用电炉;5)、厂内要配备消防器具;6)、厂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7)、下班前一定要检查厂内是否有遗留电焊等火种。(7)、金工车间安全防火制度。1)、氧气瓶和乙炔93、气瓶应分开单房存放,门锁应完好;2)、使用氧气瓶及乙炔瓶时,两瓶之间应相隔距离至少在8m以上;3)、厂内禁止生火煮物;4)、经常检查电源开关线路的安全状况,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完整;5)、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具,并保证其性能良好;6)、厂内禁止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7)、严禁曝晒氧气瓶及乙炔瓶,不允许撞击氧气瓶、乙炔瓶及用钢丝绳吊运瓶子,以免引起火花燃爆;8)、不许用明火作照明检查乙炔设备。(8)、检修保养车间安全防火制度。1)、清洗零件用柴油或清洗剂,只允许使用少量汽油,(应少于0.5L)作最后清洗,用毕的汽油应妥善保管,不允许随便放置在车间内;2)、使用汽油清洗零件时,周围三米不允许明火;3)94、厂内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4)、厂内禁止生火煮物;5)、使用电水煲时应专人专责,用毕拉下电源开关;6)、配备消防器材,并检查其性能是否完好;7)、下班前应将剩油清理干洗。(9)、职工集体宿舍安全防火制度。1)、楼梯间、走廊禁止堆放柴火及杂物;2)、禁止使用电炉;3)、外出时一定要检查房内有无火种;4)、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禁止私自乱接电源线路,禁止用铜丝代替保险丝;6)、不允许躺在床上吸烟;7)、不允许在集体宿舍周围乱搭盖房屋、鸡舍及柴房。(10)、员工住房安全防火制度。1)、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防火制度;2)、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工棚内使用家用电器要经过批准;4)、禁止95、使用电炉、电水煲;5)、禁止私自乱接电源线,禁止用铜丝代替保险丝;6)、外出时一定要注意房内是否留有火种;7)、要爱护本住房设置的消防灭火器材,以备紧急时需用;8)、不许在住房工棚周围私自搭设住房、鸡舍和柴房;9)、违反安全防火规定,按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11)、公共娱乐场所安全防火制度。1)、公共娱乐场所禁止燃放烟花鞭炮;2)、吸烟者不能乱扔烟头,应自觉熄灭烟头;3)、公共娱乐场所的大门应一律向外开;4)、禁止在房内吸烟;5)、配备两具以上(且每15m2不少于1具)的消防器具。(12)、器材库安全防火制度。1)、库内禁止生火煮物,禁止任何烟火;2)、库内禁止存放其他杂物;3)、96、使用电水煲应专人专责,用毕拉下电源开关;4)、配备两具以上消防器具(且每15m2不少于1具),并经常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5)、闲人禁止进入库内;6)、办公室内吸烟者,应注意熄灭烟头;7)、库内灯光不能超过60W,且使用防爆灯具。8)、保证库内通气良好。第十二章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降低危害风险,防止爆炸和化学危害事故的发生。2、管理制度(1)、使用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专门规定。(2)、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不得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97、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5)、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6)、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物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7)、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98、)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8)、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必须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10)、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时,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11)、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三章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1、目的为维护公司和公司员工的身心健康及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同时降低安全危害的风险。达到安全生产、员工健康安全的目的。2、管理制度(1)、严格99、执行国家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关心员工身体健康,健全体检制度,减少疾病,减少职业危害,防止事故。(2)、新入厂员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3)、每一年一次对企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检。(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时必须进行体检。(6)、从事高处作业、登高架设、有毒有害、高温等作业员工,每年进行定期体检。(7)、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噪声、粉尘、有毒有害、高温)的人员离岗时也应进行体检,并保留健康档案。(8)、人事管理部门应建立员工体检档案。(9)、执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注重女工的保健、检查。第十四章女工劳动保护100、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女工的劳动保护、不断提高女工身体健康水平。2、管理制度(1)、禁止安排女工从事国家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4)、女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6)、企业每年安排女工健康检查一次。第十五章现场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试验人101、员及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安全工作与运行,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试验人员必须了解所用设备、仪器的使用要求和性能,并认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防护状况。2)、操作时,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操作应精神集中,严禁打闹、闲聊及做其他事情。3)、试验室及仓库内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并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以备紧急使用。要求人人会用灭火器具。(2)、电器、电源的安全规定。1)、各种电器必须由电工安装,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在电闸处安装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仪器时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拉闸、断电进行检修,并悬挂“严禁启闸”警告牌;3)、不得带电搬运任何设备102、,严禁湿手操作电源开关;4)、电炉、电热板、高温炉、电烤箱等设备,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各种电器设备用完后,必须拉闸断电。(3)、试验器具的操作安全规定。1)、使用试验机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工作,在拉、弯钢筋时必须拿掉不用的附件,以防砸伤人,拉钢筋时人员不得靠近夹头,以防钢筋拉断后飞出伤人;2)、压力机使用时,必须先升起工作台,两人操作时,要坚持应答制度,试件放好,人离开才能开机试压。(4)化学试验安全规定。1)、各种化学试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种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2)、各种化学药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剧毒品、强氧化剂、强腐蚀剂设专人用铁皮柜保管,剧毒品严格建账,使用人必须登记签名;3)、稀释强酸时,必须将酸液徐徐加入水中,不许将水倒入强酸中以免爆炸。强酸碱溅到人体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4)、不能用明火加热易燃易爆物质,加热各种腐蚀性挥发性溶液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不能用鼻直接闻有毒、有腐蚀性的溶液和物质;5)、使用电热设备须有专人负责,用毕立即断电,待火种灭后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