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86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0853
2024-09-08
84页
239.50KB
1、煤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安全会议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5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1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4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7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36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5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5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56入井人员管理制度60安全举报制度61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管理制度63安全操作管理制度66安全奖罚制度67安全确认制度70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7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各级2、领导和全矿职工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范围和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条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2、全矿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3、矿长是法人代表,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4、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5、全矿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权利和义务,不违章作3、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契约书,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与工资挂钩,对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按照xx矿安全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此制度由矿综合办公室、安监科监督执行。安全会议制度1、安全办公会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矿安全隐患的重要会议。全矿所有科队长应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矿长或组织会议的矿领导请假。2、每周三下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但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有事外出时,由常务副矿长或安全副矿长主持,一般在4、安全大检查的当天下午15:30准时召开。3、每次安全办公会必须制定议题并按议题进行,议题必须有议有决,研究解决的所有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重要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到各科队贯彻落实。4、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上级政策、法令、法规、文件、指示精神等,通报上次安全办公会研究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本周的安全质量动态,研究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工作。(2)听取本周安全大检查各检查小组情况汇报,对不能现场处理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区队按“五定”原则拿出整改意见。(3)安监科通报本周“过三关”(周三安全大检查、周四区队自查、周五系统自查)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情况和各区队质5、量标准化、安监情况。(4)听取安监科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监工作的情况汇报。(5)各部门通报本周安全隐患的自查情况,汇报本专业范围内需矿平衡解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6)听取相关区队汇报上周安全办公会布置的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本周安全防范重点和具体措施。检查上周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逐级追究责任。(7)对本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8)研究分析近一阶段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和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5、每周安全办公会议6、参加人员范围:副总以上矿领导,采、掘、机、运、通、安监、调度、地测、技术、经营、党政办、工会、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矿属生产单位队长、支书、地面单位负责人。6、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否则缺席一次罚款30元,对迟到、早退或旷会的由党政办办公室按规定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7、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议精神必须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安监科对各科队贯彻安全办公会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8、综合办公室、调度室、安监科必须有安全办公会专用记录本,按要求做好记录。此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安监科监督执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以法治矿、以7、严治矿”,真正做到抓好安全,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维护目标任务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的制定 1、由矿长主持,所有矿领导班子集体共同研究制定。2、年度安全目标的制定依据:(1)根据集团公司全年的安全目标及下达到我矿的安全目标;(2)根据全年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和矿井实际情况;(3)质量标准化矿井必备条件。 3、月安全目标制定依据:根据年度安全目标,结合本月作业计划和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 4、年度安全目标制定在矿1号文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科队、矿领导,并在矿职代会上贯彻实施;月安全目标制定在矿生产经营作业计划中,在矿安全办公会上贯彻,并下发。 二、安全目标的分解管理 各系统根据矿8、制定的年度、月安全目标,制定本系统内的年度、月安全目标,并要求所管区队也相应制定出年度、月安全目标,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制度。三、安全目标的考核1、年度安全目标由年终矿统一考核,由安监科提供考核资料,考核情况在矿务公开栏中公开。 2、安全目标每月一考核,在矿月初安全办公会上,由安监科通报上月安全情况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政策、指令,体现“以法治矿、以严治矿”之精神,圆满完成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矿文件规定,要求各区队每年向矿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契约,其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法规。 2、杜绝违章指挥,教育职工按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3、9、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含)非伤亡事故及重大侥幸事故,把轻伤事故降至最低限度。四、奖励办法: 1、区队按安全目标管理内容要求,全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井下奖励3000元;平地奖励1000元。 2、全年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减发奖金50,发生重伤二人次取消奖金。 3、全年发生二级以上(含)非伤亡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一次减发奖金50,二次取消奖金。 4、全年出现轻伤一人次减发奖金10,轻伤人数超过6人次,取消奖金。 5、全年发生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一次或出现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一人次,扣发奖金5。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一次扣发奖金30,二次取消奖金。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成立安全费用使用领导小组,10、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正职为领导小组成员。2、由技术管理科负责,每年按吨煤35元制订矿井安全投入计划,各责任单位按计划实施。3、矿井安全投入计划制订后,由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专帐,每月按时足额划拨安全投入专项资金,对安全费用的每一项投入登记清楚。 4、技术管理科在编制当月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将各项安全投入计划一同编制。 5、经营管理科做好安全材料费用投入的统计工作,对当月的安全材料费用以报表形式上报安全费用领导小组。 6、技术管理科对当月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设施要不遗漏统计完整,以报表形式上报安全费用领导小组。 7、经营管理科负责安全技措、职工的安全培11、训费用的统计。通风管理科负责防火防爆工程、通风除尘工程的费用统计。8、凡按规定完成安全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措资金计划的,每季度实施奖励,否则,给予处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保证体系,提高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实现全方位、全工序控制质量达标,提高矿井动态达标水平,切实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特制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奖罚制度。采取每月一考核一评比的办法,实行奖罚分明,促进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一、专业系统考核 1、每月对各专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一次全面验收,要求各专业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资料齐全。 2、各业务部门每月要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订当月质量达标计划12、,保证专业得分在90分以上。对下属各区队每月要进行至少三次验收,主要得分应在平时的动态检查中,每月评出一个最佳区队。 3、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每季度质量标准化竞赛评比一次,得分第一名(平均得分90分及以上的)奖3000元,队长、支书各奖300元,第二名奖2000元,队长、支书各奖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队长、支书各奖100元;4、季度经集团公司验收,专业得分为集团公司第一名时,对系统奖励3000元,部门正职奖励1000元;专业得分为集团公司第二名时,对系统奖励2000元,部门正职奖励800元;专业得分为集团公司第三名时,对系统奖励1000元,部门正职奖励500元;矿井取得前三名对13、安全系统按上述标准进行奖励;得分第五名及以后的对系统罚款500元,科长罚款200元。 5、完成当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每月研究计划会的次日由各业务部门送安监科汇总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对施工队奖励800元/项,对责任部门奖励200元/项,对施工队和责任部门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否则,按相应数额的50进行罚款,并承担集团公司相关罚款。 6、当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计划全部完成时,对安监科奖励1000元,对正副科长各奖励100元,对区域管理人员奖励50元。7、采煤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上、中、下旬验收一次,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2000元(出现不合14、格工程双重考核)。8、掘进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上、中、下旬验收一次,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2000元;9、其它系统(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安监)每月验收一次,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800元。10、严格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考核奖惩,坚持质量标准化班控制、日检查、旬验收、月考核制度,质量标准化与区队当月工资的10%(质量标准化考核工资)和队长、支书当月工资挂钩,月验收区队质量标准化得分低于90分的(不含90分),队长、支书当月工资扣减200元,按比例扣减区队当月质量标准化考核工资。劳动社保科按照安监科每月质量标准化验收结果对单位结算工资。二、区队考核(一)对15、采煤队考核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每月对采煤工作面验收三次,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次。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加罚200元。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每次奖励800元。(二)对掘进队考核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每月对煤巷掘进工作面验收二次,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按验收时的进尺数,罚款10元/米。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加罚2元/米。3、月底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按当月进尺数奖励3元/米。4、对不经安监科验收的工程(包括扩修、水巷、迁巷、瓦斯排放巷等),月底按不合格工程考核。 5、凡掘进的运输巷,在工程移交前,由安监科、机电运输科、掘进科、地质测量科会同施16、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对运输巷进行复查。如有跑线巷道而影响设备安装,经分析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300元/处。 6、对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验收奖罚,均按照煤巷掘进工作面奖罚数额的三倍执行。 7、凡到劳动社保科结算工资的工程,必须经安监科签字后方可给予结算。 (三)对维修队考核 1、每月验收一次,对扩修工程质量奖罚按照煤巷队奖罚数额进行考核。 2、采煤工作面上、下付巷20m以外巷道,每月由安监科、生产科、掘进科、采煤队、维修队现场进行移交。巷道合格后,由维修队交给采煤队并现场办理手续,移交长度不少于一月推进度。 3、凡到劳动社保科结算工资的扩修工程,必须经安监科签字后方可给予结算。 (四)对机电队考核 117、对机电硐室每月验收一次,对机电达标考核2000元的承包工资,每个硐室占(2000/应达标硐室数)元,对完不成达标计划硐室,按比例扣减其承包工资。 2、对新安装项目(硐室、运输线)达不到计划要求中,每低一分扣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因特殊原因不需要保持或无法保持的项目,队必须写出申请,经安监科、机电运输科批准后,可不考核。 (五)对运输队考核 1、轨道线路、道岔:对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线路按分段(每段200300m)、道岔按分号排列,每年至少达标1次,按月下达计划参照轨道线路和轨道道岔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200元/项; 2、平巷人车达标:平巷人车完好率达到100%,每降18、一个百分点扣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3、防爆柴油机车:对井下使用的防爆柴油机车按半年达标一次,循环达标列计划,按计划参照防爆柴油机车完好标准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200元; 4、矿车达标:矿车完好率达到90%,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六)对通风抽探队考核对通风抽探队分为三项:(1)局部通风(2)永久风门和永久密闭(3)临时风门和临时密闭。分项每月验收一次,得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否则,每低1分加罚2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项中某一达标项目最低不于85分(不含85分),每少1分罚款300元。(七)地测系统 1、地质测量科每月25日以19、前向有关部门提供地质预报,要求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能指导生产,否则扣200元。 2、对未及时预测预报或预报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经分析后处理。 3、地质测量科标定巷道、中腰线要及时准确,测点间距不大于50m。对因挂线不准确造成巷道作偏或作高(低)超过规定的,每处扣100元的工资。 4、对因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贯通误差超过规定,按返工损失的20%扣地质测量科工资。 (八)调度系统 1、保证井下调度通讯畅通无阻。 2、 搞好业务保安,对上级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及时送交有关领导审阅贯彻落实。对重大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分析处理。 3、 协助各采煤队及有关部门搞好工作面水的治20、理。 (九)经营部门 各种材料随到随验。对不合格的材料罚款办法为:材料不合格率乘以该批量。椽子不合格罚0.2/根,坑木不合格罚10元/根,双抗网不合格罚10元/卷,竹笆不合格罚0.2元/块。 (十)平地资料 对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安监、物资管理科、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凡与质量标准化或安全大检查有关的资料、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的单位罚款50元,集团公司检查通报出现一项不合格,对部门罚款100元。 三、采区皮带溜子考核 (一)由安监科牵头,机电运输科等部门参加,每月对采煤系统、掘进系统所管辖的运输设备不定期动态验收一次。 (二)根据验收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 1、采煤系统、掘进系21、统皮带、溜子运输线,按队综合考核,按部加权平均。 2、运输线按单部考核。 3、各队每月十日前向安监科报一份自查验收情况,否则扣5分次。 (三)奖惩 1、在采煤系统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300元部,(最佳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90分),机电队长奖励30元部。对低于85分区队罚款300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30元部。 2、在掘进系统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300元部,机电队长奖励30元部,(最佳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80分)。对低于80分区队罚款300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30元部。 3、运输队的运输线单部考核。 运输线单部超过92分,并且不低于上年度平均22、分,对队奖励300元部,对队长奖励50元部,对机电队长奖励30元部。否则,单部设备低于92分,对队罚款300元部(超过92分不罚款),对队长罚款50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30元部。4、检查中发现问题,同时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小项罚款。 5、自查出的问题(有据可查)验收中不执行小项罚款。 四、井下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1、井下文明生产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调度室统一划分卫生区。需变更卫生区,由调度室负责组织交、接双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2、卫生区必须动态保持整洁。 3、在本单位卫生区管理范围内,因其它单位丢材料、煤碴等杂物,影响卫生时,应及时向安全质量监察科汇报,追究其责任。 4、因施工、23、运输或存料占用其它单位的卫生区,必须征得调度室同意,管理范围包括整个出煤(渣)路线及路线两端向外各10米,或存料点及两端向外各10米(斜巷车场存料包括车场入口上下各5米)。对不经调度室同意擅自占用其它单位卫生区的,罚款100元次,并从使用之日起自动生效,管理该区间及两端向外各30米范围。 5、在其它单位卫生区存料或巷道清煤、扩修、铺设管路及设备、设施安装等施工结束,必须将浮煤杂物清理干净,有松下的管线要按要求重新吊挂整齐,清煤时还要处理赤脚,其后,经原管理方验收同意,履行签字手续,将该段巷道移交。对违反以上程序,不经交接,擅自离开其单位卫生区的,罚款200次,并视该段巷道仍为其卫生区,存在的问24、题,按日常罚款加倍处罚。 6、维修队在维护巷道时,替换下的椽子荆笆等必须清走,否则罚款10元/根,落煤要清平,100米范围内有皮溜运输线时,必须运走,否则罚款50元。 7、在外单位卫生区内丢放杂物、翻煤(渣)或造成积水的,按日常双倍数额进行罚款。 8、井下乱丢碎纸、食品袋、饮料瓶、班中餐的,对卫生区管理单位或个人罚款5元个。五、评比办法 1、每月下旬,安监科统一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和评比,对达标工作搞得好、达到“质量信得过工程”标准的各采掘地点、硐室、运输线,授予“月份质量信得过工程”荣誉牌匾。 2、每月由安监科牵头,各业务部门对各系统评出的最佳区队进行联评,评出三名“月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最25、佳区队”,分别对队奖励1000、800、500元,对队长奖励300、200、100元。 3、上级部门检查当天,矿组织有关部门提前下井预检,对照标准进行评比。对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最后两名分别罚款500元、300元。 4、上级部门检查中查到问题对照 安全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职工行为规范细则及处罚规定加倍罚款。5、奖励从安全质量罚款中支付。六、安全质量考核实行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出现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一次;完不成当月质量达标项目;集团公司及以上检查对工程质量提出批评一次;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达不到要求。取消当班区队优秀班组、安全质量红旗单位、年终质量26、先进人物评选。此项制度由安监科、各业务部门落实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培训内容:新煤矿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职工行为规范细则、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处罚条例和事故案例分析。二、培训办法 1、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职工技术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各种技术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关系到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培训时间,保证培训计划按期落实。 2、由安监科主管,各业务部门、区队配合,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安监科负责统一点名,安监科或各区队负责培训场地安排,各业务部门负责任课教师配备。培训计划未能落实,要追27、究责任,对有关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各生产业务部门必须推荐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业务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准备教案,内容要偏重井下生产实际,通俗易懂,切忌高深理论。 4、每期各系统培训不少于14天(每天上午10时,下午6时),每课时不少于90分钟,不得任意缩短培训课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职工,缺课一次罚款20元(请假必须当天或提前交有队长签字的请假条,补请假条无效),迟到一次罚款5元。 5、对任课教师给予8元/小时的讲课费用,同时,由安监科及有关部门组织听课。培训结束后,根据教案和实际效果,对每个任课教28、师的授课水平进行综合评比,对获得前三名的优秀教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奖励。 6、各科队领导要对职工培训负起责任,制订相应措施,保证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杜绝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现象。每次培训由队长或支书带队,参加人员不少于出勤人员的85%,并要发给职工学习工具,否则,按“区队安全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给予处罚。 7、每期培训结束后,由安监科负责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罚款50元,并停工脱产培训,直至合格为止。安监科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依据培训成绩,办理职工入井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指挥证等各种安全资格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8、安全技术和业务技术培训要与岗位练兵劳动竞赛有机结合起来29、,学以致用,提高职工现场实际操作技能。以系统为单位,每年举办两次采、掘、机、运、通、安监、救护、巷修等工种技术比武,选树典型,激发广大职工学习业务技术的自觉性,在全矿营造学习业务技能、争当操作能手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岗位操作规范化。 9、为切实提高职工培训质量,要把职工的工资与培训成绩挂钩考核。矿每月分别从各区队工资中提出0.3%,作为素质培训专项基金,在工资科设立专帐,用于对各系统培训成绩优秀者和技术比武前三名的奖励,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技术,掌握安全知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综合素质。 10、各区队招用新工人必须向安监科申请举办新工人培训班(首先由用人单位到安监科登记新工人名单,然30、后由安监科指派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不允许个人到安监科办理登记或培训手续,否则,对用人单位队长罚款20元/人次),劳动社保科必须根据安监科开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办理分配手续。否则,在井下发现新工人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对用工单位罚款1000元/人次,对队长罚款100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1、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观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我们搞好安全生产的法宝,是统一职工思想、规范职工行为的必要手段。各区队要充分利用周二安全日、班前会以及板报、宣传栏等,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要有所创新,为广大职工喜闻乐见,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高。三、教育培31、训中心管理制度1、从干部到职工要进行全员培训。2、实行分级安全培训制度:安监人员由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13个特殊工种由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一般工种、新工人由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3、一般工种、新工人、转岗等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严格按有关培训大纲规定执行。4、安全培训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并制订有详细的全矿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月份培训计划。5、培训的方式及方法要有明确的规定。6、要制订有详细的违反规定的奖惩制度。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必须脱产到三级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2、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培32、训办的统一安排,选派精干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培训。培训结束,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上岗证。3、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发现有哪一个单位不按规定选送人员到指定地点培训,罚该单位党政领导各200元。4、各单位在选送人员外出培训时,注意以下三点:年龄不得小于18岁;不得重复培训;年龄不能大于50岁。5、凡考试不及格拿不到上岗证者,所有费用本人自负,并罚所在单位500元。五、新工人培训制度1、任何单位不准使用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上岗作业,确系生产急需而招收的新工人,统一由劳动工资科通知培训办进行培训。2、新工人岗前培训,按规程规定为脱产培训一个月,现场实习一个月,坚持“先培训33、,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考试不及格,不能上岗”的原则,凡培训不合格的新工人一律不发上岗证,劳动工资科一律不予办理分配等有关手续。3、任何单位自作主张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新工人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罚使用单位1000元,罚该单位党政领导各200元,并通报全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使用单位承担。六、转岗培训制度1、因生产需要须转岗的单位和个人,本人必须写出转岗申请交到劳动工资科,由劳动工资科通知培训办对其进行转岗培训。2、培训办接到通知后,根据本人的工作性质,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如果本人所从事的是特殊岗位作业的,就安排其到三级机构进行脱产培训,并由三级机构进行发证,如果本人所从事的是一般工种作业34、的,就直接由培训办对其进行脱产或业余培训,并由集团公司安监局进行发证。3、考试合格,由培训办出证明,劳动工资科再办理转岗等有关手续,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发现哪个单位使用未经转岗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对使用单位罚款2000元,对该单位党政领导各罚款200元,并通报全矿。七、一般工种培训制度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煤矿企业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一般工种必须由四级机构进行脱产或业余培训,然后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统一发证。2、对于一般工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考试不及格,不能上岗”的原则,凡考试不及格的一般工种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3、发现哪个单位使用35、未经培训的一般工种人员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罚使用单位2000元,罚该单位党政领导200元,并通报全矿。