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防护用品采购及验收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9095
2024-09-08
4页
24.50KB
1、工厂防护用品采购及验收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原则及办法。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验收 2.1物资供应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及验收工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2、购应由厂家直接进货。 2.2.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等法规标准的规定。 2.3.安全管理处对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种类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禁发、禁用。 2.4、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衣、高温防火服、各类呼吸设备及其他防毒用品采购必须经厂安全管理处审核定点采购。供货单位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 3.1防护用品是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一种辅助措施,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发给不3、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3.2对从事多工种作业的职工,应当按照主要作业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3.3劳动防护用品是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品,不是发给个人的生活福利用品,职工应当爱护,并节约使用。当劳动条件改变时,劳动防护用品也应作相应调整。3.4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细则 3.4.1凡新进厂人员必须先进行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健康监护体检卡,然后持填写好的三级教育卡,连同人事部门开出的职工调动通知单和车间确定的工种证明,物资供应处领取劳防用品。 3.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人事部门同意并经安全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领用劳防用品4、。 3.4.3职工因跨车间工作调动的,须凭职工调动通知单及调动后的工种证明,到物资供应处办理有关手续。 3.4.4职工因各车间的各作业区内部调动,凭各车间安全员的证明,到物资供应处办理有关手续。原工种所使用的劳防用品原则上要使用到期后方可调换。特殊情况由所在单位、安全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4.5职工调动离开工厂时,应将所有的个人劳防用品退到物资供应处。如有遗失或私自与他人调换,则按其领用期限的长短进行赔偿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具体见赔偿办法)。 3.4.6个人劳防用品按本厂发放标准规定的使用期限发放,期满后凭个人劳防用品由上级主管申请领用手续。 3.4.7个人领用的劳防用品要妥善保管,5、并正确使用,因保管不慎遗失的,要赔偿后方能领用。公用的劳防用品由使用保管人负责。职工因不正确使用而致劳防用品损坏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经酌情赔偿后方能领用新的劳防用品。 3.4.8班组或作业区因工作需要领用公用劳防用品的,由所在车间负责人签字,明确使用保管人,才能到物资供应处办理领用手续。 3.4.9凡因工作或生产需要临时增加领用劳防用品的,由车间安全员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后方能到物资供应处办理领用手续(必要时还须经安全管理处审核批准)。 3.4.10个人领用的劳防用品在使用期限内发生意外事故(一般要作为事故统计上报的)而损坏的,由车间安全员出具证明,经安全管理处审核同意后,酌情处理(工作服只限于最6、近领用的一套)。 3.4.11车间安全员在编报小件劳防用品月度计划时,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劳防用品发放标准,未经安全管理处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品种和扩大发放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如有发现,物资供应处须及时加以制止或纠正。 3.4.12各车间因工艺或劳动条件改变,新生产项目投产需要,须改变或重新确定劳动用品发放标准的,应由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安全管理处审核,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 对连续缺勤满六个月以上(包括六个月)者,其劳防用品年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4.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已损坏无法使用的,可以集中收回,统一处理;特殊劳动防护用品超过质量保证期限的必须严禁使用,经查验后,按照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0xx年1月修订