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培训办要在矿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对全矿的干部、职工实行全员安全教育。2、安全教育工作应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中心,内容包括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法规教育、三违帮教以及图片展览等。3、培训办负责职工的文化知识学习、灾害预防知识、安全技术培训以及图片展览等,使每一个职工都能在不断的学习中得到提高。4、各队负责职工的思想教育、党的方针、政策教育,自救互救知识、应知应会学习,一周进行一次。5、“三违”帮教、案例教育、“一.五36、”活动等一月进行一次。6、法制教育由纪委监察科联系武装保卫科负责,一月组织一次。九、培训情况反馈制度为了便于教与学双方的领导能够及时沟通,相互协调,特制订本制度。1、每期培训班结束,培训办必须把各个单位的学员参加培训班的情况,及时反馈到各个单位。2、反馈的情况包括每个人参加培训班的时间、考勤情况、学习成绩及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情况。3、利用周二、周四早会及时通报办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以便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心中有数,便于及时进行整改。4、定期召集基层各有关单位主抓职工培训的负责人进行座谈,群策群力,搞好培训。5、培训办定期不定期下基层走访各单位,搜集有关信息,及时调整培训方案,做到有的放矢。6、37、每期培训班结束,培训办要向每一位学员发一张培训情况调查表,从办班管理、授课质量、授课方法、改进意见等方面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为搞好培训提供依据。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定本制度。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各系统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2、安全隐患分为A、B、C、D、E五级,A级为需要集团公司级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B级为需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帮助处理的问题,C级为需要矿级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D级为施工单位现场处理不了、需要矿业务主管部门处理的问题,E级为施工38、单位现场能够处理的问题。3、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十大类。生产科、开拓掘进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方面顶板隐患的排查;通风管理科负责通风,瓦斯、煤尘、放炮、井下内因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机电运输科负责机电、运输以及业务保安范围内火灾隐患的排查;地质测量科负责水害等安全隐患的排查;经营管理科负责爆破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安监科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4、安全隐患排查与确认(1)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每月由矿长组织各区队及业务部门对全矿井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由安监科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并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39、改方案。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由安监科科长负责,跟踪处理,限期未整改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并造成事故者追究领导的责任。(2)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严格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67种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覆盖面达100,深入每个生产岗位、每个生产环节,从严从细,不留死角,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帐和一般隐患整改档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必须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矿每月由安监科负责编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经部门科长、安全副矿长、矿长签字后,于5日前报送集团公40、司安监局,每季度报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监察分局。(3)坚持系统安全自查各系统排查,由系统矿长带队,把查出的安全隐患按A、B、C、D、E五级填表,经主管领导签字,于当日下午6点前报安监科,以便督促检查落实解决。每月底矿召开办公会按级别和类别对本月安全隐患确认,并将A、B类安全隐患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5、各业务部门科长要对每周排查情况全面负责,按时交安全隐患排查报表,否则,每次罚业务部门科长20元。6、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按“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各业务部门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安监科全面负责监督落实。7、坚41、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8、各单位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认真分析确认事故责任者,并给予处理。9、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因责任问题发生分歧时,由矿安全办公会或月初的分析研究安全工作会研究裁定。10、对漏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不执行矿停产整顿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按照xx煤矿安全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并按xx煤矿安全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政纪处分。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矿安全大检查1、检查时间:每周三的八42、点班。2、参加检查的部门及人员:参加检查的单位包括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经营、技术、安全、救护队、工会等各部门及所辖区队。部门不得少1人(全部参加),区队由区队长带队,按需要人数参加。3、组织及检查形式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各生产口系统矿长为分组组长,生产单位科队长和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全体参加人员按区域分组,各分组由系统矿长分工,指定检查小组负责人和记录员,按指定路线、区域对安全质量认真检查(雨季“三防”、冬季“四防”、平地检查由调度室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查隐患、查“三违”、查重点隐患整改情况;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查文明生产、材料码放、环境卫生、电缆吊挂情况;查水仓、水沟清挖情43、况;查上周本区域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查各队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情况;现场提问各队岗位描述、手指口述、“一周一题”、“三评价、一评定”、安全区队建设十项制度等内容;查各队亮点工程情况,覆盖面100,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救护队负责对井下所有密闭设施检查一遍。4、具体要求(1)每个安全检查日的早7点50分,各检查人员在井口集合,由指定的检查小组负责人负责点名,安全副总安排检查路线。(2)各检查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有事向组长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检查的部门科长罚款100元/次,并在下午安全办公会上通报。(3)每个小组成员在井下检查不得分开,必须按指定路线检查。(4)生产区域的采掘队队长,要在各自的采掘面44、现场陪同检查,无固定生产区域的区队队长,应跟随检查组检查,否则罚款100元。(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凡能在现场解决的,由带队组长指定专人解决,对现场不能落实的,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6)各组查出的问题,由组长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当日的安全办公会由系统科长汇总、通报查出问题及处理意见,并逐条落实到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会后报安监科,不报者,罚该组组长50元。由安监科分类汇总跟踪落实,逾期不解决的,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7)系统矿长和安监科安监员督促整改查出的问题。(8)凡没按时处理的,一律按照x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直到问题解决。二、部门日常安全检查1、矿各级领导45、业务部门正副科长检查、专业自查、区队自查、救护预防检查,调度室值班领导带队下夜班查岗、工会定期组织职工代表、群监员下井巡查,团委定期组织青监岗员查岗等各类检查,检查后,将发现的“三违”、安全质量问题报安全质量信息中心。2、检查问题在早起调度会上汇报。3、因检查人员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全面,在检查后24小时内出现事故,对检查人员进行罚款。4、汇报检查情况时,要通报检查路线、地点及人员,以便监督检查。否则对汇报人罚款5元。三、区队自查区队长、支书升井后必须到信息中心填写检查记录,并在队建立隐患台帐备查,凡区队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没有汇报,一经查出,均予加倍处罚。四、安全检查员巡回检查1、46、严格按照安全巡回检查区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值班调度。2、根据区域检查划分范围,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区域内不得留死角,不得出现漏检现象。3、要按照领导安排,对现时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详细检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时要立即通知调度室,并安排处理,做到问题不处理不离开。4、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信息中心值班调度,以便安排解决。5、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五不生产”的原则,做到抓住问题不放手,制止“三违”不松口。五、救护队员四点班、零点班夜查每天由救护队员组织的夜查小分队督查四点班和零点班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督查领导是否跟班到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岗位人员上岗情47、况等,对查出隐患严格按照“五定”的原则及时落实整改。六、安全信息中心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收集、整理、分类。对一般问题直接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较大的问题,以安全指令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及矿领导,并跟踪落实,每天以日报表形式将日查的问题整改情况报有关矿领导和部门。安全信息员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或反馈不及时,按相关制度处理。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审批制度(试行)为明确我矿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的审批权限,理顺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我矿的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xx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审批制度(试行)。第一章 安全技术48、措施(设计)审批权限第一节 矿长审批权限第一条 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采掘工作时,无法排出积水情况下编制的设计;第二条 可以“带水压开采”矿井制订的“带水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第三条 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下制定的防突水措施;第四条 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第二节 总工程师审批权限1、采面: 第五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第六条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 “三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 在同一个采面采用两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时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 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49、条 放顶煤开采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的工艺特点,制定的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大断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二条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煤柱时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三条 采煤工作面过老空(老巷)、地质构造带及采放比小于1时的开采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五条 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设计、零星工程(掘进面水仓、钻场、小车房、水沟、工作面迁巷、车场、瓦斯排放巷)设计;采区设计、受特殊因素影响的炮采工作面设计在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上报50、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六条 在煤、岩层中维修作业,巷道支护设计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七条 采面其它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第十八条 开拓掘进巷道作业规程;第十九条 在煤、岩层中掘进作业,巷道支护设计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条 巷道开口、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一条 开掘巷道设计修改后的补充措施;第二十二条 开掘巷道过老巷、采空区、断层、地质构造带及大坡度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三条 开拓掘进其它安全技术措施。3、“一通三防”第二十四条 改变采区通风系统制订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五条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六条 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措施;第二十七条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51、第二十八条 巷道贯通及通风调整措施;第二十九条 矿井预防、治理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条 深孔爆破、松动爆破、震动爆破、浅孔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抽放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二条 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第三十三条 瓦斯检定方案及报告;第三十四条 瓦斯抽放设计方案;第三十五条 高瓦斯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六条 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第三十七条 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八条 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综合利用措施;第三十九条 矿井局部通风机单回路供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第四十条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第四十一条 52、审核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第四十二条 井下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第四十三条 “一通三防”其它安全技术措施。4、机电运输第四十四条 审核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检修安全措施;第四十五条 审核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5、地质、测量、防治水 第四十六条 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第四十七条 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四十八条 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第四十九条 防水闸墙设计;第五十条 审核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采掘工作时,无法排出积水情况下编制的设计;第五十一条 审核可以“带水压开采”矿井制订的“带水压开采”安全技53、术措施;第五十二条 审核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下制定的防突水措施。第五十三条 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其它安全技术措施。6、其它综合性预案:第五十四条 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季度修改补充措施、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夏季“三防”预案、冬季“四防”预案。第五十五条 总工程师不在矿时,由专业副总工程师或主管矿长代行审批(核)职权。第三节 机电副矿长审批权限第五十六条 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更换机电设备大件安全技术措施;第五十七条 滑移支架工作面临时安装、拆除部分支架的安全措施;第五十八条 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第五十九条 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54、电、检修安全措施;第六十条 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第六十一条 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第六十二条 超长(3.2m以上)、超重(5吨以上)材料的运输安全措施;第六十三条 固定设备的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第六十四条 机电设备的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第六十五条 斜井、斜巷、立井提升运输、大巷运输安全措施及实验措施;第六十六条 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措施;第六十七条 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第六十八条 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第六十九条 井下防爆柴油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第七十条 更换强力皮带55、主要提升机钢丝绳、硫化接头措施;第七十一条 用皮带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措施;第七十二条 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第七十三条 机电方面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第七十四条 井下电焊、气割安全措施;第七十五条 井下高压电缆耐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第七十六条 机电其它工程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编制、分工和会审:第七十七条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除个别经常使用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外,其它重要和大型综合性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必须进行集中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会审由各专业副总负责组织,不设专业副总的单位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编制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56、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经验;参加会审人员必须为矿聘任的技术主管以上或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经验。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人员签名随安全技术措施一并下发。第一节 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编制分工:第七十八条 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设计)(规程)的编制,大型综合性措施由主管科室负责编制,调度室负责编制矿井夏季“三防”预案,冬季“四防”预案,救灾演习计划、组织措施和演习报告;机电运输科负责矿井检修组织措施的编制;安监科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季度修改补充措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通风科负责编制年度反风演习组织57、措施。第二节 安全技术措施(设计)会审第七十九条 参加措施(规程、设计)会审人员:专业副总工程师、主管科室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规程编制人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安监人员。大型综合性措施会审时系统领导、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必须参加会审。会审前,措施(规程、设计)必须经施工单位负责人、主管科室技术负责人(专业副总、科长)把关审核。第八十条 上报集团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系统主管领导在本单位组织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八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主管采煤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和采煤副总工程师、生产科、调度室、地质测量科、机58、电运输科、通风管理科、安监科、技术管理科及施工队。第八十二条 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总工程师、主管开拓掘进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开拓掘进科、地质测量科、机电运输科、通风管理科、安监科、技术管理科。第八十三条 会审人员应准时参加会审,不得迟到、早退,对措施提出修改意见,所有参加会审人员必须签署会审意见和签名。第八十四条 编制人员要根据会审意见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第八十五条 会审时编制措施人员应准备措施若干份、相关图纸和必要的技术资料。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会审意见,发现伪造会审意见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或限期整改,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分59、析、处理。第八十七条 措施会审应坚持人员不齐不会审,措施编制不正规不会审,图纸资料准备不齐不会审,会审意见分歧较大不通过时,重新制订措施。第八十八条 不按要求参加会审的每次给予单位负责人100元罚款;增加措施、规程会审不及时的每次给予单位负责人200元罚款,对单位处罚3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第八十九条 印发的措施必须附会审意见,注明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并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二次会审,安全部门呈报上级部门和主管科室存档措施应为原件,编制单位应建立措施会审、发放、回收记录。第九十条 需呈报上级部门的措施由编制单位负责打印加盖公章后呈报。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其他要求:第九十一条 经会60、审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7天送达各相关施工单位、业务科室、安监部门(其他临时性安全措施开工前送达)。第九十二条 经会审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贯彻,作业规程及重大安全措施必须有贯彻记录、考试记录,其它措施必须有贯彻记录。科室(井下)人员必须熟悉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第九十三条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或安监科长组织职能部门及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会审,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经矿总工程师、矿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每季度修改补充一次,会审后,报矿总工程61、师批准。第九十四条 设计(规程、措施)一经审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无权随意更改,否则按违章、违纪论处。因受地质条件、现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确需改变时,必须制订修改补充措施,经有关部门会审后报总工程师批准。采区(采面)设计改变时,必须召开技术研讨会论证,总工程师签字批准;设计(规程、措施)变更后,必须及时送达有关领导及相关单位。第九十五条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规,定期修改、补充完善。第九十六条 分析事故时对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审批执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推制。第九十七条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 日起执行,以前制订的xx矿安全技术(设计)审批制度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上级有62、关规定执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矿用机电设备1、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设备,否则按每日罚款30元累计,直至设备合格交回为止。2、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3、各单位领用设备,凭盖章、签字及填写齐全的领料单到设备库办理手续,对于少数需从修造厂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4、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要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卡片、检修(防爆)合格证。5、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安装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损坏或63、丢失,由安装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工程结束后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给回收单位后设备丢失损坏由回收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组织交接,签字生效。 6、使用中现场移交的设备,在交接时无异议,三日内双方到设备库办理转帐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停发一切设备。7、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仓库保管员要全面认真检查、填写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要赔偿,由仓库保管员出具签字的设备损坏罚款单。个别入库的设备当时无法确定的,要在13日内由修造厂拆开,通知有关单位到现场分析,分析出因使用不当或检修质量等责任,对责任者或单位给予罚款。8、设64、备、配件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1)电动机烧毁:5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50元,510KW电机每台赔偿100元,10KW以上电机每超1千瓦追加赔偿10元,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经分析鉴定)。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款:下井不超过24小时,且当天检查无有电机通风不良或水淹、连接不正确的;下井运行时间超过一年;井下运行中因轴承损坏而造成电机烧坏的;井下运行断轴的(但当天必须通知机电运输部鉴定,且断轴前一周内检查没有地脚(连接筒)紧固不当和运输过程断轴的除外);局部匝间短路的。(2)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50%赔偿,损坏的按原价赔偿20%(起点为10元)、泵站损坏由生产部执行罚款。因进水造成65、电机损坏而升井检修的按5元/KW罚款。二、其它设备器材1、不经矿领导和有关部门签批计划私自进货,每次罚款100元。计划签批后,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组织到货而影响生产时,经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2、因材料质量原因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时,经分析鉴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3、各区队小仓库验收和日常抽查,凡发现有帐、卡、物不符,每次罚款100元。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去向不明,按材料原价进行处罚。4、矿币不按规定回收上交,每超一天罚款10元。因工作粗心造成矿币丢失,按丢失的原值进行罚款。5、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旧物无故不交,按新材料流失予以处罚。6、严格专项基金和大修66、费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凡发现挪作它用,每次罚款50元,并追缴材料退回仓库。7、严格材料跟踪管理制度,计划外工程施工前,主管部门必须通知经营管理科现场核定材料,工程结束后验收,如确因时间紧迫不能进行材料核定时,要及时向经营管理科打招呼,否则一次罚款300元。8、各单位要加强自制设施的管理,不准私自加工或以大换小。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材料费50%的罚款。9、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科要对大型材料建帐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帐和实物验收,如发现问题,对责任单位罚款50300元。10、各单位及材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材料的入库和管理工作,凡管理不当造成材料损坏、报废的,按损失额的30%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11、严格对67、外租借设备及设备修理、外出施工携带物资出入大门的管理。外借物资不能按期归还,每超一天对担保单位罚款100元。外出施工携带设备、工具、材料不能如数回矿,对施工单位按原价的1.5倍执行罚款。12、材料到货后,经营管理科等有关验收人员没有到大门,拉货车辆不准进门,否则,经营管理科有权不予验收。如果被领导查出或有人举报一次,对购货发票不予入帐,对验收人员停工反醒,严肃处理。13、物资管理科不准借支、透支材料,否则查出一次罚款50元。若确因生产急需借用,必须经调度室或主管矿长签字方可借用,借用后三日内必须办理清帐手续。14、门卫要加强对出入车辆的检查,小车辆不准进入大门,无证车辆不准放出,否则查出一次罚68、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分析处理。内外串通造成物资流失,按盗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专用设备(一)胶带输送机1、零部件完整齐全;发现有一处零部件不完整罚款5元。2、设备运转性能良好:现场检查,减速器、电动机、控制柜(控制开关)、液力偶合器(或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传动滚筒、卸载滚筒、逆止器、制动闸、胶带发现有严重缺陷一处的罚机电队500元,罚主管大型设备管理员50元。3、安全装置齐全;输送机必须有断相、过载、短路、防跑偏、煤位、防撕裂(目前利用煤位保护装置设于机头虑煤器下端,使传感器接收而使保护动作、输送机停机,以防过长撕裂)、低速、烟雾报警等保护装置,且动作灵敏可靠。现场检查,发现一种69、未装或不合格,罚队100元。4、对于斜巷胶带的硫化接头,要3天一次循环测量一遍(平巷5天 ),所测数据报调度室、机电运输科、机电队各一份,少一次测量罚队50元。5、各种仪表齐全;输送机所配备的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油压表、水压表(调速偶合器冷却器用)等要齐全,指示正确,并且每年 校验一次,现场检查,仪表少一块或指示不灵敏,不校验,罚队50元。6、对限矩型液压联轴节的使用;要使用清水,有防爆塞、易熔塞,现场检查,发现不使用清水,少一个防爆塞或易熔塞,罚队50元。7、信号系统声光具备,发现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罚队50元。8、规章制度及记录齐全;机房或峒室必须悬挂要害场所管理制,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70、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配有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保护试验记录。现场检查少一种罚20元,一种填写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9、机房(或峒室)要卫生清洁、无积煤、无油垢、无积水。发现一处不合格,罚当班司机10元。机道有积煤,每处罚队10元。10、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不持证上岗罚当班司机10元。11、设施齐全;机房(峒室)有高压设备的必须配备绝缘鞋、手套、试电笔、停电牌,并做到定期试验合格。灭火器4个 ,不少于0.2m3以上灭火砂,其它灭火器不少于2台。带电和传动部位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机巷有过桥。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罚队50元。(二)普通胶带输送机1、现场检查;电动机、开关、电71、缆、小型电器,必须达到完好状态,一件不完好扣5元。2、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输送机必须有断相、过载、短路、防跑偏、煤位、防撕裂(同强力胶带机一样)、低速、烟雾等保护装置,且动作灵敏可靠。现场检查,发现一种未装或不合格,罚队100元。3、必须使用真空开关,一台不使用罚队50元。4、严禁电器设备失爆。发现失爆,按电气防爆管理规定处罚 。5、机巷内使用照明综合保护装置,不使用或一台失灵罚队 20元。6、严禁使用油介质液压联轴节,在使用水介质液压联轴节时,必须使用清水,有防爆塞、易熔塞。现场检查,发现不使用清水,少一个防爆塞或易熔塞,罚 队50元,罚队长10元。7、皮带机要处于完好状态,减速器、传动滚筒、72、卸载滚筒、导向滚筒、联动齿轮、机尾滚筒、上下托辊等要转动灵活,转动平稳,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10元。8、严禁胶带运送工字钢、坑木、机电设备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9、运行中的皮带不能出现跑偏,发现一处跑偏罚款50元。10、规章制度及记录齐全;输送机操作峒室必须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运行记录、检查检修记录、安全保护试验记录。现场检查,缺一种,罚款20元,填写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11、设施齐全;机道必须装有过桥,有防尘水管, 机头配置2个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队 50元。12、机道整洁卫生、无淤煤、无积水,无杂物。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款173、0元。12、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当班司机10元。(三)双向皮带输送机1、电动机、开关、电缆、小型电器必须达到完好状态。现场检查,一件不完好罚款5元,小件必须上板,不上板罚款20元。2、严禁电气设备失爆。发现失爆按防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3、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输送机必须有过载、短路、防跑偏、煤位、低速、烟雾等保护装置。现场检查,发现一种未装或不合格,罚款50元。4、机巷内的照明综合保护装置,不使用或一台失灵罚款50元。5、液压联轴节必须使用清水做介质,有防爆塞、易熔塞。现场检查,发现 不使用清水、少一个防爆塞或易熔塞,每项罚款20元。6、输送机上托辊组与下托辊组间距应不小于0.4米,装料74、位置与卸载位置必须设置装料架与卸料装置,严禁没有卸载装置情况下进行装卸物料。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未装或无装卸装置情况下进行卸料的罚款50元。7、皮带机要处于完好状态;减速器、传动滚筒、卸载滚筒、导向滚筒、机尾滚筒、上下托辊等要转动灵活,传动平稳,机架牢固。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8、规章制度;必须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缺一种罚款20元。9、设施齐全;机巷必须装有过桥,机头配置2个灭火器和0.2m3灭火砂。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10、机道整洁卫生,无淤煤、积水、杂物。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当班司机10元。1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司机10元。(四75、)刮板输送机1、机道:巷道内无积水、无积煤杂物,电气设备台台上架,放在壁龛内,一处二件及以上小型电气必须上板,摆放悬挂整齐,备用设备材料存放整齐,人员经常横过的刮板机处必须搭过桥。现场检查,一出不合格罚20元。2、电气设备:电动机、开关、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完好或合格,一台不完好或不合格,罚20元。严禁电气失爆,若查出,按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处罚。3、设备性能:刮板输送机安装达到平、直、稳、不缺件,减速器不漏油,运行时平稳,不晃动,机头、机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m,前后交错不小于0.5m,不带回煤,并且打有牢固的木质点杆。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50元。4、安全保护装置;设施齐全,机电76、设备必须有短路、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并符合细则要求,刮板机电机采用电机综保,信号照明采用综合保护,各种保护罩齐全、完整,液力偶合器使用清水做介质,有易熔塞、防爆塞,保险销符合要求,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现场检查,一处未使用或未安装或保护失灵,罚队100元。5、各种制度记录齐全,机头峒室必须有岗位责任制,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必须有检查检修记录,现场检查,缺一种罚队20元。6、设备清洁卫生,无污垢,无严重锈蚀,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罚司机10元。7、机巷无浮煤,发现浮煤超过刮板机,每处罚20元。8、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10元。(五)设备检查、维修1、设备科对各使用设备的77、使用情况,实行不间断跟踪检查、管理,主要检查内容: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回收或再使用状态调查。对凡检查出单位私自变更(正常情况下)设备使用地点、设备铭牌、租赁号牌、矿编号牌等丢失,丢失一件罚在岗人员30元,罚单位100元。2、凡人为损坏设备,对个人按设备损坏原值罚款,并罚其所在连队100元,对存放在设备库房里的完好设备,要加强对其保养,经检查,凡一处保养不善,罚设备科长30元。3、设备科负责每月20日以前向设备承修单位下发设备修理计划,承修单位在每月23日以前向物管科呈报材料配件计划。4、设备修理实行解体检验,由送修单位、承修单位、设备科质检人员参加公正,核定所需修理费用后、所需材料费由送修单位支78、付。5、待修设备进入修理车间,承修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准私拆零部件,发现丢失按原值罚款。6、对修好的设备必须经试验人员、防爆员、质检员进行检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领签发合格证、防爆证,设备方能入库。7、对外购置的设备,在订货合同上,必须注明需要索取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要求达到技术参数齐全、使用说明详细、图纸齐全,否则,不予订货;对大修的设备,修理厂家必须提供已修部位或改修部位参数,要提供所修理设备测试后的性能数据。无论是购置还是大修的设备,所提供的一切档案资料,厂家要加盖公章。8、设备入库时,首先查验装箱单,找出档案资料,输入机电运输科微机,并归档管理。9、档案资料保存,要有专人负责,图纸不得丢79、失,损坏。10、现场使用的设备,在运行、检查、维护过程中,有关人员要详细填写运行、检查、检修记录,对测试的性能、数据,做好填档工作。(六)设备运行维修、保养1、运行:对新设备或修复设备安装后,正式运行前机电运输科技术员,所属队队长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安全技术资料核查设备各种运行参数、试验数据,使其到达正常运行状态后,方可正式运行。司机必须持合格证上岗操作,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队领导实行跟班,始终要求司机规范自己的岗位行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2、维修:每班必须有维修工时刻认真观察、监视运行中的设备,经常保持仪表、信号、保护装置等灵敏可靠,充分利80、用每班2小时检修时间,对设备的转动部分、油质、冷却系统、各种保护装置、大型回转件(如主扇转子、调速型偶合器转子等),各零部件及标准件等,依照巡回检查图详细检查、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无异响、无异常振动。每日4小时检修时间内,要有队长负责对设备全方位进行检查维修,安全部位要重点检查,对各部位维修情况负责人要以口提示检修人员,避免漏检、漏修,并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每月检修要按设备定期检修制进行。3、保养:实行日常保养,司机、跟班维修工,坚持设备运行与维护相结合,经常保持设备、机房或峒室清洁、整齐,使设备保持良好性能,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润滑油,对水介质传动件,要定时、定量加水,81、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检查设备锈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情况,并及时处理。4、实行定期保养:根据设备情况,进行部分检查和清洗,对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适当调整,定期保养要实行每周一次。(七)电气试验1、井下及平地各变电站(所)及峒室的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特性试验。2、高压电气设备安装前后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电气特性试验,否则,不准投入运行。3、平地及井下各变电站(所)及峒室的高、低压过流保护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保护动作刻度校验。4、避雷器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电器特性试验。5、平地各地点的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量,各局部接地极每年进行一次测试。6、井下局部接地极每年进82、行一次接地电阻测量。7、井下峒室的检漏继电器,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每日进行一次就地接地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接地试验。8、各种电气保安用具及绝缘用具,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9、各种电气仪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10、凡试验不合格设备、工具等电气设备及保护设施,不准继续运行使用,特殊情况时应经过机电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运行。(八)小型电器1、检修后的小型电器设备,必须经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悬挂合格证,方可入库或入井使用。2、新进的五小电器,应带有出厂的防爆合格证,需经矿防爆组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并加章,方可投入使用,否则,禁止使用。3、未经防爆员检查的小型电器投入使用的,对责任单83、位人每台每次罚款50元。4、各单位领取的五小电器和信号电缆,需在机电运输科小件组记帐签字后,有关部门方可发给使用单位。5、井下使用三台以上的小型电器,必须集中上板,吊挂整齐,固定牢靠,否则,罚款20元。6、每台小型电器要包台到人,挂牌留名,否则罚款10元。7、使用中的小型电器,必须达到完好,不准有失爆,否则,查出有失爆,按失爆罚款规定处罚。8、凡丢失的小型电器,按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损坏的小型电器,按损坏部件价值的50%进行罚款。9、各单位因工作面结束或拆除设备时,必须及时回收小型电器并如数交库。10、对交回的小型电器,小件组要按标准及时修理,修理好的小型电器必须完好,并且符合防爆要求。(84、九)电缆(一)电缆发放1、各单位使用动力电缆时,须由电管组计算负荷,选择电缆后,持申请单到电缆组领取电缆,并建立各队使用电缆台帐。2、发放的电缆要认清电缆截面、长度、编号头距的长度,敷设地点,然后记在帐卡上。3、井下因工作需要转交电缆,须由机电运输科电缆组批准,并组织交接,双方查清接明后方可使用,并于3日内办理转帐手续,否则,拖延一天罚款50元。各单位使用的电缆未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不准私自转交接火,否则,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该单位每日罚款50元,直到整改符合要求为止。(二)井下悬挂电缆标准1、凡采区内动力电缆及小电缆吊挂,原则上两根以上同向电缆时,一律使用铁制电缆钩,焊钩固定棚腿上端(距顶要大于85、300mm),信号、通讯、监测电缆要挂在动力电缆上方0.1m 以上的地方。电缆钩应上下两处用不小于12#铁丝吊扎,吊钩间距应在1.5m左右,但必须固定牢靠、整齐,多根电缆同向吊挂时,各电缆吊挂位置上下要照齐。2、岩石及锚喷巷道电缆吊挂时,要打眼固定电缆钩,吊钩上固定孔(孔深150mm),上孔高腰线向上0.8 m、间距为1.5m。掘进巷道时,可先用木棍穿孔吊挂电缆,但木棍出墙不准超过100mm。3、电缆吊挂高度、垂度要一致,要有适当的弛度,吊钩与吊钩间的偏差、高度偏差和电缆间垂度差,不大于20mm,同向敷设电缆不许交叉。4、有轨道的巷道内,电缆不许吊挂在顶梁上,在棚眼上吊挂电缆高度不准低于矿车高86、度,机巷内最下根电缆不低于设备机身上面。5、信号线、电话线、探头线应分挂整齐,多余的小线可盘成圆盘,扎捆在墙壁上。小线应挂平直,不应有垂度,线间距40mm,上下偏差不大于15mm,每间隔0.8m一扎,转弯处90直弯时,弯两侧必须吊扎,仪器上引出的多根小线,可成束捆扎。6、动力电缆间隔一定距离可留一定余量的电缆,如果太长时,可吊弯,如果少余量时,可向上吊成型,固定在墙上,电缆接线盒吊挂高度要与两侧电缆走向水平,不准高低不平,接线盒两侧电缆余量要一致。7、电缆改向或引向设备时,不准斜拉,要平直或竖直转向,电缆跨巷时,要沿顶梁垂直过巷,从十字巷口过巷时,要升至巷顶经过,但不许交叉,不能平直通过巷口的87、要形成“门帘”形状。8、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9、电缆与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有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开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8”型的电缆不得带电,但机采、掘进机组供电的电缆可例外。10、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11、采区中每一根电缆在每一条的巷道入口转弯后,2m左右 (大巷在转弯前一米)要设电缆标志牌,并填写正确,电缆分支处电缆也要设标志牌。电缆标志牌要使用矿统一制定的样88、式。是谁使用的电缆谁设置,(变电所内统一由变电所的归属单位设置)电缆归属变更时,电缆标志牌要在三天内更换,否则,每天罚10元。标志牌要捆扎在电缆上,面向行人,上下排列要与最上根电缆标志牌对齐,否则,每牌罚5元。12、电缆上要保持清洁,不许有水泥和集尘,电缆的卫生有巷道管理单位负责。13、设备机头保护装置的小线、下线,从顶梁向下垂吊时,用铁丝或小钢丝作垂吊引线,并捆扎在一起,不许自然垂吊,机头多根小线同向敷设时,必须排列整齐,吊挂成横平竖直。14、各采煤队上下付巷及机巷,各煤巷、岩巷队掘进运输的单位巷道内的电缆,由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监督。有高压电缆的大巷,由机电队负责监督,采煤队下巷皮带归谁管理89、的电缆归谁管理监督。各单位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电缆吊挂,发现吊好后有其他用户电缆、水管、风管等与本单位的电缆接触、交叉等违规吊挂时,要首先通知用户要求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由机电运输科执行罚款(每处罚20元),罚款后仍不整改的,由监督单位进行整改并相应减免监督单位罚款或报请调度室后,对其他电缆、水管、风筒等有权拆除落地。15、每条电缆新敷设好后,由敷设单位、监督单位、机电运输科、安监科派人现场进行交接,交接后由监督单位管理,若没有按规定敷设,敷设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到符合要求为止,否则不准送电,影响生产由敷设单位负责。按矿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交接的,延迟一天罚款100元,延迟三天以上的每天罚款200元90、。电缆在使用和回收过程中,各单位要爱护电缆,不允许挤断,发现一处罚款100元,随意锯断,切断电缆,每次处罚款200元,施工中将电缆挤在棚里时,每棚罚款50元,开门放炮不防护电缆,每次罚100元,放炮崩坏电缆一次罚500元。16、低压电网指示绝缘低于(660V、380V)、50千欧、25千欧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否则,每天罚10元,若出现漏电或单相接地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否则,每天罚50元。17、无辜丢失电缆,每米按原价60%罚款,升井电缆编号丢失的罚款100元,因自然灾害埋压,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消帐。18、电缆不许私自外借,需外借经矿长批准后,经营办收取原价押金,机电运输91、科凭押金条,可办理借出手续。(三)电缆回收1、各单位领取使用的电缆,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交电缆库消帐,否则,每米每天罚0.2元,特殊情况经矿长批准可缓交。2、交回电缆的单位,必须说明所交回电缆的使用地点,并及时消帐。3、若有电缆编号被截掉,无法证实电缆长度,经查帐落实,所缺少的电缆按丢失处罚。4、4mm2以下电缆回收率按90%,超过规定,按丢失电缆处罚。(四)电缆入库管理1、库存电缆,要按规格分放整齐,标明每根电缆长度,截面和完好情况。2、对井下回收入库电缆,必须详细检查,作绝缘摇测、热风干燥、渗水耐压,试验等工作,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规程要求,否则,不准再入井使用,试验后的各项数据要有记录。392、橡套电缆修补所用材料,必须用与电缆相同性质的材料进行修补,且具有不延燃性。4、重复使用的电缆,必须达到完好,若发放不合格的电缆入井,对电缆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十)机电大型材料机电大型材料管理制度为了控制材料消耗,降低材料成本,合理使用机电大型材料,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特做如下规定:1、凡机电运输科管理使用机电大型材料的单位,需每月作出使用计划,以便机电运输科统一安排、调配使用。2、凡单件超过500元的零配件为大型材料,筛选厂零配件单件超过2000元的,由机电运输科负责。3、需更换的大型材料,必须经机电运输科工程技术人员鉴定后,确认是正常使用或磨损超限所致,可办理手续领取更换。4、若是因93、使用不当或失修所致,根据单件的价值,按20%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后,才能办理领取手续。否则,由该单位自己解决材料费。5、机电运输科应汇报不断派工程技术人员对大型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该单位进行解决处理,若通知后仍不处理的,要给予50100元的罚款,因不及时解决问题造成损坏零部件事故发生的,按损坏零部件价值的30%罚款,对队长罚款100元。 6、机电大型材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凡是领取手续必须由科长审核签批后,才能办理,否则,办事人员不予办理领用手续。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为消除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修改补充措施不适宜及其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保证职工生命和健康安94、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修改补充措施是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各类灾害事故的指导性文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编制。3矿长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修改补充措施的实施。4每年末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下年度存在或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预测预报。5安监科根据预测预报汇总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6安监科组织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生产部门副总)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会审,并根据会审情况进行修改补充。7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审核。8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经矿长批准后,报请集团公司,由安监局、通风处、地测处、生产处等部门进行会审,并根据会审情况做出批95、复。9安监科根据批复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完善,经矿长批准后下发到各生产单位遵照执行。10每季度末各生产单位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变化,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安监科进行汇总。11生产系统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生产部门副总)对季度修改补充措施进行会审,安监科根据会审意见予以修改完善;12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修改补充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下发,矿属各单位遵照实施。13.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修改补充措施下发后,矿属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至少每季度全面贯彻学习一次,并将每季度学习情况报矿安监科,各单位应备有学习记录。14.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每季96、度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修改补充措施组织考试一次。学习人员考试不合格,必须补学补考直至合格。15. 安监科对各单位的贯彻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的学习情况考核测试,有关人员必须达到应知应会。16.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修改补充措施的修订、更改经生产系统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会审后批准实施。17.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修改补充措施适用于郑煤集团公司xx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为加强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管理领导小组。2、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对预案实施及运行负责。3、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4、安监科具体负责组织预案的编制工作,矿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97、委员会,抽调专门人员对预案进行编制,各生产系统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副总)根据矿井灾害类别(顶板、水害、瓦斯等),结合井下实际,分别编制各系统应急救援预案。5、安监科负责汇总后,由各系统技术负责人参加对预案进行会审。6、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经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呈报集团公司,经批准后,下发执行。7、预案下发后,矿属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应急救援预案,预案至少每季度全面贯彻学习一次,每半年考试一次并将学习、考试情况报矿安监科,学习人员考试不合格,必须补学补考直至合格。各单位应备有学习记录。8、安监科对各单位预案的贯彻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预案的学习情况考核测试,有关人员必须达到应知应会。9、98、预案的修订、更改须由编制委员会批准。10、本预案适用于xx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职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国务院446号令、郑煤集团公司安全处罚条例、郑煤集团公司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安全生产奖励第三条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井下职工按其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大小,分别向矿交纳不同标准的安全风险99、抵押金,每月和年度分管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矿按其所交抵押金的数额给予一定奖励,否则,抵押金沉淀。1、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全矿副总师、科队长、支部书记、向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科室管理人员向科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副队长、班组长、职工向区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核对象不同,按照xx矿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xx矿井下区队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额及兑现办法进行考核兑现。2、实行班组安全网络建设奖励,矿每月对每个安全网络小组成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一档区队每人100元,二档区队每人80元,三档区队每人60元。成员有6人的小组,组长每月享受10元组长津贴;成员有710人的小100、组,组长每月享受20元组长津贴;成员有11人以上的小组,组长每月享受30元津贴。网络小组有一人违章资金减半,二人次违章资金取消。3、执行xx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办法对当月工程质量进行评比验收,质量标准化与区队当月工资的20%(质量标准化考核工资)和队长、支书当月工资挂钩,月验收区队质量标准化得分低于90分的(不含90分),队长、支书当月工资扣减200元,按比例扣减区队当月质量标准化考核工资。劳动社保科按照安监科每月质量标准化验收结果对单位结算工资。每季度质量标准化竞赛评比一次,得分第一名(平均得分90分及以上的)奖3000元,队长、支书各奖500元,第二名奖200元,队长、支书各奖300元,101、第三名奖1000元,队长、支书各奖100元。4、建立安全区队建设考核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每月组织职工对区队领导进行评议打分,作为安全区队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安监科每月考核验收一次,第一名队长、支书各奖300元,第二名队长、支书各奖200元,第三名队长、支书各奖100元,最后两名的单位(考核得分低于90分),队长、支书各罚200元。5、各队每季度分工种组织一次职工操作技能比武,前三名的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工资奖励,从区队总工资额中提取3%做为安全培训奖励,对考核成绩优异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奖励。第四条 年度内单位杜绝死亡事故,对采掘队奖励5000元、井下辅助队奖102、励2000元、主管部门奖励3000元。第五条 年度内单位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对采掘队奖励3000元、井下辅助队奖励1000元、主管部门奖励2000元。第六条 对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给予记功嘉奖。第七条 职工积极主动抓“三违”或举报“三违”的,报安监科经落实属实,视其违章性质,一人次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第八条 职工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反映井下重大安全隐患或井下出现的突发问题的有功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第一时间进行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有功人员10002000元奖励。第九条 对于制止、举报破坏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有功人员,给予100300元103、的奖励。第三章 事故责任追究第十条 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跟班队干部降级处分,队长行政记过处分,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直接责任人留矿查看一年之处分;发生轻伤事故隐瞒不报,对责任单位队长、支书各罚款500元;发生重伤事故隐瞒不报,给予责任单位队长、支书免职处分。第十一条 发生2人重伤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2万元,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跟班队干部撤职处分,队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班安监员留矿查看一年之处分,安全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发生重伤或现场难104、以确定伤害程度的人身事故隐瞒不报的,加重一档处理。第十三条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200万元的,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跟班队干部降级处分,队长行政记过处分、支书党内警告处分,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第十四条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跟班队干部撤职处分,队长记大过处分、支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管部门负责人记过处分。第十五条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责任单位队长、支书撤职处分,主管部门负责人记大过处分。第十六条 发生1人死亡事故,给予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跟班队干部、队长、支书撤职处分,当班安监员留矿查看一年之处分,安全部门负105、责人行政记过处分,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罚款2万元,主管部门罚款3000元。隐瞒重伤或者现场难以确定伤害程度的人身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3万元。第十七条 发生2人死亡事故,给予主管部门负责人撤职处分,安全部门负责人降级处分。第十八条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第二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xx煤矿。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好井口安全第一关,及时消除不安隐患,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特制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各区队每班班前会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将当班出勤人员名单及106、灯牌号送交充灯房,当班出勤人数、工作地点情况交调度室。2、各单位井下人员在换好工作衣后,由一名跟班副队长带领到井口考勤室井口候罐室考勤登记站,登记当班入井人数、入井时间、工作地点,排队从候罐室入井。下井时要佩戴安全帽,身穿工作服,脚穿矿工靴,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准入井。3、下井前严禁喝酒和携带烟草与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否则,进“三违”学习班进行帮教。4、入井人员应出示“入井证”或“检查证”入井,自觉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否则,不准入井。每次入罐人数不得超过12人。5、劳动社保科井口考勤室当班向调度室报出上班退勤人员报表、当班人员报表两份。6、充灯房每发出或收回一盏灯后,都要在107、人员名单上做标记。7、班中仍由当班跟班副队长用电话向综合调度室汇报出勤人数、工作任务。8、升井后逐人到井口退勤登记站登记消号。9、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交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生产调度中心,由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员负责通知到各有关区队,然后各区队负责人对未升井人员进行落实,并将未升井原因汇报给生产调度中心,直至当班人员全部升井后再向生产调度中心汇报。各区队、充灯房工作人员必须按以上规定认真登记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10、生产调度中心要建立台帐,对当班井下工作人员出入井情况统计。凡发现有未升井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否则,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50元处罚。安全举报制度为维护职工生命安全108、,使职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在工作中存在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行为进行制止,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文件规定,特制定安全举报制度。一、安全举报制度,是矿领导重视安全,为促进隐患排查和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履行职工权利有效保障手段。举报应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查找整改隐患,杜绝事故为目的,从而增强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营造自身工作地点的安全条件,更好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为企业发展稳定提供保证。二、严禁为逃避干活而进行虚假举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责任心强,举报问题属实,消除重大事故109、隐患,给予重奖,并对举报人员严格保密。三、举报内容:1、瓦斯超限作业的;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继续组织生产的;3、勒令强行进入采空区作业的;4、无风、微风巷道不停止作业的;5、独头巷道外边扩修里边有人作业的;6、井下出现人身事故无向矿汇报的;7、探头私自置于新鲜风流中或用其它物品包住不能正常使用的;8、非探头工调试探头的;9、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的;10、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五、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时,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拒绝,违章人员不听劝阻,任何人都有权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举报。六、发生事故时,任何人都不得隐瞒,对隐瞒事故者,110、任何人都有权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举报。七、任何人都不得向举报者打击报复,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八、凡举报人举报的人和事,经核查符合实际,按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一、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根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和郑煤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郑煤集团办2010182号)要求,切实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监管到位,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带班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111、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第三条 矿井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第四条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其他矿领导带班个数见附表。第五条 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当班带班领导姓名,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井口大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六条 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1、带班人员每班提前半小时在井下中央变电所现场交接班,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薄。2、带班人员112、在井下带班时要就近利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带班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每班不少于3次。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第七条 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带班人员下井前必须在井口信息站进行登记,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明确专人负责对下井档案的存档工作,对下井带班领导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汇总、落实整改,由矿安监科做好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第八条 带班人员下井带班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113、全生产状况;(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第九条加强夜班的现场管理。每天零点、四点班必须有一名安全生产系统矿领导班子成员下井带班。第十条矿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要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调度室负责抓好考核落实。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即行废止。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下井次数的规定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郑煤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下井次数的规定(郑煤集团办201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xx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矿长114、党委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带班不少于5次);安全生产系统矿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其他矿领导每月不少于6次。矿长及安全生产副矿长四点班和零点班下井次数不得少于每月规定次数的三分之一。第三条 矿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第四条 矿安全生产系统正副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不少于5次);政工系统正副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带班不少于3次);带班按带班排班执行。第五条 区队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支书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带班按带班排班执行。第六条 除上述领导外,其他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次数由科、队自行制定。第七条 下井要求。1、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下井制度,健全下井记录。115、调度部门要负责监督好中层干部以上领导的下井记录、汇总工作,调度室将对各级领导下井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矿、科、队领导下井要明确任务重点,深入重点区域,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3、 矿长、书记下井必须用井下直通电话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情况;科队长下井必须用井下直通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其每班汇报次数不能少于三次)4、 各级领导干部下井,本人应认真填写下井记录,下井记录要填写下井时间、班次、地点和对检查问题的整改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现场跟踪处理。(由矿安监科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督整改)5、 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带班的,副总必须向矿长、书记请假,科、队长必须116、向各系统矿长请假,同时有同级人员替班。并向调度室说明情况。第八条 监督考核1、矿不定期组织调度室、组织部、纪委、安监科等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无故完不成下井次数的,少一次罚款50元,同时调度会通报批评;凡检查发现下井记录填写问题不具体或没有问题落实结果的,一次对本人罚款1020元,并通报批评。少汇报一次对本人罚款1020元,带班期间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早升井、晚下井,发现一次对本人罚款50元。2、各级领导下井情况由调度室负责考核。第九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必须持有效安全资格证上岗,定期复审换证。2、一般工种上岗前必须经117、矿四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三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各工种转岗前必须进行转岗培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熟悉工作环境、设备性能,对一般故障(隐患)有应急处理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岗。4、各工种上岗后必须与有经验5年以上的同工种工人签定师徒合同,在老工人带领监护下作业,时间不少于4个月。5、各工种上岗前必须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知识,每年进行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15天。6、特殊地点的操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落实。7、各工种上岗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且正常使用。8、机电设备每日8点班前二个小时为检修时间,维修工不履行检修维118、护职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运行;采掘工作面、巷道扩修施工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排除隐患,否则施工人员拒绝作业。9、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精心操作。10、各级跟班领导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操作人员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安全奖惩制度1、xx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严格对照xx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奖罚办法、xx煤矿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xx煤矿安全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执行。2、对安全、质量出现问题单位的罚款,月底结算工资进行兑现,所罚工资金额列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3、凡是安全质量各项罚款一律由安监科开据罚款单,月底汇总,由当月工资结算单中扣减,并转入安全质量奖励119、基金帐中。4、安全质量罚款任何人无权减免,直接传劳动工资科扣罚,财务科要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到安全质量基金帐户上,做到专款专用。5、矿设立吨煤0.2元安全质量专项奖励基金,每月一提取,奖罚每月一兑现。6、对安全质量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每月进行奖励,奖励数额及办法参照xx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奖罚办法、xx煤矿安全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规定执行。7、加强对安全质量奖惩制度的管理,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要严格审查和对照,不得发生任何错误。8、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单位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120、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抢救事故有功的;(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9、各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评定完成任务奖的前提。矿科队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并完成生产任务的,在年终应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以表彰、奖励。10、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任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应给以经济、行政处分。11、单位违反安全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惩危害的;121、(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监混乱而造成事故;(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安全确认制度 为了保证职工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标准要领进行操作提122、高操作准确度,降低失误,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各单位必须制定每个工种的安全操作简单的工艺流程和标准,以便职工在操作时正确使用,推行安全操作确认法,如“手指口述法”、“岗位描述法”。 2、区队队长、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及落实工作。 3、发现一个工种没制定“手指口述法” 、“岗位描述法”,罚款100元。 4、各工种人员必须熟记“手指口述法”、“岗位描述法”内容,并在操作过程中使用,一次不使用罚款20元。 5、发现无执行“手指口述法”、“岗位描述法”,或不规范,一次罚款30元。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整改评价机制,加大安全隐123、患排查整改力度,提高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实现安全生产,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组织领导为加强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工作的领导,成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评价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兼)。下设五个效果评价小组:1、顶板隐患评价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负责顶板管理方面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价工作。2、一通三防隐患评价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负责“一通三防”方面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价工作。3、防治水隐患评价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负责防治水方面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价工124、作。4、机电运输隐患评价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负责机电运输管理方面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价工作。5、综合评价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效果评价资料汇总及综合评价工作。二、隐患排查矿每周二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系统每周五组织系统自查(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将自查情况报安监科备案),各队每周四组织队内自查(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报安监科备案)。矿领导下井检查升井后在澡堂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各科科长、副科长升井后在井口信息站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其他人员升井后将安全隐患直接报告井口信息站,安全大检查隐患及上述隐患由安监科负责建立台帐,并负责下发安全隐患125、通知单。井下人员也可通过生产电话将安全隐患直接汇报至井口信息站或矿调度室,由安全调度和生产调度认真登记,并负责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三、隐患整改落实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将安监科、生产调度及主管科室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接到安全隐患通知单后,必须立即安排,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真正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整改回执单,建立隐患整改档案,保存完好。四、隐患跟踪监控生产系统副总工程师以上矿领导要对自己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重大隐患进行督办,各生产科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通知单上的隐患经常跟踪落126、实,安监科对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经常督促,直至隐患消除。五、隐患整改效果评价1、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实行百分制,根据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单后的响应速度、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反馈情况、保持情况四项指标进行打分,详见附表。2、各评价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效果评价。3、各评价小组根据隐患整改情况,以队为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效果评价,评价工作务必做到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4、各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报评价小组办公室,由综合评价组进行综合评价,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综合评价结果。六、评价奖惩1、每月由评价小组办公室汇总评价结果,实施奖惩,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奖惩专帐。2、隐患整改效果评价中达到1127、00分的,对队长、支书奖励300元;得分在80-99分之间的不奖不罚;得分低于80分的,对队长、支书罚款300元。3、对在效果评价过程中,标准高、要求严、实事求是的人员将进行奖励,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款。4、其它奖惩按xx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附表: 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表被评价单位评价组评价时间年 月 日评价人员考核项目标准分考核细则扣分原因实际得分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单后的响应速度15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没有领取隐患整改通知单,每次扣2分;收到通知单后推诿扯皮,态度消极的,每次扣5分;收到通知单后置之不理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隐患整改情况55没有确定责任人,每条扣1分;没有制定128、的整改措施或措施不当,每条扣1分;没有按措施进行整改,每条扣1分;没有按期整改,每条扣5分;队长或支书没有亲自落实,每条扣1分;隐患整改结束后影响周边质量标准化,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隐患整改反馈情况10整改完毕后,未向有关科室反馈隐患整改回执单的,每次扣2分;隐患整改反馈回执单内容不规范,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保持情况20隐患整改后同一地点重复出现的,每条扣5分。合 计100“五优”矿井创建考核奖惩制度为认真落实好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集团公司关于“五优”矿井创建的安排意见,进一步加强矿井安监工作,实现“五优”矿井创建,特制定创建、考核奖惩制度。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五优”矿井创建领导小组129、,具体负责“五优”矿井建设有关事宜。二、设立专业组,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目标。三、由责任部门负责,每月检查落实每个专业组“五优”矿井创建工作进度和资料归档,以备检查。四、责任部门对本部门的“五优”矿井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部门负责人每月定期落实本部门的“五优”矿井创建工作,亲自落实工作进度。五、在工作中存在应付了事,推诿扯皮,每发现一次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专业组长罚款50元, 六、当月完不成项目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专业组落实人罚款200元,专业组长罚款100元。七、每月5日前所有专业组工作完成,到期完不成,除对部门负责人罚款外,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八、按期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经130、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验收通过,实现“五优”矿井创建,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的河南省“五优”矿井创建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的奖励标准,矿将拿出50100万元对“五优”矿井创建有功的各专项合同业组进行奖励,另外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奖励。九、各专业组奖励由各由专业组长按每个部门、区队日常工作量大小,工作积极性进行奖励。全矿干部职工奖励按人均奖励。十、“五优”矿井实现后,每年要长期保持, 2012年保持每季度进行验收一次,专业组每次验收低于“五优”矿井分数,对责任专业组进行罚款。此制度由安监科负责监督执行。十五种重大隐患排查情况根据国务院第446号令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对矿井安全131、生产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现将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报告如下:(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方面1、矿井全年产量未超过核定生产能力。2、矿井每月产量不超过产量计划的10%。3、矿井采区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个数均不超过规定。4、矿井制定有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并按计划检修。5、矿井制定有井下劳动定员,实际入井人数不超过定员规定。(二)瓦斯超限作业方面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满足要求,高瓦斯采掘面配备有专职瓦斯检查员。2、瓦斯检查不存在漏检、假检情况。3、矿井没有出现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应急措施为立即断电、撤人,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132、施方面我矿不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方面1、高瓦斯采掘工作面建立有瓦斯抽放系统。2、xx煤矿建立有瓦斯抽放系统。3、通风管理科配备有专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使用、维护人员。4、传感器设置数量、安设位置符合要求、每7天调校、试验一次,瓦斯超限时能正常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方面1、矿井总风量满足要求。2、不存在回风立井出煤问题。3、矿井不存在串联通风地点。4、矿井各采区均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5、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都能满足要求,不存在微风作业现象。6、矿井各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不存133、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问题。7、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构筑,构筑完成全部经过验收,日常检查能满足通风安全要求。8、矿井煤巷、半煤岩巷和岩巷掘进工作面均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每周试验检查一次,动作灵敏可靠。(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方面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地测部门均已查清。2、矿井配备有防治水机构和防治水专业人员,装置、仪器满足要求。3、在有突水威胁区进行采掘作业均按规定进行探放水。4、无开采防隔水煤柱。5、各项防治水措施都认真执行。(七)超层越界开采方面我矿无超层越界开采情况。(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方面我矿不存在冲击地压危险134、。(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方面我矿为不易自燃煤层,但仍建立有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密闭每周检查一次有无异常。采面结束全部按规定时间密闭。(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方面1、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等已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按规定每天检验一次。2、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电缆,采区内所有电气设备都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所有地点全部使用阻燃胶带。3、已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使用专用发爆器。4、我矿采煤工艺能保证两个安全出口畅通。5、矿井采用走向长壁或倾斜长壁后退式,放顶煤一次采全高。(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方面矿井双回135、路供电,从超化、七里岗变电所两个母线端引出两趟架空线路。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边生产,煤矿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方面矿井不存在改扩建区域。(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方面矿井不存在承包或转包情况。(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监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面我矿不存在改制矿井。(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方面矿井无其它重大136、安全生产隐患。xx煤矿“三违”人员帮教登记表 签发日期: 签发人:三违人姓名工作单位工种职务本人基本情况参加工作时间家庭住址结婚时间曾从事工作三违事由 填写人签名: 年 月 日行政处罚意见帮教记录六条线帮教安全帮教支部党委书记谈话帮教 年 月 日办班学习年 月 日政工部门谈话帮教 年 月 日家庭帮教 年 月 日女工安全协管会谈话帮教 年 月 日现身说教 年 月 日工 会谈话帮教 年 月 日主管部门 年 月 日团 委谈话帮教 年 月 日安全矿长谈话 年 月 日保卫部门谈话帮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三违”人员认识签名 年 月 日安全确认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xx煤矿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水平,137、坚持文化兴企战略方针,打造具有白坪煤业特色的安全文化、管理文化;以“零事故”、“零缺陷”、“零距离”的安监理念,保障“五优”矿井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贯彻执行。一、安全确认工作标准:xx煤矿安全确认管理依据xx煤矿企业文化安全生产岗位描述、xx煤矿安全文化手指口述作业法标准执行。二、岗位描述、手指口述验收组织:安监科每月26日28日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区队队长(或安监副科长),对井下特殊工作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进行一次联合检查验收,检查人员验收后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并对检查结果负责。三、考核:1、安监科按照xx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办法的规定,对各区队井下特殊岗位手指口述、岗位138、描述进行动态抽查,对不会操作或口述不流利的人员一次罚款50元。2、安监科每月组织业务部门对相关区队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考核没有通过的个人,对所在区队扣除当月班组网络考核津贴。四:奖惩;1、对每月一次岗位描述、手指口述考核人员全部通过的区队,且态度端正认真,言语文明礼貌,口述、操作流利熟练,对所在区队班组网络津贴进行奖励,全员全额享受。2、考核时所在区队有两人没有通过,取消个人网络津贴,并对区队队干网络津贴减半执行。3、联合检查验收时应参加的业务部门、区队,而没有安排人员参加的,对部门、区队各罚款100元,不按标准验收考核、弄虚作假的,对参加验收考核人员各罚款50元,参加验收考核人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有异议现场复查),否则罚款30元。五、附则:1、未经安监科组织验收考核的区队人员,劳动科不得计发个人网络津贴,否则,一经查出,对劳动科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